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2020-03-03 19:06:5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商铺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编:电话:

乙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长沙数码步行街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商铺的位臵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坐落于出租给乙方作为商业经营使用(以下简称商

铺,其位臵参见附件一平面图颜色所示,附图只作一般识别之用,并不显示该铺面积的大小)。该铺位内如有大厦立柱的,立柱表面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归甲方,任何人如需使用均必须经得甲方同意。

二、商铺的面积及租赁条件

第二条、商铺面积为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

第三条、经营项目为:。

三、租赁期限

第四条、商铺的租赁期限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

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须得到甲方的同意,租金和其它租赁条件以双方订立合同为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但该优先合作权不排除甲方对该铺位经营规划的调整权。否则,视乙方放弃优先续约权。

四、租金

第五条、商铺租金标准及支付时间:

该商铺每月每平方米定价为人民币元整(¥元),

月计租金人民币元整(¥元)。

按季度支付:季度租金人民币元整

(¥元)

五、履约保证金及其它有关费用

第六条、为了维护双方权利同时保护消费者利益,乙方应在与甲方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向甲方缴交履约

保证金,按____个月的商铺租金及管理费之和即人民币元整

(¥元),

第七条、商铺内的用水、用电、电话费、网络费、电视费及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用水、

用电等费用由甲方代收代交。

第八条、甲乙双方须按国家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各自缴交相关税费。

第九条、乙方如需甲方协助办理相关经营手续、装修申报审批手续的,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若在装修时涉及的水电、消防、通信、防盗、空调及排污等系统的接驳、使用等一切费用

由乙方负责。

六、商铺免租期与装修

第十条、商铺免租期为/天,即/年/ 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在免租期间乙方免交租金,但须缴交水电费等其他应缴的费用。免租期只属一次性的优

惠,并不适用于任何续约或延长租期,乙方须于免租期届满后向甲方按时缴交租金。

第十一条、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根据其经营需要对商铺进行装修,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乙方装修商铺

时必须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装修管理的守则、规定和要求,并接受甲方的监管。

租赁期满后,或双方同意本合同的约定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按原来交付标准,并保持正常使

用后的状态无偿归还甲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甲方承担商铺主体结构的维修责任,负责保持商场之建筑物、设备及渠道得以正常使用及与其

有关的维修保养。

第十三条、甲方保证提供该物业予乙方承租的合法性。

第十四条、甲方对乙方在商铺内合法守章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进行干涉妨碍。

第十五条、甲方及发展商投资商拥有重新命名商场和在任何时候改变、替换或取代原有名称的权利,而无

须对乙方做出任何补偿,并不因此构成本合同的终止或合同条件的改变。但甲方在行使该项权

利时,应提前通知乙方。

第十六条、甲方有权在预先发出书面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以检查乙方有否违反本合同或管理规章之规

定,检查或修理该商铺的设施和设备,以及增设管井、管道等设施。因增设设施造成商铺面积

减少的,甲方应按比例减少租金或管理费,在增设过程中,甲方可酌情减免施工期间乙方的租

金或管理费。

第十七条、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公布介绍、修改或废除任何有关使用商场及该商铺所需要遵守的规

章,并按所公布生效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在预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有权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乙方承租

的商铺视察,并有权于甲方认为合适的地点张贴有关出租该商铺的告示或在传媒上刊登广告。

第十九条、甲方保留改进、扩充、增加或减少该商场单位用途、数目或面积的权利。在行使该权利时,甲

方尽量减少给乙方经营上带来不便 。

第二十条、甲方可以让任何人或组织根据其认为合适的条件在本商场的公共区域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

销等活动。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乙方对其承租的商铺,除本合同约定的限制之外,享有充分的使用权。甲方对乙方在商铺内

合法守章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进行干涉妨碍。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遵守甲方或管理

公司制定的《商场暂行管理服务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法依法正当使用商铺,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在租赁期内,乙方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等均与甲方无关。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商铺及附属设施,并承担除商铺主体结构外的所有设施、设备的维修责任并

