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标准 细则

2020-04-18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标准)

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部有关继续医学教育的规定和《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建立和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不断提高我省卫生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与业务水平,适应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含中医药继续教育,下同)是卫生技术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第三条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身教育。其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四条我省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或具有中级及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以及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化培训的各类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第五条各级卫生、人事行政部门应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的领导,并提供条件和制度上的保证。各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院校和学术团体应将开展继续医学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好落实。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打破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充分利用各种卫生和医学教育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的规划、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在省卫生厅、人事厅的领导下,负责全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管理。委员会由省卫生厅、人事厅、有关市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学术团体和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组成。

l、拟定全省继续医学教育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

2、依据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制订实施细则和相应政策措施;

3、负责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组织申报、初评与推荐;负责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评审,评审结果作为省卫生厅批准、公布的依据;

4、负责省内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的初评、推荐。负责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的评审,评审结果作为省卫生厅批准和公布的依据;

5、组织和指导继续医学教育文字、声像教材的编写、出版和发行工作,负责开展远程教育;

6、对全省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若干学科组和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办公室负责全省继续医学教育的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学科组由专家组成,负责相应学科专业的继续教育业务指导工作。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负责承担委员会及办公室交办的事务性、技术性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市要加强对本地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贯彻落实省继续医学教育的计划与要求。各县(市、区)和有关医疗卫

生单位应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组织、考核、登记等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服从所在单位的安排,接受考核。在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后,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

第三章内容和形式

第十条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意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并结合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需要,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创造力的开发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

在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中要注意加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学等有关内容的教育,培养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十一条继续医学教育的形式要灵活多样,以短期培训、业余学习和自学为主,主要有: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学术讲座、远程教育、业务考察、临床进修、实地指导和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的自学等,为继续医学教育提供教材、学术报告,以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得科研立项、奖励等亦视为参加继续教育。

第十二条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定期将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学科专业公布,供卫生技术人员选择参加。

第十三条经审批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卫生部公布;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由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评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省卫生厅、人事厅公布;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市卫生局、人事局公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单位、学术团体、医学院校应积极申报和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第四章考核

第十四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任职期限内学分可以累计计算,平均每年取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得低于25分,当年所获学分不得低于20分。学分的授予与管理应严格执行《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考核登记制度。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主办单位负责考核并授予相应学分,卫生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按规定进行学分审核登记。

第十六条继续医学教育考核实行年度验证和任期合格证制度。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各单位负责对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年度考核验证;卫生技术人员任职期满,由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进行任期考核,合格者发放全省统一印制的继续医学教育任期合格证书。

第十七条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合格、技术职务聘任、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条件之一。

第十八条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应列入单位工作目标和主要负责人任期目标,作为单位年终考核和领导干部任期内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十九条建立继续医学教育的评估制度。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定期对各市、各有关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上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

第五章奖惩

第二十条各级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对在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细则》及有关规定,继续医学教育开展不力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在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技术人员,要视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缓聘、低聘、解聘卫生技术职务和不准参加相应技术职务资格考试、不予执业再注册的处理。

1、不服从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安排的;

2、未达到学习目标的基本要求,修业不合格的;

3、学习期间违反办学单位的有关规定和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未获得规定学分数的;

5、在学分登记、年度和任期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第六章经费

第二十三条继续医学教育的经合,采取国家、单位、个人等多渠道筹集的办法解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继续医学教育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各单位用于继续医学教育经费不能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5%,卫生技术人员本人也应承担一定的费用。提倡通过其他途径筹集资金。继续医学教育经费专款专用。

第二十四条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举办单位,可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收取合理学习费用,但不以盈利为目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之前所制定的有关继续医学教育规定,与本细则相抵触的条款,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十六条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各类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可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学时制,即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96学时,经考核合格即为继续医学教育年度合格;二是参照执行《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此之前开展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及所登记学分仍认可有效,不再重新核实、登记。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由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推荐第2篇:行政部门超细岗位职责 工作内容

行政科部门工作内容:

(一)普工人事招聘工作

1.普工社会招聘方面: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安排分公司招聘人员外出招聘的各项事项,如在食堂和厂门口张贴社会招聘信息,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校园宣讲等途径的发布。

2.对外招聘方面:联系各大中专院校、劳动局、劳务机构等中进行招聘宣传,广泛收集人力信息作储备。建立批量输送合作关系。

3.其他岗位的招聘工作:通过OA、网络等宣传途径,发布岗位信息、筛选简历、预约面试、组织面试等方式吸收各类合适人才。

4.批量入职员工的跟踪访谈方面:及时跟踪批量新入职员工的动态,与子公司、车间协调,处理学校、学生、家长、劳务机构等反映的问题,并定期对新员工开展访谈培训。

5.学生报酬等方面:跟踪管理批量入职学生的报酬、驻厂老师生活补贴的计算与发放工作。支付中介、学校等中介费用。

6.员工关系工作:跟踪、协助处理异常员工关系,共协助处理打架、身体不适等员工纠纷。

7.员工介绍费的跟踪工作:核对、跟踪管理老员工介绍新员工的介绍费。

8、广东省劳动工的培训工作:每年联系上级劳动部门,安排劳动工进行冲压、电工、电脑、文秘等技能培训班。

9、新入职人员的岗前培训:强化培训的作用,每天安排新入职人员的岗前培训。

(二)普工人事管理工作

1、数据统计工作:每天统计新入职和离职员工人数,做成招工、离职日报表及时发送给公司领导。

2、人事资料整理录入:所有入职人员的人事资料需整理和录入。对人事档案进行查漏补缺,并且将个性化照片、个人身份证资料和档案相连接,完善电子版人事系统资料,做到员工劳动合同签定率100%。

3、组织员工办理正式厂牌:每年分2次,安排入职的新员工照数码相片。

4、统一办理“外协单位工作证”:为规范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落实“从严管理、从严治厂”,按公司指示,对所有外来人员统一办理规范的“外协单位工作证”,共为长期驻我司的清洁公司、饭堂承包商、运输公司、土木工程、承揽商等协作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出入证。

(三)宿舍管理工作

1、安排住宿情况:全年安排员工入住;

2、新租赁、设置、改造和投入使用情况:

3、宿舍检查情况:开展宿舍内务、卫生专项性检查,例行性检查,宿舍大调整等。

4、宿舍安全方面:加大了宿舍安全设施的投入,如增加防盗网、切墙等;增设宿舍的门禁出入系统。

5、宿舍环境及其他方面:着重改善宿舍环境设施,全年共对宿舍进行了大清洁活动,严禁一次性饭盒、汤盒、西瓜、啤酒等带入宿舍,积极做好甲型流感的宣传和预防工作。积极做好甲型流感的宣传和预防工作。除了在各宿舍以板报形式进行宣传预防外,每天坚持用消毒粉对地面进行消毒。

(四)后勤总务管理工作

1、后勤监控工作:严格执行食品索证制度,对承包商的食物材料进行检查,检验包装食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严抓各承包商经营场地卫生的落实执行,对各承包商的经营场地如厨房、操作间、配餐间及卫生死角等形成每日检查制度。

2、准确统计饭堂月度经营情况:汇总各项数据。通过对饭堂员工用餐后产生的各种数据进行仔细统计,与各承包商的数据核对、监控。

3、小卖部管理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淡旺季的销售情况进行调整,合理做好各种商品采购计划及调整销售人员。

(五)工伤、保险工作

1、工伤方面:加强与车间沟通,对每宗工伤事故及时跟进,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处理工作,包括:工伤认定、评残、理赔、咨询调解、资料整理核对输入、统计汇总及跟进等相关工作。

2、社保方面:到社保局办理赔付报销工;办理增员,减员、身份证,户口薄资料变更及驻

外人员住院报销。

3、意外保险方面:处理意外保险赔付报销;办理增减员。

(六)医疗管理工作

1、就诊及工伤情况:接诊病人、清创缝合、外送接诊病人等。

2、其他医疗工作:对各种急诊、工伤及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地跟进处理。特别是全球爆发的甲型H1N1流感,医疗室重点监控,提前预防,医护人员每天亲自到各个部门给员工量体温,并及时跟进各车间防流感工作,同时搞好高温防暑、车间消毒和中药凉茶配置发放等工作。

(七)企业文化建设、爱心基金及党工青妇管理工作

1、文体活动的组织:开展三八妇女节、文体艺术节、父亲节、母亲节、建党节、中秋节、厂庆、圣诞节、春节等一系列的文体活动组织。

2、爱心基金工作:给有困难的员工做详细登记和调查,收取相关资料后,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如实写述《爱心基金调查报告书》,经理事会讨论确定后,办理相关手续,把款项发放到求助人。

3、党委工作:春节组织迎春茶话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活动; 6月23日组织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8周年暨党员大会和党员的参观学习活动。

(八)厂区环境管理工作

1、及时维护保养后勤公共设施:维修更换水龙头、清通厕所、更换玻璃、更换厕所门等水木基建工程;

2、维护饭堂周边卫生大清洁:对下水道角落进行清洗、消毒,定期与灭三害小组沟通进行灭蚊灭鼠灭蟑工作。

3、每日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巡查:早上下午各一次,对清洁质量不高的场所及时与外承包商进行沟通,责令限期整改好。

4、强化目视化管理:对8个公共厕进行外观清洁整理,加入人性化的操作指引。

(九)文化中心管理工作

1、管理图书馆、棋牌室、卡拉OK室、乒乓球室等娱乐设施。

(十)、其他方面的工作

1、组织退休职工的新年迎春会;

3、配合公司工厂审查的工作;

4、订购春节团体火车票和汽车票的工作:为了让异地员工如期返回家乡过春节,组织专人为返乡员工订购车票,并安排专人专车分批将1205位员工送至火车站;

5、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工作;

6、清查公共物资工作:对顺德厂区的公共物资全部进行清查,并做了备案登记。

7、安排不定期进行免费捐血工作;

8、安排各个车间的特殊工种人员免费体检;

9、组织安排每年各部门、车间的订购报纸事项;

推荐第3篇:岗位职责标准格式

营销部门营销部部长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营销部部长 岗位代码:DMYX01 直接上级:公司总经理 直接下级:营销部职员 主要职责:

负责公司营销过程中产生的相关问题,包含营销战略规划,市场调研及细分,项目开发、运作管理,销售合同的订立及运作,合同款项的回收,相关人力的管理,品牌的提升及维护,市场信息的反馈。为公司正常及永续的发展创造条件。 工作范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在总经办的指导下,制定年度营销战略及细分; 完成经董事会批准的年度经营目标;

制定与年度目标相适应的组织结构及人力资源规划; 制定与年度目标相适应的薪酬奖励办法及实施准则; 制定部门内部员工的考核及奖惩办法,并负责实施; 负责与市场调研有关的工作,并进行信息分析各部门共享; 采取有效的措放进行项目的开发、运作及管理; 负责营销合同的订立运作及管理; 负责合同订立后的款项回收; 通过营销策略,有效提升品牌形象;

有义务对在营销中产生的问题向各部门反映并共同解决; 负责做好顾客的管理及维护;

有权力对本部门中层以下人员的使用提出意见; 负责年度的广告计划并实施; 负责展会的计划并实施;

负责部门内部员工的培训及考核; 负责管理本部门内所有设备及用品用具; 营销部直接向总经理及董事会负责。

人员素质要求:

(一) 工民建筑及销售等相关专业。

(二) 大学本科以上,中级以上职称。

(三) 相关工作经验三年以上。

(四) 组织协调、指导、分析、判断、计划、控制能力强。

主要责任:

1.对市场KPI五项指标的负责。2.对人员管理负责。 3.对品牌维护负责。 4.对部门秩序负责。

主要权力:

1. 对本部门所属员工和各项工作有管理权。 2. 对本部门员工有提出任免意见的权力。 3. 对本部门财务有支配权。 4. 有提出绩效目标的权力。 管辖范围: 1. 营销部所属员工。

2. 营销部所属办公场所的一切设备、设施。 3. 营销部相关文件、资料、档案。

营销部门市场拓展科主管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市场拓展科主管 岗位代码:DMYX02 直接上级:营销部部长 直接下级:市场策划部职员 主要职责:

广泛有效地收集与销售和品牌有关的信息,并进行科学的数据分析,对相关项目提出开发运作及管理方案开展科学,多方面的市场策划,开发有效顾客,提供品牌维护方案等,帮助营销部在科学的理论依据下高效永效的发展。 工作范围:

1. 收集分析与销售相关的市场信息。

2. 提供市场调研报告,对本部门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3. 负责销售通路的选择、开发、运作、管理。 4. 负责项目的选择、策划及运作。 5. 负责品牌维护的相关工作。

6. 负责本部门相关外联活动的建议及策划。 7. 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8. 组织本部门的员工学习及实践。 人员素质要求:

(一) 市场营销,建筑学等相关专业。

(二)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三) 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经验。

(四) 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强,思路清晰。

(五) 协调服务意识强,热爱迪曼、热爱销售。

主要责任:

1. 对部门绩效负责。

2. 对本部门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

3. 对本部门秩序负责。 4. 对本部门人员管理负责。 5. 对品牌维护负责。 主要权力:

1. 在公司范围内独立运作本部门工作的权力。 2. 对本部门员工有提出任免意见的权力。 3. 对本部门物品有支配权。

管辖范围:

1. 本部门员工。 2. 本部门所属物品。

3. 本部门所属职责范围的工作。

营销部工程订单科主管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工程订单科主管 岗位代码:DMYX03 直接上级:营销部部长 直接下级:工程部职员 主要职责:

全面管理工程订单项式的开发运作及管理,协调各部门因订单产生的问题,对产品的市场反馈意见,要及时汇报,对营销部负责本部门的绩效。 工作范围:

1. 负责工程订单的开发、订立及管理。 2. 项目经理负责制的开展及完善。 3. 负责对潜在顾客的投诉问题。 4. 积极解决顾客的投诉问题。 5. 负责本部门的绩效管理。

6. 负责因订单运作产生的协调工作会议。 7. 完成上级临界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8. 组织本部门员工的培训及实践。

人员素质要求:

(一) 工民建筑市场营销专业。

(二)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三) 三所以上相关工作台经验。

(四) 组织实施与监督控制能力强。主要责任:

1. 对本部门的绩效负责。

2. 对本部门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 3. 对本部门秩序负责。 4. 对本部门员工管理负责。 5. 对品牌维护负责。

主要权力:

1. 在允许范围内独立运作订单项式的权力。 2. 对本部门员工有提出任积怨意见的权力。 3. 对本部门物品有支配权。

管辖范围:

1. 本部门员工。 2. 本部门所属物品。

3. 本部门所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营销部门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项目经理 岗位代码:DMYX04 直接上级:工程订单科主管 直接下级: 主要职责:

负责单项销售工程的整体组织及运作,指挥调度

项目所需的资源处理好与顾客的合作关系,完成部门交给绩效指标,维护品牌形象。 工作范围:

1. 负责单项销售项目的整体组织及运作。 2. 负责项目产生的协调问题。

3. 负责顾客产生投诉问题,亲迅速有效的解决。 4. 负责项目的整体绩效。 5. 对项目的安全性负责。 6. 对与顾客良好合作关系负责。 7. 负责因项目产生的资源的调度。 8. 负责项目产生的品牌维护工作。 9. 完成临时交办的工作。 人员素质要求:

(一) 工民建筑等相关专业。

(二) 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

(三) 二年以上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四) 组织协调能力强,有经济头脑,有法律知识。

(五) 对公司忠诚和热爱,代表公司与外界联系。主要责任:

1. 对项目的整体绩效负责。

2. 对项的安全性及人员的安全性负责。 3. 对品牌维护负责。

4. 对项目的进展及回款负责。 主要权力:

1. 在允可范围内对项目有独立运作的权力。 2. 对因项目产生的资源需求有调度权。 3. 对项目支作过程中有提出整政意见的权力。

管辖范围:

1. 该项目范围内的资源。 2. 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营销部市场拓展科、渠道管理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 渠道管理 岗位代码:DMYX05 直接上级:营销部市场拓展科主管 直接下级: 主要职责:

维护顾客的管理,监督顾客设诉解决情况,顾客资料档案的管理,协助订单的签定,完善并管理分销商形象店及其它运作方式的开展,加强品牌维护。 工作范围:

1. 科学管理保存顾客资料及档案。

2. 有效维护签约顾客合法利益,并争取更多的推荐顾客参加入。 3. 监督顾客投诉的解决时效。

4. 对分销商开象店及其它运作方式提供管理依据。 5. 协助营销部订单的签字。

6. 协调因顾客意见产生的各种问题。 7. 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工作。 8. 加强品牌维护的工作。 人员素质要求:

(一) 工民建筑基础相关专业。

(二) 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

(三) 两处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四) 头脑清晰,思维敏捷,综合分析能力强。

(五) 服务意识强,保密意识强。主要责任:

1. 对顾客的管理负责。 2. 对顾客的意见及投诉负责。 3. 对品牌维护负责。

4. 对多渠道管理有提供方案的负责。

主要权力:

1. 对

顾客及品利益的作为有制止及协调处理的权力。 2. 在公司范围内有独立运作本职工作的权力。

管辖范围:

1. 已签约顾客的管理。 2. 品牌维护的工作。 3. 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营销部市场拓展科项目策划员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项目策划员

岗位代码:DMYX06 直接上级:拓展科主管 直接下级: 主要职责:

对项目及系统工程的开发进行合理策划和指导,协助合同的订立对营销活动的开展进行全程策划,及信息反馈,对市场信息进行收集及数据分析,对战略目标的制定,提供理论依据对新品的研发提供先期的市场反馈意见。

工作范围:

1. 对项目进行全程策划,提供运作的理论依据,协助合同的订立。 2. 对系统顾客的开发,提供理论依据及开发方案。

3. 对营销活动(展会、促销等)进行全程策划及信息反馈。 4. 收集、分析市场信息,提供市场阔研报告。 5. 对战略目标的制定提供理论依据。 6. 对新品的开发提供先期的市场调研意见。 7. 对品牌的维护提供方案。

8. 对营销部的各种方案提供绩效的数据策划。 9. 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 人员素质要求:

(一) 工民建营销策划等相关专业。

(二)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三) 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 极强的信息处理能力各全程项目策划能力。

(五) 责任心强,忠实于企业。主要责任:

1. 市场信息及数据反馈情况。 2. 对项目及活动全和策划的责任。 3. 对策划方案绩效负责。 4. 品牌维护的责任。

主要权力:

1. 公司范围内的独立工作权力。 2. 提供合理化方案的权力。 3. 品牌维护的权力。

管辖范围:

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营销部市场调研科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信息调研员

岗位代码:DMYX07 直接上级:市场拓展科主管 直接下级: 主要职责:

搜集并整理与营销相关的市场信息,为相关部门提供科学的市场数据,对品牌的维护及时反馈信息。 工作范围:

1. 搜集有关门窗,幕墙等相亲制造、销售、新产品等信息。 2. 搜集品牌的市场反馈信息。

3. 搜集同上的市场运作方式、价格、新产品动向。 4. 调查相关的房地产、建筑信息。 5. 提供最新的市场资料及动向。

6. 对相信息进行科学的数据分析,为决策层提供真实的数据及市场动向。 7. 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 人员素质要求:

(一) 工民建筑等相专业。

(二) 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

(三) 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四) 对信息的敏感效高,收集和甄别能力强。

(五) 服务意识强,保密意识强。主要责任:

1. 确保市场信息的真实性。 2. 确保数据的科学性。

主要权力:

1. 在公司范围内独立工作的权力。

2. 对侵害品及顾客利益的行为有制止的权力。

管辖范围:

本职工作规定范围内。

营销部家装订单科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家装订单科主管 岗位代码:DMYX08 直接上级:营销部部长 直接下级:本部本员工 主要职责:

负责家庭用户的开发,运作及管理,负责形象店的规划、设立及辅导日常工作,负责多渠道开展日常事务,提升品牌形象,创造精致化服务体系,努力创造合理化利润。 工作范围:

1. 负责家庭用户日常工作的开展。 2. 负责形象店的规划及设立。 3. 负责多渠道开发与管理。 4. 负责人员的培训及考核。 5. 负责品牌的提升及维护。 6. 负责家庭顾客投诉的督办。 7. 负责精细化服务的开展。

8. 负责家装顾客的全面管理及维护。 9. 完成上能为交办的临时工作。 10.负责本部门的绩效管理。 人员素质要求:

(一) 工民建等相关专业。

(二) 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三) 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四) 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强,综合协调组织能力强。

(五) 有相当的公关交际能力。

主要责任:

1. 以绩效管理负责。 2. 对本部人员的管理负责。

3. 对品牌维护负责。 4. 对服务的承诺负责。 主要权力:

1. 在允可范围内施实开展工作的权力。 2. 对本部门员工有提出任免意见的权力。 3. 对侵害品牌及顾客利益的行为有制止的权力。 4. 有支配本部门资源的权力。

管辖范围:

1. 本部门的资源。 2. 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营销部家装订单科形象店长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形象店店长 岗位代码:DMYX09 直接上级:家装订单科主管 直接下级:形象店店长 店员 主要职责:

负责形象店的日常工作开展,人员管理,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维护品牌形象,创造精效化服务,及时有效的解决顾客的投诉,负责保管、维护形象店资产的完整性,负责直销工作的开展。 工作范围:

1. 负责形象店日常工作的开展。

2. 对店面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 3. 负责年度目标的的实施及完成。 4. 负责对装修公司的开发与合作。 5. 负责多渠道开展直销工作。 6. 完善并实施精效化服务体系。 7. 及时有效地解决顾客的投诉问题。 8. 维护亲提升品牌形象。 9.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工作。 人员素质要求:

(一) 工民建筑等相专业。(二) 大专以上学历。 (三) 象佳,普通话标准 (四) 有沟通能力强。

主要责任:

3. 形象店品牌的有效性。 4. 绩效达成情况。 5. 人员的有效管理。 6. 资产的完整性。

主要权力:

1. 在允可范围独立开展工作的权力。 2. 对本门资源有支配权。

3. 对本部门人员有提出任免意见的权力。 4. 对侵害品牌及顾客 利益的行为有制止的权力。

管辖范围:

1. 形象店范围内工作。 2. 本职工作规定范围内。

营销部事务科主管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事务科主管 岗位代码:DMYX10 直接上级:部部长 直接下级:本部本员工 主要职责:

负责营销部内日常行政事务事务的管理,相关外联工作内部资料,文件的管理,营销部内的后勤保障工作。 工作范围:

1. 负责日常行政工作。 2. 组织部门内的业务培训。

3. 根据营销部的安排进行外联工作。 4. 有效管理内部的资料,文件。 5. 协助各部门的工作开展。 6. 合理安排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人员素质要求:

(一) 工民建等相关专业。(二) 大专以上学历。

(三) 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四) 普通话标准,形象佳.(五) 有沟通能力强。

主要责任:

5. 确保协助各部门工作顺畅开展。 6. 确保内部资料的妥保管。 7. 确保培训工作务实开展。 8. 协助品牌维护及工作开展。

主要权力:

1. 在允可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 2. 有支配本部门资源的权力。

3. 对侵害品牌形象及顾客利益的行为有权力制止。

管辖范围:

3. 本部门的资源。 4. 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营销部事务科设计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设计 岗位代码:DMYX11 直接上级:事务科主管 直接下级: 主要职责:

负责初期窗型图纸的设计,为营销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负责营销部的下单工作。 工作范围:

1. 熟掌握CAD制图进行窗型图的设计。 2. 对顾客不合理的图型设计,以专业角度指正。 3. 主营销提供必要的专业培训,技术咨询。 4. 营销部的下单工作。 人员素质要求:

(一) 工民建等相关专业。

(二) 大专以上学历,熟悉CAD制图。

(三) 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四) 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强,综合协调组织能力强。

(五) 有相当的公关交际能力。

主要责任:

9. 保证图纸的正确性,时效性。 10. 11. 12. 13.

主要权力:

1. 在允可范围内独立工作。

2. 对侵害品牌形象及顾客利益的行为有权力制止。

21 要以专业的精神,态度完成工作。 提升营销人员的技术素质 下单工作的准确性,时效性。 品牌维护的相关工作。

管辖范围:

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2

推荐第4篇:店长岗位职责、标准

经理(店长)的岗位职责与标准

一、岗位要求:

(一) 女性,具有中、高级美容师等级证书,有3年以上同等职务的工作经验。有医学背景和企业管理学专业学历者优先。

(二) 五官端正,皮肤洁净,无明显的炎症性暗疮、色斑等皮肤障碍。

(三) 自信,稳重大方,做事主动、积极、认真,亲和力强,容易与人相处,有很强的奉献、敬业精神,责任感强,正义,处理问题公平公正,不假公济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表达能力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及团队精神。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强,能定期为店内策划促销方案,统筹、规划、执行能力强。

(四) 知识全面丰富,销售能力强,成交率高。

(五) 人际关系好,能很好地处理所有员工之间,顾客与员工之间的关系。

(六) 工作效率高,做事塌实有耐心,负责。

(七) 能及时下达上级的指示,不会出现误传、不传,甚至隐藏掩盖的事情。

直接上级:总经理

直接下级:顾问(组长)、技术主管

二、工作范围:

(一)完成会所下发的各项业绩及任务目标。

1、每月30日以书面形式总结汇报当月各种业绩、员工工作情况、顾客的情况。

2、每月30日前制定下月工作计划,传达分配给所有员工并共同 努力完成总业绩指标。

(二)管理培训员工

1、灌输会所的服务精神,调整员工心态,培育员工的敬业精神, 合理应用人才。

2、鼓励员工完成各自的工作指标以及不断提升员工的手法技术 和销售能力。

3、订立补充公正、合理、有效的奖惩制度,协调员工之间的关系, 维持良好的纪律。

4、对顾问及技术主管至少一个月有一次综合素质培训,对于店内 所有员工至少2个月要整体培训一次,提高所有员工的整体素质。

(三)会员管理

1、做好会员的分类管理,金牌会员重点管理,进行个性化服务。

2、分析顾客的意见,解释服务目标及标准,与同事共同制定改善 服务的方法,以身作则,执行服务承诺。

3、了解客源拓展情况和市场竞争动态,并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四)店务管理

1、每天监督晨会,晨会内容总结每月底以书面形式上报总经理。

2、督导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以保持会所内各环节的正常运营和高 品质服务的进行。

3、合理安排各种设备、设施摆放,尽可能方便顾客。定期维护店 内一切设施,以降低仪器的维修率。

4、以会所利益为重,处理好一些机动事宜。坚持原则,树立良好 的信誉。

5、保持自己良好的职业形象,热爱本职工作,站在行业的前列, 时刻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成为大家的楷模。

三、工作流程

(一)上班前的仪容

1、检查员工的(头发、妆容、仪表、仪态、制服、工牌、工鞋、工作状态)。

2、检查店内的卫生、整洁情况。

3、随时与库管沟通,了解是否有产品或物品需要订货。

4、每天早上监督执行例会。

A、总结昨天的服务营运情况,找出问题,及时处理; B、不厌其烦地加强服务质量。

C、表扬表现好的员工,确定当天的目标;

5、查看预约表,分析顾客档案,及时与顾问、美疗师进行沟通, 协助制定顾客的销售方案。

6、批阅昨天未看过的客户资料及留言。

(二)接待新客

1、如果前台顾问很忙,店长也要充当顾问,为顾客进行咨询、填 资料卡、进行皮肤诊断的工作流程,相关要点: A、赞美客人;

B、要保持微笑,要正眼面对客人,要充满自信; C、测皮肤时要注意言词简单明了,要用专业术语; D、问客人的护肤状况(多久做一次,做什么护理……) 经常做——简洁明了、突出重点、注重心理性服务。 偶而做——加强定期护理的意识。 从未做——告诉她保养与不保养的区别。

E、使用《会员记录》,边咨询边填写,如粉刺、痘(怎样形成的、体内因素、护理问题);斑(内分泌问题、保养问题);微细血管上浮(有否换过肤、皮肤是否过敏);减肥的问题。

2、咨询时要注意观查新顾客的各方面反应。

3、安排好美容师后,店长要进房间关心客人。

4、要与美容师默契配合:在顾客详情表上写下你跟顾客介绍了 什么项目或产品,需要美容师再配合做什么。 A、客人反应,在乎什么?

B、消费习惯:(刷卡、付现,不喜欢开卡,喜欢单次消费等)。 C、护理观念,在别的店是否有疗程卡,满意我们的服务方式吗? D、此客人最忌讳提到的是什么?

5、以美容师的了解作为武器,让客人感觉你所说的东西贴近她的

3 内心,学会察言观色,不要拖泥带水,要抓住重点诉求。

(三)随时进行中

1、监督店内各岗位工作是否规范;

2、若预约客人未到时是否打电话追踪以及追踪结果是取消或更改预约记录;

3、监督员工接待客人、接听电话是否专业,仪表仪容是否保持规 范。

4、送完顾客马上完善填写客户资料卡上的详细消费记录,签名并 加上意见;

5、到护理室去关心客人,除表现专业素质外,也为客户提供了倾 诉的机会,使之产生备受尊重的感觉;不论是会员还是非会员,在她过生日的时候都要致电问候。

(四)随时关怀客人

1、健康、气色状况;

2、皮肤变化情况,不管来第几次,随时看客户资料调整产品的搭配技巧;

3、工作状况、家庭状况;

5、适度的赞美,鼓励客人要坚持配合;

6、效果——给客人信心;

7、从关心的对话中了解客人需求并适当销售,即使没有成交,给 客人正确的保养观念,是我们应尽的职责。

(五)下班前

1、了解是否还有预约客人;

2、定期(或在必要时)及时开晚会总结当天的工作;

3、检查电器、电路安全情况;

4、检查清洁卫生,一切用品用具归位;

5、处理个别员工情绪问题;

6、分析当天的经营情况、收入情况;

7、工作小结;

(六)店长特别的注意

员工产生抱怨、提出批评意见时,要耐心听取,诚意接受,对自己不对之处表示歉意,并马上改正;如客人因一时误解提出抱怨时,要看适当的时机耐心、细致的解释,争取客人的理解,切不可在顾客未讲完之前急于辩解;不可对顾客的批评漠不关心或推卸责任,若事情自己不能解决,要做好记载上报。

四、岗位职责

(一)

1、

2、

3、

4、

5、

6、

7、

8、

9、

(二)

1、

2、

3、

4、

5、

(三)

负责店内事务:

负责店内的服务、经营及管理工作; 开店前营业中店内外环境整洁的维持和监督; 注意店内各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执行上司下达的任务,督促任务的完成与落实; 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人员日常工作,严格执行规章 制度;

协助上司定期组织会议、学习、评定等,负责协调与 其它部门的工作衔接;

每日做好工作记录和工作总结、营业报表等; 负责营业中顾客服务的监督与管理; 召集与主持每周每月的店务会议; 负责人员管理:

负责检查和监督工作中员工的仪容仪表卫生; 负责员工交接班的工作安排、轮休安排;

监督员工上下班签到和日常的工作表现,员工有请假 事宜要签字,月末核实考勤表,如无异议签字确认; 配合技术主管进行员工的等级考核鉴定工作; 接受顾客的投诉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妥善处理; 负责物品管理:

1、

2、做好管理和保养设备、仪器的工作;

定期清点物料、产品、装饰品,对存货进行全面了解, 每月底配合库管员做好盘点工作并向上级递交盘点 表,及时备货补货;

3、提前做好预购申领工作,每月25日前填制各种用品申 购单;

(四)负责业绩监管:

1、

2、

3、

(五)负责市场;

1、

2、

(六)其他

1、

2、

每周六晚上六点前向上级递交工作报告(即本周工作 总结及下周工作计划)。

每月30日向上级递交本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 收集调查周边美容院市场讯息,及时回馈公司。 配合上级领导设计策划执行宣传推广方案。 负责营业日报表、店长日报表及各种月报表的审核签 字,每月30日上交公司备案;

员工日业绩的核实确认,并监督员工业绩表内的填写; 签署员工薪资表审核签字。

推荐第5篇:岗位职责工作标准

办公室主任岗位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西圣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的工作关系、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等要求。

二.工作关系 所属部门:办公室 直接上级:总经理、董事长

直接下级:文秘、档案管理专员、司机、后勤 三.岗位职责

1.组织领导本部门全体人员履行办公室职能,全面完成后勤、宣传、文体、企业形象、企业文化推广等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后勤管理工作。 3.负责文控中心的工作。

4.策划、组织实施各种员工福利活动,文体活动和公司庆典活动、对外联谊活动。

5.负责公关、接待工作。 6.负责公司车辆管理。

7.负责企业文化推广和网站建设。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标准

1.要求每年元旦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年度工作计划,每月第7个工作日报送月度工作计划,每天下班后报送当天工作总结和明日工作计划。

2.要求对照部门工作职责,根据公司发展规划,重点环境资源的配置、企业形象的提升、企业文化的推广、企业福利规划、文体活动、庆典活动等作出目标合适、完成时间明确、方法步骤具体的切实可行的计划。

3.对后勤管理公里工作做到件件了解,事事有处理结果。 4.校对、审核、报批、编号、发放公司行文。

5.每年两次大型庆典活动(周年庆、元旦);一次大型文体活动(运动会);2次以上文体活动。这些项目列出具体的计划和实施方案。要求所有活动都起到推行公司文化、提升公司形象,增加公司凝聚力、向心力和改善员工身心健康的作用。

6.及时接听办公室公共电话,并作记录,反馈给领导。负责公司的接待,来客接待做到接待热情周到。对于大型的隆重的接待会动,编制具体的实施方案,供领导参考。

7.车辆安排到位合理,做到既不耽误事情,又不耗油浪费。 8.内部纪律严明,令行禁止,团结合作,人际关系和谐正常;每天对部门管理人员工作检查、督促和指导。外部顾全大局,全力协助、支持相关部门工作。

9、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10.对于领导交办的事情要求行动迅速、效率高、质量好,按时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办公室副主任岗位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西圣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的工作关系、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等要求。

二.工作关系 所属部门:办公室 直接上级:办公室主任

直接下级:文秘、档案管理专员、司机、后勤 三.岗位职责

1.协助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办公室管理工作。 2.负责文秘、文印、接待的全部管理工作。

3.对公司会议的组织工作、会议资料、会议纪要负责。 4.对行政事务,发生误办、错办负责。

5.对开展企业管理规划、整改项目的实施组织协调不力,检查督办不力,发生失误负责。

6.贯彻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企业标准发生失误负责。 7.对未完成规章制度修编的年度计划,未按时提出公司考核办法实施方案负责。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内容与要求

1.在综合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协助主任负责综合办公室的工作计划的布置,综合平衡,统筹协调,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公司考核制度等的计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2.对发文件格式、语文文字进行总审核把关,错别率控制在2%以下,文字处理、印数、复印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可用状态,消耗材料常备不缺。

