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官为人民 讲话稿

2021-02-24 来源:发言稿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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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活动总结报告

【文字大小:大 中 小】【收藏到:QQ 百度 雅虎 收藏夹】【打印】 阅读: 628“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活动总结报告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 李桂云

北安法院立案庭自“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来,结合立案工作特点,针对工作实际,强调服务宗旨,围绕“公正、廉洁、高效”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着力提升窗口形象,自觉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

一、主要作法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立案庭对这次“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高度重视。全院召开动员大会之后,庭长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在本庭内抽调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业务熟的审判人员承担案件的自查工作,要求全庭干警提高思想认识,把这次“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行动。

(二)注重方式,讲求实效

为了保证这次“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取得实效,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先由各审判员自查、互查、交叉检查。二是在自查的基础上,由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后,提交庭务会进行一案一议,以审判庭的名义提出具体的检查意见形成书面报告。三是由庭长严格审查把关,对不符合自查要求的予以退回,并限期补正。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有少数审判人员工作马虎,责任心不强。如裁判文书中有错、漏字现象;有的票据填写不完全,名称表述不清;卷宗装订不规范,有的材料顺序混乱,有的材料不全,存在倒订、漏订情况等等。这些问题反映出少数审判人员工作作风飘浮,粗枝大叶,反映在工作中就是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得过且过。

三、整改措施

“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工作主题,实现“公正与效率”必须确保案件审判质量,必须通(转载自文秘家园http://,请保留此标记。)过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审判活动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针对日常案件评查工作及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整改措施。

实现司法公正,必须有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作保证。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着力推进全庭法官队伍的审判业务建设,不断加强业务培训,除按照我院的培训计划对法官进行常规培训外,我们还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开展业务学习,促使法官们深入学习研究审判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以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清正廉

洁的法官队伍。

四、取得的成效

(一)在立案接待中突出一个“便”字。

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同时注重立案庭干警在接待当事人、办理审查立案手续,以及接打电话、便民诉讼时,一律使用文明礼貌用语,避免冷、硬、横、推、烦,做到热情文明。

(二)在立案审查突出一个“快”字。

实行了审查、立案、登记等“一条龙”柜台式服务,切实做到了案件随到随立,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事项,避免当事人往返奔波,真正体现人性化服务宗旨。

(三)立案释明突出一个“准”字。

针对立案工作实际,在立案大厅公示受案范围、收费标准、举证须知及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诉讼成本等内容,同时印发诉讼指南、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调解须知,及时提示当事人诉讼请求不当、丧失诉讼时效、举证超过时限、拒不执行等方面的法律风险,避免因缺乏诉讼常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司法救助突出一个“助”字。

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和下岗职工、特困户等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提供便捷的司法救助等服务,进一步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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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为人民

心得体会

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在深入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突出实践特色,解决实际问题,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

突出实践特色,解决实际问题,首先要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在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面临着既要完成工业化,又要实现信息化;既要增加社会财富,又要实现社会公平,使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既要促进经济发展,又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双重任务和双重压力,这就决定了我们不能重复其他国家走过的老路,而必须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道路。科学发展观反映了当代世界的发展理念,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是对人类社会发展经验和我国发展实践的深刻总结和高度概括。回顾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的实际,干部队伍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主要表现在“六重六轻”的问题上,这就是“重发展速度,轻质量和效益;重经济建设,轻社会事业;重物质发展,轻人的发展;重项目开发,轻环境改善;重局部利益,轻全局利益;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这些问题从世界观和方法论上来看,是思维方式的片面性和简单化;从党性上来看,是为了个人升迁而追求所谓“政绩”的思想在作怪,违背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和理念。只有彻底破除这些错误观念,才能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克服那种把经济增长等同于发展,片面追求速度,忽视质量和效益的倾向,树立又好又快发展的观念。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加快经济增长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把经济增长等同于发展的理论曾经盛极一时。这种片面追求速度而忽视质量和效益的倾向,导致了自然资源的过量消耗,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生态平衡的极度破坏,贫富之间的两极分化。这种倾向在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中,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也有一定的影响。某些地区“先发展、后治理”的模式,曾经被当作经验加以推广。无数沉痛的教训告诉我们,经济增长并不等于经济发展。经济增长是指社会财富的增多,是国民生产总值(GNP)的增长,它是一个量的概念,只解决“快”的问题。而经济发展则是在数量增长的基础上,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的持续高级化进程和人口素质、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进程,它既是一个量的概念,又是一个质的概念;既包含着“快”,又包含着“好”。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好”与“快”是有机统一的整体,二者互为条件,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和对立起来。又好又快,就是

要坚持“好”字优先,“快”必须以“好”为前提。忽视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惜浪费资源和破坏环境,片面追求一时的高速度,势必会造成大起大落,不能实现长期持续健康地发展。同时,快也是好的必要条件,只有保持较快的增长,才能抓住机遇,不断增强经济实力,使经济增长的潜力充分发挥出来,更好地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我们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好与快的辩证关系,把速度和质量、效益统一起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克服那种把发展局限于经济的发展,导致经济和社会事业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倾向,树立全面协调发展的观念。20世纪70年代左右,世界各国开始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所导致的严重后果中反思。人们认识到,经济发展不是简单的经济范畴,同时也是社会范畴和人文范畴。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如果经济结构失衡、社会发展滞后,必然导致发展质量不高、后劲不足;如果在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和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以后,处理不好财富增多与收入分配、经济增长与社会公平的关系,必然导致贫富悬殊、失业增加、社会矛盾激化。我国发展的实践也证明,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至3000美元这一阶段,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必然要求精神、文化、健康、安全等方面的需要升级,而近年来我国社会存在的种种问题,例如: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不协调,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民生方面的突出问题,就是社会矛盾增多的表现。只有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的全面协调发展,坚持在社会财富增加的同时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才能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保持社会和谐与稳定。这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完全符合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基本国策,经过多年的努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思想,逐渐为人们所认识。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战略任务,标志着我们党对坚持文明发展道路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但是,由于政策导向、体制机制、干部评价考核体系等多方面的原因,经济社会发展还不能说已经纳入了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经济增长方式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决纠正只顾局部、忽视全局,只顾眼前、忽视长远的错误观念,坚决禁止掠夺自然、破坏自然的做法,坚决摒弃先破坏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做法。要对新世纪新阶段我国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对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扭转的严峻性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对我国初级产品和原材料出口比例高而制约国际竞争力提升的压力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对保护好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的历史责任感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实行最严厉的环境保护措施,坚持以资源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子孙后代留下充足的发展条件和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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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实现路径

人民法官的根本特性在于其人民性,因此,人民法官为人民应是法官工作职责中的应有之义。但如何在具体工作中实现人民法官为人民,即具体实现路径,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把维民权作为服务大局的落脚点。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指出,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里“为大局服务”与“为人民司法”之间是一种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关系,即为大局服务是为了最终服务于人民,而为人民司法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大局,因此,要实现人民法官为人民,首先要把维民权作为服务大局的落脚点。

这里的“维民权”,既是指尊重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辩论权、处分权,更是指应对新经济形势下的新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司法的新期望、新要求,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矛盾,维护人民权益。

二、把便民事作为以人为本的工作标准。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的核心。法院的科学发展就是要把便民事作为以人为本的工作标准。“便民事”,只廖廖数语,却责任重大,既要在大政方针重大事项上便民事,更要在服务细节服务标准上便民事。

诉讼指南、导诉法官、巡回法庭、送法下乡„„种种新名词、新制度、新事物都随着“便民事”的要求应景而生,但真正的“便民事”应该作为一种信念在心中,要求每名法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随时以“便民事”来指导自己的行为,来端正自己的态度,来提升自己的服务。

三、把促民和作为调、判结合的延伸。

调解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独特优势。现在推行的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是我国调解制度优良传统的继续。为了将这一优良传统进一步发扬光大,必须将促民和作为调、判结合的延伸。

要做好这一延伸工作,在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时就不能仅仅作为一项制度来贯彻,而应该将人民的权益、社会的和谐时刻高悬于心,以坚强的调解信心、百般的调解耐心、高度的调解技巧、万般的人民关爱来做好调解工作,真正做到减少诉讼对抗,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矛盾尽量化解在进入司法渠道之前,尽量将进入司法渠道的案件通过调解结案。

四、把畅民意作为倾听群众诉求的渠道。

在寻求进入司法渠道之前人民群众需要咨询,在进入司法渠道过程中人民群众需要知情和透明,在进入司法渠道之后人民群众需要答疑,因此,无论何时,保持民意畅通都是相当重要的。

