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研讨文章

2020-03-01 23:28:5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实行税务领导职务任期制,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作为任期制的基础和保障,在目前的任期制实践中是一个难点,也是一个亟需建立和完善的环节。本文试图就建立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建立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必要性

1、建立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是目标管

理的客观要求。目标管理是现代管理科学中一种基本的管理技能,它通过划分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的方法,将许多关键的管理活动结合起来,实现全面、有效的管理。其主要作法是:由上级和下级管理人员一起制定共同的目标;同每一个人的应有成果相联系,规定其主要职责范围;以这些规定为指导,评价一个部门或每一个成员的贡献情况。由于这种作法特别适合于对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故被称为“管理中的管理”。目标管理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税务机关的管理工作中。建立税务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就是通过把任期制、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三者有机结合,对税务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和每年要做什么工作,完成什么目标,不仅提出明确的定性定量的要求,而且公诸于众。这样在考核时,就能够以领导干部在一定时间里完成目标的情况为主要依据,并采取组织、领导、群众共同参与的做法,较好地体现公开性、规范性和群众公认的考核原则。实行任期制必然要求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而只有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使考核领导干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才能对领导干部任期满时的德、能、勤、绩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为领导干部的进退去留提供依据。

2、任期目标完成情况是衡量税务领导干部能力、绩效的标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衡量领导干部的标准难定、考核难准的因素也直接影响着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的建立。《公务员条例》虽对公务员考核的原则、内容、方法、程序等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考核的标准、考核结果的使用及考核的实施措施还不够规范,以致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考核评价凭印象、不看实绩靠人缘等不正常现象,考核结果有时不能准确反映被考核人的能力水平和工作绩效。科学合理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只是解决了什么样的干部可以升降的问题,而最终落实到谁升谁降,就必须建立起一套严格合理的考评体系,真正做到让升者称心,降者服气,群众满意。任期目标是干部在任期内要达到的工作任务和管理成果,是干部努力争取的期望值。一个科学合理的任期目标,可以激励领导干部不懈地努力,创造卓越的业绩,有利于税收事业的发展,反之,干部就失去了行为的航标,必然缺乏应有的斗志。“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根据不同层次领导职务的特点,认真对照任期目标,看谁干得了,看谁干得好,应当成为衡量干部能力、绩效的主要标准。

3、建立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是完善任期制的重要途径。推行任期制,解决了干部“下”的瓶颈问题,但同时由于领导干部在任职时就知道在职位上的时间长短,一定程度上容易使一些干部为了追求一时的政绩,搞一些脱离实际、竭泽而渔的短期行为;也容易使一些干部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出现不思工作、只想后路的提前退休现象,甚至导致腐败;一些税务领导干部可能会因为年龄关系,认为自己无望得到提拔,而不思进取,安于现状,不利于人才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造成人才资源浪费。建立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通过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建立任期目标考核评价体系,改进考核方式和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监督和考核,将有效杜绝这些短期行为和腐败现象,使任期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4、建立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是深化改革的有效手段。把群众公认的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政绩突出、清正廉洁的税务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必须全面深化税务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考核工作力度。从任期制的实践来看,一是由于任期目标不明确,导致任期考核没依据,降免标准难量化;二是考核内容不全面,缺乏必要的资料积累,导致考察工作实绩和政治表现随意性较大,考察中容易出现知人不深、识人不准的问题;三是考核方法、手段落后,造成考察材料存在公式化、千人一面等问题,看不出干部的特点和个性,对领导干部的真实面貌了解不清,常常被表面现象所掩盖。建立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把目标确定、实绩考核和干部的升降奖惩三者有机地衔接起来,制定科学合理、标准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形成“三位一体”的领导干部考核机制,使管人和管事相结合,通过管事实现管人,通过管人促进管事,将从制度上有效地促进能上不能下等长期困扰干部工作问题的解决。

