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20:04:3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食品稽查大队培训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法律责任意识和道德诚信意识,同时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素质,加深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现制定2014年培训工作方案。
一、培训时间
一般情况下每周五为学习日,特殊情况顺延。全年培训不少于48个工作日。上午为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培训,下午为食品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培训。
二、培训内容
1、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 岗前培训即餐饮单位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前进行的培训,此项工作由大队办公室组织安排;
常规性培训即每年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的培训,由各分队制定培训计划,自行组织辖区餐饮单位开展。
岗前培训与常规性培训轮流开展,培训前做好沟通,避免重复培训。详见餐饮单位培训计划表。
2、执法人员培训分为专题讲课和自行学习。专题讲课由大队所有执法人员轮流授课,每人都要讲,专题自拟,只要与餐饮服务日常监管业务相关即可,授课前要提前沟通,避免内容一致或相似;自行学习内容由大队办公室统一制定学习计划,具体内容会每月在大队邮箱中下发,所有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并做好学习笔记。
三、相关要求
各队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原则上为每队六次,每次培训人
员不少于30人;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均采取轮流授课方式,确保每个都有机会;培训发放材料由大队办公室统一发放,培训试卷、合格证、培训签到表等由大队办公室统一制定,培训前到办公室领取,培训结束后将签到表交大队办公室统一存放。请各分队先集中安排县城餐饮单位培训,乡镇及以下餐饮单位培训可与乡镇食安办联合。
执法人员培训专题讲课题目定好后交大队办公室制定培训计划。
以上培训授课人员若出现突发情况,可自行调配,不能空岗。
附件: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表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第一批:学校(幼儿园)食堂负责人及分管校长,城区规模较大的餐饮服务单位分管负责人、厨师长。
第二批:杭埠镇、千人桥镇、百神庙镇、舒茶镇、南港镇、春秋乡、阙店乡、汤池镇、河棚镇、庐镇乡等乡镇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厨师。
第三批:五显镇、万佛湖镇、晓天镇、山七镇、高峰乡、干汊河镇、柏林乡、桃溪镇、张母桥镇、棠树乡等乡镇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厨师。
第四批:城关镇(含孔集办事处、马河口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等乡镇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厨师。
第五批:学校(幼儿园)食堂、城区规模较大的餐饮服务单位厨师。
每批培训时间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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