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法十章对照检查材料

2020-04-18 来源:对照检查材料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财政管理约法十章

财政管理约法十章

一、严禁违法违规编制财政预决算。

二、严禁违规越权减免税费,自行制定先征后返政策。

三、严禁人为混级混库,隐瞒或虚增财政收入。

四、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财政支出,以及虚列虚报财政支出。

五、严禁违规借支国库资金,或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六、严禁拖欠工资、津贴补贴。

七、严禁违反规定乱发钱物。

八、严禁做假账,编造虚假财务和统计报表,套取、骗取财政资金。

九、严禁私设“小金库”和坐收坐支财政资金。

十、严禁违规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承诺。

推荐第2篇:约法十章档简报、

严格执行迅速落实约法十章改进作风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严格执行迅速落实 约法十章改进作风

陈全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本报拉萨12月5日讯(石磊 李成业)今天下午,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实际行动向全党发出的转变作风、改进党风的召唤。与会同志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完全赞成八项规定,要严格执行、迅速落实,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拿出行动、身体力行,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实干干实的实际行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巩固民族团结、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推动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会议指出,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带头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表率风范,对肩负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的深刻把握,对我们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传统的继承弘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以人为本、亲民爱民的公仆情怀,为全党树立了榜样、发出了号召,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会议指出,按照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结合实际、从严要求,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班子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做到“约法十章”。一要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坚决杜绝“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二要精简各类会议。少开会、开短会,严格控制会议规格、数量和时间,从严掌握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尽可能通过电视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部署工作,减少集中开会和层层开会。三要精简文件材料。少发文、发短文,减少文件数量,压缩文件篇幅,提高文件质量,注重文件实效,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四要严控事务活动。除自治区党委统一安排的重要活动外,未经区党委常委会批准不得参加各类剪彩、奠基、首发式、庆典等活动,不得参加地方和部门举办的庆祝会、表彰会、纪念会、博览会、联谊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五要规范出区出访。严格控制出国访问、合理安排出区考察学习活动,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严格控制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不送行、不迎接。六要改进警卫工作。严格执行警卫制度,规范使用警用车辆,减少交通管制,非重大活动、未经批准不得用警车开道,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七要改进新闻报道。自治区党委常委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八要严格文稿发表。除自治区党委统一安排或实际工作需要外,自治区党委常委个人一般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不为他人著作写序。

(下转第三版)

严格执行迅速落实 约法十章改进作风

(紧接第一版) 九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外出考察、公务接待等规定。十要坚持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管好分管系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会议指出,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求,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严格要求、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西藏科学发展、和谐稳定、民生改善、民族团结、生态文明、党的建设的新局面

推荐第3篇:约法十章,九项要求

西藏自治区“约法十章”

一、坚持立场坚定、保持一致。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和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胡锦 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旗帜鲜明、反对分裂。

在反分裂斗争这个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各位党委常委绝不能有 任何动摇,绝不能有任何含糊,绝不能患得患失,必须立场坚定、认 识统

一、表里如

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

三、坚持加强学习、解放思想。

深入学习经济、政治、法律、历史、民族宗教、社会管理、现代 科技等方面的知识,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阔视野,提高综合 素质和领导能力。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四、坚持总揽全局、民主集中。

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树立和维护自治 区党委的权威,自治区重大问题必须由区党委研究决定。坚持抓大事、谋全局,有效实施对全区各个领域的组织领导。

五、坚持同心同德、维护团结。

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视团结,自觉维护自治区党委班子的团 结,加强常委会内部经常性沟通,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相互谈 心交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补台,始 终如一,有利于团结的事就多做、不利于团结的事坚决不做。

六、坚持牢记宗旨、服务群众。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全区各族人民群众 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 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事,使 各族群众切实享受到发展稳定的成果。

七、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

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做到察实情、讲实话、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不摆 花架子,不搞劳民伤财、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八、坚持恪尽职守、勤政高效。

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党委交办、自己分 管的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对各类问题超前考虑、积极应对,对各项任务不推不拖、竭尽全力,干一流的事业,创一流 的业绩。

九、坚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

大力弘扬“老西藏”精神,带头厉行节约,反对讲排场、坚决抵制 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严于律己、严 格要求,管好自己、管好分管系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保持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公仆本色。

十、坚持精文减会、转变作风。

大力转变文风、会风,集中精力抓发展、保稳定、促和谐、惠民 生。要少开会、开短会,严格控制会议规格、数量和时间,减少文件 数量,提高文件质量,注重文件实效。

“九项要求”内容

1.积极推进政企分开,切实规范行政权力。

坚决禁止各级政府代替 企业招商引资,各级政府要把抓经济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为各类市场 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切实规范行政许可管理。对现有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 项目,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能放下的尽量放下。下功夫坚决精简会议, 切实减少礼仪性、应酬性活动。

3.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提高政府行政能力。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尽量 减少以行政手段管理和调控经济运行,积极探索加强行政管理的新理 念、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

4.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治 理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做 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5.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努力提高决策水平。

各级政府要把科学民主 决策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合理界定政府决策权限,凡是与人民群众利 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实行社会公示或者听证。

6.建立问责制度,开展绩效评估。

违法和使用权力不当,或者行政 不作为的,都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进一步完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 制、岗位责任制和公务员绩效考核制。

7.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

加强对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学习与宣传,努力建设一支依法行政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8.强化大局意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 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正确处理全局 利益与局部利益、近期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

9.以勤俭办事为原则,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抓好节约能源工作,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的各项规定,积极采用高效节能的新技 术、新产品。

推荐第4篇:级8班中考冲刺阶段约法十章

2012级8班中考冲刺阶段约法十章

一、按时到校,不准无故旷课和迟到,不得随意请假。

二、上课认真听讲,不开小差,不打瞌睡,不做与该堂课无关的其他事情。

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科老师布置的作业,当天的事情当天完成。

四、进教室后不得随意离开座位和找他人讲话,自习课要保持安静,不能影响他人学习。

五、按时就寝,睡觉前可适当复习当天功课,住宿生注意寝室纪律和保持寝室内务的整洁。

六、不许和社会闲杂人员伙同,行课期间不得与外班同学密切往来,住校生不得不假外出。

七、不带手机、游戏机等一切与学习无关的东西到学校。

八、不准进入网吧和游戏厅,不看低级庸俗的书籍及影视作品。

九、规范言行,不说脏话,不打架斗殴,不谈恋爱,思想不得抛锚。

十、确立目标,坚持不懈,努力冲刺,创最佳班级,做最好自己。2012年3月

2012级8班中考冲刺阶段约法十章

十一、按时到校,不准无故旷课和迟到,不得随意请假。

十二、上课认真听讲,不开小差,不打瞌睡,不做与该堂课无关的其他事情。

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科老师布置的作业,当天的事情当天完成。

四、进教室后不得随意离开座位和找他人讲话,自习课要保持安静,不能影响他人学习。

十五、按时就寝,睡觉前可适当复习当天功课,住宿生注意寝室纪律和保持寝室内务的整洁。

十六、不许和社会闲杂人员伙同,行课期间不得与外班同学密切往来,住校生不得不假外出。

十七、不带手机、游戏机等一切与学习无关的东西到学校。

十八、不准进入网吧和游戏厅,不看低级庸俗的书籍及影视作品。

九、规范言行,不说脏话,不打架斗殴,不谈恋爱,思想不得抛锚。

十、确立目标,坚持不懈,努力冲刺,创最佳班级,做最好自己。2012年3月

推荐第5篇:幼儿生活规范:家长和老师的约法十章

幼儿生活规范:家长和老师的约法十章

幼儿生活规范:家长和老师约法十章 在长期与父母一起工作的经验中,在诸多幼儿教育的工作事项里,家长对家居的幼儿行为表现与生活规范最感棘手。家长常常提出类似的疑问: · 我的孩子冷漠、没有同情心、爱告状或过度黏人,该如何是好? · 我的孩子行为不礼貌、说不好听的话或打人、打架怎幺办? · 我的孩子晚上不肯睡、早上起不来、怎幺办?

· 我的孩子退缩、胆怯、没信心或爱批评、爱管人怎幺办? · 我的孩子跟兄弟姊妹常吵架,该如何调解? · 家长应如何对幼儿做常规训练?尺度如何拿捏? · 家长应如何管教儿女?有没有比较好的处罚方式? · 我的孩子很容易动怒以致于暴力,该如何处理?

· 为什幺每次有客人来,或去人家作客,我的孩子特别不听话?

· 为什幺我的孩子在学校表现很好,但回到家却胡闹、爱哭、偏食、不收玩具....... 期望解决父母的迷思与困扰,更为了大家都能深入了解孩子们的问题所在,我们开始探究一般家庭与园所生活的不同,家庭人际关系与园所人际关系的差别,以及环境差异对孩子的影响…等。我也从国外娃得福教育文献研读对幼儿生活规范的教导…。最后,整理得规范十条,我引之为老师与家长间帮助孩子成长的共同约定~「幼儿生活规范:亲师约法十章」。

幼儿生活规范:亲师约法十章 一.了解幼儿的行为与发展:

孩子犯错、不守规矩,一方面因为孩子毕竟是孩子,他正在成长,他的身体、情感与思想都尚未成熟,他无法自控、无法分辨是非…,是他「不能」,不是他「不要」。父母应进一步了解需要引导或教导的是什幺,需要帮助的方法是什幺以进行辅导而不是责怪。另一方面,孩子不守规矩,多半都是大人的问题,不是孩子的问题。也许有些父母初听时有错愕的感觉,但是,真的「只有问题的父母或师长,没有问题的孩子」!因为孩子生来是纯洁的,没有所谓的问不问题,孩子是被父母或老师安排着过生活的,孩子从现有的环境中成长、模仿、学习…。因此,面对幼儿违反常规,身为大人的我们,无须在幼儿的意志力战场上与孩子硬碰硬;大人应尽可能储备儿童的发展与需求的知识,以便加添自己与孩子相处、共同成长的能力。若陪孩子长大的人越有深厚的育儿知识,越知道如何加强幼儿的主动*;如何如何减少幼儿的周围摩擦;如何在规范上帮助幼儿…等,就越能提供适合孩子年纪发展所需的游戏、故事及艺术活动等;那幺,不管是幼儿个人的或幼儿与同侪间的不良行为,通常都不会有太大的困扰,即使有,也都能快速的改善。因此,孩子犯错,除了要求孩子立即停止不良行为外,大人其实当深自反思!我们应自问自己做了什幺,在环境里提供了什幺,以致孩子出现这样的行为?我们能为他做什幺,以改善问题?唯有我们愿意全心力投入幼儿的工作,更深入的了解问题的始末,了解幼儿的发展与需求,我们才有可能因了解而对孩子释怀,耐心、体谅,甚至慈悲,我们才能真正帮助幼儿成长,才能说我们「教育」了他!

幼儿的行为以意志力、动作、游戏为工作中心。意志力的本质是本能、冲动、欲求、动力。

幼儿行为发展与规范应视年纪、关系、人格及*情…等而定。譬如:玩具应视年龄的发展与需求提供,收玩具也应视年龄的发展与需求要求。收玩具常常是幼儿、老师或家长的恶梦,其实,最好、最成功的游戏不一定需要很多玩具,反而以很少又很简单的玩具,却能使幼儿玩出很多想象力,最后幼儿还能有力气自己收玩具的完整的,有始有终的游戏过程更是孩子需要的经验。这种游戏最能满足幼儿的学习,因为孩子尽了情、尽了兴,又有成就感,是最健康的游戏。日 1 常生活,孩子需要大人,也需要孩子,他需要尽可能与不同年纪的孩子混合相处,与大人和孩子一起相处的经验,以利多方面学习(Grunelius, 1996, p.31)。此外,在游戏的过程中,孩子们偶有纷争,其实也是很自然的事。孩子并非天生就具有与人分享或合作的社会能力,这些社会技能通常需要向周围人的行为学习,或经验累积而得之。因此,孩子不能与人分享不是自私,也不是小器,是因为发展,我们千万不能因此责怪他!例如:三岁的幼儿,「我」的概念才初形成,还没有反思的能力,所以对他而言,有理说不清的;而五岁的孩子已有足够的记忆能力和时间距离感,他较能透过模仿学习,较能掌握规范,较有是非对错感,因此简单、明白的语言就能与他有目标的沟通了。不过,学习的多寡当然仍须取决于个别孩子的感应、*情和生活的方向感…等。我们应让每一个孩子自己个别的引导我们,以适合他的方式帮助他。在史代纳教育里,我们强调色彩与*情有很紧密的关连,火相*情的孩子偏爱红色,土相的孩子偏爱蓝色,风相的孩子偏爱黄色,水相的孩子偏爱绿色…。人的眼睛会制造相对的补色色彩,如果定睛于鲜红色,一会儿之后,立即转到另一张白纸上,我们会看到红色的补色~绿色。周围环境的颜色对孩子的*情有很重要的影响,对于火相等不能安定的孩子可以红色围绕他,例如让他穿红色的衣服,因为红色的补色是绿色,绿色可安定孩子;反之,安静的孩子则需绿色或蓝色以得到活泼的红色。(Steiner, 1994)。

从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我们更获得自我教育,我们真该对儿童心存感激呢!以下即是我们的幼儿生活规范~亲师约法十章纲要: 一.爱 二.以身作则 三.规律的生活

四.简单、正向、积极的语言

五.教他,不要骂他;说故事,不要说教 六.监控自己的情绪与动作

七.除了规范三要素(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伤害物品),请给孩子自由 八.若必要考虑处罚时,处罚必须与所犯的错相关连 九.重视此时此刻,重视孩子的感觉 十.亲师合一的幼儿生活规范 一.爱:

温柔的对孩子说话;用心、认真的爱孩子,每个孩子一日最少抱三回,行为困扰越多的抱越多…。史代纳说:「没有爱,没有一件事是可能的;有爱,什么事都可为。」又说:「爱是创造,是无私,爱使我们进入从未来流向我们的时间洪流(Steiner, 1998, p.10)。」爱使我们有未来!有爱,就有盼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可以如浮萍相聚,对未来没有把握;但因着爱,人们发出关系再续的期望,人们期望的意志造就了未来时间洪流,使它向我们奔腾而来;万物或学问的发明也是一样,因着兴趣与热爱,人们愿意投注时间,全心追求,未来的时间洪流即向我们奔腾而来。

爱是一切学习的根本,特别是生命头七年,一个刻薄、不信任、缺乏爱心、言行不一的教育环境会使儿童的成长受阻,产生困惑、错愕、受寒的感觉;甚至导致他往后的生命、身体及道德失调、衰弱。反之,一个对将来人生充满希望、信心、勇气十足的孩子,他会在未来热情肆放生命活力与能量,能组织幸福美满的家庭,能淋漓发挥与生俱来的相信、模仿、创造及思想等特质能力。他能如此,原因不一定在他有物质丰厚的童年,不在他有金钱富裕的家庭,而在于他是否拥有温暖、和谐、富爱心的成长环境。幼儿只有一次童年,教导幼儿是非常有求有偿的事,幼儿的未来发展决定于我们能否成功的导引他们经验生命的美好,是否能成功的减少他们对人性、人情上的不安全感与怀疑;(Edmunds, 1992, p.26)。

宇宙天下,几乎所有的潜在生命都朝向阳光,有阳光,潜在生命就有孵化成真实生命的可能。爱如同温暖的阳光,教育有爱,就如同潜在生命有了温暖的阳光,父母、教师的爱可以孵化出儿童的潜能。很可惜的,有一些老师或父母心底

2 非常的爱孩子,但是他们选择严厉、冷酷的方式管教孩子,以致孩子感受到的只是他们的严寒,于是孩子害怕人、害怕做事,对人、对事很冷漠、没有同情心,甚至对环境产生相对的严厉敌对态度;或者反过来,过度黏人或爱告状、爱哭…等都是爱领受不足的结果。

我曾经与一个行为上有困扰的母亲会谈,她说:

「我的孩子实在太贪心了,我已经爱他很多了,他还是嫌不够!」

「真的?」我说:「我和你正好相反,我很努力,很用心的爱我的孩子,但我仍然觉得不够,所以直到现在,我还是很努力的爱他。我的孩子已经大到我完全抱不动了。前几年,在游泳池里,我发现在水里我仍然可以像他儿时般的抱他,摇他,我觉得好快乐!我也谢谢我的孩子愿意让我在游泳池里抱他摇、摇、摇…。我的孩子常告诉我:『妈妈,谢谢你这么爱我,你的爱让我觉得我很有力气。』」

最近在园所的「家长成长营」中也有一则感人的父亲教养儿子的故事:

有一天,小明犯错,爸爸准备请儿子「站一站,想一想」(这是我们娃得福的唯一处罚方式),但是儿子与老爸讨价还价说:

「爸爸,我不要『站一站,想一想』,我下次不再犯错了!」 「不行,你常常说下次不会,结果还是犯错!」爸爸说。 「爸爸,我下次一定不会再犯了,请你原谅我。」 「原谅?好!那请你告诉我,什么是『原谅』?」 小明想了好久,最后回答: 「爸爸,原谅,就是爱我。」

最后,受感动的爸爸选择了原谅他,爱他。只有饱受爱滋养的孩子才能那么自在的要求原谅,要求爱!而大人也要清楚孩子的行为规范绝非一次就能成功,那需要时间,唯有时间能帮助人类建立习惯与行为规范模式。

二.以身作则

我们从自己开始,认真的使自己成为「值得模仿的人」;同时用心以爱,以真诚,以参与,以喜乐工作的态度面对周围的大人、小孩与环境;努力将抽象的想法与概念转化成看得见的行为呈现。

幼儿阶段最大的学习本能就是模仿,我们可以从幼儿走路、说话、思想的发展观察幼儿的模仿本能。幼儿看到站立走路的大人,他就站立行走,如果婴、幼儿在森林里被动物养大,那么,这个孩子也就只会在地上爬;说话也是一样,如果一个孩子由台湾人养大,他就说台湾话,若同一个台湾孩子若交给美国人扶养,那么,即便他是台湾人,他也只会说美国话,不会说台湾话了;父母或师长如何思想,孩子也就如何思想,如果大人看不惯动作迟缓的孩子,孩子自然就会对慢动作的孩子骂:「笨蛋!」

模仿是幼儿自发意志的行为,是经由意志,展现他对世界讯息的反应。若能好好开发,模仿的意志力可以成为儿童未来自我创造的活动基石。所以,有经验的教师知道如何善用模仿意志的力量,知道如何在幼儿意识较浅、较梦幻的时候,运用「活动,模仿与示范,规律与反复」的引导,影响、修正幼儿的行为,以使儿童身心灵发展健康。 有一天,凡凡、平平的妈妈对我说:

「以前孩子的爸爸常对孩子说:『你不乖,我揍你哦!』结果,那一阵子,

三、四岁的平平就常说:『我揍你哦!揍你哦!』他每天就这样「揍来揍去」的说…。另外,有一次,我很生气,不知怎的气得就拍了桌子,没想到隔了两天,我们凡凡竟然也拍桌子凶他弟弟…。我和他爸吓坏了,学乖了,从此谨慎言行,再也不敢随便说话、乱发脾气了…。」

园所里打人、打架、没有礼貌、说不好听的话、爱批评人,或有情绪困扰的孩子,通常其父母多是倾向以批评、责骂或体罚面对幼儿常规的。大人以为体罚、责骂、批评可以制止幼儿的不当行为,没想到不但不能制止,反而让最具模仿

3 能力的孩子学会了对人暴力、批评、说不好听的话…。若希望幼儿喜于美善,恶于邪恶;大人应先「以身作则」!大人必须是注重美善、注重情意,自爱、爱人的典范,大人必须自然的流露出积极、正向,安静、稳定的行为模范,孩子行为才能良好而稳定,因为孩子一直都在模仿我们!

儿童的行为反映出我们对他的教育与我们对自己的自我教育!好模范远比命令或指导重要,孩子通常多注意我们做了什么,而不是我们说了什么。一定要记得,真实的举动对孩子最有价值,在孩子面前,我们的一个每个动作都是很有影响力的(Grunelius, 1996, p.30)。 三.规律的生活

良好的人格、性情奠基于儿童时期规律、和谐的日常生活环境。娃得福园所的课程活动以规律与反复为原则;强调以规律、反复的生活健康幼儿的身体、培育幼儿清楚的时间感与良好的生活习惯,并建立幼儿坚强的意志力。

以幼教现场言,课程活动安排对幼儿的行为表现有很大的影响,教室内行为规范的问题,也多半来自课程的计划与经营。一个结构清楚的课程可以使幼儿一方面活动,一方面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幼儿就能因而比较安定,不容易产生焦虑或偏差的问题行为。反过来,如果幼童每天过的生活,进行的活动是不定的,幼儿就会兴奋、紧张或不知所措,甚至于无聊,这样,就容易引起问题。我们的身体需要稳定的呼吸维持健康的生命,幼儿的生活与课程也需要稳定、规律的活动维系发展。老师若了解规律的生活对幼儿的重要,懂得满足幼儿的发展与需求,知道引导幼儿的方法,做他们觉得有趣的事,幼儿就很少会发生问题。例如,课程安排中,一天至少一次规律的,如呼吸般的带孩子「走出教室」进行户外活动,那么,幼儿的思想、情感及意志的能力就能稳定而活泼、有生气的开展(Wilkinson, 1993, p.68)。我们常看到一些在教室里很棘手的孩子,一到户外,他们就成了最健康、最快乐的好孩子。我们应该多提供机会,使他们经常体验自己是好孩子的感觉。

在教育工作上,台湾父母最大挑战之一即是为儿女建立规律的家居生活。有些父母虽然准时下班,但是,回到家后还有事要忙,或者有好电视想看,等忙完或看完电视,已经很晚了,看着孩子还没睡,就开始生气或指责孩子吵闹要父母陪,不肯独自先睡。其实,一样的道理,真的不是他「不肯」,是他「不能」!他还小,他是幼儿,他真的需要父母陪伴!而这些抱怨孩子晚上不肯睡,早上不肯起床的父母也常抱怨孩子不爱吃饭,或吃一顿饭吃好久,或边吃饭边看电视…。

父母的角色的确难为!父母必须为孩子改变自己,甚至牺牲自己!尚未准备好作父母的大人总很难舍弃自己的角色,这些父母也许不自知,但他们总是爱自己的自我角色或工作角色胜过爱孩子的父母角色,他们先管自己的事,再理孩子的事。然而,可知道?幼儿的身体器官正在成长,他需要大量的睡眠。再者,史代纳说睡眠是幼儿最重要的学习之一,睡眠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情绪好坏;工作、学习以及思想能力灵敏与否…,睡眠深深的影响我们的身心灵成长。当孩子没睡饱,他的情绪就容易产生吵闹、过动、爱哭…等困扰。常规训练最重要的就是建立规律的生活!从园所工作中,我们明明白白看见不规律生活加添在幼儿身上的困扰,我们很心疼孩子,因此特别就日常的上学困扰与家长共切磋: 1.太早或太晚来园或离园,特别是迟到及晚归的孩子容易在群体中产生疏离感;

2.迟到的孩子难以进入团体,难以专心学习。就团体动力发展而言,孩子每天入园都需要有暖身的时间,需要慢慢的开始与同侪交谊,进而形成团体。团体形成时,团体自然会形成一股凝聚的力量。这时,想要参与团体的任何一个人就得多花力气才能挤得进团体;但是,一般迟到的孩子会比平常较没有力气,会变得不好意思,若再要他花力气,实在太难了;然而,不能进入团体的孩子,通常也就很难专心学习,因此,有些国外的娃得福园所直接建议迟到的孩子那一天就不要来园所了。

曾经有一次,为了使家长有机会亲身体验孩子们的活动,我们特意举办了一次家长的游戏课程。首先,我们请家长玩半个小时的娃得福玩具,然后,再与家长们进行经验分享与讨论。没料到竟然有一位迟到的家长说:「对不起,我因为迟到,我不知道你们要做什么,所以我没有办法参与。」迟到竟然不只使孩子,也会使大人无法施展能力呢!迟到了就真的很难参与游戏了!可是,幼儿必须透过游戏学习,没有游戏就等于没有学习了!

