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人员岗位职责

2020-04-18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承担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l.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 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 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 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 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 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 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 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 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 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 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 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咨询业务。

5.5 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 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 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时间。

8.2 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 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 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 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 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 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 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 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 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 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币种:______________ 汇率: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

9.3 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______________;

9.4 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______________;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

12.争议

12.1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委托人_______份,受托人_______份。

17.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第2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授权委托书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授权委托书

陈湧华 (委托人即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系射阳华泰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就幸福华城三标段(D-

10、12#搂;D-

11、13#搂;地下室

2、3#搂)土建、安装 (拟招标项目名称)的代理人,以招标人的名义办理以下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招标代理人在代理招标过程中办理上述事宜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委托人均予以承认,但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需经委托人签署。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代理合同签定之日至 代理工作完成时间为止 。

特此声明。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推荐第3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项目编号:xxxx[2000]第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重庆市建筑业协会招投标分会

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委托人(全称):

代理人(全称):x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 年月 日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以下工程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 4.招标范围: 5.招标方式: 。

二、委托范围

1.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2.办理招标申请 3.起草招标公告

4.组织或协助招标人开标、评标 5.编制招投标情况报告 6.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7.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三、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的权利

(1)对委托项目的招标程序有知情权;

(2)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4)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代理人的全部资料;

(5)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

2.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向代理人提供实施委托业务的全部真实、可靠的有关资料;

(3)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条中未委托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标代理费;

(6)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指导。

四、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要求招标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代理内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标代理费。 2.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

(2)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在发出前告知委托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

(4)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代理事项保守秘密;

(5)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6)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经办的全部招标工作资料,由委托人存档(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7)不得将本合同代理服务工作转让第三方;

(8)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用委托人的资料应全部归还委托人;

(9)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招标代理报酬及支付方式

1.本次招标费 整(¥ ),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代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

(2)专家评标费;

(3)代理本项目的差旅费、汽车费用、开标室租赁费;标书制作费;

(4)代理本项目应支付放入税金;

(5)代理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其他办公费用; (6)代理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费用。 2.招标代理费支付主体

委托人与代理人共同约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并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3.招标代理费支付方法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代理人。

六、公告费、专家评审费的约定

公告费、专家评审费由代理人支付并承担,委托人不承担公告费、专家评审费。

七、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业务,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变更约定事项的,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整,代理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返还委托方;委托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已开展项目的全额代理费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经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八、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签订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4.本协议一式伍份,委托人贰份,代理人贰份,监督人壹份。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电话:

地址: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电话: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 二o一年 月 日篇2: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招标代理合同

委托方 (甲方): 瑞金市住房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方(乙方): 江西省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规范工程招标代理委托行为,明确代理机构的责任,搞好协作配合,经双方协定,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关于工程概况

1、

2、

3、

4、

1、

2、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建筑面积结构及层数 第二条 关于招标

招标方式

招标范围第三条 关于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

1、

2、

3、

1、

2、

3、

1、

图纸提供日期 图纸提供张数 其相关资料第四条 关于招标代理合同天数 开始时间完成时间合同完成总日历天数

第五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按 下列 内容。 提供招标前期的咨询工作及编制招标方案;

理服务

2、

3、

4、

5、

6、

7、

申报及填写有关的招标资料及表格;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编制招标文件及备案;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组织召开投标答辩会,并将答辩会内容书面文字解答送给各投标单位

编制标底或编制工程量清单;

8、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或直接确定中标人(应事先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9、

招标备案报告书的备案;

10、协助甲方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11、其他委托内容 第六条 费用的约定

招标代理费在国家纪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基础上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全过程招标代理(含标底编制费)按标的总造价收取。

2、全过程招标代理费(含标底编制费)按固定价格:大取。

3、只编制标底代理费按标底总造价元收取。

4、只编制标底代理费按固定价格元收取。

5、甲方要求外出封闭制标底,差旅费、住宿费由负担。第七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预付招标代理费天内付清全部代理费。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及时完整的提供项目施工图纸、招标人的招标要求、期望及其它

有关招标技术资料。

2、招标人应按合同规定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代理业务,对代理机

构编码值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有关技术资料及填写的有关招标表格等按要求审查后盖章。同时将审查盖章后的有关文件、表格家有关技术资料及时送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定招标程序及时对有关招标过程中的一切合法行为和活动予以认可。

3、主持(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和参加开标、评标、定标工程,

审查和确定中标人。

4、招标人对招标代理业务中有特殊要求的,如工作量较大,应另行

协商增加招标代理费。

5、招标人对应保密内容有保密职责,并不得泄密。第九条

乙方责任

1、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规定、建设部79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法》的有关规定和《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在其资格规定范围内依法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严禁代理机构违法、违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2、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代理活动。

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填写有关招标文件、资料、表格等,并按法定程序和招标文件的约定依法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他人转让代理业务。

3、该工程乙方任命

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代理成果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最大限

度的满足招标人的合法要求,如因招标代理机构责任达不到和所约定内容的应负责完善,给招标人造成严重共损失的招标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内容,视造成损失严重性和损失程度,依法追究招

标代理机构的赔偿责任。

5、实行全工程代理标的,应依法按招标投标的有关程序,负责将有

关资料送审和备案;按委托范围依法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联络招标监督机构对有关过程实施监督;草拟施工合同。 第十条

甲方和乙方之间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处理:

1、请调解;

2、调解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

2、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约定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

建设单位:(章) 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罗先军法定代表人:杨秀华

负责人:陈瑞兵 负责人:邱世裕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号:

电 话: 电话:

地 址: 地址:篇3: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九江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甲方(全称):乙方(全称): 江西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行为,明确建设单位和代理机

构的责任,根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其他)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200年 月日,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浔阳区金鸡坡 3﹑工程规模: 总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200亩。建筑面积

约11万㎡。分期实施。 4﹑单向合同估算价:5﹑结构及层次: 第二条 招标 1﹑招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以内的土建、水电安装工程项目

第三条招标代理合同天数

1﹑开始时间: 2﹑完成时间: 3﹑合同完成总日历天数 天. 第四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按 项内 容

一﹑确认请在标题前打√反之打×. 1.提供招标前期的咨询工作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申报及填写有关的招标资料及表格; 3.起草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4.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5.入围投标单位的确定; 6.编制招标文件及备案; 7.招标有效期内授权乙方签章认可有关招标事宜; 8.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并将答疑会内容形成书面文字 解答送给各投标单位; 9.编制标底; 10.编制工程量清单; 11.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定标; 12.编制评标报告; 13.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4.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5.协助招标人调查,了解有关招标活动的投诉,处理纠纷工作; 16.其他委托内容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

1.对委托项目的程序有知情权; 2.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完全的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为原始资料; 4.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乙方的全部资料; 5.有权要求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 二.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的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 2.及时完整的提供项目施工图纸﹑招标人的招标要求﹑期望及其他有关招标资料; 3.招标人应按合同,规定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代理业务,对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有关技

术资料及填写的有关招标表格等按要求审查后盖章. 同时将盖章审查后的有关文件﹑表格及有关技术资料及时送招标监督机构备案(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定招标程序及对有关招标过程中的一切合法行为和活动予以认可; 4.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标代理费﹑标底﹑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费; 6.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指导; 7.招标人对应保密内容负有保密职责,不得泄密.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招标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代理内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标代理费和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三.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并在其资格规定范围内依法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前告知委托人. 3.完成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 4.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代理事项保密; 5.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6.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经办的全部招标工作资料,由委托人存档; 7.负责本次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责任人(签字).电话. 8.不得将本合同代理服务转让第三方;

9.由于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造成代理人工作严重失误或泄漏标底及其他保密内容,使招标人收到重大损失的,招标人可依法扣减代理费用,对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权依法提出责任赔偿;

10.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费用的约定及标准

招标代理费、标底编制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或按《关于颁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的通知》赣价房字【2001】1号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推荐第4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协议书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代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其他)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2008年11月20日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以下工程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

4.单项合同估算价:

5.招标范围: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6.招标方式:□

二:委托范围(在□中打√)

□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办理招标申请

□起草招标公告/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编制招标文件

□审查投标人资格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标底

□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并草拟答疑纪要

□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定标

□编制评标报告

□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其它双方商定的工作

三:合同价款

1.代理报酬为人民币(大写):

2.支付方式:

四: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对委托项目的招标程序有知情权;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代理人的全部资料;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向代理人提供实施业务的全部真实、可靠的有关资料;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完成本合同第二条中未委托代理人完成的工作;按合同支付招标代理费/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指导。

2、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有权要求招标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代理内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按合同收取招标代理费和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在发出前告知委托人;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代理事项保守秘密;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