二、建立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需要重点考虑的几个问题

1、任期目标的确定原则。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目标,管理就没目的,考核就无依据。实行对税务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管理,目标的制定是前提和基础。在制定各项目标时,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从促进工作落实入手,实事求是地进

行。制定任期目标,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把握目标制定的科学性。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的制定,必须依据领导干部职务进行设计,不同职务、不同岗位的干部,其任期目标必然存在差别;必须紧跟时代发展的变化,坚持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特点;必须体现上级要求与群众需求相统一,有助于税务工作开展和税收事业全面发展;必须结合所处的工作环境和干部自

身的素质状况,力争使指标的设置与对干部的客观要求相符合,与其岗位职责的内容相一致,做到责权统一,客观公正。

二是把握目标制定的实践性。干部任期目标不应该局限于理论上的表述,而应是可操作、可考核,甚至是可量化的,使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将目标化解为一定的经验、方法和技术手段。干部任期目标也应该是可塑造的,无论哪个任期目标,都可以通过干部的工作,转化为符合社会需求的公共产品。因此设置的任期目标要具体,便于测定,任期目标越具体,实现的可能性就越大;同时要清晰简明,项目不宜太多太繁,要有期有量。除用必要的简短文字说明外,还要用数据表述,要有明确的目标值,便于执行、检查。

三是把握目标制定的差别性。这种差别,一是质的差别,不同性质特点的工作岗位,其任期目标有质的差异性。二是量的差别,即使是同一职务,工作的外在环境和内在条件不同,其任期目标的制定也应全面考量,分别对待。三是人的差别,要正视干部之间的工作基础和能力差异,确定相应的任期目标。

四是把握目标制定的动态适用性。定时目标要适当,定性目标要准确。在目标实施过程中,还要注意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和新形势的要求,对有关目标加以调整和修正。必要时,可适当设置一些变量指标。

2、任期目标的主要内容。根据现有的体制,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的制订和分解,主要的依据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上级部门、本级部门与领导班子的奋斗目标;二是上级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计划和有关三个文明建设的其他工作任务;三是本地区、本部门从实际出发提出和制订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完成情况。根据税务领导干部的工作特点和职责要求,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应当主要由三方面构成:一是共性目标。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税收环境及税收任务等;二是职能业务目标。主要是依据单位的职能特点、干部的职责分工、上级下达的年度主要工作任务所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三是目标下达后上级部署的重要工作和收入任务。任期目标是干部对自身一段时间(一个任期)工作的预期目标。为了使干部的总体职责与预期目标相统一,需要把领导干部承担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根据担任的职位类别和职位层级,通过研究分析,结合本人参与,转化为年度或若干时期的具体目标任务。因此,制定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需要按以下步骤进行:

(1)以领导班子的总体目标、任务为基础。凡是能用数量、质量、时间、范围等表示的按照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和岗位特点,量化分解到每一位领导成员。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都应从数量、质量、时间、范围上提出要求;对一些不宜从数量、质量、时间、范围上提出要求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也要采取对比的方法提出要求,以便于检查考核。

(2)将任期目标分解为年度目标。任期目标是年度目标的依据,年度目标是任期目标的细化,年度目标必须紧扣和体现任期目标。通过对任期目标按年度进行分解,将任期目标逐项落实到年度岗位责任目标管理中去,形成以税务领导干部任期制为“龙头”,包括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在内的干部任期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并通过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的形式,使制订任期目标、分解年度目标的过程,成为干部明确责任、落实责任的过程。

3、任期目标考核的实施。考核是任期制与目标管理责任制结合并得到落实的有效手段。通过考核,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税务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实现目标的情况,准确地评估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表现,现行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包括平时考核、任职前考核和定期考核,据调查目前实行任期制的税务部门,大多规定选任制干部的任期与届期相同,以届期为准;委任制干部的任期为5年、4年或3年;一般同时还规定干部在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任期制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对干部的任期目标考核宜采取届中与届末考核相结合的定期考核方式进行,其中,届中考核主要看任期目标的进展情况,届末考核主要看任期目标的完成情况。

