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项目各种人员岗位职责

2020-04-19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项目分包、劳务管理制度

廊坊北昌回迁安置区

5、6号地块工程

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劳务作业层是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项目施工生产任务的支撑和保证。按照两层分离的要求,项目部与劳务作业层应建立以分部、分项工程承包或劳务定额分包为主要形式的经济合同关系。 第二条、项目所需劳务作业队伍应坚持“以我为主、先内后外、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原则,由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审定配置计划,组织公开招标,择优录用,实行合同化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对劳动力实行动态管理。劳动力动态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需要补充或者减员时及时向公司劳资部门提出申请计划。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队、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进行考核并支付劳动报酬和兑现奖罚。

3、发现上场劳务作业队伍与招用时承诺条件严重不一致或工期滞后,存在安全质量隐患时,项目部有权提请调整施工队伍。

4、配合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对项目劳动力的招用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正确使用劳务工,纠正不规范用工行为。第四条、内部劳务队伍管理

1、内部劳动作业队伍,是指由公司劳务基地在强化培训、优化组合、合理搭配、竞争上岗的基础上,组建的具有明显专业施工优势、能够独立作战和动态流转的作业队、班组。

2、项目部使用内部施工队伍的总量以项目评估方案确定,并在“项目管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推荐第2篇:项目分包、劳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项目劳务作业层是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项目施工生产任务的支撑和保证。按照两层分离的要求,项目部与劳务作业层应建立以分部、分项工程承包或劳务定额分包为主要形式的经济合同关系。

第二条 项目所需劳务作业队伍应坚持“以我为主、先内后外、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原则,由处劳动人事部门审定配置计划,委托项目部组织公开招标,择优录用,实行合同化管理。

第三条 项目部对劳动力实行动态管理。劳动力动态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需要补充或者减员时及时向公司劳资部门提出申请计划。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队、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进行考核并支付劳动报酬和兑现奖罚。

3、发现上场劳务作业队伍与招用时承诺条件严重不一致或工期滞后,存在安全质量隐患时,项目部有权调整施工队伍。

4、配合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对项目劳动力的招用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正确使用劳务工,纠正不规范用工行为。

第四条 内部劳务队伍管理

1、内部劳动作业队伍,是指由处劳务基地在强化培训、优化组合、合理搭配、竞争上岗的基础上,组建的具有明显专业施工优势、能够独立作战和动态流转的作业队、班组。

2、项目部使用内部施工队伍的总量以项目评估方案确定,并在“项目

管理目标责任书”中予以明确。项目部使用内部劳动力达不到约定人数时,少用部分按企业月平均工资乘以少用的人数向处上缴劳务调控费。

3、项目部招用的内部施工队伍应坚持计划管理、定向输入的原则,由处劳务基地推荐,并提供《内部施工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和《内部施工队伍近两年承建工程项目清单》,供项目部择优录用,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包括:作业任务、使用劳动力人数、进场、退场时间、进度、质量、安全要求、劳动报酬及结算方式、奖励及处罚条款等。

4、项目部对内部劳务作业层以下达施工任务书的方式实行合同化管理。在做好技术、安全交底的同时,应对其所施工的工程数量、部位、质量等事项、材料耗用量、用工数量、进度计划等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和明确,并加强对劳务作业层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以及作业质量和效率的检查。

5、项目部对劳务作业层实行按产联质计酬与节约消耗奖励相结合的分配办法,体现绩效挂钩、多劳多得;劳务作业层内部分配应在项目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按照民主管理的有关程序进行定额(计件)工资制或承包工资制分配办法,自主管理与分配。

第五条 外部劳务队伍管理

1、外部劳务队伍是指在工程项目上招用具有独立施工能力和相应资质的外协施工企业。

2、实行分包队伍资格施工准入制度。由公司工程技术部门归口办理

外部劳务的资格审查和注册登记工作,在确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齐全、综合实力强、施工业绩优良、履约信誉高后,方可报经电化局集团公司核发《劳务分包准入证》,编入劳务分包商名录,并进行公示制,养在社会、用在企业、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对进入名录的分包商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核、记录业绩、年审评定、并建立不合格队伍的定期公示制、优胜劣汰。

3、项目部招用外部劳务队伍应遵循“计划报批、资格预审、公开招标、综合评价、集体审定”的程序,认真填写《招用外部劳务审批表》、《外部劳务基本情况调查表》、《外部劳务设备情况调查表》、《外部劳务近五年承建工程清单》和《外部劳务招标评分表》,杜绝违法、违规分包、坚决取缔整体分包和层层转包。

4、经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外部施工队伍后,按照“先签合同后施工”和“谁施工、谁管理”的原则,由公司委托项目经理在施工前与其签订规范合法的《工程分包合同》,其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内容、包价、建设工期、质量、材料物资和设备的供应方式、竣工验收与质量保修、工程款结算、违约责任等条款。

5、对外部劳务不拨工程预付款,并由其交纳10%的履约保证金和预留10%的质量保证金。外部劳务分包工程的验工计价拨款必须由项目部计划、施工、财务、物资、设备、质量等部门会审签字,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任何人无权单独批准计价拨款。

6、项目部对分包工程应抓好现场代表、技术监督人员的选派工作,落实分包工程全过程“旁站”制度,严格进行安全质量和工期的监督与

控制。

第六条 本制度在执行当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集团公司指挥部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3篇:项目劳务用工分包合同

四川XXXXX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承包协议书

甲方: 四川XXXXXXXXXX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1 四川XXXXX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承包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 四川XXXXXXXXXXX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内部劳务承包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劳务承包工程、地点和承包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劳务内容:项目工程劳务施工

二、劳务工作期限

1.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三、劳务报酬

以实际工程量核算为准。 依下列第1种方式计算单价。

1.约定不同工程劳务的计时单价,按确认的工时计算。日工资单价,技工: 元/天,普工:男工 元/天,女工 元/天,加班: 元/小时。

2.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四、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2 四川XXXXX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

依下列第 1种方式计算劳务报酬。

1.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每日提供进场作业劳务人数并由项目部确认。

2.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按月上报已完成工作量并由项目部核实确认。

按上述方式确认后,还需附每月劳务人员出勤记录。

五、劳务报酬支付方式

1.乙方应遵照甲方财务制度完善相关手续;本合同暂定总价

(含税)。付款方式:

乙方请款前应提供相应的等额发票。若乙方提供的发票未通过财务审核,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

付款细则参照甲方与业主方的主体合同约定。

2.工程全部竣工经建设方及监理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结算款的 %,剩余的 %作为保修金;

3.工程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结算保修项后 天内一次性免息付清; 乙方应遵照甲方财务制度完善相关手续,乙方提供劳务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

乙方需对提供税票的真实性及合法性承担终生责任。若因乙方提供的税票问题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和赔偿(从应结算金额中扣除);若因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大无法从应结算金额中足额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责。

3 四川XXXXX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

乙方需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制作本承包作业所属劳务工人工资表,由甲方监督承包人或委托项目部代为直接发放到工人手中,由他人代领的,必须有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民工工资表原件需将原件提交甲方保管备查。

4.工程变更调整

因特殊原因造成工程量的变更部分必须于当月经甲方项目负责人及预算员核准确认,增加或减少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增加或减少的劳务报酬,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承包补充协议》后同期调整,未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承包补充协议》的,造成任何损失劳务公司不承担责任。

5.未支付的余款及风险保证金待乙方承包任务完成后,经项目部、甲方确认乙方在施工质量,工期、安全施工、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以及综合治理等因素,并核实使用的材料、机械设备及相应费用后,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结算支付。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工程质量执行标准: 按工程合同标准执行

1.乙方为承包劳务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所施工工程质量执行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项目部的要求。

2.乙方施工完毕,项目部对施工成果组织验收合格后,视为乙方完成了本协议约定的工作任务,但项目部与业主间的隐蔽工程 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必须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项目部相关损失。

4 四川XXXXX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

七、安全施工与综合治理

乙方为承包劳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要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考核规定》(附件1)。确保劳务作业队无刑事、治安案件、无计划外生育现象,确保队内和谐稳定;

八、承包风险处理

1.乙方承包的施工任务必须按项目部即施工承包或专业承包方(以下简称项目部)的进度计划完成。若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满足项目部需求,经项目部向甲方提出解除《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后,甲方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本协议自动解除,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服从项目部的管理,若发现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项目部可直接取消乙方的施工资格,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劳资纠纷由乙方承担。

3.甲方依据和项目部共同确认乙方每月完成的工作量,保障乙方劳务队人员工资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不得延期、拖欠员工工资。

