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法院实习报告

2020-03-02 07:07:0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学院:法学院专业:法学

姓名:XXX学号:

实践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实习时间:2010年7月19号——2010年8月19日

实践主题:接触实务,感受生活中的法律

实践内容:暑期在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接触实务,了解、学习基层人民法院从立案到审理到结案的司法流程,在实习过程中学习法律、运用已学习过的法律;帮助法院工作人员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实践目的:学习、了解一般司法工作流程,在实习过程中学习法律、运用已学习过的法律;了解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司法程序,为日后的有关学科的学习打下基础;学习与当事人交流、沟通,提升个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变能力,积累做一般法律工作的经验。

今年暑期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我们学院学生分别被安排至南宁市各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实习。本人很荣幸地被分配到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实习一个月。很高兴能利用暑假时间到南宁市江南区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实习,对于即将升入大二的我来说,这是一次不可多得的实践活动。首先,要感谢为我提供实习的平台的学院老师以及法院工作人员。

这是我第一次到法院实习,没有实习经验。因为是大一,物权法、债权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特别是民诉法和程序法等均尚未涉及,而且是到基层法院实习,所以此次实习的目的主要是熟悉法院的办事机构、工作流程以及案件的立案审结过程等层面上的东西,而不可能涉及做笔录、参与案件讨论、起草判决书等实质上的内容。虽没什么实质的收获,但还是感触颇深,受益匪浅。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

并让我多看卷宗自己总结。虽然每件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终于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还有校对法官所写判决书的工作,看看打印样文是否有文字和标点上的错误,也就是找错别字,以免在判决书中有错别字或其他别的错误。法律的严谨准确又一次实际地印入我的脑海。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因为每个案宗的排列顺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来办理的。有了这些基本知识后,我边接触了一些诉讼文书的写作一类的事情。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期间还有时候替书记员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来访客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使我认识到作为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而在发出传票和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应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上面谈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内容,真正掌握知识的应该是在参加庭审以及事后与法官们的讨论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个月实习时间内我曾有幸几次在法官、书记员的带领下参与旁听。接下来的第三件事就是旁听给我的感性认识。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的庭审差别很大。可能是我欧美律政小说又或是电影看多了,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法庭有8个,其中1号和2号法庭比较大,一般用于刑事案件和大宗民事案件的审判,3至8号法庭面积较为狭小,一般用于普通民事案件的审理。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也与当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庭审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

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许多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批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映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并且甚至有些律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词不达意,不能与当事人做好事先的沟通交流,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利益,也反应了当下许多律师的专业素质很有问题。但是也有许多没有请代理律师的当事人自己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其次,法官压力庞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不面临着当事人的责

难。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下听到书记员们说领导有时会过问某些案件的审理、判决,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最后,审理工作是可以灵活处理的。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处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只有一个,即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而被告有数十个,都是小区业主。本来我认为此案会合并审理,因为这样比较方便又简便快捷,结果法官却是一一进行审理的。在我的提问之后,我得到的解释是,经调查这六位业主各持己见、互不统一,若是合并审理就会造成混乱很难控制局面,最后反而会影响审判工作的进行。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们的经验丰富,表面上看起来法官与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可一到工作中就会发现他们的厚积薄发和机智灵活。然而我的另一发现就是合议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议,每次记录都是书记员按固定模式从前面的庭审笔录和法官的判决书中抄录一段话就完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另一种灵活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的保密工作。从我们到法院实习的第一天起, 指导老师就告诉我们凡是在法院听到的、看到的一切属于保密的东西都要烂在肚子里,不能说出去。

在近二十多天的时间里,我基本熟悉了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大致的全过程,这对我将来学习民事诉讼法将会有极大的帮助。理论与实践结合才能把知识学透。

有时上午工作不忙的时候就去听庭审,虽然事先没有看卷宗,但还是能听懂大概。我觉得,在庭审的过程中,法官的思路是最清晰的,法官的思路引导着整个审理过程;法官总结的争议焦点很关键,关系到能否准确地指出案件的要害;而一个好的律师,首先要思路清晰,能够自圆其说,还要较好地捕捉法官提出的问题的深层含义,不要答非所问,那些欧美电影里出现的律师的诡辩等现在那个在现实的庭审过程中是比较少有的,一般律师都会针对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进行论证。而在我所听的几个刑事案件的审理中,感觉到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起到主导作用。犀利的言辞、清晰灵活的思路以及严肃的态度能给犯罪嫌疑人当头棒喝。虽然有些在明明白白的证据下也死不认罪的顽固分子,但我认为法官能根据法律做出适当的审判。

第四件事则是“终审判决不终极”的现象。申诉案件越来越多,上诉率高居不下,这使得法官和书记员们经常做重复工作,工作压力也无形增大很多,许多

司法资源也被浪费了。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事人不服判决,对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这种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一些案子在我们看来是非分明、轻而易举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当程序,适用法律也毫无错误,当事人却还屡次来法院申诉,而且直接顶到了院长、庭长上面去了。但作为一个法院经过严格程序作出来的终审判决就应当具备其应当享有的权威性,否则法律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价值和作用。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发挥、价值得到体现、精神得到推崇,每个社会成员应具备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反之,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必然架空。

最后谈谈我自身的问题吧。通过一个月的学习让我有了一个深切的体会:作为一个法律专业的入门者,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而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因此不仅仅是我,更包括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实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我本人就从中获益匪浅,所以我是非常支持这次实习的。在跟法官们沟通中我明白,这只是一个过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须在这些过程中点点滴滴的去积累。临行前,法官还大发感叹说我们实习时间偏短,要我们以后多找机会锻炼。因为法律实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不断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然后从实践中得出新结论并重新指导实践。

最后要在此感谢学院和法院为我提供了这次实习机会。人生中第一次的法院实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悟了很多,我相信它将受益我的整个生涯。

20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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