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都市圈规划

2020-03-03 03:51:5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南京都市圈规划(2002—2020)(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编制《南京都市圈规划》(以下简称为“本规划”),是为了实施《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提高南京都市圈的综合竞争力,推进区域共同发展,巩固提升南京在长江流域的中心城市地位,促进都市圈规划范围内各城市的协调发展。

第二条 指导思想

南京都市圈的发展应淡化行政区划,从区域角度强化城市间的经济联系,形成经济、市场高度一体化的发展态势;协调城镇之间发展的关系,推进跨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保护并合理利用各类资源,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的整体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南京市、镇江市、扬州市、马鞍山市、滁州市、芜湖市的全部行政区域,淮安市的盱眙县、金湖县和巢湖市的市区、和县、含山县。

本规划对省内部分提出要求,报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对省外部分从区域发展的整体协调考虑,提出发展预测和建议。

第四条 编制依据

(一)主要依据

1、《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2、《关于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的批复》(建规〔2002〕39号);

3、《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工作的意见》(苏发〔2000〕17号);

4、《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5、《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二)相关依据

1、相关城市的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2、《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1995—2010)》;

3、相关城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4、《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第五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2002-2020年。近期:2002-2005年;远期:2006-2020年。

第二章 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

第六条 功能定位

长江流域与东部沿海交汇地带的枢纽型都市圈,江苏省核心型都市圈,兼容并蓄、开放多元的文化型都市圈,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的重要组成部分。

南京都市圈“承东启西、承南接北”,地处中国重要的沿海和沿江发展轴线的交汇点,是东部与中西部经济发展的转换地带、南方与北方经济发展的交融区域,具有战略性的枢纽地位;都市圈核心城市南京是江苏省政治、经济、科教文化、信息中心,南京都市圈地跨江苏苏南、苏中、苏北,对促进苏中地区快速崛起并融入苏南板块、进一步加快苏北地区发展等全省区域共同发展战略具有重大意义;南京都市圈历史上是吴楚文化的交汇地带、南北文化的交融区域,同时也是近代文明兴起之地,集历史、近代、现代特色文化于一身,融吴楚文脉、南北文化、中西文明于一体,具有兼容并蓄、富有活力和创新精神的多元文化特征;南京都市圈地处长江三角洲的北翼,基础产业实力雄厚,科教优势明显,文化底蕴深厚,是长江三角洲地区重要的基础产业、制造业、科教文化基地之一。

第七条 总体目标

推动都市圈的经济、市场发展一体化,培育平等、互利的发展环境;针对市场、产业、基础设施、城市化等方面的共同发展制定相应策略,扩大区域合作,创造多种灵活的合作方式,形成区域一体化发展格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都市圈区域可持续发展;以长江为纽带、沿江城市为依托,联合培育都市圈信息生产和信息服务中心,构建国际性的沿江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以历史文化、山水城林为特色的城市带。

近期,都市圈省内部分实现全面小康;远期,建成经济发达、社会文明、空间集约、生态优良,经济社会一体化的现代化都市圈。

第八条 经济目标

近期:国内生产总值4600亿元(省内3550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8000元左右(省内24000元),三次产业比重为8:50:42(省内5:51:44),出口占GDP的比重达到24%(省内超过30%),财政总收入550亿元(省内48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25-30%,研究与开发投入占GDP比重大于2%,文化产业年均增长速度超过12%(省内15%),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速度超过15%(省内18%),科技进步贡献率50%以上(省内5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00元(省内11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500元(省内5200元)。

远期:国内生产总值在2005年的基础上增长接近5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78000元(省内112000元),成为经济充满活力、科技发达、环境优美、地位独特、高度一体化、辐射功能强劲的发展区域。

第九条 社会目标

近期:恩格尔系数38%(省内3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5%(省内30%),宽带网入户率35%(省内45%),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5人以上(省内6人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小于5‰(省内小于3‰),人均期望寿命大于75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省内约3%),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达到100%。建成大型综合医院与各类专业性医院相结合的都市圈共享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都市圈大型综合性体育设施和体育专项场馆,具备举办全国运动会的能力。