4.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双方必须明确电话、住址、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保证联系及沟通渠道畅通,如果牵扯到部分事项未明确时,难以联系到对方的,由此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5.在乙方发生劳务作业质量、安全事故及拖欠工人工资等经济纠纷时,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劳务费用及保证金中扣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直接予以赔付,结算后如有剩余的,退还乙方,不足扣除的,由乙方补缴。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管理原因造成本协议不能按约定履行的,经项目部提出,

5 四川XXXXX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核实属实,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更换施工队伍,造成损失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存在延期、拖欠员工工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支付的,乙方按应付金额的50%—100%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延期、拖欠的工资及加付的赔偿金可由甲方从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及保证金中直接支付给员工,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若给甲方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未结算劳务费用及保证金除支付员工工资外,剩余部分赔付乙方对甲方造成名誉及经济损失的赔偿,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3.如乙方原因造成质量缺陷及质量事故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协议,乙方除承担返工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价款及补充协议约定价款总额 %的违约金。

4.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除按该项目业主与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方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每延误一天,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价款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价款总额 ‰的违约金。

5.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价款总额 %的违约金,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仍应在工期内完成承包任务。

6.因本工程业主及项目部对甲方进行违约及其他事项赔偿时,本承包工程属乙方施工部分的由乙方全额赔偿。

十、争议解决方式

6 四川XXXXX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

如本协议履行时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本承包协议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本协议效力终止。

十二、承包书份数

本承包书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 附件:施工班组安全文明考核办法

甲方: 乙方(劳务作业队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7 四川XXXXX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

四川XXXXX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班组安全文明考核办法

安全文明管理工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打造公司一流品牌的重大举措。施工班组作为公司三级安全文明管理的重要环节,必须深抓落实,才能从根本上迅速改变在建工程在安全文明管理上的被动局面。为此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请各项目部严格执行。

一、施工班组的安全文明的检查考核,由各项目部项目经理牵头,由项目部专职质安员具体负责执行。

二、各施工班组进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班组安全承诺书,包括进场施工的所有班组(土建、绿化、水电、木作及其它专业承包班组)。

三、土建班组在地面铺贴作业完成后,必须在2日内完成勾缝、清扫工作后,用彩条布覆盖整齐加以保护,由施工班组长向项目部质安员提出申请初验,经质安员验收合格后,项目部按班组实际保护的面积支付成品保护费(1.5元/m2)。剩余的成品保护费在工程竣工后,由项目部考核支付。成品保护工作直至竣工验收,验收前如有损坏,必须及时补上并保持整洁。

四、各班组发生以下行为,由项目质安员检查考核,在班组结算是予以扣除;1.未按规定规范佩戴安全帽,穿安全警示背心、穿拖鞋上班,扣50元/人次处罚。

2.作业场地内必须做好各类垃圾的清理工作,未做到日清日结,工完场地清,扣50元/处。

3.未垫木板直接在绿化地内切割石材,扣50元/处。

4.将材料、建渣、施工工具、工具包等直接放在已完成的绿化草坪及灌木内,扣50元/处。

8 四川XXXXX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

5.直接在沥青路面或铺装完成面上拌合砂浆、混凝土,扣50元/处。6.砂石材料按规定方法取料,每次取料后未进行收拢归集,扣50元/处。 7.每天对施工后剩余的零星材料和不合格材料必须收拢并堆码整齐,用彩条布加以覆盖,未完成扣50元/次。

8.绿化施工后的绿化垃圾(如修剪枝叶、草绳、塑料袋、竹筐等)应当天清除,不能当天清除的必须集中堆放加以覆盖。未做到日产日清和工完场地清,扣50元/处。

9.工人住房整洁卫生,无私拉乱接电线行为,违者扣50元/次。10.饮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按100元/人次。

11.施工现场发生吵架,扣100元/人次,发生打架扣500元/次。

四川XXXXXXX工程有限公司

2018.04.05

推荐第4篇: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转包、内包、挂靠

在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中,建筑业农民工劳动纠纷数量占多,这很多是因建筑工程中存在劳务分包、转包、内包、挂靠等情况,而农民工不清楚哪些是有效而受法律保护、哪些是被法律禁止而无效造成的。下面,我们通过案例向大家进行介绍,希望读者尤其是建筑业的农民工朋友们了解“三包一靠”的效力,在发生劳动争议时知道该向谁主张合法权益。 劳务分包:

合同效力应视情况而定 【案例】

一家公司通过招标方式从一家建设单位承包到楼房建筑工程后,将面积约为150㎡的清除基础淤泥的劳务分包给了邱日萍等12名农民工。可当邱日萍等完成工作任务后,公司起初借口尚未从建设单位获取工程款而一再拖延工资,后来干脆以其分包劳务未获得建设单位同意,属于违法分包、不具有法律效力为由拒绝支付。 【点评】

劳务分包并非必然无效。就承建单位与建筑单位在建筑合同中没有劳务分包的约定或劳务分包没有得到建设单位认可时,是否属于违法分包问题,应当区别对待:如果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备资质且在资质条件允许范围内的分包,不属于违法分包;如果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或虽然有资质但不在资质许可条件范围内的分包,属于违法分包。

与之对应,本案所涉清除基础淤泥的劳务,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只需通过简单的体力劳动就能完成,根本不存在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的问题,因而公司不能拿无效说事儿。 劳务转包:

任何形式均被法律禁止 【案例】

2017年8月,一家公司承包到一项劳务工程后不久便当起了“甩手掌柜”:将之转包给包工头李某。李某则雇请肖丽玉等17人施工。任务完成后,李某却携带公司给付的工资逃之夭夭了。面对肖丽玉等索要工资的请求,公司认为其已经付过,且其与李某之间的转包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肖丽玉等自然无权向其索要。 【点评】

的确,本案所涉转包合同无效。转包是指承包人将承包的劳务转让给第三人,使第三人实际成为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而分包中的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虽然转包都被法律所禁止,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尽管本案所涉转包合同无效,但公司却必须向肖丽玉等人支付工资。 劳务内包:

劳动者权益受法律保护 【案例】

2017年9月,一家建筑公司承包一项劳务工程后,以“内部承包”方式交由其内设机构基建部完成。基建部随之招募了邓晓菲等20名农民工施工。期间,邓晓菲在劳动期间不慎受伤。当邓晓菲要求给予工伤赔偿时,却遭到公司拒绝,理由是其与基建部的“内部承包”协议无效,其自然无需对基建部的雇佣行为担责。 【点评】

公司必须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内部承包”又叫“内包”,是承包人承接劳务工程之后,交由其内部职能机构或者部门负责完成的一种经营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人的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人格,属于法人的一个部分,法人对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的行为负责。即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和法人属于同一主体,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的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他人”或“第三人”,故内包不属于转包。 与之对应,公司自然应当对邓晓菲的工伤承担赔偿责任。 劳务挂靠:

所有方式都属无效行为 【案例】

包工头朱某拉起建筑队后,鉴于难于接到活干,遂挂靠到一家建筑公司。2017年11月,朱某以该公司名义与一家单位签订了劳务合同。一个月后,朱某雇请的员工邱庚秀因脚手架脱落而受伤。鉴于朱某拒绝赔偿,邱庚秀曾要求公司担责。但公司认为,朱某与其系挂靠关系,而挂靠不受法律保护,故邱庚秀只能要求朱某担责。 【点评】

本案所涉劳务挂靠关系无效。劳务挂靠主要是指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劳务活动的行为。虽然这种行为被法律明令禁止,但并不等于本案所涉建筑公司便无需对邱庚秀所受伤害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由此可知,邱庚秀有权要求本案中被挂靠的这家建筑公司担责。

推荐第5篇:项目人员岗位职责

5、项目人员岗位职责 5.1 项目负责人

5.1.1受法人代表委托,代表其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完成其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指标,全面负责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

5.1.2贯彻实施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进行有关经济合同和协议的签定及招投标工作;

5.1.3负责主持对工程进行质量策划,制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责任制,对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状况及质量体系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做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工作;

5.1.4负责分供方、分包商的选择工作,代表单位签定物资采购合同、工程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

5.1.5负责加强内外协调,保证工程施工中的资源供给,合理组织施工力量,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满足合同要求,处理好合同变更;

5.1.6制定战略性实施计划,确保项目关键目标,对完成单位下达的生产任务、创优计划、利润指标和安全指标负责;

5.1.7完善内部基础管理,指导下级工作,分配合理,奖优罚劣;

