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医疗保险岗位职责

2020-04-18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乡镇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乡镇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乡镇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医疗保障部门的正确指导与帮助下,在局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下,全所同志紧紧围绕我局年初制定的继续实施八四四工程和具体工作目标的要求,以学、转、促活动为契机,以服务于广大的参保患者为宗旨,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我县的医疗保险工作健康平稳的运行,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服务观念

医疗保险工作的宗旨就是服务于广大的参保患者,为广大的参保人员服务,不应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在具体工作中需要有一支敬业、奉献、廉洁、高效、乐于为参保患者服务,热爱医疗保险事业的工作人员,因此,根据县委要求,按照我局开展学、转、促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全所同志积极参加每次局里安排的集体学习活动,通过学习,结合医疗保险工作的实际,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工作方法上力争实现三个转变,树立三个观念,即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大局观念,识大体、顾大局,紧跟时代步伐。

医疗保险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切实让广大的参保患者有病及时得到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政策规定及时的得到报销,通过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让广大参保人员满意,促进我县社会稳定;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服务观念。医疗保险工作的宗旨是:服务于广大的参保患者,因此,我们以为参保患者服务为中心,把如何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服务贯穿于工作的始终,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客观公正,耐心细致,经常加班加点是很平常的事了,有时为了工作加班到深夜两、三点钟;转变工作方法,树立责任观念,医疗保险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成功的经验可直接借鉴,而且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患者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在认真学习政策理论的同时,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以便能熟练掌握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政策,提高业务水平,以对事业对参保人员负责的精神,本着既救人治病又让参保患者的利益最大化,同时,又不浪费医疗保险基金,节省医疗费用开支,努力使医疗保险基金的风险损失降为零。

二、突出经营意识,认真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在基金收缴工作中,我们坚持应收尽收,减少流失的原则。征缴工作确定工资基数是关键,征缴医疗保险费是难点。因此,我们首先把参保单位上报的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特别是月工资基数进行认真核对,要求参保单位把本人签字的工资表报上来,经我们审核确定后,参保单位再按政策规定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有的单位为了少缴纳费用,借口找出各种理由不如实上报工资基数,但我们很耐心,他们跟我们磨,我们不厌其烦地讲政策,讲原则,我们认为,既然领导和同志们信任我们,让我们从事医疗保险工作,我们就应尽职尽责,克服各种困难,如果造成基金损失是我们的责任。

由于参保单位特别是非县财政拨款的企事业单位,经济实力参差不齐,有的单位缴纳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以后,迟迟不再续缴,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一是不怕丢面子,不怕磨破嘴,积极追缴直到单位缴纳了费用为止;二是不定期召开催缴医疗保险费会议,要求欠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会计参加,组织他们一起学习《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并以事实说明医疗保险改革给单位和参保职工带来的诸多益处,通过我们耐心细致的工作,经济效益较差的单位也能克服困难,想办法缴纳了应缴的医疗保险费。到年底,参保单位个,占应参保单位的,参保职工人,占应参保人数的,其中在职人,退休人,超额完成覆盖人数人的目标。共收缴基本医疗保险金万元,其中单位缴费万元,个人缴费万元,共收缴大病统筹基金万元,其中单位缴纳万元,个人缴纳万元。

三、稳步扩面,解决困难企业的医疗保障问题。

让广大职工都能参加医疗保险,使他们能够病有所医,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是医疗保险工作十分重要的任务,是最为实在有效的为广大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为此,自去年以来,我们狠抓扩面工作,参保单位从年初的家扩展到家,参保人员由人扩大到人,覆盖单位和人数均达到应覆盖的以上。在工作中我们本着处理好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中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职工利益与企业利益的关系,首先把经济利益好有能力缴费的单位收进来,这样可以增加基金规模,提高医疗保险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

其次,在扩面工作中,为了解决有些经济效益差的企业,难以解决单位职工医疗费用的困难,主动深入到企业,倾听企业及职工有什么苦处,有什么想法,有什么疑问,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详细解答,欢迎他们参加医疗保险。如县社系统共有职工人,其中在职人员人,退休人员人,退休人员与在职职工的比例为:,并且职工工资基数很低,一半以上人员工资在我县平均工资的以下,并且县社企业经济形势逐年走下坡路,在职参保人员逐年减少,而退休人员逐年增加,面对这种情况,为解决县社系统在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保持我县的社会稳定,满足这些企业和职工的要求,将县社系统全部职工吸收进来,使县社企业难以解决职工医疗费用,造成领导工作压力大,职工有意见的老大难问题得以妥善的解决,受到了县社企业领导职工的普遍欢迎和赞誉,这充分体现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互助共济的优越性。

四、规范管理程序,加强两定点管理,严格监督审查,确保基金收支平衡

医疗保险工作成功与否,一看是否能保障参保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二看是否能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因此,我们紧紧围绕管理抓预防,为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我们制定出台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并与他们签定了协议,明确责任,严格执行。在工作中严把两个关口,第一关是把住参保患者住院审核巡查关,实行证、卡、人三核对,医疗部门在认真负责的为参保患者治疗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医疗保险所审核参保患者住院病历登记、各种检查、治疗及医药费用开支等情况,医疗保险所对每个申请住院的参保患者到医院进行核实,核实参保患者的疾病是否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范畴,有没有挂名住院,杜绝冒名顶替,张冠李戴,开人情方,堵塞漏洞,随时掌握参保患者住院动态,不定期到医院进行巡查,及时掌握住院患者和医疗提供单位的医疗服务情况,抓住行使管理监督的主动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据统计年申请住院的参保患者人,其中县内住院人,转诊转院人,一年来,我们到县内定点医院审核住院患者人次,到北京、天津、廊坊、顺义等地县外医院审核转院患者人次,做到了证与人、人与病、病与药、药与量、量与钱五相符。

第二是把住参保患者住院费用审核结算关,对每一位出院患者的住院费用、清单、处方等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看有没有不按处方剂量开药,所用药品是否为疾病所需用药,所用药品哪些是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规定的甲类、乙类,哪些是自费药品。这些工作做的如果不够细致,就会造成医疗保险基金的错误流失,所造成的损失无法挽回,因此,我们感到自己的责任重大,不敢有丝毫的懈怠。一年来疾病发生率,大病发生人数占参保人员的‰,大病占疾病发生率的;住院医疗费用发生额为万元,报销金额为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万元,基金支出占基金收入的,大病统筹基金报销万元,支出占大病统筹基金收入的。经过一年的努力工作,做到了既能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使他们患病得到了及时的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能够报销,既赢得了广大参保人员的拥护,满意,又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目标。

五、周密安排,圆满完成门诊特殊疾病申报鉴定工作

根据我县《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开展了对门诊特殊疾病患者进行申报的通知,并分系统分部门召开了次专题会议,认真细致地安排了此项工作,对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人员的申报范围、条件、申报标准进行了详尽的说明,要求各单位把精神传达给每个参保人员,特别是给退休的老同志讲清楚,讲明白。在申报鉴定过程中我们坚持标准,严格筛选,层层把关。一是对名申报人员的病种、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进行认真的初审,确定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人(其中不符合十种慢性疾病种类人,无诊断证明或其他材料的人)。二是组织专家监定组对符合申报坚定的人员进行检查鉴定,专家组由县医院名副主任医师,名主治医师和北京友谊医院名心内科专家组成。

鉴定分二步进行:第一步专家鉴定组对申报人员的病历、检查资料齐全,完全符合门诊特殊疾病标准的人员进行直接确定,经审核有名患者直接确定为门诊特殊疾病的患者。第二步,对其他资料病历不齐全的不能直接确定患有门诊特殊疾病人员,在月日月日,利用两天时间在县医院进行医学检查、鉴定,通过专家组门诊检查鉴定,被确定为门诊特殊疾病患者,不符合门诊特殊疾病患者标准的有人(其中检查不合格者人,未参加检查者人)。经检查鉴定确定为门诊特殊疾病患者的共人,核发了门诊特殊疾病专用证及医疗手册,从年一月起享受有关待遇。

由于我们在这次门诊特殊疾病坚定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仔细的工作,得到了参加门诊特殊疾病鉴定人员的理解和支持,被确定为门诊特殊疾病的人员对政府的关心非常满意,没有被确定为门诊特殊疾病的人员也表示理解。

六、个人账户管理规范化、现代化。

在个人账户管理工作中,本着简捷、易行、快速、准确的原则,实行微机化管理,避免了手工操作造成的费时、费力、不准确,从而实现了个人账户管理的规范化、现代化,提高了工作效率。经统计年共向个人账户划入资金万元,其中个人缴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金额为万元,单位缴费中按单位向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为万元。为方便广大参保患者门诊就医,在个点点医院及门诊部分别装备了刷卡机,满足了广大参保患者能够就近门诊看病拿药、刷卡结算。经统计个人账户共支出金额为元,划卡人次为人次,

推荐第2篇:医疗保险基金会计岗位职责

1.编制中心医疗保险基金的预算计划、年终决算及各项报表。2.依据有关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对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进行会计监督。3.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提供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其他各项经济信息。4.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监督基金的科学合理使用。5.搞好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及各种票基金报表的登记。6.协调好同局机关基金管理部门和上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基金管理部门的关系。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3篇: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熟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法规。2.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培训,认真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医疗服务。3.对医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并进行业务指导,使之符合医保政策。对不执行医保规定造成呆账的科室(站)或个人有权向主管领导报告,并进行相应处理。4.负责医保人员的出院明细单按照规定及项目进行单极板输入、分割,正确核算出个人负担的费用。5.负责医保人员住院结算工作中的咨询,协助住院处对单极板结算费用的审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医保费用的正确结算。6.每月结算后及时与各区县医保中心进行账务结算,发现问题主动与各区县医保办取得联系,保证顺利解决费用问题。7.检查、督促住院处对住院超过三个月的病人,进行及时结账。8.及时反馈各种信息,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9.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推荐第4篇:报账员岗位职责(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1.报账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2.负责本单位的收人解缴和支出报账工作。3.加强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负责管理中心备用金。4.其他有关财务事项。5.向中心领导及时提供中心的经费情况,做好中心领导在经费收支方面的参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6.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5篇:乡镇卫生院岗位职责

一、院长职责

1.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根据院长负责制原则,全面负责院内的各项管理领导工作。

2.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卫生行政部门的政策规定,不断深化改革与完善院内改革,制度本院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总结工作,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

3.负责领导和组织检查全院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检查和了解情况,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风尚。

4.制订人才培养计划,组织院内职工学习,引进新技术和先进仪器设备,不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5.认真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

6.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和目标管理计划,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7.加强院内人事、财务、后勤管理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8.以法人身份,签署对外各项协议、合同,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二、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具体分工,分管院内相应工作。

2.负责分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拟定,并经常检查督促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组织检查门诊和住院病人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疗、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保健工作,定期分析,采取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组织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领导信息统计工作。

5.根据院内实际,协助院长决策,及时提供意见和建议。

6.认真做好院长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门诊医师职责

1.认真接待每一位就诊患者,平平等待人,认真检查,正确诊断,妥善处理,并认真填写有关医疗文书。

2.对危重症病人应全力以赴积极抢救或转诊,及时向上级医师或院长报告。

3.及时掌握病人病情变化情况,合理诊治。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规定上报,不漏报、错报、重报、误报。

4.做好防病治病、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

四、急诊值班医师职责

1.负责本班的应诊和急诊,留观病人的诊疗和抢救工作。

2.及时对就诊病人进行检查、诊断、治疗,书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遇有危重及疑难病人时,要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会诊。

4.对留观病人要及时巡诊,并书写病历。

5.严格执行急诊工作制度和首诊负责制。

6.严格执行抢救程序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严格交接班制度,急诊病人转病房和手术室,急诊值班医师需亲自交班。

8.有大批抢救病人同时就诊时,应在抢救的同时报请院领导妥善处理。

五、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指导院内医疗、科研、技术培训和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死亡病例的讲座会诊。

3.指导本科主治和住院医师做好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定期参加门诊工作,担任村级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

5.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服务技术指导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服务质量。

6.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六、主治医师职责

1.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病情变化,及时处理病危、死亡、医疗事故等主要问题,并向院领导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人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发生,协助护士做好病房管理工作。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方法。

