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培训进修奖励办法

2020-03-03 05:28:0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九江科技中专教职工培训进修奖励办法

根据《教师法》对教师“双师型”的要求,为提高教师文化课、专业课的教学质量,更好地适应职业学校的教学需要,学校鼓励学历未达标的或学历提升的老师参加各种形式的进修培训,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同时,按教师一专多能的要求,学校支持教师进修培训、自学等形式精通1~2门教学所需要的专业技术,并取得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对于获上述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教工凭证书可领取一次性奖励,单项最高不超过500元。

1、获得学历证书的奖励办法:

(1)凡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同意,自费参加进修培训获得大专、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毕业证书。

由中专(高中)达到大专学历,由大专(中专、高中)达本科学历,或由本科达硕士研究生学历凭证书分别奖励200元。

(2)符合第(1)条且所学专业与原来所学专业或与现在所教专业相同,并能为教学服务的,增加奖励100元。

(3)符合第(1)条且函授期间学校认可,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增加奖励100元。

2、获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奖励办法:

(4)凡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教工通过自费进修培训或其它形式获得的人事部、劳动部或国家教育部系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凭证书奖励如下: 初级:50元中级:100元高级:200元

(5)符合第(4)条且专业技术与原来所学专业或现在所教专业相同,在第

(4)条奖励的基础上增加奖励如下:

初级:100元中级:200元高级:300元

3、如领取奖励后:在校工作时间不到五年而提出调动者按照时间的长短扣回奖金。

2011年3月28日

教师进修研究奖励办法

教职工培训进修介绍信

教职工培训进修协议

教职工进修培训协议书

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制度

教职工进修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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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办法

《教职工培训进修奖励办法.doc》
教职工培训进修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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