5.1.8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维护项目经理部和项目职工合法权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5.1.9负责项目的对外联络及协调工作,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服务。5.1.10负责项目的后勤及生活区的管理工作,为项目的正常施工做好保障。 5.1.11负责项目文明施工形象的策划、监督执行和日常维护工作。

5.1.12负责施工队食堂、宿舍文明卫生、消防、安全管理,项目食堂管理及后勤保障供应工作;

5.1.13负责项目部的对外公关协调,解决施工扰民问题,协调同交通、城管、环卫、环保、派出所及街道的关系,为项目施工创造良好的条件;

5.2 技术负责人

5.2.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质量目标负主要责任,主管项目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监督施工现场各级人员履行质量职责,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

5.2.2负责主持编制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环境管理计划及重要分项施工方案、措施和作业指导书;负责主持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总备料计划,负责月度材料计划的审核,协助物资供应部做好材料、设备的选型、定货工作;主持基底验槽和结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5.2.3制定措施以确保工程中测量标识的准确性,对工程建筑物定位线、水准点等重要的测量标识亲自复检。指导、监督项目经理部文件和资料的控制工作、质量记录的控制工作;

5.2.4负责编制项目经理部的日常培训计划;领导开展QC小组活动和技术、质量攻关工作,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合格率100%;负责组织项目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及时做出科技总结;

5.2.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分析经济、技术指标,优化施工方案,努力降低施工成本,实施好成本节约计划;

5.2.6结合IS09000《质量体系程序文件》、ISOl4000《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文件》要求,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负责对技术人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和考评,认真抓好基础工作;

5.2.7对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及创优活动进行策划、控制、管理及监督,主持对工程质量的定期检查、评议、整改及工程质量验评,召开质量专题会;负责从施工前的质量预控,到施工中的质量过程控制,以及施工完的质量检查验评等全过程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控制,并制定和组织实施纠正预防措施;

5.2.8加强质量管理,把施工质量与劳务队工费紧密挂钩,调动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搞好质量的积极性,保证分部分项工程都达到预定的质量目标;参加经营管理决策,参与分供方和分包商的选择和考评工作,对物资采购合同、工程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以及付款,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

5.2.9协助各专业分包商做好施工图深化设计,组织安装工程各专业进行图纸会审,提前发现各专业图纸矛盾和冲突,并协助设计院在施工前进行解决;5.2.10做好各专业分包与土建专业的沟通、协调工作; 5.2.11负责监督公司总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贯彻执行工作,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和目标的监督执行。

5.3 生产经理

5.3.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进度目标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负主要责任。按照施工总进度计划要求组织现场施工,对施工进度、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及环境保护负主要责任;

5.3.2认真熟悉图纸及施工规范,了解施工动态,根据总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安排每周每日的工作,对施工任务、施工材料、施工机械等的完成(进场)时间、要求、标准具体安排,并落实到人。调整人力物力,确保重点施工;

5.3.3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将计划与现场实际进度进行对照,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保证工程进度;

5.3.4按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布置周、月、旬、季施工生产任务,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统一协调各业务部门关系,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矛盾;

5.3.5建立健全对安全组织机构,作好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和场容管理,抓好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浪费,节约材料; 5.3.6每周组织一次工程全面检查,对施工现场的进度、安全、质量等情况随时掌握,经常组织现场会,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带领各专业、各队完成各种指标,做好上级检查的现场接待工作;做好工程施工日志;

5.3.7为各专业分包商协调现场、机械、水电、库房、办公等条件,为各专业分包商提供良好服务;

5.3.8负责履行合同要求的工程交付后的保修工作。

5.4 安全总监

5.4.1安全总监直接由本企业总部委派,对本工程施工安全具有一票否决权。5.4.2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工作,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5.4.3负责贯彻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规范,严格执行安全及文明施工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5.4.4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作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和场容管理,抓好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浪费,节约材料。 5.4.5负责各专业分包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5.4.6负责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贯标工作。

5.5 物资经理

5.5.1负责进行材料、设备的构配件的采购;

5.5.2负责对进场材料、设备的构配件的检查、验收及保护;5.5.3监督各分包单位进场材料的验证、复试,并记录存档; 5.5.4负责对项目主要材料进场时间、进场计划的安排;

5.5.5负责进场物资库存情况,制定和物质管理办法,做好各类物资的标识;5.5.6负责进场物资的报验及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5.6 合约主管

5.6.1负责工程分包合同、劳务合同及租赁合同的起草、洽谈、签订、报批工作,负责项目经理部合同的管理,监控各分包和材料供应商合同履约情况,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全面兑现对业主的承诺。

5.6.2认真熟悉图纸,编制工程概预算、年度、季度成本计划及分项工程工料分析。

5.6.3根据每月完成工程量、材料耗用量及各项费用开支,及时编制本月工程成本情况汇总表,并提出节约成本建议,掌握本公司过程用工情况,定期向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提供成本分析资料。

5.6.4根据工程进度,办理验工计价,负责向业主提交工程进度款请款计划、资金流量计划和月度请款单,审核各分包和材料供应商月进度款申请计划,按合同向分包和材料供应商付款。

5.6.5根据变更洽商确定变更计价,上报给监理工程师。审核指定分包和指定供应部分变更计量和计价。办理工程结算。

5.6.6负责准备竣工决算报告其他与商务方面的工作。建立工作台帐,准确记录各种原始数据并整理装订,妥善保管。

5.7 综合办主任 5.7.1协助项目经理助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及社会关系协调工作。 5.7.2负责项目经理部办公用品的管理、后勤生活的保障工作; 5.7.3负责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

5.7.4负责督促文明安全施工、CI形象、环境保护等项工作的实施;5.7.5参与协调施工现场的周边关系。

5.7.6负责项目人员的调动及劳资管理,负责对外事务工作。

5.7.7负责项目来往书信、文件、图纸、电子邮件、影像资料的收发、签转、打印、登记、归档工作。

5.7.8负责项目计算机及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文件分级传阅保密制度;5.7.9负责防扰民、民扰接待及周边交通协调。

5.8 施工员

5.8.1熟悉图纸,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方案的讨论。5.8.2掌握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 5.8.3负责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5.8.4负责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材料、机具的计划安排,做好各单位和工5.8.5种作业之间的协调。

5.8.6负责安排施工作业计划,对劳动力合理安排使用。5.8.7负责对民工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进行管理。

5.8.8负责向工人(或作业班组)进行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交底。5.8.9做好分项工程的组织工序,参与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5.8.10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流水作业方法组织施工,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

5.8.11负责施工日志的填写工。

5.9 安全员

5.9.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5.9.2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5.9.3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和查处。 5.9.4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5.9.5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5.9.6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5.9.7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

5.9.8积极配合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5.10 质量员

5.10.1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

5.10.2认真学习质量管理知识,掌握质量检验理论和方法。

5.10.3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规定,正确执行质量管理工作所规范的各项标准。

5.10.4严格监督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和规格,监督班组操作是否符合规程。5.10.5按照规范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方法、验收评定标准,正确进行自检和实测实量,填报各项检查表格,对不符合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质量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返工意见。

5.10.6在施工现场履行质量管理责任时,负责质量检查、评定、监督的各种手续,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5.10.7提出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提出制订新工艺、新技术的质量保证措施建议。

5.10.8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5.11 标准员

5.11.1负责确定工程项目应执行的工程建设标准,编列标准强制性条文,并配置标准有效版本。

5.11.2参与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落实措施及管理制度。5.11.3负责组织工程建设标准的宣贯和培训。 5.11.4参与施工图会审,确认执行标准的有效性。 5.11.5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质量计划、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计划,确认执行标准的有效性。 5.11.6负责建设标准实施交底。

5.11.7负责跟踪、验证施工过程标准执行情况,纠正执行标准中的偏差,重大问题提交企业标准化委员会。

5.11.8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标准执行中的问题。

5.11.9负责汇总标准执行确认资料、记录工程项目执行标准的情况,并进行评价。

5.11.10负责收集对工程建设标准的意见、建议,并提交企业标准化委员会。5.11.11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的信息管理。

5.12 机械员

5.12.1严格执行公司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办法和规定。5.12.2负责强上报机械设备需用量计划及动态调整工作。 5.12.3负责机械设备的调运、验收、测试和管理工作。

5.12.4负责对进场重要及大型机械设备进行检验,并填写《机械设备进场验收及试验记录》。

5.12.5负责机械设备施工过程的小型维修和保养工作。5.12.6负责对机械设备的责任制的建立和跟踪及挂牌工作。 5.12.7负责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5.12.8负责建立自有机械设备台帐,并统一编号标识,以及做好租赁机械设备标识的保护工作。