信访室、人民调解室、咨询室„„等等,虽各自功能职责不同,但均可划归畅民意渠道。既作为畅民意渠道,就要做到横向联合、纵向贯通。横向联合,是指各种畅民意渠道在各司其职的同时,要注意功能的整合,要一切从畅通民意出发,而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纵向贯通,是指要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社会机构协助的大一统格局,而不是由法院一己之力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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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官为人民”学习心得

杨楼法庭 李华 “为民”,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也是广大法院干警自觉的价值追求。我国司法权来源于人民,必须始终依靠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人民性是我国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人民法官要以对待自己亲人一样的感情、一样的方式、一样的态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把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作为人民法院确立工作思路、制定司法政策、谋划司法改革、加强自身建设的依据,真正使人民法院工作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为民”,也是忠诚的体现,是“权从何来、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立场的试金石。

亲民爱民,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实事。我们和群众的关系,是血肉、鱼水的关系。一旦我们失去了群众的支持和帮助,我们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人民群众需要高素质的法官,不需要与世隔绝的衙门,只有扎根和生长于中国国情的土壤,司法之树才会根深叶茂。基层法庭所接触的当事人大多是农民,法律意识、法律素养并不高,案件也多是家庭琐事,但却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针对农村的实际情况,采用老百姓能够接受的方式,到地头儿、坐炕头儿,用群众语言与群众沟通,切实为老百姓着想,让很多家长里短的矛盾纠纷不出村就能够化解。对来法庭打官司的乡亲,要把他们当成亲人,耐心倾听他们的心声,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作为人民法官,必须时刻牢记法官前面的“人民”二字,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内乡县衙的一副对联至今让我记忆犹新,上联: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下联: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横批:天理、国法、人情。通过“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学习,我对这幅对联又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它警示我们要常怀为民之心,常谋利民之策,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帮助民工追菜钱,是任何一个法院每天都要面对的众多小额案件之一。但在我非常敬仰的全国优秀法官宋鱼水眼里,小额并不等于小事。她说过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每个人都是重要的,每个人的权利和尊严都应受到同等的尊重,不管这个人是卖菜的还是亿万富翁。 她对自己约法三章:不轻视小额案件,因为它事关百姓生活;公平地对待每个当事人;不论是什么样的当事人,都宽容以待。 这个自我约定,对宋鱼水来说长期有效。宋鱼水同志身上有很多法官应当具备乃至特有的文化品质和内涵。她信仰和尊重法律又兼顾情理,这是我们需要弘扬的一种法官的特殊思维、特殊意识,也是一种特殊的工作方式;她坚持“以理服人、以礼待人”,展现了当代法官化解纠纷、实现司法为民宗旨的品质和气质;她坚持“辨法析理、胜败皆服”,展现了当代法官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精神和能力;她用法律的语言、用老百姓乐于接受的语言、用老百姓乐于接受的方式,为我们提供了司法过程被老百姓接受的范本,充分展示了法院的权威、法律的权威;她不畏艰苦,吃苦耐劳,在继承老一辈法官吃苦耐劳、勤奋敬业的优秀品质基础上,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专家型法官的风采。

作为一名刚刚迈进法院大门的法律工作者,在了解到当前日益严峻的信访形势和民众普遍存在的对法律的不信任,又看到一些法官被当事人围攻、谩骂,我曾经迷茫过,失望过,痛苦过….,甚至怀疑是选择错了职业,我择业时曾经的满腔热忱、对法律的信仰和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神圣感一时间荡然无存。我就像电影《真水无香》里面刚刚参加工作的李聪,相信法律,想当然的认为群众应该理解法律相信法律,机械的适用法律,觉得只要依法办事什么都不怕,也不需考虑当事人的承受力,觉得很多东西都不是一名公正的法官该考虑的。但是当我越来越多的接触到我的同事,与一些有经验的同仁们沟通交流,特别学习了像宋鱼水、尹应哲等一批优秀法官的感人事迹后,我对当前社会、法院系统的现状及群众的法律素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知道了为什么法官办案要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知道了辩法析理的重要性,同时也坚定了自己为民司法、争取作一名人民群众拥戴的好法官的信念。

推荐第5篇: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

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思考

作者: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立勇发布时间: 2009-08-26 09:04:10

编者按:“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三个多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对主题实践活动高度重视,各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积极行动,认真组织,统筹安排,取得了初步成效。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认真学习全国大法官研讨班精神深入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决定从8月中旬开始,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国法院开展一次司法作风大检查,旨在进一步统一和加深广大干警对人民法院人民性这一核心价值的认识,切实解决司法实践中与“人民性”不符的各种问题,推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向纵深开展。为此,理论部特辟“大法官论坛”专栏,刊出大法官们论述“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人民法院人民性的文章,以利于广大干警深入学习和深刻体会。

“人民法官为人民”是“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在司法活动中的深入贯彻,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人民法院工作领域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在司法审判工作中的具体反映。开展好“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不但需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实施方案的各项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任务,还需要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宗旨的要求,对司法理念、司法功能、诉讼模式、司法方式等法院工作中的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重新定位和思考。

一、践行主题活动,首先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特点和规律的司法理念

理念的意义至关重要。司法理念源于司法实践,指导司法实践,并随着经济社会对司法需求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推行的审判方式改革,核心目标是淡化职权主义的色彩,强化当事人主义的因素,突出强调司法消极、被动、中立、公正、效率的现代司法理念。经过十余年的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过于迷信西方法治理念、司法理念,脱离了我国国情;过分强调程序正义、追求程序规范,忽视了实体公正;片面追求诉讼的对抗性和法官的消极中立,忽视了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一味强调“坐堂问案”、当庭裁判,一判了之,导致当事人对判决不理解、不满意而不断申诉、上访。这些问题的出现和日益凸显,使我们不得不在充分认识、深入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时代性的基础上,创建新的社会主义司法理念。

按照“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基本规律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我们认为,作为指导新时期司法工作的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应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民主司法。民主司法是社会主义司法的本质特征,是司法人民性的必然要求。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让司法贴近人民,让人民走进、参与、监督司法,把群众路线落实到司法活动之中,是做好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的根本方针。只有不断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主动接受群众评判,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意志与社会及群众意愿的契合,才能实现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和谐司法。和谐司法强调司法活动的平衡、有序,要求司法主体、司法机制、司法行为、司法秩序及其相互之间协调顺畅。和谐司法不仅是人民法院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司法权运行的本质要求。

司法工作本身是消除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改变不和谐状态、达到和谐状态的工作。只有自身的和谐有序运行,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的和谐有序运行。树立和谐司法的理念,符合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现代司法目的观,也体现了对我国传统文化中“和为贵”思想的认同与追求。

(三)能动司法。能动司法是社会主义司法服务大局的具体表现。当前,我国转型期的社会矛盾呈现出易发多发、复杂多变、相互交织的特征,诉至法院的纠纷也是这样。面对新的情况,人民法官必须改变过去那种绝对中立、孤立办案、消极被动的理念,树立主动服务、多元互动、积极作为的理念。司法中立的本义是法官在办案中不偏不倚,平等对待诉讼双方,客观公正地处理案件,它绝不意味着关起门来孤立办案。能动司法是司法工作回应社会需求的必然选择,是当前司法机关应当树立和坚守的司法理念。

(四)公正高效。公正高效是社会主义司法活动的根本价值取向。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生命和灵魂,是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殷切期望,也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保障。司法高效是司法工作的内在要求,只有司法的高效率,才能及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有效保障司法公正,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才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公开透明。公开透明是社会主义司法活动实现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从某种意义上讲,公正就是公开的正义。只有公开了,正义才能被人所感知。公开还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公开了,才能有效地防止权钱交易和“暗箱操作”,杜绝司法腐败行为的发生。要破除司法神秘主义和孤立主义观念,大力推行审判公开,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群众的监督。

(六)便民利民。司法为民是社会主义司法活动的本质要求和根本宗旨。司法为民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包含司法权的来源、司法的目的、方

向和原则等多方面的深刻内涵,而具体到司法活动,具体到法官的审判实践,最核心的就是便民利民的理念。广大法官要从思想深处根植便民利民的社会主义司法理念,使司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二、践行主题活动,要牢记司法的宗旨和目的,充分发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动主义司法功能

能动主义司法具有以下积极意义:其一,能动主义司法立足国情省情,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司法制度和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点的司法工作模式;其二,能动主义司法关注民生、了解民意,能够对社会需求和群众期待给予及时而强有力的回应,使司法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有效工具;其三,能动主义司法关注实质正义、结果的公正,追求司法裁决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当前,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主义功能,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坚持司法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也是司法能动主义的必然要求。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主义功能,要求各项司法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主动为社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保障;要求司法准确把握并及时回应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充分发挥司法主动性,将部分社会矛盾化解在法院之外、诉讼之前。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根据现实国情和社会需要适当延伸审判职能,变消极司法为司法服务功能前置的能动司法,积极指导人民群众自主、自治

