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三联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2020-03-02 03:29:2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安徽三联学院青年志愿者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三联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青协)是由三联学院在校青年学生组成的社会团体,本协会受院团委领导,受其监督,并向其负责。

第二条:本协会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立足校园,面向社会,组织和领导全院青年志愿者,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增强大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在校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的集公益性、服务性为一体的非赢利组织。(注:凡本协会成员参与个人赢利的活动,未经批准,一经查实,将直接给予开除协会处分) 第三条:本协会在法律与学院的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四条:本协会奉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原则。推崇。“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

第五条:协会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二章:细则

第一节、会员资格及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青协会员的基本任务

(—)讲文明,树新风,建立温馨、和谐、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

(二)培养青年志愿者,为青年志愿者提供成长机会。

(三)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改善社会风气,建立

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提倡志愿者精神,全面为志愿者提高大学生的整体素质,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五)为具有特殊困难,需要社会帮助的社会成员及贫困地区提供志愿者服务,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公民道德整体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

(六)为社区服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教兴国以及社会大型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者服务。

第六条 青协会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根据本协会决议精神,依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独立开展活动。 (三)有随时向协会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协会的声誉,支持协会工作发展的权利。

(四)有参加协会安排的各项活动和取得有关资料的权利。 第七条 青协会员的义务

(一) 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 遵守本章程,执行本组织的决议。

(三) 自觉履行职员服务的职责,完成交办的工作。

(四) 宣传协会的宗旨,维护协会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志愿者工作的影响。

(五) 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主动关心社

会,关心他人。

(六) 关心协会的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七) 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形象。

(八) 主动向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二节、组织机构、执行机构(各部正副部长)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第八条 青协组织机构的设置:办公室、宣传部、策划部、社会实践部、外联部、编辑部。

第九条 青协主要人员设置:会长1名、理事长1名、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及各院系分会会长1名、副会长2名、各部门部长1名、副部长1名以及干事若干名等,现有八系二院,共九个分会.第十条 理事会制度

(一)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或委托理事长及副会长主持,主要由八系一院的分会会长等主要人员参加,将会议内容再由各分会会长向各分会的骨干及会员进行传达。

(二) 理事会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则由会长决定开会的时间和次数。

(三) 理事会会议主要对青协的发展方向和各项活动作出决策,讨论制定青协工作计划、决定,部署工作并决定活动的承办部门。

(四) 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

定,特殊情况下,则由会长决定.第十一条 会长及副会长的职责

(一) 会长职责:

1. 及时向院团委汇报青协工作情况和会员思想动态。 2. 与院团委保持密切联系自觉接受院团委的领导。

3. 全体会员会议,讨论制作青协工作计划、决定,部署工作。 4. 青协会长对院团委负责,接受院团委及所有学生干部对其工作监督。

5. 本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负责青协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青协理事会会议,青协指导、帮助、督促青协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二) 副会长职责

1. 明确责任分工,直接抓好并坚持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动态。

2. 向会长和青协理事会(或青协主要干部会议)汇报自己所分管的工作,完成会长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 协调会长做好青协各项工作,并对青协负责。 4. 会长不在时,受会长委托行使会长职权。 第十二条 各部门管理条例及权限

(一) 办公室工作管理条例及权限 1. 于青协内部建设。

2. 处理青协日常事务,负责有关文件、报告的起草和编辑工作简报,对会议时间及时通知,对青协文件、信件、转归、归档及各种资料的收集和保管。

3. 负责青协大型会议会务和会议记录整理及活动总结。 4. 组织填写青协一周工作安排表,并交理事会审核通过。 5. 负责对青协成员的工作进行记录,作为年终工作成绩的参考。 6. 安排督促值班人员值班,协调各部开会时间,完善办公制度。 7. 全面安排各项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充分发挥桥梁作用为宗旨。

8. 配合会长做好有关会议记录,工作布置。制定和完善青协的各项规章制度,致力负责通知的上传下达。并和各兄弟部门保持工作联系。

9. 协调各部门做好青协各项日常工作。

(二) 策划部工作管理条例及权限

1. 策划部是青协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期策划,为活动的展开做好周密部署,使活动吸引更多的同学参与,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把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 2. 收集活动线索。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根据青协状况,策划出形式新颖,富有内涵,同学乐于参加的活动。

3. 策划部要在活动开展前两周将计划书交理事会商议。当批准后,当即交予宣传部宣传。策划部要对活动进行评估,对每次活动应做到活动前有计划,活动中有预案,活动后有总结。