5.13 材料员

5.13.1根据施工预算,编制物资采购、运输和费用计划。

5.13.2掌握单位工程主要材料的预算用料,实际用量和价差分析。5.13.3随时了解材料市场动态,坚持货比三家,不得以次充好,舍近求远。 5.13.4按计划采购各种合格的物资,自觉接受现场质检员的监督,并有保质证和合格证。

5.13.5及时办理入库手续,记好三级明细帐。5.13.6配合施工管理人员抓好现场材料的管理。 5.13.7对仓储工作随时检查、督促、指导、纠正。 5.13.8负责各种机具的进出,并办理有关手续。

5.13.9配合财务做好材料核算工作,按时上报材料统计表。

5.14 资料员

5.14.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

5.14.2负责本项目部所有技术资料图纸变更、洽商记录、来函的及时接收、整理、发放、借出、保存工作。

5.14.3资料员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施工资料。

5.14.4资料员收到文件及设计变更通知后,应立即编号登记,及时、有效地传达到工程技术文件使用者手中。

5.14.5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5.14.6归档文件必须齐全、完整、系统、准确。5.14.7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5.14.8归档文件必须准确地反映生产、科研、基建和经营管理等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5.14.9严格执行资料工作的要求,加强资料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工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资料准确,安全。

5.14.10维护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完善与安全,对违反本制度或不正确使用的行为,拒绝提供使用。

5.14.11参与本项目部所施工工程竣工图的整理和移交。

5.14.12资料员必须不断学习,钻研业务,提高微机操作技能,实现资料管理的自动化。

推荐第6篇:项目人员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代表公司法人对项目行使全面管理,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成本负直接组织和领导责任。

二、负责组建经理部领导班子,并负责整个项目部人事安排。

三、负责对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及有关政府机关的协调工作。

四、就决策性问题和经济来往问题直接与建设方联系。

五、负责对项目部的全面日常领导。

六、建立完善的内部及对外信息管理系统,即负责建全规章制度,确定各部门的职责划分,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

七、负责整个工程成本的控制与管理。

八、负责召集项目部有关人员参加每周的例会,布置当周的工作任务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九、负责召集项目施工负责人参加每日的碰头会议,总结当天的工作并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十、组织项目有关人员与业主的工程例会,与业主代表就工程中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

一、参加公司有关组织的工程验收工作。

商务经理职责

一、负责起草编制与各方的合同,作好日常合同管理工作。

二、熟悉图纸和预算定额,按施工程序,分层分段计算实物工程量,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

三、按施工程序,分层分段提出定额材料用量和各工种用工量,为技术部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并做到计划与实际基本相符。

四、按全优工程标准,进行两算(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对比。

五、根据技术核定单和经济签证,及时补充、调整施工预算。

六、在施工技术部的协助下,按时向业主或总包方呈报月完成工程量表,及时结付工程进度款并核实分包队伍工作量和临时用工量。

七、负责现场有关经济签证工作,积累有关经济索赔和工期索赔的资料,并根据有关资料,对业主方面原因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索赔。

八、负责按照公司CI要求的工地场容场貌的布置安排,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创造条件。

九、负责项目管理后勤工作的安排,负责在现场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措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十、作好现场财务经费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项目部的经济核算控制。即材料、工时、成本控制,并根据现场实际变化,及时补充调整施工预算和结算。

十二、根据技术部提供的工程量和临时用工核算单,审核施工队的施工预算和竣工结算。

十三、项目竣工时,及时办理竣工结算。

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一、协助项目经理进行项目部的工作,领导和组织各专业人员对总体工程的技术、质量的全面管理。

二、根据国家建筑法及有关规程、规范标准、技术规定和其它有关文件,检查整个施工过程的进行情况,并负责对各专业的总体协调。

三、组织上各专业技术人员对图纸设计进行会审,就设计变更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会商,对于形成的洽商、记录要进行会签。

四、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编写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并负责审定后执行;对多种方案和措施实行择优核定。

五、组织和检查各级技术管理人员、质检员、资料员对各项技术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六、参与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竣工验收工作,处理施工中发生的技术疑难。

七、按照技术资料管理规定,领导技术组资料员做好施工资料的整理保管工作,符合贯标要求。

八、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和完善项目经理部的质量体系,进行质量策划,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九、协助项目经理搞好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组织项目经理部质量工作会议,按计划检查质量方针、目标的实施情况。

项目生产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负责组织施工前期及施工过程中的人力、物力、设备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

二、参与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质量计划的编制工作 , 参与所负责工程图纸的会审工作。

三、组织项目生产场容的定期检查与评比工作,加强场容管理,督促施工人员活完场清,不浪费材料。

四、全面负责进场物资的平面布置及合理码放,防止因堆放不合理造成的材料损坏和浪费。

五、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文明施工及“CI”形象管理及环境管理。

六、负责制定并实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负责与施工队伍签定现场文明施工协议。

七、深入施工现场 , 掌握实际形象进度和生产情况,有不利因素要及时调整。

八、负责项目统计工作的安排、监督、检查、落实与指导。

九、负责组织对现场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或形象进度计划的编制工作。

十、负责施工现场公益性用工人员的考勤记录。

十一、负责向各施工队下达施工任务 , 并协调好各施工队之间的关系。 十

二、负责现场进度计划目标的组织、实施、管理与考核。

十三、按要求做好施工日志,统计台帐和各项施工组织资料,做到完整齐全、及时有效,并按期归档。

十四、工程竣工后,负责组织落实现场机具、设备、剩余材料、周转材料的转移工作。

五、负责对施工队所完成工程量的审核签认工作。

十六、负责公司颁布的各项管理制度在项目的落实与实施工作。

七、负责对项目生产员、生活员进行目标考核。

十八、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指导项目材料保管员的工作。

十九、负责组织进场施工队伍学习项目,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件,并组织落实实施。

十、负责对现场成品质量保护的规划、布置、监督检查和指导执行情况。二十

一、必须凭有效的图纸及洽商签证工程内容布置生产任务。二十

二、收集、整理、提供有效的工期索赔资料。二十

三、完成项目经理交给的其他任务。

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主持项目经理部技术工作,并按照权限规定,编制、审批和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专业施工技术方案、技术交底等;

2.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实施质量体系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计划》等,指导监督施工现场人员作好质量记录;

3.负责主持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管理与监督,主持对工程质量的定期检查、评定、整改,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公司总工程师报告;

4.负责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按时办理洽商及设计变更,主持工程重点部位摄像和拍照,负责组织竣工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的整理和编制工作, 5.负责组织工程材料、设备的选型、报批及材料质量控制工作,负责领导施工详图设计、项目检验和试验,计量设备管理,领导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工作;

6.根据公司在项目开展前的安排,参与并协助项目经理作好材料采购工作;7.参与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处理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参与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处理;

8.参与项目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组织技术总结工作。

质检员职责

一、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保证措施,监督工程质量执行情况,并与施工单位签定“质量保证协议书”。

二、负责监督施工隐检、预检工作,做好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和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三、根据施工规范要求和施工工艺标准,对工程的材料、工序、质量进行全面及时检查。

四、加强对施工队的领导和作业人员的质量教育,提高质量意识,确保质量控制。

五、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负责向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提出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改进建议,遇重大质量问题需及时向质安部汇报。

六、执行质量标准,做好施工中的动态质量控制,发现质量苗头及时解决,消除不合格因素。

七、检定工程质量,并负责检定分部分项的质量,负责过程检查验收评定工作,签署预检表、预检记录,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核定,并对核对结果负责。

八、负责测量设备的核定工作,协助技术员测量设备的管理。

九、负责参与材料验收工作,抽查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和使用情况,确保材料质量。

十、参与日常的自检、互检和交接工作,参与进场物资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资料员职责

一、文件和资料的编号、收发、登记、标识、拷贝、存档均由资料员按照公司《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二、负责承包合同文件、工程分包合同文件与劳务分包合同文件、采购合同文件管理。

三、负责技术类文件、质量体系文件、环境体系文件、对业主或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变更文件,以及所有的行政文件,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后并存档备案。

四、文件发放及文件归档按公司《文件资料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五、资料员要熟悉施工图纸掌握施工规范、工序,并按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规范负责对砼、钢筋对焊等取样养护送至当地有权威的质检站进行验评,其报告单报技术组,并存档保管。

六、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工程资料,并按专业分类,认真书写,作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

七、负责妥善保管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资料和文件,防止丢失和损坏现象的发生。

八、负责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有关规定作好竣工资料的整理、汇总归档和移交工作。

