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2020-03-03 15:38:2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6.2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障正常的生产程序,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易燃易爆作业场所。

二、本制度所称易燃易爆场所,是指使用、存放《危险物品名表》(GB12268—90)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的场所。

三、各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存放危险物品种类、数量等情况,应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及环境安全保障部作书面报告,审批备案。

四、易燃易爆场所日常管理由采购、储存、使用的所在部门负责,督促该区域内员工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及其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

五、新建、改建、扩建易燃易爆场所,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消防报警装置和避雷设施及防静电措施。

七、凡在公司内各易燃易爆场所工作的员工,均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与培训,遵守本制度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八、进入公司内各易燃易爆场所施工、安装的外来人员,由业务对口部门和施工、安装单位共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并与业务对口部门签订安全协议,需要动火的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九、易燃易爆场所内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不准架设临时电线。

十、易燃易爆场所应悬挂明显防火标志,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充足,作业人员应清楚现场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十一、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间距不足时,应增设防火墙。

十二、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有各种岗位安全责任制,检查、交接班、物品保管等制度和记录。

十三、易燃易爆场所物品必须分类、分堆储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应留出一定的间距及通道口,化学性质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注明储存物品的性质、名称和灭火方法。

十四、易燃易爆场所内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及时清除。

五、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易燃易爆场所。工作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和手机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严格按劳保用品使用规范着装,不得穿着化纤制品以防产生静电。

十六、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堆放其它杂物,严禁烟火和使用明火。易燃易爆场所现场作业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作业完后及时清除地面、排风管道上的油膜。油料、油漆、溶剂用完要加盖。

十七、遇节假日放假前将所有的易燃易爆物品退回库房,统一保管。

十八、对忽视消防安全,不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的单位或个人,

2 按《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十九、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起草,并负责解释。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1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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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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