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制主持词

2020-04-18 来源:主持词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大部制 呼之欲出

我国政府又将对自己庞大的行政体系进行改革,这一次的行动代号是“大部制”。

虽然改革的具体方案目前依然秘而不宣,但改革趋势官方已明确,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近日说,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大部委制,这将成为2008年改革的重点。有消息称,改革方案或将提交今年“两会”讨论。以大部制为代表的第六次行政体制改革,已是风雨欲来。

此前已有报道说,十七大后国务院已经成立专门的联席会议,召集有关人员研讨“行政体制改革”方案。而关于部委合并动向,媒体也多有报道和猜测,包括大能源部、大交通部、大农业部等各种合并方案也被提及,诸如资源与环境保护部门、大农业部门、大文化部门、大卫生部门等也应在逐步推进之列。

按照此前几次行政体制改革的规律,今年执政党的二中全会上将会对方案进行讨论,随后3月份,新一届政府提出行政改革的整体方案,交全国人代会审议,如获通过,大概在8月份左右,试点部委层面的改革就要完成,随后的2009年,省市级的配套改革或将开始。在讨论大部制改革时,被广泛提及的原因,是中国庞大的部委体系。

经过5次改革后,中国依然有国务院组成部委28个,而同样的统计数字,英国、法国都是18个,美国15个,日本则只有1府12省厅。这还不包括其他的国务院直属机构,以及诸如西部开发办、东北振兴办、绿化办、老龄办等一百多个中央议事协调机构。

一些例子听起来颇为极端,比如交通部负责路政管理,公安部负责道路安全管理,两部门为此屡有不同意见。再比如一辆出租车,在城市运行归建设部管辖,一旦出城行驶在公路上就归交通部管理。更极端的例子发生在鲜花身上:按照部委分工,草本花卉归农业部管,木本花卉归国家林业局管,一个花农要面对两个部委。

事实上,多头管理的弊端几乎无处不在,“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劳动保障、人事、教育部门职能交叉;在城市供水、地下水管理方面,水利、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职能交叉;在信息产业管理方面,信息产业部、国新办、广电总局等部门职能交叉。”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军鹏说。建设部甚至与发改委、交通部、铁道部、国土资源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其他比如食品卫生监管中,卫生部门管餐馆、质检部门管产品、工商部门管市场,各自为战;在能源行业,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电监会多头监管。部门数量如此冗杂,由此造成矛盾颇多,一些小事都要涉及到部际交涉,而每个部委又归不同的副总理分管,如果矛盾激烈,甚至要麻烦两个副总理协调。

"大部制"落实到市县一级,对宣城无疑是一场震动.想想,国税地税合并,水利林业水产部门合并入农委,交通部门的重组和分流,质监药监工商合并等等......多少人的命运!

中国政府又将对自己庞大的行政体系进行改革,这一次的行动代号是“大部制”。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大部委制,这将成为2008年改革的重点。有消息称,改革方案或将提交今年“两会”讨论。以大部制为代表的第六次行政体制改革,已是风雨欲来.

此前已有报道说,十七大后国务院已经成立专门的联席会议,召集有关人员研讨“行政体制改革”方案。而关于部委合并动向,媒体也多有报道和猜测,包括大能源部、大交通部、大农业部等各种合并方案也被提及。诸如资源与环境保护部门、大农业部门、大文化部门、大卫生部门等也应在逐步推进之列。

按照此前几次行政体制改革的规律,今年执政党的二中全会上将会对方案进行讨论,随后3月份,新一届政府提出行政改革的整体方案,交全国人代会审议,如获通过,大概在8月份左右,试点部委层面的改革就要完成,随后的2009年,省市级的配套改革或将开始。部门之间的合并只是大部制改革的一部分,而部委运行机制的变化则是更核心的方面。每次行政机构改革,部门利益和官员职位都会成为改革的重要难点,本次改革亦不例外。1982年的第一次改革,精简掉了39个部门,而本次政府集体换届同样为部委变动提供了方

便。

在讨论大部制改革时,被广泛提及的原因,是中国庞大的部委体系。经过5次改革后,中国依然有国务院组成部委28个,而同样的统计数字,英国、法国都是18个,美国15个,日本则只有1府12省厅。这还不包括其他的国务院直属机构,以及诸如西部开发办、东北振兴办、绿化办、老龄办等一百多个中央议事协调机构。

一些例子听起来颇为极端,比如交通部负责路政管理,公安部负责道路安全管理,两部门为此屡有不同意见.再比如一辆出租车,在城市运行归建设部管辖,一旦出城行驶在公路上就归交通部管理。更极端的例子发生在鲜花身上,按照部委分工,草本花卉归农业部管,木本花卉归国家林业局管,一个花农要面对两个部委.事实上,多头管理的弊端几乎无处不在: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劳动保障、人事、教育部门职能交叉;在城市供水、地下水管理方面,水利、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职能交叉;在信息产业管理方面,信息产业部、国新办、广电总局等部门职能交叉。建设部甚至与发改委、交通部、铁道部、国土资源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其他比如食品卫生监管中,卫生部门管餐馆、质检部门管产品、工商部门管市场,各自为战;在能源行业,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电监会多头监管。

部门数量如此冗杂,由此造成矛盾颇多,一些小事都要涉及到部际交涉,而每个部委又归不同的副总理分管,如果矛盾激烈,甚至要麻烦两个副总理协调。

推荐第2篇:大部制改革方案

大部制改革方案

大部制即为大部门体制,即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特点是扩大一个部所管理的业务范围,把多种内容有联系的事务交由一个部管辖,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2013年3月10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表明,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即将启动,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

大部制改革方案

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开

启新一轮大部制改革。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

(一)实行铁路政企分开

将铁道部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发展,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负责拟订铁路技术标准,监督管理铁路安全生产、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工程质量等。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经营铁路客货运输业务,承担专运、特运任务,负责铁路建设,承担铁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

不再保留铁道部。

(二)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将卫生部的职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会。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计划生育政策,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等。

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

不再保留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三)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

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

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单设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

业发展,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著作权管理等。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牌子。

不再保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五)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

将现国家海洋局及其中国海监、公安部边防海警、农业部中国渔政、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的队伍和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主要职责是,拟订海洋发展规划,实施海上维权执法,监督管理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等。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

为加强海洋事务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海洋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国家海洋发展战略,统筹协调海洋重大事项。国家海洋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国家海洋局

承担。

(六)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

将现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

不再保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改革概念:

大部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根据一些学者的不完全统计,在国务院现有的66个部门中,职责多达80多项,仅建设部门就与发改委、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另外,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涉及14个部委。行政职能的错位和交叉,不仅造成了部门之间扯皮现象多,行政效能低下,过多经济资源被行政机构自身消耗掉;更重要的是,它无法履行宏观经济管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能,无法向民众

提供合格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因此,必须对现有政府机构进行有效整合,改变政府机构繁多、职能交叉的现象,通过减少机构数量,降低各部门协调困难,使政府运作更有效率,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角色定位。而不仅仅是像过去一样,简单地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虽然这些是政府机构改革中最基础性的工作。

换言之,推行大部制同时就意味着政府职能必须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己任,从而使得政府权力得以规范、回归公共服务。如果大部制改革达不到转变政府职能的效果,那么,它就会像之前的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一样,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因为大部制一个直接的目的就是要打破现有的部门利益,但正如人们所担心的,如果几个部合并成为一个超级部,权力很大,对它进行监督恐怕更加困难,因此,若没有建立起

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在大部制下,原来的部降格为司,阎王变成了小鬼,可手中的权没有变,仍然行使过去部的职权,那么,大部制改革就可能把过去分散的部门利益,积聚为集中的部门利益。要解决这一难题,惟有真正转变政府职能。

总之,大部制是社会大转型中政府保障服务性功能突出、行政色彩淡化的必然选择。而一个整合了不同部门利益的强势大部委,其职能也应该适应和体现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行政的管理需求。随着两会的来临,有关大部制改革将会受到社会的更多关注,笔者衷心地希望这次大部制改革能够收到扎扎实实的成效,政府部门都能成为一个个办事干练、勤政为民的政府。

推荐第3篇:大部制改革

大部制改革

大部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根据一些学者的不完全统计,在国务院现有的66个部门中,

大部制改革

职责多达80多项,仅建设部门就与发改委、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另外,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涉及14个部委。行政职能的错位和交叉,不仅造成了部门之间扯皮现象多,行政效能低下,过多经济资源被行政机构自身消耗掉;更重要的是,它无法履行宏观经济管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能,无法向民众提供合格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因此,必须对现有政府机构进行有效整合,改变政府机构繁多、职能交叉的现象,通过减少机构数量,降低各部门协调困难,使政府运作更有效率,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角色定位。而不仅仅是像过去一样,简单地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虽然这些是政府机构改革中最基础性的工作。

换言之,推行大部制同时就意味着政府职能必须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己任,从而使得政府权力得以规范、回归公共服务。如果大部制改革达不到转变政府职能的效果,那么,它就会像之前的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一样,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因为大部制一个直接的目的就是要打破现有的部门利益,但正如人们所担心的,如果几个部合并成为一个超级部,权力很大,对它进行监督恐怕更加困难,因此,若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在大部制下,原来的“部”降格为“司”,“阎王”变成了“小鬼”,可手中的权没有变,仍然行使过去“部”的职权,那么,大部制改革就可能把过去分散的部门利益,积聚为集中的部门利益。要解决这一难题,惟有真正转变政府职能。

总之,大部制是社会大转型中政府保障服务性功能突出、行政色彩淡化的必然选择。而一个整合了不同部门利益的强势大部委,其职能也应该适应和体现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行政的管理需求。随着两会的来临,有关大部制改革将会受到社会的更多关注,笔者衷心地希望这次大部制改革能够收到扎扎实实的成效,政府部门都能成为一个个办事干练、勤政为民的政府。

推行大部制改革的意义

按照部门的职能大小和机构的数量多少不同,政府机构设置一般有“小部制”与“大部制”两种类型。小部制的特征是“窄职能、多机构”,部门管辖范围小、机构数量大、专业分工细、职能交叉多。我国目前实行的即是这种小部门体制。大部制是一种政府政务综合管理组织体制,其特征是“大职能、宽领域、少机构”,政府部门的管理范围广,职能综合性强,部门扯皮少。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行的“大部制”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具有重要而显现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减少职能交叉,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我国目前政府组织机构设置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部门过多、职能交叉、权责脱节。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务院部门之间有80多项职责交叉,例如,建设部门与发展改革部门、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涉及14个部委(局);劳务输出也存在多头对外的问题;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劳动保障、人事、教育部门职能交叉;在信息产业管理方面,信息产业部、国信办、广电总局等部门职能交叉;在城市供水、地下水管理方面,水利、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职能交叉,等等。这种较为典型的“小部制”,既造成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推诿扯皮,又导致职能分散、政出多门,削弱了政府的决策职能,也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职能交叉还损害了国家整体利益的实现,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实行“大部制”,能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由传统的以职能为中心的职能导向型政府转向建设以流程为中心的流程导向型政府,有利于整合政府资源,再造工作流程,确保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公众提供便利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最终“整合不同的体制,提供无缝隙的服务”。

2.有利于落实“问责制”,建设责任政府

部门过多必然造成职能分散、政出多门,既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和加强政府应有权威,又不利于落实“问责制”和建设责任政府。多个部门负责同一项工作的做法,貌似加强领导,实则减轻了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同时,还导致部门利益的滋生,使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合法化甚至个人化。大部制强调的是部门职能的有机统一和综合管理,能够较好地协调职能机构统一和专业分工的关系,对于协调部门关系、强化政府权威和落实责任追究具有重要意义。此外,鉴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能的有效划分和呼应,如果国务院将部门数量控制在20个以内,则地方各级政府就基本上能够做到与中央一样合理设置部门,有利于政令上通下达,便于管理的衔接和延续。

3.有利于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和深化,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大部制将是未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和亮点,应当将大部制改革放到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全局来定位和设计,综合考虑政府改革的系统配套问题,将组织重建、体制变革、机制创新、职能转变、流程再造、管理方式创新以及相互关系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以全方位推进我国政府组织变革。因此,要从整体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府治理创新和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大部门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加快行政管理改革的关键环节,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周密设计、统筹协调、稳步推行。

值得指出的是,大部制改革反映了地方政府对行政体制改革的普遍愿望。据我们课题组2007年暑期在全国14个省的调查,很多地方政府及部门都提出了推进部门整合的意见,这也说明推行大部制改革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推行大部制改革的原则

1.回应性调适原则。一要回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强化宏观决策,加强市场监管,弱化微观管理,同时兼顾我国在经济转型中培育市场、促进特殊行业发展、有效管理骨干国企的需要。

二要回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扩展社会职能,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充分培养社会的自治精神和能力。三要回应利益多元的需要。充分考虑地方利益、地区利益和行业利益的平衡,既要合理配置利益机制,又要防止追逐违法利益。四要回应技术发展的需要。减少管理层级,实行扁平化管理。

2.总体性统筹原则。一要总体统筹职能设置。构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错落有致的服务型政府职能架构。二要总体统筹权力配置。加强国务院最高领导层对各部门的统筹能力,同时合理划分国务院与地方政府人权、财权、事权的权限。三要总体统筹各种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四要总体统筹府际改革,形成国务院机构改革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协调张力。

3.系统性集中原则。一是整合职能。有机合并相近职能,避免职能交叉,相互扯皮。二是整合权责。健全政府权责体系,形成部门间和层级间合理的权责构成。三是整合机构。减少管理环节和层次,优化结构。四是整合机制。整合大部门内部的运行机制,降低协调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4.制约性协调原则。一是国务院整体(国务院和部门及部门之间)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二是部门内部的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三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

5.总揽性分别原则。一是要进行改革的总体设计,形成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近期和远期改革的整体方案。二是要实行分层要求,对国务院和省市以下政府改革既要明确共同性,又要有不同针对性。三是要实行分类指导,对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地区政府改革提出适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指导。四是要实行分步实施,既要考虑改革目标的实现,又要考虑改革的现实可操作性,尽可能减少改革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和消极成本。 推行大部制改革需要重点研究的若干问题

1.决策、执行、监督的分离与协调问题

目前我国决策职能与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不分现象突出,监督流于形式,使决策部门普遍受到执行利益的干扰,导致问责更加困难,国家利益部门化。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要探索建立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适度分离的行政运行机制,实现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我们认为,建立不同层面的适度分离机制是可供考虑的思路。即:既要在政府部门的整体层面上构建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的组织架构,也要在部门内部建立决策与执行相分离的机制,将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执行职能分离出来,设立专门的执行机构,避免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身的弊端。有些职权的分工与制约,还需要从与人大、司法部门的关系上来考虑。近几年来,一些部门已经在探索这方面的改革。例如,交通部于1998年实施了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交通部负责决策、交通部海事局负责监督、交通部所属地方海事机构负责执行的相互协调又适度分离的组织机构体系。

在大部制改革中还需要着力解决市场监管体制问题。我国市场监管部门过多、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非常突出。例如,对食品的监督管理,目前是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地方政府因机构设置不同,涉及食品监管的部门更多,有的省涉及十几个部门,有的省会城市涉及二十几个部门。这种分段监管体制,不仅造成部门职责交叉,提高监管成本,而且降低了监管效能,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从根本上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必须按照市场统

一、开放、竞争的要求,将现行涉及市场监管的有关机构整合,统一行使市场监管职能,以增强监督的统

一、公正和有效。

2.综合管理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的关系问题

我国目前综合管理职能与专业管理职能配置不科学。综合管理部门权力过于集中,行业或产业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不到位、权力分割,项目立项、资金支配等事项都要经过综合管理部门的层层审批,统筹协调困难,对一些问题难以及时出台有效的政策。因此,必须进一步理顺综合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的关系,做到各负其责、相互协作。一是综合管理部门的基本定位是服务、协调、指导、监督,主要研究制定国家战略、重大规划、宏观政策,协调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各个产业或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统筹协调。为此要切实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实现从“项目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二是按照大部制的要求适当拓宽专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其工作重点是研究解决产业或行业存在的重大问题,拟定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政策,统筹配置行业资源,发布行业信息标准,维护行业市场秩序,开展行业执法监督检查,提供行业相关信息服务。三是设立专司统筹经济社会事务的办事机构,统一协调解决职责交叉和综合管理事务。

3.推行大部制改革的法律保障问题

大部制改革事关政府体制机制的创新和权力利益的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的要求,畅通利益表达和意愿诉求渠道,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起草改革总体方案,由中央讨论决定,并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以提高改革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合法性和回应性。应当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切实加强行政组织法体系建设,推进行政组织设置、职能定位和机制运行的法治化。由于受计划经济和部门立法的影响,我国相当程度上存在一个部门一套法律体系,大部制改革后,有关执法主体、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可能会出现一定的问题,必要时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有关机构改革中法律适用问题的决定予以解决。同时,大部制改革必然涉及到现行法律法规的修改问题,应当以此为契机,增强我国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和实行综合立法。

4.与其他改革相配套问题

大部制改革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和权力关系的调整,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整体配套改革的原则,使大部制改革与其他改革相互协调、彼此促进。当前特别重要的是应当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创新公共产品的提供机制,重视公益性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还可以更多地采取购买服务的提供方式。要按照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将大量的技术性、服务性和经办性职能交给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承担;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大部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本质上从属于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有关权力分离和制约问题,需要与司法体制、人大体制相结合来考虑。应当按照十七大确定的“统筹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机构设置”的要求,在政治体制的整体架构中确定改革方案和对策措施。

公共服务型政府与公共财政具有天然的统一性。推进大部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应当重视发挥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作用。西方一些国家没有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而机构数量和官员及公务员规模能在数量上控制住,其重要原因就在于建立机构和增加公务员需要有预算,而预算需要议会批准。实际上是预算在控制编制,政府增加机构和人员的权力在议会,政府是不能自我膨胀的。因此,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改革预算管理体制,既实现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也实现编制与预算相结合,发挥预算管理改革对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的约束作用。此外,要发挥预算制度改革在降低和控制行政成本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设计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预算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

5.加强对大部制改革的理论研究

我国以往的机构改革往往是迫于形势压力,临时应付,一般是从政策阐释的角度提出改革主张,缺乏指导改革实践的较为系统和理性的、前瞻性的理论阐释,导致改革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前瞻性不够。换言之,理论滞后于实践的问题正在日益成为制约我国政府改革的突出问题。当前,在新形势下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行大部制,应当着重对我国政府改革进行理性的反思,从价值选择的角度讨论政府改革与发展市场经济、实现制度创新、提高政府能力的关系。要加强政府改革与治理的学术研究,特别是加强公共组织理论的研究。要适应全球化和世界性政府改革与治理的发展趋势,进行国际比较研究,积极借鉴它国经验。要重视实证研究,立足于转型期的中国行政管理实践,调查和总结我国机构设置和改革的经验,提炼出具有规律性的通行做法,通过理论创新促进体制和机制创新。[1]

推荐第4篇:推进大部制

推进大部制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2012年07月09日

2012年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而“深化改革”成为今年上上下下热议的关键词。改革需要哪些元素?哪些动力?本刊为此启动了“再造发展新元素”系列调研,期待以一种客观、冷静的视角,回顾梳理过去的改革成就,前瞻未来的改革走势。

“再造发展新元素”的开篇之作,锁定在行政体制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这一宏大而现实的课题。而起步于2008年的大部制改革,为我们提供了观察的切口。

大部制探索取得了很多的经验也面临不少困难。

一方面,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转变,当初所设定的部分政府职能已经很难与之相适应;另一方面,任何改革的起步都难免不会是“完美的起飞”。

按早前大部制设计的思路,大部制就是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将职能相近的部门、业务范围趋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其基本特征是机构设置精、组织规模大、职能范围广、统筹能力强。

