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电影院线报批程序的通知

2020-03-03 08:24:0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成立电影院线报批程序的通知

广影字[2002]第69号

各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

根据《关于改革电影发行放映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发办字[2001]1519号)精神,现将成立电影院线报批程序通知如下:

一、成立院线要符合广发办字口[2001]1519号文件《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

二、组建跨省院线由国家广电总局审批,抄报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通知进口影片发行公司供应进口分帐影片。组建省内院线由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备案;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接到文件7个工作日内对专项资金上缴情况等予以核审,无疑义后,回复当地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并通知进口影片发行公司供应进口分帐影片。

三、申请单位需向批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单位成立院线的报告。

2、申报跨省级院线要有协商本省、跨区域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3、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预核准院线的名称。

4、以资产联结组建的院线要出示资产证明;以签约形式组建的院线要有签约协议。

5、加入院线的单位要提供资产证明、债权债务说明、工商登记复印件、近三年票房收入、银幕数,院线中装配电脑售票及缴纳专项资金的情况。

四、2002年10月1日前,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要率先组建两条院线。为鼓励第二条院线的设立,影院与院线此前可签短期协约;10月1日后参加院线的影院均要与院线签订不少于3年(含3年)的协约。

五、院线内的成员不得无故解约,解约要按本通知第二条的规定报乡和备案。

六、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自各院线成立之日起即开始对推荐国产影片进行考核。2002年对批准建立的院线将全额供应进口分帐影片。2003年起将根据院线前一年发行推荐国产影片的考核成绩,确定进口分帐影片节目数量。各单位在申报成立院线的同时应将负责考核的部门及负责人一并申报。

七、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组建院线不搞“一刀切”,条件不成熟的应在5月10日以前报经国家广电总局,经批准,可以暂缓执行。

八、由于放映进口分帐影片单位需提前20天左右的时间与进口片发行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及其他的准备工作,故需6月份上映进口分帐影片的单位,应在5月10日前完成组建报批工作。

组建院线申报及备案材料报送:

单位: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规划处)

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 邮编:100866 电话:(010)8609.0451 传真:(010)8609.0429 8609.0452 特此通知。

国家广电总局电影事业管理局 二OO二年三月五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影院线公司机制改革的意见

广影字[2003]第576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关于改革电影发行放映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发办字[2001]1519号)和《关于成立电影院线报批程序的通知》(广影字[2002]第69号),全国共组建了35条电影院线公司15条为跨省电影院线公司)。院线的建立,对打破地域垄断,减少发行层次,促进影片流通,形成竞争开放的市场格局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组建电影院线公司尚在起步阶段,还缺少运行管理经验,还存在着数量多规模小,跨省延伸不长,实力不强,省内单条院线仍有地域垄断的状况;电影院线公司之间还缺乏公平有序的竞争,融资、重组、整合、并购等资本运营手段尚待启动.电影产业化经营意识还有待提高,与广大群众对电影的需求还有差距。针对上述情况需进—步推进电影院线公司的机制改革。

一、扩大规模,加强电影院线公司整合

(一)为将电影院线公司做强做大,允许电影院线公司以股份制形式强强联合,或从经营实际出发进行机构重组,使若干个电影院线公司以契约形式或资产联结形式进行整合。为了有利于形成统—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格局,不允许按行政区域整体兼并电影院线公司,鼓励以跨省电影院线公司为基础促进条条整合,形成规模效益,力争达到“统一品牌、统一供片、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有效经营模式。

(二)在电影院线公司整合中,由于电影院线公司主体发生了变化,电影院线公司所属影院在与本院线清理债权债务后有重新选择其他电影院线公司的权利。

(三)电影院线公司与影院经协商同意可解除现已签订的三年合同。电影院线公司与影院再签约,签约时间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原则上签约时间不低于两年。

(四)鼓励电影院线公司与影院以资产形式联结。

(五)电影院线公司整合报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审批,报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拓宽融资渠道,扩大电影院线公司投入

