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员委派管理办法

2020-03-03 20:18:1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专职安全员委派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专职安全员管理的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及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 管理职能

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专职安全员的考核和委派,人力资源部配合专职安全员的选派,各工程单位负责对委派安全员的日常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委派专职安全员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择优选派,代表公司监督检查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和所在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对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服务、指导、协调和上报。

4.2 委派专职安全员行政上接受公司工程管理部和所在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双重领导,必须全力做好本职工作,有权制止任何安全违章行为。

4.3专职安全员任职条件

4.3.1具备一年以上施工生产现场工作经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具有较高的业务管理素质,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忠于职守、身体健康,适应公司专业安全管理的需要。

4.3.2专职安全员必须熟悉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环保管理的法规、标准、规定,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以及起重、电气、机械设备、交通、防火、爆破等方面的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和有效防止事故扩大的能力。

4.3.3专职安全员必须是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及取得核发的《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中的C类)双证的人员。

4.4 岗位职责

4.4.1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负责所在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制定本单位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落实。

4.4.2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向所在单位提出采取安全措施或防护设施的建议,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4.3参加本项目部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

4.4.4参加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会审,并合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工地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制定项目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资料,按时按照公司要求上报安全月报及其他资料。

4.4.5协助项目部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活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层层交底(包括劳务分包队),负责项目各部门及劳务分包队安全生产工作的评比和考核。

4.4.6对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4.4.7负责危化品、施工机械(机具)的防火、防爆、防触电和车辆交通安全的监督工作。

4.4.8督促并协助材料工程师作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4.4.9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进场或变换工种人员的第二级安全教育,监督班组开展三级教育活动。

4.4.10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4.4.11配合、指导所在单位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建设,负责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实行安全施工生产管理与经济挂钩。

4.4.12发生工伤事故,协助本单位应急救援和防止事态扩大,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查清事故的真实情况、分析及按照事故上报程序及时上报。

4.4.13 对危险源进行识别,跟踪和控制重大危险源。编制突发事件、生产事故、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大型设备专项事故应急预案,协助项目部组织演练,检查并修改使其具有可行性和实用性。

4.4.14 配合项目部做好综合治安工作,制定突发事件预案启动程序,负责日常教育和防范工作。

4.5专职安全员管理权限

4.5.1有权监督、检查所在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整改。

4.5.2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生产,有权责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事故有及时反映、上报的权力。

4.5.3对未经公司安全资审或资审未通过的工程(劳务)分包队伍有权提出不予进场的意见。

4.5.4 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提出表彰和奖励建议,经批准后实施。

4.6 安全员的义务

4.6.1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职尽责协助所在单位做好的安全生产工作。

4.6.2 服从公司工程管理部和所在服务单位的管理。 4.6.3 对业主或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要求报送的工作资料,征得项目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报送。

5 委派方法和程序

5.1 安全员的选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经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或项目部推荐已在岗的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查其安全管理能力,报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同意后,最终由公司总经理统一签发《专职安全员委派书》(见附件一)进行委派。

5.2 专职安全员委派到项目部,主要负责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不得兼职其他工作。

5.3 被委派安全员的人事关系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管理,任职时间原则上从委派之日起截止到项目工程竣工,但在其任职过程中项目部发现其不称职的,报公司工程管理部调查核实后,按照上述委派程序办理方可解除委派。

6 被委派单位的责任

6.1 被委派单位要支持专职安全员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为专职安全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专职安全员按照规定行使其职权。

6.2用人单位必须为专职安全员配备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数码相机等办公必备物品,保证其工作正常开展。

6.3 各单位不得阻挠和干扰专职安全员开展正常的监督检查工作,不得随意调离其岗位或兼职其他与安全管理无关的工作。

6.4 各单位负责人要确实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以确保本单位的安全目标的实现。

6.5 公司安排安全员参加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无特殊原因项目部不得以各种原因阻挠,并提供便利完成学习培训任务。 7 委派安全员的管理

7.1 公司工程管理部和项目部对委派安全员实行双重管理,由公司进行委派并负责年度考核、工资调级审批。项目部负责月度业务考核和日常管理。

7.2对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等无视安全法规的项目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安全员有权制止、处罚或责令停工,拒不执行的可以直接向办事处或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反映。安全员不得利用职权假公济私或诬陷、打击报复他人,违者公司将严肃处理。