以此对照,现实中还存在一些距离,主要体现在:部门职能交叉的矛盾内部化以后,实际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由于组织规模的扩大和等级增多加大了内部协调的成本;由于大部通常由一些原本独立的部门合并而成,整合以后还面临文化融合与组织凝聚的挑战;行政系统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制约与协调更有待加强。同时,面对中国经济社会出现的新情况,政出多门,“九龙治水”情况依旧存在。

这些在实际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为大部制下一步的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与教训。就改革探索而言,这都是财富。

尽管见仁见智,但共识依然清晰:进一步整合与梳理大部制机构,实现统一高效的治理机制;明确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减少政府对微观领域的干预,从发展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改变用人治的方法和力量推进大部制改革,高度重视和使用法律手段和法律力量。

大部制下一步

种种公开信息显示,始自200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将会继续推进。 今年上半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编办”)分别前往铁道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民航局调研。

关于调研内容,据民航局的一位官员介绍,中编办的工作人员一方面考察了解民航局监管机场、航空公司等民航企业的方式;另一方面,向民航局官员了解了并入交通部之后,民航局官员对交通大部制体制的意见和建议。

6月初,北京铁路系统两级检察院和法院全部完成从铁路局向地方移交的过程,实现属地化管理。自2月23日全国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向各地下发通知、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铁路检、法两院向地方移交以来,青海、陕西、甘肃、安徽和江苏等地均已陆续交割。

在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经济研究所专家看来,上述种种信号,暗示“交通部大部制改革将要提速”。

环保部官员不久前也曾向媒体透露,“环保部机构改革工作班子和办公室已经建立”。

目前环保部至少有三大职能存在部门条块切割现象:“污染防治”职能分散在海洋、港务监督、渔政、渔业监督、军队环保、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等部门;“资源保护”职能分散在矿产、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综合调控管理”职能则分散在发改委、财政、经贸(工信)、国土等部门。 上述环保部官员建议,进一步完善环保部大部制建设。

而在此之前,一份“专家版”大部制改革的虚拟方案曾广泛流传。这份方案针对28个部委一一提出改革建议:将发改委全称改为“国家发展与改革规划委员会”,将国土资源部的资源管理职能并入环保部,组建环境资源部,土地规划和利用管理职能并入住建部;将铁道部并入交通运输部,地方铁路局改制为铁路运营企业集团,等等。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正率团在欧洲考察“行政改革和公共管理现代化”。汪此前曾参与设计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据同赴欧洲考察的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时红秀透露:“十八大以后,大部制会继续推进”。其方向将侧重于“总结前期经验和教训”,以及“地方根据实际情况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

大与小

2008年,国务院启动新一轮部委机构改革方案,大部制改革就此拉开序幕。 这次改革涉及调整变动机构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新组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个大部,引人注目。

所谓“大部”,就是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趋同的机构相对集中起来,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其首要解决的是“政出多门”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在国务院2008年以前的66个部门中,仅建设部门就与发改委、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而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管理,则涉及到14个部委的职能交叉。

行政职能的条块分割、碎片化,不仅导致部门扯皮、行政效能低下、经济资源浪费,更重要的是,影响到履行宏观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等职能,影响到向民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正源于此,十七大报告提出大部制改革思路,期待通过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化解政府部门中存在的机构重叠、职责交叉等矛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变化。

诸多学者认为,中国推进大部制改革是大势所趋。改革开放30余年,大的政府机构精简至少已有5次。其中,1988年的机构改革使国务院部委由45个减为41个,并首次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这一历史性命题;此后,政府职能从计划经济时代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向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和行业管理能力过渡。2003年,在加入世贸组织背景下,国务院设立国资委和银监会等部门,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能力。

在2008年全国两会上提出大部制改革方案后,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副主任王东京教授曾建议,应逐步精简中国的部委机构。他说,目前欧美、日韩等国家的部级机构大都在12个至18个之间。而中国国务院下属的部委就有28个,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8个、办事机构4个。中国推行大部制改革“有必要”。

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赞成大部制。中国人民大学政府管理与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祁光华教授就明确表示:“不是说把部委弄大了,问题就解决了”。在他看来,组织与组织之间的横向协调跟大小没有关系。“从公共管理或组织理论上来看,不见得‘大’就好,‘小’反而更为灵活,更容易适应环境变化。”

祁光华认为,对中国政府来讲,更重要的是政府职能转变。“政府干涉过多的要归还社会”,如果不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前提去推进大部制,“对社会可能会有负面作用”。

大部制改革的核心是政府职能转变。这在专家层面成为共识。时红秀表示:大部制改革本身并不是目的。政府部门是“大而少”(即由较少但更综合的部门组成)还是“小而多”(即较多但更专业化的部门组成),取决于行政资源配置是否在不损害市场功能的同时对市场实现了有效的监管,是否在充分激发全社会活力的同时向社会提供高效率的公共服务。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也认为,大部制改革的目的不是政府裁员,也不是精简机构,而是人员岗位合理化、机构合理化;大部制改革更不是简单的合并权力,其实质是分权,既包括平级的权力转移,也包括向下级的放权。

在竹立家看来,大部制改革的关键目标,是明确政府的职能和责任,理清政府权力边界,划清权力清单,从而也方便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公众对权力的监督,使政府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

合与分

虽然大部制改革被誉为“国家走向理性”的重要一步,但诸多大部制改革的不如意现状,却渐渐沦为了反对者的口实。

在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小军看来,大部制改革推行四年多来,确实取得了不少成效,但也有些问题仍旧没有解决。这些问题“有些是大部制改革探索过程中衍生的,有些是大部制改革还不彻底带来的,还有一些则是部门利益的自然对抗”。 “貌合神离”是一些专家对此前的几个大部制改革样本的一致批评。部门职能交叉的矛盾内部化以后,有些实际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

以交通运输部为例。民航局、邮政局在2008年纳入交通运输部后,在内部仍旧保持者高度的决策自主权。一个鲜明的事例是,民航局的年度工作会议通常都是先于交通部召开。这意味着“交通部对全年部委工作重点、难点的指导意见,似乎与这个下属部门没太多关系”。 一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官员也曾私下向记者说:“工信部部门之间的融合度至今仍然较低。虽然一直提两化融合,可在实际上,各个省市的工业部门和信息化部门还是分着的。表面上是合着的,在内部则各自独立。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大部制的实现效率是不是如当初设想的那么好?”

在这位工信部官员看来,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合并后,“客观上是没有强化通信与电子的职能。”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现在一些部门之所以对大部制机构合并有抵触,主要有几个原因:一是人员的分流、重组困难,谁都不愿以被降格;二是部门利益肥瘦不均,重组后有利益冲突;三是大部制强调分权,行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立,而有些利益部门就是愿意“政企不分”。 大部制改革的不彻底性,也被诟病。

仍以交通为例。有知情人透露,针对“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和铁道部三方规划各有所想。对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几横几纵”的定义也不一致。

这种情况在房地产领域会明显一些。

2009年,民间对房价大幅上涨意见颇大,也引发了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之间关于地价、房价之争。在住建部当时列出房价上涨的六大主因中,土地价格被列为房价飙升的主要因素。国土资源部则在当年拿出了一份全国620个地产项目土地成本调查报告。这份报告显示,在全国抽样的105个城市620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多数地价占房价比例在15%~30%之间,平均为23.2%,其中在30%以下的约占78%。国土资源部由此认为,最终影响地价高低的决定性因素主要是市场供求关系,也就是住房市场投机过多问题。

最后在中央政府对地产调控不利的责问之下,两部委才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展开动作。

近年来,牛奶、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引发社会恐慌。而每逢行政问责之时,相关部委都有一些客观理由来减轻甚至规避责任。专家认为,这也是大部制改革不彻底的一种表现。 据研究者统计,农牧业产品在整个生产流通环节可谓是“九龙治水”:种养环节由农业部门来管理,加工环节由质检部门来管理,交易环节由工商部门来管理,物流环节则由商务部门及交通部门来管理,餐饮环节由卫生防疫等部门来管理„„ “九龙治水”现象在其他一些领域也存在。

“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三网融合”,旨在通过大幅度的信息化来推动中国社会的全面进步,但至今举步维艰。虽然“三网融合”在技术上不难解决,而在现实中则囿于若干部门的利益纷争而进展不快。

另外,组建大部制的初衷是要精简部门数量,提高政府的效率。而这几年部委内部的扩张速度并没有减慢。这就涉及到一个政府边界的问题,以及如何对“大部”进行监督。

在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李旭章教授看来,大部制也是一把双刃剑:“原来一个企业办事要找好几个部门,现在可能找一个部门就搞好了,权力集中确实带来行政效率。但同时,如果没有对权力的制约,则可能就会导致其他问题,包括腐败问题”。大部制的核心问题,即行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分立,落实尚不到位。 至于地方上的大部制改革探索,如广东佛山和顺德的“简政强镇”试验,在一些专家看来,在“以政府职能的切实转变为基础”上还需要做更多的努力。一些地方部门曝出的“一正二十副”现象,成为地方机构改革还面临的问题。 何处破题

2010年,北京京藏高速公路持续数月的大堵车惊动决策高层。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彼时曾建言决策部门,认为这次拥堵事件充分暴露出交通运输部、铁道部、能源和电网等各个部门之间缺乏配合、互不协调、各自为政。“加快推进交通部门大部制迫在眉睫”。

王小广在文章中分析:京藏高速堵车的主要原因,是公路网和铁路网的建设规划缺乏协调和互补。“过去60%的煤炭资源都以山西为中心向外运送,铁路网建设也以此为据;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内蒙古成为煤炭主要输出地,而铁路网建设没能及时跟上,从而导致高速公路运力激增,严重超负。”他表示,如果深究起来,这其中还反映出运煤和输电两个部门的分割独立。

“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全面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其中一项核心内容,就是推进公路、铁路、航空、水运和管道运输五大交通系统的统筹规划和建设,形成互补、协调的综合运力。 也是在此背景下,社会上建议将铁道部尽快并入业已涵盖民航、邮政系统的交通运输部,组建“大交通部”的舆论多了起来。 一位不便具名的专家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铁道部变革的历史进程或许会加快。

在王小广看来,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是当务之急。这关系到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如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首要前提是交通物流运输体系的支撑。因而,交通运输部门的大部制改革应排在首位。

除了交通运输领域的综合规划,目前还亟待提高国土利用综合规划能力。有专家表示,“这些年住建部和国土部总是围绕着房地产调控扯皮的现象是存在的,实质上他们更应该做的是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

社会上也流传有关于国土资源部与住建部的合并或拆分的说法。一种说法是,将国土资源部拆分,将其土地规划与管理职能划入住建部,将其资源管理职能并入环保部,组建环境资源部。

另一种说法是,组建大国土部,这意味着对住建部的分拆。住建部下面设立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其重要的职能之一便是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这与国土资源部的职能有重合。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说,这个说法都两年多了,但一直是民间传言。而王小广表示,国土、交通、建设等部门在有些国家都是横向打通的,如日本的国土交通省。这方面或可为中国日后借鉴。 此前,地产商潘石屹也曾主张将住建部和国土部合并,理由是“地跟房子是永远离不开的,如果把地和房子分开各搞各的,就容易出问题。”

中央党校李旭张教授则认为,相比中央部委的机构调整,县域经济更迫切需要大部制改革。要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亟需减员增效、建立“经济适用型政府”。因而,县级政府机构和职能改革,或许应是未来大部制改革努力破题的方向。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时红秀此前曾撰文认为,大部制改革的重点领域应集中在交通、市场监管、现代社会治理、金融业综合经营、公共财政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几个方面。

她在文章中提出,大部制改革要顺利推行,“顶层设计”不可或缺。同时应选取若干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凝聚共识,先行先试。在她看来,“这需要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智慧”。

竹立家教授说,大部制改革的一个特点,就是要把具体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与提供公共政策的部门区别开来。谁是制定政策的, 谁是执行政策的,要规定清楚。因而,大部制改革的顶层设计者,应该是国务院法制办中编办等,而不是牵扯其中利益的各个部委。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小军则提出,要高度重视法律手段,确保大部制改革过程和成果。“大部制改革涉及到各方利益,利益多元化是最大的特点,而调控这些利益没有‘游戏规则’是不行的。最好的‘游戏规则’就是法律。因为法律是公开的‘游戏规则’”。 这一观点也得到交通运输部某部级官员认同。他曾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要继续推进大部制,就一定要界定清楚大部制的内涵,并且想明白“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大部制”。应需要立法和系统规划,即顶层设计。

推进大部制三要点

大部制即大部门体制,是为了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组合政府部门,形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 按照国务院当初确定的大部制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加强能源环境管理机构,整合完善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体制,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

大部制改革推进以来,取得了不小的成效,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有些是大部制改革过程中衍生的问题,有些是大部制改革不彻底所带来的问题,还有一些则是部门利益的自然对抗。对这些问题,需要从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全局来回答和解决。 大部制下一步改革需要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是确定政府机构设置的根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形成的基础上,政府机构的职能及其设置主要是宏观的调控而不是微观的管理。所以,大部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政府职能的转换。从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来看,目前的大部制改革还不够。行业划分过多过细的问题仍然存在,行业管理而不是综合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大部门小政府”、“强部门弱政府”的现象也依然存在。

例如,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就有四个部门管不了一棵豆芽菜、八个部门管不了一勺奶粉、十几个部门管不了一头猪的现象。这反映出明显的部门监管职能的交叉或空白。又例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领域监管,工商行政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的监管,人为地割裂了对产品质量监管的系统性。农业、林业、草原、水利等领域的分割管理,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的大交通体制也被不同程度地分割。

这些现象说明,政府机构的设置和运行,离有效的市场监管还有不小的距离,离基本成型的大部制还有差距。

其二,进一步整合大部制机构,从体制上为大部制功能的发挥提供制度基础。虽然我们已经有了一些大部制,但从几年的实践来看,机构内部仍有“画地为牢”现象。过于外部的分割在大部制机构内部或多或少地在重演。这不仅妨碍了大部制改革效果的发挥,而且,也为进一步推进大部制改革留下了反对的口实。

这是大部制改革还不彻底的弊端。有些机构虽然在形式上、归属上已经纳入大部制,但仍然享有高度“自主权”,跟过去的部门一样,立法权、政策制定权、执法监管权、领导或者指导下属机构权等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要解决这些弊端,需要从机构设置和权力设置上予以解决,这就是“一上一下”。所谓“一上”,就是将过去各个机构的权力上收至大部制机构,由大部制机构统一拥有和行使这些权力。所谓“一下”,就是将原来各机构的地位下降至内设机构,不再让这些过去的独立部门如今的大部门机构保留下属独立机构或者部门的地位。通俗地说,如果大部制机构内部是“诸侯割据”,是“兄弟关系”而不是“父子关系”,统一高效的大部制是难以实现的。

其三,高度重视法律手段,确保大部制改革过程和成果。大部制改革没有足够的权威和法律力量,往往会走向歧途或者反复。大部制改革涉及到各方利益和各层利益,利益多元化是最大的特点,而调控这些利益没有“游戏规则”不行,最好的“游戏规则”就是法律。在机构改革上,必须高度重视和使用法律手段和法律力量。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三个方面的法律:一是大部制改革的方案需要足够的法理依据和法律地位,否则难以行得通;二是实施大部制改革的机构职能、设置、地位、权力、程序等需要法律固化下来,仅以编制机构的文件确定这些内容,难免为以后改革不彻底和改革反复留下了空间;三是由于大部制改革涉及到的各个机构的职能、权力、体制等问题,在原来的行业立法中已经有了规定,一个一个地去修改这些法律法规很不现实,事实上也没有这样做过。这是一些机构后来借法搞“独立”的理由。所以,需要在不修改原来行业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用统一的机构改革法律一次性解决未来的法律问题和法律借口

正午的骄阳火一般烤在北京建国门内大街交通部大楼上,除了门口值班的武警,较少人来人往。

作为大部制的先行者,交通部已经走过了四个年头。以其成立的初衷——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来看,交通部仍任重道远。在四年多的实践后,继续推动交通大部制的改革,逐步实现对铁路、民航、公路航运等管理机构职能融合的议论再起。改革初衷

“组建交通大部制,目的就是要促进综合运输建设,促进铁路、公路、水路、管道和航空等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通过合理的运输组织,实现更高效的交通出行和物流。”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所长郭小碚说。

国务院参事室参事蒋梦麟也认为,为了建设综合运输体系,实现节能减排和降低物流成本,中国交通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法律法规都需要进行调整,所以要进行大部制改革。蒋梦麟曾去美国、日本等国家考察,他注意到,这些国家均实现了由一个政府部门统一管理各种运输方式。

所谓综合运输,是指统筹规划公路、水路、航空、铁路等运输方式,并加以综合利用,以提高交通运输的总体效率。

“综合运输”的概念是上世纪50年代由苏联传入中国,而且苏联设立了主管交通运输的综合决策部门。当时,中国政府就曾设想要学习苏联的管理方式。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又陆续有业内人士向国务院等建议,将多种运输方式的管理职能整合在一起,组建交通运输部或交通委员会,并打造中国的综合运输体系。而这些设想和建议,都因时机不成熟而搁浅。

也有一种理论认为,各种运输方式充分发展了,特别是基本设施建设比较完善了,才是发展综合运输的恰当时机。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去年采访交通部部长李盛霖时,他曾表示,与以往不同,目前中国已经进入了建设综合运输体系的历史机遇期。“如果各种运输手段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建设综合运输体系只能是空谈,而目前中国各种运输手段都已经取得了较为充分的发展,无论是社会进步还是经济发展都需要综合使用各种运输手段,建设综合运输体系已经成为时代的必然要求。”

李盛霖强调,“如果不抓住时机,适时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以及建设以综合运输体系为主要特征的现代交通运输业,就会犯历史性错误,交通运输就很有可能成为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正是缘于这种理念,2008年3月,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大部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交通运输部。新的交通运输部整合了原交通部、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和原国家邮政局的职责,将原建设部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纳入其中。

虽然这此改革未将铁道部整合进来,但已搭建起的大交通运输部的平台,为最终实现各种运输方式的统一管理、协调发展,打下了基础。艰难前行

交通部的成立无疑是迈出了第一步,这是值得肯定的。当然,在业内人士看来,现在的交通部仍然是一个“跛脚”的大部委。

首先,是铁道部没有被纳入交通部的管理体制中来。“十一五”期间,正是铁路建设,特别是高铁建设“快速推进”的年代。当时的铁道部保持着自己的考量。据知情人士介绍,交通部部长李盛霖曾提议。定期召集与交通有关部委的联席会议的设想未能实现。

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副主任王东京教授认为,官员分流也是推行大部委制的主要困难之一,“仅组建一个“大交通部”,就得多出10个副部级官员,那么局、处以下的官员呢?显然也会多出不少。降格安排,人家也未必会乐意。”

还有一个现实的问题使铁道部难以并入交通部——铁道部政企分开尚未完成,而在其他交通领域,如民航、公路、水运领域,均已实现了政企分开。

另一方面,国家民航局和国家邮政局并入交通部尚未按照综合运输的要求,实现投资、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真正的融合。民航局的财务、人事等安排,仍维持原来的格局。

前述民航局官员介绍,当初,国务院大部制改革方案中提出,撤销原交通部、民航总局等机构,共同组建交通运输部,目的是要实现对公路、水运、邮政、民航等交通方式的统一管理,实现资源整合、管理整合,而现在看来还没有完全做到这一点。

从责任划分也可以看出,“民航局与交通部,现在仍然是两个独立的机关法人。如果民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人是民航局,而交通运输部并不承担责任。”他说。

“以前民航局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很多情况可直接上报国务院。现在很多情况必须通过交通部上报国务院。但我们在处理这些信息时,一方面职责并不明确;另一方面,我们上报的信息,觉得重要可能会上报得快一些,否则的话处理就会较慢,影响了信息传播的速度,导致信息流不畅。对于这一点,中编办来调研的期间,我们也有所反映。”这位官员说。