鼓励境内国有、非国有影视文化单位(外资除外)以参股、控股形式投资现有电影院线公司或单独组建电影院线公司。

(一)以参股(股份在49%以下)形式投资现有电影院线公司的,参股单位必须在三年内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本电影院线公司中电影院的新建、改造;以控股形式投资现有电影院线公司的,控股单位必须在三年内投资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本电影院线公司中电影院的新建、改造。

(二)单独组建省内或全国电影院线公司的,组建单位必须在三年内投资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本电影院线公司中电影院的新建、改造。

(三)组建电影院线公司应当按照广电总局关于成立电影院线公司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组建省内电影院线公司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审批,报广电总局电影局备案;组建跨省电影院线公司的由广电总局电影局审批。

(四)组建电影院线公司条件:

1、10家以上以资本或供片为纽带的影院,可组建一条省内电影院线公司。其中,实行计算机售票的不少于8家,年度票房不低于800万元且电影专项资金如实上缴。

2、15家以上以资本或供片为纽带且分布在不同省级区域的影院,可组建一条跨省电影院线公司。其中,计算机售票不少于10家,年度票房不低于1000万元且电影专项资金如实上缴。

3、组建电影院线公司需提交的材料见《关于成立电影院线报批程序的通知》(广影字[2002]第69号)。

(五)境内国有、非国有影视文化单位(外资除外)以参股、控股形式投资现有电影院线公司或单独组建电影院线公司的.需将三年内投资电影院线公司情况每年报送电影主管部门核验,验收合格的可继续经营。省内电影院线公司报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跨省电影院线公司报广电总局电影局核验。

三、加快影院改造,改善观影设施

目前,全国城市影院有3000余座,而新建、改造的不足5%,这些影院数量虽然不多,但票房收入已占全国票房45%。因此,加快影院改造,改善观影设施已成为服务广大观众,优化市场环境,促进电影经济发展,壮大电影产业的迫切需要和重要环节。为鼓励新建、改造影院:

(一)改造的影院,电影专项资金能及时上缴的,经批准可给予贴息贷款。经批准的省市新建的影院,电影专项资金试行先征后返的政策(有关办法另行制定)。

(二)中外合资合作新建、改造影院

1、中外合资合作电影院,除全国试点城市外,合营中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51%;经批准的省市中外合资合作电影院,外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投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7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新建、改造影院,可控股经营,控股比例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75%。

2、允许以中外合资合作形式成立影院建设公司新建、改造影院。股权比例参照《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执行。

3、不允许外资独资新建、改造影院,组建电影院线公司。

4、中外合资合作新建、改造影院申报批准程序详见《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

四、规范影院经营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规范影院经营管理有利于电影市场的有序公平竞争,提高影院服务水平,有利于扩大市场份额,增加经济增长点。

(一)新建、改造影院均应在安装计算机售票系统后方可加入电影院线公司。

(二)加强影院星级评定工作,规范影院放映标准和服务标准使影院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三)认真执行《关于发行放映国产影片的年度考核办法》,加强年度国产影片发行放映情况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调整进口影片供片数量。

五、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出处:广电总局[2003/12/17]

《关于改革电影发行放映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键字词] 电影发行放映改革 [文件类别]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关] 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影电视部) [颁布日期] 2001年12月18日 [实施日期] 2001年12月18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国家地区] 中国大陆

广发办字[2001]1519号印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文化厅(局)各电影制片厂(公司)、各省级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北京紫禁城三联影视发行有限公司、北京华夏学子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公司、直属电影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1]17号)中鼓励“实行跨地区经营”、“发展院线发行放映系统”的指导思想和重点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广电总局、文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影业改革的若干意见》(广发影字[2000]320号)中“积极推行院线制,促进跨地区经营”的具体部署,国家广电总局、文化部在总结试点经验,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改革电影发行放映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

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国电影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为了进一步扩大试点,加快改革,2001年3月全国电影工作会议之后,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即组织专门人员开始调研起草《实施细则》,在起草过程中,先后征求了部分省市电影行政管理部门、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中国城市影院发展协会、中国电影导演协会的意见,反复论证、数易其稿,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为了积极主动地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电影全行业迫切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现将《关于改革电影发行放映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文化部