3.负责审核和修订以公司名义下发的文件,不出现重大原则性问题和印刷质量差错。

4.组织接待工作要做到热情周到,周密细致。

5.对于会议前的工作做到组织有序、井井有条、设备齐全,会议过程中做好记录,全面准确;会后的传达工作做到及时准确。督促、检查有关机要文件的管理运行额有关保密会议的贯彻执行。

6.掌握公司动态信息要达到准确、及时,不发生误报,漏报、错报。

7.负责公司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对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规则实施、检查、考核提出方案和决策意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并自制实施和考核,每年末按照长期规划提出次年具体工作安排并组织落实。

8.负责监督、督促每年公司规章制度的编制和修改。 9.主任不在岗时,代行主任岗位的工作。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10.对于领导交办的事情要求行动迅速、效率高、质量好,按时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人事管理员岗位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西圣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人事员岗位的工作关系、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等要求。

二.工作关系 所属部门:办公室 直接上级:办公室主任 直接下级:无 三.岗位职责

1.协助总经理决定公司劳动人事政策,负责研究贯彻执行公司劳动人事诸方面的方针、政策、指令、决议;

2.就公司重大人事任免事项提供参考意见,负责拟订机构设置或重组方案、定员方案的上报;

3.负责公司员工招募工作,对部门缺员进行推荐; 4.负责执行及规划员工培训工作; 5.考核员工的绩效,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6.确保有关人事规定遵循政府有关部门的劳动法规; 7.协助各部门人事的控管;

8.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员工执行规范的情况; 9.负责审核户口调动等重大事项的方案,并提交董事长和总经理决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标准

1.每年1月20日前上交本年度岗位空缺调查意见书,并提出具体的招聘方案。

2.每年四月现有人力资源状况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对策。 3.掌握本部门人员工作状况,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工作失误。 4.对管理人员的考核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做到考核真实、准确、奖惩及时。

5.任用干部做到唯才是用,任人唯贤,做好深入细致的考察工作,为领导选用人才做好铺垫工作。

6.根据企业需求,接收优秀的员工,充实到企业的管理岗位,定期对员工进行工作状态的分析,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每月进行考核。

7.员工入职资料收集齐全完整,归档及时。内部凋动过程中各项资料齐全、完整并做好登记。

8.掌握待岗人员状况及时做好调剂。

9.掌握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制相关政策,杜绝因违背政策而发生的劳动合同争议。

10.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解除工作。 11.按照要求做好各类人员的岗位培训,各种资料、记录齐全完整,并通过要求审核。

12.对于领导交办的事情要求行动迅速、效率高、质量好,按时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档案管理员岗位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西圣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员岗位的工作关系、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等要求。

二.工作关系 所属部门:办公室 直接上级:办公室主任 直接下级:无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各类文件及外来文件的收集、发放、存档、借阅工作。

2.负责起草公司行政会议及其他例会的会议纪要。 3.负责公司年志通鉴的编撰。

4.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绩效方案的编制和修改。

5.负责各类文件的拆封、登记、传阅、催办等工作,做好公司各类档案的接受、整理、保管和统计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6.负责各类文件档案的入库工作并做好统计。

7.负责档案的借阅、复制和利用,根据需要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注意信息反馈,为公司各部门的档案提供方便,认真做好使用记录。

8.及时收集各类档案,做好平时的立卷工作,并做好整理、修复、装订和归档工作。 9.负责归档文件的验收、鉴定,做到归档文件完整、签署齐全、装订整齐、分类科学、使用方便。

10.负责定期清查档案,及时催讨借出的档案,做到账务相符。 11.每天做好档案室的清洁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尘等安全措施,对损坏或变质的档案,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12.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实施档案规划、年度规划、档案经济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2.宣传、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部门做好所分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参与对公司文书、科技、声像、实物及相关电子文件等档案资料的进行鉴定、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并及时进行分类、编号、编目、输入电脑等工作。

4.参与编制档案全引目录、案卷目录、卷内目录、文号目录等检索工具,输入电脑进行管理,以便迅速准确地为利用者提供档案。

5.参与公司档案信息资源的储存、管理和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负责档案专题资料的编制工作,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使档案室成为全公司档案信息资料中心。

6.参与组织到期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工作,负责档案分类及保管期限划分、审定工作。 7.参与负责库藏档案的统计上报工作。定期检查库房、装具、设备及案卷质量情况,发现问题技术整改,确保案卷质量、设备、装具的完好。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对损坏或载体变质的档案应及时经行修补和复制。

8.参与做好档案资料的节约及利用效果的的记录,并进一步做好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

9.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掌握志鉴的相关工作,及时掌握上一年年鉴资料的征集、收集、编纂。每年2月10日前上交上一年度年鉴的内容。

10.平时留意大家提出的意见,明确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每一位员工的思想,为编制或修改公司规章制度做准备。

11.会议纪要的做到内容真实准确,格式美观大方。

12.对于领导交办的事情要求行动迅速、效率高、质量好,按时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资质管理员岗位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西圣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质管理员岗位的工作关系、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等要求。

二.工作关系 所属部门:办公室 直接上级:办公室主任 直接下级:无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人员资质、业务资质的申请。

2.根据国家各部委对资质管理的要求负责资质的年审与续期注册。

3.负责查找政府关于资质申请、年审与续期注册管理的信息。 4.负责查找资质申请、年审与续期注册管理的法律法规。 5.负责资质申请、年审与续期注册的人员达标条件准备。 6.负责资质申请、年审与续期注册的业绩达标条件准备。 7.负责资质申请、年审与续期注册的综合达标条件准备。 8.负责资质申请、年审与续期注册上报资料的准备。 9.负责资质申请、年审与续期注册的文件上报。

10.负责组织人员资质考试、考试培训、资质换证和继续教育。 11.负责组织资质申请、年审与续期注册过程中的公关工作。 12.负责公司印章的管理。 13.公司项目合同的存档、管理。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标准

1.时时关注各类政府信息的网站,确保公司及时申请业务资质。 2.每年2月份和8月份对公司申请的资质做统计明细,明确每一个资质的时限,确保年检和继续注册工作的不遗漏。

3.组织人员资质考试、考试培训、资质换证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的落实。

4.做好人员资质考试、考试培训、资质换证和继续教育等资料的归档,做到需要时能够随时找到。

5.印章使用必须登记备案,严禁将公章私自携带出公司。 6.对于领导交办的事情要求行动迅速、效率高、质量好,按时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司机岗位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西圣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司机岗位的工作关系、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等要求。

二.工作关系 所属部门:办公室 直接上级:办公室主任 直接下级:无 三.岗位职责

1.司机上岗工作时间,即包括正常上班时间,也包括加班时间和节假日出车及领导安排的为外单位出车。

2.司机不许在上岗前从事过度的娱乐活动,不许在上岗前和上岗期间酗酒。

3.自觉维护人防机关的荣誉和整体形象,上岗期间着装整洁,举止文明。

4.要自觉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对顶撞领导和对领导布置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要追究纪律责任。

5.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保证杜绝任何交通事故。如因严重违犯交通规则出现的交通事故,要根据有关规定,按责任认定追究司机的经济责任。

6.保证准时出车,出车期间不办私事,平时不出私车,违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爱护车辆,定期保养,及时维修,保证车辆整洁完好。 8.坚持厉行节约的方针,精打细算,将油耗降低到最低程度。 9.因公出车期间,要积极配合领导和办事人员工作,主动搞好后勤服务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标准

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遵守公司员工管理手册,安全驾车。同时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队长,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7.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钥匙及行驶证交给管理人员。不准私自用车。

8.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9.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机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并给予行政处罚。

10.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对于旁人包括公司领导的指令,司机认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司机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11.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司机承担责任和后果。

12.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当即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13.公司用车时,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出车后,按要求作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并由乘坐人签字确认(如仅有公司外客人乘坐,由安排人员签字确认),次日将行车记录交管理人员审核签章。每月末按乘坐人或部门统计当月行车里程总数,各部门合计数应与当月总行驶里程一致,不一致则由驾驶员承担多余里程。

14.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15.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16.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如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将车交给其他驾驶员驾驶,当事司机应负责检查借车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包括驾照有效期、车型及驾照真实性);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17.对于领导交办的事情要求行动迅速、效率高、质量好,按时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后勤管理员岗位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西圣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后勤管理员的工作关系、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等要求。

二.工作关系 所属部门:办公室 直接上级:办公室主任 直接下级:食堂工作人员 三.岗位职责

1.认真抓好食堂的饮食、环境、炊事人员个人卫生的管理工作,公用餐具做到每餐消毒,防止流行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2.认真抓好食堂的安全教育和治安消防工作,经常检查用电、用火、用气、机械设备运行情况,明确岗位责任,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杜绝各类事故发生;食堂管理员是食堂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加强食堂员工的教育管理,经常进行业务技能、生产安全的培训,注意发挥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4.负责食堂运行的成本核算,要努力降低食堂用餐成本,提高用餐质量;增加花样品种、风味特色;把热情周到为全体员工服务作为根本宗旨,不断改进食堂各项管理工作。

5.做好采购工作,严把进货关,坚持从正规单位、正当渠道、以正常价格采购,并落实索证存档制,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分类设置采购相关档案。

6.食堂提供的用餐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洁消毒,多项操作区域要明确分开管理。

8.指导并监督食堂保管员(兼职)工作,每日定期查看一次主、副食仓库,保证存放食品的仓库干燥、通风,各种防备设施齐全,贮存食品的容器安全、无毒,防止食品污染。不定期抽查入库食品的数量和质量。

9.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确保食堂各项工作按规范操作。

10.爱护食堂财产,非正常的损坏或丢失要视其情况追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11.掌握厨房设备、用具的使用情况,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报总经理办审核后,上报公司审批。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标准

1.根据保管员提供的采购清单及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并实施采购所需物品。

2.每天对采购材料的数量和价格进行审核。

3.每月监督进行一次时令菜谱的修改,每两周进行菜谱的微调。 4.每日对食堂各工作点至少巡查一次,了解员工的工作及设备运行状况。 5.随时抽查食堂的饭菜质量和服务质量,抽查饭菜留样及记录。 6.每两周主持召开一次食堂工作例会,对前段工作进行总结,根据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做好今后重点工作安排。

7.每周回收查看“意见簿”,及时改进工作。 8.每天下班后检查一遍食堂门窗关锁等安全情况。

9.对于领导交办的事情要求行动迅速、效率高、质量好,按时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考勤员岗位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西圣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考勤员的工作关系、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等要求。

二.工作关系 所属部门:办公室 直接上级:办公室主任 直接下级:无 三.岗位职责

1.督促、检查各部门员工上下班考勤。

2.对违反考勤制度进行登记(上班迟到、下班早退、忘记打卡、漏打卡)。

3.对日常的异常考勤进行登记(事假、病假、调休等)。 4.对公司各部门的考勤汇总,并在每月5日前汇总公示上个月的出勤情况。

5.对考勤的原始材料进行存档。 6.负责公司考勤系统的维护。

7.每日考勤中同时检查员工的着装情况,对违反着装要求的员工做出处罚登记。

8.登记汇总每月的考勤情况,并计算每月的工资。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标准 1.考勤员应在9:00之前完成每一位员工进行出勤检查,作登记。 2.考勤员在8:30之前,根据公司着装要求,对员工进行检查,并作登记。有违反公司着装制度的做相应处罚,并开具惩罚单。

3.每天上午10:00之前将日常的异常考勤(事假、病假、调休等)登记情况与总经理沟通。

4.对公司员工考勤要实事求是,将员工的加班、出差、病、事假等情况如实反映,禁止弄虚作假,说谎瞒报;一经发现,视为考勤人员失职。

5.在法定节假日期间,需要安排值班的人员事先报总经理批准;考勤员做好统计。

6.考勤员因病或因事不能上班向总经理请假,并得到批准方可视为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考勤事项移交指定人代行职责。

7.每月5日之前,考勤人员把上个月的出清情况(考勤明细、请假单及手动考勤情况)汇总后上报总经理。

8.每月10日之前,计算好上上个月的工资呈总经理。

9.每季度考勤员或总整理当季度员工的出勤、家那边呢、出差、请假、迟到情况,作为季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10.每年1月25日之前,考勤员把上一年度每月出勤情况、加班、出差、请假等情况统计整理出来呈总经理,作为年度考核、岗位晋升和年终奖金发放的依据。

11.对于领导交办的事情要求行动迅速、效率高、质量好,按时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网络信息管理员岗位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西圣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考勤员的工作关系、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等要求。

二.工作关系 所属部门:办公室 直接上级:办公室主任 直接下级:无 三.岗位职责

1.维护公司计算机硬件,搭建与配备计算机网络,根据需求设计网络方案。

2.维护和监控公司局域网,保证其正常运行。

3.安装和维护公司计算机、服务器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并提供技术支持。

4.解决排除各种软硬件故障,做好记录,定期制作系统运行报告。

5.维护数据中心,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协助网站相关应用软件的开发。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标准

1.每个员工的IP地址由管理员分配。管理员按照IP顺序依次分配,不允许用户自己挑选。也可以把停网空余出来的IP地址进行重新分配。不允许私自把IP分配给没有登记上网的人。

2.为用户开通网络后,记下其IP地址和网卡号,将用户资料用Excel表格文件的方式(详细情况可以看《用户资料模版》)整理好;有新用户加入时,资料要及时更新并报送,一般不要超过3天。注意一定要将新用户资料或是旧用户的更改资料用红色字体显示。

3.网管义务管理和保护交换机,集线器,网络线,网络端口(网络模块或水晶头)等属于公司的设备。

4.新员工就职,电脑设备安装提前1天准备到位。 5.对公司电脑的运行、杀毒每半个月检查一次。

6.对于公司电脑出现的硬件、软件问题,员工上报后及时解决。 7.对于领导交办的事情要求行动迅速、效率高、质量好,按时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办公用品采购员、仓库管理岗位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西圣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用品采购员、仓库管理员的工作关系、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等要求。

二.工作关系 所属部门:办公室 直接上级:办公室主任 直接下级:无 三.工作流程

1.每月25号之采购员给各部门发放办公用品申请表; 2.各部门填写办公用品采购计划表,并给部门负责人签字; 3.采购员收到申请表后,先与仓库管理员沟通,确定所需采购物品的库存数量。

4.确定好采购数量,报总经理审批。 5.采购员根据审批后的计划单进行采购; 6.采购后办公室进行入库登记记入台账;

7.仓库管理员根据审批后的计划表给各部门发放,并进行出库登记记入台账;

8.采购员按实际购买金额索要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理签字后到财务报销。

9.及时与财会人员办理报账手续。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四.工作标准

1.采购前必须对所采购设备和其他办公用品的规格、型号、性能用途和质量要求有所了解,防止盲目采购。

2.固定一个购买常用材料的供应渠道,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跟供应商订货,其他物品的购买做到价廉物美、货比三家。

3.每个月至少做两次市场调查,做好采购的询价记录,并与供应商送货的单价进行比较。

4.勤跑多问,做到货比三家,做好询价记录,购买价廉物美的设备和物品。

5.采购工作要分轻重缓急、做到急用急买,保证员工生活、工作顺利进行。

6.及时了解市场价格变动,增强业务学习,做到对各种物品都熟悉。

7.在采购过程中不得受贿和索要回扣,培养自身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8.购回物品与采购清单,交仓库管理员验收签字,如发现差错,要及时更换。

9.仓库管理员每月对仓库的物品经行清点,做好台账。 10.对于领导交办的事情要求行动迅速、效率高、质量好,按时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设计部部长岗位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西圣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的工作关系、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等要求。

二.工作关系 所属部门:设计部 直接上级:总经理、董事长 直接下级:设计部部员 三.岗位职责

1.坚决服从总经理的统一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领导负责。

2.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3.负责建立和完善各类报告编制的模板,报告编制过程中标准的整理。

4.编制近期设计部工作计划,编制长远技术发展和技术措施规划,并组织对计划、规划的拟定、修改、补充、实施等一系列技术组织和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完成项目的前期调研、资料收集、现场勘查、设备测试及技术诊断等各环节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报告。

6.研究和摸索科学的流水作业规律,认真做好各类技术信息和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研究汇总、归档工作。

7.负责制定严格的技术资料交接、保管工作制度。 8.及时指导、处理、协调和解决出现的技术问题,负责对报告审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复检、核对、修改、补充和完善。

9.负责编制公司技术开发计划,抓好技术管理人才培养,技术队伍的管理。有计划的推荐引进、培养专业技术人员,搞好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公司技术管理制度制订检查、监督、指导、考核专业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标准

1.要求每年元旦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年度工作计划,每月5日工作日报送月度工作计划,每天下班后报送当天工作总结和明日工作计划。

2.报告编制的模板应参照国家、行业的标准及编制深度的要求进行,做到严谨、准确、有实用性。

3.平时工作中随时整理政策法规、行业标准,做到与时俱进、全面科学。每年12月份将整理完成的标准交档案管理室存档。

4.及时监督本部门工作进度,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按时、保质进行。

5.项目的前期调研、资料收集、现场勘查、设备测试及技术诊断等各环节,要认真、细致,确保搜集到的资料全面、有针对性。随时与企业沟通、追踪,加快资料搜集的完善。

6.搜集回来的资料及时到档案管理室进行登记,做到全面无遗漏。

7.报告编制完成及时交回资料整理归档。

8.每个项目结束后,督促监督项目人员编制项目总结,档案管理室存档备查。

9.技术部长必须对咨询报告成果负最终责任,保证上下文逻辑、语法、标点符号、错别字的错误不多于2处。审核要严格按标准执行,要系统全面。

10.对于公司组织的各类考核,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不要以亲疏论成绩。

11.每年1月20日之前完成技术方面的培训计划,每月至少保障5个小时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资料要求准确、有广度、有深度,切合公司的业务实际,实用操作性强。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切实提高设计人员的技术水平。

12.对于领导交办的事情要求行动迅速、效率高、质量好,按时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设计部副部长岗位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西圣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设计部部员的工作关系、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等要求。

二.工作关系 所属部门:设计部 直接上级:设计部部长 直接下级:设计部部员 三.岗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人员培训、引导、教育、监督工作,培养部属奋发向上、精益求精的精神。

2.协助部长做好本部的各项管理工作,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建议。

3.协助部长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

4.协助部长做好本部员工的劳动纪律管理以及其它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

5.协助做好员工的业绩考评,并对奖罚提出意见。 6.协助部长做好本部与其它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7.当部长不在岗时,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8.认真审核部员上交的一切文件,复查无误后进行送交行政部门。

9.负责保管本部门一切文件的义务。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标准

1.平时工作中积极协助部长,对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了解,关心员工的需求,对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反馈。

2.对于各项目的进展情况随时掌握,做到心中有数。 3.监督、检查员工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4.平时留心注意员工的出勤情况、工作状态、违纪情况,做好登记,为部长的考核提供依据。

5.主任不在岗时,代行主任岗位的工作。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6.内部纪律严明,令行禁止,团结合作,人际关系和谐正常;每天对部门管理人员工作检查、督促和指导。外部顾全大局,全力协助、支持相关部门工作。

7.对于领导交办的事情要求行动迅速、效率高、质量好,按时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设计部部员岗位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西圣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设计部部员的工作关系、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等要求。

二.工作关系 所属部门:设计部 直接上级:设计部部长 直接下级:无 三.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咨询过程中的管理和技术支持。 2.负责制定项目合理实施计划,并组织开展工作。

3.负责组织完成项目的资料收集、现场勘查、设备测试机技术诊断等各环节工作。

4.负责各类能源咨询项目报告的整体构建和编制整合,对整体报告质量负责。

5.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标准

1.初次接触意向客户后,接触人员要准确地掌握有关情况,包括资质、地方政策、投资额等,按客户的要求完成咨询报告。

2.编制人员要对相关行业的各个部门、项目情况、区域情况进行深度调研、查询,确保获得项目真实可靠的基础资料。 3.编著人员对相关行业单位计有关专业人员进行沟通、访谈,确保对项目行业发展态势的正确把握。

4.及时查询有关网络、范本等资料,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完成。

5.接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获得深层次信息并及时顺利地完成该项目。

6.咨询报告分部分或章节撰写人必须对所撰写部分或章节自身的逻辑合理性、语法规范性、文字严密性、图标正规性、数据引用正确性负责,保证上下文逻辑、语法、标点符号、错别字的错误不多于5处;决不能发生常规性错误。

7.咨询报告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整片报告的逻辑合理性、语法规范性、文字严密性、图标正规性、数据引用正确性、内容完整性以及符合咨询成果类别要求负责,保证上下文逻辑、语法、标点符号、错别字的错误不多于3处;校核要准确、完整。

8.设计人员按时、保质完成报告的编制。

9.对于领导交办的事情要求行动迅速、效率高、质量好,按时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工程部部长岗位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西圣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的工作关系、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等要求。

二.工作关系 所属部门:工程部 直接上级:董事长、总经理 直接下级:工程部部员 三.岗位职责

1.在公司上级领导的正确指示下,全面负责工程。

2.熟悉标书文件、设计图纸,参加现场调查核对,做好施工项目的详细安排。

3.负责制定工程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培训、考核、监督、人事任免的建议,并储备施工队伍。

5.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和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本项目具体的施工方法和施工组织措施;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管并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问题。

6.负责对施工图纸,预算进行审核。

7.负责本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配合财务部收款。 8.负责施工工程的审核、审批。

9.负责引进先进施工工艺,保证工艺水平不落后。 10.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工程质量和技术安全措施,核对图纸、合适工程数量,掌握了解工程进度,搜集资料、记好施工日记。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四.工作标准

1.要求每年元旦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年度工作计划,每月5日工作日报送月度工作计划。

2.及时监督本部门工程进度,严格按照工程计划按时、保质进行。

3.施工图、竣工图的绘制要及时、详细、准确。施工日志要详细全面。工程预算科学、合理、可行

4.对于公司组织的各类考核,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不要以亲疏论成绩。

5.对于领导交办的事情要求行动迅速、效率高、质量好,按时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工程部副部长岗位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西圣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副部长的工作关系、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等要求。

二.工作关系 所属部门:工程部 直接上级:工程部部长 直接下级:工程部部员 三.岗位职责

1.负责所属部门人员培训、引导、教育、监督工作,培养部属奋发向上、精益求精的精神。

2.协助部长做好本部的各项管理工作,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建议。

3.协助部长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4.协助部长做好本部员工的劳动纪律管理以及其它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

5.协助做好员工的业绩考评,并对奖罚提出意见。 6.施工图、竣工图的绘制;施工日志的编写;工程预算。 7.协助部长做好本部与其它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8.当部长不在岗时,全面负责本部的工作。

9.认真审核部员上交的一切文件,复查无误后进行送交行政部门。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标准

1.平时工作中积极协助部长,对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了解,关心员工的需求,对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反馈。

2.对于各项目的进展情况随时掌握,做到心中有数。 3.监督、检查员工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4.平时留心注意员工的出勤情况、工作状态、违纪情况,做好登记,为部长的考核提供依据。

5.主任不在岗时,代行主任岗位的工作。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6.施工图、竣工图的绘制要及时、详细、准确。施工日志要详细全面。工程预算科学、合理、可行。

7.内部纪律严明,令行禁止,团结合作,人际关系和谐正常;每天对部门管理人员工作检查、督促和指导。外部顾全大局,全力协助、支持相关部门工作。

8.对于领导交办的事情要求行动迅速、效率高、质量好,按时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推荐第6篇:制剂室岗位职责标准

制剂室主任岗位职责标准

在院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和各项决议、决定。 依据院长分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负责分管制剂室内部生产、设备管理,深入调查研究,联系医院实际,提出和制定适合医院发展的科学合理的各项策划及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分管制剂室的生产技术、设备管理工作。

组织调研、开发新产品立项和科研革新立项及撰写立项的可行性报告。

指导、帮助、检查各生产车间、动力维修、技术部门的生产活动和科研分析活动。 保证本医疗机构制剂室所有产品质量达标。

认真和深入细致的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

质量部部门职责标准

负责本医疗机构制剂室配置出的产品质量检验标准的管理,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本医疗机构制剂室产品内控标准和出制剂室产品的检验规程并进行实施。

负责按内控标准对本医疗机构制剂室所属成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负责组织贯彻GPP中有关质量监督、检查的工作。 根据生产要求编制质量管理所承担的检验工作。

负责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成品的抽样与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负责纯化水系统、饮用水系统、洁净区环境监测负责.负责新检验方法的实验组织、验证,并组织推广。 负责检验用标准品发放及管理工作。

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追踪分析,负责对产品质量事故进行管理。

负责评价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质量稳定性,为确定物料贮存期,药品有效期提供数据。 负责年、季、月质量的统计工作,组织编制质量月报,在技术质量分析会上分析。 负责制定取样管理制度和留样制度。 负责化验室工作。

负责委托检验工作,并出具委托书以及保存、保管、整理被委托方的检验报告。 负责原材料、辅料、包装材料的日常检验工作。 负责审核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负责审核成品发放前批生产记录,决定成品发放。 负责药品生产过程中的现场监查工作。

负责批记录的审核及保存,并及时签发放行单。 定期组织质量分析会。

在药品生产全过程中,负责产品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有权监督和采取制止、处理措施。

质量部部门职责标准

有权对药品生产工序进行抽样、取样,对违反GPP规定的质量问题有权监督和报告。 根据质量追踪需要,有权在常规抽样之外增加抽样次数和数量。 有权对质量事故提出处理意见,有权就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越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或部门报告。有权对中间产品及成品的质量问题检验,出具检验报告。有权决定物料和中间产品的使用。在生产环境不合格的情况下,有权制止开工生产。

有权制定检验用设备、试剂、试液、标准品(或对照品)、滴定液等的管理制度。

参与有关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认证和审定。

参与新产品鉴定、报批、试生产等有关工作,参与产品包装、标签的设计工作。 协助生产技术部进行工艺规程有关产品质量方面内容的审定。 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化验员的技术培训。

参与本医疗机构制剂室GPP实施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参与医院有关部门组织的用户走访活动和用户座谈会。 参与对质量计划和质量攻关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参与对物料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的评估、审计。 参与用户投诉与不良反应投诉的处理工作。

质量部负责人岗位职责标准

负责对物料供应厂家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核及包装材料的批准。

负责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的制订和修订。

负责对物料、半成品、成品的取样、检验、留样、稳定性考查制定相应的制度,并出具检验报告。

负责药品放行前对有关记录的审核工作,决定药品是否放行。

负责制定对本医疗机构制剂室定期进行GPP检查的计划并实施,必要时组织召开会议讨论制订改进措施。

负责制定检验用设备、仪器、试剂、试液、标准品(或对照品)等管理办法。 定期组织质量分析会。

负责制定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的职责。 负责审核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负责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质量稳定性的评价,为确定物料贮存期提供数据。

质量检查员(QA)岗位职责标准

不定时检查生产现场工艺、设备、操作、物料,保证符合GPP文件规定,发现违反规定之处,马上制止或纠正。严重事故口头或书面上报主管领导。

参加生产质量分析会,向质量部长提供直接、正确的实际资料。 根据现场监督结果,在生产记录单上签署结论。

有权制止不合格原料、辅料、半成品投料和制止违反规程的操作。 生产前检查生产区是否已清场合格,设备是否有合格的状态标记,生产区的环境是否符合工艺卫生要求,如符合要求,应签字准许车间生产。 检查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着装是否符合要求。 核对生产指令与配料单是否一致,检查物料的编号、批号是否正确,如果不符,应及时向生产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检查生产人员执行岗位SOP的情况。

检查生产岗位操作记录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数据是否准确,保存是否完整无缺。 检查成品库及原料库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待验品、合格品或不合格品是否存放在指定区域。

生产结束时检查清场是否合格。 检查完毕要在相关记录上签字。

取样员岗位职责标准

负责本医疗机构制剂室所配制的产品及进本医疗机构制剂室原料、辅料及包装材料的取样工作。

取样前先检查品名、批号、规格、产地(供货单位)、数量及包 装情况等无误后方可取样,取样件数按规定执行,取样量不少于检验用量3倍,保证所取样品及时并具有代表性。 凭请验单到仓库指定地点取样,并做好标记,取样结束后封好已打开的样品包件,加贴封口标记、取样证。

取样时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 负责将样品及请验单交予留样室和检验室。

认真作好取样记录,如需重新取样时,仍按取样方法处理。

留样管理员岗位职责标准

留样员负责留足样品,贴上留样标签,放在指定位置,并做好留样记录。 样品保存期按规定执行,一般药品留样品保存到有效期后一 年,未规定有效期的保存三年,药品中间体保留期为售后一年。

负责定期对留样品进行观察和复检,并做好记录。

留样品在留样观察和复检时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负责留样总结工作,每半年总结一次,以书面形式上报部门负责人。 负责保留期满药品的处理工作。

化验室负责人岗位职责标准

保证仪器室、理化分析实验室、及留样观察室等工作环境干净整洁,卫生状况良好,符合GPP要求。

保证各种分析检测仪器随时处于良好状态,按要求对每种仪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对不经常使用的仪器要每周通电一次,以便除湿防锈,对需定期进行校正的仪器要按时校正,使用时注意观察仪器性能情况,填写仪器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保证各种用具、器皿洁净整齐,排放有序,保证各种试剂药品按规定的条件贮存。 保证化验室化验人员科学合理的使用试剂药品,避免损失和浪费。可回收的试剂要全部回收,不能回收的及时处理。

科学合理的安排检验工作,充分利用化验室的人力物力,保证所有检验工作及时完成,对检验结果及检验报告的准确性负责。

保证各种检验记录及仪器使用记录等完整无缺、存放整齐、便于查阅,保证各种检验报告单及时分发到有关部门并存档备查。

保证所有的检验工作完全按标准检验操作规程进行。

化验员岗位职责标准

了解掌握质量标准、检验方法以及检验技术原理,操作时严格按标准操作程序进行,确保检验结果准确无误。

认真做好记录,正确填写检验报告单,妥善保管全部原始记录,便于以后查阅。

接到请验单后,及时进行检验,按时出具检验结果,并将检验结果报告相关部门,对检验结果及检验报告的准确性负责。

使用仪器时按标准操作程序进行,用后做好使用记录,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负责检验用试剂、对照品溶液的配制标定及贮存工作。

所用器械用具等,用后及时清洗、干燥,及时归位,排放整齐。

微生物限度检查员岗位职责标准

1、在工作中必须严格依照《中国药典》2010版附录XIJ和附录XII标准进行操作、记录、计算判定,严禁擅自改变操作标准和凭主观下结论。

2、在工作质量上精益求精,必须及时完成各项检验任务,并应于规定的工作日内出具报告。

3、进行微生物限期度检查后,应对室内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4、应对用于微生物限度检查的培养皿、吸管及培养基等进行灭菌。

5、进入微生物限度检查室前,应按规定着装,穿戴好已灭菌的连帽衣、裤口罩等。离去时脱去洗涤消毒,放置于规定位置两天内使用,否则重新消毒方可使用。

6、废弃培养皿及带有活菌的物品,必须经消毒处理后才能进行冲洗,严禁污染下水道。

7、定期对微生物限度检查室进行监测。

生产技术部部门职责标准

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工艺卫生标准、生产管理的总则、通则等管理文件。

负责组织对工序能力的调查,工序控制点的建立和管理。负责对生产工序进行指导和检查。 协助验证小组实施产品工艺和设备的验证。负责制定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其它易耗品的消耗定额并进行考核与管理。

协同组织召开技术质量分析会,负责组织提高技术指标与解决产品质量问题的技术攻关。 负责工艺技术管理的指导、检查和总结,负责组织工艺纪律的检查和考核。 负责有关技术标准的制定与修订。

负责生产系统科研成果的审查、初评和推荐。 负责生产计划情况的检查。

负责制定(年、季、月)生产计划,需求计划。

根据生产计划,作好与生产有关的各部门(或工段)的协调工作,确保生产计划顺利执行。 负责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解决生产中发生的问题,确保优质、低耗、安全、均衡生产。 负责生产事故的管理,组织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监督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负责组织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检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负责对电器设备、受压容器、危险品等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提出安全生产建议与要求。 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督促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检查。

生产技术部负责人岗位职责标准

在主制剂室主任的领导下,全面管理生产技术部的日常事务。

负责生产管理方面的技术工作。有权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对生产工艺提出改进意见。 协调与生产有关的各部门工作,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保证本医疗机构制剂室产品配制的全过程符合GPP的要求。 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一切人和事进行指导、改进和阻止。 负责生产指令和包装指令的下达、监督执行和保管。

负责生产所用物料的全面管理,有权对仓库管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改进工作。 负责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和质量问题。

负责工艺规程、生产计划、批生产记录等生产管理文件的制定和执行。

负责标准操作程序(SOP)的编制、修订、审核、废除工作,同时参与质量管理文件的讨论,制定工作。

负责对生产各部门人员培训的参与和实施工作。

有权对本部门及生产方面的人员提出奖惩,调动、任职与辞退的意见。

积极开展GPP自检和互检,并将其结果向制剂室主任做书面报告,必要时组织召开会议讨论制订改进措施。

对本医疗机构制剂室配制的产品质量负有领导责任。

生产技术部工艺员岗位职责标准

在生产技术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工作。

负责生产指令的下达和生产中物料平衡的计算,并报部长审核。 负责生产过程中工艺执行情况巡回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加以解决,对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操作或因素,要及时报告生技部部长。 负责工艺纪律的检查工作。

负责通知部长批准的生产调度计划。

负责在生产技术部建立物料和成品管理台帐,与仓库部门密切配合,管理好物料,并按时向部长汇报物料和成品库存情况。

负责根据营销部门提供的产品预测和需求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和物料需求计划,并报部长审核同意后,经制剂室主任批准后交营销部执行。 负责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提取操作工岗位职责标准

在生产车间主管的领导下,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工作。

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规程和本岗位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提高成品率。 按生产指令领取规定数量的物料。

核对药材品名、规格、批号、数量、产地,提取至规定程度。

投料前检查所用提取设备、容器具符合清洁要求,有清场合格标志。需用的设备设施完好,有状态标志。水、电、汽及阀门是否灵活正常,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严格执行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工艺卫生的有关规定。 保持室内通风,防止粉尘污染。

完成操作后,认真清洁,物料、清洁工具执行定置管理。 严格执行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生产。

按规定详细填写生产岗位操作记录,内容真实、完整,填写规范。

粉碎岗位职责标准

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规程和本岗位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提高成品率。 使用粉碎设备粉碎药物,按要求粉碎至规定程度。

操作前先检查粉碎机是否正常,完成生产操作关闭阀门,操作中随时观察粉碎机出料口,确保生产安全。

完成操作后,认真清洁,物料、清洁工具执行定置管理。 严格执行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工艺卫生的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生产。