解决民间纠纷,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法院之外、诉前,既减少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的数量,缓解人少案多的矛盾,又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和谐的环境。

(三)在诉讼过程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法院工作每天面对的多是普通老百姓,甚至有很多是社会弱势群体,他们往往经济生活困难、法律知识有限、诉讼能力不高、诉讼风险意识缺乏。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主义功能,要求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行使调查取证权,查明案件事实;要求人民法院在适用法律上,主动行使释明权,做好判前释法、判后答疑;要求人民法院以维护实质正义为主要价值取向,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践行主题活动,要发扬我国优秀司法传统,确立和谐顺畅的协调主义诉讼模式

在现代司法实践中,并不存在绝对的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和绝对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任何一个国家两种模式都交错存在。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司法改革方兴未艾,对诉讼模式进行修补和调整成为各国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我国既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期”,也处在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的“凸显期”。从和谐司法的要求出发,兼顾法官诉讼管理职权与当事人诉讼自主权的平衡,努力构筑能够促进当事人与法官平等沟通对话的新的诉讼模式,是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方式,我们将这种诉讼模式称为协调主义的诉讼模式。协调主义诉讼模式具有以下特征:

(一)平等和谐的诉讼地位。协调主义诉讼模式努力改变过去一段时间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过分强调当事人主义、过分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一判了之、

坐堂问案的消极主义审判模式,积极构造法官与当事人之间平等对话、充分交流的平台,有利于人民法官深入群众、依靠群众、了解当事人需求、解决当事人实际问题。推行协调主义诉讼模式,要求法官进一步转变审判观念,积极引导当事人充分表达意愿,形成互谅互让的诉讼氛围,共同推动诉讼活动的进行;要求法官在诉讼过程中适当行使释明权、调查权以弥补当事人诉讼能力的不足,防止把法庭变成单纯诉讼技巧的竞技场,让诉讼过程中的当事人真正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正义和温暖。

(二)协调顺畅的诉讼秩序。协调顺畅的诉讼秩序,有利于实现诉讼的公正高效,有利于司法为民各项措施的落实。审判活动,尤其是民事诉讼过程,应当是和谐有序的、有利于纠纷及时了结的过程,而不应当是互相对抗、互相顶牛、没完没了的过程。推行协调主义诉讼模式,要求法官积极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协同推进诉讼程序,让诉讼各方当事人明白,法庭是讲法讲理的地方,是理性、文明、心平气和解决纷争的地方,而不是吵架、对抗、激化矛盾的场所,打官司是为了了结纠纷,而不是要争个你死我活;让诉讼各方当事人明白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了结纠纷,不仅仅是法院、法官的责任,也是所有诉讼参与人共同的责任,所有的诉讼参与人,都有责任配合好法院查明真相、促进纠纷及时有效解决。

(三)解纷止争的诉讼目的。协调主义诉讼模式以实现案结事了、解纷止争为诉讼的最终目标,推行协调主义诉讼模式,要求人民法官以优先调解、着重调解、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为诉讼的目标追求,在审理中注重法、理、情的融合,通过讲法、讲理、讲情和耐心细致的调解,逐步化解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和矛盾。同时,要求人民法官秉承只有实体最终公正的裁判,才能赢得社会最为广泛的认同和最为持久的生命力的理念,通过案件的审理,真正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最终达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

推荐第6篇:人民法官为人民自查报告

龙里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自查情况报告

2009年是“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启动之年、开局之年。为扎实抓好主题实践活动各环节的工作,使广大干警的思想政治觉悟有新提高、司法能力水平有新提高、司法作风形象有新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新提高。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我院认真地对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加强“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一名党组成员、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成员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本院政工科,党组成员、政工科长、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孟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

按照上级法院对“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为确保主题实践活动有序健康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我院结合队伍和审判执行工作现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2009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使各法庭、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扎实有序地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三、注重“六个结合”

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特别注重“六个结合”,即把主题实践活动与学习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司法

1廉洁教育活动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创建人民满意法院、满意法官相结合,与执法办案相结合,与知行并用相结合,做好审判执行和其他工作。今年1至11月,共受理各类案件853件,结案764件,结案率为90%。切实做到了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双促进的效果。真正把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效落实到“让人民满意”的根本宗旨上,真抓真学,突出特色,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业务培训

深入开展“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组织全院干警学习王胜俊院长在宁夏、江西、黑龙江讲话精神以及王胜俊院长、沈德咏副院长在大法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文件选编》等相关文件资料,切实增强广大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审判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围绕大局作文章,服务中心求发展,依法审理好与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按照《关于加强全省法院领导干部及骨干法官教育培训的通知》的要求,年初我院认真研究制定了《教育培训计划》,于今年11月26—27日两天组织全院干警及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并邀请省、州法院的知深法官授课,不断提高干警和人民陪审员的综合素质及司法能力。

五、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落实便民措施

通过调配人力资源,加强业务指导,完善工作流程,拓宽联动机制衔接平台,发挥为民服务的最大功效。在审结的民事、行政506件案件中,调解结案的217件、撤诉的110件,调撤率为65%。在立案工作中强化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认真接待处理群众

来信来访,许多社会矛盾纠纷在起诉前得到及时化解,独特的为民服务功效受到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称赞。围绕开展的主题实践活动,把群众诉求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深入贯彻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认真总结司法便民工作经验,在原有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扎实做好定期巡回办案和庭前调解预约制以及指导调解、判后答疑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增加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做好执行异议、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案件的审查、信访件的办理等内容;还包括公开案件审理信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开庭、开展法制宣传等内容。新的司法便民措施在完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等方面更具科学、规范和可操作性,更好地满足了群众的司法需求,更好地树立了司法公信和权威。

六、创新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按照“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要求,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共发出《征求意见表》50份,收集到4条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整改落实。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修订了5个制度。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完善办案绩效考评体系和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坚持案件质量归档、质量评查制度和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并与奖惩、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业绩相结合,对案件质量有问题有过错的责任人除予以通报批评外,还按照本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限期整改,从而使我院办案质量有所上升。

切实加强廉政司法建设,做到“四个到位”,即警示教育到位、风纪整顿到位、管理监督到位、执行纪律到位。坚决执行最高法

院“五个严禁”的规定。针对法院队伍中出现的个别法官违纪现象,我院加大监督力度,以部门为单位各聘请一名廉政监察员,召开家属助廉座谈会,与全院干警签订《廉政责任书》。监察人员明察暗访,使廉政司法做到“入脑、入心、入耳”,干警的廉政司法自觉性普遍提高。多年来,我院未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七、存在的不足和2010年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打算

通过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展不平衡,有少数部门领导认识不够到位,抓得不够扎实;二是少数干警作风不够严谨,组织纪律有些松懈;三是有少数干警群众观念有些淡漠,司法为民意识不够强;四是工作机制创新意识不够强,拓宽民意沟通渠道还不够宽;五是少数案件和法律文书质量不够高;六是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研究和探索不够,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便民、利民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处置措施还需加强,针对上述不足,我院将认真制定2010年主题实践活动方案,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并以此为契机,从提升法院公信力出发,在力求深入、务求实效上下功夫,解决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我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整体提升。

特此报告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推荐第7篇:人民法官为人民演讲稿

为民在于行动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

我是余坪法庭的书记员孙斌,很荣幸今天能够登上这个演讲台,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为民在于行动》,虽然我还不是一名法官,但是成为一名法官——一名为人民司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的好法官是我的理想。

毛泽东曾经说过“我们这个队伍是彻底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我们的法院也是党领导下的队伍,我们的法官是党领导下的法官,更是人民选任的法官。因此,要成为一名好的法官就必须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的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是法官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具体展现,同时也是实现法官自身社会价值的最直接的方法。只有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把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目标和价值追求,才能真正的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人民法官为人民,不应该仅仅是一个口号,而应该是贯穿法官全部工作的一个理念,应该是我们费心思、用行动去诠释的宗旨。

人民法官为人民就要求我们的法官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充分认识到为人民司法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公正、认真、慎重的依法办案。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念,就要求我们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着眼,他体现在我们对待每个当事人的态度,对待每个案件的态度。一个法官每年要