4、任期目标考核的程序和步骤。一般来说,考核可以分以下几步:(1)准备。被考核领导干部准备个人述职内容;考核者整理被考核领导干部的工作记录情况,并向纪检、监察等监督部门、党政综合部门、有关综合经济部门征求意见、了解情况。(2)述职。被考核领导干部向考核者及有关领导和群众报告履行职责情况,并提供书面述职报告。(3)民主评议。考核者以民主评议和个别谈话的方式,了解被考核领导干部的情况。民主评议的项目应当完整、明确、具体,并与干部任期目标进行对照。(4)核准指标数据。争取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提供准确客观的工作指标和数据。(5)综合分析评估。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运用多种方法进行综合评估。评估时要注意处理好现实成绩与原有基础的关系、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的关系,力求定性准、定量实,防止片面性。(6)考核结果认定。在综合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对照任期目标责任制,确定评价等级。并向主持考核的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考核情况及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存入干部档案,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依据。

三、建立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1、正确处理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的关系,把年度考核与届中、届末考核有机结合,不断改进和完善对税务领导干部任期履职情况的考察考核评定机制。目标考核是任期制的内在要求。在届中、届末开展任期目标考核是检验和评判领导干部政绩大小的重要手段。年度考核是公务员考核的主要方式,年度考核的周期性、动态性,有利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工作监督和管理,便于保证工作的整体性和连续性。做好任期目标考核,应当坚持年度考核与届中、届末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按照一般年度考核适当从简,届中、届末考核增加考察内容的思路,形成以年度考核为基础,届中目标考核为重点,届末目标考核为结果的大目标考核体系。开展好以年度考核为主要形式的平时考核,有助于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状况、工作状况及对新任职务的适应程度。做好平时考核:一应严格。考核不严,就会流于形式,形同虚设,不仅不能反映干部的真实情况,而且还会产生消极后果。二应公平。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要排除干扰,实事求是,客观、全面、真实地考察和评价干部,要摒弃个人的好恶思想,防止用感情和偏见代替政策以及用主观想象代替客观事实。三应持久。要建立跟踪考察档案,将平时考核结论及有关材料装入考核档案,并跟随干部和干部档案同步转送,彻底改变过去不到提拔不考核,考核一次定一生的现象。

2、正确处理任期目标和干部绩效考核的关系,运用绩效考核的手段方法,科学评估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的实现情况。工作实绩是干部德与才的集中体现和综合反映,对一个干部起着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实绩考核只有与责任目标结合起来,考核才有明确具体的依据和切实可行的内容,才能增加透明度,增强针对性,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同时,责任目标合理,考核才有意义。要准确把握,从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看实绩,突出个性;从干部取得的突出成果看实绩,反映能力;从一些突发性、临时性任务的完成情况看实绩,注重潜质,客观评价干部任期目标的完成情况和个人的能力素质。要充分发挥绩效考核中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社会调查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以及考核技术先进的优势,解决干部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的认定问题。

3、正确合理地运用任期目标考核结果,发挥考核应有的作用,实现干部能上能下。依据任期目标考核结果选拔任用干部,是任期制的生命力所在,也是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关键环节之一。对考核结果的运用要体现公平效率原则,坚持考核结果与干部的使用挂钩。经考核完成任期目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应当连任,对其中德才素质好、符合干部使用条件的,可提拔使用或安排到重要岗位发挥作用;对不能完全兑现任期目标、实绩较差、群众认可度低的,在分清原因的前提下,可采取改任非领导职务、降职降级、责令辞职等措施;对不在处罚之列,但小错不断的干部,应予以诫勉,体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达到防微杜渐的目的。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大离任审计力度,建立考核结果运用的检查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任期目标考核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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