项目库房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项目出库员及入库员均为项目库房管理员, 履行项目材料保管职务。

二、项目库房管理员必须熟悉了解各种进场材料的性能,堆放要求及保管方法。

三、负责工程用一次性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的保管工作,负责现场周转材料、机具设备的发放、监督管理工作。

四、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掌握材料使用消耗及堆放情况,对其不利因素要禁止,并上报主管领导。

五、现场内露天存放的施工用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中标明的位置或根据生产负责人指定的位置堆放,根据材料堆放要求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地面要平整穷实并有排水措施,大堆料存放应界限分明 , 避免混放。

六、现场仓库中存放的料具必须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必须设专库隔离存放,并保持库房通风换气良好。

七、凡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必须依照其物理化学性能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进行保管,如防潮、防雨、防晒等措施。

八、进场物资按照仓库规划合理存放 , 做到标识明显,帐、卡、物相符,规格不串,材质不混,露天存放物资要采取上盖、下垫 , 定期盘点检查 , 库存物资达到不锈、不潮、不霉、不变、不坏、不混、不爆、不气、不漏,合理亏损按规定上报处理。

九、进场物资的堆放应选择不影响施工流水作业,不阻塞施工通道,并以靠近使用地点为原则,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

十、物资堆放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损害,并按要求堆码整齐和牢固 , 对堆放料场的物资采取合理的堆码苫垫 , 保证物资不变形,不紊乱 , 不霉烂 , 不锈蚀和物资的完好性。

十一、库区要做到整洁美观 , 物资摆放有序 , 横平竖直 , 整齐干净 , 做到料场无杂草 , 无杂物 , 货架无尘土。

十二、现场及库房所有物资都必须遵循成堆、成方、成层、成行的摆放原则。

三、加强库存物资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每月对现场贮存物资的质量进行检查 , 发现有变质、变坏问题及时上报。

十四、“预防为主”做好库区防火防盗工作。

五、接受项目人员的监督检查。

十六、遵守学习公司及项目的管理制度 , 完成项目经理交给的其他任务。

推荐第7篇:项目劳务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施工项目劳动力管理专员岗位职责

一、项目部劳务管理员职责

1、项目部劳务管理员须持证上岗,并监督各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持证上岗。

2、认真履行中科集团各项管理规定;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劳务群体性事件,维护各项稳定。

3、领导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开展日常工作,负责或者监督劳务进出场及劳务用工管理。

4. 对劳务工作进展进行适时监督,对于不满足要求、或者懒惰散漫拖延工期这应按公司规定制度或者项目劳务制度实行相应的惩罚。

5、对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各《劳务(专业)分包合同》进行项目部备案;劳务分包单位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3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提交《班组承包协议》,并在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

6、对劳务的身份、资格及工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备案,并全部签订用工合同全部交由项目部备案。

7、《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将《劳务分包合同》、《农民工花名册》进行实名制备案,并要求其提供备案手续复印件(如身份证等),以落实实名制管理。

8、《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该分包劳务带班班长的《授权委托书》。

9、每月25日前要求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提交真实、有效的劳务人员《花名册》、《工资表》、《考勤表》,并在项目部备案,并督促劳务打卡制的推行公式的实名打卡顺利进行,并上报到工程管理中心。

10、每周五前要求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提交真实、有效的《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和新进场农民工《劳动合同》,并在项目部备案。

11、每月25日前按公司要求,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项目部、分公司报送当月《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报表》,然后交由建设集团。

12、每月定期牵头召开施工项目劳务及规范用工月度工作例会,并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编制《会议纪要》,留存项目部备查。

13、定期参与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实时掌握《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定期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发放农民工工资,实现工资按合同实发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以保证工人用工稳定及避免工人群体闹事等。

14、对于由于公司原因造成农民工工资不能及时下发的,应及时与劳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交流,进行适当安抚,说明其原因以避免工人闹事。

15、与各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密切配合,开展项目劳务管理及纠纷排查各项工作;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上讨论。

16、每月按计划的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对于所遇到劳务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对有可能出现的劳务问题进行提出和有意识的去避免发生,并参与编制、实施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17、对于已经发生的劳务纠纷及时采取安抚或者其他有效手段进行调解,比如可以利用前期自己在工人们心中所取得的信谊进行适当调解,以免事情恶化。

二、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职责

1、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须持证上岗。

2、认真履行各项管理规定;在本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劳务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社会稳定。

3、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领导,认真开展各项日常工作。

4、农民工进场要在一定时间内依法与全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完成本单位备案工作,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农民工进场在规定时限内实现《劳动合同》签订及其全部备案。

5、《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将《劳务分包合同》、《农民工花名册》进行备案,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备案手续复印件;劳务分包单位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规定时间内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提交《班组承包协议》,由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

6、《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本施工队劳务队长《授权委托书》。

7、每月严格记录考勤实行农民工打卡,并按时进行工资结算,确保“月结月清”;每月25日前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各施工班组长收取真实、有效的农民工《花名册》、《工资表》、《考勤表》,上述内业资料汇总、签认、盖章后,提交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备案。

8、实时掌握本单位农民工流动情况;施工过程中,农民工进场规定时间内,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每周五前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各施工班组长收取真实、有效的《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上述资料汇总、签认、盖章后,提交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备案。

9、《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完成本单位“劳务费专用帐户”、“工资专用帐户”、“工资保证金账户”建立工作,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三个帐户”相关办理资料。

10、定期参与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实时掌握《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

11、与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密切配合,开展项目劳务管理及纠纷排查各项工作;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上讨论。

12、除《劳动合同》、《工资表》、《考勤表》、《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授权委托书》须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原件外,其余各项资料均可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劳务队长签字确认。

13、专业分包单位如采取劳务发包,劳动力管理员各项职责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执行;如直接用工,按劳务分包单位要求执行。

推荐第8篇:05海外项目劳务分包合同

承包人:分包人:

海外项目劳务分包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合同编号:

日 期: 地 点:

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税 号:

劳务分包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行:

帐 号:

税 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2

1、工程名称:

2、分包合同内容:

2.1本合同分包范围: 2.2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

3、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4、合同价款总额 元(人民币), 大写 元。

5、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为: 天

6、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7、劳务作业人数: 人,详见附件一。

8、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3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4)专用条款; (5)通用条款; (6)本合同附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9)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10)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9、劳务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约定的工程。

10、承包人向劳务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4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1、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和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承 包 人: (合同专用章)

劳务分包人: (合同专用章 )

地 址: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1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2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6随时对劳务分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1.7及时签认劳务作业变更洽商及确认劳务分包人停工、窝工损失。

1.8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1.9检查劳务分包人工人持证情况,禁止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1.10在发现劳务分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劳务分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1.11行使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对劳务分包人行使扣款权利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获得劳务分包人有相应委托权限的人员的书面认可。

1.12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1.13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

5 配合时,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1.14承包人应帮助劳务分包人获得劳务分包人员工所需的入境签证、居住证和劳动证、该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材料和设备进口许可证,以及生活用房和物资进口许可证,要获取由发包人写给分包工程所在地有关当局的证明信。办理这些函件所花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开支均应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14承包人应取得由发包人写给分包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的介绍信,为劳务分包人选定建立其宿舍区的场地。函件所花费用和有关宿舍区的一切费用均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15其它承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2、劳务分包人权利和义务:

2.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持证上岗率100%)投入工作;未经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2.3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2.4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承包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备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

2.5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失及各种扣款。

2.6自觉接受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2.7按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6 2.8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2.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的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2.10劳务分包人保证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每月向承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除此书面记录的用工行为外,劳务分包人在本项目不存在其他用工行为。

2.11配合承包人按工程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配合承包人对隐蔽工程、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

2.12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2.13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14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劳务分包人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承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承包人。

2.15在发现承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承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2.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2.17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劳务分包人应被认为已经阅读总包合同并熟悉了总包合同中规定的一切技术要求;劳务分包人同意接受总包合同中约束承包人的条款,并承认此类条款就分包合同涉及的工作来说对劳务分包人有同样的约束力。

2.18劳务分包人应服从分包工程所在国的法律、地方法及规定和风俗习惯,特别

7 是有关工程、工资、社会保障的法律和有关文物、海关、税收及其他诸如此类的法律。除了法定和合同条件中规定可豁免的以外,任何一项税收均不能免除。

2.19劳务分包人应向承包人和分包工程所在国主管部门提供他们所需的有关其雇员的一切情况。在开工时,人员增加或变动时,劳务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花名册,用以反映工人、职员、技术人员的姓名和工地管理人员的不同职务。