按规定详细填写生产岗位操作记录,内容真实、完整,填写规范。

制丸岗位职责标准

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规程和本岗位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提高成品率。 使用制丸设备进行制丸,按要求制成所规定程度。 操作前先检查制丸机是否正常,完成生产操作关闭阀门,操作中随时观察制丸机出料口,确保生产安全。

完成操作后,认真清洁,物料、清洁工具执行定置管理。 严格执行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工艺卫生的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生产。

按规定详细填写生产岗位操作记录,内容真实、完整,填写规范。

胶囊填充岗位职责标准

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规程和本岗位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提高成品率。 使用粉碎设备粉碎药物,按要求粉碎至规定程度。

操作前先检查粉碎机是否正常,完成生产操作关闭阀门,操作中随时观察粉碎机出料口,确保生产安全。

完成操作后,认真清洁,物料、清洁工具执行定置管理。 严格执行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工艺卫生的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生产。

按规定详细填写生产岗位操作记录,内容真实、完整,填写规范。

制水岗位职责标准

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规程和本岗位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提高成品率。 负责按照制水设备操作、清洁、维护保养标准规程进行操作。 对纯化水质量符合要求负责。

对及时搞好本岗位清场、消毒卫生负责。

完成操作后,认真清洁,物料、清洁工具执行定置管理。 严格执行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工艺卫生的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生产。

按规定详细填写生产岗位操作记录,内容真实、完整,填写规范。

推荐第7篇: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标准

《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

裁量权细化标准》

第一部分 环境保护综合管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因无具体罚款幅度,不细化)

二、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未按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设备处2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细化为:

1、属国控重点排污单位的,处6-8万元罚款;

2、属省控重点排污单位的,处5-6万元罚款;

3、属市控重点排污单位的,处3-5万元罚款;

4、属县控重点排污单位的,处2-3万元罚款。

(二)在线监测设备未按规定与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细化为:

1、属国控重点排污单位的,处4-5万元罚款;

2、属省控重点排污单位的,处3-4万元罚款;

3、属市控重点排污单位的,处2-3万元罚款;

4、属县控重点排污单位的,处1-2万元罚款。

(三)采取擅自拆除、改动或者故意损坏等方式致使在线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细化为:

1、属国控重点排污单位的,处8-10万元罚款;

2、属省控重点排污单位的,处7-8万元罚款;

3、属市控重点排污单位的,处6-7万元罚款;

4、属县控重点排污单位的,处5-6万元罚款。

第六十条第二款除前款规定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保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私设暗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环保部门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 细化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处5—10万元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处以10—30万元罚款;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私设暗管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处10万元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处以40—50万元罚款。

第六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擅自改变、损坏生态功能保护区或者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

细化为:

1、擅自改变、损坏生态功能保护区标志的处500-1000元

2、擅自改变、损坏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处1000-2000元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市政排水管网收集范围内的饮食、车辆清洗等服务业,其排放污水设施不与市政排水管网相连接的;

细化为:

每日用水5吨以下的,处500元罚款;每日用水超过5吨的,每超出1吨加处50元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使用原煤散烧或者露天燃用煤炭、木柴加工食品或者油烟未经净化处理直接排放的;

细化为:

1、使用原煤散烧或者露天燃用煤炭、木柴加工食品的,首次处以500元罚款,再次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油烟未经净化处理直接排放的,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下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使用以聚苯乙烯、聚乙烯或者聚丙烯为原料的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食品容器的;

细化为:

首次处以500元罚款。经处罚后仍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安装空调器室外机的。细化为:

非经营性的处500元罚款;经营性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城市建成区无公共烟道或者未配建专用排烟道的综合楼、住宅楼内新建、扩建餐饮项目的;

细化为:

新建的处以1000元罚款;扩建的处以500元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在人口集中区域从事经营性的产生噪声污染的切割作业的;

细化为:

首次处以200元罚款;经处罚后仍不改正的,处1000元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在人口集中区域从事经营性的产生光污染的露天电焊的。

细化为:

首次处以200元罚款;经处罚后仍不改正的,处1000元罚款。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将各类污染物直接排入城区湖泊的;细化为:

1、将二类污染物排入城区湖泊的,处1-3万元罚款;

2、将一类污染物排放城区湖泊的,处3-5万元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产生放射性废物的单位擅自处置放射性废物和废放射源的。

细化为:

1、擅自处置放射性废物的:

(1)放射性废物量小活度低的,处以1-2万元罚款; (2)放射性废物量大活度低的,处以2—3万元罚款; (3)放射性废物量小活度较高的,处以3—4万元罚款; (4)放射性废物量大活度较高的,处以4—5万元罚款;

2、擅自处置废放射源的:

(1)属Ⅴ类放射源的,处1万元罚款; (2)属Ⅳ类放射源的,处2万元罚款; (3)属Ⅲ类放射源的,处3万元罚款; (4)属Ⅱ类放射源的,处4万元罚款; (5)属Ⅰ类放射源的,处5万元罚款。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为非法转移进入本省的固体废物提供堆放场地,或者销售、加工、使用的,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细化为:

1、属一般固体废物的,30吨以下处以1-3万元罚款;30吨以上60吨以下处3-5万元;60吨以上100吨以下处5-8万元;100吨以上8-10万元。

2、属危险废物的,处3-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8-10万元。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或者午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作业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细化为:

1、在居民住宅区、医疗区内作业的,处1-2万元罚款;

2、在机关、文教科研区内作业的,处8000-15000元罚款

3、在其他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作业的,处5000-8000元罚款。

第二部分 水环境污染防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七十条 拒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细化为:

1、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以1—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8万元罚款;

2、拒绝监督检查的,处以5—8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8—10万元罚款。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处五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细化为:

1、应编报《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没有达到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以5—8万元罚款;水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以8—10万元罚款。

2、应编报《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没有达到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以10—15万元罚款;水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以15—20万元罚款。

3、应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没有达到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以20—30万元罚款;水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以30—40万元罚款。

4、造成污染危害严重后果的,处以40—50万元罚款。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水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的;

细化为:

1、谎报水污染物申报登记事项的,处以1—3万元罚款;

2、拒报水污染物申报登记事项的,处以3—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10万元罚款。

(二)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

细化为:

1、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处1—4万元罚款;

2、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控设备联网的,处4—7万元罚款;

3、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处7—10万元罚款。

(三)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细化为:

1、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处1—3万元罚款;

2、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的,处3—5万元罚款,造成较大危害后果的,处5—10万元罚款。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细化为:

1、应编报《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的,处1倍罚款;

2、应编报《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的,处2倍罚款;

3、应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的,处3倍罚款。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限期治理期间,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细化为:

1、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1)非重污染行业年度内超标排放一次的:

①超标1倍以下的,处以应缴纳排污费数额2倍罚款; ②超标1倍以上2倍以下的,处以应缴纳排污费数额3倍罚款; ③超标2倍以上的,处以应缴纳排污费数额4倍罚款。

(2)非重污染行业年度内超标排放二次的或重污染行业超标一次的,按上述标准加1倍处以罚款。

(3)非重污染行业年度内超标排放二次以上或重污染行业超标一次以上的,处以应缴纳排污费数额5倍罚款。

注:重污染行业: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规定,重污染行业暂定为冶金、化工、石化、煤炭、火电、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

2、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1)非重污染行业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2—3倍罚款; (2)重污染行业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4—5倍罚款。

第七十五条第二款 除前款规定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私设暗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

细化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处5—10万元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处以10—30万元罚款;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私设暗管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处10万元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处以40—50万元罚款。 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一)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细化为:

1、向江河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处以2—5万元罚款;

2、向水库、湖泊、地下水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处以5—10万元罚款;

3、向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水体以及生活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处以10—15万元罚款;

4、向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处以15—20万元罚款。

(二)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

细化为:

1、向江河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江河排放的,处以10—15万元罚款;

2、向水库、湖泊、地下水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库、湖泊、地下水排放的,处以15—25万元罚款;

3、向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水体以及生活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上述水体排放的,处以20—40万元罚款;

4、向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一级保护区排放的,处以40—50万元罚款;

5、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直接埋入地下的,处20—40万元罚款。

(三)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细化为:

1、在江河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处以1—3万元罚款;

2、在水库、湖泊、地下水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处以3—5万元罚款;

3、在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水体以及生活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处以5—8万元罚款;

4、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处以8—10万元罚款。

(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

细化为:

1、向江河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处以2—5万元罚款;

2、在水库、湖泊、地下水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处以5—10万元罚款;

3、在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水体以及生活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处以10—15万元罚款;

4、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处以15—20万元罚款。

5、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处以5—15万元罚款;属危险废物的,处15—20万元罚款。

(五)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

细化为:

1、向江河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处以10—15万元罚款;

2、向水库、湖泊、地下水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处以15—25万元罚款;

3、向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水体以及生活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处以25—40万元罚款;

4、向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处以40—50万元罚款。

(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标准,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的;

细化为:

1、向江河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的,处以1—3万元罚款;

2、向水库、湖泊、地下水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的,处以3—5万元罚款;

3、向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水体以及生活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的,处以5—8万元罚款;

4、向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的,处以8—10万元罚款。

(七)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

细化为 :

1、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的,处以30—50万元罚款;

2、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倾倒含病原体的污水的,处20—40万元罚款;

3、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倾倒其他废弃物的,处10—20万元罚款。

(八)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

细化为:

1、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的,处以10—15万元罚款;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处15—20万元罚款。

2、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含病原体的污水的,处以8—12万元罚款;存贮含病原体的污水的,处12—16万元罚款。

3、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其他废弃物的,处以5—8万元罚款;存贮其他废弃物的,处8—10万元罚款。

有前款第三项、第六项行为之一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一项、第四项、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五项、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

细化为:

1、应编报《环境保护登记表》项目的,改建、扩建的处以20万元罚款,新建的处以20—30万元罚款;

2、应编报《环境保护报告表》项目的,改建、扩建的处以25万元罚款,新建的处以30—40万元罚款;

3、应编报《环境保护报告书》项目的,改建、扩建的处以30万元罚款,新建的处以40—50万元罚款。

(二)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细化为:

1、应编报《环境保护登记表》项目的,改建、扩建的处以15万元罚款,新建的处以15—20万元罚款;

2、应编报《环境保护报告表》项目的,改建、扩建的处以20万元罚款,新建的处以20—25万元罚款;

3、应编报《环境保护报告书》项目的,改建、扩建的处以25万元罚款,新建的处以25—30万元罚款。

(三)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

细化为:

1、应编报《环境保护登记表》项目的,改建、扩建的处以10万元罚款,新建的处以10—15万元罚款;

2、应编报《环境保护报告表》项目的,改建、扩建的处以15万元罚款,新建的处以15—20万元罚款;

3、应编报《环境保护报告书》项目的,改建、扩建的处以20万元罚款,新建的处以20—25万元罚款。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细化为:

1、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的,处以5—10万元罚款;

2、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处以2—5万元罚款;

3、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处200—500元罚款。第八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的;细化为:

1、非重污染行业的,处2—5万元罚款;

2、重污染行业的,处5—10万元罚款。

(二)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

细化为:

1、非重污染行业的,处4—8万元罚款;

2、重污染行业的,处8—10万元罚款。

二、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顿。

细化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在一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责令限期拆除,处40—50万元罚款;在二级保护区内内设置排污口,责令限期拆除,处罚款30-40万元;

2、逾期不拆除的,一级保护区内,处以80—100万元罚款;二级保护区内,处罚款50--80万元。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一)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

(二)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

(三)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

(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

(五)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

(六)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的;

(七)在无良好隔渗地层使用无防止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贮存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四项行为之一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2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六项行为之一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细化为:

(一)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

1、向江河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处以10—15万元罚款;

2、向水库、湖泊、地下水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处以15—20万元罚款;

3、向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水体以及生活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处以15—20万元罚款;

4、向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处以15—20万元罚款。

(二)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

细化为:

1、向江河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江河排放的,处以25—30万元罚款;

2、向水库、湖泊、地下水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库、湖泊、地下水排放的,处以25—40万元罚款;

3、向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水体以及生活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上述水体排放的,处以40—50万元罚款;

4、向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一级保护区排放的,处以40—50万元罚款;

5、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直接埋入地下的,处40—50万元罚款。

(三)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细化为:

1、在江河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处以5—8万元罚款;

2、在水库、湖泊、地下水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处以8—10万元罚款;

3、在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水体以及生活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处以8—10万元罚款;

4、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处以8--10万元罚款。

(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

细化为:

1、向江河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处以10—15万元罚款;

2、在水库、湖泊、地下水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处以15—20万元罚款;

3、在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水体以及生活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处以15—20万元罚款;

4、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处以18--20万元罚款。

5、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处以10—15万元罚款;属危险废物的,处15--20万元罚款。

(五)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

细化为:

1、向江河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处以25—35万元罚款;

2、向水库、湖泊、地下水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处以30—40万元罚款;

3、向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水体以及生活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处以35—45万元罚款;

4、向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处以40—50万元罚款。

(六)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的;

细化为:

1、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的,处以30—50万元罚款;

2、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倾倒含病原体的污水的,处20—40万元罚款;

3、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倾倒其他废弃物的,处10—20万元罚款。

(七)在无良好隔渗地层使用无防止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贮存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的。

细化为:

1、利用无防止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的,处以15—25万元罚款;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处20万元罚款。

2、利用无防止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含病原体的污水的,处以10—15万元罚款;存贮含病原体的污水的,处15—20万元罚款。

3、利用无防止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其他废弃物的,处以10—15万元罚款;存贮其他废弃物的,处15—20万元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码头或者经营餐饮、娱乐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细化为:

1、在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码头的,处以15-2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5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在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经营餐饮、娱乐项目的,处以10-1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3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损坏保护区标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细化为:

1、对个人处200元罚款;

2、对单位处1000元罚款。

第四部分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细化为:

参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细化标准。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报或者谎报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申报事项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细化为:

参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

(一)项细化标准。

第五十条 违反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致使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细化为:

参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细化标准。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细化为:

参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细化标准。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搬迁、关闭。

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搬迁、关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细化为:

参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细化标准。 第五十五条 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机构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细化为:

参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细化标准。

第五十六条 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细化为: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细化为:

1、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5dB以下的,处以1—3万元罚款;2、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5—10dB以下的,处以3—5万元罚款;

3、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10dB以上的,处以5—8万元罚款;

4、污染严重,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处以8—10万元罚款。

第五部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一)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细化为:

1、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处以1万元罚款;

2、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的,处以3万元罚款;

3、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处以5万元罚款。

(二)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细化为:

1、按照实际产生量,10吨以下的,处以1—3万元罚款;

2、按照实际产生量,10吨—50吨的,处以3—5万元罚款;

3、按照实际产生量,50吨以上的,处以5—8万元罚款;

4、污染严重,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处以8—10万元罚款。(三)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 细化为:

1、设备原值50万元以内的,处以1—3万元罚款;

2、设备原值50—100万元的,处以3—5万元罚款;

3、设备原值100—200万元的,处以5—8万元罚款;

4、设备原值200万元以上的,处以8—10万元罚款。

(四)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细化为:

1、月处理量50吨以内的,处以1—3万元罚款;

2、月处理量50吨—200吨的,处以3—5万元罚款;

3、月处理量200吨以上的,处以5—8万元罚款;

4、污染严重,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处以8—10万元罚款。

(五)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细化为:

1、贮存、处置、填埋能力为1000立方米以下的,处以1—3万元罚款;

2、贮存、处置、填埋能力为1000—10000立方米的,处以3—5万元罚款;

3、贮存、处置、填埋能力为10000立方米以上的,处以5—8万元罚款;

4、污染严重,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处以8—10万元罚款。(六)擅自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 细化为:

1、转移20吨以下的,处以1—3万元罚款;

2、转移20吨—50吨的,处以3—5万元罚款;

3、转移50吨—100吨的,处以5—8万元罚款;

4、转移100吨以上的,处以8—10万元罚款。

(七)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细化为:

1、按照实际贮存量,1000立方米以下的,处以1—3万元罚款;

2、按照实际贮存量,1000—10000立方米的,处以3—5万元罚款;

3、按照实际贮存量,10000立方米以上的,处以5—8万元罚款;

4、污染严重,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处以8—10万元罚款。(八)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的。 细化为:

1、丢弃、遗撒1吨以内的,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2、丢弃、遗撒1—3吨的,处以1—3万元罚款;

3、丢弃、遗撒3吨以上的,处以3—5万元罚款。

有前款第一项、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细化为:

1、应编报《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没有达到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以2—4万元罚款。

2、应编报《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没有达到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以3—5万元罚款;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以4—6万元罚款。

3、应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没有达到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以5—7万元罚款;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以6—10万元罚款。

4、造成污染危害严重后果的,处以8—10万元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的,由执行现场检查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细化为:

1、拒不改正或者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以1万元罚款;

2、拒绝现场检查的,处以2万元罚款。

第七十一条 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细化为:

1、常年存栏量为500—1500头猪、3—9万羽的鸡(鸭)和100—300头牛的畜禽养殖场,处以1万元罚款;

2、常年存栏量为1500头以上猪、9万羽以上的鸡(鸭)和300头以上牛的畜禽养殖场,处以2—4万元罚款;

3、污染严重,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处以5万元罚款。

第七十三条 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未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细化为:

1、应封场3万立方米以下的,处以5万元罚款;

2、应封场3—10万立方米的,处以5—10万元罚款;

3、应封场10—50万立方米的,处以10—15万元罚款;

4、应封场50万立方米以上的,处以15—20万元罚款。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细化为:

1、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以1万元罚款;

2、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处以5—10万元罚款。(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细化为:

1、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处以1万元罚款;

2、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的,处以2万元罚款;

3、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处以5—10万元罚款。

(三)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细化为:

1、擅自关闭、闲置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处以5—8万元罚款,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以10—15万元罚款;

2、擅自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处以8—12万元罚款;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以15—20万元罚款。

(四)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的;细化为:

1、逾期不缴纳的,处以应缴纳数额1倍的罚款;

2、对年度内第二次逾期不缴纳的,处以应缴纳数额2倍的罚款;

3、对年度内第三次及三次以上逾期不缴纳的,处以应缴纳数额3倍的罚款。(五)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 细化为:

1、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以5—10万元的罚款;

2、将危险废物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以10—15万元的罚款;

3、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处以15—20万元罚款。

(六)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细化为:

1、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处以2—5万元罚款;

2、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1)转移5吨以下的,处以3—5万元罚款; (2)转移5吨—10吨的,处以5—8万元罚款; (3)转移10吨—20吨的,处以8—15万元罚款; (4)转移20吨以上的,处以15—20万元罚款; (5)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处以10—15万元罚款。 (七)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细化为:

1、混合量1吨以内的,处以1—3万元罚款;

2、混合量1—5吨的,处以3—5万元罚款;

3、混合量5—10吨的,处以5—8万元罚款;

4、混合量10吨以上的,处以8—10万元罚款。

(八)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细化为:

1、混合量1吨以内的,处以1—3万元罚款;

2、混合量1—5吨的,处以3—5万元罚款;

3、混合量5—10吨的,处以5—8万元罚款;

4、混合量10吨以上的,处以8—10万元罚款。(九)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 细化为:

1、载运500克以内的,处以1—3万元罚款;

2、载运500—5000克的,处以3—5万元罚款;

3、载运5—10千克的,处以5—8万元罚款;

4、载运10千克以上的,处以8—10万元罚款。

(十)未经消除污染的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细化为:

1、容量30立方米以内的,处以1—3万元罚款;

2、容量30—100立方米的,处以3—5万元罚款;

3、容量100—500立方米的,处以5—8万元罚款;

4、容量500立方米以上的,处以8—10万元罚款。

(十一)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细化为:

1、尚未造成环境污染的,处以1—3万元罚款;

2、造成一般环境污染的,处以3—5万元罚款;

3、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处以5—8万元罚款;

4、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处以8—10万元罚款。(十二)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 细化为:

1、丢弃、遗撒1吨以内的,处以1—3万元罚款;

2、丢弃、遗撒1—3吨的,处以3—5万元罚款;

3、丢弃、遗撒3—5吨的,处以5—8万元罚款;

4、丢弃、遗撒5吨以上的,处以8—10万元罚款。(十三)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细化为:

1、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的,处以1万元罚款;

2、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的,处以1万元罚款;

3、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处以5—10万元罚款。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四项行为的,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处应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代为处置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细化为:

1、代处置费用为20万元以内的,处1倍罚款;

2、代处置费用为20万元—50万元的,处2倍罚款;

3、代处置费用为50万元以上的,处3倍罚款。

第七十七条 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

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前款活动的,还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 细化为:

1、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处违法所得1—2倍罚款。

2、无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处违法所得2—3倍罚款。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重大事故的,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停业或者关闭。

细化为:

1、造成一般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处以2—5万元罚款;

2、造成较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处以5—10万元罚款;

3、造成重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处以10—15万元罚款;

4、造成特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处以15—20万元罚款;

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二)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 (三)未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 (四)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五)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的; (六)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 (七)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结果存档、报告的。

细化为:

1、一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以2000—3000元罚款;

2、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以3000—4000元罚款;

3、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以4000—5000元罚款。第四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 (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三)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其他物品的; (四)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者监控装置未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 细化为:

1、一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1万元罚款。

2、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以3000—400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2万元罚款。

3、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以4000—500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3万元罚款。

第四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 (三)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 (四)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 (六)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细化为:

1、一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以5000—700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1.5万元罚款。

2、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以7000—800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5—2.5万元罚款。

3、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以8000—1000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5—3万元罚款。

第四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细化为:

1、一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以1—1.5万元罚款。

2、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以1.5—2.5万元罚款。

3、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以2.5—3万元罚款。第五十一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条例的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细化为:

1、服务于1000人以下的村的医疗卫生机构,处以1000—2000元罚款;

2、服务于1000—2000人的村的医疗卫生机构,处以2000—4000元罚款;

3、服务于2000人以上的村的医疗卫生机构,处以4000—5000元罚款。第五十二条 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

细化为: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

第五十三条 转让、买卖医疗废物,邮寄或者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或者违反本条例规定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转让、买卖双方、邮寄人、托运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承运人明知托运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运输医疗废物,仍予以运输的,或者承运人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工具上载运的,按照前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细化为:

1、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1万元罚款;

2、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以1—2万元罚款;

3、违法所得5000—20000元的,处违法所得2—3倍罚款;

4、违法所得2—5万元的,处违法所得3—4倍罚款;

5、违法所得超过5万元的,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

三、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细化为:

1、常年存栏量为500头以下猪、3万羽以下的鸡(鸭)和100头以下牛的畜禽养殖场,处以3—5万元罚款;

2、常年存栏量为500—1500头猪、3—9万羽的鸡(鸭)和100—300头牛的畜禽养殖场,处以5—8万元罚款;

3、常年存栏量为1500头以上猪、9万羽以上的鸡(鸭)和300头以上牛的畜禽养殖场,处以8—10万元罚款;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细化为:

1、常年存栏量为500头以下猪、3万羽以下的鸡(鸭)和100头以下牛的畜禽养殖场,处以10—20万元罚款;

2、常年存栏量为500—1500头猪、3—9万羽的鸡(鸭)和100—300头牛的畜禽养殖场,处以20—30万元罚款;

3、常年存栏量为1500头以上猪、9万羽以上的鸡(鸭)和300头以上牛的畜禽养殖场,处以30—50万元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进行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细化为:

1、常年存栏量为500头以下猪、3万羽以下的鸡(鸭)和100头以下牛的畜禽养殖场,处以5—10万元罚款;

2、常年存栏量为500—1500头猪、3—9万羽的鸡(鸭)和100—300头牛的畜禽养殖场,处以10—15万元罚款;

3、常年存栏量为1500头以上猪、9万羽以上的鸡(鸭)和300头以上牛的畜禽养殖场,处以15—20万元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细化为:

1、常年存栏量为500头以下猪、3万羽以下的鸡(鸭)和100头以下牛的畜禽养殖场,处以1—3万元罚款;

2、常年存栏量为500—1500头猪、3—9万羽的鸡(鸭)和100—300头牛的畜禽养殖场,处以3—6万元罚款;

3、常年存栏量为1500头以上猪、9万羽以上的鸡(鸭)和300头以上牛的畜禽养殖场,处以6—10万元罚款;

第四十一条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后,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农牧等有关部门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

细化为:

1、常年存栏量为500头以下猪、3万羽以下的鸡(鸭)和100头以下牛的畜禽养殖场,处以5000元—1万元罚款;

2、常年存栏量为500—1500头猪、3—9万羽的鸡(鸭)和100—300头牛的畜禽养殖场,处以1—3万元罚款;

3、常年存栏量为1500头以上猪、9万羽以上的鸡(鸭)和300头以上牛的畜禽养殖场,处以3—5万元罚款;

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擅自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查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款细化为:

1、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下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2、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3、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4、违法所得在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处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罚款;

5、违法所得在4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处4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6、违法所得在50万元以上的,处50万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处理企业未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未按规定报送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或者报送基本数据、有关情况不真实,或者未按规定期限保存基本数据的,由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细化为:

1、处理企业未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的,处5万元罚款;

2、处理企业建立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但未按规定报送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4万元罚款;

3、处理企业建立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但报送基本数据、有关情况不真实的,处3万元罚款;

4、处理企业建立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但未按规定期限保存基本数据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处理企业未建立日常环境监测制度或者未开展日常环境监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细化为:

1、处理企业未建立日常环境监测制度且未开展日常环境监测的,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处理企业建立了日常环境监测制度但未开展日常环境监测的,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

3、处理企业日常环境监测制度不健全,日常环境监测项目存在缺失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八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的;

(二)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三)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剧毒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的;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或者保存销售记录和相关材料的时间少于1年的;

(五)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的;

(六)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未将有关情况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的。

第一款细化为:

1、满半年以上一年以下未执行记录制度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

2、满一年以上未执行记录制度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超过10万元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细化为:

1、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罚款;

2、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以5—8万元罚款;

3、违法所得5—10万元的,处以8—10万元罚款;

4、违法所得超过10万元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细化为:

1、未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处以5—8万元罚款;

2、未对未处置的危险废物作出妥善处理的,处以6—10万元罚款;

3、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处以5—8万元罚款;

4、未在划定的封闭区域设置永久性标志的,处以5—6万元罚款;

5、未对填埋过危险废物的土地采取封闭措施的,处以6—8万元罚款;

6、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处以8—10万元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收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细化为:

1、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以5—6万元罚款;

2、变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以6—8万元罚款;

3、伪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以8—10万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细化为:

1、未与处置单位签订接收合同的,处以1—3万元罚款;

2、未将收集的废矿物油和废镉镍电池在90个工作日内提供或委托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的,处以3—5万元的罚款。

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辖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一)未按规定申领、填写联单的; 细化为:处以1—3万元罚款。 (二)未按规定运行联单的; 细化为:处以2万元罚款。

(三)未按规定期限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联单的;细化为:处以1万元罚款。

(四)未在规定的存档期限保管联单的;细化为:处以1万元罚款。

(五)拒绝接受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联单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的。细化为:处以1万元罚款。

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冶法》有关规定,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行为之一的,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五)项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八、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地方处罚事项一】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报环境保护部公告其违规行为,记载其不良记录:

(一)拒绝或者阻碍环境保护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细化为:

1、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以2万元元罚款;

2、拒绝现场检查的,处以3万元罚款。

(二)未取得登记证或者不按照登记证的规定生产或者进口新化学物质的;细化为:处以2—3万元罚款。

(三)加工使用未取得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的;细化为:处以2—3万元罚款。

(四)未按登记证规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细化为:处以1—2万元罚款。

(五)将登记新化学物质转让给没有能力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加工使用者的。细化为:处以2—3万元罚款。

第四十六条【地方处罚事项二】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向加工使用者传递风险控制信息的;细化为:处以2-3万元罚款

(二)未按规定保存新化学物质的申报材料以及生产、进口活动实际情况等相关资料的;

细化为:处以1-2万元罚款

(三)将以科学研究以及工艺和产品的研究开发为目的生产或者进口的新化学物质用于其他目的或者未按规定管理的。

细化为:用于其他目的,处以2-3万元罚款;未按规定管理的,处以1-2万元罚款。

九、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第二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在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时,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和规范对厂区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检测的; 细化为:处以3万元罚款。

(二)未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并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备案的;细化为:处以1万元罚款。

(三)未将环境恢复方案报经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同意进行环境恢复的;细化为:处以2万元罚款。

(四)未将环境恢复后的检测报告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备案的。细化为:处以2万元罚款。

十、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绝现场检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但尚构不成刑事处罚的,并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细化为:

1、拒不改正的,处以2万元罚款;

2、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视情节处以1—2万元罚款。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任何个人或者未列入名录(包括临时名录)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活动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获得环境保护措施验收合格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责令停止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活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

细化为:

1、应编报《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2、应编报《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的,处3—6万元罚款;

3、应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的,处6—10万元罚款;

4、污染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危害后果的,处10万元罚款。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一)将未完全拆解、利用或者处置的电子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列入名录(包括临时名录)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拆解、利用、处置活动的;

细化为:

处以3万元罚款。

(二)拆解、利用和处置电子废物不符合有关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政策的要求,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禁止性技术、工艺、设备要求的;

细化为:

处以3万元罚款。

(三)贮存、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的作业场所不符合要求的;细化为:

处以2—3万元罚款。

(四)未按规定记录经营情况、日常环境监测数据、所产生工业电子废物的有关情况等,或者环境监测数据、经营情况记录弄虚作假的;细化为:

1、未按规定记录有关经营情况的,处以2—3万元罚款。

2、弄虚作假的,处3万元罚款。

(五)未按培训制度和计划进行培训的;细化为:

处以1万元罚款。

(六)贮存电子废物超过一年的。细化为:

处以2万元罚款。

第二十二条 列入名录(包括临时名录)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

(一)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污染防治设施、场所的;

(二)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随意倾倒、堆放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或液态废物的;

(三)造成固体废物或液态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的;

(四)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行为的,分别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四项行为的,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细化为:

参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细化标准。

十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一)不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规定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细化为:

1、不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规定的处理设施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2、不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规定的处理能力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3、不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规定的场所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4、不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规定的处理类别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3万元罚款。

(二)未按规定办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变更、换证、注销手续的。细化为:

1、未按规定办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变更手续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2、未按规定办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换证手续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3、未按规定办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注销手续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提供或者委托给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处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细化为:

1、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提供给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处理活动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

2、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委托给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处理活动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伪造、变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处理资格证书,处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细化为:

1、伪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变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款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细化为:

1、倒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出租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3、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十二、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对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后的残余物未进行无害化利用或者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

(二)项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拒不改正的,可以由发证机关撤销其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造成污染环境事故的,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细化为:

1、按照残余物实际产生量,10吨以下的,处以1-3万元罚款;

2、按照残余物实际产生量,10吨-50吨的,处以3-5万元罚款;

3、按照残余物实际产生量,50吨以上的,处以5-8万元罚款;

4、污染严重,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处以8-10万元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执行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未履行日常环境监测或者未按规定报告进口固体废物经营情况和环境监测情况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拒不改正的,可以由发证机关撤销其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

细化为:

1、未执行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未履行日常环境监测或者未按规定报告进口固体废物经营情况和环境监测情况在3个月以内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2、未执行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未履行日常环境监测或者未按规定报告进口固体废物经营情况和环境监测情况在3-6个月以内的,处1-2万元以下罚款;

3、未执行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未履行日常环境监测或者未按规定报告进口固体废物经营情况和环境监测情况在6个月以上的,处2-3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部分 放射性污染防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下罚款: (一)不按照规定报告有关环境监测结果的; 细化为:

1、报送结果不全或有错误的,处以5000元罚款;

2、未按时报送的,处以1万元罚款;

3、不报、拒报的,处以2万元罚款。

(二)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或者被检查时不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资料的。

细化为:

1、不如实反映情况的和提供必要资料的,处以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万元罚款 。

2、拒绝进入现场检查的,处以2万元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建造、运行、生产和使用等活动的,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或者恢复原状,并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细化为:

1、应编报《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的,处1—3万元罚款,造成较大影响或危害后果的,处3—5万元罚款;

2、应编报《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的,处5—10万元罚款,造成较大影响或危害后果的,处8—12万元罚款;

3、应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的,处10—15万元罚款,造成较大影响或危害后果的,处15—20万元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建造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放射防护设施,或者防治防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细化为:

1、已建造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以5—8万元罚款;

2、已建造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未申请环保竣工验收,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以8—10万元罚款;

3、未建造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放射防护设施的,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以10—15万元罚款;

4、污染严重,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处以15—20万元罚款。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细化为:

1、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按照违法所得数额大小比例处以1—10万元罚款;

2、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罚款;

3、违法所得20—4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罚款;

4、违法所得40—6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罚款;

5、违法所得60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4倍罚款;

6、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建造尾矿库或者不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要求建造尾矿库,贮存、处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尾矿的; 细化为:

1、不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要求建造尾矿库,贮存、处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尾矿的,处以10万元罚款;

2、未建造尾矿库的,处以15万元罚款;

3、污染严重,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处以20万元罚款。(二)向环境排放不得排放的放射性废气、废液的; 细化为:

1、排放放射性废气、废液的,处以10万元罚款;

2、排放放射性废气、废液,造成经济损失的,处以15万元罚款;

3、污染严重,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处以20万元罚款。

(三)不按照规定的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利用渗井、渗坑、天然裂隙、溶洞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的;细化为:

1、不按照规定的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的,处以10万元罚款;

2、不按照规定的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造成经济损失的,处以15万元罚款;

3、污染严重,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处以20万元罚款。(四)不按照规定处理或者贮存不得向环境排放的放射性废液的; 细化为:

1、不按照规定处理或者贮存不得向环境排放的放射性废液,量小活度低的,处以1-3万元罚款;

2、不按照规定处理或者贮存不得向环境排放的放射性废液,量大活度低的,处以3—5万元罚款;

3、不按照规定处理或者贮存不得向环境排放的放射性废液,量小活度较高的,处以5—8万元罚款;

4、不按照规定处理或者贮存不得向环境排放的放射性废液,量大活度较高的,处以8—10万元罚款;

5、污染严重,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处以10万元罚款。

(五)将放射性固体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和处置的。细化为:

1、将放射性固体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和处置,量小活度低的,处以10—13万元罚款;

2、将放射性固体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和处置,量大活度代的,处以13—15万元罚款。

3、将放射性固体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和处置,量小活度较高的,处以15—17万元罚款。

4、将放射性固体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和处置,量大活度较高的,处以18—20万元罚款。

5、污染严重,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处以20万元罚款。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十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四)项行为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设置放射性标识、标志、中文警示说明的; 细化为:

1、逾期1个月以内不改正的罚款2—3万元;

2、逾期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不改正的罚款3—5万元;