二〇〇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关于改革电影发行放映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1]17号),就改革电影发行放映机制,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改革电影发行放映机制的主要目的是建立有利于优秀国产影片发行放映、占领市场的有效机制,减少发行层次,增加发行渠道,促进影片流通,合理分配制片发行放映利益。改革要坚持既提高微观运行的竞争力,又确保增强宏观管理控制力的原则,充分发挥国有电影发行放映主渠道的骨干作用,增强对市场的影响力、辐射力。

二、继续坚持进口影片“统一进口,以进带出”,“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以考核国产影片发行、放映为前提,调整进口影片的供片机制,实行影片进口与发行分离。组建中影集团影片进出口公司,受委托承担对外国及港澳台影片的统一进口,同时履行选片、初审、送审、合同洽谈、报关缴税、支付结算、影片供应、票房统计及市场监管等部分管理职能。从每部进口分帐影片总票房收入中提取适当费用,用于扶持农村电影、儿童电影和科技电影的发展以及进出口影片的运营成本和管理费用。

三、拓展国有主渠道,建立两家进口影片发行公司。保留中影集团原进口影片发行公司,再组建一个进口影片股份制发行公司。新组建的进口影片股份制发行公司,由电影系统内国有资本控股,可以吸收非国有资本参股。中影集团原进口影片发行公司要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两家进口影片发行公司第一年分别发行各自通过分配与竞价相结合获得的进口影片(原则上各50%),以后每年发行进口影片的节目数量取决于上一年度发行放映国产影片尤其是推荐国产影片的发行业绩。要认真贯彻执行进口影片与国产影片按比例发行的规定,积极支持国产影片的生产发行和放映。

四、实行以院线为主的发行放映机制,减少发行层次,改变按行政区域计划供片模式,变单一的多层次发行为以院线为主的一级发行,发行公司和制片单位直接向院线公司供片;有条件的地区,要尽快组建两条或两条以上的院线;鼓励有实力的院线跨省经营。凡是在2002年6月1日之前没有形成院线的地方,将停止向其供应进口分帐影片(经批准的地区除外)。2002年10月1日之前,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要率先组建两条院线,否则将停止向其供应进口分帐影片。院线所属影院的改建,可优先享受影院改建贷款贴息的优惠政策。

五、以资本或供片为纽带,加快结构调整,推进院线组建。由一个发行主体和若干影院组合形成院线,实行统一品牌、统一排片、统一经营、统一管理。

组建院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1)10家以上以资本或供片为纽带的专业影剧院,其中实行计算机售票的影院不少于8家或者年度票房不低于800万且电影专项资金如实上缴,可以发起组建一条省内院线,由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备案。(2)15家以上以资本或供片为纽带且影剧院分布在不同省级区域的专业影剧院,其中计算机售票不少于10家或者年度票房不低于1000万且电影专项资金如实上缴,可以发起组建一条跨省院线,协商跨区域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后,报送国家广电总局审批,并向有关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抄送批件。(3)一个省的院线组建最多不超过三条。以签约形式组合的院线,签约期不少于3年(含3年)。一个影院只能加入一家院线。签约期满后,可以重新进行选择。

参加院线的各单位,要依法清理原有的债权债务。参加跨省院线的影剧院,仍依法接受属地管理。其专项资金应如实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影专项资金管委会办公室上缴。

六、鼓励跨区域影院间的合作经营。各省内区域性院线和跨省院线都可以平等地同影片著作权人或发行权拥有者交易影片,而不受行政区域市场的限制。各院线不得限制影片著作权人或发行权拥有者同其他院线交易影片。院线和影片著作权人或发行权拥有者之间拥有相互的选择权。院线购买的影片(不含单拷贝),其发行放映权只是本院线的发行放映权,而不是本区域或其他院线的发行放映权。继续实施单拷贝销售政策,允许影院自主购买影片单拷贝。

