服装厂规章制度

2020-03-02 23:59:3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制 衣 厂 规 章 制 度

目 录

前 言 ····················································································· 2 第一章 总 则 ···································································· 2 第二章 员工守则 ······························································ 2 第三章 员工薪酬制度 ····················································· 3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3 第五章 人事行政制度 ····················································· 4

第一节

员工的招聘 ··················································· 4 第二节

员工的录用 ··················································· 4 第三节

员工证件办理 ··············································· 5 第四节

员工培训 ······················································· 5 第五节

人员调动 ······················································· 5 第六节

考勤打卡规则 ··············································· 5 第七节

请假规则 ······················································· 6 第八节

员工投诉规则 ··············································· 6 第九节

奖励种类 ······················································· 7 第十节

惩罚种类 ······················································· 7 第十一节

辞工制度 ··················································· 7 第十二节

解除劳动关系条款 ·································· 7 第十三节

奖惩处理程序 ··········································· 8 第十四节 员工福利待遇 ··········································· 8 第六章 车间管理制度 ····················································· 8 第七章

公共生活区管理制度 ········································· 9 第八章

员工住宿管理细则 ············································· 9 第九章

消防安全制度 ··················································· 10

前 言

为了保障劳资双方的合理利益,加强公司的治理工作,维护和保障正常生产,提高生产效益,结合我厂实际情况,要求每位员工及应聘者必须具体了解和自觉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现代化管理机制,使内部管理走向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违章可究,从而督导全体员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保障公众生活及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章程;

第二条 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下, 本厂最高领导权力属于总经办 , 并由以总经理为首的办公室领导机构开展具体工作, 聘用职工解雇职工和开除职工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由人事行政部共同批核;

第三条 凡属本公司职员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关条款,同时享有本章程所规定的一切权益;

第四条 凡违犯本章程的职员,由有关部门依有关制度为准绳,按程序公正处理;

第五条 各部门可依据本章程有关指导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细则,报公司审核批准生效;

第六条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管理章程; 第七条 对违犯本管理章程的行为者,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投诉的权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颁发之日起生效,凡与之相抵触的旧条款,一律作废;

第九条 本章程经公司扩大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签署生效,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本公司。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一条 员工守则是职员在公司从业期间,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 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认真钻研生产技能、工艺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现代化企业有用之才;

第三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优秀社会公民和企业员工;

第四条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和分工,树立团结协作、积极奉献、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精神; 第五条 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犯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 树立关心、互助、团结、文明、礼貌、尊重同事工友的处世作风,严禁拉帮结派、损人利己、破坏公司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言行;

第七条 热爱公司、忠于公司、忠于事业,以厂为家,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贫”的正确创业观念,反对“淘金”庸俗思想,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积极为厂的各项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 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按时、保质、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做公司出色员工;

第九条 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修养,严禁偷窃公司和同事的财物,以及聚众赌博的一切道德品质败坏的行为;

第十条 遵章守纪、服从大局。严禁任何人以个人理由抗拒、威胁、恐吓、殴打执行公务人员;

2 第十一条 积极配合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出入车间大门和仓库等公共区域都必须自觉规范佩戴厂牌,要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吐乱扔,并服从执勤保安人员的检查、监督,自觉维护公共区域整洁环境;

第十二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自觉遵守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内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待亲友和外宾;

第十三条 工作时间内,员工严禁看报纸杂志、闲谈、窜岗、打闹、大声喧哗,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有事应长话短说,以免扰乱工作秩序;

第十四条 公司提倡勤俭节约,能源、用品及各种材料,不损坏公共财物、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每天生产操作之前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操作之后或下班后收好各种文件、资料、工具、零件、产品、关好门窗、水、电、气源,按规定位置摆放工具及物品,搞好个人及集体卫生;

第十六条 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敷衍、推委,严格按照安全规格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在厂员工必须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动,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领导商议,无理由不服从主管调动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十八条 各部门主管,必须注意自身涵养,以身作则,与公司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热情,团结协作精神。