8.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和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和进行学术交流。

七、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一般病人的诊疗工作,担任住院、门诊、急诊值班工作。

2.对病人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好一些必要的辅助检查。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病历一般应在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负责病人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病人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及病情变化情况,提高需要转科、转院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应全面负责,下班前应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危重症病人,要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新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上级医师查房或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人病情和治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8.认真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方法。

9.随时了解病人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八、护师(士)职责

1.在院领导或上级医护人员的指导下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和交班制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认真做好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工作。

5.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6.拟订病房工作计划,加强病房管理。参加本病房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

7.定期组织病人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经常征求病人意见,改进护理工作,在出院前做好卫生保健宣传工作。

8.办理入院、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及有关登记工作。

9.做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相关材料清领、保管、发放等工作。

九、药剂士(员)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工作。

2.负责药品的预算、请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下送、登记、统计和药品制剂、处方配发等工作。

3.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检查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性、麻醉、精神、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5.负责处方调配和一般制剂工作。

6.经常检查和校正天平、冰箱、干热灭茵器及注射过滤装置等仪器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7.负责科室清洁卫生和值班工作。

8.药品要建帐建卡,做到出入有据、帐物相符、定期盘点、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盘查。

十、检验师(士)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亲自参加检验工作,检查核对检验结果,负责检验技术操作和试剂的配置、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设备,严防差错事故。

2.负责实验标本、材料和器材管理,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随时核对检验结果。

5.做好检验器材的清洗、维护和保养,检验室消毒隔离工作。

6.不断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检验方法,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并做好有关登记、统计工作。

一、放射师(士)职责

1.制订工作计划,认真实施。

2.负责X线诊断和放射治疗工作,及时诊治病人,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会诊和向院领导汇报。

3.参加会诊和临床病历讨论,加强与临床科室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4.掌握X线机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技术,按照医师要求,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放射防护工作。

5.负责X线投照、洗片、治疗等具体工作。

6.负责机器及附件、药品、胶布等物品请领、维护、保养、保管及登记、统计工作。

十二、B超室工作人员职责

1.热情接诊患者,需预约患者,要详细为患者交待清楚注意事项,取得病人合作。

2.检验者必须持有申请单及交款单,仔细了解患者病情,对传染病患者应排在最后检查,检查完毕应做好消毒工作。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检测机器。

4.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联系或报告院长,妥善处理。

5.各种检查记录要及时登记,分类归档。

三、心电图室工作人员职责

1.根据申请单的要求,及时完成心电图检查。

2.热情接待病人,做到文明服务,取得病人合作与信任。

3.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注意仪器保管、保养,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4.及时完成急诊病人心电图等检查。

5.做好其他兼职工作或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会计职责

1.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控制预算定额。

2.负责各项会计事务处理,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日清月结,报帐及时。

3.及时、正确地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帐表对口,并认真分析说明,经院长核准按时上报

4.经常检查收支情况,分析费用增减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

5.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6.收集整理,装订会计档案,归档备查。

7.分类编制收支报表,做好经济核算,加强院内经济管理。

8.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严格财经纪律。

五、出纳职责

1.做好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收付,并随时记帐,每日下班前向会计提交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日报。做到日清月结。

2.逐笔核对当日收付款项,随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

3.做好各项有价证券及收据的保管,发放及收据存根的回收管理工作。

4.每月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入库,当日存入银行。

5.经常核对定期抽查收据存根。

6.保证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7.认真做好差旅费审核报销工作。

六、保卫门卫人员职责

1.负责医院治安、消防等具体工作,努力完成院领导及公安机关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严格交接班及夜间值班巡视制度,及时 本文来自 发现和查处不安全因素,负责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内部治安管理,依法行使保卫人员职权,确保医疗秩序及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负责全院门卫、传达、收发、车辆出入、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

5.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执行交接班及填写值班日志,严格作息时间,负责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等违纪人员的登记工作,每月下旬报院办。

6.应坚持工作岗位,不准在值班室下棋、打扑克或酗酒,不准在值班室寄存院外人员的物品,保持室内整洁,严格出入车辆及自行车管理。

七、妇幼保健人员职责

1.掌握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开展孕产妇、儿童保健、妇女症普查普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搞好幼儿园等卫生保健指导。

2.宣传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有关方针政策,宣传指导妇女五期保健和婴幼儿卫生及节育方法。

3.掌握本乡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基础资料和各项统计数据。

4.定期召开乡村医生例会,了解情况,部署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督促村级卫生服务人员落实各项工作。

5.有计划地培训乡村医生,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术水平。

6.开设妇女、儿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门诊,并接受妇女儿童患者住院治疗和产妇住院分娩。

7.深入村级卫生组织进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的业务指导,检查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的执行情况,并帮助解决疑难问题。

8.接受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并及时反应情况,报告工作。

十八、疾病预防控制人员职责

1.认真做好辖区内有预防接种工作。

2.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及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

3.指导有关单位和群众开展消毒、杀虫、灭鼠和环境卫生工作。

4.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5.承担服务范围内疾病预防控制的具体工作。

6.定期召开村级例会,培训乡村医生,提高服务质量。安排部署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7.承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公共卫生监管职能。

8.接受上级业务技术指导和交办的其它工作,及时上传下达工作进展情况。

十九、秘书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全院性工作规划、计划、总结、情况汇报、交流材料与领导讲话稿、工作报告等文件,办理以学校名义发布的有关行政事项的通知、通告、通报等;

2、负责医院公文的收发、审核、办理工作;

3、负责搜集、汇总医院有关的工作计划、总结、汇报等文字材料。

4、完成医院行政管理机构职责和工作规范的起草、修订、审核和汇总、编辑工作;负责对医院行政规章制度和重要文件的合法性提出审核意见。

5、做好医院有关活动、会议的文件、资料的准备工作及会务工作;负责有关行政会议的记录、录音,草拟会议纪要和会议决定,整理有关资料等。

6、协助做好医院行政工作计划、会议决定事项、有关公文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7、根据领导指示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搜集材料,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8、负责《年鉴》、《大事记》的编写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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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统计员岗位职责

乡镇统计员是乡镇人民政府统计站从事统计工作的专职干部,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县统计局的指导,为搞好乡镇统计工作,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刻苦学习统计业余知识,切实提高业务素质。

2、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如实反映情况,工作上不因循守旧,积极开拓创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加强自身廉政建设,积极工作,讲质量、求实效,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

4、经常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当地党政领导布置的各项调查任务,对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为各级领导当好参谋。

5、模范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遵守乡镇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保守秘密,不违法乱纪。

6、切实加强统计监督工作,负责对本乡镇所辖单位违反统计法规的行为进行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县统计

局。

7、全面及时准确搜集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实事求是,综合上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努力提高统计数字质量,对上报的统计数字承担责任。

8、搞好统计调查、预测、分析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定期编印、公布有关统计资料、信息,为群众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9、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网络,负责对村、组及乡镇企业等单位统计人员的培训,组织乡镇各部门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定期统计台帐,历史统计台帐及统计档案,严格保密制度。

10、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报表管理工作,对未按规定程序批准的统计报表,有权拒绝填报。

朱坑乡统计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廉洁奉公,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二、坚持严格执法,办事认真、负责、迅速,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高办事效率。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领导,密切联系乡镇,虚心倾听乡镇的意见和建议。

四、树立全局观念,对外主动配合各部门工作,对内团结同志,共同协作,不扯皮、不推诿,共同做好有关工作。

五、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

六、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做到有报必接,接报必处。

七、坚持文明执法,举止端庄,着装整齐,用语文明。

八、坚持政务公开,做到执法身份、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结果“四公开”。

九、坚持廉政执法,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和活动,不准接受相对人的礼品、礼金、礼券,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

推荐第7篇:乡镇卫生院岗位职责

院长职责

1.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根据院长负责制原则,全面负责院内的各项管理领导工作。

2.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卫生行政部门的政策规定,不断深化改革与完善乡镇卫生院管理年实施细则,制度本院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总结工作,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

3.负责领导和组织检查全院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检查和了解情况,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风尚。

4.制订人才培养计划,组织院内职工学习,引进新技术和先进仪器设备,不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5.认真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

6.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和目标管理计划,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7.加强院内人事、财务、后勤管理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8.以法人身份,签署对外各项协议、合同,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具体分工,分管院内相应工作。

2.负责分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拟定,并经常检查督促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组织检查门诊和住院病人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疗、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保健工作,定期分析,采取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组织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领导信息统计工作。

5.根据院内实际,协助院长决策,及时提供意见和建议。

6.认真做好院长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门诊医师职责

1.认真接待每一位就诊患者,平平等待人,认真检查,正确诊断,妥善处理,并认真填写有关医疗文书。

2.对危重症病人应全力以赴积极抢救或转诊,及时向上级医师或院长报告。

3.及时掌握病人病情变化情况,合理诊治。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规定上报,不漏报、错报、重报、误报。

4.做好防病治病、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

急诊值班医师职责

1.负责本班的应诊和急诊,留观病人的诊疗和抢救工作。

2.及时对就诊病人进行检查、诊断、治疗,书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遇有危重及疑难病人时,要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会诊。

4.对留观病人要及时巡诊,并书写病历。

5.严格执行急诊工作制度和首诊负责制。

6.严格执行抢救程序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严格交接班制度,急诊病人转病房和手术室,急诊值班医师需亲自交班。

8.有大批抢救病人同时就诊时,应在抢救的同时报请院领导妥善处理。

主治医师职责

1.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病情变化,及时处理病危、死亡、医疗事故等主要问题,并向院领导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人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发生,协助护士做好病房管理工作。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开展新技术、新方法。

8.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和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和进行学术交流。

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一般病人的诊疗工作,担任住院、门诊、急诊值班工作。

2.对病人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好一些必要的辅助检查。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病历一般应在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负责病人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病人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及病情变化情况,提高需要转科、转院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应全面负责,下班前应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危重症病人,要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新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上级医师查房或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人病情和治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8.认真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方法。

9.随时了解病人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护师(士)职责

1.在院领导或上级医护人员的指导下做好日常护理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和交班制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认真做好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工作。

5.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6.拟订病房工作计划,加强病房管理。参加本病房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

7.定期组织病人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经常征求病人意见,改进护理工作,在出院前做好卫生保健宣传工作。

8.办理入院、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及有关登记工作。

9.做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相关材料清领、保管、发放等工作。

药剂士(员)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工作搞好药房管理工作。

2.负责药品的预算、请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下送、登记、统计和药品制剂、处方配发等工作。

3.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检查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性、麻醉、精神、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5.负责处方调配和一般制剂工作。

6.经常检查和校正天平、冰箱、干热灭茵器及注射过滤装置等仪器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7.负责科室清洁卫生和值班工作。

8.药品要建帐建卡,做到出入有据、帐物相符、定期盘点、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盘查。

检验师(士)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亲自参加检验工作,检查核对检验结果,负责检验技术操作和试剂的配置、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设备,严防差错事故。

2.负责实验标本、材料和器材管理,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随时核对检验结果。

5.做好检验器材的清洗、维护和保养,检验室消毒隔离工作。

6.不断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检验方法,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并做好有关登记、统计工作。

放射师(士)职责 1.制订工作计划,认真实施。

2.负责X线诊断和放射治疗工作,及时诊治病人,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会诊和向院领导汇报。

3.参加会诊和临床病历讨论,加强与临床科室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4.掌握X线机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技术,按照医师要求,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放射防护工作。

5.负责X线投照、洗片、治疗等具体工作。

6.负责机器及附件、药品、胶布等物品请领、维护、保养、保管及登记、统计工作。

B超室工作人员职责

1.热情接诊患者,需预约患者,要详细为患者交待清楚注意事项,取得病人合作。

2.检验者必须持有申请单及交款单,仔细了解患者病情,对传染病患者应排在最后检查,检查完毕应做好消毒工作。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检测机器。

4.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联系或报告院长,妥善处理。

5.各种检查记录要及时登记,分类归档。

心电图室工作人员职责

1.根据申请单的要求,及时完成心电图检查。

2.热情接待病人,做到文明服务,取得病人合作与信任。

3.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注意仪器保管、保养,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4.及时完成急诊病人心电图等检查。

