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扬尘污染实施方案

2020-03-02 19:52:0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施工现场

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项目名称:钢铁大厦

施工单位:天津市青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3年11月25日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进一步落实《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推进美丽天津建设,彻底治理建设施工扬尘对空气质量和市容环境的影响,依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工地管理标准》、《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扬尘治理实施措施。

扬尘治污工作总目标

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达到《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的相关标准,实现建设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消除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消除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杜绝渣土运输撒漏扬尘的目标。

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职责分工

(1)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专职安全员、责任工长、施工员、材料员为组员,实施扬尘治理工作。

(2)由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一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1、施工现场:

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工地围挡标准图集》。建筑工地,采用实体围墙装饰有基础和墙帽,配备夜间照明设备,高度不得小于2.5米。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要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施工现场形成一个封闭的场所,以遮挡外来风沙、尘土,落实到人,施工现场每日派专人洒水压尘。木工加工场地产生的锯末及钢筋加工厂地产生的铁销应及时清理,以防被风吹散,造成空气污染。

2、工地出入口标准

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冲洗平台应设置于工地大门内侧,其周边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并按规定处置泥浆和废水排放,沉淀池需定期清理并与市政排水管网相接。每个工地应根据工地运输车辆进出情况,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驶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的车轮和车身冲洗,达到车辆无带泥上路的标准。出入口设置监控摄像头,监控录像本地硬盘存储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3、工地现场主要道路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道路,应当混凝土硬化,并及时清扫洒水降尘,达到车辆行驶无扬尘的标准。

4、工地物料码放、散体材料堆放标准

(1)裸露场地应当绿化或采用绿色防尘网苫盖。

(2)施工现场堆放砂、石等散体物料的,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0.5米的堆放池,并对物料裸露部分实施全苫盖。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采取苫盖、固化措施。苫盖措施必须全封闭,达到无空隙的苫盖标准。

(3)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识,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

5、建筑立面密目网封闭标准

建筑工程立面必须采用规格不低于2000目的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并保持清洁,封闭严密。建筑垃圾和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清理搬运,不得从建筑物高处倾倒

6、建筑垃圾及材料堆放

楼上的垃圾用塔吊、物料提升机或滑轮向地面运输,不能任意堆放和抛洒垃圾。现场垃圾应及时向外运输,现场不存放隔夜垃圾。土方施工时,每天有专人对现场存放的浮土进行洒水、清扫,以防刮风是尘土飞扬。严禁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保护周围环境。现场的石灰粉及各种掺加用散料必须在库房内存放或者严遮盖,沙、石等散粒建筑材料和土方要采取表面固化、覆盖等防扬尘措施。

7、工程渣土运输

1) 工地出入口硬化不少于30米,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场区的渣土车辆车轮车身进行冲洗,达到车辆无带泥上路的标准。

2)工地场区应设置专人对工地出入口及工地场区周边道路清扫冲洗,达到车辆行驶无扬尘的标准。

3)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密闭运输,平槽装运,渣土不得超过车辆侧帮,严禁装运湿泥。

4)基坑内道路应硬铺,不得有浮土,防止车辆驶过造成扬尘。

5)禁止渣土外溢至围挡以外,工地场区内暂存的渣土应当集中堆放并全部苫盖。

8、扬尘治理实施办法

1) 在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防止车辆出入带泥土。 2)施工现场的道路做水泥或硬化路面。

3)施工现场各类脚手架采用绿色密目安全网封闭,以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4)施工现场使用的沙子、石子、白灰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并且砌筑不低于0.5m高度的遮挡并覆盖。

5)施工备用渣土存放高度不得超过围挡高度并采取洒水苫盖。

6)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物内清理垃圾、搬运装卸过程中按现喷淋、洒水、压尘后作业的程序进行或采用相应容器管理运输,严禁凌空抛洒 7)对施工现场道路项目部应设专人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清洁。 8)出现四级以上大风时禁止土方工程施工。

9)临时堆放的土方采取彩条布覆盖措施,以防尘土飞扬。

10)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沥青、油毡、油漆桶、橡胶、塑料袋等产生有毒有害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11)项目部对汽车尾气进行控制,定期组织车辆进行检测,并将车辆尾气检测报告汇总备案。

12)楼层建筑垃圾装袋密封,由垂直运输设备向下转运,严禁由楼层自由倾倒。 13)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存放在库房内,如需露天存放采取严密遮盖措施。

14)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15)对粉尘、废气排放监督管理

(1)公司负责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部预防粉尘污染控制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3)项目部每半月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4)项目部要经常教育培训职工,进行粉尘污染相关知识教育。