第十九条 本厂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保守本厂经营秘密,维护本厂利益,未经领导书面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厂所有秘密,否则作盗用和侵权行为论处,本厂将追究违反者的经济责任,未经批准,不得带外来人员到处参观;

第二十条 任何员工在其上班时间及厂内出现突发性的个人疾病、非本职业引起的职业病、打架伤亡等非因工受伤均与本厂无关的疾病一律不负任何责任与费用,本厂工人与外人打架,在厂外偷窃等犯罪行为,均属刑事犯罪,本厂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犯本章第

五、

九、

十、二十条有关规定者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并做开除出厂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厂不允许有任何的歧视行为存在,即:

本厂在雇用、薪酬、升迁、训练机会、解雇或退休事务上,不可存在或支持任何基于种簇、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本厂不可干涉员工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残疾、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政治需要的权利。

本厂不可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

第三章 员工薪酬制度

见原有薪酬制度,如有调动或改变另行通知。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预防方针,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则。 第二条 各部门(技术部、缝制部、后整部等)应根据本部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3 第三条 学徒应在师傅、新工应在组长的指导下,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电设备和危险工种;

第四条 作业员应严格学习、遵守本部门有关安全细则,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械安全性能正常稳定;

第五条 非机电操作人员,不准私自使用机电设备;非专业机电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安装机电设备;

第六条 危险机电设备或工种,必须经培训熟悉本岗位机电设备性能和本工种安全规程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七条 各机电操作者在作业前,要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施是否齐整牢固,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第八条 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时维修,禁止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第九条 严禁安排带有妨碍安全性疾病的人员从事机电操作作业、酒后人员及过度疲劳者、精力不集中的状况下操作机电设备;

第十条 严禁任何人或单位私自拆卸、破坏各种安全标识和其它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 各部门机电设备应制订安全检查制度,指定安全维护人员和实行安全监护责任人制度;

第十二条 安全监护人有权依章监督作业,对本安全区域内的违章作业人员不听劝告者,监护人应向其主管或行政部申报执罚和当即中止违章者作业;

第十三条 安全监护责任人发现员工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安全监护责任人失职者,应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员工违犯本章有关条款,造成他人伤残的视情节《人事行政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如发现有遗失情况,必须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经理作处理措施:对所生产产品进行严格检查并对场地进行清理。

第五章 人事行政制度

第一节

员工的招聘

第一条 各部门因生产需要增员时,应由部门组长口头申请或者填写《增员申请表》,报部门部门主管核定生产量情况批准后,再经公司核准,由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

第二条 普通员工由人事部按规定核实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已便安排适当的工作,再进行技能测试;

第三条 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人员的招聘,除进行上述普工考试程序合格后,报总经理或经理面试批准;

第四条 年龄未满 16 周岁的为童工,本厂不允许招请或使用童工和不支持招请或使用童工; 第五条 凡来应聘人员须真实填写应聘申请表,本厂会先对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才可录用。 第二节

员工的录用

第一条 凡被我厂聘请的职员工必须持有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无传4 染病及不良嗜好,需交免冠1寸照片2张、清楚了解我厂的厂规并无任何异议后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第二条 被录用的员工,应填写个人简历作为档案,凭录用通知书到人事行政部办领厂牌、安排住宿等上班手续;

第三条 新录用的员工一律采用试用制,普通员工的试用期为15天至一个月,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职员视工作范畴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并签订试用合同;

第四条 试用期满合格者,员工可继续留厂工作者,必须与厂方签订劳务合同; 第五条 被公司开除的员工,未得到公司总经理的特许,一律不准重新录用;

第六条 辞职员工要求重新回厂工作的,由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公司或人事部批准,并按程序重新办理入厂手续。 第三节

员工证件办理

第一条 员工进厂后试用合同、劳务合同、厂牌、劳动保险、考勤等证件手续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办理;