七、关于院线组建和影院改建的融资政策。省内院线在国有资本控股的前提下,可以吸收非国有资本参股,需经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跨省院线在国有资本控股的前提下,可以吸收非国有资本参股,需经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批准。影院改建可以吸收非国有资本和境外资本参股,但须由中方控股或控制经营主导权。境外资本投资改建电影院,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文化部《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执行。

八、加快城市影院改建步伐,实施影院星级管理。参加票房分帐的影院都要安装计算机售票系统,各院线的计算机售票系统要各自联网,终端应与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计算机售票管理系统相连。

九、加强对国产影片发行放映的考核。对两家进口影片发行公司进行国产影片发行放映年度考核。两家进口影片发行公司每年至少各自发行20部国产影片(包括12部推荐国产影片),发行国产影片全国票房至少要在5000万元以上。两家公司下一年度进口分帐影片的发行节目数量,将根据上一年度的考核结果确定。对其它发行公司和院线继续实行推荐国产影片考核制度,具体办法仍按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电字(2000)第404号文执行。

十、各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改革的领导,积极主动地研究改革措施,制定改革的实施方案。加强对院线组建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强对电影市场的管理,抓好电脑售票与联网,规范电影经营行为,加大执法督察力度,严厉打击电影走私盗版、偷漏瞒报等违法经营活动。改革要统筹兼顾,协调配套,切实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发行放映机制改革,不搞一刀切。条件成熟的,应参照上述改革措施执行。条件不成熟的,经批准,可以暂缓执行。

以上细则,要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加以完善。

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产影片发行放映的考核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

(2006)影字2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广电局: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推进电影产业化的健康发展,落实《电影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三分之二”的规定,促进优秀国产影片的发行放映,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在现有的国产影片发行放映年度考核办法的基础上,电影局重新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产影片发行放映的考核奖励办法(修订)》。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国产影片发行放映的考核奖励办法(修订)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电影考核奖励 办法 通知 抄报:广电总局赵实副局长

抄送:各院线公司、各制片厂(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华夏 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中国城市影院发展协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产影片发行放映的考核奖励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推进电影产业化的健康发展,落实《电影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三分之__”的规定,促进优秀国产影片的发行放映,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在现有的国产影片发行放映年度考核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奖励制度,特制定如下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奖励范围

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对每年度国产影片发行、放映情况进行考核并奖励。考核年度为当年的1月1日-12月31日。考核、奖励的单位为经批准合法注册的全国发行公司(含制片厂、公司),院线公司,未组建院线的省级电影发行公司,电影院。

二、考核奖励内容

年度发行国产影片尤其是推荐国产影片的部数、放映场次、观众人次、票房收入和兑付片款等情况。

推荐影片是指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在每年度推荐40部左右“三性”统一的思想艺术质量较好的国产电影(以下简称推荐影片),其标准为弘扬时代主旋律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深受广大群众喜爱。

三、考核合格标准

l、中影集团公司和华夏电影发行有限公司考核标准调整为:年度发行国产新片各自的部数不低于30部(其中推荐影片各自10部):年度发行放映国产新片和复映片(含合拍片、美术片、纪录片等,下同)各目的票房总收入不低于l亿元;认真履行发行放映合同,按期、足额 支付片款;无违规操作、偷漏瞒报票房的行为。

2、电影院线公司、未组建院线的省级电影发行公司考核标准调整为:年度发行放映国产新片的部数不低子6 0部(其中推荐国产影片30部);年度国产影片票房收入不低于本单位年度总票房的50%认真履行发行合同,按期、足额支付片款;无违规操作、偷漏瞒报票房的行为。

3、国产影片发行公司考核标准调整为:年度发行国产新片不低亍10部(其中推荐影片l部),认真履行发行合同,按期、足额支付片款,无违规操作、偷漏瞒报票房的行为。

4、电影院考核标准调整为:年度放映国产新片泣趣数不低于60部(其甲推荐国产影片30部);年度国产影片票房收入不低于本单位年总票房的50%;认真履行发行合同,按期、足额支付片款;无违规操作偷漏瞒报票房的行为。