5.做好其他兼职工作或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会计职责

1.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控制预算定额。

2.负责各项会计事务处理,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日清月结,报帐及时。

3.及时、正确地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帐表对口,并认真分析说明,经院长核准按时上报

4.经常检查收支情况,分析费用增减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

5.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6.收集整理,装订会计档案,归档备查。

7.分类编制收支报表,做好经济核算,加强院内经济管理。

8.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严格财经纪律。

出纳职责

1.做好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收付,并随时记帐,每日下班前向会计提交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日报。做到日清月结。

2.逐笔核对当日收付款项,随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

3.做好各项收据的保管,发放及收据存根的回收管理工作。

4.每月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入库,当日存入银行。

5.经常核对定期抽查收据存根。做好差旅费审核报销。

6.保证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妇幼保健人员职责

1.掌握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开展孕产妇、儿童保健、妇女症普查普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搞好幼儿园等卫生保健指导。

2.宣传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有关方针政策,宣传指导妇女五期保健和婴幼儿卫生及节育方法。

3.掌握本乡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基础资料和各项统计数据。

4.定期召开乡村医生例会,了解情况,部署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督促村级卫生服务人员落实各项工作。

5.有计划地培训乡村医生,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术水平。

6.开设妇女、儿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门诊,并接受妇女儿童患者住院治疗和产妇住院分娩。

7.深入村级卫生组织进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的业务指导,检查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的执行情况,并帮助解决疑难问题。

8.接受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并及时反应情况,报告工作。

预防接种人员职责 1.认真做好辖区内有预防接种工作。

2.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及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

3.指导有关单位和群众开展消毒、杀虫、灭鼠和环境卫生工作。

4.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5.承担服务范围内疾病预防控制的具体工作。

6.定期召开村级例会,培训乡村医生,提高服务质量。安排部署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7.承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公共卫生监管职能。

8.接受上级业务技术指导和交办的其它工作,及时上传下达工作进展情况。

办公室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全院性工作规划、计划、总结、情况汇报、交流材料与领导讲话稿、工作报告等文件,办理以卫生院名义发布的有关行政事项的通知、通告、通报等;

2、负责医院公文的收发、审核、办理工作;

3、负责搜集、汇总医院有关的工作计划、总结、汇报等文字材料。

4、完成医院行政管理机构职责和工作规范的起草、修订、审核和汇总、编辑工作;负责对医院行政规章制度和重要文件的合法性提出审核意见。

5、做好医院有关活动、会议的文件、资料的准备工作及会务工作;负责有关行政会议的记录、录音,草拟会议纪要和会议决定,整理有关资料等。

6、协助做好医院行政工作计划、会议决定事项、有关公文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7、根据领导指示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搜集材料,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搞好上级领导检查及外界来访接待工作。

推荐第8篇:乡镇年度医疗保险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乡镇年度医疗保险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镇的医疗保险工作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疗保险文件精神,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紧紧围绕搞好“民生工程”的工作目标,以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为手段,为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镇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快速发展,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镇2015年各项医保工作征缴情况

1、新农合征缴情况:

根据县农医局2014年12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莲新农合委办(2014)02号)文件的有关通知精神,我镇2014年底农业人口22497人,参合任务数21597人(其中民政统筹人数1151人),需征缴参合人数20446人,2015年征缴参合标准90元/人,征缴参合资金1,840,140元。

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全镇镇村两级干部大力宣传、辛勤工作,截至2015年2月28日我镇完成上缴资金1,840,140元。其中15个村实际共征收参合资金1,795,590元,实际征缴参合人数19951人;由村财务垫付参合资金44,550元,垫付人数495人(除江山、东边、罗市、小江四村超额完成征缴资金5,040元,其余11个村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资金垫付)。

2、城镇居民医保征缴情况: 根据县医保局2014年12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莲医保字(2014)02号)文件的有关通知精神,我镇2014年底城镇居民人数1564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人数1294人(其中低保人数106人),实际征缴人数1188人。 截至2015年12月18日,我镇完成征缴金额48,400元,征缴人数647人(含低保106人)。

3、城镇职工医保征缴情况: 我单位现参加职工医保人数105人。

二、新农合资金运行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我镇农医所累计补偿新农合资金4,293,524.83元。其中住院补偿826人次,2,738,395元;门诊统筹补偿50,206人次,1,522,470元;家庭账户补偿729人次,32,659.83元。

三、新农合工作运行措施

1、为确保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工作的顺利开展,农医所严格执行住院报销制度,对不符合报销手续的票据坚决予以不受理。外伤病人住院报销,严格按照农医局规定的调查取证制度,对有第三方责任人的外伤病人不受理其资料。

2、加强和规范新农合医疗制度,维护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报销金额公示制度,将每月门诊统筹、家庭账户、住院费用的报销情况在医保公示栏进行公示,自愿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大了参合群众对新农合医疗基金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3、加大了对镇中心卫生院及乡卫生所的刷卡系统监督力度,严查弄虚作假。要求村卫生所在月末最后一天实行结算,下月5日前上报各类报表,农医所收到各村报账资料后,严格审核处方等资料,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工作,及时向农医局上报报表,加快了补偿资金的运行。

4、加强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工作,对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以通俗易懂、短小精悍的形式在医保宣传栏内进行公示,同时要求村干部在村委会及人群密集的场所进行张贴、乡村医生在诊所进行张贴及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新农合的各项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农民自愿参与意识,不断提高群众的就医意识。

5、加强新农合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建立健全新农合资金有效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确保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检查了卫生院大处方拆分为小处方、多开门诊发票、卫生所医生收医疗卡刷卡等问题,要求涉查单位立刻停止不规范行为,整改措施到位。

四、今后的工作要点

“看病难、看病贵”是医疗体制改革以来,老百姓在就医中感受最深,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迫切要求解决的民生问题。如何解决老百姓因病致贫的问题,历来就是我们党和政府关注的民生问题。尤其近年来,新农合征缴金额逐年增加,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费统一征缴标准每人120元,农户的抵触情绪在加大,征缴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因此我们必须把抓好医保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继续加大医保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好医保工作和新农合工作政策的宣传工作,使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同时做好资金的使用公示工作,协助县农医局做好对中心卫生院及各村定点诊所的监管,同时希望上级部门加强对医疗部门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医疗机构虚开大处方,替换药品,增加收费项目,加重农民负担,门诊转住院等套取医疗基金的违法行为的发生,使医疗基金安全运行,把医疗资金真正运用到刀刃上。

我们将继续做好医疗工作中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收集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医疗保险中出现的新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医疗保险的调研工作,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好做活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模式,不仅使群众成为参加医疗保险的主体,更是真正的受益者,把我们的工作做到程序便捷化,服务亲情化,监督管理人情化,创建文明服务窗口,真正使医疗保险工作达到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卫生事业得发展的工作目标。 镇扶贫办今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XX县扶贫办精心指导下,做了不少工作深得上级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就我办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保障

扶贫工作是镇党委、政府历年来非常重视的一项工作,今年年初我镇就在镇党政联席会议上研究决定成立了镇精准扶贫领导小组,明确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及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财政所所长、纪委副书记、党政办主任、扶贫办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扶贫办,由分管领导程远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同时镇政府也要求村里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村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做事的工作体系,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扶贫办主要做了这些工作。

1、我镇配置好了专门的办公室,添置了办公室内部的桌、椅、档案袋、档案盒、电脑等硬件设施,制作了七块工作制度牌。

2、为各村制作了贫困人员公示牌,并要求各村落实2016—2018三年内的帮扶工作计划,确保全镇在2018年能够实现全面脱贫,过上小康生活。

3、协助6个十三五重点贫困村制定五年发展规划,并为贫困村制作帮扶领导小组公示牌,并加以公示。

4、完善国家扶贫系统数据,协助各村完成2014年脱贫人员及2015年脱贫人员信息收集工作,帮助他们在系统里录入完了2014年脱贫人员信息。

5、加强与省、市、县帮扶单位沟通协调工作,我镇在上级确定好帮扶单位后,要求6个十三五重点贫困村积极与其帮扶单位沟通协调,现在全镇6个贫困村共落实帮扶资金100万元,很好地帮助贫困村完成全年脱贫工作。

6、搞好了扶贫日活动。在扶贫日活动到来之际,我镇共出动3次宣传车到全镇各村进行扶贫知识宣传,制作了两条横幅悬挂在集镇中心位置,开展了一些文艺活动,让扶贫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扶贫日各帮扶单位也积极下到各个村联系各贫困户制订帮扶措施,确保三年内全镇农户能顺利脱贫。

7、做好了2016年深民移民户、雨露计划和短期培训人员摸底调查。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有个别村干部对精准扶贫政策认识不到,对贫困户帮扶不力,帮扶措施有待加强。

2、有些帮扶单位对扶贫工作不重视,没有给予村里很好地帮扶措施,致使村干部有所怨言,希望这些帮扶单位能够提高认识,加强对各帮扶村的帮扶力度。

虽然今年我镇做了不少工作,但离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今后我们一定改变工作方法,不等不靠把工作进一步完善好。

2015年,我所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县下达的年度各项任务目标,依靠镇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充分发挥所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实行定岗定责,通过全所人员的不懈努力,较好地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5年工作总结:

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

2015年以来,我所主要通过看政策、文件、多咨询上级业务部门、多实际操作等方法,不断提高自身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在不断地学习中增强能力,在不断的实践中践行能力。

二、努力完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任务 今年3月份至6月份底,通过我所和驻村干部大力宣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密切同各村村干部的联系,不畏艰难,深入居民家中,宣传农保政策,使我镇广大居民参保积极性大大提高。 截止2015年底,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9368人,基金征缴总额为1006000元。

三、全面开展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

我所积极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主要通过逢年过节的走访、慰问,对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资格认证,对困难退休人员的帮扶等形式开展日常工作。我镇共有退休人员267人,全年新增退休人员40人,都已建立信息平台。

四、因地制宜,开展就业创业帮扶工作

1、大力开展发证力度。《就业失业证》关系到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切身利益和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为了确保各项再就业政策的落实,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硌按政策发证,今年共为群众办理了就业失业证77本。

2、抓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全面开展。截至目前,全镇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70人,“4050”人员26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80人,省内新增转移人数220人。全镇共有富余劳动力9000余人,我所把加强技能培训作为重要途径,2014年7月份我所联合县就业局开办了一期syb创业培训班,共培训30人,

9、10月份联合县就业局分别为欣利鞋厂、金祥泰电子厂、得誉服饰厂开办了技能培训班,共有240人参加。通过我们的努力,使我镇的富余劳动力人员增强了创业的信心和能力。

3、今年为全镇有创业项目的人员办理小额贷款共61人,累计金额397万余元。

一年来,我们的工作虽然有了很大的进步,取得了较为显著成绩,但按市、县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扩面难度大。由于缺乏制约手段,使私营个体和服务业参保的问题还没有较大的突破。二是经办队伍的思想,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6年工作计划: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市、县的部署,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力度,完善规范各项基础管理,提升经办服务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队伍建设,树立社保工作新形象,努力推进社保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初步打算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继续大力宣传社保政策,进一步转变城乡劳动力就业观念,能够熟悉和了解政策,推进就业工作开展,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力度。

(二)全面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落实和征缴工作。主要重心在城乡居民16-60周岁的参保缴费和城镇居民60周岁以上的参保和待遇发放工作,努力确保16-60周岁参保率达到90%以上。

(三)做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一老一小和无业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的缴费工作。

(四)不断完善就业登记制度的全面落实,以全员就业城镇劳动力全部纳入管理为目标,分层次不断纳入。

(五)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年审和管理工作。

我镇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民政局的悉心指导及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省、市、区“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救助平台,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调压减震”的作用。

一、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农村低保、五保工作顺利进行

(一)实现农村低保的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镇农村低保户572户,保障人口1067人,前三季度共发放低保金1117140元;并对低保对象入户调查两次,低保动态管理合格率达100%,坚决取消不合格的享受对象,有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二)认真贯彻《五保供养条例》,五保对象核定从严把关,五保档案规范化管理,五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凭证供养,全镇五保户152户,前三季度共发放五保金408050元;