远期:建成华东地区乃至全国的重要会展中心、长江下游的医疗服务中心;大型体育设施达到承办相当于亚运会规模的国际性大型运动会的能力;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学园区,建成国家教育科研基地;建设大型文化设施,成为长江中下游区域文化中心;传承都市圈独特文化与山水城林景观,建设成为独具特色的文化型都市圈。

第十条 城市化目标

“做强、做优、做美、做特”各级城市,重点“做大”核心城市,择优培育重点中心镇,全面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完善都市圈的城镇空间结构。

强化核心城市的主导地位,加快都市圈沿江城市带规划和建设的整体协调,有序培育城镇发展轴和通道地区的特色中小城市,进一步提高都市圈城市化水平,将都市圈建成国内城市化和经济社会最发达的区域之一。

近期总人口2600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52%左右(省内58%),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省内20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8平方米(省内12平方米);远期总人口3200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66%左右(省内74%)。

第十一条 环境目标

城镇与产业发展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以保护长江、京杭运河等区域供水水源,南水北调取水水源及输水廊道水质为重点,以建立都市圈整体执法监督和环境管理体制为保障,以改善城镇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三章 空间组织

第一节 空间结构

第十二条 总体结构

形成一个核心、两个圈层的空间结构,重点发展一带一轴三通道。

一个核心:包括南京主城和以主城为核心、半径约30公里范围的城镇和潜在的城镇发展地区,即规划中的南京都市发展区。该区域是南京城市功能重组和集聚新兴城市功能的重点区域。

两个圈层:包括核心圈层和紧密圈层。

核心圈层:与核心城市联系紧密、接受核心城市强烈辐射,城市间相互作用最强、最广泛的区域。规划范围包括核心城市和距核心城市中心约50公里范围内的城市(镇)和区域,包括南京市、仪征市、句容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区、来安县、全椒县。

紧密圈层:与核心城市联系密切,接受核心城市的辐射,圈层地带节点城市具有相当的发展规模,且相互之间具有较强的经济社会联系的功能地域。规划范围为核心圈层外围、距核心城市中心约100公里范围内的城市(镇)和区域,包括扬州市、镇江市、芜湖市、滁州市的北部、巢湖市的北部、淮安市的南部地区。

一带一轴三通道:沿江城市带:包括南京、扬州、镇江、马鞍山、芜湖等5个设区市以及仪征、江都、当涂、和县等县(市)。城镇发展轴:北从金湖、盱眙开始,经天长、南京、溧水至高淳。三条通道:南京至句容并延伸到苏锡常都市圈环太湖地区、宜(兴)溧(阳)金(坛)丘陵山区通道,南京至滁州、明光、凤阳通道,南京至全椒、合肥通道。

第十三条 发展策略

空间发展策略:“强化核心,提高沿江,带动纵深”。

强化核心:进一步强化核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引导核心圈层各项功能的合理扩散与集聚,建设充满发展活力、空间秩序优良的核心城市功能一体化地域。

提高沿江:协调沿江地区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建设符合沿江城市带整体发展要求、高效运行的基础设施网络,建成具有国际水平的整体协调发展的沿江城市带。

带动纵深:培育都市圈城镇发展轴线,完善都市圈辐射通道,加强沿轴、沿通道地区与都市圈核心城市、节点城市的联系,提高核心城市、沿江城市带对纵深地带的辐射强度,带动都市圈南北两翼纵深地区的发展。

