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资料

2020-03-02 16:27:4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2个工作日:

中国人民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

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应自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撤销该基本存款账户的情况书面通知该存款人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

存款人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知存款人撤销有关银行结算账户;

银行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注明销户日期并签章,同时于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3个工作日:

银行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的,应自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

存款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个工作日:

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一般按3-5天日零星开支核定现金使用限额。

10日:

见票即付的汇票(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10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手续。

存款人需要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在撤销原基本存款账户后10日内申请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15日:

最多不超过15天的日零星开支核定边远地区的库存现金。

30日:

开户银行对已开户的但一年内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30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管理证》,《外出经营管理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开户银行对已开户的但一年内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30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1个月: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见票即付的汇票(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个月:

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未达到设立代理记账机构条件的,由相关财政部门责令其在不超过2个月的期限内整改。

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汇入行应主动办理退汇。

60天:

准贷记卡,透支期限为60天。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

3个月:

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3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连续3月未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应当派人进行实地检查。

90日: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出单位开具的已办理会计工作移交证明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和原单位开具的已办理会计工作移交证明向原注册登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180天: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管理证》,《外出经营管理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日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

外出经营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日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5个月: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6个月: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为6个月,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10个月:

扣缴义务人应在法定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月内,按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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