4. 部长直接对活动策划负责。

5. 当策划部长不在时副部长履行部长职责。

(三) 宣传部工作管理条例与权限

1. 宣传部的主要任务是做好各项活动的前期宣传,为活动的开展与推广做好充分的宣传,使活动更具影响力。

2. 宣传部每周例会对本周策划部作出的策划结果转化为相映的宣传,每次例会完毕,都应有对上周的宣传工作的总结及对本周工作的安排。

3. 部长对于已批准的活动应立即组织宣传,并将宣传创意报会长审批,部长注意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价,对每次的宣传工作都做到有计划,有安排,同时对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应做好总结,以便改进。

4. 部长直接对活动的宣传工作负责,宣传应做到及时有效,不能有误。

5. 部长不在时,副部长履行部长职责。

(四) 外联部工作管理条例与权限

1. 外联部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所有活动的联络。确定活动的具体情况。如时间,地点等。再将信息及时反馈给实践部。 2. 在完成所有活动联络的同时。也负责校内,外各兄弟部门之间的联系,以便增进感情。

3. 争取相关活动的企业赞助,为协会筹集经费。 4. 部长直接对活动联络工作的负责。

5. 部长不在时副部长履行部长职责。 (五) 组织部工作管理条例

1.代表正、副会长监督各部门工作。

2.负责草拟青年志愿者协会有关文件。

3.负责对青年志愿者协会新成员的注册管理。

4.制定健全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做好各部联络工作, 好上传下达。

5.办公用品统一由组织策划部妥善保管,各部门需要办公用 必须向组织策划部申请。

6.完成正、副会长交办的其它工作及配合各部门开展工作。 7.对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活动开展中所需的经费进行申请。

8.编制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使用相关表格。

9.定期公布对各分会的工作考核情况。

(六) 社会实践部工作管理条例与权限

1. 实践部负责各项活动的具体执行,包括负责人员的安排,,,,,财务报帐等。

2. 活动开展前三天安排好参加的活动人员。为活动做好充分准备。

3. 活动完毕后,及时上交活动总结于办公室。 4. 部长直接对活动的实践工作负责。 5. 当部长不在时副部长履行职责。

(七) 编辑部工作管理条例与权限

1. 编辑部负责对各项活动内容的编辑,并整理成文。 2. 一定要确保把我们的活动,编辑的有声有色,对其内容要真实,确切。不能欺骗他人,已经发现,将严惩。

3. 活动完毕后,活动内容应及时与院广播站联系,进行宣读给广大同学。

4. 部长直接对活动的编辑工作负责。 5. 部长不在时副部长履行部长职责。 (八) 各部门注意事项

1. 各部门只能在本部门权利范围内开展工作,并听从理事会议的决策。

2. 理事会决定活动承办部门后,该部门应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交办事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应向理事会陈述理由,并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和措施。

第十三条 执行机构(各部门正副部长)产生程序及任期

(一)侯选人产生方式:

1、各部门负责人提名

2、自我推荐

3、院团委推荐

(二)执行机构(各部门正副部长)产生程序:

1、侯选人必须先由理事会会议讨论审核通过。届时理事会必须对侯选人的平时表现及工作的效绩对各侯选人进行客观的评价。

2、理事会审核通过的侯选人将在全体会员大会进行竟聘。3全体会员投票选举,选举采取多数代表法,以得多数投票的侯选人为当

选者。

(三)执行机构(各部门正副部长)的任期:各部门的正副部长任期一年,可连任一次。

第三节、开展活动的范围和活动的方式

(一) 校内:1接待新生,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2 积极参加到学校的大型活动中去,协调和配合他们的工作。3 进行公益活动的宣传。4 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发扬志愿者精神,开展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

(二) 校外:1 运用专业知识,成立咨询小组,为社会提供专业咨询(如交通咨询小组)。2 到孤儿院,养老院,五保户家庭等进行献爱心活动。3响应党的号召,利用寒暑假深入农村,进行“三下乡”活动。4积极参加到社会上的大型活动中去,为他们提供向导和维持秩序等服务。5 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公益事业搞策划做宣传。6 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发扬志愿者精神,面向社会给一些弱势群体提供帮助。

第十四条 活动的方式及目的:

倡导志愿者的奉献精神,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一) 规划、组织全校志愿者服务活动,促进志愿者服务体系的建

立和完善。

(二) 下设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服务队应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展开活动。

(三) 大型活动前召开一次会员会议,活动之后可召开分享会。原则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由会长决定开会的时间和次数。

