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样员岗位职责 1.目的
使取样人员对取样工作有一个明确的认识,以及保证取样操作规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料的取样。
3.职责
3.1.人员资质要求
3.1.1.具有药学、化学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3.1.2.有药厂质量、生产、技术相关工作经验。
3.1.3.无传染性疾病;应有正常的视觉辨别敏度,能准确分辨颜色;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安全意识。
3.1.4.取样员在患传染性疾病或身体暴露部分有伤口的时期,不能进行取样操作,应由其他取样人员进行取样。
3.1.5.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责任心强、细致谨慎。
3.1.6.取样员为被授权的专职取样人员。另外,取样人员还包括其他被授权的原、辅料及包装材料检验人员。
3.2.专业技术要求
3.2.1.取样员应熟悉所有与取样相关的管理规程,如《原料取样管理规程》、《辅料取样管理规程》、《包装材料取样管理规程》,以及《物料取样管理规程》和《取样室管理规程》。应遵守管理规程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取样。必须掌握取样技术和取样设备的操作。必须意识到在取样过程中样品被污染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应在专业技术和个人技能领域得到持续的培训。
3.2.2.取样员应认真负责,仔细观察物料的清洁状况,是否受污染、是否变质、是否有人为破坏。能够根据观察到的现象做出可靠的质量判断和评估。必要时,通知仓储科及质量保证部相关人员。任何异常现象都应进行记录和报告。
3.2.3.要对物料的安全知识、职业卫生要求应有一定的了解。3.2.4.取样员应了解如何进行在不同物料取样之间对取样室的清洁。
3.2.5.取样间需要有明确的状态标识,如:正在取样、已清洁、待清洁。当取样正在进行时,应为“正在取样”的状态;当清洁完成后,应为“已清洁”状态;当取样刚完成需要进行清洁时,应为“待清洁”状态。
3.3.健康安全要求
3.3.1.取样员在取样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保护取出的样品和取样人。
3.3.2.在取样时,为了人员安全和避免交叉污染,取原料药和辅料时要求取样人员必须戴上一次性套袖、口罩、塑料手套,必要时戴上防护眼罩。
3.3.3.对毒性、腐蚀性或者易燃易爆物料的取样应配备特殊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小心搬运和取样。3.3.4.取样员应熟悉取样区域的安全通道。取样时应特别注意工作安全和自我防护,避免出现人员安全事故。
3.4.其他要求
3.4.1.决不允许同时打开两个物料包装以防止物料的交叉污染。3.4.2.取不同种类的物料时必须更换套袖。
3.4.3.从不同的物料包装中取样时必须更换一次性塑料手套。对于只接触外箱和外包层包装的取样协助人员不作此要求。
3.4.4.在取样开始和结束时检查取样工具的数量,以避免将取样工具遗留在物料中。
3.4.5.如果在同一天需要在同一取样间进行不同种类物料取样时,最好按照包装材料、辅料、原料药的顺序进行取样操作,不同各类物料之间需要对取样间进行清理和适当的清洁。(1)清理:
将已取完样的物料封好后退出取样室;将取样时产生的废弃物集中于垃圾袋内退出取样室,最终取样结束后一起转入配料中心废弃物存放间;将用完过的取样工具包好退出取样室;将取好的样品退出取样室。 (2)清洁方法如下: 桌面、门把手在取样前和取样结束后进行清洁和消毒。先用自来水冲洗干净的无尘毛巾擦拭,然后用擦拭布蘸75%乙醇擦拭。
地面、门在取样结束后进行清洁。用自来水冲洗干净的无尘毛巾擦拭。
3.4.6.取得的样品需及时送检。
3.4.7.取样工具用完后应按《取样用具清洗灭菌操作程序》尽快清洁。3.4.8.取样员需对取得样品的代表性、均匀性、真实性负责。
5.安全、健康、环境保护
取样操作时,应有足够的保护措施,预防物料污染以及人员安全防护。
6.培训
培训对象:取样人员。 培训课时:1课时。
Q4-检测机构应当通过检测信息系统实施检测。
Q5-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监理单位应当将监理平行检验中的检测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监理单位的平行检测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未作出规定的,应当符合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
检测机构不得转让建设工程检测业务。
Q6-检测机构不得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检测机构在同一建设工程项目或者标段中,不得同时接收建设、施工、或者监理等两方以上的检测委托。
委托方委托检测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检测的,应当签订书面检测合同。
检测机构应当在检测合同签订后的20日内,将合同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检测合同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合同变更后的20日内,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变更备案。
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工程概算、预算时,应当明确建设工程检测费,并按照规定在建设工程项目专户中单独列支。检测费不得挪作他用。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检测合同约定的检测支付条件和检测信息系统生成的结算凭证,支付检测费。 Q7-施工单位的缺氧人员应当按照技术标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抽取或者制作检测试样。
施工现场检测试样的抽取、制作以及对建设工程实体的现场检测,应当按照规定在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的见证人员监督下实施。
检测试样抽取、制作时,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的见证人员应当对检测试样张贴或者嵌入唯一性识别标识,并现场将检测试样信息录入检测信息系统。唯一性识别标识由检测行业歇会统一发放并登记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将检测试样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不得损坏唯一性识别标识。 Q8-同一检测项目应当由不少于两名以上的持证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操作。
检测机构应当通过检测信息系统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应当按照年度和工程项目统一连续编号,检测报告应当注明见证单位和取样单位的名称,以及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的姓名、从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
检测报告经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档,监理平行检测报告由监理单位作为监理工作资料归档。 Q9-禁止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或者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伪造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
禁止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求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
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验。复验结果由提出复验方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Q13-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检测机构或者检测人员伪造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一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建设、施工或者监理单位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
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实施检测见证的;
施工单位未按照要求将检测试样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
建设、监理或者施工单位要求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的。 Q14-对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的处罚,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取样人员未按照技术标准抽取或者制作检测试样的; 见证人员未按照规定张贴、嵌入唯一性识别标识的; 检测人员未按照规定检测的;
Q19-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根据检测机构的能力等级择优选择检测机构。
检测行业协会接受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对检测机构进行分类管理。 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由建设单位和检测单位签订书面检测合同。 检测合同应使用本市检测合同示范文本。
Q20-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检测费结算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结算凭证,根据《上海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路工程检测收费标准》据实结算。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测、监理单位平行检测的收费标准按照本规定的第十一条执行。
Q21-政府投资项目的检测应当选择列入《政府投资项目检测机构名录》中的检测机构,并按照规定的招标或比选程序择优选择。
《政府投资项目检测机构名录》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对于违反以上条件的检测机构,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应当及时从名录中撤除。
Q23-
一、自2013年4月1日起送检的检测样品应当使用唯一性识别标识,检测单位应当在读取唯一性识别标识信息并核实后接收样品。
二、检测样品的唯一性识别标识由施工单位向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检测协会)办理,并将唯一性识别标识交给见证单位保存和使用,双方应按规定填写《唯一性标识申领及交接登记表》,并与唯一性识别标识一起保存在工程施工现场。
唯一性识别标识的样式、张贴和嵌入要求、办理程序和检测样品管理系统具体的使用方法由市检测协会制定并公布。
三、见证人员应持见证人员有效证书到市检测协会申请领取检测样品管理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每名见证人员只能登录一个授权的工程项目,见证工作完成后,凭建设单位确认意见核销。
四、唯一性识别标识是样品制作的组成部分,其工本费纳入样品制作费。
五、建设、施工、监理和检测等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各级监督机构应加强唯一性识别标识使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Q28-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两次从业单位。
Q29-在检测技术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撤销其证书,三年内不在受理其申领证书。
见证人员、取样人员每个有效期内应参加由市检测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课时不少于24学时。
Q30-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在检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撤销其证书,五年内不在受理其申领证书;情节严重的,终生不再受理其申领证书。
Q49-禁止委托与被抽检工程有厉害关系的检测单位实施监督检测。
Q50-监督机构对设计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的监督检测,检测比例不得低于上年度建设工程检测总量的5%。
在工程基础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前,监督机构应当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分别进行监督检测,混凝土强度的监督检测不少于1个构件。
Q51-建筑材料监督抽检工作应当遵守“抽检分离、盲样检测、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汇总”的原则,同一工程的抽样单位与检测单位不应当为同一单位。
工程监督机构可组织抽样单位抽取建材样品,建材抽样工作应当由两名以上取得监督检测抽样员证书的人员实施。 工程现场监督检测的持证检测人员应当不少于两人。
实施建材监督检测抽样时,被检单位有关人员应当到场,对所抽样品进行确认。抽样单位应对所抽样品的生产企业进行确认。 工程实体检测部位应当由监督人员及检测单位共同在图纸上随机抽取,并经被抽检工程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确认。
现场实体监督检测时应当留取检测时的影像资料,监督人员、监理单位应当对整个检测过程进行见证,并在检测原始记录上签字 Q52-实验室检测时应当留取视频监控录像,视频应当能清晰地记录样品信息及检测数据,确保对整个检测过程进行追溯。
市安质监总站对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监督抽检的费用由同级财政拨付,监督机构不得另行向参建各方抽取。
Q53-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和实体,应当及时处理。总包单位应对监督检测不合格的材料,在建设、监理见证下实施全部退货,对已用于工程的不合格材料,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同一年度内建材生产企业在监督抽检中第一次出现不合格的,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次发生重复不合格的列入不良名单。 Q57-检测信息系统是为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继续宁信息采集和辅助管理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委托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具体承担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检测机构应当使用检测信息系统出具检测报告。建设单位、监理企业以及施工单位不得接收未使用检测信息系统出具的检测报告。 企业内部试验室应当使用检测信息系统对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并使用检测信息系统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机构应对检测试验场所实施视频监控,视频监控应符合检测信息系统的接口要求,监控录像保存期不少于三个月。
Q61-
一、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监理平行检测计划,明确实施平行检测的具体检测范围、检测项目和检测数量。
平行检测应当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针对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项目实施。范围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防水与装饰装修、建筑节能、设备安装等相关建筑材料和现场实体的检测。
二、监理平行检测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未作规定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保障性住宅工程监理平行检测数量不低于规范要求检测数量的30%;
2、除保障性住宅以外的房屋和基础设施工程中监理平行检测数量不低于规范要求检测数量的20%。
三、监理平行检测不得少于三个阶段:
1、在见证取样阶段,监理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抽取建材样品实施监理平行检测;
2、在建筑材料使用过程中,监理单位对后续进场的材料产品,发现外观质量差劣、对材料质量有疑义时,应当抽取一定比例的样品实施随机或定向的平行检测;
3、在混凝土浇筑完成达到28d龄期,并达到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后,监理单位应当对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的混凝土实体强度实施非破损检测,检测的构件数量不低于同条件养护试块组数的30%,并不少于3个构件。非破损检测结果作为分部工程验收重要依据。
四、监理平行检测试样的抽取、制作,以及工程实体检测部位的选取,应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试样抽取、制作时,应有监理单位对检测试样张贴或嵌入唯一性识别标识。
监理平行检测的取样和制样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试样试件信息应经施工单位确认。
五、开展平行检测的检测机构的能力等级不得低于原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的能力等级,且未对该工程实施过检测。
承担监理平行检测的检测机构不得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六、监理平行检测合同应当按规定备案,并通过检测信息系统出具检测报告。监理单位平行检测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
P19-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P19-上海市的重大工程,住宅工程以及商品混凝土搅拌桩、水泥预制品生产企业,必须使用回转窑水泥,不得使用立窑水泥。 P19-2004年1月1日起,上海市所有城镇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禁止使用袋装水泥。
P20-不同品种的水泥不能同时使用,虽然是同一品种的水泥,但强度等级不同,或出厂日期差距过久的也不能混合使用。 P25-★上海市建设工程中禁止使用特细砂;预拌商品混凝土中禁止使用细砂;外墙粉刷砂浆中禁止使用细砂;楼地面中细石混凝土和水泥砂浆面层禁止使用细砂。
P25-砌体砌筑砂浆和预制构件宜采用中砂。情况特殊采用细砂的,在使用前必须进行配合比等试验,有保证强度、和易性的合理配比后方可使用。
P-41★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同条件养护试块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P43-上海市规定供应的每批预拌混凝土必须向用户提交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证明书、混凝土配合比报告、水泥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预拌混凝土供需合同应注明产品标准、强度、坍落度等技术指标和强度评定方法。 P52-当用于评定的样本容量小于10组时,应采用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
P52-混凝土的抗渗等级以每组6个试件中4个试件未出现渗水时的最大水压力计算,其结果应满足设计的抗渗等级。 P60★-现场配置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min;②水泥粉煤灰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min;③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5min。-(现场配置的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温度超过30℃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对掺用缓凝剂的砂浆,其使用时间和根据具体情况延长。)-(上海地区规定自2008年2月1日起,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禁止使用现场配置砂浆。施工现场未按规定禁止搅拌砂浆或未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不得参加白玉兰奖、文明工地评选和绿色建筑评估,不予通过创建节约型工地考核。
P62★-散装干混砂浆在存储及使用过程中,当对砂浆质量的均匀性有疑问或争议时,应检验其均匀性。 P62★-采用手持电动搅拌器搅拌时,应现在容器中加入规定量的水或配套液体,再加入干混砂浆搅拌,搅拌时间宜为3~5min,且应搅拌均匀。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静停后再拌合均匀。
P73★-当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P74★-热轧带肋钢筋应在其表面轧上标号标志,经注册的厂名(或商标)和公称直径毫米数字,公称直径不大于10毫米的钢筋,可不扎标志,可采用挂牌方法。
P74★-检测单位出具的热轧带肋钢筋检测报告中应标明被检产品的表面标志。 P74★-钢筋宜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进行调直,也可采用冷拉的方式调直。(当采用冷拉方式调直时,HPB2
35、HPB300光圆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
35、HRB400、HRB500、HRB3
35、HRBF400、HRBF500及RRB400带肋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P74-上海地区规定凡是表面轧上牌号标志的带肋钢筋,见证取样时截取的热轧带泪钢筋样品应当带有表面标志。
P81★-在钢筋工程开工之前,参与该项工程施焊的焊工必须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应经试验合格后,方准予焊接生产。
P81★-电渣压力焊适用于柱、墙等构筑物现浇混凝土结构中竖向受力钢筋连接;不得用于梁、板等构件中水平钢筋连接。 P82★-闪光对焊外观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对接接头表面应呈圆滑、带毛刺状,不得有右眼可见的裂纹。②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不得有明显烧伤。③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2°;④接头处的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1/10,且不得大于1㎜。
P82★-电弧焊接头外观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①焊缝表面应平整,不得有凹陷或焊瘤。②焊接接头区域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③咬边深度、气孔、夹渣等缺陷允许值及接头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应规定。④焊缝余高应为2~4㎜。 P82★-电渣压力焊接头外观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四周焊包凸出钢筋表面的高度,当钢筋直径为25㎜及以下时,不得小于4㎜;当钢筋直径为28㎜及已上时,不得小于6㎜。②钢筋与电极接触处,应无烧伤缺陷。③接头处弯折角度不得大于2°。④接头处的轴线偏移不得大于1㎜。
P90★-钢筋机械连接件检验接头抗拉强度和接头的变形性能。
P90★-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根据抗拉强度、残余变形以及高应力和大变形条件下反复拉压性能的差异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性能等级。
P98★-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混凝土多孔砖到场后应对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蒸压灰砂砖和粉煤灰砖到场后应对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进行复验。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砌块到场后应对抗压强度和体积密度进行复验。 P99-自然养护的混凝土小砌块和混凝土多孔砖产品,若不满28d养护龄期不得进场使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出釜不满5d不得进场使用。 P99-施工现场堆放的砌墙砖和砌块应注明“合格”、“不合格”、“在检”、“待检”等产品质量状态。
P107★-干密度,主要用于砂垫层的质量评定或以设计规定的控制干密度为依据进行评定,方法分为环刀法、灌砂法、灌水法、贯入法等。
P107★-用压实系数或压实度来鉴定粘性类地基回填质量。
P107★-砂垫层材料应选用级配良好的中、粗砂,含泥量不超过3%,并须去树皮、草根等杂质。若用细沙,用掺入30%~50%的碎石,碎石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
P108★-覆土时沟槽内不得有积水,严禁带水覆土,不得回填淤泥、腐殖土及有机物质,大于10㎝的石块等硬块应剔除,大的泥块应敲碎。管顶50㎝以上覆土时,应分层整平和夯实,每层厚度应根据采用的夯(压)实工具和密实度要求而定。 P138★-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放射性污染主要来自无机建筑及装修材料,还与工程地点的地质情况有关系;另一方面,化学污染主要来源于各种人造石材、涂料、胶黏剂等化学建材类建筑材料产品。 P158★-桩基检测包括工程桩的承载力检测及完整性检测。
承载力检测包括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及单桩水平承载力,可采用静载荷试验方法测试。对一些特定条件下工程的单桩竖向承载力可采用高应变法测试。
桩身完整性是反映桩身截面尺寸相对变化、桩身材料密实性和连续性的综合定性指标,可采用低应变法、高应变法、超声波透射法、钻孔取芯法检测。
P158★-地基及复合地基检测适用于天然地基承载力及各种地基处理后承载力及处理效果的检测,主要采用静载荷试验。 P164-水下混凝土灌注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比设计混凝土强度提高等级进行配置,以确保达到设计强度,混凝土试块强度按相应等级验收。
P165-混凝土抗压强度现场检测目前我国使用较多的是用钻芯法、超声回弹综合法和回弹法检测结构混凝土强度;用超声法检测结构混凝土缺陷。
P169-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精度优于回弹法,对检测结果有争议时,宜采用钻芯法复核评定。 P169-当混凝土结构抗压强度经检测后,得出混凝土强度推定值。
P171★-目前现场检验砌筑砂浆强度主要采用推出法、筒压法、砂浆片剪切法、回弹法、点荷法、贯入法等方法。 P220-外墙内保温浆体材料不得用于大城市民用建筑外墙内保温工程。
P236★-上海地区外窗现场气密性检测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的情况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扩大一倍数量抽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或参数再次检测,仍然不符合要求时应给出“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结论。
P248★-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在日常生活中这些材料会释放出多种有毒有害物质,从而造成空气污染,目前必须控制的有氡、甲醛、氨、苯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P250★-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对氡、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浓度进行检测。
P251-对于室内氡浓度测量来说,考虑到土壤氡对建筑物低层室内影响较大,因此,一般情况下,建筑物的低层应增加抽检数量,向上可以减少。在计算抽检房间数量时,低层停车场不列入范围。
P251-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1、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定 1.专项检测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有建设部资质) ①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②桩的承载力检测; ③桩身完整性检测;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①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②后置预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①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 2.见证取样检测
①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②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2、建筑材料检测 水泥
通用水泥、专用水泥、特性水泥
2017年上海市见证取样员考试资料
一 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定
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检测业务,应当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资质证书
1、专项检测
(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3)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4)钢结构工程检测
2、见证取样检测: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3)砂、石常规检验, (4)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 (5)简易土工试验, (6)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7)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 (8)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检测机构资质:专项检测机构资质、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3年。
二 建筑材料检测
1、水泥:
用途及性能分:通用水泥、特种水泥
通用水泥:硅酸盐水泥P.Ⅰ、PⅡ、普通硅酸盐水泥P.O、矿渣硅酸盐水泥P.S.A、P.S.B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P.P、粉煤灰硅酸盐水泥P.F和复合硅酸盐水泥P.C 检测项目
结构: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性能指标3项; 砌筑:强度、安定性2项
装修:凝结时间和安定性
饰面板(砖)粘贴用水泥:凝结时间和安定性 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检测 使用要求
(1)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上海:工程材料备案管理
(6)不同品种水泥不能混用,虽然是同一品种的水泥,但强度等级不同或出厂日期差距过久的也不能混用。 取样批量
(1) 混凝土结构用: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袋装不超过200吨、散装
不超过500吨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1次
检验批容量可扩大一倍的情况
(1)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水泥连续三次进场检验均一次检验合格的。 (2)砌体工程用:同一生产厂家,同一批号为一批,每批进行抽样
(3)装饰装修用: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的规定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取样数量:20个以上、至少12kg;袋装:取样管;散装:取样器
2、砂:
品种:天然砂、人工砂、混合砂,公称粒径直径小于5.00mm岩石颗粒。
(粗砂3.1-3.7、中砂2.3-3.0、细砂1.6-2.