办理大量的案件,每一个案件对于法官个人来说,可能只是花费一些时间,处理一些材料,但是对于每个案件当事人来说,都意味着以后的生活可能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因此,案件的当事人通常对于法官的工作存在严重的抵触,具体到我们洪雅法院辖区,由于各种原因,人民的法律知识欠缺,这种对立情绪就更的激烈,这就要求我们面对当事人要更加的有耐心和包容心,在工作中更加的注意方式方法。在2010年4月份,我被分派到法庭工作不久,余坪法庭凌庭长承办的一件离婚案件中,被告郭某经法庭多次电话通知,拒不到庭应诉。于是凌庭长带领我驱车前往其居住地,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由于郭某居住在山区,春季多雨,道路泥泞不堪,我们的警车只能开到半路后,一行人步行前往郭某居住地。未料,到达后我们尚未表明身份来意,与郭某同居的男子便对我们高声喝斥,不停地贬低、侮辱、威胁办案人员,更要求我们滚出他家的院子,有话到外面路上去说,在这样的情况下,凌庭长依然冷静的为当事人郭某解释了我们的身份来意,告知其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叮嘱其按期到庭参加案件的审理。经过凌庭长认真耐心的解释,当事人郭某两天后主动打电话申请进行庭前调解,并顺利的达成调解协议,本案圆满了结,这——就是人民的好法官,在被误解、受委屈、甚至受威胁的时候,仍然能够宽容的对待当事人。

选择了法院,选择了法官,也许一辈子都没有鲜花,没有掌声,但青春无悔,生命无悔,因为做为一名法官,忠诚与奉献已经融进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大潮中,已经融进了祖国人民安定和谐的幸福

里。我们的价值在一次次公正的判决中得到体现,在人民满意的笑容中得到升华,最后,我用一句歌词结束我今天的演讲:自豪吧,共和国的法官,光荣属于我们,光荣属于祖国,光荣属于人民。

推荐第8篇:人民法官为人民演讲稿

“将忠诚铸进庄严的国徽,用公正架起金色的天平”“惩恶扬善、匡扶正义是我们的使命,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是我们的赤诚”……

口中总是不自觉的哼起这首我们的歌,那坚定激昂的节奏激荡起的不仅是心中的自豪感,更是无限的责任与使命!

是的,人民法官,肩扛天平,肩负着定分止争,惩恶扬善的神圣使命;槌起槌落,与广大人那一世小说网 http://www.daodoc.com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然而,在社会上曾有那么一种说法,说人民法官要依法裁判,保持中立,不偏不倚,因此谈不上服务谁,更有甚者一心认为要取消人民法官中的“人民”两字,以显示法官无党无派,超然世外的地位。

而我要说的是,在中国文化这个大背景下,如果一名法官真的无视为谁掌权、为谁服务这个基本问题,完全不顾及中国社会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你要求他成为超然世外的绝对法官,可能他恰恰会成为绝对的自利者和祸害人民的罪犯。又怎么能指望他履行一个“正义代言人”的职责呢?

记得在大学时每次考完试,大家总会对遇到的一堆不知所以的问题议论纷纷,同学问我怎么答的时候,我总是笑笑说:“凭法律人的良知答就对了!”其实,当时真的就是一句戏言,是对自己不会答题的掩饰。现在想来,当时自己一句不经意的话,却显得有那么一点意味深长。是啊,对于身为人民法官的我们来说,法律知识的累积固然很重要,但是,如果没有良知、没有一颗为人民的心,那深厚的法学功底只能成为伤害人民的利器!

为人民服务,说起来是道不尽的宏大主题。可是,一名平凡的法官绝不是理论家和政治官僚,给人民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可能只是画梅止渴;法治之路,和谐之途,现实中真正需要的是法官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职务范围内踏实地做点工作,依法解决一些矛盾,给出一些公正的说法。就如同轻轻拨亮一盏灯,哪怕只照亮一片脚下的土地!

法是向来有为政治服务的本性,尽管它总是半遮半掩。中国的政治要面对世界上最复杂而生机无限的现实,腐败和富强同飞,法治与权变起舞,在这样一个大变局下,作为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卫士却失却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理念,中国将处于何等危险的境地!的确,法官也是脆弱的,他们能做的也许并没有人们期待的那么多。但是我们产生于人民,受人民之托,怎可无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之心?那些所谓的金钱与美色、权力与关系,在人民的利益面前显得是那么的卑微!

法官是如此平凡,却可因胸怀人民、为群众断曲直、为社会谋大义的点滴行动,而变得神圣起来。手持正义之灯的法官们,只要抱有阳光般的心态,细心、耐心、热心、诚心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努力做好自己手中的每一个案子,就能在平凡的岗位上找到自己的价值。

我的同行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在召唤,让我们用最响亮的声音喊出:“人民法官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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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人民法官为人民演讲稿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演讲稿

‚惊堂木一拍,衙役两边开,老爷来升堂,‘威武’吼起来‛,这样的封建社会审判场面在电影、电视剧里被演绎地活灵活现,老百姓是权势者们玩弄、欺压的对象。在‚老爷升堂‛的审判执法中,公平得不到体现、正义得不到伸张。

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改变了历史。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了革命的胜利。正如毛泽东所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使中国革命起了一个根本性的变化,中国人民由于有了这样一个政党的领导,才能取得革命的彻底胜利。‛我们的政权,为人民的权利而存在,我们的党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忆往昔峥嵘岁月,九十年风雨兼程,说不尽的坎坷沧桑;九十年风云巨变,道不完的伟业辉煌!我们歌颂无数的中华英雄,为了祖国的解放和人民的幸福付出了鲜血和生命。今天,在和平年代,正是有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的崇高理想,才有了任长霞、宋鱼水这样的好模范。我们是人民的儿女,是人民赋予了我们权力,就应该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时时刻刻为人民着想,时时处处为群 1

众排忧解难。这一切不正是人民对我们的要求,时代对我们的呼唤吗?

在我身边就有很多这样的法官。他们当中,有伴随法院成长的老法官,有推动法院改革与进步的中坚力量,也有在新世纪走进这只队伍的年轻同志。当你走进他们时,就会被他们的精神所感动:您知道吗?一位老庭长,为了退还当事人的礼品,摔倒在冰冷的雪地上;您清楚吗?一位女法官,为了及时审结案件,顾不得照顾刚做完手术的父亲……

如果人生是一首诗,法官们所吟诵的韵律必定风雷激荡、胸怀壮烈;如果人生是一首歌,法官们唱出的一定波澜壮阔、激情荡漾;如果人生是一幅画,法官们必定浓墨重彩、酣畅淋漓;如果人生是一柄剑,法官们一定披荆斩棘、惩恶扬善。鲁迅先生曾说过:‚自古以来,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作为一名普通法官,我们不会有那样轰轰烈烈的事迹,也不会有那样惊天动地的壮举,但至少有一点可以做到,那就是——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把人民放在心上!

作为一名年轻的审判员,我一直在想,什么才是真正的‚执法为民‛?是为百姓做一件好事,捐一些钱物吗?是为群众服务一次,争取一些利益吗?是为当事人办一个案件,追回一点损失吗?不是,都不是。真正的‚执法为民‛,应

该是发扬‚马锡五‛传统,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时刻心系群众,事事以民为本,把人民放在心上!

站在讲台,我仿佛看到,我们的法官们正在办公室里伏案阅卷。他们恪守清贫、默默工作,以行动默默地实践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誓言,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曾记得,为了核实案件的证据,他们在炎热的夏日,顶着灼热的阳光,不顾汗流浃背,不顾被石头磨破了鞋子,步行数十里不通车的山路寻找知情人;为了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他们数次深入乡间,与他们促膝长谈,讲法说理,不厌其烦。在一批数量有数十个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情绪激动,案件尚未开庭,就多次打电话、写信,要求面见审判人员,并向信访单位和部门写信上访。面对他们的不理解和质疑,甚至误解,我们的法官没有怨言,与他们一一座谈,答疑解惑,反复讲道理、做工作,全方位多部门地寻求配合,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最终成功化解了矛盾。我们的法官、凭借着对党和人民的赤胆忠心,不怕苦,不怕难,不怕说情,不怕得罪人,坚守司法为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除人间之邪恶,守政法之圣洁。‛这就是人民法官,他们时刻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剑胆除恶,琴心护法,为‚金色天平‛增辉,为‚赤色法徽‛添彩,以自己的行动默默的履行着一名人民法官的誓言。他们是那么的平凡,可是他们在平凡的

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们持护法之盾,擎惩恶之剑,保经济之驾,护发展之航,倾注血汗,换来一方和谐。