4 1.陪伴孩子早睡,不过度随孩子的意愿行事,让孩子知道并学习早起上学、不迟到是父母与儿女共同的职责。 2.不晚归是孩子学习「适可而止」的根本:上了一天课,孩子累了需要休息;如果孩子不回家,还想玩,父母、老师要帮助孩子「适可而止」以储备明天的精力。

3.尽可能简单、平凡的生活,不要看电视、玩电动、不要到大卖场、百货公司;尽可能不要邀一群孩子来家里,或一群孩子去别人家。孩子的稳定成长需要的是简单、平凡,不是兴奋、刺激的生活。 四.简单、正向、积极的语言

对幼儿的违反常规大人应该做的事是:以简单的语言请他立即停止偏差的行为,并且,同时指引他做对的事。例如孩子走出团体的范围,只要走到他身边,也许牵着他的手,以温柔的声音,简单、清楚的告诉他:「不可以超过这里(或这条界线),请过来这一边。」说过之后,千万不可期望一次就成功,而是要一次又一次的告诉,反复的叮咛对建立常规是最基本的功夫。

语言(speech)与说话(speaking)在道德教育里扮演极重要的角色,孩子说话的内容与方式显示出幼儿的人格,而他如何「被」说则是他人格形成的要素。如果大人经常指责、批评、管教孩子,孩子就容易造成退缩、胆怯、没信心或爱批评、爱管别人!因此,大人越能将说教、批评转换成好的指导语,对孩子越有帮助。孩子身边的大人一定要说适当的、正向、积极的话,除此,还需努力加耐心,加坚持才能建设自己教养的能力,也才能建立自己成为儿童的好模范(Wildinson, 1993, p.64-65)。

五.教他,不要骂他;说故事,不要说教

幼儿尚未发展「倾听」的能力。心理辅导员从来不对一个没有意愿坐下来倾听自己及别人说话的人谘商。如果大人对听不懂或「不能」听的孩子说理、说教,会形成「教导」儿童耳朵关闭,使他学习「不专心」!行为困扰的潜在原因多半来自说教,说教甚至还会造成智力早熟的困扰!大人过多的要求注意力、讲理、判断、批评、说教…等,往往使孩子内心经历不满,而在智力上提前早熟,以致偏离自然成长的路径,造成欲盖弥彰,不良行为的结果。规范的学习,精细的规定或教条很难解决幼儿的问题行为(Grunelius, 1996, p.14)!反而,如果能提供一个自在的,梦幻的环境,使幼儿有空间、时间与机会处于自己的世界里面的话,能梦幻自处的孩子通常都有很好的安全、安定的感觉。

对一个乖巧安静、不能自处的孩子,要教他,不要骂他!给予支持、鼓励,并教导他正向的表达方法及其它社会技能,使他能走向玩伴,进而能主动引发游戏。如果尚须口头指导时,应尽量简短、清楚且直接引导他向该做的事。一旦孩子能进入同侪,大人就要退开,他才能持续学习自我引导。

如果老师或父母对幼儿的问题行为不说教而改以说故事,例如兄弟姊妹的争吵,大人加些幻想,加些幽默,甚至加些动作,举出象征性角色,并呈现出偏差行为特质,再加上孩子听得懂的说明,编成矫正性的创意故事,对行为偏差的幼儿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通常,一个故事讲完后不出几天,孩子就决定要修正自己的行为了,因为他不经意的发现事情的荒诞无稽,发现自己的问题,他也从故事中学到解决问题的好方法了(Wilkinson, 1993, p.69)! 六.监控自己的情绪与动作:

家长应如何对幼儿做常规训练?尺度如何拿捏?为什么孩子在学校表现很好,可是回到家就变了个人似的很会找麻烦? 娃得福的全体教职员努力、用心、认真的学习将「情绪的外套脱在园所外」。面对幼儿,我们小心的不做、不说也不想任何不值得人模仿的事(Cusick, 1998, p.34)。 幼儿规范的前提:不忘与幼儿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幼儿的偏差行为,需要的是教导,不是父母跟他一般大小,一样生气的! 人的相处,感觉好坏是互动的结果。孩子有暴力或情绪化现象,很多时候是对某些情绪的学习与反弹。我们很难忘记一些我们看过的充满愤怒的眼神,我们也接触过全身充满恨的小小孩,这真是令人心痛!身为师长父母的应谨慎小心,时时提醒自己:规范幼儿,不能忘记与幼儿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Gauci & Hanna, 1997)。

父母情绪能对孩子造成极大的影响

5 1.孩子偶尔带学校的情绪回家,例新生来临或建立规矩时;请接纳我们常接纳孩子从家里带来的情绪,请多爱孩子少对孩子过于严厉

2.不要问他一些对人或对学校怀疑的问题请相信学校绝不会让任何一个孩子受委屈用平凡的心和态度面对:用脚飞翔的女孩的故事 3.多反省

4.尽量减少说「不」:当大人越少说不,越少打断孩子孩子,幼儿即可学习更多、发展更多的能力。然而,有些时候却必须绝对清楚的说:「不」,以使幼儿了解生活中有基本的法规需要遵守,不能任意独断独行。

另外,有一些父母认为上托儿所、幼儿园不过是玩玩而已,去不去无所谓。殊不知孩子一直在了解大人如何在宇宙间运作生命如果父母不负责任孩子如何学习负责,如果父母很小看一些生活所示,孩子如何能尊重生命的点滴?

七.除了规范三要素(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伤害物品),请给孩子自由 规范三要素: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人、不伤害物。

1.当孩子想做的事会伤害自己,例如天气很冷,他却不肯在户外穿上外套。

2.当孩子想做的事会伤害别人,例如吵闹、骂人或打人;所有健康的孩子都喜欢玩,也喜欢和别人一起玩,但孩子需要了解,火爆攻击是不被接受的,绝不可危及他人的健康及安全。任何争吵,所有的孩子都应该受到照顾,这样他们才会觉得苦恼被接受,对于攻击的孩子,应立即带开,对于受攻击的孩子应及时予以呵护、安慰。一个经常攻击人的孩子,会发现自己不受欢迎,同侪的排挤反而会是幼儿更大的困扰,我们应与家长合作,对他做个别处理,以帮助他适切的转化内在冲突。辅导之后,老师应引导孩子了解重新自我控制、勇于修正自己的能力是值得尊敬的。

3.当孩子想做的事会伤害物品,例如乱丢玩具或拿蜡笔在墙上涂画,大人就应该清楚坚定的说「不」(Grunelius, 1996, p.29)。

帮助孩子,与孩子站在同一边,大人应尽可能包容孩子,应尽可能使他拥有自我发展的机会与经验,尽量避免介入。大人不要轻易介入孩子,每一次要介入时,应先停下来想:此时,是否真的有必要介入?孩子真正的需要是什么?若非得介入,应以游戏的方式进入孩子的沟通。因为,当孩子越沈浸在游戏中,就会越抗拒介入;当孩子能安全的解决他们自己的问题时,大人就不要急于介入,这样,其它在旁观看的孩子们,才能学习到正向解决争吵的方法。孩子必须学习不要老是由大人来教他们如何公平游戏、如何重整混乱。(Wilkinson, 1993, p.66)。

尽量减少说「不」:当大人越少说不,越少打断孩子孩子,幼儿即可学习更多、发展更多的能力。然而,有些时候却必须绝对清楚的说:「不」,以使幼儿了解生活中有基本的法规需要遵守,不能任意独断独行。在娃得福幼教行为规范中有三要素: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人、不伤害物。因此,帮助幼儿能在吵架中说「不可以」以表示停止,且一旦出口,必受到尊重!

娃得福给孩子最大的自由,除非他们触犯规范三要素。 八.若必要考虑处罚时,处罚必须与所犯的错相关连:

家长应如何管教儿女?有没有比较好的处罚方式? 处罚的目的在于修正行为,不在「给你个『苦头吃吃』,看你下次还敢不敢!」修正行为不一定要『吃苦头』重要的是修正行为!

规范的目的在于引导儿童健康的情绪、道德、精神与思想发展,引导儿童「正当行为的责任感」,引导儿童成为独立自由的个体 (Oldfield, 1999, p.3)。如果幼儿不能负起正当行为的责任,处罚就成为手段,但是如果只是处罚,或只是宣布一个孩子作错事,这样,很少能真正帮助孩子。处罚绝不能伤害到孩子的心,处罚必须具有使幼儿『好起来』的特质,处罚的目标应是弥补错误、修正行为,比如东西砸坏了,那么,修理就是方法,如果一个孩子伤了另一个孩子,那么,一定要帮助他看到自己的错,然后寻求补救,也许需要向对方道歉,也许需要安慰对方,也许双方都需要道歉与

6 安慰。 (Wilkinson, 1993, p.70)。 九.重视此时此刻,重视孩子的感觉

为什么每次有客人来,或去别人家作客,孩子特别不听话?

处理幼儿常规切勿在事后幼儿早已忘记时再处理,一定要在发生问题行为的当时作修正或帮助。如果选择事后处理,只有说故事那一方法可行。有些父母很顾颜面,不在人前责骂孩子,但是回到家就算总帐,给孩子好看,使得孩子总处在莫名的惊恐中,情绪慌乱,时好时坏。也有父母白天不动声色,到了晚上,孩子要睡觉了,再对孩子「吾日三醒吾身」,告诉孩子他今天的第一错是…,第二错是…,第三错是…,弄得孩子每天都带着我错、错、错的自我概念进入睡眠。到了第二天,孩子就真成了很会做错事的错人了!

教育孩子是何等神圣、重要的工作,与颜无关,如果我们很清楚如何处理幼儿常规,如何帮助孩子修正他的偏差行为,我们根本不需要担心别人如何想我们或我们的孩子。因为我们并不责骂,也不对我们的孩子做人身攻击,侮辱孩子的人格;在孩子犯错的当时,我们只有很简单的必要的指导语,温柔而坚定,例如告诉孩子:「请不可以那样做,或那样做不礼貌,我希望你…。」

十.家庭、学校,父母、师长合一的教导

如果我们不尊重学校就是教导孩子不尊重学校。

如果我们与学校对立就是教导孩子与学校与人对立,我们需要学习的是合一孩子。将来要进入社会要与人和谐相处进而发展自己,他需要合一的能力与信念。

结语:幼儿生活规范与教师的道德能力

真教育不应是知识的填塞,而应是「人的学习」的教育。我们帮助孩子,孩子也帮助我们,经验、领悟助人与被助都是同等重要的学习。只助人,不愿被助就不能谢天;只有被助,太依赖就不能自我负责。父母师长唯有觉醒、坦然面对自己与孩子在教育上的相互关系,不自以为是,也不莫衷一是,孩子才能成为自由的人,才能远离常规的困扰,而真正的教育也才能从而落实。

史代纳教育着重道德教育之初应先修三个主要美德:感恩、爱和责任。在需要帮助的幼儿面前,我们应思想真诚,心怀感恩,并且更进一步,时常表达对人、事、物的感恩之情,例如在日常饮食,在欣赏大自然时,对造物者道谢…。当幼儿的周围环境、大人都是感恩与爱的表达,孩子就会开始模仿,孩子的常规就不致离谱。甚至,孩子成为人的责任就自然的展开了(Wildinson, 1993, pp.64-66)!

因此,相对于教导或处理幼儿的行为规范,大人应先处理好自己的生活、处事与为人,或者更贴切的说,大人应先处理好个人的道德规范。道德是人类高尚的心灵思想与执行的意志交互而成的作品;道德系于人心底层深处,没有行动就没有人知道,一个道德情操高尚的教师必须透过身教、榜样和日常的生活,才能由内而外呈现道德的美。但是,道德的呈现并非自然发生的,而是需要倚靠教育!道德的过程需要学习,如何结合思想及意志的力量需要学习,如何成为富涵道德生命的个体更需要学习(Blunt p.104)。如果教育能真正落实道德,以道德启发、开展幼儿的生活过程,那么,很多常规的问题即能自动消弥,现代社会的问题与病兆也会自然消失。

希望成为人类老师的人应是一个愿意追求真理、追求灵性成长的老师,同时,他绝对是一个愿意无私奉献自己,为人类服务的人。在教育儿童之先,史代纳认为教职的道路即是灵修的道路,每一位教师均应学习灵修,灵修其实也即是道德训练。

史代纳对道德发展要件提出他个人的看法:

1.放弃对人的论断和批评,改以成熟、尊重、敬虔及奉献的态度对待每一个人。2.发展不是为了成功,而是为了表达自己无惧、勇敢、热爱工作的态度。

7 3.冷静、耐心、坚持。

4.克服自夸,发展稳定、有良知的个性。

5.无论高兴与否,均保持镇定、安静的脸,且仍对世界怀抱积极、正向的态度

推荐第6篇:创业约法

1.创业初期重要的是心态调整,不急不燥,不要因为短时间生意的好坏影响心态,这个阶段更重要的是心理营销。

2.其次要有一定的储备金,以方便应急;

3.第三整个过程中要紧记自己的目标,不要因为任何事情的调整而放弃目标;4.第四如果几个朋友一起创业一定要有一个人成为领导人,其他同事要全力扶持;

5.第五合作伙伴在探讨问题时要坦诚,决策后不论当初是否赞成都要全力支持,无论何种结果都要共同面对并承担。

推荐第7篇:民约法

论市民法

我所谓的民约法指的是成为一个国家的成员就有义务要服从的法律,而不是成为某一个国家的成员才有义务要服从的那种法律。因为关于特殊法律的知识,属于以研究各该国法律为业的人的范围,但关于一般民约法的知识则是大家共同的。古罗马法被称为他们的市民法,是从城邦一字而来的,而城邦的意义就是国家。罗马帝国治下受该法管辖的国家至今仍然保留着他们认为适宜的部分,并把这一部分称市民法,以别于他们本身其余的国法。但我在这儿所要谈的却不是这种法律,我的目的不是要说明某地的法律情形如何,而是要说明法律本身是什么,就象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西塞罗和许多其他不以研究法律为业的人所做的那样。

首先可以明显地看出的一点是:法律普遍说来都不是建议而是命令,也不是任便一个人对任便另个人的命令,而是专对原先有义务服从的人发布的那种人的命令;至于国法则只是加上了发布命令的人的名称,这就是国家法人。

考虑了以上的情形之后,我便对约法提出以下的定义:约法对于每一个臣民说来就是国家以语言、文字或其他充分的意志表示命令他用来区别是非的法规;也就是用来区别哪些事情与法规相合、哪些事情与法规相违的法规。

这一定义中没有任何地方不是一目了然的。因为每一个人都可以看出,有些法律是对全体臣民普遍发布的,有些是对某些地区发布的,有些是对某些职业发布的,还有些则是对某些人发布的。因此,这些法律便只对法令所指的每一个人说来是法律,对其他人都不是法律。同时,法律就是关于正义与不义问题的法规,被认为不义的事没有一种不是和某些法律相冲突的。还有一点是,除开国家以外就没有人能制定法律,因为我们只是臣服于国家。法令还必须用充分的表达方式表达出来,否则人们就不知道怎样服从。因此,根据这一定义,作为必然结论所推论出的一切便都应当认为是真理。现在我打算从这里面推论出以下各点:

1.在所有的国家中,不论主权者像君主国家中那样是一个人,还是像民主与贵族国家中那样是多数人组成的会议,都唯有主权者能充当立法者。因为立法者就是制定法律的人,然而又唯有国家才能规定并命令遵守我们称为法律的法规;因之,国家便是立法者。但国家不是人,除开通过代表者以外也无法做出任何事情;而代表者就是主权者,所以主权者便是唯一的立法者。同样的道理,已订立的法律除开主权者以外便没有人能废除,因为一种法律除非用另外一种法律禁止其执行,否则就无法废除。

2.国家的主权者不论是个人还是会议,都不服从国法。

因为主权者既有权立法废法,所以便可以在高兴时废除妨碍自己的法律并制订新法,使自己不受那种服从关系的约束;这样说来,他原先就是不受约束的。因为愿意不受约束就可以不受约束的人便是不受约束的。而且任何人都不可能对自己负有义务,因为系铃者也可以解铃,所以只对自己负有义务的人便根本没有负担义务。

3.当***惯取得了法律的权威时,这权威不是由于时间长而来的,乃是由于主权者的缄默不言说明了自己的意旨而来的,因为缄默有时就表示同意。当统治者在这方面不保持缄默时,它就不能成为法律了。因此,如果主权者不以自己目前的意志、而以原订的法律作为

某一权利问题的根据时,时间的长短不能妨碍他的权利,这问题只能根据公道的原则加以判断,因为有许多不公正的行为与判断都是年湮代远而行之无禁的。除开合理的习惯以外,法律家都不认为是法律,而不良的习惯则应当废除。但哪些是合理的、哪些应废除,则要由立法者——主权议会或君主加以判断。

4.自然法和民约法是互相包容而范围相同的。因为自然法就是公道、正义、感恩以及根据它们所产生的其他道德,正象我在第十五章末所说的,这一切在单纯的自然状况下都不是正式的法律,而只是使人们倾向于和平与服从的品质。国家一旦成立之后,它们就成了实际的法律,在这以前则不是;

因为这时它们成了国家的命令,于是也就成了民约法,强制人们服从它们的乃是主权者。因为在平民的纠纷中,要宣布什么是公道、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道德并使他们具有约束力,就必须有主权者的法令,并规定对违反者施加什么惩罚,这种法令因之便是国法的构成部分。因此之故,自然法在世界各国便都是国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反过来说,民约法也是自然指令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正义——履行信约并将每一个人自己的东西给予他自己——是自然法的指令,而国家的每一个臣民又都订立了信约要服从国法(要不是像聚会推选共同的代表者那样彼此间相互立约,便是像因被武力征服而允诺服从以获得生命时那样各自与代表者本身立约),所以服从国法便也是自然法的一部分了。民约法和自然法并不是不同种类的法律,而是法律的不同部分,其中以文字载明的部分称为民约法,而没有载明的部分则称为自然法。但自然权利——人们的天赋自由则可以由民法加以剥夺和限制,甚至可以说,制订法律的目的就是要限制这种自由,否则就不可能有任何和平存在。世界之所以要有法律不是为了别的,就只是要以一种方式限制个人的天赋自由,使他们不互相伤害而互相协助,并联合起来防御共同敌人。

5.一个国家的主权者如果征服了生活在另一套成文法之下的人民,事后又按原先的法律施政时,这些法律便成了战胜者的民约法而不是被征服国家的民约法。因为立法者并不是那些以其权力最初立法的人,而是以其权力使之现在继续成为法律的人。因此,一个国家境内如果有许多不同的省份,而这些省份又有一般称为各该省的习惯的不同法律时,我们就不应当认为这种习惯单纯是由于存在已久而具有效力的,而应当认为原先它们是以明文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公布为主权者的法规和成文法的法律,现在它们之所以成为法律,也不由于它们是积习相沿而应遵守的旧习惯,而是由于目前主权者的制定。但如果一种不成文法在境内各行省中被普遍遵守,施行时也没有出现不公平的情形,这种法律便不可能是别的,而是一种对全体人类同样有约束力的自然法。

6.我们既然看到,所有的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其权威与效力都是从国家的意志中得来的,也就是从代表者的意志中得来的;在君主国中这代表者就是君主,在其他国家中则是主权会议。那么,在某些国家的杰出法律家的著作中竟直接间接地认为立法权取决于平民或下级法官,这种意见是从哪里来的就令人大惑莫解了。比方有人说:“不成文法唯有议会能掌管”,其实这话唯有在议会是主权者、而且召集和解散都由自己决定的地方才能成立。因为如果任何其他人有权解散议会的话,他便也有权加以掌管,因之也有权掌管他们的掌管者了。如果没有这种权利存在,那么法律的掌管者便不是议会而是王权议会。在议会就是主权者的地方,即使是它不论为了什么原因而从所辖各地区尽可能多地广开贤路,征集人才,但总没有人会相信这样一种会议因此就获得了立法权。

还有一种说法是:“武力和法律是国家的两条臂膀”,前者存在于国王手中,后者存在于议会手中。就好象在武力操于法律无权加以管辖与统治的任一人手中的地方,国家也能存在一样。

7.法律决不能违反理性,以及法律之所以成为法律,不在于其文字也就是不在于其每一部分的结构如何,而在于其是否符合于立法者的意向这是我们的法律家所同意的。这一点也是真确的,但问题在于谁的理性将被接受为法律。这不意味着任何平民的理性,像那样的话,法律中的矛盾与冲突就会像经院学派中一样多了。同时也不像爱德华柯克爵士所说的那样,是他那种经过长期研究、观察和经验得来的后天的完整理性。因为长期研究可能增加和巩固错误的判决。在根基不稳固的地方建筑房子愈高、坍塌愈烈。在相等的时间中同样辛勤地进行研究与观察的人,他们所得的推理和答案是、而且必然是互不相符的。因此,构成法律的便不是法官的慎虑或低级法官的智慧,而是我们这位人造的人——国家的理性和命令。由于国家体现在代表者身上时只是一个人,法律中就不容易产生矛盾;纵使有矛盾发生,由于同样的理由也能通过法律的解释和修订予以消除。在所有的法庭中,实行裁判的是主权者,也就是国家法人,下级法官应当尊重主权者订立这一法律的理由,以便使其判决与之相符;这样一来,他的判决就成了主权者的判决,否则就是他自己的判决,同时也是不公正的判决。

8.法律是一种命令,而命令则是通过语言、文字或其他同样充分的论据发布命令的人之意志的宣布或表达。根据这一点,我们就可以认识到,国家的命令,仅仅对于能了解的人说来才是法律。对于天生的白痴、儿童或疯人说来,就像对于禽兽一样,法律是不存在的。也无法给他们安上有义或不义之名,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能力订立任何信约或理解其后果;于是他们便也不会像那些在自己之间建立国家的人所必需做的那样,去做授权于任何主权者的行为。和由于天生或偶然事故而普遍不能了解一切法律的人一样,由于任何并非本身的过失所造成的偶然事故而失去了解某种特殊法律的能力的人如果没有遵守的话,是不加追究的;确切地说,这种法律对于他根本不是法律。因此,我们在这儿就必须讨论一下,要认识什么是法律,也就是要认识君主政体和其他政府形式中什么是主权者的意志的问题,要有什么样的论据或形式才够。

首先,如果某法对所有臣民一无例外地都具有约束力,而且又没有用明文或其他方式在人们可以看到的地方加以公布,那就是自然法。因为人们不根据旁人的言词,而是每一个人根据自己的理性认为是法律的任何东西,必然是符合于所有的人的理性的东西,这一点除开自然法以外,没有任何法律可以具备。这样说来,自然法便无须作任何公布或宣布,因为它们包含在全世界都承认的这样一句话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其次,如果该法只对人们的某些情况有约束力,或只对某一个人有约束力,而又没有明文记载或口头宣布,便也是自然法;认识这种法律所根据的就是使那些在该情况下有别于其他臣民的人的同样形式或论据。因为任何法律要是没有由制定者以文字或某种其他方式予以公布时,便只有通过遵从者的理智才能认知;于是这种法律便不仅是国法,而且也是自然法。比方说,如果主权者任用一个公务大臣而没有以书面指示其行动,他就必须以理性的指令作为指示。好比他是一个法官,法官要注意的是使其判决符合于其主权者的理性,而这种理性则永远被认为就是公道,于是他便受到自然法的约束要遵从公道。如果他是一个大使,那么他在书面指示所没有载明的一切事务中便应当把理性指明为最有益于他的主权者的利益的方针当作指令,主权者的其他一切公私大臣都莫不如此。所有这一切天赋理性的指令都可以包括在忠这一名目之下,它是自然正义的一部分。

除开自然法而外,所有其他法律都有一个必不可缺的要点,那便是以大家知道是来自主权当局者的语言、文字、或其行为向有义务服从的每一个人公布。因为别人的意志除开根据他自己的语言或行动来了解,或是根据他的目标与范围加以推测来了解以外,便无从得知。这种目标和范围在国家法人方面说来,被认为永远是符合于公道和理性的。古代在文字通行以前,法律有很多时候都编成歌谣;匹夫匹妇们乐于随口唱唱背背,这样就更容易记住。由于这一理由,所罗门便叫一个人把十诫系在十个指头上(见《旧约箴言篇》,第vii章,第3节),摩西和以色列人重新订约时给他们规定的法律,他都叫他们让自己的“儿女,无论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并要写在房屋的门框上,并城门上。”(见《旧约申命记》第xi章第19节)。并且“召集他们男、女、孩子„„使他们听。”(见《旧约申命记》第xxxi 章第12节)

法律单是以明文规定并加以公布还不够,还必须要有明显的证据说明它来自主权者的意志。因为平民在具有力量、或认为自己具有力量达到不正当的目的、并平安无事地实现其野心时,是会不经立法当局或违反立法当局把自己所高兴的东西公布为法律的。因此,法律便必须不但要公布,而且要有授权者和权力的充分证明。每一个国家的授权人或立法者应当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主权者是通过每一个人的同意建立的,每一个人都认为完全是众所周知的。人们虽然大部分都愚昧而疏忽,以致当最初按约建立国家的情况渐次消失时就不想想自己究竟是靠谁的力量防御敌人、保卫劳动并补偿侵害。但人们只要细想一下便不可能对这一点发生问题,所以不知主权何在便是不可原谅的。同时,人们既然自己要求或心甘情愿地接受这一权力保护自己防卫他人,所以任何人都不应当削弱这一权力便是自然理性的指令,因之便也是一条明显的自然法。因此,关于主权者是谁的问题,要不是由于自己的过失,(不论歹人怎样说)就没有人还可能存在怀疑了。

困难在于权力来自于主权者的证据。要解除这一困难就要对公共典籍、公众辩护人、公众代理人和公家印鉴有所认识,所有的法律都是通过这些得到充分证明的。我所说的证明不是授权,因为证明所包含的不过是证据与记录,而不是法律的权力根据,这种根据只存在于主权者的命令之中。

