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保证书

2020-03-03 07:09:1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安全责任保证书

由于城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拟在河堤路段设置的烟花爆竹零售销售经营点与柳州市政府2012年春节期间在柳江河中心举办焰火晚会距离过近,存在安全隐患,城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取消了城中区河堤路段烟花爆竹零售销售点(C6滨江西路红光桥底23栋-1号、C7滨江西路4栋5栋之间空地前的人行道、C8滨江西路8栋前人行道上、C10文惠桥底左侧人行道两灯柱之间空地),现满地宝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向城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继续保留以上四个零售销售点,并作出如下保证。

一、满地宝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保证:

1、柳州市在柳江河举办焰火晚会当天早上由满地宝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统一安排专用车辆和足够人员协助河堤路段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做好烟花爆竹零售销售点内的烟花爆竹全部撤离经营点现场,该项工作必须要求在当日中午12时之前完成。

二、零售销售点经营户保证:

1、零售销售点经营户自愿接受柳州市政府相关部门、城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满地宝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在柳州市政府举办焰火晚会期间对其撤离及做好相关防护措施的安排和监督;自觉遵守用火用电相关规定,不超范围经营,不经营未许可经营的烟花爆竹。

2、柳州市政府在柳江河举办焰火晚会期间,如未按保证要求撤离的,经营户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及连带责任,并扣除其缴纳的风险抵押金。

3、实行专柜经营,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存放量不得超过经营(零售)许可5立方米外包装总体积、烟花类[B、C、D]、爆竹类[C、D]的相关规定。

服从各级政府领导,自觉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自觉执行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

本保证书一式三份,由城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柳州市满地宝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零售销售点经营户各执一份,从保证企业、经营户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本保证书时效为2012年度。

柳州市满地宝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签字)

安全责任保证书

安全责任保证书

安全责任保证书

安全责任保证书

安全责任保证书

安全责任保证书

安全责任保证书

安全责任保证书

安全责任保证书

安全责任保证书

《安全责任保证书.doc》
安全责任保证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