第十四条 远景空间组织

形成网络化与极化共同发展的都市圈空间结构。核心圈层与沿江地区呈网络化发展态势,核心圈层发展成为以现代服务业为支撑,通勤发达、高度协作、联系密切的大都市地区,沿江地区发展成为国际一流的先进制造业产业带和发达的城市化地区;紧密圈层成为集中型城市与开敞型休闲度假胜地、优质无污染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生态敏感空间相融合的区域,沿城镇发展轴、沿通道极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强。都市圈内部交通、通讯网络高度发达,形成基础设施网络化格局;大区域性通道网络逐步完善,都市圈空间形态更加开放,与周边区域的联系更加紧密。

第二节 空间分区引导

第十五条 空间分区

南京都市圈按四个空间分区进行组织:沿江地区、沿轴线地区、沿通道地区和其它地区。沿江地区为城市化促进区,是都市圈城镇发展的主要空间;沿轴线地区为都市圈仅次于沿江地区的城镇发展空间,要加强城镇沿轴线集聚发展;沿通道地区引导城镇点状布局,控制沿交通线无序蔓延;其它地区要特别重视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生态环境,发挥对都市圈空间的生态支撑的作用。

第十六条 沿江地区

空间利用以城镇布局为主,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保障自然风景区、森林公园、防护绿带的合理布局,积极引导非农产业向沿江地区集聚,省内结合沪宁城镇发展轴、宁通城镇发展轴的建设,形成制造业、服务业高度集聚,经济发达,城市空间与生态空间有机结合的高度发达的城市化地区。

综合考虑沿江地区城镇发展趋势和产业布局、环境协作、交通组织等的发展要求,加强镇江与扬州段、南京段、沿江上游区域等分段空间管治与协调。

第十七条 沿轴线地区

重点依托高速公路、铁路,引导非农产业、城镇沿轴线集聚发展,强化都市圈南北向经济联系;在加强核心城市南北向辐射通道建设的基础上,以多种交通方式来加强核心城市与轴线地区城镇以及沿线城镇之间快速、便捷的联系,增强核心城市对轴线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第十八条 沿通道地区

保障沿线交通的高速、便捷、安全,重视通道地区的生态环境功能、旅游休闲功能和农业功能,选择适当区域作为城镇与非农产业的集聚发展点,严格限制规划城镇建设区域以外的建设活动。

第十九条 其它地区

都市圈主要的农业生产空间、生态开敞空间,承担都市圈农副产品生产和生态环境调节功能。要加强网络状的联系,提高这些区域的交通可达性和对外经济联系强度;集聚发展城镇和工业区,服务于广大农村地域。

第四章 产业发展

第一节 服务业

第二十条 总体要求

1、区域一体化:面向市场,依托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以及发达的区域性基础设施网络,与上海、苏锡常等地区错位发展,加强圈内各城市之间主导产业发展的横向联系,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2、市场导向:应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吸引国际制造业转移,“做大做强”本地优势企业,积极发展区域性产业集群,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构建面向整个都市圈的服务业体系。

3、提升发展水平: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

4、保障就业和提高农民收入:都市圈产业发展取向应充分强调就业优先和提高农民收入,要与推进城市化、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相结合,正确处理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关系,拓展发展领域,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切实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形成产业发展、城市化、全面小康建设互动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二十一条 发展目标

利用核心型都市圈的战略地位,依托枢纽型都市圈的交通、区位优势,发挥文化型都市圈的特色,以资源共享、互利互惠为原则,整合发展都市圈内各类大型跨区域服务设施,构建功能完善、竞争有序、全面协调发展的都市圈现代服务业体系。形成以南京为核心,都市圈一体化发展,科教文化特色鲜明,辐射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区域性服务中心。

第二十二条 重点领域

1、金融服务业:完善金融运营体系,扩大金融市场规模和经营范围,逐步实现金融保险业的商业化和国际化。加快资本市场建设,增强直接融资能力,建立都市圈统一的资金市场,实现都市圈内各城市的同城票据结算;加快整个都市圈金融电子化建设。