因此,一个人如果发生了依据自然法(也就是依据一般的公道)的侵害问题,受委派有权审理这一案件的法官的判决就是该案件中自然法的一个充分证明。专业研究法律的人的意见虽然可以用来避免争执,但却仅是意见;争端听审后,仍必须由法官来告诉人们法律是什么。

但当问题是根据成文法而来的侵害或罪行时,那么每一个人只要由自己或旁人查一下法律典籍就可以(如果他愿意的话)在进行这种侵害或犯下这种罪行之前充分地了解到这是不是一种侵害。非仅如此,他还应当像这样做。因当他对自己将要采取的行动正义与否的问题发生怀疑,而又只要愿意就可以获得了解时,做出这种行为就是非法的。同样的道理,一个人认为自己在决定于成文法的案件中受到了侵害,而这种成文法又可自己或请旁人查考时,他要是在查考法律之前就去控诉,他的做法就是不恰当的,只是暴露出自己的意图是为旁人找麻烦而不是追究自己的权利。

如果问题涉及到对官吏的服从时,那么查看了他盖有关防的委任书,并听到宣读其内容,或是取得了获悉有关该委任书情况的方法(如果要那样的话),便是这官吏的权力的充分证

明。因为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尽最大努力了解可能与自己未来的行为有关的一切成文法。

已经知道立法者、法律本身又通过明文或自然原因而充分公之与众以后,要使它有约束力还需要另一个极重要的条件。法律的本质不在于其文字而在于其意向或意义,也就是在于权威的解释,即立法者的看法。因此,法律的解释便取决于主权当局,而解释者则只能是臣民唯一要服从的主权者所指派的人。因为不这样的话,法律便可能由于解释者的奸诈而带有与主权者原意相违背的意义,利用这种手段,解释者就变成立法者了。

所有的成文法与不成文法都需要解释。不成文的自然法对于不偏不倚、不徇私情的人说来虽然容易运用其自然理性加以了解,因而使违犯者无词可托;但我们要认识到很少人甚至没有一个人在某些时候能够不受自我珍惜或其他激情的蒙蔽,所以自然法现在便成了最晦涩的法,因之也就最需要精明能干的解释者。至于成文法,则文字短的容易因一两个字具有歧义而被曲解,而长的则由于许多字都有歧义而更加含糊;结果使任何成文法,不论是写成的字多还是字少,如果对制定该法的最终因没有透彻的理解无法好好了解。而关于这最终因的知识则存在于立法者身上。因此,对他说来,法律上没有任何结子是解不开的;他或是找到头绪把它解开,或是像亚历山大王用剑斩断戈尔定结一样运用立法权力造成自己所愿意要的头绪,这是任何其他解释者所不能办到的。

一个国家中自然法的解释不依据于伦理哲学方面的书籍。著作家的意见不管多么正确,如果没有国家的权力支持,单其他们自己的权威不能使他们的意见成为法律。在本书中我对于伦理道德以及其在取得并维持和平方面的必要性所写的一切虽然是明显的真理,但并不因此就必然是法律,而只是因为它在世界各国都是民约法的一部分才成为法律。因为伦理道德虽然天然是合乎理性的,但唯有通过主权者才能成为法律,否则我们把自然法称为不成文法就是一个大错误了;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看到所发表的书籍已经是汗牛充栋了,其中互相矛盾和自相矛盾之处是不可胜计的。

自然法的解释就是主权当局规定来听审与决定属于这类纠纷的法官所下的判决词,此种解释在于将自然法应用于当前的案件上。因为在裁判中,法官所做的只是考虑诉讼人的要求是不是合乎自然理性和公道,所以他所下的判决词便是对自然法的解释。这种判决词之所以成为权威的解释,并不因为这是他个人的判决,而是因为他是根据主权者的权力下判决的;这样一来,这一判决就成了主权者的判决,而主权者的判决在当时对于诉讼双方说来就是法律。

下属法官或主权者在公道问题的裁判中没有一个能不发生错误的。如果往后他在类似案件中发现作出相反的判断更合乎公道,他便有义务这样做。任何人的错误都不能成为自己的准则,也不能约束他坚持这一错误。根据同样的理由,这一判决虽然其他法官宣誓服从,也仍然不能成为他们的法律。

这是因为:在可变法律方面,虽然在主权者知道并允许的情况下根据他的权力所作出的错误判决便是在每一细节都相同的案件中制定了一条新法律,但在自然法这种不可变的法律方面,这类判决在同类案件中对于同一法官或其他法官说来都不能永远成为法律。国王先后继承,法官新旧递嬗,甚至天地也有毁灭之期,但自然法却丝毫也不会消逝,因为这是上帝

的永恒法律。集古往今来一切前辈法官的所有判决也完全不能构成一条违反自然公道的法律。前辈法官的任何判例都不能成为不合理的判决的依据,也不能免除现任法官在自己判案时根据自己天赋理性的原理来研究如何才算是合乎公道的烦劳。比方惩罚无辜就是违反自然法的。而无辜则是在法律上宣告无罪,并被法官承认为无辜的人;那么假定案情是这样:有一个人被控死罪,他由于看到某个仇敌的狠毒和权势,以及法官们的贪污徇私,于是便因对后果的恐惧而潜逃;后来他被捕获并提交法庭审判,在审判中他充分证明自己并没有犯那种罪,因而被无罪开释,但却又被判剥夺财产,这便显然是惩罚无辜者。

因此,我就认为:世界上没有任何地方能够把曾经作出同样判决的前辈法官的判决当成自然法的解释或制定为法律。因为最初作出这一判决的人已经是作了不公正的判决,任何不公正的事情都不能成为后继法官判决的典范。成文法可以禁止无罪的人逃跑,也可以因其逃跑而加以惩罚。但如果一个人在法律上已经宣告无罪之后却把他因为害怕遭受侵害而逃跑这件事情作为根据来推定他有罪,那便是违反了推定的性质,这种推定在判决已经作出之后便不能存在。但在英格兰的不成文法中却有一位伟大的法学家把这一条定下来了。他说:“如果有一个无辜者被控犯有重罪并因为惧怕这种重罪而潜逃;关于这种重罪他虽然在法律上宣告无罪,但如果发现他是因为惧怕这种重罪而潜逃的,那么他虽然无辜,也应被剥夺全部财物、牲畜、债款和职务。因为关于以上各项剥夺,法律是不容许人们对根据这人潜逃而作出的推定提出相反的证据的。”在这儿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在法律上已经宣告无罪的无辜者,虽然是无辜的,而且又没有成文法禁止他逃走,但却在宣告无罪之后根据一项法律的推定判决丧失其全部财物。如果法律根据其潜逃作出的事实推定应判死刑,那么判决就应当是死刑。但如果这推定不是事实的推定,那么他又为什么要丧失他的财物呢?所以这决不是英格兰的法律,这一判决也不是根据法律的推定所作出的判决,而是根据法官的推定作出的判决。同时,所谓对法律的推定不许可提出反证也是违法的。因为一切法官,不论是主权者还是下属,如果拒绝听取证言,便是拒绝秉公处理。因为判决虽然是公正的,但不听取所提出的证言就下判决的法官却是不公正的法官。他们的推定只是一种偏见,一个人不论自称根据什么判例和原先的判决,都不应当把这种推定带到法官席上去。人们由于相信前例而使自己的判决颠倒错乱的这类性质的事情还有,但只要举出这一点就足以证明,法官的判决对诉讼人说来虽然是法律,但对于任何继任法官说来却不是法律。

同样的道理,问题如果涉及成文法的意义时,写诠释的人并不能成为解释者,因为诠释一般比条文更容易被人吹毛求疵,于是便需要其他的诠释;这样下去,解释就没有尽头了。因此,除非是有一个经主权者授权、下属法官不得违背的解释者,否则解释者就是一般的法官,正象不成文法方面的情形一样。他们的判决应当被诉讼双方在该案件中接受为法律,但却不能约束其他法官在类似案件中作出类似判决。因为法官甚至在成文法的解释中也可能发生错误,但任何下属法官的错误都不能改变作为主权者之普遍判决的法律。

在成文法方面,人们一般都把法律的文字与文意加以区别。如果文字所指的只是从字面上所能得到的任何意义,那么本来是很清楚的。但因为几乎所有的字不论在本义上或是在比喻意义上都是含糊不清的,在一般议论中可以用来表示许多意义,而在法律中则只有一种意义。如果文字指的是行文的意义,那么它和法律的文意或宗旨便是一回事了。因为行文的意义就是立法者要用法律的文字来表达的意义。立法者的宗旨始终应当是公道,法官认为主权者不是这样的话便是大不敬。所以在法律的字句不足作为一个合理的判决的充分根据时,他就应当用自然法来补足。如果案件难断时,就应当暂缓判决,直到他得到更充分的根据时再作定论。比方说,有一条成文法规定:被人以武力驱出住宅者,得以武力复入。但如果一个

人由于疏忽而使住宅空闲,当他回来时又被武力拒于宅外,关于这种情形没有特殊法律的规定。事情很清楚,这一案情就包含在同一法律中,否则这人就会没有其他的办法了,让他没有办法应当认为是和立法的宗旨相违背的。再举个例来说,法律的字句规定人们根据证据判决,有一个人被诬告为做了某事,法官本人却亲自看见是另一个人做的而不是被告做的。在这种情形下,他不能根据法律的文字对无辜者判罪,同时也不能不顾见证人的证据下判决,因为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文字的规定的。他只能请主权者另派一人来当法官,他自己来当见证人。所以成文法的文辞所产生的不便会使他进而采用法律的宗旨,以便把法律解释得更好,只是任何不便都不能成为违反法律的判决的根据。因为每一个裁断是非的法官都不能判断对于国家说来什么是方便的、什么是不方便的。

一个良好的法律解释者——法官所需具备的能力和一个律师不同,不是关于法律的研究。对于一个法官说来,正象他只应当通过见证人来看事实一样,他也只应当通过诉讼中所援引的或主权当局授权宣布律令的人向他宣布的成文法和主权者的律令看法律,他对于所要裁判的案件是无需事先加以注意的。因为关于事实方面应当说的话会由见证人为他提出,关于法律方面应当说的话则可以从那些在辩护中提出并当场根据权威意见加以解释的人那里得到。英格兰议院中的贵族原先都是法官,他们曾听审和判决过许多最困难的案件。

但其中很少人十分精通法律,以法律为业的人就更少了。他们虽然咨询被指定出场备询的法律家的意见,但唯有他们才有做出判决的权力。同样的情形,在一般的权利审判中,都是由平民十二人当法官,他们不单判决事实、而且也判决权利,并直接宣判原告胜诉或被告胜诉。也就是说,他们不但是事实的裁判者,而且也是权利的裁判者。在刑事案件方面,他们不但要判决罪行是否已经犯下,而且也要判决这罪行是谋杀罪、杀人罪、重罪还是侵犯罪等等,这些都是法律的判决。但由于他们按规定并不是非要知道这些法律不可,所以就有一个人受权在他们所裁判的案件中把法律告诉他们。但如果他们不按这人所说的话裁判时,除非是可以证明他们违反良知进行判决,或是贪污受贿,否则便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惩罚。

成为一个良好的法官或良好的法律解释者的条件第一要对于自然法中主要的一条——公平要有正确的理解。这一点不在于读别人的书籍,而在于自己善良的天赋理性,和深思熟虑。人们认为闲暇最多,最喜欢思考这一问题的人这种理解也最高。其次,要有藐视身外赘物——利禄的精神。第三,在审判中,要能超脱一切爱、恶、惧、怒、同情等感情。第四,和最后的一点是听审要有耐心,听审时要集中注意力、并且要具有记忆力记住、消化并运用自己所听到的一切。

法律的区别和分类,已经由这方面的著述家们按照各自的不同方法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提出。因为这不取决于问题的本质,而取决于著述者的眼界如何,同时也随各人自己的方法不同而各异。在查士丁尼法典中,我们发现市民法分歧类:

1.国王(即罗马皇帝)的谕旨、敕书、律令,因为人民的全部权力都操在他的手里。英格兰国王的告谕与此相类。

2.罗马全体人民(如问题由元老院提出,则元老院也包括在内)的命令——这些都是由于当初主权存在于人民手中时成为法律的。其中有些并没有被皇帝废除,于是便根据王室的权力而仍旧保留为法律,因为一切有约束力的法律都应解释为根据有权加以取消的人的权力而成立的法律。英格兰的议会法案便大致和这类法律相似。

3.罗马平民(问题由人民的保民官提出时,元老院不包括在内)的命令——其中未被皇帝取消的,便根据王室权力而保留为法律。英格兰下院的法令便类似于这类法令。

4.元老院法令:——罗马人民十分繁多以后,聚会就不方便;于是皇帝便认为和元老院商议较为方便,而不和人民商议。这和枢密院法案有些类似。

5.执政官、有时是营造官的布告:——英格兰首席法官的布告便属于这一类。

6.法律家的答案,——这便是经皇帝授权有权解释法律、并在有关法律问题上咨询他们意见时有权提出答案的法律家们的意见与主张。法官在下判决时,根据皇帝的律令,必须遵守这些答案。这种答案有些象英国的审判案例,如果英国法律规定其他法官必须遵守它们的话。因为英国的不成文法法官并不是正式的法官,而只是咨询法官,正式法官不是贵族就是当地的十二个人,他们在法律方面征询这种咨询法官的意见。

7.还有不成文的习惯——就其本质而言,这就是经过皇帝默认的拟法律。当他们和自然法不相冲突时,就是真正的法律了。

另一种法律分类是分成自然法与成文法,自然法自宇宙洪荒以来一直是法律,不但称为自然法,而且也称为道德法规,是由信义、公道等品德以及一切有益于和平与仁爱的思想习惯组成的,这些我在第十

四、十五两章中已经说过了。

成文法则不是自宇宙洪荒以来就成立的法律,而是根据具有主权管辖他人的人的意志制定的法律。其中有些是以明文载明的,另一些则是通过立法者意志的其他表示使大家知道的。

成文法有些是人定的法律,有些是神定的法律。人定的成文法中,有些是分配法,有些是刑律。分配法是决定臣民权利的法律,向每一个人宣布他取得与保有土地或财物的财产权以及行动的权利或自由所根据的是什么,其内容是对一切臣民讲的。刑律则是宣布对违法者应施加什么惩罚的法律,内容是对被派执行的大臣与官员提出的。每一个人虽然都应当知道关于其违法行为事先已经规定了一些什么样的惩罚,但这种法令却不是向犯罪者提出的,我们不能认为罪犯会忠实地惩罚自己。这是对被派监督执行惩罚的政务大臣提出的。

这些刑律大部分都和分配法编在一起,有时称为判例,因为所有的法律都是普遍的判例或立法者的判决。正如每一项判决对于受审者说来就是法律一样。

神定成文法(因为自然法既然是永恒和普遍的,所以全都是神的法律)是上帝的诫律,但不是自亘古以来就成立的、也不是针对所有的人普遍提出的法律,而只是通过上帝授权宣布的人向某一个民族或某一些人宣布的法律。但怎样能知道人们宣布这些神定成文法的权力呢?上帝可能通过超自然的方式命令一个人向其他人宣布法律。但法律有一个要点是受约束的人要确实知道宣布法律的人的权力,这一点我们无法通过自然的方式知道它是来自上帝的。一个人没有得到超自然的天平,又怎样能确知宣布者所得到的天平呢?他为什么有义务要服从呢?关于第一个问题,一个人自己没有得到特殊的天平,要确知旁人得到了天平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一个人也许会由于见到某人行奇迹、或持身特别圣洁、或其行动智慧福泽逾恒,因而相信他具有这种天平,这一切都是上帝特别眷顾的迹象,但却不是特殊天平的确

证。奇迹是神异的事迹,但对某一个人说来是神异的事情,对另一人说来却不一定是神异的。圣洁可以伪装,而尘世肉眼能见的福泽则通常是上帝通过自然和普通原因所造成的业迹。所以任何人都无法通过自然理性万无一失地知道另一人具有上帝意旨的超自然天平。这不过是一种信念而已。每一个人根据所显示迹象的大小,其信念亦有坚定与脆弱之分。

但关于第二点,也就是为什么有义务要服从的问题,却不象这样难解答。因为所宣布的法律如果不违反自然法(无疑是上帝的法律)而人们又保证服从时,人们便由于自身行为而受契约束。我所说的是必须服从,而不是必须相信。因为一个人的信念和内在思维不受命令的控制,而只受上帝一般或特殊的作用所支配。对于超自然法的信仰不是履行这种法律,而只是承认这种法律。这不是我们对上帝的义务,而只是上帝丰厚地赐与他所喜悦的人的恩惠。同时,不信仰这种法律也没有破坏任何神律,只是将自然法以外的神律全都抛却了而已。我所说的这一切,举出圣经上有关这一点的事例与证据可以说得更清楚。上帝和亚伯拉罕在超自然方式下所立的信约是这样:“你和你的后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

(见《旧约创世纪》第xvii章第10节)。亚伯拉罕的后裔并没有得到这一启示,当时还没有出世;但他们却成了这项信约的一方,也有义务服从亚伯拉罕向他们宣布的上帝的法律。这一点要不是由于他们必须服从父母,否则就不可能有这种义务。为父母的,象这儿所举的亚伯拉罕这种不服从于其他人间权力的人,对于子女和仆人便具有主权。同时,上帝对亚伯拉罕说:“地上的万国都必因他得福,„„为要叫他吩咐他的众子和眷属遵守我的道,秉公行义。”(见《旧约创世记》第xviii章,第18节)。从这里我们显然可以看出,他的家人没有得到启示,其服从是基于他们原先有义务要服从自己的主权者。在西乃山上唯有摩西去见了上帝,其他人禁止接近,否则就将受到死的惩罚,然而他们都必须服从摩西向他们宣布的一切上帝的法律。“求你和我们说话、我们必听、不要神和我们说话、恐怕我们死亡。”(见《旧约出埃及记》第xx章,第19节)这种情形所根据的,除开他们自己的服从以外,还有什么别的理由呢?根据这两段话,我们可以充分地看清楚,在一个国家中,臣民自己没有特别得到确实而肯定的上帝意旨的天平时,就必须把国家的命令当成上帝的意旨服从。因为如果人们可以随便把自己或一个平民的梦境与幻象当成上帝的诫律的话,那就很难有两个人对于什么是上帝的诫律的问题取得一致的看法。如果尊重这些梦境和幻象的话,人人又都会藐视国家的诫命。因此,我的结论便是:一切不违反道德法则的事物,也就是不违反自然法的事物,国家以法令宣布为神律时,所有的臣民便都必须当成神律服从。这一点对每一个人的理性说也是很明显的。因为不违反自然法的一切都可以用主权者的名义制定为法律,那么如果以上帝的名义提出,人们就没有理由要更少受契约束了。此外,世界上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准许人们在国家所宣布的上帝诫律以外再宣称有其他的上帝诫律。基督教国家对背叛基督教的人施加惩罚,而所有其他国家则都惩罚建立其本身所禁止的任何宗教的人。因为在国家未作规定的任何事物中,根据衡平法这一自然法(因之便也是上帝的永恒法律)说来,每一个人都应当平等地享受自己的自由。

还有一种法律的分类是分为基本法与非基本法。但我从任何著作家方面都看不出基本法的意义是什么。然而人们却完全有理由用这种方式来区分法律。

因为在每一个国家中,基本法就是取消了以后,国家将象屋基被毁的房屋一样,无法成立并彻底解体的法律。因此,根据基本法这种法律,臣民就必须支持已经赋与主权者(不论是君主还是主权会议)、而国家缺了又无法维持的一切权力。诸如宣战、媾和、司法、任官以及主权者做出他认为对公共福利有必要的一切事情的权力等都属于这一类。非基本法则是

废除之后不会使国家解体的法律。例如有关臣民争讼的法律便属于这一类。关于法律的分类就写到这里为止。

我发现民法和民约权利这两个字,甚至在最渊博的著作家手中也是混然不分地用来表示同一种事物,其实这样是不应当的。因为权利就是自由,也就是民约法留给我们的自由。

民约法则是一种义务,它取消了自然法赋与我们的自由。自然界使每一个人都有权利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卫自己,并先发制人地进攻受怀疑的邻人以自保,但民约法却在一切法律的保障有恃无恐的地方都取消了这种自由。权利与法律的不同正和义务与自由的区别一样。

同样的情形,法律和特许状也被混然不清地当成一种东西了。然而特许状是主权者赐与的东西,不是法律,而是法律的豁免。法律的术语是“兹命”或“兹令”,而特许状的语气则是“兹赐与”“兹给与”。但赐与或给与的东西并不是用法律强使他接受。我们可以使法律对全部臣民都有约束力,但自由或特许状则只是属于一个人或一部分人民的。因为如果说在任便一件事情中全国所有的人民都具有自由的话,那就是说在这一事情中没有制定法律,或是原先曾经制定、现在已经取消了。

推荐第8篇:约法八章

一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这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要坚决贯彻执行,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决策。

二是要自觉服从党委领导。这是“四个服从”组织原则的具体体现,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党委的决定和安排。

三是要严肃政治纪律和保密纪律。要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严格遵守各项规章。

四是要加强和维护团结。这是产生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基础,要胸襟宽阔,公道正派,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五是要高度负责地干好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要认真负责,勇于担当,一天天算账,一项项排队,一件件抓落实。

六是要始终做到光明磊落。要对人对事开诚布公、实事求是,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做老实人。

七是要严明会议纪律。会议是部署、推动、落实工作的重要手段,要准时专心参加会议,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八是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要管住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的人,清清白白从政,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

推荐第9篇:劳动契约法

勞動契約法

中華民國二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國民政府公布(尚未施行)

現行條文 勞委會版/行政院版 資方團體建議意見 勞方團體建議意見 備註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稱勞動契約者,謂當事人之一方,對於他方在從屬關係提供其職業上之勞動力,而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

第二條

勞動契約適用本法。但其他關於勞動之法律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第三條

法定代理人允許未成年人為他人勞動時,其未成年人關於該種勞動之契約成立、變更,消滅及其履行,視為有行為能力。

第四條

勞動契約之條件,依當事人雙方之合意定之。但違反法令團體協約或服務規則,於勞方有不利者,其不利之部份無效。

第五條

當事人之一方,乘他方急迫輕率或無經驗為自己或他人訂立之勞動契約,其報酬過少,與勞動之比例有失平衡,或勞動條件顯與關於該種勞動之地方習慣或從來慣例較為不利者,其契約為無效。

第六條

勞動契約以有永續性之勞動關係為目的者,得約定一個月以內為試驗期間,於該期間內當事人之一方,得隨時解約。

第七條

勞動者有發明時,其發明權屬於勞動者。

前項發明,因經營上之共同經驗而獲得者,其發明權屬於僱方,但其發明如有重大之經濟價值時,勞動者得求相當報酬。

勞動者受僱方之委託或以僱方之費用而發明者,其發明權屬於雙方共有。

第二章

勞動者之義務

第八條

勞動者於勞動契約期滿前,未經僱方同意,不得與第三人訂立勞動契約,但無損於原約之履行者,不在此限。

勞動者違反前項規定時,其後約無效,後約他方當事人不知情者,對於勞動者得請求賠償其因不履行所生之損害。

第九條

勞動之給付地,依契約之所定,勞動者無移地勞動之義務,但於一地方同時有數營業所,並於勞動者無特別困難時,僱方得指定或轉移之。

第十條

勞動者應依僱方或其代理人之指示,為勞動之給付。但指示有違法、不道德或過於有害健康者,不在此限。

第十一條

勞動者於其約定之勞動給付外,無給付其他附帶勞動之義務,但有緊急情形或其職業上有特別習慣時,不得拒絕其所能給付之勞動。

第十二條

勞動者於勞動時間外,無勞動之義務,但法定或團體協約有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

第十三條

勞動者對於所承受之勞動,應注意行之,如所需材料由僱方供給者,應注意使用其材料,並報告消費數量,如有剩餘,應返還之。

前項應注意之程度,依勞動契約之性質定之。

第十四條

勞動契約,得約定勞動者於勞動係關終止後,不得與僱方競爭營業。但以勞動者因勞動關係得知僱方技術上秘密而對於僱方有損害時為限。

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對於營業之種類地域及時期,應加以限制。

第十五條

僱方對勞動者,如無正當理由而解約時,其禁止競爭營業之約定失其效力。

第三章

僱方之義務

第十六條

勞動報酬額依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定之。

前項報酬額,不得少於當地主管官署所宣告之最低工資,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第十七條

勞動報酬額,得按時或按件計之。

第十八條

勞動報酬額,以度量衡或其他方法檢驗生產品之質量而定者,僱方應許勞方參加檢驗,或由勞方選出代表一人至三人參加之。

第十九條

件工勞動者,如勞動之成績減少時,其減少部份不得請求報酬。但其減少係由僱方不指示或指示錯誤者,應給與當地普通工資之報酬。僱方及勞動者均無過失時,應給與當地普通工資半數之報酬。

第二十條

勞動報酬如約定以營業盈餘之全部或一部為比例而增減,或以其盈餘為決定報酬額之標準時,其盈餘額應按其年度之資產負債表定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者,依其約定。 依前項所定之勞動報酬,僱方對於勞方有說明其營業盈餘之義務。必要時得由雙方選定公正人檢閱帳簿,或由當事人之一方請求官署檢閱之。