2、特细砂0.7-1.5) 检测项目:
混凝土砂浆用砂: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
人工砂及混合砂:还应检验石粉含量
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用砂:碱活性检验
海砂或有氯离子污染的砂:还应检验其氯离子含量 海砂:还应检验贝壳含量 使用要求:
(1)工程材料备案管理
(3)上海市建设工程中禁止使用特细砂;预拌商品混凝土、外墙粉刷砂浆、楼地面中细石混凝土和水泥砂浆面层禁止使用细砂
(4)砌体砌筑砂浆和预制构件宜采用中砂,情况特殊使用细砂的,用前须进行配合比等试验,保证其强度、和易性等。 取样批量:大型工具运输400m³或600吨,小型工具运输200m³或300吨,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 试样数量:砂常规项目检测至少20kg 取样方法: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样品应妥善包装,避免细料散失,防止污染,并附样品卡片,标明样品编号、取样时间、代表数量、产地、样品量,要求检验项目及取样方式等
3、石子:
由天然岩石或卵石经破碎、筛分而得的,公称粒径大于5.00mm的岩石颗粒。
检测项目: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用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使用要求:工程材料备案管理
取样批量:大型工具运输400m³或600吨,小型工具运输200m³或300吨,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 试样数量:石常规项目检测至少80kg
取样方法: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16份组成一组样品
4、混凝土:
①组成材料(混凝土是由胶凝材料、水、粗细骨料,按适当比例配合,必要时掺入一定数量的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经均匀搅拌、密实成型和养护硬化而成的人造石材)
②检测内容: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应按不同强度等级分别检验,检验方法宜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方法。 使用要求:工程材料备案管理
预拌混凝土必须向用户提交文件:质量证明书、混凝土配合比报告、水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 取样要求:
同条件: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施工、监理等各方共同选定。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留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每连续两层楼取样不得少于1组,每2000 m³取样不得少于1组。
人防:口部、防护密封段应各1组;每100m³至少1组;变更水泥或混凝土配比时,应分别制作试块。 抗渗: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³留置1组标准养护试件(一组6个),且每项工程不少于2组。预拌:每100m³不少于1组,每工作班不少于一组,一次浇筑超1000m³每200m³。混凝土试样采取及坍落度试验应在混凝土运送到交货地点时开始算起20min内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40min内完成。混凝土试样应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1/4~3/4之间采取。 试件尺寸: 抗压100×100×100(非标准试块)150×150×150(标准试块)200×200×200(非标准试块) 骨料最大颗粒直径:≤31.5
40(≥C60高强混凝土)
60(建筑上不用)
抗折采用边长为150mm×150mm×600mm(或550mm)的棱柱体试件为标准试件,每组3块。采用边长为100mm×100mm×400mm的棱柱体试件为非标准试件
抗渗采用顶面直径(d)为175mm,底面直径(D)为185mm,高度(h)为150mm的圆台体,每组6块。 应定期对试模进行自检,自检周期宜为3个月。
试件制作:(振动、插捣,标记)试模表面:薄层矿物油或隔离剂
②根据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确定混凝土成型方法,坍落度不大于70mm的混凝土宜用振动振实;大于70mm的宜用捣棒人工捣实。检验现浇混凝土或预制构件的混凝土,试件成型方法宜与实际采用的方法相同。
④用人工插捣制作试件时,混凝土拌合物应分两层装入试模,每层装料厚度大致相等。插捣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在插捣底层混凝土时,捣棒(长600mm,直径16mm,顶端磨圆)应达到试模底部,插捣上层时,捣棒应贯穿上层后插入下层20~30mm。插捣时振动棒应保持垂直,不得倾斜,然后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拔数次。每层插捣次数按在10000mm2截面积内不得少于12次,即标准试件:插捣至少27次。 ⑥刮除试模上口多余混凝土,待混凝土临近初凝时,用抹刀抹平。 ⑧试件成型后:用不透水薄膜覆盖表面;标准养护试件:在20±5℃环境中静置一昼夜至两昼夜,然后拆模;拆模后:标准养护室中养护;标准养护龄期:28d(从搅拌加水开始计时)。同条件养护时间的拆模时间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时间仍需保持同条件养护。
⑨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见证下,在工程现场取样,进行坍落度试验和试件制作。从事混凝土取样、试件制作和试验的工作人员应经过岗位培训。预拌混凝土应按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浇筑、振捣和养护。预拌混凝土在施工现场和泵送过程中不得加水。
⑩施工现场不得留有未标识的空白试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代替施工单位制作和养护混凝土强度试件。 坍落度
(1)润湿坍落度筒及底板,在坍落度筒内壁和地板应无明水。底板应放置在坚实的水平面上,并且把筒放在底板中心,然后脚踩住两边的脚踏板,坍落度筒在装料时应保持固定的位置。
(2)将按要求取得的混凝土试样用小铲分三层均匀地装入筒内,使捣实后每层高度约为筒高的1/3左右。每层用振捣棒捣25次。插捣应沿螺旋方向由外向中心进行。各次插捣应在截面上均匀分布。插捣筒边的混凝土时,捣棒可稍稍倾斜。插底层时,捣棒应贯穿整个深度,插捣第二层和顶层时,捣棒应插透本层至下一层的表面。浇灌顶层时,混凝土应灌到高出筒口。插捣过程中,如混凝土沉落到低于筒口,则应随时添加。顶层插捣完成后,应刮去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3)清除筒边板上混凝土后,垂直而平稳地向上提起坍落度筒,坍落度筒的提离过程在5~10s内完成。从开始装料到提坍落度筒的整个过程应不间断进行,并应在150s内完成。
(4)提起坍落度筒后,测量筒高与坍落后混凝土试体最高点之间的高度差,即为该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值。坍落度筒提离后,如混凝土发生崩坍或者一边剪坏现象,则应重新取样进行测定。如第二次试验仍出现上述现象,则表示该混凝土和易性不好,应记录备查。
(5)观察坍落后混凝土试体的黏聚性及保水性。黏聚性的检查方法使用捣棒在已坍落的混凝土锥体侧面轻轻敲打,此时如果锥体逐渐下沉,则表示黏聚性良好;如果锥体倒塌,部分崩裂或出现离析现象,则表示黏聚性不好。保水性以混凝土拌合物稀浆析出的程度来评定。坍落度筒提起后,如有较多稀浆从底部析出,锥体部分的混凝土也因失浆而骨料外露,则表示混凝土拌合物的保水性能不好。如坍落度筒提起后无稀浆或仅有少量稀浆自底部析出,则表示此混凝土拌合物保水性良好。
(6)当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大于220mm时,用钢尺测量混凝土扩展后最终的最大直径和最小直径,在这2个直径之差小于50mm的条件下,用其算术平均值作为坍落度扩展值,否则此次试验无效。如果发现粗骨料在中央集堆或边缘有水泥析出,表示此混凝土拌合物抗离析性不好,应予记录。
(7)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和扩展度值以mm为单位,测量精确至1mm,结果表达修约至5mm。
养护: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95%以上,标准养护室内的试件应放在支架上,彼此间隔10~20mm,试件表面应保持潮湿,并不得被水直接冲淋。混凝土试件也可在温度为20±2℃的不流动Ca(OH)2饱和溶液中养护。标准养护龄期为28d(从搅拌加水开始计时)。
混凝土、砂浆标准养护试块在现场养护室的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d,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必须在达到规定的累计温度值后方可送检测机构。不合格处理 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
施工单位应在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网随机抽取和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 因预拌混凝土质量原因造成工程返工,工程实体混凝土强度没有达到设计要求、混凝土凝结异常或浇筑后出现严重裂缝等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在24小时内上报市混凝土构件质量分站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在一周内书面补报详细情况。
5、砂浆:
①根据用途分:砌筑砂浆、抹灰砂浆、防水砂浆、特种砂浆
根据拌合方式分:现场配置砂浆和预拌砂浆(湿拌砂浆和干混砂浆) 砂浆强度分为M30、M
25、M20、M
15、M
10、M7.5、M5等等级。
上海地区规定自2008年2月1日起,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禁止使用现场配置砂浆。 施工现场宜配置湿拌砂浆储存容器,并符合下列规定
1、储存容器应密闭、不吸水
2、储存容器的数量、容量应满足砂浆品种、供应量的要求。
3、储存容器使用时,内部应无杂物,无明水。
4、储存容器应便于储运、清洗和砂浆存取。
5、砂浆存取时,应有防雨措施。
6、储存容器宜采取遮阳、保温等措施。
袋装干混砂浆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防潮、不受雨淋的场所,并应按品种、批号分别堆放、不得混堆混放、不得混堆混用,且应先存先用。储存环境温度应为3~35°C 取样批量(干混砂浆):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干混砂浆,每500t为一个检验批, 不足500t时,应按一个检验批计。取样数量25kg。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陶瓷砖粘结砂浆,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干混砂浆,每50t为一个检验批, 不足50t时,应按一个检验批计。取样数量7kg。
界面砂浆,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干混砂浆,每30t为一个检验批, 不足30t时,应按一个检验批计。取样数量7kg。 ③取样批量(预拌砂浆): 同品种、同强度等级预拌砌筑砂浆:湿拌砌筑砂浆50m³为一个检验批,干混砌筑砂浆100t为一个检验批, 不足一个检验批数量时以一个检验批计。每检验批至少留置一组抗压强度试块。
砌筑砂浆取样:干混砌筑砂浆:搅拌机出料口;湿拌砌筑砂浆:运输车出料口或储存容器随机取样。
相同材料、相同施工工艺的涂抹预拌界面砂浆的工程,每5000㎡应至少取一组试件做实体拉伸粘结强度,不足5000㎡的,也应取一组。
④砂浆强度试件的制作: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采用70.7mm×70.7mm×70.7mm立方体试件,每组3个。试模为立方体带底拭模。
试件制作时采用黄油等密封材料涂抹试模外接缝,试模内应涂刷薄层机油或脱模剂,应将拌制好的砂浆一次性装满试模,成型方法按稠度确定。稠度>50mm:人工振捣成型;稠度不大于50mm:振动台振实成型。
人工振捣:应采用捣棒均匀地由边缘向中心按螺旋方式插捣25次,插捣过程中如砂浆沉落低于试模口时,应随时添加砂浆,可用油灰刀插捣数次,并用手将试模一边抬高5~10mm各振动5次,砂浆应高出试模顶面6~8mm。
机械振动:振动5~10s或持续到表面出奖为止,不得过振。
应待表面水分稍干后,再将高出试模部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刮去并抹平。
试件制作后应在终凝前用铁钉刻上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设计强度等,不允许在终凝后用毛笔等书写。 试件制作后应在室温为20±5℃的环境下静置24±2h,对试件进行编号、拆模。当气温较低时或者凝结时间大于24h的砂浆,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2d,试件拆模后应立即放入温度20±2℃,相对湿度90%以上的标准养护中养护。养护期间,试件彼此间隔不小于10mm。混合砂浆、湿拌砂浆试件上面应覆盖,防止有水滴在试件上。 砂浆稠度试验
(1)试样的采取及稠度试验应在砂浆运送到交货地点时开始算起20min内完成,试件的制作应在30min内完成。砂浆拌合物取样后,应尽快进行试验。现场取样的试样,在试验前应经人工再翻拌,以保证其质量均匀。 (3)将砂浆拌合物一次性装入容器,使砂浆表面低于容器口约10mm左右,用捣棒自容器中心向边缘均匀地插到25次,然后轻轻地将容器摇动或敲击5~6下,使砂浆表面平整,随后将容器至于稠度测定仪的底座上。 (5)拧开制动螺丝,同时计时间,待10s立即固定螺丝,将齿条测干下端接触滑杆上端,从刻度盘上读出下沉深度(精确至1mm)即为砂浆的稠度值。
(7)同盘砂浆稠度试验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并精确至1mm。当两次试验值之差大于10mm时,应重新取样测定。
不合格处理: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砌筑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对砂浆试块的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可采用现场检验方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或取样检测,并判定其强度。
6、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钢:
①品种:包括钢筋、钢丝、钢绞线和钢棒,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冷轧带肋钢筋、余热处理钢筋、冷拔低碳钢丝、预应力钢丝和钢绞线、预应力钢棒、碳素结构钢等
②检验内容:钢材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
钢筋加工过程中,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对于钢筋伸长率,牌号为“E”的钢筋必须检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 使用要求:
(1)生产许可证管理
(2)出具有效“成型(半成型)钢筋出厂合格证”,明示钢筋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企业出厂质量指标及加工企业的机械性能和焊接复验数据。
(3)使用单位核查:《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标牌、表面标志及其表示内容的一致性产品质量证明书应当是原件。
(4)使用现场钢筋应按产品规格分开堆放,并清晰标明:生产单位、产品规格、进场数量、质量检测状态等 (5)热轧带肋钢筋应在其表面轧上牌号标志,经注册的厂名(或商标)和公称直径毫米数字,公称直径不大于10mm的可挂标牌。
(6)检测单位出具的热轧带肋钢筋检测报告中应标明被检产品的表面标志。
(7)钢筋宜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进行调直,也可采用冷拉方式调直。HPB2
35、HPB300光圆钢筋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
35、HRB400、HRB500、HRBF3
35、HRBF400、HRBF500及RRB400带肋钢筋冷拉率不宜大于1%。
③取样要求:(原材:热轧带肋、热轧光圆、余热处理:每60吨一批,5根重量、2拉、2弯,超过60吨每40吨增加1拉1弯和5个重量偏差试样。碳素结构钢:每60吨一批,1拉、1弯。冷轧带肋:CRB550、CRB600H每批重量不超过10吨,CRB650、CRB650H、CRB800、CRB800H、CRB970每批重量不超过5吨,当连续10批检验结果均合格,可改为不超过10吨为一个检验批,每批随机抽取3捆(盘),每捆(盘)抽取一个试样,3个试样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后,再取其中2个试样分别进行拉伸、弯曲(反复弯曲)试验。调直后钢筋:每30t一批,2拉3个重量。)成型钢筋:每30t一批, 3个做拉伸、重量偏差。
试样长度:送样时:取样(初试+复试)长度至少550mm,数量至少15根 取样方法:
(1)拉伸、弯曲和重量偏差:随机切取,不需加工;重量偏差试样切口应平滑且与长度方向垂直。 (2)上海地区规定凡是表面轧上牌号标志的带肋钢筋,见证取样时截取的热轧带肋钢筋样品应带有表面标志。
不合格处理:复验不合格,在《综合台账》备注栏中注明处理和处置情况,复验不合格批的所有钢筋端部和中间喷上不合格色标油漆后清退,不合格色标:桔黄色,总长度不少于30cm。
7、钢筋焊接件
①品种:电阻点焊、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预埋件埋弧压力焊等。其中电弧焊又分为:帮条焊(双面焊、单面焊)、搭接焊、(双面焊、单面焊)、熔槽帮条焊、坡口焊(平焊、立焊)、钢筋与钢板搭接焊、窄间隙焊、预埋件电弧焊(角焊、穿孔塞焊)
②取样批量:
焊接件:闪光对焊:300个一批,3拉3弯;电弧焊:300个一批,3拉;在同一批中若有3种不同直径的钢筋焊接接头,应在最大直径钢筋接头和最小直径钢筋接头中切取3个试件进行拉伸试验。电渣压力焊:300个一批,3拉; 检验内容:闪光对焊接头每批应进行拉伸和弯曲检测。
气压焊接头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中,每批应做拉伸试验,在浪、板的水平钢筋连接中,应另增加弯曲试验。在同一批中,异径钢筋气压焊接头可只做拉伸试验。
使用要求:
在钢筋工程开工焊接开工之前,参与该项工程施焊的焊工必须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应经试验合格后,方准予焊接生产。试验结果应符合质量检验与验收时的要求。
电渣压力焊适用于柱、墙等构筑物现浇混凝土结构中竖向受力钢筋连接
8、钢筋机械连接件
常见钢筋机械连接:套筒挤压接头、锥螺纹接头、镦粗直螺纹接头、滚轧直螺纹接头、套筒灌浆接头 检验内容:套筒挤压接头、锥螺纹接头、镦粗直螺纹接头、滚轧直螺纹接头检验项目包括单向拉伸极限抗拉强度和残余变形。
套筒灌浆接头
1、工艺检验应模拟施工条件制作接头试件,并进行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及残余变形试验,灌浆料应同时留置试件进行28天抗压强度检验。
2、由现场灌浆施工单位制作。使用要求
套筒挤压接头、锥螺纹接头、镦粗直螺纹接头、滚轧直螺纹接头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性能等级。 取样批量、数量和方法:工艺检验(套筒挤压接头、锥螺纹接头、镦粗直螺纹接头、滚轧直螺纹接头更换钢筋生产厂或接头技术提供单时,应补充进行工艺检验。每种规格钢筋接头试件不应少于3根;
套筒灌浆接头,在施工过程中,当更换钢筋生产企业,或同生产企业生产的钢筋外形尺寸与已完成工艺检验的钢筋有较大差异时,应再次进行工艺检验。
当现场灌浆施工单位与工艺检验时的灌浆单位不同,灌浆前应再次进行工艺检验。 每种规格钢筋应制作3个对中套筒灌浆连接接头。
采用灌浆料拌合物制作的40mm×40mm×160mm试件不应少于1组; 接头试件及灌浆料试件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养护28天 现场检验
套筒挤压接头、锥螺纹接头、镦粗直螺纹接头、滚轧直螺纹接头 同钢筋生产厂、同强度等级、同规格、同类形和同型式接头应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对接头的每一个验收批,应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作极限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
套筒灌浆接头
进场(厂)同一批号、同一类型、同一规格灌浆套筒,不超过1000个为一批,每批随机抽取3个灌浆套筒制作对中连接接头试件。 灌浆套筒埋入预制构件时,在构件生产过程中可不再检验接头性能,按批检验灌浆料28d抗压强度即可。 套筒挤压接头、锥螺纹接头、镦粗直螺纹接头、滚轧直螺纹接头现场检验连续10个验收批抽样试件极限抗拉强度一次合格率为100%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为1500个。当扩大后的各验收批中出现抽样试件不合格的结果时,各检验批数量回复为500个,且不得再次扩大验收批数量。
试件长度:拉伸试件长度根据试样直径和所用的设备确定,通常取450~500mm。 技术要求:
工艺检验不合格时,应进行工艺参数调整,合格后方可按最终确定的工艺参数进行接头批量加工。
每个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不应小于连接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且破坏时应断于接头外钢筋,屈服强度不应小于连接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
第一次工艺检验中1个试件抗拉强度或3个试件的残余变形平均值不合格时,可再抽取3个试件进行复试。复试仍不合格判为工艺检验不合格。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孔道灌浆过程中,不得在水泥基浆料材料中掺入其他外加剂,掺合料; 施工现场灌浆料宜储存在室内,并应采取防雨、防潮、防晒措施。 取样要求 :水泥基灌浆材料进场时,每200t应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00t的应按一个检验批计,每一个检验批为一个取样单位。
取样应有代表性,总量不得少于30kg,每一检验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
灌浆施工时,应以每50t为一个留样验收批,不足500t时应按一个检验批计,按检验批留置标准养护条件下的抗拉强度试块。
灌浆料进场时,以同一成分、同一批号的灌浆料,不超过50t为一批,并随机抽取灌浆料制作试件。 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中,还应于灌浆施工前制作1组标准养护28d抗压强度试件作灌浆套筒工艺检验用。 灌浆施工中,应在施工现场制作20d标准养护抗压强度试件,每工作班取样不得少于1次,每楼层取样不得少于3次。
每工作班应制作一组且每层不应少于3组。 试件制作
水泥基灌浆材料的最大骨料粒径不大于4.75mm时,抗压强度标准试件采用尺寸为40mm×40mm×160mm的棱柱体。
从搅拌开始到成型结束,应在6min内完成。 养护室的温度应为20±1℃,相对湿度应大于90%。
水泥基灌浆材料的最大骨料粒径大于4.75mm且不大于25mm时,抗压强度标准试件采用尺寸为100mm×1000mm×100mm的立方体。
养护室的温度应为20±2℃,相对湿度应大于90%。 用于钢筋套筒钢筋连接及浆锚搭接连接的水泥基灌浆材料
1、灌浆材料抗压强度试件应采用尺寸为40mm×40mm×160mm的棱柱体。
2、将拌合好的浆体灌入试模,至浆体与试模的上边缘平齐,成型过程中不应震动试模。应在6min内完成搅拌 和成型过程。
3、养护室的温度应为20±1℃,相对湿度应大于90%。
4、剪力墙底部坐浆 1组3块边长为7.07mm的立方体试件。
5、结构加固工程
1组3块边长为100mm的立方体试件。
9、砌墙砖和砌块:
①品种(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混凝土多孔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粉煤灰砖、蒸压灰沙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②检测内容:
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承重混凝土多孔砖
1、抗压强度 蒸压灰沙砖和粉煤灰砖
2、抗压和抗折强度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
3、抗压强度和体积密度 使用要求:
(1)工程材料备案管理。
(2)自然养护的混凝土小型砌块和混凝土多孔砖,不满28d养护龄期不得进场使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出釜不满5d不得进场使用。
(3)现场堆放的砌墙砖和砌块应注明产品质量状态、生产企业名称、品种规格、进场日期及数量,并以醒目标识标明。
③取样
(1)烧结普通砖:15万块一批,10块/组。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10万块一批10块/组。烧结空心砖:10万块一批10块/组,承重混凝土多孔砖:10万块一批,5块/组。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10万块一批,8块/组。混凝土实心砖:15万块一批,10块/组。蒸压灰砂砖:10万块一批,10块/组。 (2)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1万块一批,强度检验试样每组5块 。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1万块一批,强度检验试样每组8块 。
(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同一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的砌块,以1万块为一批,,不足1万块亦为一批,每批抽取试样为6块 。
(4)抽取的砌墙砖和砌块样品应当优先选择标识或标志部分。
10、道路和基础回填材料
①品种:土、粉煤灰、石灰土(灰土)、砂;土一般由固相(土颗料)、液相(水)、气相(空气)三部分组成。 ②检测内容:
1、干密度、
2、压实系数(λc)或压实度(K)来鉴定黏性类地基回填质量
压实系数为土的实际干密度与最大干密度的比值
压实度为土的实际干密度与最大干密度的比值用百分率表示。
环刀法:环刀法检测,道路工程应使用容积为200cm3的环刀,基础工程应使用容积为1 00 cm360cm3的环刀 ⑪ 取样操作不应在雨天进行。
⑫ 取样完毕应尽快送检测机构检测,试样放置时间不宜过长以免含水率发生变化。 ⑬ 取样时应使环刀在测点处垂直而下,并应在夯实层2/3处取样。
⑭ 取样时应注意免使土样受到外力作用,环刀内应充满土样,如果环刀内土样不足,应将同类土样补足。 ⑮ 取样锤击时用力应以能打入土质为限,不能过分扰动路基土的原状结构。 ⑯ 对土质紧硬的地方可使用电动取土器,其操作按相应产品的技术说明。 ⑰ 当环刀中的土样含有大于50%的粗粒土或大量建筑垃圾时应重新取样。 ⑱ 现场取样应记录测点标高、部位及相对应的取样日期、取样人、见证人等信息。 ⑲ 现场取样应优先采用随机选点的方法。
击实试验:轻型击实试验用样品数量不少于40kg,重型不少于60kg。 使用要求:
(1)砂垫层材料应选用级配良好的中、粗砂,含泥量不超过3%,并须除去树皮、草根等杂质。若用细砂,用掺入30%~50%的碎石,碎石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mm。
(6)覆土时沟槽内不得有积水,严禁带水覆土,不得回填淤泥、腐殖土及有机物质,大于10cm的石块等硬块应剔除,大的泥块应敲碎。管顶50cm以上覆土时,应分层整平和夯实,每层厚度应根据采用的夯(压)实工具和密实度要求而定。 土样存放及运送:
(1)现场采取土样,立即放入密封土样盒或土样筒,贴上相应标签。 (2)密封土样宜放在室内常温处,避免日晒、雨淋、冻融。 (3)土样在运送过程中少受振动。
技术要求:取样测定压实以后的干土质量密度其不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g/cm3.