2.20劳务分包人在处理与员工的关系中,应充分考虑公认的节假日及当地其他习俗因素。

2.21劳务分包人应随时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中发生非法骚乱或混乱行为,并保证工程附近地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和平。

2.22一旦爆发了传染病,劳务分包人将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地方医疗卫生机构为治疗疾病所制定的规章、命令及要求。

2.23不允许劳务分包人以任何方式进口、出售、交换任何酒精饮料和麻醉药品,以及其他法律所禁止的物品。劳务分包人也不得允许他的员工饮用、进口、出售及从事交换上述违禁物品的任何活动。除非经专门的机构批准,不允许劳务分包人和任何人交换、使用任何一种武器、弹药、炸药,同时未经承包人工程师批准,不许劳务分包人在施工中使用炸药或爆炸物。

2.24劳务分包人及其员工以及他们的家属在分包工程所在国境内居住期间,不能以任何形式参与任何政治活动。

2.25劳务分包人自费为其员工提供膳食。食堂用水、用电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资采购用车由承包人提供,劳务分包人支付费用。

2.26劳务分包人承担其员工往返国内的差旅及交通费用。2.27其它劳务分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3、工期

3.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8 (4)劳务分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承包人获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2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劳务分包人发生窝工的,劳务分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承包人提出书面报告,承包人应于28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劳务分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

(1)第3.1条(3)、(4)项; (2)承包人同意的其他情况。

4、不可抗力:

4.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承包人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的,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应向承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承包人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4.2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4.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4劳务分包人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自身财产损失。

5、转包、再分包及转让

5.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违反这一条规定,本分包合同自动解除,这无须经过任何法律手续,也不影响承包人要求劳务分包人赔偿损失的权利。

12.2不允许分包人向他人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如分包人违反这一条规定,本分包合同自动解除,这无须经过任何法律手续,也不影响承包人要求劳务分包人赔偿损失的权利。

6、事故处理:

9 6.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6.2劳务分包人要积极配合承包人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

6.3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的事故,由其承担人身伤害、死亡赔偿、事故处理、政府罚款等全部费用。若劳务分包人未履行相关支付义务,承包人有权在应支付劳务分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金额后代为支付。

7、工程变更:

7.1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并经监理签认的变更可作为劳务价款结算的依据),承包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7.1.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7.1.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7.1.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7.1.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7.2由非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合同价款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7.3由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费用和由此导致劳务分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8、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手续:

劳务分包人应向承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发票,承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收款人为劳务分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给劳务分包人。承包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劳务分包人办理付款手续。承包人将合同价款支付给劳务分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并索要收款凭证。

9、安全施工

10 9.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9.2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9.3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4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9.5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承包人负责供应。

10、施工验收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承包人验收;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14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11、索赔

11.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

11.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

11 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11.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11.4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11.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12、合同解除:

12.1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务分包合同。

12.2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施工总承包合同解除的,承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本合同。

12.3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合同价款,劳务分包人可以向承包人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12.4劳务分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作业人员或不履行本

12 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其违约行为足以影响本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竣工工期时,承包人可以书面告知劳务分包人并限期要求其完全、恰当履行合同义务。劳务分包人逾期不能按约定履行义务的,承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12.5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因工程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2.6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解除本合同并办理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完毕后,劳务分包人应及时撤离现场。劳务分包人未及时退场,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7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2.8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3、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4、争议: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①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②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③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④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15、送达: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书面文件的送达方式为:一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将本方的明确要求送达至对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对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无人接收、拒收的,视为同意对方要求。

一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逾期

13 告知或不履行告知义务的,视为地址未变更。

1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16.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16.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6、货币及汇率

16.1分包合同金额不应因任何政府对货币进出之限制的修订而作出调整。16.2本分包合同所有支付之款项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及分包合同所述之支付形式支付,任何因汇率升降而引致的价格波动将不会影响分包合同金额。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及劳动力管理员:

1.1承包人项目经理为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承包人也可委托 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劳务分包人。

1.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 ,职务: ,岗位证书号: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

1.3承包人现场劳动力管理员为 ,上岗证号: ,职责为:

;劳务分包人现场劳动力管理员为

,上岗证号:

,职责为: 。

1.4劳务分包人委派的分包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联系电话: ,在京住址: ,家庭住址: 。

2、图纸:

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图纸 套。

3、材料:

3.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 后天内,向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承包人确认后,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给劳务分包人;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承包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

15 在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承包人负责在三日内更换或调整。

3.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3施工中由劳务分包人提供的低值易耗材料、工具用具包括

4、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4.1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4.2 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4.3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5、质量标准:

本工程应当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达到此标准,承包人将按照 标准予以奖励;未达到此标准,承包人将按照 标准予以处罚。

6、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 。达到此标准,承包人将按照 标准予以奖励;未达到此标准,承包人将按照 标准予以处罚。

7、保险

7.1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7.2承包人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

7.3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

16 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

7.4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8、本合同价款核算规则及构成方式

8.1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固定合同价款; (2)工种工日单价; (3)综合工日单价; (4)建筑面积综合单价。

8.2分包合同价款包含以下内容:

8.3分包合同价格风险幅度范围为 ,超过风险幅度范围的,应当及时调整。调整标准为 ,调整依据为 ,调整程序为 。

8.4本工程的分包合同价款,除经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双方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以及依照本合同7.3条约定的价格调整的因素以外,不再调整。

8.5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

合同价款中包含 ,其中人工费 元。

8.6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工日单价为: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17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 元。

8.7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综合工日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 元。

8.8采用第(4)种方式计价的,建筑面积 m2,分包合同价款单价为 元/m2,其中:地上结构 元/m2,地下结构 元/m2,初装修 元/m2,精装修 元/m2,机电设备安装 元/m2,其它 元/ m2;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 元。

8.9施工中发生的零工单价为 元/工日,停工、窝工单价 元/日。 8.10采取建筑面积综合单价方式的:

8.10.1遇本合同终止、中止、解除时,双方约定:未形成建筑平米的劳务作业工程量的计算方式为 ,计算规则为 ,单价为 。

8.10.2双方约定,本合同平米面积的计算规则为 。 8.10.3双方约定,本合同平米面积的变更规则为 。

9、施工过程中分包合同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9.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劳务分包人应当在每月 日前对上月完成劳务作业量及应支付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予以书面确认。书面确认后,双方约定采取以下 方式结算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9.1.1承包人在书面确认后 日内全额支付已确认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9.1.2承包人每月 日支付 元分包合同价款。

9.2由于承包人将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给分包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以外的人员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支付行为的,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9.4 双方特别约定,若劳务分包人未及时支付其工人工资,承包人有权在应付劳务分包人劳务款范围内直接代为支付工人工资。

10、履约保证金

18 10.1 劳务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承包人提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10.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承包人因劳务分包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0.3 履约保证金采用本合同货币或承包人可以接受的其它货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1) 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由承包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或由信誉良好的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承包人可接受的格式。

2) 银行本票、保兑支票或现金。

10.4 在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日内,承包人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劳务分包人。

11、违约责任: 11.1承包人违约责任:

11.1.1不按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应按同期银行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利息;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劳务分包人的损失,劳务分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继续予以赔偿。

11.1.2不能提供足够的工作面,造成窝工的,支付窝工费用。

11.1.3不能按时提供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造成窝工的,应支付窝工费用。

11.2劳务分包人违约责任:

11.2.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

11.2.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承包人可以要求劳务分包人整改,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的,承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劳务企业完成,产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1.2.3劳务分包人未达到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劳务分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

19 支付违约金 元。

11.2.4劳务分包人以非正当方式(包括10人以上围堵、占据施工现场、承包人办公场所;以任何手段阻止施工现场正常施工、承包人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广告牌等;以及《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二十条规定的行为)向承包人提出要求的,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可以要求劳务分包人继续予以赔偿。由此造成工期延误、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文明安全施工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劳务分包人索赔违约金不受本合同约定的上限的约束。

11.2.5劳务分包人未在每月 日前向承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出勤情况、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的,每发生一次,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

11.2.6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分包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1.4劳务分包人先有11.2.4、11.2.5行为的,承包人自行为发生之日起 日内不履行分包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手续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行为存在连续状态的,自连续状态终止之日起计算时限。

11.5劳务分包人的11.2.4行为的违约责任由下列人员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分包人下列人员应当签订保证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劳务分包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2、争议解决:

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

20 方式解决争议: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13、其他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承包人执 份,劳务分包人执 份,承包人负责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份。

14、补充条款:

15、附件:

附件一:保证书 附件二: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四: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21 附件一:

保 证 书

施工队长

本人 是 项目劳务分包人施工队长。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人职责。

本人承诺在本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劳务分包人的授权委托人,在职责范围内禁止本合同11.2.4行为发生。如因本人原因发生上述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合同11.5的约定,对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队长:

时间: 年 月 日

22 附件2:履约保函格式

履约保函(范本) 致:

鉴于

(法定注册地址:

)作为承包人与

(法定注册地址:

)作为劳务分包人,就

建设工程,于 年 月 日签订

劳务分包合同(下称“合同”)。根据该合同的规定,劳务分包人需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履约保函。

又鉴于我方

(法定注册地址:

)接受劳务分包人的委托,同意按下述条款,以总金额人民币

( “保证金额” ) [合同金额10%,取千元以上整数]向你方承担连续的、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担保。

1.在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要求及如下事项的书面说明(但不要求证明)后,于14日内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保证金额的任何一笔或几笔款项:

a.劳务分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以及 b.劳务分包人违反的事项。

2.根据本保函提出的任何付款要求必须在经确证为工程监理签字的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日,即

年 月 日(本保函期满日期)以前送达我方办公地点,期满日期已届时,本保函即失效并应退还我方。

23 3.合同无效或者合同变更,并不影响我方在本保函下的担保义务。

4.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5.本保函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本保函于 年 月 日签署及盖章。

担保人盖章

担保人代表签字

24

推荐第9篇: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第一部 协议书

劳务作业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

劳务作业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分包合同内容:

2.1本合同分包范围:

2.2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

3、工程地点:

4、合同价款总额元(人民币),

大写元。

5、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为:天

6、劳务作业人数:人。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发包人:(合同专用章 )承包人:(合同专用章 )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1 / 4

委托代理人: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9、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因保管不

善发生丢失、损坏,承包人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赔付总额不超过

合同总价的%。

9.1施工中由承包人提供的低值易耗材料、工具用具包括

10、本合同价款核算规则及构成方式

10.2 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固定合同价款;

(2)综合工日单价。

10.3分包合同价款包含以下内容:。

10.4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除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以外,不再调

整。

10.5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

合同价款中包含,其中人工费元。

10.6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综合工日单价为元/工日,共工日。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元;

10.7施工中发生的零工单价为元/工日,停工、窝工单价元/日。

10.8遇本合同终止、中止、解除时,双方约定:未形成建筑平米的劳务作业工程量的

计算方式为,计算规则为,单价为。

11、施工过程中分包合同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1.1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每月日前对上月完成劳务作业量及应支

付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予以书面确认,书面确认时限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书面资料

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日。书面确认后,双方约定采取以下方式结算支付分

包合同价款:

11.1.1发包人在书面确认后5日内全额支付已确认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11.1.2发包人每月日支付元分包合同价款。

12、违约责任:

12.1承包人违约责任:

12.1.1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12.1.2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整改,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无法

完成的,发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劳务企业完成,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1.3承包人未达到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12.1.4承包人以非正当方式(包括围堵、占据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场所;以任何手

段阻止施工现场正常施工、发包人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广告牌等;)向发包人提出要求的,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

损失,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继续予以赔偿。由此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索赔违约金不受本

合同约定的上限的约束。

12.1.5 承包人内部人员发生打架斗殴等情况,应事先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决定报

警或自行解决。

12.1.6承包人未在每月日前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出勤

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的,每发生一次,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12.1.7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延误的承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2.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

应继续履行合同。

13、特别约定:

12.1承包人先有30.2.4行为的,双方约定自行为发生之日

起日内,双方签订的关于本合同分包价款的协议为无效协议。

13、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14、补充条款:

14.1承包人债权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转让。

14.2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按合同总价的%交纳履约保证金。分包工程经承包人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14.3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分包人工程款,承包人提供虚假发票的,向承包人支付发票面值5%的违约金。

14.4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损失补偿总额不能超出分包合同价款的5%),由此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推荐第10篇: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工作,规避合同风险,预防劳务纠纷和腐败行为发生,维护公司根本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4号文件有关条款及市建委《京建法【2004】121号文》等北京市建委相关文件和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新上项目和在建项目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为副组长;商务合约部、工程部、技术部、法务部参加的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主持劳务分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常设机构设在工程部。

第四条、劳务分包是公司利用社会资源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的措施之一,各项目部进行劳务分包应从《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中选取,对于新增劳务队伍必须经过评审,合格者方能使用。业主、各级主管领导以及相关人员均可推荐队伍,但必须得到领导小组同意并经过考评,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五条、劳务分包管理的原则是:依法分包,禁止转包;从严审查,择优录用。 第六条、采用劳务分包的依据:是否有利于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及质量,是否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

第七条、分包队伍的选择: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集体研究的方式,各部门审核会签后,最终由主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同一分部分项工程的分包必须由三支以上队伍竞争,择优录用。录用后其相关证明应交工程部保存。 第八条、各级领导干部不准在管辖范围内介绍、引进自已的亲属承担劳务分包。

第二章 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程序

第九条、各项目部将拟分包的分项工程名称、部位、分包内容、分包形式在“项目策划书”中详细列出,并提出推荐名单,经有关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分包队伍的招标工作。

第十条、工程部根据项目策划书及项目劳务分包队伍需求计划,编写招标公告,并告知相关人员,收集报名的分包单位,报名的单位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建筑企业劳务分包资质证书、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人委托书的原件,并提供委托人的施工队长证书;施工机械和人员的有效证明文件(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认可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件);反映从业业绩和信誉的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领导小组及项目经理在48小时内商定初选对象,并下达工程部。工程部负责组织技术部、项目部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考察及资格审查。对有特殊工艺要求的施工队伍考察,由生产副总,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带队考察。

1、工程部主要考察:劳务队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格等级证书、安全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复印后退回);队伍机构设置情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简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作简历及业绩;在京常驻办公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近三年本队伍所施项目工程业绩;公司简介;优质工程奖、长城杯、鲁班奖、文明工地等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施工项目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情况

2、技术部考察:该队伍在施或已施工程的工程质量;技术内业资料

3、项目部考察:劳务队伍的管理水平;劳务队伍劳动力状况;设备机具的拥有情况;劳务队伍的入场时间及劳动力是否能够满足施工进度计划

4、技术部、项目部在考察后48小时内提交考察报告至工程部

5、工程部在48小时汇总考察报告并组织考察报告并组织考察人员推选入围队伍。推选入围队伍要强调部门与项目部的作用。由工程部组织公平、公正、公开地从已合作过合格分包商名录中,推选3-4个队伍,从新考察合格队伍中推选2个左右队伍,经与项目经理商议后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入围单位名单,随附入围队伍的合格分包商评价材料考察报告,送劳务分包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后,工程部将拟定的投标单位名单送商务合约部组织招标。每一分包工程的拟定投标单位一般为4-7家,且实际参加投标的单位最少不得低于3家。 第十二条、劳务分包队伍入围的条件:

1、在北京市建委注册登记的二级以上施工企业,结构队伍必须具有一级施工企业资质。

2、有独立的在京施工企业法人资格

3、在京已施工三年已上企业。

4、近三年所施工程项目全部合格且优良率达75%以上,或其中得过一项“长城杯”工程。

5、施工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年检合格

6、过去一年未发生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及违法行为。

7、分包单位机构健全。主要管理人员文化程度不低于中专水平。

8、劳务队负责人需五年以上本行业工作经验

9、按合同要求,需创建结构长城杯及以上的劳务队伍还应至少在近三年内有以施工工程得到过机构长城杯业绩,且施工企业资质为一级施工企业 第十三条、劳务分包标底的编制

1、劳务分包标底由商务合约部根据工期、质量标准和当前市场价格综合确定。2、商务合约部标底确定后,由总经济师批准后作为最终标底。

3、标底由总经济师保管并封好,并于开标之日由总经济师宣读。第十四条、劳务分包的招标和评标

1、商务合约部为劳务招标的主管单位和召集单位

2、商务合约部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实施招标过程与劳务队伍签订合同。

3、招标文件由商务合约部负责规范,并格式化。招标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要求,同时,在发放招投标文件时随附公司标准合同条款(含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招标工程范围应与项目协商一致。发放的招标文件和补充材料,必须经总经济师批准。

4、公司工程部负责招标入围队伍的通知,技术部负责施工图纸的提供工作。

5、开标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商务合约部组织开标工作,并作好开标记录。参加开标人员一般包括:生产副总、总工、总经、项目经理、项目经营经理、项目主任工程师、工程部、技术部、公司其他必要人员和投标单位人员。开标两个工作日内商务合约部需将开标记录,送总经济师审阅。