第二十一條

年節獎金或特別給與,以勞動契約有特別約定或習慣上可視為雙方默認者為限,勞動者有請求權。

前項年節獎金,於年節之前一日給付之,特別給與,於營業年度終了後一個月內給付之。

第二十二條

勞動者因自己之過失,在普通條件之下不能達於標準生產額時,僅得請求與其工作相當之報酬。

前項標準生產額,由僱方或僱方團體與勞方團體共同協定之。

第二十三條

勞動報酬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外,應於其工作場所內行之。 前項給付不得在休假日或在娛樂場旅館酒店或其他販賣貨物之處所行之。

第二十四條

僱方不得強制勞動者向其指定商店或其他處所購買物品。

第二十五條

勞動報酬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地方有特別習慣外,於工作完畢時為之。

第二十六條

勞動報酬以期間定者,於期滿時給付之。但期間有一個月以上者,勞動者於每月末得請求與其勞動期間相當部分之報酬。

計件工勞動者繼續勞動在半個月以上時,每半個月得請求與其勞動相當部分之報酬。

第二十七條

勞動關係已解除者,應於勞動終了日給付勞動報酬。

第二十八條

勞動報酬平均每日一元以內者,不得扣押或為抵銷。

第二十九條

勞動報酬於僱方破產時或其前一年內已屆給付期者,對於僱方財產,有最優先請求清償之權。

第四章

勞動契約之終了

第三十條

勞動契約因左列事由而終了:

一、契約期滿。

二、預告期滿。

三、勞動目的完成。

四、勞動者死亡。

五、當事人之同意。

六、其他依本法之規定者。

第三十一條

定有期間之勞動契約,當事人如於契約期滿後無反對之意思表示而繼續勞動時,視為無定期之勞動契約。

第三十二條

無定期勞動契約當事人之一方,得依左列之規定,聲明解約:

一、以日定報酬者,於其一日前預告之。

二、以星期定報酬者,於星期末之三日前預告之。

三、以月定報酬者,於其月末之七日前預告之。

四、以季定報酬者,於其期間末之半個月前預告之。

五、以年定報酬者,於其期間末之一個月前預告之。前項預告期間,契約定有較長之期間者,從其契約。

第三十三條

勞動契約之期間在五年以上者,勞動者得於滿五年後,以三個月之預告期間,隨時聲請解約。

第三十四條

無定期之勞動契約,依地方之習慣,得於季節之一定日解約時,當事人之一方應於七日前預告之。

第三十五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時,僱方得於勞動契約期滿前解約,但應於七日前預告之:

一、僱方因營業失敗而歇業或轉讓時。

二、僱方因虧折而緊縮時。

三、僱方因機器損壞而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勞動者對於所承受之工作不能勝任時。

第三十六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時,僱方得不經預告,於勞動契約期滿前解約:

一、勞動者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陳述,使僱方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時。

二、勞動者與僱方同住在為放浪之生活,經僱方警告仍不悔改時。

三、勞動者有惡疾或惡性傳染病時。

四、勞動者對於僱方,僱方之家族,僱方之代理人或同夥勞動者,有重大之侮辱,或對於僱方之家族,誘引其為不法或不道德之行為時。

五、勞動者觸犯刑法,受拘役以上之處分時。

六、勞動者對於勞動契約有重大違反,或無正當理由屢次違犯服務規則時。

七、勞動者故意濫用機器、工具、原料、生產品或其他僱方之物,或無故洩漏僱方事務上或營業上之秘密,或酗酒入場工作時。

八、勞動者無正當理由,繼續缺勤三日,或一個月缺勤六日時。

勞動者有前項第

一、第

四、第

六、第

七、第八各款情形之一時,僱方自知其情形後七日內未解約者,不得行使其權利。

勞動者因傷病暫時不能勞動,或婦女在產前產後而受有法律之保障者,僱方不得解約。

第三十七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時,勞動者得不經預告,於勞動契約期滿前解約:

一、僱方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陳述,使勞動者誤信而有受損害虞時。

二、勞動者或其家族之生命、名譽、品行、因勞動契約有受損害之虞時。

三、僱方或其代理人對於勞動者或其家族有重大之侮辱,或企圖使其為不法或不道德行為,或對於勞動者犯有應受拘役以上之刑時。

四、契約所定之勞動,對於勞動者之健康有不能預見之危險時。

五、僱方、僱方代理人或同夥勞動者有惡疾或惡性傳染病,勞動者須與之共同工作或同住時。

六、僱方屢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勞動報酬,或件工勞動者,不供給充分之工作時。

七、僱方對於勞動法令,勞動契約有重大違反,或勞動契約之條件因僱方之行為有根本之變化時。

僱方有前項第

一、第

三、第

六、第七各款情形之一時,勞動者自知其情形後七日內未約者,不得行使其權利。有第三款、第五款情形時,如僱方將代理人或有惡疾惡性傳染病之代理人或勞動者解僱時,亦不得行使其權利。

第三十八條

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動者如請求給予證明書,僱方或其代理人應即發給。

第五章

罰則及附則

第三十九條

僱方不依契約或本法所規定為解約之預告而解約時,對於勞動者應給予各該預告期間之報酬,作為解約賠償。

第四十條

勞動者不依契約或本法所規定為解約之預告而解約,致影響生產或工作停頓時,對於僱方有賠償損害之責。

第四十一條

僱方違反第二十條、第二十三條或第二十四條之規定者,得處以五十元以下之罰鍰。

第四十二條

勞動契約除本法有規定外,準用民法之規定。

第四十三條

本法施行日期以命令定之。

推荐第10篇:约法八章民主生活会

在民主生活会上的发言提纲

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最近,我认真学习了省委“约法八章”,并围绕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通过对照检查,认清了自身的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努力的方向。现将有关情况作一交流汇报。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党性修养

自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织开展学习贯彻“约法八章”系列活动以来,除参加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集中培训外,我结合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自学了省委“约法八章”原文。每一次学习都有新的收获。“约法八章”是省委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新标准、新规范,简练而富有内涵,朴实而意味深长,贴近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有利于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讲政治、讲大局、讲民主、讲团结、讲责任、讲发展。通过学习,我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党性观念。今后工作中,将切实以“约法八章”为言行的准绳和从政的标尺,自觉学习好、遵守好、执行好“约法八章”。

二、从严要求,认真进行对照检查

对照“约法八章”各项规定:在坚持民主集中制方面,能够在重要工作、重大问题上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在推动工作时,能够听取基层的意见和群众的呼声,不搞自由主义和一言堂。在服从上级决策部署方面,在思想上能够与中央、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切实维护党的权威和领导;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坚决执行请假制度,凡需要离 - 1 -

开本岗位外出的,事前均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在严肃政治纪律和保密纪律方面,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从不在公开场合和群众中发表与县委、县政府决定相悖的言论,不存在自由主义和跑风漏气现象。在加强和维护团结方面。牢固树立团队意识,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对人对事开诚布公,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干好本职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工作分工,认真负责,勇于担当,切实做到肯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光明磊落,表里如一,不存在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只报喜不报忧等现象。在严明会议纪律方面。没有开会迟到早退现象,没有会上接打手机现象,始终做到集中精力开好会议。在遵守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方面。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真正做到了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的人。

通过对照检查,也发现了自己在某些方面存在一些疏忽和不足。比如,刚刚分管**工作半年,对一些情况熟悉不够,在安排部署工作时偶尔存在急躁情绪;对分管系统和部门的理论学习、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抓的不深、过问不细,严格要求不够。

三、以身作则,严格执行“约法八章”

下一步,重点是对照“约法八章”排查出来的不足,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组织学习“约法八章”。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以深入学习贯彻“约法八章”活动为契机,组织分管系统和部门深入学习“约法八章”重要内容,要求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模范贯彻执行“约法八章”,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带头执行,从而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提升部门工作效能。

(二)突出抓好“三个结合”。一是与当前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把“约法八章”作为刚性要求和衡量标尺,贯穿创

先争优活动全过程,务求取得实效;二是与学习贯彻中组部“十不准”和省委“十个严禁”相结合,将“约法八章”作为行为规范和基本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三是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结合起来,通过严格贯彻落实“约法八章”,带头提高党性修养、规范工作标准、改进工作方法。

(三)努力做到“两个严守”。一是严守党的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和保密纪律,从小处着眼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下级与上级的关系,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自觉做到谋大局、懂规矩、守纪律;二是严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遵守县委、县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始终保持清正廉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从细节做起,从身边人、家人、亲戚朋友管起,处处明于自察、事事严于律己,努力用自己的一言一行维护全县上下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发展局面。

以上发言,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第11篇:外美十章A

第十章 19世纪俄罗斯、东欧及德、比、奥现实主义

一, 选择:

1,19世纪,俄国批判现实主义绘画作品《少校求婚》是_____所作。 A、彼罗夫;B、列宾;C、普基廖夫;D、菲多托夫。 2,19世纪画家菲多托夫的《初获勋章的人》属于_____作品。 A、现实主义;B、批判现实主义;C、浪漫主义;D、新古典主义。 3,下面那件作品_____,不是俄国画家菲多托夫的。

A、《初获勋章的人》;B、《少校求婚》;C、《沙漠中的基督》;D、《贵族的早餐》。 4,_____是19世纪60年代俄罗斯民主艺术的杰出代表,代表作有《三套马》。 A、列宾;B、彼罗夫;C、菲多托夫;D、普基廖夫。

5,19世纪俄国画家彼罗夫的肖像画中有很多表现文化名人的,如表现诗人的_____。 A、《奥斯特洛夫斯基》;B、《马雅可夫斯基》;C、《捕鸟者》;D、《陀思妥耶夫斯基》。 6,19世纪俄国画家_____的油画《不相称的婚姻》,描绘一场金钱社会里的人生戏剧。A、列宾;B、彼罗夫;C、菲多托夫;D、普基廖夫。 7,19世纪俄罗斯的“巡回展览画派”组织于_____。 A、1863年;B、1870年;C、1872年;D、1875年。

8,19世纪俄罗斯“巡回展览画派”的思想领导者是_____和斯塔索夫。 A、克拉姆斯柯依;B、列宾;C、车尔尼雪夫斯基;D、苏里柯夫。

9,19世纪俄罗斯“巡回展览画派”最繁盛的时期是_____。

A、19世纪70—80年代;B、19世纪80—90年代;C、19世纪最后十年;D、20世纪初。 10,“巡回展览画派”得前身是“彼得堡自由美术家协会”是按照_____原则生活的。 A、共济会;B、公社;C、兄弟会;D、行会。 11,俄国的“巡回展览画派”于_____结束。

A、1905年;B、1914年;C、1917年;D、1923年。 12,19世纪俄国画家_____有一幅肖像名作《无名女郎》。 A、列宾;B、苏里柯夫;C、克拉姆斯柯依; D、谢洛夫。 13,列宾的作品《伏尔加河上的纤夫》属于_____作品。 A、现实主义;B、浪漫主义;C、批判现实主义;D、新古典主义。 14,下列作品,不是列宾作品的是_____。

A、《伏尔加河上的纤夫》;B、《库尔斯克省的宗教行列》;C、《意外归来》;D、《女贵族莫罗卓娃》。 15,列宾的_____描绘了被流放的革命者。 A、《意外归来》;B、《库尔斯克省的宗教行列》;C、《祈祷的犹太人》;D、《秋天的花束》。 16,_____是列宾创作盛期中最光辉的作品之一。

A、《伏尔加河上的纤夫》;B、《查波罗什人写信给苏丹王》;C、《祈祷的犹太人》;D、《国务会议》。 17,_____是俄国杰出的历史画家,1878年开始绘制著名的油画《近卫军临刑前的早晨》。 A、克拉姆斯柯依;B、彼罗夫;C、瓦斯涅佐夫;D、苏里柯夫。 18,苏里柯夫在1878年开始绘制的作品中,不包括_____。 A、《叶尔马克征服西伯利亚》;B、《近卫军临刑前的早晨》;C、《女贵族莫罗卓娃》;D、《缅希柯夫在贝列佐夫镇》。

19,俄国的“巡回展览画派”中,在表现俄罗斯的传说和民间故事方面成就突出的是画家_____ 。

A、克拉姆斯柯依;B、列宾;C、瓦斯涅佐夫;D、苏里柯夫。

20,瓦斯涅佐夫的_____经长时间酝酿,贯穿艺术家大半生的艺术生活。

A、《骑着狼的伊凡王子》;B、《飞毯》;C、《三勇士》;D、《十字路口的勇士》。

21,萨符拉索夫是巡回展览画派中的风景画家,在第一次巡回画展展出著名的_____。 A、《弗拉基米尔之路》;B、《白嘴鸦归巢》;C、《晚钟》;D、《村道》。 22,_____是巡回展览画派中的风景画家,在第一次巡回画展展出著名的《白嘴鸦归巢》。

A、西施金;B、列维坦;C、库英治;D、萨符拉索夫。 23,巡回画派中的风景画家_____,一生最爱画大森林。

A、西施金;B、列维坦;C、库英治;D、萨符拉索夫。

24,巡回画派的风景画家西施金最知名的作品是_____。

A、《弗拉基米尔之路》;B、《白嘴鸦归巢》;C、《晚钟》;D、《松林中的早晨》。 25,巡回画派中的风景画家_____是萨符拉索夫的学生,和萨符拉索夫一样善于运用抒情手法描绘自然。 A、西施金;B、库英治;C、列维坦;D、艾瓦佐夫斯基。 26,巡回画派中的风景画家列维坦是_____的学生。

A、西施金;B、列宾;C、苏里柯夫;D、萨符拉索夫。

27,下列作品中,俄国画家列维坦的代表作品是_____。

A、《弗拉基米尔之路》;B、《白嘴鸦归巢》;C、《松林中的早晨》;D、《黑海上的暴风雨》。 28,_____是巡回画派卓越的肖像画大师,9岁即师从画家列宾。 A、柯罗文;B、阿尔希波夫;C、谢洛夫;D、苏里柯夫。

29,巡回画派画家谢洛夫的作品_____,被称为“画中的珍珠”。 A、《阳光下的少女》;B、《少女与桃子》;C、《叶尔玛洛娃肖像》;D、《芭蕾舞女演员巴甫洛娃肖像》。

30,巡回画派画家谢洛夫,9岁即师从画家_____。 A、列宾;B、克拉姆斯柯依;C、苏里柯夫;D、列维坦。

二,判断:

1,19世纪,受到别林斯基和车尔尼雪夫斯基等人的思想影响,产生了批判现实主义文学。 2,画家彼罗夫是19世纪俄国进步画家的代表,是批判现实主义美术的奠基人。 3,19世纪俄国画家菲多托夫的第一幅油画作品是《初获勋章的人》。 4,“巡回展览画派”先后共举办过48次展览会。

5,俄国画家克拉姆斯柯依的《沙漠中的基督》参加了第一届巡回画展,获得巨大成功。 6, 俄国画家列宾受特列恰科夫之托特意画了《托尔斯泰像》,当时托尔斯泰正在写作《安娜·卡列尼娜》。

7,油画《月夜》是俄国画家克拉姆斯柯依根据果戈里小说《五月之夜》而创作的。 8,《伏尔加河上的纤夫》是画家列宾在彼得堡美术学院学业结束时的毕业创作。 9,列宾的历史画《库尔斯克省的宗教行列》和《伊凡雷帝杀子》,用深刻的心理矛盾描绘手法揭示历史人物。 10,俄国巡回画派画家苏里柯夫的《缅希科夫在贝列佐夫镇》描绘了彼得大帝镇压反对他的近卫军*。

11,俄国画家瓦斯涅佐夫的《骑狼的伊凡王子》意在描写富于浪漫气息的爱情。 12,俄国风景画家列维坦创作的最后阶段,一反悲观情绪,画了很多愉快情调的作品。 13,19世纪90年代,俄国画家谢洛夫以杰出的历史画家而驰名全国。

14,20世纪初,谢洛夫的肖像艺术发展到顶峰阶段,在表现手法上更加丰富。

15,19世纪后半叶,对德国现实主义美术发展具有决定影响的人,是柏林画派的门采尔。 16,门采尔的早期作品多为大型油画创作,如《艺术家的生活道路》等。 17,19世纪70年代,德国工业有很大发展,门采尔画了著名的《现代车间》。 18,19世纪的德国画家莱勃尔曾游学法国,非常喜欢库尔贝的艺术。 19,德国画家莱勃尔热衷于描绘农民生活题材。

20,比利时雕刻家麦尼埃深受库尔贝和米勒的影响,代表作是《炼铁工》。

三,名词解释:

1,批判现实主义 2,《弗拉基米尔之路》 3,莱勃尔

4,《伏尔加河上的纤夫》 5,《近卫军临刑前的早晨》 6,列维坦 7,谢洛夫 8,门采尔 9,列宾

10,苏里柯夫

11,罗马尼亚画家格里高列斯库 12,匈牙利画家蒙卡契

四,简答题:

1,试析列宾的艺术成就。

2,试析苏里柯夫的《近卫军临刑前的早晨》。(结合幻灯投影或试卷附图) 3,巡回展览画派三位主要画家各自的特点。 4,试析克拉姆斯柯依的肖像画成就。 5,试析列维坦的风景画成就。

6,试析谢洛夫的《少女与桃子》。(结合幻灯投影或试卷附图) 7,简述俄罗斯巡回画派在历史画方面的成就。 8,简述俄罗斯巡回画派的风景画成就。 9,简述19世纪德国现实主义美术发展。 9,试析德国画家门采尔的艺术成就。

11,简述19世纪批判现实主义的美术思潮。

12,试析萨符拉索夫的《白嘴鸦归巢》。(结合幻灯投影或试卷附图)

五,论述题

1, 试论巡回展览画派的时代背景、主要艺术成就和历史意义。

2, 什么是批判现实主义美术?试述其产生的时代背景和主要艺术成就。 3, 评述俄罗斯巡回展览画派的风景画成就。 4, 评述俄罗斯巡回展览画派的历史画成就。 5, 十九世纪现实主义艺术在东欧(除俄罗斯以外)有哪些主要代表艺术家,试简析其艺术风格和艺术史地位。

6, 比较十九世纪俄国和东欧的批判现实主义与西欧的现实主义艺术有何联系和区别。

第12篇:《小平十章》观后感

在上党课的时候,老师播放了《小平十章》中的《破冰》、《春天》、《拓路》和《心愿》四章,其中讲述了邓小平同志 “恢复高考”的台前幕后与百年大计、高屋建瓴的科技情节和着眼未来的独到眼界、特区拓路、锐意改革和 “一国两制”的前前后后。

提起小平同志,可以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作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他的事迹早已被广大人民群众所熟知。不可否认,他是一个伟人,他做了别人不敢做的事,他给全中国的人民带来了崭新的生活,但是这样的一个经历了万千风雨的领导人,他的内心里却依然如常人一样的朴实,自然。邓小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理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旗帜,是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各项工作的根本指针。邓小平这位世纪伟人的形象早已在全国人民的心目中打下深深的烙印,一直都受到我们的敬仰。最近观看了《小平十章》这部记录片以后,我对邓小平的敬仰和对邓小平理论的理解又加深了,我深感在中国历史发展的进程中,我们民族能涌现出这样一位领袖,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一笔无形的财富,也是世界的一笔财富。

《小平十章》让我们实实在在地走近了伟大而又平凡的邓小平世界,被他崇高的品格和独特的魅力深深感染。从早年的法兰西岁月,到觅雪大别山,再到1977年复出;从改革开放到深圳再演绎春天的故事,以及为了香港回归与撒切尔夫人谈判,他的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的雄才大略和政治风云中深思熟虑,不露声色,决策往往出乎常人预料的政治家风范。

片中让人感慨与感动的地方有许多,在蛇口工业区的那一声爆破与小平同志望着香港说的那一番话让人深省。深圳能从当年一个小渔村发展成了现在广东与香港之间的一个现代化大城市,是伟人所开创业绩的一个缩影。“杀出一条血路”,“发展才是硬道理”是深圳发展的的真实写照。新事物总是容易受到传统的质疑与压力,伟人在此顶住压力,面对质疑,充分展现了超凡的智慧和勇气。他望着香港说,很想到香港自己的土地去走一走,看一看,我的心被深深的触动了,黯然神伤。他为一国两制,为香港的回归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却最终无缘实现夙愿。回想起他与撒切尔夫人谈判时的坚决,影片中他望着香港深情的目光,真是感慨万千。

邓小平理论思想的精髓即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他的理论,就其精华而言,我认为是对国家建设的决策与国家的现状以及世界发展的总趋势有机结合,并作出大胆的、突破传统束缚的决策。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提出一国两制的方针。首先他根据中国的国情和社会主义建设实际情况,以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提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并据此又提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

务是发展生产力,使得中国迎来了科学春天,提升了生产力的水平的同时,还巩固了社会主义制度,并结合了相关的政策,使得中国的经济迅猛发展,。这是邓小平对国家建设的决策与国家的现状以及世界发展的总趋势有机结合所提出的理论和制定的政策的效果,是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并在西方资本主义势力的压制下,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极其政策,现在中国的经济已接近小康水平,全世界为之震惊,不能不说的是小平所作出的巨大贡献。

虽然小平同志离开我们已经很久了,但小平同志功德无量。人民永远不会忘记他,祖国不会忘记他。抚今追昔,因为他的杰出贡献,更因为他是人民的好儿子,我们的好榜样!今后我们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自我,用最大的热情和最大的能力,在企业未来发展中贡献自己的力量。而小平同志永远也活在我们的心中!

第13篇:小平十章观后感

“永远打不倒的小个子”

——观看《小平十章》有感

每一条河流都有自己不同的生命曲所以我建议大家, 线, 不管你现在的生命是怎么样的, 但是每一条河流都有自己的梦想—— 一定要有水的精神。 那就是奔向大海。 像水一样不断地积蓄自己的力量, 我们的生命, 不断地冲破障碍。 有的时候会是泥沙。 当你发现时机不到的时候, 你可能慢慢地就会像泥沙一样, 把自己的厚度给积累起来, 沉淀下去了。 当有一天时机来临的时候, 一旦你沉淀下去了, 你就能够奔腾入海,

成就自己的生命。 也许你不用再为了前进而努力了,

但是你却永远见不到阳光了。

——题记

当我怀着无比崇敬和激动的心情观看完《小平十章》的时候,不禁在心中感叹,一个伟人对中国及世界的过去、现在,抑或是未来,有着多么不可限量的影响!