3、逾期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不改正的罚款5—8万元;

4、逾期6月以上不改正的罚款8—10万元。

(二)不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计划或者应急措施的;细化为:

1、逾期1个月以内不改正的罚款2—3万元;

2、逾期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不改正的罚款3—6万元;

3、逾期3个月以上不改正的罚款6—10万元。

(三)不按照规定报告放射源丢失、被盗情况或者放射性污染事故的。细化为:

1、逾期1个月以内不改正的罚款2—3万元;

2、逾期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不改正的罚款3—6万元;

3、逾期3个月以上不改正的罚款6—10万元。

第五十六条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不按照本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处置的,由审批该单位立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指定有处置能力的单位代为处置,所需费用由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承担,可以并处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细化为:

1、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逾期不改正,属3类废物的,处以5—10万元罚款;属2类废物的,处以10—15万元罚款;属1类废物的,处以15—20万元罚款。

2、产生废放射源的单位逾期不改正,属5类放射源的,处以1—3万元罚款;属4类放射源的,处以3—5万元罚款;属3类放射源的,处以5—8万元罚款;属2类放射源的,处以8—10万元罚款;属1类放射源的,处以10—12万元罚款。

3、污染严重,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处以20万元罚款。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贮存和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活动的;

(二)不按照许可的有关规定从事贮存和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活动的。细化为:

1、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按照违法所得数额大小比例处以5—10万元罚款;

2、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罚款;

3、违法所得20—4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罚款;

4、违法所得40—6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罚款;

5、违法所得60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4倍罚款;

6、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

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

(二)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

(三)改变所从事活动的种类或者范围以及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生产、销售、使用设施或者场所,未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的;

(四)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而未按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的;

(五)未经批准,擅自进口或者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细化为:

1、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按照违法所得数额大小比例处以1—10万元罚款;

2、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罚款;

3、违法所得20—4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罚款;

4、违法所得40—6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罚款;

5、违法所得60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4倍罚款;

6、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部分终止或者全部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活动,未按照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辐射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细化为:

1、属5类放射源或3类射线装置的,处1—2万元罚款;

2、属4类放射源或2类射线装置的,处2—4万元罚款;

3、属3类放射源的,处4—6万元罚款;

4、属2类放射源的,处6—8万元罚款;

5、属1类放射源或1类射线装置的,处8—10万元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造、转让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许可证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造、转让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批准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批准文件或者由原批准机关撤销批准文件,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细化为:

1、违反本条例规定,转让许可证或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批准文件的,处5—7万元罚款;

2、违反本条例规定,变造许可证或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批准文件的,处7—9万元罚款;

3、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许可证或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批准文件的,处9—10万元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未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和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的;

细化为:

未按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和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的,处以3—5万元罚款,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和危害后果的,处5—8万元罚款。

(二)未经批准擅自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的。细化为:

未经批准擅自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的,处以5—8万元罚款,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和危害后果的,处8—10万元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收缴其未备案的放射性同位素和未编码的放射源,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一)未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的;细化为: 处以5万元罚款。

(二)未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编码规则,对生产的放射源进行统一编码的;

细化为:

处以5万元罚款。

(三)未将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和放射源编码清单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的;

细化为:

处以5万元罚款。

(四)出厂或者销售未列入产品台账的放射性同位素和未编码的放射源的。细化为:

处以10万元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指定有处理能力的单位代为处理或者实施退役,费用由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承担,并处1万元以上l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对废旧放射源进行处理的;细化为:

1、属4类或5类放射源的,处1—3万元罚款;

2、属3类放射源的,处3—5万元罚款;

3、属2类放射源的,处5—8万元罚款;

4、属1类放射源的,处8—10万元罚款。

(二)未按照规定对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场所和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场所,以及终结运行后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实施退役的。

细化为:

处以10万元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评估或者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细化为:

1、属5类放射源或3类射线装置的,处2—5万元罚款;

2、属4类放射源或2类射线装置的,处5—8万元罚款;

3、属3类放射源的,处8—10万元罚款;

4、属2类放射源的,处10—15万元罚款;

5、属1类放射源或1类射线装置的,处15—20万元罚款。

(二)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放射性标志的。

细化为:

1、未按照规定设置放射性标志的,处2—5万元罚款;

2、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的,

(1)属5类放射源或3类射线装置的,处2—5万元罚款; (2)属4类放射源或2类射线装置的,处5—8万元罚款; (3)属3类放射源的,处8—10万元罚款; (4)属2类放射源的,处10—15万元罚款;

(5)属1类放射源或1类射线装置的,处15—20万元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辐射事故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辐射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细化为:

1、造成一般辐射事故的,处5—10万元罚款;

2、造成较大辐射事故的,处10—15万元罚款;

3、造成重大辐射事故的,处15—20万元罚款;

4、造成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处20万元罚款。

三、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一)不按规定办理环境保护申报登记手续,或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细化为:

1、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处以1万元罚款

2、不按规定办理申报登记手续的,处以1万元罚款。

(二)不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细化为:

1、应编报《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

2、应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的,处5—8万元罚款;

3、污染严重,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处8—10万元罚款。

(三)拒绝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或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细化为:

1、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以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万元罚款 。

2、拒绝进入现场检查的,处以2万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所批准的电磁辐射设备的功率的,由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细化为:

1、无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罚款;

2、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万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或者未经验收合即投入生产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处罚款。

细化为:

参照《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有关细化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违反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或在评价工作中弄作假的,由核发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对评价单位没收评价费用或取消其评价资格,并处罚款。

细化为: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细化标准执行。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电磁辐射污染环境事故的,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必须依法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 细化为:

1、造成电磁辐射污染环境事故,无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罚款;

2、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万元罚款。

四、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十九条第二款托运人未按照规定将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批准书、辐射监测报告备案的,由启运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细化为:

1、属一类放射性物品的,处4-5万元罚款;

2、属二类放射性物品的,处3-4万元罚款;

3、属三类放射性物品的,处1-3万元罚款;

第六十三条 托运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启运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对托运的放射性物品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实施监测的;

(二)将经监测不符合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的放射性物品交付托运的;

(三)出具虚假辐射监测报告的。细化为:

1、属一类放射性物品的,处15-20万元罚款;

2、属二类放射性物品的,处10-15万元罚款;

3、属三类放射性物品的,处5-10万元罚款;

第六十五条第二款托运人、承运人未按照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指南的要求,做好事故应急工作并报告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细化为:

1、属一般事故的,处5-8万元罚款;

2、属较大事故的,处8-12万元罚款;

3、属重大事故的,处12-16万元罚款;

4、属特大事故的,处16-20万元罚款。

第六十六条 拒绝、阻碍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履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细化为:

1、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处2万元罚款。

2、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第一次处以1万元罚款,再犯处以2万元罚款。

五、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该单位立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指定有相应许可证的单位代为贮存或者处置,所需费用由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承担,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核设施营运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送交贮存、处置,或者将其产生的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处置的;

(二)核技术利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贮存、处置的。

细化为:

1、核技术利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废旧放射源送交贮存、处置的: (1)属Ⅴ类放射源的,处1-3万元以下罚款; (2)属Ⅳ类放射源的,处3-5万元罚款; (3)属Ⅲ类放射源的,处5-10万元罚款; (4)属Ⅱ类放射源的,处10-15万元罚款; (5)属Ⅰ类放射源的,处15-20万元罚款。

2、核技术利用单位未按照规定,送交贮存、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的: (1)放射性固体废物量小活度低的,处以1-5万元以下罚款; (2)放射性固体废物量大活度低的,处以5-10万元罚款; (3)放射性固体废物量小活度较高的,处以10-15万元罚款; (4)放射性固体废物量大活度较高的,处以15-20万元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经催告仍不治理的,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核设施营运单位将废旧放射源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处置,或者将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处置,或者擅自处置的;

(二)核技术利用单位将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处置,或者擅自处置的;

(三)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单位将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处置,或者擅自处置的。

细化为:

1、将废旧放射源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处置,或者擅自处置的;(1)属Ⅴ类放射源的,处10-12万元罚款; (2)属Ⅳ类放射源的,处12-14万元罚款; (3)属Ⅲ类放射源的,处14-16万元罚款; (4)属Ⅱ类放射源的,处16-18万元罚款; (5)属Ⅰ类放射源的,处18-20万元罚款;

(6)污染严重,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处以20万元罚款。

2、将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处置,或者擅自处置的;(1)量小活度低的,处以10—13万元罚款; (2)量大活度低的,处以13—15万元罚款; (3)量小活度较高的,处以15—17万元罚款; (4)量大活度较高的,处以18—20万元罚款;

(5)污染严重,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处以20万元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经催告仍不治理的,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活动的;

(二)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活动种类、范围、规模、期限从事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活动的;

(三)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贮存、处置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的。

细化为:

1、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按照违法所得数额大小比例处以5—10万元罚款;

2、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罚款;

3、违法所得20—4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罚款;

4、违法所得40—6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罚款;

5、违法所得60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4倍罚款;

6、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第三十九条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情况记录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如实记录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细化为:

(一)未按照规定建立情况记录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如实记录的;

1、情况记录档案建立不完整的,处以1-2万元罚款;

2、未按照规定如实记录的,处以2-5万元罚款;

3、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处以5万元罚款。

(二)逾期不改正的;

1、逾期1个月以内不改正的罚款5-6万元;

2、逾期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不改正的罚款6—8万元;

3、逾期3个月以上不改正的罚款8—10万元。

第四十条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或者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如实报告有关情况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细化为:

(一)不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如实报告有关情况的;

1、报送结果不全或有错误的,处以1-2元罚款;

2、未按时报送的,处以2-4万元罚款;

3、不报、拒报的,处以4-5万元罚款。

(二)逾期不改正的;

1、逾期1个月以内不改正的罚款5-6万元;

2、逾期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不改正的罚款6—8万元;

3、逾期3个月以上不改正的罚款8—10万元。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阻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细化为:

1、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以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万元罚款;

2、拒绝、阻碍现场监督检查的,处以2万元罚款。

第四十二条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或者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细化为:

(一)未按照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的;

1、未定期对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及考核的,处以1-2元罚款;

2、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但考核未合格上岗的,处以2-4万元罚款;

3、未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及考核的,处以4-5万元罚款。

(二)逾期不改正的;

1、逾期1个月以内不改正的罚款5-6万元;

2、逾期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不改正的罚款6—8万元;

3、逾期3个月以上不改正的罚款8—10万元。

六、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规定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的;

(三)未按规定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培训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

(五)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未进行核实与调查,并未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的。

细化为:

1、未按规定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的,处以1-2万元罚款;

2、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的,处以1-2万元罚款;

3、未按规定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培训的,处以2-3万元罚款;

4、未按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处以2-3万元罚款;

5、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未进行核实与调查,并未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的,处以2-3万元罚款。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废旧放射源收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辐射安全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颁发的使用(含收贮)辐射安全许可证,从事废旧放射源收贮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已收贮入库废旧放射源的。细化为:

1、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按照违法所得数额大小比例处以1—10万元罚款;

2、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罚款;

3、违法所得20—4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罚款;

4、违法所得40—6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罚款;

5、违法所得60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4倍罚款;

6、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第五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未开展辐射监测或者发现辐射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未如实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细化为:

1、发现辐射监测结果异常未如实报告的,处以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处以2-3万元罚款;

2、未开展辐射监测的,处以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处以3万元罚款。

第五十九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部分 清洁生产与生态保护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细化为:

1、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拒不改正的,处以5—8万元罚款;

2、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拒不改正的,处以8—10万元罚款。

推荐第8篇: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各级护理人员资质要求、技术能力、

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一、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

(一)资质要求

1.大专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在主管护师岗位履职5-7年以上。 3.具有副主任护师或主任护师任职资格

(二)技术能力要求 1.临床经验丰富。 2.病房管理意识强。 3.护理技术操作规范。 4.医疗护理行为标准。 5.具有护理科研意识。 6.撰写护理论文的能力强。 7.组织指导危重病人抢救的能力强。 8.指导护理大查房,参加护理会诊。 9.指导临床带教和讲座的能力强。

(三)岗位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护士长)领导下,指导本科护理业务技术、科研、教学工作。

2.检查指导本科急、危重、疑难患者的护理计划、护理会诊及抢救患者的工作。3.了解国内外护理发展动态,并根据本院具体条件努力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护理质量,发展护理学科。

4.指导主管护师的查房,不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5.组织在职主管护师、护师的业务学习。

6.协助护理部制定护理科研、技术革新,并参与指导实施。8.对全院护理队伍建设、业务技术管理的组织管理提出意见,协助护理部加强全院护理工作的领导。

(四)工作标准 1.病房管理规范、有序。

2无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行为。 3.与医师配合抢救协调、严谨。

4.应用先进的护理技术指导下级护士工作。5.对本科护理差错事故,提出意见和建议。 6.担任教学指导工作到位。

7.能协助好护士长完成下级护士的考核、聘任工作。8.积极组织本科室护理科研、开展新技术。 9.完成对下级护理人员的培训。

二、主管护师

(一)资质要求

1.护理教育大、中专毕业。2.护师岗位任职满4-7年。 3.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

(二)技术能力要求 1.有丰富的临床经验。 2.有病房管理意识。 3.护理技术操作熟练规范。

4.参与、配合疑难、重危患者的抢救。5.主持护理查房,参加护理会诊。 6.有指导下级护士业务学习的能力。 7.有指导临床带教和讲座的能力。 8.有护理新技术革新的意识。

9.指导下级护士总结经验,撰写论文的能力。

(三)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和护士长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本科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好护理质量关。

3.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疑难问题,指导危重、疑难患者的护理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4.负责指导本科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对护理业务给予指导。5.组织本科护师、护士进行业务学习,负责讲课。 6.组织护理专业学生的临床实习,负责讲课和评定成绩。 7.协助护士长做好行政管理和护士队伍建设。

(四)工作标准

1.病房管理规范、有序。2.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 3.与医师配合,协调抢救工作。

4.对护理查房、护理会诊、护理业务指导到位。

5.参与并完成护理差错事故讨论、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到位。6.临床护理教学、讲座及时,培训工作认真负责。 7.自觉加强护理理论学习及新技术的应用工作。 8.积极参与本科室护理科研工作。

三、护师

(一)资质要求 护师职称。

(二)技术能力要求 1.有一定的临床经验。 2.有病房管理意识。 3.护理技术操作标准、规范。 4.有参与疑难、重危患者抢救的能力。 5.主持护理查房的能力。

6.指导护士、临床实习生业务学习。7.参加临床带教和具备业务小讲座的能力。

(三)岗位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下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2.参加病房护理临床实践,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参与危重、疑难患者的护理工作及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4.协助护士长拟定科室护理工作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5.参加本科室护理查房、会诊和病房病例讨论。

6.协助护士长负责本科室护士及进修护士的业务培训,对护士进行业务指导。

7.参加部分临床教学,完成带教实习生临床实习工作。8.协助护士长制定本科的护理科研、技术革新,参与组织实施。

(四)工作标准

1.协助护士长做好病房管理工作。2.遵守卫生法律法规,护理操作规范。 3.能正确执行医嘱,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 4.与医师配合抢救协调。

5.对本科室新业务、新技术完成到位。6.护理临床教学及护理业务知识讲座完成较好。 7.对实习生护理业务知识讲解到位。

8.对病房出现的护理差错事故分析彻底,能提出有效防范措施。9.协助护士长制定本科室的科研、技术革新计划及组织实施到位。

四、护士

(一)资质要求 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二)技术能力要求 1.有一定的临床经验。 2.护理技术操作标准、规范。 3.配合医师做好疑难、重危病人抢救。 4.指导实习生工作的能力。 5.参与护理查房。

(三)岗位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和上级护士指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及交接班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基础护理和心理护理工作。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认真做好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

5.协助医师进行各项诊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化验标本。6.参与护理教学和科研,指导实习生工作。

7.定期组织患者学习,宣传住院规则和进行健康教育指导,经常征求患者意见,改进护理工作。

8.协助办理入、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及有关登记工作。9.协助护士长做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的请领与保管工作。

(四)工作标准

1.患者基础护理、心理护理到位。2.执行医嘱及时、准确、有效。

3.积极配合医生完成各项诊疗工作,采集标本正确。4.指导实习生工作到位。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住院规则细致。6.入院、出院指导全面。 7.护理文书书写及时、规范。 8.病房管理工作到位。

护理岗位责任制及工作标准

一、主班护士

(一)任职资格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护理专业学历证书。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由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士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4.具备主班护士技术能力要求。

(二)技术能力要求

1.熟练掌握计算机录入系统及长期、临时医嘱处理常规。2.病房管理意识强。 3.护理技术操作规范。 4.临床经验丰富。

(三)工作职责

1.熟练掌握病人入院、出院、转科工作流程,具备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2.能够严格遵守执行医嘱制度,正确处理各种长期、临时医嘱。3.了解本科病员动态,合理安排床位,熟练掌握计算机录入系统。 4.熟练掌握收费政策,做到合理收费,无不合理费用投诉发生。 5.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年修满规定学分。 6.年终参加医院年度考核,考评合格。

(四)工作标准

1.医生开具的医嘱单护士能准确、有效、及时的处臵。2.能全面、动态地掌握科内重点病人病情、人数。 3.病人和家属对于解释和给予护理表示满意和理解。 4.保持准确的记录。

5.做到合理收费,无不合理费用投诉发生。

二、中、夜班护士

(一)任职资格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护理专业学历证书。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具备中、夜班护士岗位技术能力要求。

(二)技术能力要求

1.独立准确执行值班期间治疗和各项护理操作能力,具有处理各种突发意外事件的能力。

2.熟练掌握专科护理常规。

3.能够及时准确书写各项护理记录单。4.配合医师做好疑难、重危病人抢救 (三)工作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能够独立准确执行值班期间治疗和各项护理操作能力,具有处理各种突发意外事件的能力。

3.熟练掌握专科护理常规,做好病情观察及护理记录。4.能够正确核对当日各类标本及正确采集。

5.保持护士站、各办公室、配药室、治疗室走廊及病房清洁。6.能熟练掌握病人病情的变化、治疗和护理过程,并在晨会上交班。

7.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年修满规定学分。8.年终参加医院年度考核,考评合格。

(四)工作标准

1.明确当班所负责病人,掌握重点病人的病情、人数。2.病人床单位、基础护理、专科护理达标。 3.准确及时执行各项临时治疗及护理。 4.治疗室及时消毒,物品用后处理符合要求。 5.护理记录准确及时,出入量统计及时准确。 6.病人各项标本的采集、留取准确。

7.病人和家属对于解释和给予护理表示满意和理解。8.保持治疗室和办公室清洁。 9.病房走廊清洁,无大声喧哗。

三、责任护士

(一)任职资格

1.中专以上学历的注册护士及以上职称人员。

2.中专学历护士从事临床护理工作≥1年,专科及以上学历护士从事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

(二)技术能力要求

1.熟练掌握本科常见病的诊疗护理常规。

2.熟练掌握各种基础护理服务规范和临床护理技术规范,掌握责任护士每日工作流程。

3.熟悉专科护理理论知识,能正确执行医嘱,能配合医生进行各种诊疗、抢救工作。

4.掌握正确的采集各种检验标本的方法。

5.熟悉并应用各种沟通技巧,做好病人的健康教育指导工作。6.具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的能力。 7.能运用护理程序护理患者。 8.能正确书写各种护理文书。 9.具有一定的临床带教能力。

(三)工作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及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对自己所分管的病人,进行系统的全面的评估,制定护理计划,负责实施与评估。 3.按病人的护理级别及时巡视病房,严密观察与记录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抢救治疗工作。

4.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地执行医嘱,按时完成治疗、护理工作,做好查对和交接班工作,不断提高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5.了解病人的心理、精神、社会、文化状态并进行护理,做好病人相应的健康教育、功能锻炼、饮食管理及出院指导等。

6.维持病房环境清洁、整齐、安静、工作秩序良好,做好陪人管理、宣传卫生和防病知识,鼓励病人增强对治疗的信心,及时向病人及家属介绍住院须知。

7.参加晨交班,听取夜班报告,危重病人床头交接班。8.参加指定的护理教学及科研工作,指导实习生工作。

(四)工作标准

1.执行分级护理制度,经常巡视病房,心理疏导工作到位。2.热情接待新病人,详细介绍住院环境,规章制度,主治医生,护士长等。

3.基础护理工作到位,无护理并发症。

4.导管护理正确,准确记录出入量,保持管路通畅。

5.做好疾病健康教育工作,做好饮食指导,安全教育,病人知晓率达100%。

6.发药到口,准确无误,及时观察药物疗效及副作用。7.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无院内感染发生。

四、一级护士

(一)资质要求

1.工作年限:中专学历护士从事临床护理工作0-1年、专科及以上学历护士从事临床护理工作0-6个月。

2.职称:中专护士履职0-1年、专科及以上护士履职0-6个月或未定职。

(二)技术能力要求

1.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

2.掌握核心制度,各班职责,熟练掌握基础护理操作技术。

(三)工作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和上级护士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护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流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防止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基础护理和心理护理工作,按时巡视病房,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协助医生进行各项诊疗工作,负责采取各种检验标本。(四)工作标准

1.掌握基础护理技能、基础理论及护理专业知识。2.基础护理工作到位,巡视病房及时。 3.掌握各专科护理常规及护理技术。 4.能规范化书写护理文书。 5.采集标本正确。

五、二级护士

(一)资质要求

1.工作年限:中专学历护士从事临床护理工作1-3年,专科及以上学历护士从事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2年。

2.职称:中专护士履职1-3年、专科及以上护士履职6个月-2年或护师。

(二)技术能力要求

1.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的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基础护理各项工作,能独立承担各种护理班次。

2.完成患者入/出院的处臵、健康教育、标本采集。负责患者基础护理、生活护理,确保“三短六洁”,具有一定的抢救及处臵能力。

3.完成术前、术后常规护理、做好病情观察等。

(三)工作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和上级护士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患者的医嘱落实情况,负责护理记录书写,检查其他班次的护理记录是否完整。

3.掌握分管患者病情,进行护理评估,实施护理计划,评价护理效果和健康教育的落实情况,及时向上级护士汇报,服从上级护士的安排与指导,必须将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在护理记录中记录。

4.负责所管患者病室环境、陪客的管理。5.指导、协助一级护士按质量标准完成基础护理。

6.参与病房的质量管理、教学管理、健康教育计划的实施;主动学习并掌握新业务、新技术。

(四)工作标准

1.熟练掌握护理基础理论知识及基础护理操作技能,能制定完整的护理计划。

2.掌握专科护理常规、技能及疾病健康教育知识。3指导实习生的临床实习有效。

4.根据整体护理工作模式,掌握责任护士工作内容。

六、三级护士

(一)资质要求

1.工作年限:中专学历护士从事临床护理工作3—5年,专科及以上学历护士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4年。

2.职称:中专护士履职3—5年、专科及以上护士履职2-4年或护师及以上职称。

(二)技术能力要求

1.能够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的知识和技能,掌握专科护理理论及技术,有独立承担专科危重症护理及所在专科护理工作,能够积极配合医生参加抢救工作。

2.按时完成临床各项治疗、医嘱处臵,掌握各种应急流程,并熟练的运用于工作中。3.工作态度严肃认真,参与患者的生活护理、病情观察及健康教育,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4.作为临床护理工作的骨干力量,参与临床带教及科室护理质量管理工作。

(三)工作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和上级护士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每天对手术病人、老年病人及大手术3天以内的病人进行巡视,负责并指导下级护士对急危重症病人、老年病人、特殊疑难纠纷病人的护理。

3.负责危重病人的护理评估、护理计划制定/修改、实施、护理效果评价和健康教育的落实。

4.对下级护理人员进行工作质量的检查和指导,发现治疗、护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并向上级护士或护士长报告。

5.参与病房的管理工作,监督护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对规章制度的修订提出建议。主动学习并掌握新业务、新技术,协助护士长开展新的护理项目,参与或承担科内护理科研、教学、查房工作。

6.参与病房的质量管理、教学管理、健康教育内容的制定。7.参加科主任医疗查房和科内的会诊及疑难、死亡病例讨论。

(四)工作标准

1.综合护理能力和专科护理技能熟练。2.熟悉危重患者护理常规、抢救技能。 3.掌握本专业新知识、新技术,运用护理理论、技术和护理程序,对病人进行整体护理。

4.具有一定的护理管理、预防保健及教学的能力。5.积极撰写护理论文。

七、四级护士

(一)资质要求

1.工作年限:中专学历护士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时间≥5年、专科及以上学历护士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时间≥4年。

2.职称:中专护士履职时间≥5年、专科护士履职时间≥4年或护师及以上职称。

(二)技术能力要求

1.能够熟练掌握护理专业知识及技术、专科护理技术,有较强的抢救能力及应急能力,能够积极参加抢救工作。

2.工作认真严谨,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3.善于沟通与协调,深入病房解决护理难点,完成健康教育工作、功能锻炼指导工作。

4.作为科室危重症护理及专科护理、及技术革新的主导力量,能主动承担对下级护士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参与临床带教工作。

(三)岗位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指导科室护理业务技术、科研和教学工作。2.关注本专科护理的发展动态,引进护理新技术、新项目应用于临床 ,制订新病种、新开展手术的护理常规,作为学科带头人。

3.督导落实科室护理质量管理,在工作中起带头、标兵榜样。4.参与病房的质量管理、教学管理、健康教育内容的制定,术后康复指导计划的实施。每周查房至少一次,指导责任护士解决大手术、危重患者的疑难护理问题,提出预见性意见。

5.业务查房时,帮助护理人员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6.完成护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7.参与护士长制定科室护理科研、技术革新计划,并指导实施。参与评价护理论文和科研、技术革新新成果。

(四)工作标准

1.具备坚实的基础医学理论并精通专科护理理论及技术.2.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重危、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订与实施,不断更新知识,能在管理、教学、科研中发挥骨干作用。

3.课堂教学、临床带教能力强,能组织本科护理会诊、护理查房及参加全院性护理会诊。

4.科研能力强,能写出一定水平的论文。

八、导医导诊护士

(一)资质要求 1.通过或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者。 2.具备中专以上护理专业学历人员。

(二)技术能力要求

1.确实做到微笑服务,礼貌待人,迎送患者彬彬有礼,让患者高兴而来,满意离院。

2.熟练掌握导医的宗旨、目标、原则及服务标准和要求。 3.熟练掌握导诊服务流程及语言行为规范。 4.礼仪行为服务符合医院和护理部的要求。 5.熟悉并掌握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岗位职责

1.在护理部领导下工作。应热情接待每一位病人,自尊自爱,仪表端正,举止文明,礼貌待人,有问必答,耐心解释,佩戴胸卡上岗。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亲切、主动为病人排忧解难,方便病人就诊。

2.注意窗口形象,不许与患者或家属发生正面冲突,做到骂不还口,避免纠纷,遇到问题及时与护理部沟通解决。

3.坚守岗位、明确引导患者就医方位地点并随时宣传看病的注意事项及规定等。

4.按规定填写就诊病人门诊病历首页,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等项目。

5.维持就诊秩序,急诊病人来诊,应立即通知值班医生,配合完成各项检查治疗。 6.负责诊室的清洁、安静,做好候诊病人的健康宣教工作。听取病人的意见,不断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四)工作标准

1.衣冠整洁,着装整齐,穿护士服,戴护士帽,佩戴导医绶带和工作牌。

2.对就诊病人主动微笑相迎,热情接待,礼貌迎送。3.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患者主动搀扶。 4.准确真实登记资料,严格遵守导医规范。

5.按医院要求准确分诊病员,做好导诊工作,避免漏登情况发生,执行首问负责制,解答耐心。

6.密切配合临床医生,做到每位病人就诊流程通畅,带病人到诊室的途中,要侧身引导,介绍医院的特色和医生的业务特长,为患者提供准确的信息。

7.无任何病人投诉。

8.导医台面无灰尘,抽屉无杂物,注意周围环境卫生的保持

九、预检分诊护士岗位职责

(一)资质要求

1.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执业注册者。2.由有经验的高年资护士担任。

(二)技术能力要求 1.具备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及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善于观察病情,判断应有预见性。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处理冷静果断。3.具有认真思考分析,掌握鉴别诊断的方法的能力。 4.熟悉并掌握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5.礼仪行为服务符合医院和护理部的要求。

(三)岗位职责

1.在护理部指导下进行工作,做到上岗衣帽整齐、佩带胸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遵守医务人员规范,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

2.奉献爱心、语言规范、态度和蔼,举止端庄,行动快捷。3.主动为患者服务,热情耐心地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及时为病人提供方便。

4.负责急诊病人的分诊,指导急诊病人就诊,及时与医生联系,通知医生尽快接诊。

5.危重病人到达,推车快速接诊,将病人送至抢救室,指导病人家属挂号,通知医生。

6.遇到突发事件立即向护士长、科主任汇报。

7.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完成病人就诊登记,记录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初步诊断。

8.保持大厅工作秩序,卫生整洁,劝阻患者不要随地吐痰,不要乱扔果皮纸屑,不在医院吸烟。及时为病人提供方便。 9.热情迎候病人,遇有行为不便的老人、重病人以及残疾人,要主动搀扶就诊。以病人为中心,热情为患者服务。使患者感受到看病有人引、检查有人陪、入院有人送、困难有人帮。

10.应掌握大量的专业知识和医疗机构各科室的相关信息,尽可能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在病人向我们提出要求时,要全神贯注地倾听,做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使病人满意而归。导示病人就诊、检查、取药路线

11.要奉献爱心、语言规范、态度和蔼,举止端庄,行动快捷。12.作为最前沿的服务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急躁,都应树立为病人服务思想,更不能冲撞病人、讽刺、挖苦或讥笑病人。即使是由于病人态度不当引起或是我们有理,也不得与病人争辩,更不允许举止鲁莽、语言粗俗或耍脾气