第二条 员工厂牌丢失或无法正常打卡时,应即刻到人事行政部补办; 第三条 员工故意损坏,丢失厂牌的,要自费缴纳相应的工本费。 第四节

员工培训

第一条 凡经录用的员工,应仔细认真阅读此规章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必须根据情况对刚上班的员工应进行岗位责任、安全规程、产品质量基础知识进行严格的岗上辅导培训,造就一支技术过硬、工人纪律观念强的职工队伍;

第三条 在职员工必须按人事要求,参加各种培训,促进企业管理不断升级进步。

第四条 在职员工表现良好者,申请参加本厂技术工程培训的,经厂方批准后,在厂方提供带薪金培训条件下,必须双方签订技术培训、服务合同。 第五节

人员调动

第一条 公司因工作需要对人员进行调动时,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手续由人事行政部办理;

第二条 部门主管可根据本部门的生产需要对所属进行工种或班组调动,组长、员工必须服从安排,并报人事行政部更改人事资料;

第三条 跨部门调动,必须填写《人员调动申请表》,经双方部门负责人同意,再报公司批准,呈人事行政部办理调动手续。

第六节

考勤规则

第一条 员工必须自觉履行打卡上下班,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晚上19:00—21:00;工作时间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另行通知;

第二条 有效打卡考勤时间为上班前30分钟内和下班后30分钟内(计件员工不限);

5 第三条 员工考勤使用考勤机,人事部负责管理考勤机及公布每周考勤异常。计件员工另采取考勤机记录与车间组长考勤表记录相结合,考勤表由车间组长根据本组各员工的每日出勤、迟到、早退按日登记;

第四条 每月底人事部从电脑收集考勤资料做统计,如有发现异常,则按照《员工考勤与满勤奖制度》处理;

第五条 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总经理、下至一般职员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则,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详见《员工考勤与满勤奖制度》);

第六条 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责任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第七条 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未打卡的,可由部门主管核实报人事部补签卡,其余未打卡者处理详见《员工考勤与满勤奖制度》;

第八条 补卡事宜一律需由签卡部门或部门主管送人事部办理,禁止任何非职能部门和个人代签,违者除将代签卡作废外,人事部应对违章部门有关人员进行教育批评;

第九条 员工长期迟到或早退者给予书面警告,警告无效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详见《员工考勤与满勤奖制度》);

第十条 凡无故旷工一天者,通知后仍未到岗,作警告、检讨教育处理,连续旷工十五天者通告后仍未到岗的作自动离厂处理,若有意外事故不能到岗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详见《员工考勤与满勤奖制度》);

第十一条 本规定与《员工考勤与满勤奖制度》相辅相成;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改,并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

第七节

请假规则 员工请假需经该部门主管批准后,再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部门主管级请假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再到人事部办理手续;假期七天以上者,一律需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有效(详见《员工考勤与满勤奖制度》);

第二条 任何人在上班期间请短假外出,必须经人事部相关程序和放行手续;

第三条 员工因突发情况未能事先请假,应在请假当日的上班前电话告知组长或主管,并在

假后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组长或主管接电话后必须当即登记备查并

代填“请假单”交人事部备案;

第四条 员工试用期满合格转正可享受国家法定假日,如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假期; 第五条 在厂工作满二年的所有女性员工享有90天的产假。 第八节

员工投诉规则

第一条 员工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可用书面形式向公司或人事行政部投诉,任何人都有投诉的权利;

第二条 员工投诉书可直接递交有关部门负责人受理,也可交与公司领导;

第三条 接诉部门原则上三日内作出调查处理答复,对特大事件三日内无法落实,可以另议; 第四条 对滥用职权、损害公司集体利益、徇私儛弊、盗窃他人财务事件的举报者,一经调查证明举报属实,由人事部向公司申报给予举报人重罚;