二、认真做好我镇优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及时落实抚恤补助政策,做好了优抚对象的稳定工作,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我镇2015年共发放优抚金49万元,并认真做好了优抚对象的信访接待工作,有效杜绝了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

三、救济救灾工作。

(一)做好五保、低保、优抚对象及困难群体等民政工作,对危、漏住房的检查工作,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做好灾情统计工作,为困难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

四、部门正常事务工作有序开展。各项资金及时发放,及时报送各类报表;接待来访服务对象和群众54多人次,做到热情接待,细心解释,对能办的即刻表态,对一时无法办理的就耐心解释和说服,基本上及时化解了各种矛盾。

今年,县残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残联的关怀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坚持县委提出的“求真务实和谐发展”的八字方针,严格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努力进取,开拓创新,全面完成了的各项任务目标,促进了县残疾人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一、开展“自学自考大练兵”活动

为了充实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年初,县残联利用两周的时间开展了“自学自考大练兵”活动,在全体机关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以《河北省残联系统理事长培训班讲课资料汇编》为大纲,采取集中授课和分散学习相结合。最后,以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全员业务知识考核,评出学习标兵,并以这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机关的创建。

二、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

为了给残疾人提供一个安全、舒适、规范的康复和生活环境,也为了使残疾人家庭摆脱长期照料残疾人而造成的负担,县残联筹划并已争取到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建筑场地1.5亩,工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共设置床位数为30张。托养中心主要设有技能培训室、多功能娱疗室、康复理疗室、阅览室、休息室、诊疗室、文化娱乐室、康复训练室、技能培训室、会议室、卫生室、食堂等服务设施,集残疾人生活照料、康复训练、心理辅导、技能培训、托养服务等为一体。建成后的残疾人托养中心,必将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三、其他业务工作有了很大进展

(一)安排残疾人就业

县残联立足实际,认真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积极做好残疾人职业培训,安排残疾人就业。

1、开展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搞好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的社会竞争力,县残联根据残疾人就业市场的需求,对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今年,共开展养殖、种植和手工编织培训班8期,对537名残疾人进行了技术培训,其中,为县培训残疾人162人;为XX县培训残疾人300人;为XX市安定医院培训残疾人75人。

其中5月份,县残联聘请河北农大田树军教授,在县残疾人培训学校举办了残疾人养羊技术培训班,田教授是中国克隆羊完成人之一,是河北寒波羊的培育人之一。全县58名残疾人养殖户及家属参加了培训。这种形式的培训贴近农村实际,针对性强,教学效果好,必将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发展,将残疾人扶贫就业工作推上新台阶。

2、落实优惠政策,帮助残疾人就业增收

县按文件要求,积极落实补贴政策,今年,为基地和残疾人补贴资金10万元,帮助150多名残疾人就业,其中,发展羊养殖专业户80户,特色种植专业户10户,有55名残疾人从事家庭手工编织,使广大残疾人走上了就业致富路。

(二)康复工作

1、县残联积极与省、市残联协调,选送15名0-8周岁的残疾儿童到定点康复机构免费康复,共为这些家庭节省资金18万元。

2、免费发放轮椅、座便椅、助视器等辅助器具60余件套,价值18000多元。

3、积极与卫生局协调,筹划建设9个乡镇残疾人康复指导站,目前,9个康复指导站的制度、职责等相关的牌子制作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

(三)扶贫工作

1、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的发放工作

县残联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切实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2014年度县残联为重度贫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补助残疾人332名,补助金额19.92万元。2015年度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也已经申请到位,358名残疾人将会受到补助。

经过认真组织和积极协调,2015年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报基本完成,经审核,238名残疾人符合申报条件。

2、开展“送温暖、听意见”活动

县残联在春节和“全国助残日”,共走访慰问200余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共计5万余元,并且详细了解他们的家庭生活及身体状况、收入渠道以及康复、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为残疾人解决实际难题20件。此次活动受到了广大残疾人及其家庭的广泛称赞,使他们深深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3、“残疾人快乐阳光超市”运行顺利

“县残疾人快乐阳光超市”对爱心人士和爱心单位募集的衣物进行分类整合,根据残疾人的各种不同的现实需要,进行物资发放或援助行动,让困难的残疾人得到及时、必要的帮助,让社会爱心得到充分实现。今年整理、清洗、发放募集衣物500余件。

(四)举办首届残疾人趣味运动会

6月2日,在县全民健身体育馆内举办了县首届残疾人趣味运动会,来自全县9个乡镇XX县直的10支代表队150名残疾人参加了此次比赛。本届趣味运动会根据残疾人的身体特点设置了拍皮球、数乒乓球、滚球、趣味保龄球、立定跳远等11个项目。运动会最终决出15个单项奖,10个团体奖。

此次比赛目的是丰富残疾人的文化娱乐生活,激励他们自强、自立,树立正确的人生方向。这次运动会不仅为县内残疾人提供了展示自我的机会,也为今后开展各项残疾人工作打下了基础,同时也向残疾朋友们表达了源源不断的关爱。

(五)开展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

5月7日上午,在县残联三楼会议室开展了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为使大残疾人度过一个快乐的节日,县残联呼吁社会爱心人士发起了扶残助残关爱行动,在这次爱心活动中,格力集团共捐赠了50桶食用油和50袋白面,以帮助50名残疾人。

(六)完成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基本需求调查

按照省市残联的安排,积极部署、认真准备,对九个乡镇和447个行政村的调查人员以及县残联的数据录入人员开展培训,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基本需求调查。

(七)组联工作

1、核发残疾人证

残疾人证是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也是向上级残联争取政策的重要依据,上半年,县残联强力推进核发残疾人证的力度,共核发残疾人证185本,检验重度残疾人证1100余人。为解决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办证难题,县残联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共为12名残疾人上门办理了残疾人证。

2、圆满完成残联系统专职委员通讯录的整理

积极与各乡镇民政所所长、村支书、残疾人联系,进一步完善了专职委员的详细信息,圆满完成残联系统专职委员通讯录的整理,为畅通残联系统之间的交流奠定了基础。

(八)维权工作

1、信访工作

做好信访工作,对密切联系残疾人,反映残疾人的需要,实实在在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难题,以及维护好社会稳定和改革开放的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残联高度重视,成立了残疾人来信来访接待办公室,并选派得力人员具体负责,制定信访工作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为做好信访工作提供了人员保证和制度规范。截止目前,共处理来信来访25件,没有造成一起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的发生,残疾人满意率达到100%。

2、法律援助工作

为维护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县残联充分发挥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今年,共接待残疾人法律咨询12次(人),为残疾人代写法律文书5份,为残疾人代理诉讼3件,共为残疾人减免费用3000元。

3、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县残联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全社会对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的支持,形成了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在公共服务类中,建立为残疾人服务窗口,残疾人座椅,为他们平等参与社会创建条件。积极协调加强县城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县城盲道已达到70千米。 成绩代表过去,下半年,县残联将继续努力,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

四、明年工作谋划

1、启动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工作。

2、举办残疾人职业培训班6期,培训残疾人240名。

3、对10名残障儿童进行康复训练。

4、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网络建设,分别在9个乡镇建设规范化的乡镇残疾人社区康复指导站。

5、深入开展办公室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建成“提升年”示范点、闪光点。

6、完成残疾人职业培训学校的无障碍改造工程。

7、完成申报2015年度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工作。

8、完XX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残疾人生活是我们必须要关注的。他们生活能够得到充分保障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凝聚力,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克服困难,扎实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推荐第9篇:乡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工作

我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简报

第15期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10月15日

我乡多管齐下确保2011年新农合工作进展良好

2011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已经开始,我乡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县新农合筹资工作动员会议精神,2010年10月12日在乡礼堂召开2011年筹资工作动员会议,这也标志着我乡2011年的新农合筹资工作正式启动。同时,采取四项措施,确保2011年新农合圆满完成。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工作。及时召开全乡动员会议,强调上级动员会议精神,强化筹资工作,落实责任,督促乡村干部做好筹资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筹资良好氛围。乡村干部要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加大联动,形成合力。以村为单位,通过横幅及广播等形式宣传标语内容,深入各家各户宣传政策,并对外出务工人员采用电话联系形式做到家喻户晓,充分做好宣传工作。

三是纪律严明,加强筹资人员监督工作。要求筹资人员及时公布参合信息,时刻接受群众监督,使新农合工作公开透明化,调动农民参合积极性。

四是及时培训,专业人员讲解筹资工作。通过新农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讲解筹资的工作,使全乡干部充分了解今年新农合政策,

加强筹资重点。并与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合作,通过充话费送参合劵的优惠政策调动全乡人员积极参合,努力提高参合率。

推荐第10篇:乡镇群众工作站岗位职责

乡镇群众工作站岗位职责

为促进站内工作,明确岗位职责,提高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群众工作站设民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惠农补贴发放(家电下乡、粮食直补、退耕还林)、信访等五个窗口,主要承担本级职权范围内行政审批、信息服务及相关便民服务。

二、各窗口受理的事项,如属于本级职权范围内的实行直接办理制;属于本级职权范围以外的上报事项,实行全程代理制。

三、各窗口职责。

1、民政。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做好农村低保、五保、优抚对象的审核和补贴发放工作,组织开展灾民救助及困难群众治病、教育和住房的专项救助工作。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代办辖区内农民参合、收缴相关费用,积极宣传该项工作最新政策,为入院治疗的对象提供相关证明。

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负责新农保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养老金征缴、待遇核定与支付及相关政策咨询。

4、惠农补贴发放。负责家电下乡、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补贴的发放及相关信息更正。

5、信访。负责接待来访群众,解决群众诉求和纠纷,组织各村开展矛盾纠纷排调、社区矫正及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第11篇:医疗保险

目前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保险公司的责任在于将风险均摊,使风险水平控制在可以承受的基础上。因为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各种天灾人祸、生老病死等风险都有一定的比例,如果由全社会民众来平均承担,将不会对民众的生活造成太大的困难。当然保险公司自身要承受一定的风险,但同时保险公司的回报也是丰厚。但现在保险公司不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设置了最高投保限额、不接受某些人的投保以回避风险等等有利于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以保证保险公司不承担可能发生较大损失的风险。而置被保险人的利益于不顾,单方面制定保险条款,在保险推销上采取高额回扣等手段损害被保险人的权益。在险种设置上推出许多貌似比储蓄利息高实则低于储蓄 利息的险种,与银行争客户。

目前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被保险人在发生重大疾病和高度残疾时,给付的保险金不够高,不能有效解决被保险人的高额医疗费的负担。只能相对减轻医疗费的负担,这对于那些真正想完全康复而又经济困难的人来说无疑于杯水车薪无济于事。

二、保险公司对需赔付保险金的疾病或残疾范围不够广,除了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几种重大疾病及身体高度残疾外,还应包括其他有可能产生高额医疗费从而使被保险人的经济出现困难的疾病和残疾。

三、对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必要给付高额的赔偿金,因为被保险人身故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来讲并不是一定会造成多大的经济困难。

四、责任免除范围过广,如对患艾滋病、战争、军事行动、*和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和核污染引起的疾病,都被列于免责范围,不太合适。这些情况被保险人也不是愿意发生而且也是不可预见的,并非被保险人自身的原因造成,因此保险公司以应该承担此类风险。

五、保险条款由保险公司单方面制定被保险人无权修改条款,没有体现公平与公正原则,损害了被保险人的权益。

建议:保险公司可以开办保险医院,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被保险人所患的疾病和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治疗。同时取消身故时的高倍赔付,从而降低缴付的保险费。取消最高赔付限制放宽给付范围,实行实报实销,切实减小被保险人的风险。

有利方面如下:

一、有利于保险业和医疗卫生业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是一项极需发展的行业,我国在医疗保健水平还很落后、急需资金投入,保险的公司投资医疗业,不但能解决医疗业资金不足,水平落后的状况,而且可以使保险资金能够达到合理利用,得到稳定的回报。