(四)工作标准

1.合理安排就诊顺序,优先处理危急症,提高抢救成功率。2.预检分诊工作得到患者满意。 3.门诊大厅工作有序,卫生整洁。

4.做好各项消毒隔离工作及病人信息登记工作,避免漏登情况发生。耐心做好患者解释工作。

5.遇到突发急诊情况,处臵有序、冷静、果断。

推荐第9篇: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 主任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1 岗位职责

a) 负责办公室的全面行政及日常管理工作。

b) 负责外来文件的拟办、厂发文件的审核和厂党政工作部署的监督落实工作。 c) 负责各单位电话费、办公费、招待费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d) 负责行政、党委印鉴和各类档案的监管工作。 e) 负责厂部小汽车、大客车的调度管理工作。 f) 负责行政、党委会议的筹备、安排组织工作。

g) 负责基层工作的调查研究,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厂领导。 h) 负责计算机、空调等大型办公物品的管理工作。 i) 负责重要来宾来访的接待工作。

j) 负责各单位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协调工作。 k) 负责卫生责任区的打扫。 l)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1.2 工作标准

a) 贯彻执行厂党政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带领本部门员工,全面、及时完成厂行政、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b) 经常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管理能力。 c) 严格执行《公文管理办法》,在一个工作日内出具公文拟办意见。

d) 遵守《接待制度》,热情接待来宾来访,需要用餐、用车或住宿时,经厂领导批示后应及时安排。招待客人用餐,应遵守《业务招待规定》,不能铺张浪费。

e) 每年至少深入基层调研一次,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厂员工代表大会精神及其它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力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整改,对表现突出的单位要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和作法,并定期向主管厂领导汇报情况。

f) 依照《“三费”管理办法》对办公费、电话费、招待费进行严格管理,每月按年初下达的各单位“三费”控制指标,认真考核,提出奖罚意见,公布考核结果。对预算的执行情况向厂主管领导汇报,并提出下一步的控制措施。

g) 按《会议管理办法》筹备、安排会议,会场应干净整洁,秩序良好,服务周到。 h) 遵守《车辆管理规定》,合理调度小汽车和大客车,严肃公车外出制度,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核程序,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核。 i) 参加厂党政联席会,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j) 监督行政、党委印鉴的使用和机密档案的管理,因印鉴滥用或泄漏档案机密给企业造成损失时,应负管理责任。

k) 严格按照《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确保全厂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

l) 计算机、空调等大型办公用品的采购,应坚持比价采购的原则,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

m) 每月组织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有特殊情况的,可根据领导指示另行安排。 n) 每月召开一次部门例会,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寻求改进工作的方法和途径,促进工作更好更快上台阶。

o) 做好本部门绩效考核工作,工作表现突出的提出表扬,树立先进典型,表现不好的,要给予教育和帮助,做好思想引导,确实不能胜任的,应书面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调岗意见。

p) 落实厂领导部署,协助相关领导和部门做好重大节日期间的慰问、走访工作。 q) 每天打扫一次卫生责任区,确保干净整洁。

r) 按要求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3 人力资源部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主任岗位职责与标准 3.1.1岗位职责

a) 负责人力资源部的全面管理工作。

b) 负责我厂各部门(单位)定岗定编的组织工作。 c) 负责我厂的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工作。

d) 负责我厂员工内部调配、工资管理、社会保险和退休审核工作。 e) 负责我厂员工考勤、劳动纪律、厂部值班情况的检查组织工作。 f) 负责我厂员工的培训和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工作。

g) 负责中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和考核工作。 h) 负责主管厂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3.1.2工作标准

a) 每年年初根据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用工计划、工资计划、员工培训计划,保证人力资源工作有序进行。 b) 根据企业招聘计划,坚持“企业所需,择优录用”的原则,及时招聘人才。 c) 在员工配置方面,合理利用人力资源,做到人尽其才,消除人浮于事现象。 d) 在中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竞聘和考核方面,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企业人才保持活力。

e) 每月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对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并做好检查和总结。

f) 定期到一线了解用工、收入分配情况,为厂部的用工和工资制度改革提供依据,为调配员工收集信息。

g) 按厂部规定,做好我厂员工考勤、劳动纪律、厂部值班情况的检查组织工作,及时提交考核结果。

h) 按时参加厂部有关会议,及时向内部员工传达会议精神,使部门工作和厂部战略保持一致,形成合力。

i) 协调我厂与上级主管部门、地方主管部门的关系,保证业务关系畅通。

j) 及时掌握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新法律法规和前沿知识,保持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化。

k) 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2副主任岗位职责与标准 3.2.1岗位职责

a) 根据厂部年度工作计划和各单位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b) 负责厂级培训的组织实施。

c) 负责培训工作的跟踪检查和反馈评估工作。 d) 负责员工外委培训的联系和沟通工作。

e) 负责相关单位人员的实习和培训沟通协调工作。 f) 负责培训器材的选购、保养和维护工作。

g) 负责教材选购、教员联系、培训场地安排等工作。 h) 协助人力资源部主任做好其它工作。 3.2.2工作标准

a) 遵守并贯彻执行厂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b) 每年年初制定全厂的培训计划,拟定培训预算,按计划实施。

c) 每年组织新员工入厂培训、工艺知识培训和其它知识培训,选择高素质的教员,使培训工作满足生产需要。 d) 做好培训工作的前期准备和跟踪调查,保证培训场地、设施、教师、教材等适合培训需求。

e) 对重要培训项目做好调查、评估、反馈工作,为以后培训工作提供改进依据。 f) 根据培训计划,做好外委培训的联系工作,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g)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安排兄弟单位人员来我厂实习和委托培训。 h) 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1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1岗位职责

a) 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工作。

b) 负责厂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工作。 c) 负责会计核算及经济活动分析监管工作。 d) 负责月、季、年生产经营综合预算的审核工作。 e) 负责全厂生产统计日报及综合统计的全面管理工作 f) 负责内部目标指标承包方案的审定工作。 g) 负责组织全厂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h) 负责本人办公室卫生的打扫。 i)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1.2工作标准

a)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统计和审计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股份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组织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

b) 按照股份公司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综合平衡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等各专业预算,汇总编制年、季、月份生产经营综合预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及执行结果进行分析。

c) 做好全厂生产统计日报和综合统计月、季、年报的日常管理及统计指标的信息传递、发布工作,及时向生产指挥系统和决策部门提供准确统计资料,按时准确地报出各种统计报表。

d) 认真组织建立科学合理的统计原始记录合账,搜集积累统计信息资料,力求做到统计数据可靠、项目齐全、指标体系完善。

e) 做好各类合同的审核确认,并对项目、大修等工程结算实施审计监督。 f) 组织内部目标经营承包方案的审定及考核指标奖惩工作。 g) 认真审核年度生产经营、资金流等全面预算。

h) 按期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并及时上报公司总部。

i) 严格按照规定提取各项费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并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组织原材料收发的稽核和分类核算;按国家税法规定准确计算缴纳各项税费;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和报废等财务核算事宜。

j) 加强二级成本核算,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日常分析及厂经济活动分析。 k) 组织全厂财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学习和培训,做到会计人员持证上岗。 l) 根据国家相关财务法规及时制定并修改相关财务制度。

m) 及时向生产指挥系统和决策部门提供准确统计资料,按时报出各种统计报表;建立科学合理的统计原始记录台账,认真搜集积累统计信息资料,力求做到统计数据可靠,项目齐全,指标体系完善。

n) 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计算提取各项费用性基金和报销各种费用;组织原材料收发的稽核和分类核算;管理有价证券、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保证其安全,计算缴纳各项税费。

o) 保持办公室卫生清洁。

p) 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2副主任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2.1岗位职责

a) 协助财务负责人做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b) 负责厂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组织工作。

c) 负责组织制定财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内控制度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d) 负责组织编制月、季、年生产经营综合预算。 e) 负责组织全厂定额管理的核定、考核工作。 f) 负责内部审计及工程结算审计监督工作。 g) 负责内部目标指标承包方案的制定工作。 h) 负责厂经济活动分析及预算完成情况分析工作。 i) 负责组织全厂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j) 负责组织本部门卫生区的打扫。 k)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2.2工作标准 a)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统计和审计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股份公司、厂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协助财务负责人组织企业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

b) 按照股份公司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综合平衡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等各专业预算,汇总编制年、季、月份生产经营综合预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及执行结果进行分析。

c) 组织好全厂生产统计日报及综合统计月、季、年报的日常管理和统计指标的信息传递及发布工作,及时向生产指挥系统和决策部门提供准确统计资料,按时报出各种统计报表。组织建立科学合理的统计原始记录台账,认真搜集积累统计信息资料,力求做到统计数据可靠,项目齐全,指标体系完善。

d) 认真对项目、大修工程结算实施审计监督。

e) 组织内部目标经营承包方案的制定及考核指标奖惩工作。 f) 认真组织年度财务预算和资金流预算等专业预算的编制工作。 g) 按期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并及时上报公司总部。

h) 严格按照规定提取各项费用。组织原材料收发的稽核和分类核算。按国家税法规定准确计算缴纳各项税费。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和报废等财务核算事宜。确保经营成果的准确。

i) 每年组织一次全厂各定额的核定工作。

j) 加强二级成本核算,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日常分析及厂经济活动分析。 k) 组织全厂财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学习和培训,做到会计人员持证上岗。 l) 根据国家相关财务法规,拟定并修改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 m) 每周组织员工对本部门卫生区进行两次打扫,保持卫生清洁。 n) 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 生产技术部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主任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1岗位职责

a) 负责制定和完善厂生产管理制度和本部门管理制度。 b) 负责组织专业人员编制月份及年度生产计划。 c) 负责对原料处提出原料采购计划。 d) 负责组织生产工艺流程评价和优化。 e) 负责组织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f) 负责组织协调生产过程中的问题。 g) 负责核定主材消耗定额工作。 h) 负责参加技改项目的验收工作。 i) 负责组织含金废料的再回收处理。

j) 参加生产系统金泥板框的拆卸及金泥入精炼分厂的工作。 k) 负责组织召开厂部生产调度会议。 l) 负责审定年度月份金属平衡表。

m) 负责厂生产过程的监管、考核及本部门员工的考核。 n) 负责跑冒滴漏的督导考核工作。

o) 负责对重大生产工艺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p)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1.2工作标准

a) 严格遵守并贯彻落实厂及本部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b) 每天查阅化验报表、生产日报,掌握生产系统的运行情况。

c) 每天上班安排当天工作,走访生产分厂,深入重点控制岗位,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对没有完成的查明原因,监督直至解决。

d) 了解当天伦敦市场的金价情况,恰当安排生产。 e) 每天检查厂部安排的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 f) 每天向主管领导汇报需解决的问题,按要求安排工作。

g) 每周二组织召开厂部生产调度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h) 每周总结生产计划、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并制定相应的方案。

i) 每周检查所安排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采取对策以改进工作方法,总结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制定下周工作计划。

j) 认真对技改项目中工艺部分进行验收。 k) 每半年对主材消耗进行一次核定。

l) 督导生产管理中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确保符合“三证合一”管理体系的要求。 m) 每月15日检查下月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情况,确保按时报计划财务审计部。 n) 每月1日检查金属平衡表的编制情况,确保3日前上报厂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 o) 按时参加金泥板框的拆卸,并监督金泥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p) 每月根据库存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原料处提出原料元素品位和采购量计划,满足生产需要。

q) 每月总结生产计划、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并安排下月生产。

r) 每月组织对全厂生产情况、跑冒滴漏、水平衡情况进行考核,并安排及时下发考核通报。

s) 每月对本部门人员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t) 每季度安排一次入厂原料、系统投入原料、贵液金属量的外检。

u) 按厂部有关规定组织对重大工艺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报厂领导审核。 v) 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2 副主任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2.1岗位职责

a) 协助主任做好部门日常管理工作。

b) 负责组织并参与相关部门上报文件的编制与审定。 c) 协助主任组织并参与生产经营过程中问题的解决。 d) 参与生产周期再制品的盘存。

e) 参加厂生产调度会议,组织形成会议纪要。

f) 负责金泥板框拆卸的督导工作,并确保执行金泥管理制度。 g) 负责部分“三证合一”管理体系的运行控制。 h) 深入生产系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i) 负责对分厂生产运行与指标情况进行考核。 j) 负责对分厂水平衡情况进行考核。 k) 负责组织本部门卫生区的打扫。 l)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2.2工作标准

a) 严格遵守并贯彻落实厂及本部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b) 每天早上上班后查阅调度日志了解生产情况,安排需处理的问题。 c) 每天上班检查所安排工作的完成情况,监督按时完成。 d) 每天深入生产指标的重点岗位掌握控制情况。

e) 每天向主任汇报部门安排工作的完成情况,没有完成的说明原因。 f) 按生产周期组织生产金泥板框的拆卸,并监督金泥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g) 按时参加厂部生产调度会,通报上周生产完成情况,组织编写、审定生产调度会议纪要。

h) 每月进行一次生产总结,根据库存、生产完成情况,组织编制生产作业计划,确保16日报相关部门。

i) 每月对分厂进行两次工艺技术考核,并按时印发考核通报。 j) 每月对分厂水平衡情况进行一次考核。

k) 按时参与月末流程再制品的盘存,确保次月3日完成金属平衡表的上报。 l) 每周组织员工对本部门卫生区进行打扫,确保干净整洁。 m) 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3 副主任工程师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3.1岗位职责

a) 负责生产工艺技术指导。

b) 负责组织生产流程再制品的盘存工作,并编制金属平衡报表。 c) 负责工艺指标控制的考核。

d) 负责“三证合一”管理体系的内外审工作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e) 负责资本性支出的统计工作。 f) 负责卫生区的打扫。 g)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3.2工作标准

a) 严格遵守厂及本部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b) 每天查阅化验报表、生产日报,掌握生产系统的运行情况。 c) 每周一完成上周生产小结,并上报主任。

d) 每周四完成生产系统工艺指标控制检查,做好记录,每月进行汇总并通报。 e) 每天深入生产指标存在问题的岗位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解决。

f) 每月按生产周期组织完成流程再制品的盘点,次月3日前完成金属平衡表的编制上报。 g) 每月对生产任务、指标控制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总结。

h) 指导“三证合一”管理体系在我厂有效运行,每年组织一次体系内审,并组织我厂各部门(单位)配合完成认证机构的监督审核。

i) 每周对卫生区进行打扫,确保干净整洁。 j) 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机动基建部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3.1主任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1岗位职责

a) 在主管厂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工作。

b) 负责审核本部门制定的有关制度,审查年度、季、月检修计划、备品备件计划、资金计划、工程预算等。

c) 负责审查设备的验收、转移、封存、启用、调拨、报废等手续。

d) 负责组织完善适合我厂实际的设备管理、考核制度,报主管厂长批准后,贯彻实施。 e) 负责组织制订厂节能降耗、小改小革的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

f) 负责组织全厂设备大检查,督促各分厂加强对设备的规范操作及维护保养,协助相关部门对维修、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g) 负责组织对重大重点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h) 负责组织大修项目的立项和技术论证工作,做好大修的组织工作和大修项目的质量、工期控制及验收工作。

i) 负责组织制定全厂年、月的开车计划。 j) 负责技改项目的组织验收工作。

k) 负责备品备件的计划、采购、加工的审核工作。 l) 负责制定备件消耗定额。

m) 负责电力、水、汽供应管理和水资源利用的管理。

n) 组织做好外委工程的质量监控、验收、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o) 协助各分厂解决机动基建部负责范围内的所有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p) 负责与市有关业务部门联系。

q) 负责组织对各部门(单位)设备运行、保养、备件消耗进行考核。 r) 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核。 s)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1.2工作标准

a) 严格遵守厂及本部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b) 每天与本部门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可能存在的问题,掌握重点工作的进度、质量等。

c) 每天深入生产单位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给出明确答复。 d) 每天到施工现场指导检查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e) 对当天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安排次日工作。

f) 每月召开一次本部门例会,通报近期厂内生产经营及设备运行情况,总结上月的工作,指出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途径、办法。

g) 每周对全厂重点设备进行一次系统检查、分析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h) 每月对本部门员工考核一次,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i) 每月审核上报月度检修计划、资金计划、备件采购计划。

j) 每月总结各项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向主管厂长汇报。

k) 每月制定下月工作计划,于13日前上报企业管理部。

l) 核查当月本部门的各项承包指标完成情况,找出问题并合理解决。 m) 每月16日安排人员将下月开车计划交生产技术处部。

n) 每月组织对各部门(单位)用水、用电设备运行进行考核,并通报。 o) 每月按要求组织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并兑现考核结果。

p) 认真审核工程预算、结算,按规定组织备品备件、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及时向监督部门书面汇报设备采购情况。

q) 严格设备的报废、转移程序,杜绝资产的流失;每年组织一次全厂固定资产和水电资源利用情况的普查,形成文字资料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r) 按规定及时对完工技改项目进行验收。

s) 按厂部有关规定组织对重大重点设备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报厂领导审核。

t) 每年对备件消耗定额进行一次核定。

u) 做好年度全厂设备管理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和不足,对各生产单位的设备管理状况进行评比考核。

v) 做好个人及部门年终工作总结,对本年度本部门人员的成绩、进步给予表扬、肯定,找出差距和不足,做好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w) 年终安排走访市属相关业务部门,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联系沟通。

x) 每年对全厂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听取各单位对机动基建部的工作评价,找出问题,对下一年的工作做出整体安排和计划,主要围绕精细管理和管理创新,完善修订各个管理流程、管理办法。

y) 学习贯彻法律知识及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廉政建设、实行企务公开坚持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提高工作透明度,廉洁奉公,始终把企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z) 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2机动基建部副主任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2.1岗位职责

a) 负责全厂水、电、汽等能源管理工作。

b) 负责全厂电气设备、备件管理及电气设备的技术、维修、事故管理工作。 c) 负责全厂特种设备和车辆管理工作。 d) 负责全厂设备考核及本部门员工考核工作。

e) 负责电力、水、汽供应管理和水资源利用、排水的管理。 f) 负责制定厂用水、用电、电气消耗定额。

g) 负责 “三证合一”管理体系在本部门的有效运行。

h) 负责本部门日常管理和承包费用(不包括大修费用)的管理工作。

i) 负责审查分管的各项业务预算、合同、结算、付款工作和对机修分厂的结算工作(不包括大修费用和资本性支出费用)。

j) 负责组织对各部门(单位)用水、用电、电气设备运行、保养进行考核。 k) 协助主任做好与市内各部门的联系工作。 l) 负责组织人员对本部门卫生责任区进行打扫。 m)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2.2工作标准

a) 严格遵守并贯彻厂及本部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b) 每天与本部门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掌握重点工作的进度、质量等。

c) 每天深入生产单位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要给出答复。 d) 每天到施工现场指导检查工作,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e) 每周对全厂设备进行一次系统检查、分析、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f) 每月与供电局相关部门联系一次,取得对工作的支持。 g) 每月组织人员配合供电局和节水办的抄表工作。

h) 每月总结各项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向主任和主管厂长汇报。

i) 每月16日向生产技术部上报月度电耗指标和计划开车率。

j) 每月对各部门(单位)用水、用电设备运行、保养进行考核、通报,并于5日前将通报交企业管理部。

k) 每月按要求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并兑现考核结果。 l) 做好“三证合一”管理体系在本部门的运行工作,确保内外审合格。 m) 每年对用水、用电、电气备件消耗定额进行一次核定。

n) 年终安排走访市属相关业务部门,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联系沟通。 o) 做好特种设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p) 按要求组织人员对本部门所属卫生区进行打扫,确保干净整洁。 q) 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 企业管理部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 主任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1岗位职责

a) 负责全厂的企业管理工作。

b) 负责组织人员起草或完善、修改厂部有关企业管理方面的文件、制度、规章,报厂部批准实施。

c) 负责组织对各部门(单位)进行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落实。 d) 负责厂企业管理达标活动督导与落实。 e) 按要求参加厂部相关会议及厂部值班。

f) 负责与部门(单位)就考核相关事宜进行沟通与协调。 g) 负责组织人员对特别事件或指标进行追踪调查。 h)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管理与考核。 i)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3.1.2工作标准 a) 做好对全厂各种制度的编制、落实情况以及制度缺陷的改进完善。发现企业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确保全厂企业管理各项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

b) 每周要对全厂重点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抽查,对管理过程进行评价、指导,以便提高全厂的各项管理工作。

c) 严格遵守并贯彻厂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时组织本部门员工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的各项方针与会议精神,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d) 上班后安排好本部门各岗位的非计划性工作任务;下班前10分钟检查当天工作进度,并做好次日工作的安排准备。

e) 每周二上午上班后做好参加调度会的准备工作,于8:30准时参加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f) 每周至少组织本部门人员到现场全面巡查两次,做好相关记录,对存在的问题,通知责任部门(单位)采取措施,并及时调查追踪落实情况。

g) 每月10日至13日,组织本部门业务主管到各部门(单位)进行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 h) 每月15日前,检查考核工作整理进度,并审查考核通报及考核结果,审查完毕后提交主管厂长审批,并于16日前将考核汇总结果交人力资源部。

i) 每月组织各部门(单位)召开一次企业管理会议。

j) 对各部门(单位)的书面投诉,要及时组织调查,将书面调查结果报主管厂领导,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和回复。

k) 每月认真审核本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确保实际费用不超支;每月20日前审核本部门的下月资金计划。

l) 根据要求按时参加厂部的相关会议。

m) 根据厂部安排,按时值班,并做好值班巡查和记录。

n) 认真做好企业标准化建设的组织与督导,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o) 每月按时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核。

p) 每月组织部门人员对所属卫生区进行清扫,保持所属卫生区清洁。

q) 对于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要积极组织落实,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3 健康安全环保部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 主任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1 岗位职责

a) 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工作。

b) 负责传达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指令,监督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c) 负责贯彻厂安全生产方针,编制安全生产规划,起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报告。 d) 每年初督促各级管理人员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e) 负责各单位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f) 负责拟定有关安全环保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各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 g) 负责制定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质量标准。 h) 负责制定和落实各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i) 负责组织安全、环保、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j) 负责安排员工职业健康的检查和防治工作。 k) 负责企业各种安全、环保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l) 负责本部门各项管理费用的计划和控制。

m) 负责组织对各单位安全、环保、文明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n)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1.2 工作标准

a) 认真贯彻落实厂部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带领部门员工,及时、全面完成厂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实现年度安全环保目标。

b) 做好安委会日常工作,按规定履行安委会的职责,发挥安委会在企业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c)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现状,结合安全形势,组织人员编制安全生产规划,按照厂部要求,在厂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开前起草安全生产工作报告。

d) 每年初督促各级管理人员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e) 厂机构调整、工艺变化或人员变动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安全管理网络,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f) 每周对各单位安全、环保、文明生产情况检查不少于两次,对不符合管理规定或存在隐患的,提出整改意见,每月安排人员汇总并下发通报。

g) 对发生的安全、环保或人身事故,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提交处理意见,经领导审批后执行,并及时建立事故或工伤档案。

h) 通过厂调度会或其它形式,及时传达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安全指令,并对各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i) 根据员工劳动强度和工作环境的变化,适时改变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和标准,报安委会批准后组织执行。

j) 按规定组织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水平,规范员工安全生产行为,降低安全环保事故发生率。

k) 按要求组织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及时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预案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l) 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厂安全环保硬件设施进行一次评估,需增加或改善硬件设施的,报厂安委会研究讨论。

m) 贯彻国家《职业病防治法》,重点对有毒有害岗位员工每两年进行一次职业病检查,按规定对全厂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n)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o) 按照年度部门费用预算指标,制定部门每月的费用支出计划,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 p) 按要求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并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3 党群工作部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 主任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1 岗位职责

a) 负责党群工作部的全面管理工作。

b) 负责党委、工会年度工作计划的组织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 c) 负责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及党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d) 负责厂各种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反腐倡廉工作。 e) 负责党委、工会大型会议的筹备、布置工作。 f) 负责各项工会活动、劳动竞赛的组织落实工作。

g) 负责本部门“三证合一”管理体系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文件的变更、换版等工作。 h) 负责部门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及费用支出的控制。 i) 负责招投标的监督工作。 j) 负责厂内先进典型的推选评比活动。 k) 负责“标杆岗”“达标岗”创建工作。

l) 负责党费、工会经费、扶贫济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m) 负责离退休党支部工作。 n) 负责和谐企业建设工作。 o)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1.2 工作标准

a) 严格遵守并贯彻厂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b) 团结带领本部门员工,全面、及时完成厂党委、纪委和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部门员工关系融洽,凝聚力、战斗力强。

c) 认真筹备党委、工会重大会议,落实出席会议人员名单,向大会报告出席情况,确保会议如期正常召开。

d) 根据厂党委、工会年度工作安排,分别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措施。 e) 每年制定完善《党群目标考核方案》,每月检查考核一次。

f) 每年“七·一”前组织开展上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评选活动,员工代表大会前组织好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等评选活动。

g) 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指导基层党组织、工会围绕生产经营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h) 每年上半年组织一次全厂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按党章要求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i) 按规定管好、用好党费、工会经费、扶贫济困基金,并定期将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j) 结合实际,找准切入点,每年在全厂开展技术创新、技能比武、劳动竞赛等活动。 k) 筹备好年度员工代表大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完成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 l) 每月组织对创建“达标岗”、“标杆岗”工作进行一次考核。 m) 做好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党员活动。1 n) 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做好厂内和谐建设工作。 o) 认真做好招投标的监督工作。

p) 积极创造条件,经常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营造生动活泼的生产生活氛围。 q) 按要求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办理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r) 根据厂部资金计划,制定部门年、季、月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s) 及时传达厂部工作要求,进行安全教育。

t) 及时掌握部门员工思想动态,化解矛盾,解决员工存在的困难,增强部门凝聚力。 u) 按照“三证合一”管理体系的要求,适时对管理手册进行调整和换版,确保体系运行适宜充分、稳定有效。

v) 安排好本部门的卫生清洁工作,办公桌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玻璃干净透明,墙壁无蛛网,地面无积水污渍。

w) 按要求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3.2 副主任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2.1 岗位职责

a) 协助主任做好日常管理,主抓纪委、共青团和女工工作。

b) 负责厂纪委日常工作,组织、筹备年度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

c) 负责受理员工在党风党纪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建议、反映等。

d) 负责维护全厂女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调查、了解女员工在工作、生活方面的合理愿望和要求,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女员工的劳动保护等。

e) 负责参与厂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基建的招投标及跟踪调查工作。 f) 负责员工食堂伙食监督工作。 g) 负责员工信访接待工作。

h) 负责员工游艺室、老年活动室及其它文体设施的管理工作。 i) 负责厂共青团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工作。 j) 负责办理员工丧葬补贴工作。 k) 负责员工劳动保护监督工作。 l)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2.2 工作标准

a) 遵守并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厂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b) 协助主任做好内部管理工作,营造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增强部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c) 受理全厂范围内的党员、群众在党风党纪方面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违反党风党纪的行为,向厂纪委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d) 每年对党员开展一到两次次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使各级管理人员诚信经营、廉洁从业,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拒腐防变能力。

e) 对涉外部门的销售、物资采购等环节进行监督,参与“三重一大”及招投标工作,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效能监察。每年底会同计划财务审计部对相关单位(部门)开展经济审计工作,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侵害员工利益的行为。

f) 按规定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证员工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的落实。

g) 认真筹备年度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起草纪委工作报告,确保会议如期成功召开。 h) 每年对女员工进行一次“自尊、自爱、自强、自立”教育,鼓励她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勇于开拓创新,发挥“半边天”的作用。

i) 依法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落实女员工“四期”的劳动保护,每两年组织一次女工体检,帮助她们处理家庭、婚姻和工作等方面的关系,协助做好员工计划生育等工作。

j) 定期协助居委会开展“五好家庭”评比活动。

k) 组织好“三·八”节女工游艺、文体活动,增强女工的团体意识和协作精神。 l) 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员工食堂伙食监督委员会议,对员工食堂的饭菜质量、价格、卫生状况等进行一次大检查,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整改建议。

m) 做好员工信访接待工作,对员工反映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提交处理意见,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员工,做到件件有落实。

n) 每年对员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o) 建立特困员工动态管理档案,坚持“四必访、四必到”,及时对困难员工进行帮扶,开展“送温暖”活动,协助员工处理红、白事,做好员工丧葬补贴工作。

p) 组织管理好老年活动室、员工游艺室、灯光球场等文体设施,建好“员工之家”,为员工提供良好服务。

q) 做好共青团工作,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开展思想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五·四”团日活动。

r) 按要求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3 企业文化部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 主任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1 岗位职责

a) 负责本部门全面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b) 负责来宾来访、重大会议、活动宣传报道任务的分配落实工作。 c) 负责基层单位通讯员队伍的培训教育工作。

d) 负责企业各种文化理念的提炼、塑造和宣传贯彻工作。 e) 负责企业舆论宣传工作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f) 负责企业重大新闻事件、先进人物、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 g) 负责《企业文化简报》的初审工作。 h) 负责本部门各项管理费用的计划和控制。

i) 负责“三证合一”管理体系在本部门的有效运行。 j)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k) 负责内部员工的管理考核。 l) 完成厂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3.1.2 工作标准

a) 认真贯彻落实厂部指示精神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团结带领部门员工,及时、全面完成厂党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创建和谐处室。

b) 根据企业文化建设的需求,制定《年度企业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 c) 每周至少到生产区巡视一次,检查标语牌、灯箱、宣传栏等文化宣传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d) 每周至少到基层单位调研一次,收集重大新闻线索,挖掘先进典型,及时予以宣传报道。

e) 按期审查《企业文化简报》,确保新闻报道符合实际,文字准确率达100%。 f) 上级来访视察时,安排好摄像、摄影和宣传报道工作,重大会议要做好录音。 g) 每年组织一次通讯员培训,吸收、培养优秀通讯员,加强宣传队伍建设。

h) 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各单位加强文化、舆论阵地建设,营造好干事创业的文化氛围。 i) 根据厂重大工作部署,组织人员到各单位进行调查采访,开展专题报道。

j) 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宣传报道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提升宣传报道工作水平。 k) 加强与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文化宣传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宣传企业良好形象,报道重大新闻事件。

l) 每月组织对各支部企业文化建设及宣传工作进行考核。 m) 每月对部门内部员工进行考核。

n) 按照年度部门费用预算指标,制定部门每月的费用支出计划,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 o) 每周召开一次部门会议,总结上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

p) 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程序文件和管理体系进行调整和换版,确保“三证合一”管理体系在本部门的有效运行。

q) 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r) 按要求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3武装保卫处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 处长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1 岗位职责

a) 负责全处管理工作,审核年度、季、月份工作计划。 b) 负责掌握和熟悉本单位基本情况及要害部位防范情况。

c) 负责组织保卫干事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政治案件、重大刑事案件、一般刑事案件、治安案件。

d) 负责厂区的消防管理工作。 e) 负责年度征兵及民兵整组工作。

f) 积极参加综合治理,给党委当好参谋,经常分析治安形势,搞好“五防”和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保卫组织职能作用。

g) 负责本部门人事管理和工资管理工作。 h) 负责本部门的考核工作。

i) 负责向党政领导和公安主管业务部门报告工作。 j) 负责东、西、南大门前区卫生打扫。 k) 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3.1.2 工作标准

a) 组织制定部门年度、季、月工作计划。 b) 每日对防范的重点经疏理后做出安排,形成24小时巡逻机制。对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同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

c) 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全方位了解掌握各单位的基本情况,每日在厂区巡查一次,对厂内的治安情况及要害部位做到心中有数。

d) 每周召开一次班组长会议,对本周工作进行小结,解决存在的不足,布置下周工作。 e) 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民警大会,总结、部署工作,全面、及时对反映出的问题予以解决。 f) 每月和各治保会、义务消防队沟通一次,认真分析当前社会治安、消防动态。每月上旬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治安、消防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充分发挥治保会、义务消防队职能作用。

g) 详细真实记录每天的工作笔记,每周、月总结后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当前厂内治安动态,大事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汇报。

h) 每月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i) 认真组织年度征兵和民兵整组工作。

j) 按要求完成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3.2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2.1 岗位职责

a) 负责召开支部委员和支部大会。 b) 负责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c) 负责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d) 负责全厂的综合治理工作。

e) 发动全体党员积极完成工作,生产学习等任务,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f) 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按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g) 负责与党支部委员和行政负责人交流,相互配合,支持其工作。 h) 负责组织支部学习工作,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i) 负责对支部党员进行考核。 j)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2.2 工作标准

a) 在厂党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领导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负责支部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思想建设工作。

b) 经常与主管部门和班子成员进行沟通、交流,达到思想统

一、认识统

一、步调一致。c) 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工作,对本部门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方面起监督作用。

d) 定期开展全厂员工的法制教育,全面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e) 积极创建学习型组织,每天下午组织全处员工学习一篇与业务有关的报道或文章。 f) 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布置安排支部工作,讨论决定党内有关问题。

g) 每年制定支部党群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和党员先锋工程计划,负责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 h) 每半年召开一次班子和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班子自身建设。 i) 每月保质保量完成宣传稿件任务。用正确的舆论引导员工,稳定员工队伍。 j) 经常深入班组,了解党员和员工的思想动态,切实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k) 认真完成党群工作目标,并协助行政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l) 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3.3 副处长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3.1 岗位职责

a) 在处长的领导下,遵守并贯彻厂部及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b) 协助处长落实保卫处各项任务,主抓各门岗警卫工作。 c) 制定分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d) 督促检查各门岗警卫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e) 负责组织人员对监控室录像进行检查。 f) 负责厂区马路牙子的监督管理。 g) 负责岗位民警检查、考核工作。 h)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3.2 工作标准

a) 在处长的领导下,落实《厂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管理规定》及有关工作部署,督促完成厂区各门岗的警卫任务。

b) 每日不间断对各门岗位巡查,全面了解执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出现纠纷及时协调。

c) 每日对岗位民警的警容风纪、劳动纪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及时进行查处。

d) 认真做好请示汇报工作,详细真实记录每天的工作;每月底向主管领导汇报当前厂内治安动态;重要事件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汇报。

e) 协助处长召开全体员工大会;每周召开一次班组长会议,提出工作意见,贯彻落实处长办公会议精神,做好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

f) 每周一至周五组织人员对监控室录像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违纪、异常事件,及时组织处理。

g) 定期组织人员对厂区马路牙进行检查、维护、检修,确保整齐有序、无缺损。 h) 制定个人年度工作计划,做到每月工作有目标,每日工作有安排。 i) 按时保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原料处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处长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1岗位职责

a) 全面负责原料处的各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厂部下达的各种文件精神,完成厂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b) 根据厂部下达的年度预算指标,组织完成全年原料采购任务。 c) 负责原料采购目标的统筹分解。

d) 负责组织市场调查工作,开拓原料市场,完善采购机制,适应市场变化。 e) 负责清欠任务的组织落实。 f) 负责对各部主任进行考核。

g) 制定培训纲要规划,组织实施内部人员系统培训工作。 h) 负责内部基础管理、服务、保障体系的长期建设。 i)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1.2工作标准

a) 遵守并贯彻厂部及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b) 每周全面了解一周内原料的进矿量、进矿元素结构状况、应收及应付货款等情况,并进行全面分析和小结,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

c) 对当天接待的客人及处理的事务进行梳理并做好相关记录。根据当日的工作进展情况,妥善安排次日的工作计划。

d) 每日对各部室的巡查不少于一次,及时处理各部室、各业务区域反馈的各种事务。 e) 做好有关会议内容的下达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保持各职能环节间工作有效沟通。

f) 每周与各部室主任、业务负责人保持必要的工作交流。

g) 每周深入原料库房一次,了解库存及元素结构状况,提前掌握生产可能缺少的原料信息,调整近期进矿重点。

h) 根据上周进矿情况,对各业务流程及业务区域的工作进行小结,记录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落实解决。

i) 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应收货款的清欠工作例会,部署次月工作。

j) 每月召开处室工作例会,对上月的进矿量、元素结构进行分析总结,全面部署次月工作。

k) 针对新出现的市场变化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合理把握市场发展趋势,提出预见性意见和对近期市场的筹谋,适时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召开专题型的市场分析会。

l) 每月对各部主任进行一次考核。

m) 每季度召开部门考核会议,通报季度工作目标完成、综合考核等情况,掌握各项工作落实、制度建设等情况。

n) 合理安排时间、行程,每月拜会一些重要客户。

o) 对照半年采购成本及财务指标,总结上半年的采购工作总体完成情况,分析、预测市场变化趋势,调整下半年的采购策略、工作重心。

p) 每两个月组织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等知识,不断提高其专业素质。

q) 每年末组织召开全处大会,做好年终总结,安排好次年的工作计划,对本年度的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进行表彰并向上推荐。

r) 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2 原料一部主任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2.1岗位职责

a) 在原料处处长的领导下,负责以金精矿为主的各类原料采购及相关管理工作。 b) 负责分解、落实处室制定的采购承包目标,对分管区域的采购工作实施管理监控。 c) 负责原料采购过程中相关的运输组织及原料入厂后各环节协调、安排到厂客户的接待工作。

d) 负责相关市场、资源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并采取相应采购调整措施。 e) 负责往来预付货款的及时回收,配合陈年应收账款的清理工作。 f) 定期走访客户,进行市场调研,合理实施客户优化。 g) 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h)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核。 i)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2.2工作标准

a) 遵守并贯彻厂部及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b) 每天全面了解负责业务区域当日原料的进矿量、采购状况、应收及应付货款等情况,并进行全面分析和小结,及时发现问题,实施改进措施。

c) 对当天接待的客人及处理的事务进行梳理并做好相关记录。根据当日的工作进展情况,妥善安排次日工作。

d) 每天对在外开展业务的业务人员电话巡查不得少于一次,了解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处理反馈上来的各种问题。

e) 针对分管的金精矿为主的原料采购工作,综合把握现有市场、客户动态,在实际采购工作中有效落实厂部、处室制定的采购工作重点。同时认真做好每批次买断矿的评价工作,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原因反馈到相关环节,总结记录有关经验。

f) 对即将发生的大批进矿业务及大量使用资金时,提前通知三部主任和计划员,并与相关职能部门交流沟通。

g) 每周做好厂部生产调度会内容的上传下达以及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工作。 h) 每周与业务负责人和业务员工作交流不得少于一次。

i) 每周必须深入原料库房一次,了解库存及元素状况,对生产可能缺少的原料提前掌握,有效调整下周进矿重点。

j) 参加处室每月召开的应收货款清欠工作例会,积极协同处室清欠工作的开展。 k) 随时向处长、主管厂长汇报、沟通业务开展情况及征询具体问题意见,并做好记录。 l) 根据原料三部提供的信息、数据,对上个月所辖区域的进矿量、元素结构进行分析总结,合理调整下个月的进矿指标。

m) 每月有针对性的就所负责区域市场变化情况做一次深入分析,提出预测意见,并反馈给有关环节。

n) 每月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一次绩效考核。

o) 每季根据原料三部通报季度工作目标完成、综合考核等情况,结合本部室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p) 合理安排行程,拜会重点客户。

q) 对照半年采购成本及财务指标总结上半年的采购完成情况,认真分析预测市场变化,调整、落实本部室的下半年采购计划。

r) 按要求做好原料一部年终总结工作,制订次年工作计划,并将有关文字材料传递到有关环节。评选、推荐本部室年度优秀个人。

s) 针对领导安排的其它任务,制定有效措施,及时落实、完成。 3.3 原料二部主任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3.1岗位职责 a) 在原料处处长的领导下,负责铜精矿为主的各类原料采购及相关管理工作。 b) 负责分解、落实处室制定的有关采购承包目标,使得业务员分片包干,对分管区域的采购工作实施管理监控。

c) 负责原料采购过程中相关的运输组织及原料入厂后各环节协调、沟通,安排到厂客户的接待工作。

d) 负责相关市场、资源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并采取相应采购调整措施。 e) 负责往来预付货款的及时回收,配合陈年应收账款的清理工作。 f) 定期走访客户,进行市场调研,合理实施客户优化稳定。 g) 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h)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核。 i)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3.2工作标准

a) 遵守并贯彻厂部及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b) 每天全面了解负责业务区域当日原料的进矿量、采购状况、应收及应付货款等情况,并进行分析和小结,及时发现问题,实施改进措施。

c) 对当天接待的客人及处理的事务进行梳理并做好相关记录。根据当日的工作进展情况,妥善安排次日工作。

d) 每天对在外开展业务的业务人员电话巡查不得少于一次,了解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处理反馈上来的各种问题。

e) 针对分管的高铜金精矿为主的原料采购工作,综合把握现有市场、客户动态,在实际采购工作中有效实现新的市场开拓、落实采购远期规划,确保年度内高铜金精矿采购目标的顺利完成。同时认真做好每批次买断矿的评价工作,及时将发现问题、原因,反馈到相关环节,总结记录有关经验。

f) 对即将发生的大批进矿业务及大量使用资金时,提前通知三部主任和计划员,并与相关职能部门交流沟通。

g) 做好每周厂部生产调度会内容的上传下达以及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工作。 h) 每周与业务负责人和业务员工作交流不得少于一次。

i) 每周必须深入原料库房一次,了解库存及元素状况,对生产可能缺少的原料提前掌握,有效调整下周进矿重点。

j) 参加处室每月召开的应收货款清欠工作例会,积极协同处室清欠工作的开展。 k) 随时向主管厂长、处长汇报、沟通业务开展情况及征询具体问题意见,并做好记录。 l) 根据原料三部提供的信息、数据,对上个月所辖区域的进矿量、元素结构进行分析总结,合理调整下个月的进矿指标。

m) 每月有针对性的就所负责区域市场变化情况做一次深入分析,提出预测意见,并反馈给有关环节。

n) 每月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一次绩效考核。

o) 每季根据原料三部通报季度工作目标完成、综合考核等情况,结合本部室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p) 合理安排行程,拜会一些重点客户。

q) 对照半年采购成本及财务指标总结上半年的采购完成情况,认真分析预测市场变化,调整、落实本部室的下半年采购计划。

r) 按要求做好部门年终总结工作,制订次年工作计划,并将有关文字材料传递到有关环节。评选、推荐本部室年度优秀个人。

s) 针对领导安排的其它任务,制定有效措施,及时落实、完成。 3.4 原料三部主任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4.1岗位职责

a) 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处室相关管理及服务保障工作,并对相关工作流程实施有效监控,不断提高配合环节工作效率。

b) 负责处室采购承包指标的编制和分解工作。

c) 负责原料采购相关运输过程的合理安排、有效控制及原料入厂后各环节协调,妥善处理相关事务,安排到厂客户的业务接待。

d) 负责各类相关市场、资源信息收集、整理及反馈工作。 e) 负责督促落实处室各类应收帐款的回收。

f) 负责处室采购计划的编制和采购数据的统计、汇总、传递工作。 g) 负责处室客户信息档案建设及管理工作。

h) 负责组织实施处室员工培训及培训档案建设工作。 i)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核。

j) 负责组织员工对本部门卫生责任区进行打扫。 k)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4.2工作标准

a) 遵守并贯彻厂部及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b) 每月汇总原料的进矿量、进矿元素结构状况、应收、应付货款等情况,并进行全面分析和小结,及时将有关问题反馈到有关环节。

c) 对当天接待的客人及处理的事务进行梳理并做好相关记录。根据当日的工作进展情况,妥善安排次日工作。

d) 每日对处室服务保障工作进行一次梳理,及时处理各管理工作环节、各业务区域反馈上来的相关事宜。 e) 协助做好每周厂部生产调度会内容的上传下达以及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工作。 f) 每周与各部室主任、业务负责人做好必要的工作交流,记录并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g) 每周深入原料库房一次,了解库存及元素状况,将生产急需原料情况及时反馈到采购环节,调整下周资金支付重点。

h) 每周与销售处、机修分厂交流沟通铁路车皮卸车事宜,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i) 及时将上周进矿、应收应付货款情况汇报给主管厂长、处长,并将具体问题通报给

