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职工之家”财产管理制度

2020-03-03 16:18:1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工会“职工之家”财产管理制度

职工之家财产属全校教职工所有,属公共财物,专供本校职工工作开展文体活动和娱乐活动使用。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特拟定如下制度:

一、凡本校教职工,均可在“活动时间”内借用职工之家文体器材,并在指定场所(校活动室)活动,不能带出校外或借给他人。

二、爱护公物,任何人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三、教职工应主动配合值班人员作好借还登记,

四、任何人不得在职工之家堆放私人物品。

职工之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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