第五条 接诉部门必须为投诉人进行保密,泄密的有关人员将由人事行政部或公司从严处理。

6 第九节

奖励种类

1、书面通报表扬

2、颁发奖品、奖金

3、提级提薪 第十节

惩罚种类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批评或罚款

4、辞退或开除 第十一节

辞工制度

第一条 任何员工辞工需提前一个月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如无特殊情况),详写辞工原因交到部门主管审批,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再交人事部备案,由人事部与当事人进行协商,适当安排时间办理辞工手续;离厂时应上缴个人工具及钥匙清点无误否则不予结算工资;

第二条 员工在厂方接受辞工期间,仍需遵守厂纪和各项制度,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 如发现盗窃工厂财物或宿舍同事财物,立即无条件开除,不计工资,严重者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第四条 员工如受到第十节所规定的制度被开除或辞退的,由部门组长上报部门主管审批呈交人事部办理离厂手续(结清所有工资);

第五条 如有违反第十节所规定的制度主动要求辞职的,则按照第十一节第1条的规定,上缴个人工具及钥匙清点无误后,结算个人全部工资。 第十二节

解除劳动关系条款

第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条 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15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公司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三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按以上两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三节

奖惩处理程序

第一条 由部门把事实的经过报人事部,人事部再对该部门呈报人事项进行调查审核; 第二条 属第

八、九节

1、2项由人事部直接处理;

第三条 属第八九节

3、

4、5项由人事部核实后呈报公司,按照公司指示执行;

第四条 违纪人接口头批评后,顶撞主管的、态度不好的,人事部可在宣传栏公开通知批评,态度较为恶劣者由人事部可向公司申报执罚违纪人。 第十四节

员工福利待遇

第一条 公司为每位员工提供住宿,报销部分水电费(每人1吨水/月,每间宿舍10°电/月); 第二条 公司每个月定期为工人发放生日礼物;

第三条 法定假日公司放假,并发放节日礼品或组织员工外出旅游; 第四条 员工因工受伤的,公司承担一切医疗费用;

第五条 员工工作1-3(含)年的可享有3天有薪假期,工作3(不含)年以上的可享有5天有薪假期;

第六条 公司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者,享有医疗互助、社保、医保(办理医保需工作满3年,表现良好);

第七条 厂方免费为员工提供体育娱乐器材和影视服务等。

第六章 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共同维护车间生产秩序井然,遵守劳动纪律,确保生产正常运作;

第二条 上班后,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到岗位做好班前安排工作,员工应准时进入岗位,并禁止未到点离岗下班,违者一律以早退论处;

第三条 上班期内应规范厂牌佩戴;

第四条 上班时严禁看书报、窜岗、闲谈、瞌睡。不准以打开水、上厕所等其它理由为名变相怠工;

第五条 严禁乱扔乱放废料、杂物、工具等,当本区域内有材料或杂物、工具落地时应随手捡起并规范放整齐;

第六条 因货源不足中途下班或不加班的,由组长填写待工条,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报公司核准,待工条上交人事部备案;

第七条 保证车间环境、机械台桌面整齐、清洁,货物放置规范,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加强车间“6S”现场管理;

第八条 严禁将工厂工具、纸张和任何生产材料与产品带出厂区,违者将按偷盗论处; 第九条 下班前各部门主管应检查本区域内门窗、水、电总制掣,并做好必要的防火防盗工作;

第十条 严格遵守、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程作业,及消防制度,确保公司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 违犯本章条款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关处分,情节严重者视情节轻重按《人事行政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另行处理。

第七章

公共生活区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共同维护厂区、集体宿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创造舒适优美的环境;

第二条 人事行政部门应按照本厂实际管理情况,不断完善厂区、宿舍等公共区域有关管理细则,持续规范优化公众环境;

第三条 自觉遵守各有关公共场所公约、细则,做一名文明有礼的合格员工;

第四条 出入各公共场所自觉依次排队,礼让步先,禁止喧哗哄挤,出入生产车间和仓库自觉规范戴证,并接受当值人员检查;

