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11:33:5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泉州市农业学校学生处
泉州市农业学校学生操行等级评定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加强班风学风建设,全
面、公正地评价学生,鼓励学生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促使学生不断
地自我完善,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评定办法修订如下:
一、操行评定的依据
以《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规定的教育目标、要求、内容和《中
专生守则》、《中专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知、情、意、行进行综合评定。
二、操行评定的领导及要求
学校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总体负责操行等级的评定工作,学
生处负责管理,各班主任组织实施。各班主任要加强对本班学生操行
等级评定工作的领导,特别是要注意对本班少数品行有缺陷的学生的
操行等级的评定,要把好“严格”关。学生操行等级的评定结果须由
班主任填表并报学生处备案后方可通知学生和家长。评定工作的时间
和程序按学生处统一安排进行。各班要充分重视操行等级评定工作,要把它当作一次规范学生行为、加强班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活动开展
好。
三、操行评定的标准
1、优秀: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各方面行为及表现符
合《中专生守则》、《中专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规定;获“优秀学生干
部”、“三好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单项积极分子”等任一
奖项;量化考核得分90分以上。
2、良好:基本能做到《中专生守则》、《中专生日常行为规范》
的规定;获“优秀团员”、“单项积极分子”、其它单项奖等任一奖项;量化考核得分在75至89分。
3、及格:对《中专生守则》、《中专生日常行为规范》规定的内
容绝大部分基本做到;量化考核得分在60至74分。
4、不及格:对《中专生守则》、《中专生日常行为规范》规定的
内容大部分不能做到且不接受教育,量化考核分在59分以下;受到
学校政纪、团纪处分,未撤销。
四、操行评定的程序
学生操行等级由班主任在每学期末根据学生各自的表现和征求
科任教师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定。
2007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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