的监督和指导;向委托人提供一套有代理人经办的全部招标工作资料,有委托人存档(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不得将本合同代理服务工作转让第三方;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用委托人的资料应全部归还委托人;承担因代理失误等原因导致招标失败或延期而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责任;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对于招标过程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业务,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变更约定事项的,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叁万元整。代理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方。委托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已开展项目的全额代理费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经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6、代理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代理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六: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委托方、代理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签订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4、本协议一式五份,委托人贰份,代理人贰份,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一份。

七:双方补充条款: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委托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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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公章)(甲方)

代理单位:(公章)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

方):代理单位(乙方):海口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委托方将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 :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律师36

5(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

币(大写)。付款方式为 现 金或 转 账,

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委托方(甲方):代理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签定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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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代字(XX)第__03__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甲方):(公章)

代理单位(乙方): (公章)

合同签订日期:XX年3月01日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委托方将 杭州某花园社区排屋高层建设 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1、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2、工程概况:

3、本次招标范围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_(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XX]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定日期:XX年03月01日

推荐第7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委托人与代理人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的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二、代理范围和内容

1、确定招标方案;

2、编写招标文件;

3、审核施工合同的签订;

4、委托人要求的其他服务性工作。

三、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1委托人有选定代理人,以及与其签订合同的权利;

1.2代理人调换代理负责人必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1.3当委托人发现代理人不按《招投标法》进行代理时,有权终止合同;

1.4委托人应当负责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

1.5委托人应向代理人提供工程的有关资料。

2、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2.1招标方案的建议权;

2.2施工合同的审核权;

2.3发中标通知书;

2.4代理人必须严格按《招投标法》及有关法规政策进行代理;

2.5向委托人提供招标过程全部资料卷宗。

四、委托人向代理人承诺按以下条款注明的期限、方式、金额,向代理人支付报酬:

五、本合同自编制招标方案开始实施,至发出中标通知书及签订施工合同止完成。

六、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盖章)代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

推荐第8篇:招标代理岗位职责

招标代理岗位职责

一、负责代理项目摇号、项目洽谈、领取招标资料、拟定招标方案、签订招标代理合同;

二、负责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的起草、审核和报送备案工作;

三、负责审查投标申请与投标人资格,发放资审结果通知书;

四、负责组织投标人查勘现场和招标文件答疑,组织开标活动;

五、负责组织评标会议,协助招标人依法组织评标委员会,协助评委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协助招标人依据评委的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六、负责中标公示的起草、审核和中标通知书的发送;

七、负责招投标资料汇总,编制招标代理书面报告;负责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八、按规定完成项目代理档案、资料、文件的整理、装订提交公司归档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推荐第9篇:招标代理岗位职责

招标代理岗位职责

1、参与公司项目洽谈、签订招标代理合同

2、领取招标资料、拟定招标方案。

3、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手续。

4、提出招标申请。

5、编制招标文件,工程清单或标底,并负责审核报送备案。

6、招标文件提交业主讨论。

7、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

8、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9、审查投标申请与投标人资格。

10、发放资审结果通知书。

11、组织投标人查勘现场和招标文件答疑。

12、邀请全部合格的投标人代表参加组织开标活动。

13、组织评标会议、协助招标人依法组织评标委员会、协助评委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服务。

14、协助招标人依据评委的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15、中标人公示、发送中标通知书。

16、招投标资料汇总、编制招标代理书面报告。

17、按合同结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18、协助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到市招管标办备案。

19、征求委托单位评价意见。

20、按规定30日内主持完成项目代理档案、资料、文件的整理、装订提交公司归档工作。

21、尊守公司规章制度,保守项目招标代理的相关机密。

2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

推荐第10篇:工程招标代理资质人员常见问题

.技术经济负责人需要提供哪些人员证明材料?

答:技术经济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任职文件、劳动合同、个人简历、高级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需由具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单位出具)、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的复印件。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需要提供哪些人员证明材料?

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明、劳动合同、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含变更及续期记录)、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需由具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单位出具)、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的复印件。

.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专职人员需要哪些人员证明材料?

答: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专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明、劳动合同、职称证书、从事工程招标代理经历证明(需由具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单位出具)、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的复印件。

.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如何认定?

答:以企业填报的《专职人员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情况一览表》中专职人员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年限及其聘用的具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单位出具的证明予以认定。

.工程招标代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个人?

答:可以。

.离退休人员可作为专职专业人员申报吗?专职专业人员有年龄限制吗?

答:可以。企业申报的专职人员不得超过60周岁。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内退手续的专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内退证明及与现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未超过60岁已办理退休的专职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与现单位依法签订的聘用合同。

专职专业人员的人事档案由上级单位代为管理可以吗?

答:可以。如由上级单位或股东单位出具的人事代管证明,应出具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该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的证明材料。

.企业为专职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凭证是指什么?

答:社会保险费用凭证指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社保缴费凭证。

第11篇:工程建设人员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一、项目经理是该工程的最高管理者,向公司最高管理者负责,承担该工程的决策、质量、进度、安全责任。

二、带头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组织贯彻实施工作,对各职能岗位的具体工作方案进行决策,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三、接受公司领导并会同各职能部门对工程材料、设备进行计划、采购、供应、使用和管理,控制工程成本,均衡材料占用资料比例,贯彻材料管理制度,提交材料消耗报告。

四、协调技术管理部门,实行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使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五、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安全施工,监督检查安全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六、落实劳务管理,加强施工劳务合同及工人劳动合同的实行,以减少经济纠分。

七、做好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的全面协调工作。

八、合理安排项目人员的岗位分工,抓好岗位责任的落实,搞好项目体人员的收入分配,使分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鼓励性。

九、全面负责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1 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质量、进度等一切技术问题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和贯彻国家、地方颂发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规定、方法和标准等技术工作。

三、主持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和工程技术交流,负责办理工程变更洽商。

四、组织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各项施工方案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并对方案进行审核。加强对质量技术管理策划工作,并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重点部位、关键部位进行技术交底。

五、认真检查、复核进场材料的合格证等质量保证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严禁将不合格产品用到工程上,确保工程质量。

六、协助公司经营部门进行工程结算工作,为公司经营部门结算提供必要的技术依据。

七、负责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并做好质量评定工作,参与抓好班组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

八、加强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监单位和监理单位联系,及时办理好与上述单位发生的签证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

九、全面负责专业技术员、质检员、资料员、试验员的工作。

十、组织各职能部门做好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移交工作。

十一、全面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2 施工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面组织工程有序施工。

二、负责编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组织落实实施,做好生产指标完成统计工作。

三、合理组织实施各阶段现场布置、生产计划、安全文明施工及劳动力、工程质量等各种施工因素的日常管理。

四、协助项目经理贯彻公司、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秩序。

五、落实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

六、合理安排人员及机械设备投入生产,做好各工种协调作业,做好各工序衔接工作。

七、及时了解、掌握外施队劳动力情况及工人的思想动态,进行合理调控,确保施工生产所需人力。

八、参加、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安全会议及各项专题会议。

九、参加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十、全面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3 安全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安全负责人是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环境、职业健康施工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在业务上向项目经理及公司负责。

二、负责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全体管理人员、工人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三、办理开工前安全监审和安全开工审批,编制项目工程安全监督计划,上报安全措施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要点。

四、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五、检查评定安全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达标,罚处现场违章行为,组织机械设备安全评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

六、承办工地文明施工相关事宜,向主办安全监督部门交办事宜,参加事故调查,定期安全检查,例会提出工地项目,奖罚意见。

七、实行安全终止权,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行为,承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八、加强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噪音、垃圾、污水进行检查,对绩效进行测量和监视,达到实现目标。

八、参加、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安全会议及各项专题会议。

九、全面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施工工长岗位职责

一、在施工负责人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工地生产施工的组织和指挥工作。

二、参加工程项目的图纸会审,并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制定,熟悉图纸和设计要求。

三、提前一周提出材料计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周报、月报,并报施工负责人审批。

四、会同工程技术人员对各专业班组按施工进度计划,图纸要求和设计要求进行技术交底。

五、组织指挥各班组按施工进度计划,图纸要求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对每一分项分部工程完工组织班组组长进行自检,对不符合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的进行返工,直到合格为止。对下道工序的施工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才能进行。

六、严格执行“三检” “隐预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七、施工前必须会同安全员搞好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工作,对违章作业,野蛮作业的坚决制止,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八、组织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管理好各种设备,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做好周转材料的充分利用。

九、监督材料的进场和使用,节约原材料,降低成本,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杜绝材料浪费。

十、参加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验收。

十一、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具体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在安全负责人的领导下,制订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二、协助安全负责人对进场施工人员的入场教育及安全培训工作,保证特殊工种施工人员持证上岗。

三、协助安全负责人办理开工前安全监审和安全开工审批,编制项目工程安全监督计划,上报安全措施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要点。

四、检查评定安全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达标,罚处现场违章行为,组织机械设备安全评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

五、承办工地文明施工相关事宜,向主办安全监督部门交办事宜,参加事故调查,定期安全检查,例会提出工地项目,奖罚意见。

六、发现施工现场发生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等危险作业时及时报告安全负责人,紧急情况有权制止施工。