“遇到紧急情况,仍然采用的是老办法。去年年初从利比亚撤侨的时候,涉及到十几个部委配合,当时是由民航局第一时间直接与国务院沟通,然后才报备交通部。”这位官员说。

郭小碚介绍,目前的格局,也影响到交通部对一些既定任务的完成。

例如,今年3月21日,国务院讨论通过《“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本届政府本来将制定规划的职责交给了交通部,但交通部表示做不了这个规划。原因是铁路运输方式,并不归交通部管。后来制定这一规划的是国家发改委。

郭小碚介绍,事实上,现阶段国家发改委仍然是综合交通规划的负责人,某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如果达不到综合运输的要求,做到多种交通方式的衔接,国家发改委不会予以审批。“而发改委的权限也是有限的,仅限于基建环节。对于运营环节如何实现综合运输,发改委的作用有限。例如,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在外包装的规格、尺寸方面,公路有公路的运输规定,铁路有铁路的规定,如果需要公铁联运,就会增加成本。解决这个问题,需要通过交通大部制的方式,制定统一的规则才能够有效实现。”未来之路

对交通部来说,下一步改革的指向可能会是如何完成与铁道部的融合。

推荐第5篇:大部制改革

大部制改革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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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大部制改革之经验

从十七大党的政治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推进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制管理。去年十八大后,铁道部被并入交通部,版署广电总局被并入文化部。大部制改革成为了中国人的热点关键话题。但是,大部制改革并不是由中国领衔提出的,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以后,英国已率先实行探索大部制改革模式。 在发达国家的大部制管理第一个比较显著特点就是,内阁机构数量比较精干。在三权分立的政体下,内阁等于我国的政府。在日本,内各机构是12个,美国是15个,而我国的政府职能部门却有28个之多。第二个特点是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协调和相互监督。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架构中有三司负责决策权,六十九局负责执行,还有廉政公署三者相互制衡。由此可见,分权制衡与精简决策机构是国际大部制改革的未来趋向。

二、我国大部制改革是历史之必要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国目前的政府架构基本维持着改革开放前的结构,即是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但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行程单全能型的政府职能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了,全能型政府在职能定位上过于理想化,事实上,政府应有所能也有所不能,当政府包揽经济、政治和社会一切功能时,恰恰表明政府的职能不足。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方针,表明了党与时俱进的决心。政府职能的转变,必定会牵涉多个决策机构的变动。大部制改革能减少冗官冗费支出,节约开支,明确各部门职责,避免政府部门直接职能交叉,同时也增强各机构的内部沟通,有效解决近年来城中热嘲的“有关部门”问题。

三、中国大部制改革的历史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机构已经历6次较大调整:1982年的改革致力于干部年轻化;1988年致力于政府职能转变;1993年强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1998年是消除政企不分;2003年改革的目标锁定公正透明、廉洁高效;2008年的思路是突出公共服务,推进“大部制”改革。

四、铁道部改革之未来展望

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表明,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即将启动,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铁道部的合并。政府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将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不再保留铁道部。 大部制改革不是简单的机构裁剪合并,而是要协助政府权力的重组,不管从组织结构来讲还是从政府运行机制上说也要进行重组,同时还要涉及原职人员的去留问题,最重要的是如何加强合并以后的权力监督问题。铁道本属于交通运输行业的范畴,此前的铁道部权力过分独立一直收到社会舆论的诟病,这次的撤销可谓大快人心,可是在欢庆之余我们也应该看到,由此造成的一系列的后遗症。合并后是否会造成运营成本的调整,车票的价格问题,原供职人员的去留问题等都需要认真考虑。

我国实行大部制改革初衷在于顺利完成政府职能的转变,构建服务型的政府,使“为人民服务”不落为空口号,这是党执政先进性的表现。但是在改革过程中牵涉到的民生问题不能轻视,权力集中后能否真正照顾到细微处的民生质量才是大部制改革的验金石。

推荐第6篇:浅谈大部制改革

浅谈大部制改革

一、“大部制改革”基本概述

所谓“大部制”改革,就是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雷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进行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标。大部门制,是国外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政府管理模式,比如“大运输”、“大农业”等,并在公共管理变革中有了新的发展,如决策权与执行权的分离等。“大部制改革”最早起源于西方,但是历数我国近代维新的各项举措,不难发现中国在“西学东渐、洋为中用”的过程中,也曾对大部制有过试验。然而由于改革过于急切,机构改革缺少事前筹划和事后补救,缺乏对裁撤官员的安置方案。改革的效果如何还不能确定。

在国外,“大部制改革”也是近几十年来进行的一系列的长期的摸索、探索的过程,比较成功的是日本、英国、美国、法国、德国,他们的内阁核心部门的数量一般都不超过20个,比如说美国是15个,法国15个,德国14个。“大部制”实行顺畅的这些国家都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市场经济比较完善、发达,同时政府的主要职能基本覆盖到了社会各领域,但政府不是什么都管,主要负责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所以核心机构数量相应较少。从国外几十年的改革成果不难看出,“大部制改革”绝不是简单的部门相加,关键是要出台行政组织法确定好每一部门的职责权限,并且尽可能使其职责权限相互不发生冲突,这样以来,不管大部门体制的运行有多复杂,它还是可以顺利地履行好政府的职责。然后,随着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机制逐渐在每一级政府内部和每一个大部门内部形成,不仅能使行政管理告别过去的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所带来的扯皮多、效率低、成本高等问题,而且使管理水平不断向科学、民主、法治的目标迈进。

从1982年到2003年我国先后进行了五次机构改革,五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一是政府机构数量有所减少。就国务院组成部门而言,1982年改革之前最多的时候为100个,现在已优化到了28个。二是机构设置趋于合理。现有的政府部门大多都是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设置的,计划经济时期按照产品行业设置的工业部门大多被撤销或者合并;政府职能发生转变,已将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确为政府主要职能。但是从实际的运行状况来看,国务院部门之间仍然存在严重的职能重叠和交叉,经常在具体事务上形成“多龙治水水难治”的局面。部门数量冗杂,一些小事务都要涉及到部际交涉,多头管理的弊端表现明显。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2008年2月25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通过《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会议提出要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等方面迈出重要步伐。并于2008年3月设置了“大部制改革”的初步试点,构建了“大能源”、“大交通”、“大工业”和“大环保”的格局,虽然从数量上看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仍为27个(比第五次机构改革只减少了1个),但实际已经坚定了“大部制改革”的方向,构筑了改革的雏形。而这次改革显然则是要通过“大部制改革”这一制度示范,使政府机构和职能调整开始由经济适应型目标模式向社会回应型目标模式转变,由权力型政府定位向服务型政府定位转变。

大部制改革的具体内容:

(一)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财政部要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中国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健全货币政策体系,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统筹协调,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

(二)加强能源管理机构。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及机构,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核电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划入该局。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不再保留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三)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四)组建交通运输部。将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保留铁道部,继续推进改革。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五)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六)组建环境保护部。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七)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

(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明确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

大部制改革目标:此次大部制改革包含两个目标:一个是理顺部门职责关系,通过大部制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一个是为改善民生而重点加强和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即创建服务型政府。

二、大部制改革的原因

(一)大部制改革是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为什么要进行大部制改革?从最直观的原因看,是目前政府机构设置已经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用一句老话说,就是“政府管了不该管的事,该管的事没管好”;从深层次原因看,是在我国逐步进入市场经济国家行列、进行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全方位改革对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在改革开放30 年的历史进程中,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客观地说,过去的改革仅仅停留在单纯的机构精简、组合上,事实证明这种改革很不彻底,带来了很多问题。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政府管理普遍存在着政治、经济职能过强而社会职能较弱的现象,特别是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矛盾以及权限冲突仍然比较明显地存在着。比如,在农业管理方面,从中央来看涉及国务院14 个部(委或局);在信息产业管理方面,信息产业部、国信办、广电总局等部门和单位职能交叉。这种由多个部门管理同一项工作的做法,看起来是加强了管理,实际上是减轻了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增加了行政成本,也大大淡化了政府应有的公共服务和宏观管理职能。二是在现行管理体制中,政府职能的越位与缺位并存。比如,遇到有利可图的事项,一些政府部门就可能趋之若鹜,制造寻租和创租的机会,造成政府职能的越位;而对于那些关乎国家和人民的重大利益、长远利益但不会带来部门利益的事项则消极对待,造成政府职能的缺位。越位与缺位是“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集团化”的直接表现。三是我国过去长期实行的传统行政管理体制及其改革的滞后,使各级政府的机构设置和运行仍然带有明显的“直接经济干预型”痕迹。其根源就在于政府部门有权无责。权力没有制约,责任无从追究。分析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所存在的问题,其根源在于缺乏公共行政。从理论上讲,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实行的是部门行政,它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提出来的。而现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要求政府实行公共行政。公共行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是市场经济体制下行政管理的现实选择,和部门行政相比,是一种全新的模式。简单来说,它的主要特征如下:公共性,强调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公正性,强调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和公共意志的执行者,因此必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服务性,强调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主要方式是为公民和“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这种公共行政包括公共管理职能、公共权力运行、公共组织体系、公共财政体制、公共治理结构及公共效能管理。

(二)推行大部制改革也是克服行政组织机构弊端的必然选择

众所周知,理论界熟知的理性官僚制是各国行政机关所秉持的重要理念。而如何克服官僚制设计层面的固有缺陷,则一直是理论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学者彼得斯曾经指出,发展中国家和体制转轨国家“在追求政府部门最大经济利益的同时,必须重视建立一个可被预测的,属于全民的,正直的韦伯式的官僚政府。”帕金森定律揭示,行政职能部门有一种自我膨胀的内在倾向,不断的增长机构和人员是它的生存本能。公共选择学派则认为,官僚制行政部门膨胀动机遵循这样的公式,即“部门自身规模越大=预算越多=权力越大”。他们指出,政府官员的眼里,追求的是效用函数的最大化,其中包括选票、薪金、所在机构的规模、荣誉、额外所得、权力和地位等。近年来各国接连曝光的某些贪腐大案,就是官僚体制下权力寻租、滥用的集中体现。除此之外,从我国政府组织功能看,还存在以下问题, 而这些问题正构成了大部制改革的重要原因:(1) 政府职能不够清晰, 缺乏平衡性关于政府职能覆盖的范围。 联合国制定了一个具有普适性价值的政府职能标准, 包括十个领域: 一为一般性公共服务; 二为国防;三为秩序与社会安全;四为经济职能; 五为环境保护;六为教育; 七为卫生; 八为娱乐、文化与宗教;九为住房与社区; 十为社会保护。我国国务院原有28个部委, 连同直属局和直属机构共66个部门,计80多项职能, 按照以上标准来衡量, 我国机构设置过多过细、管理幅度不适当、管理对象与事物重叠, 而这又导致了政出多门又推诿扯皮、协调困难等复杂问题。同时, 我国政府职能之间并不均衡, 政治、经济职能过强, 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则相对较弱, 这就出现了越位、缺位、错位 现象。(2) 问责困难。 组织结构之于组织责任有着重要影响, 结构是组织中相对稳定的、可以观察得到的责任分配和划分由组织决定的责任划分把组织的目标分解成不同的团体和个人可以分别致力追求的部分。组织结构是责任分配与划分的载体, 通过这种责任划分, 组织责任则更为明确、具体。相反,如果责任划分不清, 就无法完成一些重要的任务职责与活动也可能发生重叠,造成冲突、浪费精力并产生非故意的冗员。在我国目前的行政体制下, 多个部门机构之间在职责上存在交叉, 这导致同一任务承载着多个部门机构的多重管理, 表面上看似乎是加强了管理力度, 但实际上造成了部门之间对责任的推诿与扯皮。建构问责制政府必须对公共组织的结构进行重构, 实行职能有机统

一、机构高度整合、责任划分明确的大部制。(3) 行政效率低、成本高。正由于以上两个原因, 降低了行政效率, 还提高了行政成本。因此, 必须转变以往政府机构改革重机构、轻功能的做法, 探索机构整合与职能转变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 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我国目前的政府机构,设置不同的职责与部门可以带来专业化的好处, 但同时也产生了协调与控制问题, 不同的部门都倾向于优先考虑自己的利益, 结果只能是局部最优化, 即重点在于达到部门的目标而不是整体的目标。各部门的努力被分解了, 绩效受到影响。这个问题困扰着政府。官僚制必定会伴随着这样一种危险: 由于专注于行政问题而忽视了组织的行政目标。

三、改革的具体方法

(一)行政体制方面的具体措施

改革开放30 年来,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社会也进入一个新的转型时期。以大部制为重点的行政体制改革,是一个改革的策略选择,与以前历次机构改革有不同的地方。但是,大部制改革只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方面,其所涉及到的各种复杂问题,只有根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才能得到解决。可以说,大部制改革需要行政体制改革的整体推动。因而,当前要从推行大部制着眼,系统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最终建立符合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要求的政府部门体制。首先,要解决大部门的协调机制问题。一直以来,我国中央和地方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即地方分级行政,中央对口管理;机构设置呈“蜂窝煤”结构,下上一般粗,各个部门常常“依法扯皮”,导致行政效率降低,最后无人承担责任。因此,必须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间职能配置的基本原则,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加以合理安排、明确规范。中央政府主要处理全国性的公共事务,重点解决地区间交叉的公共事务。从这个角度来说,大部制在纵向分权的问题上,找到了高端的起点,即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如何使纵向的分权问题得以制度化。中央政府要加强对经济与社会事务的宏观管理,地方政府要加强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这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职能方面的分工。将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主要交由基层政府,强调中央政府在重大问题上的决策责任,应该说切中了问题的关键所在。具体来说,一要理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管理权限,权责的划分应该以公共服务为导向,建立事权与财力划分相匹配的关系。二要在此基础上,确实推动以公共财政体制为重点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关系的重建,使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与其事权的划分相适应。三要在事权明确、财力配备相适应的情况下,建立严格的财政制度。现在的财政结构是中央政府最宽裕,省级政府持平,基层政府主要靠转移支付。比如各地政府(包括一些属于地方的中央单位等)到京跑项目的问题,其原因就是在预算体制上,包括在财政转移支付上不公平、不透明。要通过大部制改革,改变现行的转移支付制度,从而避免这个弊端。从地方政府来讲,需要积极配合中央政府作出相应的体制改革,更好地去使用这个权力。其次,要解决行政区划层级过多的问题。在大部制下,管理幅度变大,原有的过多的行政区划层级显得管理链条太长,需要平衡管理幅度与管理层级之间的关系。从世界范围来看,主要发达国家或规模较大国家的地方行政区划层级大多为二三级;我国宪法规定行政区划层级也只有三级,省(直辖市、自治区)县(市区)乡(镇),主体结构就是省管县。但是,由于我国政府的管理幅度偏大,过去因交通、通信等相对落后,一些县区人口规模大,实行了地管县、市管县的体制,地方行政区划层级变成了四级。行政层级过多,管理链条过长,政策层层过滤,形成“漏斗效应”,中央政府的政策越到基层越是变形走样。而改革开放以来的五次政府机构改革,都是侧重于从横向调整政府的部门设置,没有从纵向减少政府的层级设置。目前,我国“地区”一级建制逐渐演变成了实体型政府,工作重心转向城市建设与市政管理;而过去由议事、决策、行政、司法、财政为一体的县级行政体系被肢解,逐渐形成了“双重衙门体制”;乡镇政府又长期处于责任大、权力小、效率低的被动施政状态;村民自治也一直受到了地方行政权力的制约、且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结果造成了农村地区“权力真空”的局因此,解决大部门体制下的行政区划层级问题,应按“弱地、强县、精乡、实村”的整体思路进行改革,即弱化地区功能,强化县级政府功能,精简乡镇政府机构和人员,充实村民自治必要的经费供给,建立和完善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国情的地方行政体制和农村公共财政制度,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在一些省份进行的省管县和“扩权强县”的试点,就是为了改变这一局面所作出的努力。再次,解决政府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问题。我国传统的政府权力配置,实际上是以执行政策为核心的结构。随着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和协调机制的逐渐形成,政府管理开始步入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轨道。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到大部制改革时,提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意味着大部制的整体构建要与政府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权力机构和运行机制。这种制约从行政体制角度看,是在行政权内部进行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的分离。在运行机制方面,有两种模式可供选择:一是在部与部之间,让不同的部门分别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二是在一个大部门内部,机构的功能要进行分化,让不同的机构分别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从外部角度看,是把决策权交给国家权力部门,行政权留给政府权力部门,监督权留给司法部门。这样,不论从哪种角度看,都体现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的改革思路。当然对大部制的约束监督,更值得我们关注的还是如何从外部对其进行监督。实践证明,对公权力的制约,最有效的还是来自外部特别是人大、司法、公众、媒体等的监督。如何发挥这方面的作用,将对大部制改革构成很大的挑战。

(二)行政组织方面的具体措施

最高管理层既要保持组织和环境的结合性,又要管理组织内部各组成部分的相互依赖性。1.保持组织与环境之间的结合性,不仅要进行一定的职能合并, 还要根据环境变化转变政府职能, 甚至要下放一些权力, 使之与环境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及时的沟通。鉴于中国的情况, 有些微观管理方面的职能和职权应该减给地方、企业或市场, 而不是把这些权力在部门之间做横向转移。政府同时加强社会保障的功能, 而不是推给社会和企业。2.保持组织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依赖性, 就要分别做好部内和部际之间的协调。( 1) 部内协调大部制的扩展性界定必然带来组织要素成分的增加, 多成分组织不可避免地面临平衡其不同成分的能力的问题。根据贝尔与特莱斯的研究结论, 组织规模的增大将导致工作分工的增加, 而工作分工的增加则增大了组织在水平和垂直两个方向上的复杂性。公共组织的规模越大, 其结构上的复杂性就可能越大。大部制改革之后的部门机构, 其内部组成部门、规章制度、人员编制等多个方面会更趋复杂, 其等级层次、劳动分工会更多, 因此大部内部各部门之间需要在横向与纵向上进行交叉协调。大部制涵容多种相互联系的职能要素, 大部门内存在着目标、时间表和内部工作氛围等方面有许多差别的分支机构。根据詹姆斯·汤普森的研究, 组织部分之间的相互依赖有三种, 即集合的相互依赖、序列的相互依赖、互惠的相互依赖。这三种依赖形式分别对应着三种不同的协作模式,即基于标准化的协作模式、基于计划的协作模式、基于相互调整的协作模式。而且, 三种相互依赖模式的偶然性程度是递增的, 这导致协作难度也呈上升趋势。根据汤普森的这一理论, 大部制内各部门之间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序列性依赖甚至是互惠性依赖, 因此, 在大部内部各组成部门之间的协调上, 必须注重规章制度的标准化、工作计划的弹性程度以及部门相互之间的信息传递与级别沟通, 并十分注重协作成本的最小化, 从而提高部内协作的内在一致性。( 2) 部际协调每一个组织都是一个系统, 其内部有几个不同的分系统组成, 但是它又都处于一个更大的系统中。环境为组织提供资源投入, 并利用其产出。环境作为一个超级系统对组织本身、组织内部各要素有着不同的影响, 而且还对组织之间的关系有着深刻的影响。汤普森认为, 组织总是内嵌在一个更大的行动系统中, 其某些构成部分必然会与一些并不从属于本组织的组织存在相互依赖, 而这些组织不受制于本组织。这样, 组织的边界扩展部门面临的关键问题就不是对可控制范围的变量的协作, 而是如何对于那些组织无法控制的约束条件和偶然事件即经济学家所谓的外生变量作出调整。对于大部制而言, 这里的外生变量存在两种可能形态, 一种可能是外生变量本身即是大部制中一个部门除外的其它部门; 另一种可能是部际之间共同面临的环境条件与事件构成了外生变量。前一种外生变量需要直接性的部门协调, 以协调矛盾、解决部门之间的冲突; 而后一种外生变量需要的则是通过部际之间的共同协作来共同应对环境提出的挑战与环境危机, 说到底, 这本质上还是一种高强度的部际协调。大部制改革要注重构建部际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 有必要通过诸如正式会议与非正式交流、构建任务小组等适当打破部际界限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 也可以委派专职协调角色、通过设计矩阵结构交叉协调等多种方式来进行部际之间的协调, 以应对环境提出的挑战。