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环发〔2013〕104号)、《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津政发〔2013〕35号)、《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13〕504号)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目的是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加强各类大气污染排放源应急管理,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身体健康的影响。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重大污染天气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项目经理为项目应急小组组长兼应急总指挥。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重污染天气预警,督促检查各成员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

项目副经理主要职责是:对应急指挥部成员的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专职成员负责空气环境质量监测、重污染天气预警,以及对重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提供重污染天气气象预报信息。

安全员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扬尘、焚烧等与环境整治相关的大气污染控制。协助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及善后工作;

施工员负责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污染天气的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分为三级,分别为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1)Ⅲ级(黄色)预警。经预测,将发生连续三天AQI>200(指城市所有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AQI日均值),但未达到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等级,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或以上级别。

(2)Ⅱ级(橙色)预警。经预测,将发生连续三天500>AQI>300,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级别。

(3)Ⅰ级(红色)预警。经预测,将发生一天(含)以上AQI≥500,空气质量为极重污染。 预警信息的发布

预警信息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或相关监督部门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布预警信息发布,由应急指挥小组具体落实。各责任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通知范围内的施工作业人员启动应急响应。同时,将预警信息、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通知员工。

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预警等级、主要污染物浓度范围等。 预警措施

1、Ⅲ级(黄色)、Ⅱ级(橙色)预警措施

应急指挥小组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电子显示装置、报刊等媒体和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员工发布信息,告知员工主动采取健康防护措施。

2、Ⅰ级(红色)预警措施

在采取Ⅱ级(橙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专人24小时值守,确保通讯畅通,加强监控,对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的变化情况作出预测预报,增加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的频次。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接收和传播工作。

3、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终止

预测AQI日均值发生变化,应急指挥部及时对预警等级进行调整。经预测,未来不满足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预警终止信息。一旦再次出现本预案规定的重预警条件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1)当发布Ⅲ级(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Ⅱ级(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Ⅰ级(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2)响应指挥与组织实施

预警信息一经发布,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在收到应急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按照保障预案、实施方案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3)响应措施 (1)强制性措施

a 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所在地主要道路每日清扫保洁1次。

b“黄标车”限行区域,本市牌照的载客汽车每日限行一组(两个)尾号,载货机动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6时至24时禁止驶入限行区域,零时至6时按照尾号限行规定行驶。

c禁止禁止垃圾、秸秆焚烧。

d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2)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员工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

(3)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

应急指挥部小组建立污染排放清单并定期更新,建立应急响应联络图,建立监督机制,编制督查方案,组建检查队伍。采用巡查的方式检查各班组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发现没有严格落实响应措施的,应现场进行纠正,督促落实。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

(4)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负责通知采取响应措施的班组终止响应。 (5)总结评估

响应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响应过程和响应措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完成评估报告上报至应急指挥部。

5、应急保障

(1)人员保障

应急指挥部小组设专职人员,确保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应急指挥部成员应设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管的能力,保证预警和响应工作的严格落实。

(2)通信保障

各预警、应急响应成员要建立和完善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应急部门与人员的联络畅通。

6、员工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册、刊物、宣传画等手段,广泛宣传针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应急法律、法规,积极向群众宣传重污染天气的健康防护常识和技能。

7、预案演练

每年组织1次综合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组织专家对演练进行评估,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相应的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

8、责任追究

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对应急预案落实不到位的班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并进行通报。

三、文明施工承诺

路面硬化,车辆冲洗;运输加盖,泥不上路;渣土苫盖,控制扬尘;

环境整洁,及时清扫;控制噪音,避免扰民;文明施工,方便群众。

扬尘治污小组成员

组长兼总指挥:焦廷朝

13820293218 副组长:张也

15122351966 专职组员:甄学静、安兰柱 13672183631 18695196158 安全员:侯志国、刘均虹

18622594066

施工员:王占英

18695196126

车辆冲洗制度

1、施工现场主要大门口处必须设置进出车辆冲洗台,配置有效的冲洗设施及足够的水源。

2、配置专职冲洗人员,执行值班冲洗进出车辆。

3、所有驶出大门的车辆,必须接受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场外,严禁拖泥带污车辆驶出场外,影响周边的环境卫生,造成城市道路污染。

4、冲洗台沟必须排水畅通,应经常清理疏浚,保持畅通,排水沟槽应接通市政管道,场地不得积泥积水。

5、加强进出车辆的冲洗管理,严禁车辆未经冲洗驶出场外,严格执行冲洗车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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