七、整理汇总填写安全内业技术资料,总结安全生产状况并上报安全负责人。

八、参加、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安全会议及各项专题会议。

九、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贯标的具体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技术员岗位职责

一、在技术负责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各项施工规范,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有关规定。

二、负责指导工程中的安全、质检、试验、资料等工作。

三、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四、指导各专业班组按图纸要求或设计要求、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五、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解决生产施工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问题。配合质检人员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把好质量关。

六、制定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般不合格或不合格过程的纠正、预防措施,制定施工中的工艺技术改进措施及主要分部工程的技术措施。

七、负责竣工资料、图纸的整理,按标准和要求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八、参加各种主要材料的进场验收工作。

九、监督指导工程中技术资料工作。

十、参加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验收。

十一、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具体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土建质检员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区的质量政策、规程、标准及有关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二、负责工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

三、隐蔽工程必须会同监理单位现场代表共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对各工种的分部、分项工程应跟班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四、监督检查各班组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随时查验施工班组的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质量分析会记录。

五、按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真实填写质检内业,建立工程质量档案,及时提供施工班组当月的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资料。

六、及时收集各班组的工程质量检查资料,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七、及时反映施工质量问题,对违章作业有权停工、返工。

八、定期参加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召开的现场质量例会,研究分析所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监督检查预控及整改措施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反馈施工工长及技术人员。

九、配合施工负责人做好土建材料的进场验收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具体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资料员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全面理解、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树立公司形象,关心团结同事,提高业务素质,完成项目技术负责人下达的任务。

三、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对文件、资料管理的规定。填写、收集、整理在施工过程中,按规定应归档保存的图纸、文字、表格、图象等一切工程资料,做到及时、准确、齐全、清楚。

四、配合试验员做好原材料的试验、试配、施工试验资料等工作。

五、配合质检员做好预检、隐检等各项检查的记录工作,对上报甲方、监理的资料要及时准确。

六、建立文件、资料的收发制度,使其不会遗失。确保体系运行均使用有效的文件、资料,并及时撤出作废的文件、资料。

七、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八、及时向工地相关领导汇报资料、试验情况。

九、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具体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试验员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全面理解、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树立公司形象,关心团结同事,提高业务素质,完成项目技术负责人下达的任务。

三、与资料员相互配合,做好规范规定的原材料试验,施工配合比试验,施工试验。

四、负责现场标养室管理工作,砂浆、混凝土试块集中管理。

五、负责建立试验计划,试验台帐,确保施工试验准确及时,并保证随时能够查阅试验结果。

六、第一时间取回试验报告单,送交资料员收集整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并作出书面记录。

七、负责做好现场材料的检验状态标识。

八、加强业务学习,做到各种试验及时、准确。

九、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具体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采购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物资的方针、政策以及公司材料供应管理制度,按照材料采购计划,适时采购各种所需材料,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2.每月进行库存结构和商品适销情况分析,所采购的各类用品必须由领导或仓管员通知才能购买,并要勤跑、勤购、想方设法积极找货源,确保供应。办好入库验收签名手续,及时清理单据报销,帐物相符,凭证齐备。

3.坚持择优选购,实行“三比一算”,采购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坚持做到就近采购,择优采购,切实保证材料质量,严格对进货质量把关,严禁假冒商品进入公司。确保资料齐全,及时办理好材料入库手续;

4.根据签订的供货合同,及时办理材料提货验收及货款结算业务,负责商品查询及残次品的返厂工作。认真填写采购台帐,加强成本核算;

5.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到经济手续齐全,报帐及时,公私分明,严禁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损公肥私。

审批人: 责任人:

材料会计工作职责

1.按照物资分类办法进行物资总帐和分账的设置,严格按照物资分类办法对物资进行分类汇总统计。

2.并对工地材料员所统计的材料认真核对,票据是否齐全,收发是否一致。

3.及时了解工地材料员收到材料的进场工作情况,及时催促材料收、发是否及时。并对所进材料进行汇总,

4 .外协队伍的调拨材料是否相对应,以便对调拨数量的统计。

5.供应商的结算,检查票据是否齐全,数量与发票是否一致,有无白条出现,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到材料员处换取票据。以防收料员少计或多计,引起不必要的对材料混乱和错误的记账。

6.每天做好供应商预付款的登记,并及时与财务沟通,掌握并了解供应商余额情况。

7.负责各种材料的原始凭证记录,核算依据,并准确及时地传递和反馈信息,及时分类保管好管理资料。

8.按时按月向财务传送材料入帐与消耗等的资料汇总情况,做到盈亏有原因,损坏有报告,记账有凭证,调整有依据。

9.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及时上报统计资料。

审批人: 责任人:

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在施工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工地各种物资材料、设备的验收,保管和发放。

二、对易燃易爆物资材料、化学物品应妥善保管,应远离电源线和火源,及时填写材料消耗报告。

三、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出入库制,对购进物资材料必须严格验收,核对有无合格证、检验报告,是否破损,三无产品严禁入库,入库材料做好标识,做到齐全、明确、整齐。

五、工程物资、材料进场并经施工负责人、专业工长、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会同施工负责人在原始票据上双签确认,才认同有效,并将有效票据入帐保存。

六、物资材料的发放和损失的有关规定:保管员在发放物资材料时,必须有专业工长、施工负责人在领料单上签字,方可发放,做到材料发放均衡、合理。

七、工具、设备回库后,要检验其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做好记录,令使用人签字后,向施工负责人及时汇报,请求处理意见。

八、检查材料使用情况,帮助工地采取措施节约原材料,降低成本。

九、做好原始票据、凭证、出库单、入库单、领料单等的保存工作,做到帐实相符,一丝不差。

十、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具体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暖卫质检员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区的质量政策、规程、标准及有关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二、负责工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

三、隐蔽工程必须会同监理单位现场代表共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对各工种的分部、分项工程应跟班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四、监督检查各班组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随时查验施工班组的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质量分析会记录。

五、按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真实填写质检内业,建立工程质量档案,及时提供施工班组当月的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资料。

六、及时收集各班组的工程质量检查资料,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七、及时反映施工质量问题,对违章作业有权停工、返工。

八、定期参加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召开的现场质量例会,研究分析所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监督检查预控及整改措施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反馈暖卫工长及技术人员。

九、配合施工负责人做好暖卫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具体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电气质检员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区的质量政策、规程、标准及有关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二、负责工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

三、隐蔽工程必须会同监理单位现场代表共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对各工种的分部、分项工程应跟班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四、监督检查各班组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随时查验施工班组的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质量分析会记录。

五、按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真实填写质检内业,建立工程质量档案,及时提供施工班组当月的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资料。

六、及时收集各班组的工程质量检查资料,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七、及时反映施工质量问题,对违章作业有权停工、返工。

八、定期参加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召开的现场质量例会,研究分析所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监督检查预控及整改措施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电气工长及技术人员。

九、配合施工负责人做好电气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具体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暖卫工长岗位职责

一、在施工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暖卫工程的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的管理工作。

二、认真熟悉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编写暖卫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负责办理本专业工程变更洽商,组织暖卫工程施工。

三、提前一周制定准确的材料计划,递交施工负责人。坚决杜绝材料浪费,降低工程成本,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四、配合施工负责人进行暖卫工程的材料进场检验工作,把好材料质量关。

五、配合土建,严格按照操作工艺施工,保证施工进度。

六、配合资料员做好暖卫工程的资料工作、绘制竣工图,向所辖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并监督指导实施。

七、严格执行“三检”、“隐预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八、制定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般不合格或不合格过程的纠正、预防措施,制定施工中的工艺技术改进措施及主要分部工程的技术措施。

九、参加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十、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具体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电气工长岗位职责

一、在施工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电气工程的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的管理工作

二、认真熟悉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编写电气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临电方案,负责办理工程变更洽商,组织电气工程施工。

三、提前一周制定准确的材料计划,递交施工负责人。坚决杜绝材料浪费,降低工程成本,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四、配合施工负责人进行电气工程的材料进场检验工作,把好材料质量关。

五、配合土建,严格按照操作工艺施工,保证施工进度。

六、做好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作,安排昼夜值班人员,配合安全员搞好安全用电工作。

七、配合资料员做好电气工程的资料工作、绘制竣工图,向所辖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并监督指导实施。

八、严格执行“三检”、“隐预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九、制定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般不合格或不合格过程的纠正、预防措施,制定施工中的工艺技术改进措施及主要分部工程的技术措施。

十、参加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十一、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具体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第12篇:招标代理人员考核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专职从业人员

信用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行为,提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务院、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建立企业市场信用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从业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分为项目经办人及项目主管。

项目经办人为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试合格,持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专业从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人员