不合格处理:当干密度或压实系数不合格时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技术措施进行处理,然后再重新检测,直至合格为止。 (1)未达到最优含水量:均匀喷洒适量水,使其最接近最优含水量后,再加振、压、夯实。
(2)含水量超过最优含水量,形成“橡皮土”:开槽晾干;均匀掺入同类感性黏土或刚化开的熟石灰粉;工程量不大时,可采取“换填法”;换填法用砂(或砂石)垫层分层回填。
11、防水材料
③取样要求:
屋面:高聚物改性沥青、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抽检数量大于1000卷抽取5卷;500~1000卷抽取4卷;100~499卷抽取3卷;小于100卷抽取2卷,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卷材中,任取一卷作物理性能检测。
地下:有机防水涂料:每5t为一批,取样数量2kg。无机防水涂料:每10t为一批,取样数量2kg。 检验内容:防水卷材(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防水涂料(上海):工程材料备案管理。
防水卷材现场储存:不同品种、型号和规格的卷材分别堆放;卷材应贮存在阴凉通风的室内,避免雨淋、日晒和受潮、严禁接近火源;沥青防水卷材贮存环境温度不得高于45 c°;沥青防水卷材应直立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层,不得倾斜横压,短途运输平放不宜超过4层;
三 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检测
放射性污染:来自无机建筑、装修材料、还与工程地点的地质情况有关系
化学污染:各种人造板材、涂料、胶粘剂等化学建材类建筑材料产品
无机非金属材料(各种石材、建陶、空心砖-空心率大于25%):放射性限量
人造木板(胶合板、刨花板):甲醛释放量限量
涂料:游离甲醛、苯、VOC含量限量
其他:地毯、地毯衬垫:VOC和甲醛
壁纸:甲醛
不同类型聚氯乙烯卷材地板:VOC 胶合木结构材料、壁布、帷幕:甲醛
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甲醛和氨 检验内容:
(1)建筑装修采用的花岗岩、瓷质砖、磷石膏制品必须有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 (2)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有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
(3)水性涂料、水性胶黏剂、水性处理剂必须有同批次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 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黏剂必须有同批次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二甲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含量检测报告。
(3)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的检测项目不全或对检测结果有怀疑问时,必须将材料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装饰装修工程中的门窗、吊顶、轻质隔墙、细部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意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的应按合同执行。 使用要求
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作为稀剂和溶剂。 不合格处理:
(2)无机非金属装饰装修材料的放射性指标达不到A类限量的,不得用于Ⅰ类民用建筑工程。
五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检测结构混凝土缺陷:超声法 (1)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
试样数量:按批进行检测的构件,抽检数量不得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30%且构件数量不得少于10件。单个构件检测适用于单独的结构或构件的检测。 (2)钻芯法
试样数量:按批进行检测的构件,抽检数量不得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30%且芯样数量不得少于15个。按单个构件检测时,每个构件的钻芯数量不应少于3个;对于较小构件,钻芯数量可取2个。
取样方法:随机抽取具有代表性的结构构件或结构的局部,芯样应在受力较小的部位、混凝土质量具有代表性的部位、便于钻芯机安放与操作的部位,避开:主筋、预埋件和管线位置,其他钢筋。用钻芯法和非破损法综合测定强度时,应与非破损法取同一测区部位或附近钻取。 技术要求:
1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精度优于回弹法,对检测结果有争议时,宜采用钻芯法复核评定。 2 当混凝土结构抗压强度经检测后,得出混凝土强度推定值。
3 混凝土强度推定值为通过测强曲线得到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值,相当于被测构件在该龄期下同条件养护的边长为150mm的一组立方体试块的抗压强度平均值。
2、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采用现场检验方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或取样检测,并判定其强度:
(1)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2)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3)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4)对现场砌体砂浆强度有怀疑或有争议。 不合格处理:
(1)经检测后得到的砌筑砂浆强度推定值应交原设计单位进行核算,并确认其是否满足砌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2)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予以验收。
(3)经核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但经原设计单位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核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项工程,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3、结构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取样批量及数量:梁类、板类构件,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对悬挑梁,应抽取构件数量的5%且不少于10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悬挑梁数量小于10个时,应全数检验。
取样方法:梁类构件: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
4、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检测项目:外观质量、尺寸偏差、结构性能(承载力、挠度、抗裂或裂缝宽度检验)
取样要求:每批进场不超过1000个同类型预制构件为一批,在每批中应随机抽取一个构件进行检验。同类型是指同一钢种、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结构形式。
进场时应对预制构件主要受力钢筋数量、规格、间距及混凝土强度等进行实体检验,不超过1000个同类型预制构件为一批。
七 建筑幕墙和门窗工程检测
建筑幕墙使用的主要材料:玻璃、密封材料、结构胶、铝合金型材及板材、石材、刚材、不锈钢、五金件等。 检验内容:
1、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2、硅酮结构密封胶的邵氏硬度、相容性和剥离粘结。
3、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
4、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
5、幕墙的抗风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
6、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使用要求: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备案管理
八 建筑节能工程检测
建筑技术: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技术、建筑遮阳技术、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新型供冷供热技术、照明节能技术等等
建筑材料:墙体材料、节能玻璃、保温材料等等
1、节能材料与设备的基本规定
(1)2006年12月1日,本市对外墙外保温、外墙内保温材料实施建筑节能材料备案登记。
(3)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外墙内保温浆体材料不得用于大城市民用建筑外墙内保温工程。
2、检验内容及取样要求 (1)墙体节能工程 外保温系统复验项目:
EPS\\XPS板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抗拉强度、尺寸稳定性、燃烧性能。 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水泥基保温砂浆:干密度、导热系数、抗压强度。 胶粘剂、抹面胶浆、界面砂浆:原强度和浸水48h拉伸粘结强度 。 玻纤网格布:耐碱拉伸断裂强力、耐碱拉伸断裂强力保留率。 锚固件:拉拔力。
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强度: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每个检验批不少于3处。
后置锚固件检验批不少于3处。
外墙节能构造:每单位工程外墙抽查不少于3处,每处一个检查点。若有2种以上保温做法,每种做法的外墙应抽查不少于3处;取样部位均匀分布,不宜在同一个房间外墙上取2个或2个以上芯样。
外墙采用保温浆料做保温层:导热系数、干密度(300mm*300mm*30mm)、压缩强度(100mm*100mm*100mm);每个检验批应抽样制作同条件养护试块不少于3组。
上海地区外墙外保温工程主要组成材料按P220表8.4-1规定进行复验,外墙内保温工程按表8.4-2。 上海地区墙体节能工程所用材料进场复验抽样频次:
A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产品,建筑面积6000㎡(保温面积5000㎡)不少于1次,不足6000㎡(5000㎡)也应抽样一次
B 单位工程建筑面积6000~12000㎡(保温面积5000~10000㎡),同一厂家、同一品种,抽样不少于2次;12000~20000㎡(保温面积10000~15000㎡),抽样不得少于3次;20000㎡(保温面积15000㎡)以上工程,每增加10000㎡建筑面积(保温面积8000㎡),抽样不得少于1次。
C 同一施工区域单体建筑面积500以下墙体节能工程,同一厂家、同一品种产品,按每增加建筑面积6000㎡(保温面积5000㎡)抽样不少于1次。
D 墙体节能工程中凸窗或门窗等部位配套保温系统(如门窗外侧洞口,凸窗非透明顶板、侧板和底板等),均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抽样不得少于1次。
当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测不符合要求时:委托有资质的见证检测机构增加一倍数量再次取样检验。仍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判定围护结构节能构造不符合设计要求。此时应根据检验结果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其他有资质单位重新验算房屋的热工性能,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3)门窗节能工程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件)。
夏热冬冷地区(包括上海):气密性(3扇)、传热系数(1扇)、玻璃遮阳系数(3块,100*100mm非钢化处理)、可见光透射比(3块,100*100mm非钢化处理)、中空玻璃露点(3扇) (4)屋面、地面节能工程
上海地区屋面和地面节能工程所用保温隔热材料进场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保温面积小于2500㎡屋面工程,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屋面保温材料抽样不得少于1次;保温面积大于2500㎡且小于等于5000㎡,抽样不得少于2次; (8)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应对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的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抽取符合抽样规格3m长的电线电缆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同一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十 室内环境污染检测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即进行室内氡、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浓度检测。 民用建筑工程分类:
Ⅰ类: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
Ⅱ类: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
1、取样批量 (1)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2)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
2、取样数量(房间面积S/检测点数)
S<50/ 1
50≤S<100/ 2
100≤S<500/ 不少于3
500≤S<1000/ 不少于5 1000≤S<3000/ 不少于6
S≥3000/ 每1000㎡不少于3
3、取样方法
(1)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3)室内环境污染浓度检测时:A 采用集中空调:在空调正常运转条件下进行
B 采用自然通风: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
(4)室内环境污染浓度检测时,装饰装修工程中完成的固定式家具,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5)氡浓度检测时:A 采用集中空调:在空调正常运转条件下进行
B 采用自然通风:在对外门窗关闭24h后进行
见证员、取样员考试试卷
(2013年试卷A)
:称名位单 :名姓 :号考准
一、填空题(每个空格1分,共30分)
1、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的技术要求包括 匀质性 指标和 性能 指标。
2、结构钢在做拉伸和弯曲试验时,型钢和钢棒取 纵 向试样,钢板和钢带取 横 向试样。
3、当水泥中的化学指标和物理指标中 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 的检验结果符合GB175-2007技术要求标准规定时为合格品。
4、砂石的验收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中的规定进行,使用单位应按 同产地、同规格 分批验收。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 400立方或600吨 为一验收批。
5、纤维增强低碱度水泥建筑平板出厂检验检验批量:每批平板应以 同一等级、
同一规格 的产品,以(1000 )张为一个批量。
6、骨料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 8 份,石 16 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7、混凝土拌合物主要性能为和易性,主要包括流动性、粘聚性、保水性三方面,采用坍落度试验进行测定。
8、当空气中的CO2气体渗透到混凝土内,与其碱性物质起化学反应后生成碳酸盐和水,使混凝土碱度降低的过程称为混凝土碳化 ,又称中性化 。
9、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 温度逐日累计达 600 ℃.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 14 天,也不应大于 60 天。
10、商品砂浆是由专业生产厂生产的湿拌 砂浆或干混 砂浆。
11、对于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及以上的房屋,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的数量不得少于 3 组。
12、国标GB 50325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的验收项目包括 甲醛、氡、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13、建筑门窗“三性”检测过程中, 建设单位 或 监理单位 应现场见证,以确认检测中使用材料、构造等与工程实际相同。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实施见证取样前,监理单位应提前( C )小时以邮件等电子信息通知该工程项目的检测单位和监督机构。
(A) 6 B) 12 (C) 24 (D)48
2、焊接件弯曲试验验收规则,对于闪光对焊接头,当试验结果弯至90°,有( C )个试件发生破裂,应评定该批接头弯曲试验为不合格。 (A) 1 (B) 2 (C)3
3、水泥的取样频率以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 D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经混合均匀后组成,总量至少12Kg .A、12 B、15 C、18 D、20
4、对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取样时,以同品种、同规格、同强度等级的砌块,以( A )为一批。
A、10000 B、150000 C、20000 D、35000
5、GB175-2007标准中,矿渣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包括下列哪个强度等级( B ) A、42.5 B、62.5R C、42.5R D、52.5R
6、根据现行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规定,连续浇筑混凝土每( D )应留置一组标准养护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3 3 3 3A.100 mB.200mC.250 mD.500m
7、根据现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规定,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
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
于( B
)组。
A.2组B.3组C.4组D.5组
8、建筑砂浆标准养护的温度与湿度要求为( C )。 A.(20±3)℃ , 90%以上 B.(20±3)℃ ,95%以上 C.(20±2)℃ ,90%以上 D.(20±2)℃ ,95%以上
9、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D )
A、厦门市《见证取样送检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自2011年12月20日起实施 B、凡是应该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工程检测项目,未按规定取样、见证、旁证的,该检测结果不得作为验收依据,
C、检测单位在旁证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的,应中止旁证,并报告工程项目的监督机构。
D、检测单位旁证人员应携带委托单、样品标识,并在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10、根据GB 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当窗墙面积比小于0.40时,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 C );
A)0.2 B)0.3 C)0.4 D)0.5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下列哪些产品( ABC )属于外加剂产品。 (A) 减水剂 (B) 膨胀剂 (C) 粉煤灰 (D) 矿粉
2、GB175-2007标准中,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包括( ABD ) A、52.5R B、42.5、C、32.5 D、42.5R
3、下列( ABC )砖取样代表数量均为3.5~15万块。
A烧结多孔砖 B 烧结普通砖 C 烧结空心砖 D 粉煤灰砖
4、下列中哪些指标作为判定水泥是否合格品的依据( ABD )。 A、安定性 B、凝结时间 C、细度 D、强度
5、依据现行《预拌混凝土》(GB/T 14902)规定,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强度试样的取样频率为( ABC )。
3A.每100 m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B.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
3C.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 m时,其交货检验的3试样,每200 m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D.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2000 m时,其交货检验的3试样,每500 m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6、混凝土中碱――骨料反应的必要条件为( ABD )。
A. 水泥中含碱量必须高 B.骨料中含有一定的活性成分 C.长期处于干燥环境 D.长期处于潮湿环境
7、根据《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水泥砂浆试块取样规定为( ABD )。
A.检验水泥砂浆强度试块的组数,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
22B.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时,每增加1000m应增做一组试块。
22C.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2000m时,每增加2000m应增做一组试块。
22 D.小于1000m按1000m计算。
8、下述中符合建筑工程回填土取样频率规定的有( ABCD )。
A.柱基回填,抽查柱基总数的10%,但不少于5个。
B.基槽和管沟回填,每层按长度20m~50m取样1组,但不少于1组。
22C.基坑和室内回填,每层按100m~500 m取样1组,但不少于1组。
22D.场地平整填方,每层按400m~900 m取样1组,但不少于1组。
9、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 ABCD )
A、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B、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C、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D、墙体材料;
10、下列项目属于铝合金窗型材的取样部位( BCD ) A)铝合金角码 B)铝合金窗扇 C)铝合金窗框 D)铝合金窗用拼樘
四、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厦门市建设工程检测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国有财政投融资项目或省、市重点项目,涉及主体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送检频率不得低于50%。(√
)
2、检测单位在旁证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的,应中止旁证,并报告工程项目的监督机构。(√ )
3、GB175-2007标准中,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包括42.5、42.5R、52.
5、52.5R四种强度等级。( X )
4、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是以粘土、页岩、粉煤灰等为主要原料,经焙烧而成的,常用于承重部位。( X )
5、凡化学指标和物理指标中凝结时间、细度、安定性任何一项检验结果不符合GB175-2007技术要求标准规定时为不合格品。( X )
6、混凝土标准养护试块,可以放在温度为(20±2)℃的不流动的水中养护。
( X )
7、当施工过程中进行砂浆试验时,应在现场搅拌点或预拌卸料点的至少3个不同部位及时 取样。试验前应经人工搅拌。 ( √ )
8、依据现行《预拌混凝土》(GB/T 14902)规定取样,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
目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于少20升。 ( √ )
9、对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的检测,对采用自然通风的建筑,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装饰装修工程中完成的固定式家具柜门抽屉(正常使用时关闭),检测时可保持开启状态。( X )
10、工地送检一组电线,经检测为不合格,则该批电线应加倍取样复检。( √ )
四、简答题(每题6分,共30分)
1、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时,取混凝土试块、钢筋原材试件和焊接试件时,对材料取样的位置有那些规定。答:
(一) 钢筋原材:取样应在原材料堆场按检验批随机抽取(调直后钢筋在加工场内随机抽取)。
(二) 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接头:应在现场相应的施工部位按检验批随机截取。
(三) 混凝土标养试块、同条件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点取样。
(四) 其它材料按照有关技术标准选定取样位置。
2、简述砂石验收时需要检测哪些指标?
答:每验收批砂石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检验。对石子,还应进行针片状含量,海砂或有氯子污染的砂,还应检验其氯离子含量,对海砂,还应检验贝壳含量,对人工砂和混合砂,还应检验石粉含量。
3、简述人工插捣成型建筑砂浆抗压强度试块的步骤。答:1)将拌制好的砂浆一次性装满砂浆试模;
2)用捣棒均匀地由边缘向中心按螺旋方向插捣25次,插捣过程中如砂浆沉落低于试模口,应随时添加砂浆,可用油灰刀插捣数次,并用手将试模一边抬高5mm~10mm各震动5次,使砂浆高出试模顶面6 mm~8mm;
3)待表面水分稍干后,将高出试模部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刮去并抹平。
4、新型建筑防水材料通常分为哪五大类? 答:(1)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2)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3)建筑防水涂料; (4)建筑密封材料;
(5)刚性防水及堵漏止水材料。
5、某一工程项目的门窗,分别由两家生产单位承担,且规格尺寸及其试件所用的型材、面板、胶条、五金件等完全相同,请问应如何取样?
答:虽送检门窗为同一工程项目,但门窗生产单位不同,应按不同生产单位制作的门窗分别抽取三樘,且试件的尺寸应综合考虑设计要求,板块分格,构造特点等因素,选取最不利受力构件。
篇1:见证取样员培训心得 见证取样员培训学习心得
本人于××年××月××日至××日在×××参加了××年××检测见证取样员的学习与培训,通过此次学习,总结心得体会如下:
通过学习培训,我深刻领悟了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见证人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取得“见证人员证书”,主要职责如下:
1、对检测取样的全过程进行旁站监控,并做好取样的见证记录;
2、对试样的封样和送检过程进行监督;
3、做好取样后的把关工作,确保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实体;
4、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要求建立和管理养护室;
5、对工程现场检测进行旁站见证,并做好工程现场检测的见证记录。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并取得“取样人员证书”,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建筑材料的现场取样工作;
2、负责现场养护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混凝土、砂浆、保温浆料等现场成型试件的制作、养护和保管等工作;
4、负责混凝土、砂浆、保温浆料等拌合物的现场检测工作;
5、负责与检测相关的测量设备的量值溯源或检验工作,并做好测量设备的维护保养。
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制度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以来,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在保障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显著地成绩。
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建设工程检测实践经验不断丰富,新标准、新规范和新技术层出不穷,对见证取样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见证取样员要严格按照工作规程进行见证取样工作。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检测机构实验室对无见证人签名的试验委托的试验委托单及无见证人伴送的试件一律拒收,未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的试验报告无效,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指定检测机构重新检测。
身为公司一名取样人员,要时时谨记取样工作的重要及真实性,坚决不做假不隐瞒,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切实保证工程实体质量的安全可靠!篇2:2012见证取样员培训教材
关于进一步加强主体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的若干规定 锡质监字[2010] 07号
为加强对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在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过程中的工作程序和质量责任,以确保工程实体质量。针对近期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提出补充意见如下。
一、主体分部工程验收
第一条 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应验收合格。
2、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应完整。
3、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第二条 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的组织形式 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主体分部工程验收。 第三条 为切实提高实体质量标准,主体分部验收时施工、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落实以下工作:
1、监理单位已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核查,基本齐全,已出具主体结构质量评估报告。
2、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质量整改问题已落实,并经监理单位签字确认。
3、沉降观测点设置完好,沉降观测资料齐全。
4、监理、施工单位对结构实体按规定进行实测的资料齐全。
5、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结构实体抽测的资料。第四条监理、施工单位对结构实体实测的有关规定
1、楼板厚度:住宅工程不低于总户数的30%,非住宅工程不低于楼板总数的30%;有地下室的单位工程顶层、底层必测,中间层次应兼顾每个单元不同的楼层及公共部位。实测要求:按附表一所示位置进行检测,并将实测部位及实测值在现场标识,实测数据如实填写于附表一。
2、主要砼构件断面尺寸:实测该构件的中间部位并将检测部位及实测值在现场标识。实测要求: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对电梯井,应全数检查。对设备基础,应全数检查。实测数据如实填写于附表二。
3、钢筋保护层厚度:将实测部位及实测值在现场标识。实测要求:检验的部位,应由监理、施工等各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性共同选定;对梁类、板类构件,每层抽取不少于3个构件;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件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50%。实测数据如实填写于附表三。
4、楼面标高;实测楼板的中心部位,并将实测部位及实测值在现场标识。实测要求:住宅建筑每户检查3处,其他建筑每100m2检查1处,同一楼层的不同板面标高应兼顾。将实测数据如实填写于附表四。
5、主要砼构件按要求进行回弹测强,并将测区位置及实测值在现场标识。实测要求: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抽查1个构件。实测数据如实填写于附表五。
6、监理、施工单位应配备相应设备,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检查记录表和检查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检测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检测设备应定期鉴定。 第五条 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结构实体抽测的有关规定
1、结构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结构实体抽测。结构实体抽测的基本内容为现浇楼板厚度、混凝土构件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指标。如有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2、结构实体抽测方案一般应由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制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参与审核),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在实施前将审批通过的结构实体抽测方案报质量监督站备案。
3、抽测比例。
楼板厚度:住宅工程不低于总户数的10%,非住宅工程不低于楼板总数的10%;有地下室的单位工程顶层、底层必测,中间层次应兼顾每个单元不同的楼层及公共部位。
混凝土构件强度:每10层中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梁、柱(墙板)分别抽测不少于3个构件;建筑单体面积小于1000m2的工程每栋抽测梁、柱(墙板)分别不少于3个构件。
钢筋保护层厚度:每10层抽测一层,不少于3个构件;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件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50%。
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 第六条 分户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
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检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6、施工单位已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第七条 分户验收的组织形式
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分户验收工作组组长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具备建造师、质量检查员、施工员等执业资格;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
第八条 分户验收应依照《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的内容制定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方案。在实施前将审批通过的分户验收方案报质量监督站备案。第九条 分户验收应逐户逐间对住宅工程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其中分户验收中查出的不合格项的处理措施,复查记录应记录详细。并且将分户验收逐户问题汇总表和公共部位问题汇总表和处理措施、处理结果(附表六)报质监站备案。
第十条 做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墙)淋水等各项试验工作。施工、监理单位应在蓄(淋)水期间做好检查验收记录和视频影像资料归入竣工资料中,并上传至质监站监督系统。
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最高位置的蓄水高度不低于2cm,蓄水时间不低于24小时。
屋面淋水时间不应低于12小时,外窗(墙)淋水一个淋水层淋水时间不应低于1小时、对外窗(墙)淋水层的检查,每个工作日不应超过5个淋水层。
第十一条 在检查小组对分户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空间尺寸进行抽查,抽查总数为不低于总户数的10%。并且在实测前将抽查要求、抽查平面图报质监站备案。
第十二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竣工验收小组查阅分户验收资料,抽查一定的户数对分户验收结果进行复核,通过原位比对复查分户验收记录中的测量数据,对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的检查(重点检查楼板和墙面表观裂缝,屋面、外墙、外窗、卫生间渗漏等情况),蓄(淋)水视频影像资料的复查。复查户数不低于总户数的10%。
三、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
第十三条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分项工程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
4、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结果合格。
5、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合格。第十四条 建筑节能分部验收的组织形式
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验收应按专业分为土建组和安装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前将验收方案、施工监理自查问题及整改结果报质监站备案。
第十六条 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前,监理(建设)单位应核查下列资料:
1、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经总监审批通过的建筑节能施工方案;与设计文件内容相符的施工工艺、技术交底记录。
3、建筑节能各子分部及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检验记录。质量问题的整改完成报告。
4、各类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进场复检报告和现场验收记录;对燃烧性能的资料应符合2009年11月《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文件要求;经国家和省推广认定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材料和设备厂家签订的合同文本。对没有国家和地方标准的产品与材料,应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家技术论证方案(新型节能材料与设备的省级成果鉴定证书),以及签订的合同文本。
5、现场门窗气密性检测报告;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钻芯)。
6、风管及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的漏风量测试记录;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7、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
8、特别要对gb50411-2007中20条强制性条文相关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查。
第十七条 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前监理单位应会同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对节能实体质量进行自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外墙保温层的厚度抽查。
2、外墙、屋面、地面保温层有无遗漏施工情况,住宅工程应结合分户验收逐户检查。
3、外墙、屋面、地面保温层有无开裂、脱落等质量问题。
4、门窗、幕墙的型材和玻璃品种是否和设计相符合,外遮阳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安装牢固。
5、各类空调机组、电机、照明设备、管道保温、风机盘管、太阳能设施等的品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铭牌标识是否完整。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对施工资料、实体质量核查完毕后,应形成书面汇总资料,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应向责任单位发出通知单并在节能分部验收前整改完毕。
四、竣工验收阶段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实测数据、验收结论的真实性负责,交房时或在保修期内当业主对实测数据、验收结论有异议时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和解决。
第二十条 为全面落实建筑节能和分户验收标准,竣工验收时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和分户验收工作已经结束,并达到合格标准,监理单位出具质量评估报告时必须对建筑节能和分户验收质量情况写出明确意见。 第二十一条 对于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各分部验收和竣工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行为,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本规定2010年6月1日起执行,2010年6月1日前未进行主体分部验收的工程均按本意见执行,已完成主体分部验收的工程相关实测和委托检测机构抽测的工作在竣工验收前完成。
附件:实体检测现场标识图章方案 附表一 楼板厚度检查记录表 附表二 构件尺寸检查记录表
附表三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查记录表
附表四 楼面标高检查记录表附表五 结构实体检验回弹测强检查记录表 附表六 分户验收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汇总表
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一○年五月十日篇3:见证取样、送样人员培训资料 见证取样、送样人员培训资料
一、见证取样送样检测制度
1、见证取样的规定
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验样品的过程;送检是指取样后将
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取样和送检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监测数据的公正性。在当前经济影响下。不少检测单位热衷于为其他单位提供委托试验服务,另一方面部分建筑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机制,吱声了由于试样取样的不规范,以及少数单位弄虚作假而出现样品合格但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的不良现象,使检测手段失去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因此,对工程质量检测应加强管理。
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性,制止出具只对试件(样品)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关于印发《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下,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实验室进行试验。
2、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和程序
(一)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① 见证取样数量: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的30%。 ② 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⑴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⑵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⑶ 用于承重的钢筋及连接头试件; ⑷ 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⑸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⑹ 用于承重墙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 ⑺ 地下、屋面、厕所间使用的防火材料;
⑻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① 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② 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③ 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地封样措施送样。
④ 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商的标识、标志,确认无误后方进行检测。
⑤ 检测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并加盖专用章。 ⑥ 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⑦ 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
3、鉴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一) 鉴证人员的基本要求 ① 鉴证人员资格; ⑴ 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或监理单位人员。
⑵ 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 ⑶ 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
② 必须具有建设单位的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③ 必须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④ 人员的基本情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每隔3-5年更换一次。
(二) 见证人员的职责
① 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见证。 ② 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③ 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④ 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⑤ 鉴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⑥ 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4、见证取样送样的管理
(一) 见证人员的管理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建设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的主要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见证取样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各检测机构实验室对见证取样送样检验的试件,无见证人员签名的检验委托单及无见证人员伴送的试件一律拒收;未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的检验报告,不得作为见证检验资料,质量监督机构可指定法定检测单位重新检测。
提高见证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切实加强见证人员的管理,是搞好见证取样的重要保证。实践证明,建立取样员和见证人员工作台帐识加强见证取样管理的有效措施。通过工作台帐可分别对取样员和见证员各自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台帐又能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质量监督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建设、施工、监理和检测单位凡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或者玩忽职守者,应按有关法规、规章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常用建筑材料取样的方法
1、水泥
① 进场水泥按进货单逐批送验,一同进场不同编号的要分别取样送检。 ② 取样也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为12kg,超期或受潮的水泥应以同批、同一保管条件的为一取样单位。 ③ 水泥细度、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自检验始28h可出具检验结果。初凝和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为废品,不得用于工程。施工单位应注意,水泥在初凝和安定性检查结果出来之前不得使用。
2、钢筋① 原材
分批:同一号牌、炉罐号、等级、品种、尺寸和交货状态的为一批
取样:每(盘)根去掉端部500mm后再截取试样,且只能截取一根拉伸,一根冷弯。②钢筋焊接
钢筋焊接检验分批及取样方法见表2
3、普通混凝土 ① 普通混凝土用沙
分批:同一产地、同一规格以400m3或600t 为一检查批,不足者也以一批计算。
取样:每批取样一组,约10kg。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现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沙共8份,组成一组样品。 ②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
分批:同一产地、同一规格以400m3或600t 为一检查批,不足者也以一批计算。 取样:每批取样一组(约80kg,最大粒径)40mm取120kg)。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现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共15份,组成一组样品。 ③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按水泥、沙、石、水等原材料取样方法抽取试样。一般工程配合比需用数量约为:水泥30kg,砂子100kg,石子150kg,水10kg。 ④ 混凝土抗压试件
⑴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1次。
⑵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1次。 ⑶对现浇混凝土结构,其试件的留置尚应符合以下要求: a、每一现浇层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b、同一单位工程每验收项目中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预拌混凝土除应在预
拌混凝土厂内安规定留置试件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尚应按上述规定留置试件。
4、墙体材料 ① 烧结普通砖
同一等级、同一品种3.5万-15万为一检验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算。随机抽取25块(5块备用)
②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同一等级1万块为一检验批,不足1万块的也按一批计算。随机抽取:强度试件五块,抗渗试件三块,抗冻试件三块。 ③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的以1万块为一检验批,不足一万块的也按一批计算。每批取样十组。其中抗压强度10组(15块),体积密度3组(9块),2组备用。 试件备用:沿制品膨胀方向部位上中下顺序各锯一组,其中上块的上表面距离制品顶面30mm,下块下表面距离制品底面30mm,中块在制品正中部。每组试件尺寸为3个100mm*100mm*100mm.试件尺寸允许偏差±2mm,表面平整。不得有裂缝或明显缺陷。承压面与相邻面的不垂直度不应超过±1°.抗压强度试件在质量含水率为25%-45%下进行试验。 ④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 水泥、砂子和水按原材料取样方法取样。取样数量约为水泥10kg,砂子140kg,水10kg石灰膏10kg(外加剂0.3kg) ⑤砂浆
每一层楼或250m3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检查1次,每次至少制作1组(3块)试件。如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件。基础砌体可按1个楼层计算。
5、装饰材料
①彩色釉面陶瓷墙地砖、无釉陶瓷地砖;以同品种、同规格、同色号、同等级的产品每50—500㎡为1批,不足的也按1批计算。每批取样一组(至少30块)。
②釉面内墙砖、混凝土路面砖;同一类别、同一规格、同一等级的每2万块为1批,不足2万块的也按1批计算。每批取样一组50块。 ⒍防水材料
①聚氯乙烯防水卷材和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以5000㎡同类型、同级别的卷材为一批,不满此数的也按此数计。在批中随机抽取一组三卷用于外观质量、卷材面积偏差、接头和平整度的检验,检验合格后任取一卷,在距端部300mm处截取约3m,用于卷材厚度和物理学性能试验。
②弹、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100000㎡为一批,不足100000㎡时也可作为一批。在每批产品种随机抽取5卷进行卷重、面积、厚度和外观检查。检验合格的卷材中随机抽取一卷,切除距外层卷头2500mm后,顺纵向切取长度为800mm全副卷卷材试样2块,一块做物理学性能检测,一块备用。 ⒎回填土
回填土的干密度、含水率检验应分段分层进行,在夯实下半部(每层表面下2/3处)用环刀取样。 取样数量:基坑回填每20-50m3取样一组(每坑不少于一组);基槽或管沟回填每层按长度20-50m取样一组;室内回填每层按100-500㎡取样一组;场地平整填方按400-900㎡取样一组。⒏回填砂
柱坑回填砂的干密度、含水率检验应按总数抽查10%,但不少于5个;基坑槽沟检验应按10㎡抽查一处,但不少于5处。
三、水泥
1、水泥体积安定性的定义
答:是反映水泥硬化后体积变化均匀性地的物理性质指标就是水泥体积的安定性
2、水泥体积安定性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答:是由于水泥中存在过量的游离氧化钙、游离氧化镁、三氧化硫所致。
3、水泥的取样送样规则
答:⑴所购水泥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
⑵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⑶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拌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含两份,一份送检,一份密封保存以备检验用)。 ⑷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好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标号、出厂编号、出厂日期、工程名称、使用部位、批量、取样地点、全套物理实验项目等。⑸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检。
四、混凝土
1、影响砼强度的主要因素
答:影响砼强度的主要因素有水泥强度、水灰比骨料、硬化时的温度与湿度,以及施工条件等。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04—2002对用于检查结构件混凝土强度的检验的取样与留置组数做了那些规定?
