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物联网技术应用人才培养认证项目实施方案

2020-03-03 18:56:5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全国物联网技术应用人才培养认证项目实施方案

全国物联网技术应用人才培养认证项目(简称IOTT项目)是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立项开展的以培养物联网应用人才为目标的项目。根据IOTT项目的总体发展规划,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第一项:发展目标

通过开展系统的IOTT专业认证和人才实训工作,全面提高物联网、传感网等相关专业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技能型、复合型、创新型物联网应用人才,服务于国家的工业化和信息化建设,为我国物联网产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项: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保证IOTT项目的顺利实施,特设置领导小组、专家组、项目管理办公室、联合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其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设在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制定IOTT项目的方针、政策和原则,组织制定IOTT项目发展规划,审定IOTT项目的各种文件、规定和制度;审定IOTT项目各专业的培养方案、考试大纲、认证题库、实训方案;审批IOTT项目的联合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的建立;对IOTT项目的培训、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协调有关方面工作。

二、专家组:

由国内著名高校物联网、传感网领域专家和物联网行业著名企业优秀专家组成。负责IOTT项目的认证培训体系的论证,对IOTT项目的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对IOTT项目的教研、教学工作进行全过程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审核培训教材、教学课件、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负责项目认证培训教师的审查和考核;定期召开专家会,讨论各地反馈意见,对行业发展中新技术、新动态以及项目运营中出现的问题写出调研报告及调整建议,供项目管理办公室决策参考。

三、项目管理办公室:

IOTT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北京大学博雅西园1号楼1层1号,经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授权环球易讯(北京)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管理。负责IOTT项目的具体实施:编写项目的工作计划、管理办法、管理文档,组织制定项目的培训大纲和考试大纲,编写、出版、发行培训教材,组织项目认证考试的命题、制卷,组织编制培训和考试用软件;负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推广,设立联合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并对联合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的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负责项目官方网站的设计和维护;组织IOTT项目的教学研究、学

术交流及宣传表彰活动。

下设教研部、市场部、设备与技术中心、管理部、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

⑴ 教研部

负责IOTT项目教学研发工作的具体实施,进行认证教学大纲、配套教材、考试大纲的编写、认证题库建设、考试阅卷、人才培养方案开发、教学实验平台的研发等。

⑵ 市场部

根据项目的整体规划布局,负责项目推广,选拔符合条件的院校建立IOTT项目联合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

⑶ 设备与技术中心

负责教学实验实训设备的匹配供给、维修与技术服务。

⑷ 管理部

负责对联合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的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包括年度审核、教材订购、日常联络等,并负责定期举办师资培训班和年度工作会议。负责IOTT项目认证考试的组织和管理。负责项目官方网站的建设和维护。

⑸就业指导中心

负责联系物联网行业企业和用人单位,开展广泛的人才合作,为实训结业学员提供就业渠道,搭建就业平台。

四、联合培养基地:

由项目管理办公室发展和管理,并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授权,设在各级各类大中专院校。负责按照项目的人才培养方案,开展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学培训和“物联网应用工程师”的认证考试工作。

五、实训基地:

由项目管理办公室发展和管理,并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授权,设在具有较强办学能力的院校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负责在联合培养基地进行了物联网专业基础课程学习,并通过物联网应用工程师的认证的学生进行高级专业课程教学和项目实训,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级物联网应用人才;负责“物联网开发工程师”的认证考试工作。

第三项:人才培养和认证体系

一、人才培养方案

IOTT项目人才培养方案紧密跟踪物联网/传感网技术发展的最新趋势,及时扩展、更新培训内容,可以帮助学员快速了解物联网/传感网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掌握最流行的物联网/传感网技术。实训教学工作由具有多年实践工作经验的工程师承担,教学环境模拟实际工作环

境,实训案例来自真实工作项目,从而保证学生掌握符合行业及岗位要求的知识和技能,熟悉实际项目的运作流程。

IOTT项目的人才培养采用联合培养的方式,分别由联合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承担一部分课程。人才培养方案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项目实训课等部分。主要包括物联网概论、C语言程序设计、单片机原理及应用、电子电路、嵌入式操作系统、现代通信技术、网络原理及应用、TCP/IP协议、数据库原理及应用等课程。专业核心课主要包括现代无线传感网概论、传感器技术、射频识别技术、电子产品代码(ECP)、ARM、高频和微波技术、远程移动通信、ZigBee无线网络技术、上位机软件开发等课程。项目实训课主要包括智能交通项目案例与实训、智慧城市项目案例与实训、食品安全项目案例与实训、农业信息化项目案例与实训等课程。

