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基本工作及党建情况汇报

2020-03-02 19:03:5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梅州市社会组织基本工作及党建情况汇报

梅州市民政局 ( 20

12、0

6、07)

2006以年来,我市社会组织发展迅速,每年以6%的速度增长,目前全市有1097个社会组织,其中社团组织有810个(市直22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87个(市直36个)覆盖面较广,在自律、自治、服务及沟通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等方面,正在逐步发挥作用。我局在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年来工作的主要情况

1、完成了行业协会整改工作。07—08年,按省委省政府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对行业协会进行“四无”、“五自” 的整改(四无即是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主管部门、无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兼职;五自是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为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奠定基础。在有关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40个行业协会全部整改完毕,经整改后行业协会保留22个,注消5个,重新界定13个,80多个行政事业人员退出行业协会。现在市直行业协会商会有23个。

2、主动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我市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增幅大。全市社会组织从2006年初的815个增到2010年的1054个,五年增长239个,登记合格率100%。我局在网上开设社会团体登记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和审批业务,方面群众进行业务申请,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特别是今年十月份以来,我局在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即省委汪洋书记对九月二十九日《南方日报》A1104版刊登了《坤叔公益团队“转正”受挫背后》的新闻的重要批示)后,再一次提出在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三项落实措施:一是要解放思想,热情服务。在登记管理中,要解放思想,不囿于条条框框,敢干先行先试。实行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执行一次告知制度、首问责任等制度,业务部门要积极主动、热情服务、细心指导。二是要放宽条件,降低门槛,简化程序。除特别规定、特殊行业外,所有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建立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与备案双轨制,简化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办法;重点培养和发展好四类社会组织:农村专业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性社会组织和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三是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做到既坚持原则性,又把握灵活性,保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工作中遇到把握不准的问题多请示、多汇报,解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我们依法对社会组织管理,一是加强了对社会组织年审,纠正违章行为,确保社会组织按正轨发展,年审率达到90%。200

9、2010年我市在对社会组织清理整顿中,注销了11个社会组织,限期整改11个,合并15个。今年我局对“沉睡”56个社会组织再次发文,责令其整改或进行注消,并在今年8月20日撤销了27个社会组织。二是打击了非法社会组织和制止了社团非法活动。蕉岭清理取缔了中国老年人保健协会的违章活动,平远县取缔了大柘镇程西村理事会非法社团活动。大埔县取缔了闹事的大埔县双库区业主联宜会;兴宁规范登记了未登记而开展活动的“兴宁市旅馆业协会”,规劝解散“兴宁市企业退休人员联谊会”。加强了对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切实做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一方平安。三是开展四项重大专项活动: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专项工作、社会团体诚信自律活动、社会团体防治腐败活动和信息公开。通过这些活动,推进了社会组织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对外信息公开,提高了社会组织社会责任感。这是推进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民间组织社会形象、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有效手段。

4、为政府决策提供政策依据。我们开展了社会组织活动情况、建立党组织、信息公开等的调研,为党廉办、纠风办等部门提供社会组织管理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法,特别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如政府提出成立“梅州市叶剑英基金会”、“梅州市海峡两岸基金会”等提供建议意见。又如梅州市朱熹思想学术研究会,想承接主办世界朱氏联宜会在梅州召开,给市政府写了主办报告,政府征询管理部门意见,我办认为举办以姓氏为主体的宗族会议不妥。政府部门采纳了我们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的意见后,取消其主办。

二、建立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010年1月,我市成立了中共梅州市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中共梅州市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负责行业协会和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协调归属各级地方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组织和归属市直单位业务对口管理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自成立以来,批准成立了梅州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党支部,指导了1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了党支部,对在社会组织中的党建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社会组织“百日攻坚”行动情况专题汇报 根据《关于实施“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党组领导高度重视,提示梅州市社会组织党工委要及时将文件要求转发至市属256个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并进行调查摸底。经过一段时间的紧张工作,将调查摸底的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建立工作台帐,由专人负责。现将调查摸底的情况汇报如下:

全市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共256个,专职工作人员有1631名,有党员的单位有33家,已单独组建党组织的有11家,覆盖率5%,党员人数有306名,党员覆盖率16%。其中市直行业商会23个,专职工作人员有31名,有党员的单位有5家,党员41名、流动党员34名。

按中共梅州市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职能:负责行业协会和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协调归属务级地方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组织和归属市直单位业务对口管理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结合调查摸底的实际情况,我们将拟采取如下办法尽快建立有党员的社会组织党组织:一是我们归口管理的行业协会商会,梅州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专职工作人员12人,流动党员32人,我们已批准成立了党支部。其他5个有专职党员的行业协会商会,拟联合组建党支部。二是其他有专职党员的20多个社会组织,我们将继续督促其业务主管单位,尽快根据党建的相关规定,完成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规范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施细则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调研情况汇报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培训心得体会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样本)

“1234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模式”

龙门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总结报告

社会组织总会党建工作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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