当一根根蜡烛点燃的时候,人们往往容易忽视在明亮的烛光后面燃尽的是付出;当生命划过一道绚丽的彩虹,说声无愧于人民,要有怎样甘愿奉献的恬淡啊!所以,我想说,如果你遭受了不公正的待遇感到委屈,告诉法官吧;如果你陷入情与法的困惑不能两全,求助于法官吧;如果你为了合法权益诉之公堂,信任法官吧;如果你想为了社会的公正和谐而战斗,那么就来做一名法官吧。因为法官的使命就是刚正不阿,执法如山,就是时刻牢记人民的重托,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上。

推荐第10篇:人民法官为人民演讲稿

“人民法官为人民”演讲稿

有一种风景叫高度,有一种高度叫境界,有一种境界叫奉献。奉献是最美丽的花,奉献也是最真挚的爱。爱岗是我们的职责,敬业是我们的本分。爱岗敬业是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根本,是人民法官爱人民的体现。

此时此刻,我站在演讲台上不仅仅看到在座各位关注的目光,仿佛还看见我们干警在办案中那忙碌、不知疲倦的身影。看—他们正耐心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如春风化雨;他们正承受着上访人的谩骂,但却像对待亲人一样用心体会他们的感受;他们正为了审好每一个案子而埋首工作,他们默默的奉献着,不求名利,任劳任怨。他们用爱岗敬业的精神,染绿了法院工作的春天。

我是2009年2月底加入Xx 法院这个大家庭的。调整工作后,我被分到了古龙岗人民法庭。带着惶恐也带着生活赋予的坚强,我迈入了人生的新起点。

因为身在基层法庭的缘故,经常和老百姓打交道。有一回因下大雨,路不能通车,为了及时送达传票,最后弄得一身泥和水,当时还有点情绪,庭长微笑着对我说,谁叫我们是人民法官?是啊,正因为我们是人民法官,当我们在烈日下,调解好一件相邻纠纷的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的时候,心中就像有和风吹过,惬意无比。为了方便老百姓诉讼,我们晚上开庭到十点多钟,当事人握着我们的手,一直说着

“谢谢”。

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这需要我们在工作中有“爱”,也就是责任心。拿洗脸做比方,我们每天都要洗脸,许多人并且不止洗一次,洗完后还要拿镜子照一照,生怕有什么不妥的地方。你们看,这是何等的有责任心,在工作中也能这样有责任心,不愁工作做不好。一个个普通的人,一件件平凡的事,正是有了大家的付出和辛劳,才能将我们法院的天空点缀得如此灿烂辉煌。

时间过得飞快,我每天在工作、出错、纠正、再工作的过程中慢慢地学习。如果不是担心工作,我真的希望每天的错误多一点,这样我会成长的更快一些。谁说法院的工作是枯燥的?第一次查封,让我感觉到法院工作的庄严、神圣不可侵犯;第一次参加单位组织的演讲,法院又一次给我们展示的机会,我感受到了法院对我们的重视与呵护。与以前的学习生活比,在法院工作的日子,每一天的感受与认识都是不同的,永远都让我感到充实与满足。经过4个月的切身体验,我非常庆幸走进了这样一个团结奋进的集体。因为她特别能吃苦、因为她特别能战斗、因为她特别讲奉献!

从我踏进法院大门的时候,我就坚定着对法律的崇尚、人民的挚爱、共和国的真诚。我没有什么可以奉献,唯有青

春、热血、辛勤和汗水。我会用一颗年轻而又富有朝气的心去迎接每一天的到来,精力充沛地面对每一个困难与挑战,努力成长为一名德才兼备的法官,让生命伴随法律成长,让肩膀挺起华夏脊梁,让和风吹拂正气,让春雨滋润民心。在没有七彩灯光的岁月里守候生命中一次又一次的感动,守望“正义”这两个字所包含的简单也复杂的人生旅途。让我们以爱的名义,吹响“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集结号。

第11篇: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

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 关于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汇报材料

为了重点深化我院关于开展以基层基础建设年为重点,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提高我院司法警察个体和整体工作能力,通过行使职权,有效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打造一支“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司法警察队伍。

一、活动目标

首先更加牢固树立我院司法警察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要强化审判保障职能,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增强政治、业务、体能素质;还要加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全面提高司法警察的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遵循“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打造过硬队伍、服务司法审判、确保法院安全、建设和谐法院”为目标,全面提高每名司法警察人员的政治素质、法治观念、团队意识,业务水平、警务技能、身体素质和心里素质。

二、活动内容

活动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和“面向实战、讲求实用、讲求实效”的原则,重点抓好司法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及本职岗位应知应会的基本业务知识和警务技能的学习训练。主要分为理论知识、业务技能和体能训练科目三大类,提升岗位学习的质量和效果,营造崇尚学习,全员学习的浓厚氛围,兴起学习和研究的良好风气。

(一)理论知识

一个月组织二次集中学习,认真开展核心价值观“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由大队长负责,其他时间为自学时间。

(1)政治理论知识:重点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报告,通过学习,牢固树立“为审判服务意识”,打牢“为司法保驾护航”的思想基础。

(2)国家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人民警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等,坚持集中整治和经常监督相结合、使全体司法警察进一步明确司法规范和行为规范,增强严格执法、严格规范行为的意识。

(3)廉政教育学习:主要落实廉政责任制,重点学习“四个一律”、“五个严禁”、“从严查处九项规定”以及省法院制定下发的有关制度落实文件精神。

(二)业务技能

一个月组织一次集中训练集体队列动作、警械使用;二个月组织一次处置旁听群众骚乱事件模拟演练;三个月组织一次手枪实弹射击训练;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值庭、安全检查、计算机操作及无纸化办公等单兵技能训练等日常工作时即为训练。

(三)基本体能训练

围绕加强体育锻炼、提高体能素质,重点进行男干警俯卧撑及1000米跑、女干警仰卧起坐及800米跑等项目的训练,每月集中进行一次训练。

(四)文体活动

积极参加院内组织的的各项文体活动,切实提高干警的各项问题活动能力,丰富和活跃干警文化生活。同时积极参加我院文化建设的重大问题的专题调研,提出我院文化建设的规划和措施,有效促进我院文化建设发展。

三、活动要求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要求,根据需要,活动主要采取岗位练兵、自学自练和集中强化训练等形式进行。理论专业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的练习以个人为主,集中训练为辅。第

一、要合理安排,保证警务保障工作和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二、保证活动人员齐全、学习和训练时间充裕、活动科目全面、活动计划有效。

三、在思想和行动上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通过此项活动,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抓基层夯基础树公信”的工作思路,以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队伍素质为保障,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载体,借助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推进我院司法警察工作再进新局面。

第12篇:最高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实施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10年度“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1-07

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来,各级人民法院积极行动,结合实际,在深化思想政治、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反腐倡廉、法院文化和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广大干警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

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适应新时期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全局性、长期性工作。按照主题实践活动一抓几年,每年确定一两个工作重点,集中精力,争取突破的工作思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现就2010年度主题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0年度“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目标是认真贯穿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穿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公正,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能力、完善审判管理、加强指导监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使各级法院干警公正、廉洁、为民司法,促使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二、重点解决的问题

开展活动以来,各地注重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司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果。2010年度主题实践活动要重点解决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公正廉洁司法方面的问题。一些法院审判管理机制不完善,司法公开、司法民主机制不健全,少数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执行不力;一些法官司法能力不强,特别是做群众公正、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强,说不清、判不明、案结事不了;少数干警违反“五个严禁”,甚至贪污受贿、徇私枉法、腐败堕落。

2、司法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一些法院窗口建设水平不高,民意沟通渠道不畅通,司法便民机制不健全;一些干警对司法人民性的人事还不到位,群众观念淡薄、衙门作风严重、滥用司法职权、损害群众利益;一些干警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语言不文明。行为不规范。

三、重点学习的文件和研讨题目

(一)重点研读的文件

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等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

3、最高人民法院编写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学习材料之三〃学习文件选编(2)》。

(二)重点研讨的题目

1、如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中的职能作用。

2、在执法办案中发扬优良作风,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3、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法院系统党的建设,全面推动人民法院科学发展?