一、二部主任。

j) 协助处长组织召开每月清欠工作例会,落实次月清欠工作计划、安排等。

k) 随时向主管厂长汇报处室工作运行和内部管理变化情况,并做好反馈、处理记录。 l) 提供上月进矿总量、区域进矿量、各元素品位和金属量等相关内部统计报表,并传递到具体环节。

m) 每月对本部门人员进行一次绩效考核。

n) 每季度有针对性的就各部室收集的区域市场变化情况进行书面整理、分析、传递。 o) 组织对原料处季度目标进行综合考核。

p) 合理安排行程,拜会一些重要客户并进行必要的清欠走访。

q) 对照半年采购成本及财务指标,总结上半年的采购完成情况,认真分析预测市场变化,会同

一、二部主任调整、落实处室的下半年采购计划、采购重点。并将具体建议、计划书面材料传递到指定环节。

r) 协助处长组织召开原料处年终总结大会,做好年终总结,重点安排好次年的处室工作计划,对本年度的优秀个人和先进事迹进行表彰、推荐。

s) 每月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 t) 每周组织员工对本部门卫生责任区进行打扫,保持干净整洁。 u) 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5业务经理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5.1岗位职责

a) 负责承包业务区域原料采购及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落实处室、部室各类管理要求。 b) 负责改善供户与我厂合作关系。

c) 负责市场信息、供户档案资料、客户的变化信息的原始收集工作。 d) 负责承包区域内市场的拓展工作。

e) 负责到厂客户的接待和相关事务办理工作。 f)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5.2工作标准

a) 遵守并贯彻厂部及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b) 认真贯彻执行厂部下达的各种文件精神,按照处室下达的工作指标,积极组织符合生产需要的原料。

c) 每日对负责区域内原料采购情况进行全面小结,及时发现工作中的各种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妥善安排次日工作。

d) 掌握近期进矿的相关结算、资金支付情况,对客户提出的结算、资金需求等如实记录,并及时反馈到部门领导。

e) 就主管区域的具体业务问题,及时与主管主任保持有效沟通,直至解决。

f) 每周与在外业务人员至少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沟通,做好上传下达,出现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向主管主任汇报。及时反馈、解决在外业务人员后顾之忧,有针对性的走访长期在外业务人员家庭。

g) 在外期间每周向主管主任汇报一次近期工作情况。

h) 走访合作矿山企业,积极和所管区域业务客户交流,不断巩固客户与我厂的合作关系。 i) 每月、季就管辖区域进矿量、各种元素采购情况进行对照考核,将结果上报主管主任。 j) 每月、季对合作客户及有关进矿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及时掌握进矿工作的进展情况,就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以书面形式上报。

k) 每月及时总结本月工作,部署负责业务区域的次月工作。 l) 季末积极回收应收货款,确保厂部的有关要求。

m) 结合本年度工作情况、处室明年工作计划合理规安排明年工作。 n) 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 黄金业务部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主任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1岗位职责

a) 负责合质金的采购与银产品的销售工作。 b) 负责编制合质金采购计划。 c) 负责与客户签定购销合同。

d) 负责市场调查工作,掌握市场情况,摸清第一手资料,为制定经营策略提供准确依据。 e) 负责资金使用的审批。

f) 负责合质金业务运输、押运、仓储与人员安全工作。 g) 负责对副主任及各班组长进行考核。 h) 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1.2工作标准

a) 认真贯彻执行厂部及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完成厂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政令畅通。

b) 根据股份公司下达的全年目标计划、落实并完成全年购销任务,保质、保量组织货源,确保利润的完成。

c) 每季度组织一次市场调查工作,掌握市场情况,写出市场调查报告,报主管厂长,为制定经营策略提供准确依据。

d) 认真搞好合质金采购,银产品销售工作。 e) 积极开拓购销市场,实行公平竞争原则。 f) 按计划做好合质金的付款审批工作。 g) 保证运输途中人员、物资安全。

h) 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党的各种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i) 每月对本部门人员进行一次绩效考核。

j) 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守企业机密,维护企业利益。 k) 视客户如上帝,用信誉赢得客户。

l) 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2副主任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2.1岗位职责

a) 协助主任做好银产品的销售工作。 b) 负责开展个人黄金交易业务工作。 c) 负责黄金行情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d) 协助主任做好成品金的出入库工作。

e) 协助主任做好产品运输及枪支安全管理工作。 f) 负责“三证合一”管理体系在本部门的有效运行。 g) 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2.2工作标准

a) 认真贯彻执行厂部及部门各种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b) 根据股份公司下达的全年目标计划,协助主任落实并完成全年购销任务,保质、保量组织货源,确保利润的完成。

c) 掌握黄金操作的相关知识,了解国际、国内大盘,分析黄金走势情况,正确做出判断。 d) 每季度组织一次市场调查工作,掌握市场情况,并写出市场调查报告,为领导制定经营策略提供准确依据。 e) 积极开拓产品销售市场,实行公平竞争原则。

f) 安排做好车辆维护、枪支保养,确保车辆、枪支处于良好状态。 g) 每月协助主任做好内部考核工作。

h) 做好“三证合一”管理体系在本部门的有效运行工作,确保通过内外审工作。 i) 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3业务经理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3.1岗位职责

a) 负责合质金的计划采购工作。 b) 负责每笔合质金结算单审核工作。 c) 负责每笔合质金付款审核工作。 d) 负责开发市场,定期调查供户的情况。 e) 负责所属卫生区的打扫工作。 f) 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3.2工作标准

a) 严格遵守厂部及部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b) 认真贯彻执行股份公司、厂部的各项决策和规章制度,按预算要求做好合质金计划采购工作。

c) 积极组织搞好市场调查工作,掌握市场动态,为主任制定经营策略提供准确依据。 d) 做好资金的计划工作,确保每笔业务的划款及时到位。

e) 对外交往中,要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保守企业机密,维护企业利益。 f) 视客户如上帝,用信誉赢得客户。 g) 定期打扫所属卫生区,保持干净整洁。

h) 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 销售处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3.1处长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1岗位职责

a)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厂部的经营方针,在主管厂长的领导下,完成厂部下达的各项副产品销售任务。 b) 保证厂副产品的销售货款回收。

c) 负责制定副产品销售价格,对所订合同、协议进行审核。

d) 负责铁路专用线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产品的发运和矿粉的卸车。 e) 负责了解并掌握全厂副产品生产、质量、数量及库存等方面的动态情况。

f) 负责市场调查,了解市场动向和客户需求等动态信息,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g) 走访客户、征询意见,搞好市场开发和售后服务。 h) 负责铁路人员、客户等的接待工作。

i) 负责“三证合一”管理体系在本部门的有效运行。 j) 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考核管理。 k) 完成厂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3.1.2工作标准

a)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厂部各项管理制度及经营方针,在主管厂长的领导下,完成厂部下达的各项副产品销售任务,确保正常生产,创销售效益最大化。

b) 保证我厂副产品年度销售100%,货款100%回收。

c) 了解并掌握全厂副产品生产、质量、数量及库存等的动态情况,及时调整营销策略。 d) 认真审核所订合同、协议的主要内容,确保企业利益不受损失。 e) 走访客户、征询意见,建立客户档案,做好市场开发和售后服务。

f) 做好铁路专用线的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硫酸的发运和矿粉的卸车。 g) 每季度进行一次产品市场调查,了解市场动向和客户需求等动态信息,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h) 按年度预算完成清欠任务。

i) 做好重要铁路、客户等人员的接待工作。 j) 每月严格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考核。

k) 做好“三证合一”管理体系在本部门的运行工作,保证通过内外审。 l) 按要求完成厂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3.2 副处长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2.1岗位职责

a) 负责与铁路相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b) 负责对铁路专用线人员和所属设备的管理。 c) 负责销售处大型设备的管理、登记及联系修理业务。

d) 负责与铁路车辆段、工务段、电务段等有关槽车修理事宜,铁路专用线维护、铁路通讯维护的联系及相关合同、协议的签订。

e) 负责制定销售处所属设备的修理计划及所需资金计划。

f) 负责郑州车辆段、工务段、电务段等部门对我厂的服务工作进行验收和付款。 g) 负责铁路专用线人员的考核。 h) 负责接待铁路部门有关人员。 i)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3.2.2工作标准

a)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厂各项规章制度,完成所负责的与铁路相关各项工作。 b) 每天到铁路专用线现场检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c) 做好铁路专用线员工的组织工作,监督安全制度的落实,确保接车、封车、调车、卸矿、发车安全。

d) 协助处长做好发车的组织和铁路部门的联系工作。

e) 做好与郑州车辆段、工务段、电务段等有关槽车、铁路、信号等修理事宜的联系以及相关合同、协议的签订。

f) 按规定制定并申报所属设备的修理计划、资金计划。

g) 做好郑州车辆段、工务段、电务段面向我厂服务工作的验收和付款。 h) 认真对铁路专用线员工进行指导和培训。 i) 每月严格对铁路专用线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j) 热情接待对口业务人员。

k) 按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3.3业务经理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3.1岗位职责

a)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厂部有关规定,廉洁自律,奉公办事。

b) 负责制定硫酸、阴极铜、氧化铁红、硫酸铵、铅精粉的销售计划及槽车发车计划和货款回收计划。

c) 负责硫酸、氧化铁红、硫酸铵、铅精粉等副产品的销售及货款回收工作。

d) 负责指导业务员拟订硫酸、氧化铁红、硫酸铵、铅精粉等产品的销售合同,向用户提供相关产品资料。 e) 负责审核客户的相关资质。

f) 负责调查收集相关产品的市场信息,并进行销售分析。 g) 负责对口客户的接待工作。

h) 负责顾客满意度调查和销售情况的反馈及汇总工作。

i) 组织协调槽车及时返空,协助副处长对铁路专用线进行管理。 j) 负责对业务员进行考核。 k) 负责所属卫生区的打扫。 l)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3.2工作标准

a) 严格贯彻遵守厂部及本部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b) 组织业务员完成产品的销售任务、确保货款100%回收。 c) 认真审核客户的各种相关资质、手续,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发货。

d) 每天查看有色金属网、中华商务网上产品价格信息,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并上报处长。 e) 每月20日制定下月硫酸、阴极铜、氧化铁红、硫酸铵销售计划和发车计划并上报处长。 f) 对业务员拟订的销售合同进行核实并上报处长审核。

g) 就各业务区域的下月销售计划、资金回收计划及信息反馈表予以梳理,报处长审阅。 h) 参与厂内结算的全过程,保守企业商业机密。

i) 每半年向客户发出《顾客满意调查表》及《销售情况反馈表》,收回后进行整理上报 j) 每年度发出《顾客满意程度调查表》、《销售情况反馈表》。受理并提出《投诉及反馈报告》。随时搜集顾客资料档案材料 ,反馈信息,做好《电话记录》。

k) 对影响环境因素的产品、物品或废弃物,按《腐蚀性、可污染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和《办公室文明卫生标准》执行。

l) 及时与分厂协调产品装车事宜。 m) 做好客户的服务和接待工作,

n) 按规定做好标准化管理与“三证合一”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工作。 o) 每月组织员工进行一次大扫除。 p) 每月对员工进行一次业务考核。 q) 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3供应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3.1处长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1岗位职责

a) 负责供应处全面行政管理工作。 b) 负责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核工作。 c) 负责订货合同与运输合同的审定。 d) 负责大宗物资招投标的组织工作。 e) 负责监督仓库管理工作。

f) 负责组织对未投入生产的材料及废旧物资进行处理。 g) 负责加强物资统一核销工作。 h) 负责制定全厂材料消耗定额。

i) 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技术革新及新技术推广等工作。

j) 定期进行市场调研,掌握市场信息,为物资采购提供科学依据。 k)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工作。 l) 负责组织员工打扫本部门卫生区。 m) 按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3.1.2工作标准

a) 在主管厂长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厂部关于物资采购供应的规定,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各种规章制度,保证厂正常生产。

b) 根据生产需要审核供应计划和采购计划,并按计划做好物资供应组织工作。 c) 大宗物资采购按厂《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购销比价择优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d) 组织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认真做好质量、价格的检查监督,发现材料质量不合格要无条件及时调换,杜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入库或进入生产现场。对每季两次供货不合格的客户,要取消供方资格。

e) 每天督导计划员及时准确掌握库存材料情况及分厂用料情况,制定合理的库存材料定额。

f) 坚持每天到生产一线了解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g) 每月审核下月材料采购资金计划。

h) 按厂部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年度材料供应资金计划。 i) 审核各单位(部门)的计划申请,综合平衡,调余补缺,有效利用资金,努力降低资金占有率和管理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j) 组织核定和掌握各种物资的储备定额和所属仓库的资金定额,减少资金占用,实行储备资金指标落实到各个仓库,保证采购资金的合理使用。

k) 认真调查物资生产、供应、价格等情况,随时掌握市场行情,坚持就近、质优、价廉的原则,保证生产用料,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确保所购材料证件齐全。

l) 每天通过电话、网络了解物资价格情况,及时调整采购策略。

m) 按照“价格上涨要慢,价格下调要快”的原则,严格控制价格,降低采购成本。 n) 每月组织盘点,对盘盈盘亏、丢失、损坏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处理。 o) 积极安排做好仓库管理的安全四防(防电、防火、防水、防盗)。 p) 定期向主管厂长汇报库存积压物资情况。

q) 监督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确保按照厂《废旧物资管理办法》执行。 r) 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其业务水平,做好服务。 s) 每月严格对全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

t) 认真做好“三证合一”管理体系在本部门的有效运行,做好内审、外审工作。 u) 每年对各材料消耗定额进行一次核定。

v) 年底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

w) 按要求组织员工对本部门卫生区进行打扫,确保清洁有序。 x) 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3计量检验处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处长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1岗位职责

a) 负责贯彻执行厂部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制度,落实厂部下达的承包方案,确保完成部门年度生产经营目标。

b) 负责全厂计量检测体系的有效运行、持续改进。

c) 负责进厂原料采样、制样、检斤、计量及客户服务工作的管理。 d) 负责安排全厂仪器仪表校准、检定。

e) 负责生产流程样品的采样、制样及仪表抄录和外销含金物料的检斤、采制样工作。 f) 负责与各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

g) 负责对厂各单位的专业考核和内部的模拟市场考核与绩效考核工作。 h) 负责“三证合一”管理体系在本部门的有效运行与管理达标活动的创建工作。 i)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1.2工作标准

a) 严格遵守并贯彻落实《计量法》、厂部及本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检斤、计量、生产采制样工作,确保计量准确,样品合格,促进生产的稳定运行。

b) 每天上班后,首先了解各项工作及生产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安排解决,重要事项向主管厂长请示汇报。

c) 每天至少深入地磅站一次,检查原料采样、制样、检斤及客户服务等工作,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d) 每天深入生产现场了解仪器仪表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安排解决。 e) 每天深入生产现场了解生产采制样、仪表抄录等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f) 每月认真对备品备件、材料、资金预算等计划进行审核,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g) 每天下班前,了解当天工作情况,能(需)当天完成的工作必须当天完成,坚决做到日事日毕、日清日高。

h) 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进行两次专业检查考核,并及时通报。

i) 每周对本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排除隐患、解决问题。 j) 每月对下属负责人进行一次考核,并督导内部考核的执行。

k) 做好“三证合一”管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的贯彻落实,确保相关工作符合体系运行要求。

l) 按厂部要求认真落实企业管理达标活动的各阶段工作。

m) 做好与员工的思想交流及信息传递工作,确保上情下传、下情上达,信息畅通,员工思想稳定。

n) 抓好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杜绝违法乱纪现象。

o) 做好地磅值班工作。严格把关,按规定组织完成当班进厂原料、生产主材、外销产品的检斤、计量和采制样等工作,及时和有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好当班所发生的有争议事项。

p) 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2地磅副处长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2.1岗位职责

a) 负责地磅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b) 负责制定和完善地磅站各项规章制度。

c) 负责出入厂原料、产品、物资检斤的审查工作。 d) 负责采、制合格样品送检的审查工作。 e) 负责地磅站各项管理费用的计划、控制工作。 f) 负责地磅房的各岗位模拟市场及绩效考核工作。 g) 负责地磅站安全文明生产工作。 h)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2.2工作标准

a) 严格遵守并贯彻落实《计量法》及厂部和本处各项规章制度。

b) 协助处长的工作,科学管理,严格考核,及时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本站的正常运行。

c) 结合本站工作实际,及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计量准确、生产稳定运行,各类出入厂原料、产品、物资检斤准确率达到厂部要求。

d) 把好入厂原料关,严格执行原料采制样工作程序,确保地磅站采、制原料样品合格率达到100%,。

e) 每日现场带班作业和综合巡查的次数不少于两次,全面了解生产、设备、安全等工作情况,抓好地磅站的各种安全隐患查处和整改工作。

f) 抓好地磅站的设备考核,分析当月的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掌握当月备品备件的消耗和修理费用情况,做好下月设备工作的统筹安排。

g) 做好每月进厂原料品位变化的调查分析工作。

h) 按照部门教育规划,做好对员工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工作。

i) 按照年度部门费用预算指标,制定本站每月的费用支出计划,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 j) 严格按照本站的经营承包方案,精细管理,优化成本,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确保完成部门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

k) 每周召开一次站长会议,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班组长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总结并布置工作,并将会议情况向上级汇报。

l) 每半年对地磅站生产、设备和安全管理等各方面的工作进行系统分析总结。年底做好年终工作分析总结,计划下年度工作。

m) 做好本站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保证员工安全工作,环境整洁有序。 n) 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对出现异议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o) 每月做好地磅站的工作量、绩效等综合考核,落实地磅房的工资二次分配工作。 p) 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3生产采制样副处长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3.1岗位职责

a) 贯彻执行股份公司及厂部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制度。

b) 执行本处各项规章制度,并不断修订完善生产采制样的管理制度。 c) 负责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在生产采制样环节的分解落实。 d) 负责生产采制样的管理工作。 e) 负责生产采制样安全文明生产工作。 f) 负责对采制样工段进行综合考核。 g) 参加地磅站值班工作。 h)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3.2工作标准

a) 严格遵守并贯彻落实厂部及本处各项规章制度。

b) 协助处长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完成生产流程采制样任务,降低成本,确保实现年度经营目标。

c) 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考核体系,逐步建立有效约束机制,使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d) 按照《计量法》的要求,规范生产采制样工作,确保样品合格、计量准确、程序规范、服务到位。对出现疑义的问题要妥善处理。

e) 每天至少深入现场综合巡查一次,全面了解生产采制样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f) 每周召开一次段长、生产班组长业务交流会。

g) 每月对生产采制样工段长的生产指标、安全生产及文明卫生工作进行考核,做好下月工作安排。

h) 每年年底做好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i) 关心员工家庭生活,参加家庭困难员工的家访。 j) 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中心化验室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 主任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1岗位职责

a) 负责化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并监督。 b) 负责制定各类质量计划。 c) 批准各项制度的发布和实施。 d) 负责与客户签订检测协议。 e) 负责化验室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f) 负责组织对设备仪器的验收工作。 g) 负责材料计划和入库材料的审批。 h) 负责检测报告的签发。 i) 负责客户的投诉处理。 j) 负责对部门员工的考核工作。 k) 负责所属卫生区的打扫。 l)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3.1.2工作标准

a) 遵守并贯彻厂部及本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b) 学习管理知识,积极参加厂部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把化验室营造成一个团结向上、务实创新的集体。

c) 通过培训考核等手段,不断提高化验室整体员工素质,保持中级化验员比例在95%以上,工作满三年的化验员达到初级以上水平。

d) 保证化验室检测结果客观、真实、准确,报出准确率在95%以上。 e) 保证样品抽检合格率达到厂部对化验室专业考核标准。 f) 每天了解检测结果报出情况,监督、检查巡检情况。

g) 对紧急样品、调查样品做好检测安排,确保及时准确报出结果。 h) 控制全年成本在预算之内。

i) 保持化验室整体检测水平在黄金行业的处于先进地位。 j) 每月对部门员工进行综合考核。

k) 坚持每日、每月、每季度、每年对自己工作的得失进行反思和总结,并根据厂部要求按时提交。

l) 确保所属卫生区干净整洁。

m) 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2 综合办负责人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2.1岗位职责

a) 负责编制各种计划。 b) 负责收集各种文件资料。

c) 负责维护综合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开展。 d) 负责对综合办公室人员的考核。 e) 负责所属卫生区的打扫。 f)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2.2工作标准

a) 遵守厂部及本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b) 每半年一次对现使用标准进行查新,并收集相应的检测标准。

c) 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到货清单、技术标准、使用说明书等进行验收工作,并填写验收单,编写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d) 按时编制化验室各种计划,并协助相关部门实施计划。

e) 坚持每日、每月、每季度、每年对自己工作的得失进行反思和总结。 f) 确保所属卫生区干净整洁。

g) 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3检测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职责与工作标准 3.3.1岗位职责

a) 负责收集检测方法。

b) 负责审核本部门的原始记录。 c) 负责制定数据采集方法。 d) 负责监督本部门的检测工作。 e)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日常管理与考核。 f) 协助上级部门实施员工培训。 g) 负责所属卫生区的打扫。 h)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3.3.2工作标准

a) 每天对本部门的原始记录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b) 对检测方法的确认和实施后进行监督。 c) 按要求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 d) 监督检测人员对检测环境的控制。

e) 对本部门检测人员的检测过程进行监督,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f) 每月对本检测部员工的质量考核工作进行。 g) 每月对本检测部员工进行综合考评。

3研究开发中心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主任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1 岗位职责

a) 在主管副厂长的领导下,主抓本部门的各项工作。 b) 负责厂部各项方针政策的传达、贯彻和组织落实工作。 c) 负责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的审定、实施和持续改进工作。

d) 组织研究行业最新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主持制定各项技术改革和实验方案。 e) 管理整体核心技术,组织制定和实施重大技术决策、战略规划。 f) 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g) 主持研究开发新产品,并负责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技术方案论证、设备选型、工艺设备配置等工作。

h) 负责合理化建议的收集、论证、实施工作。

i) 负责指导、审核项目总体技术方案,对项目进行最后的质量评估。 j) 负责本部门科技人才的培养、选拔、储备工作。 k)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l) 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m) 负责“三证合一”管理体系在本部门的有效运行。 n) 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o) 做好与各分厂、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p)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1.2 工作标准

a) 遵守并贯彻厂部及本部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b) 按照股份公司和厂部要求,年初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日常管理、研发计划等工作,并结合部门实际情况进行任务分解。

c) 按照股份公司及厂部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制度,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体现和谐工作、人性管理。

d) 组织本部门人员根据股份公司科技进步发展规划、厂部生产技术流程、行业规模、科技发展状况等,编制中长远、年度科技进步规划及季度科技进步工作总结。

e) 定期与科研院所联系,了解行业内外的技术信息,做好技术储备。

f) 每月组织召开中心内部的技术专题会议,进行项目论证、审查。负责在有关项目研究的技术会议上对阶段作阶段性总结,集中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g) 每月对研发、安全、文明卫生以及劳动纪律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归纳总结,及时向领导汇报。

h) 定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各部门上报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和可行性进行验证。并负责和监督可行性方案的实施工作。

i) 每周准时参加厂部的生产调度会,做好方方面面的上传下达以及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

j) 每天至少看一篇有价值的管理文献或技术资料。每月写一篇读书笔记,把好的理念能应用于工作之中。

k) 每周与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的工作交流不少于一次。

l) 每周向主管厂长汇报一次近期工作的开展情况,不少于一次。

m) 抓好内部每月的绩效考核以及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并自我评价考核一次。

n) 参与组织召开全部门会议,对一年来各个方面的工作进行系统的分析总结,全面做好年终工作总结,重点是研发、安全工作,抓好研发的安全隐患查处、整改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解落实等工作。

o) 每年三季度筹划下一年度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分解厂部下一年度的工作任务,。 p) 每月26号前后,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总结本月工作,安排好下月的工作。 q) 每周与生产技术部及各生产部门积极进行沟通至少一次,为生产提供优质服务。 r) 核查、兑现自己一年来所做的各项工作承诺,做细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s) 关心员工家庭生活,参加家庭困难员工的家访。 3.2 副主任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2.1 岗位职责

a) 协助主任开展各项工作,负责研究开发中心的科研项目、安全环保等工作。组织技术员和实验员,圆满完成厂部下达的各项研发、技改任务。

b) 协助主任拟订厂科技进步中长远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 c) 负责定期组织生产实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d) 负责组织原矿可选性试验研究、原料流程研究。 e) 组织本部门安全制度的制定和安全责任的落实。 f) 负责拟订实验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g) 做好实验剩余、废弃的有价物料收集、返还工作。 h) 做好安全、环保等方面的事故分析和隐患盘查。 i) 负责对实验工进行考核。

j) 负责本部门“三证合一”管理体系的内、外审核工作。 k) 完成领导下达的其它工作。 3.2.2 工作标准

a) 遵守并贯彻厂部及本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b) 每年年初协助主任编制中长远及年度科技进步规划。

c) 协助主任按照厂部的要求组织研发、技改项目的选题、调研、方案论证、实施、呈报批准等技术准备,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确保厂部下达各项科研任务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

d) 监管本部门的实验、安全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做好相关记录。 e) 每天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实验状况并及时解决急需处理的问题。

f) 每月组织召开内部技术专题会议,负责在研项目阶段性的技术专题会议,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g) 主任出差时准时代表部门参加厂调度会,做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和本部门周工作情况的汇报工作。

h) 每天与班组长及其他员工进行交流。 i) 每周向主任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j) 每月抓好内部的实验指标、安全生产及文明卫生考核工作。 k) 每月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综合考核。

l) 每季度第一个月制定季度科技进步工作总结。

m) 每年7月份对本部门上半年研发、安全、文明卫生等方面工作进行归纳总结,并向领导汇报。

n) 每年9月份拟订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o) 协助主任召开部门年终会议,做好年终总结工作。

p) 保证“三证合一”管理体系在本部门的有效运行,确保通过内外审工作。 q) 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物业资产管理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3.1处长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1岗位职责

a) 在主管厂长领导下,全面负责物业资产管理处行政工作。 b) 负责居委会的管理工作和街道办事处相关业务。 c) 负责落实厂区的绿化、卫生工作。 d) 负责厂区员工食堂和浴池的管理工作。 e) 负责门面房的管理与组织收费工作。

f) 负责制定物业资产管理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及落实。 g) 负责物业资产管理处各部门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h) 负责物业资产管理处的安全管理工作。 i)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1.2工作标准

a) 每天必须检查各岗位交接班情况和签到记录,了解员工的工作状况,每天早晨对整个处里的工作进行整体安排,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稳的整体运转,随时应对处里各种突发事件。

b) 每天对各岗位进行一次系统检查,并对每天小区的治安、消防安全进行了解,及时化解居民间各种矛盾。

c) 每天对厂区卫生、绿化、食堂、浴室进行检查,解决存在的问题。 d) 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按百分制考核方案进行考核,修改检查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 每周召开一次值班长班组长会,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布置落实厂里、处里工作计划,并对各项工作进行奖评。

f) 按期制定全年工作计划,费用计划,根据厂部目标方案,组织落实,确保全年经营目标的实现。

g) 按时安排人员收取门面房租金。 h) 每月对各班组进行一次绩效考核。

i) 定期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政治学习,传达厂部及处里的会议精神。 j) 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 冶炼分厂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 分厂厂长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1.1 岗位职责

a) 负责分厂行政管理工作。

b) 负责与上级领导及部门的沟通、交流、协调工作。 c) 负责制定和落实分厂生产经营目标。

d) 负责各岗位人员的任用、培训、考核、工资管理工作。 e) 负责分厂的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工作。 f) 负责分厂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等建设工作。 g) 负责分厂节能减排、跑冒滴漏治理工作。 h) 负责分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i) 负责对副厂长、业务主管及经营组进行考核。 j) 完成上级领导及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3.1.2 工作标准

a) 严格遵守并贯彻落实厂部及分厂各项规章制度。

b) 每天上班后及时了解分厂的生产状况,安排部署当天工作。

c) 每天须深入现场巡检一次,详细了解分厂设备、生产状况、工艺指标及参数,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d) 及时安排和处理厂部、厂调、相关部门安排的各项临时检修和维修任务。 e) 每周

二、五组织分厂进行工艺纪律、设备维护、现场卫生、安全等综合检查,及时解决问题并通报检查结果。

f) 每周二参加厂部调度会,听取厂部工作安排并及时传达落实到分厂。 g) 每周在分厂生产调度会上通报生产经营情况,并安排部署本周工作。 h) 每周向主管厂长汇报工作一次,听取工作安排和指导。 i) 每月对节能减排开展和跑冒滴漏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j) 每月审批分厂设备计划、材料计划、成本计划、工资计划等计划。 k) 每月对分厂副厂长及直属班组进行一次考核,审批工资分配方案并上报。 l) 每月组织对分厂经济技术指标作一次核算和分析。 m) 每月对分厂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发扬成绩,改进不足。 n) 每年进行一次合理化建议的收集和论证工作。

o) 每年底对分厂生产情况和个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及时上报。 p) 按要求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3.2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2.1 岗位职责

a) 负责分厂党支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 b) 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工作。 c) 负责支部建设和党员培训工作。

d) 负责分厂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宣传工作及学习型组织的构建。 e) 负责将支部较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讨论。 f) 负责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 g) 负责分厂全体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h) 负责分厂内部的沟通、协调工作。 i) 定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

j) 总结年度工作和制定下年工作计划。 k)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2.2 工作标准

a) 严格遵守并贯彻落实厂部、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b) 服从厂党委的领导,经常与主管部门和班子成员沟通、交流,达到思想统