二、保险公司开办保险医院,免除了被保险人发生急病或受到意外伤害时保险公司对医疗费的核实与审定,从而避免了许多麻烦。而医院对于那些重病号也没了高额医疗费用无法收回的后顾之忧,患者由于疾病能够得到及时彻底的治疗,不必因为经济问题而延误治疗时机,也受益非浅。这样对于三方都有利。

三、有利于医疗体制的改革,保险公司开医院改变了医院由国家投资卫生部门主管的单一局面,促进了医院之间的相互竞争。由于保险医院中所有的高额医疗费用都由保险公司支付,相当于医院自己负担,因此对于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水平、尽早治愈患者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从而促使其他非保险公司在降低医疗费用,提高服务水平,医疗水平上下大功夫。

四、对国家社会来讲,如果全民都参加医疗保险,一旦出现什么天灾人祸,国家可以省去许多麻烦,社会可以减少许多不稳定因素,整个社会的生活水平就会提高一个层次。

五、有利于公费医疗体制改革,控制公费医疗费的上升,堵住漏洞。

六、如果全民都参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人们生活就没有后顾之忧,人们不必为了防范风险而存大笔钱。这些钱将大量用于投资和消费上,这对于推动社会消费,启动消费市场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12篇: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之责任免除

1) 被保险人在康复医院、联合诊所、民办医院、私人诊所、家庭病房、按摩医院、挂床等治疗;

2) 被保险人因牙护理,如洗牙、牙移植、义齿、镶牙、牙体缺损修复、烤瓷牙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口腔修复、口腔正畸、口腔保健及美容所发生的费用;(被保险人因龋齿、牙髓病、牙隐裂所引起的补牙、治牙神经、拔牙、阻生齿治疗以及牙周组织疾病,如牙周炎、牙龈炎、根周炎(洁牙治疗除外),所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属于保险人保险责任范围)

3) 如减肥、增胖、增高等项目;各种健康体检项目:如体检、疾病普查等项目;各种预防、保健性疗养、静养或特别护理的诊疗项目:如各种疫苗预防接种、足部反射推拿疗法、健身按摩等项目;

4) 验眼配镜、装配假眼、假肢或者助听器、近视和斜视眼的屈光不正;

5) 被保险人因妊娠、分娩、流产及计划生育等引起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若有女性生育责任另有约定参照则以其为准);

6) 各种医疗鉴定项目:如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劳动、工伤、职业病诊断鉴定),精神病人的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各种验伤费等;

7) 代配药、外配药、代诊;无相关主述、疾病诊断的病史,直接配药或取药的;

8) 索赔时未同时提供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的或盖收费章注明药品价格处方的;

9) 投保时告知有社保人员未使用社保卡进行诊治,未提供社保专用正式发票进行索赔的(被保险人出差无法使用社保卡、无社保卡被保险人该项不作为除外责任)

第13篇:医疗保险

会议记录与总结

时间:2009年10月21日 地点:县政府办公室 主持:刘县长

刘县长讲话:

一、国家政策,必须执行,必须搞好,我不是给教育添乱子,也不是找事,上次和大家喝酒,喝的效果不好,工作末搞好,落实不好。这次不能不办,坚决得办,办不好市目标办扣县政府5分,啥概念,大家清楚。

二、专门开会,成立领导组,有一位副校长专门负责,一位专干,一套人马,七天拿下来,督导组专人督导到单位,教育局纳入目标办公室,电视台每天排名进展情况。

三、要抓紧时间,月底前必须完成,那个学校落后,一把手讲原因。

总体要求:好事办好。

表态发言(朱祖清代表罗校长发言) 保证完成任务!专人经办:朱祖清,报罗校长纳入目标管理,专门下发文件。

要求:一位副校长分管,报罗校长审批。 劳动局长讲话:

意题:在校学生医疗保险上,市开会时,上月24号,两位副市长同时参加是非常少有的,说明其重要性。市委市政府在淮阳开现场会,淮阳一个小学一万多人全部参保,市长讲,此次收费不是乱收费而是执行国家的惠民政策,参保率纳入市目标管理,低于参保率不行,鹿邑县完不成任务不行。弄不成,国家资金弄不到鹿邑,城镇医疗保险有困难。这是政治任务,要求全部参保,10月底以前完成,各种信息、钱收好,要统一思想,弄不成不中,是好事不是坏事,要成立领导组,有人员有组织。 教育局长讲话: 站在目标管理的态度,对工作负责的态度。

1) 真正认识到国家的惠民政策,没办本的没办本的交30元,帐户入40元,办过本的交20元,帐户入40元,本上钱自已和其它人都可以使用,我县准备成立几个专门药店,现在劳动局楼下药店可以用本去拿药。并且比去医院方便,便宜,有大病最多可报销6.6万,并且不拖欠,这样可以解决学校很多突发事件,以前解决不了的问题,现在可以解决,并且与其它保险不冲突。

2) 县政府布置的工作,要高度重视,要专门研究,专人负责,拿出措施,拿出意见。领导组成员要上报,教育局,劳动局各1份。 3) 宣传落实迅速。

4) 领导组加强领导,专人负责,教育局专门通报,排名。 表态发言(朱祖清代表罗校长发言) 保证完成任务!专人经办:朱祖清,报罗校长纳入目标管理,专门下发文件。

要求:一位副校长分管,报罗校长审批。

第14篇:医疗保险

政府主导的有: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医疗保险企业主导的有:各类商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缴费标准分为3档,分别是第一档每人每年100元;第二档每人每年200元;第三档每人每年300元。参保的城乡居民还可享受政府补助,补助标准最低为每人每年80元,部分区市县还根据自身财政情况、参保人员缴费档次等给予参保人员更高补助,比如,双流县的补助标准最高达160元。

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0万元(原为7万元),住院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20万元(原为10万元);

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住院(包括门诊特殊病)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报销比例调整为85%(原为7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调整为9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其中:住院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比例调整为80%(原为70%)】;

三、在职职工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比例调整为90%(原为70%);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外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比例调整为70%(原为50%);

四、70岁以下退休人员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调整为9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其中: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比例调整为80%(原为70%)】;

五、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和无业人员,住院(包括门诊特殊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5万元;

六、参保人员2010年5月1日前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按原规定执行,2010年5月1日后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按本规定执行;

七、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单次住院医疗费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万元(含)(原为3万元)以上且有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7万元(含)以上的,由市医保中心审核;

第15篇: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起源发展

医疗保险起源于西欧,可追溯到中世纪。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家庭作坊被大工业所取代,出现了近代产业队伍。由于工作环境的恶劣,流行疾病、工伤事故的发生使工人要求相应的医疗照顾。可是他们的工资较低,个人难以支付医疗费用。于是许多地方的工人便自发地组织起来,筹集一部分资金,用于生病时的开支。但这种形式并不是很稳定,而且是小范围的,抵御风险的能力很低。18世纪末19世纪初,民间保险在西欧发展起来,并成为国家筹集医疗经费的重要途径。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相关书籍

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部署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要求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职能

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范围

医疗保险的范围很广,医疗费用则一般依照其医疗服务的特性来区分,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医疗费用是病人为治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它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

第16篇:医疗保险

浅谈对医疗保险的认识

这门课讲得主要是社会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的基本职能就是在参保人发生疾病或者意外事故(工伤事故不能由医疗保险来保障)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得到部分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能够报销一部分医疗费用。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种类按人群的不同可以大致分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目前,公费医疗以及劳保医疗已经被取消。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为讲解重点。现实行的是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医疗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职工医疗保险所缴纳的费用由三部分组成:个人按照上年工资总额的2%单位按照所有在职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6%左右缴纳,国家在税收及利率上给予优惠,以间接地方式缴费。其中进入个人账户的包括个人所缴纳的2%,单位缴纳的30%左右。由于全国各个地方对所筹集到的基金的划分方式有所不同,所以在享受医保的具体细节上就会有差异。目前全国大多数地区采取的是“板块结合式”。即把基金分成两大块:个人账户+统筹基金。个人账户中的钱只能支付小病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是用来保障大病及住院费的。镇江采取的是“三段直通式”做法,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没有严格的界限,可以用个人账户中的钱来支付大病及住院费,也可以由统筹基金来支付小病的费用,但是中间还必须跨过个人自费的门槛值。这样才能享受统筹基金的补偿。这样也不利于个人账户基金的积累。另外,参保人在就医时一定要到具有定点医疗资格的医疗机构就诊,否则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由个人全部承担。医疗保险的举办降低了个人承担重大疾病巨额医疗费用的风险,但我国的医疗保障水平离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70%~80%还有一段距离,要让参保人从中获得更多的实惠,医疗保障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第17篇:医疗保险

我国五十年代初建立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统称为职工医疗保险。它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

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

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

医疗保险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的医疗保险实施四十多年来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已难以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今年7月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报告指出中国的医疗体制改革“基本不成功”。这一结论使医改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引爆了一场医改反思热潮,也使人们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产生了一些错误认识,有必要加以澄清。

医改不成功,不等于医保制度改革不成功

几位朋友相聚,谈起医疗保险,因受“医改不成功”的影响,有的人动摇了参加医疗保险的信心。这完全没有必要。医改不成功,主要指的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涉及到医疗机构、药品流通、医疗保险三方面。医疗体制改革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并非同一概念,可以说是同车不同辙,改革的内容和方法都有明显的区别。自《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发布以来,全国各地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实施,打破了公费医疗“大锅饭”制度,建立了新型的筹集机制和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使风险分担。特别是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满足不同类型企业职工对医疗保险的不同需求。各地还能积极开展社会医疗救助活动,解决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人群的医疗问题。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可以说医保与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密切,据统计,截至9 月份,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达1.32亿人,超过了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这些年来,医疗保险在解决参保患者因疾病造成的经济损失,在解决职工群众就医难、看病难的问题,以及在促进全民提高健康意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深受职工群众的欢迎。

当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医疗机构、药品流通等体制改革是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相互配套的,三项改革必须同步推进,效果才能显著。但因医疗机构、药品流通等体制改革滞后,造成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等现象,引起群众的不满,由此而否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不客观的,也是不现实的,应对两个不同的概念加以区别对待。

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基本医疗

某政府招待所的王先生在谈起医疗保险时说,参加医疗保险没意思。原来他们单位在没有参加医疗保险时,每月随工资发给职工30元的医药费,一年就是360元,生病住院医药费还可以报销,职工看病几乎不掏钱。而参加医疗保险后,个人每月要缴钱,住院费超过起付标准的还要个人负担,远不如未参加医保享受的待遇高。

王先生所说的这种情况仍然是过去全民所有制单位实行的公费医疗做法,属于单位福利型保险,企业效益好的时候,职工的医疗费可以解决,一旦企业效益不好时,职工必须的医疗费用就没有保障了。这种企业福利型保险不仅企业之间缺乏统筹互济,抗风险能力弱,而且职工的医疗待遇苦乐不均,困难企业职工根本就没有医疗保险。现行医疗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从福利型保险变为社会保险,财政和企业从大包大揽变为承担有限责任,相应增加了个人责任。这样做不仅符合责任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但是,有些人对医疗保险期望值过高,违背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把医保当作“医包”,认为参加了医疗保险,生病了就应该由医保包下来,这是对医疗保险制度的错误理解。

个人账户的钱不能乱花

刘某和妻子都参加了医疗保险。30刚出头的夫妻俩,身体健康,平时不进医院,两人医保卡每年共有近千元的资金进账。得知一些定点药店可以用医保卡购买其他商品,夫妻俩认为医保卡上的钱反正是自己的,就拿着医保卡前去购物。据了解,这种现象在许多地方普遍存在。在个别城市的药店里,医保卡竟成了“购物卡”,不仅可以购买到保健品这类与药品沾上点边的东西,甚至可以购买到洗发水、洗衣粉之类的生活用品,有的通过医生随便开药,或借给未参保的人使用,花掉个人账户的钱,生病再设法挤进统筹。国家医疗保险政策明文规定,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本人的医疗消费,不得借于他人或用于购物等其他消费。少数人不顾国家的规定,随便乱花医保卡的钱,这不仅削弱了医保个人账户积累功能,增加了统筹基金的支出,而且增加了个人账户管理成本,不利于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医、患、保、药等方面的利益,不仅需要好的制度和管理,而且需要社会各方面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正确的认识,共同遵守规定,依照法规办事,才能保证医保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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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概念:狭义:由特定的组织机构经办,通过某种强制性规范或自愿缔结的契约,在一定区域,一定人群中筹集医疗保险基金,并为该人群中每一个成员公平分担因疾病而引起的经济风险所实施的一系列政策,规范与措施。(广义即是发达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它不仅包括补偿由于疾病给病人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也包括补偿病人的间接经济损失,对分娩,残疾,死亡也给予补偿,以支持疾病预防,健康维护等。)医疗保险的主要意义:1安定团结,发展生产。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积聚了各界的经济力量,对病人提供了物质上的帮助从而有利于劳动力的流动,减轻企业改革以适应市场经济体质的要求。2互助共济,分担风险,3有利于防治疾病,维护健康,这将对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乃至民族昌盛,国家富强有着重要的作用。医疗保险模式和优缺点: 1国家医疗保险模式:国家通过财政拨款作为医疗保险基金的主要