4、如何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重点抓好的工作

2010年,各级法院要紧密结合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狠抓作风和廉政建设,深化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法院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实现人民司法事业的科学发展。本着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为给各地开展活动留有足够空间,本方案提供以下一些工作抓手供参考,各地可结合实际确定本年度活动重点:

1、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针对去年司法作风大检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重点整改滥用强制措施和司法不文明的现象。认真组织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行为规范,推进法官忌语,制作诉讼行为提示软件,督促法官遵守司法礼仪。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和法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走访活动,及时研究与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

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警到基层锻炼。规范立案程序,简化立案环节,强化诉讼引导。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基础设施和基本功能建设,健全并实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案公开、文明接待等制度,完善远程立案、预约办案、巡回审判、简繁分流等举措,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

2、推进司法公开、民主,强化执法监督。依法公开立案、庭审、执行等环节内容。完善裁判理由释明制度、办案进程查询制度、再审立案听证和审判执行信息查询制度。加大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力度。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和培训。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完善民意沟通机制,设立法院开放日和民意沟通邮箱,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经常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倡导法官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3、严格办案标准,加强审判管理。严格司法程序,细化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标准。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审限监督、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完善审判绩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约束、激励、引导作用。建立完善诉讼文书防错纠错机制,提高诉讼文书质量。

4、开展执法大培训,构建学习型法院。制定全员培训计划,建立并落实定期培训制度,大力推进法官教法官、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干警司法能力。落实终身学习理念,制定符合法院实际、适合干警需求的学习读书计划,完善学习考勤、学习档案、学习考核评价等制度,构建学习型法院建设长效机制,大力营造崇尚学习的氛围。最高人民

法院完成全国中级、基层法院院长主题轮训,各高院要全面开展人民法庭庭长的轮训工作,有计划地推进中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轮训工作。

5、加强正面宣传,弘扬法院文化。以法院精神文化为重点,切实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加强先进典型及先进事迹宣传,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要广泛深入开展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充分发挥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作用。通过典型引路、以案析理报告会等方式,加强司法人民性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创新法院文化建设载体和手段,积极开展法官论坛、裁判文书讲评、演讲比赛、文体竞赛等活动,展现法院干警良好精神风貌。

6、加强警示教育,抓好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抵御“认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体系,规范法官与案件当事人、律师、中介机构人员的关系。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制度、巡视督查制度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构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五、工作要求

各级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推动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把握活动特点,突出实践特色。各级法院要把握主题实践活动时间跨度长、平台大、实践性强的特点,把主题实践活动作为今年加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和建设,推动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平

台。要把主题实践活动与三项重点工作的推进结合起来,与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实践特色,创新活动内容,避免一般号召,防止搞形式主义和做表面文章,防止出现主题实践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两张皮”的问题,以审判执行和法院建设的成绩来检验活动成效。

(二)突出基层基础,加强对下指导。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的指导,及时把中央的要求传达到基层,确保政令畅通。要帮助解决基层活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注意研究基层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并深入剖析尽力解决。要注意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并延伸为长效机制。最高法院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各地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注意工作方法,加强宣传沟通。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体干警搞好主题实践活动。要运用“抓两头、带中间”的方法,牢牢抓住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和一线法官、窗口单位这“两头”,带动法院整体活动的开展。要注意加强宣传,搞好典型引路,积极与媒体联系扩大宣传面,积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联系,让他们了解主题实践活动的情况。

第13篇:人民法官为人民演讲稿人民法官之歌

人民法官为人民演讲稿-人民法官之歌

“将忠诚铸进庄严的国徽,用公正架起金色的天平”“惩恶扬善、匡扶正义是我们的使命,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是我们的赤诚”……

口中总是不自觉的哼起这首我们的歌,那坚定激昂的节奏激荡起的不仅是心中的自豪感,更是无限的责任与使命!

是的,人民法官,肩扛天平,肩负着定分止争,惩恶扬善的神圣使命;槌起槌落,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然而,在社会上曾有那么一种说法,说人民法官要依法裁判,保持中立,不偏不倚,因此谈不上服务谁,更有甚者一心认为要取消人民法官中的“人民”两字,以显示法官无党无派,超然世外的地位。

而我要说的是,在中国文化这个大背景下,如果一名法官真的无视为谁掌权、为谁服务这个基本问题,完全不顾及中国社会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你要求他成为超然世外的绝对法官,可能他恰恰会成为绝对的自利者和祸害人民的罪犯。又怎么能指望他履行一个“正义代言人”的职责呢?

记得在大学时每次考完试,大家总会对遇到的一堆不知所以的问题议论纷纷,同学问我怎么答的时候,我总是笑笑说:“凭法律人的良知答就对了!”其实,当时真的就是一句戏言,是对自己不会答题的掩饰。现在想来,当时自己一 句不经意的话,却显得有那么一点意味深长。是啊,对于身为人民法官的我们来说,法律知识的累积固然很重要,但是,如果没有良知、没有一颗为人民的心,那深厚的法学功底只能成为伤害人民的利器!

为人民服务,说起来是道不尽的宏大主题。可是,一名平凡的法官绝不是理论家和政治官僚,给人民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可能只是画梅止渴;法治之路,和谐之途,现实中真正需要的是法官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职务范围内踏实地做点工作,依法解决一些矛盾,给出一些公正的说法。就如同轻轻拨亮一盏灯,哪怕只照亮一片脚下的土地!

法是向来有为政治服务的本性,尽管它总是半遮半掩。中国的政治要面对世界上最复杂而生机无限的现实,腐败和富强同飞,法治与权变起舞,在这样一个大变局下,作为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卫士却失却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理念,中国将处于何等危险的境地!的确,法官也是脆弱的,他们能做的也许并没有人们期待的那么多。但是我们产生于人民,受人民之托,怎可无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之心?那些所谓的金钱与美色、权力与关系,在人民的利益面前显得是那么的卑微!

法官是如此平凡,却可因胸怀人民、为群众断曲直、为社会谋大义的点滴行动,而变得神圣起来。手持正义之灯的法官们,只要抱有阳光般的心态,细心、耐心、热心、诚心 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努力做好自己手中的每一个案子,就能在平凡的岗位上找到自己的价值。

我的同行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在召唤,让我们用最响亮的声音喊出:“人民法官为人民!”

第14篇:人民法官为人民比赛演讲稿

不知不觉,在县法院工作已有整整五个春秋。五年来,从皂头法庭到执行局,从乡下到县城,从旧法院大楼到新办公场所,时间在变,地点在变,人也在变,但有些东西没有改变,那就是法官的宗旨!不错,无论时空怎么转变,司法为民的宗旨不会改变,我们县法院践行 人民法官为人民 的精神也不会改变。

人民法官为人民 ,这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我们也没有把它当成一种口号。多少年来,我们上饶县法院干警们一直在做的,不是高调的空喊,而是低调的践行,践行着那一份理念,践行着那一份精神,践行着 人民法官为人民 :不用说我们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全国道德模范李向东,也不用说30多年扎根基层甘于奉献的时代先锋黄彩初,更不用说年逾花甲早已退休被返聘在立案庭的余增旺老庭长,他们用一颗颗乐于助人的爱心、甘于寂寞的耐心和忠于法律的决心奉献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无私情怀。

值得骄傲的是,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我们不仅仅有他们这些榜样,我们还有着更多的同伴,他们数十年如一日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耕耘着、无私奉献着,用青春和热血诠释着司法为民的永恒主题。当负责刑事审判的法官们用庄严的法律将罪犯绳之以法时,当负责民事审判的法官们为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确认权利时,当负责执行的法官们为债权人追回欠款时,他们无一不是在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

为了不让法院的判决成为一纸 白条 ,为了不让当事人的合法债权变为坏账,为了不让弱势群体失去关怀的温暖,执行局的法官们冒着生命危险站在矛盾的风口浪尖上,一方面是申请人的期盼、误解和埋怨,另一方面是被执行人的逃避、威胁和暴力,但他们没有放弃,他们一直在努力。多年来,他们执行了一件又一件的骨头案、钉子案,替债权人追回了一笔又一笔的欠款,为困难群众送去了一份又一份的温暖。

虽然并不是每一份辛苦都会有收获,虽然误解、矛盾和危险仍然伴随着我们,但我们始终坚持着、努力着,只因为那一句深深铭刻在心底的誓言:为人民服务!

或许,从穿上制服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我们与责任、与牺牲结下了不解之缘;或许,当我们进入法院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我们无私奉献、为民服务的使命。但是,我们不能退却,我们也不会退却,因为在践行司法为民的道路上,我们并不孤独,我们有全国各级法院的同行,还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我们不能放弃,我们也不会放弃,在践行司法为民的道路上,我们会一直走下去!

既然选择了远方,那就风雨兼程。让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航船上,扬起 人民法官为人民 的风帆,远航吧!

第15篇:人民法官为人民征文演讲稿

人民法官为人民征文演讲稿

“将忠诚铸进庄严的国徽,用公正架起金色的天平”“惩恶扬善、匡扶正义是我们的使命,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是我们的赤诚”„„

口中总是不自觉的哼起这首我们的歌,那坚定激昂的节奏激荡起的不仅是心中的自豪感,更是无限的责任与使命!