答:⑴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⑵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⑶一次连续浇筑的混凝土量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⑷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⑸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 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3、什么是同条件养护试件和等效养护龄期,它们之间有什么关系?
⑴同条件养护试件是指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样,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
置,采取相同养护方法的试件;
⑵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到达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所需要的养护龄期为等效养护龄 期;
⑶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⑷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 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检收规范》gb50204—2002对原材料作了哪些强制性规定? 答:⑴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
见证取样员培训学习心得
本人于××年××月××日至××日在×××参加了××年××检测见证取样员的学习与培训,通过此次学习,总结心得体会如下:
见证取样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的首要环节。近年来,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逐步形成规范,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断健全,检测网络逐步完善;特别在大中城市,基本上对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实现了检测控制。但是随着工程建设任务的迅速发展,建筑市场的兴旺,特别是建筑施工队伍的不断壮大,一些施工企业素质低下,技术力量薄弱,对建筑施工的规范和质量标准缺乏了解,质量控制能力较差,致使原材料的取样或混凝土、砂浆试块制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及不规范操作现象,导致检测单位检验结果不能正确反映工程实体质量。从而使工程上的不合格材料和实体质量问题得不到发现,给工程结构留下了不安全隐患。因此建设部要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必须强制执行见证取样送样的规定,以保证检测的结果能真实反映工程和原材料的质量。但是,见证取样毕竟是近年来出现的新事物,建筑业的领导、技术管理人员乃至作业者都不熟悉见证取样的基本内容。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严格按照见证取样送样制度的有关规定办事,必须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的普及辅导。
通过学习培训,我深刻领悟了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见证人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取得“见证人员证书”,主要职责如下:
1、对检测取样的全过程进行旁站监控,并做好取样的见证记录;
2、对试样的封样和送检过程进行监督;
3、做好取样后的把关工作,确保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实体;
4、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要求建立和管理养护室;
5、对工程现场检测进行旁站见证,并做好工程现场检测的见证记录。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并取得“取样人员证书”,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建筑材料的现场取样工作;
2、负责现场养护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混凝土、砂浆、保温浆料等现场成型试件的制作、养护和保管等工作;
4、负责混凝土、砂浆、保温浆料等拌合物的现场检测工作;
5、负责与检测相关的测量设备的量值溯源或检验工作,并做好测量设备的维护保养。
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制度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以来,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在保障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显著地成绩。
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建设工程检测实践经验不断丰富,新标准、新规范和新技术层出不穷,对见证取样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见证取样员要严格按照工作规程进行见证取样工作。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检测机构实验室对无见证人签名的试验委托的试验委托单及无见证人伴送的试件一律拒收,未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的试验报告无效,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指定检测机构重新检测。 身为公司一名取样人员,要时时谨记取样工作的重要及真实性,坚决不做假不隐瞒,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切实保证工程实体质量的安全可靠!
第十四节
监理见证取样检测工作实施
为保证工程质量检测的公正性、真实性和规范性,国家规定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检测和现场检测,实行见证取样检测制度。见证取样检测分见证取样和见证检测两类。
见证取样是指在见证人员见证下,由取样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规范要求的其他建筑材料的现场取样/制作,并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活动。
见证检测是指在见证人员见证下,由取样员参与,检测机构检测员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道路各结构层等现场测试以及取样后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活动。
建筑材料检测取样应由施工单位/见证单位/供应单位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共同对样品的取样/制作过程/样品留样/养护情况等进行确认,做好试件标志。试验材料本身应有明显标志,标志清晰/不易脱落,应具有唯一性,应有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试件要求等信息。
见证人员应对取样过程进行旁站见证,做好见证记录,填写监理日志及旁站记录内容:持证上岗情况/取样方法及模具/试件制作过程/确认样品及送检情况/养护情况及条件/试件标志情况。
见证人员对现场工程实体检测进行见证时,应对检测的关键环节进行旁站,填写旁站记录及监理日志内容:检测机构名称,检测内容、部位及数量,检测日期,开始至结束时间,天气情况,检测人员姓名证件编号,检测设备种类、数量及编号,发现异常情况描述记录,影像中必须有检测及见证人员与设备信息,见证与检测人员签字。
水泥检测:
水泥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标准稠度用水量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同一厂家/同一强度/同一品种/同一批号连续进场袋装不超过200吨为一个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吨为一个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者出厂三个月时,应进行复验。虽然没有过期但是已经受到潮湿结块,使用时必须重新试验确定实际确定等级,水泥取样应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提取样品总重量不少于12kg。 砂检测:
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石粉含量/贝壳含量/密度/含水率/有机物含量/云母含量/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坚固性/密度/氯离子含量/碱活性检测。
采用大型运输设备运输的砂每400立方/600吨作为一个检验批,从不少于8个部位取样组成一组;小型设备运输的每200立方/300吨为一个检验批,分别从料堆各个不同部位取相等数量8份组织一组样品;对于从皮带运输机定时去4份组成一组样品。
有抗冻/抗渗或者C25内混凝土用砂其含泥量不大于3%;大于C25混凝土时,其含泥量不大于2%;防水砂浆含泥量不大于1% 。
建筑用石检测:
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碱活性/含水率/吸水率/密度/直径检测。 抗渗混凝土最大直径不宜大于4公分,C60混凝土最大直径不宜大于3.15公分。从各个不同部位取16份,组成一组样品,从皮带运输机定时取8份组成一组样品。 混凝土检测:
混凝土强度配合比/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抗渗性能/坍落度检测。同一配合比混凝土每200立方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同一层楼面不得少于一次;结构混凝土要求增加同条件养护试块并且不宜多于10组,不得少于3组;每1000立方增加一组试块 (3块/组)。抗渗混凝土每500立方留置试块一组(6块/组),每个台班不得少于一组。试块标志不得采用毛笔书写。
见证人应在施工现场进行混凝土坍落度检测,应该分3次将混凝土灌入每层擦捣25次,应在150s完成。同时,应该观察坍落后混凝土试体的黏聚性和保水性。黏聚性的检查方法采用捣棒在已经坍落的混凝土锥体侧面轻轻敲打,如果锥体逐渐下沉,表示黏聚性好;如果锥体倒塌、部分崩塌或出现离析现象,则表示黏聚性不好。保水性以混凝土拌合物稀浆析出的程度来评定。坍落度筒提起后,如有较多稀浆从底部析出,锥体部分的混凝土因为失去水泥浆而骨料外露,则表示保水性能不好;如果坍落度筒提起后没有出现水泥浆流失现象,则表示保水性能好。
当混凝土坍落度大于22公分时,应当采用钢卷尺测量混凝土扩展后最终的最大直径和最小直径,两个直径差小于5公分的条件下,采用平均值作为坍落度扩展值,否则本次检查试验无效,并且要求做好监测记录填写日志。
结构混凝土取样:应在灌注混凝土施工中随机抽取试块留置样品,每100盘或每100立方不少于一次,每个工作日不少于一次取样工作;一次性连续灌注超过1000立方时,同一配合比200立方取样不少于一次;每一层同一配合比应不少于一次取样,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标养试块,其他分别为拆模及同养试块,同养试块应放在靠近结构部位适当位置,同养试块不宜多于10组,不应少于3组。
标准养护混凝土试块养护室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95%以上,放在支架上面,不得被水直接冲淋,养护期间为28天。
当混凝土强度试件检测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且同一验收批混凝土强度评定不合格时,以及混凝土凝结异常或浇筑后出现严重裂缝等质量问题的,应在24小时内上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检测,并在一周内书面补报详细情况。 砂浆检测: 种类:
砌筑砂浆:主要作用是:把分散的块状材料胶结成坚固的整体,提高砌体的强度、稳定性,使上层块状材料所受的荷载能够均匀传递到下层填充块材料之间缝隙,提高建筑物的保温/隔声/防潮等性能。
抹面砂浆:是涂抹在建筑物内外表面,保护墙体不受风雨/潮气等侵蚀,提高墙体耐久性,同时也使建筑物表面平整/光滑/清洁美观。它的要求是:和易性和粘接力。
防水砂浆:是刚性防水层,适用砖石砌体工程/地下室/水塔/水池等防水工程。 装饰砂浆:是增加建筑物美观并有保护功能的砂浆。 特种砂浆:是绝热/吸声/聚合物砂浆等,具有特殊功能。
施工前应通过设计要求确定的配合比。抗压试块保养期为28天。 等级:M30,M25,M20,M15,M10,M75,M5。
稠度:是在自重或外力作用下流动的性能,一控制用水量为目的,满足和易性要求。 使用要求:水泥砂浆拌合时间不少于2分钟,增加外加剂不少于3分钟。 取样要求: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³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专用砂浆抽检可为3组,砌块专用砂浆每层不少于一组,大于1000立方应增加一组。散水/明沟/踏步/坡道每150米不少于一组。刻上日期/部位/设计强度.试块强度平均值应大于等于设计值85%,同一验收批试块不得少于3组,如果只有两组时应大于设计值11倍。
砂浆试块应在砂浆制作后2小时后完成,试件制作时间应在30秒内完成。
砂浆养护:应在室内温度20±5℃,24±2小时后拆模,不应超过2天后应放入温度20±2℃,湿度为90%养护室养护。
不合格处理:当现场出现试块缺乏或数量不能满足,试验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怀疑/争议等情况,可以采用现场检验方法进行原味检测或取样检测判定强度,因此要求建立在试件制作过程中应详细记录该试件留置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取样材料用于工程部位,便于以后有针对性查找核实。
钢材检测:
检测: 每60吨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做2个拉伸2个弯曲检测试验,每增加40吨同时增加拉伸/弯曲各1组。钢筋重量偏差检验,在不同钢筋上取每根长度50公分计5根,要求检验钢筋带有表面标志。
试件长度:15—20直径的,拉伸40—45公分;22—32直径的,拉伸45—50公分。弯曲:各种直径钢筋长度为35—40公分。每个试验钢筋必须有钢筋标志。对于试验不合格的钢筋,应加倍送样检测。
对于
一、
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楼梯段)中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HRBF500E钢筋。
钢筋焊接检测:
电阻电焊/闪光对焊/电弧焊/电阻压力焊/气压焊/埋弧焊/绑接焊(单面焊,双面焊)/熔槽帮条焊/坡口焊(立焊/平焊)/搭接焊钢筋与钢板焊等,300个焊点作为一个检验批。
电弧焊每一批3个做拉伸试验;气压焊/接头,拉伸/弯曲各取3个作为一个 一批。
取样长度:拉伸45—50公分,弯曲35—40公分,不合格的应加倍试验。 机械连接:
套筒挤压接头,锥螺纹接头,车粗直螺纹接头,滚轧直螺纹接头,500个作为一批。长度为:45—50公分。如果一个不合格,加倍试验,抗拉强度不合格应再取6个进行复验,其中有一个达不到合格的则该批评为不合格。
砖,砌块检测:
普通砖,多孔砖,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普通砖,多孔砖5—15万块砖为一组,不足5万块按一组;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10万块为一组,不足10万块按一组。以上各种砖型强度检验,每组10块。
普通混凝土空心砌块每1万块为一组,一组18块试件,试件制备,采用机锯/刀锯取砌块,上、中、下各取一组,分别将砌块上下3公分去除,再取砌块中间取出10*10*10公分立方体。
道路/基础回填材料检测:
检验干密度:道路采用环刀/灌砂/灌水方法检测压实系数,每1000平方压实层取3个点,人行道路每100米取2个。 防水材料检测:
要求检测: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无机防水涂料/改性石油沥青密封材料/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止水带/合成高分子防水材料遇水膨胀橡胶。
防水卷材每1000卷取5卷,500-1000卷取4卷,100-499卷取3卷,100卷内取2卷。每卷将卷材距离前面0.5米去除后,取3米,作为检测材料检验。
配套材料沥青每20吨为一个检验批,分别从不同部位共取1公斤作为检验样品。
高聚物改性沥青/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无机防水涂料每10吨作为一个检验批,取样2公斤;改性石油沥青密封材料,每2吨作为一个检验批;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每1吨为一个检验批,止水带/遇水膨胀橡胶,每月同标记产量为一个检验批。 建筑水电材料检测:
聚氯乙烯(PVC-U)管材:同一批号每50吨为一个检验批,抽取5根各取1米长样品检验。
冷热水用聚氯乙烯管材/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同一批号直径小于6.3公分的,50吨为一个检验批;直径大于6.3公分,100吨为一个检验批。长度分别为1米长5根,30公分长3根。
家用和类似开关插座:同一厂家/型号/规格/批号为一个检验批,每批3只。 电缆电线:同一厂家/型号/规格/批号为一检验批,样品一卷,至少长度20米。 沥青和沥青混合料检测:
沥青质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批号每100吨固体为一个检验批,取1.5公斤样品,液体取不少于1升,沥青乳液不少于4升,细粒式沥青混合料取4公斤,特粗式沥青混合料取16公斤,中料沥青混合料取8公斤。 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检测:
无机非金属材料:对放射性限量要求,必须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同时满足内照射指数(JRa)不大于1.0外照射指数(切不大于1.3)等。
人造木板:必须采用EI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即游离甲醛释放量、环境测试舱法不大于1.5mg/L等。
涂料:必须采用的水性VOC不应大于200g/L,洛剂型涂料不大于5g/Kg,溶剂型粘接剂中VOC不大于700g/L,水性处理剂中游离甲醛不大于0.50g/kg等。
其他:地毯/壁纸/聚氯乙烯卷材地板等,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甲醛释放量应符合有害物限量的国家标准规定。游离甲醛释放量不大于0.12mg/m³,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不大于0.10% 。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
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荷载试验检测数量3%,50根内不少于2根。
高应变法不少于5%且不少于5根;低应变独立承台三根桩不得少于1根;灌注桩抽检测不少于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他桩基础不得少于20% 。
采直径大于800的桩采用超声波透射法检测和钻芯法,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根,低应变不少于10% 。
对于灌注桩应在灌注混凝土前检测孔径/孔深/沉渣厚度及垂直度检测,不应少于10% 。
对于灰土/砂石/土工合成/粉煤灰/强夯/注浆/预压地基,每个单位工程不得少于3个点;1000㎡以上工程,应每100㎡不少于1个点;3000㎡,每300㎡不少于1个点。每1个读库基础至少1个点,基槽每20米应有1个点。 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震冲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总数检测0.5-1%,不少于3根。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回弹法/超声波回弹:检测数量不少于同批构件30%,且不少于10件。每1个检验批构件不少于10个,对于4.5米以下较小的构件不应少于5个。对于取值相差过大,应采用同条件试块或现场取芯,数量不少于6个,取芯不少于9个(直径70*长70)。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筒压法:每个结构单元选择6个构件作为6个测区,每个测区不应少于1个构件。
贯入法:检测数量不少于同批构件30%且不少于10件,烧结砖同一灰缝不得多于2个点,混凝土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同一灰缝不得多于4个点,相邻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小于砌块中块体的长度,每一个测区不应少于5个,测区应均匀分布,不得在同一水平面及垂直面内,每一个测区的面积不大于0.3㎡,测区内测试12个点,均匀分布在砌体的水平缝上,每条灰缝测试点不多于3个,各点检测间距不应小于10公分。
结构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梁、板类构件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不少于5个构件,对于有悬挑梁、板不应少于50% 。应抽取不小于6根纵向受力钢筋进行保护层厚度测试,测试有代表性的部位测量1个点,其允许偏差:梁类为:+10mm,-7mm;板类为:+8mm,-5mm。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但不小于80%,可以再抽取同样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按两次抽样总数计算合格率为90%以上为合格,合格点值不允许偏差1.5倍。 钢结构工程检测:
对于同一牌号、同一质量等级、同一炉罐号、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进货应按照60吨为一个检验批,进行化学分析和力学性能检测。 建筑幕墙:、
检验内容:石材的弯曲强度、耐冻融性;室内花岗岩的放射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的邵氏硬度、相容性和剥离粘结;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后置埋件的现场抗拔强度;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建筑门窗:
检验内容:抗风压,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和保温性能。门、窗每100堂为一个检验批,按5%抽查,不少于3堂;高层建筑按10%抽查,不少于6堂。特种门、窗每50堂为一个检验批,不少于10堂。 凡是不足6堂或10堂的全数检测。 建筑节能、环保工程:
应对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压缩强度、粘接强度,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进行现场建筑取样送检。
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抽查不少于3次,以上不少于6次。
XPS板每300m³为一批,不足的也按照一批。随机抽取6块检测,压缩强度取3块检测,绝热取2块检测,其他性能取一块检测。
EPS数量不超过2000m³取12块检测。
硬质泡沫聚氨酯不超过500m³取2块测试。 保温砂浆分为粉状材料每30吨一批从任10袋中分别抽取,共计不少于500克;和液态剂类材料每10吨为一批同样试块不少于3组。
保温板现场做粘接强度拉拔试验,500-1000平方米为1组,不足部分也为1组,每组布置5个测试点,各点测试距离不小于20公分。
饰面砖现场做粘接强度拉拔试验,同类墙体1000平方米为1组,每组测试3个点,间距不小于50公分。
后置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拉拔力。其中拉拔力,现场做拉拔试验,每个单体工程应抽取5个试件。
保温层厚度/干密度须进行现场检测,每个单体工程各种保温方式做法各取1组,每组3处。外墙现场取芯,取样不少于3片墙面,不宜在同一墙体取2个及2个以上测试点。当有2种以上保温做法时,每种节能做法应抽取不少于3片墙体。抽取墙面面积不应小于1.2-1米。
屋面/地面保温隔热材料进场应对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见证取样送检,各品种材料不小于3组。
采暖节能应对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的热强度;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散热器按1%抽取,不得少于2组,保温材料抽取不少于2组送检。
通风与空调应对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绝热材料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同一品种抽取15-25%,不少于2台。
各个品种电缆、电线按10%各抽取3米长不少于2个规格。
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民用建筑应抽取有代表性房间进行室内污染物浓度检测,不得少于5%,不少于3间,经过样板房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可以减少,检测没有达到合格要求应增加1倍检测。 市政道路:
压实度:路基每1000平方米,抽检3个点,环刀法/灌水法测定。 基层及底基层:每1000平方米抽检1个点,取芯/灌砂法测定。 面层(沥青混合料)每1000平方米测试1个点,取芯法。
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基层及基底层(粉煤灰稳定层)每2000平方米检测1组(6块)。
回弹弯沉:车道面层及基层及基底层每20米检测1个点。
路面厚度:混凝土面层及沥青混合料面层每1000平方米取芯1个点。
路面平整度:每个车道每20米小雨9米宽检测1个点,9-15米检测2个点,15米以上检测3个点。
抗滑性能:混凝土路面每1000平方米检测1个点,手工铺砂法测定。 沥青混合料面层每200米检测一个点,手工铺砂法测定。 混凝土缘石:每2万块为1批8块样品。
面砖:每500立方米为1个检验批10块样品。 市政桥梁:
桩基试验:单桩竖向静荷载试验,不应少于1%,不少于3根,总数50根内不少于2根。
高应变不少于总数5%,不少于5根。 低应变,全数检查。
成孔质量:按10%检测直径/孔深,沉渣厚度/垂直度。 钢筋同上。
混凝土试块同上。
钢绞线:每60吨为1个检验批,每一个检验批取3盘。
锚具,夹片1000套为1个检验批;连接器不超过500套为1个检验批。从外观上每批抽取5%,不少于10套。外观检测10%,不少于10套。硬度检测每批抽取5%不少于5套。夹片每套抽取5片,每个零件抽取3个点。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抽取6套组成3个组装件进行试验。 金属螺旋菅进场按照检查数量抽取检验批。 压浆应留置不少于3组试块进行标养。 支座性能,应进行性能检验。
焊缝应进行超声波及射线探伤检验,不少于总数10% 高清螺栓抽取8付做扭矩系数复验,摩擦面抽取3组试件进行复验。 高强螺栓群终拧后应抽查5%不少于2套,采用扭力扳手检测。 市政排水工程:
管道基础每100米抽检3个点,采用环刀法。
管道两侧及顶部,两个井之间或1000平方米每层检测3个点,环刀法检测。 混凝土/砂浆试块每个台班或50立方米留置1组标养。
混凝土管每500-1000根检查3根内水压力,外压荷载检测。
化学管材,小于500的管,每60吨为1批;大于500的每300吨为1批。检测刚度/柔韧性/冲击强度和烤箱试验。
井盖每500套为1批,1批5套,检测荷载性能及变形情况。
无压管道闭水试验:回填土前,管径小于600的全数检查,大于700的试验1/3。
检查标准,具体操作步骤:委托方备齐测评资料,申请建筑能效理论标识。建筑能效理论值(基础项目,规定项目和选择项目)测评报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和申请材料核发建筑能效理论值测评标识,对建筑实际能效进行不少于1年的现场连续实测。建筑能效实测(基础项目,规定项目和选择项目)检验报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的申请材料核发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程序
一、水泥
1、以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出厂批号为一个验收批,每批总重不大于200t复检一次。
2、随机从不少于20袋装中抽取等量水泥,经拌合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水泥,用留样筒包装送检。
3、水泥复检项目: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
4、水泥的各项复检项目均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二、砂、石
1、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批不大于400立方米或600t为一验收批。①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时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料堆的顶部、中部、底部抽取大致相等的试件8份(石子为15份)组成一组试样。
② 见证取样数量:砂30kg、石子80kg。
2、见证砂必须试验项目: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
3、见证石必须试验项目: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压碎指标值。
4、砂、石试验复检数值必须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三、钢筋
1、见证取样数量:每批应由同厂别、同炉号、同一级别、同一规格为一个取样单位,每批重量不大于60t复检一次,冷拉钢筋以同一级别、同直径为一批,每批重量不大于20t复检一次。
① 见证取样方法:每一验收批从两根钢筋中截取各2根为一组(两根拉力,两根冷弯试件),低碳热轧盘条取拉力一根,冷弯两根,截取试样时在距钢筋端头不小于50cm处截取。
② 见证取样长度:直径大于20mm的钢筋取得45cm两根、30cm两根、直径16mm、18mm和20mm的钢筋取得40cm两根、25cm两根,直径小于是16mm的钢筋取35cm两根、20cm两根。
2、钢筋焊接(包括双面、单面搭接焊、电渣压力焊和闪光对焊):试件应从成品中切取.① 见证取样数量是:同一钢筋级别规格,同一焊接参数,每200个接头为一验收批,不足200个接头时的按一验收批。
② 见证取样方法: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3根)进行拉伸试验,其中闪光对焊要再取一组;(3根)进行弯曲试验。 ③ 焊缝长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④ 见证取样长度:试件取样长度按钢材复检取样。
四、路基填料
1、见证取样方法:基床表层颗粒级配和大于5mm颗粒的单位体积重按每2000立方米取一组填料复查,基床底层和基床以下部分细粒土及粉粘土的液塑限和击实试验项目按每5000立方米取一组填料复查(土性明显变化时要及时取样复查,粗粒土(粉砂、粘砂除外)的颗粒级配和大于5mm颗粒的单位体积重按1000立方米取一组填料复查
2、见证取样数量:土工击实试验取样数量40kg。
3、见证填料必试项目:筛分量、含泥量、液塑限、击实。
五、砼试块
1、见证取样方法及数量:
(a)每拌制同配合比的砼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砼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组,不足100盘或者100立方米也按100盘及100立方米计:
(b)需要分部验收的工程,如墩、台、梁等,应取样制作试件不少于3组; (c)孔桩:桩长20米以内取2组,桩长20米以上取3组; (d)预制小件按每一工作班组取2组。
2、砼落度应每一工作班至少两次。
六、砂浆试块
1、见证取样方法及数量:
(a)每100M3 (不足100 M3按100 M3 计)砌体应做一组; (b)每一验收单位都必须至少有一组试件,如涵洞基础、墙身等。
七、碎石道碴
1、见证取样方法及数量:
(a)如装碴车少于三辆,则从每一个车辆中取一个子样,如运碴车多于三车,则从任意三车中各取一个子样,每个子样约130kg,并从车的四个角及中央五处提取;
(b)若在铁路现场,则由用碴单位自选125米长度的卸碴地段,每隔25米由碴肩到坡底均匀选一个子样(合计5个),每个子样约70kg。
(c)将试样拌合均匀,用四分法取两份约200kg送试验室进行级配和材力试验。
2、道碴产品按批交付,一列车装运同一等级,交付同一用户的道碴算一批,用汽车运输时,一昼夜内装运同一等级,交付同一用户的道碴算一批。
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见证试验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 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质量; 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
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见证要求: 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5.见证试验报告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根据温州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通知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
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3、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
(1)取样: 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
见证人人员:① 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 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 记;③ 填写《见证记录台帐》。
(2)送检: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
(4)试验报告:
五点要求:① 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 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③ 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④ 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 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5)报告领取:
第一种情况: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第二种情况: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未注明见证人和无“有见证检验”章的试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材料进场要登记台帐,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帐。
二、各材料进场后现场监理应检查验收的事项
1、水泥——水泥进场后,应检查水泥的出厂合格证、生产日期、数量、批号及等级,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取样送检。现场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出示每批水泥的三天强度报告,报告合格之后方可同意该批水泥用于施工。
水泥的检测项目一般有: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
水泥的凝结时间分初凝和终凝,初凝为水泥加水拌合时起至标准稠度净浆开始失去可塑性所需的时间,终凝为水泥加水拌和时起至标准稠度净浆完全失去可塑性并开始产生强度所需的时间。
安定性指水泥在凝结硬化过程中体积变化的均匀性。当水泥浆体硬化过程发生了不均匀的体积变化,会导致水泥膨胀、开裂、翘曲,即安定性不良,安定性不良的水泥会降低建筑物的质量,所以,规范规定水泥的体积安定性不良的水泥应作废品处理,不能用于施工。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钢筋砼结构、预应力砼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废品: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均为废品。