7.3 委派安全员须应公司安排参加统一组织的内、外部教育培训和考核,对不按规定参加或考核不合格的,公司对其进行处罚或暂停委派,不得上岗。

8 岗位待遇

8.1专职安全员工资、福利、保险、补助等待遇标准参照《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由公司统一制定,公司工程管理部造册。委派安全员工资等级由所在项目或个 人申请,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并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等级调整,其最高上限可调至项目副职待遇水平(1:不占用项目经营层编制;2:享受项目部副职同级别工资水平并享受8.2条奖励)。

8.2公司工程管理部对所属项目委派安全员每月进行考核,考核评分具体由项目部评定打分。根据考核情况分2挡,第一档,优秀奖励1200元;第二档,良好奖励600元,具体标准参考附件二:《委派安全员月度考核表》。对暂停委派的安全员不享受以上两档奖金待遇。

8.3属公司委派安全员在项目正常出勤下,应分别享受不低于其所在项目施工技术员的施工津贴和奖金。

8.4 各项目必须在每月xx号前将委派安全员的考勤和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经项目经理签字盖公章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迟报、不报的,对项目第一负责人处以500元的罚款);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按照考勤、发生事故情况和月考核情况进行工资、奖金造册。

8.5 非公司委派的项目安全员(兼职人员)或委派安全员调离岗位的,不享受委派安全员相关待遇。

8.6 参加国家组织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统一考试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和核报相关费用。

8.7 安全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由所在单位承担。 8.8专职安全员有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优先评定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权利。

9奖励与处罚

9.1 委派安全员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奖励:

1)所在单位全年未发生死亡、重伤、重大环境破坏等事故,轻伤率低于指标的,并且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考核获得优秀的奖励2000-5000元,奖励资金由公司安全专项账户列支(以下相同)。

2)所在工程项目获得建工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奖励3000元,获得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奖励2000元,被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奖励1000元。

3)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给予3000元的奖励。

4)自然灾害抢险、人道救助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当地群众称赞的,给予3000元奖励。

5)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新经验,并经公司各单位推广切实行之有效的;对安全生产材料用具有研发创新的,效果显著的,给予5000元奖励。

9.2 未认真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安全员警告、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予以罚款,后果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人重伤的,根据责任划分给予0-1000元罚款,超过1人的按此标准累加处罚。

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根据责任划分给予500-3000元罚款,超过1人的按此标准累加处罚,并给予安全员降级处理。

伤亡人数及财产损失超过法规规定数额触及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措施或未督促单位立即整改消除隐患而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除按照前款处罚外,予以降级处理。在本年度内所在项目发生2次及以上死亡事故的,相关责任安全员除以上处罚外,从第二次当月起下调一级工资标准,次年内不得上调岗位工资等级。

4)对上级安全检查,现场安全隐患较多,违章冒险作业情况严重,现场物料摆放杂乱,给现场作业人员人身造成严重威胁但未发生事故的,给予安全员通报批评并给予500元的罚款。上级下达的隐患整改项未及时整改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的,除按本相关条款处罚外,另行罚款2000元。

5)所在单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或因不安全因素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有迟报、谎报或隐瞒不报的,对安全员罚款1000元。

6)对上述条款的处罚,安全员有申诉的权利,经公司相关部门调查后,若申诉情况属实,可减轻处罚。

7)对委派安全员的处罚金额从其工资中扣除,存入公司安全专项账户。

10 附则

10.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0.2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专职安全员委派书

编号: (项目部):

根据公司《专职安全员委派管理办法》及你单位(项目部)施工安全实际情况,现决定委派 同志 人到你单位(项目部)任专职安全员,主要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其职责、权利和待遇等详见《专职安全员委派管理办法》。委派时间自本委派书下达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为止。

委派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

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派安全员 月度考核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分项分值 实得分 备注 1 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① 人员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本项不得分; ② 发生轻伤事故,每起扣5分; ③

30

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上报安全资料情况

注:月度考核满分为100分,85分及以上为优秀, 75分及以上低于85分的为良好。

专职安全员委派书

专职安全员委派书

专职安全员委派证明

专职安全员委派书(新)

安全员委派制管理办法

1.2.1专职安全员公司委派证明材料

1.2.1专职安全员公司委派证明材料

1.2.1专职安全员公司委派证明材料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委派书

1.2.1专职安全员公司委派证明材料

《专职安全员委派管理办法.doc》
专职安全员委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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