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格式规范

2020-03-03 12:20:1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格式规范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

一、总则

第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训练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学生学习科学研究或工程设计基本方法,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培养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保证和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参考《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

二、组织管理

第三条 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按照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分别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其中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各系主任、学工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全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协调解决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重大问题。各系成立系级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长由系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系副主任、系学工办主任担任,成员为各系(教研室、研究所)主任、骨干教师、教务秘书、辅导员等,系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实施、各阶段的检查督导和质量控制等工作。

第四条 教务处具体负责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统筹安排全院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对各系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安排、进度和答辩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并组织做好各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和个人的评选工作。

第五条 各系具体负责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落实。负责审核本系学生校外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条件并签订有关协议;根据专业特点,在学院规定的基础上围绕选题、指导、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环节制定明确的规范和标准;做好毕业设计各个环节的检查督导和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并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毕业答辩;审定学生答辩成绩;做好系各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和个人的遴选推荐工作;做好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资料存档和总结。

第六条 各专业具体组织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负责确定指导教师,组织选题,审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向学生介绍课题任务、要求,落实每个学生的课题,定期召开指导教师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好毕业设计(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答辩、学生成绩评定、各类优秀的培育和推荐等工作,做好指导教师的工作考核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第七条 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中,各系应及时组织初期、中期和末期检查。初期检查在毕业设计(论文)正式进行前开展,主要检查学生的选题、任务书、开题、题目的主要技术指标、毕业实习质量、毕业设计地点及进程安排、前人在该题目所做的工作、预期困难及解决途径,审核指导教师的指导时间及方式。中期检查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到第9周左右开展,主要检查题目或指导教师的更换、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是否滞后、题目工作量、所做工作能否达到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如期完成题目有何困难并如何解决等情况,要重点检查督促在初期被警告学生的情况,并注意发现培育毕业设计(论文)优秀题目。末期检查主要采用聘请专家督导毕业答辩的形式进行,重点查看答辩组织情况、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有无学术腐败问题。

三、指导教师

第八条 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科研工作背景和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可协助指导。学院提倡各系建立校内外指导教师相结合以校内教师为主体的指导教师队伍。

第九条 首次独立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青年教师要认真学习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定,并拟定详细的指导方案,由学院批准。系应指派经验丰富的教师对他们进行指导,帮助他们提高指导水平。

第十条 为保证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原则上中级职称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不超过8人,高级职称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不超过10人;对师资充足的专业,根据情况指导人数可适度降低。

第十一条 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时,必须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第十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的指导教师不低于3名,并组成指导小组,确定一名小组长负责团队设计的课题拆分、团队总论文合成、指导教师工作分配及团队进度协调。教师团队小组长要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申请表》,系里审批,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论文结束后,指导教师小组长要组织学生提炼组成一篇正文不低于5000字的团队总论文。指导教师小组长工作量按10学时予以补贴。

第十三条 指导教师要按照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要求,结合本专业实际和科研项目,拟定论文题目,制定任务书、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指导学生设计技术路线和制定工作进程。

第十四条 指导教师要注意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的创新精神。在选题、文献查阅、试验设计、观察记载、数据处理、结果分析、论文或设计说明书撰写等方面要切实加强指导,对学生提出的总体方案、计算方法、实验方案,所做的理论推导、实验分析的结论、译文、外文摘要等做必要的审查。在指导过程中努力培养学生严肃、严密、严谨和勇于创新的科学作风。

第十五条 指导教师对学生必须严格要求,工作中注意防止学生的抄袭、拼凑行为,杜绝学术腐败现象。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论文质量(除学生自身的能力和水平外)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教师不负责任构成教学事故的,本院教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院教师报送相关学院处理。

第十六条 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教书育人,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并随时做好记录,认真填写指导手册或师生联系登记表。指导教师检查学生进度每周不少于一次,指导时间不低于2学时/人·周。

第十七条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要认真审阅,并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设计(论文)质量等方面对毕业设计(论文)作出较全面、准确的评价,写出书面评语,给出成绩。

四、学生

第十八条 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毕业设计(论文):

(1)未修满培养计划规定课程达12学分以上(不含12学分);

(2) 未取得培养计划规定除毕业设计(论文)以外其他实践环节学分者。

第十九条 毕业设计的学生应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对培养自己能力和素质的重要性,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力争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第二十条 毕业设计的学生既要虚心接受导师的指导,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要结合课题,独立思考,努力钻研,勇于实践,敢于创新。

