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大队工作责任考核办法

2020-03-03 01:04:1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县城管大队2012年工作责任考核办法

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新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市容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大队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适应工作需要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体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给市民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城市市容环境,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新要求,打造一支思想过硬、工作过硬、作风过硬的城管执法队伍,切实履行城市管理职能,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考评机构

成立以大队长为组长,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考评小组每天不定期对全队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评分。督查组(由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外勤工作及制度检查、考评,每天不定期对各中队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检查登记,形成督查记录,办公室存档,大队长阅批后并进行公示,各中队根据督查情况抓好整改落实;每次对路段检查和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汇总作为年度考评的依据;办公室负责内勤工作的制度检查、考评和对所有检查登记进行分类、统计扣分,每月将各中队、队员遵守大队各项制度情况汇总报考评小组,经领导小组核实批示后,抄送大队财务按制度执行奖惩。

三、考评对象

大队下属办公室、各中队和队员。

四、考评办法

1、实行业务工作与遵守各项制度各占100分的双百扣分制考评。

2、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大队的各项工作进行考核。

3、对违反队规队纪的扣除本人分值。办公室、各中队的业务工作扣分均摊到责任人。每月底对全月检查、考评结果进行评比公布,并根据月考评结果进行年终总评。

4、实行区域分类管理和城管人员进驻街道居委会挂点。(1)、严控区包括**大道、**大道、**大道(户外广告、店牌店招规范管理示范路)、**路(市容秩序示范路)、步行街、**广场四周、**广场四周、建设路、健康路、**路、**路、胜利北路、中山南(北)路、*江大道;控制区包括上(下)河边路、**大道、解放路、人民路、**路、**路、*国北路、**亭路、江*路、*门河路。(2)、各中队队员分别挂点到中队所属区域内的街道居委会,

1建立与街道居委会的工作沟通和联系。

五、考评内容

1、队规队纪

(1)政治或业务考试每次不合格扣5分。党团组织生活,政治与业务学习无故缺席,每次扣5分。

(2)不按规定上早、中、晚班的每次扣30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0分;替人代签考勤的实行双扣制,每人每次扣20分;每月事假、病假累计3天扣5分(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住院治疗的不扣分);旷工每次扣30分。

(3)工作时间饮酒、打牌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每次扣15分。

(4)同事之间文明用语,吵口一次扣10分;打架一次扣20分。

(5)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每次扣20分。

(6)不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标志,队言风纪不整每次扣20分。

(7)对脱岗、在岗不作为的,第一次作旷工处理,并给予诫勉谈话;第二次,作旷工处理,并给予警告;第三次直接待岗一个月。

(8)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有关文字材料和各项统计报表,每误一次扣1分。

(9)凡领导交办的工作,不按要求迟办一天扣5分,未办扣10分。

(10)因监管违章不力,辖区内发生严重违章问题,引起投诉的,经查实一次扣10分。

(11)对一般案件未及时查处、上报的,超时1天扣2分,2天扣5分,超时3天的扣10分。对较大案件未按程序、时间和要求报批的,每少一环节扣5分。

(12)在查处违法、违章过程中,因打骂当事人或损坏当事人物品而引发投诉、诉讼,经查实应负主要责任的扣20分。

(13)在重大活动或上级组织检查及平时工作中被主管局领导点名批评扣10分。被县领导批评的扣20分。

(14)加强对暂扣物品的管理,发生暂扣物品丢失或私自截留暂扣物品的除责令赔偿或退还外扣10分。

(15)吃拿卡要,乱罚款、乱收费的,一经查实,每次扣30分,并追回违纪金额。

(16)不按时上交各类款项的,每次扣5分,截留的,每次扣20分,并按截留款项的数额进行处罚。

(17)自觉遵守城市管理各项规定,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保持良好的队容风纪,维护队伍形象。每违反一项扣5分。

(18)查处违法、违章案件时,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秉公

办案,严格按程序执法。纠正违章时要以理服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文明管理,礼貌待人。每违反一项扣5分。

(19)考评小组随时对各管辖区进行检查,各中队队员应在自己管辖区内接受检查,检查时不在岗又不能说明理由的视为脱岗。

2、办公室(兼督查组)

(1)办公室人员必须认真做好电话接听和记录,上传下达。因不及时而影响工作,造成失误的,每次扣10分。

(2)办公室人员未热情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造成不良影响或投诉的,每次扣10分。

(3)办公室人员未及时检查全体队员是否执行大队内部管理各项制度的,每缺一项扣10分。

(4)办公室人员应注意收集各新闻媒体对城市管理曝光的有关内容及来信来访、来电的登记工作及时上报大队领导批示办理。每少一项扣10分。

(5)办公室人员应按时做好各项检查登记记录的统计、汇总和上报材料的统计、汇总(除财务),准确无误报大队领导批示。每少一项(次)扣10分。

(6)办公室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做好暂扣物品的入、出登记工作,每缺错一次扣10分。

(7)办公室人员必须为外勤执法工作搞好服务,可以做到而没有做到影响工作的,每次扣10分;财务人员应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对因票据管理出现问题的每次扣10分。

(8)负责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和领导交办的事项。未按时保质办理的,每件扣10分,未办理,每件扣20分。

