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发票管理办法

2020-03-03 20:07:0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发票、收据管理流程

一、发票、收据的开具流程

1、开具发票、收据时必须由项目人提前填制发票、收据开具申请单,填写完整后提交主管会计审核。主要核实发票、收据需开的金额、合同回款情况,并在申请单上签字,然后交予出纳。出纳根据审核后的申请单开具发票或收据,财务人员不得代替填制发票、收据开具申请单,出纳不得开具空白收据和无申请收据。

2、发票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方能生效,各项目内容应清晰,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工号、数量、单位、金额;

3、已开具的发票不得修改,如果填开有误,应录入税控机确认发票作废的号码后整套加盖“作废”印章。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

4、已开好的发票,业务人员复核无误后,在发票领用登记簿上签字领取相应联次,财务人员依据记账联登记入账。

5、对于销售合同有折让金额的,经办人必须要提前将折让说明提交财务备案,一同放入折让合同内。

6、本公司收据只用于现金及承兑汇票方式收款。

7、出纳不得开具空白或无日期的收据。对于特殊情况,需要开具收据的,需要总经理签批。

8、对于第一次开具收据后款项未回的,经办人之后又连续申请开具同一项目下一次的收据,财务不予开具收据。

9、收据、发票开具后,要进行发票开具登记。

6、收据、发票由领取人直接拿走,拿走人需签字。如果是邮寄的,由邮寄人签字,且邮寄人要随时跟踪,直到收票人收到收据、发票为止。

7、收据开出后,如两周内未回款,则收据退回,需要时重新开具。

二、发票的领购、保管

1、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开票员按规定统一向税务部门购买,并按税务部门要求对发票进行管理。

2、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开票员保管并建立完整的发票登记簿,详细登记各种发票购买、领用和结存情况。

3、已使用的发票,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

4、收到发票抵扣联按月装订成册,封面写上发票所属日期、价款、税款、总价、张数,如果当月发票抵扣联少,可以合并几月装订,封面写上详细记载不同月份的发票金额,价款和税款分开记载,以上发票资料要装订按月存档。 三、收据的保管流程

1、外购空白收据一律由会计主管保管,根据业务需要由出纳或其他有关人员领用,并在“收据领用登记表”办理领用手续。

2、收据领用采取验旧付新方式管理,统一编号。

3、出纳根据申请单填开收据,由会计主管审核后加盖财务专用章。

3、出纳根据收据制作凭证并经审核无误后,在收据存根联标注记账联所在的凭证日期及号码。

4、一本收据用完,出纳即交还给会计主管,会计主管根据存根联的标注检查收款项目是否已完整入账无误。

5、如检查无误,会计主管在该册收据封面上标注“使用完毕、已检查无误”之类的语言并签字后将此收据封存(同时也在领用登记表上做同类标注)。

发票收据管理办法

发票(收据)管理办法

公司发票、收据管理办法

发票及收据的管理办法

发票收据证明

发票与收据

发票收据管理制度

收据、发票、白条

收据管理办法

发票、收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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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发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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