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三位一体”机制实施方案

2020-03-02 17:48:5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威宁自治县商务与投资促进(招商)局

关于党风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 “三位一体”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

局所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切实推进全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针对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容易产生的腐败风险,建立对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的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构建多领域、多方位、多层次的预警、防范、监督网络,加强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监控。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全局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根据《威宁自治县推进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威纪通[20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地、县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三个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以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正确行使权力为目标,以强化监督为手段,坚持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的原则,严格区分腐败与工作失误,找准服从服务对象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坚决克服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等现象,逐步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预警、1

防范、监督机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为全县加速发展、加快转型、强县升位、推动跨越创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

二、实施范围

在局属各部门开展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工作,重点是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中介机构监管权、决策权、组织人事权的岗位和党员领导干部。

三、主要内容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和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推进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的主要内容是:通过查找、确定和管理廉政风险,适时进行预警,制定和采取防范措施,强化对权力运行重要环节的监督,着力构建科学和规范的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机制。 (一)建立权力廉政风险预警机制

1.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以权力运行过程为主线,以人员岗位和制度机制为重点,紧扣“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权力的行使,围绕人、财、物等重点环节对每个股室、每个岗位、每个干部职工的职责、法定权限和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梳理,编制详细、规范的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自己找、群众点、领导评和集体议等方式,组织干部群众找准找全每一项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决策风险、个人风险、用人风险、失职风险等。具体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查找:

(1)掌控权力,可能利用其为他人带来直接或间接、近期或远期的不当利益和好处,从中谋求私利的领导干部、股室及工作岗位;

(2)权力较大、较灵活,有自由裁量权的领导干部、股室及工作岗位;

(3)权力运行需要公开、需要民主决策、需要监察机关监察的领导干部、股室及工作岗位;

(4)没有直接拥有人、财、物的支配权,但可借助工作中的权力和机会谋取私利的领导干部、股室及工作岗位。 2.科学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对查找出的各类廉政风险点,要依据廉政风险点的发生频率、权力行使的重要性和危害程度进行廉政风险评估,按照风险大小,由高到低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对潜在廉政风险大,发生问题危害重的,划为A级风险点;对潜在廉政风险较大,发生问题危害较重的,划为B级风险点;对潜在廉政风险较小,发生问题危害较轻的,划为C级风险点。逐一登记,归类汇总,形成《权力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并根据形势变化和权力项目的增减,对廉政风险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风险等级。

3.廉政风险管理

(1)等级公示。要将评定出的廉政风险等级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分级管理。实行廉政风险分级管理和负责制度,A级廉政风险,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B级廉政风险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C级廉政风险,由股室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负责。同时建立廉政风险双向承诺制度,即:股室向领导班子承诺做到每项权力规范运行,领导班子成员承诺按“一岗双责”要求加强监督和管理。

4.廉政风险预警方式

(1)发出廉政风险预警提醒。根据廉政风险情况,采取不同形式,发出廉政风险预警提醒,对可能发生问题的倾向性行为进行警示和预防。预警级别分为绿色、黄色、红色三 3

个级别。尚未转变为风险的,亮绿牌;出现风险苗头的,亮黄牌;出现风险的,亮红牌。

(2)下发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针对廉政风险发生的问题,下发《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予以告知,要求当事人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

(二)建立权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局属各单位要针对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存在的风险点,绘制风险防范流程图,制作岗位风险警示牌,制定岗位风险防范措施,实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人”。根据权力等级分别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对低等级廉政风险,采取保廉承诺、警示教育、风险提示、廉政谈话、函询质询等多种形式,提高单位和个人的自律和防范意识。对中、高等级廉政风险,除采取以上措施外,建立和实行重要股室、重点岗位干部选用交流、公开承诺、岗位责任、首问首办负责、限时办结、考核评议、廉政档案等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廉政风险点在决策环节的,着眼权力制衡,用健全的民主决策制度进行防范;在执行环节的,着眼权力公开、权力分解;属于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细化裁量标准,规范实施程序;属于监督不力的,完善公开程序,适时动态公开;属于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

1.建立廉政风险自查报告制度。局属各单位要针对廉政风险查找、定级、管理、预警、处理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纪委。A级廉政风险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B、C级廉政风险每一年进行一次自查。上半年报送时间为6月20日前,下半年报送时间为11月20日前。

2.完善交流轮岗制度。对A级廉政风险岗位领导干部任职满五年的一般要进行轮岗;对B、C级廉政风险岗位的主要负责人也要定期进行交流。

3.建立行政许可“会审会”制度。对涉及重要事项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权力行使,要召开 “会审会”集体研究决定。“会审会”研究确定的事项,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4.建立权力动态管理机制。局属各单位要认真编制权力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权力的设定、增加、变更、转移、取消等必须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局属各单位不得擅自或变相增加、扩大、转移。行政管理权发生变化时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经法制部门审核后,对目录予以修订并公布。逐步建立权力廉政风险预警、防范和监督电子信息平台,实现运用科技手段对权力的有效监控。

(三)建立权力廉政风险监督机制

1.加强决策监督

(1)科学、合理界定结合各自实际的事项范围,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并建立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决策机制一般应包括决策酝酿、集体决策、执行决策等三个程序。决策酝酿时,应加强对事前的调查研究、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和听证、公示;集体决策时,领导班子成员要对议题明确表示态度,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要形成会议记录;执行决策程序,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要自觉、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局纪检组的监督,并将重要部门、重要岗位、重要时期“三重一大”事项报市纪委备案,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局纪检组要制定具体的监督检查措施,确保 “三重一大”事项制度的落实。