是的,人民法官,肩扛天平,肩负着定分止争,惩恶扬善的神圣使命;槌起槌落,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然而,在社会上曾有那么一种说法,说人民法官要依法裁判,保持中立,不偏不倚,因此谈不上服务谁,更有甚者一心认为要取消人民法官中的“人民”两字,以显示法官无党无派,超然世外的地位。

而我要说的是,在中国文化这个大背景下,如果一名法官真的无视为谁掌权、为谁服务这个基本问题,完全不顾及中国社会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你要求他成为超然世外的绝对法官,可能他恰恰会成为绝对的自利者和祸害人民的罪犯。又怎么能指望他履行一个“正义代言人”的职责呢?

记得在大学时每次考完试,大家总会对遇到的一堆不知所以的问题议论纷纷,同学问我怎么答的时候,我总是笑笑说:“凭法律人的良知答就对了!”其实,当时真的就是一句戏言,是对自己不会答题的掩饰。现在想来,当时自己一句不经意的话,却显得有那么一点意味深长。是啊,对于身为人民法官的我们来说,法律知识的累积固然很重要,但是,如果没有良知、没有一颗为人民的心,那深厚的法学功底只能成为伤害人民的利器!

为人民服务,说起来是道不尽的宏大主题。可是,一名平凡的法官绝不是理论家和政治官僚,给人民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可能只是画梅止渴;法治之路,和谐之途,现实中真正需要的是法官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职务范围内踏实地做点工作,依法解决一些矛盾,给出一些公正的说法。就如同轻轻拨亮一盏灯,哪怕只照亮一片脚下的土地!

法是向来有为政治服务的本性,尽管它总是半遮半掩。中国的政治要面对世界上最复杂而生机无限的现实,腐败和富强同飞,法治与权变起舞,在这样一个大变局下,作为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卫士却失却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理念,中国将处于何等危险的境地!的确,法官也是脆弱的,他们能做的也许并没有人们期待的那么多。但是我们产生于人民,受人民之托,怎可无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之心?那些所谓的金钱与美色、权力与关系,在人民的利益面前显得是那么的卑微!

法官是如此平凡,却可因胸怀人民、为群众断曲直、为社会谋大义的点滴行动,而变得神圣起来。手持正义之灯的法官们,只要抱有阳光般的心态,细心、耐心、热心、诚心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努力做好自己手中的每一个案子,就能在平凡的岗位上找到自己的价值。

我的同行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在召唤,让我们用最响亮的声音喊出:“人民法官为人民!”

第16篇: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征文

浅议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丰富内涵

全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刚刚闭幕,最高人民法院就部署在各级人民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宪法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深化,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以邓那一世小说网 http://www.daodoc.com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 主题实践活动,首先必须牢固树立几种意识。首先要牢固树立法官的政治意识,通过深入持续地开展对“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教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其次是要牢固树立法官的大局意识,强化为大局服务的责任感、使命感,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理清新思路,以更加有力的措施为大局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再次是要牢固树立法官的群众意识,坚持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爱民,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最后是要牢固树立法官的公平正义意识,坚持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二、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 主题实践活动,还应当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培养法官的为民意识,切实加强对法官的权力观教育,进一步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教育法官把“为人民司法”作为价值追求和行动指南,为维护人民权益而努力工作。大力培养法官的务实作风和创新精神。鼓励法官独立思考、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大胆尝试、积极探索能更好地为大局服务、更好地保护群众根本利益、更好地贯彻执行法律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把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成为“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队伍。

三、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 主题实践活动,同时必须倾力落实为民措施。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细化并规范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使之落实到审查立案、审判、执行、处理信访、接受监督全过程。要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实行立案窗口“一站式”服务,建立快速、便捷的立案制度、建立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案件速裁机制。积极开展巡回审理,预约开庭、假日法庭等做法,经常性地深入村组、社区办案和开展法律咨询,把法庭开在田间地头,把纠纷解决在群众身边,从而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要进一步加大对特困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不让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建立完善执行救助基金,对判决利益不能实现且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人予以救助,并确保救助资金的使用公开、公正、公平。要完善信访处理机制,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真正减少和避免信访问题的发生。

四、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 主题实践活动,还必须致力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当今时代,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社会矛盾凸显,不稳定因素增多,社会司法需求增加。面对这种形势,作为人民法官,我们必须提高自身的司法能力,特别是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要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更好地承担起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扎实推进岗位练兵,提升法官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要建立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直接联系沟通机制,注重从法律层面和社会层面的结合上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注重问计于民,不断积累解决新问题的司法经验,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只有将人民法官应当具有的精神放在历史的坐标上,放在时代的视野里,放在发展的格局中,不断丰富人民法官精神的时代内涵,明确当代人民法官的责任与使命,将为民热情转化为为民行动,才能彰显示司法为民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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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人民法官为人民比赛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评委、领导、来宾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人民法官为人民》!

此刻,我穿着一身法官制服站在这个讲台,单从外表,不知在家会怎样形容我,或许您会说看着“挺精神”,或许您会用四个字“英姿飒爽”。。。。。。当我第一天穿着这身制服走进法院的时候,门卫蓝大爷(家乡话)对我说的第一句是:“闺女,你今天真不一样了。”当时我没多想,觉着只是因为这身衣服,让他觉着我不一样了吧?但后来,我终于明白,蓝大爷那句话的份量并不仅仅等于这一身制服的重量。这身制服,不仅仅显示着一名法官的身份,更蕴涵着一种人民对法官的期盼与信任!

“我,的确是不一样了!我感受到了这身制服的重要”!

再过三个月,我在法院工作正好就满二年了,近两年来的所见所闻,让我深刻地感受到:虽然法不容情,虽然法律有时如这制服的冰蓝色,显的有些寒冷,但我们法官的心却如这红艳的领带,是火热的。我们的法官努力用自己的温度去温暖法律,努力用自己的双手为人民撑起一片公平与正义

的湛湛青天!

今年3月,**某玩具企业因经营不善倒闭,企业主逃之夭夭,在立案窗口工作的我,亲眼目睹了近百名工人为讨回血汗钱求助法院的场面。面对嘈杂拥挤的工人、面对一双双无助的眼神,当时的我不知所措,只是愣在一旁看我们的庭长,沉着的一步步引导工人开启法律程序,推选工人代表、收集证据等等。在庭长的带领下,我们全庭干警加班加点,挑灯奋战,将原本五天的立案工作量压缩成了两天。记得那一晚,我抱着电话机足足打了127个电话,对127位工人重复着同样一句话:“你好,我是**法院立案庭的,明天请带上你的身份证来立案大厅办立案手续。”为了以最快的速度给这批民工办妥立案手续,我们还改打印通知书为复印,在通知书上手写每位工人的名字。一个工人一个案件,一个案件从书写封面到各式通知书,就要重复写上六遍,同事小杨写到后来说:“我闭着眼都能写了。”确实,因为过度疲劳,我们的眼睛几乎合上了,但心门却敞开着,我们早已将这127位民工的名字记在了心里,我们是用心在写每一个名字,是用心在拔每一个电话号码。

我的身边还有这样一群法官:即将退休的老何法官,依旧奋战在审判的第一线,他挺实在的说:“现在案多人少,

我能帮着你们年轻人多干一天,是一天了。”老何法官用自己的行劝诠释着一名老党员、老法官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崇高情怀;民庭年轻法官小陈,为解决一起农村相邻关系纠纷,奔走田间地头时,不小心摔了一跤,这一摔摔的不轻,着实让他痛了好几天,但这一摔倒让两家农民“冰释前嫌”,可谓摔的有价值;还有,执行局的法官们,为不让当事人拿到的是一纸空判决,面对种种风险和挑战,兢兢业业地破解一个又一个的“骨头案”、“钉子案”。。。。。。

这些,都只是法官平凡工作中的一个个缩影。。。。。。。

岁月的长河悠悠流淌,榜样的精神代代相传,一位又一位的人民法官,以自己的对法律的忠诚、对审判事业的热爱,手持天平、头顶国徽,演绎着维护正义、评判是非的神圣职责。一个案子,对法官而言,或许只是承办的成百上千个案件中的一个,并不起眼,但对当事人来说,也许一生就打这么一次官司。为了这无数的“一生一次”,为了每一份判决都经得起法律与人民的考验,除了努力做好我们的本职工作,除了坚守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精神内核,我们别无选择!

我的演讲就要结束了,但我相信“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脚步不会停止,人民法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脚步更不会停止!

最 最后,我改动罗宾逊大法官的名言,结束今天的演讲:“作为一名法官,我们的上帝只有一个,那就是神圣的法律。我们的良心只服从一条,那就是公平与正义;我们的方向只有一个,那就是一切为了人民。”

谢谢大家!