不合格:凡细度、终凝时间、不溶物和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或混合材料掺加量超过最大限量和强度低于商品强度等级规定的指标时称为不合格品。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不合格品。
2、钢筋——钢筋进场后现场监理应检查出厂合格证、规格型号、数量等。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做好抽样复验,经复验合格,驻地监理认可后即可用于工程。钢筋焊接,包括电弧焊、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直罗纹机械连接、锥罗纹机械连接均要见证取样送检。
3、防水材料——现场监理检查各承包商是否按业主指定的厂家和材料品种购买防水材料,各类防水材料进场之后都要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并要求承包商按规范要求取样送检,每批送认可的试验室进行常规指标的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商品砼:
为保证工程质量及环保要求,政府要求使用商品砼。承包商应提前联系供应商,按工程需要的品质要求,将砼配合比一式叁份报建设批准后方准使用。上报资料除砼配合比设计外,还应有强度试验报告、抗渗试验报告(如有抗渗要求的话)、水泥、混合料及外加剂的二证(即出厂合格证、使用前的复验合格报告)、砂、石料的检验报告等。上报资料应经驻地监理审查并签署意见。施工单位应对使用的商品砼质量负最终责任。
(1)什么叫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按GB/T50081-2002规定,将砼拌合物制作边长为150㎜的立方体试件,在标准条件(温度20℃±2℃,相对湿度大于95%以上)下,养护到28天的龄期,测得的抗压强度值为砼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简称立方体抗压强度)。
(2)什么叫砼强度等级:砼强度等级是按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来划分的。强度等级采用符号C加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下限表示,如C30、C25,砼强度等级是砼施工中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验收时的重要依据。
砼拌合物的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采样的方法,在浇注地点取样,不能在卸料地点取样,一般在同一盘砼或同一车砼中的约1/4处、1/2处和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然后人工搅拌均匀。砼试块取样组数应满足规范规定的最少组数。(标准条件下养护1组,构件同条件下养护1组)
(3)现场测定砼坍落度的方法:① 湿润坍落度筒及底板,在坍落度筒内壁和底板上应无明水。② 把按要求取得的砼试样用小铲分三层均匀地装入筒内,使捣实后每层高度为筒高的三分之一左右,每层用捣棒捣25次,插捣应沿螺旋方向由外向中心进行,各次插捣应在截面上均匀分布,插捣筒边时捣棒可以稍微倾斜,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贯穿整个深度,插捣第二层和顶层时,捣棒应插透本层至下一层表面,浇灌顶层时,砼应灌到高出筒口,插捣过程中,如砼沉落低于筒口,则应随时添加,顶层插捣完后,刮去多余的砼,并用抹刀抹平。③ 提坍落度筒时应垂直平稳,提的过程应在5~10S内完成,从开始装料到提筒的过程应连续进行,并应在150S内完成。④ 坍落度是筒体与砼试体最高点之差。⑤ 观察砼的粘聚性及保水性。
(4)、砼抗压强度试块尺寸与换算系数
骨料最大颗粒直径(㎜) 换算系数 试块尺寸(㎜)
31.5 0.95 100×100×100(非标准试块) 40 1.00 150×150×150(标准试块) 60 1.05 200×200×200(非标准试块) (4.1) 强度代表值的确定
(1)三个试件测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试件的强度(精确到0.1 Mpa)。(2)三个测值中的最大值或最小值如有一个与中间值的差值超过中间值的15%时,则把最大值及最小值一并除,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件的抗压强度值。(3)如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的差均超过中间值的15%,则该组试件的数据无效。
5、砂、石、砖等建筑材料
按照规定必须要在现场到位的材料中见证取样送检。
6、安装材料、接地网材料等
镀锌扁钢(50×5)、镀锌钢管、角钢、扁钢、钢板、钢管(φ50×4)、刚排TMY50×
5、降阻剂、焊接试件等材料的检验指标根据以后施工单位进料厂家的企业标准来进行抽检和复验。(另行规定)
钢管、扣件也要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以判定其质量情况。
材料见证取样
⑴、水泥:要有厂方的质量保证书(或检验合格证),同时要有检验报告。检测报告包括: 胶砂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细度。
⑵、钢筋:要有厂方的质量保证书(或检验合格证),必要时要有自检报告。检测报告包括:重量偏差、屈服强度、极限强度、延伸率、弯曲试验及有抗震设防时的进行最大力下总伸长
率、屈强比、超强比等试验结果。
⑶、碎石(砾石):每一料源要有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括: 筛分析试验、视比重试验、容重试验、含泥量试验、针片状含量试验、抗压强度(或压碎值)试验。⑷、砂:每一料源要有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括:筛分析试验、视比重试验、容重试验、含泥量试验、有机质含量试验。
⑸、石灰:每一料源要有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括:石灰有效钙镁含量试验。⑹、粉煤灰:每一料源要有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括:烧失量试验、组份试验、细度。
⑺、外加剂:国家级生产厂家的产品要有质量保证书;地方厂家要有质量保证书,同时附有同类工程的使用效果证明书(有必要时,应委托试验室做成份组成检验)。
⑻、填方用料:每一料源要有检测报告,内容包括: 取样步数、湿密度、含水率、干密度、土壤击实最佳含水率、最大干密度、S曲线、控制最小干密度。⑼、防水材料:防水材料进场要有合格证和自检报告,内容包括:抗拉强度、断裂伸长率、剥离强度、粘合性、耐热度、不透水性。
⑽、砌筑材料:进场要有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内容包括:抗压强度、干燥表观密度、抗折强度、泛霜、石灰爆裂、冰融、吸水率、饱和系数。
⑾、钢筋套筒:钢筋套筒进场要有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内容包括:屈服点、抗拉强度、端口特征及位置、冷弯条件、冷弯结果。
⑿、钢筋接头:钢筋接头焊接好后再见证取样,需有检测报告,内容包括:冲击吸收功AK(J)、冲击韧性值ak(J/cm)、测点位置简图、硬度测定结果。
⒀、混凝土、砂浆试块:混凝土、砂浆进场后一般第二罐应做试块,试验完后应有检测报告,内容包括:成型日期、破型日期、龄期、强度值、强度代表值、达到设计强度百分率。抗渗试块:试件上表渗水部位及剖开渗水高度、实际达到压力。
⒁、电缆:电缆进场要有材质单和检测报告,内容包括:导体电阻、电压试验、结构尺寸偏差、结构检查、绝缘厚度、外径测量等以上各种资料齐全后,填写材料进场报审表,并附上各类检验表交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签协议和进场。
取 样 检 验 制 度
苏州安素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研发车间工程项目部
一、编写所依据的文件及规范
1.建设部工程有关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与送样的规定》建〖2004〗41号。
2.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主要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GB50300—200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筋砼用带热扎带肋钢筋》(GB1499—1998)﹑《钢筋砼用热扎光圆钢筋》(GB13013—91)﹑《建筑中卵石﹑碎石》(GB/T14684—2001)﹑《建筑变形测量规程》﹑《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烧结普通砖》(GB/T5101—1998)﹑《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13545—92)等
3.合同:本工程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协议。
4.设计文件:本工程的地质勘探资料﹑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设计指定的标准图集﹑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设计变更文件﹑经设计确认的工程变更文件等)。
5.施工及监理文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二、建筑材料试验基本技能
1.取样:在进行试验之前首先要选取试样,试样必须具有代表性。取样原则为随机抽样,即在若干堆(捆、包)材料中,对任意堆放材料随机抽取试样。取样方法视材料而定。 2 .仪器的选择:试验中有时需要称取试件或试样的质量,称量时要求具有一定的 精确度,如试样称量精度要求为0.1g,则应选用感量0.1g的天平,一般称量精度大致为试样质量的0.1%。另外测量试件的尺寸,同样有精度要求,一般对边长大于50mm的,精度可取1mm;对边长小于50mm的,精度可取0.1mm。
3.试验:试验前一般应将取得的试样进行处理、加工或成型,以制备满足试验要求的试样或试件。制备方法随试验项目而异,应严格按照各个试验所规定的方法进行。比如检测混凝土强度要制备符合要求的砼试块等。
4.结果计算与评定:试验结果经计算处理后,应给予评定,是满足标准要求,评定其等级,
在有些情况下还应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并得出结论。对监理人员来说,观察试验过程更加重要。
5.试验报告:试验的主要内容都应在试验报告中反映,试验报告的形式可以不尽相同,但其内容应该包括: 5.1试验名称、内容; 5.2目的与原理;
5.3试样编号、测试数据与计算结果;5.4结果评定与分析; 5.5试验条件与日期; 5.6试验、校核、技术负责人。
工程的质量检测报告内容包括:委托单位;委托日期;报告日期;样品编号; 工程名称、样品产地和名称;规格及代表数量;检测条件;检测依据;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结论;等等。
三、取样、送样的范围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样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外加剂。 6.地下室、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7.保温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凡涉及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其他建筑材料施工企业必须按照有见证取样送样的规定执行,按不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取样数量的30%送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法定检测机构检测。
四、见证取样送样的程序
1.建设单位应安排专人进行取样送检工作。
2.取样人员在现场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现场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3.见证人员应采用有效的措施对试样进行监护,应和施工企业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用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检测任务时,应由送样单位填写送样委托书单,委托单上应有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的签字,否则,检测单位有权拒收。
5.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6.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见证取样送样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7.检测单位发现试样检测结果不合格时应立即通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单位和见证单位,同时还应通知施工单位。
五、试样留置
1.水泥:
袋装水泥以生产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总重量不超过200T为一批,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袋中取12kg。
2.钢筋:
热扎光圆,热扎带肋钢筋以同一牌号﹑炉号,按钢筋规格60T为一批取样。 3.钢筋焊接接头:(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在同一台班内﹑同一焊工完成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取样,在原件中截取。 4.砂,石子:按同品种,规格,适用等级,600T为一批。
5.空心砖,机制小红砖:
烧结空心砖以三万块为一批,不足者仍按一批计;机制小红砖以3.5~15万为一批,不足3.5万按一批计
6.砂浆试块:每一验收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查一次。试块在搅拌机出料口制作。 7.砼试块: 应在砼浇筑地点随机抽取,梁﹑板﹑柱﹑剪力墙﹑筏基、独立基础并按下列情况留置: 7.1不超过100 m3的同配合比留置一组标准试块;
7.2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 m3时,同一配合比砼每200 m3留置一组标准试块; 7.3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砼留置一组标准试块; 上述三条以最小单元留置。
7.4对抗渗砼,除留置强度试块还应按连续浇注500 m3砼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
不得少于2组,拆模及反映实体强度的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组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以满足拆模和实体强度评定为原则。
8.回填土环刀试样:室内回填土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中6.3.3和表6.3.3执行,基础到±0.000时场地部分为填方区,压实系数为0.94,每层按100~500 m2取样一组。
9.防水材料: 按《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中相关材料规定取样送检。10.外加剂:
视外加剂种类按相应规范取样送检。
苏州安素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研发车间工程项目部
广西科技文献综合业务用房工程
见证取样监理细则
编
制:
审核批准:
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三月
房屋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及取样监理细则
为严格控制工程材料的质量,保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完整性及真实性,充分体现现场监理组织机构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作用,从根本上保证实体质量,制定本程序。
一、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法》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8、《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9、《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10、《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11、《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
1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5、《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1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16、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见证程序
1、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备齐有关质量证明文件,在货、证核对无误的基础上,填写报审表(报审表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基本表式》A10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并附相关的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2、见证人员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现场材料料牌或发货单进行核对,确认后监督施工人员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取样。
3、见证人员经核对无误后鉴认送样单。必要时封存样品,与施工单位人员一起送样。
三、见证人员
常驻现场且熟悉见证取样程序的监理人员均可被指定为见证人员,由项目总监指定,并报业主同意。本工程见证取样人员为:韦宇安,见证号:桂(南宁)452629。
四、见证内容
1、砌体工程
原材料抽检数量:同一厂家砖进场后,按多孔砖5 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10 万块各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1 组/1 批。
试块抽检数量及地点:(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抽检一次。冬季施工时应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试块。(地点)现场搅拌机出料口。
2、混凝土工程
钢筋原材料抽检数量:(4 根/型号/规格)
钢筋原材料:同一厂家钢筋进场后,按同一牌号、炉号、等级、品牌、尺寸、交货状态进行抽检。 (1)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划分为几个检验批执行。
(2)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 个检验批执行。
(3)对连续进场的同批钢筋,当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
● 钢筋焊接
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试验结果应符合质量检验与验收时的要求。
(1)闪光电弧焊:按(各种规格、型号) A、在工厂焊接条件下,以300 个接头为一检验批; B、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按各检验批为一批; C、抽检数量:3 根/型号。
(2)闪光对焊:按(各种规格、型号)
A、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 个同级别、同型号的钢筋焊接为一组。当同一台班内焊接数量较少时,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
B、抽检数量:6 根/型号。
(3)电渣压力焊:按(各种规格、型号)
A、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 个同级别、同型号的钢筋焊接为一批。
B、按各检验批分别检验。 C、抽检数量:3 根/型号。
水泥:按同一生产地、同一标号、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吨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吨为一批,每批抽烟不少于一次。从同一批的20袋或20个不同部位的水泥进了取等量,总量至少为12㎏, 砂:按同一生产地、同一品种。(以600 吨或400方为一检验批),字;取样数量30㎏.石:按同一生产地、同一品种。(以600 吨或400方为一检验批),取样数量80㎏.外加剂:检查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成份含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和设计要求。
●混凝土试块
(1)每拌制100 盘且不超过100 m3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1 组;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不足100 m3 时,取样不得少于一组;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 m3 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 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现拌(商品)混凝土按同一配合比、同一搅拌机按100 m3/一组,不足时也应为一检验批;
(5)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6)每一次取样应至少留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留置组数根据同条件试块留置方案确定。
地下室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防水混凝土抗渗性能,应采用标准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试块试验结果评定,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制作。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 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样,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取样地点:
(1)现场拌制的混凝土在浇捣地点。 (2)现拌(商品)混凝土在交货地点。
3、屋面工程
原材料:
(1)水泥、砂、石、外加剂按混凝土工程见证要求执行。 (2)防水材料
A、防水卷材:按500 卷为一批,不足时也按一批抽检。取样部位:距端头1M 以外处截取1.5M。
B、防水涂料:
(1)每10 吨为一批,不足10 吨按一批抽检。 (2)双组份聚胺脂中甲组份5 吨为一批。 取样方法:同一规格、品种、牌号。
取样数量:2 kg 为一批。(双组份则取双份)
钢筋(按同一牌号、炉号、等级、品牌、尺寸、交货状态,以2吨为一检验批进行抽检)。
屋面瓦:按每一检验批且考虑出厂、进场时间分批抽检。
4、地下防水工程
原材料:
(1)水泥、砂、石、外加剂按混凝土工程见证要求执行。 (2)防水材料按屋面工程要求执行。
5、地面工程
原材料: (1)水泥、砂、石、外加剂按混凝土工程见证要求执行。
6、装饰装修工程
原材料:
(1)水泥、砂、石、外加剂按混凝土工程见证要求执行。 (2)门窗:同一厂家材料进场后,按不同型号、不同尺寸、各单位分别抽检。
7.节能工程
(1)幕墙:每个单位工程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残片检查不少于一组。
(2)电线:每单位工程同一厂家各种规格的电线总数10%,且不少于2个规格,每规格取样一卷。
(3)电缆:每单位工程同一厂家各种规格的电缆总数的10%,每规格线缆取样3米。
(4)增强网:每单位工程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以下时各检查不少于3组;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以上时各检查不少于6组。一副墙为1组,取样规格一般为1.2ⅹ1.2m,1.2ⅹ1.5m。
(5)保温浆料:每单位工程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以下各检测不少于3组;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勤劳的蜜蜂有糖吃
万平方以上是各检测不少于6组,每组取样5㎏.(6)隔热用挤塑聚苯乙烯跑木塑料:每单位工程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检测不少于3组,每组三块。规格为300mmⅹ300mmⅹ实际厚度。
天水建筑设计院监理公司
见证取样制度
天水建筑设计院监理公司根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和设计文件,对见证取样指定以下制度。
一、根据工程特点,监督施工单位对检测、试验单位进行资质、人员、检测范围和试验条件进行考察,选择资质好、等级高、信誉好的检测试验单位,作为本工程试验单位,并审查报验的相应资料。
二、见证人:建设或监理单位人员,须持证上岗,取(送)样人员应持证上岗。
三、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填写见证取样送检计划表,征得建设或监理单位同意后,分别递交工程质检机械和接受委托的试验检测单位。
四、施工企业取样人员按取样送检计划在现场进行试样取留时,必须要有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认标识封志,见证记录单由见证人填记,一式两份,一份作为施工技术档案,一份随样送试验检测单位核存。送样过程中,不得损毁标识、封志,没有标识或严重损毁标识封志的试样,试验检测单位应予拒收。
五、见证人应对试样进行有效的封存和监护,施工企业取(送)
第1页 样人员一起将所取试样送至甘肃省建设厅核发的具有《试验检测单位证书》的检测单位或试验室进行检测。
六、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书、见证人、送样人,应在委托书上签名,在检验报告栏中注明见证单位见证人和取送样人姓名见证号。
七、取(送)样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及时在见证人员监督下送至检测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材料,需复试,在建设、监理、施工或其它有关单位监督下进行送检。
八、取送样应按照工程进度,将试块(件)进场材料,及时送至检测单位见证,取(送)样人员不得互相串通以次充好或取假试块、试件,发现类似问题,立即更换相应人员,及时补充持证人员。
九、对取(送)材料、构件、报告但及时报验监理单位,并做好见证取样记录。
十、见证取样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结构的钢材及连接头事件。 3、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4、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参合剂。 5、地下结构、屋面、厕所间等使用的防水材料。
6、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第2页 1、必须具备见证人员的资格。
2、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3、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施工专业知识。 4、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 5、必须具有建设单位的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6、必须向质检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7、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8、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9、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10、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11、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12、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具有法律责任。
天水建筑设计院监理公司
第3页 见证取样制度监理细则
工程项目总监对建筑工程项目相关见证取样及送样负全责。本工程由项目总监挑选确认至少一名责任心强,了解建筑物资性能,明确需要复试的材料种类及抽样标准,代表批量等的监理人员。专门负责该建筑工程的建筑物资复试前的见证取样和送样,并负责对施工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及试件的成型制作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样。
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样过程视为旁站监理过程,必须见证建筑材料和各种试件取样的真实性以保证整体建筑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标准,消除隐性的工程质量缺陷。
一、建筑物资进场见证抽取样品并送样。
凡是国家现行检验规范和甘肃省建设部门颁发的规程要求复试的建筑材料必须经专业监理外观检验确认合格后,由专门负责人员与承包单位抽样人员一起进行抽取样品,监理人员见证抽取过程并与承包单位一起送样。
本工程应对下列建筑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样复试。
(一)
结构工程建筑材料 钢材
砂 外加剂
施工用水
水泥
石
砌筑块材
(二)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建筑材料
第4页 水泥 塑钢窗
外墙陶瓷装饰面砖(吸水率) 砂、石
室内用花岗岩(放射性) 地面工程防水涂料
(三)屋面工程建筑材料 防水卷材
(四)居住节能工程建筑材料(三步节能) 屋面保温用模塑聚苯板、挤塑聚苯板 外墙保温挤塑聚苯板 粘接材料 加强网格布 锚栓等 外墙窗 中空玻璃
(五)暖卫工程建筑材料 给水管材 卫生检验 塑料管道
(六)合同约定增加复试的建筑材料
上述建筑物资复试报告,承包单位应及时二次报验,专业监理工
第5页 程师要严格审查子项目试验结果和结论,确认后将
一、二次报验资料及附件和保留的抽样单,复试报告印件一并整理登记并保存。并复核建筑材料实际进场数量、牌号与复试报告相一致。
二、本工程施工试验、检验试件成型及抽取的监理见证存样、送样项目:
1、回填土石屑和填土压实系数,
2、钢材的焊接、试件的抽取(分不同焊接型式、规格、级别)。
3、砼标养试件。
4、砼同条件实体检测试件的成型、抽取及养护条件。
5、砂浆试块的抽取和成型。
6、钢材保护层厚度检测数量位置的确认。
7、后置埋件的拉拔试验。
8、外墙外保温的拉拔试验。
9、水泥浆料保温、对保温性能试验、试件的抽取与成型。
以上各项目监理见证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抽样员一同进行抽样,进行见证取样成型过程,并月同送样。
三、见证存样送样编制台帐和旁站日记
(一)建筑材料台帐登记,由专业监理编制登记
(二)各种试块、试件的监理见证取样、送样及复试结果应登记台帐管理,台帐格式为自编制,最少应包括序号、抽样部位、设计强度、成型日期、试验日期、龄期、试验结果等子项。台帐设置应从委托试验单签认时开始登记,在复试审核后登记完成,反复循环。
第6页
(三)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样过程视为监理旁站监理,见证监理人员应采用通用旁站记录表格,记好旁站记录。旁站日记的记录最少以下内容:
1、抽样材料及试验品种、种类、生产厂家、取样部位、抽取组数、有无异常情况及送样或取样时间,精确到分。
2、抽取各种试件的,应最少记录试件的品种、种类、设计强度等级或级别规格、抽取地点或部位(部位应记录准确的所在轴线相对位置)成型时间,送样时间及有无异常情况,作为实体检测试件的养护情况也应进行记录。
旁站记录应记录监理见证人员抽样品见证过程和送样过程,也同时作为对监理人员考核的依据。
(四)复试和试验不合格的处置
各种建筑物资经复试审查确认为不合格的应依据国家验收规范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1、水泥:安全性不合格的,必须强制退场视为不合格。
抗压强度不合格的应要求退场,工程允许也可协调,降等级使用。
2、钢材:复试结果不合格,可进行二次加倍取样再进行复试,合格后可用于工程,不合格的必须强制退场不准用于工程。
凡是规范允许二次加倍取样再行复试的建筑材料,专业监理应要求承包单位必须进行一次复试不合格的二次报验,二次不合格后再行三次报验。抽取委托单先后两次一并保存。
3、钢筋焊接试件:必须在已焊好的接头中,随机抽取。如一次送样复
第7页 试不合格时,可按规范规程加倍抽取样品再行复试,如二次复试不合格时,判定此接头为不合格,全部废除。
4、砼、砂浆试块:如送试验室试验,其结果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实体检测,由委托的实验室进行。
对于拆模用于强度参考的砼试块,应要求承包单位制作不少于两组试块,如一组试验不符合拆模强度要求时,推迟日期后,再进行一次送样试验,作为最终专业监理确认允许拆模的依据。
项目总监应对指定的监理见证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委托抽样但所填各子项进行审查确认后,进行签字,并加盖项目部章。
第8页
每个地方的试验委托书格式都是不同的,但主要的内容基本一样。给你示范表格,你也弄不清那些数据填写的根据。所以你想学扎实了,就得看一下相关的规范、标准,上面对各种材料的取样数量、代表批量、取样方法等规定的很清楚。给你几种主要材料的取样规定做参考。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取样数量
序 /样品/参数名称 /所需数量 /代表批量 /备注 1 水泥 /12kg/ 200t /袋装
12kg /500t/ 散装
2 /热轧带肋钢筋 /500mm 2根+300mm 2根/ 60t
3 /热轧光圆钢筋 /500mm 2根+300mm 2根/ 60t
4 /冷轧带肋钢筋 /500mm 1根+300mm 2根/ 60t
5 /冷轧扭钢筋 /500mm 2根+300mm 1根 /10t
6 /圆盘条 /500mm 1根+300mm 2根 /60t
7 /机械连接 500mm 2根+300mm 2根/ 500个 /母
材
/500mm 3根/500个/ 连接件
8 /焊接/ 500mm 3根+300mm 3根/ 300个 /闪光对焊
/500mm 3根 /300个 /其他焊接
10 /型钢 /500mm 1根+300mm 1根 /60t /加工至20mm宽
11 /型钢焊接 500mm 2根+300mm 2根/ 300~600个/ 加工至20mm宽 12 /铝合金 /管状型材300mm /2根
13 /砂/石 /20kg/10kg /400m3/600t
14 /砼配合比 /每组送:砂:30kg/ 水泥:20kg/石:40kg / 做抗渗,数量翻番 15 /砂浆配合比 /砂:20kg/水泥:3kg/ 掺合料等
16 /砂浆抗压 /6块/组 /250m3 /棱长70.7mm立方体 17 /砼抗压 /3块/组 /100m3
200m3/ 连续浇捣1000m3以上 19 /粘土实心砖 /15块 /15万块
20 /加气块 /18块 /1万块
21 /蒸压灰砂砖 /10块 /10万块
22 /烧结多孔砖 /15块 /15万块
23 /轻集料空心砌块 /8块 /1万块
24 /粉煤灰砖/瓷砖 /15块/30片
/10万块/5000m2
25 /防水卷材/涂料 /2.0m2/3.0kg /1万m2/5~15t
26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副 /8套/ 3000套 /①送10套; ②需提供同批合格证。
27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 /8套 /3000套