邓小平的一生是伟大的,正像邓家老宅子正屋门前那副长联上所写的那样:“扶大厦之将倾,此处地灵生人杰。解危济困,安邦柱国,万民额手寿巨擘。挽狂澜于既倒,斯郡天宝蕴物华。治于秀山,兴工扶农,千载接踵颂广安。”

邓小平融入血液中的“爱祖国爱人民”的深情,已将个人安危致之度外,“救国救民、强国富民”的思想,已成为他人生的最高目标。邓小平之所以能获得中国及世界人民的衷心爱戴和钦佩,就在于邓小平身上睿智超群的才华和情操高尚的品格交相辉映,有着价值永驻的鲜明的人格魅力。

一、“三落三起”的传奇经历

《小平十章》第一集《远行》中提到:邓小平在1934年10月,跟随中央红军,开始了两万五千里的远行。然而,这一次的远行,邓小平却背着沉重的政治包袱。就在他1931年夏从上海到达中央苏区以后,因支持毛泽东的正确主张,遭到了掌握临时中央领导权的“左”倾教条主义者的打击和批判。1933年5月,邓小平被打成了中央苏区所谓的“毛派”头头,并被撤销了会昌中心县委书记的职务。后来,邓小平被任命为《红星报》的主编。他把个人遭受的委屈深深地埋在了心底,开始用《红星报》给陷入困境、被迫长征的红军将士鼓劲。1935年1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这座小城召开了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遵义会议”。这时的邓小平,已经由毛泽东提议,再次担任了中央秘书长,并以这个身份参加了这次历史性会议。遵义会议之后,邓小平跟随中央红军胜利到达了陕北延安。两年后的1937年,他又随八路军总部奔赴太行山敌后抗日战场。正是从太行山下,邓小平开始了人生中又一次惊心动魄的远行。正是在一次又一次的远行当中,邓小平由一个岁的青年学子,逐步成长为一位成熟的革命家。

这时候,我不禁想起,在邓小平波澜壮阔、功勋卓著的一生中,他那“三落三起”式的传奇经历。这“三落三起”,将邓小平的人生一步步地推向了光辉的极致,谱写了一曲曲恢弘壮丽、传颂千秋的人生交响曲。

第一次“落起”是在30年代初期中央苏区时,由于以博古为代表的中央临时政府推行“左”倾冒险主义,邓小平、毛泽潭、谢唯俊等人则坚决支持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正确路线,反对他们的“城市中心论”。为此,邓小平遭批斗,并一度被关进监狱,他的会昌中心县委

1 书记和江西省委宣传部长的职务也被撤销,并受到党内最严重警告处分。

第二次“落起”,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初期,邓小平作为“刘邓资产阶级司令部”的第二号“走资派”被打倒,全家受到株连,被下放到江西新建县拖拉机修造厂劳动改造。这是邓小平一生中感到最痛苦的时期。1971年“九一三”事件发生后,邓小平两次给毛泽东写信,要求出来工作。毛主席在信上作了肯定的批示,1973年邓小平的国务院副总理职务得以恢复。周恩来病重以后,在毛泽东支持,1975年初邓小平又被任命为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第一副总理、中央军委副主席兼总参谋长,并主持党、政、军的日常工作。

第三次“落起”,是在1976年至1977年。邓小平因“全面整顿”“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违背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四人帮”发动了“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邓小平由于“四人帮”的诬陷,再次被打倒,又被撤销一切职务。直到1977年7月党的十届三中全会前夕才获得第三次解放。

二、韬光养晦、奉献一生

邓小平经历的“三落”,一次比一次严峻,一次比一次沉重,经受了愈来愈严峻的考验和磨难;邓小平经历的“三起”,一次比一次辉煌,一次比一次顽强,取得了愈来愈辉煌的业绩和成功。无论是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的白色恐怖,还是战斗在上海的虎穴刀丛;无论是在百色起义军的危急时刻,还是在中央苏区蒙难含冤的日子里;无论

2 是太行山上的煎熬搏斗,还是“*”中的两落两起,他总是无私无畏,不屈不挠,沉着坚韧,始终坚持自己的信念,对未来充满着希望。正是这种坚如磐石的信念和意志,成为邓小平战胜挫折的一种人格力量。也正是这种人格力量,使身处逆境中的邓小平一旦复出便能为党和人民做出更加卓越的贡献。邓小平第一次复出后不久,参加遵义会议,为重新确立毛泽东正确路线的领导地位做出了一定贡献;第二次复出后,大刀阔斧搞整顿,尽可能地在某些领域弱化“文化大革命”的严重错误;第三次复出后,更是旗帜鲜明地批评“两个凡是”,果断地纠正党在指导思想上长达二十年之久的“左”的错误,开辟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

1987年后,邓小平曾两次与外宾谈到自己这段“落起”的历史。他曾经说过:“我参加共产党几十年了„„这期间做了不少好事,也做了一些错事。人们都知道我曾经‘三下三上’,坦率地说,‘下’并不是由于做了错事,而是由于办了好事却被误认为错事。”其实,无论历史对邓小平一生的功过是非最终做出怎样的评价,他在“三落三起”的传奇经历中表现出的无私无畏的品德、坚忍不拔的意志、海纳百川的胸怀,卓越超群的胆识,都可以给我们以深刻而永恒的人生启迪。

一个人若没有坚定的信念,没有奉献祖国的强烈愿望,在经历了如此坎坷的突变后,如何还能够继续站起来呢?正是因为有了“振兴祖国、报效祖国”的决心和愿望,有了“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的赤子之心,邓小平做到了,在受到最沉

3 重的打击时,他韬光养晦,一直在等待着机会,而机会也没有忘记他,最终给了他复出的机会,让他能够在建设祖国这方面大展才能。

由于经历了政治上的“三落三起”,历次党内斗争,战争年代的出生入死,个人的荣与辱、得与失、进与退,对邓小平来说已无足轻重了。他不是局限于个人得失的小圈子里怨天尤人、悲观丧气,而是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局着眼,深刻地进行分析和思考,科学地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再度崛起积储能量。邓小平这种以党和国家大局为重,置个人委屈于度外的博大胸怀,如海洋、天空般广阔,实在令人可亲可敬,是一种极高的道德情操和人生境界。

《孟子》有云: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古人又云: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邓小平一生所承受的艰苦磨难,正是我们民族苦难的缩影;邓小平身上所蕴涵的睿智豁达,正是我们民族毅力和智慧的象征。

历史给予邓小平的时间虽然不多,但他奉献给中国和世界的东西,却是如此丰富、博大而且深远。邓小平拨开迷雾,引领中国这艘巨轮驶上正确的航程;他不顾高龄,呕心沥血,设计改革开放蓝图,一步一步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大业推向前进,使中国人民的生活从贫穷迈向小康!他是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心目中“永远打不倒的小个子”!

第14篇:《老子》第六十章解读

《老子》第六十章解读

治大国,若烹小鲜。

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

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

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之。

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译文】

治理大国之道与烹调小鱼之道可以共通比拟。以道的范式君临天下,各种妖异的存在就不再显得变化莫测。非但它们不再显得变化莫测,即使变化莫测也难以伤人。非但它们的变化莫测难以伤人,圣人也不会去伤害它们。大家互不相伤,所以就推重同道之德而在道的莅临下和平共处。

小鲜如何烹?就是不要任意翻腾。小鱼一翻就容易翻烂、反碎。国家也是一样,经常折腾老百姓也会折腾苦百姓的。

意思是说,治理大国应该象烹小鱼一样小心、动作轻,烹小鱼一不小心动作一大就会把鱼弄烂,治理大国也应该一样,统治者不要三天两头搞什么运动,不要动不动去折腾老百姓,不要轻易干涉老百姓的生活,这样国家才能搞好。

这反映了道家“清静无为”“垂拱而治”的治国思想,与现在“不折腾”“不扰民”的治国思想也是

第15篇:第二十章中医药管理

第二十章 中医药管理

案例一:

2008年“中医中药中国行”将于4月12日在济南启动

出处:中央政府网站

记者7日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了解到,2008年“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将于4月12日在山东济南启动。

据介绍,“中医中药中国行”2007年活动在北京等8省市和香港特区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8年将在山东、安徽、上海、浙江、福建、广西、湖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江苏、湖北等14个省份和澳门特区开展活动。此次活动的目的是,面向基层、服务农村、惠及百姓。

活动期间,依托“中医中药中国行”的平台,宣传中医“治未病”的理念和方法,让社会了解中医药为中华民族繁衍生息所做出的巨大贡献,了解中医药在维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中医、认识中医、感受中医,让中医药惠及千家万户,为大众健康服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7年联合有关部委共同主办“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宣传活动,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活动以传承中医国粹,传播优秀文化,共享健康和谐为主题,通过在全国范围内举办大规模的中医药科普宣传,集中展示中医药在维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进大众对中医药的了解和认同,推动中医药更广泛地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为维护人民健康服务,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评析:

中医药是中国的“国粹”,是我国人民长期同疾病斗争的智慧结晶。中医药学、现代医学和中西医结合三支力量的并存和共同发展是中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特点之一,继承和发扬传统中医药学和促进中西医结合是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方针,是中国卫生管理中的重要内容。然而目前中医药的发展存在阻力,一部分群众不认同中医的理论和方法,或认为中医中药疗效不好,从而在生病时多选择西医西药。这不但对中医药发展不利,而且滥用西药也不利于促进人民健康。

中医药科普宣传工作是中医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是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中医药方针政策,营造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良好社会氛围的好形式;是广泛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提高群众对中医药认知度和运用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的好途径;是增强中医药行业凝聚力和战斗力,创新中医药工作机制,推进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的好方法;是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提高中华文化软实力的好载体。

中医药在其长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鲜明的特色优势。通过中医药科普宣传,能够进一步扩大中医药的影响力,为促进中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案例二:

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要“小步快走,步步见效”

出处:中国中医药报

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研讨会2008年3月13日在京举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房书亭和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信息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专家出席会议,共商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推广应用组副组长董宝青说,电子政务和行业信息化是中医药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化与中医现代化的融合孕育着巨大的生命力。要以“小步快走 步步见效”的方式实现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中医药信息化不限于互联网,如可以把手机等大众通讯手段用于行业管理、相关通知、门诊挂号等业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吴钰提出,在电子政务中要展现服务型政府形象,管理部门重点抓好需求分析和决策支持。湖北中医学院标准化与信息技术研究所毛树松教授说,目前相关信息化技术已经比较成熟,要充分利用好社会资源。

房书亭在讲话中说,要认清形势,加强联系,共同申请有关项目。他希望开好这次会议,推进中医药中医信息化建设尽快取得效果。

评析:

作为我国的传统医学,中医药学虽然在人类历史上曾有过一段辉煌,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现代科学技术的挑战。科学的生命力在于它的不断创新,如果中医中药仅仅停留在“言必内经,治必古法”的阶段,就会使中医落后于世界医学发展的不发步伐,因此,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手段和成果,从内容和形式上使传统中医药学提升为现代的中医药学不仅是适应于社会进步和科学发展的需要,也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的必然。继承和创新,保持中医药特色和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化并不矛盾,它们是辩证统

一、相辅相成的。继承是创新的基础,而创新又是继承的目的。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保持中医药特色,使其能够为世界医学的现代化发展提供新鲜的文化养料。

中医药信息化是一项需要信息化与中以现代化长期融合的事业,需要依靠信息系统把中医药行业内部各部门、中药行业与外部社会环境沟通联络起来。因此有关部门要从小处着手,抓好每一个细节,促进现代科学与现代医学理论和技术在中医药研究上的推广应用,提高中药产业的现代化水平,促进中医药科工贸的结合和新型的具有活力的科研体制的形成,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更快更好发展。

案例三:

陈竺在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第六次全代会上强调 发展壮大中西医结合事业

出处:中国中医药报

在2008年4月20日举行的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幕式上,卫生部部长陈竺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中西医结合是继承创新发展中医药学、促进中医药现代化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我们应该加以坚持,加以发展壮大。

陈竺说,50年的实践证明,毛泽东同志倡导的西医学习中医,与中医共同开展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研究,创造新医药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医学科学发展规律的。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中西医结合事业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中西医结合是对中西医药学各自优势的互补和集成。大量的实践和科研证明,中西医结合防治疾病的效果优于单纯西医药或单纯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医学研究具有明显的自主创新性。我们应该大力支持发展壮大中西医结合事业。

陈竺表示,中西医结合医学是一门相对新兴的学科,尚处于初创阶段,我们应该按照学科建设的规律,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的培养,尤其是高级中西医结合人才的培养。从教育、医学的学历教育到毕业后的教育和继续教育,各个阶段都要加强对中西医结合人才的培养。我们要加强中西医结合科研、临床、教学基地的建设;加强中西医结合理论与方法学的创新研究和学术发展研究等,促进中西医结合学科建设与发展。

陈竺说,中西医结合的成功与否,疗效评价可能是最为重要的,而高质量的多中心随机对照的研究则是疗效评价最为客观的途径。他建议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中西医结合的健康促进工作,包括中西医结合的合理膳食结构和功能性食品、中西医结合的健身运动、中西医结合的疾病预防和早期干预、中西医结合的心理健康维护、老年保健等,促进“治未病”的理念付诸实践。我们应该更多地汲取生命科学以及科学的各个领域带给我们的新的理念、思维方式和技术手段,来提升中西医结合工作的水平。

陈竺提出,要认真系统地总结50年来中西医结合研究的历史经验,本着“自主创新”的原则和为“创建具有中国特色新医药学奠定基础”的目标,组织全国中西医结合专家,认真研究和制定“长远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可行的中西医结合医学研究发展规划”。在这方面,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都应该加大支持。

陈竺希望新一届理事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对中西医结合事业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握和利用好中西医相互融合、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优势互补这一世界性发展趋势,为中西医结合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他强调,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中西医结合工作前景广阔,大有用武之地。卫生部党组最近做出决定,要研究制定“健康中国2020”战略规划。其中一个重要的领域就是中医药学和中西医结合。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紧密合作,要发挥中西医结合学会的作用,因为中西医结合的工作做好了,实际上也能促进中西医并重卫生方针的实现。陈竺表示,相信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以已有的工作成绩为基础,在新一届理事会的带领下,必将为中西医结合事业、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道路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评析:

中医药学是我国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之一,是我国科学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方针政策非常明确,“中西医并重发展我国卫生事业、促进中西医结合”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西学东渐以后,中国人学习西方科学,包括中医学习西医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和自觉意识,然而相反的是,当时不少具有西学知识的卫生管理人员和西医对传统中医却存在着不少偏见。毛泽东同志一贯倡导中西医结合,第一次提出“首先要西医学习中医,而不是中医学习西医”之后,卫生部做出“要抽出西医医生学习名中医的经验,建立较高级的中医机构”的规定,号召积极组织西医学习和研究中医学,用现代科学方法整理中医学的学说和总结其临床经验,使它逐渐和现代医学科学合流。

经过实践,学术界首先反思了中西医结合是唯一道路的主张,提出了“中医、西医和中西医结合三支力量长期并存,共同发展”的思想,后来演变成为“中西医并重”的大政方针。现代中西医结合从此在党的政策支持下迅速发展,并且在临床和基本理论研究方面都有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如今,中西医结合已经成为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较好的吸取了中、西两种医学体系的特点和优势,在防病治病、保护人民健康方面已经和正在取得更加满意的效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案例四: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认定46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

出处:中国中医药报

2008年4月22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建设工作会议,认定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等46家机构为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李大宁出席会议,并为各单位授牌。

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司长张奇介绍,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是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批准,以医疗、教育、科研机构为主体,能够承担国际合作任务的机构,是开展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产业和技术服务等国际合作交流的骨干机构,将成为承担政府间合作项目、高水平国际合作的平台,以及展示中医药现代化与国际化的窗口和中医药国际化高层次人才的孵化源地。

本次认定的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包括28家医疗机构、11家教育机构和7家科研机构。据了解,这些单位均满足五项基本条件:一是具备较好的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基础;二是在中医药专业领域拥有特色和优势项目;三是有相应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传统知识保护及中医药保密制度;四是设有专门的外事管理机构和外事管理制度;五是对本领域或本地区开展中医药国际合作与交流具有引导和示范作用。合作基地入选后即进入为期三年的合作实施期,在此期间,承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达的国际合作任务。基地还将设立专职开展中医药国际合作交流的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制订中医药国际合作交流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拓展国际合作渠道,深化合作内涵。

评析:

我国有关部门明确指出,中医药科技要坚持“稳住一头、放开一片”方针。即按照少而精的原则,重点稳住一些精干的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研究的科技力量,形成能代表国家水平的、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国家队”。同时,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放开、搞活一批中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的机构,使之面向经济、面向市场,逐步走上自我发展的道路。

建设中医药“国家队”是“稳住一头”的重要措施,要保证我国在中医药领域的领先地位,就必须加强“国家队”的建设。应当确立和建设一批重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重点研究室,组成“国家队”。要保证开放、流动、竞争的状态,保持合理的布局,保证“国家队”国家、国际水平。这支队伍主要从事中医药基础理论和中药基础技术的研究、中药高新技术和重大科技项目的攻关研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中医药走向世界取得了较大进展。通过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迅速发展,中医药在国际上的影响日益扩大。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整合国内外中医药国际合作资源,构建中医药国际合作平台,建立对外合作网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筛选出46家机构作为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这些基地将作为骨干力量参与和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为基地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国际合作创造条件,支持基地开展医疗教育科研服务与合作、国际推介、产品推广、成果交流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促进基地间开展横向联合,及时交流和分享相关信息,为中医药更广泛地走向世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案例五:

中医院集团化的困惑 出处:中国医院院长

夜深了,北方深秋的寒意让路上稀稀疏疏的行人也加快了回家的步伐。可梅林市中医医院院长办公室的灯还亮着,院长杨海林正伏身看着厚厚的一本材料,直到看完最后一页,他才如释重负地把材料合起来,“关于在梅林市组建梅林市中医医疗集团的报告”几个大字赫然映入他眼底。

“院长,时间不早了,早点回家休息吧!明天在梅林宾馆讨论组建医疗集团的会,您可是主角。”院长助理王斌续上一杯茶递到杨海林手里。

杨海林喝了口茶,活动了活动颈部有点僵硬的肌肉,“是该好好养精蓄锐,医疗集团能否成功就看明天的会议情况了。”

走出医院大门,迎面吹来的冷风让杨海林打了一个冷战,他赶忙钻进了汽车里,冲着坐在前排的王斌玩笑地说道:“冬天来得可真快,咱们组建医疗集团的计划可别像这天气一样中途冻结了。”

作为一家中医院的院长,杨海林深知中医这行现在比较难做,梅林市作为一个地区级城市,统辖范围内有大大小小中医院10多家,除了梅林市中医院的运行情况较好外,大多数医院都处在惨淡经营的境地,一些基层的中医院无奈之下已经转让。梅林市中医院作为梅林市内经营状况良好的中医院,在发展中也面临着诸多的困难,比如在资金投入、设备更新、研发进度、技术力量扩充等方面都较为滞后,严重制约着医院的发展。

“难道中医在医疗市场上真的没有立足之地了吗?”中医世家出身的杨海林也曾经困惑过。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不断地在全国各地调研,向医疗行业的专家请教,他发现一种松散的医院集团模式已经在全国各地悄然兴起,像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云南省中医医疗集团、浙江绍兴市第二医疗集团„„,可谓是“遍地开花”。这种松散式医疗集团的特点就是在独立法人单位不变的前提下,集团成员内部实现包括人才、技术、专家、科研教学、医疗设备维修服务等资源共享,整个集团实行后勤服务一体化。

在梅林市组建中医医疗集团成为了杨海林调研回来后投入精力最多的一件事。在他看来,在中医医院整体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把梅林市10多家中医院联合起来,采取集团式的发展模式,可以取长补短,通过充分整合资源形成中医拳头品牌,建立竞争力强的中医联合队伍,利用集团式运作将各个成员医院的特色发挥出来,从而形成集团特色。

更让杨海林对组建中医医疗集团胸有成竹的还有两点原因:一是这种松散型模式的医疗集团不改变各成员医院的独立法人资格,从而使集团的组建少了很多的官方气息,在执行、审批等环节也比较容易操作。二是以自己所任职的梅林市中医医院为组建集团的“龙头”,不论是从技术、设备还是知名度都能起到吸引其他中医院加盟的作用。

明天就是和加盟者第一次正式接触的日子,杨海林希望自己的中医医疗集团计划能得到大家的认同,最好能和几家经营状况比较好的几家中医院签订协议。

清晨的旭日似乎驱赶了深秋的寒意,当杨海林坐进他的专车里,笑着对一块去梅林宾馆的王斌说:“今天的太阳挺好,看来是个好兆头!”

王斌从后车镜里看到西装革履的杨海林:“院长,您今天的气色不错,做了这么充足的准备,咱们的医疗集团计划肯定会得到大家积极响应的。”

“但愿如此吧!”杨海林把头转向了窗外,看着那一轮红日一点一点地向上升着。

“下面有请梅林市中医院院长杨海林给我们做《关于梅林市组建梅林市中医医疗集团的报告》,大家欢迎!”当会议司仪念到杨海林的名字时,他已经站在了演讲台上。

“云南省中医医疗集团成立之前,行业管理条块分割,诊疗技术参差不齐,多数中医医院中医特色不突出,连生存都成问题,更别说市场竞争了。实现集团化以后,集团把利益最大限度的让给下属医院,通过各类培训,行政、管理、护理等业务和水平都显著提高,下属医院也真切地感受到加入集团的实惠。”杨海林以云南省中医医疗集团的实例拉开了他准备在梅林市组建医疗集团演讲的序幕。

“我们组建医疗集团就是要让各成员医院达到互惠互利双赢的目的,根据成员单位的需求以及原有专科优势进行特色专科重组,无论是专家的医疗诊断还是科技研究,集团都会充分整合、相互交流,甚至为重点专科提供病源。在人才交流方面实行柔性流动,即原单位关系不变、职级不变,年收入由受聘单位支付。另外,集团还将逐步建立医疗信息网,实现病人在各成员单位就诊信息联网,不仅病人就诊更加便捷,总体医疗费用下降,还可以提高医疗设备利用率„„”整个房间里回荡着杨海林抑扬顿挫的声音,一幅医疗集团的蓝图也在众多中医院院长的眼前慢慢地拉开。

报告赢得了场下一片的掌声。梅林市一家县级中医院的副院长表现出对这一合作模式的期待:“组建中医集团就是为了造大船,形成竞争优势,这是一件好事!中医没有西医那种学术交流的氛围,一般都是各自把持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协同作战’意识不强,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中医的发展。组建中医集团就可以扭转这种‘个性化’,为各医院科研、教学业务搭建交流平台,一方面促进中医院整体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可以在这种长期交流中逐渐形成向心力,握紧拳头去拼市场。”这位副院长的一番发言正与杨海林当初的设想不谋而合,他向这位副院长投去感谢的目光。

“从某种角度说,医院也是企业,尤其在中医药行业整体并不景气的时候,如何在经营过程中实现各方的利益最大化肯定是大家最关注的,比如怎样为重点专科提供病人来源,如何分配相互销售药剂的利润等,这些问题解决不了,集团运作只能是纸上谈兵。”一种“另类”的声音传进了杨海林的耳膜,他循声望去,原来是梅林市中医研究所的所长杨涛。

说起杨涛,凡是在梅林市中医药行业的人没有不认识他的,他以广博的中医药知识以及对中医药市场的把握,颇受业内人士的敬重。

杨海林和他也算是老相识了,不论是在公在私,两人的关系都很不错,没想到在这关键时刻居然和自己唱反调。

杨涛提到了我国较早组建的一个松散型医院集团,由一家综合医院、两家专科医院组建而成,三家医院都是市属三级医院。 “集团成立后,三家医院的确有一定程度的互动和资源共享,却没有任何实质性举措。至今运行七年有余,并没有实现人、财、物的统一,依然是‘分灶吃饭’的局面。”杨涛以真实的案例来说明这种松散型集团化模式存在的问题,“早在2002年,由一所著名的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牵头组建起来的中医医疗集团,也采用松散式的管理,组建初衷也是想强强联合。但是,由于成员医院的实际条件等原因,电脑联网的网络建立不起来,规划中的药材种植基地因缺乏资金难以启动,集团很多有价值的项目也没有通过集团运作的优势推广出去,各成员自身的困难导致集团管理不是很得心应手。组建这样一个集团,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出发点绝对是好的,但具体操作起来的困难不容忽视。所谓集团,即使是紧密型的,也有可能会流于形式,何况是松散型的联合呢?”

杨涛的发言就像是一块巨石投进了池塘里,激起了阵阵涟漪,也重重的压在了杨海林的心坎上。

一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杨海林立刻拨通了郑远名教授的电话。郑教授曾参与过两家规模较大的医疗集团的组建,就组建医疗集团的话题,杨海林也曾与郑教授有过几次交流。现在,他有一脑门子的问题,诸如这种松散型联合究竟意义何在?它有没有生命力?有多久的生命力?如果组建紧密型的医疗集团又会怎么样?应该如何操作„„他期待郑教授能够给他答案。

评析:

先说服自己再打动别人

庞亚辉 上海卓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关于医院集团化重组的案例。应该说,杨海林院长的这种不甘于现状、居安思危的精神非常值得钦佩。

而且为了实现将梅林市中医院联合起来,形成集团化的构想,杨海林作了一些前期的调研和准备工作。然而,就案例来看,他的所有工作还仅仅止于设想阶段,并没有比较成熟的方案,甚至这些构想连自己都不能够说服。仅此一点,就注定杨海林所希望的“自己的中医医疗集团计划能得到大家的认同,最好能和几家经营状况比较好的几家中医院签订协议”必定会和者寥寥。

其实,不仅仅梅林市,整个中国中医院目前的发展都面临着很多的问题,比如如何做出特色、如何更好地吸引病患者、如何加强管理和服务的功能、如何做出品牌、如何与综合性医院竞争、如何解决产权激励问题、如何做大做强等等。应该说,杨海林的想法是好的,而且也有一些省份的医院集团化成功案例作为参考,说明这种想法不是没有成功的可能,虽然会面临着一些挑战,但也是一项值得尝试的工作。

对杨海林目前的情况,我以为他必须要解决如下的一些问题:

第一,如何与政府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取得政府部门从行政上的认可和支持。从案例中,我们看出,除了杨海林所在的梅林市中医院经营还算不错外,梅林市及所辖县级中医院大多惨淡经营,这为梅林市中医院以优质资产整合非优质资产提供了非常好的条件。但是有一点,目前大部分中医院多是国有体制,那么要想整合这样的各类医院,必须获得各级政府的允诺和支持,否则再好的构想也是白搭。因此,建议杨院长先从上往下走,首先要说服政府,体现出该项目的意义、操作构想、能解决什么问题,为政府带来什么利益等。

第二,充分论证该项目的可行性,这是最为核心的问题所在,也是杨海林的动力所在。至少杨海林要做大,必须清楚整个项目能不能操作,项目操作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的利益点是什么?将以谁为主导,能够为梅林市中医院、各级加盟医院带来什么样的现实和潜在的利益?所辖中医院有没有被重组的基础和潜质?整个项目会面临着什么样的风险?这种风险包含了人员风险、管理风险、资源共享风险、以谁为主导风险等等。另外,从案例中,我们也看到,除了梅林中医院外,其他医院的经营状况大多乏善可陈,那么经过整编后,梅林中医院有没有能力去驾驭经营风险尤其是资金风险呢?