(2)主要领导干部对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必须及时纠正。未经集体研究,个人擅自作主的,按照规定进行批评教育、行政问责;如果出现严重失误或造成

重大损失、恶劣影响、引发严重社会矛盾的,严肃追究党政纪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

(3)将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制度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

2.加强选人用人监督

(1)加强事前监督。将干部监督关口前移,着力防范用人失察失误。围绕“三权”实施行之有效的监督。首先,对“提名权”监督,不断扩大提名推荐环节的民主,采取多种方式提名推荐干部人选;其次,对“审查权”监督,对选任干部的任职资格、条件认真进行审查,防止用人失察失误;第三,对“决策权”监督。不断健全领导班子决策规则,完善干部酝酿会议制度、任免票决制、党政正职末尾表态制,防止“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等现象的发生。

(2)加强事中监督。通过向被考察单位发放考察工作评议反馈表等方式,对干部考察员的考察行为进行监督评议,根据反馈的评议结果,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干部考察中存在的问题。

(3)加强事后监督。开展中层干部任职群众满意度民主测评工作,对群众满意度低、经履职考察工作表现不好的不予任职。把履职考察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重要补充。

(4)建立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典型案例新闻通报制度,利用新闻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切实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定期不定期地通报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情况和问题,综合分析干部选拔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相关对策,制定防范措施。

3.加强财务监督

(1)建立健全财务检查和报告制度。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检查局属各单位执行财经纪律、国有资产保

值增值和财务管理工作情况。并将检查到的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2)加强对“小金库”的检查和治理,杜绝私设“小金库”行为发生。

(3)对反映财务管理中违规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要依照职能和职责分工及时认真进行核查。

4.加强物资采购监督

(1)加强内部监管制度建设,严格采购程序,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采购活动情况,主动接受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和供应商及社会监督。采购活动情况按规定每月向财政部门、每季度向监察部门报告一次,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2)局纪检组要对全局的物资采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规避、违反政府采购的各种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5.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

党政“一把手”必须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坚持集体民主决策,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加强自我修养,清正廉洁。建立“一把手”岗位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形成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6.加强基层民主监督

全面推行并深化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探索和创新公开方式,搭建公开平台,找准公开载体。不断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和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7.加强社会监督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形成对权力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格局。

四、组织实施

开展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2011年3月下旬)

1.宣传发动。广泛宣传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工作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权力运行廉政风险意识,自觉参与到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工作中来,主动查找风险点,主动采取防范措施,主动接受监督。采取专题培训、重点辅导、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等方式,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意识到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与潜在危害性,熟悉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要求,重点掌握查找风险点的原则和方法。

2.动员部署。制定开展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宣传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执行阶段(2011年4月至9月)

1.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重要岗位三个层次,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采取自己找、群众点、互相查、领导评和集体议等方法找出廉政风险点,利用举报投诉、财务审计、执法检查、行风评议、干部考察、问卷调查等专用监督渠道和手段搜集廉政风险点。将风险点登记汇总、建立台账,并根据各风险点风险程度不同,从高到低划分三个等级,区别对待,分级管理,经组织严格审核把关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根据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防控模式,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根据不同层面、不同岗位所制定的防范措施建立台账,逐一落实。按要求及时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和党政“一把手”岗位责任制。

3.汇总、公示和上报。将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各个工作岗位查找的风险点和防范措施进行分类汇总,经集体会议审核,填写《廉政风险点汇总表》进行公示后报市推进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考核阶段(2011年10月)

在认真自查和抽查的基础上,对局属各单位开展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1.定期自查。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工作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小结,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总结,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搜集汇总后报市推进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阶段性检查抽查。局推进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组织进行阶段性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并结合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局属各单位进行量化考核和评估。

3.建立评估考核档案。局属各单位要对定期自查、群众测评和动态考核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估,并对单位和个人统一分别建档。局推进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进行重点抽查、专项检查和年度考核评估。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局开展此项工作的相关资料统一建档。

4.考核等次评定。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工作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参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考核等次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等次

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书面下达整改通知,督促健全制度机制,完善措施,抓好落实,并进行再次评估考核。对经再次评估考核仍不合格的,要对相关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直至采取组织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四)修正阶段(2011年11月)

主要任务是改进和完善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工作。

1.根据考核结果,总结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工作经验,修正完善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措施,并实施奖惩。

2.建立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内部管理有制度、岗位操作有标准、出现问题能修正、事后考核有依据的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威宁自治县商务与投资促进(招商)局推进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局长办公会议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南鸿

副组长:禄 坤 耿方儒

成 员:李 冬 赵英龙 金旭 谭鸿 王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李冬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相关日常工作。

(二)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推进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把其作为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领导班

子及其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健全完善和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带头执行党政“一把手”岗位责任制,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工作。积极运用各种宣传教育方式,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廉洁从政,执政为民。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确定重点部门、重要领域和重要环节,突出抓好拥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及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着力解决本单位涉及民生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等问题,把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融入到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全过程。

(四)强化督查,确保落实。局推进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结合工作开展的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采取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五)明确责任,严格问责。要把推进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抓此项工作,并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以狠抓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工作来促进其他工作的落实,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不认真落实或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力的单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除严肃惩处违纪违法人员外,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加大对失职、失察责任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追究力度。

(六)总结完善,稳步推进。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意收集、保存各个阶段工作开展的有关文字及音像资料,以便形成一套反映本单位开展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的经验材料。总结工作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阶段扎实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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