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大宗散货单证操作员指导书

2020-03-02 23:00:0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福州外代报关有限公司

大宗散货单证操作员岗位工作指导书

编 号:PFZ/CB/WI006 版本号: 2 副本号: 001 审核人: (质量经理)

批准人: (总经理)

发布日期:2015 年 01 月 01 日

~批准页 (共 7 页)~ 福州外代报关有限公司-大宗散货单证操作员岗位工作指导书

大宗散货单证操作员岗位职责与指导

大宗散货单证操作员必须遵纪守法、履行义务、保护本企业商务秘密和 权益,不断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并承担下列岗位职责:

一、认真审查委托报关的单证票据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二、认真审核各种委托报关业务手续的合法性及完整性。

三、认真审查收发货人的法定代表及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

四、坚持双人审核制度,不得相互串通、擅自涂改数据。

五、不参与走私违法活动和违反海关规定行为。

六、熟悉国家法律和海关规定,掌握商品知识和审单技能。

七、完整保留各种报关单证、票据及资料。 工 作 指 导 书

为规范大宗散货单证操作员岗位的各项业务,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控制业务风险,特制订本指导书。 大宗散货单证操作员操作流程:

1 福州外代报关有限公司-大宗散货单证操作员岗位工作指导书

1.0接单

1.1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办理报关手续。客户有长期协议客户和单次委托客户两种。单次委托客户凭代理报关委托书建立合同关系。我司只接受合法/正规的代理报关业务。

1.1.1大宗散货合同执行:合同订立后,认真地查阅合同并严格执行委办事项。如委办事项不明确,要让客户明确具体操作事项和操作流程。 1.1.2如没有签订正式合同,每单业务都需发送委托函让客户下委托(客户要以邮件形式下委托的,必须使用公司邮箱发送) 1.1.3需留意合同的注意要点,不违反货代协议里的规定。

1.2确定委托后及时将各进口口岸所属关区报关报检文件要求发给客人,督促客人在船靠三天前把所需资料备好并及时寄送给我司。

1.3与船代取得联系,了解及密切关注船舶动态,及时向客户汇报最新动态。

1.4客户确认委托后,福州关区要求进口大宗散货需在签约后十个工作日办理合同备案的,协助客户整理备案资料,待收到备案资料后,需将备案资料扫描数据发至福州海关(现场海关)指定邮箱,并将纸质备案资料交接到福州海关(现场海关)备案,受理后出福州海关(现场海关)合同备案号(做为客户报关审价磋商依据)。

1.5在船抵港日期确认后,根据各进口口岸海关要求准备保卸材料(码头需提供船代发提货单扫描件、进口许可证和靠泊审批表在船舶靠泊前向海关申请办理保卸手续,福清海关应按福清海关要求提供相关货主、码头、工厂等保卸材料)。如需货物直提或卸入海关非监管堆场,需提前做好海关预申报和放行手续。(保卸按照各个现场海关要求进行提前操作。) 1.6法检货物,在船舶靠泊前一天,办理好报检手续。

1.6.1法检货物委托中检公司报检的,提供相关报检资料并做好报检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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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1.6.2法检货物由我司安排自己报检的,应准备好资料并安排人员到报检现场完成报检工作;

1.6.2.1法检货物由我司安排自己报检的,船舶靠泊时,应安排检疫接送工作;

1.7非法检货物,现检疫实行全申报,也要提供相关报检资料并做好报检,如客户要求委托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需按客户要求及时与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取得联系,确认相关鉴定内容和提供相关资料。 2.0 填单、核单、登记、交接 2.1 进口大宗散货

2.1.1 大宗散货单证操作员在接到货主电话及邮件通知有大宗散货进口(船名,航次,商品名称)委托后,凭货主给予的背书过的正本海运提单或预借提货单保函及海运提单正反面复印件盖章到该船舶船务代理公司办理并领取提货单。

2.1.2 船代为福州外代本部,预借提货单按照本部预借提货单所需单证和审批流程;

2.1.3 船代为福州外代本部,正本提单未收到、港建费未收取的的情况下将正本放行提货单交回外代进口科,并做好签收。 2.2 进口货物报关单证

2.2.1 大宗散货单证操作员收到货主或货代按进口口岸所属关区报关、报检文件要求单证,认真核对所需单证内容是否一致,与货主沟通明确商品名称HS编码的归类。

2.2.2 大宗散货单证操作员整理报检相关报检资料交接于现场报检员进行电子申报(如委托CCIC报检,将单证交接CCIC单证员报检并跟进报检进度),电子申报通过后,现场报检员打印入境货物通关单(现在实行无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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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通关单)。

2.2.3 大宗散货单证操作员整理报关单证后,认真规范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操作员整理装订好的报关单证需交于另一位大宗散货单证操作员复核,单证复核操作员需在复核报关单上签字。 2.2.4 单证审核完毕,大宗散货单证操作员需在荆艺系统录入,内容包含:进口日期、委托报关单位名称、船名、航次、提单号、货物名称、报关单号。