第三,对加盟医院的利益和责任的清晰化。很显然,杨海林在会上所做的《关于梅林市组建梅林市中医医疗集团的报告》,更多只是起到“画饼”的目的。但是,任何一家医院都是极为现实的,究竟这种联合能够为他们解决什么样的实际问题,加盟前后会发生哪些变化,具体在操作细节上该如何明确和执行,各自能够分享到什么收益并承担多大的风险等,这才是他们最为关心的。而此点恰恰是杨海林报告中所欠缺的。显然,本案例中的这个会议,杨海林预期高了,而且会议的时机没有把握好,开早了。 案例六

“集团化”更需要理性 刘卫国 同仁医院MBA 放眼医疗行业,国家宏观改革的大局尚未形成,而大大小小的医院为了谋求生存和发展,纷纷起身探头,跃跃欲试。

集团化是被各行业广泛使用的一种手段和方法,是为了实现做强、做大、做久的一条途径。我们常常乐于看到集团化所展现出来的竞争优势和辉煌成就,往往容易被“集团化”的漂亮外衣蒙蔽眼睛,掉入“集团化”的陷阱。在体制复杂的医疗行业实践集团化,需要市场化思维,更需要理性。

以己为主,互补短长

集团化的出发点是强化自身实力,扩大自己的业务,提高自己的业绩水平。在此前提下,要考虑集团伙伴的利益要求,通过集团平台,使参与各方都能享有合作利益。梅林市中医院集团化的着眼点在于作为一家地级市的中医院,在地方上也是鼎鼎有名的了,其独特的区域定位和技术优势为集团化设想提供了资本。同时,在发展的过程中所面临的资金、技术方面的发展瓶颈,也要求中医院以开放心态广辟合作途径。在梅林市中医领域,市中医院的号召力勿庸置疑。基于此,其集团化的思路还是很具吸引力,市内各中医医疗机构当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加入梅林市中医医疗集团正可以提升参与者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患者,毕竟跟强者站在一起总不会被人漠视的。当然,梅林市中医院集团化也不是慈善之举,只有经营状况相对较好,有自己特色优势,能与市中医院互补的中医医疗机构才能被考虑吸收加入集团。

共享资源,分享市场

中医在医疗行业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无法与西医的磅礴气势可比拟。即使在地方小有名气,那也只是中医龙头,梅林市中医院必定感受到在区域医疗市场竞争的巨大压力。怎么办?整合地方中医资源,把区域中医市场做大。市中医院有区域品牌优势和名医资源,集团框架内,其他成员就有机会分享这重要而稀缺的资源,市中医院同时也以集团的影响力放大品牌效应,将名医的影响力扩展到区县的各个角落。一方面在区县展现中医的独特魅力和诊治效果,为一部分地方群众享受中医诊疗提供便利,既扩大了中医的影响,又直接为区县中医院增加诊疗业务;另一方面也将市中医院的吸引力延伸到基层,为展示市中医院的诊疗水平提供了渠道,将其业务建立在了更广泛的基础上,这是低成本的扩张之路。

但是,作为松散联系的非法人的集团化,如何能保证参与者恪守承诺,积极实践呢?

利益驱动,机制保障

梅林市中医院的集团化对象主要是该地区的独立法人中医医疗机构,集团化不改变各成员的独立法人地位,也就是说只能构建松散的联络机构。那么,集团化的目标如何保证能实现呢?梅林市中医院表现出了积极努力的姿态。由于缺乏直接的权利约束,集团成员的行动一致性很难保证。要想启动和发展集团的构想,必须有敢为者开启合作利益链,集团才有可能形成良性循环。市中医院在病源、技术、设备等资源方面要有足够的诚意与成员共享,其他成员得到了直接的利益驱动,集团意识才能得以建立和加强,市中医院也能从做大的中医市场分得更多的利益。这种利益的分配要靠集团的法律化约束和长效机制来保障,做到形式上松散,利益上关联密切。

量力而行,循序渐进

梅林市中医医疗集团的建立,无疑会强化和提升集团成员的竞争力。但是,受资金、技术、市场条件的限制,集团发挥的能量还是非常有限的。另外集团化管理是很脆弱的,挫折和失败很容易摧毁集团的合作。所以必须立足现实,从易到难,做成一件再做第二件,如后勤的一体化管理、会诊、培训交流、设备的价值流动、转诊,这些都会有可见的利益成果。切忌摊大饼,吃不饱。

在强化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职能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经营服务水平是医院管理者的美丽梦想。但集团化在医疗行业又面临着体制障碍和很多的运行风险。既要大胆设想,更要理性思考,现实才会如心所愿。

第16篇:第三十章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第三十章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笔记 1 /

4第三十章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和核算特点

1.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在核算其行政事业活动时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而不是权责发生制。

2.行政事业单位为对外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类似企业的利润表)设置了五项会计要素。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活动成果的会计要素收入、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1.资产的内容

行政单位的资产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事业单位的资产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行政事业单位的负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记张,行政事业单位代收的应缴入国家预算的款项和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在实际收到但未上缴时应作为负债入账。

1.(

A.国库存款账户

B.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 C.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 D.特设专户 『正确答案』B (二A.财政授权支付 B.财政直接支付

C.直接缴库 D.集中汇缴 『正确答案』B

(三)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核算 1.财政直接支付的核算

在收到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入账通知书标明的

2.

总表、支出明细表、附表和报表说明书。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的规定报送月度、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年度决算)。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是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单位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年度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的基础。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会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年度决算)三种。

会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报表附注和财务分析。行政事业单位报表包括:报表封面、主表和补充指标表。

报表封面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方式等文字信息,以及单位统一代码、基本性质、财政预算代码、预算管理级次、隶属关系、报表类型等相关信息。

主表、补充指标表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各类收支与结余情况、资产与负债情况、人员与工资情况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应上报的内容。主表适用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补充指标表仅适用于相关业务的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附注用于注明需特别说明的有关报表编制事项,主要包括:报表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以及特殊事项的说明和有关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是对本单位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情况和原因的分析。

(二)编报年度决算的要求 1.清理结算 2.核对一致 3.正确截止

凡属本年度的应拨款项,应当在12月31日前汇达对方;主管会计单位对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和预算外资金拨款,截止到12月25日,逾期一般不再下拨。

4.及时入账 5.清理往来 6.银行对账 7.清理盘点 8.决算调整

(三)会计决算报告的审核

各部门、各地区要认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的审核工作,凡发现报告编制不符合规定,存在漏报、虚报、瞒报、错报以及相关数据不衔接等错误和问题,应要求有关单位立即纠正,并限期重报。

会计决算报告的编制单位必须认真做好会计决算报告的审核工作,确保上报数据资料真实、完整、准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审核编制范围是否全面,是否有漏报和重复编报现象。

2、审核编制方法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是否符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的编制要求。

3、审核编制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审核单位账簿与报表是否相符、金额单位是否正确,有无漏报、重报项目以及虚报和瞒报等弄虚作假现象。

4、审核报表中的相关数据是否衔接一致,包括表间数据之间、分户数据与汇总数据之间、报表数据与计算机录入数据之间是否衔接一致。

5、对报表与上年数据资料进行核对,审核数据变动是否合理。会计决算报告审核的方法应采取人工审核与计算机审核相结合。人工审核包括政策性审核和规范性审核。政策性审核主要以现行财务制度和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对重点指标进行审核;规范性审核侧重于报告编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及勾稽关系等方面的审核。计算机审核是利用软件提供的数据审核功能,逐户审核报表的表内表间关系、检查数据的逻辑性及数据的完整性。

会计决算报告审核的工作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行审核、集中会审、委托审核等多种形式。自行审核是指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上报会计决算报告前应自行将本单位报表、磁盘以及有关数据资料,按统一规定的审核内容进行逐项复核;集中会审是指各部门、各地区组织专门力量对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决算报表、磁盘及相关资料,按照统一的标准及要求进行集中对账或分户复核;委托审核是指委托中介机构对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数据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第17篇:第二十章中医药管理

第二十章 中医药管理

案例一:

2008年“中医中药中国行”将于4月12日在济南启动

出处:中央政府网站

记者7日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了解到,2008年“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将于4月12日在山东济南启动。

据介绍,“中医中药中国行”2007年活动在北京等8省市和香港特区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8年将在山东、安徽、上海、浙江、福建、广西、湖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江苏、湖北等14个省份和澳门特区开展活动。此次活动的目的是,面向基层、服务农村、惠及百姓。

活动期间,依托“中医中药中国行”的平台,宣传中医“治未病”的理念和方法,让社会了解中医药为中华民族繁衍生息所做出的巨大贡献,了解中医药在维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中医、认识中医、感受中医,让中医药惠及千家万户,为大众健康服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7年联合有关部委共同主办“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宣传活动,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活动以传承中医国粹,传播优秀文化,共享健康和谐为主题,通过在全国范围内举办大规模的中医药科普宣传,集中展示中医药在维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进大众对中医药的了解和认同,推动中医药更广泛地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为维护人民健康服务,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评析:

中医药是中国的“国粹”,是我国人民长期同疾病斗争的智慧结晶。中医药学、现代医学和中西医结合三支力量的并存和共同发展是中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特点之一,继承和发扬传统中医药学和促进中西医结合是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方针,是中国卫生管理中的重要内容。然而目前中医药的发展存在阻力,一部分群众不认同中医的理论和方法,或认为中医中药疗效不好,从而在生病时多选择西医西药。这不但对中医药发展不利,而且滥用西药也不利于促进人民健康。

中医药科普宣传工作是中医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是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中医药方针政策,营造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良好社会氛围的好形式;是广泛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提高群众对中医药认知度和运用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的好途径;是增强中医药行业凝聚力和战斗力,创新中医药工作机制,推进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的好方法;是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提高中华文化软实力的好载体。

中医药在其长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鲜明的特色优势。通过中医药科普宣传,能够进一步扩大中医药的影响力,为促进中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案例二:

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要“小步快走,步步见效”

出处:中国中医药报

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研讨会2008年3月13日在京举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房书亭和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信息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专家出席会议,共商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推广应用组副组长董宝青说,电子政务和行业信息化是中医药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化与中医现代化的融合孕育着巨大的生命力。要以“小步快走 步步见效”的方式实现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中医药信息化不限于互联网,如可以把手机等大众通讯手段用于行业管理、相关通知、门诊挂号等业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吴钰提出,在电子政务中要展现服务型政府形象,管理部门重点抓好需求分析和决策支持。湖北中医学院标准化与信息技术研究所毛树松教授说,目前相关信息化技术已经比较成熟,要充分利用好社会资源。

房书亭在讲话中说,要认清形势,加强联系,共同申请有关项目。他希望开好这次会议,推进中医药中医信息化建设尽快取得效果。

评析:

作为我国的传统医学,中医药学虽然在人类历史上曾有过一段辉煌,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现代科学技术的挑战。科学的生命力在于它的不断创新,如果中医中药仅仅停留在“言必内经,治必古法”的阶段,就会使中医落后于世界医学发展的不发步伐,因此,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手段和成果,从内容和形式上使传统中医药学提升为现代的中医药学不仅是适应于社会进步和科学发展的需要,也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的必然。继承和创新,保持中医药特色和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化并不矛盾,它们是辩证统

一、相辅相成的。继承是创新的基础,而创新又是继承的目的。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保持中医药特色,使其能够为世界医学的现代化发展提供新鲜的文化养料。

中医药信息化是一项需要信息化与中以现代化长期融合的事业,需要依靠信息系统把中医药行业内部各部门、中药行业与外部社会环境沟通联络起来。因此有关部门要从小处着手,抓好每一个细节,促进现代科学与现代医学理论和技术在中医药研究上的推广应用,提高中药产业的现代化水平,促进中医药科工贸的结合和新型的具有活力的科研体制的形成,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更快更好发展。

案例三:

陈竺在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第六次全代会上强调 发展壮大中西医结合事业

出处:中国中医药报

在2008年4月20日举行的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幕式上,卫生部部长陈竺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中西医结合是继承创新发展中医药学、促进中医药现代化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我们应该加以坚持,加以发展壮大。

陈竺说,50年的实践证明,毛泽东同志倡导的西医学习中医,与中医共同开展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研究,创造新医药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医学科学发展规律的。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中西医结合事业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中西医结合是对中西医药学各自优势的互补和集成。大量的实践和科研证明,中西医结合防治疾病的效果优于单纯西医药或单纯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医学研究具有明显的自主创新性。我们应该大力支持发展壮大中西医结合事业。

陈竺表示,中西医结合医学是一门相对新兴的学科,尚处于初创阶段,我们应该按照学科建设的规律,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的培养,尤其是高级中西医结合人才的培养。从教育、医学的学历教育到毕业后的教育和继续教育,各个阶段都要加强对中西医结合人才的培养。我们要加强中西医结合科研、临床、教学基地的建设;加强中西医结合理论与方法学的创新研究和学术发展研究等,促进中西医结合学科建设与发展。

陈竺说,中西医结合的成功与否,疗效评价可能是最为重要的,而高质量的多中心随机对照的研究则是疗效评价最为客观的途径。他建议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中西医结合的健康促进工作,包括中西医结合的合理膳食结构和功能性食品、中西医结合的健身运动、中西医结合的疾病预防和早期干预、中西医结合的心理健康维护、老年保健等,促进“治未病”的理念付诸实践。我们应该更多地汲取生命科学以及科学的各个领域带给我们的新的理念、思维方式和技术手段,来提升中西医结合工作的水平。

陈竺提出,要认真系统地总结50年来中西医结合研究的历史经验,本着“自主创新”的原则和为“创建具有中国特色新医药学奠定基础”的目标,组织全国中西医结合专家,认真研究和制定“长远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可行的中西医结合医学研究发展规划”。在这方面,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都应该加大支持。

陈竺希望新一届理事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对中西医结合事业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握和利用好中西医相互融合、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优势互补这一世界性发展趋势,为中西医结合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他强调,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中西医结合工作前景广阔,大有用武之地。卫生部党组最近做出决定,要研究制定“健康中国2020”战略规划。其中一个重要的领域就是中医药学和中西医结合。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紧密合作,要发挥中西医结合学会的作用,因为中西医结合的工作做好了,实际上也能促进中西医并重卫生方针的实现。陈竺表示,相信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以已有的工作成绩为基础,在新一届理事会的带领下,必将为中西医结合事业、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道路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评析:

中医药学是我国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之一,是我国科学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方针政策非常明确,“中西医并重发展我国卫生事业、促进中西医结合”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西学东渐以后,中国人学习西方科学,包括中医学习西医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和自觉意识,然而相反的是,当时不少具有西学知识的卫生管理人员和西医对传统中医却存在着不少偏见。毛泽东同志一贯倡导中西医结合,第一次提出“首先要西医学习中医,而不是中医学习西医”之后,卫生部做出“要抽出西医医生学习名中医的经验,建立较高级的中医机构”的规定,号召积极组织西医学习和研究中医学,用现代科学方法整理中医学的学说和总结其临床经验,使它逐渐和现代医学科学合流。

经过实践,学术界首先反思了中西医结合是唯一道路的主张,提出了“中医、西医和中西医结合三支力量长期并存,共同发展”的思想,后来演变成为“中西医并重”的大政方针。现代中西医结合从此在党的政策支持下迅速发展,并且在临床和基本理论研究方面都有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如今,中西医结合已经成为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较好的吸取了中、西两种医学体系的特点和优势,在防病治病、保护人民健康方面已经和正在取得更加满意的效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案例四: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认定46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

出处:中国中医药报

2008年4月22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建设工作会议,认定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等46家机构为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李大宁出席会议,并为各单位授牌。

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司长张奇介绍,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是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批准,以医疗、教育、科研机构为主体,能够承担国际合作任务的机构,是开展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产业和技术服务等国际合作交流的骨干机构,将成为承担政府间合作项目、高水平国际合作的平台,以及展示中医药现代化与国际化的窗口和中医药国际化高层次人才的孵化源地。

本次认定的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包括28家医疗机构、11家教育机构和7家科研机构。据了解,这些单位均满足五项基本条件:一是具备较好的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基础;二是在中医药专业领域拥有特色和优势项目;三是有相应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传统知识保护及中医药保密制度;四是设有专门的外事管理机构和外事管理制度;五是对本领域或本地区开展中医药国际合作与交流具有引导和示范作用。合作基地入选后即进入为期三年的合作实施期,在此期间,承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达的国际合作任务。基地还将设立专职开展中医药国际合作交流的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制订中医药国际合作交流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拓展国际合作渠道,深化合作内涵。

评析:

我国有关部门明确指出,中医药科技要坚持“稳住一头、放开一片”方针。即按照少而精的原则,重点稳住一些精干的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研究的科技力量,形成能代表国家水平的、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国家队”。同时,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放开、搞活一批中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的机构,使之面向经济、面向市场,逐步走上自我发展的道路。

建设中医药“国家队”是“稳住一头”的重要措施,要保证我国在中医药领域的领先地位,就必须加强“国家队”的建设。应当确立和建设一批重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重点研究室,组成“国家队”。要保证开放、流动、竞争的状态,保持合理的布局,保证“国家队”国家、国际水平。这支队伍主要从事中医药基础理论和中药基础技术的研究、中药高新技术和重大科技项目的攻关研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中医药走向世界取得了较大进展。通过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迅速发展,中医药在国际上的影响日益扩大。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整合国内外中医药国际合作资源,构建中医药国际合作平台,建立对外合作网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筛选出46家机构作为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这些基地将作为骨干力量参与和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为基地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国际合作创造条件,支持基地开展医疗教育科研服务与合作、国际推介、产品推广、成果交流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促进基地间开展横向联合,及时交流和分享相关信息,为中医药更广泛地走向世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案例五:

中医院集团化的困惑 出处:中国医院院长

夜深了,北方深秋的寒意让路上稀稀疏疏的行人也加快了回家的步伐。可梅林市中医医院院长办公室的灯还亮着,院长杨海林正伏身看着厚厚的一本材料,直到看完最后一页,他才如释重负地把材料合起来,“关于在梅林市组建梅林市中医医疗集团的报告”几个大字赫然映入他眼底。

“院长,时间不早了,早点回家休息吧!明天在梅林宾馆讨论组建医疗集团的会,您可是主角。”院长助理王斌续上一杯茶递到杨海林手里。

杨海林喝了口茶,活动了活动颈部有点僵硬的肌肉,“是该好好养精蓄锐,医疗集团能否成功就看明天的会议情况了。”

走出医院大门,迎面吹来的冷风让杨海林打了一个冷战,他赶忙钻进了汽车里,冲着坐在前排的王斌玩笑地说道:“冬天来得可真快,咱们组建医疗集团的计划可别像这天气一样中途冻结了。”

作为一家中医院的院长,杨海林深知中医这行现在比较难做,梅林市作为一个地区级城市,统辖范围内有大大小小中医院10多家,除了梅林市中医院的运行情况较好外,大多数医院都处在惨淡经营的境地,一些基层的中医院无奈之下已经转让。梅林市中医院作为梅林市内经营状况良好的中医院,在发展中也面临着诸多的困难,比如在资金投入、设备更新、研发进度、技术力量扩充等方面都较为滞后,严重制约着医院的发展。

“难道中医在医疗市场上真的没有立足之地了吗?”中医世家出身的杨海林也曾经困惑过。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不断地在全国各地调研,向医疗行业的专家请教,他发现一种松散的医院集团模式已经在全国各地悄然兴起,像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云南省中医医疗集团、浙江绍兴市第二医疗集团„„,可谓是“遍地开花”。这种松散式医疗集团的特点就是在独立法人单位不变的前提下,集团成员内部实现包括人才、技术、专家、科研教学、医疗设备维修服务等资源共享,整个集团实行后勤服务一体化。

在梅林市组建中医医疗集团成为了杨海林调研回来后投入精力最多的一件事。在他看来,在中医医院整体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把梅林市10多家中医院联合起来,采取集团式的发展模式,可以取长补短,通过充分整合资源形成中医拳头品牌,建立竞争力强的中医联合队伍,利用集团式运作将各个成员医院的特色发挥出来,从而形成集团特色。

更让杨海林对组建中医医疗集团胸有成竹的还有两点原因:一是这种松散型模式的医疗集团不改变各成员医院的独立法人资格,从而使集团的组建少了很多的官方气息,在执行、审批等环节也比较容易操作。二是以自己所任职的梅林市中医医院为组建集团的“龙头”,不论是从技术、设备还是知名度都能起到吸引其他中医院加盟的作用。

明天就是和加盟者第一次正式接触的日子,杨海林希望自己的中医医疗集团计划能得到大家的认同,最好能和几家经营状况比较好的几家中医院签订协议。

清晨的旭日似乎驱赶了深秋的寒意,当杨海林坐进他的专车里,笑着对一块去梅林宾馆的王斌说:“今天的太阳挺好,看来是个好兆头!”

王斌从后车镜里看到西装革履的杨海林:“院长,您今天的气色不错,做了这么充足的准备,咱们的医疗集团计划肯定会得到大家积极响应的。”

“但愿如此吧!”杨海林把头转向了窗外,看着那一轮红日一点一点地向上升着。

“下面有请梅林市中医院院长杨海林给我们做《关于梅林市组建梅林市中医医疗集团的报告》,大家欢迎!”当会议司仪念到杨海林的名字时,他已经站在了演讲台上。

“云南省中医医疗集团成立之前,行业管理条块分割,诊疗技术参差不齐,多数中医医院中医特色不突出,连生存都成问题,更别说市场竞争了。实现集团化以后,集团把利益最大限度的让给下属医院,通过各类培训,行政、管理、护理等业务和水平都显著提高,下属医院也真切地感受到加入集团的实惠。”杨海林以云南省中医医疗集团的实例拉开了他准备在梅林市组建医疗集团演讲的序幕。

“我们组建医疗集团就是要让各成员医院达到互惠互利双赢的目的,根据成员单位的需求以及原有专科优势进行特色专科重组,无论是专家的医疗诊断还是科技研究,集团都会充分整合、相互交流,甚至为重点专科提供病源。在人才交流方面实行柔性流动,即原单位关系不变、职级不变,年收入由受聘单位支付。另外,集团还将逐步建立医疗信息网,实现病人在各成员单位就诊信息联网,不仅病人就诊更加便捷,总体医疗费用下降,还可以提高医疗设备利用率„„”整个房间里回荡着杨海林抑扬顿挫的声音,一幅医疗集团的蓝图也在众多中医院院长的眼前慢慢地拉开。

报告赢得了场下一片的掌声。梅林市一家县级中医院的副院长表现出对这一合作模式的期待:“组建中医集团就是为了造大船,形成竞争优势,这是一件好事!中医没有西医那种学术交流的氛围,一般都是各自把持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协同作战’意识不强,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中医的发展。组建中医集团就可以扭转这种‘个性化’,为各医院科研、教学业务搭建交流平台,一方面促进中医院整体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可以在这种长期交流中逐渐形成向心力,握紧拳头去拼市场。”这位副院长的一番发言正与杨海林当初的设想不谋而合,他向这位副院长投去感谢的目光。

“从某种角度说,医院也是企业,尤其在中医药行业整体并不景气的时候,如何在经营过程中实现各方的利益最大化肯定是大家最关注的,比如怎样为重点专科提供病人来源,如何分配相互销售药剂的利润等,这些问题解决不了,集团运作只能是纸上谈兵。”一种“另类”的声音传进了杨海林的耳膜,他循声望去,原来是梅林市中医研究所的所长杨涛。

说起杨涛,凡是在梅林市中医药行业的人没有不认识他的,他以广博的中医药知识以及对中医药市场的把握,颇受业内人士的敬重。

杨海林和他也算是老相识了,不论是在公在私,两人的关系都很不错,没想到在这关键时刻居然和自己唱反调。

杨涛提到了我国较早组建的一个松散型医院集团,由一家综合医院、两家专科医院组建而成,三家医院都是市属三级医院。 “集团成立后,三家医院的确有一定程度的互动和资源共享,却没有任何实质性举措。至今运行七年有余,并没有实现人、财、物的统一,依然是‘分灶吃饭’的局面。”杨涛以真实的案例来说明这种松散型集团化模式存在的问题,“早在2002年,由一所著名的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牵头组建起来的中医医疗集团,也采用松散式的管理,组建初衷也是想强强联合。但是,由于成员医院的实际条件等原因,电脑联网的网络建立不起来,规划中的药材种植基地因缺乏资金难以启动,集团很多有价值的项目也没有通过集团运作的优势推广出去,各成员自身的困难导致集团管理不是很得心应手。组建这样一个集团,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出发点绝对是好的,但具体操作起来的困难不容忽视。所谓集团,即使是紧密型的,也有可能会流于形式,何况是松散型的联合呢?”