28 /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 /3组 /2000t /安装好,同时螺栓要送检。
五大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
一、水泥
1、水泥的进场检验:
(1)、水泥进场后首先检查水泥的出场合格证及出场检验报告,核对包装袋上的厂家、牌号、品种、强度等级、出场日期,出场编号。除此以外,水泥袋上还应注明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号,包装年月日,水泥袋上字迹颜色, 硅酸盐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为红色,矿渣水泥为绿色。 (2)取样批量和方法
a.散装水泥:同厂同期同品种同强度的同一出场编号500t为一批。取样方法随机从不少于三个车罐中,用槽型管在适应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不超过2m)。取样搅拌均匀后从中取出不少于12kg作为试样放入标准的干燥密封容器中,同时另取一份封样保存。
b.袋装水泥:同一厂家、同期、同品种、同强度等级,以一次进场的同一出场编号的水泥200t为一批,先进行包装重量检查,每袋重量允许偏差1kg。
取样方法:随机从20袋中采取等量的水泥,经搅拌后取12kg两份,密封好,一份送检,一份封样保存。 二.钢筋
(1)对进厂的钢筋首先进行外观检查,核对钢筋的出厂检验报告(代表数量)、合格证、成捆筋的标牌、钢筋上的标识,同时对钢筋的直径、不圆度、肋高等进行检查,表面质量不得有裂痕、结疤、折叠、凸块和凹陷。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见证取样复试。 2.取样方法:
拉伸、弯曲试样,可在每批材料或每盘中任选两根钢筋距端头500mm处截取。拉伸试样直径R6.5-20mm,长度为300-400mm。弯曲试样长度为250mm,直径R25-32mm 的拉伸试样长度为350-450mm,弯曲试样长度为300mm。取样在监理见证下取2组,1组送样1组封样保存。
3、批量:
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炉罐号同一交货状态每60t为一验收批。
三、混凝土
1、砼的见证取样地点应在浇注地点随即取样,在监理见证下进行现场搅拌砼,取样应在第三盘至结束前30min之间取样。商品砼运至现场后进行交货检验,其砼试样应在交货地点同一车送的砼卸料量的1/4-3/4之间取样,试块按组数填写委托单,按要求留足试块组数(标养、同条件)。
2、组批规则:
1)现场搅拌同: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生产工艺相同的砼每一取样单位应符合下列规定:a、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m3,。B、按每工作台班。C、每一现浇楼层。
2、商品砼:
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按100m3 一个工作台班拌制的混凝土不足100m3按每工作台班。当连续供应混凝土量大于1000m3 时,按每200m3 计算。 3.根据具体需要留置同条件试块。
四、砂浆:
(一) 批量:
1.以每楼层或每250m 3砌体
2、基础砌体
3、每一层建筑或1000m2 地面工程 2.取样地点在盘口并在砂浆砌筑地点随机取样后在监理见证下封存,填写委托单,注明取样地点;在单线图上注明轴号、砌筑高度等。
五、砂
(一)采用标准
JGJ52-9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二)组批规则:
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同一进场时间分批验收。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是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
(三)抽样数量:
每一验收批取样22kg。2份,1份压样送检,1份封份保存。
(四)抽样方法:
在料堆取样时,取样部位均应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组成一组试样。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检验测试实行有见证取样
送检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工程建设各方的监管作用,确保工程结构安全,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试验管理规定》(建监[1996]488号),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市政道路、桥梁等建筑工程施工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构件的取样、送检及其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取样送检和检验测试报告的四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
有见证取样送检 是指建设(监理)、施工双方在本单位有资格的见证人员见证下与取样人员,共同取样、封样、送检,旁观试验,取回检验测试报告。该报告上必须加盖“有见证取样送检专用章” ;
第二种类型
监督抽样检测 是指建设(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检验测试部门或监督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在建设(监理)、施工双方配合下,随机取样检验测试。该报告上必须加盖“监督抽样检测专用章” ;
第三种类型
监理、施工方自检
是指监理或施工单位根据规范、标准的规定和技术要求,在单位内部或在对方人员的监督下取样,并经符合资质条件的检验测试单位测试,并出具报告;
第四种类型
普通取样送检 是指建筑材料、成品和半成品选购前作为质量鉴别、随货同行的检验报告和规范、标准规定的不作质量判定依据的各种取样、送检和报告。 第四条 可以作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检验测试报告是:
1、盖有“有见证取样送检专用章”的报告;
2、盖有“监督抽样检测专用章”的报告;
3、施工企业在建设(监理)人员监督下,有明确的保证试样真实、有代表性的责任人,并经监督抽样检测验证合格的自检报告。
第五条
受监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含焊接、机械连接)、水泥、混凝土(抗压、抗折、抗渗)试块、砂浆(砌筑、地面)试块、砌墙用砖、承重结构砌块、防水材料及质量监督机构认为应该增加的品种、对重要工程或工程重要部位应该增加取样的次数,均应实施有见证取样。建筑(监理)、施工单位必须保证试样真实,抽取、制作方法正确。
单位工程有见证取样送检的次数不得少于5次(钢材、水泥、砌墙用砖或砌块、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各不少于1次),按国务院2000年1月30日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送检频率应为100%,切忌重复试验。
第六条
有见证取样送检检测权的检测单位必须是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检测部门或监督机构指定的非长期的其它符合资质条件的检验测试单位,在指定期内由质量监督机构配给“有见证取样送检专用章”供出具报告使用。
有见证取样送检检测权的检测单位应与工程施工、抽样产品等单位无行政经济关系,并应填表宣誓,报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第七条
同一单位工程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同一检验类型的同一检测试验项目,应由工程所在地同一检测单位承担。工程所在地检测单位无力承担的检测试验项目,可按规定或经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文字同意跨地测试。
施工企业的试验设备及人员与工程不在同一市县的,不应当承担该工程的检验测试任务,所出具报告不作竣工验收资料。 第八条 “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是:
1、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应向工程受监的监督站和监督站授权的检测单位递交“见证授权书”和“取样授权书”,供查核存档;
2、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指正;
3、见证人员应和取样人员一道及时对试样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并共同送样;
4、有见证取样送检检测权的检测单位应及时接受并查验试块外观、尺寸是否符合试验要求,并由收样人在有取样人、见证人已共同签名的“见证取样送检委托单”上“收样人签名”栏内签名,并查验取样、见证人员证书;
5、检测单位对可以立即测试(含钢材,混凝土、砂浆已有龄期28天的试块)的,应立即安排测试,让送样人旁观测试,并填发报告,报告字迹清楚、数据齐全、签章完备,结论用语准确。报告应由见证人签收;
6、检测单位对不能立即测试,尚须进行标准养护至28天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及水泥性能检测等,施工企业又无标准养护条件的,检测单位可另行收取标准养护成本费(除水泥)。待至龄期到达后,再通知取样,见证人到场验证封样后进行测试,出具报告。
7、在检测报告中必须注明见证单位名称、见证人员姓名,必须注明施工单位名称、取样人员姓名。发现试验结果不合格情况,应及时直接向监督站发出试验报告。
河南正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天伦开元城三期工程
(Ⅰ标段)
见证取样制度
编制人:
审批人:
天伦开元城三期Ⅰ标段项目监理部
二00四年四月
见 证 取 样 制 度
一、前言: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2000]211号文《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制度,即在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参加本项目监理工作的见证人员必须遵循本制度,使监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工程基本情况:
1.1工程名称:开元城三期工程1标段
1.2建设地点:郑州市开元路与清华路交叉口西南角
1.3建筑规模: 拟建工程由洋房区70#、71#、72#、73#、75#楼;叠拼区101#、102#、103#、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5#、116#、117#、118#、119#、120#、121#、122#楼; 商业123#楼;物业用房125#、126#、127#楼,共29幢多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约124900.33平方米。其中洋房地上8层,叠拼地上5层,地下1层,地上为普通住宅,层高2.95m;地下为戊类储藏室,标准层层高2.95米,建筑高度最高为24.1m(室外地坪至主屋面面层),室内外高差为300mm。 1.4主要建筑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1.5工程质量要求:合 格
三、材料见证取样与送检检验制度:
见证取样与送检检验,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见证下,由承包单位专职取样人员在现场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样品的采集、标识和封样,并将检验样品送检至监督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是做好工程质量工作的技术保证,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程产品质量的认证,以及为工程建设单位的质量保证及时提供可靠的技术资料,充分显示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1、见证取样送检范围:
根据本工程特点,对本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等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具体项目如下: 2.1承重结构砼的强度及抗渗砼的抗渗性能; 2.2承重部位砌筑砂浆的强度;
2.3结构工程中的钢材及其焊(连)接接头;2.4墙体材料;
2.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2.6防水材料;
2.7建筑工程中使用的给水管材及管件;2.8入户的低压电线、电缆; 2.9土方工程中的压实系数;
2.10承重结构混凝土中使用的外加剂;
2.11其他必须见证送检的成品、半成品和材料。
2、见证取样送检程序:
1、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监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2、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3、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5、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3、见证取样送检有关要求:
3.1每个单位工程的材料或项目见证取样频率为100%,见证取样送检频率应不少于30% 3.2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对施工单位试验室资质进行审查,主要审查该试验室资质、主要计量及检测设备的检定情况、试验人员资质、试验室管理制度、将在该试验室检测的项目等;对委托第三方检测的检测 3
机构须保留其具备相应资质的证明文件。
3.3在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成立之时,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配置见证员(须有见证员岗位证书),由项目总监主持编制的监理规划中必须针对工程的特点及工程的进度编制见证取样送检检验实施计划,在施工过程中见证员必须做好材料或项目见证取样、送检、记录台帐,并在工程结束时将其作为质保内业资料一并归档。
3.4见证取样台帐应按见证取样送检计划的具体项目分别建立台帐。3.5见证取样送检台帐应由见证员建立,或由总监指定相关专业人员建立。如由其他专业人员建立的台帐,见证员应每隔2周对台帐进行核对,并签字。
3.6与施工企业按规定的范围和数量编制见证取样送检实施计划书,计划书在办理开工报备时同时报送市质监站、市检测中心及签约的监督检测机构。
3.7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的取样员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见证检验计划书的要求进行样品采集和制备,见证员必须在旁见证。3.8取样员负责填写见证取样表,见证员审核签字认可,并共同对样品作出标识,并注明在取样记录表上。
3.9对见证取样不合格的材料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10若见证员变更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各相关部门及单位。
4、见证取样送检监理人员职责: 4.1总监理工程师
4.1.1审核质量检测机构及施工单位试验室资质;4.1.2审批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4.1.3督促见证员做好见证取样与送检工作;4.1.4定期检查见证取样送检记录与检测报告。 4.2见证员
4.2.1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见证取样协议书及计划书,并报专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4.2.2按照见证取样计划书及有关规定做好样品现场取样、封样、送检等见证工作;
4.2.3确认并收集《见证取样送检表》,在监理日记中做好见证取样记录;4.2.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每次见证取样样品所代表材料的标识,以满足标识和可追溯性的要求; 4.2.5对见证取样不合格的材料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责令施工单位将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 4.2.6及时对见证取样情况进行汇总,以便了解材料的质量动态,汇总数据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的重要依据。
4、2.7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并对试样进行监护。4.2.8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4.2.9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4.2.9见证有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4.2.10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四、见证人员的其本要求
1、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
(1) 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本工程派“李利霞”及孟莉女士担任见证员
(2) 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
2、必须具有建设单位的见证人书面授授书。
3、必须向质监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4、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检测中心备案,每隔五年换证一次。
河南正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天伦开元城三期工程项目监理部
2014年4月1日
工程 见证取样制度
一、见证取样范围:
(1)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目: ① 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 ②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③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④ 用于承重墙的砖和砼小型砌块; ⑤ 用于拌制砼和砂浆的水泥; ⑥ 用于承重结构的砼中使用的掺加剂; ⑦ 地下、屋面、淋浴、卫生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2)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数规定:不得少于试验总项数的30%,重要部位可以增加次数,送检试样在现场施工中随机抽取,不得另外进行。
二、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和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应在施工前根据单位工程设计图纸,工程规模和特点,与监理单位共同制定有见证取样送检的计划,并报质监站和检测单位。 (2)监理单位委派监理人员担任见证人。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印章,填写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备案书。
(3)施工单位与建设、监理单位共同确定承担有见证试验资格的试验室。
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应选定有资质承担对外试验业务的实验室 1 或法定检测单位。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本企业实验室不得承担有见证试验业务。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没有实验室,全部试验任务都委托具有对外试验业务的实验室时,可以同时委托有见证取样的试验业务。但每个单位工程只能选定一个承担有见证取样试验的实验室。
(4)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将单位工程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有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备案书,委托见证时送见证取样的试验室,见证取样试验室的资质证书及委托书,送该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监理单位的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备案书应送承担见证取样送检试验室备案。
(5)见证人应按照施工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旁站见证,按照标准要求取样制作试块,并在试样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标志。标识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施工部位、样品名称、数量、取样日期,见证人制作见证记录,在试验单上取样人和见证人共同签字,试件共同送至承担见证取样的试验室。
(6)承担见证取样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委托试验文件和试件上的见证标识后方可试验。有见证取样送检的试验报告应加盖“有见证取样试验专用章”。
(7)有见证取样送检的试验结果达不到规定质量标准,试验室应向承监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站报告。当试验不合格,按有关规定允许加倍取样复试,加倍取样送检时也应按规定实施。
(8)有见证取样送检的各种试验项目,当次数达不到要求时,其工程质量应由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确定,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三、见证人员的职责:
2 (1)取样现场见证。取样时见证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见证人应监督施工单位取样员按随机取样方法和试件制作方法进行取样; (2)见证人在现场取样后应对试样进行监护; (3)见证人应亲自封样加锁;
(4)见证人必要时应与施工试验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5)见证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员证书”。 (6)见证人应建立见证取样档案:
①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见证员应与项目经理在施工前根据单位工程设计图纸分析工程规模和特点,制定有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并应符合见证取样项数占试验项数的法定比例;
② 见证员应按计划按检测项目施工部位及时见证取样,分类建立检测项目台帐。
③ 见证取样数量与送检计划是否符合规定比例,不足时应及时与有关各方商定补充计划,并报告质监站和检测单位。
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 二 年 月
三森国际家居博览中心Ⅲ段办公酒店工程
见证取样制度
见 证 取 样 制 度
编制: 审批:
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 月
万州区高速路天城连接路项目地块三
D1.D2.D3.D4#楼还房工程
见证取样制度
一、见证取样制度
本工程由项目总监挑选确认责任心强,了解建筑物资性能,明确需要复试的材料种类及抽样标准,代表批量等的监理人员。专门负责该建筑工程的建筑物资复试前的见证取样和送样,并负责对施工过程的试验和检验及试件的成型制作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样。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样过程视为旁站监理过程,必须见证建筑材料和各种试件取样的真实性以保证整体建筑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标准,消除隐性的工程质量缺陷。建筑物资进场见证抽取样品并送样。 凡是国家现行检验规范和地方规程要求复试的建筑材料必须经专业监理外观检验确认合格后,由专门负责监理人员与承包单位抽样人员一起进行抽取样品,监理人员见证抽取过程并与承包单位一起送样。
二、见证取样内容及要求
本工程应对下列建筑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样复试。
(一)结构工程建筑材料:钢材、砂、外加剂、水泥、石、砌筑块材。
(二)屋面工程建筑材料防水卷材。
(三)居住节能工程建筑材料(三步节能):屋面加气混凝土砌块;外墙无机保温砂浆、粘结材料、加强网格布、锚栓等;外墙窗中空玻璃。
(四)合同约定增加复试的建筑材料。
上述建筑物资复试报告,承包单位应及时二次报验,专业监理要严格审查子项目试验结果和结论,确认后,将
一、二次报验资料及附件和保留的抽样单,复试报告印件一并整理登记并保存。并复核建筑材料实际进场数量、牌号与复试报告相一致。
三、本工程施工试验、检验试件成型及抽取的监理见证存样、送样项目:
1、钢材的焊接、试件的抽取(分不同焊接型式、规格、级别)。
2、砼标养试件。
3、砼同条件实体检测试件的成型、抽取及养护条件。
4、砂浆试块的抽取和成型。
5、钢材保护层厚度检测数量位置的确认。
6、后置埋件的拉拔试验。
7、外墙外保温的拉拔试验。
8、水泥浆料保温、对保温性能试验、试件的抽取与成型。以上各项目监理见证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抽样员一同进行抽样,进行见证取样成型过程,并一同送样。
四、见证存样送样编制台帐和旁站日记
(一)建筑材料台帐登记,由专业监理编制登记。
(二)各种试块、试件的监理见证取样、送样及复试结果应登记台帐管理,台帐格式为自编制,最少应包括序号、抽样部位、设计强度、成型日期、试验日期、龄期、试验结果等子项。台帐设置应从委托试验单签认时开始登记,在复试审核后登记完成,反复循环。
(三) 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样过程视为监理旁站监理,见证监理人员应采用通用旁站记录表格,记好旁站记录。
重庆渝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天城连接路地三
D1.D2.D3.D4#楼还房工程项目监理部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
晋中正元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和顺监理部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
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见证取样和送检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进场材料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见证人员和取样人
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如今,这项工作大部分工程均由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完成。
(一)、见证取样的数量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二)、见证取样的范围
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 程序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
(1)取样:
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
见证人人员:① 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 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 填写《见证记录》。
(2)送检: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
(4)试验报告:
五点要求:① 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 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③ 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④ 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 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5)报告领取:
第一种情况: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第二种情况: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未注明见证人和无“有见证检验”章的试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晋中正元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和顺监理部
第一章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冀建质【2012】87号
1、下列设计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材料及构配件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地下室、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承重的钢结构试件;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沥青、沥青混合料;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建筑外窗;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见证取样和送检项目。比例不少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数量的30%。重点工程、国家投资的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为100%。
2、下列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数量按每批数量的3%抽取,且不少于一组(件)用于水暖安装工程的管道、阀门;用于电气安装工程的电线、电缆、开关、插座、配电箱(盘)。
3、建筑工程装饰材料的见证取样范围按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中的强制性条文规定执行,其数量按相关规范、规定执行。建筑节能工程中使用的节能材料、建筑外门窗等,应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见证取样和送检程序1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见证取样计划,并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认可。建设单位负责人或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见证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书面授权取样人员,并将授权书、见证取样计划通知检测机构、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单位。2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取(制)样时,应通知见证人员到场见证,取样后填写见证记录。见证人员负责对试样进行监护,并与送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机构。3检测机构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发现试样不合格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4未贯彻执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应委托建设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测。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 190-2010 检测试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对工程质量的判定至关重要,必须明确责任,因此本条列为强制性条文
承担建筑工程施工检测试验任务的检测单位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行政法规、国家现行标准或合同对检测单位的资质有要求时,应遵守其规定当没有要求时,可由施工单位的企业试验室试验,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2对检测试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委托共同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重新检测3 检测单位的检测试验能力应与其所承接检测试验项目相适应。 进场材料的检测试样,必须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严禁在现场外制取。
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样,除确定工艺参数可制作模拟试样外,必须从现场相应的施工部位制取。
试样应有唯一性标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试样应按照取样时间顺序连续编号,不得空号、重号;2 试样标识的内容应根据试样的特性确定,宜包括:名称、规格(或强度等级)、制取日期等信息 3 试样标识应字迹清晰、附着牢固。
5.5.3检测试验结果是施工质量控制情况的真实反映,将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检测试验结果及处置情况在台账中注明,并将台账作为资料保存,不仅能真实反映施工质量的控制过程,还能为检测试验工作的追溯提供依据。
试样送检1 现场试验人员应根据施工需要及有关标准的规定,将标识后的试样及时送至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试验。2 现场试验人员应正确填写委托单,有特殊要求时应注明。3 办理委托后,现场试验人员应将检测单位给定的委托编号在试样台账上登记。4 现场试验人员应及时获取检测试验报告,核查报告内容。当检测试验结果为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报告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及有关单位的相关人员。
5对检测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报告严禁抽撤、替换或修改。7
检测试验报告中的送检信息需要修改时,应由现场试验人员提出申请,写明原因,并经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涉及见证检测报告送检信息修改时,尚应经见证人员同意并签字。检测试验报告的数据和结论由检测单位给出,检测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不得进行修改 见证人员发生变化时,监理单位应通知相关单位,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见证人员应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填写见证记录。
检测机构接收试样时应核实见证人员及见证记录,见证人员与备案见证人员不符或见证记录无备案见证人员签字时不得接收试样。 见证人员应核查见证检测的检测项目、数量和比例是否满足有关规定。 钢筋原材
1、依据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冷轧带肋钢筋 GB13788-2008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式样制备 GB/T2975-199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2、钢筋原材取样
2.1、强度:任选两根钢筋切取。见表
2、3 2.