1资金来源稳定○2公平性好○3福利性来源,以保障本国居民获得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的一种形式。优点:○

4费用控制能力强,有利于政府的宏观调控。缺点:○1国家负担重○2缺乏竞争,效率低下○3看病难,住好○

院难 2社会医疗保险模式: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国民参加,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国家给予一定

1资金来源稳定○2横向抗风险能力强○3社会公平水平高。缺点:○1实行现收现付政策,少有补偿。优点:○

2不同社会保险组织之间存在负担水平和待遇水平的差异 3商业医疗保险模式:把医疗保险当作商积累○

品,公民根据自愿买卖和等价交换原则进行买卖的一种保险模式。买方是企业,民间团体,也可以是政府

1灵活,多样,满足多层次的需求。○2医疗消费者选择度和个人。卖方是民间或私人的保险公司。优点:○

3权利与义务对等性强○4国家财政负担轻。缺点:○1第三方付费引发过度需求○2公平性较差。4储蓄较大○

医疗保险:国家立法强制国民到指定机构开设个人账户,以保障国民在生病时获得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形

1较好的解决了老龄人口医疗保健筹资问题○2有利于提高个人的费用意识和责任感○3政府负担式。优点:○

1社会公平度一般,低收入者保障差。○2缺乏社会共济能力。 轻。缺点○

国际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发展趋势:1由分散式支付体制向集中统一支付模式发展。在国际上,按照医疗费用支付的主体的特点可以分为集中统一,多元分散和准集中统一支付模式2由单一支付方式向混合支付模式发展。任何一种基本支付方式都有正负两个方面的效应。不同的医疗服务具有其基本的特点,采用单一制的支付方式不能与医疗服务的复杂性相适应,采用混合支付方式能够减少单一的支付方式的负面效应3由后付制向预付制发展,后付制难以有效的控制费用,而各国普遍面临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地压力,因此控制力较强的预付制成为许多国家选择。4由全额偿付向费用分担发展:医疗保险作为医疗服务的第三方,如果全部承担病人的医疗费用,有利于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但极易造成过度利用医疗服务,导致医疗服务的浪费。

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发展趋势:1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多形式。低水平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出发,根据国家,企业,个人的实际承受能力来确定合理的基本医疗保险水平。广覆盖是指要覆盖城镇所由用人单位及职工,及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多层次其它医疗保险结合包括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与社会救助。2三方负担,统帐结合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约为8%的职工年工资的总额,6%来自用人单位,2%来自个人。个人的缴费主要是为了控制过度需求和浪费问题。采用统帐结合的付费方式,即大体分块,部分接通。3对基本医疗进行界定:基本医疗指适应绝大多数参保职工必要的需求的,医疗机构采用适宜技术所能提供的,医疗保险基金有能力偿付的医疗服务。4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需求呈多元化,故要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同时逐步建立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及商业医疗保险等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5加快医药卫生体制的配套改革:以便降低医疗成本,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6医疗保险资金筹集要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单位和个人的心理,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随着改革深化医保资金来源受其影响需不断调整,所以要正确的确定筹资比例使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匹配,建立健全,稳定和高效的机制。

第19篇:医疗保险

第一章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及灵活就业

人员医疗保险业务

第一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一、灵活就业人员的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存档的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流动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等无档人员。

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时间及所需材料

1、2004年6月30日前符合参保条件的应从2004年7月1日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005年7月1日起新参保需接续视同缴费年限的,应从2000年7月1日起补缴至今的医疗保险费,补缴的年限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不列为实际缴费年限。

2、办理石家庄市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页复印件各一份,4张一寸彩照,养老保险手册,存档手册。填写《石家庄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档案登记表》、《健康状况调查表》和《体检表》。每周一至五早上8点半到定点医院体检(大厦点:桥西区医院和市八院、桥西点:桥西区医院、桥东点:交通医院)。次月15日后持存档手册到我中心领取医疗保险开户通知书。按开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段到河北银行总行办理医疗保险开户缴费。开户缴费后的下个月后到我中心领取个人医疗保险卡、病历本、医保手册。

三、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视同缴费年限的确定

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是指2000年6月30日前职工在用人单位享受公费、劳保待遇,劳动人事部门认可的工作年限。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不计为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时要进行医疗保险视同年限确认。档案中未转移(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难以确定工作年限的,一般以职工本人档案中记载的各阶段工作时间为准。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参保情况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灵活就业人员,凭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经市医保中心核准,可只建立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并按市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80%的5.5%缴纳医疗保险。按此办法累计缴费年限超过5年的,以后永不再建立个人账户。(此政策已于2010年1月1日起停办)

五、灵活就业人员慢性病门诊和特殊疾病的申请

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患慢性病的灵活就业人员,执行《石家庄市区未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享受从统筹基金支付长期慢性病门诊医疗费待遇,慢性病材料在每个月1号到10号由档案寄存机构统一向市医保中心申报鉴定。

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患特殊疾病的灵活就业人员,由档案寄存机构向市医保中心申报,申报时间材料应按用人单位职工的规定执行。

六、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欠基金报销问题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不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使大额医疗费不能按规定从职工个人账户中扣缴时,暂停享受大额医疗保险待遇。3个月内补缴的,可继续享受大额医疗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补缴的,保险公司对停缴期间的医疗费索赔事宜不再受理。

七、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手续的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档案寄存机构凭本人退休审批表、档案、《石家庄市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退休待遇审核表》,经市医保中心对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确认,缴至最低缴费年限的,方可办理终止缴费和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手续。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按市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8%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最低缴费年限。

第二节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一、单位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流程及所需资料

参保单位填写《石家庄市用人单位医疗保险登记表》和《石家庄职工医疗保险登记表》带U盘拷增人程序,按要求录入职工基本信息。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及复印件:

(1)当年年审过的《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社保登记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公司章程或批准成立文件;

(6)上年年度财务报表(负债表、损益表);

(7)职工档案统一托管协议及花名册(托管机构盖章、45岁以上抽查);

(8)在职职工养老、失业保险花名册(由省或市社保局盖章确认);

(9)退休、退职职工提供退休、退职审批表;

(10)招工备案表(或调令、学生报到证等)及劳动合同;

(11)城镇户口(身份证号非13010开头的,需提供户口本)。

参保单位缴纳医疗保险基金后,于次月初缴纳工本费,领取医保卡、病历本和医疗保险手册,病历本和手册需贴照片后加盖钢印。

二、单位参保申报时间

单位每月11-20日开户;1-5日申报人员增减,10日前缴纳医疗保险基金。

第三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与单位职工对照

一、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标准区别

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按市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8%逐月缴纳。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缴纳,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缴纳,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2011年6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市医保缴费基数为31460元/年。

二、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职工个人帐户区别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基金以市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比率划入:35周岁以下的为0.5%;满35周岁不满45周岁的为1%;45周岁以上的为2%。在职职工个人帐户比例:35周岁以下2.5%;满35周岁不满45周岁的为3%;45周岁以上的为4%;退休人员以个人退休养老金为基数,按6%比率划入(单位与灵活就业人员相同)。灵活就业个人账户每月扣除大额保费7---8元。

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除个人帐户有所不同,其它待遇完全相同。

第四节生育保险

一、生育保险的征缴

生育保险从2005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单位职工按0.8%的比例缴纳,灵活就业人员按0.4%比例缴纳。按0.8%比例缴费的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十个月(不含补缴时间)生育的,享受生育津贴;连续缴费不满十个月生育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津贴,按原渠道自行解决。按0.4%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只享受生育医疗费。

二、生育待遇

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顺产的2000元;难产的2500元;剖腹产3500元;怀孕6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800元;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的600

元;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400元;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120元

三、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待遇的申报

女职工因特殊原因需到费统筹地区生育的,应凭单位申请和相关证件于生育前一个月通过用人单位向市医保中心填报《石家庄市市区职工生育保险易地生育备案表》,办理备案手续;女职工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可就近就医,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凭单位申请和相关证件向市医保中心填报《石家庄市市区职工生育保险易地生育备案表》,办理备案手续。不办理易地生育备案的生育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女职工生育时需持医保卡、病历本到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个人先垫付现金。

女职工生育后7日内,将医保发票、医疗费明细单、诊断证明、准生证和出生医学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院小结(终止妊娠职工持病历本)报送用人单位。

符合条件的,医保中心按规定将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拨付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按规定足额支付本人。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由医保中心直接划入个人缴费存折。

第二章河北省医疗保险

第一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一、参保条件及所需材料

办理河北省直医疗保险人员必须要有正规的人事档案。由单位统一到我中心办理。参加省医疗保险单位需带单位与职工签定的劳动合同1份、参保单位提供参保人员上月工资表、参保单位与我中心签定的存档合同1份、2张1寸彩照、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健康体检表(各单位于每月5日前在省直一门诊体检)。

二、缴费年限

30周岁以上的人员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应从30周岁开始补缴,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办理参保手续时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计入个人账户。年龄不足30周岁的从当月开始缴费。

三、缴费比例

参保单位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为7.5%,职工个人缴纳2%;生育保险0.8%(单位缴纳),大病保险费为每人每年150元,其中单位缴纳75元,从个人帐户扣75元。已办理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每年只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2008年为75元)。2011年灵活就业人员省医保缴费基数为28383元/年,企业最低缴费基数为17030元/年。

四、退休申批

职工到达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连续实际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与参加省直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其连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可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人员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节省直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一、参保条件

2001年以后新参加工作且无省直单位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或与原省直单位解除合同的流动人员可参加省直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同省直职工。

二、缴费比例

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只建立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其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省直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5%缴纳,大病保险150元,住院待遇与在职职工相同。

第三节生育保险

一、缴费比例

机关和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原全民所有制医院及灵活就业人员按缴费基数的0.25%缴纳;其他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每年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统一征收。

二、生育待遇

生育保险费的报销比例:顺产2000元、难产2500元、剖宫产3000元 生育津贴:按0.8%标准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按0.25%标准缴费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男职工配偶只享受生育费报销,不享受生育津贴。

三、生育备案、津贴待遇的申报

1)女职工妊娠90日内应向用人单位(男职工配偶妊娠90日内应向男职工用人单位)提交本人结婚证、生育登记卡(证)和围产保健手册的原件及复印件、诊断证明、医疗保险证、IC卡(男职工配偶提交本人身份证及男职工的医疗保险证、IC卡),填写《河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备案表》。

2)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女职工因生育,结帐后30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其本人医疗保险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医学证明、终止妊娠术医学证明、出院小结、手术签字协议书、手术记录、女职工身份证、医疗费票据等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申领表》,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独生子女证者,需提供“放弃独生子女证相关待遇”的书面材料)将以上材料送到我中心,我中心再按医保中心规定时间为其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生育保险备案、津贴申报等相关办理时间为:1-11月的每月15日前,12月份的10日前。

第20篇:医疗保险

一、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

(医疗保险处基金征缴科、城镇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科、生育保险科、个人帐户科)

办事依据

1、《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株政发[1999]24号)

2、《株洲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株劳医[2004]60号)

3、《关于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湘劳社政字[2007]11号)

4、《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株劳医[1999]58号)

5、《株洲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株政办发[2007]24号)

6、《株洲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市政府2004年6号令)