杨涛的发言就像是一块巨石投进了池塘里,激起了阵阵涟漪,也重重的压在了杨海林的心坎上。

一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杨海林立刻拨通了郑远名教授的电话。郑教授曾参与过两家规模较大的医疗集团的组建,就组建医疗集团的话题,杨海林也曾与郑教授有过几次交流。现在,他有一脑门子的问题,诸如这种松散型联合究竟意义何在?它有没有生命力?有多久的生命力?如果组建紧密型的医疗集团又会怎么样?应该如何操作„„他期待郑教授能够给他答案。

评析:

先说服自己再打动别人

庞亚辉 上海卓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关于医院集团化重组的案例。应该说,杨海林院长的这种不甘于现状、居安思危的精神非常值得钦佩。

而且为了实现将梅林市中医院联合起来,形成集团化的构想,杨海林作了一些前期的调研和准备工作。然而,就案例来看,他的所有工作还仅仅止于设想阶段,并没有比较成熟的方案,甚至这些构想连自己都不能够说服。仅此一点,就注定杨海林所希望的“自己的中医医疗集团计划能得到大家的认同,最好能和几家经营状况比较好的几家中医院签订协议”必定会和者寥寥。

其实,不仅仅梅林市,整个中国中医院目前的发展都面临着很多的问题,比如如何做出特色、如何更好地吸引病患者、如何加强管理和服务的功能、如何做出品牌、如何与综合性医院竞争、如何解决产权激励问题、如何做大做强等等。应该说,杨海林的想法是好的,而且也有一些省份的医院集团化成功案例作为参考,说明这种想法不是没有成功的可能,虽然会面临着一些挑战,但也是一项值得尝试的工作。

对杨海林目前的情况,我以为他必须要解决如下的一些问题:

第一,如何与政府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取得政府部门从行政上的认可和支持。从案例中,我们看出,除了杨海林所在的梅林市中医院经营还算不错外,梅林市及所辖县级中医院大多惨淡经营,这为梅林市中医院以优质资产整合非优质资产提供了非常好的条件。但是有一点,目前大部分中医院多是国有体制,那么要想整合这样的各类医院,必须获得各级政府的允诺和支持,否则再好的构想也是白搭。因此,建议杨院长先从上往下走,首先要说服政府,体现出该项目的意义、操作构想、能解决什么问题,为政府带来什么利益等。

第二,充分论证该项目的可行性,这是最为核心的问题所在,也是杨海林的动力所在。至少杨海林要做大,必须清楚整个项目能不能操作,项目操作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的利益点是什么?将以谁为主导,能够为梅林市中医院、各级加盟医院带来什么样的现实和潜在的利益?所辖中医院有没有被重组的基础和潜质?整个项目会面临着什么样的风险?这种风险包含了人员风险、管理风险、资源共享风险、以谁为主导风险等等。另外,从案例中,我们也看到,除了梅林中医院外,其他医院的经营状况大多乏善可陈,那么经过整编后,梅林中医院有没有能力去驾驭经营风险尤其是资金风险呢?

第三,对加盟医院的利益和责任的清晰化。很显然,杨海林在会上所做的《关于梅林市组建梅林市中医医疗集团的报告》,更多只是起到“画饼”的目的。但是,任何一家医院都是极为现实的,究竟这种联合能够为他们解决什么样的实际问题,加盟前后会发生哪些变化,具体在操作细节上该如何明确和执行,各自能够分享到什么收益并承担多大的风险等,这才是他们最为关心的。而此点恰恰是杨海林报告中所欠缺的。显然,本案例中的这个会议,杨海林预期高了,而且会议的时机没有把握好,开早了。 案例六

“集团化”更需要理性 刘卫国 同仁医院MBA 放眼医疗行业,国家宏观改革的大局尚未形成,而大大小小的医院为了谋求生存和发展,纷纷起身探头,跃跃欲试。

集团化是被各行业广泛使用的一种手段和方法,是为了实现做强、做大、做久的一条途径。我们常常乐于看到集团化所展现出来的竞争优势和辉煌成就,往往容易被“集团化”的漂亮外衣蒙蔽眼睛,掉入“集团化”的陷阱。在体制复杂的医疗行业实践集团化,需要市场化思维,更需要理性。

以己为主,互补短长

集团化的出发点是强化自身实力,扩大自己的业务,提高自己的业绩水平。在此前提下,要考虑集团伙伴的利益要求,通过集团平台,使参与各方都能享有合作利益。梅林市中医院集团化的着眼点在于作为一家地级市的中医院,在地方上也是鼎鼎有名的了,其独特的区域定位和技术优势为集团化设想提供了资本。同时,在发展的过程中所面临的资金、技术方面的发展瓶颈,也要求中医院以开放心态广辟合作途径。在梅林市中医领域,市中医院的号召力勿庸置疑。基于此,其集团化的思路还是很具吸引力,市内各中医医疗机构当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加入梅林市中医医疗集团正可以提升参与者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患者,毕竟跟强者站在一起总不会被人漠视的。当然,梅林市中医院集团化也不是慈善之举,只有经营状况相对较好,有自己特色优势,能与市中医院互补的中医医疗机构才能被考虑吸收加入集团。

共享资源,分享市场

中医在医疗行业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无法与西医的磅礴气势可比拟。即使在地方小有名气,那也只是中医龙头,梅林市中医院必定感受到在区域医疗市场竞争的巨大压力。怎么办?整合地方中医资源,把区域中医市场做大。市中医院有区域品牌优势和名医资源,集团框架内,其他成员就有机会分享这重要而稀缺的资源,市中医院同时也以集团的影响力放大品牌效应,将名医的影响力扩展到区县的各个角落。一方面在区县展现中医的独特魅力和诊治效果,为一部分地方群众享受中医诊疗提供便利,既扩大了中医的影响,又直接为区县中医院增加诊疗业务;另一方面也将市中医院的吸引力延伸到基层,为展示市中医院的诊疗水平提供了渠道,将其业务建立在了更广泛的基础上,这是低成本的扩张之路。

但是,作为松散联系的非法人的集团化,如何能保证参与者恪守承诺,积极实践呢?

利益驱动,机制保障

梅林市中医院的集团化对象主要是该地区的独立法人中医医疗机构,集团化不改变各成员的独立法人地位,也就是说只能构建松散的联络机构。那么,集团化的目标如何保证能实现呢?梅林市中医院表现出了积极努力的姿态。由于缺乏直接的权利约束,集团成员的行动一致性很难保证。要想启动和发展集团的构想,必须有敢为者开启合作利益链,集团才有可能形成良性循环。市中医院在病源、技术、设备等资源方面要有足够的诚意与成员共享,其他成员得到了直接的利益驱动,集团意识才能得以建立和加强,市中医院也能从做大的中医市场分得更多的利益。这种利益的分配要靠集团的法律化约束和长效机制来保障,做到形式上松散,利益上关联密切。

量力而行,循序渐进

梅林市中医医疗集团的建立,无疑会强化和提升集团成员的竞争力。但是,受资金、技术、市场条件的限制,集团发挥的能量还是非常有限的。另外集团化管理是很脆弱的,挫折和失败很容易摧毁集团的合作。所以必须立足现实,从易到难,做成一件再做第二件,如后勤的一体化管理、会诊、培训交流、设备的价值流动、转诊,这些都会有可见的利益成果。切忌摊大饼,吃不饱。

在强化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职能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经营服务水平是医院管理者的美丽梦想。但集团化在医疗行业又面临着体制障碍和很多的运行风险。既要大胆设想,更要理性思考,现实才会如心所愿。

第18篇:财政学第九、十章复习题

第九、十章复习题

一、术语解释

1.税收的收入效应 2.税收的替代效应

3.“拉弗曲线” 4.税收制度 5.商品课税 6.所得课税 7.资源税 8.遗产税

二、填空

1.税收的经济效应表现为 和 两个方面。 2.税收对储蓄的收入效应的大小取决于所得税的 水平,而替代效应的大小取决于所得税的 高低。

3.供给学派认为, 边际税率,可以刺激投资增加,从而增加 。 4.凯思。马斯顿对宏观税率的高低对经济增长率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的基本结论是:

宏观税税率对提高本国的经济增长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5.凯恩斯学派和供给学派在对待减税问题上是共同的,二者的差别是,前者的减税主张是从 出发,主张降低个人所得税的 ,目标是刺激广大的 ,后者则是从 出发,主张降低个人所得税的 ,目标是刺激 。 6.扩张性财政政策的主要措施有二:一是 ,二是 。 7.税收制度总是由具体的税种组成的,关于税收制度的组成主要有两种不同的理论主张:一是___________,二是___________。

8.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的明显特点是以___________为主,一般在税收总额中占___________。

9.一般来说,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___________。

10.所得课税是对所有以,___________对象的税种的总称。11.资源税的课税是以___________为纳税对象。 12.2012年1月1日起,营改增启动,在现行17%和13%税率的基础上,新增 ______ 和_____两档低税率。

13.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______,对于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_________。14.消费税采取_______和_______两种征税办法。

15.营业税是以纳税人从事经营活动的_______为课税对象的税种,属于商品课税的范畴。

三、判断

1.税收对劳动的替代效应表明政府征税会使闲暇与劳动的相对价格发生变化,闲暇价格相对降低了,引起个人以闲暇代替劳动,即劳动供给的减少。因此,我国可通过征税解决劳动力供大于求的问题。

2.税收对储蓄的收入效应的大小取决于所得税的边际税率水平,而替代效应的大小取决于所得税的平均税率高低。 3.所得税指数化是一项有助于减轻通货膨胀对所得税影响的措施。

4.拉弗曲线体现的税率与税收收入之间的关系集中体现了供给学派的观点。 5.减税政策是一种扩张性财政政策,在经济繁荣期使用,更有锦上添花的效果。 6.计税依据中不准许抵扣任何购进固定资产价款,就国民经济整体而言,计税依据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值税,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7.只准许抵扣当期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折旧部分,就国民经济整体而言,计税依据相当于国民收入的增值税,称为消费型增值税。

8.资源税所得收人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

9.遗产税的功能是对遗产和赠与财产加以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10.消费税实行价外征收的办法。

11.从价定率的办法是指根据商品销售价格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征税。

12.营业税是以纳税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额(销售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属于商品课税的范畴。

13.新中国的税收制度是在1950年确立的,我国税制变化主要是经历了五次较大规模的改革。

14.西方发达国家的所得课税是以个人所得税为主,而我国当前仍是以企业所得税为主。

四、不定项选择

1.边际税率的高低决定了替代效应的强弱,所得税的累进程度 ,对个人储蓄行为的 作用越大。

A.越高、抑制 B.越低、抑制 C.越高、促进 D.越低、促进

2. 者的边际储蓄倾向一般较高,对 者征税有碍于储蓄增加。 A.高收入、高收入 B.低收入、高收入 C.高收入、低收入 D.低收入、低收入

3.减征或免征利息所得税将 储蓄的收益率, 储蓄。

A.提高、不利于 B.提高、有利于 C.降低、有利于 D.降低、不利于 4.税收指数化的主要方法有:

A.特别扣除法 B.实际所得调整法 C.税率调整 D.指数调整法

5.供给学派认为, 边际税率可以增加劳动的供给和需求,从而 税后总供给。

A.提高、增加 B.降低、增加 C.降低、减少 D.提高、减少

6.凯恩斯学派的减税主张是从 出发,主张降低个人所得税的 ,目标是刺激广大的 收入者的 。

A.供给效应,平均税率,高,投资供给B.需求效应,平均税率,低,消费需求 C.供给效应,边际税率,高,投资供给D.需求效应,边际税率,低,消费需求

7.各国的增值税制度对购进固定资产价款的处理有所不同,据此增值税可分为哪些类型: A.生产型增值税 B.收入型增值税 C.发展型增值税 D.消费型增值税 8.准许一次全部抵扣当期购进的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固定资产价款,就国民经济整体而言,计税依据只包括全部消费品价值的增值税,称为:

A.生产型增值税 B.收入型增值税C.发展型增值税 D.消费型增值税 9.所得课税的优点有下列哪些:

A.税负相对公平B.一般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C.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经济权益D.课税有弹性

10.所得课税存在哪些缺陷: A.会存在重复征税问题,影响商品的相对价格

B.所得税的开征及其财源受企业利润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的制约

C.所得税的累进课税方法会在一定程度上压抑纳税人的生产和工作积极性的充分发挥 D.计征管理比较复杂,需要较高的税务管理水平,在发展中国家广泛推行往往遇到困难

11.财产课税和资源课税的特征有哪些:

A.课税比较公平B.具有促进社会节约的效能C.课税不普遍 D.弹性较大 12.外资企业所得税采用_______,与国际上对公司征税的一相一致:

A.定额税率 B.累进税率 C.超额累进税率 D.比例税率 7.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时确定的个人所得税法采取: A.分项定率 B.分项扣除 C.分项征收 D.分项累进 13.消费税实行的征收办法为:

A.价内税 B.价外税 C.价内价外税 D.超额累进税 14.我国的土地增值税实行_______超额累进税率:

A.三级 B.四级 C.五级 D.六级 15._______年,我国开始征收利息所得税。

A.1997 B.1998 C.1999 D.2000

五、问答

1.税收的收入效应。 2.税收的替代效应。 3.税收对劳动供给的影响。

4.税收对居民储蓄的影响。 5.税收对投资的影响。

6.供给学派的税收观点。

7.简述“拉弗曲线”及其说明的原理。 8.评析减税政策。

9.试述税收制度的一般发展过程。

10.我国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11.商品课税的一般特征和功能。 12.增值税的三种类型。 13.增值税的三种计税方法。 14.综述我国现行的增值税。 15.所得课税的一般特征和功能。

16.简述出口退税对一国经济增长的意义。

六、案例题

案例1——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 案例简介: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我国于1994年税制改革时设置消费税,当时主要选择了烟、酒、小汽车、化妆品等11类应税产品。为了增强消费税的调节功能,2006年,国家对消费税政策进行了调整,将消费税的征税税目定为14个。

在我国,消费税作为对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不仅具有筹集财政资金的功能,而且还具有调节消费结构、引导消费方向的宏观调控职能。

将“两高”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是发挥税收等经济手段对环境行为调节作用的重要体现,通过提高这些产品销售价格,减少此类产品消费量,从消费末端倒逼生产源头,促使消费者选择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的替代产品,从而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

目前,消费税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而且征收力度在逐年加大。消费税在发达国家的税收收入中一般都占10%以上,消费税收入占GDP的比重一般也都在3%以上。

我国2012年国内消费税实现收入7872.14亿元,同比增长13.5%,与上年增速基本持平。国内消费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7.8%。占GDP的比重1.3%。

现行消费税虽然在绿色功能上有所发挥,但主要只是将部分大量消耗石油资源、木材资源的产品纳入征收范围,还未真正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产品纳入其中,在发挥税收职能、调节环境保护行为方面还有很大空间。 案例提问:

你认为应该把哪些高耗能、高污染产品(以下简称“两高”产品)应纳入征收范围?

案例2——税收对劳动力影响的经验证明 案例简介:

从英国所进行的广泛研究来看,税收明显对男性劳动力的供给没有多大的影响。即使有某种小的影响,也表现为向后弯曲的男性劳动力供给曲线。但对已婚女性的行力来说则大不相同。

英国研究的例子包括阿什沃思和厄尔弗(Ashworth and Ulph, 1981)对335个已婚男性的研究,布伦德尔和沃克(Blundell and Walker, 1982)对103对工作夫妇的研究。另一项由梅特卡夫等人(Metcalfe et al., 1976)对英国的研究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他们分析了英国96个制造业的工作时数结构和每小时收入。他们的分析指出了向后弯曲的劳动力供给曲线的意义:

“从公平角度看,压缩工资结构一般不会因此而对工作努力产生妨碍作用。如果从其他角度看,它甚至还可能实际增加所供给的劳动时数。”

然而,对已婚妇女研究的经济计量结论与得出的男性研究结论大不相同。阿申弗尔特和赫克曼(Ashenfelter and Heckman, 1974),以及格林哈尔希(Greenhalgh, 1977)发现,丈夫的工资率大小对妻子劳动力供给影响很大,并且二者按反方向变化。换言之,妻子的净工资增加,能促使她增加工作,但如果丈夫的工资增加,则会使她减少工作。

这一结论意味着,设计旨在提高劳动力市场活动的一种税收政策会对男性多征税(既影响了向后弯曲的男性劳动力供给曲线又鼓励妇女增加工作支付)和对女性本身少征税。

当然,已婚妇女的劳动力市场决策受到家庭情况的影响很大。尽管对女性的作用讨论了许多年,但经验还是证明,有孩子的女性一般将自己主要看作是照顾家庭的人,而其男性伙伴依然将自己视为养家活口的人(詹姆斯等,James et al., 1991, 1995)。因此,妇女在承担家庭义务中寻找工作会面临各种困难,这也许会影响劳动力市场的经济计量估计。

早期对妇女参与的研究是假设没有工作的妇女并不准备就业。但是,正如布论德尔等人(Blumdell et al., 1987)所指出的地样,更为实际的看法应该是,这些妇女中至少有一些希望就业但找不到理想的工作。忽视这种可能性将导致过高估计妇女在净工资变化中的责任。

布论德尔等人(Blumdell et al., 1987) 还指出孩子的年龄也是很重要的。5岁以下的孩子的母亲有工作的可能性不大,但11岁到8岁孩子的母亲在劳动力市场的情况就与没有孩子的妇女一样,尽管很可能是兼职。这似乎反映了孩子在很小的时候需要非物质的照顾,而随着他们的长大,物质需求在增大。同样,忽视这些因素会导致对女性劳动力供给的偏见。

各种研究包括了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不同阶层的纳税人。结论都表明税收对工作激励有影响。一个重要的结论是:税收对工作努力没有严重的妨碍影响。相反,税收的激励影响和妨碍影响都很小,而且两种影响可以相互抵消,所以净效应是很小的。就男性工人而言,该结论符合上述经济计量的经验证明,但经济计量研究还是确地表明,税收对已婚妇女工作努力所产生的影响要比男性工人的大。

案例提问:

上述研究结论说明税收对劳动供给的影响微乎其微,此结论是否适用于中国?为什么我国的税收政策要在刺激劳动需求方面采取一定的优惠,结合国家出台的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减免税政策措施谈谈你的看法。

案例3——画在餐巾纸上的拉弗曲线

案例简介:

2001年6月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10年内减税1.35万亿美元的法案上签字,从而使得该法案正式成为一项法律。根据该项法律,在2001年每个美国家庭将平均得到高达600美元的退税,同时从2001年7月1日起,大多数收入所得税率的降低了3%。布什总统的减税法案赢得了一片掌声。人们都记得,从1981年里根总统执政开始,这已经是共和党政府第三次进行大规模的减税改革了。

然而却很少有人知道,促成这些价值亿万美元的减税措施的理论依据竟然来自于一块廉价的餐巾纸。

1974年,在华盛顿的一家餐馆里,南加州大学的阿瑟·拉弗教授在用餐时和后来成为副总统的理查德·切尼等人谈起了“较高的税率是如何导致较少的政府收入”这个话题,当看到切尼等人一脸茫然的表情,拉弗教授顺手在侍者送来的餐巾纸上画出了一条“反C”形的曲线。这条曲线表明了这样一个道理:税率为零时,税收也为零;但当税率为 100%的时候,税收同样为零。因为人们如果知道自己的全部收入纳税以后一分钱都剩不下,那么只有傻子才会去干活或者不需要想方设法的偷税漏税。

这就是后来成为了共和党一系列减税活动的理论依据的著名的“拉弗曲线”。 “拉弗曲线”告诉大家,税率的高低并不一定和税收量的大小按同一方向变化。在“反C”形曲线中,当税率水平很低时,税率的提高的确会使税收增加;但当时税率超过一定限度之后,也就是“冲破某一禁区”,达到一个拐点后,税率的提高不仅不会使税收增加,而且还会减少税收的总量。

通过这条曲线,拉弗实际上是把经济学中的一个古老问题——“激励问题”再次摆在了我们面前。人们为什么要劳动?要放弃休息?亚当斯密等人认为是经济激励——也就是获得劳动成果的前景,使人勤奋劳作。如果我们把人们劳动的收入看作是放弃“闲暇”的报酬的话,那么显然,这种报酬越高,人们劳动的积极性就越大。然而在现代社会中,劳动者的收入还必须要缴纳各种税赋,因此对人们真正有意义的显然就不是名义收入,而是税后的实际收入。这就使得政府规定的税率成为了直接影响劳动积极性的因素。税率的变动实际 上将有效的改变劳动和闲暇的相对价格。

很显然,在高税率下,人们从事正常经济活动的积极性被严重降低,这直接导致可供征税的国民收入急剧下降。非但如此,人们还会想方设法的偷税避税,甚至不惜投入大量金钱去寻找税收的漏洞,或者干脆既不去投资,也不去储蓄,而是将手中的财富和收入挥霍得干干净净。经济的效率将因此而严重降低。

反过来,通过拉弗曲线,我们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低税率可以激发人们劳动和投资的积极性。在降低税率的情况下,政府的税收并不一定会下降,甚至会因为税基的扩大而上升。因为在税率水平较低时,储蓄和投资的成本——税收要小于因此可能带来的收益。也就是说,为了多挣钱而照章纳税是值得的。在这种情况下,费神去寻找税收漏洞,或者将生产活动隐瞒起来,反而不经济。

拉弗曲线所揭示的税率与税收之间的关系,后来成为了1970年代在美国兴起的供给学派的重要理论依据,在1980年的总统选举中,共和党总统候选人里根全面接受了供给学派,特别是拉弗曲线所暗示的减税主张。里根用税率过高解释了美国1960年代以来出现的巨额国际收支逆差,实际上是美国国内资本为了追求更高的资本边际收益而外逃——美国的税率太高了的理论,给国会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的确,高的边际税率既会阻碍人们在厂房和设备等方面的投资,而且也会阻碍人们在教育和职业培训方面的投资。

里根相信,高税率直接使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的存量减少,使生产率的增长放慢,因而造成收入水平的下降。更有甚者,高税率还成了懒惰的激励源。这是由于在累进的所得税率下,收入越多,所面临的税率也就越高。这实际上是通过降低了纳税后的工资率,改变了劳动与不劳动之间的相对价格,从而降低了人们工作的积极性,也降低企业增加劳动需求或者改变劳动生产率的兴趣。

里根个人对于高税率从来都是深恶痛绝的。在谈起1960年代初,美国针对个人所得的最高边际税率高到91%的那段“恐怖岁月”时,里根毫不掩饰的告诉大家,作为电影演员的他和其他小伙子,在拍完几部电影后,全都放下了工作躲到了乡下避暑去了,——谁有兴趣为税务局“义务劳动”呢?