四、大部制改革的评价

(一)大部制改革的积极作用

大部门体制要求把业务相似、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合并,集中由一个大部门统一行使。一方面可以精简政府机构,减少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和权限冲突,简化公务手续,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横向协调困难,裁撤议事协调机构,有利于建立统

一、精简、高效的符合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要求的现代化政府体制。大部门体制可以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制度保障,并有效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领域的干预。有利于整合政府资源,再造工作流程,确保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公众提供便利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最终“整合不同的体制,提供无缝隙的服务”。

大部制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大部制改革预示行政体制改革新路径。未来政府机构改革将逐步向“宽职能、少机构”的方向发展。实行大部门的设置,有利于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机构数量,实现职能整合,减少议事协调机构,大大降低行政成本。大部制改革有利于更加有效地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问题,将为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提供更加完善的体制保证。

(二)大部制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不论什么样的组织,只有组织中的个人职责明确,并得到公平的奖惩时,组织才能良好地运转, 大部制也不例外。大部制要防止在职能更宽泛的情况下,职责反而更不明确的状况。大部制还造就了权力更大的部门,对权力的制约更加迫切。组织与环境是互动的,管理者可以创造、形成并管理组织的生存环境。组织并非被动地接受环境的制约,有可能采取对社会环境进行管制或改造的方式来维护或固化自己的利益, 这会严重影响行政效率的提高和行政目标的实现。大部制可以抑制政府职能交叉、令出多门、相互扯皮的现象,但其本身并不能解决 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集团化的现象,不能根本保证执政为民的行政目标。

解决措施:

第一, 为了和环境密切联系,大部制改革过程中,要合并职能和转变职能同步进行,并下放一些管理权力。鉴于中国的情况,大部制改革不只是把职能权力在部门之间做横向转移, 有些微观管理方面的职能和职权应该减给地方、企业或市场, 而政府要加强社会保障等功能,而不是推给社会和企业。

第二, 为解决大部制下部门的协调问题,在大部内部各组成部门之间的协调上,注重规章制度的标准化、部门相互之间的信息传递与级别沟通,并十分注重协作成本的最小化,提高部内协作的内在一致性。同时注重构建部际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可以通过诸如正式会议与非正式交流、构建任务小组等适当打破部际界限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也可以委派专职协调角色、通过设计矩阵结构交叉协调等多种方式来进行部际之间的协调,以应对环境提出的挑战。

第三, 为了有效制约已经大大扩展的权力,按照 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的原则,重塑政府权力结构和具体的运行机制。在大部制内,一方面功能要分化,一方面要使不同的机构分别承担决策、执行、监督的职权, 做到分工明确, 又相互监督。为防止行政部门偏离公共服务目标,在实行行政结构大部制改革的同时,实行相应的政治体制改革,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尤其是外部监督。外部监督不仅仅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更重要的是保证公共行政的服务目标的公民取向。这就要求行政组织广泛接受立法、司法和社会的监督,在大部制组织结构的改革的同时,实行行政运行机制,乃至于政治体制改革,只有这样,大部制改革才能实现预期目标。

推荐第7篇:大部制改革方案要点

大部制改革方案要点

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简称大部制) ,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作出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围绕大部制改革问题,国内学术界和实际工作部门进行了较为广泛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关于大部制的涵义与特征

有学者提出,所谓大部门体制,就是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有学者认为,大部门体制,或者大部制,就是在政府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雷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进行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

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标。大部制是国外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政府管理模式。基于上述涵义的界定,有学者揭示出大部制的四个基本特征:一是大。这种大表现为组织规模大和职能范围广;二是少。就是职能部门少,如实行大部制的美国政府仅15 个职能部门等;三是合。实行大部制的目的之一是整合行政资源;四是协。大部制改革必须有机整合机构,优化组织结构,使之高度协调。

很显然,大部制是将政府相同及相近的职能进行整合,归入一个部门管理,或将一些职能相近或相关的部门整合为一个较大的部门。与按照政府专业管理职能设置政府机构的小部制不同,大部制是一种政府事务综合管理的体制。职能有机统一是大部制的精髓所在;宽职能,少机构则是大部制的鲜明特征。

关于大部制改革的目的与作用

学者大都认为,大部制改革的基

本目的是拓展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有学者具体分析大部制改革的目的,认为推行大部门体制的主要目的不在于精简机构和裁减人员,而是为了集中和综合决策,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开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

对于大部制改革的作用,一些学者认为可以化解当前政府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以及权限冲突的矛盾,有助于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简化公务手续和环节,提高政策执行效能,降低行政成本。也有学者主张,大部制改革有利于部长承担政治责任与行政责任,有利于责任政府的建设。

在笔者看来,大部制改革的目的和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关于大部制改革的原则与方法

学者们从多个层面构建了大部制改革的原则。有学者认为,大部制改革应坚持两个基本原则,即同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相联系的原则和配套推进的原则。也有学者从公共权力回归的视角提出大部制改革的三个原则:以公共精神为指导的原则、整体性原则和精兵简政原则。

在改革的具体方法上,有学者认为,大部制改革必须纳入政治体制改革的轨道:大部制改革已不是一次单纯的机构改革,甚至也超出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范畴,应当将其视为更深层次、更广维度的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基础环节。也有学者认为,实行大部制,必须和经济体制改革、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相结合,真正做到政事分开、政企分开。还有学者提出,新阶段进行大部制改革,要按照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的原则,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依笔者之见,大部制改革在方法上可以多样化,但其根本原则是职能有机统一和相互协调。

关于大部制改革的重点与难点

大部制改革与以往的机构改革具有本质区别。按照大部制的方案调整政府组织结构,无疑会对政府的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产生重要影响。厘清和把握大部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有利于改革的顺利推进。有学者提出,大部制改革重在精简统一效能。也有学者分析,大部制改革应重点解决职能和机构整合问题、决策与执行分开问题、各类政府机构关系问题和地方政府机构设置问题。对于大部制改革的难点,有学者认为有四个:(1)如何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重建政府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为大部制下的权力监督提供保障;(2)大部制能否有效遏制和消解部门利益,成为最为关键的问题之一;(3)大部制改革可能会牵动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

真正的大部制很难确立。笔者认为,目前大部制改革的重点在于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改革的难点在于如何调整权力关系、消解部门利益、实现有效监督。

关于大部制改革的愿景与阻力

大部制改革将成为我国机构改革的引擎,为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勾勒出一种美好的愿景。学者们在这方面表达了乐观性的见解:大部制这一多方求证的可行思路,无疑将继续沿袭本届政府向现代服务型政府转型的努力,成为改革开放以来第六次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原则,为十七大描绘的宏伟蓝图提交一个执行路线图。

另一方面,大多数学者对当下大部制改革面临的阻力给予了清醒的估计。有学者提出,要冷静看待大部制改革,如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真正的大部制也许很难确立。有学者具体指出大部制运行中的问题:大部的确切边界划定问题、部门的整合问题、内部

管理上的困难与运行成本问题以及对大部组织的监督问题。也有学者指出大部制改革的四道难题:权力磨合难、人员分流难、机制磨合难和运行监督难。更有学者较为详尽地分析了大部制改革中的三大问题所形成的阻力:对权力的约束与监督问题、党政权力对接问题和改革策略、方法的选择问题,改革的最大阻力是多年来被强化了的部门利益。

大部制改革遭遇的阻力主要是部门利益的作祟。只要坚守政府的公共性,切实践履执政为民的宗旨,改革的阻力就可转化为改革的动力。

推行大部制改革的原则

1.回应性调适原则。一要回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强化宏观决策,加强市场监管,弱化微观管理,同时兼顾我国在经济转型中培育市场、促进特殊行业发展、有效管理骨干国企的需要。

二要回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扩展社会职能,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充分培养社会的自治精神和能力。三要

回应利益多元的需要。充分考虑地方利益、地区利益和行业利益的平衡,既要合理配置利益机制,又要防止追逐违法利益。四要回应技术发展的需要。减少管理层级,实行扁平化管理。

2.总体性统筹原则。一要总体统筹职能设置。构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错落有致的服务型政府职能架构。二要总体统筹权力配置。加强国务院最高领导层对各部门的统筹能力,同时合理划分国务院与地方政府人权、财权、事权的权限。三要总体统筹各种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四要总体统筹府际改革,形成国务院机构改革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协调张力。

3.系统性集中原则。一是整合职能。有机合并相近职能,避免职能交叉,

相互扯皮。二是整合权责。健全政府权责体系,形成部门间和层级间合理的权责构成。三是整合机构。减少管理环节和层次,优化结构。四是整合机制。整合大部门内部的运行机制,降低协调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4.制约性协调原则。一是国务院整体(国务院和部门及部门之间)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二是部门内部的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三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

5.总揽性分别原则。一是要进行改革的总体设计,形成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近期和远期改革的整体方案。二是要实行分层要求,对国务院和省市以下政府改革既要明确共同性,又要有不同针对性。三是要实行分类指导,对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地区政府改革提出适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指导。四是要实行分步实施,既要考虑改革目标的实现,又要考虑改革的现实可操作

性,尽可能减少改革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和消极成本。

相关链接

大部制改革三模式

●单部门突破的成都模式

作为全国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都市政府把与城乡协调发展关系最为密切的农、林、水和交通部门作为改革的突破口。从2005年年初开始,先后推出了撤并机构的举措:撤销农牧局、农机局,成立农业委员会等等。成都市政府大部制改革思路的主要特点,是以单部门突破来改革职能交叉分割体制。从效果上看,成都市新组建的水务局结束了长期存在的多龙治水而难治水的局面,形成了一龙治水而善治水的良好格局。当然,成都市的大部制改革也面临一些难题,如机构上下不对口、人员分流难等。

●两集中、两到位的镇江模式

2004年,镇江市政府明确提出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尽快实施以归并审批

职能为核心的两集中、两到位,即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部门行政服务处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要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授权要落实到位。镇江模式体现了大部制职能归并、统一的要求,极大地提高了行政效率。但也应当指出,镇江模式仅仅注重机构与职能集中、事项与人员到位,未能真正体现各种行政权力相互协调的诉求。

●多牌同挂的随州模式

随州市政府的大部制改革呈现出整体推进的态势。随州市的主要做法是,把一些职能相近的机构合并,有的只挂牌不单设。比如,外事、侨务和旅游部门合并,设立外事侨务旅游局文化局、文物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合并,统称文体局。促进了行政效率的提高。当然,随州市的大部制改革也出现了机构反弹的困局,改革7年多出了9个市直机构。

推荐第8篇:医院大部制设计方案

某某市第一人民医院院职能科室设置

(一)

根据院领导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对某某市第一人民医院职能科室进行重新调整、完善。第一套方案设计如下:

实行大部制,将原有部门个体和组织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统一的团队,避免推诿扯皮,增强协同,提高效率。同时也减少了人员,压缩管理环节,控制人力成本。

大部联合办公,统一排班,人员职责有交叉,有分工但更重合作。 院长充分放权,部长与院长签定目标责任制,并接受监督与考核。 提高职能科室待遇,部长并与职员双向选择。

部长竞聘上岗,权责利分明,每年考核两次,连续三次不合格即撤换。

一、行政部 对院长助理负责

合并党办(党务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审计、医德医风等 人数:人数: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科员四人

二、运营部

对行政副院长负责

负责成本核算、价格管理、财务运行分析与监控等、信息化、绩效考核、运营管理、采购、医保农合、营销等。

人数:未定

三、医务部

对业务副院长负责,合并医务科、质控科、科教科、医患沟通办公室等 人数: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科员四人

四、护理部

对护理副院长负责,合并护理部、医院感染控制科 人数: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科员三人

五、药品器械部

对行政副院长负责,合并药剂科、设备科 人数:

六、后勤保障部

对后勤副院长负责,负责维修、保养、后勤社会化、安全保卫、基建等 人数:

七、医院文化部

对工会主席负责。负责员工关怀、文化塑造、宣传、团体活动等 人数:部长一人,科员一人

推荐第9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构“大部制”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构“大部制”改革方案出台

在昨日下午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获悉,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构“大部制”改革方案酝酿出台,并进入实际操作阶段。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等部门在改革中被撤销或划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等新的部门呼之欲出。机构改革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设置的工作部门将由48个精简为42个。

据了解,此次政府机构改革的具体内容有十二项,分别为:

一、组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经济委员会和信息化领导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建中小企业局,由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

二、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建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三、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再保留建设厅;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厅管理,盟市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由地方政府分级管理;

五、组建环境保护厅,不再保留环境保护局;

六、调查研究室更名为研究室;

七、人民防空办公室列为政府直属机构;

八、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扶贫开发办公室;

九、组建能源开发局,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十、党委政府信访局更名为信访局,列为直属机构;十

一、不再保留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包括乡镇企业局,将其职责划入农牧业厅;十

二、将金融办公室列入直属机构。

从日前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获悉,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构“大部制”改革方案酝酿出台,并进入实际操作阶段。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等部门在改革中被撤销或划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等新的部门呼之欲出。机构改革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设置的工作部门将由48个精简为42个。

据了解,此次政府机构改革的具体内容有十二项,分别为:

一、组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经济委员会和信息化领导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建中小企业局,由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

二、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建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三、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再保留建设厅;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厅管理,盟市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由地方政府分级管理;

五、组建环境保护厅,不再保留环境保护局;

六、调查研究室更名为研究室;.

七、人民防空办公室列为政府直属机构;

八、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扶贫开发办公室;

九、组建能源开发局,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十、党委政府信访局更名为信访局,列为直属机构;

一、不再保留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包括乡镇企业局,将其职责划入农牧业厅;

二、将金融办公室列入直属机构。

推荐第10篇:大部制改革3

二、背景:我国进行大部门体制改革的行政环境

进入历史发展的新阶段,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无论是目标的确立还是路径的选择,都要从新的起点思考和分析。目前而言,我国进行大部门体制改革的环境已经基本成熟。

第一,我国进行大部门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现实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现实的经济社会需求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从生存型社会进入发展型社会。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作为社会发展的领导者———政府必然首先要面临自身科学发展的问题,只有其科学发展才能领导社会走向和谐。因此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要求,我国政府推进以职能转变为主导的大部门机制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第二,公共服务问题的突出,公民参与能力的增强,尤其是公民社会的自我发展和健全,是我国进行大部门机制改革的重要原因。

以往我们发展的重点一直是强调经济总量和物质财富的增加,忽视了公共需求与公共服务。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同时,社会参与意识的增强,信息渠道的增加,要求现代政府的建设必须本着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多方参与的方向发展,才符合多元利益主导下的社会发展方向。因此,转变政府职能,确定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就更加重要。

第三,政府自身建设的矛盾得不到有效解决也对政府改革造成现实的压力。

不得不承认,在过去的十年里,根据十五大和十六大要求进行的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努力没有取得预期的进展。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由于我国缺乏法治的传统和历史文化积淀的惯性,对苏联模式的传统意识形态未做系统的清理,并且由于实行民主法治势必会对一些政府官员的权力和利益造成损害,导致出现官员腐败、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因此,鉴于大众的预期和社会的实际需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尽可能朝着一个良好的公共治理结构的方向发展是进行大部门机制改革的又一重要背景。

三、困境:我国实行大部门体制的障碍 (一)政府整体职能定位的落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进行的五次机构改革未从根本上解决现有行政机构设置的弊病,目前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政府整体职能定位落后,主要表现在: 首先,政府职能转变不够彻底,职能范围不清,使得越位、缺位、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政府过多地参与私人产品的生产和提供,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现象还较多,政企不分、政资不分。而迫切需要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公共产品方面存在明显的缺位。

其次,政府机构职能划分不合理,导致多头管理、职责交叉、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的状况依然存在。机构设置缺乏统一原则,使得机构并立,职能重叠;缺乏统一的机构集中管理,造成职能分割、多家分管、机构膨胀。同时,政府部门职能分工权责脱节问题比较突出,权责配置不合理,有权无责、有责无权、权责不匹配,过于集中与过于分散并存,降低了行政效率。

(二)政府职能部门的利益化导致部门职能的条块化

这是阻碍大部门体制建设的核心问题,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是政府部门的利益化。以部门为主导的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使部门利益已经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从而导致公共政策的扭曲,造成了政府部门权力化、权利利益化、利益法制化的不良倾向,危害社会的公共利益。 其次是政府外在监督的形式化。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监督权方面还存在流于形式、程序性的监督多、实质性的监督少和监督滞后等问题,对于不服从监督的,无法追究责任,导致监督缺乏可操作性,影响了监督效果。

再次是公民政治参与的虚无化。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状况虽有所改善,但仍有很多问题,公民参与方式不够多元化,参与程度不深,质量不高,参与结果的低效,会打击公民参与的积极性,从而造成政治冷漠。以上三者导致了部门利益超越了政府职能,政府利益高于公民权益。而大部门机制的核心就是要约束部门,约束政府,进而维护全社会的利益,效能和监督的整合才是大部门机制建设的关键。

(三)社会自我管理机制的严重滞后

社会自我管理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是建设大部门体制充分条件,但我国长期大而全的政府管理模式导致这一要件缺失。一个发达的社会自我管理机制,应该为建设大部门体制做好准备。但是,很显然,当前我国政府,长期以来都在扮演着无所不能的全能政府角色。这导致我国社会自我管理机制发展的滞后,也日益暴露出原有体制的缺陷:首先,社会管理体系中组织机构不完善,社会矛盾的调节乏力。民主法治体系的发展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较为缓慢;管理监督不力,导致不公平竞争和违法现象增多,影响社会的稳定。其次,社会组织全面依附于政府,使得基层社会组织的自我发展的能动力低下。在集权的垂直控制条件下,基层社会组织缺乏独立的意志和目标,对政府负责;政府提供各种资源,组织内部的利益分配关系也由政府来确定。这样,基层社会组织丧失了相对独立性以及谋求自身利益发展的动力和根据环境自我调整、更新的能力,从而影响整体社会的进步。

四、路径:我国实行大部门体制建设的发展方向

(一)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全面推行政治体制改革

首先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明确界定部门的职能分工,并根据责任赋予相应的权利,克服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的弊端。通过重新定位政府的职能,缩小政府行政范围,把政府不该管也管不了,管不好的事交给市场。转变政府的管理方式,实现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的转变。

其次,继续规范行政审批制度,优化公共服务,弱化经济干预,强化社会管理,严格依法行政,最终使政府从全职全能转变为有限责任,从权威命令转变为科学决策,从人治管理转变为依法行政,从传统部门利益型政府转变为现在公共服务型政府。再次,大部门机制中政府机构的设置,尤其是部的设置,要根据行政活动的效能性和协调性,坚持整体规划、统一部署、协调行动、试点先行的原则,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在一些利益联系不太紧密、改革阻力相对较小的部门进行改革试点,然后总结经验,进而全面推进改革。目前各专家学者呼声最高的是包括农林牧副渔五业和农田水利等综合管理的“大农业”模式以及整合民航、公路交通、铁路运输、航运以及管道运输五项管理职能,形成统一管理的“大交通”模式。

(二)实行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的适当分离,完善公共治理结构

从宏观来看,大部门体制将依据中央“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政府职能和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行改革,构建由决策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三大类部门组成的政府组织机构的总体框架。为此,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国务院所属机构可考虑进一步整合,拓宽主要部委的职能,完善外部监督机制,逐步向大部制过渡。例如向大交通、大文化、大农业过渡。我国许多直属机构和具有公共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如安全、质量、食品、药品监督等,可参考美国等建立政府独立管制机构,这类机构虽不作为政府组成部门,但拥有相当独立的规制权、管理权以及行政裁决权,以凸显其专业性和独立性。推行大部制主要是集中和综合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三权”进行理清并使其相互制约,形成良好的权力制衡与监督的运行机制,建立决策、执行、监督分开的行政管理体制,确保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完善公共治理结构。当然大部门在集中一些行政职能的时候,也要防止出现权力的膨胀和监督的空位。