2、弯曲:任选两根钢筋切取。见表
2、3 2.3、注意事项
2.3.1、对于进口钢材,应检验其化学成分,有焊接要求的应做可焊性试验。2.3.
2、计算钢筋的屈服强度和抗拉强度时,应按钢筋的公称面积计算。
2.3.3、热轧光圆钢筋的直接规定在8~22mm之间,如需要在混凝土结构中配置22mm以上的圆钢,可按《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标准中有关牌号的要求检验和评定。
2.3.4、当已知钢材出厂级别时,若抽样检验结果达到较高级别要求,仍应按原级别评定,不得提级使用。表2:热轧光圆钢筋取样数量及要求
表3:热轧带肋钢筋取样数量及要求
3、标准要求(1)钢材试验一般在室温10~35℃范围内进行,对温度要求严格的试验,温度为23±5℃。(2) 热轧光圆钢筋分级: 钢筋按屈 1 服强度特征值分为HPB2
35、HPB300;公称直径范围及推荐直径
钢筋公称直径范围为6-22mm,该部分推荐6mm、8mm、10mm、12mm、16mm、20mm(3)热轧带肋钢筋按屈服强度特征值分为HRB 3
35、HRBF 3
35、HRB400、HRBF 400、HRB 500、HRBF500 。公称直径范围及推荐直径
钢筋公称直径范围为6-50mm,该部分推荐6mm、8mm、10mm、12mm、16mm、20mm、25mm、32mm、40mm、
50mm。(4)力学性能
钢筋力学性能特征值应符合下表4-
1、4-2规定,可作为交货检验的最小保证值。(5)弯曲性能符合表5
4、组批4.1、每批由同牌号,同炉罐号,同尺寸的钢筋组成 ,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的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的试样。4.
2、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0.15%,混合批的重量不大于60t
5、复验及判定5.1、不合格:当单个值不符合表4及表5规定要求时,对不符合项目做相同类型的双倍复验,双倍复验应全部合格,否则产品拒收。5.
2、对于没有明显屈服强度的钢,屈服强度特征值ReL 应采用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2 钢筋焊接接头
1、依据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18-2003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 JGJ/T 27-2001钢筋混凝土用钢筋焊接网GB/T1499.3-2002
3、结果判定 3.1、拉伸试验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电弧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气压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3个热轧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该牌号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RRB400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570N/mm2; (2) 至少应有2个试件断于焊缝之外,并应呈延性断裂。 当达到上述2项要求时,应评定该批接头为抗拉强度合格。
当试验结果有2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或3个试件均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则一次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2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其抗拉强度均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应进行复验。
复验时,应再切取6个试件。复验结果,当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3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均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应判定为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注:当接头试件虽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但其抗拉强度均大于或等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可按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之外,呈延性断裂同等对待。 3.2、弯曲试验结果判定
当试验结果,弯至90°,有2个或3个试件外侧(含焊缝和热影响区)未发生破裂,应评定该批接头弯曲试验合格。 当3个试件均发生破裂,则一次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当有2个试件发生破裂,应进行复检。
复检时,应再切取6个试件。复检结果,当有3个试件发生破裂时,应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注:当试件外侧横向裂纹宽度达到0.5mm时,应认定已经破裂。 钢筋机械连接
1、依据标准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JGJ107-2010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1-2010
2、性能等级
接头应根据抗拉强度、残余变形以及高应力和大变形条件下反复拉压性能的差异,分为下列三个性能等级: ⑴、I级 接 头抗拉强度等于被连接钢筋的实际拉断强度或不小于1.10倍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残余变形小并具有高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⑵、Ⅱ级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残余变形较小并具有高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⑶、Ⅲ级 接 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 筋 屈 服 强度标准值的1.25倍,残余变形较小并具有一定的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I级、Ⅱ级、Ⅲ级接头的抗拉强度必须符合下表1的规定。
3、取样数量及要求
3.1、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施工过程中,更换钢筋生产厂时,应补充进行工艺检验,工艺检验应如下进行:①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取不少于3个试件。②每根试件的抗拉强度和3根接头试件的残 余 变 形 的平均值均应符合JGJ107-2010的规定;③ 接头试件在测量残余变形后可再进行抗 拉 强 度 试验,并宜按JGJ107-2010附录A表A.1.3中的单向拉伸加载制度进行试验;④第一次工艺检验中1根试件抗拉强度或3根试件的残余变形平均值不合格时,允许再抽3根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时判为工艺检验不合格。 3.
2、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验收批,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现场检验进行外观质量和单向拉伸。
4、结果判定
如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中如仍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评为不合格。注:现场检验连续10个验收批抽样试件抗拉强度试验一次合格率为100%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以扩大一倍。
5、相关质量控制要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5.1、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标准规定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
5.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
一、
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取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HRBF500E 的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2
3、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5.3、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5.4钢筋加工
钢筋宜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进行调直,当采用冷拉方法调整时,HPB 2
35、HPB3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 HRB3
35、HRB400、HRB500、HRBF335、HRBF400、HRBF500 和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调直钢筋
1、钢筋调直后应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检验,盘卷钢筋和直条调直后的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应符合表5.3.2A的规定。28-40mm的带肋钢筋,伸长率可降1%。大于40mm的带肋钢筋断后伸长率可降低2%。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调直钢筋,重量不大于30吨为一批;每批见证取3个试件。
3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经时效处理后进行力学性能检验。检验重量偏差时,试件切口应平滑且与长度方向垂直,且长度不应小于500mm,长度和重量的量测精度分别不应低于1mm和1g。 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调直的钢筋,可不进行本条规定的检验。 表 5.4 盘卷钢筋和直条钢筋调直后的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要求 水泥:
一、检测项目:不溶物、烧失量、三氧化硫、氧化镁、碱含量、氯离子、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
二、依据标准:2.1、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2.
2、砌筑水泥GB/T3183-2003 2.3、白色硅酸盐水泥GB/T2015-2005 2.
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2.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 2.
6、水泥取样方法GB/T12573-2008 2.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三、通用水泥的种类:硅酸盐水泥(代号为P·Ⅰ、P·Ⅱ )普通硅酸盐水泥(代号为P·O) 矿渣硅酸盐水泥((代号为P·S)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代号为P·P)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代号为P·F) )复合硅酸盐水泥 (代号为P·C) 在一些特殊工程中,还使用高铝水泥、膨胀水泥、快硬水泥、低热水泥和耐硫酸水泥等
四、组批及取样
1、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年生产能力规定:200万t以上,不超过4000t为一编号;120万t~200万t以上,不超过2400t为一编号;60万t以上至120万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30万t以上至60万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10万t以上至30万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10万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2、取样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散装水泥:同厂、同品种、同标号,一次进场,批量不超过500吨。随机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采取,混拌均匀,称取不少于12kg作为试样。 袋装水泥:同厂、同品种、同标号,一次进场,批量不超过200吨。随机从不少于20袋中采取,混拌均匀,称取不少于12kg作为试样。
3、相关验收规范 3.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品种、同等级、同批号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3、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4、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5、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技术要求
4.1、强度: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42.
5、42.5R、52.5、52.5R、62.
5、62.5R六个等级。
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42.5、42.5R、52.
5、52.5R四个等级。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32.5、32.5R、42.
5、42.5R、52.5、52.5R六个等级。
4.2、水泥中碱含量以Na2O+0.658K2O计算值表示。
4.3、凝结时间:普硅、矿渣、粉煤灰、火山灰、复合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600min 4.
4、安定性:沸煮法合格。砂石骨料
1、依据标准:1.1、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1.
2、建筑用砂 GB/T14684-20011.3、建筑用卵石、碎石 GB/T14685-2001
2、质量要求2.1、砂:细度模数、颗粒级配、吸水率、紧密密度和堆积密度、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坚固性、有害物质含量(云母、轻物质、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有机物含量)、碱活性、氯离子含量、海砂中贝壳含量。2.
2、石:筛分析、表观密度、含水率、吸水率、堆积密度、紧密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岩石的抗压强度、压碎指标、坚固性、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卵石中有害物质含量、碱活性
3、验收及取样
3 3.1、验收
3.1.1、按砂或石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汽车)运输的,以400 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验收批论。3.1.
2、当砂或石的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以1000t为一验收批。
3.2、取样:每组样品应妥善包装,避免细料散失,防止污染,并附样品卡片,标明样品的编号、取样时间、代表批量、产地、样品量、要求检验项目及取样方式等。
3.2.1、砂取样方法(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组成一组样品。(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组成一组样品。(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3.2.2、石取样方法
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6份,组成一组样品;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接料器定时取8份石子,组成一组样品;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6份,组成一组样品。注:如经观察,认为各节车皮间(汽车、货船间)所载石子质量相关甚为悬殊时,应对质量有怀疑的每节列车(汽车、货船)分别进行取样和验收。除筛分析外,当其余检验项目存在不合格项时,应加倍取样进行复验。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品处理。(注:如经观察,认为各节车皮间、汽车、货船间所载的砂质量相差甚
为悬殊时,应对质量有所怀疑的每节列车、汽车货船分别进行取样和验收。) 3.2.3、砂单项检验项目最少取样质量见表3.2.2 3.2.
4、碎石或卵石见表3.2.3(kg)
每组样品的取样数量,对于每一单项试验,应不小于表3.2.2所规定的最少取样数量;须做几项试验时,如确能保证样品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另一项试验的结果,可用同组样品进行几项不同的试验。
4、相关质量控制要求
4.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
11、不应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煤块、炉渣等杂物;
2、砂中含泥量、泥块含量、石粉含量、云母、轻物质、有机物、硫化物、硫酸盐及氯盐含量(配筋砌体砌筑用砂)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JGJ52-2006 。
3、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4.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4.2.1、骨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大于混凝土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并不得大于钢筋最小净距的3/4;对于混凝土实心板,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板厚的1/2,并不得超过50mm;
2、泵送混凝土用的碎石,不应大于输送管内径的1/3;卵石不应大于输送管内径的2/5;
二、泵送混凝土用的细骨料,对0.315mm筛孔的通过量不应少于15%,对0.16mm筛孔的通过量不应少于5%;
三、泵送混凝土用的骨料还应符合泵车技术条件的要求。
混凝土(砂浆)外加剂
一、依据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JG/T223-2007混凝土防冻剂JC475-2004混凝土膨胀剂GB23439-2009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2001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2008
三、取样数量及要求
混凝土外加剂的试样应均匀一致,具有代表性。液体外加剂取样前更应充分搅拌或采取其他办法使之均匀一致。每批外加剂的取样数量一般按其最大掺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外加剂量,但膨胀剂的取样数量不应少于10kg。
每批外加剂的取样应从不同部位取得样品,混合均匀分成两等分并密封保存,一份送检。另一份密封保存,以备有疑问时叫国家制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四、相关质量控制要求
4.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在砂浆中掺入的砌筑砂浆增塑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防水剂等砂浆外加剂,其品质和用量应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和试配确定。所有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JG/T16
4、GB807
6、JC474的质量要求。4.2、GB50204-2002(2011):
1、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8076和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2、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的氯化物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3、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试验报告和氯化物、碱的总含量计算书。 混凝土
1、依据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1-2002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2000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与耐久性能试验方法
GB/T50082-2009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2010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1990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02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
2、批量(强度)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注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⑴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⑵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⑶当一 4 次连续浇注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⑷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⑸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⑹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注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建筑地面工程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混凝土试件每一层(或检验批)不应小于一组。当每一层(或检验批)面积大于1000m2应曾做1组试块,小于1000m2按1000m2计算。
抗渗混凝土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即试块留置按下列规定:
3⑴、连续浇筑混凝土量500m以下时,应留置两组(12块)混凝土抗渗试块。⑵、每增加250~500m3混凝土,应增加两组(12块)试块。⑶、如使用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均应另行按上述规定留置。 ⑷、抗渗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留置的两组试块,其中一组(6块)应在标准养护室中养护,令一组(6块)与现场相同条件下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28d。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混凝土施工质量管理的紧急通知冀建质〔2011〕4号
二) 商品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时,施工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会同混凝土生产单位对进场的每车商品混凝土进行交货验收,并制做用于验证混凝土抗压强度的试件。验收内容为商品混凝土的类别、数量、配合比、坍落度,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应退货。
3、混凝土拌合物的检验参数及取样:
3.1、检验参数:稠度:坍落度、维勃稠度;凝结时间、泌水与压力泌水、表观密度、含气量、配合比分析 3.
2、取样方法同一级混凝土凝土拌合物的取样应从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取样量应多于试验所需量的1.5倍,且宜不小于20L。混凝土拌合物的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采样的方法。一般在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的约1/4处、1/2处和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min,然后人工搅拌均匀。 从取样完毕到开始做各项性能试样不宜超过5min。
3.3、坍落度试样步骤:湿润坍落度筒及底板,在坍落度筒内壁和底板上应无明水。底板应放置在坚实水平面上,并把筒放在底板中心,然后用脚踩住二边的脚踏板,坍落度筒在装料时应保持固定的位置。把按要求取得的混凝土试样用小铲分三层均匀地装入筒内,使捣实后每层高度为筒高的1/3左右。每层用捣棒插捣25次。插捣应沿螺旋方向由外向中心进行,各次插捣应在截面上均匀分布。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贯穿整个深度,插捣第二层和顶层时,捣棒应插透本层至下一层的表面;浇灌顶层时,混凝土应灌到高出筒口。插捣过程中,如混凝土沉落到低于筒口,则应随时添加。顶层插捣完后,刮去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清除筒边底板上的混凝土后,垂直平稳地提起坍落度筒。提离过程应在5-10s内完成;从开始装料到提坍落度筒的整个过程应不间断地进行,并应在150s内完成。提起坍落度筒后,测量筒高与坍落后混凝土试体最高点之间的高度差。如发生崩坍或一边剪坏现象,则应重做。
4、混凝土力学性能的检验参数及样品制备
4.1、检验参数:抗压强度、轴心抗压强度、静力受压弹性模量、劈裂抗拉强度、抗折强度 4.
2、试件尺寸:试件的承压面的平面度公差不得超过0.0005d(d为边长)。
00
试件的相邻面间的夹角应为90,其公差不得超过0.5。 试件各边长、直径和高的尺寸公差不得超过1mm。 4.3、样品制备
4.3.1、用振动台振实:将混凝土拌合物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各试模壁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差试模口;试模应附着或固定在振动台上,振动时试模不得有任何跳动,振动应持续到表面出浆为止,不得过振; 4.3.
2、用人工插捣:
a、混凝土拌合物应分两层装入模内,每层的装料厚度大致相等;b、插捣应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在插捣底层混凝土时,捣棒应达到试模底部;插捣上层时,捣棒应贯穿上层后插入下层20-30mm;插捣时捣棒应垂直,不得倾斜。然后应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拔数次;每层插捣次数在10000m2截面内不得少于12次;C、插捣后应用橡皮锤轻轻敲击试模四周,直至插捣留下的空洞消失为止。 4.4、试件的养护:
4.4.1、试件成型后应立即用不透水的薄膜覆盖表面。
4.4.2、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应在20±5℃的环境中静置一昼夜至二昼夜,然后编号、拆模。拆模后应立即放入20±2℃,湿度95%以上的标养室中养护。或在20±2℃的不流动的Ca(OH)2饱和溶液中养护。
4.5、主要事项
1、现场制作混凝土试件应有专人负责,成型后,24h脱模(由于气温低或混凝土强度低时,脱模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2昼夜),试块脱模后,要认真编号,并写上成型日期、强度等级、破型龄期、工程部位等
2、混凝土配合比在办理委托时,在现场选取有代表性的材料送到检测单位,把设计要求的强度等级、坍落度、施工单位标准差等及其他要求填写在委托单上。
3、混凝土所用材料均应试验合格后,再进行试配,任何情况也不允许使用经验配合比。
4、混凝土配合比所用原材料,施工工艺改变时,应重新送样试配。4.6、结果评定
(一)、混凝土拌合物
1、稠度和凝结时间
2、氯离子要求
3、含气量
(二)、力学性能《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三)、混凝土的耐久性
5、相关验收规范及控制标准
5.1、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附录D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D.0.1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建立(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⑵、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⑶、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大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⑷、同条件养护试件拆膜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D.0.2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
5 D.0.3 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 ⑴、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⑵、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适当调整。
D.0.4冬期施工、人工加热养护的结构构件,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可按结构构件的实际养护条件,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本附录D.0.2条的规定共同确定。 5.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5.2.
1、原材料
1、水泥
水泥只要控制项目: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氧化镁和氯离子含量,碱含量低于0.6%的水泥只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碱含量,中低热硅酸盐水泥或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水化热。用于生产混凝土的水泥温度不宜高于60℃。应注明水泥中的混合材品种和掺加量。宜采用新型干法窑生产的水泥。
2、粗骨料
主要控制项目:颗粒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指标和坚固性,用于高强混凝土的粗骨料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岩石抗压强度。宜采用连续级配。对于有抗渗、抗冻、抗腐蚀、耐磨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粗骨料中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1.0%和0.5%;坚固性检验的重量损失不应大于8%。对于高强混凝土,粗骨料的岩石抗压强度应至少比混凝土设计强度高30%;最大工程粒径不宜大于25mm,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宜大于5%且不应大于8%;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0.5%和0.2%。对粗骨料或用于制作粗骨料的岩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包括碱-硅酸反应活性检验和碱-碳酸盐反应活性检验,对于有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要求的混凝土工程,不宜采用有碱活性的粗骨料。
3、细骨料
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坚固性、氯离子含量和有害物质含量;海砂主要控制项目除应包括上述指标外尚应包括贝壳含量;人工砂主要控制项目除应包括上述指标外尚应包括石粉含量和压碎指标,人工砂主要控制项目可不包括氯离子含量和有害物质含量。泵送混凝土宜采用中砂,且300µm筛孔的颗粒通过量不宜少于15% 对于有抗渗、抗冻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砂中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3.0%和1.0%;坚固性检验的质量损失不应大于8%。对于高强混凝土,砂的细度模数宜控制在2.6-3.0范围,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2.0%和0.5%。
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用砂的氯离子含量分别不应大于0.06%和0.02%。混凝土用海砂的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3%,贝壳含量应符合下表规定。海砂不得用于预应力混凝土。不宜单独采用特细砂作为细骨料配制混凝土。河砂和海砂应进行碱-硅酸反应活性检验,人工砂应进行碱-硅酸反应活性检验和碱-碳酸盐反应活性检验,对于有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要求的混凝土工程,不宜采用有碱活性的砂。 混凝土用海砂的贝壳含量与(JGJ52-2006不同)
4、外加剂
4.1、主要控制项目包括掺外加剂混凝土性能和外加剂匀质性两反面,混凝土性能方面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减水率、凝结时间差和抗压强度比,外加剂匀质性方面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pH值、氯离子含量和碱含量;引气剂和引气减水剂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含气量;防冻剂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凝结时间、限制膨胀率和抗压强度。
4.2、外加剂应与水泥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其种类和掺量应经试验确定。
4.3、高强混凝土宜采用高性能减水剂;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4.
4、宜采用引气剂或引气减水剂;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4.5、缓凝剂或缓凝减水剂;混凝土冬期施工可采用防冻剂;
4.6、外加剂中的氯离子和碱含量应满足混凝土设计要求。4.
7、宜采用液体外加剂。5.拌合物性能
1、混凝土拌合物应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较小的坍落度;泵送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设计值不宜大于180mm;泵送高强混凝土的扩展度不宜小于500mm;自密实混凝土的扩展度不宜小于600mm;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经时损失不应影响混凝土的正常施工。泵送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经时损失不宜大于30mm/h。混凝土拌合物应具有良好的和易性,并不得离析或泌水。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应符合下表。并按现行JTJ270进行计算。参用引气剂或引气型外加剂混凝土拌合物的含气量宜符合下表规定。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 混凝土含气量
5.2.3、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
抗冻性能、抗水渗透性能和抗硫酸盐侵蚀性能、抗氯离子渗透性能、抗碳化性能、早期抗裂性能等。 按《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193评定
按《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进行检验。
6、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要求 6.1、依据标准: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11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 03:2007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 CECS 02:2005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GB50344-2004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
GB 50152-199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6 6.2、批量:
建筑结构检测中,检测批的最小样本容量不宜小于GB50344-2004中3.3.13中的规定,其最小样本容量还应符合各检测规程规定 6.2.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
⑴、批量检测:适用于在相同的生产工艺条件下,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原材料、配合比、成型工艺、养护条件基本一致且龄期相近的同类结构或构件。
⑵、按批进行检测的构件,抽检数量不得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30%且构件数量不得少于10件。抽检构件时,应随机抽取并使所选构件具有代表性。
⑶、每一结构或构件的测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ⅰ、每一结构或构件测区数不应少于10个,对某一方向尺寸小于4.5m且另一方向尺寸小于0.3m的构件,其测区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5个。ⅱ、相邻两测区的间距应控制在2m以内,测区离构件端部或施工缝边缘的距离不宜大于0.5m,且不宜小于0.2m;ⅲ、测区应选在使回弹仪处于水平方向检测混凝土浇筑侧面。当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时,可使回弹仪处于非水平方向检测混凝土浇筑侧面、表面或底面;ⅳ、测区宜选在构件的两个对称可侧面上,也可选在一个可侧面上,且应均匀分布。在构件的重要部位及薄弱部位必须布置测区,并应避开预埋件;2ⅴ、测区的面积不宜大于0.4mⅵ、检测面应为混凝土表面,并应清洁、平整,不应有疏松层、浮浆、油垢、涂层以及蜂窝、麻面,必要时可用砂轮清除疏松层和杂物,且不应有残留的粉末或碎屑;ⅶ、对弹击时产生颤动的薄壁、小型构件应进行固定。 6.2.2、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
⑴、钻芯法确定检测批的混凝土强度推定值时芯样试件的数量应根据检测批的容量确定。标准芯样试件的最小样本量不宜少于15个,小直径芯样试件的最小样本量应适当增加。⑵、芯样应从检测批的结构构件中随机抽取,每个芯样应取自一个构件或结构的局部部位,且取芯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ⅰ、结构或构件受力较小的部位;ⅱ、混凝土强度具有代表性的部位;ⅲ、便于钻芯机安放与操作的部位;ⅳ、避开主筋、预埋件和管线的位置。⑶、钻芯确定单个构件的混凝土强度推定值时,有效芯样试件的数量不应少于3个;对于较小构件,有效芯样试件的数量不得少于2个。
6.2.3、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
按单个构件检测时,应在构件上均匀布置测区,每个构件上测区数量不应少于10个; 同批构件按批抽样检测时,构件抽样数不应少于同批构件的30%,且不应少于10件;
对某一方向尺寸不大于4.5m且另一方向尺寸不大于0.3m的构件,其测区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5个。
构件的测区布置宜满足下列规定:⑴、在条件允许时,测区宜优先布置在构件混凝土浇筑方向的侧面;⑵、测区可在构件的两个对应面、相邻面或同一面上布置;⑶、测区宜均匀布置,相邻测区的间距不宜大于2m⑷、测区应避开钢筋密集区和预埋件;⑸、测区尺寸宜为200*200mm;采用平测时宜为400*400mm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8.2.1、构件中普通钢筋及预应力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1、构件中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d;
2、设计使用年限50年的混凝土结构,最外层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符合下表1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混凝土结构,最外层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下表 规定的1.4倍。
混凝土保护层的最小厚度mm 砂浆及砌体检测
1、依据标准: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70-2009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98-2000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GBT 50315-2000
2、检测参数:稠度、表观密度、分层度、保水性、凝结时间、立方体抗压强度、拉伸粘结强度、抗冻、收缩、含气量、吸水率、抗渗、静力受压弹性模量。
3、建筑砂浆取样
3.1、试验用料应从同一盘砂浆或同一车砂浆中取样。取样量不应少于试验所需量的4倍。
当施工过程中进行砂浆试验时,砂浆取样方法应按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执行,并宜在现场搅拌点或预拌砂浆卸料点的至少3个不同部位及时取样。对于现场取得的试样,试验前应人工搅拌均匀。 从取样完毕到开始进行各项性能试验,不宜超过15min。
3.2、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普通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验收批的预拌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抽检可为3组。 3.2.