IOTT教学方案广泛借鉴了CBE、MES、双元制等职业教育领域先进的教学模式,以“需求导向原理”为指导,以职业规范的传授和操作技能的训练为基础,以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为主线,以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目标。在训练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的同时,特别强调对学生进行职业素养和就业能力的训练,注重职业化的工作方法和团队协作的工作方式的培养,通过案例分析、任务驱动、角色扮演、小组讨论等教学方法,全面提高学生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工作创新能力,真正实现学习与就业的“零距离”。

二、认证考试:

IOTT项目的认证体系的设计充分考虑IOTT技术更新速度快、实用性强等特点,结合国内企业的发展情况, 以企业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 全面考核学生的基础知识、工作技能、工作流程,强调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IOTT项目的认证体系分为应用工程师和开发工程师两个级别。应用工程师定位于利用现有的物联网相关产品完成项目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物联网的基本理论、专业技术、基本应用等内容;开发工程师定位与针对客户和行业需求,进行物联网系统的开发,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物联网核心技术、方案设计和项目实施等内容。

应用工程师级的考试主要由联合培养基地负责,开发工程师的考试主要由实训基地负责。作为联合培养基地的高校,可以把IOTT的课程体系和教学资源纳入教学计划,采用课程置换的方式实施教学,顺利完成相关专业课程学习和课程测试的学生,就可以由联合培养基地直接申请IOTT项目应用工程师级的认证证书。

第四项:联合培养基地申办条件和申办流程

一、申办条件:

1、具有独立颁发文凭资格的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

2、开展物联网/传感网相关专业(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工程等)5年以上;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直廉洁的品德操守;

4、具有5名以上专职教师;

5、具备符合项目教学和考试要求的教学环境和实验环境。

二、申办材料:

1、填写完整的《IOTT项目联合培养基地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2、相关专业课教学大纲;

3、填写完整的《专业教师登记表》;

4、申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简历打印件。

三、申办流程:

1、申办单位将《IOTT项目联合培养基地申请表》原件和其它申办材料送达项目管理办公室;

2、项目管理办公室对申办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后,报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审批;

3、审批通过后由项目管理办公室与申办单位签订IOTT项目联合培养基地合作协议;

4、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向申办单位颁发IOTT项目联合培养基地铜牌。

第五项:实训基地申办条件和申办流程

一、申办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直廉洁的品德操守;

3、具有承办项目实训基地所需的办学场地和教学设备;

4、拥有成熟的招生团队、教学管理团队和就业安置团队;

5、拥有5名以上能承担项目实训教学的专职教师。

二、申办材料:

1、填写完整的《实训基地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2、申办单位注册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申办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办单位法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简历打印件;

5、填写完整的《专业教师登记表》。

三、申办流程:

1、申办单位将《实训基地申请表》原件和其它申办材料送达项目管理办公室;

2、项目管理办公室对申办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办学场地、教学环境、办学规

模、管理团队、教学师资等内容,撰写完整的考察报告并报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3、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审批通过后,下发批复;

4、由项目管理办公室与申办单位签订实训基地合作协议;

5、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向申办单位颁发项目实训基地铜牌。

第六项:联合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的日常管理和年度审核

一、日常管理

1、联合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必须在获得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的正式授权后方可开展工作;

2、联合培养基地一般设在直辖市、省会级城市或地级市;实训基地一般设在直辖市、省会城市或物联网行业发达的地级市;

3、联合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负责人必须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4、联合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必须具备独立的办公场地,设有专人开展工作,并能提供必要的技术及资金;

5、联合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必须严格执行IOTT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收费标准;

6、联合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必须自觉维护IOTT项目的品牌形象,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以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的名义开展超出授权范围的工作。

二、年度审核

1、联合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每年必须参加年度审核;

2、联合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的年度审核工作由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定项目的年度审核办法后,报IOTT项目领导小组,经批准后执行。

本实施方案自2010年12月1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归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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