(三)健全和完善社会自我管理机制,建立有效的政府监督体系 建立社会协调机制是形成社会管理新格局、有效整合各种社会力量、保持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的制度化手段,也是建设大部门机制的充分条件。从宏观角度来看,要建立新的社会管理体制格局,改变组织建设重垂直管理轻横向协调的做法,充分发挥社区、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的整合功能,建立多层次、多纽带的整合机制,健全完善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大力培育发展公益服务、行业管理、经济协作类社团组织,大力发展中间组织在基层组织、公众和中央政府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同时有效调节社会不同方面利益关系,建立适应社会变革的利益协调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利益刺激产生发展动力的作用。

第11篇:大部制文章1

大部制: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

□车海刚

随着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临近,社会对大部制改革广泛关注。

所谓“大部制改革”,就是把行政系统中职能相近、管辖领域雷同的部门进行归并重组。关于大部制,去年召开的中共十七大就已定下基调。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大部制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行政管理方式,也理应成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实行大部制,有助于改变当前政府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等问题,提升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包括精简机构和人员带来的直接成本降低,也包括部门之间博弈或扯皮减少带来的间接成本降低。因此,舆论对于中央的这一改革新思路普遍给予积极评价。不过也有人表示担心,实行大部制后,原先分散于多个部门的行政资源集中到少数部门,将导致这些“超级”部门更加难以监督和控制,从而与“小政府,大社会”的终极目标相悖。这里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大部制”与“小政府”在逻辑上并不矛盾。大部制的“大”,是指其承担的职责范围;小政府的“小”,是指其掌握的行政权力,两者不是一个概念。但人们的担心显然又有其现实依据:目前我国的行政权仍然过大,政府部门对微观经济和民众生活的干预仍然过强;近些年来,“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的趋势更是颇受诟病。这就提醒我们,大部制改革不能只停留在简单的机构合并层面,而必须同政府职能的继续转型相结合。应以这次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尽快完成由管制型政府向管理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转变。要言之,就是简化并明晰政府部门的事权,藉此限定行政权力的边界,凸显其应尽之责,防止公权对私权的不当干涉乃至侵犯。

同时,有学者建议:在大部制改革中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不仅实现机构的职能区分,还要实现机构的功能区分——有的行使决策权,有的行使执行权,有的行使监督权。通过内部的合理分权,形成权力的制衡机制。当然,更为重要的是加强来自行政权力外部的约束,特别是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体等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制约。

总之,大部制改革势在必行,亦寄托着人们的诸多期待。但我们必须意识到这项改革任务的艰巨和复杂,既需要小心求证、循序渐进的理性,也需要大胆探索、深度推动的勇气。处理得好,它将成为我们塑造一个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政府的突破口;处理不好,则很可能非但未能除旧布新,反而强化现有行政体制的一些弊病。从这个意义上说,大部制改革已不是一次单纯的机构改革,甚至也超出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范畴,应当将其视为更深层次、更广维度的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基础环节。

稿源: 学习时报编辑: 庄伊岚

第12篇:顺德大部制改革方案

顺德大部制改革方案

将原有的41个党政部门大刀阔斧砍为16个,精简幅度接近2/3。而仅有的10个区政府

工作部门,有7个局长由常委或副区长兼任。顺德区此次精简机构的另一个亮点,就是最多“1正5副”制机构职能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后党委机构(6个)

● 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组建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将区监察局、审计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不再保留区监察局、审计局。区信访局并入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在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内设机构挂牌。

●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与区委办公室合署办公,挂区决策咨询和政策研究室牌子。

● 区委组织部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区委组织部合署办公。将区人事局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职责划入区委组织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区委宣传部

组建区文体旅游局,与区委宣传部合署办公。将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除文体许可及文化综合执法以外的职责、旅游局除旅游市场监管以外的职责划入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不再保留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旅游局。

● 区委政法委员会

区司法局与区委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

● 区委社会工作部

组建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与区委社会工作部合署办公,挂区港澳台工作办公室牌子。将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区外事侨务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职责,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除残疾人就业培训以外的职责,区农业局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责,区民政局双拥优抚、基层政权建设、民间组织管理的职责,整合划入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不再保留区委农村工作部、统一战线工作部、区外事侨务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归口区委社会工作部,按各自章程运作。 调整后政府机构(10个)

●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佛山市规划局顺德分局由市垂直管理调整为顺德区政府管理。将佛山市规划局顺德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统计局的职责,经济贸易局产业发展规划的职责、佛山市国土资源局顺德分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职责,区环境保护局生态保护规划的职责,整合划入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不再保留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佛山市规划局顺德分局。区物价局在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内设机构挂牌。

● 区经济促进局

将区经济贸易局(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信息产业局)、农业局(畜牧兽技术局(知识产权局、信息产业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

● 区教育局

进一步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做大做强教育事业。

● 区公安局

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由垂直管理调整为顺德区政府管理,更名为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

● 区财税局

佛山市顺德区地方税务局由垂直管理调整为顺德区政府管理。将区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地方税务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区财税局。不再保留区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地方税务局。区财税局地税业务工作由省地方税务局直接领导。区财税局代表区政府联系佛山市顺德区国家税务局,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由区财税局归口联系。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人事局除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以外的职责、民政局的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的职责、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职责、总工会劳动竞赛的职责、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就业培训的职责,整合划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顺德分局由垂直管理调整为顺德区政府管理,更名为佛山市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口联系。不再保留区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佛山市国土资源局顺德分局由市垂直管理调整为顺德区政府管理。将佛山市国土资源局顺德分局、区建设局(房产管理局)、水利局的职责,区交通局(港航管理局)的建设职责,整合划入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不再保留佛山市国土资源局顺德分局、区建设局(房产管理局)、水利局。

● 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垂直管理调整为顺德区政府管理。将区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职责,以及佛山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除食品安全协调以外的职责,整合划入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不再保留区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由垂直管理调整为顺德区政府管理。将佛山市顺德区工商

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佛山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食品安全协调的职责,区卫生局的食品安全卫生许可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的文体许可及文化综合执法职责,区农业局的农业市场管理职责,区经济贸易局(旅游局)的旅游市场监管、生猪屠宰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场安全监管局。不再保留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将区环境保护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职责,区交通局(港航管理局)除交通建设以外的职责,区建设局的公用事业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不再保留区环境保护局、交通局(港航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佛山市顺德区气象局由垂直管理调整为顺德区政府管理,归口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联系,挂区地震办公室牌子。

第13篇:大部制的问题

大部制”这五年

2013-02-27 09:30:21 来源:财经 作者:翁仕友

内容导读:大部制改革五年,部门间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大而不合的现象突出,涉及核心部门的改革举步维艰。

大部制改革五年,部门间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大而不合的现象突出,涉及核心部门的改革举步维艰。而调整部门内部治理结构,是下一步深度改革的重点

按照既定日程,即将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听取、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除了为加强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等目标而新设定部委外,完善2008年“大部制”改革中组建的五个部委亦是工作重点。

五年前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突破性地将政府机构改革的方向确立为“大部制”,政府机构改革不再以精简机构和人员为主要目的。当年3月,国务院组建了工业和信息化部(下称“工信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通过试点,渐进推进“大部制”改革。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称“中编办”)及学界研究机构都曾对五个大部进行过评估,对于“大部制”改革的方向和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赞扬,同时也指出了改革后出现的职能交叉严重,部分职责难以履行等问题。

在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教授看来,原有5个大部的改造和完善,以及发改委职责的科学确立是十八大后政府机构改革的难点。

“怎么把这五个大部完善起来,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说实在的,这比新建几个大部更难,因为它已经建立、运行了五年。”石亚军说。

大部制得失

部门间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内设机构之间整合不到位;职能转变尚待深化

一组并不复杂的统计数据,可以简单明了地透视2008年“大部制”改革的力度与成效。

在上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涉及到的政府部门15个,减少了正部级机构4个,撤销议事协调机构26个,中央各部门取消、下放和转移职能70余项,加强了宏观调控、能源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能160余项。

“最大的成绩是明确了政府机构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沈荣华认为,十七大提出探索“大部制”是一个历史性突破,改变了以往机构简单增减的做法,同时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 2009年7月至2010年3月,负责联系国务院各部门的中编办二司分两批对62个部门进行了评估,在各部门自评基础上,中编办二司组织了8个评估组对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20个部门(重点是新组建和职责调整较大的部门)进行了实地调研评估,并分别形成评估报告。

在肯定“大部制”成绩的同时,评估组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例如有些职能调整、职能转变的要求和措施没有得到落实,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仍然过多;部门间协调配合还需加强,一些职责分工还需细化、明确;各部门普遍反映机关人手紧张,呼吁增加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等。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现状调查与改革研究”课题组曾对全国14个省、市、自治区28个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典型进行了全面摸底,同时对5个大部进行了专门的调研、评估。

该课题组首席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告诉《财经》记者,中国特色“大部制”搭起了架子,立起了牌子,迈起了步子。但是这种“大部制”改革是外延式的,是政府职能的横向转移、拼接,难以解决政府职能整合这一核心问题。

综合多家机构的评估报告及《财经》记者的调查可以看出,“大部制”通过对职能相同或相近部门进行整合、归并,减少了部门间职能交叉、相互扯皮现象,大大提高行政运行效率,但是2008年“大部制”改革暴露出机构之间、机构内部司局间整合不到位问题,个别部门职能交叉重叠现象严重。

其一,改革后,政府机构数量依然偏多,各部门间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

目前,政府组成部门28个,加上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办事机构近70个。从发达国家来看,国务院组成部门以15个-18个为宜,因此,政府机构整合空间巨大。

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上,仍需深化改革。以保障房建设为例,发改委拥有住房保障的项目审批、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权,当住建部门需要管理廉租房、农危房改造等建筑工程的质量、面积、安全时,无法获取发改部门掌握的相应资金。环境保护职能依然分散在环保、发改委、林业、水利、国土、海洋等多个部门,且多个分管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并未得到明确规定。国家发改委、铁道部、公安部、住建部等部委依然承担着部分交通管理职能。

沈荣华通过调研发现各个部门之间关系没有理顺,从横向上看,没有达到有机统一。国家发改委宏观管理,实际上也管着各个行业,并替代了行业部门的决策权和监督权,工信部、住建部、人社部等行业部门虽然在行业里管政策、标准、规划,但是很大部分权力在发改委、财政部,造成了行业部门有职责无权力,权责脱节。

其二,内部机构大多整合不到位,司局之间职能交叉严重,沟通协调成本高。“大部制”部分解决了部门之间沟通成本高、运行效率低的问题,但改革后,这些问题内部化,亟待进一步解决。部委的一些官员希望实行“大司局”、“大处室”设置。

“名义上是大部,实际上是邦联,部的内设机构保持原有系统色彩,独立运行,工信部是这样,住建部、交通部也是这样,怎么把这五个大部内设机构之间的邦联关系变成联邦,变成一个整体,这是要做的工作。”石亚军说。

其三,职能转变不到位,大部制改革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但是上一轮改革后,在政府越位、缺位这些问题上没有根本解决,比较突出的例子是发改委、财政部,这两个宏观调控部门既管宏观又管微观,规划、审批、监管均有涉猎,限制了其他部门职能的履行。

除此之外,机构设置上下对口关系没有理顺,虽然2008年“大部制”明确不搞“一刀切”,各地可自行探索,但是由于条块部门的干预,地方政府实际上没有选择空间,只能“照葫芦画瓢”进行机构设置。

同时,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领导职数超编、基层部门人手紧张等问题。

工信部“爬坡”

“有职责无权力”现象在大部制中并不少见,强势部门不放权是主因

工信部的成立,出乎许多官员和学者的预料。作为2008年“大部制”改革试点,工信部改革力度大、范围广,此后运行中暴露出的问题也“最为典型”。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工信部整合了国家发改委的工业行业管理职责、国防科工委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四个部门职责,管理两个国家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一位专家曾向《财经》记者透露,工信部设立和中国仍处于工业化大发展阶段有关,在发达国家实际上并没有类似的大工业部。因而工信部的设立并无先进经验可供借鉴。这给部门组建带来不少挑战。

该部以原信息产业部为班底而建,但由于办公地点过于分散,造成管理困难,同时由于整合部门众多,人员的思想认识、工作习惯差距较大,组建之初难度颇大。

改革后,工信部主要职责15项,由24个内设机构负责完成,虽然明确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或牵头负责,但实际上该部内部司局之间职能交叉、重叠现象并未减轻,仅管理电子的司局就有6个,由此可见一斑。

比起内部掣肘,更大的困难来自外部,即与兄弟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重叠的制约。

2010年3月,在中编办对各部委中期评估时,时任工信部部长的李毅中专门撰文总结工信部“大部制”得失,李毅中称该部改革处于“爬坡”阶段,体制等深层次问题突出,严重制约了大部门制效能的发挥。

李毅中在文章中称,从职能配置看,由于多种复杂原因,职责到位仍然艰难。比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生产要素协调保障缺失,存在责权不一致的情况。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兼并重组、淘汰落后、节能减排、推进“三网融合”等重点工作推动难度很大。 这种职责边界不清,导致工作效率下降。以固定资产投资为例,工信部具有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职能,但是国家发改委也有该职能,两边就“打仗”,在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和重大工业问题研究决策上容易出现分歧。

工信部管理工业的职能曾分散在发改委、国资委等部门,“大部制”改革后,这些职责划归工信部,但是投资审批、标准、规划制定等权力和手段未相应划转,这导致工信部履行行业管理职能面临没有手段的难处。

“有职责无权力”现象在大部中并不少见。上述专家介绍说,部门利益造成一些强势部门以“这些手段对宏观调控至关重要”为理由拒绝放权。

因而,“大部制”改革以前,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所有问题,现在依然存在。比如说,职能交叉问题,不但没有改变,在某些方面还比较严重,发改委、工信部、交通部、商务部、住建部、环保部、水利部在很多职能上都交叉。

从工信部的运行得失可以看出,“大部制”是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有效途径,但是并非一试即灵的“灵丹妙药”,“大部制”亦有自身的局限性,需要在实践中摸索解决之道。

求解“大而不合”

部门利益是造成机构重叠、职能交叉现象严重的根本原因,也成为“大部制”改革顺利推进的拦路虎

在新组建的5个大部中,工信部、交通运输部、人社部由于涉及多个部门的重组、整合,反映出的问题更为突出,而环保部、住建部则是在原有部委基础上扩权或职责增加,相对而言,新增的矛盾较少。

交通运输管理涉及公路(市内运输、长途运输、高速公路、农村公路)、铁路、航空、水路、管道、邮政等多个领域,涉及部门众多,部门利益复杂,整合难度极大。“大部制”改革后,交通运输部同样面临与其他部门职责交叉等问题,但是各方反映更多的是“部外局”问题。

2008年政府机构改革中,民用航空局和邮政局划归交通运输部管理,虽然方案起草时已经动议合并铁道部,但是最终因国家大规模建设铁路之需和铁道部强烈反对而未能成行,留下遗憾。

“民航、邮政合并了,但是内部怎么整合不明确,应该说是机构改革方案制定得不够缜密。”上述参与评估的专家认为,部管国家局实际上变成了“部外局”。

“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现状调查与改革研究”课题组认为,部与部管国家局之间的关系并非“管理”一词所能概括,其中包含多个具体问题,例如管什么、怎么管、人员怎么融合、文化怎么融合。 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与主管部委关系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12号)规定,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有自己的印章和人事、财政权,部委对其没有实质的管理权,最多只是名义上的管理。

据悉,随着“大部制”改革深入推进,铁道部亦将并入交通运输部。届时,大交通部门将面临更复杂的部与部管国家局的关系。两者能否合理分工、协调配合,势必会影响综合运输体系优势的发挥。

人社部是在原来人事部和社会保障部基础上组建而成,新成立的国家公务员局由该部管理。由于新部的工作人员来自人事和社保两个完全不同的系统,因而在组建以后面临“融合性不够”问题。

从社会保障角度来看,社会保障部和民政部业务接近,二者整合更符合“大社保”构想,不过国务院最终定为现有的人社部。

人社部的成立并未消减其与职能相近部门的“磕绊”,一位不愿具名专家举例说,贵州人社厅成立后,农民工再就业教育培训职责划入该部门,但农民工再就业教育培训的经费却留在民政厅,造成培训工作开展不顺。

部门利益是造成类似现象的根本原因,也成为“大部制”改革顺利推进的拦路虎。

发改委下一步

涉及发改委的改革方案很复杂,最后如何定要看各方的博弈

“发改委是大部制或者说内涵式大部制改革的晴雨表。”石亚军建议这一轮大部制改革要科学设置发改委职能,及其与其他部委职能的实质剥离。

据悉,新一轮大部制改革将对权力过于集中的部委有所“动作”,有“小国务院之称”的国家发改委或将成为重点“关照”对象。

知情人士透露,改革的核心是让发改委从微观管理中抽身,将其项目审批权、经费审批权等具体权力剥离出来,下放到具体组成部门。“如果发改委没有这个权力以后,政府机构平行等差问题就会有很大的改变,也会给解决行政资源割据带来契机。”

位于北京市月坛南街的国家发改委,成立于1952年11月,在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它是名副其实的“超级大部”,其职责包括国民经济规划、产业和投资政策、体制改革等,职责之宽在该委处(室)设置上可见一二,各个行业部门在国家发改委均有相应的处(室)对应。

2003年3月,国家计委更名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此次调整,将原国家经贸委的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经济运行调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多种所有制企业的宏观指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等职能,划归国家发改委,是一次名副其实的扩权。 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中,发改委的地位越来越高,同时由于权力过于集中,不易监督而备受争议。2008年“大部制”改革前,改革国家发改委的呼声甚高,更有甚者建言一撤了之。在2008年3月份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规定,国家发改委将进一步转变职能,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

但是实际上,“大部制”改革之后,发改委虽剥离了部分职能,仍然是“无所不能,包打天下”,依然掌握着各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制定、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审批权、改革试点审批权、一定规模以上投资项目审批权,甚至“就连方便面涨价、汽车厂商上什么车型都得发改委下文”。

2009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推出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掌握项目审批权的发改委被委以重任,发改委的职能和权力实际上被加强。

在业内人士看来,发改委应该主要集中于规划、统筹、协调,而非一个全能的大部,知情人士透露,“(涉及)发改委的改革方案很复杂,最后如何定要看各方的博弈了。”

2013年“大部制”改革将更加突出政府职能转变,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发挥市场的配置作用,同时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和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点就在于合理确立发改委的职责。

内部治理待破题

调整部门内部治理结构,是下一步深度改革的重点

“大部”职能宽、权力大,存在内部协调困难,不易监督等现实问题,因而在部门内建立合理的治理结构十分必要。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了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但是2008年“大部制”改革并未在此有所突破。

作为中编办的试点之一,深圳市较早探索实行“委-局-办”模式,其中委侧重于决策机构,局侧重于执行机构,纪检、审计为监督机构,从而实现决策、执行、监督分开。

但是由于委、局在行政级别上平级,执行局对于决策的执行有较大自由裁量权,造成执行不顺,“没有办法形成决策-执行的链条”。

据悉,工信部也曾动议按此方式设置内设机构,但是由于中央未有明确规定,最终作罢。

沈荣华介绍说,英联邦国家实行的是决策、执行、监督治理结构,政府机构中一部分是政策局,专门制定政策,协助决策部长制定政策,另一部分是执行局,大部分公务员在执行局工作。而执行局有多种形式,有的是部的下属机构,有的是社会化机构。