一、认识统

一、步调一致。

c)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负责分厂班子政治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思想建设工作。 d) 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安排布置支部工作,讨论决定支部有关问题。

e) 每半年召开一次班子和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班子自身建设。 f) 每年根据厂党群工作目标制定分厂党支部党群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和党员先锋工程计划,制定落实措施,完成具体工作。

g) 每月围绕生产经营保质保量完成宣传稿件任务。每季度换板报一次,用正确的舆论引导员工,稳定员工队伍。

h) 每月进行一次企业文化建设的检查。

i) 经常深入到生产一线,了解党员和员工的思想状况,切实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分厂充满生机活力。

j) 按要求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3.3 生产副厂长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3.1 岗位职责

a) 负责分厂生产计划的制定和生产组织、生产技术管理、生产成本控制工作。 b) 负责员工的生产技术理论、操作技能培训工作。 c) 负责分厂工艺技术改造工作。 d) 负责分厂安全环保和现场管理工作。 e) 负责定期召开分厂生产调度会。

f) 负责分厂生产任务、技术指标的日常考核工作。

g) 负责对技术组、调度室、化验室、原料工段的月考核工作。 h) 负责分厂“三证合一”管理体系运行及内外审工作。 i)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3.2 工作标准

a) 严格遵守并贯彻落实厂部及分厂各项规章制度。

b) 经常和主管部门及班子成员沟通、交流,达到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步调一致。 c) 每天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巡检,了解原料库存、配矿情况、生产状况和工艺指标,严格生产过程控制,及时纠正偏差,解决存在的问题。

d) 每月根据厂部生产经营预算,编制分厂生产经营计划,下达到工段和直属班组,并组织落实。

e) 每周二组织召开一次分厂生产调度会,对上周生产预算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分析,协调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安排本周生产工作。 f) 准确掌握原料库存结构,严格按生产预算及调度指令及时调整配矿比例,保证入炉品位。

g) 每半年组织技术人员开展一次生产工艺优化改造活动,挖掘“提指标、降成本”的潜力。

h) 确保“三证合一”管理体系在本分厂的有效运行,保证分厂通过内审、外审。 i) 每月30日前将生产任务、技术指标考核结果上报分厂厂长。

j) 每月对技术组、调度室、化验室、原料工段进行一次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 k) 每年分批对岗位员工进行一次生产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参加率达到100%,合格率不低于95%。

l) 及时对分厂生产管理制度、技术考核标准进行修订完善,满足厂部生产技术管理要求。 m) 协助分厂厂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考核,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培训考核。

n) 按要求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3.4 设备副厂长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3.4.1 岗位职责

a) 负责分厂设备管理及制度建设工作。

b) 负责组织全员设备管理活动及技术改造工作。 c) 负责制定设备大修计划,组织协调设备大修工作。

d) 负责分厂固定资产、备品备件、大型工器具的管理和外加工业务审核工作。 e) 负责分厂设备的日常考核工作。 f) 负责维修工段、仪表班的管理考核。 g) 负责开展节能减排和增收节支活动。 h) 负责现场设备跑冒滴漏的治理工作。 i)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4.2 工作标准

a) 严格遵守并贯彻落实厂部及分厂各项规章制度。

b) 经常和主管部门及班子成员沟通、交流,达到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步调。 c) 每天深入现场巡检一次,掌握设备使用状况和维护保养情况。 d) 在分厂开展全员设备巡检、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开车率大于97%。 e) 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率为100%。

推荐第10篇:法制处岗位职责标准

延安市公安局法制处岗位标准

一、正职领导岗位

(一)岗位职责

1、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和分管局长的协调指挥下,对法制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

2、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部署及市局党组的指示,制定法制处全年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定期研究、适时调整、全面规范全市法制工作。

3、紧紧依靠和充分发挥本部门党支部、处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力量,团结带领全体同志,围绕公安工作中心,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各项公安法制工作,力争使公安法制工作的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等方面的建设取得新发展,管理服务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力保法制工作在全省的领先地位。

4、切实抓好法制部门条线的各项业务建设。深入开展对法制工作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力度;带领本部门同志努力增强法制服务意识,改变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5、切实履行党支部的职责分工。带头加强学习,不断增强党性观念,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和本部门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清正廉洁,公正无私。

6、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等有关组织生活制度,依靠党支部各支委,努力做好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作风和勤政廉政的教育管理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搞好团结,关心干部、群众,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规范严格的管理,充分调动全体同志的积极性,努力在本部门形成团结奋进、廉洁高效的良好氛围。

7、定期组织民警学习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公安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树立民警良好形象。

8、检查民警执行政策和遵纪守法情况,及时纠正不良影响,教育民警、辅警自觉维护公安机关形象,做好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队伍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9、对照民警岗位标准,抓好民警岗位责任制的检查、督促、考核、评比工作,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调动民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广先进的工作经验。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岗位标准

1、根据省厅、市局的总体部署和领导的具体指示,正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及时组织贯彻实施。

2、正常组织支部活动,相关制度健全,台帐齐全。

3、结合全局中心工作和基层基础建设,谋划工作思路清晰,创新工作措施到位,工作成效明显有特色。

4、以身作则,严于律己,顾全大局,发挥表率作用。班子团结奋进、廉洁高效;队伍心齐气顺、作风过硬。

5、每周组织一次学习教育,并利用处务会对民警工作情况、队伍状况作一次讲评,布置下周工作。

6、每周组织人员参与信访接待,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各地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执法的问题,及时协调沟通,督促各地整改。

7、每月网上抽查全处民警工作日志,及时掌握民警勤务状况,督促民警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8、每月对全年的重点立项的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督促各地序时推进。

9、每个季度组织对全市法制检查或专项工作检查。对检查出的苗头性执法倾向及时通报,督促各地整改。

10、每季度对全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盘点,对照全年工作目标,调整工作部署,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副职领导岗位

(一)岗位职责

1、在处长领导下,协助处长抓好全处的业务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相关事务管理工作。

2、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分管业务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研究工作举措,组织和带领分管岗位的民警完成相应的岗位任务。努力使分管的法制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有明显改进。

3、认真履行党支部分工的职责,带领支部全体党员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全体党员的综合素质。

4、建立健全支部各项生活、学习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严以律己,清正廉洁,带头搞好团结,努力营造团结、廉政、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5、参与全局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讨论、会诊。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二)岗位标准

1、根据部门主要领导的工作思路和实施意见,结合分管工作的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落实人员安排,具体组织实施。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成效,必要时直接参与实施。

2、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分管的支部工作制度健全,台帐完备。

3、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分管的公安法制工作,做到思路清晰,方案周密,作风严谨,安排科学,节奏快捷。

4、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善于结合全局中心工作和基层基础建设,拓宽思维,创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见成效、有特色。

5、善于发动同志、团结同志,调动积极性,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全体员工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6、每周利用处务会就分管工作和分管民警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讲评,布置下周工作。

7、每月网上抽查全处民警工作日志,及时掌握民警勤务状况,督促民警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8、每月对全年的重点立项的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督促各地序时推进。

9、每季度对分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盘点,对照全年工作目标,调整工作部署,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内勤岗位

(一)岗位职责

1、认真做好处内有关文字材料的草拟工作,收集和管理处内各种文件、档案资料,定期维护法制信息网页。

2、及时做好文件收发登记、保管、送阅工作,不泄密、不遗失、不积压文件。

3、负责管理处内的固定资产、警用装备以及其它的后勤保障工作。警用装备等要按照上级规定,做到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4、认真开展法制信息收集和研判工作。

5、开展法制在线答疑,指导、帮助基层公安机关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为基层公安机关征订法律书籍。

6、对公安机关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审议、核查。

7、根据上级机关和市局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对新颁布的法律和公安机关立法、执法情况向社会公布,展示公安机关立法和执法工作成果,提高人民群众守法的自觉性,赢得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8、协助处领导做好队伍建设日常工作和队伍、业务考核工作。

9、认真完成处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岗位标准

1、及时、准确地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当好处领导的参谋。

2、做好警用装备、办公设备等保管、维护工作,确保性能良好。3、熟练掌握公安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备较强的分析、研究和解决执法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时效意识,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知识。

4、认真收集下列范围的信息:

(一)简讯类

①以局(业务部门)名义召开的有关公安法制工作的会议情况;

②以局(业务部门)名义印发的公安规范性文件情况;

③各单位组织对公安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测试情况;

④公安机关开展的执法检查、考评情况;

⑤党委、政府、人大、政协视察、检查、指导公安执法工作的情况;

⑥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治、整改情况; ⑦法制工作为公安专项斗争、专项治理提供服务的情况;

⑧公安民警重大违法执法情况;

⑨公安机关和民警因执法不当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被立案查处的;

⑩公安法制工作阶段性工作成果、成效。

(二)调研类

①执法办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 ②法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 ③执法办案问题分析; ④处理违法犯罪情况分析; ⑤对某类、某个典型案例涉及法律及执法程序问题的探讨、分析;

⑥法制工作中某个方面、某个阶段、某项活动的工作经验;

⑦对公安法制工作的理论性研究成果; ⑧其他需要开展调查研究的事项。

(三)统计类

按时上报各类执法考评、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以及劳动教养报表。

(四)总结类 ①法制工作月报;

②法制工作年度总结、工作意见。

整理各县(市)区局法制部门上报的法制信息,并向省厅法制处、市政府法制办、市委政法委依法治市工作处和市局情报信息中心报送法制信息;同时负责对全市公安法制部门法制信息员的联络和指导,每月对各地报送的法制信息进行通报。

5、每天浏览各地警务信息平台,掌握法制动态,收集各地典型案例,填写警务工作日记。

6、对法律咨询平台上的问题要组织人员在三日内完成答复。

7、加强对法制网页的维护,每三天要及时更新内容。

8、每月制定工作计划,并对上月的本岗位工作进行总结;对全处的每月工作情况按时上报市局办公室。

四、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审核岗位

(一)岗位职责:

1、依法运用劳动教养手段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2、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3、提高劳动教养案件质量。

(二)岗位标准:

1、准确把握劳动教养、收容教养适用对象和条件。

2、严格依法审批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案件,把好事实、证据关;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审批依法、及时、审批意见合法、合理、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3、准确把握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期限;要做到量罚适当,程序合法。

4、作出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决定时,处理决定适当;援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正确,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审批劳动教养的法律依据。

5、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完备;及时送达。

6、严格适用和审批劳动教养所外执行。

7、注意劳动教养手段的特殊性和敏感性。对涉法上访和法轮功案件要从严控制。

8、使用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手段要宽严相济,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

9、每天浏览各地警务信息平台,掌握法制动态,收集各地典型案例,填写警务工作日记。

10、每周除审核案件外,完成法制在线答疑、法制网页的维护,及时更新内容。

11、每月制定工作计划,并对上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对案件进行考核、讲评,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通报,发整改通知书或执法建议书。

12、每年完成被省厅录用两条信息,对当前敏感的执法问题,撰写调研文章。适时组织对基层的法制培训。

13、每年对有影响或典型的劳教诉讼案件,组织专职法制员或办案民警参加旁听。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工作岗位

(一)岗位职责:

1、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3、维护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权益。

4、监督、促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5、及时研究和解决具体行政行为中反映出的执法问题。

(二)岗位标准:

1、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依据正确。

2、行政复议决定合理、合法,切实化解行政争议,解决行政纠纷;行政复议及时、便民;定期对全市行政复议案件作出全面、客观、准确的分析。

3、审查行政诉讼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适用依据认真、全面、细致。

4、在法定期限内拟定和提交答辩状和案卷材料。

5、对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积极举证、质证和进行答辩。

6、定期对全市行政诉讼案件作出全面、客观、准确的分析。

7、审查国家赔偿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适用依据全面、深入,认定事实客观、准确;依法作出是否违法的确认。

8、对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拟定国家赔偿决定书。

9、国家赔偿决定得到切实履行。

10、对国家赔偿工作情况的分析全面、客观、准确。对办理行政复议、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或建议书;对普遍性的执法问题,发布执法预警信息;对发现的敏感问题,及时向局领导和省厅法制处报告。按规定将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在5日内报省公安厅法制处备案,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在结案后5日内报省厅法制处备案。

11、每天浏览各地警务信息平台,掌握法制动态,收集各地典型案例,填写警务工作日记。

12、每周除审核案件外,完成法制在线答疑、法制网页的维护,及时更新内容。

13、每月制定工作计划,并对上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对案件进行考核、讲评,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通报,发整改通知书或执法建议书。

14、每年完成被省厅录用两条信息,对当前敏感的执法问题,撰写调研文章。

15、每年对有影响或典型的诉讼案件,组织专职法制员或办案民警参加旁听。适时组织对基层的法制培训。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执法监督工作岗位

(一)岗位职责

1、全面了解掌握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状况;

2、监督公安机关及其民警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3、及时研究和解决公安机关执法突出问题;

4、引导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在正确的轨道上开展;

5、促进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二)岗位标准

1、每年年初根据省厅和市局法制工作要点,对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提出符合实际的总体工作思路。

2、每年组织对全市县级公安机关和市局机关执法部门进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3、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方案、考评标准、考评工作实施细则符合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设计科学,可操作性强。

4、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

5、每季度须组织对全市县级公安机关进行一次季度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6、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符合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设计科学,可操作性强。

7、每月对全市公安机关进行网上执法监督,网上抽查接处警和案件做到科学、合理,核查卷宗认真、细致、全面,并及时通报监督情况。

8、及时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理追究执法过错责任案件客观、公正,执法过错责任认定合法、合理,提出处理意见准确。

9、及时开展个案监督工作,做到查阅案卷和调查取证认真、细致、全面,提出处理意见客观、公正,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要及时报告、反馈复查结果。

10、每年完成被省厅录用的信息任务。

11、深入研究当前有关的执法问题,按要求撰写有关调研文章。

12、每月制定工作计划,并对上月的工作进行总结。

13、每天浏览各地警务信息平台,掌握各地法制工作动态,填写警务工作日记。

14、及时对法制处网页执法监督、案例解析栏目进行更新。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1篇:运转车间主任岗位职责标准

运转车间主任岗位职责标准

一、车间主任在处主任的领导下,在总公司职能科室的业务指导下,全面组

织本车间的生产,妥善,系统的进行行政管理,确保总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的经济,技术指标完成,确保本车间经营活动安全顺利实施。

二、根据本部门的年度计划,制定本车间的生产计划,将总公司下达的各项

任务及指标分解到各班组,责任落实到每个员工,依据现有技术手段,制定本车间的成本考核目标,在确保生产任务完成的前提下,不断挺高产品质量,降低电耗,提高经济效益和劳动效率,实现文明生产。

三、组织员工经常学习业务知识、新工艺、进行技术讨论,进行岗位练兵,

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

四、负责对全车间的机电设备进行检查,提高一二级泵站的运转效率,查明

影响功率的因素原因,进行维护及时更换,根据调度的产水量,合理调整泵群修整及运行,使各泵合理分担产量,布置场区卫生清扫及卫生评比检查。

五、节假日作为车间的总值班,安排节假日的加班和排班,日常考勤填报,

月奖评测和发放。

六、搞好安全生产,作为生产,水质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把关,防患于未燃,

加强对全车间的宣传力度。

班组长岗位职责标准

一、机泵运转班组长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除履行机泵运行工岗位

职责外还履行水厂机泵运转生产一线的指挥和操作职责,是当班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对当班机泵安全正常运行承担主要责任。

二、根据车间分配的生产任务,将各项经济和技术指标落实到每一

个组员的头上,认真详实地做好生产原始记录。

三、按机泵运行工岗位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及全体班组成员,对设备

进行维护和保养。

四、协助车间主任搞好经营生产管理,保持作业场所的卫生。

五、完成交班的各项临时任务。

供水设备维修电工岗位职责标准

一、供水设备维修电工是使用普通电工工具和仪器仪表对供水设

备电气仪表进行维护,定期检查和安装调试的技术工人。

二、应系统地掌握电工原理等基础理论知识,掌握电器设备的维修

规程,主要电器设备(电动机、电压器、断路器)的原理、构造以及故障判断技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排除故障。

三、承担10KV以下变配电内外线、电缆工程作业,接地装置的安

装,电器设备的倒闸操作,按图纸进行高低压开关柜的布线及安装,承担

一、二级泵站1600KVA的变压器吊芯及检修、10KV以下电缆敷设和检修、制作户内外终端头,调整水厂10KV以下继电保护装置,按变压器并列运行的技术要求核相、利用电容器的补偿方法不断提高功率因素,正确填写工作票及按时登陆维修工作台帐。

四、承担厂区及机关的照明电路故障排除,小型号、异步电动机的

下线及维修。

五、带电和停电作业必须遵守安全、工艺、操作三大规程,严格执

行两票制度和工作监护制度,严防事故发生,妥善保管装备的维修工具和仪表、仪器、定期检测工具的绝缘性能及灵敏度,修复后通电时,切记注意一切安全事项,将通电检查告知每个修理者,并配合完成送电任务,确保送电安全,做好详细维修记录和台帐。

六、维修任务是维修电工的中心任务,当收到维修设备、高低压变

配电室及办公楼的照明电路指令后,立即放下手头其它工作,赶赴现场进行抢修排除,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迟到。

水质检验工岗位职责标准

一、水质检验工是利用仪器和化学药剂对生产出的水的物理、化学、

细菌、病毒、放射性指标取药进行分析,提出准确数据,成交书面报告的技术工人。

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的规定,依据GB5750-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的国家标准定时按规定的频率和采样点对水厂生产的水进行样品采集,编号登记,保存,按规程进行测定,检查数据精确、记录详实,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监测事故报告,等待有关部门、并将处理过程、结果记录在案,在检测中预测潜在质量下降因素,将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出具水质分析报告。

三、爱护水质分析仪器,妥善保管试剂药品,正确调配分析试剂及

容器洗液、使用液独立完成细菌学中消毒、灭菌、培养基配置等操作和常规项目的检测。

四、正确使用各种器具、仪器仪表,了解净水消毒工艺,了解各水

厂净水消毒设备能力,掌握化学药剂的性能、作用、特点、外观形态及颜色、存放要求,能准确认识、准确使用、安全存放。

五、熟练掌握水质分析的方法、原理、操作步骤及有关化学反应方

程式,并准确计算出检测结果,了解供水生产的简单常识、工艺流程和计算机操作知识。

六、维持工作环境秩序及卫生,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班组安全员安全标准

一、班组安全员一般由班组长兼任,搞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受车间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二、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日记录,提

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新调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四、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

止、并及时报告。

五、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消防器

材等。

六、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12篇:大堂副理岗位职责标准 :

大堂副理岗位职责

※ 代表酒店迎送VIP客人,熟记贵宾姓名,处理主要事件及记录特别贵宾、值得注意客人的有关事项。

※ 处理关于客人结帐时的问题及其他询问,根据酒店有关规定和授权处理。 ※ 迎接及带领VIP客人到指定的房间,并介绍房间设施。 ※ 做VIP客人离店记录,落实贵宾接待的每一细节。

※ 处理换锁、换钥匙的工作并做好记录。

※ 处理客房部表上与接待处有误差的房间,亲自锁定房间。 ※ 处理客人投诉,用个人对酒店的认识及针对客人心理解决问题。 ※ 替得病或发生意外事故的客人安排送护或送院事宜。

※ 发生紧急事件时,必须(在没有上司请示时)作主动决断的指示。 ※ 与保安部及接待处联系,取得资料作出“意外”“病客”报告。 ※ 应尽量参与接待处工作,了解当天及以后房间状态走势。

※ 巡查酒店内外部以保证各项功能运行正常,及时排队可防范的弊端。 ※ 与客人谈话时可适当推广酒店设施。

※ 服从管理人员如总经理、副总、助总及直属上司指派的工作。 ※ 与保安人员及工程部人员一起检视发出警报的房间区域。 ※ 与财务部人员配合,追收仍在酒店住宿客人拖欠的账款。 ※ 必要时可以指挥其他部门人员协助工作。

※ 刮台风时(前)联合其他有关部门作出相应防风措施。

※ 遇危险事故而没有高层管理人员可请示时,应作出适当决定,视情况需要疏散客人(如火警、炸弹恐吓)。

※ 向管理层反映有关员工表现和客人意见。

※ 负责贵重物品遗失被寻获的处理工作。

※ 检查前厅大堂范围内需维修项目,跟办维修单。

※ 做好本组范围内的防火防盗工作和协查通缉犯的工作。

第13篇:工艺技术员岗位职责标准

工艺技术员岗位职责标准

0 目的

为保证装置的安全平稳生产,做到各项工作人人有责,特制订本责任制。 1 范围

1.1 本职责规定了工艺技术员的职责与权限、工作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职责适用于工艺技术员岗位。 2 行政关系

2.1 主管上级:工艺副部长 2.2 直接下级:各班班长 3 职责与权限

3.1 在工艺副部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生产及工艺管理工作。配合设备工作的管理和HSE管理。

3.2做好自己的全面工作:对质量、HSE、生产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监督,有总结,有汇报。

3.3在生产过程中发现质量、HSE、生产等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协助消除事故隐患。

3.4具体负责编制、修订工艺卡片、开停工方案、操作规程等;负责工艺档案的填写及管理工作。

3.5协助编制、修订本单位HSE实施程序、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检修施工方案。3.6具体负责对员工质量、HSE、消防、生产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 3.7具体负责装置及新项目的开停工组织工作。

3.8负责技改技措项目整理上报,优化装置生产;负责车间的节能和计量、核算管理工作。

3.9 在生产允许的情况下,有权调动其它岗位人员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3.10有权对下级工作进行检查、评价、考核、奖惩。3.11有权纠正各类违章,提出处理意见。 4 工作要求

4.1 做好车间生产技术周报表、月报报的编写,制订开停工方案,组织检查和实施。

4.2 做好工艺卡片、操作规程等的编写、修订工作,使之科学、合理并具实用性。

4.3 做好对车间生产工艺进行挖潜增效、革新改造工作。

4.4 每日分析各项生产技术指标的执行成情况,每月5日前完成上个月的技术月报表及月总结,对各项费用指标进行分析、考核,提出改进意见。

4.5 对单位工艺各类工艺技术台帐、计量、产品质量、运行记录等及时检查和技术指导并及时记录。及时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确保工艺指标合格率达到98%以上,操作平稳率98%以上。

4.6 做好装置开停车的组织指挥和装置大修中的工艺技术检查、配合工作;对装置出现的生产异常情况,能及时准确判断并提出处理整改意见。 4.7 做好车间工艺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积极组织制订防范措施。 4.8 每月×日前完成车间化工原材料消耗计划。 4.9 经常性地组织职工教育工作,开展技术练兵活动。 4.10建立健全各类档案、质量记录,并完善保存。 5相关文件和记录

5.1技术周报表、月报表、年报表。5.2工艺管理台帐和档案。 5.3环保台帐。

6主要业务描述和流程图

协助工艺副部长对本单位生产工艺的管理,计划、布置、检查、监督质量、HSE、消防、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负责对本单位工艺纪律、操作纪律等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各类问题并予以纠正,消除隐患。在组织检查的同时,及时总结生产操作、经济技术指标、工艺技术、事故处理、产品质量等。对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对下级汇报和检查出的生产操作、质量、环境保护和工艺技术问题,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分析处理。对出现的生产操作、质量、工艺技术和环境保护事故及时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对出现的问题和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完成,实现装置安全平稳优化生产。 7 检查与考核

7.1本标准由主管上级和有关部门负责检查、监督。7.2按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8 附则 8.1本标准由生产服务部负责解释。 8.2本标准自规定之日起执行。

第14篇: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标准

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标准

岗位职责范围

1.在部门负责人的指导下,负责公司全方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制度的建立与监督执行。

3.检查公司消防设备的设置、安放及维护。

4.定期排查市场区域内外的不安全隐患,作好检查与消除隐患

的防范工作,并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惩罚措施。

5.组织义务消防员的专业技能训练和基础知识的培训,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常识和专业技能的宣传、教育工作。

6.认真作好组织抢险与自救工作,必须做到:在严禁吸烟的场所,绝对禁止吸烟;在允许吸烟的场所不得随意丢弃蹄;在堆放易然物品的场所杜绝一切火种。保持市场通道的畅通无阻,确保商城的人生、财产安全和正常运营。

7.负责对消防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的工作,发现设备故障要及时上报、及时与厂商联系。保证消防设备的完整无损。

8.作好各项巡视、检查等交接班的工作记录。

9.配合接待消防部门的检查工作,协调好消防机关和业主物业部门的衔接工作。

素质标准

1.具有丰富的消防安全专业知识和组织工作能力;

2.有良好的公共关系和社会活动能力;

3.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4.做事认真讲原则,秉公执法,团结为公,不谋私利;

5.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风尚;

6.顾全大局,维护公司利益,有团队精神。

第15篇: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一、总经理工作会议

1、公司经理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参加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认为必要时,可扩大到部门领导。总经理办公室须于会议召开2日前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全体与会人员。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到会的,需提前请假。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经理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经理会议: (1)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2)其他副总经理提议时; (3)董事会提议时。

2、公司经理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如遇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其召集主持会议。

3、公司经理会议须由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或与会人员本人参加。

4、公司经理会议应有完整会议记录,并作为公司档案进行保管。

二、总经理职责

1、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根据董事会确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组织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并报董事会批准。

3、依据年度经营计划,组织落实并批准各项工作计划及实施细则,其中包括:公司生产经营,人事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计划。

4、组织实施各项工作计划,对工作进行控制管理。

5、拟定公司的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各部门经理、副经理,并对聘任的公司副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励。

7、聘任或者解聘应当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公司人员。

8、负责组织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奖惩办法并执行。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10、组织制定、批准具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11、根据董事会要求,组织编制公司业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

12、按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情况、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

13、向董事会报告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14、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三、总经理权限

1、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2、总经理负有行使(非经营性)人民币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公司资金运用、资产运用和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购销合同的签订不受此限制),超过80万元的资金运用、资产运用和签订重大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长或副董事长,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批准行使,运用资金超过董事长权限,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执行。

四、报告制度

1、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每月至少一次向董事长或副董事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情况、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和进展情况等方面。报告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并保证其真实性。

2、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认为必要时,总经理应在接到通知的五日内按照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报告工作。

总经理助理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一、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

2、根据文件分工负责其分管助理职责(文件附后)。并对分管部门的相关职责负领导责任。

3、完成总经理交办的临时工作。

二、工作标准

1、对工程进度负责,及时排除影响进度的一切因素。

2、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及时排查处理影响质量与安全的因素。

3、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条件,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方面的矛盾和纠纷,避免引起群体性上访事件和恶性阻工事件的发生。

4、及时协调与国土、当地政府的关系,确保征地拆迁的准时完成。

5、根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管理规范,牵头制定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和安全施工的控制体系,加强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检查、巡查、督促和整改。

6、加强对工程计量的领导,确保工程计量公平、公正、客观,计量准确率达97%以上。

办公室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一、岗位职责

办公室工作是信息传递,落实政策,上下内外沟通的窗口,是公司各项工作辅助作用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主要负责人事、纪检、监察、文秘、接待、车辆管理、后勤保障及综合调查研究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学习金融、城建、工商、税务等各项法律法规为公司重大决策做好参谋,依据各部室职责范围,做好各部室的协调工作。

2、参与公司工作目标的制定,负责对各部室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检查、考核,并积极协助公司领导,做好中层以下干部及员工的考核、奖惩、任免、调配工作。

3、负责公司的劳动纪律、考勤管理、定期了解各部室对上级指示和公司各项决议、决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工作情况、积累材料并向总经理汇报。

4、负责处理行政事物、公共关系工作。积极配合联络上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察、检查、审计,确保公司集体的健康与清廉。

5、认真做好公司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供应,勤俭节约,为公司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认真做好公司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7、根据公司的情况,组织制定公司招聘制度、培训制度、薪酬考核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工作程序,并组织实施。协助公司领导制定年度业务学习和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8、维护公司信息管理系统。

9、负责人事、劳资、保险工作,构建企业文化体系;主办法律事物,负责消防、保卫工作,为公司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行政支持。

10、完成好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标准

1、做好上传下达、横向沟通联系工作,为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畅通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

2、定期组织收集有关人事、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方面的信息,为公司重大人事决策提供信息。

3、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发布人员招聘信息,及时为公司招聘所需人员。

4、加强劳动纪律检查,模范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5、对外接待及会务安排满意度为良。

6、严守公司机密,文秘准确率100%。

7、加强安全教育,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率为零。

8、进行公司办公设施及车辆的日常维护,确保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

发展部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一、岗位职责

发展部是公司战略与发展方向的研究部门,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策划方案,充当公司决策参考角色。具体职责如下:

1、把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查了解国际、国内城市建设投融资战略发展方向,进行城市经营和园区建设及城市发展等相关产业研究、信息收集,熟悉本地区城市建设与发展近远期规划动向,分析和评估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发现主要发展机会与主要风险。

2、项目投资前期:负责项目策划、项目建议书的编写,对于批准了的项目建议书,委托并组织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及评审工作。参与项目的评估和审批决策工作。负责组织委托编制规划方案。

3、项目投资期:(1)负责组织勘察设计招标;(2)负责洽谈签订勘察设计合同;(3)负责项目前期“一书三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办理及报批报建工作。

4、融资:(1)及时了解政府城建投资项目计划,分析研究房地产开发市场动态发展趋势,掌握省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调查、跟踪、整理国内外有关招商引资的经济政策、信息和商业银行贷款支持领域,编制公司年度投资方向;(2)负责公司融资项目的包装、融资资料的整理、贷款抵押物的落实、联系放贷的商业银行等工作;(3)负责贷款合同的洽谈;(4)负责贷款的到位。

7、完成公司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标准

1、多渠道收集国内外同行业先进企业资料,总结先进经营理念、管理体制、管理方法,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为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管理、技术创新提供建设性意见,并及时分析公司的经营现状,对公司已进入和将要进入的区域细分市场做出市场状况的分析及风险评估。

2、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制定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年度发展规划,定期提供战略分析研究报告,为对外投资企业战略制订提供有效支持。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年度投资项目的收集、立项、可行性论证、项目评估。

4、及时完成公司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前期策划工作,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规划调整工作。

5、适时组织本部人员学习有关工程报批报建的程序和建设、国土、设计、规划等有关政策、法令、规定、规范,并制订执行计划。

6、跟踪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国土政策,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和勘察、规划、设计部门的联系,确保可研批复、规划、勘察、施工图设计、建设项目报批报建和土地报批任务按时完成。

7、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年初制定年度融资计划并确定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加强与商业银行的沟通协调,落实融资商业银行。

8、适时召开专家评审会,把脉规划及设计中遇到的难题,收集、整理专家和职能部门的意见,提出初步处理方案供领导参考。

9、搞好本部的行政管理工作,勤于职守,廉洁奉公。

资产管理与稽查部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一、岗位职责

资产管理与稽查部是实现城市资产经营的滚动发展与良性循环,确保资产经营的规范性和城市资产保值的部门,代表公司全面负责公司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行使稽查审计职能,其具体岗位职责为:

1、负责对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投资性资产的管理与处置工作进行风险总体分析、评价、管理和监控,根据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公司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控制体系。

2、负责集团公司土地收购、储备和招标、拍卖,并对土地收益进行监管,按合同规定及时收取土地转让金和收益。

3、参与城市基础设施资产市场化运作,对建设项目的策划、招投标、施工建设的全过程行使稽查审计职能,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对项目竣工结算的审核。管理和运营竣工建设项目,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4、盘活公司现有信贷资产和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对这些资产采取清收或产权转让等方式,回笼资金,进行资产运行,实行存量资产保值、增值、变现。

5、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等公共设施的冠名权、户外广告经营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营运投资、监管,收取转让收入。

6、做好政府指令性城市纯公益性建设项目的资产管理业务,会同工程部与相关建设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做好无收益纯公益性项目的工程预算与决算工作。

7、负责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过户工作,明晰资产产权,理顺集团公司内部产权关系。

8、负责管理和监督参股企业的股权收益。

9、实施内部审计,健全内部审计稽核监督制度,负责集团公司业务经营费用稽核工作,集中对发票、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稽查。

10、制定集团公司在建项目预决算的稽查审计制度,做到稽查审计结果的真实、准确、公正。

11、参与公司固定资产的选型、购置和验收。

12、负责承办各类资产的核销事宜。

13、负责对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所属各类资产资料的搜集、归类、立卷和存档。

14、配合人秘宣传部做好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稽查工作。

15、积极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完备的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2、及时制定年度稽查审计计划,对完成的审计项目,及时编写审计报告。

3、对项目建设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的稽查审核率达90%以上,稽查审计准确率达100%。

4、对公司已有和新增的各类资产要及时建立资产台账,编制公司资产年度、季度、月度报表,并予以汇总和存档。

5、积极运作公司存量资产,对存量资产和参股项目进行包装,及时对存量资产进行处置,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6、跟踪信贷资产质量,分析信贷资产的风险,采取措施控制信贷资产风险,确保信贷资产的回收。

7、加强自身廉政建设,接受群众监督,忠于职守,勤政奉公。

开行贷款管理部工作职责

一、开行贷款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全市城镇建设项目开行贷款的申报、使用和本息偿还等具体管理的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贷款申请

1、根据市政府及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的申贷计划,及时归集、整理项目开行贷款所需的资料,撰写贷款申请报告,连同整理好的相关资料送交国家开行省分行,提出贷款申请。

2、负责项目申贷洽谈过程中与国家开行省分行方面的衔接协调工作,协助公司总经理与开行省分行方面洽谈借款合同的具体条款。

3、负责做好集团公司与国家开行签订借款合同的组织工作。 (二)贷款使用

1、根据开行贷款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集团公司与市各转贷项目建设单位签订转贷合同的组织、准备工作。

2、按照市政府、国家开行有关规定及借款合同的约定,负责严格把好开行贷款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关,按计划及时提交用款通知书。

3、负责对转贷项目建设单位的每一批使用开行贷款的资料进行细致审查、准确汇总、及时上报,确保贷款专款专用,减少建设项目利息支出。

4、参与集团公司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五年及分年度开行贷款项目的投资计划(含用款计划)工作。

5、负责编制和平衡全市开行贷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含用款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协调和监督。

6、负责整理开行贷款档案材料,建立转贷项目档案,对各转贷项目基本建设情况、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实际还本付息情况等实行台帐化管理。 (三)贷款回收

1、负责督促各转贷项目建设单位向国家开行省分行办理还贷保障机制,尽快落实其相应资产的抵押手续,促使贷款项目建设单位恪守还本付息计划。

2、负责对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计划作出具体的安排与落实。贷款本金到期前两个月、利息支付日的前十五天必须书面告知借款单位,及时了解转贷项目建设单位还本付息资金的落实情况,并通报市财政局,确保开行贷款本息如期回收。

二、代表集团公司对全市各转贷项目建设行使出资人的权力,参与项目营运和管理的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督促各子公司严格项目基本建设审批程序,确保项目决策和运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权限程序。

2、及时了解各子公司开工项目资本金的筹措落实情况。

3、适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子公司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开工条件、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及竣工验收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对检查结果作出书面材料,上报集团公司。

4、定期收集汇总各子公司建设资金管理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查。及时上报基本建设报表,定期编制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分析报告,对子公司有形与无形资产的经营行使监督指导职能。

5、督促各子公司做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对报送的竣工结算和财务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提出初审意见。

三、做好国家开发银行来人的接待工作

四、积极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其它工作 财务部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一、岗位职责

1、负责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平台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企业财务通则》的要求,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2、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定期对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财务收支,厉行节约,努力降低经营成本。