项目主管除满足项目经办人的条件外,还应有招标代理机构的任命。其中: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任命3名项目主管,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任命2名项目主管,暂定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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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招标代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发包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理的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对_________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15.“第三方”是指除发包方、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条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1.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2.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这里的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标准的一种。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查、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需要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时必须执行的标准,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标准,经过双方签订合同予以确认,经合同确认的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 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四条 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订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二)工程监理

1.监理范围:本合同监理属于下列第_________项: (1)大、中型工程项目; (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4)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2.监理内容: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3.建设监理: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1)本合同生效时,发包方向监理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2)工程进度过半时,发包方向监理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3)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向监理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4)如果发包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4.工程监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 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监理合同书

3.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4.合同条款

5.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6.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第六条 监理方权利义务

(一)监理方义务

1.向发包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建筑机械、设备的经营活动。

2.监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发包方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发包方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监理方使用发包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发包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发包方,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5.监理方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6.监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 7.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监理方不得与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其他利害关系。

9.监理方与承包方串通,为承包方谋取非法利益,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工程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工作职业规范,公正、及时地处理监理事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监理方权利

1.发包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方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发包方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

(7)报经发包方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方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方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监理方在发包方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发包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发包方批准时,监理方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发包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方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3.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发包方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方提出,由监理方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发包方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方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第七条 发包方权利义务

1.实施监理前,项目法人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2.发包方应该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3.发包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方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4.发包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6.发包方应当将授权监理单位的监理权限,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7.发包方应当为监理方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写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8.发包方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订权。 9.发包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需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10.监理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11.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 12.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八条 监理方责任

1.在监理方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期限,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2.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方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应当向发包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数(除去税金)。

3.监理方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4.监理方向发包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发包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5.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当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九条 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发包方如果向监理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由于发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发包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3.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方应当立即通知发包方。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4.发包方如果要求监理方部分或全部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内通知监理方,监理方应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当发包方认为监理方无证当理由而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致命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发包方发出通知后21天内每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5.监理方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单据,而发包方又未对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

3、4点已暂停执行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监理方可向发包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6.监理方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7.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二条 合理化建议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奖惩

1.监理方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并可处以罚款。

(1)未经批准而擅自开业;

(2)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3)转让监理业务;

(4)故意损害项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 2.监理工程师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1)假借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工作;

(2)出卖、出借、转让、涂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单位兼职。

3.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_____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内。

4.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5.由于监理方的合理话建议而使发包方获得实际经济利益,其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颁布的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监理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招标范围:_________; 3.建设地点:_________; 4.工程规模:_________; 5.工程投资额:_________。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_________;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_________。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_________; 2.计价方式:_________; 3.评标办法:_________。

四、代理业务范围: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分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报名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参与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_________。

五、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及审核通知书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日内做出书面的回答;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签定合同后7日内提交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7.委托代理资质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5.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标价的_________%或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代理咨询服务费;上述费用中:

□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不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不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2.此代理咨询服务费于:

□本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先预付%余款在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与中标人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内付清: □_________。

十、委托方指定联系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十

一、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

二、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1.本咨询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壹份;

2._________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达。

委托方(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代理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内容)的(□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招标事宜,有效期限为_________。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_________。

具体职责、权利义务详见招标代理合同。(注: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组织开标、评标所形成的资料、文件由你单位加盖公章,我单位均予以承认,中标通知书由我单位签发)

法人单位: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14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试题

--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试题

一、单选题(每题0.5分.共50分)

1、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A.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B.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C.等价有偿.诚实信用 D.公开、公正、科学择优

2、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在下列选项中招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是()。A.项目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B.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C.招标方式已经备案 D.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3、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分为()。

A.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机关法人四类 B.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三类 C.法人、其他组织两类

D.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三类

4、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项目进行招标前具备的两个基本条件是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后()。

A.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B.勘察设计已经完成 C.招标文件已经编制 D.招标方案已经批准

5、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应向( )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A.2 B.3 C.4 D.5

6、《招标投标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日。 A.7 B.10 C.15 D.20

7、关于联合体投标提交保证金,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可以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B.可以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

C.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性 D.只对联合体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人具有约束力

8、《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经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是(

A.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 B.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 C.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 D.投标文件递交召回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

9、关于投标有效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文件提交之日起计算

B.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无权收回投标保证金 C.投标有效期从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D.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有效期延长导致的相应损失

10、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候选人由( )推荐产生。 A.招标人 B.招标代理机构

C.评标委员会 D.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共同推荐

11、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由()确定。A.评标委员会 B.招标代理机构 C.评标委员会委员 D.招标人

12、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专家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年。A.3 B.5 C.8 D.10

13、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A.5 B.10 C.15 D.20

14、招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对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将必须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其承担的法律后果为()。A.重新招标 B.宣布中标无效

C.暂停项目的执行或暂停资金的拨付 D.废除招标项目

15、关于招标公告发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招标公告必须在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媒介发布 B.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制定或者限制招标公告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 C.在制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 D.招投标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招标人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16、关于评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一旦入选评委专家库,将不再更换

B.项目管理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评标

C.对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进行教育 D.评标专家可以由社会知名专家担任

17、关于招标代理机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作为行政主管部门的实体,依法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B.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经营,有效竞争

C.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依法跨区域开展业务,任何地方和部门均不得以登记备案等方式变相加以限制

D.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18、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A.3日 B.5日 C.3个工作日 D.5个工作日

19、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招标人应当具有()以上本单位的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经济人员,并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有关法规.并且至少包括() A.3名、1名高级工程师

B.3名、1名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C.2名、1名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D.5名、1名高级工程师

20、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一般使用()的资格审查方式。A.合格制 B.资格预审 C.资格后审 D.有限数量制

21、在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中,除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以外,提倡实行()。

A.合格制 B.资格预审 C.资格后审 D.有限数量制

22、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实行(),并且采用()评标的,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不得对投标人的数量进行限制。A.资格预审、合理范围低价中标法 B.资格后审、经评审的低投标价法 C.资格后审、合理范围低价中标法 D.资格预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3、实行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文件应当明确合格申请人的条件、()、合格申请人过多时将采用的选择方法和拟邀请参加投标的合格申请人数量等内容。A.资质等级要求

B.资格预审的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C.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 D.入青信用登记

24、当项目经理(建造师)负责管理的施工项目临近竣工,()后,方可参加其他施工项目的投标。

A.向质量监督主管部门提出后竣工验收申请 B.并已经向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C.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经建设行政专管部门备案、并已经向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25、对于具有通用技术好和性能标准的一般工程,当采用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法时,提倡对技术部分采用()评审的方法。A.及格制 B.合格制 C.打分制 D.综合评分制

26、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经()设立,为工程项目的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的特殊场所,应当为()单位。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非盈利性质的单位

B.县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非盈利性质的单位 C.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非盈利性质的事业 D.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非经营性质的事业

27、对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可以采用综合评估的方法,但不能任意提高技术部分的评分比重,一般技术部分的分值权重不得高于(),商务部分的分值权重不得少于()。

A.30%、50% B.40%、60% C.30%、70% D.60%、40%

28、代理人员开展业务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胸牌.否则每发生一人次口()分。A.1 B.2 C.3 D.4

29、工程类别为一类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在()家以上时,招标人通过资格预审,根据总得分情况由高到低应选取不少于()家投标人参加投标。A.9、11 B.

11、11 C.

13、13 D.

15、15 30、划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投标报名单位总数应当不少于标段数量的()倍且每标段投标报名单位数量不得少于()家,如果其中任何标段投标报名单位数量少于()家时,招标人应当对该标段或该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A.1、

2、2 B.2、

1、1 C.3、

3、3 D.4、

3、3

31、资格预审时甲投标人项目经理上三年度完成了一个工程业绩获得青岛杯,其相关文件齐全,合同额为3875.27万元,该企业所得项目经理业绩质量方面分值是()分。乙投标人项目经理上三年度施工的工程获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表彰文件,建筑面积为41203平方米,该企业所得项目经理业绩质量方面分值 () 分。

A.0、0 B.7、6 C.