德国、法国模式和中国较为相似,职能司局参与制定政策,也监督执行,有的就是纯粹执行,这种局部分开的模式不同于英联邦国家的彻底分开。 沈荣华认为,从国情角度来看,不能完全照搬英国模式,中国和德国、法国、日本比较接近,职能司局主要是执行政策、监督执行,不是自己具体执行。如果有些事务属于中央管理的,需要执行,则成立专门的执行局,从而实现部分分开。

按此构想,决策宜在部层面,执行在内设司局,部的直属事业单位也是执行机构。以交通运输部为例,部成立民航决策咨询委员会(以民航人员为主,部内人员及社会专业人员为辅)作为决策机构,民航局为执行机构,纪检、审计、财务部门发挥监督作用。

但是这种治理模式的设想并未取得共识,部分人士认为决策、执行难以分开,实施分开的难度大。因而在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往往只涉及机构的合并,对于部内司局之间的治理结构并未触及。

“决策集中化、执行专业化、监督独立化,用这种结构把机构定位下来。”沈荣华认为,调整部门内部治理结构,是下一步深度改革的重点

第14篇:什么是大部制

什么是大部制

概念

大部制体制是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特点是扩大一个部所管理的业务范围,把多种内容有联系的事务交由一个部管辖,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大部门作为政府机构设置的一种形式,是相对于小部门而言的,通常管理职能较宽,业务管理范围较广,对一项政府事务或几项相近事务实行统一管理。所以,实行大部门体制的关键,在于实现职能有机统一。

2 特点

扩大一个部所管理的业务范围,把多种内容有联系的事务交由一个部管辖,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3 改革核心

网络漫画:某领导班子 大部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 根据不完全统计,在国务院2008年以前的66个部门中,职责多达80多项,仅建设部门就与发改委、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另外,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涉及14个部委。行政职能的错位和交叉,不仅造成了部门之间扯皮现象多,行政效能低下,过多经济资源被行政机构自身消耗掉;更重要的是,它无法履行宏观经济管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能,无法向民众提供合格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因此,必须对现有政府机构进行有效整合,改变政府机构繁多、职能交叉的现象,通过减少机构数量,降低各部门协调困难,使政府运作更有效率,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角色定位。而不仅仅是像过去一样,简单地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虽然这些是政府机构改革中最基础性的工作。推行大部制同时就意味着政府职能必须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己任,从而使得政府权力得以规范,回归公共服务。

4 改革开放后政府机构改革

4.1 1982年

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实行干部年轻化

1982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主要是为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实现干部年轻化,其历史性进步可用三句话来概括:一是开始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二是精简了各级领导班子,三是加快了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步伐。第一次改革之后,国务院各部委正副职是一正二副或者一正四副,部委的领导班子成员的平均年龄从64岁减到60岁,局级干部的平均年龄从58岁降到50岁。本次改革没有触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政府职能没有转变。 国务院各部门从100个减为61个,编制从5.1万人减为3万人。

4.2 1988年

“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 1988年的政府机构改革是在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出现的,其历史性的贡献是首次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这一命题。由于后来一系列复杂的政治经济原因,这一命题在实践中没有及时“破题”,原定于1989年开展的地方机构改革暂缓进行。国务院在调整和减少工业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方面取得了进展。如,撤消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组建新的国家计委。撤消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核工业部,组建能源部。撤消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和电子工业部,成立机械电子工业部。撤消劳动人事部,建立国家人事部,组建劳动部。撤消国家物资局,组建物资部。撤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组建建设部。撤消航空工业部、航天工业部,组建航空航天工业部。撤消水利电力部,组建水利部。撤消隶属于原国家经委的国家计量局和国家标准局以及原国家经委质量局,设立国家技术监督局。

国务院部委由45个减为41个,改革后人员编制减少了9700多人。

4.3 1993年

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首次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后,1993年我国进行了第三次政府机构改革。其历史性的贡献在于,首次提出政府机构改革的目的是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但从学术观察的角度,1993年的政府机构改革“目的清楚、目标不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改革任务就是要减少、压缩甚至撤销工业专业经济部门,但从1993年机构设置来看,这类部门合并、撤销的少,保留、增加的多。如机械电子部合并本来是1988年改革的一个阶段性成果,1993年改革时又被拆成两个部――机械部和电子部;能源部本来是在1988年撤消了三个专业经济部门的基础上建立的,1993年改革又撤消能源部,设立了电力部和煤炭部。1993年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实行了中纪委机关和监察部合署办公,进一步理顺了纪检检查与行政监察的关系。1993年实行中纪委机关和监察部合署办公的这种做法,是统筹党政机构设置的重要方式之一。

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从86个减少到59个,人员减少20%。

4.4 1998年

消除政企不分的组织基础 鉴于当时机构设置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的现实,1998年中央人民政府实施了2008年之前涉及面最广、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政府机构改革。1998年改革的目的与目标高度协调。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是目的,尽快结束专业经济部门直接管理企业的体制是目标。1998年改革历史性的进步是,政府职能转变有了重大进展,其突出体现是撤销了几乎所有的工业专业经济部门,共10个:电力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冶金工业部、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地质矿产部、林业部、中国轻工业总会、中国纺织总会。

不再保留15个部委,新组建4个部委,3个部委更名。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有的40个减少到29个。

4.5 2003年

目标: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 2003年的政府机构改革,是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之下进行的。改革的目的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改革目标是,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健全金融监管体制,继续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这次改革重大的历史进步,在于抓住当时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比如,建立国资委,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银监会,建立监管体制;组建商务部,推进流通体制改革;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国家直属机构,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与安全生产监管。

设立国资委、银监会,组建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总局,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组成部门变为28个。

4.6 2008年

2008年3月11日公布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将新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

这次国务院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具体内容包括:

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

加强能源管理机构。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组建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组建环境保护部。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明确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

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具体部门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5.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8.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19.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6.中国人民银行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4.7 2012-2013年

2012年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再次提及大部制,要求“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专家指出,这意味着新一轮大部制改革即将紧锣密鼓地展开,并逐步从中央推进到地方,新的改革方案预计2013年就会出台。

2013年

2013年2月,新一轮“大部制”改革方案起草已基本完成,将在即将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上提交讨论。草案具体内容包括:民政部扩大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权责;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整合,成立专门的市场秩序监管部门;国家海洋局扩权,强化海洋综合管理权限;铁道部与交通运输部有望进行整合。而此前广为流传的“大能源”、“大文化”、“大金融”“大体改委”等改革,暂未列入此轮改革的重点。

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表明,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即将启动,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 这次改革,将充分利用各方面有利条件,坚定推进一些重点领域的机构调整;同时要充分考虑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复杂形势和各种风险挑战,保持国务院机构总体相对稳定。对有些长期存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通过职能调整解决,或适时通过必要的机构调整解决。

改革的重点是,紧紧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实行铁路政企分开,整合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海洋、能源管理机构。具体内容是:

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将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不再保留铁道部。

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承担;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单设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 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海洋委员会,国家海洋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国家海洋局承担。

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 将现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这次改革,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组成部门减少2个,副部级机构增减相抵数量不变。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5个。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经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国务院将对改革实施作出部署,建立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措施,排出时间表,逐项抓好落实。抓紧完成新组建部门的“三定”工作,综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5 国外对比

美国联邦政府在2003年前,内阁长期保持14个组成部门。 英国是发达国家中较早实行大部门体制的国家。部门数量维持在18个左右。

法国自第五共和国以来,平均每届政府的部的数量增加到20个左右。随后开始整合各部门,每届政府基本稳定在15个部左右。

德国联邦政府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一些部门进行了跨度较大的整合,形成了大交通、大农业、大保障和大环保的部门模式。

日本政府在2002年将原来的1府22省(厅)合并为1府12省(厅)。

处于市场经济转型期的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如俄罗斯、阿根廷、印度、印尼、埃及、巴西和南非等国家,中央政府组成部门的机构数量相对较多。实行大部门体制的有俄罗斯和阿根廷,其他几个国家中央政府组成部门都在20个以上,印度最多,超过40个。

在俄罗斯,联邦政府现有17个部,代表性的大部门有卫生与社会发展部、交通部等,前者统筹负责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项政府职能,后者则全面负责陆、海、空交通运输以及国土测绘与制图等政策和管理。

阿根廷政府中最典型的大部门为经济与生产部和外交、国际贸易和宗教事务部,经济与生产部主管国内外经济事务,涉及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

据统计,在各国行政部门中,有三分之一的部门名称(包括职能)相同,另有三分之一的部门名称内容接近。这说明各国政府管理的主要职能基本类似,只要是处于同一社会发展阶段的国家,就具备了实行大部门体制的条件。

第15篇:正确理解大部制改革

正确理解大部制改革

改革以来,历次机构改革都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轴心。但之所以不彻底,一是我们还处于市场经济完善和社会转型的进程中,二是对政府职能转变的认识不是很到位,三是政府权力没有受到应有制约,从而导致改革更多着眼于机构本身的分分合合,陷入 “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循环。

大部制改革要打破此种循环,就不能把重点放在机构的整合归并、加减计算,以及裁减了多少人员上,如果政府职能切实得到转变,人员自然会得到精简,利益也可以削弱。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有一个简政放权,进一步理顺政府、市场与社会间的关系问题,以使政府职能具有和谐合理的规制基础。对此,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提出了应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改革工商登记制度等。这就要求中央职能部门减少对地方及市场主体的直接微观干预,提高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调节作用。

政府应把更多权力和职能让渡给社会和市场,由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去行使原先由政府行使的职能。只有政府管得少,才可以管得好。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分工不断细化、公共需求不断扩大的背景下,政府要把更多职能转到做好宏观规划、政策制定、公共服务及市场监督上来,为社会创造一个好的发展环境。

加快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有现实紧迫性,但鉴于大部制改革涉及党政、政企、政事等多重关系,还涉及政府内部权责关系、组织结构和人员的调整,所以,推进大部制改革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先行。这实际上提出了本轮大部制改革的思路,表明本轮改革更多着眼于部委职能 “微调”,不会急于求成;同时把重点放在谋求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上。

新阶段的行政体制改革具有明显的结构性、综合性和配套性特点,科学地设计改革战略,既要着眼全局,体现长远利益,亦要考虑当下情形,审时度势,把握时机,整体部署,周密安排,统筹协调,在这一过程中,大部制的改革路径,可以作为行政改革近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的结合点。

第16篇:大部制改革最新方案

年大部制改革最新方案

国务院大部制改革必须以转变职能为核心,一是要抛弃以往“军事安全等同国家安全”的传统小安全观,树立与“全球化、大科技、大依赖”相适应的大安全观,在更加重视军事安全的同时,突破传统安全的边界,把食药、环境、资源、货币、信息和文化六大非传统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主要内容,上升为国家意志;二是要抛弃以社会民生为工具的GDP主义,树立财经工作为社会事务服务的民生观;三是要抛弃以全民英语为标志的崇美媚美主义,树立中华文化主体观;四是要抛弃自82宪法以来长期存在的党政二元领导体制,彻底解决国务院权力不受制约的问题;五是要抛弃国务院自我监察、自我审计、自我统计的封闭体制,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六是要抛弃仍然存在的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资不分、政社不分的糊涂做法,划清政府与经济主体,政府与社会团体的关系。

国务院大部制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有系统思维,除所属部、委、署、局的整合外,既要重点考虑党政关系(决策机关和执行机关的关系),即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与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的关系,也要为今后的行政区划调整和民主政治改革预留空间。

国务院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具有安全、财经、社会、文化四大职

12部。

(一)安全职能

特别指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同时设立中央安全委员会(仿照中央军委: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主管国务院新设立的公安部,国防部,外务部,食药、环境和资源部。

1、公安部

将国家安全部、武警总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环保部环境应急办公室、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监总局、质检总局、民政部社团注册职能和行政区划职能并入公安部,组建大公安部。

大公安部设立警察总局、武警总局(内设中央警卫局)、世界情报总局、国情调查总局、紧急事务总局、货币安全总局(内设国家外汇管理局)、人口安全总局(内设转基因试验特区局、艾滋病人生活特区局和同性恋合法特区局)、质检总局、安监总局、信息安全局、社团局和行政区划局。

(1)世界情报总局和国情调查总局。安全部并入公安部后,将原安全部的国际反间谍职能改为公安部世界情报总局,安全部的国内政治保卫职能改为公安部国情调查总局。

学习美国中央情报局的做法,公安部世界情报总局除原有职能外,还

的和谐形象,传播我国的中庸文化,“有计划地运用宣传和其他非战斗活动传播思想和信息,以影响其他国家人民的观点、态度、情绪和行为,使之有利于本国目标的实现”。

公安部国情调查总局除国内政治保卫职能外,还要成为隐性的“中宣部”,通过各种巧妙、迂回、侧翼的手段,全面渗透国内学术、网络、图书、电影、电视等领域,以润物细无声的隐性方式,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弘扬中华民族固有道德精神,播散爱国主义种子,强化生态文明意识。

(2)紧急事务总局。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环保部环境应急办公室、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入公安部,同时设立公安部紧急事务总局,集中力量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

(3)货币安全总局。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说,如果你控制了货币,你就控制了整个世界。在全球化,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美元作为世界货币,脱离了金本位,可以随意印钞,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就是美国华尔街操纵的结果,我国天量的外汇储备,面临巨大危机。

令人奇怪的是,国务院主管财经的部门,特别是中国人民银行,不在乎牺牲环境、耗尽资源,用国人的血汗换回一堆堆随时贬值的白条美元,投资于一文不值的两房债券,帮助美国人回笼资金,美国便有钱收购我国的命脉资产,打造航空母舰、飞机导弹,伙同日、菲、越等东亚诸国,围

南海矿产资源,重演八国联军肢解中国的局面!

可见,货币安全,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与军事安全、环境安全、资源安全紧密相连,是国家大安全系统的主要子系统。因此,维护我国货币主权安全已是刻不容缓,必须把货币安全上升为国家意志,应当撤销中国人民银行,将其职能并入公安部,并设立公安部货币安全总局(正部级)。

(4)人口安全总局。人口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对于大国来说,必须保持一定规模的人口,因为古往今来,人口规模小的国家不可能成为大国。同时,人口太多又面临巨大的环境和资源压力,反而给本民族的可持续发展带来灾难。

在全球划时代,我国人口也受到别国的非传统威胁,例如,水土污染、资源枯竭,以及可能导致灭种灾难的转基因粮油泛滥。

众所周知,西方国家精英关于“世界人口的80%都属于„垃圾人口‟、必须用高技术清除”的1995年美国旧金山“费尔蒙特饭店会议”决议,不动声色地、灭绝人性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中华民族实行全面的隐形大屠杀,即无限制地毁灭可耕地、污染水资源。

与西方战略相配合,在未经几代人的反复检验,未经过中共中央和全国人大充分讨论,并公开征询广大人民意见下,在国务院高层领导授意下,居然一个农业部就能决定种植转基因主粮,进口大量转基因大豆,给中华

民族的生存带来巨大威胁,给民众的现实生活蒙上重重的阴霾。

可是,普通大众只知道杀人放火是罪大恶极,又有多少人想过,转基因粮油可能导致灭种的祸患,是对中华民族最疯狂的谋杀。

综上所述,必须把人口安全上升到国家安全意志,因此应当撤销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其职能并入公安部,并设立公安部人口安全总局(正部级)。同时,在国家人口安全总局,内设三个特区局,即转基因试验特区局、艾滋病人生活特区局和同性恋合法特区局。

转基因试验特区局:不谋万世不足以谋一时,人无远虑而必有近忧。对于转基因可能导致中华民族灭种的风险,应当防患于未然,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做好风险防御,放弃侥幸心理,怀抱忧患意识。我们要采取“积极试验,长期观察,预先防患,慎重推广,保证安全”的转基因政策,不拿整个民族的命运做实验、当儿戏,要经过五代人至少一百年的安全检验,才许可推广。

为此,我建议,国家拿出五个县的区域作为转基因试验特区,迁走原住民,成立人口安全总局转基因试验特区局,居民定在五百万左右。

国家为特区居民提供优厚的生活待遇,例如,免费医疗、教育、住房、交通,发放每月不低于正处级公务员工资的生活费,由中央财政全额补贴。

转基因特区局的居民来源,采取自愿方式。如果报名人数较多,就用

;如果人员不够,可由三年以下刑期犯人补充(由犯人自由选择是服刑,还是接受赦免而成为转基因特区居民)。要说明的是,来自轻罪犯人的特区居民不得超过一百万(防止人数太多而鼓励了犯罪),并且与转基因特区其他公民分开定居。

为保证转基因试验的科学性、可靠性、完整性,中央政府要给转基因特区公民约法三章:其一,特区公民必须食用转基因食品;其二,特区公民只能与本特区异性公民恋爱结婚;其三,特区公民只能在每年一个月的休假时间离开特区,逾期不归,视为犯罪,全国通缉。

艾滋病人生活特区局:国家有义务向艾滋病人生活特区局全额拨款,保证艾滋病人的一切医疗费用和宽裕的生活条件。免费提供医疗、教育、住房、交通和每月不低于现行正处级公务员工资的生活费用。一句话,就是要在物资上给艾滋病人丰厚的待遇,一方面出于人道的关怀,另方面算是给艾滋病人与亲朋好友分离的补偿。

规定艾滋病人无条件生活在特区,不得离境,通过现代通信工具与亲朋联系,但非特区人员可以到特区探视艾滋病人。解除特区艾滋病人原有的婚姻,可以在特区内自由地恋爱、结婚和离婚,但不得生育儿女。

凡自愿到特区工作的医务人员,国家给予优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让艾滋病人在特区过上“贵族式”的好生活,对社会,对病人是双赢的政策。

同性恋合法特区局:同性恋多是先天性的,是上帝的错误。同性恋人

双方都是一种悲剧。怎样做到双赢呢?国家应先拿出几个县建立同性恋合法特区局。

为此,国家应当通过优厚的待遇鼓励同性恋人自愿到特区生活,一旦进入特区,在法律上就算解除了原有婚约,可以在特区与同性自由结婚,国家法律予以承认,但在异性恋区,同性恋人不得公开身份,不得公开活动,不得秘密集会。

除每年一个月正常假期外,未经公安部同性恋合法局的批准,不得离开特区。国家可以率先在同性恋合法特区,实行社会主义福利政策,免费提供医疗、教育、住房、交通和养老,规定最低工资为全国城镇职工的平均数。

转基因试验人、艾滋病人和同性恋人都是堂堂正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有宪法赋予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可以选出自己的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参政议政。

中央政府除直接任命特区局局长(兼任特区局党委书记)和派驻特区武警司令部外,其他所有官员一律由特区公民担任。

(5)质检总局。把安监总局并入公安部,大家容易理解,毕竟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而把质检总局并入公安部,也许有人就觉得不伦不类,认为质检应该属于财经领域。这里,容我分析一下。众所周知,今日的科学技术无所不能,只要有了资源和环境,什么产品都可以即时创出,因此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但是,如果从资源和环境的角度看去,在现代大科技时代,真正紧缺的是资源和环境,相反,科技倒是呈现剩余状态。因此说,资源和环境才是真正的第一生产力,人类已迈入“资源和环境经济”时代。如果我们制造的产品总是劣质短命,更新换代又太快,那么像我们这样人口多的大国就不可能永续发展。例如,中国房子的平均寿命只有30年,而英国房子的平均寿命是130年。可见,低劣产品浪费资源、破坏环境,不仅影响当代人,更主要的是影响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间接的看,这也一件生死存亡的大事,当代人有责任替后代人看管,因此由公安机关承担质检的职能,其实就是维护后代人的“生命安全”,应当把产品的质量监管上升为国家安全意志,在公安部设立质检总局。

(6)信息安全局。随着世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特别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全面加快,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日益增强,信息安全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应当扩大我们的安全疆域,在公安部增加信息安全职能,设立公安部信息安全局。