7、《株洲市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管理办法》(株政发[2002]16号)

办理条件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条件:城市五区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参加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市区已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以及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不含退休人员、提前退休人员(含病退)和已达到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以上人员)均可参加市本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市区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所有人员,以及户籍不在株洲,但在株洲居住且有固定住所的居民和在株务工的农民工。

4、参加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条件:参保人员必须是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离休人员。

申请材料

1、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参保登记表一式三份;

(2)职工花名册一式二份;

(3)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代表证)、组织机构代表证复印件各一份;

(4)职工养老保险花名册一份,事业单位提供编制单一份;

(5)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6)需银行托收的单位提供准确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7)上年度劳动工资统计表或上月工资表复印件一份。

2、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年度养老保险缴费收据复印件一份;

(2)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限破产改制人员);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1张。

3、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提供下列材料:

(1)在校(园)大、中、小学生和儿童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或户籍本、一寸免冠照片1张以及首诊医院信息;

(2)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以及不在校(园)的学生和儿童参保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一寸免冠照片1张。

4、参加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需提供下列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代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员身份证及能证明参保人员为离休干部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免冠照片2张;

(4)参保人员信息,包括离休干部级别、电话、住址等。

办理程序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程序:

(1)新参保单位按要求将参保资料报医保处基金征缴科,并填写《单位参保登记表》。

(2)市医疗保险处基金征缴科核定单位参保人数及缴费工资基数,确定参保方式(即是否建立个人帐户),将单位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计算参保单位和个人应缴各项保险费。

(3)参保单位领取《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医保IC卡,手册和大病卡,发放到每个参保职工。

2、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程序:

(1)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携相关资料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或市医保处申请参保,按要求填写《株洲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请表》;

(2)根据《申请表》初审意见栏中核定的缴费金额,到市商业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缴费手续。

(3)参保人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银行现金解款单回单联和存款联,交到经办点,并领取《社会保险基金收款收据》。

(4)办理参保手续期满180天后,参保人员凭缴费收据到经办点领取基本医疗保险手册。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程序:

(1)在校(园)大、中、小学生和儿童,在所就读的学校(幼儿园)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以及不在校(园)的学生和儿童,携申办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社区经办人员对参保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具缴款通知单,参保人员凭缴款通知单到市商业银行任一营业网点缴费,银行收款后开具缴款凭证交参保人,参保人员凭缴款凭证到经办点领取医保手册。

4、参加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办理程序:

(1)参保单位将相关材料交至市医疗保险处特殊人群科。

(2)特殊人群科对参保人参保资格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签订缴费协议。

(3)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协议金到帐后,发放医保手册。

特别提示

1、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与生育保险实行捆绑参保,因此,在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的同时办理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登记。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月按规定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的缴费率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7%,职工个人缴费率为上年度职工本人工资收入的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当月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下月起停止该用人单位全部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

3、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下列比例划入职工个人帐户:45岁(含45岁)以下的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0.7%划入个人帐户;46岁以上到退休前的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1.2%划入个人帐户;退休人员按缴费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4%划入个人帐户,但本人退休费高于缴费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按本人上年度退休费的3.4%划入个人帐户。个人帐户详细信息可以登录株洲市劳动保障网(www.daodoc.com)进行查询。

4、参保人个人帐户卡(IC卡)如有遗失或损坏,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医疗保险处进行补卡。IC卡遗失应及时挂失,否则遗失期间个人帐户金如有损失,由个人负责。本人带身份证到协议零售药店、定点医院或市医疗保险处均可办理挂失手续,也可拨打电话28681660进行挂失。

5、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增减时,应及时到市医疗保险处个人帐户科办理有关手续。由单位经办人员领取并填写单位人员异动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异动原因相关证明材料(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退休的提供劳动保障局或人事局批准的退休审批表,新增人员提供《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异动表格》和参保人员劳动合同书、解除劳动合同的提供解除劳动合同书,调入、调出的提供调令)一并报市医疗保险处个人帐户科进行人员异动手续办理。

6、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受理时间为每月1—20日,次年起续保缴费时间为每年4月1日—5月25日,未按时续保缴费的,将从续保缴费时间起,180天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按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互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5%缴纳,大病互助费为100元/年/人。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可凭《再就业优惠证》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优惠手续,享受缴费优惠待遇。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暂不建立个人帐户,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互助费全部作为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参保人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特殊病种门诊和大病互助待遇。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累计参保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岁、女满55岁)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需继续缴纳大病医疗互助费,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特殊病种门诊和大病互助待遇。

7、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学生儿童30元/人/年,非从业居民160元/人/年,老年居民80元/人/年。

8、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标准为2万元/人/年。凡不缴纳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金或拖欠统筹金影响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的,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负责。

二、参保人员市区住院及费用报销 (医疗保险处医疗审核科、结算科)

办事依据

1、《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株政发[1999]24号)

2、《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劳社医[2005]120号)

3、《株洲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株政发[2007]24号)

4、《株洲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株劳社字[2008]30号)

5、《关于试行大学生普通门诊统筹的通知》(株医保通[2009]23号)

办理条件

城市五区范围内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申办材料

1、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需提供:参保者《医保手册》、身份证和医保IC卡;

2、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需提供:参保者《医保手册》、身份证或户口本。

办理程序

1、参保患者凭定点医院开出的“住院证”与本人的《医保手册》、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医院(居民医保须到所选择的首诊医院)办理住院手续。

2、医院对医保患者证件进行核对。

3、患者交纳押金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医院每日向病人(家属)提供医疗费用日清单,其中全自费项目须患者(家属)签字认可。

4、患者治愈出院(病情加重转院)时,到医院结算处办理结算手续,医院提供医疗保险结算单,并由患者(家属)签字。患者按要求支付个人自付费用(职工医保个人自付部分优先使用IC卡支付,IC卡金额不足时现金补足。居民医保个人自付部分用现金支付)。

特别提示

1、一个自然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在职人员800元,退休人员400元;二级医院在职人员650元,退休人员325元;一级医院在职人员450元,退休人员225元。同一年度内再次住院起付标准:在职人员200元,退休人员100元。在职和退休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不管是第几次住院,都必须达到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50元,一级医院450元的起付标准其费用才能列入基金结算。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大病互助)同一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1万元。其个人自付比例标准:0-10000元,在职人员为14%,退休人员为8.4%;10000-30000元,在职人员为5%,退休人员为3%;30000-110000元,在职和退休人员均为6%。

3、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须到本人选择的首诊医院进行治疗。住院起付标准: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3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学生儿童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15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基金支付比例:三级医院50%,二级医院65%,一级医院7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0元,学生儿童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0元。参保学生儿童发生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的,其意外伤害医疗费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按相关政策进行结算;发生无第三方责任意外死亡的,按每人4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发生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伤残的,按伤残等级给予相应补偿。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因病(如高血压、低血糖、骨质疏松、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等)或因确实不可预测原因导致发生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其住院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参保居民未享受生育保险补助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费用,纳入基金补助范围。住院分娩,顺产补助500元,难产补助800元,剖宫产补助1000元。

4、参加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因病需门诊治疗时,持《医疗保险手册》到学校统一规定的门诊医疗机构就医。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大学生在规定的门诊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累计400元以内的,由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40%,个人自付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60元。

5、职工医保市内转诊转院办理程序:住院所在医院开出转诊转院审批单,患者持转院单到接诊医院住院,出院后直接与医院结算。市外转诊转院办理程序:患者持二级以上总额控制医院开出的转诊转院审批单,到市医疗保险处登记备案,再到接诊医院住院,出院后到市医疗保险处报销医疗费用。

6、居民医保市内转诊转院办理程序:所选首诊医院开出转诊转院审批表,患者持审批表到接诊医院住院,出院后直接与医院结算。市外转诊转院办理程序:首诊医院开出转诊转院审批表,患者持审批表到市医疗保险处登记备案,再到接诊医院住院,出院后到市医疗保险处报销医疗费用。

7、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服务设施标准”的,基金才能按政策给予支付。

三、特殊病种门诊申办 (医疗保险处医疗审核科)

办事依据

1、《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株政发[1999]24号)

2、《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就医及结算管理办法》(株劳医[2008]52号)

申办条件

参保职工患有下列特殊病种且达到确认标准程度的(确认标准见《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就医及结算管理办法》),可以申请办理特殊病种门诊。

序号 类别 特殊病种名称

1、A类 肾(肝)移植术后治疗

2、A类 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

B类 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疗

3、B类 恶性肿瘤

4、B类 高血压病

5、B类 肺原性心脏病

6、B类 风湿性心脏病

7、B类 糖尿病

8、B类 系统性红斑狼疮

9、B类 精神分裂症

10、B类 帕金森氏综合症

11、B类 肝硬化

12、B类 肾病综合症

13、B类 类风湿关节炎

14、B类 脑中风后遗症瘫痪

15、B类 难治性癫痫

16、B类 再生障碍性贫血

17、C类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18、C类 慢性活动性肝炎

19、C类 浸润型肺结核

20、C类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21、C类 其它经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确认的特殊 慢性疾病

申办材料

1、参保人医保手册;

2、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3、相关病例资料(或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报。参保单位或个人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携申办材料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城镇职工医保特殊门诊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同时,选定一家定点医院或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

2、医院初审。初审医院收齐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进行初步鉴定。

3、专家评审。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度末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特殊病种门诊确认标准对申报者进行逐个审批。

4、发放评审结果。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5日后,携带《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领取评审结果及申报资料。

特别提示

1、市本级初审医院名单:市一医院、市中医院、市二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三三一医院、市三医院(限精神病)。

2、参保人员符合特殊病种门诊标准,办理特殊病种门诊待遇后,应尽量通过规范的门诊治疗保持病情稳定。一旦进行住院治疗,其特殊病种门诊待遇将自动终止。

3、特殊病种门诊A、B类有效期两年,C类有效期为一年。到期或病情未愈须继续治疗的,需要办理续办手续。A类特殊病种门诊待遇期满后,直接到市医疗保险处续办。B、C类特殊病种门诊待遇期满后或因中途住院治疗而停止待遇的,须按原申办程序重新办理。

4、参保患者持《特殊病种门诊病历》和IC卡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院或药店就医、购药,直接与定点医院、药店按特殊病种门诊结算标准进行费用结算。属于参保患者自付的费用,先由其IC卡支付,IC卡金额不足的,再用现金支付,参保人必须在结算单或处方上签字确认。

5、异地安置人员在异地确定的定点医院治疗特殊病种,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特殊病种门诊期满前30天内,凭医保手册、特殊病种门诊病历、处方、医疗费用发票(须注明药品及各项检查、治疗的单价),每周二到市医疗保险处结算(B类特殊病种门诊每年可结算一次),到期后到初审医院办理续办手续。

四、退休职工异地安置申办 (医疗保险处个人帐户科)

办事依据

《株洲市参保职工退休异地安置、常驻外地工作、因公出差、探亲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结算报销办法》(株劳医[2000]46号)

办理条件

异地安置申办条件:必须是本市参保退休职工,且户口已迁往安置地。

申办材料

安置地户口本及复印件、医保手册。

办理程序

1、办理人员携申办资料到个人帐户科领取《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异地安置人员申报表》和《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选择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

2、将以上两表、安置地户口本及复印件、医保手册等资料报个人帐户科,审核通过后,在医保手册上注明并加盖公章。

特别提示

1、安置地和定点医院确定后原则上不得变更;

2、异地人员IC卡在安置地不能用于购药,其个人帐户金在下年度6-7月以现金形式返还。

3、《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选择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中所选择的医疗机构必须是安置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五、参保人员市外住院费用报销

(医疗保险处医疗审核科、结算科、财务科)

办事依据

1、《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株政发[1999]24号)

2、《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转院和医疗费用结算报销管理办法》(株劳医[2000]52号)

3、《株洲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株政发[2007]24号)

4、《株洲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株劳社字[2008]30号)

5、《株洲参保职工退休异地安置、常驻外地工作、因公出差、探亲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结算报销办法》(株劳医[2000]46号)

6、《株洲市离休干部医疗药费统筹管理办法》(株政发[2002]16号)

