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1 19:37:0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北京市去世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有子女的
生活困难补助费是多少?
【实务问题】
某单位有一名离休干部于2011年底去世了,其爱人没有工作,有子女并都已工作,其爱人向单位人事部门咨询该给自己多少供养费,因为人事部门现在的工作人员都是新人,甚至不知道还有供养费一说,故询问供养费标准。
【义贤律师解析】
《关于调整本市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京组通[2011]57号)规定“去世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有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到每人每月540元;”该数额是会调整的,单位应随时关注相应文件。此供养费的支付应与单位无关。但是对此类问题,可以从法律以及关怀的角度回答。
【无忧劳动法提醒您企业操作指南】
北京市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经常会有所调整,企业可以通过政府机构网站随时了解相关情况。本案例所涉问题为离退休人员类,故可以通过北京市老干部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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