7、8 D.7.7

4、8.24

32、企业投标时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应与企业报名参加资格预审时一致。如确需更换,须在()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单位同意,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 A.投标截止前5个工作日 B.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 C.投标截止前5天 D.投标截止前

33、某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于2011年1月17日9时发布,资格预审某投标企业提供了4份同类工程项目资料分别为:甲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2006年12月30日,竣工验收文件显示竣工时间为2008年1月5日。乙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2006年8月3日,竣工备案文件中验收日期为2007年12月2日。丙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2010年1月4日,未提供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2005年1月1日,竣工备案文件中验收日期为2006年12月1日。该投标企业类似工程经验得分为()分。 A.2 B.4 C.6 D.8

34、资格预审办法企业信誉项中,招标人依据对报名投标单位的信任程度打()分。

A.2 B.1-2 C.3 D.1-3

35、联合体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得分,按主投标人考核分乘()加其他联合体各方得分的平均值乘()计分。

A.50%、50% B.40%、60% C.60%、40% D.70%、30%

36、伪造招标代理业务虚报业绩的招标代理企业()。A.扣10分 B.扣20分 C.扣5分 D.判定为D级

37、招标代理机构获得国家、省、副省级城市政府表彰的,分别加()。A.30分、25分、20分 B.25分、20分、15分 C.15分、10分、8分 D.20分、15分、10分

38、所代理项目已经开工还为其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企业()。A.判定为D级 B.扣20分 C.扣5分 D.扣10分

39、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所代理招标的工程项目,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每()平方米或招标代理项目金额每()万元加0.005分。A.1000、100 B.500、50 C.200、20 D.100、10 40、甲级代理机构年代理业绩未达到3个()元以上的工程或总造价在()元以上的扣10分。

A.3000万、3亿 B.3000万、1亿 C.1000万、1亿 D.1000万、6000万

41、未按规定时间携带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与代理业务手册进行业绩等级的招标代理企业()。A.判定为D级 B.扣20分 C.扣5分 D.扣10分

42、外地入青招标代理机构年度考核等级为()时,直接清出青岛建筑市场。A.B级及以下(含B级) B.B级以下

C.C级及以下(含C级) D.C级以下

43、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中标人()内,未向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情况报告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

A.5日 B.7日 C.10日 D.15日

44、同类工程的界定不得低于招标工程类别等级,其建筑面积(工程造价)的确定应以单体建筑面积(工程造价)为基数,可在上下()浮动范围内选定。A.10% B.20% C.30% D.25%

45、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投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有不少于()年的同类工程业绩。A.2年 B.3年 C.1年 D.4年

46、公告发布日期不少于()个工作日。A.3个 B.5个 C.4个 D.2个

47、公告文本及有关证明材料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日内,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备案。A.1 B.2 C.3 D.4

48、公告期满后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应当将公告进行延期,延期时期不得少于()个工作日。A.1 B.2 C.3 D.4

49、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

A.甲级、乙级和暂定 B.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C.甲级、乙级和暂定乙级 D.甲级、乙级

50、在招标活动的基本原则中,招标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招标投标活动,体现了()。A.公开原则 B.公平原则 C.公正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5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自()起实施。A.2003年3月5日 B.2003年5月1日 C.2004年1月1日 D.2004年5月1日

52、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2008]15号)合理范围低价中标评标办法中,技术标评审结束后技术标合理的投标人不少于()家时,招标人应当()。A.三、重新组织招标 B.

三、重新组织开标 C.四、重新组织招标 D.

四、重新组织开标

53、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2008]15号)中,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剩余投标报价少于( )家则不去最高最低。 A、三 B、四 C、五 D、六

5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法人或组织,其联合体资质以( )为准。 A、高 B、低 C、以联合体协议中标明 D、以牵头方

5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根据情节处以( )万元以下罚款。

A、1 B、3 C、5 D、10

56、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范围( )。

A、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B、只能承担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C、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3000万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D、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8000万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57、国家、山东省和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奖项和优秀项目经理,必须提供( )。

A、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 B、获奖证书和获奖正式文件 C、获奖证书 D、获奖正式文件

58、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以及相关事项接受( )全过程监督。

A、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社会监督员 B、纪检监督部门 C、招标人 D、招标办

59、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面积在 及以上,其他工程造价在 及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单位。 A、3000平方米 300万元 B、5000平方米 500万元 C、8000平方米 500万元 D、10000平方米 800万元 60、由两家监理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人员不得少于拟投标监理机构的( )。

A、10% B、20% C、30% D、40% 6

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其投标人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按预计中标监理金额的 收取,但最高不超过 。

A、1% 10万元 B、2% 50万元 C、2% 80万元 D、5% 100万元

62、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工程完成工作量至 ,并按照规定办理项目总监业绩认定后方可作为评标评分依据。

A、房建工程:主体工作量至三分之二,其他工程:工作量至三分之二 B、房建工程:主体竣工验收备案,其他工程:工作量至三分之二 C、房建工程: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其他工程:工作量全部完成 D、房建工程:主体竣工验收备案,其他工程:工作量全部

63、外地投标企业须持当地( )出具的有效证明参加投标。包括监理业务手册、总监业绩证明等。

A、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C、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以上均可

64、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发布实施办法(试行)》自( )起执行。 A、2007年3月1日 B、2008年4月1日 C、2008年3月1日 D、2007年4月1日

65、投标人提供的监理业务手册、中标通知书(交易通知书)等所有资料必须是原件,且必须经( ),相关业绩方可计分。 A、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B、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C、建设单位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确认

66、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异议是指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者其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向( )提出质疑的行为。

A、评标委员会 B、招标人 C、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监督管理机构

67、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是指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者其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以及对招标人异议处理不服,向( )反映问题的行为。 A、评标委员会 B、招标人 C、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监督管理机构

68、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报名开始时间或者收到投标邀请书之日起( )日内提出。 A、一日 B、二日 C、三日 D、四日

69、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该文件之日起( )日内提出。

A、一日 B、二日 C、三日 D、四日

70、涉及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异议,一般在异议提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利益收到侵害之日起( )日内提出,最迟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前提出。 A、一日 B、二日 C、三日 D、五日

71、投标人少于三个或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进行( ) A、重新招标 B、重新开标 C、重新组织专家评标 D、重新备案 7

2、评标由( )负责。

A、中标人 B、招标代理机构 C、评标委员会 D、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73、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 )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A、排名第一 B、报价最低 C、得分最高 D、排名第一或第二

7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于( )通过,予以发布。 A.1997年11月1日 B.1998年11月1日 C.1997年12月1日 D.1998年12月1日

7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是哪个部门文件?() A.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B.国家计委、建设部、交通部等七部委 C.国家计委、建设部、交通部等八部委 D.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招标投标管理司

7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

A.各类房屋建筑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B.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C.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D.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施的安装活动 7

7、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依法组织实施。A.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B.建设单位 C.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7

8、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机构,注册资本金() A.不少于200万元 B.不少于100万元 C.不少于300万元 D.不少于50万元

79、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A.10000 B.8000 C.6000 D.12000 80、申请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机构,应在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年后。

A.1 B.2 C.3 D.4 8

1、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机构,需具备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亿元人民币以上。A.16 B.12 C.10 D.8 8

2、申请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机构,需具备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亿元人民币以上。A.16 B.12 C.8 D.4 8

3、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个月内开工。A.3 B.6 C.8 D.10 8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适用范围是()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适用本办法

B.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C.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适用本办法。

D.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适用本办法。 8

5、()负责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A.建设主管部门 B.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B.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8

6、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 A.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B.甲级、乙级和暂定 C.甲级、乙级和暂定乙级 D.甲级、乙级

87、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延期发布的公告其报名期限不得少于() A.2 B.3 C.4 D.5 8

8、某招标项目划分3个标段,则其有效投标单位数量应当至少为()家。A.3 B.6 C.9 D.12 89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环节的市场信誉打分上限为()分。 A.1 B.2 C.3 D.4 90、投标保证金额在投标截止时间()个工作日前完成缴纳。 A.2 B.3 C.5 D.7 9

1、《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天后,即可退还该项目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A.3 B.5 C.7 D.15 9

2、青岛市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项目,其公告报名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A.3 B.4 C.5 D.7 9

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招标项目,其投标投标人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万元。A.20 B.60 C.80 D.100 9

4、评标委员会依照指责权限认定串通投标行为,应当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由()对评标委员会认定串通投标行为的程序予以监督,并对认定结论予以审核确认。 A.招标单位 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C.监察部门 D社会监督员

95、在招标活动的基本原则中,招标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体现了()。

A.公开原则 B.公平原则 C.公正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96、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A.不特定 B.特定 C.13家以上 D.15家以上

97、2008年施行的青岛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预审办法(试行)》文号是() A.青建管字[2008]10号 B.青建管工字[2008]11号 C.青建管字[2008]4号 D.青建管工字[2008]9号

98、单体工程施工招标不允许划分标段,群体工程确需划分标段时,每标段总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平方米。A.2万 B.3万 C.4万 D.5万 9

9、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定标办法,()的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A.无记名 B.有记名 C.认真 D.公平

100、青岛市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评标基准价采取二次平均法进行计算,第一步(),第二步()。

A.计算评标基准价,确定投标报价有效范围 B.确定投标报价有效范围,计算评标基准价 C.计算平均值,确定有效范围 D.确定有效范围,计算平均值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投标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投标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不可以是自然人 B.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人资质条件是相同的 C.国家对不同行业的投标资格条件是相同的 D.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E.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关于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和职责,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是依法成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B.代理资格需获得相关行政部门的批准,与行政机关存在隶属关系 C.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

D.必须具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E.不是招标人,不必遵守招标人的相关规定

3、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公告基本内容包括( )。 A.招标人的名称地址 B.招标项目的实施时间、地点 C.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 D.标的 E.评标标准