第18篇:人民法官为人民,法官心得体会观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青年审判工作者,不仅要有对法律信仰的热忱追求,更有着对社会底层群众的满怀深情。法律是冷酷的,我们却要用温暖的方式来实现它,这是法官以德立身的应有之义。这次“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提出加强法官“德”与“能”建设的两大命题。修德与修能,从古至今历来是先贤们追求立身立人的根本。法官是社会捍卫公平正义、弘扬正气的中坚力量。在审理案件中,通过摆事实、讲法理、下结论,从生活中发现法,从各种冲突争执的利益中找出隐藏在事物背后的理性光芒。从这个意义上看,“修德”与“修能”是新时期人民法官对其所担负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回应,必须作为每一名法官终生的必修课程。

大局意识并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每一位法官应当具备的政治意识和司法观念。具体体现在每一起案件的过程中,既要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兼顾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些大利益,在审判工作中努力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法官的司法能力尤为重要。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学习至关重要。具体而言,就是要不断积累各种知识,要用学到的知识解决审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进而在总结司法经验的基础上提炼出理

论成果以指导司法实践,由此形成理论到实践再转化为理论的一个循环上升过程。同时,又不放松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在学习和实践的过程中,加强个人品质锤炼,提高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主客观相统一的学习实践原则,做好审判工作。

民商事审判中案结事了是法官职业追求的最终落脚点,将纠纷最终化解,和谐结案无后患,人民满意是法官最大的追求。在今后的民事审判工作中,仍要灵活运用各类调解方式到送达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民事审判在新形势下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结合民事审判工作的实际,努力把民事审判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第19篇: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实施方案

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对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不断巩固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不断强化“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特制定本院关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紧密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落实“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不断深化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法院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着力转变不符合人民群众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使人民法院的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 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使法院干部队伍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总体目标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对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为核心,强化思想教育、能力训练、作风养成、制度创新,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并以此推进本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坚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自觉性;

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积极落实各项便民措施,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本院工作的满意度;

切实加强法官培训转变观念提升能力素质。健全完善司法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效果和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全面加强以公正廉洁司法为核心的反腐倡廉建设,健全完善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改善法院队伍的纪律作风状况。

二、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方法和步骤

XX年度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分为五个阶段进行,从5月初开始到12月底。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制定《关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 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全院干警动员大会,深入进行思想教育发动,使本院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任务和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组织学习。组织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科学发展观、胡锦涛总书记对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重点学习省高院郑少三院长、市中院占云发院长的讲话和梁院长的讲话,学习法院系统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理解“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

第三阶段:查找问题。对照“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基本要求,查找问题。一查遵守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查是否讲政治纪律,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查是否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行动上自觉维护党委和法院权威;查是否存在对上级法院的决定、决议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二查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查是否爱岗敬业、以院为家;查是否个人主义严重、不维护法院整体利益;查是否工作消极、安于现状,缺乏奋发向上的精神。三查司法为民方面的问题。查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三同”办案等漠视群众诉求、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查是否有违规收费、乱罚款、拉赞助等违法违规行为;查是否工作使 命感不强,工作马虎,裁判文书差错多,导致案件质量不高,发回重审的案件增多;查是否工作进取心不强,把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割裂开来,就案办案,使工作处于被动局面。四查执法办案方面的问题。查是否工作责任感不强,不严格执行院流程管理规定;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案件久诉不立、久立不审、久审不结、久拖不执等拖延办案的行为。五查廉洁司法方面的问题。查是否存在办案不廉洁,接受吃请受礼,甚至向当事人敲吃敲喝;查是否借办案之机以权谋私,要当事人报销费用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查是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是否有裁判不公、泄露审判机密、违反审判纪律等问题。六查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查是否存在对工作麻木不仁,不负责任,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查是否工作简单、粗糙,对当事人“冷”、“硬”、“横”、“推”;查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各庭室和个人都要拿出书面的整改措施,各庭室根据查找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长效机制。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庭室和个人要写出总结报告,并推选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在本院表彰的基础上再向上级法 院推荐表彰。

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

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要密切结合本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密切结合本院队伍建设实际,密切结合本院正在开展的其它各项工作和教育活动安排,切实把握好以下几个基本要求:

、突出实践特色。尊重司法规律,围绕司法职能,始终将主题实践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放在执法办案的第一要务、放在队伍建设这个根本任务上,要把活动的实践特色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之中。

、注意统筹兼顾。主题实践活动要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当法官好、当好法官”主题教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专项治理活动等其它各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并轨推进。

、注重解决问题。司法公正是司法为民的最根本要求。要把确保司法公正作为实现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按照严格、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要求,认真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裁判不公、效率不高、作风不正、形象不佳等问题。

、坚持因地制宜。各庭室要根据本庭室的实际情况,解决好本庭室队伍建设和审执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

、坚持群众路线。以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加强民意沟通、方便群众诉讼、保护当事人的诉权为切入点,不断拓宽司法民主的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群众的要求和期待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把群众的满意作为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多做顺民意、解民忧、得民心的实事。

、强化正面宣传。增强宣传意识,大力弘扬人民法院的主旋律,努力做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着力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和法官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为法院依法独立的行使审判权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把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抓紧抓好抓落实,院党组决定成立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梁志涛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贤高、蔡火林任副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潘海权,党组成员黄新友、孙连成、王新荣、姚金明、张鹤龄、政治处副主任滕跃进、办公室副主任毛书鹏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鹤龄兼任办公室主任。

坚持两手抓两促进。要坚持一手抓主题实践活动,一手抓审判工作。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来促进审判工作,以审判工作来检验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效,做到两不误、两促 进。

抓好信息宣传工作。各庭室要认真总结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院办公室和有关媒体、报道主题实践活动中的好人好事,以推动全院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00九年五月十二日

第20篇:人民法官思想汇报

敬爱的党组织:

在2010年全区法院预备法官任职资格培训班开学典礼上。罗院长围绕“法院队伍建设”这一主题,从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管理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法院文化建设等方面阐述了如何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罗院长还对我们提出了殷切希望,希望我们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踏踏实实地干事创业。罗院长的谆谆教诲让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也对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首先,要强化法官为民的责任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官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只有强化法官为民的责任感,才能发扬服务大局、情系百姓、扎根基层、勤奋工作的敬业精神,做好每一件哪怕是非常细小的工作,才能成为像陈燕萍一样的新时期的人民好法官。而没有责任感的法官则远远不能称得上一名合格的法官。这就要求我们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入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自身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国情意识和群众意识。在“人民法官为人民”宗旨的召唤下,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主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真正做到司法为了人民、司法依靠人民。具体到审判工作中,要不断强化为民、便民、利民意识,增强司法亲和力,充分体察当事人文化水准和法律意识,做好释法明理、诉讼指导工作,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

其次,要增强司法为民的能力。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不仅要求我们在思想上要端正,还要求我们在能力上要强。也就是说我们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在提高自身素质、能力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我们的司法能力。作为审判机关,法院每天都与社会上各种人打交道,审理的案件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群体性事件多、矛盾易激化、新型案件多、处理难度大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预备法官不仅要学好法律业务,还要掌握一定的社会生活知识、人文知识,这样才能在审理案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时抓住关键问题,做到准确无误。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学习和积累来拓宽自身的知识面,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此外,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具有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法律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不懈地提高认识和把握大局、社会矛盾、社情民意、法律精神以及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具体到审判工作中,要克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倾向,做到既明断是非、公正裁决,又善于做调解和服判息诉工作,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追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努力实现司法的终极目标和最高价值。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司法理念。

再次,要坚持公正廉洁。罗院长在讲话中强调,要把公正廉洁作为法官的职业道德底线和基本政治标准。一方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应该始终把处理好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作为第一责任,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第一选择,追求案结事了、司法和谐的目标。作为预备法官,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人民法官的人民性,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我们的司法理念、司法方式、司法目的和工作思路、工作标准。通过我们的言行,在群众的心目中,真正把司法权威树立起来,把人民法官公正的形象树立起来。另一方面,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做到风清法正,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才能抵制社会的不正之气,才能守护住自己纯洁的心灵,守住我们廉洁的做人底线。要坚持自警、自励、自省,在工作中刚正不阿,不受利诱,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每一件案件的办理都做到无愧于组织、无愧于群众、无愧于心。

当然上述的体会也许很肤浅,更谈不上完善,但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我还会有其他更深层的理解和体会,我会慢慢的品味,谨慎的处理。当然,一名合格法官并不能等同于一名好法官,但我想这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每个人都能达到合格的话,我们的法院队伍必将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

希望党组织加强对我的培养和教育。

《人民法官为人民 讲话稿.doc》
人民法官为人民 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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