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保密守则

2020-03-02 05:20:1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哈尔滨工业大学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保密守则

一、出国(境)人员须认真遵守出国(境)人员纪律及注意事项,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按照《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因私出国(境) 人员不得携带内部和国家秘密文件(含复印件)、技术资料、图纸、内部报刊或记有内部情况的笔记本、电子载体等。如发现无意携带有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等,应当及时交由我驻外使(领)馆保管。

三、在国(境)外任何场合(含旅馆、车船、飞机内)都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事项,私人通信、打电话、拍发电报等不得谈及内部事宜,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四、在国(境)外遇到警方盘问或有意套问内部情况等无理行为时,要周密考虑,谨慎从事,不得随问随答或有问必答,应拒绝回答无关的问题。必要时应尽快与我驻外使(领)馆取得联系。

五、在国(境)外所携带的行李经过运输过程后,应即时检查有无异常迹象。在旅馆住宿期间,行李物品应妥善保管,如发现有锁被撬、箱内东西被翻乱等迹象,要立即进行检查,并及时向我驻外使(领)馆报告, 以便采取应对措施。

六、遇到或察觉外国情报机关采取政治毒害、物质利诱、色情勾引、栽赃陷害、寻找把柄等手段威胁、讹诈、策反时,要站稳立场,冷静应对,巧妙处置,并及时与我驻外使(领)馆取得联系。

七、不随便要求外方提供内部资料或实物,如对方友好人士主动赠送,应将资(材)料送至我驻外使(领)馆,请信使捎带回国。

八、本守则所称因私出国(境)是指完全出于个人或家庭的私事需要,到国(境)外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自费出国留学、就业、旅游以及办理其他私人事务。

外国间谍机关、民间情报机构、少数不法商人

窃取我经济、科技秘密的主要手段

1、广泛收集我各种报纸、刊物、资料、报告等进行分析,从中获取情报;

2、在经贸洽谈、技术交流时利用我方人员急于引进技术、设备或资金的心理,套取或索要情报;

3、在参观访问时,通过观察、拍照、窃取样品等方法,猎取情报;

4、以满足我方人员某种要求为诱饵,骗取情报;

5、对我人员采用金钱收买、感情拉拢、色情勾引等手段窃取情报;

6、利用外资企业的中方雇员搜集我方情报;

7、策反我方的高科技人员搜集情报;

8、对我出国(境)访问的经贸、科技等人员严密监控,利用技术手段获取情报;

9、直接派遣情报人员入境搜集情报。

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保密承诺书

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保密承诺书

因私出国(境)人员协议书

涉密人员因私出国保密协议书

涉密人员因私出国保密协议书

因私出国(境)申请

南京工业大学因私出国(境)党员管理暂行办法

员工因私出国(境)申请书

因私出国(境)安全承诺书

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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