第四节 协会经费的使用原则及管理方法

第十五条 协会经费的使用原则

(一) 协会的经费收入包括会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赞助收入等。做好收入管理,是为了筹集资金,从物质保证协会工作的完成和活动的开展。

(二) 协会经费使用原则:量入而出,统筹安排,勤俭节约,用得适当,公平合理,经济效益。

(三) 财务负责人要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笔资金的用途,作好现金今日结帐。

(四) 协会以集体名义在银行开户,可保留400员作为日常备用资金,其余的存入银行。

(五) 篡改发票,虚报,假报等骗取现金,无论金额大小一经发现则从严处理。

(六) 每年协会负责人换届,产生新的负责人时,原协会负责人须向协会成员提交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清单,经大会通过后,移交新届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

(七) 协会的财务情况定期向团委汇报。

(八) 定期从会员中抽取3—5名会员来检查财务工作,每学期,协会的财务帐目至少向全体会员公布一次。

第十六条 协会经费的管理办法

(一) 协会的财产归协会成员公共所有,每个人都有爱护的义务,不准任何人私自占有。

(二) 开展活动,应以节约为原则,活动前写出详细购买的物品和经费的详细数额以及活动的规模形式,必须向办公室申请,且要有报销凭证(正式发票),否则不予受理。

(三) 协会各项开支,必须要先写申请,列出清单,并由负责人签名,否则一律不给报销,报帐时须带发票和申请,财务负责人核实后,方可报帐。

(四) 要保持收支金额与所持收据和证明一致。协会购买物品要开收据,如实在开不到收据,必须有证明,证明要有会长及经手人的证明。

(五) 要保持收支金额与相应的收据及证明一致,即帐本上的日期,物品,金额必须与收据及证明一致。

第五节 青协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 第十七条 青协负责人的任职条件

(一) 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谦虚谨慎。

(二) 思想道德良好、工作积极。

(三) 必须是所竟聘的各分会会长及院部长。

(四) 具备相应的专长的组织工作能力。 第十八条 青协负责人的权限

(一) 青协负责人有责任维护本协会的宗旨、性质,对全体青协会员负责。

(二) 青协负责人有权在院领导的批准下开展各项健康向上的活动,有权聘请及辞退协会机构人员。

(三) 青协负责人作出决策时不能只凭个人的主观判断,应于理事会商议后在作出决策。

第十九条 青协负责人的产生的程序

(一) 候选人产生方式:1 各部门负责人提名 2 自我推荐 3院团委推荐

(二) 青协负责人产生程序:执行机构(各部门正副部长)产生程序:

1、侯选人必须先由理事会会议讨论审核通过。届时理事会必须对侯选人的平时表现及工作的效绩对各侯选人进行客观的评价。

2、理事会审核通过的侯选人将在全体会员大会进行竟聘。3 全体会员投票选举,选举采取多数代表法,以得多数投票的侯选人为当选者。4 侯选人资料交由院团委审核。5 一经确定、发文通知并在会员大会上颁布任命书。

青协负责人的任期:任期为一年,可连任一次

第六节 青协章程的修改程序及办法

(一) 根据协会实际情况,由理事会会议讨论审核通过草案。

(二) 通过会员大会投票选举表决,采用多数代表法。

第三章 备注

1. 财务负责人主要由理事长和秘书长负责,要保持收支金额与相应的收据及证明一致,所有的清单,都要经过理事会过目与会长的签字,活动前必须向院团委申请,一经批准,方可进行支配。 2. 理事长具有对院系的负责人的工作进行指导并对其监督。协调会长处理协会的日常事务以及督促各负责人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确保其质量。

3. 院秘书长主要对各分会办公室主任的工作指导,另设100分制,迟到扣4分,旷会扣10分,早退扣6分,书面请假三次者,作一次迟到处理,非书面请假,作一次旷会处理.作低于70分将给予通报批评处分,低于60分,将给予降职处分,低于50分,将给予开除协会处分.所有奖惩,都会以文件形式下发.每次会前,会后都要签到。同样活动前活动后一样,每次先由各分会办公室记录,下次开会前要交到秘书处备份,会不定期对各部门干部进行考评一次,所有记录都会作为年底考评的成绩。

4. 为了新学生干部更好的适应自己工作的职能,各部负责人每周一次进行对口会议的召开。同时对下周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做好充分的准备,以便更好发展协会。

5.青协的主要人,将有个试用期一个月,发现其没有较好的组织工作能力,通过理事会审核,决议去留问题.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安徽三联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要与院团委相关章程不协调,则由理事会与院团委协调达成一致为止。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附有《三联学院青年志愿者干部管理条例》之条款。

第二使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安徽三联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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