从1980年里根总统执政开始,共和党政府开始了坚持不懈的减税。在两个总统任期内,里根先后说服国会通过了《1981年经济复兴税法》、《加速成本回收制度》和《1986年税制改革法》。根据大幅度降低所得税税率达30%的《1981年经济复兴税法》,联邦政府的税收在1981年到1984年间总计减少3153亿美元。根据《加速成本回收制度》联邦政府在1981年到1984年间减少税收585亿美元,在1985至1986年间要减少852亿美元的税收。而直接影响了美国9960万纳税人和300万家纳税公司经济利益的《1986年税制改革法》,不但大大简化了税则,而且把税率降到了美国1960年来最低的水平——个人所得税的边际税率降到了创纪录的——33%。1986年的税制改革被称为“第二次美国革命”,是20世纪美国最重要的经济立法之一。

反对拉弗曲线的经济学家将拉弗关于“税率下降可能导致税收总额随着税基的扩大而升高”的言论称为“巫术经济学”。他们指责正是由于信奉拉弗的理论,从1980年代起,美国财政赤字急剧上升,从1980年的738亿美元迅速扩大到1986年的2212亿美元,仅仅在里根政府的第一个任期内,美国联邦政府的财政赤字就达到了6002亿美元,超过了二次大战之后历届政府的财政赤字总额。共和党政府在1992年竟然有了创纪录的2904亿美元的联邦财政赤字。

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评价这种财政赤字的变化。如果从财政赤字占国民生产总值的相对比例来看,那么美国的财政赤字从1987年之后不是上升了,而是在持续下降。1993年,欧盟12国的财政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 6.4%,而美国的财政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则为4.1%。1994年,这个数字下降到了3.1%。从1995年到1996年,又进一步下降到了国内生产总值的 2.7%。从1997年开始,美国政府终于走出了持续20多年的赤字财政的阴影。 这只能说明,美国经济规模的扩大远远超过了联邦赤字的增长速度。实际上里根总统是用牺牲政府短期收入的办法为社会积累提供长期投资所需的资本。这个资本注入量是非常惊人的。在里根总统第一个任期结束时,美国公民和企业由于减税直接增加的收入达到了 3000亿美元。尽管长时间的减税措施的确对美国政府的收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最终却并没有像有的学者预言的那样,将整个美国的国民经济一步步引向崩溃,或者使国民经济的发展背上沉重的负担。正如里根所预言的那样,减税为美国的经济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恰恰印证了拉弗曲线的预言。

应该承认,拉弗曲线关于减税会带来政府收入的增加是有一个过程的。当民主党人克林顿上台执政后,尝到了里根减税的甜头。经济持续的强劲增长真如拉弗教授所指出的那样,使可供征税的社会经济基础大幅度增加,从而导致了联邦政府税收的大幅度增长。以至于在20世纪的最后三个财政年度,美国持续了29年的财政赤字终于被消灭了——1998财政年度财政盈余高达692亿美元,而1999财政年度的黑字为1227亿美元,2000财政年度是2560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克林顿政府甚至预计从2000年开始的未来10年内,联邦财政盈余的总额将达到29200亿美元!欢欣鼓舞的人们甚至为如何分配在下一个世纪可能产生的巨额财政盈余开始了喋喋不休的争吵。

这一切表明,一个想增加收入的政府似乎的确应该将政策的重点从提高税率转向扩大税基,因为只有经济的增长才能为政府的收入提供可靠的基础。这或许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税收问题,而是决定经济增长的激励源泉所在了。

案例评析:

1.拉弗曲线的合理性

拉弗曲线是在供给学派较为客观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经济存在的滞胀现象后,继承古典经济学的某些合理成分,强调供给决定需求,反对国家对经济生活的过多干预,提出来的减税的基本理论依据,使之理论和政策主张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1)它创造性地进行了税率与税收之间的相关性考察,用简明的抛物曲线形象地揭示出两者之间辩证作用的关系,即“高税率未必带来高税收”,而这一点以前往往被直观机械的思维所忽视。

(2)它将税率视为影响总产出的决定性因素,同时认为税率变化导致的要素供给变化最终决定了总产出等宏观经济变量,因而从微观经济因素的角度,为宏观经济控制提供了新的思路。

(3)它将抽象的经济原理引入了一个可以操作,可以量化分析的领域。通过对收入和税率两者数据的估计,可以最终找到一个最佳税率。

2.拉弗曲线的局限性

所有经济理论都同时具有的“时效性”与“相对性”,并不能放之四海而皆准,因此,拉弗曲线理论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特别是在研究其对具有极为特殊国情的中国经济的适用性问题上更应加以注意。

(1)拉弗曲线本身有理论缺陷。高度总量化的经济中生产要素供给弹性的不确定性使其微观经济分析的基础并不稳固;影响税收收入的因素很多,拉弗曲线只使用单一变量,过分强调税率使其对众多的宏观经济变量缺乏考虑;所以仅就经济理论自身而言,它既不成熟,也不完善,只能作为解决具体经济问题而提出的特定方法。这是由于这些原因,因而当流行供应学派的某些经济学家在20世纪80年代极度夸张减税政策的万能效应时,就不得不在现实面前碰壁了。在美国进行的减税改革,并没有完全地实现设想中的美国经济的乐观前景。事实上,它在缓解美国经济滞胀危机的同时,也付出了高额赤字的沉重代价。 (2)这是我国特殊的市场体制和政府职能所决定的。我国目前还处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起点阶段,经济体制面临复杂的转轨问题:一方面市场调节尚不完善,存在各种经济信号失灵、失真的问题,需要政府的诸多干预和引导,另一方面政府调控经济的方式还未完全从计划经济中转变过来,存在管得过多过死的问题,需要尽快促进市场发育、成长。由于我们与经济发达、市场机制完善、宏观调控手段完备的西方国家有着极大的差别,因而简单地利用拉弗曲线,认为我们处在税收的禁区,盲目削弱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过度夸大市场的作用只会使经济混乱失控。

(3)拉弗曲线的理论含义强调的是以所得税税率为调节器,刺激总供给的微观经济因素。而我国目前税制与西方有很大差别,所得税还不是税收的主体。因此不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照搬照抄都是毫无意义的。

从1984年开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进行了一项题为《供应学派的税收政策与发展中国家的相关性》的课题研究,结果显示尽管拉弗曲线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存在一定的指导意义,但供应学派从拉弗曲线中总结出来的政策建议对发展中国家经济的作用却是负面的或效果不明显的。

案例提问:拉弗曲线对我国有什么借鉴意义

第19篇:第二十章临终护理

第二十章 临终护理

生、老、病、死是人生的自然发展过程,而死亡是生命活动的最后阶段,是构成完整生命历程不可回避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节 概 述

濒死又称临终。一般由于疾病末期或意外事故造成人体的主要器官的生理功能趋于衰竭,生命活动走向完结,死亡不可避免的将要发生的时候,可称为临终,是生命活动的最后阶段。

一、脑死亡

脑死亡即全脑死亡,包括大脑、中脑、小脑和脑干的不可逆死亡。不可逆的脑死亡是生命活动结束的象征。1968年世界第22次医学会上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特设委员会提出的“脑死亡”诊断标准为:不可逆的深昏迷,对各种内外刺激均无反应、自发呼吸停止、脑干反射消失、脑电波消失。

要求以上四条标准在24小时内反复测试,结果无变化,并排除体温过低及中枢神经抑制药的影响,即可作出死亡的诊断。

二、临终的时限

关于临终的时间范围目前世界上尚无统一的界定标准。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看法。过程可长可短。

三、临终的原因

根据国内外资料统计,目前人类主要死于循环系统疾病、癌症和呼吸系统疾病。由心脏病发作和中风导致死亡人数比其它任何疾病都要多,1996年占全球总死亡例数的30%左右,癌症则占12%左右。

四、临终的过程

临终过程的长短没有一定的时限,有时可以很短暂,只持续几周,几天,甚至几小时,有时则很长,能持续几个月,甚至几年才死亡,如晚期肿瘤、慢性疾病所导致脏器功能衰

1 竭等。

第二节 临终关怀

一、临终关怀的概念

临终关怀是向临终病人及其家属提供一种全面的照料,包括生理、心理、社会等方面,使临终病人生命得到尊重,症状得到控制,生命质量得到提高,家属的身心健康得到维护和增强,使病人在临终时能够无痛苦、安宁、舒适地走完人生的最后旅程。

二、临终关怀的发展

现代意义的临终关怀运动则始于1967年,由英国的桑德斯博士在伦敦创办世界第一个现代临终关怀机构:圣·克里斯多佛临终关怀医院,被誉为 “点燃了临终关怀运动的灯塔”。

三、临终关怀的意义.临终关怀符合人类追求高生命质量的客观要求、临终关怀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临终关怀体现了医护职业道德的崇高

四、临终关怀护理

(一)临终关怀护理的原则 以照料为中心、维护人的尊严、提高临终生活质量、共同面对死亡。

第三节 临终病人的生理心理变化

一、临终病人的生理变化和护理

(一)评估

临终病人的生理变化是一个渐进地过程,濒死期各器官功能均已衰竭。循环衰竭、呼吸困难、胃肠道功能紊乱、肌张力丧失、感知觉、意识改变、疼痛、临近死亡的体征。

(二)护理目标 病人在临终期间生理需要得到基本满足、病人在临终期间症状控制、疼痛减轻、享有安详、平和、舒适的生活。

(三)护理措施

2 促进病人舒适、营养保证、排泄管理、皮肤、口腔护理、呼吸道护理、减轻感、知觉改变的影响、疼痛的护理 。

二、临终病人的心理变化

否认期、愤怒期、协议期、忧郁期、接受期

(三)护理要点

1、否认期护理

护理上要注意,不要揭穿此期病人的心情,但也不能欺骗,应坦诚、温和地回答病人的询问,希望能尽快接受现实。而不应延长此阶段,并且,语言要于其他医务人员一致。

2、愤怒期护理

护理上应予理解认识到这是有利健康的正常行为,以较否认期有进步。允许发泄并认真倾听,不正面冲突,但应制止过激行为,以防发生意外。做好病人家属的工作,给予其宽容、关爱和理解。

3、协议期护理

此期病人积极配合治疗,因为其抱有希望,试图通过自己的合作,友善的态度改变命运,延长生命。护理上应给予更多的指导和关心,加强护理,尽量满足其合理要求。使病人更好地配合治疗,减轻痛苦控制症状。

(四)忧郁期护理

护理上应多陪伴病人,使用非语言的交流方式给予病人一些安慰、关心和心理支持,并满足亲人陪伴的要求。安排亲朋好友见面、相聚,并尽量让家属陪伴身旁。注意安全,预防病人的自杀倾向。

(五)接受期护理

护理上应尊重病人的意思,不要强迫交谈,并保持环境整洁、安静、舒适,单独的环境,减少外界干扰。继续保持对病人的关心、支持,帮助解决末了心愿。加强生活护理,让其安详、平静地离开人间。

第四节 死亡过程

一、死亡过程的分期

死亡并不是生命的骤然结束,而是一个连续进展的过程,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医学将死亡分为濒死期、临床死亡期和生物学死亡期三个时期。

(一)濒死期(临终期)

是脑干以上的神经中枢功能丧失或深度抑制,而脑干以下的神经功能尚存,但由于失去上位中枢神经的控制而处于紊乱状态。病人表现神志不清,循环衰竭,呼吸衰竭,代谢紊乱,各种反应迟钝,肌张力丧失。

(二)临床死亡期

此期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过程已由大脑皮质扩散到皮质下部分,延髓处于极度抑制状态,表现为心跳、呼吸完全停止,瞳孔散大,各种反射消失,但各种组织细胞仍有微弱而短暂的代谢活动。此期一般持续5~6分钟,超过这个时间,大脑将发生不可逆的变化。

(三)生物学死亡期

生物学死亡又称全脑死亡、细胞死亡或分子死亡,是死亡过程的最后阶段。人体组织细胞的新陈代谢完全停止,无任何复苏希望,并且尸体将出现以下变化:

1、尸冷 是最先发生的尸体现象,死亡后因体内产热停止,散热继续, 体温逐渐降低称尸冷,死亡后 体温的下降有一定的规律,一般死后10小时内尸温下降速度约为每小时1ºC,10小时后为0.5ºC,大约24小时左右,尸温与环境温度相同。

2、尸斑 死亡后血液循环停止,由于地心引力的缘故,血液向身体的最低部位坠积,该处皮肤呈现暗红色斑块或条纹称尸斑。尸斑的出现时间是死亡后2~4小时,12小时后便发生永久性变色,故尸体料理时,应注意仰卧,头下置枕,以防面部变色。

3、尸僵 尸体肌肉僵硬,并使关节固定称为尸僵。形成机制主要是三磷酸腺苷(ATP)酶的缺乏,即死后肌肉中ATP不断分解而不能再合成,致使肌肉收缩,尸体变硬。先由咬肌、颈肌开始,向下至躯干、上肢和下肢。尸僵一般在死后1~3小时开始出现,4~6小时扩展

4 到全身,12~16小时发展至高峰,24小时后尸僵开始减弱,肌肉逐渐变软,称为尸僵缓解.

4、尸体腐败 死后机体组织的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在细菌作用下的过程称为尸体腐败。表现为尸臭、尸绿等一般在死后24小时先在腹部出现,气温高低可影响尸体腐败出现的时间和快慢。

二、安乐死

安乐死 安乐死一词来源于希腊语,意为无痛苦、幸福的死亡。安乐死的基本含义有两层,一是作为一种死亡的状态,即无痛苦的死亡;二是一种死亡方法,指为结束不治之症等病人的痛苦所采取的无痛致死术.安乐死以其形式而言可分为主动与被动两种形式。主动安乐死指由医务人员或其他人采取措施,以结束病人的痛苦或加速死亡过程;被动安乐死是指停止对病人采用一切医疗措施,任其自然死亡。

三、临终病人家属的护理

(一)临终病人家属的压力 病人的临终过程也是其家属心理应激的过程。临终病人常给家庭带来生理、心理、社会压力。他们在感情上难以接受即将失去亲人的现实,在行动上四处求医以求得奇迹出现,延长亲人的生命。当看到亲人死亡不可避免时,他们的心情十分沉重、苦恼、烦躁不安。临终病人家庭可出现以下改变:

1、个人需求的推迟或放弃:一人生病,牵动全家,尤其是面对临终病人,更会造成经济条件的改变,平静生活的失衡,精神支柱的倒塌。

2、家庭中角色与职务的调整与再适应:家庭重新调整有关成员的角色,如慈母兼严父、长姐如母、长兄如父保持家庭的稳定。

3、压力增加,社会性互动减少:照料临终病人期间,家属因精神的哀伤,体力、财力的消耗,而感到心理交瘁、可能对病人产生欲其生,有时又欲其死省得连累全家的矛盾心理,这也常引起家属的内疚与罪恶感。

(二)临终病人家属的护理

1、满足家属照顾病人的需要:1986年,费尔斯特和霍克提出临终病人家属的需要

5 了解病人病情、照顾等相关问题的发展、了解临终关怀医疗小组中哪些人会照顾病人、参与病人的日常照顾、知道病人受到临终关怀医疗小组良好照顾、被关怀与支持、了解病人死亡后相关事宜、了解有关资源:经济补助、社会资源、义工团体等。

2、鼓励家属表达感情:护理人员要与家属积极沟通,建立良好的关系,取得家属的信任。

3、指导家属对病人的生活照料:知道、解释、示范有关的护理技术,使家属在照料亲人的过程中获得心理慰籍。

4、协助维持家庭的完整性:协助家属在医院环境中,安排平时的家庭活动,以增进病人的心理调适,保持家庭完整性。如共进晚餐、看电视、下棋等。

5、满足家属本身的生理需求:对家属多关心体贴,帮助其安排陪伴期间的生活,尽量解决实际困难。

尸体料理

一、尸体料理技术

病人经抢救无效,由医生检查证实确已死亡,方能进行尸体料理。料理应立即进行,以防僵硬,并避免对其他病员的影响。护士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尽心尽力做好尸体料理工作。

[用物准备] 治疗盘内备齐尸单(或尸袋),尸体卡三张、尸体衣、裤、弯止血钳、不脱脂棉花适量、绷带、梳子、按需要擦洗的用具、敷料、剪刀、胶布,必要时备隔离衣、手套。

二、丧亲者的护理

1、丧亲者的心理反应 根据安格乐理论,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1)震惊与不相信 这是一种防卫机制,将死亡事件暂时拒之门外,让自己有充分的时间加以调整。

(2)觉察 意识到亲人确实死亡,痛苦、空虚、气愤情绪伴随而来,哭泣常是此期的特征。

6 (3)恢复期 家属带着悲痛的情绪着手处理死者后事,准备丧礼。

(4)释怀 随着时间的流逝,家属能从悲哀中得以解脱,重新对新生活产生兴趣,将逝者永远怀念。

2、影响丧亲者调试的因素:

(1)对死者的依赖程度 家人对死者经济上、生活上、情感上依赖性越强,面对病人死亡后的调适越困难。常见于配偶关系。

(2)病程的长短 急性死亡病例,由于家人对突发事件毫无思想准备,易产生自责、内疚心理;慢性死亡病例,家人已有预期性心理准备,则较能调适。

(3)死者的年龄与家人的年龄 死者的年龄越轻,家人越易产生惋惜和不舍,增加内疚和罪恶感。在我们社会中“白发人送黑发人”历来是最悲哀的感觉。家属的年龄反映人格的成熟,影响到处理后事的能力。

(4)其它支持系统 家属存在其它支持系统,且能提供支持满足其需要,则较易调整哀伤期。

(5)失去亲人后的生活改变 失去亲人后的生活改变越大、越难调适,如中年丧夫、老年丧子。

3、丧亲者的护理

(1)做好尸体护理:体现对死者的尊重,对生者的抚慰。

(2)鼓励家属宣泄感情 死亡是病人痛苦的结束,而丧亲者则是悲哀的高峰,必将影响其身心健康和生存质量,护理人员应认真倾听其诉说,作出全面评估,针对不同心理反应阶段指定护理措施。

(3)心理疏导,精神支持 提供有关知识,安慰家属面对现实,使其意识到安排好未来的工作和生活是对亲人最好的悼念。

(4)尽力提供生活指导、建议 如经济问题、家庭组合,社会支持系统等,使丧亲者感受人世间的情谊。

7 (5)丧亲者随访 目前在国外,临终关怀机构通过信件、电话、访视对死者家属进行追综随访。

第20篇:第二十章 会议管理制度

第二十章

会议管理制度

一、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

为改进工作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会议分类及组织

第一条

公司会议归纳为四类。

(1)公司级会议:主要包括公司领导会、公司员工大会,公司技术人员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分别报请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由负责人分别组织召开。 (2)专业会议:指公司的工程、技术、业务综合会(如施工进程分析会、工程质量分析会、设计准备会、工程技术协调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主管业务部门负责组织。

(3)部门工作会: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如部门办工会、业务会、部门员工会等),由各部门领导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4)班组(小组)会:由各部门小组长或业务主管决定并主持召开。

第二条

上级或外单位在公司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公司级业务会(如洽谈会、座谈会等)一律由综合办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部门协作作好会务工作。

第三章

会议安排

第三条

例会的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公司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

(1)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公司行政工作重大问题。 (2)公司业务会:总结评价当月施工行政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3)业务主管以上干部大会(或员工大会):总结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季(半年、全年)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个人。

(4)施工、运营活动分析会:汇报、分析公司计划执行情况和施工、运营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公司效益。 (5)质量分析会:汇报、总结、上月施工质量情况,讨论分析施工质量事故(问题)、研究决定质量改进措施。

(6)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汇报总结前季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

(7)设计工作会(含设计准备会):汇报、总结当月设计进程,科研、技术和日常设计准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布置下月设计工作任务,研究有关技术问题。

(8)工程技术协调会:调度、平衡生产进度、研究解决各部门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

(9)部门业务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0)部门办公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1)班组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2)部门班前会:对头一天工作进行讲评,布置当日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 第四条

其他会议的安排。

凡涉及多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经部门或分管厂领导批准后,分别报综合办汇总,并由综合办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第五条

综合办应将公司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编制会议计划并订印发到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及有关服务人员。

第六条

凡综合办已列入会计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报请综合办调整会议计划。未经综合办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第七条

对于准备不充分、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综合办有权拒绝安排。 第八条

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综合办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九条

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第四章

会议的准备

第十条

所有会议主持人、召集单位和与会人员都应分别作好有关准备工作。

二、会议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本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确定相应的会议,会议定期、定时、定人召开。

第二条

会议必须要有纪要,重要会议必须会签确认。

第三条

会议纪要应编号、及时、规范,按分级管理要求分发、存档、上报(条件允许可通过电子邮件传递)。

第四条

与会者到会必须有准备,发言坦诚、有序、严肃、精炼。 第五条

与会者必须对会议内容贯彻执行,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 第六条

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迟到每次罚50元,无故缺席每次罚100元。

三、会议规程

第一条

目的。

本规程旨在明确本公司会议的运营原则,确定会议运营的基本事项,以提高会议的效率与效果。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所有会议。 第三条

一般原则。 (1)减少会议次数原则。

①对各类会议是否有必要召开,应严格审查,如通过个别联系、协商或请示,能够解决的问题,原则上不召开会议讨论。

②严格限定出席会议人数。 (2)严守时间原则。

①会议主持人会前须向与会者通报有关事项,听取有关人员意见。主持人和会务工作者须提前进入会场。

②按通知时间准时开会。 ③按通知时间准时结束会议。 (3)会议通知的明确性原则。

①在会议通知上,必须明确写明:日期、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场所、出席人、会议议题和准备事项。

②利用内部通讯系统(广播、电话等)下达会议通知,须在会前由总务科下达。 (4)缺席、迟到的事前联络原则。

①因客观原因而缺席或迟到时,必须事先与主持人(或召集人)联系。 ②会前尽量不安排会客和接打电话,以免影响按时与会。 (5)效率性原则。

①事先安排好会场,确定座序,确定会议记录人。 ②事前向与会者分发有关会议资料(一般应提前两天)。 ③必要时需限定发言时间。

④主持人有权中断游离会议议题的发言。

第四条

召开会议要领。 决定会议时间与场所。

(1)会议决定。下月会议日程,原则上依照“例会一览表”,由各科科长向总务科提出申请,每月20日前由部长会议作出最终决定。

(2)公布月度会议安排。依据会议日程,由总务科编制“月度会议预定表”,在公司公告栏上公布,并分发各科。“月度会议预定表”需列示会议时间、场所、主要议题和与会人。 (3)会议日程变更通知。当会议时间、地点等发生变化时,总务科必须迅速发出变更公告,或个别通知有关人员。

第五条

会议运营要领。

会议运营的核心是提高会议的效率。 第六条

会议记录要领。

(1)明确机密事项。会议主持人需向会议记录人明确机密事项的范围及处理注意事项。

(2)统一记录用纸。会议记录用纸应统一编号,便于装订和复制。 (3)会议记录保管。会议记录原件应由专人负责保管。

(4)注意事项。会议记录除记载会议时间、场所、出席人、议事内容外,还要简洁地记录会议结论、主要意见和议事过程。

四、例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实现有效管理,促进公司上下的沟通与合作。

第二条

提高公司各部门执行工作目标的效率,追踪各部门工作进度。 第三条

集思广益,提出改进性及开展性的工作方案。

第四条

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方法、工作进度、人员及设备的调配。

第二章

会议分类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 (1)会议组织:行政办公室。

(2)会议主持人:公司总经理。总经理若因公出差无法主持时,则由副总经理或指定公司高级干部代行职权。

(3)会议参加人: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 (4)列席人员:视需要,可让其他有关人员。 (5)会议内容。

①听取各部门主管对所属工作的汇报,对完成有困难的工作集体协商,并寻找解决办法。

②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跟踪改进,对工作中的失误找出原因并及时改正、总结。 ③探讨公司经营活动的最佳方案,并对各阶段经营业绩及时总结,以达到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

④对上期工作总结,并部署下期工作任务。 (6)会议记录人:行政部秘书。 (7)会议时间:时间为每月末5日内。 第六条

管理例会。

(1)会议主持人:各部门经理轮流主持。 (2)会议参加人:各部门经理。

(3)列席人员:视需要,可邀请其他人员。 (4)会议内容。

①协调各部门工作进度,使各项经营活动按照预期目标有序进行。

②对涉及部门较多,对公司整体有较大影响的问题集体探讨。集思广益,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不能达成共识时,上报总经理办公会请总经理裁决。

③追踪并改进日常管理工作。 (5)会议记录人:行政部秘书。

(6)会议时间:时间为每周五下午或周一上午。 第七条

公司全体会。

(1)会议主持人:公司总经理或者总经理指定人员。 (2)会议参加人:公司全体人员。

(3)列席人员:视需要,可邀请公司外部人员。 (4)会议内容。

①公司营运状况,日常工作进度以及将要采取的重大决策向全体员工宣布,促使上下信息的沟通。

②公布有关员工奖励或惩处措施,以求公开、公正、合理。 (5)会议记录人:行政部秘书。 (6)会议时间:时间为每月初5日内。 第八条

部门工作会。

(1)会议主持人:部门经理或部门经理指定人员。 (2)会议参加人:部门所有人员。

(3)列席人员:视需要,可邀请其他部门人员。

(4)会议内容。

①协调部门内部工作开展,对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②所属工作有进展难度时,提出帮助请求,并集体讨论解决。

③明确部门工作在公司整体经营活动中的进展状况,及时总结工作的经验教训并制订下期工作计划。

(5)会议记录:部门文职人员。

(6)会议时间:时间由部长自行安排,每周至少两次。

第三章

会议记录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应在一天内整理完毕,送交会议主持人核阅,核阅后应复印分发给各出席人一份,并要求阅者签字为据。该份记录最后传回会议主持人,作为下一次会议的重要资料。

第十条

管理例会会议记录整理完毕后,分发至各出席人一份。

第十一条

公司全体会会议记录由行政部秘书整理完毕,先请总经理签字确认,然后分发至各部门,以备查询。

第十二条

部门工作会议各与会人员均应记录会议要点,与本身工作相关内容应详记,以便指导日后工作。

五、会议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条

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凡不能参加会议或不能准时参加会议者,要向主管领导请假,不请假又不按时到场者,将记工作差错一次,并责令写出检讨。

第二条

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中途退会。 第三条

会议期间关闭通信工具或将通信工具设在振动位置。

第四条

不准在会场或有上级领导出席的任何会议和正规场合接打手机。 第五条

会议期间不准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或打瞌睡。 第六条

会议内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

第七条

与会人员不准做与会议无关的杂事,不得在会场上随意走动。

第八条

不准泄露会议机密,妥善保管会议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会议内容。 第九条

会议内容要“精”、“短”、“实”。

六、会议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会议室是公司举行会议、接待来客的场所,为了加强会议室的管理,保证

各类会议的顺利召开及规范有序使用,提高会议室的利用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室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条

会议室只限本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使用,外单位借用会议室须经行政部经理批准,并到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各部门无权将会议室借给外单位使用。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使用会议室须经办公室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领取会议室钥匙。

第五条

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必须爱护会议室的设施,保持会议室清洁。用后应及时清洗水杯和烟灰缸,打扫卫生,检查安全,锁好门、关好窗,将钥匙交还办公室。

第六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将会议室的各种设施拿出会议室或转做他用。

第七条

会议室内的卫生每周至少要清洁一次,遇有会议时,要一次一清洁。 第八条

每次会议之前,管理人员应进行电源检查,配备饮用水、水果(必要时)等工作。

第九条

会议室管理人员要严格室内物品的管理和维护(含花木等),做到会散、人走、电源关、门上锁。

第十条

与会人员要爱护会议室内的公共设施,损坏要赔偿。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行政部制订,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约法十章对照检查材料.doc》
约法十章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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