支付费用,同时配合甲方对商铺主体结构维修维护活动及在商铺内铺设管井、管道等活动。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缴交租金、管理费及水电费等其他应缴之费用。乙方逾期缴

交,逾期在7日内的,须按日向甲方缴交所欠缴金额3‰的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按本合同第

三十五条执行。

第二十五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商铺的使用权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分租、变相

抵押、赠予或舍弃交予他人。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第三条约定的租赁条件使用商铺。

第二十七条、租赁期间乙方对所租商铺及有关人员(含流动人员)的卫生防疫、防火、防爆、治安、防盗、

综合治理和劳资纠纷以及其他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有关全部费用(包括

赔偿损失等),乙方租赁商铺的消防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为其所租赁商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九、甲方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商铺内的主体结构如因自然损坏或甲方的过错而损坏或因甲方布局要求变更的,甲方负责修

复,若商铺在此期间不能营业,甲方同意免收或减收乙方此期间的租金或管理费。

第二十九条、在甲方出现如下情况,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与履约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

金:商铺内的主体结构因甲方的过错而损坏,导致乙方连续三个月无法使用商铺的。

第三十条、下列事项非甲方及其雇员的过失或故意所致,甲方毋须对乙方承担责任。

1.该商铺任何部分被损坏或因水满溢流,或沟渠满溢,或甲方在该商铺内所设之固定装臵与设

备被损坏而造成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财产的伤害及损失。

2.该商铺由于水、电、空调供应上的损失、故障、爆炸及停止使用而造成的损害或损失。

十、乙方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逾期未能缴足租金、管理费及各项应缴费用(无论是否已获正式通知催缴)的,每逾期

一日,甲方有权按应缴费用的千分之三计收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七日的,甲方有权停止该商

铺的水、电、空调的供应。

第三十二条、乙方逾期30日未缴足租金、管理费及各项应缴费用(无论是否已获正式通知催缴),甲方有权

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商铺,并有权停止该商铺的水、电、空调等的供应。此种情形下,乙

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将当作违约金由甲方没收,不予退回。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

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三十三条、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约定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四条、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的有关约定,有违法行为被工商、公安、技术质量监督等执法

部门查处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商铺,不予退回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追

诉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在确定乙方的违约行为时,乙方之雇员或获准使用人之任何过失或违约行为即构成乙方本身

之过失或违约行为。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变更合同的补

充协议。

第三十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合同的变更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因出现本合同约定的

单方可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解除权的一方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合同在通知送达至对方时解除。

第三十八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有关合同的增加、减少或修改,均须取得双方的协商一致,达

成书面补充合同方可生效。

十二、合同的终止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

2、合同解除。

第四十条、在合同终止的当天内,乙方须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腾空商铺,并将商铺大门等所有锁匙及商铺内

的固定装臵等设备在完好无缺(正常损耗除外)可供使用情况下交回甲方,经甲方代表检查后,

发出同意离场通知书方可搬离。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将其所有物件在合同终止当天前搬离商铺,

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其所有权,甲方有权做出任何处分并不需对乙方进行补偿、赔偿。

第四十一条、乙方在未结清租金、管理费、水电费、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等各项费用之前,乙方不得

将其财物搬离商铺;若乙方自合同终止之日前仍未结清上款所述费用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以

乙方搁臵在商铺内的资产抵偿乙方欠缴的费用。若乙方资产不足抵偿其所欠甲方费用的,甲方

有权继续向其追偿。

第四十二条、合同终止时,甲方对乙方用于商铺装修的投资及在商铺内的添附物品不予补偿,乙方拆卸加

设于该商铺内之固定装臵、装修时,须按甲方要求进行,对未获甲方书面同意拆除的,乙方不

得拆除,甲方对此也不作任何补偿。对甲方书面要求拆除的固定装臵、装修,乙方须自费拆除;

乙方不予拆除的,由甲方派员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商铺固定设施变动部分复原;如果乙方损坏商铺设施的,

乙方须向甲方赔偿损失。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第四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及其组成部分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租赁物业所在

地的人民法院受理管辖诉讼。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5页,壹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内容)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通讯地址:注册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

邮编: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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