3、根据公司资金运作情况,负责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参与融资工作,负责融资过程中财务信息的提交与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金正常运转,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组织财务预算管理,实施会计核算,税务筹划及财务会计工作的信息化。

5、负责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严格按照资金收付制度及费用审批程序进行资金支付和费用报销。有权对不符合会计制度的费用开支和资金收付不予办理。

6、负责管理和使用财务印鉴、各类支票、本票、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等,负责管理开行柜台前移结算系统,负责管理凭证、凭簿、报表等会计资料。

7、负责登记明细帐、总帐,及时进行财产核对和清查,做到帐帐、帐实相符。

8、严格按照开发企业的会计制度进行收入成本、费用成本、往来帐款的核算,真实、及时、完整反映公司经营成果。

9、负责各项税收的计算、申报和交纳,积极协调与税务部门的关系。

10、负责办理银行借款、本息结算及支付业务,办理与财政的资金结算业务,积极协调与银行、税务和财政等部门的关系。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标准

1、加强财务管理,建立统一的集团与子公司及融资平台的财务核算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稽查审计制度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

2、按月编制财务报表。

3、对到期借款及时采取偿还措施,贷款到期还本付息履约率100%。

4、一年进行一次财务自检,随时可以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完成每季度一次的内部审计工作。

5、财务差错率为零,违规率为零。

6、所有现金业务收入当日送存开户银行;所有支付的现金,应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坐支。

7、及时进行财务活动分析,年终进行全面总结,为公司决策提供财务建议。

8、在月初和次年的元月二十日前,准时编制财务月报和年报。

9、加强自身廉洁自律学习,预防财务腐败。

总工室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一、岗位职责

总工室是负责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科技管理工作的部门,协调处理各部门有关技术问题。其具体职责为:

1、以加强技术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为宗旨,以保证产品质量、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经济技术政策、技术规范、规程、规定、定额和基建程序,负责编制本公司技术标准、规定和统一技术措施。

3、负责集团公司的项目规划、设计、勘察、施工等相关技术工作的协调处理。

4、负责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项目提出设计要求,勘察要求,组织设计方案评选,提出勘察设计单位的选择建议。

5、对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项目,参与施工合同的谈判,审核设计变更,参与项目的技术交底,阶段性验收和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审核项目的竣工技术资料。

6、参与制定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参与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及各方索赔工作,参与工程结算的审查。

7、负责管理工程设计的质量信息反馈和信息处理工作。

8、组织职工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9、负责设计文件归类及技术文件和资料及科技档案的管理和质量体系文件的归口管理工作。

10、完成公司下达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工作标准

1、适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学习有关技术政策、法令、规范、规定、定额及本公司有关技术管理制度,制订执行措施,并组织实施,适时检查防止重大违法违章事件发生。

2、对完成可研批复的项目,及时编制设计要求,勘察要求,并发布规划、设计评选公告,组织设计方案评选;向公司推荐优良规划、设计方案。

3、及时审查公司建设项目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科研成果,提出内审意见。

4、及时指导项目实施工程中有关技术问题。对在施工中发现的设计缺陷要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5、适时召开相关各方参加的技术会议,及时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和科技管理问题,做到发扬民主,情况明了、措施正确、防止重大失误,杜绝重大工程责任事故。

6、及时了解国内外有关科技发展动态,拟订本公司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努力完成管理目标,抓好学术活动。

7、编制在职科技人员培训计划;举办科技讲座,做到讲座的内容教员和时间三落实;结合项目建设中的“常见病”、“多发病”,适时召开技术剖析会,努力减少和消除技术通病。

8、搞好本室的行政管理工作,在科技管理中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勤于职守,廉洁奉公。工程部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工程部是从建设工程招投标后直至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过程中依据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技术、安全规范和公司有关工程管理规定(办法)进行实际操作的工程组织、协调、管理部门,行使对工程施工进度、技术、工程矛盾的协调管理和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行全方位控制的职责。

一、岗位职责

1、负责施工前的工程计划部署,对工程地域范围内地下管线、构筑物和一上管线的调查摸底并组织、协调、迁移、改造工作。

2、负责施工程进度计划、技术方案的审核,洽谈工程合同、协调工程矛盾,进行工程管理,主抓工程进度,组织竣工验收,监管工程造价、质量、安全。

3、督促监理对工程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人员的监控管理。

4、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与各职能部门及各施工单位的关系,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5、负责管理各建设项目工地代表并协调处理与工程进度有关的矛盾和纠纷。

6、参与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工作。

7、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对职工进行工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操作流程、安全制度及公司一切规章制度的培训。

8、负责对关键隐蔽工程监控及竣工项目的验收。

9、负责项目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及保管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标准

1、坚持依法管理。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政府及有关上级部门颁布的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坚持按基本建设和施工程序办事。

2、审查监理审核后乙方提供的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资质,要求乙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上岗证书及培训情况的证书。

3、参与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布置,并提出改正意见。

4、配合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与社会各管理部门之间的问题。

5、按公司下达的工程建设计划组织实施施工,审核施工单位的进度报表,定期召开协调会,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力、材料设备供应情况,确保工程进度。

6、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的或有可能成为质量隐患的施工行为,坚决予以制止,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

7、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已完关键工序要及时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8、依据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和造价有关规范牵头对已完合格工程进行经济签证。需设计变更的,要依据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经公司审批后,办理施工洽商、变更手续,严格审批程序。

9、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劳动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施工。重大责任事故率为零。

10、代表建设单位根据施工合同、设计和有关工程建设规范参加单位工程的隐蔽工程验收、分项分部验收及单位工程的验收。

11、要求施工单位竣工资料必须完整齐全,准确美观,要求做到竣工图纸与施工现场相一致,工程量与图纸相一致,工程验收前,应要求施工单位应将所有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测试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符合工程档案要求后,方能予以验收。

12、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工程结算工作,杜绝有遗留问题的出现,若出现不可避免的遗留问题应有详尽的书面说明。

13、建立在建工程例会制度。在施工现场定期(每周)召开工程生产调度会,形成纪要转发与会各方,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及总经理。

14、现场代表要认真记录每日工作情况,详细记载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部门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抽查,日志要编册保存。

15、编制月、季工程费用计划统计报告。

16、加强廉洁自律的学习,建设廉洁型部门。

征地拆迁部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一、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征地(租地)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

2、制定并执行征地(租地)、迁坟、拆迁的补偿标准及方案。

3、负责办理集团公司及直属子公司的项目建设范围内征地(租地)、房屋拆迁工作。跟踪组织土地征用(租用),参与征用(租用)及房屋的补偿和安置协议书的签订。负责征租用地地籍、权属的管理,建立四至清楚的权属档案。

4、负责施工过程中因征地(租地)拆迁引发矛盾的协调工作,指导各项目部做好日常协调治安工作,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5、配合做好征地、拆迁资金的核准、下拨、控制工作,并建立征地(租地)拆迁资金拨付台帐(明细帐),定期编制报表上报。

6、负责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公用设施和坟墓的迁移工作。

7、负责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做好征地(租地)拆迁过程中的档案管理。

8、完成集团公司临时安排的工作。

二、工作标准

1、组织学习国家及省市有关征地(租地)拆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公司内部征地(租地)拆迁工作手册和管理制度,从程序上,制度上、操作上规范征地(租地)拆迁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积极联系地方区、乡、村等有关部门,取得支持,加快征地(租地)拆迁进度,为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打好基础。

3、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对沿线干部群众做好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积极争取沿线群众对征地(租地)拆迁工作的配合,控制年群众上访次数在5起以内。

4、设立项目征地拆迁台帐,征地拆迁补偿应做到数量如实、量测准确、补偿标准统

一、造册登记清楚、合同协议完整、补偿金发放合法、财务手续齐全。支付准确率达100%。

5、跟踪征地(租地)丈量工作,做到边线清楚,确保征地实测面积与图纸面积误差在5%以内。

6、对已征用(租用)的土地边线,要按相关规定设立明显的、永久性的边线标志。

7、严于律已,廉洁奉公。

计量部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一、岗位职责

计量部是按照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准确测量已完工程量的部门。其具体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造价法规与制度。

2、依据工程合同条款负责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工程量计量。

3、负责对合同或施工图设计以外增加的工程量进行现场计量(测量)、监督和审核。

4、会同工程部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月报表,并向总公司提出月进度支付建议。

5、负责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招标文件审核,参与施工合同起草工作。

6、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7、负责建设项目和园区内各功能区域划分边线及工程量的测量工作。

8、负责土地征用的面积测量校核工作。

9、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同、设计的变更、工程量计量、工程量支付、测量边线等方面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工作。

10、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标准

1、组织部门人员学习工程造价和工程测量的有关基础知识,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方法,能准确编制、审核道路桥梁和市政设施工程量清单。

2、计量工作应做到用数据说话,涉及方量时应以测量成果为依据,测量人员应会同各方进行实测,参加人员对测量记录签字确认。

3、计量要满足开行贷款及其它商业银行支付的要求。

4、准确、及时、科学、合理的作出设计、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与比较。

5、及时完成项目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的价的编制与审查。

6、按施工招投标的程序、内容及作法,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的合同价。

7、根据工程的变更,及时调整工程造价,准确率达97%以上。

8、对已竣工项目及时编制竣工结算,准确率达97%以上。

9、利用新方法、新技术为工程量计量和测量服务,及时完成边线测量和工程量测量,保证测量成果合格率达100%,计量准确率97%以上。

10、做好测绘成果、成图、报告文件及原始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和保密工作。

11、做好测绘仪器、工具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校验测绘仪器,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加强材料的计划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12、加强学习,坚持原则,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

第16篇:售票员岗位职责及标准

售票员岗位职责及标准

一、售票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和票据管理及营收报解制度,负责票据的领取、登记、发售、保管工作,遵守售票纪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售票室。

(二)根据不同旅客的特点,采用多种方式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售票任务。

(三)熟记本站营运线路、班次、发车时间、沿途停靠站点、里程、票价、运行时间及中转站换乘的班次时间。

(四)注意观察客流动态,当客流 发生变化时,及时向值班站长提供信息,以便加(减)班。

(五)熟练掌握售票工具电脑(售票系统)性能和操作技术,爱护设备、用具,定期保修,保持售票室、设备、工作台和机工具的清洁卫生。

(六)按时填写当班工作记录、原始台帐,负责交接好当班工作。

二、售票员工作标准

(一)上岗前在售票窗口悬挂工号牌,做好票据、机工具、零 钱、帐单及其他方面的准备工作,做到用具齐全有效,摆放整齐合理。

(二)注意掌握当日营运班线车型定员、预售票和以其他方式售出的客票票号情况,以便 做到合理配载,一视同仁,不售超员票。

(三)售票时精力集中,操作准确迅速,唱收唱付,票、款同时交付旅客手中,并交待必要事宜。

(四)发售的客票票面班次、票价、日期、起止站名、发车时间、座号、乘车地点必须与当班车辆相符,无差错。改乘、退票应有签章。

(五)售票差错率低于0.05%。

(六)交接班清楚,收入日报填写准确,票款收入日清日结,票、款、账相符,不压不挪用票款。

第17篇:保洁主管岗位职责标准

官方网址:http://www.daodoc.com

保洁主管岗位职责标准

保洁主管在服务中心主管领导下,负责实施住宅区的保洁工作,美化、净化居住环境。其职责如下:

一、保洁工作的现场管理,及时了解保洁员的思想和生活动态,解决疑难问题,并定期向服务中心主管汇报。

二、严格按保洁管理作业程序和保洁标准及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实行工作检查制度,包括:自查、互查、主管检查、抽查、服务中心定期检查等检查制度,考核结果切实与员工工资挂钩。

三、合理配置住宅区内保洁和清扫工具的数量,合理配备保洁人员,确保住宅区内不留卫生死角。

四、坚持每天巡视住宅区2次,有效制止各种违章现象,现场督导保洁工作。

五、经常检查商场、店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严禁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六、负责保洁内务管理工作的安排和实施,每月组织召开保洁情况分析会,总结一周保洁工作。

七、负责保洁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八、负责业主家庭钟点服务的安排及落实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九、带领保洁各班完成服务中心安排的临时任务。

第18篇:餐饮部经理岗位职责标准

餐饮部经理岗位职责标准

1.全面负责餐饮部的经营管理工作,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2.负责制定餐饮部长期、短期的年度和月度计划,组织、督促完成各项任务和经营指标,并对月度、年度经营情况作分析并报总经理。

3.制定服务标准程序和操作规程。检查下属各岗位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规程,保证食品的质量,促使本部门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教育。

4.与财务部配合作出每年的预算和月计划,研究扩大销售范围和销售量,增加经营收入。

6.与人事部配合招聘、挑选、奖励、处罚、晋升、调动、开除餐饮部员工,并负责组织餐饮部员工的业务和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

7.制定服务技术和烹饪技术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定期同行政总厨研究菜点推出新菜单并有针对性地组织服务人员和厨师外出学习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技术。

8.注意现场管理,经常性地对餐厅、厨房巡视监督,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严格遵守卫生管理制度。制定个人、岗位、操作等方面的卫生标准,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卫生检查,保证客人的饮食安全。

9.亲自组织、安排大型团体就餐和重要宴会,负责VIP客人的迎送,处理客人的重要投诉。

10.主持日常和定期(每周一次)的餐饮部会议,经常检讨业务状况,及时调整,完善经营措施。

11.抓好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确保各种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并得到正确使用,防止发生事

12.协调本部门与会所其他部门的关系,做好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13.抓好饮食服务质量:

(1)巡查各餐厅及出品部门,进行工作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在重要宴会和重点客人开餐前要检查宴会的要求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或不

妥之处要及时改正。

(3)检查各工种员工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4)检查员工的仪容仪表、工作效率、技术的熟练程度。

(5)与行政总厨抽检食品质量。

(6)经常征求宾客对服务及食品质量的意见。

(7)妥善处理客人的投诉。

4.加强物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1)了解和掌握食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指导进行食品原材料的采购;根据餐厅实际情况指导增减原材料的进货额,避免造成损失或浪费;熟食库存情况。

(2)指导生产部门和食品部工作,加强管理,防止食品发生霉坏变质。

(3)控制食品原材料的标准、规格和要求,控制成本和毛利率。

5.加强职工队伍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1)教育员工遵纪守法、服从领导、服从管理,培养和提高员工的酒店意识,自觉做好本职工作。

(2)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思想状况、工作表现、业务水平和家庭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使他们有归宿感、责任心和事业心。

(3)抓管理的重点是要抓好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对他们严格培训和严格管理以提高公司管理水准和服务水准。

8.采购食品

采购的职责是要用最抵的价格,买进最好的食品。餐饮部的营利首先从采购这一关开始,采购的好坏,与利润紧密相连。

新鲜食品的需求量大,基本上每天都需要采购。但新鲜食品如蔬菜和肉类的价格不一,采购人员要掌握价格,把握行情。采购人员每天填写一份采购单,标明一天所需要的食品项目和数量,然后再采购。

采购前,采购人员要检查3件事:

第一检查库存食品,弄清当天需多少,还缺多少,特别是新鲜食品如水果、蔬菜等;

第二,检查肉类供应,看当天需要多少;

第三,检查《日常预测表》内的项目。该表格由餐饮部账会人员制定,根据前几星期或前几月的营业情况,估计当天进餐的人数和食品的需要量。该表能使采购人员在厨房的帮助下,具体订出采购食品的需量。

9.对食品进行验收

验收要把好食品质量关和数量关,不负责任的验收会使酒店蒙受经济损失。因此,验收人员要对所有采购的食品认真验收,保质保量,一丝不苟,对不合要求的食品要立即退回;对金额不符的账目要查问清楚。对验收的食品也要做好记载,以便查阅或分析之用。

验收员认为食品的质量、重量、价格合格后,在账单上签字,保留下发票,注明售货人或单位、价格、数量等。然后,食品再分别送往厨房或仓库。发票和账单送至账会人账,打入成本。

10.食品购进之后,要尽快地储存起来。

干的食品、罐装食品、盒装食品等应放在干燥的仓库。仓库的温度要适宜,以防罐头爆胀或其他食品霉变;仓库要保持清洁,墙壁、地板、天花板的开口处要封好,保护好,以防虫害;食品应置于架上;先入仓的食品应光出仓,沉重的食品应放在离门口近的地方,便于搬运;仓库的钥匙有专人保管,仓库应采取防范措施,以免食品被盗。

容易变质的食品如肉类、蔬菜等应储存进冰库或冰箱里。冰库的温度要按规定调好,库里更应注意卫生,肉应该挂起来或放在通风地方,牛奶和奶油要与有太生气味的食品分开放等,都是仓库人员所要注意的。

仓库要有严格的发货制度,要填表,经经理或厨师长批准方可领出,并请要货人签字。发货时应尽量先发放储存久的货。仓库的管理不善、手续不清、措施不严都会导致浪费、冒领、被盗等问题,造成经济损失。

11.预备

食物在烹调之前,一定要经过预备包括阶段。预备包括清洁、除掉不可食用的部分、切开、剁碎、成形等工序。

餐饮部经理必须熟悉食品预备的方法和厨师技术,发挥厨师得积极性,提高食品的质量。厨房的工作通常由厨房长负责,他指挥所有的厨师和厨房工作人员;负责与采购人员联系订购食品和买菜;还须配合经理制定菜谱。

厨师长要牢记食品的成本,菜谱的多样化,工作量的平衡,有效地利用剩余食品,根除浪费现象,规定食品的配份,降低食品成本。总之,厨房的食品预备工作是一个重要的环节,要抓好管好。

12.服务

餐厅服务的好坏,最能影响客人的情绪。

餐厅主管对餐厅服务质量的管理起着关键的作用。主管应协助经理负责餐厅的营业,督导各个领班解决客人的不满意和要求,安排员工的任务,指导订席作业等。 主管要迎接客人,安排客人就坐,检查餐厅的工作情况和布置。主管要注视全餐厅的营业,倘若客人与服务员发生争执,或出现了问题,应及时处理;应尽量避免产生矛盾,避免不快的事情在餐厅发生,因为这会有损于餐厅的声誉。

餐厅营业前,主管要认真地巡视一遍,确保准备就绪。主管要向服务员解释菜谱,特别是某些服务员不了解的菜;如哪些菜可以快上,哪些菜需要时间准备等等。主管也要善于倾听服务员的意见和建议,互相沟通,培养服务的主人翁精神。 营业时,如发现有问题,要立即纠正。当服务员犯错误时,主管不应在客人面前进行处罚,最好离开公共场合再处置。主管要让餐厅的服务保持在高标准。 客人同服务员发生矛盾,往往是由于误解造成的。主管要指导服务员,多从客人的角度考虑,对有些无法办到的事可能向客人解释清楚,以求得到客人的谅解。

13.财会管理

餐饮部财会人员负责把财会情况报告经理,便于经理计划日常的营业。财会人员的等一个职责是预测——根据前段时间的营业情况。对下一段时间的营业做出预测,使经理能够对下一段时间买多少食品和饮料及其他事务做出决策。财会人员的第二个职责是食品成本控制——为了保证有效的吧、成本控制和营利,要保持每天食品的采购、仓库需要、销售的记录。营业的日报表要一式二份,填好后分送有关部门。

第19篇:岗位职责说明书标准范本

人力资源部经理工作说明书

一、基本资料

岗位名称: 人力资源部经理 岗位等级: X X×

岗位编码: ×X X X XX 所属部门: 人力资源部 直接上级: 总经理 直接下级: ×××

定员标准 :1人 分析日期:X X X X~X X月

二、岗位职责 (一)概述 (二)工作职责

1、负责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完善。

2、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建立与完善。

3、负责人员的招聘与人才的储备。

5、负责各种绩效管理制度的制定。

6、负责处理员工劳动关系

7、完成公司交付的其他任务。

三、监督与岗位关系 (一)所受监督与所施监督 l、所受监督:总经理

2、所施监督:下属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二)与其他岗位关系

1、内部联系

2、外部联系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1、建立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2、人力资源规划应符合公司发展目标

五、l:工作权限……

六、劳动条件和环境…… 七,工作时间……

八、任职资格l、学历:

2、工作经验……

九、身体条什……

十、心理品质要求 …… 十

一、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

二、绩效考评-…

第20篇: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各级护理人员资质要求、技术能力、

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一、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

(一)资质要求

1.大专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在主管护师岗位履职5-7年以上。 3.具有副主任护师或主任护师任职资格

(二)技术能力要求 1.临床经验丰富。 2.病房管理意识强。 3.护理技术操作规范。 4.医疗护理行为标准。 5.具有护理科研意识。 6.撰写护理论文的能力强。 7.组织指导危重病人抢救的能力强。 8.指导护理大查房,参加护理会诊。 9.指导临床带教和讲座的能力强。

(三)岗位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护士长)领导下,指导本科护理业务技术、科研、教学工作。

2.检查指导本科急、危重、疑难患者的护理计划、护理会诊及抢救患者的工作。3.了解国内外护理发展动态,并根据本院具体条件努力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护理质量,发展护理学科。

4.指导主管护师的查房,不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5.组织在职主管护师、护师的业务学习。

6.协助护理部制定护理科研、技术革新,并参与指导实施。8.对全院护理队伍建设、业务技术管理的组织管理提出意见,协助护理部加强全院护理工作的领导。

(四)工作标准 1.病房管理规范、有序。

2无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行为。 3.与医师配合抢救协调、严谨。

4.应用先进的护理技术指导下级护士工作。5.对本科护理差错事故,提出意见和建议。 6.担任教学指导工作到位。

7.能协助好护士长完成下级护士的考核、聘任工作。8.积极组织本科室护理科研、开展新技术。 9.完成对下级护理人员的培训。

二、主管护师

(一)资质要求

1.护理教育大、中专毕业。2.护师岗位任职满4-7年。 3.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

(二)技术能力要求 1.有丰富的临床经验。 2.有病房管理意识。 3.护理技术操作熟练规范。

4.参与、配合疑难、重危患者的抢救。5.主持护理查房,参加护理会诊。 6.有指导下级护士业务学习的能力。 7.有指导临床带教和讲座的能力。 8.有护理新技术革新的意识。

9.指导下级护士总结经验,撰写论文的能力。

(三)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和护士长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本科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好护理质量关。

3.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疑难问题,指导危重、疑难患者的护理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4.负责指导本科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对护理业务给予指导。5.组织本科护师、护士进行业务学习,负责讲课。 6.组织护理专业学生的临床实习,负责讲课和评定成绩。 7.协助护士长做好行政管理和护士队伍建设。

(四)工作标准

1.病房管理规范、有序。2.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 3.与医师配合,协调抢救工作。

4.对护理查房、护理会诊、护理业务指导到位。

5.参与并完成护理差错事故讨论、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到位。6.临床护理教学、讲座及时,培训工作认真负责。 7.自觉加强护理理论学习及新技术的应用工作。 8.积极参与本科室护理科研工作。

三、护师

(一)资质要求 护师职称。

(二)技术能力要求 1.有一定的临床经验。 2.有病房管理意识。 3.护理技术操作标准、规范。 4.有参与疑难、重危患者抢救的能力。 5.主持护理查房的能力。

6.指导护士、临床实习生业务学习。7.参加临床带教和具备业务小讲座的能力。

(三)岗位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下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2.参加病房护理临床实践,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参与危重、疑难患者的护理工作及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4.协助护士长拟定科室护理工作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5.参加本科室护理查房、会诊和病房病例讨论。

6.协助护士长负责本科室护士及进修护士的业务培训,对护士进行业务指导。

7.参加部分临床教学,完成带教实习生临床实习工作。8.协助护士长制定本科的护理科研、技术革新,参与组织实施。

(四)工作标准

1.协助护士长做好病房管理工作。2.遵守卫生法律法规,护理操作规范。 3.能正确执行医嘱,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 4.与医师配合抢救协调。

5.对本科室新业务、新技术完成到位。6.护理临床教学及护理业务知识讲座完成较好。 7.对实习生护理业务知识讲解到位。

8.对病房出现的护理差错事故分析彻底,能提出有效防范措施。9.协助护士长制定本科室的科研、技术革新计划及组织实施到位。

四、护士

(一)资质要求 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二)技术能力要求 1.有一定的临床经验。 2.护理技术操作标准、规范。 3.配合医师做好疑难、重危病人抢救。 4.指导实习生工作的能力。 5.参与护理查房。

(三)岗位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和上级护士指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及交接班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基础护理和心理护理工作。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认真做好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

5.协助医师进行各项诊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化验标本。6.参与护理教学和科研,指导实习生工作。

7.定期组织患者学习,宣传住院规则和进行健康教育指导,经常征求患者意见,改进护理工作。

8.协助办理入、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及有关登记工作。9.协助护士长做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的请领与保管工作。

(四)工作标准

1.患者基础护理、心理护理到位。2.执行医嘱及时、准确、有效。

3.积极配合医生完成各项诊疗工作,采集标本正确。4.指导实习生工作到位。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住院规则细致。6.入院、出院指导全面。 7.护理文书书写及时、规范。 8.病房管理工作到位。

护理岗位责任制及工作标准

一、主班护士

(一)任职资格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护理专业学历证书。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由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士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4.具备主班护士技术能力要求。

(二)技术能力要求

1.熟练掌握计算机录入系统及长期、临时医嘱处理常规。2.病房管理意识强。 3.护理技术操作规范。 4.临床经验丰富。

(三)工作职责

1.熟练掌握病人入院、出院、转科工作流程,具备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2.能够严格遵守执行医嘱制度,正确处理各种长期、临时医嘱。3.了解本科病员动态,合理安排床位,熟练掌握计算机录入系统。 4.熟练掌握收费政策,做到合理收费,无不合理费用投诉发生。 5.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年修满规定学分。 6.年终参加医院年度考核,考评合格。

(四)工作标准

1.医生开具的医嘱单护士能准确、有效、及时的处臵。2.能全面、动态地掌握科内重点病人病情、人数。 3.病人和家属对于解释和给予护理表示满意和理解。 4.保持准确的记录。

5.做到合理收费,无不合理费用投诉发生。

二、中、夜班护士

(一)任职资格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护理专业学历证书。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具备中、夜班护士岗位技术能力要求。

(二)技术能力要求

1.独立准确执行值班期间治疗和各项护理操作能力,具有处理各种突发意外事件的能力。

2.熟练掌握专科护理常规。

3.能够及时准确书写各项护理记录单。4.配合医师做好疑难、重危病人抢救 (三)工作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能够独立准确执行值班期间治疗和各项护理操作能力,具有处理各种突发意外事件的能力。

3.熟练掌握专科护理常规,做好病情观察及护理记录。4.能够正确核对当日各类标本及正确采集。

5.保持护士站、各办公室、配药室、治疗室走廊及病房清洁。6.能熟练掌握病人病情的变化、治疗和护理过程,并在晨会上交班。

7.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年修满规定学分。8.年终参加医院年度考核,考评合格。

(四)工作标准

1.明确当班所负责病人,掌握重点病人的病情、人数。2.病人床单位、基础护理、专科护理达标。 3.准确及时执行各项临时治疗及护理。 4.治疗室及时消毒,物品用后处理符合要求。 5.护理记录准确及时,出入量统计及时准确。 6.病人各项标本的采集、留取准确。

7.病人和家属对于解释和给予护理表示满意和理解。8.保持治疗室和办公室清洁。 9.病房走廊清洁,无大声喧哗。

三、责任护士

(一)任职资格

1.中专以上学历的注册护士及以上职称人员。

2.中专学历护士从事临床护理工作≥1年,专科及以上学历护士从事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

(二)技术能力要求

1.熟练掌握本科常见病的诊疗护理常规。

2.熟练掌握各种基础护理服务规范和临床护理技术规范,掌握责任护士每日工作流程。

3.熟悉专科护理理论知识,能正确执行医嘱,能配合医生进行各种诊疗、抢救工作。

4.掌握正确的采集各种检验标本的方法。

5.熟悉并应用各种沟通技巧,做好病人的健康教育指导工作。6.具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的能力。 7.能运用护理程序护理患者。 8.能正确书写各种护理文书。 9.具有一定的临床带教能力。

(三)工作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及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对自己所分管的病人,进行系统的全面的评估,制定护理计划,负责实施与评估。 3.按病人的护理级别及时巡视病房,严密观察与记录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抢救治疗工作。

4.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地执行医嘱,按时完成治疗、护理工作,做好查对和交接班工作,不断提高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5.了解病人的心理、精神、社会、文化状态并进行护理,做好病人相应的健康教育、功能锻炼、饮食管理及出院指导等。

6.维持病房环境清洁、整齐、安静、工作秩序良好,做好陪人管理、宣传卫生和防病知识,鼓励病人增强对治疗的信心,及时向病人及家属介绍住院须知。

7.参加晨交班,听取夜班报告,危重病人床头交接班。8.参加指定的护理教学及科研工作,指导实习生工作。

(四)工作标准

1.执行分级护理制度,经常巡视病房,心理疏导工作到位。2.热情接待新病人,详细介绍住院环境,规章制度,主治医生,护士长等。

3.基础护理工作到位,无护理并发症。

4.导管护理正确,准确记录出入量,保持管路通畅。

5.做好疾病健康教育工作,做好饮食指导,安全教育,病人知晓率达100%。

6.发药到口,准确无误,及时观察药物疗效及副作用。7.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无院内感染发生。

四、一级护士

(一)资质要求

1.工作年限:中专学历护士从事临床护理工作0-1年、专科及以上学历护士从事临床护理工作0-6个月。

2.职称:中专护士履职0-1年、专科及以上护士履职0-6个月或未定职。

(二)技术能力要求

1.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

2.掌握核心制度,各班职责,熟练掌握基础护理操作技术。

(三)工作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和上级护士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护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流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防止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基础护理和心理护理工作,按时巡视病房,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协助医生进行各项诊疗工作,负责采取各种检验标本。(四)工作标准

1.掌握基础护理技能、基础理论及护理专业知识。2.基础护理工作到位,巡视病房及时。 3.掌握各专科护理常规及护理技术。 4.能规范化书写护理文书。 5.采集标本正确。

五、二级护士

(一)资质要求

1.工作年限:中专学历护士从事临床护理工作1-3年,专科及以上学历护士从事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2年。

2.职称:中专护士履职1-3年、专科及以上护士履职6个月-2年或护师。

(二)技术能力要求

1.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的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基础护理各项工作,能独立承担各种护理班次。

2.完成患者入/出院的处臵、健康教育、标本采集。负责患者基础护理、生活护理,确保“三短六洁”,具有一定的抢救及处臵能力。

3.完成术前、术后常规护理、做好病情观察等。

(三)工作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和上级护士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患者的医嘱落实情况,负责护理记录书写,检查其他班次的护理记录是否完整。

3.掌握分管患者病情,进行护理评估,实施护理计划,评价护理效果和健康教育的落实情况,及时向上级护士汇报,服从上级护士的安排与指导,必须将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在护理记录中记录。

4.负责所管患者病室环境、陪客的管理。5.指导、协助一级护士按质量标准完成基础护理。

6.参与病房的质量管理、教学管理、健康教育计划的实施;主动学习并掌握新业务、新技术。

(四)工作标准

1.熟练掌握护理基础理论知识及基础护理操作技能,能制定完整的护理计划。

2.掌握专科护理常规、技能及疾病健康教育知识。3指导实习生的临床实习有效。

4.根据整体护理工作模式,掌握责任护士工作内容。

六、三级护士

(一)资质要求

1.工作年限:中专学历护士从事临床护理工作3—5年,专科及以上学历护士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4年。

2.职称:中专护士履职3—5年、专科及以上护士履职2-4年或护师及以上职称。

(二)技术能力要求

1.能够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的知识和技能,掌握专科护理理论及技术,有独立承担专科危重症护理及所在专科护理工作,能够积极配合医生参加抢救工作。

2.按时完成临床各项治疗、医嘱处臵,掌握各种应急流程,并熟练的运用于工作中。3.工作态度严肃认真,参与患者的生活护理、病情观察及健康教育,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4.作为临床护理工作的骨干力量,参与临床带教及科室护理质量管理工作。

(三)工作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和上级护士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每天对手术病人、老年病人及大手术3天以内的病人进行巡视,负责并指导下级护士对急危重症病人、老年病人、特殊疑难纠纷病人的护理。

3.负责危重病人的护理评估、护理计划制定/修改、实施、护理效果评价和健康教育的落实。

4.对下级护理人员进行工作质量的检查和指导,发现治疗、护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并向上级护士或护士长报告。

5.参与病房的管理工作,监督护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对规章制度的修订提出建议。主动学习并掌握新业务、新技术,协助护士长开展新的护理项目,参与或承担科内护理科研、教学、查房工作。

6.参与病房的质量管理、教学管理、健康教育内容的制定。7.参加科主任医疗查房和科内的会诊及疑难、死亡病例讨论。

(四)工作标准

1.综合护理能力和专科护理技能熟练。2.熟悉危重患者护理常规、抢救技能。 3.掌握本专业新知识、新技术,运用护理理论、技术和护理程序,对病人进行整体护理。

4.具有一定的护理管理、预防保健及教学的能力。5.积极撰写护理论文。

七、四级护士

(一)资质要求

1.工作年限:中专学历护士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时间≥5年、专科及以上学历护士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时间≥4年。

2.职称:中专护士履职时间≥5年、专科护士履职时间≥4年或护师及以上职称。

(二)技术能力要求

1.能够熟练掌握护理专业知识及技术、专科护理技术,有较强的抢救能力及应急能力,能够积极参加抢救工作。

2.工作认真严谨,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3.善于沟通与协调,深入病房解决护理难点,完成健康教育工作、功能锻炼指导工作。

4.作为科室危重症护理及专科护理、及技术革新的主导力量,能主动承担对下级护士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参与临床带教工作。

(三)岗位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指导科室护理业务技术、科研和教学工作。2.关注本专科护理的发展动态,引进护理新技术、新项目应用于临床 ,制订新病种、新开展手术的护理常规,作为学科带头人。

3.督导落实科室护理质量管理,在工作中起带头、标兵榜样。4.参与病房的质量管理、教学管理、健康教育内容的制定,术后康复指导计划的实施。每周查房至少一次,指导责任护士解决大手术、危重患者的疑难护理问题,提出预见性意见。

5.业务查房时,帮助护理人员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6.完成护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7.参与护士长制定科室护理科研、技术革新计划,并指导实施。参与评价护理论文和科研、技术革新新成果。

(四)工作标准

1.具备坚实的基础医学理论并精通专科护理理论及技术.2.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重危、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订与实施,不断更新知识,能在管理、教学、科研中发挥骨干作用。

3.课堂教学、临床带教能力强,能组织本科护理会诊、护理查房及参加全院性护理会诊。

4.科研能力强,能写出一定水平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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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标准 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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