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场货品丢失处理规定

2020-03-02 16:30:2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有关专柜货品丢失的处理规定

鉴于公司专柜货品丢失情况时有发生,不仅公司蒙受损失,员工也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处理不及时,难免影响员工情绪,现针对此情况做出以下规定:

一、货品丢失后的通知时间:

一旦货品丢失,专柜当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相关责任人。

二、相关责任人员:

货品丢失处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有:柜台当班人员,柜长、商场主管、大区店长、营运文员、商品部主管、营运总监、人事行政经理、总经理,其中主要责任人为:柜台员工、大区店长、营运总监。

三、处理程序及时间规定:

1、货品一旦发生丢失,柜台当班人员应立即通知柜长和商场主管一起追查货品, 如追不回,则进入下一步;

2、柜长当天向大区柜长报告货品丢失情况;

3、柜长和当班人员在货品丢失的2天内书面描述货品丢失经过,并让商场主管签 字确认后,交给大区店长;

4、大区店长收到经商场主管确认的书面资料后,应3天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写出 相关处理意见的呈批件,交至营运文员处;

5、营运文员接到呈批件后,当日交至商品部主管,商品部主管给出货品的成本价, 并作相应审批;

6、商品部主管当日完成审批,并交回到营运文员处;

7、营运文员再依次将呈批件交营运总监、人事行政经理、总经理进行审批,各人 在收到呈批件时,必须在当天完成审批,交回营运文员处;

8、营运文员在收到审批完的呈批件后,当天交给大区店长,大区店长将处理结果 反馈给柜长,并将呈批件的复印件给财务和人事行政部存档。

四、赔偿额度:

根据货品丢失的情况不同,赔偿的额度也不一样,大致有以下几种:

1、按销售价赔偿:货品丢失后,没有按规定的流程,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 又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的,则按销售价赔偿;

2、按销售价的5折赔偿:货品丢失后,按规定的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的, 可按销售价的5折赔偿。

五、有关责任:

各相关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己相应的职责,不得拖延,除非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予以主要责任人50-100元不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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