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定条件

2020-03-03 17:36:0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附件2 福建省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人事厅 关于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人事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省直各单位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根据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国家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规定以及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省人事局闽职改字(1993)

18、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正常化评审以来的工作实践,对今后我省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范围和对象

(一)凡在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安全生产和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均可考核确认或申报评审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三)大中专毕业生考核确认相应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 891篇学术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

(4)能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和学习;

(5)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4.高级工程师

(1)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并能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现场技术或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能独立或为主承担重要研究课题、重大工程项目的设计或主持、组织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能解决本专业技术疑难问题,并取得较好成果与社会、经济效益;任现职期间,担任过两项以上本专业技术负责人;

(3)任现职期间,能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实践,撰写有价值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技术总结。省属单位和设区市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至少有1篇独立撰写的论文在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均需有CN或ISSN刊号,不含增刊,下同)上发表,县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交1篇独立撰写但具有相当水平、未发表的论文或专业技术总结;

(4)能指导工程师工作和学习;

(5)获得博士学位,从事工程师职务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和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三)破格晋升中高级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及具体要求

为广开才路,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在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破格晋升,一般遵循逐级晋升的原则。

申报破格评审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除符合上述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4)条评审条件外,任现职期间还应符合下列具体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破格评审工程师的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或大专学报独立发表3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2)在设区市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个人本专业专著(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不含编辑出版);

(3)获国家或省政府表彰的自学成才标兵。

不具备规定资历人员应达到规定学历要求,并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满3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承担并完成设区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大型项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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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对象的评审材料应经过公示,具体办法按闽人发(2002)154号文规定执行。

(二)已实施评聘分开的单位,可不受所在单位岗位职数或结构比例的限制,推荐、申报评审,但应根据岗位职数或结构比例进行聘任;未实施评聘分开的单位,应在上级核定的岗位职数或结构比例限额内推荐、申报评审。

(三)申报评审程序参照闽职改字(1993)19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工程系列各专业高级职务评审材料由省系列主管部门和省人事厅共同预审,评审结果报省人事厅批准确认,同时报省系列主管部门备案。

五、评审组织和评审工作

(一)评审组织 1.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根据省人事厅闽人发(2002)115号文规定要求,从2003年起,工程系列各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均须组建评审委员库。评委库的组建由组建部门和省工程系列主管部门联合上报省人事厅审批。评审时,从评委库中随机抽选规定数量的委员组成专业组和评委会。

2.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各设区市职改领导小组批准组建的中级职务评委会,报省系列主管部门备案;省直单位组建中级职务评委会,报省系列主管部门批准,报省人事厅备案;具备条件的设区市和省直单位,在组建中级职务评委会时应组建评委库。评审结果报省工程系列主管部门备案。

(二)关于申报对象代表作的规定 1.申报工程师的代表作要求

对于符合学历破格条件第(1)条的申报对象,应提供1篇正式发表的论文作为代表作;其他申报对象可提供1篇独立撰写但未正式发表的技术工作总结或论文作为代表作。

2.申报高级工程师的代表作要求

对于符合学历破格条件第(1)条的申报对象,应提供2篇正式发表的论文作为代表作;其他申报对象应提供1篇正式发表的论文作为代表作(其中,县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对象可提供1篇独立撰写但具有相当水平、未正式发表的技术工作总结或论文)。

3.代表作的鉴定

(1)评委会办事机构应将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每篇代表作,隐去作者姓名和单位名称后送2名同行专家鉴定。

(2)专家由专家库产生。

(3)专家鉴定意见包含综合评价和定性评分两项内容,定性评分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

(4)评委会办事机构,应将鉴定意见表隐去鉴定专家名字

- 16171.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一定的组织工作能力和独立完成指定范围内的科技管理工作能力,或能完成一般技术研究、设计或现场技术、技术管理工作;

3.中专毕业,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4年以上;

4.非全日制大专毕业,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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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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