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协议

2020-03-04 00:14:2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联建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

因“5.12”特大地震造成甲方房屋损坏,需要重建。根据都江堰市灾后城镇重建有关文件精神,经2009年6月两次业主代表会讨论,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联建协议:

第一条甲方需拆除的原房屋面积:

经甲、乙双方共同现场丈量确认为:甲方的房屋住房面积为____平方米;商铺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棚房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置换方式及有关事项

1、置换方式:按甲、乙双方共同实际丈量确认的面积为准,联建房屋:商铺、住房都按1:1的比例进行置换,棚房按1:0.2的比例进行住房置换,原住房街沿,楼梯不计算面积,相应的置换住房楼梯间不计算面积。

(1)甲方参与联建从乙方置换取得住房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商铺共___间,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联建的剩余商铺及住房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自行处置,甲方无权干涉。

(2)甲方原有院坝等空地面积(权属无争议的场镇国有土地),乙方以现金方式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为:200元/平方米。经现场核实甲方实际空地共____平方米,乙方应支付____元。如无联建置换房屋

面积款找补,甲方房屋拆除后支付;如有房屋面积款找补,则在首次付款时抵扣甲方应付房款。

(3)联建协议签订后,甲方将所属土地交由乙方按规划进行统一建设。原甲方所属的土地权属相关证件交由乙方统一处理。

(4)联建商铺规格范围:开间3.6米至3.9米,进深8米至10米。

2、乙方在对房屋、铺面进行设计时应根据甲方原有房屋、铺面面积大小为基础进行设计,乙方所设计的房屋、铺面面积应与甲方原有房屋、铺面面积基本相符。

3、甲方置换的房屋选房应按照统一规划相对集中按住的原则办理,才能享受第二条第4款的“房屋置换补差方式”的处理,否则超出置换面积的部分按市场价格补差并按乙方统一售房合同相应条件,双方另签协议。

4、房屋置换补差方式

乙方建设的房屋建筑面积如与应返还甲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一致,双方同意每户按原住房或商铺类型,享受不超过5平方米参照该区域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补差:即:商铺3000元/平方米,顶楼住房1950/平方米,其余楼层住房2150元/平方米。其中,扣除置换面积和享受上述优惠价格的面积以后,仍超出的商铺建筑面积按市场价格补交房款,补差款在开工前付50%,基础完成付30%,余款交房时付清。

联建应置换的住房套数内,扣除置换面积和享受上述优惠价格面积以后,仍超出的建筑面积款可选下例之一方式结算房款:(选择打

√,不选择打×)

( )甲方超过置换部分的建筑面积,补差款在开工前付50%,基础完成付30%,余款交房时付清的,超出建筑面积5平方米的仍享受上述“经适房”价格补差方式。

( )甲方超过置换部分的住房建筑面积,补差款在底楼完工交付50%,余款交房时付清的,超出建筑面积5平方米的按市场价格补差。

5、联建方案确定后,甲方在社区居委会统一组织下,必须遵循统一规划相对集中安置的原则,联建土地原址重建铺面的按原同侧顺序由街两头往中间依次排列,因新规划无法原址排位的商铺在规定选房时间内该联建户可在新建街优先选择。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铺面,则不保留优先选房权,住户按户型方案推出后确定面积、套型,正式方案通过后,同一套型在规定区域内同一抓阄的方式进行选房。待每户确定具体栋号、单元和房号后,乙方开始组织该部分楼栋先行施工,以保证甲方今早住进永久性住房,恢复正常生活。

第三条乙方保证在签订联建协议后12个月内建好联建房移交甲方使用,甲方保证在签订协议后7日内自行拆除原房屋,若不按时拆除,视为放弃,由乙方统一组织拆除。自行拆除的,安全责任自负。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拆房或后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房,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且交房时间顺延。

第四条置换的房屋及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给甲方置换房屋设计按都江堰市聚源镇场镇灾后重

建总体规划执行,建筑质量符合国家相应的规定。

2、房屋建筑外观格调按规划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建设(以确定的规划设计图为准)。

3、房屋内部设施:

(1)水、电、光纤、电话线路预埋,水电原有户头不缴纳新开户费,新安水电表甲方自负;新开户按政府政策办理;

(2)室内的墙面为水泥砂浆墙面:

(3)安装进户防盗门:

(4)房间内的窗户安装塑钢门窗:

(5)铺面安玻璃门,预留上下水借口。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根据灾后重建政府,政府对房屋毁损加固资金补助及毁损重建住房资金补助全部支付给乙方,并委托乙方代为领取,用于房屋联建。

第六条乙方应在本协议第三项约定的期限内保证甲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属乙方原因的,由乙方承担过渡费。

第七条甲方在旧房拆除、新房分配以及回迁安置中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安置工作。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办理相关产权的资料后,由乙方按照相关政策统一办理相关产权,涉及费用按政策各自承担,同时社区居委会配合协调相关部门。

第九条社区居委会负责协调处理好甲乙双方的相关事务,并配合有关部门对乙方修建的房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督促,同时对甲乙

双方执行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条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若甲乙两方任何一方未按照协议的约定内容执行,造成违约后果的,由违约方向另一方赔偿壹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同时应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其他未尽事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壹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聚源镇政府、聚兴社区居委会备存叁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见证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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