上文中提到的票房是指影片以胶片或者数字形式在影院和其他放映场所放映的成绩(含团体票房)。卖断影片票房收入和出租影片片租收入,发行公司、院线公司要如实统计上报,对未能统计上报票房收入的,要将卖断发行权费及合同复印件报电影局,由电影局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计算。鼓励各电影发行公司、院线公司积极开发二级电影市场,鼓励发行放映向中小城市及农村廷伸,以多种形式开展农村、社区、厂矿及学校的电影放映。

四、奖励办法

经考核,对发行放映国产影片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

第一类为:考核合格的进口影片全国发行公司1-2家;电影院线公司10家;未组建院线的省级电影公司2家;电影院30家;国产影片发行公司(含制片厂、公司)5家。具体评比方法参照原办法执行。

第二类为:对推荐国产影片发行放映成绩好的单位进行奖励,具体办法为:

1、中影集团公司和华夏电影发行有限公司,发行推荐国产影片超过10部,则每多发行一部,奖励5000元。年度发行放映国产影片票房中,推荐国产影片的票房达到1000万元,则奖励2000元;达到2000万,则奖励4000元;达到3000万,则奖励6000元。3000万以上者,奖励金额按比例类推。票房、部数计算按独自发行一部算一部,两家联合发行按半部计算,三家联合发行按三分之一部计算、以此类推。

2、电影院线公司、未组建院线的省级电影发行公司,年度发行放映推荐国产影片30部以上,每增加发行一部推荐影片,场次在500场以上,票房在5万以上的,则奖励2500元;年度发行放映国产影片票房中,推荐国产影片票房超过30%,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则奖励2000元。

3、电影院年度放映推荐国产影片30部以上,每增加放映一部推荐影片,场次在50场以上,则奖励2500元;年度放映国产影片票房中,推荐国产影片票房超过30%,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则奖励2000元。

4、推荐考核的40部影片中,对票房排名前10名的影片的发行公司含制片厂、公司自己发行)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该片总票房的百分之一。

5、为鼓励更多的观众走进电影院,观众人次将作为奖励标准。一部推荐影片如果在一家电影院达到5 OOO人次,则奖励该电影院500元;5000人次以上,则按比例增加奖励金额。

五、考核处理措施

1、进口影片全国发行公司考核不合格者,将减少一部下年度发行的进口分帐影片、由考核合格的一方发行。双方都不合格者,各减少一部进口分帐影片,

2、院线公司年度发行放映国产新片低于6O部(其中电影局推荐影片低于30部),年度国产影片票房收入的低于本单位年度总票房的45%,则下一年度减少一部进口分帐影片。

3、电影院年度放映国产新片低于60部(其中推荐影片低于20部),国产影片票房收入低于本影院年度总票房的45%,则不享受电影专项资金先征后返优惠政策。

六、制片方发行费用补贴办法对于电影局推荐发行放映的弘扬时代主旋律的影片,各制片方要积极努刀做好亘传发行促销工作。电影局将给予适当宣传费和拷贝费的补贴。推荐影片拷贝洗印达到50个,电影局给予20万元的补贴。达到l00个拷贝或100个拷贝以上,电影局再给予20万元补贴。对于推荐之后不宣传、不发行的制片方,广电总局将取消对其资助资硌,将不再列入奖励范围。

七、考核奖励程序

l、电影局每季度公布一次推荐国产影片名单:

2、各接受考核的单位应按年度于次年1月31目前将考核统计报表一式两份报送电影局和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由协会初审后,提出意见报电影局。

3、电影局综合审核后,在2月底前公布考核、奖励结果.确定奖励方案。

4、对未经批准逾期不报报表或者报表不真实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

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 第20号

《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经2003年9月28日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局长:徐光春 二○○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加快发展电影产业,培育市场主体,规范市场准入,增强电影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促进社会主义电影业繁荣,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境内国有、非国有企业经营电影制作、发行、放映业务及外资公司参与经营电影制作、放映业务的资格准入管理。