2、会展业:培育按市场化运作的大规模专业会展公司,整合会展经济产业链,促进多行业协同发展。积极举办有特色、有全国影响的常年性专题展会,打造会展品牌。

3、咨询业:充分利用城市规模和集聚优势,有效整合都市圈教育、人才资源,大力发展咨询业,包括信息、财务、金融、管理、法律等一系列整体的咨询服务,咨询业在服务对象上要向企业倾斜。

4、商贸流通业:加快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商贸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等新型业态,加速推行进销分离的新型营销体制。打破条块分割、部门分割,加强联合协作,以大型商贸企业为龙头,组建跨地区的集总经销、总代理和展示、批发、零售为一体的综合商贸集团。借鉴国外同行的先进经营理念,培育跨区域发展的机制和实力。

5、物流业:依托国际空港、内河港口、陆路交通枢纽加快发展物流业,尽快形成区域性乃至全国性的现代化物流中心。整合都市圈规划范围现有物流资源,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的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南京城市物流共用信息平台,构筑电子商务支撑;以现代物流的发展为纽带,带动和组织区域制造业、商品流通业、现代农业的发展。

第二节 旅游业

第二十三条 发展目标

协调整合都市圈旅游生产力要素,通过资源、产品、管理、政策等方面的合作,提高整体水平,形成系统开放、功能完整的旅游区域。近期发展成为国内首选旅游地区之一,远期发展成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进一步强化南京的旅游功能和核心地位,发展成为商务会展旅游中心、旅游集散中心和服务中心。

大力实施旅游倍增计划,将南京都市圈培育成为我国旅游业中具有一流竞争力的高知名度、高品位和高效益区。实现南京都市圈旅游产品市场化、旅游品牌多样化、旅游服务设施社会化、旅游企业运作一体化。

第二十四条 旅游文化

合理利用都市圈文化特征,充分挖掘文化内涵,进一步提高都市圈旅游的文化含量和品位。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尤其要突出南京的古都文化,扬州的隋唐文化、运河文化,镇江的吴文化、宗教文化等传统优势。城市建设和文化建设要注重保护特色环境、丰富城市景观、配套旅游设施、繁荣市井生活,提高各方面的旅游文化内涵。

第二十五条 空间组织

加强各行政区域、各景区景点的协调,结合资源特点进行旅游布局和开发,形成点、线、面结合,有利于组织都市圈旅游线路的大旅游空间布局。重点建设沿长江旅游带、沿城镇发展轴线旅游带、沿运河旅游带、环南京休闲度假旅游带,进一步密切与苏锡常都市圈环太湖地区旅游发展的联系。

沿江地区的旅游开发应突出密集的城市人文优势,发挥众多过江通道及周边地区潜在的旅游价值,保护风景旅游岸线,发挥沿江港口的旅游联动作用,大力发展观光旅游、都市旅游、文化旅游、商务旅游,将南京都市圈沿江旅游带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之一。

沿城镇发展轴线旅游带的开发应结合旅游对地方经济的带动作用,突出丰富的自然资源、地方特色农副产品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农业观光旅游、地方特色旅游等。促进沿城镇发展轴线生态旅游开发与沿江人文旅游开发的联动。

第六节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近期对策

第一百二十三条 开展专业规划

抓紧深化都市圈规划有关内容,积极开展南京都市圈规划范围的专业和专项规划,包括物流、旅游、综合交通、绿地与生态建设、水源保护与区域供水、区域污染防治规划等。通过有关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有力地推进都市圈近期的发展与城市间的相互协调。

第一百二十四条 研究建立省内外多层次的协调机制

适应南京都市圈跨省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在建立省内协调组织机制的基础上,建立由都市圈内有关城市、部门、中介组织等参与的多层次的协调联系机制,包括市长联席会议、都市圈行业协会等。发挥南京经济协作区在南京都市圈规划建设中的省际协调作用。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百二十五条 规划文件

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和图件,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条 实施监督

本规划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南京、镇江、扬州、淮安市人民政府负责按照各自的权限实施,江苏省建设厅负责监督实施。

都市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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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都市圈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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