1、检验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或在湿拌砂浆的储存容器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现场拌制的砂浆,同盘砂浆只应做1组试块),试块标养28d后做强度试验。预拌砂浆中的湿拌砂浆稠度应在进场时取样检验。
3.2.2、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GB50203-2011 ⑴、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0倍;(2)、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85%。(3)、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不应少于3组;同一验收批砂浆只有1组或2组试块时,每组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0倍;对于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及以上的房屋,用一验收批砂浆试块的数量不得少于3组。(4)、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d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5)、制作砂浆试块的砂浆稠度应与配合比设计一致。
3.2.3、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可采用现场检验方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或取样检测,并判定其强度:
7 ⑴、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⑵、对砂浆试块的试样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⑶、砂浆试块的试样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4)、发生工程事故,需要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施工中不应采用强度等级小于M5水泥砂浆替代同强度等级水泥混合砂浆,如需替代,应将水泥砂浆提高一个强度等级。
在砂浆中参入的砌筑砂浆增塑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防水剂等砂浆外加剂,其品质和用量应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和试配确定。所用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JG/T16
4、GB807
6、和JC474的质量要求。防水工程
1、依据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建筑节能
1、依据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JG149-2003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158-2004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 144-2004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
JG/T211-2007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7106-2008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2008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2009
2、墙体节能工程验收
2.1、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 2.1.
2、检验批得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2.1.3、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
2、材料: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⑴、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⑵、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⑶、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2.3、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板材与基层及构造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3、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3、门窗节能工程 3.1、检验批划分:
1、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等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特征门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3.2、检查数量:
1、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2、特征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0%,并不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3.3、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涉及要求。
3.4、建筑外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件)。 3.
5、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建筑外窗,应对其气密性做现场实体检验,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3.4、依据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7106-2008 试样为制品或20块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mm×360mm的样品。
4、屋面节能工程
4.1、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2、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
5、地面节能工程
5.1、检验批划分符合下列规定:
1、检验批可按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
2、当面积超过200m2时,每200m2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
3、不同构造做法的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5.2、地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8 5.3、地面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
6、采暖节能工程
6.1、采暖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散热器和保温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
2、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的散热器按其数量的1%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但不得少于2组;同一厂家同材质的保温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的此时不得少于2次。
7、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7.1、所使用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对下列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进行核查。
1、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热回收装置等设备的冷量、热量、风量、风压、功率及额定热回收效率;
2、风机的风量、风压、功率及其单位风量耗功率;
3、成品风管的技术性能参数;
4、自控阀门与仪表的技术性能参数。
7.2、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
2、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同一厂家的风机盘管机组按数量复验2%,但不得少于2台;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
8、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8.1、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8.2、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 8.
3、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9、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 9.1、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
建筑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对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和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进行现场实体检测。当条件具备时,也可直接对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 9.1.1、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
1、验证墙体保温材料的种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验证保温层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检查保温层构造做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4、钻芯检验外墙节能构造的取样部位和数量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取样部位应有监理(建设)与施工双方共同确定,不得在外墙施工前预先确定;
⑵、取样部位应选取节能构造有代表性的外墙上相对掩蔽的部位,并宜兼顾不同朝向和楼层;取样部位必须确保钻芯操作安全,且应方便操作。
⑶、外墙取样数量为一个单位工程每种节能保温做法至少取3个芯样。取样部位宜均匀分布,不宜在同一个房间外墙上取2个或2个以上芯样。
⑷、当取样检验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建筑检测机构增加一倍数量再次取样检验。仍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判定维护结构节能构造不符合设计要求。此时应根据检验结果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其他有资质的单位重新验算房屋的热工性能,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9.1.2、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现场实体检测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其检验目的是验证建筑外窗气密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9.1.3、外墙节能构造和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验,其抽样数量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但合同中约定的抽样数量不应低于规范要求。当无合同约定时应按照下列规定抽样:
1、每个单位工程的外墙至少抽查3处,每处一个检查点;当一个单位工程外墙有2种以上节能保温做法时,每种节能做法的外墙应抽查不少于3处;
2、每个单位工程的外窗至少抽查3樘。当一个单位工程外窗有2种以上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时,每种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的外窗应抽查不少于3樘。依据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
JG/T211-2007
3、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2009
2中外场气密性能的检测数量规定:单位工程建筑面积5000m及以下时,应随机选取同一厂家有代表性的窗口部位1组; 5000m2以上时,应随机选取同一生产厂家有代表性的窗口部位2组;每组应为同系列、同规格、同分格形式的3个窗口部位。
4、当检验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的情况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扩大一倍数量抽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或参数再次检验。仍然不符合要求时应给出“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结论。
9.1.4、维护结构主体部位传热系数
外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应包括外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隔热性能和热工缺陷等检测 9.1.4.
1、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2009
1、宜在受检维护结构施工完成至少12个月后进行。
2、维护结构主体部位传热系数的现场检测宜采用热流计法。
3、测点位置不应靠近热桥、裂缝和有空气渗漏的部位,不应受加热、制冷装置和风扇的直接影响,且应避免阳光直射。
4、检测时间宜选在最冷月,且应避开气温剧烈变 9 化的天气。对设置采暖系统的地区,冬季检测应在采暖系统正常运行后进行;对未设置采暖系统的地区,应在人为适当地提高室内温度后进行检测。在其他季节,可采取人工加热或制冷的方式建立室内外温差。维护结构高温侧表面温度应高于低温侧10℃以上,且在检测过程中的任何时刻均不得等于或低于低温侧表面温度。当传热系数小于1W/(m2.K)时,高温侧表面温度宜高于低温侧10/U ℃以上。检测持续时间不应少于96h。检测期间,室内空气温度应保持稳定,受检区域外表面宜避免雨雪侵袭和阳光直射。 9.1.4.
2、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2009 (非透光外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
1、热流计法传热系数检测
⑴、每一种构造做法不应少于2个检测部位⑵、每个检测部位不应少于4个测点⑶、利用红外热像仪进行外墙和屋面的内外表面温度场测量,通过红外热成像图分析确定热桥部位及其所占面积比例,采用热流计法检测建筑外墙或屋面主体部位传热系数和热桥部位温度、热流密度,并通过计算分析得到包括热桥部位在内的外墙或屋面加权平均传热系数⑷、应在受检墙体或屋面施工完成至少12个月后进行⑸、检测时间宜选在最冷月进行,检测期间建筑室内外温差不宜小于15℃
2、同条件试样法传热系数检测
Ⅰ、适用范围:外保温材料层热阻不小于1.2m2.K/W;轻质墙体和屋面;自保温隔热砌筑墙体。
Ⅱ、检测数量:⑴、检测数量应以单体建筑物为单位随机抽取确定;⑵、每种保温材料不应少于2组;⑶、每种外围和
结构构造做法不应少于2组,且应包括典型热桥部位。
Ⅲ、检测方法:⑴、应在外围护结构保温施工时同步进行。同条件试样所对应的保温施工部位应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与检测单位共同商定。⑵、施工现场进行同条件试样的保温材料(包括砌体的砌块)、厚度尺寸等应与工程一致。保温浆料应同条件制作并养护试样。⑶、轻质外围护结构可在现场抽取材料、构件,在实验室组装制作试样;自保温隔热砌体墙可在现场抽取砌块、砂浆,在实验室砌筑试样,并养护干燥。试样构造尺寸应与实物一致。 9.2、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9.2.1、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且应有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报告。受季节影响未进行的节能性能检测项目,应在保修期内补做。
9.2.2、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的主要项目及要求见表9.2.2,其检测方法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9.2.3、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的项目和抽样数量也可以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必要时可增加其他检测项目,但合同约定的检测项目和抽样数量不应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依据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106-200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2、检测开始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2.1、当采用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时,受检桩混凝土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强度的70%,且不小于15MPa。 2.
2、当采用钻芯法检测时,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达到28d或预留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2.3、承载力检测前的休止时间除应达到上述规定外,当无成熟的地区经验时,尚不应少于下表2.3规定的时间。
3、施工后,宜先进行工程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测。当基础埋深较大时,桩身完整性检测应在基坑开挖至基底标高后进行。
4、检测数量:
4.1、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
2、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3、对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应在上述两款规定的抽检桩数范围内,选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对部分受检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
4、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桩端持力层已通过核验的人工挖孔桩,以及单节混凝土预制桩,抽检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应进行质量检验。直径大于800mm的混凝土嵌岩桩应采用钻孔抽芯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检测桩数不得少于总桩数的10%,且每根柱下承台的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直径小于和等于800mm的桩及直径大于800mm的非嵌岩桩,可根据桩径和桩长的大小,结合桩的类型和实际需要采用钻孔抽芯法或声波透射法或可靠的动测法进行检测,检测桩数不得少于总桩数的10% 4.2、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
对单位工程内且在同一条件下的工程桩,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进行验收检测:
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
2、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3、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4、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挤土效应。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4.3、对于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无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可采用钻芯法测定桩底沉渣厚度并钻取桩端持力层岩土芯样检验桩端持力层。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
4.4、当采用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抽检桩身完整性所发现的Ⅲ、Ⅳ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20%时,宜采用原检测方法(声波透射法可改用钻芯法),在未检桩中继续扩大抽检。
4.5、对低应变法检测中不能明确完整性类别的桩或Ⅲ类桩,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静载法、钻芯法、高应变法、开挖等适宜的方法验证检测。 外墙饰面砖工程
1、依据标准: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2000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2008陶瓷砖试样方法 第1部分抽样 10 和接收条件GB/T3810.1-2006
2、粘结强度现场检验抽检批量及注意事项:
2.1、以每1000m2同类墙体饰面砖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应按1000m2计,每批应取一组3个试样,每相邻的三个楼层应至少取一组试样,试样应随机抽取,取样间距不得小于500mm。
2.2、标准块95×45 ×(6-8)mm适用于除陶瓷锦砖以外的饰面砖试样,40×40×(6-8)mm适用于陶瓷锦砖。
2.3、检测时断缝应从饰面砖表面切割至混凝土墙体或砌体表面,深度应一致。对有加强处理措施的加气混凝土、轻质砌块、轻质墙板和外墙外保温系统上粘贴的外墙饰面砖,在加强处理措施或保温系统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并有隐蔽工程验收合格证明的前提下,可切割至加强抹面层表面。试样切割长度和宽带宜与标准块相同,其中有两道相邻切割线应沿饰面砖边缝切割。
2.4、在粘贴标准块前,应清除饰面砖表面污渍并保持干燥。当现场温度低于5℃时,标准块宜预热后在进行粘贴。
3、采用水泥基胶粘剂粘贴外墙饰面砖时,可按胶粘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时间或在粘贴外墙饰面砖14d及以后进行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粘贴后28d以内达不到标准或有争议时,应以28~60d内约定时间检验的粘结强度为准。
4、外墙饰面砖进场后应进行尺寸、表面质量、吸水率、抗冻性的复验。复检抽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陶瓷砖试验方法”GB/T3810.1-2006进行。 4.1、标准规定:原则上只对检验批大于5000m2的砖进行全部项目的检验,对检验批少于1000m2的砖,通常认为没有必要检验。 4.
2、抽样样本量:
尺寸:10块;表面质量:至少检验30块以上的组成不少于1m2以上的试样;
吸水率:⑴当单块砖表面积≥0.04m2,只需5块; ⑵每块砖质量<50g时,应取足够数量的砖使每组试样质量在50~100g之间;⑶每种类型取10块整砖进行检测;
断裂模数和破坏强度:当砖的边长K≥48mm,最小数量7块,18≤K<48mm时,最小数量为10块。 抗冻性:10块,该性能无二次抽样检验。 抗热震性:5块 地基基础及市政工程
1、依据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
9、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抽检数量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 ~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 ~1%,但不应少于3根。 土工击实曲线
室内环境及装饰装修材料
1、依据标准及说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
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适用于工业生产建筑工程、仓储性建筑工程、构筑物和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也不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后,非建筑装修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民用建筑工程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2、控制项目
1、主体材料(砂石、砖、砌块、水泥、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石材、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瓷砖粘接剂;加气混凝土和空心率或孔洞率大于25%的空心砖、空心砌块等)放射性; 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板中甲醛或游离甲醛含量。
水性涂料和水性腻子中游离甲醛含量;溶剂型涂料和木器用溶剂型腻子中VOC和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的含量;聚氨酯漆测定固化剂中游离二异氰酸酯(TDI、HDI)的含量。
水性胶粘剂中VOC和游离甲醛含量;溶剂型胶粘剂中VOC和苯、甲苯+二甲苯的含量;聚氨酯胶粘剂中游离甲苯和二异氰酸酯(TDI)的含量;水性缩甲醛胶粘剂游离甲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溶剂型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二甲苯含量。 水性阻燃剂(包括防火涂料)、防水剂、防腐剂等水性处理剂,应测定游离甲醛含量
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中氨的释放量;能释放游离甲醛的混凝土外加剂中游离甲醛的含量;壁布、帷幕等游离甲醛的释放量 室内用聚氯乙烯卷材底板中挥发物含量;室内用地毯、地毯衬垫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游离。
采用集中中央空调的工程,应进行室内新风量的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GB50189标准的要求。 氡的检测不局限于径迹刻蚀法、活性碳盒法、闪烁平法、双滤膜法、气球法、还可以使用现场连续氡检测仪法。
3、检验批次及验收 3.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饰面采用的天然花岗岩石材或瓷质砖使用面积大约200m2时,应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材料分布进行放射性指标复验。
23.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采用的某一种人造木板或饰面人造木板面积大于500m时,应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材料的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分布进行复验。
3.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采用的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必须有同批次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和游离甲醛含量的检测报告;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必须有同批次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和苯、游离甲苯和二异氰酸酯(聚氨酯类)含量的检测 11 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规定。
3.4、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3.
5、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资料:
1、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检测报告、工程地点土壤天然放射性核素镭、钍、钾含量检测报告;
2、涉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设计变更文件;
3、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污染物含量检测报告、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复验报告;
4、与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关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
5、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记录(不做样板间的除外)。
3.6、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报告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应按表3.6设置:
当房间有2个及以上检测点时,应取各点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房间的检测值。
环境污染物浓度现场检测点应距内墙面不小于0.5m、距楼地面高度0.8-1.5m。检测点应均匀分布,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
对甲醛、苯、氨、TVOC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
氡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对采用自然通风的,应在房间的对外门窗关闭24h以后进行。
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规范的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可对不合格项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时,抽检数量应增加1倍,并应包含同类型房间及原不合格房间。再次检测结果全部符合规范的规定时,应判为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严禁投入使用。8 12
苏州 见证取样习题集(土建)
1、每项工程的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由该工程建设单位书面授权,委派在本工程现场的(建没或监理人1-2名)担任。
2、企业每项工程的取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须持证上岗.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 (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等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3、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 )一起将试样送到检测单位.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測任务时.须由进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诬人员应(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并在检测委托单上签名,检测单位均须实施密码管理制度.
5、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常驻工地代表 )或监理单位监理人员
6、见证人员必须具有建设单位书面授权证书,对建筑材料现场取样邀检的见证人员必须是建设单位负责技术质量的代表或监理单位技术人员。
7、见证人员可通过书面的形式向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递交授权证书,由当地的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8、见证人员在现场取样后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如砼、砂浆试块制作后须做标记)
9、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且必须在检测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10、见证人员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即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见证人员证书》,
11、见证人员日常培训可通过(各市、县 )住房和城乡建局统一组织,
12、见证人员(取样人员)定期培训由(苏州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培训.
1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制订检测试验计划、制取试样、登记台帐、送检、检测试验、检测试验报告管理;
1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的组织管理和实施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及其取样、送检人员必须确保提供的检测试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对检测试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委托共同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重新检测;检测单位的检测试验能力应与其所承接检测试验项目性适应;
15、见证人员必须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过程进行见证,且必须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的真实性;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材料、设备的进场检测内容应包括材料性能复试和设备性能测试;
16、对不能再施工现场制取式样或不适于送检的大型构配件及设备等,可由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等协商在供货方提供的检测场所进行检测。
17、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验的主要内容包括:土方回填、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结构工程、装饰装修等5类
18、加固地基、复合地基主要检测试验参数:承载力;电渣压力焊等主要检测试验参数:抗拉强度;后锚固主要检测试验参数:抗拔承载力;饰面砖粘贴主要检测试验参数:粘结强度;室内环境主要检测试验参数:氡、甲醛、苯、氨、TVOC。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检测试验管理制度,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检查检测试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单位工程建筑面积超过10000M2或造价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时,可设立现场试验站; 进场材料的检测试样,必须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严禁在现场外制取;
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样,除确定工艺参数可制作模拟试样外,必须从现场相应的施工部位制取;
见证人员应由具有建筑施工检测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钢筋的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试报告;不应小于1.
25、不应大于1.3、不应小于9%。重量不大于30T为一批;每批见证取样3件试件。
每50M3相同配合比的湿拌砂浆,取样不应少于一次;干混砂浆出厂检验试样应在出料口连续采取,试样应混合均匀。试验总量不应少于试验用量的4倍;交货检验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供需取方应在交货地点共同取样和签封。每批取样应随机进行,试验总量不应少于试验用量的8倍。
烧结砖批量:检验批的构成原则和批量大小应按JC/T466的规定。3.5万——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
砼小型空心试块的型式检验:正常生产六个月时(干燥收缩率、碳化系数和抗冻性每年一次);抽样规则:出厂检验时,每批随机抽取32块做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验;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原《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作废;吃力地基的试验点取样规定:同一土层参加统计的试验点不应少于3点;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
螺栓应进行螺杆的受拉性能试验:同种规格每5000个为一个检验批,每批抽检3根。 土壤有害物质的取样:取样时间一定满足8:00——18:00之间,且必须在雨后24小时之后进行。这里所说的室内环境污染指由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
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监测点数量:房间面积为≥500、
中密度纤维板的试验方法:穿孔法;胶合板的试验方法:干燥器法。仲裁时采用气候箱法。聚氨酯漆中的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含量,且不应大于4g/kg。胶黏剂有害物质的取样方法: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三份样品,每份不小于0.5Kg,一份检测,两份保存。游离甲醛胶粘剂中有害物质的检测项目: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甲苯二异氰酸酯、总挥发性有机物。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时,不应采用聚乙烯缩甲醛类胶粘剂。1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粘贴塑料地板时,不应采用溶剂型胶粘剂。室内水性涂料的游离甲醛限量值≤100;室内溶剂型涂料聚氨酯类涂料的VOC≤670.室内现场施工时对室内环境污染很大,但数小时后即可挥发90%以上。无机非金属内照射指数A≤1.0、外照射指数A≤1.3。民用建筑室内采用天然花岗岩石和瓷质砖的使用面积大于200M2应进行复检抽查。磨细至样品粒径≤0.16mm(70目)。
消防检测样品,应密闭包装加贴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封条上加盖公章,取(抽)及见证人员应当在封条上签名确认,封条应贴在适当部位;所有照片应达到以下要求:
1、抽样人员未正面
2、封条上公章、签名齐全;
3、可以反映样品状态。
根据轨道公司要求,每车站或区间取样人员配备不得少于2名,见证人员配备不得少于1名。
苏住建规(2013)6号 关于砼预制桩质量管理通知。建设单位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预制桩生产单位应向建设工程委托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形式检验报告及生产过程重要质量保证资料;形式检验应按同品种、同规格、同型号的预制桩区分分批进行,型式检验报告的有效期未半年;监理单位要对预制桩的出厂龄期进行重点核查;住宅取样每300节一批,其他500节一批;检测项目除抗裂和极限抗弯性能外,增加预制桩的壁厚、预应力钢筋保护层厚度、预应力钢筋直径、螺旋筋直径、加密区长度或区内螺旋筋圈数、端板厚度等七项检测内容;必要时进行破坏性检查;参加预制桩验收人员对不合格的预制桩做好记录,并在两端或中间用油漆做好标记,24小时内报工程所在地质监机构。
监理人员每次进入工地的所有钢材应按规范要求检查;检测机构接到监理的通知后应及时派检测人员到现场取样。
新型材料:新型EPS聚苯颗粒保温板、铝箔玻璃棉板;新型EPS聚苯颗粒保温板达到国家 A级防火标准 ,该防火板利用国外高级航空阻燃剂和聚苯颗粒经高温定性防火等级高;
复合材料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以复合材料保温板为保温层材料 ,由粘结层、保温层、抹面层和饰面层构成;复合材料保温板以胶凝材料、保温填料为主要原料;普埃尔复合材料保温板是一种新型墙体保温材料,其主要原料为阻燃发泡材料、粘结剂及各种改性剂,防火等级为A1级;导热系数为0.063,抗拉强度可达1.5Mpa。
玻璃棉板为玻璃棉毡施加酚醛树脂粘合剂,加压加温固化成型的板状材料,表面可粘贴PVC膜面料,也可粘贴铝箔。特点:具有成型好、体积密度小、热导率低、保温绝热、吸音性能好、耐腐蚀、化学性能稳定。
岩棉板是以玄武岩及其它天然矿石等为主要原料,经高温蓉蓉成纤,加入适量粘结剂,固化加工而制成的。
橡塑保温板导热系数低完全闭孔结构,绝热效果持久良好;材料与水汽完全隔绝,不吸水,不易燃烧,不凝露,使用寿命长。
聚氨酯特性:聚氨酯复合保温板是由无机防火卷材与聚氨酯发泡体在一定条件下与其他添加剂;保温效果性能:聚氨酯复合板中的聚氨酯芯材,导热系数低,热工性能好。0.018≤导热系数≤0.024W/M.K;全水发泡硬泡聚氨酯复合保温板采用全水发泡聚氨酯生产工艺。 EPS板的防火性能登记最高提高到B1级,将高效防火剂嵌入到EPS板中,达到A级。
泡沫玻璃因其具有重量轻、导热系数小、吸水率小、不燃烧、不变、强度高、等
发泡水泥保温板轻质耐震性密度大约为250Kg/立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进行,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当单位工程面积在2万平方以下见证取样不少于3次、2万平方以上见证取样不少于6次。
摄像机等设备抽检的数量不应低于20%,且不应少于3台,数量少于3台时应全部检测;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按“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的顺序进行。
通风与空调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进场,必须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
建筑给水、排水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或设计要求;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每批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符合以下规定: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
电气主要设备等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本 规范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因有异议送有资质实验室进行抽样检测,实验室应出具检测报告,确认符合本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依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的新电气设备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定,尚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工作。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经批准的免检产品或认定的名牌产品,当进场验收时,宜不做抽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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