2.2.5 大宗散货单证操作员将报关文件交现场办理报关手续。 3.0 跟踪报关进程

3.1 认真跟踪现场报关业务的进程,及时向客户反馈进展情况。如需客户协助,要耐心解释。

3.1.1 如海关有价格及其他咨询,及时与客户沟通请求客户协助提供相关材料。

3.1.2 货物放行后,如需海关监控科做电子数据放行的要尽快安排资料办理电子数据放行和物流监控科解控手续。 3.1.3 放行后,及时通知客户。

3.1.3.1如隶属福州检疫海港处,货物提离码头前需在卸港证书出具后方能使用,如需提前使用需提交检疫审批后方可,需在提货单上盖检疫章。 3.1.3.2检疫和海关放行手续办理完毕后,在正本提单收到、港建费收取的的情况下,按委托方指示办理码头放货手续。 3.2 将正本税单交接大宗散货结算员。 4.0 卸港证书

4.1 跟踪商检证书,尽量在船靠10至15天催出来寄给客户,便于客户结算。

4.2 通知财务付款给检验检疫局和中检公司,通知现场人员领取证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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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财务跟客户结算。

4.2.1大宗散货业务原则上要求要有备用金,如果没有备用金,原则上不能代垫任何费用,代垫费用由委托方直接支付。 5.0 结关

5.1 及时准备好结关材料,尽快结关。 客人有最终发票后,督促客人备好相关资料给海关,做结关用。

5.2 海关不出具进口报关付汇证明联,如果海关数据签发成功,及时通知客户。 6.0 文件归档

6.1 进口散货业务要求归档以下文件:装港证书/发票/合同/其他特殊要求文件的复印件/报关委托书正本等。 7.0 业务操作风险管理

7.1 确认正本提单背书是否可用或电放。

7.2 物权的判断:提货单交接前,必须确认手续是否完整(港建费,正本提单,物权,客户指示)。

7.3 取得提货单的货主的货权转移通知书后,将货权转移通知书、放行单等传真码头,如无货权转移通知书,按照委托方指示办理。

7.4 每票业务都需先确认港建费是否缴纳,海运提单正本是否收回,并向进口科确认是否有船东放货指令。

7.5 将正本放行单和解控表按公司审批程序审批后交接卸货码头。 7.6 业务在控制应收账款时,如有控制正本税单,要掌握正本税单有效期,要提前将税单扫描件发送给客人确认,并在有效期内交接委托方或委托方手中,确保做好签收工作。 8.0 相关大宗散货货物进口

8.1.1 进口镍矿、高碳铬铁等非法检,无需自动进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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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进口铁矿、煤炭、钢铁和生铁等,要求客户提供商务部批准的自动进口许可证、装运前检验证书等。具体参考税则注释。

8.1.3 进口木材等植物产品,要求提供国外的植物检疫证书,如属濒危物种要提供濒危办许可证。原木进口要求提供国外熏蒸证书。 8.1.4 食品及食品原料进口,要求提供国外的卫生证书。 8.1.4.1进口大豆、玉米、小麦、油菜籽、棕榈油、大豆油等。 9.0出口散货报关流程

9.1接受货主或货代转来文件[如清单(PACKING LIST)、发票(INVOICE)、买卖合同(SALES CONTRACT)、装货单(复印件),代理报关委托书等相关报关资料],并认真核对是否各单证资料信息相一致。 9.1.1税则注释中,如需报检,需委托报检公司报检。 9.2根据单证的相关信息输机到中国电子口岸客户端系统。

9.3在单(装货单)单(单证)相符的情况下,再根据装货单的相关信息填制“出口运抵报告录入委托函”,并根据此船停靠的码头,将此函传真或则扫描发送至该码头(松下、松门或琯头码头等)。此码头再根据委托函发送运抵数据(委托函一定不能发送错误,否则会导致后期海关系统结不了关)。当船代的新舱单跟码头的运抵都发送成功了,我司就可以正常报关。

9.4 如果有验货,要预约验货,这时船代就得把正本的装货单交接到现场,现场的验货员要凭正本的装货单跟验货关员到该码头去验货(去验货之前要跟货主确认此票货物是否已都在码头)验货无问题,海关做无电子数据放行。

9.5当此船开航以后,现场去中联理货取“理货结果汇总单”,如果实出的量短溢卸超过+/-3%,现场要去海关系统里做脱钩(脱钩笼统指把原先运输方式:水路运输改成运输方式:其他运输),以便船代根据理货证书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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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实出的预配舱单和码头重新发送运抵,我司也要凭“理货结果汇总单”跟改单报告去改单。三方数据都准备完善后,我司再到海关系统里挂钩,以便船代最后发送装载舱单和码头发送运抵,这样此票才能结关。 9.5.1在货物装货完毕,船代取回理货水尺,如果误差没有超过+/-3%,船代发送的装载舱单的数据还是跟原先预配舱单数据一致即可。理货公司按照原始舱单数据发送理货数据;

9.5.2如有验货,在货物装货完毕,船代取回理货水尺,如果误差没有超过+/-3%,船代发送的装载舱单的数据还是跟理货水尺数据一致。理货公司按照理货水尺数据发送理货数据;

9.5.3在货物装货完毕,船代取回理货水尺,如果误差过+/-3%,理货公司按照理货实际数量发送理货数据;

10.0 重要紧急业务处理:紧急情况要了解具体情况且与相关人员联系处理,如遇紧急业务处理,在此基础上,向公司领导请示,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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