2、国防部

我国现在的军事组织体制,即中央军委、各总部、大军区、军兵种体制,大体是从1949年前后由四支野战军(彭德怀的一野、刘邓的二野、陈粟的三野、林罗的四野)过渡而来。可以说,1949年新政权建立后的60多年,虽然有近30多年的改革,但中国的军事体制没有大的质变,只有一

1985年的400万减少到230万(包括武警应该有300万左右),增加了一个总装备部,减少了一些兵种等级,如炮兵、装甲兵、工程兵等。(说明:此段引自顾海兵教授的《必须改革现行的文武百官体制》)

因此,应当撤销中央军委,将中央军委的实体执行职能,即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并入国防部,做实国防部,把中央军委的决策职能并入新设立的中央安全委员会。

国防部内设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和总装备部,下设陆军总部、海军总部、空军总部、联勤总部负责管理部队,外设五个作战司令部,即东南西北四个联合战区司令部和一个战略司令部。

我建议进行六项军事变革:

(1)国防部内设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和总装备部,为军队的领导机关,负责“发令调遣”和制定政策。总参谋部设立参谋长联席会议,集体领导总参谋部,总参谋长任联席会议主席,陆军总部、海军总部、空军总部、联勤总部的司令员,以及战略司令部司令员,是总参谋部的当然副总参谋长,同时也是参谋长联席会议的当然成员。

(2)国防部下设陆军总部、海军总部、空军总部、联勤总部,作为国防部的四个“军统”部门,主要“负责“养兵”,有统兵权,但没有作战指挥权。

(3)成立五个作战司令部,即东部战区司令部、南部战区司令部、西部战区司令部、北部战区司令部和战略司令部。撤销七大军区,按照战略方向,成立东南西北四大联合战区司令部,东部战区辖南京军区,南部战区辖广州战区和云南、贵州两省,西部战区辖兰州军区和成都军区(除去云南、贵州两省),北部战区辖沈阳军区、北京军区和济南军区。

适应军事变革的需要,成立太空兵,并与二炮的战略导弹部队合并,组建战略司令部。东西南北四个战区司令部,加上战略司令,共计五个作战司令部。

联合战区司令部只负责作战指挥和联合军事演习,“用兵”而不“养兵”,战略司令部实行养用合一的体制,即战略司令部既有统兵权,又有作战指挥权。

(4)区分军种训练和联合训练以解决训练问题。军统系统负责提供部队,军指系统负责使用部队,两者对部队的训练不能不管,又不能全管。训练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军种训练,根据《军种作战条列》,由军种部负责,主要解决人与武器的充分结合;第二阶段以军事演习为主的联合训练,根据《联合作战条列》,由四个联合司令部分别负责,主要实现各军兵种的充分协同。为确定联合训练的统领作用,规定《军种作战条列》与《联合作战条列》如有冲突,应当以《联合条作战条列》为准。行政管理以军师团营为主,作战指挥系统以师旅营为主。

(5)改革陆军的编制,由集团军-师-团-营四级,改为军-旅-营三级。

(6)划清国防部总参谋部、军种部和作战司令部的权限。总参谋部掌军令,其军权主要限于发令调遣,并不参与日常统辖,日常管辖归军种部,但是军种部是“养兵系统”,“有握兵之重而无发兵之权”,作战指挥归四个战区司令部和战略司令部,由此总参谋部、军种部和作战司令部分掌军令权(调兵权)、军统权(统兵权)和军指权(作战指挥权),以此达到军令、军统和军指的三权分立和制衡,防止军人干政,保证军队服务于国家和人民。

3、外务部

据黄卫东先生说,出口导向政策包括出口退税和低人民币汇率政策。2011年出口退税高达9200亿元,从而在国外市场降价贱卖产品而流失财富;降低人民币汇率,同样使出口产品价格下降,带来财富损失。根据购买力平价汇率计算,我国外贸年损失至少2万亿美元,中科院一项研究指出,2011年我国被美掠夺3.6万亿美元,超过鸦片战争以来,旧中国的所有损失,实现了西方殖民在中国掠夺财富的目的。经济学家认为保出口可防失业带来的经济崩溃。但就业不是经济发展的目的,而日本和西方各国妇女基本不工作,且工作时间短,按照中国标准,失业率高达60%,却百姓富足经济发达。当前我国生产率高度发展,应让人们工作较短时间,就获得足够收入,过上富裕生活,避免低价贱卖流失财富。

因此,必须撤销商务部,彻底改变商务部国家安全意识淡薄,崇洋媚

贸职能划入外交部,将中联部并入外交部,外交部改称外务部。

4、食药、环境和资源部

在“全球化、大科技、大依赖”的时代,食品药品、环境和资源是最重要的非传统安全领域,而且与民众的切身利益和子孙后代的生存有关,应当是非常重要的公共安全。把食药、环境和资源,上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有利于职能转变,对土地、矿产等资源实行以保护为主的国策。必须指出,在有限的资源面前,任何人的浪费或是过度消费都是对他人或是后人生存权的严酷剥夺。

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部、国土资源部和国家林业局合并,组建食药、环境和资源部,并内设三个独立局,即国家海洋总局(设立正部级的海洋总局是建设海洋大国的需要,在海洋总局下设一支副部级的海监部队)、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地质调查局;同时还建立三支特警部队,即食药监管特务警察部队、环境监管特务警察部队,资源监管特务警察部队,对食品、药品、环境、土地、矿产、林业、水务实施军事化、特务式监管。

食药、环境和资源的监管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监管,且以地方政府为主,中央政府制定政策和实施特务式警察监管,地方政府执行中央政府制定的政策。为确保地方政府清正廉洁、执行有力,授予食药、环境和资源

部的三支特务警察部队一切调查权,既可以秘密的暗查为手段,又可以公开地强势调查,对违法乱纪的直接责任人和监管不力的地方政府领导,依法给予最严厉的处罚,以铁腕手段维护食药、环境和资源的安全。

必须指出,全社会必须树立污染食品药品是对当代人的谋杀,过度耗损资源是对子孙后代的谋杀,而污染环境是对今人和后人的双重犯罪。因此,有必要成立食药法院和生态法院,或在现行法院内设立食药法庭和生态法庭。此外,还要把食药、环境和资源的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的必修课,并作为中考、高考、研究生考试、公务员考试和官员职务晋升考试的法定科目。

(二)财经职能

特别指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同时设立中央财经委员会(仿照原中央军委: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主管国务院新设立的财贸部、农业部和工业部。

5、财贸部

把发改委的宏观经济职能和物资储备职能、财政部、商务部内贸职能、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海关总署、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合并,组建大财贸部。

大财贸部设立六个半独立机构,即计划委、内贸总局、税务总局、金

融监管总局、消费者总局和海关总署。

6、农业部

把水利部、国家粮食局并入农业部,组建大农业部。大农业部内设两个半独立局,即国家水利局和国家粮食局。

7、工业部

将工业和信息化部除通信管理和中小企业管理以外的职能、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监会、科技部经济领域的科技管理职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建筑职能合并,组建大工业部。

大工业部内设五个半独立机构,即国家国防工业总局、国家能源工业总局(鉴于我国是煤炭大国,能源总局内设煤炭工业局)、国家稀土工业局、国家建筑工业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解放军总装备部部长是国防工业总局的当然局长。

这里要说说稀土问题。邓小平早就说过,中东有石油,中国有稀土。按理说,加入世贸组织,融入全球经济体系,更应该加紧稀土的管理,实际上,我国对稀土的管理长期放任。在中东石油国,政府机构都设有专门的石油管理机关,例如伊朗设有石油部、科威特设有能源部(由石油和水电部合并)、沙特阿拉伯设有石油矿产部,而且中东石油国家的普通工人都依靠出口石油,过上了“共产主义”的贵族生活。

然而,作为稀土大国,国务院理应当设立一个相对独立的部级或副部级机构,统一规划管理稀土工业。可是,国务院的几次机构改革,始终没有稀工业的位置,仅仅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原材料工业司,设了一个小小的稀土处。这就在体制上忽视了对稀土的管理,因此贵如黄金的稀土资源被任意开采,破坏了赖以生存的环境,才卖了猪肉价,真是古今中外之怪事,愧对祖先、愧对子孙、愧对国人。对此,国务院高层领导究竟是糊涂透顶?还是假装糊涂?到了问个究竟的时候了!!

因此,我认为,应当在工业部设立稀土工业局,同时设立中国稀土工业总公司,专门垄断开发稀土资源,马上取消现有一切大小稀土开发企业,学习美国以保护环境为借口的做法,每年只微量开采,或封存不动。

(三)社会职能

特别指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同时设立中央社会委员会(仿照原中央军委: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主管国务院新设立的卫生、救助和社保部,规划、交通和住房部,劳动、人事和收入部。

8、卫生、救助和社保部

将卫生部、民政部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职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险和社保基金监管职能合并,组建卫生、救助和社保部,突显卫生、救助和社保三项兜底的社会民生职能。

卫生、救助和社保部内设公共卫生局、医疗监管局、中医局、药物局、社会救助局、社会保险局、社会福利局、社保基金监管局。

9、规划、交通和住房部

将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电信管理局、铁道部的铁路规划和管理职能、国家民航局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住房和规划职能合并,组建规划、交通和住房部。这里的交通是指大交通,包括运输、通信、邮政和管道,铁道部的地方铁路局组成中国铁路总局,交由国资委管理。

城乡规划应当属于社会民生领域,城乡规划首先要考虑交通和住房,把规划、交通和住房放在一起,突出三者的关联性和社会民生性,淡化交通和住房的经济性。请读者注意:把规划、交通和住房三项职能整合在一个大部的奥妙,原谅我言不尽意。

10、劳动、人事和收入部

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人力资源职能、民政部的优抚安置职能、中央军委的离退休干部管理职能、发改委的就业和收入分配职能合并,组建劳动、人事和收入部。

社会主义的收入分配要有合理差距,但不能两级分化,从事体力劳动的和脑力劳动的都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因此,应当把收入分配与劳动、人事放在一起考量,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把劳动、人事和收入与社会保险职能放在一起,既不科学,也在体制上淡化了劳动、人事和收入三项重大职能。

内设三个独立机构,即国家公务人员事务总局、国家退役军人事务总局和国家劳动监察总局。

需要说明的是,把原中央军委的离退休干部管理职能、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管理职能、原民政部的优抚安置职能合并,组建国家退役军人事务总局,改变原分散管理,服务不到位的混乱局面。

(四)文化职能

特别指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同时设立中央文化委员会(仿照中央军委: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主管国务院新设立的教育、研究和文化部,以及国家统一战线事务部。

11、教育、研究和文化部(也可称教育、科学和文化部)

第17篇:大部制改革的问题

大 部 制 改 革 的 问 题

一,关于大部制的涵义与特征

有学者提出,“所谓大部门体制,就是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有学者认为,“大部门体制,或者大部制,就是在政府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雷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进行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标。大部制是国外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政府管理模式。”基于上述涵义的界定,有学者揭示出大部制的四个基本特征:一是“大”。这种“大”表现为组织规模大和职能范围广;二是“少”。就是职能部门少,如实行大部制的美国政府仅个别职能部门等;三是“合”。实行大部制的目的之一是整合行政资源;四是“协”。大部制改革必须有机整合机构,优化组织结构,使之高度协调。

很显然,大部制是将政府相同及相近的职能进行整合,归入一个部门管理,或将一些职能相近或相关的部门整合为一个较大的部门。与按照政府专业管理职能设置政府机构的“小部制”不同,大部制是一种政府事务综合管理的体制。“职能有机统一”是大部制的精髓所在;“宽职能,少机构”则是大部制的鲜明特征。 二,关于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与动因

推进大部制改革具有深刻背景和多重动因。有学者认为,大部制

改革“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层次改革的需要,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有学者提出,“无论是从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还是从与国际接轨来看,中国的行政机构都应该向大部制转变。”还有学者对政府机构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一是政府部门职能分工的状况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如政府部门设置过多,政府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到位,决策、执行、监督职能配置不够科学,政府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政出多门、权责不清的现象比较突出等。二是目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与政府机构改革相对滞后、机构设置过细有关。如经济运行过热的苗头日益明显,中央宏观调控的效果不佳,与部门利益作祟有很大关系等。

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以后搞了几十年计划经济。计划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部门设置多,实行条条管理。如当年的机械工业部下辖9个管理部门,有管常规机械的,有管电子的,有管兵器的,有管飞机的……政府机构设置过多过细,管理对象与管理事务重叠,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协调困难的情况十分普遍。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管理部门的改革也不断深入。1982年至今,我国先后进行过5次大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1982年国务院100个部门裁了39个;1998年再次大规模机构改革,国务院的40个组成部门,一下又裁了11个,仅保留29个,绝大多数直接管理工业的部门都撤销了。但是,政府体制改革并没有到位,而且随着改革和发展,政府管理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突出。

目前,我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仍然有28个,而日本是12个,美国是

15个,英国是17个。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我国政府部门设置依然较多,削弱了政府的决策职能,也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

笔者认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综合影响,是大部制改革的深刻背景。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等问题,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大部制改革的内在基本动因;进一步消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性障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大部制改革的外部驱动因素。 三,“大部制”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1,职能和机构整合问题。实行大部门体制的实质在于实现职能有机统一,确保运转顺畅,而不在形式上调整多少部门。按照这一要求,改革方式有两种选择:一个途径是将职能相同相近的部门,重组为一个职能更宽、管理范围更广的大部门,使相关职能由一个大部门负责,统一协调管理相关领域的事务。比如说,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与公共卫生服务有着内在有机联系,应当在统筹协调食品药品和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的基础上,整合现有政府部门,统一负责相关领域的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能。

2,另一个途径是只对相同相近职能进行整合,不动机构。在许多情况下,一个部门可能只有某些管理职能与其他部门存在交叉,或者一项事务的工作流程客观上需要几个部门共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就没有必要重组机构,而是采取职能整合的办法,将相近职能归入一

个部门管理为主,使之成为该项职能的主要负责部门,牵头协调相关业务,其他部门配合,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防止都负责、又都不负责,出了问题无人负责。

3,决策与执行分开问题。目前,有些政府部门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于一身,容易导致权力过于集中、部门利益化等问题。而实行大部门体制,就会使有的部门职能更宽,权力更大,可能就会出现新的部门利益。因此,实行大部门体制,更有必要在建立决策与执行相对分离的权力结构上有所创新。 四,对“大部制”改革的期盼

其一,“大部门体制”改革应该在精官减政、精简机构方面为基层政府机构改革提供典范。国务院在1982年以来的5次大规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始终贯穿着精简高效这条主线。比如在1982年的机构改革中,国务院100个部门裁了39个,1988年,国务院的人员编制一次性就比原来减少了9700多人。但是,在当前一些地方的机构改革始终走不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怪圈”的情况下,特别是在一些地方的政府机构中已经出现了中组部原部长张全景所批评过的“官多为患”的情况下,国务院此次“大部门体制”改革应该在机构精简和职位设置上给基层机构改革作出表率。有关资料显示,当前财政供养人口负担比建国初期增加了20倍。财政供养人口和百姓的比例已经从建国初期的1∶600,增加到当前的1∶28左右。在这种情况下,国务院的大部门体制改革应该对基层机构和人员大幅精简和效率提高起到大的触动作用。

其二,“大部门体制”改革应该在降低行政成本上为基层机构改革提供典范。据有关报道显示,我国行政管理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从1986年的10%提高到2005年的19.2%。20年间增长将近一倍。与此同时,中国人均负担的年度行政管理费用由20.5元到498元,增长23倍。而抚恤和社会救济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只提高了0.5%。行政管理费用的增加不仅加重了百姓的负担,而且挤占了本来可以用来提高百姓教育卫生和保障水平的经费支出。不仅如此,行政职能错位、交叉造成的行政成本增加还给经济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基金会秘书长樊纲近日公布的研究成果显示,1999~2005年间我国行政成本对经济增长作用达到负的1.73%。因此,他建议政府改革应该进一步降低政府行政成本在GDP当中所占的比重。在这种情况下,此次“大部门体制”改革应该在大幅降低我国不断上升的行政成本上对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给予大的触动。

其三,大部门体制改革还应在树立服务为本、重视民生,增强政府服务百姓能力和水平上提供典范。经济学家吴敬琏近日在评价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成败得失问题时认为,当前最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政府自身的改革,所谓政府自身的改革,就是要按照人民的托付,去管好自己应该管的事情,那些不该管的事情尽快退出来,不要为了自己那一点小的本位利益或者权利或者等等来妨碍这个大局。党的十七大在报告中也曾明确提出了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大部门体制”改革应该围绕树立服务为本更加重视民生的目标对当

前基层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部门主义、官本位体制和少数干部的重官轻民思维有所触动。

五,关于大部制改革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有学者对国际社会大部制的经验进行简要描述和国别介绍。国外实施大部制改革主要是为了克服和解决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和权责脱节等政府管理问题。它是由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率先探索并逐步实行的一种行政管理模式。大部分国家的中央政府组成部门在20个以下,如澳大利亚和英国19个,美国和法国15个,德国14个,日本12个,机构设置最少的只有8个(瑞士)。而我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在2008年改革以前有28个,机构设置较多。也有学者介绍国外大部制改革的方法和特点。其方法包括多措并举,合力推进;配套改革,体制支撑;加强协调,注重整合;强调技术,讲求细节。其特点是应需而设,职能为基;渐次推进,因时制宜;有共性,无模式。

从总体上看,学者们对国际社会大部制的介绍和研究较少,且处在概念转述和内容描述阶段,缺乏对国际上大部制改革的深层动因、实践模式和运作机制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索。 六,思考

大部制改革是我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其目标取向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是学术界达成的一个最基本的共识。除此之外,学者们在以下几个方面也形成了广泛共识:(1)大部制是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政府组织体系的一项重要举

措,它具有诸多优点:有利于集中和整合资源,克服部门本位主义;机构大量缩减,为行政协调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破解职能交叉、“多龙治水”等矛盾;决策与执行分离,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加强宏观调控,有效应对现实的社会问题;有利于推动地方政府改革的顺利进行。(2)大部制改革要善于化阻力为动力,以公共利益消解部门利益,把握好部内协调的负荷与难度,防止出现争权夺利、条块冲突、盲目合并、流于形式等问题。(3)大部制改革应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以权力协调和职能归并为基础。(4)大部制改革应有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体制和社会体制的改革相配套。(5)大部制改革应以相应的法规制度作保障,避免出现“变形”或“回潮”的现象。

第18篇:大部制改革的意义

大部制即为大部门体制。按照业内专家的提法,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特点是扩大一个部所管理的业务范围,把多种内容有联系的事务交由一个部管辖,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大部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根据一些学者的不完全统计,在国务院现有的66个部门中,职责多达80多项,仅建设部门就与发改委、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另外,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涉及14个部委。行政职能的错位和交叉,不仅造成了部门之间扯皮现象多,行政效能低下,过多经济资源被行政机构自身消耗掉;更重要的是,它无法履行宏观经济管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能,无法向民众提供合格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因此,必须对现有政府机构进行有效整合,改变政府机构繁多、职能交叉的现象,通过减少机构数量,降低各部门协调困难,使政府运作更有效率,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角色定位。而不仅仅是像过去一样,简单地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虽然这些是政府机构改革中最基础性的工作。

换言之,推行大部制同时就意味着政府职能必须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己任,从而使得政府权力得以规范、回归公共服务。如果大部制改革达不到转变政府职能的效果,那么,它就会像之前的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一样,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因为大部制一个直接的目的就是要打破现有的部门利益,但正如人们所担心的,如果几个部合并成为一个超级部,权力很大,对它进行监督恐怕更加困难,因此,若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在大部制下,原来的“部”降格为“司”,“阎王”变成了“小鬼”,可手中的权没有变,仍然行使过去“部”的职权,那么,大部制改革就可能把过去分散的部门利益,积聚为集中的部门利益。要解决这一难题,惟有真正转变政府职能。

