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区校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管理

2020-03-02 14:58:3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源城区校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管理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园的安全管理,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预防和减少涉校暴力犯罪,根据5月3日全国和省、市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区委、区政府决定从5月6日起至今年7月底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校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就如何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强化校园治安防范,坚决打击校园暴力犯罪,从根本上消除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维护校园教学秩序,为学校师生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源城区校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何伟良同志任组长,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陈劲松同志,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源城公安分局局长赖昌彬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由陈全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是:一是深入排查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深入社区、农村、校园及周边地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及时掌握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加强对高危人群的排查管控。注意掌握和控制好流动人口、高危人群以及在校园周围游荡、逗留和有暴力倾向的重点对象,坚决防止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发生。三是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治。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各项社会管理及治安管控,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防范,确保人防、物防、技防到位。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5月6日起至今年7月底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6日至5月底)。集中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大排查。各镇(场)、街道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社区、农村、单位和家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倾听和了解群众诉求。公安、教育、交通、卫生等部门要深入检查师生在学校、生活、出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内部管理漏洞,检查学校内部人防、物防、技防以及设施设备、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等。公安、出管办等部门要排查掌握学校周边出租屋及流动人口、重点人员状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各镇(场)、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抓好本辖区学校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并填好排查表(见附件)于5月底前分别报送区委政法委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份)。各级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划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整治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整治。要通过落实领导接访和领导包案责任制,化解一批群众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积累激化;充分发挥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职能作用,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及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公安部门要落实整治措施,加强对学校周边、上学重点时段的巡逻和管控力度,提高校园周边见警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教育、学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校园安全管理力度,及时解决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和装备配备,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卫生、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精神疾患人员的治疗救助管理,关注帮助困难群众和家庭,完善救助体系。学校、幼儿园要落实校长、园长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制订应急预案,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7月份)。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对集中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未达到预定目标的,责成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对安全隐患多、治安状况差、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

和单位,要挂牌督办,限期解决问题、限期改变面貌,做到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到位、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今年以来,全国一些地区相继发生了多起针对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恶性案件,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这些事件爆发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矛盾纠纷排查不细致、重点人员管控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的。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安全保卫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肩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深入抓,加大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投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做到让孩子放心、让家长放心、让全社会放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周密部署,齐抓共管。要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机制,把打击与防范、整治、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齐头并进。政法机关要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对此类案件做到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正确引导和营造宣传舆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犯罪,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把整治行动与“保亚运”、“迎世客”等重大节会安全保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绝对安全,万无一失”的要求,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三)落实责任,严格问责。各级各部门要细化分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防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要落实“周收集、月通报、年考评”制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专项督查,并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列入年终综治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对贯彻落实不及时、不认真,工作开展拖沓、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隐患排查不全面、矛盾化解不及时、稳控措施不到位、防范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源城区学校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排查表

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校园及周边安全巡查工作方案

校园及周边安全排查实施方案

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方案

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方案

校园及周边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学校及校园周边

校园治安管理协议书

《源城区校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管理.doc》
源城区校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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