第三条 鼓励境内国有、非国有单位(不含外资)与现有国有电影制片单位合资、合作成立电影制片公司或单独成立制片公司;允许外资参股与境内现有国有电影制片单位合资、合作成立电影制片公司。

(一)成立合资、合作(不含外资)电影制片公司的申报条件:

1、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须提交申请书、合同、章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作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成立中外合资、合作电影制片公司的申报条件:

1、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外资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不超过49%;

3、须提交申请书、合同、章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作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外方可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三)未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的境内国有、非国有影视文化单位(不含外资)单独成立电影制片公司的申报条件:

1、首次拍摄影片时需申请领取《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申请时须向广电总局提交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单位的资金证明、拟摄制电影的剧情梗概等材料;领取《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后,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以《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的形式投资拍摄了两部(含两部)以上电影片;

3、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4、须提交申请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摄制的两部《摄制电影

许可证(单片)》、《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等相关材料。

(四)符合上述

(一)、

(二)、

(三)项条件的,由广电总局颁发《摄制电影许可证》。

申请人持广电总局的批准文件和《摄制电影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 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公司,依《电影管理条例》享有与现有国有电影制片单位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鼓励国有、非国有单位(不含外资)控股或单独成立电影技术公司,改造电影制片、放映基础设施和技术设备;允许外资公司参股经营此项业务,外资公司在经批准的省市可以控股经营此项业务。申报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二)须提交申请书、合同、章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作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广电总局核准后,申请人持广电总局的核准文件到国家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六条 从事第三条、第五条规定的涉外业务的,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鼓励国有、非国有影视文化单位成立专营国产影片发行公司。申报条件及 程序如下:

(一)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二)受电影出品单位委托代理发行过两部电影片或受电视剧出品单位委托发行过两部电视剧;

(三)须提交申请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代理发行影视片的委托证明等材料。

(四)符合上述条件,向广电总局申请成立专营国产影片发行公司的,由广电总局颁发向全国发行国产影片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向当地省级电影行政部门申请成立专营国产影片发行公司的,由当地省级电影行政部门颁发本省的专营国产影片《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国产影片《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第八条 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取得专营国产影片《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的公司,依《电影管理条例》享有与现有省级电影发行公司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广电总局按照《关于发行放映国产影片的年度考核办法》,对取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的公司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条 允许电影院线公司以紧密型或松散型进行整合。鼓励以跨省院线为基础,按条条管理的原则重新整合。不允许按行政区域整体兼并院线。院线整合应当报广电总局审批。

(一)鼓励境内国有、非国有影视文化单位(外资除外)以参股、控股形式投资现有院线公司或单独组建院线公司。

1、以参股(股份在49%以下)形式投资现有院线公司的,参股单位必须在三年内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本院线中电影院的新建、改造;以控股形式投资现有院线公司的,控股单位必须在三年内投资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本院线中电影院的新建、改造。

2、单独组建省内或全国电影院线公司的,组建单位必须在三年内投资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本院线中电影院的新建、改造。

3、组建院线公司应当按照广电总局关于成立电影院线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组建省内院线公司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审批,报广电总局备案;组建跨省院线公司的,由广电总局审批。 

(二)鼓励国有、非国有单位及个人按照《电影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全国农村以多种方式经营电影发行、放映业务,在城市中的学校、社区以多种方式经营电影放映业务。

(三)鼓励国有、非国有单位及个人投资建设、改造电影院。经营电影放映业务,需报县级以上地方电影行政部门批准,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电影进口经营业务由广电总局批准的电影进口经营企业专营。进口影片全国发行业务由广电总局批准的具有进口影片全国发行权的发行公司发行。

第十二条 鼓励影片摄制单位多渠道出口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国产影片。鼓励电影制片单位参加国外电影节(展),参展影片应当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并应事先报广电总局备案。

在境内举办中外电影展、国际电影节(展),应当报广电总局批准。

第十三条 广电总局颁发的《摄制电影许可证》、《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实行隔年检验制度。地方电影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管理权限,对其颁发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

第十四条 本办法未作规定的,按照《电影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关于成立电影院线报批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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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报批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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