4、依据《招标投标法》,关于签订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B.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C.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D.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标合同必须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E.招标人只能选择与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签订中标合同

5、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人与中标人在订立合同时,做法正确的有( )。 A.合同订立后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B.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合同内容 C.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变更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实质性内容 D.所有合同的内容都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体现 E.协商确定将部分关键工程进行分包

6、依据《招标投标法》,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有()行为的,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A.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骗取中标的 B.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的 C.与其他招标人私下串通,骗取中标的 D.中标后,无任何理由放弃中标的 E.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骗取中标的

7、对于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意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全国统一市场形式的内在要求 B.是深化投资体质改革,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

C.是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保护,促进生产要素在不同地区、部门、企业之间流动的保证

D.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预防和遏制腐败的重要环节

E.是认真贯彻《招标投标法》,严格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重要举措

8、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招标人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A.工程技术 B.概预算 C.财务 D.工程管理 E.工程审计

9、实行资格后审的,招标文件应当设臵专门的章节,明确()。

A.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B.资格后审的评审标准 C.评标方法 D.评审方法 E.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0、资格审查中还应当注重对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的()等方面的审查。A.劳动合同关系 B.参加社会保险 C.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D.建造师资格证书 E.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

11、一个一级建造师能够承担()或()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A.一个 B.同一地点的二个二类工程 C.一个一类工程 D.同一地点的三个三类工程

12、对于拖延确定中标人,随意更换中标人、()的招标人,要依法予以处理。A.向中标人提出额外要求

B.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C.向中标人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D.向中标人要求提供投标报价明细和优化施工组织实施方案

13、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A.为全国建筑市场与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信息网络平台 B.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C.建立对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考核制度 D.建立和完善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自律机制

14、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招标代理机构承接业务后的行为管理,重点是()。

A.代理合同的签订 B.代理项目专职人员的落实

C.在代理过程中签字、盖章手续的履行 D.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审查 15.工程项目的评标专家应当从( )组建的专家名册内抽取。 A.建设部

B.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C.县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省、自治区、直辖市、市级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6.工程项目的评标专家抽取工作应当( )。 A.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内进行 B.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C.只有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抽取清单上签字 D.参与抽取的所有人员应当在抽取清单上签字 E.必须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17.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必须充分体现( )原则,不得( )。 A.公开、公平、公正 B.科学、择优

C.提出高于招标工程实际情况所需要的资质等级要求 D.提出高于报名投标人资质等级许可的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18.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考评加减分应依据下列哪些文书认定:( ) A.有关部门表彰决定文件 B.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C.已生效的判决书或仲裁裁定书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

E.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或经有关部门或机构查证属实的材料 19.建设工程( )招标,凡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A.材料 B.设备 C.监理 D.施工 E.设计

20.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下哪些方面以主投标人为准,联合体其他各方不计分。( )

A.企业业绩 B.项目经理业绩 C.类似工程经验 D.国际管理体系认证 E.市场主体管理考核

21.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应以下列资料原件为准:( ) A.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B.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 C.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D.营业执照副本

E.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或奖文件

22.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施工企业必须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 )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A.市场行为证明材料 B.安全生产证明材料

C.无任何不良市场行为记录的证明 D.外地入青企业信用登记证 E.其他证明材料

23.资格预审评审标准的项目经理业绩质量方面评分办法中,说法正确的有:(

A.建筑工程以建筑面积计分 B.市政工程以工程造价计分 C.专业分包以工程造价计分 D.其他工程以工程造价计分

24.资格预审评审标准中,( )工程不考评标准化示范工地。 A.房屋建筑工程 B.市政工程 C.园林绿化工程 D.公路工程 E.材料、设备工程

25.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除提供获奖证书和授予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正式文件外,还应提供( ),项目经理考核方能计分。其他任何证明材料无效。

A.评选优秀项目经理资格的证明文件

B.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该部门评选优秀项目经理资格的证明文件 C.企业注册地地级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评选推荐证明材料 D.评选推荐证明材料

E.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评选推荐证明材料 26.资格预审评审办法中,工程竣工日期以( )为准。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B.施工合同中的竣工验收日期 C.备案文件中的验收日期 D.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竣工日期 E.中标通知书中的竣工日期

27.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 )日提出( )投诉。 A.七日 B.十日 C.口头 D.书面

28.人员及内部管理情况包括( )。 A.工作场所

B.专职人员是否符合法定数量

C.招标代理专业人员数量是否达到要求 D.档案管理、财务管理 E.机构技术负责人是否符合规定

29.下列哪些行为每发生一次扣5分( )。

A.未按规定时间携带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与代理业务手册进行业绩登记 B.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少于2人

C.开展代理业务工程预算价2000万元及以上时.代理人员少于3人 D.开展代理业务工程预算价8000万元及以上时.代理人员少于4人 E.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

30.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中的所称招标投诉活动包括招标、投标( )及签订合同等各阶段。 A.开标 B.评标 C.中标 D.合同实施 31.投诉人采取投诉的方式有()。 A.直接投诉 B.间接投诉

C.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 D.向法院投诉

3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A.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招标项目无任何关系 B.投诉人已提供书面材料,或者投诉书面材料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书面材料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C.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D.超过投诉时效的

E.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33、投标偏差分为()。

A.重大偏差 B.严重偏差 C.细微偏差 D.细小偏差

34、资格预审中,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最基本条件,可分为一般资格条件和强制性条件两类。其中一般资格条件的内容通常包括() A.法人地位 B.资质等级 C.财务状况 D.联合体情况

35、下列哪些情况属于重大偏差,应做废标处理的() A.工程量清单做变动、补充和修改

B.未按招标文件设定的暂定材料价格进行报价或擅自变动暂定价 C.低于次报价的5%以上的最低报价者 D.擅自变更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项目经理

36、中标人的投标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A.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B.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C.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D.擅自变更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项目经理

37、中标通知书对()具有法律效力

A.招标人 B.投标人 C.招标代理机构 D.中标人

38、在确定中标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A.投标价格 B.投标方案 C.合同条件 D.工期

39、七部委第三十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A.具有订立合同的义务 B.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C.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D.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施工质量问题 E.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0、年度考核等级为C级的招标代理机构处理方式为() A.取消年度各项先进评选资格

B.企业资格范围内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需接受专项培训,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展业务

C.年度内部受理企业资质升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需接受专项培训,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展业务

D.外地入青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清出青岛建筑市场,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企业资格审批部门及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E.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41、对于规范投标活动意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全国统一市场形成的内在要求 B.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

C.是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保护,促进生产要素在不同地区、部门、企业之间流动的保证

D.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预防和遏制腐败的重要环节

E.是认真贯彻《招标投标法》,严格规范招投标活动的重要举措

42、减分与对招标代理企业()同步执行 A.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B.行政处罚 C.承揽业务 D.组织招投标 E.进行代理业绩备案

43、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系列文件,()计入资格预审总得分,在资格预审得分基础上按照考核文件规定进行扣减 A.企业动态考核扣分 B.企业得分情况 C.项目经理动态考核扣分 D.项目经理得分情况 E.业绩考核得分情况

4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B.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等

C.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及桥涵、公共交通、供水、园林、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D.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是指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等

45、招标人申报招标方案应提交的书面材料有() A.招标方案核准申请书及申报表 B.投标概算批复文件

C.招标人的营业执照或项目法人组建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招标人公章) D.项目已经获得批准(核准)的有关批复文件

46、发布招标公告文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纠正,重新发布() A.招标公告载明的事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B.招标人与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未加盖公章 C.建设项目的招标方案未经审批部门批准的

D.有一家及以上指定媒体发布的同一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

47、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招标人可随时提高或降低资质等级要求

B.公告文本及有关证明材料应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三日内,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备案

C.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文本应当由招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D.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拟发布的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

48、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发布公布日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B.公告期满后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应当将公告延期,延期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C.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实质情况,要求投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有不少于三年的同类工程业绩,但最多只能有一项 D.两个及以上媒体发布的同一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相同

49、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的情况有() A.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B.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C.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D.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容签署合同协议

50、工程发包采用施工总承包招标制度,以下可由建设单位单独招标发包的项目有()

A.300万元及以上的幕墙 B.2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系统 C.200万元及以上的消防系统 D.200万元及以上通风空调 E.电梯 F.单独出图的分部分项

第15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书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书

海招代字( )第 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公章) ?

(甲方)

代理单位:海口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海口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委托方将 ? 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

本次招标范围 :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 (大写)。付款方式为 现 金 或 转 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 ?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

?

委托方(甲方): ? 代理方(乙方):海口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滨海大道47号城建大楼六楼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898-66788183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57010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行海口滨海支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781417255138092001

签定日期: ? 年 月 日

第16篇: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代理人)就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无委托的在□中打×):

□勘察?

□设计,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

3.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______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______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______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0.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章签字。

六、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______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______方式。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

???

