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口镇森林总结

2020-03-02 00:06:0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明溪口镇2010年度森林

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本着“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法》和《沅陵县森林防火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作了以下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镇长邓防修同志任组长,武装部长李红同志、分管领导陈辉同志任副组长,王艳珍、陈智慧、李必旺、杨和平、宋晓辉、李平整、王辉、谢根义、宋王琦、张翠松等同志为成员。

(二)落实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本镇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组织实施各个时期的防火、扑火工作和方案。

2、组织本镇扑火队伍,筹措扑火器材、扑火交通工具、物质等等。

3、组织宣传林区野外用火、灭火、管火的基本常识。

4、负责对火灾多发区和重点火险部位进行巡护,发现火情及时上报。

5、组织人员分片负责深入到林区检查指导督促森林防火工作。

6、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并负责灾民生活安置。

7、执行上级防火部门下达的扑火任务。

二、成立扑火队伍

(一)根据我镇实际情况,镇成立森林扑火突出队。由镇长邓防修同志任队长,武装部长李红同志、分管领导陈辉同志任副队长,全体镇干部(54人,含林业站10人)为队员。

(二)村扑火突击队

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突击扑火队,由各村(居)支部书记挂帅,以基层民兵为骨干,每村组织30—60人。

三、加强森林防火和扑火

(一)森林防火措施。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结合我镇的实际,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林区野外用火、管火、灭火的基本常识。

2、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审批制度,坚持“六烧六不烧”、“十不准”的规定。对火灾多发区和重点火险部位要增强巡护力量,严防死守。

(二)加强扑火措施

1、镇防火办每天24小时值班。

2、接到村里出现重大灾情时,立即上报,并同时组织扑火突击队和村里的分队一道,将灾情损失减小到最小限度,确保打早、打小、打灭。

3、一旦出现重大火情,要及时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县防火指挥部抽调机动扑火队和调动物质、器材等组织灭火。

四、加强通讯联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电话:4230119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电话:4481086

五、加强森林防火值班

实行全年重点阶段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作到有领导牵头,有值班人员,通讯保持畅通。

以上是我镇一年来所作出的工作与努力,保证了全镇全年无重大火灾的发生。

明溪口镇人民政府二0一0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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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口镇森林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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