总之,大部制是社会大转型中政府保障服务性功能突出、行政色彩淡化的必然选择。而一个整合了不同部门利益的强势大部委,其职能也应该适应和体现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行政的管理需求。随着两会的来临,有关大部制改革将会受到社会的更多关注,笔者衷心地希望这次大部制改革能够收到扎扎实实的成效,政府部门都能成为一个个办事干练、勤政为民的政府。

一、推行大部制改革的意义

按照部门的职能大小和机构的数量多少不同,政府机构设置一般有“小部制”与“大部制”两种类型。小部制的特征是“窄职能、多机构”,部门管辖范围小、机构数量大、专业分工细、职能交叉多。我国目前实行的即是这种小部门体制。大部制是一种政府政务综合管理组织体制,其特征是“大职能、宽领域、少机构”,政府部门的管理范围广,职能综合性强,部门扯皮少。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行的“大部制”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具有重要而显现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减少职能交叉,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我国目前政府组织机构设置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部门过多、职能交叉、权责脱节。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务院部门之间有80多项职责交叉,例如,建设部门与发展改革部门、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涉及14个部委(局);劳务输出也存在多头对外的问题;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劳动保障、人事、教育部门职能交叉;在信息产业管理方面,信息产业部、国信办、广电总局等部门职能交叉;在城市供水、地下水管理方面,水利、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职能交叉,等等。这种较为典型的“小部制”,既造成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推诿扯皮,又导致职能分散、政出多门,削弱了政府的决策职能,也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职能交叉还损害了国家整体利益的实现,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实行“大部制”,能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由传统的以职能为中心的职能导向型政府转向建设以流程为中心的流程导向型政府,有利于整合政府资源,再造工作流程,确保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公众提供便利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最终“整合不同的体制,提供无缝隙的服务”。 2.有利于落实“问责制”,建设责任政府

部门过多必然造成职能分散、政出多门,既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和加强政府应有权威,又不利于落实“问责制”和建设责任政府。多个部门负责同一项工作的做法,貌似加强领导,实则减轻了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同时,还导致部门利益的滋生,使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合法化甚至个人化。大部制强调的是部门职能的有机统一和综合管理,能够较好地协调职能机构统一和专业分工的关系,对于协调部门关系、强化政府权威和落实责任追究具有重要意义。此外,鉴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能的有效划分和呼应,如果国务院将部门数量控制在20个以内,则地方各级政府就基本上能够做到与中央一样合理设置部门,有利于政令上通下达,便于管理的衔接和延续。 3.有利于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和深化,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大部制将是未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和亮点,应当将大部制改革放到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全局来定位和设计,综合考虑政府改革的系统配套问题,将组织重建、体制变革、机制创新、职能转变、流程再造、管理方式创新以及相互关系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以全方位推进我国政府组织变革。因此,要从整体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府治理创新和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大部门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加快行政管理改革的关键环节,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周密设计、统筹协调、稳步推行。

值得指出的是,大部制改革反映了地方政府对行政体制改革的普遍愿望。据我们课题组2007年暑期在全国14个省的调查,很多地方政府及部门都提出了推进部门整合的意见,这也说明推行大部制改革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二、推行大部制改革的原则

1.回应性调适原则。一要回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强化宏观决策,加强市场监管,弱化微观管理,同时兼顾我国在经济转型中培育市场、促进特殊行业发展、有效管理骨干国企的需要。

二要回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扩展社会职能,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充分培养社会的自治精神和能力。三要回应利益多元的需要。充分考虑地方利益、地区利益和行业利益的平衡,既要合理配置利益机制,又要防止追逐违法利益。四要回应技术发展的需要。减少管理层级,实行扁平化管理。 2.总体性统筹原则。一要总体统筹职能设置。构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错落有致的服务型政府职能架构。二要总体统筹权力配置。加强国务院最高领导层对各部门的统筹能力,同时合理划分国务院与地方政府人权、财权、事权的权限。三要总体统筹各种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四要总体统筹府际改革,形成国务院机构改革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协调张力。

3.系统性集中原则。一是整合职能。有机合并相近职能,避免职能交叉,相互扯皮。二是整合权责。健全政府权责体系,形成部门间和层级间合理的权责构成。三是整合机构。减少管理环节和层次,优化结构。四是整合机制。整合大部门内部的运行机制,降低协调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4.制约性协调原则。一是国务院整体(国务院和部门及部门之间)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二是部门内部的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三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

5.总揽性分别原则。一是要进行改革的总体设计,形成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近期和远期改革的整体方案。二是要实行分层要求,对国务院和省市以下政府改革既要明确共同性,又要有不同针对性。三是要实行分类指导,对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地区政府改革提出适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指导。四是要实行分步实施,既要考虑改革目标的实现,又要考虑改革的现实可操作性,尽可能减少改革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和消极成本。

三、推行大部制改革需要重点研究的若干问题 1.决策、执行、监督的分离与协调问题

目前我国决策职能与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不分现象突出,监督流于形式,使决策部门普遍受到执行利益的干扰,导致问责更加困难,国家利益部门化。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要探索建立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适度分离的行政运行机制,实现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我们认为,建立不同层面的适度分离机制是可供考虑的思路。即:既要在政府部门的整体层面上构建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的组织架构,也要在部门内部建立决策与执行相分离的机制,将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执行职能分离出来,设立专门的执行机构,避免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身的弊端。有些职权的分工与制约,还需要从与人大、司法部门的关系上来考虑。近几年来,一些部门已经在探索这方面的改革。例如,交通部于1998年实施了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交通部负责决策、交通部海事局负责监督、交通部所属地方海事机构负责执行的相互协调又适度分离的组织机构体系。

在大部制改革中还需要着力解决市场监管体制问题。我国市场监管部门过多、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非常突出。例如,对食品的监督管理,目前是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地方政府因机构设置不同,涉及食品监管的部门更多,有的省涉及十几个部门,有的省会城市涉及二十几个部门。这种分段监管体制,不仅造成部门职责交叉,提高监管成本,而且降低了监管效能,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从根本上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必须按照市场统

一、开放、竞争的要求,将现行涉及市场监管的有关机构整合,统一行使市场监管职能,以增强监督的统

一、公正和有效。

2.综合管理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的关系问题

我国目前综合管理职能与专业管理职能配置不科学。综合管理部门权力过于集中,行业或产业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不到位、权力分割,项目立项、资金支配等事项都要经过综合管理部门的层层审批,统筹协调困难,对一些问题难以及时出台有效的政策。因此,必须进一步理顺综合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的关系,做到各负其责、相互协作。一是综合管理部门的基本定位是服务、协调、指导、监督,主要研究制定国家战略、重大规划、宏观政策,协调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各个产业或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统筹协调。为此要切实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实现从“项目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二是按照大部制的要求适当拓宽专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其工作重点是研究解决产业或行业存在的重大问题,拟定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政策,统筹配置行业资源,发布行业信息标准,维护行业市场秩序,开展行业执法监督检查,提供行业相关信息服务。三是设立专司统筹经济社会事务的办事机构,统一协调解决职责交叉和综合管理事务。

3.推行大部制改革的法律保障问题

大部制改革事关政府体制机制的创新和权力利益的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的要求,畅通利益表达和意愿诉求渠道,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起草改革总体方案,由中央讨论决定,并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以提高改革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合法性和回应性。应当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切实加强行政组织法体系建设,推进行政组织设置、职能定位和机制运行的法治化。由于受计划经济和部门立法的影响,我国相当程度上存在一个部门一套法律体系,大部制改革后,有关执法主体、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可能会出现一定的问题,必要时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有关机构改革中法律适用问题的决定予以解决。同时,大部制改革必然涉及到现行法律法规的修改问题,应当以此为契机,增强我国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和实行综合立法。 4.与其他改革相配套问题

大部制改革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和权力关系的调整,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整体配套改革的原则,使大部制改革与其他改革相互协调、彼此促进。当前特别重要的是应当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创新公共产品的提供机制,重视公益性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还可以更多地采取购买服务的提供方式。要按照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将大量的技术性、服务性和经办性职能交给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承担;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大部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本质上从属于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有关权力分离和制约问题,需要与司法体制、人大体制相结合来考虑。应当按照十七大确定的“统筹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机构设置”的要求,在政治体制的整体架构中确定改革方案和对策措施。

公共服务型政府与公共财政具有天然的统一性。推进大部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应当重视发挥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作用。西方一些国家没有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而机构数量和官员及公务员规模能在数量上控制住,其重要原因就在于建立机构和增加公务员需要有预算,而预算需要议会批准。实际上是预算在控制编制,政府增加机构和人员的权力在议会,政府是不能自我膨胀的。因此,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改革预算管理体制,既实现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也实现编制与预算相结合,发挥预算管理改革对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的约束作用。此外,要发挥预算制度改革在降低和控制行政成本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设计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预算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

5.加强对大部制改革的理论研究

我国以往的机构改革往往是迫于形势压力,临时应付,一般是从政策阐释的角度提出改革主张,缺乏指导改革实践的较为系统和理性的、前瞻性的理论阐释,导致改革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前瞻性不够。换言之,理论滞后于实践的问题正在日益成为制约我国政府改革的突出问题。当前,在新形势下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行大部制,应当着重对我国政府改革进行理性的反思,从价值选择的角度讨论政府改革与发展市场经济、实现制度创新、提高政府能力的关系。要加强政府改革与治理的学术研究,特别是加强公共组织理论的研究。要适应全球化和世界性政府改革与治理的发展趋势,进行国际比较研究,积极借鉴它国经验。要重视实证研究,立足于转型期的中国行政管理实践,调查和总结我国机构设置和改革的经验,提炼出具有规律性的通行做法,通过理论创新促进体制和机制创新。

第19篇:李鸿忠黄石调研大部制

王国生在社区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不断创新社区工作 更好服务基层群众

湖北日报2011年11月9日

湖北日报讯 (记者蔡朝阳、陈熹)社区建设工作有哪些新情况新特点?基层社区工作者有哪些新期盼新思考?昨日,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出席社区建设工作座谈会,深入了解我省社区建设情况,听取基层社区工作者的意见建议。他指出,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提高队伍素质,拓宽服务领域,强化社区自治,让基层群众享受优质的社区服务,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贡献。

座谈会上,来自市县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基层社区负责人和普通工作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反映社情民意等方面,畅谈体会,交流经验,并就如何加强社区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王国生说,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最直接、最紧密的桥梁和纽带,日益成为社会管理的重心、改善民生的依托和维护稳定的根基。广大社区工作者长期奋战在基层第一线,做了大量细致入微的工作,帮助群众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得到了群众的赞扬和肯定。面对越来越繁重的工作任务,希望大家不断开拓创新,推进社区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王国生指出,社区建设既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近年来我省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下一步,要在创新社区工作体制机制上下工夫,着力优化组织网络、完善服务平台,推进基层民主、落实居民自治,整合各类资源、构建保障机制,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社区服务,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王国生强调,加强改进社区工作,队伍建设是关键,要把提高社区工作者素质当做社区建设的基础环节来抓。要扩大社区工作者的来源渠道,不断改善队伍结构;要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教育管理,不断提升能力素质;要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经济社会地位,让其感受到温暖,得到社会尊重,从而打造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

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岱梨主持会议。武汉市市长唐良智,省政府秘书长傅德辉,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第20篇:大部制改革 终稿

大部制改革

姓名:朱佳圆

班级:行政08

1学号:0805013001

“大部制”改革自从出现后在整个社会上都比较热门,这个之所以为老百姓所关注是因为:首先我国的机关重叠,官员资源浪费,大部制改革有利于节约行政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老百姓的赋税负担;其次大部制机构改革关乎民生,体现了以人为本,能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

那么到底何为大部制改革呢?按照业内专家的提法,大部制改革就是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通俗来讲,大部制改革,就是调整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和管辖范围,把那些职能相近,业务性质雷同的政府部门,经过合并重构,整合为一个更大的机构,使其管辖的范围较宽,侧重于横向的宏观管理,避免和减少政府部门对微观经济的干预活动。

今天中国的“大部制”改革,一定意义上来说是围绕三权分立展开的。学者吴稼祥在其博客中将“三权分立”分为大中小三种,“大部制”是小三权分立,即行政权内部的三权分立,它是一种行政体制安排,把行政权分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让其各司其职;中三权分立是孟德斯鸠意义上的“三权分立”,它是一种政治体制安排,指的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三种权力分开设立,相互制衡;大三权分立指的是党、议、行三种权力分开。

有学者认为大部制改革最早出应该是英国率先开始探索这种大部制的改革模式,后来逐渐地被发达国家广泛所采用。我们可以把大部制管理理解为大教头、大能源、大文化这种管理模式。

首先为大家先例举几个发达国家的大部门。西方国家大部分都是三权分立这种政体,内阁是治理国家的、是政府,内阁机构它政体数量比较精干,大部分处在12个到18个之间。像日本叫一府11省厅,就是内阁机构12个;美国内阁部是15个,大家所熟悉的五大核心部:美国国务院、美国国防部、美国财政部、美国司法部、美国内务部,这五大部称之为美国的核心部,还有英属部、商务部、劳工部、教育部,“9.11”以后美国又组建了国土安全部,他一共是15个其他英国、法国、德国这些国家大部也就十五六个,或者十六七个。到目前发达国家内阁机构设置中没有超过20个的。

实际上目前在我国政府管理中出现的职能交叉、决策成本高、协调困难等问题,除了机构设置本身存在的不合理地方以外,背后则是现实部门利益在作祟,即所谓“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集团化”的现实格局。针对这种情况,从1982年开始,我国先后进行了五次大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但真正提出大部制改革要到2007年的“十七大”上。

以1982年的改革为例,当时中央设置了100个部门,分工非常细,经过调整,裁了39个。同样1998年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国务院的40个组成部门,一下拿掉11个,保留了29个。

在“十七大”提出大部制改革后,中央又开始了一轮大刀阔斧的改革:

●保留部委——

外交部、国防部、教育部、财政部(含国税局)、审计署、监察部、司法部

●全盘保留但名称更替的部委——

国家警察总署(公安部改成国家警察总署)

国家安全与情报部(安全部改成国家安全与情报部)

●合并部委——

发展规划与援助部(以国家发改委为基础,并入民政部、国家民委大部分、扶贫办等及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建设部规划司等)

产业部(新设立,将农业部、信息产业部、国防科工委、国家粮食储备局、国家旅游局、商务部的商业司局、现发改委能源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产业发展职能、发改委的重点建设司并入)

商务部(以商务部为基础,并入国家工商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标准与质量监管职能、建设部的建筑质量监管职能,发改委的经济运行与价格管理职能)

劳动与社会福利部(以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为基础,并入人事部、国家外国专家局等,并在其中设立住房建设保障司)

金融部(以中国人民银行为基础,并入国家外汇管理局、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 科技部(以科技部为基础,将国防科工委技术研究职能、国家发改委高新技术管理职能并入)

资源与环境保护部(以国家环保总局为基础,并入国土资源部大部分职能、发改委中的资源环境司、水利部、林业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地震局、气象局、海洋局、测绘局)

交通运输部(保留交通部,并入铁道部、民航总局、国家邮政总局)

卫生保健部(保留卫生部,并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医疗机构管理职能、国家体育总局) 文化部(保留文化部,并入新闻出版署、新华社、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民委中的少数民族文化管理职能)

在中央“大部制”如火如荼进行时,全国各地的“大部制”改革也争相开始。在这里我来简略介绍一下浙江的“大部制”改革。 4月15日,浙江省省委、省政府召开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公布了此次政府机构改革的具体内容,包括调整变动部门19个,撤并部门7个。

据浙江省政府网站,改革后,浙江省政府设置的工作部门将为42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6个。此外,另设部门管理机构6个。上述改革后,浙江省机构总数保持不变,仍为48个。

在此轮改革中,浙江省共新组建部门8个,分别是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和省公务员局,不再保留原相关单位。同时,单设省政府研究室,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此番“大部制”改革还涉及调整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省卫生厅管理机构。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由垂直管理改为由市县政府分级管理。

而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也被列入改革内容。例如,省政府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承担,不再保留省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

同时,大部制改革也将对相关外事、广电、文物、安监、新闻出版等机构进行调整规范。 据悉,此轮浙江省政府机构改革要在2009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市县机构改革于下半年进行。同时,浙江省政府机构改革将做好部门“三定”工作,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

(在这里我来简略的为大家介绍一下武汉的“大部制”改革。武汉市召开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大部制改革。目前该市56个政府直属的行政机构,将于9月底之前减为46个,现有的4000余名超编人员,也将于2011年底之前全部精简压缩。

当日公布的《武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透露,与上一轮改革方案相比,这次改革新组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民防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等8个行政机构,并明确政府部门不再核定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

改革将撤并以下9个行政机构:武汉市机械工业促进办公室、市纺织工业促进办公室、市轻工工业促进办公室、市化工工业促进办公室、市物资工业促进办公室、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市政府驻厦门办事处、市政府驻海南办事处。

本次改革还调整强化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4部门的职能。另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广播电视局,更名为市广播影视局,增加了电影发行放映等职能。

通过改革调整,武汉市政府直属的行政机构将由56个减为46个,市政府直属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机构由12个减为9个。46个直属行政机构包括41个工作部门、2个部门管理机构和3个驻外办事处。)

“大部门”体制是解决部门利益膨胀和冲突的极端手段,通过减少部门数量,整合机构职能,达到消弭部门利益膨胀的目标。必须要明确,改革不是权宜之计而是立意高远,是为了长治久安。试图挑战改革的个人利益、部门利益、集团利益都只不过是改革逻辑中的必然牺牲品,必须服从于改革的长远利益和国家的整体利益。

“大部制”改革的实施主要解决了以下几方面问题: 1.减少了职能交叉,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我国目前政府组织机构设置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部门过多、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实行“大部制”,能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由传统的以职能为中心的职能导向型政府转向建设以流程为中心的流程导向型政府,有利于整合政府资源,再造工作流程,确保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公众提供便利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最终“整合不同的体制,提供无缝隙的服务”。

2.落实了“问责制”,建设责任政府

部门过多必然造成职能分散、政出多门,既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和加强政府应有权威,又不利于落实“问责制”和建设责任政府。大部制强调的是部门职能的有机统一和综合管理,能够较好地协调职能机构统一和专业分工的关系,对于协调部门关系、强化政府权威和落实责任追究具有重要意义。此外,鉴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能的有效划分和呼应,如果国务院将部门数量控制在20个以内,则地方各级政府就基本上能够做到与中央一样合理设置部门,有利于政令上通下达,便于管理的衔接和延续。

3.有助于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和深化,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大部制将是未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和亮点,应当将大部制改革放到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全局来定位和设计,综合考虑政府改革的系统配套问题,将组织重建、体制变革、机制创新、职能转变、流程再造、管理方式创新以及相互关系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以全方位推进我国政府组织变革。因此,要从整体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府治理创新和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大部门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加快行政管理改革的关键环节,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周密设计、统筹协调、稳步推行。

实施大部制改革面临的问题归纳起来就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权力的约束与监督问题。实行“大部制”管理后,一个部门的权力更大了,能不能建立起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的改革思路,重构政府权力结构和政府的运行机制至关重要。

二是党政权力对接问题。“大部制”改革最终会涉及党政部门权力的对接,必须靠政治体制改革配合推进。这些年来,中纪委与监察部合署办公,成效显著。如何进一步整合党政部门,是下一步“大部制”改革中必须思考的问题。

三是改革的策略和方法的选择。应该看到,“大部制”改革最大的阻力,仍然是多年来

被强化了的部门利益。在具体推进的过程中,改革的策略和方法就显得很重要。

“大部制”改革作为行政改革的一种重要手段,为行政体制的发展保驾护航。而行政体制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元素,它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具有重要意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政治领域各项改革的重要推动因素。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要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创造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是一个关键环节。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必须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如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搞好,不仅直接影响经济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诸多方面,影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且还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能否顺利展开,关系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切实充分的保障。因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深化改革中具有影响全局、带动各方的关键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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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制主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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