八、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时间为准。

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______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______(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

十、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招投标监督机构一份,副本______份,各执______份。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 代理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工程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及事项

工 程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内 容

人 员 情 况

姓 名

职 务

职 称

注册资格

上岗证号

备注

组长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代 理 事 项 及 承 办 人 安 排

代 理 事 项

承办人

签 名

代 理 事 项

承办人

签 名

代拟招标方案

编制标底

发布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投标申请人报名

组织开标、评标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代拟中标公示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

代拟中标通知书

编制招标文件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招投标书面报告

代理人:(盖章)

注:本表中承办人签名一栏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字。

附件二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授权委托书

________(委托人即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系________ (招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为________ (拟招标项目名称)的代理人,以招标人的名义办理以下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招标代理人在代理招标过程中办理上述事宜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委托人均予以承认,但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需经委托人签署。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

特此声明。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7篇: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委托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__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划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标代理业务服务类别

□ a类:工程勘察招标代理;

□ b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

□ c类: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 d类: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

□ e类: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招标代理;

□ f类: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代理;

□ g类:建筑材料或设备招标代理。

□ h类:工程标底编制;

□ i类:其它类。

三、招标代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1.服务范围:

2.服务内容:

□发布招标公告

□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标底及工程量清单)

□审查投标人资格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协调合同的签订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酬金

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酬金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招标代理服务合同酬金计算方法:

(1)按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2)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酬金不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费用(如交易中心服务费、评标专家费、评标专家交通费、标底审查费、广告费等)

3.出售招标文件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出售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归代理人所有。

4.招标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本合同通用条件;

5.其他文件。

六、代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中约定范围内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服务。

七、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币种、方式、期限向代理人支付酬金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八、代理人在履行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委托人不得对代理人提出任何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规范等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代理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专用条件另有规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通用条件: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需要订立的,通用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条件。

2.专用条件:指委托人与代理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对通用条件做出的补充、修改或具体规定的条件。

3.“委托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委托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4.“代理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第三人”指除委托人和代理人以外与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如投标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供应单位、施工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

6.合同酬金:指委托人依据合同应向代理人支付的费用总额。

7.招标代理期限:指委托人、代理人在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招标代理业务的天数。

8.图纸:指委托人提供给代理人满足于本工程招标需要的图纸(包括计算书、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

9.书面形式:指合同以及根据合同发出的包括电传、传真、电子邮件或手写、打印、复印的各种通知书、任命书、委托书、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0.索赔: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对于并非自己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依据合同或法律,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者合同期限顺延等其他要求。

11.违约责任:指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依据合同或法律所应承担的责任。

12.“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合同文件和解释顺序

1.除非专用条件另有规定,本合同组成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3)专用条件;

(4)通用条件;

(5)其他文件。

第三条 图纸:

1.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代理人提供图纸。委托人在合同中对图纸有保密要求的,委托人应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代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负有保密义务。

2.代理人不经过委托人同意,不得将图纸转给第三方。

第四条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有关工程标底的计价办法和规定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8.代理人依据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权利。

五、委托人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代理人询问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有足够的理由认定招标代理专业人员不按招标代理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招标代理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代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委托人在招标过程中有权审阅代理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并可以提出不违反任何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文件的修改意见。

5.委托人有权依据合同检查、监督代理人工作,并要求代理人提交代理业务工作总结。

6.委托人依据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权利。

六、代理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代理人的责任期即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代理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双方应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期限和有效期。

第二十三条 代理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四条 代理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按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五条 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七、委托人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代理人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 代理人在履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义务过程中由于委托人的主观干预,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应当由委托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代理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代理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八、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代理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代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代理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三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四条 合同履行期限内,非代理人原因,委托人提前解除合同,委托人应视代理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代理人赔偿。赔偿数额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合同履行期限内,非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应给予委托人赔偿。赔偿数额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战争、*、空中飞行物坠落、飓风、地震、洪水、政策变化或其他非当事人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等造成招标代理工作中止或暂停等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将情况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尽量减少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 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可在约定的时间内采用书面形式向违约人提出索赔。

第三十八条 双方实际、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九条 双方就合同解除协商一致或者依据约定或法律合同解除条件成熟时,本合同终止。

九、代理业务的酬金

第四十条 正常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一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工程招标代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代理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代理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三条 支付工程招标代理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十、其他

第四十四条 因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需要,代理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四十五条 代理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代理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外或委托人有特殊要求时,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代理人及代理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招标代理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代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代理人为履行合同义务而发生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代理人承担。

第四十八条 如果代理人就委托代理的工程向委托人提出建议,由此委托人获得或增加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方式给予代理人奖励费用。

第四十九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条 本合同任何文件内容的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一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2 专用条款

第三条 委托人应提供给代理人_________套图纸。提供图纸的时间:_________天。

第四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工程标底计价办法和规定:

1.法律、法规、部门规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标底计价办法和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语言文字外,还使用语言文字。两种语言文字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六条

1.代理人应给委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人指派_________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其主要职责: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委托人应给代理人提供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资料:_________;提供资料的时间:_______天。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在_________日内对代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 委托人授权_________为本招标代理业务代表,其主要职责: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 合同履行期限内,非代理人原因,委托人提前解除合同,委托人应视代理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代理人不低于合同酬金20%的赔偿。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赔偿金: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合同履行期限内,非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应给予委托人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酬金(扣除税金)。代理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赔偿金: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代理人的正常服务酬金: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向代理人支付合同酬金总额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当工作量完成_______%时,支付酬金_______元,剩余部分酬金待发出中标通知书后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三条 双方同意用(币种)_________支付酬金,按_________汇率计付。

第四十八条 如果代理人就委托代理的工程向委托人提出建议,由此委托人获得或增加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方式给予代理人不低于委托人获得或增加经济效益的20%作为奖励费用。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奖励费用:_______

第五十一条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代理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_________仲裁;

3.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18篇:6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项目名称:委 托 人:受 托 人:签订日期:

委托合同书

年月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书

本合同书于 年月日由以下双方签订: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欲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本工程招标投标的基本条件,有关本工程的招标工作委托给乙方进行代理。

乙方作为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接受甲方的上述代理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本工程的有关招标代理委托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建设地点:

1-3 建设规模:

1-4 总投资:

二. 委托代理工作内容

招标手续:■ 勘探招投标手续

■ 设计招投标手续

资格预审:□ 编制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

□ 组织资格预审并提交资审报告

招标文件:■ 编制招标文件

□ 甲方自行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标底:□ 编制标底

■ 不编标底

开标评标:■ 协助业主组织

□ 代表业主组织

□ 业主自行组织

评标报告:■ 准备并提交评标报告

□ 协助业主完成

□ 业主自己完成

备案手续:■ 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

标情况书面报告)

合同条款:■ 协助业主准备合同、合同谈判和合同签署

□ 代表业主准备合同、合同谈判和合同签署

造价控制:□ 协助业主进行合同履约期内的造价控制

结算审查:□ 负责工程结算审查

其他: 无。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要求乙方提供一套全部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3-2 严格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工程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

机构有关规定。

3-3 按合同约定,及时和如实地向乙方提供代理工作所需的立项批复、规划意见书

等相关资料。

3-4 及时按要求办理应由甲方自行完成的工作,并按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文件的规

定,负责向有关第三方交纳相关费用。

3-5 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按时向乙方支

付咨询和代理服务费用。

3-6 参与编制招标文件,修改并最终审定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招标使用的格式文件、表格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甲方有权使用。

3-7 派员参加评标委员会;派员参加整个开标、评标、定标活动。

3-8 依法或依据招标文件没收的投标人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四.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4-1 严格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工程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

机构的有关规定。

4-2 积极主动,热情、高效地为甲方提供专业化和职业化的服务。

4-3 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在发出前告知甲方。

4-4 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按时完成甲方委托

的各项代理工作。

4-5 谨守职业道德,在合同履约期间,坚决维护和保护甲方利益。

4-6 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代理所需要的有关资料等是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

可,不得泄露给与本招标工程无关的任何第三方。

4-7 若本次招标未能合法确定符合招标文件的中标人,或非甲方的原因导致本次招

标失败,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重新组织招标,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

数额为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的10%)

4-8 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等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款)并送甲

方审定;

4-9 组织并主持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并承担期间所需的费用(包括专家费、评标

室费、招投标交易服务费等等);组织甲方与中标人签署合同。

五. 质量要求

5-1 依照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招标范围、有关要求等

基础文件或资料,提供科学合理的咨询和热情、周到的代理服务,保证质量、

保证时间、遵循职业道德、保守秘密。

5-2其他:

六. 工作计划

6-1 乙方向甲方提供经工程所在地招标管理部门备案的招标文件资料等各套。 6-2 因甲方未及时提供有关代理工作所需的立项批复、规划意见书等技术资料或未

及时回复乙方的疑问所造成的代理工作的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

6-3 因乙方原因造成代理工作延误时,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自费采取任何可能

的措施,按本协议约定的日期前完成有关工作。

七. 合同价款及支付

7-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

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甲乙方均同意,由乙方向 中标人 收取招标代

理服务费;任何情况下,甲方不承担支付乙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任何报酬或费

用的义务。

7-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向乙方交纳招标

代理服务费。

7-3评标过程中包括乙方员工在内的涉及餐饮、住宿、出差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均由