第二十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要遵守学院及所在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和撰写规范要求撰写毕业设计(论文),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论著或成果。

第二十二条 申请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必须已取得除毕业设计(论文)以外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

(2)校外指导单位必须具有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人员和工作条件。

第二十三条 申请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已配备校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且设计(论文)选题经系及本院配备的指导教师审核同意,然后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由学院与校外指导单位签署《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经学生所在系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但答辩必须在校内进行。

第二十四条 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同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建立师生联系卡,至少每两周向校内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一次,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时必须写出书面汇报材料。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所需的一切费用学生本人同校外单位协商解决。

第二十六条 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各成员之间要有协作性,要相互交流、密切协作,但不允许有代做现象。

第二十七条 答辩结束后,学生必须将所有资料交回系。其资料包括毕业设计(论文)、设计说明书、图纸、阶段资料、实验原始记录、软件文档等。

五、选题

第二十八条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能够对学生的综合能力进行较全面的训练,体现学生运用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要有一定的创新性。

第二十九条 选题难度应适中,深度与广度兼顾,且工作量饱满,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第三十条 选题要结合实际,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要尽量与生产实际、科学研究和实验室建设相结合。

第三十一条 工科类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以毕业设计为主,且结合工程类题目不少于80%。社会科学类毕业论文选题要注重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注重实证分析。外语类学生不得以单纯的外语作品翻译或读书报告作为毕业论文,应使用上学吧论文查重所学语种撰写论文。

第三十二条 选题必须坚持每人一题的原则,对于大而难的课题,可拆解为几个有机联系的若干子课题,组建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团队成员各自承担一个分解的子课题。当多个学生参加一个课题时,必须明确每个学生应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并在论文题目上添加副标题。

第三十三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由指导教师提出并报系(教研室、研究所)共同讨论确定,拟定题目经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学生公布。选题采取师生双向选择、各系适当调整的方式确定。

第三十四条 学生自选题目需经指导教师认可,并向所在系(教研室、研究所)提交相应的说明(题目、已具备的条件及预期达到的目标要求等),经系(教研室、研究所)讨论确定后方可执行。

第三十五条 题目确定后,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中除布置整体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外,还应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包括开题报告或方案论证、外文资料翻译、外文摘要及论文(报告)的字数、图纸、软硬件的数量及技术指标等。并按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拟定阶段工作进度(一般以周为单位),列出部分推荐参考文献。

第三十六条 指导教师在填写毕业设计 (论文) 任务书时必须明确具体,做到叙述清楚、要求明确、清晰工整、符合规范,真正成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重要依据和从事文字编写工作的范例。

第三十七条 任务书必须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发给学生。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指导教师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系(教研室、研究所)同意,报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三十八条 各专业在选题结束后及时将选题、指导教师及学生的安排情况报各系汇总,并于毕业设计开始两周内由系务秘书报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备案。

六、撰写

第三十九条 毕业(设计)论文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⑴封面;⑵扉页;⑶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诚信申明;⑷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书;⑸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阅书;⑹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综合成绩;⑺中文摘要;⑻英文摘要;⑼目录;⑽正文;⑾参考文献;⑿ 附录;⒀翻译部分;⒁致谢。各部分的撰写规范详见《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及印制要求(试行)》。

第四十条 毕业(设计)论文正文一般不少于15000字,查阅参考文献不少于20篇,其中查阅的外文文献不少于5篇;外文资料翻译部分要与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有关,且需为近3年发表的、没有翻译过的论文或专著,翻译的中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第四十一条 除外语专业外,未经学院批准,一律用汉语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非外语专业的学生,经学院批准使用外语撰写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需同时提供正文部分的汉语翻译。

第四十二条 论文撰写时要杜绝一切形式的学术腐败,包括:①请他人代做毕业设计(论文);②大量抄袭他人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③篡改、伪造实验数据;④直接摘抄、复印有关资料作为毕业设计(论文)中的英译汉部分;⑤请他人代为翻译毕业设计(论文)的摘要(汉译英)或英译汉部分;⑥其它形式的学术腐败情况。

第四十三条 团队的论文除子课题论文外,最后还应提炼组成一篇正文不低于5000字的团队总论文。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大学生记者团简介

经济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

经济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

材料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文本规范

本科毕业论文规范

中国矿业大学成人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规范[1]

四川大学数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规范要求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

学院毕业论文规范

学院毕业论文规范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格式规范.doc》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格式规范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