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垃圾清运管理意见

2020-03-02 23:41:2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渣土清运管理

1.施工施行前,所有的施工单位出具渣土运输、堆弃的量、工程回填量的有关文件,提交运城住建部资源化管理中心审核。

2.对施工的工程清表、沟槽余方弃置外运消纳土方数量,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内容,结合工程量和施工特点,为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制定计划渣土外运施工制定相对的运输时间表,提前提交住建部资源化管理中心审核。

3.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施工单位必须提供给住建部建筑垃圾消纳证,方可建设施工,具体办理消纳证准备的内容如下:

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证准备材料包括:①与合格的、政府认可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清运合同》两份。②与合法合规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签订的《处置合同》,需要原件。

建筑工地单位需要与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同时申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准备材料,提交资源化管理中心审核:①车辆行驶本(留复印件);②道路运输证(留复印件);③运输单位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留复印件);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留复印件); 注意:运输单位车辆行驶本所有人必须与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致。不可挂靠,个人车辆无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不予受理。 3.建筑工地单位的渣土外运施工前,需准备工作包括:技术准备、材料机具准备、生产准备、施工现场准备几个方面,要求做到施工场地五通(水通、电通、道路通、电话通、排水通),一平(场地平整),五落实(技术、劳动组织、材料、机具、现场设施落实),保障消纳工作在安全有序的情况下进行。

建筑垃圾清运管理暂行办法

建筑垃圾清运合同

建筑垃圾清运协议

建筑垃圾清运协议

建筑垃圾清运[优秀]

建筑垃圾清运协议

建筑垃圾清运协议书

建筑垃圾清运协议

建筑垃圾清运协议书

建筑垃圾清运协议书

《城市建筑垃圾清运管理意见.doc》
城市建筑垃圾清运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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