第五条 按时作息,禁止在公共区域内汹酒喧闹、聚众赌博、高声吆喝和放高声音响等影响公众休息的不文明行为,共创安定清静的休息环境;

第六条 严禁在任何公共场所乱堆乱放私人物品或悬挂衣物,影响公众区域环境形象; 第七条 爱护公共环境,禁止在厂区采摘花草树木,乱扔垃圾、乱泼乱倒污水和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第八条 爱护公共财产设施,反对铺张浪费的不良习惯,提倡勤俭节约的美德,用水用电后随手关水关电,积极举报破坏公共设施和随意浪费公司财物的不良行为者;

第九条 非特殊情况下,不准将厂外人员引入厂区,共创安定有序环境;

第十条 公共生活区管理制度,由执勤人员负责检查监督,违章者将由当值人员按程序登记呈报人事行政部按有关规章处理;

第十一条 违犯本章有关条款者将受到警告、检讨处分,情节严重者按《人事行政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第八章 员工住宿管理细则

为了使本厂员工有一个安全、文明、舒适、清静、卫生的住宿环境,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一条 保持宿舍环境美观整洁,禁止往宿舍窗外随口吐痰、不得随手乱丢垃圾,不乱倒污水,各自衣物、洗洁用品找定位置摆放整齐。不得在宿舍乱拉电线、损坏设施、设备;

第二条 服从住宿安排,严禁私自调换房号行为。深夜23:00点后应返房休息;

第三条 遵守住宿安全规则,严禁在公共宿舍生火煮,乱堆物品堵塞安全通道,爬坐走廊上的安全防护墙(栏)上,私自拆卸任何安全设施和消防标识,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舍区,若有火警发生,请马上撤离舍区;

第四条 入住员工宿舍者必须服从工厂安排及调动,不服从厂部按排及调动的不给予住宿; 第五条 严禁在宿舍区赌博、汹酒、大声喧哗、放高声音响,从事任何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及吵架、打架等扰乱公共秩序的恶性行为;

第六条 在厂员工要关心集体,夜间11:00——12:00必须关闭所有电源,停止一切文娱活动就寝休息,不得外出,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第七条 亲戚、朋友要进宿舍探访,需持其本人身份证到保安室登记说明事由,经批准入宿舍者逗留时间不得超过22:00时,未经批准留宿者,严禁在舍区留宿;

第八条 厂部提倡员工勤俭、节约能源。洗手、洗衣、入厕不关闭水龙头者,日间、夜间人走后不关闭电源者同视为浪费资源;

第九条 在宿舍内损坏公物或乱抛硬物堵塞厕所孔的,同房者应积极主动协助追究,责任不清的,赔偿费或维修费由该房住宿人员分摊抵偿。

第九章

消防安全制度

第一条 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防火工作;

第二条 各部门每月15号进行一次安全性检查;电器、电路有关等设施; 第三条 各部门的消防通道、安全门不准堆放杂物、机械等,经常保持畅通;

第四条 严格管理和规范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未经厂安全管理小组批准,任何人与部门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转移厂方指定的原存放点;

第五条 新员工入厂时,由人事行政部培训有关安全防火知识及紧急疏散方法,并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厂全员安全疏散实习演练;

第六条 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在宿舍、车间、货仓、易燃品存放点及其它作业场所的重点防火区域内私接电源、生火、吸烟;

第七条 各部门应在下班离开作业场所时,关闭一切电源,发现电路、电器有破损现象要即刻中止使用,报电工专业人员及时维修好后方可投入再作业;

第八条 若发生火警,厂中心领导应即刻到位,迅速组织消防工作,采取紧急、正确的消防措施灭火,并及时报火警119求援;

第九条 违犯本章有关规定的单位负责人或个人按《人事行政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服装厂规章制度

服装厂规章制度

服装厂规章制度

服装厂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服装厂)

服装厂规章制度

服装厂规章制度

服装厂规章制度

服装厂规章制度tu

服装厂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服装厂规章制度.doc》
服装厂规章制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