办理条件

市区范围内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参保人员。

申办材料

1、市外转诊转院费用报销需提供:本人《医保手册》、身份证、《转诊转院审批表》、出院证明、详细费用清单和发票、参保患者本人开户的株洲市商业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2、外地探亲、出差住院费用报销需提供:本人《医保手册》、身份证、被探方户口复印件、单位或社区证明、出院证明、病历复印件及详细费用清单和发票。

3、异地安置人员住院费用报销需提供:本人《医保手册》、身份证、出院证明、病历复印件及详细费用清单和发票。

办理程序

1、申报。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患者携相关资料到市医疗保险处医疗审核科(医保办事大厅)进行费用审核。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参保患者携相关资料到特殊人群科(医保办事大厅)进行费用审核。

2、业务结算。参保患者将相关科室审核后的审核单及相应的结算资料交结算科(医保办事大厅)进行费用结算,由结算科打印结算单及拨付单。

3、患者将结算单、拨付单等相关结算资料及患者本人在株洲市商业银行开户的银行存折复印件交财务科登记,以便转帐付款(患者死亡、异地安置人员提供患者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可领取现金)。

特别提示

1、市外转诊转院费用报销: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须先自付30%后,再按医保政策结算;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个人需先自付10%后,再按医保政策结算。

2、外地探亲、出差急诊住院费用报销:在省会(含省会)及沿海经济发达城市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个人先自付30%后,再按医保政策结算;在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下城市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个人先自付20%后,再按医保政策结算。

3、外地探亲、出差期间住院费用报销仅限患急病就诊住院,且报销比例比市内住院要低的多,患者病情稳定后可转回本市治疗,以降低个人负担。

六、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 (医疗保险处医疗审核科、生育保险科、特殊人群科、结算科、财务科)

办理依据

1、《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株政发[1999]24号)

2、《株洲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株政发[2007]24号)

3、《株洲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株劳社字[2008]30号)

4、《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劳社医[2005]120号)

5、《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暂行办法》(株劳医[2001]70号)

6、《关于对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暂行办法进行部分调整和补充的通知》(株医保发[2003]14)

7、《株洲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伤,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株劳医[2001]51号)

8、《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就医及结算管理办法》(株劳社[2008]52号)

9、《株洲市离休干部医疗药费统筹管理办法》(株政发[2002]16号)

10、《株洲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

办理条件

市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城镇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定点医院,居民医保首诊医院、转诊医院,定点门诊)

申办材料

1、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院费用结算需提供:当月出院参保患者医疗费汇总表、个人帐户就诊医疗费用汇总表、患者住院病历和经患者签名的结算单。

2、特殊病种门诊定点医院(药店)费用结算需提供:当月特殊病种门诊患者门诊医疗费汇总表、经参保患者签名的结算单、门诊处方。

3、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定点医院(包括门诊)费用结算需提供: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汇总表、经参保患者签名的个人结算单。

4、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生育、节育医疗费用结算需提供:

(1)医疗费用汇总表;

(2)参保人《生育保险待遇证》;

(3)《定点医疗机构生育门诊结算汇总表》;

(4)参保人单位介绍信;

(5)参保人妊娠期住院介绍信;

(6)市医疗保险处开具的生育保险介绍证明。

办理程序

1、申报。定点医疗机构将相关资料交相应科室进行费用审核。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特殊病种门诊费用交由医疗审核科进行审核;个人帐户就诊医疗费用交个人帐户科审核;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费用由特殊人群科审核;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科审核。

2、业务审核。相关科室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签字确认后交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再将相关资料交至结算科。

3、业务结算。结算科根据相关科室提供的结算表及相关资料进行费用结算,打印结算单及拨付单,结算科负责人在结算单及拨付单上签署意见后交财务科进行费用拨付。

4、定点医疗机构开出收款收据交医保处财务科进行费用的拨付(需提供收款单位的全称、银行帐号、开户行)。

特别提示

1、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及特殊病种门诊定点医院(药店)应在每月15日以前及时将所有结算资料上报医疗审核科,每月下旬及时到结算科、财务科进行数据核对,及时开出结算票据,以免影响费用拔付时间。

2、特殊人群科每月上旬受理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定点医院交来的结算表,在下月初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3、定点医院生育医疗费用按月进行申报和结算。

七、协议零售药店申办及管理 (医疗保险处综合科、个人帐户科)

办事依据

1、《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劳社工字[2009]53号)

2、《株洲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株劳社字[2009]47号)

3、《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

4、《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株劳医[1999]58号)

办理条件

1、持有药品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取得GSP认证证书,且正式经营3个月以上的药店。

2、药店布局合理,交通便利,购药方便,有相对固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对象。

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认真遵守各项收费标准和价格标准。

4、具有符合标准的经营场所,配备空调、冰箱等相应的设施设备,营业面积60m2以上,营业人员在4人以上。

5、药店质量负责人应具备药学或相应的专业知识,营业员应持有劳动保障部门和药品监督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和上岗证。有稳定的质量管理人员队伍,至少有1名主管药师,营业时间内应有不少于1名以上的从业药师在岗;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并建立了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适应的内部管理措施,能自愿执行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

6、全体职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7、凡申请协议服务资格的零售药店不得设立日用品和食品销售柜台;严禁有利用参保人员医保卡直接或变相销售生活日用品、食品、化妆品、家用电器等非药品的现象发生。

8、具备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时传输相适应的计算机网络设备。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人员,并自愿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网络维护的相关费用和责任。

9、相关工作人员应接受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有关政策和业务培训。

申办材料

1、协议零售药店申请表;

2、药店通讯地址、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3、所有职工花名册,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4、各级专业技术人员数及执业资格证明复印件;

5、药店设备清单;

6、营业场所证明。自有场所应提供房产证明,租赁场所应提交至少2年期的租赁协议和出租方房产证明;

7、药品监督、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证和营业执照、零售药店GSP认证证明书复印件;

8、其它相关证明。

办理程序

1、零售药店到株洲市医疗保险处综合科领取《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申请书》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2、综合科负责对各项申报材料及其资格进行初审。

3、由综合科牵头,个人帐户科、监管科派人参加,对初审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进行现场审验。

4、综合科牵头,个人帐户科、监管科参加现场审验人员开会确定协议零售服务药店初步名单。

5、协议零售服务药店初步名单报综合科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交医保处处长办公会议审核确定。

6、通过审核的零售药店,签订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并在药店显著位置悬挂全市统一的“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的标牌。

特别提示

1、每年10月份开始受理协议零售药店申报资料,12月底以前确定新增协议零售药店名单。

2、《服务协议》一店一协议,一年一签。建立淘汰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3、违反协议约定的,医疗保险处将依据协议给予严肃处理。

(一)出现下列违约情形的,扣除结算金额2000元,并中止服务协议6-12个月:

(1)利用参保人员医保卡直接或变相销售生活用品、食品、化妆品、家用电器等非药品;

(2)不及时为参保人办理医保卡挂失、修改密码,或不按规定修改密码而造成被冒刷、盗刷的;

(3)违规设立日化用品或食品柜的;

(4)为特殊病种门诊患者套换药品的;

(5)经核实具有其他违规行为,但未造成影响的。

(二)下列违规情形的,扣除结算金额2000元,并中止服务协议12-24个月:

(1)为其他医疗机构、药店代刷医保卡的;

(2)与特殊病种门诊患者串通虚假购药套取统筹基金的;

(3)经核实具有其他违约行为,且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三)有下列违规情形的,终止服务协议,并不再续签。

(1)与参保人串通用医保卡套取现金的;

(2)工作人员采取各种手段套取参保人个人帐户金的;

(3)同一协议年度内,有以上“(一)、

(二)

(三)”中违规情形三次(含三次)以上的。

4、协议零售药店变更名称、地址、法人(负责人)和计算机网络地址的,应持市药监局、市工商局核准后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定的《协议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等资料,到医疗保险处综合科办理变更手续。

5、协议零售药店应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刷卡金额汇总表报送市医疗保险处个人帐户科审核、结算,每月20日以后到财务科办理付款手续。

八、生育保险待遇申办 (医疗保险处生育保险科)

办事依据

1、《株洲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市政府2004年6号令)

2、《株洲市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节育、绝育、终止妊娠、生育医疗费用的暂行规定》(株劳险[2004]97号)

3、关于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的通知》(株医保发[2007]13号)

办理条件

1、《生育保险待遇证》办理条件:女职工怀孕5个月以上,且参加了生育保险并按时缴费(新增参保人员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

2、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减免办理条件:参保女职工办理了《生育保险待遇证》,在定点医院发生的产前检查和生育分娩费用符合医保“三个目录”和生育保险政策。

3、妊娠并发症住院办理条件:参保女职工办理了《生育保险待遇证》;妊娠期并发症必须为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12种妊娠并发症疾病,具体为:⑴妊娠高血压综合症;(2)前置胎盘;(3)多胎妊娠;(4)妊娠胆汁淤滞症(ICP);(5)先兆早产;(6)胎膜早破;(7)胎儿宫内生长滞缓;(8)母婴血型不合(溶血症);(9)羊水异常症;(10)妊娠合并心内科病(糖尿病、心脏病);(11)妊娠合并外科病(阑尾炎,急腹症);(12)先心病妊娠。

4、申领生育津贴条件:参保女职工休满产假5个月后方能由单位办理生育津贴申领。

5、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条件:(1)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且其配偶生育的是第一胎,生产3个月以上(失业女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生育也可以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6、异地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办理条件:参保女职工办理了《生育保险待遇证》,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保“三个目录”和生育保险政策。

申办材料

1、办理《生育保险待遇证》需提供下列材料:

(1)女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女职工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生育证;

(4)孕产妇保健手册。

2、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减免需提供:《生育保险待遇证》、医保IC卡。

3、妊娠并发症住院需提供:《生育保险待遇证》、医保IC卡、《妊娠期住院介绍信》。

4、实施人流、引产、上环、取环手术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结婚证原件、病历本(检查、化验单)、医保IC卡。

5、申领生育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证》原件;

(2)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

(4)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5)生育津贴申请表(单位盖章、一式两份)

6、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

(3)女方无工作单位证明;

(4)医院出具的费用发票原件;

(5)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请表(单位盖章、一式两份)。

7、异地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证》;

(2)婴儿出生证明、出院诊断证明;

(3)医院住院发票、费用清单;

(4)本人开户的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生育保险待遇证》办理程序:参保女职工怀孕5个月后,由本人或单位携相关资料到市医疗保险处生育保险科(医保办事大厅)申办《生育保险待遇证》。

2、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直接在定点医院按生育保险包干标准直接减免。

3、妊娠并发症住院办理程序:

(1)持《生育保险待遇证》和定点医院开具的住院证,到市医疗保险处生育保险科(医保办事大厅)开具《妊娠期住院介绍信》。

(2)持《妊娠期住院介绍信》、医保IC卡到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按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直接结算减免。

4、实施人流、引产、上环、取环手术办理程序:

(1)人流、引产的由参保女职工持申办资料到生育保险科开具介绍信;上环、取环的由单位直接对定点医院开具介绍信;

(2)持生育保险介绍信、医保IC卡到定点医院进行手术,发生的费用由定点医院按生育保险包干标准直接结算。

5、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津贴办理程序:

(1)个人或单位到生育保险科提交申办资料;

(2)生育保险科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核定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金额;

(3)单位开具往来结算收据(背面注明单位全称、开户行、帐号)。

6、异地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办理程序:

(1)参保单位或个人到生育保险科窗口提交申办材料;

(2)生育保险科按政策对生育费用进行审核,核定具体金额;

(3)结算科对费用进行复核;

(4)将相关资料及银行存折复印件交财务科,财务科进行费用拨付。

特别提示

1、办理《生育保险待遇证》时选定的定点医院,不能中途更改,《生育保险待遇证》必须在产前办理。

2、生育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自付比例,只要符合生育保险政策都可减免,医院必须按实结算、按实减免,不得变相收取个人自付费用。

3、妊娠并发症住院不设起付线,自付比例与城镇职工医保分段自付比例相同。

4、计划生育外意外怀孕的,一年限定减免费用一次。

《乡镇医疗保险岗位职责.doc》
乡镇医疗保险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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