乙方自行支付。

7-4如非乙方原因造成废标,需重新招标时,乙方按7-2条约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八. 争议

8-1 如合同双方就本合同履约产生任何争议,首先应争取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十.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一式三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标办一份。

十一.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本合同约定的代理工作完成且本合同第

七条约定的全部费用结清后自行失效。

十二. 补充条款

无内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第19篇: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篇1: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委托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__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划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标代理业务服务类别 □ a类:工程勘察招标代理; □ b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 □ c类: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 d类: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 □ e类: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招标代理; □ f类: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代理; □ g类:建筑材料或设备招标代理。 □ h类:工程标底编制; □ i类:其它类。

三、招标代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1.服务范围: 2.服务内容: □发布招标公告

□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标底及工程量清单) □审查投标人资格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协调合同的签订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酬金

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酬金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招标代理服务合同酬金计算方法:

(1)按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2)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酬金不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费用(如交易中心服务费、评标专家费、评标专家交通费、标底审查费、广告费等)

3.出售招标文件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出售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归代理人所有。

4.招标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本合同通用条件; 5.其他文件。

六、代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中约定范围内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服务。

七、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币种、方式、期限向代理人支付酬金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八、代理人在履行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委托人不得对代理人提出任何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规范等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 代理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专用条件另有规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通用条件: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需要订立的,通用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条件。

2.专用条件:指委托人与代理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对通用条件做出的补充、修改或具体规定的条件。 3.“委托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委托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4.“代理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第三人”指除委托人和代理人以外与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如投标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供应单位、施工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

6.合同酬金:指委托人依据合同应向代理人支付的费用总额。

7.招标代理期限:指委托人、代理人在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招标代理业务的天数。

8.图纸:指委托人提供给代理人满足于本工程招标需要的图纸(包括计算书、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

9.书面形式:指合同以及根据合同发出的包括电传、传真、电子邮件或手写、打印、复印的各种通知书、任命书、委托书、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0.索赔: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对于并非自己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依据合同或法律,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者合同期限顺延等其他要求。 11.违约责任:指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依据合同或法律所应承担的责任。 12.“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合同文件和解释顺序

1.除非专用条件另有规定,本合同组成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3)专用条件; (4)通用条件; (5)其他文件。 第三条 图纸:

1.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代理人提供图纸。委托人在合同中对图纸有保密要求的,委托人应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代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负有保密义务。 2.代理人不经过委托人同意,不得将图纸转给第三方。 第四条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有关工程标底的计价办法和规定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五条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二、代理人的义务

第六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招标代理工作计划、招标文件等,并按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范围实施招标代理业务。

第七条 在工程招标过程中,代理人有义务向委托人解释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的合法性。

第八条 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招标内容。对招标中各项计算数据、技术分析结论等的科学性、准确性负责。

第九条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代理人对招标工程的各种数据、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接受与本工程有关的投标咨询。

第十条 对委托人委托代理的事项,代理人应合理运用专业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服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招标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招标代理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通用条件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代理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十二条 代理人依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三、委托人的义务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代理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尽可能向代理人提供便利条件,以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 第十五条 依据合同约定支付合同酬金;如因非代理人直接原因造成招标失败的,委托人应支付代理人已完工作的服务费用,具体费用由专用条款约定。 第十六条 委托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内,提供与本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有关计划立项、规划许可证明、资金到位证明等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就代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委托人应对代理人完成的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清单、标底、答疑纪要等)进行确认。第十八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的代表保持与代理人联系,代表委托人负责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第十九条 委托人依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代理人的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授予代理人以下权利:

1.代理人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代理人在招标代理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询。 3.代理人在招标代理过程中,有对工程现场踏勘的权利和参与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合同的订立。

4.代理人有权阐述对工程投资计划、质量与工期要求等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5.代理人依据合同规定的数额、期限和方式获得酬金。

6.代理人对招标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在本工程中使用和复制的权利。 7.代理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要求。 8.代理人依据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权利。

五、委托人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代理人询问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有足够的理由认定招标代理专业人员不按招标代理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招标代理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代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委托人在招标过程中有权审阅代理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并可以提出不违反任何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文件的修改意见。

5.委托人有权依据合同检查、监督代理人工作,并要求代理人提交代理业务工作总结。 6.委托人依据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权利。

六、代理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代理人的责任期即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代理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双方应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期限和有效期。 第二十三条 代理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四条 代理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按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五条 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七、委托人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代理人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 代理人在履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义务过程中由于委托人的主观干预,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应当由委托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代理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代理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八、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代理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代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代理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三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四条 合同履行期限内,非代理人原因,委托人提前解除合同,委托人应视代理工作完成篇2: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单位全称):_________ 代理人(单位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__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 计划投资:_________

二、招标代理业务服务类别: □ a类:工程勘察招标代理; □ b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 □ c类: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 d类: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 □ e类: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招标代理;

□ f类: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代理;□ g类:建筑材料或设备招标代理。 □ h类:工程标底编制; □ i类:其它类。

三、招标代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1.服务范围: 2.服务内容: □发布招标公告

□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标底及工程量清单)□审查投标人资格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协调合同的签订 □其它:_________。

四、合同酬金:

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酬金为(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招标代理服务合同酬金计算方法:

(1)按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2)双方约定:_________。

2.本合同酬金不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费用(如交易中心服务费、评标专家费、评标专家交通费、标底审查费、广告费等)。3.出售招标文件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出售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归代理人所有。

4.招标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本合同通用条件; 5.其他文件。

六、代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中约定范围内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服务。

七、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币种、方式、期限向代理人支付酬金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八、代理人在履行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委托人不得对代理人提出任何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规范等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委托人(盖章):_________代理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一、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专用条件另有规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通用条件: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需要订立的,通用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条件。

2.专用条件:指委托人与代理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对通用条件做出的补充、修改或具体规定的条件。 3.“委托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委托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4.“代理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5.“第三人”指除委托人和代理人以外与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如投标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供应单位、施工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

6.合同酬金:指委托人依据合同应向代理人支付的费用总额。

7.招标代理期限:指委托人、代理人在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招标代理业务的天数。

8.图纸:指委托人提供给代理人满足于本工程招标需要的图纸(包括计算书、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

9.书面形式:指合同以及根据合同发出的包括电传、传真、电子邮件或手写、打印、复印的各种通知书、任命书、委托书、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0.索赔: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对于并非自己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依据合同或法律,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者合同期限顺延等其他要求。 11.违约责任:指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依据合同或法律所应承担的责任。 12.“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合同文件和解释顺序

1.除非专用条件另有规定,本合同组成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3)专用条件;篇3: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委托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__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划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标代理业务服务类别 □ a类:工程勘察招标代理; □ b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 □ c类: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 d类: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 □ e类: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招标代理;

□ f类: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代理;□ g类:建筑材料或设备招标代理。 □ h类:工程标底编制; □ i类:其它类。

三、招标代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1.服务范围: 2.服务内容: □发布招标公告

□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标底及工程量清单)□审查投标人资格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协调合同的签订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酬金

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酬金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招标代理服务合同酬金计算方法:

(1)按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2)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酬金不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费用(如交易中心服务费、评标专家费、评标专家交通费、标底审查费、广告费等)3.出售招标文件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出售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归代理人所有。

4.招标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本合同通用条件; 5.其他文件。

六、代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中约定范围内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服务。

七、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币种、方式、期限向代理人支付酬金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八、代理人在履行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委托人不得对代理人提出任何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规范等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代理人(盖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专用条件另有规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通用条件: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需要订立的,通用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条件。

2.专用条件:指委托人与代理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对通用条件做出的补充、修改或具体规定的条件。 3.“委托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委托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4.“代理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5.“第三人”指除委托人和代理人以外与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如投标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供应单位、施工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

6.合同酬金:指委托人依据合同应向代理人支付的费用总额。

7.招标代理期限:指委托人、代理人在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招标代理业务的天数。

8.图纸:指委托人提供给代理人满足于本工程招标需要的图纸(包括计算书、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

9.书面形式:指合同以及根据合同发出的包括电传、传真、电子邮件或手写、打印、复印的各种通知书、任命书、委托书、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0.索赔: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对于并非自己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依据合同或法律,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者合同期限顺延等其他要求。 11.违约责任:指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依据合同或法律所应承担的责任。 12.“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合同文件和解释顺序

1.除非专用条件另有规定,本合同组成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3)专用条件;

第20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书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书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书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公章)

(甲方)

代理单位:海口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日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海口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委托方将 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 :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 (大写)。付款方式为 现 金 或 转 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人员岗位职责.doc》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人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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