(9)每周督查严控区和控制区域街道1-3次,每少一次扣2分,以督查记录为准。

(10)每周五和每月底形成汇总分析督查材料,报考评小组,未报每次扣10分。

(11)对发现的问题未及时通知管辖区中队整改的,每次扣10分,以查记录,中队长签字为准。

(12)在督查检查过程中,遇有一般性问题未及时处理的,每次扣5分。

(13)遇有突发事件,未及时到位,每次扣10分。

(14)中队需使用车辆的,应先登记,并由大队领导批准方可使用,对不按规定使用车辆的每次扣20分。

4、责任路段管理

(1)车辆摆放整齐有秩。

(2)临街商店货物摆设整齐,无货物出店、占道经营、占道作业、店外堆放(广告牌、煤渣、建筑材料和垃圾等)、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现象。每次发现1起违法违规行为的扣5分,

(3)临街建筑工地必须围场作业,不得场外堆放建筑材料;店面装修材料摆放整齐,限期完工,以查审批记录为准,一般装修10天以内,特殊装修14天以内;大型建筑工地未围场作业,发现一次每处扣15分,违章占道堆放建材每处扣10分;到期未清理材料、垃圾的扣10分。

(4)市容市貌整洁,无乱吊乱挂现象;路段管理不到位,存在乱凉晒衣杂物,乱堆放杂物等现象,每发现一处扣5分;存在乱搭蓬布每处扣5分。

(5)无乱贴乱画现象,主要路口、线杆等显眼位置存在乱贴乱画现象,每处扣5分。

(6)临街建筑物上无违章安装防盗网现象,每发现1起扣10分。

(7)市政、园林、环卫等公用设施保护完好,无人为破坏,偷盗现象。每发现1起未进行调查处理的扣5分。

(8)广告经审批同意设置规范合理,造型美观,无影响市容的破损、褪色广告。每发现一起未审批的扣10分,未整改的扣5分。

(9)无未经审批开挖城市道路行为。发现1起未经审批开挖城市道路未进行管理的扣20分。

(10)规范、合理设置各类摊点,无影响市容和交通的摊点,无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每发现1起扣5分。

(11)严格执行广告宣传占道审批标准,随时监控其占道行为。每发现1起违规审批扣5分,超过审批范围占道的扣5分。

(12)及时检查、清理到期、破损、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陈旧、破损、有安全隐患的店牌店招,每发现1条到期、破损广告未及时清理的扣5分,未及时更新陈旧、破损店牌店招的每块扣5分。

(13)对城区所有户外广告进行监督管理(特别对示范路段的监督管理),每日核对现有广告的审批情况,对未批先挂,少批多挂的广告两天内进行拆除。每发现1条未及时拆除的扣5分。加强对户外广告、招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每发现漏查1块扣10分,整改不到位的扣10分。

(14)城区主要街道、人行道、桥梁、巷道、空地及公共场地无乱堆乱倒渣土、垃圾、柴草、木屑,种菜等违章行为,每发现一起扣5分。

(15)人行道上无大型机动车辆,发现一辆扣5分。

(16)道路上无沙、石、石灰膏、余土等抛洒物,及时发现、及时清除、及时跟踪并处罚到位,未及时处理的,每起扣5分。

(17)及时发现和查处损坏花草、树木以及绿化设施等的行为,未及时发现或查处的每起扣5分。

(18)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占用绿地、绿化设施的行为,未及时发现或查处的每起扣3分。

(19)及时发现和清理行道树下种植的蔬菜、堆积的污泥等,未及时发现或清理的每处扣3分。

(20)及时发现和查处外挂式空调机、抽风机占道安装行为,未及时发现或查处的每起扣5分。

(21)无乱挂乱搭影响市容的杂布或其它物件,遮阳遮雨一律使用太阳伞或折叠式彩色雨棚,每发现一处扣5分。

(22)无占道算命卜卦等迷信活动,每发现一起扣2分。

(23)早夜市管理到位,合理划定早夜市摊位,无越位超时占道经营现象。每发现1户违规摊点扣5分。

(24)及时足额征收各项占道费用,无漏收和少收现象,如实填写票据,不如实填写票据的,发现1起扣10分。

(25)认真做好规费征收工作,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入库。每发现1起应收未收或未足额征收的扣10分。

(26)各队员积极参加集中整治和强制执法工作,每发现一起不参加执法的扣30分。

(27)街道居委会挂点队员要加强与街道居委会的工作沟通和联系,协助城关镇、村(居)委会处理好居民的纠纷和问题。不协助处理的每起扣10分。

(28)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每发现1起未办理或未及时办理的扣10分。

六、奖惩措施

1、每月考评1次,在办公室宣传栏内公布。每扣1分,罚2元,从个人工资中列支,扣罚资金列入考评奖励基金。

2、对每名队员实行每月考评制度,考评小组根据每月考评结果对连续三个月考核为末位的队员,实行待岗壹个月,待岗期间发生活费,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由其本人负责缴纳。待岗期满重新上岗。一年内连续两次待岗,临时招聘人员予以辞退,正式工作人员年终考核不合格,并报有关部门进行组织处理。

3、考评小组根据每月的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年度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中队按10%的比例选出,奖励年度先进工作者*00元、先进中队*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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