6、评标。由生产副总负责成立评标小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小组成员应包括:生产副总、总经、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商务合约部经理、技术部经理。评标中,商务合约部和工程部应同时作好评标记录。

7、商务合约部应根据劳务性质、工程大小、工程复杂程度、进度要求等制定相应评标办法。如技术标、经济标分别打分法,综合标价最低(优)法,最低报价法,合理报价中标法,分段报价、分段取优汇总价法,最大优惠让利法,多轮竟价法等。评标办法需由总经济师审定后报常务副总批准。

8、定标应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劳务评标原则上执行最接近我方标底中标原则。

商务合约部须在评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开标、评标记录和结论按规定的程序报常务副总审批。

9、因特殊原因:如甲方指定,进度特别紧急的劳务进场。可不执行上述招投标程序。但原则上超过5万元的需经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生产副总讨论同意后报常务副总批示后方可实行。5万元以下的经总经济师,生产副总同意后可先进场,再报常务副总批准。

10、《中标通知书》与《不中标通知书》在常务副总批示定标结果后两个工作日内,由商务合约部填写,经总经济师签发后由商务合约部向投标人发出,同时商务合约部将中标单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项目部。第十五条、劳务合同的签订

1、劳务合同由商务合约部主持签订。

2、公司试行范本格式合同,通用合同条款部分不必每次评审,专用合同条款部分按程序报审。审批人和部门按规定应有: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生产副总,总会计师,法务部、技术部、工程部,最后报总经理签发生效。劳务通用合同一般分为:结构,水暖,电气,装修等专业。由商务合约部组织编写。

4、总经济师对劳务合同中的经济部分负责,总工对劳务合同中的技术条款负责,生产副总对劳务合同中的进度生产计划控制方面的条款负责,总会计师对劳务合同中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负责。

第三章:施工过程中劳务费用的控制

第十六条、合同内劳务的费用控制

1、施工过程中合同内劳务费用的控制由项目经理组织主任工、生产经理、栋号长、专业工程师,依据合同约定的范围、工作内容、质量标准、进度要求等对劳务进行严格控制。

2、在合同范围内对劳务队的罚款,由专业工长写出书面汇报材料,交项目经理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

3、在合同内减少的内容由专业工长做出记录,劳务队长签字认可后,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作为结算依据。

4、在合同内增加的内容一般由劳务队提出后,专业工长对照合同内容写出专业意见后,交项目部商务经理审核后,项目经理确认后交公司商务合约部,商务合约部经理审定后,由总经济师批准后作为结算依据。第十七条、合同外劳务费用的控制

1、合同外劳务结算,以施工过程中填写的《施工任务书》为依据,无施工任务书者;不予办理结算。

2、《施工任务书》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表式及技术、质量、安全或商务等部门的要求,如实齐全填写。填写内容包括施工任务名称,计划工程量或用工数、实际任务开始和完成日期或用工日期、填表日期、填表人,对施工任务和有技术质量、安全、商务或其他方面的要求,亦应填写,并在施工任务完成后由相关部门的人员验收签证。

3、施工任务书一式四份,由项目报公司商务合约部审定,总经济师签字后,一份留商务合约部,一份存项目部随年度报财务,一份项目存档,一份返回施工队。

4、完成施工任务并确认后的施工任务书,由项目商务合约部门进行统一编号保存管理,并在年终结算时,将劳务结算请单和施工任务书一份一并上报公司,作为公司进行劳务结算的审核、批准依据。

5、合同外工程施工任务书的填写、签认、审核必须按下述程序进行: (1)施工任务书由栋号和专业技术负责人填写。

(2)填写人(栋号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填写施工任务书,首先应按合同规定的“费用单价中以含内容”确认工程量或用工确属合同外工程后,方可填写施工任务书,并签字。

写好施工任务书,应即日交由项目商务经理审核。

(3)商务经理审核并签字后,交项目经理审批。劳务用工超过20个用工需报公司商务合约部审核签字后方可实施。施工任务书批准后,由填写人交施工方一份,报公司商务合约部一份,两份留项目商务经理处。

(4)施工方的施工任务书,作为向我方申请合同外劳务用工的依据。凡有技术、质量、安全或其它方面要求的,完成施工任务书的用工量后,必须径各相关部门确认(即:在施工要求栏中签署完工后的结论与意见)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否则,不予结算。 (5)施工任务书中用工量的确定应遵守下列三条原则

A、施工任务书中的施工任务,凡能计算过程量、套定额的,由填写人提供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由施工方计算工程量,由我方项目经营人员核实工程量,审核结果由填写人填入施工任务书,且由项目商务经理签字后,报项目经理审批后生效。

B、对于无法计算的工程量、套用定额的用工,凡单项工作用工数5个工日及以内者,由各专业技术负责人核实;报生产经理签字后生效,5-20个工日者,由各专业技术人员核实后,报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超过20个工作日项目经理签字后,需报公司商务合约部核实后方为有效。

C、施工任务完成后,实际完成工日大于5个工作日用工,需由商务合约部预算员复核,经签字确认并填写实际完成工程量或用工数,方为有效。无完工后实际工日签认者,不予结算。一旦发现后补者,将给予重罚。

D、施工任务书由填写人进行各个部门的传递,其填发、核实、审批,一般在当日完成。遇特殊情况,亦必须在填写任务书的第二天,完备所有签字、签认和审批续。不得事后补批。否则,不与其进行劳务结算。

E、施工方应在最后一个核批手续完备两日内,将施工任务书报送项目商务经理。项目商务经理随每月产值报送给公司商务合约部进行结清,但不进行月结。逾期的施工任务书无效。

第五章、项目零用工控制

第十八条、项目零星用工是指项目施工过程中因不确定因素发生的劳务用工。项目零星计日工数量应控制在项目总定额用工的一定范围以内。具体到单个项目的零工费用,在项目内部成本定额中规定。项目经理是计日工控制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生产经理是项目计日工主控负责人。项目部必须将项目计日工与各专业负责人挂钩,确保不突破。项目零工以项目经理签字用工作为结算依据。项目零工超过规定数目,全部计入项目成本,结算中从项目奖金中扣出。项目零工少于规定数目,减少部分的60%用于奖励项目。

第六章、劳务分包结算及费用支付管理

第十九条、对外劳务结算和费用支付的主控部门为公司商务合约部,公司主管领导为总经济师。总经济师负领导责任,商务合约部经理负主控部门的主控、结算组织、结算审定责任,结算审核人员负审核责任。

第二十条、劳务结算的责任主体为项目部。项目经理负项目部领导责任,项目经营经理负项目部编制结算的组织责任,项目预算员负结算书编制准确度责任,项目技术人员和工长负零用计日工与变更洽商签认真实与时间及时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合同内完工结算及完工年度合同外临工结算,项目部于验收通过日起20日内报公司商务合约部;商务合约部于收到日起30日内,履行完全部审核会签,批准手续,报公司领导审批,并按规定分送入帐与存挡。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商务经理每月二十五日上报劳务队伍完成情况及按合同约定拟支付的劳务费用额度和项目资金需求计划给商务合约部,商务合约部在一周内进行审核,并报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和生产副总进行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额度申请支付劳务费用。

第二十三条、合同内每年度预结与合同外零工年度结算,项目部于当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报公司商务合约部,商务合约部于收到日起10天内履行完全部审核会签批准手续,并按规定分送入帐与存档。

第二十四条、合同中未约定单价或未签订合同的,其结算单价需参照本项目或其他项目的类似与相近工程单价,否则其单价需生产副总,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共同商定确定单价。零小工程劳务用工单价,则由项目部与公司商务合约部共同议定后,由商务合约部与劳务分包单位参照议标。

第七章

监督、奖励

第二十五条、按照市建委关于劳务管理文件的有关要求,项目每月要进行一次自查。公司每季度在“综合考评”中对项目的劳务管理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的结果给予奖罚,并书面在公司内部通报。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劳务分包工作程序尚未造成经济损失的:

1、各项目部在推荐新的分包队伍时,未严格审核其相关证明文件或在资料欠缺、不明真实情况下违规推荐的,对申报人、经办人及相关负责人分别予以相应处罚,并撤销其合格劳务及专业分包方名单。

2、在领导小组未选择出施工队伍就私自选用分包队伍的项目部,对项目部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强令该队伍退场。

第二十七条、超验、超拨工程款的责任人(项目部验工人员、商务经理、总工、经理)处以相应的经济罚款。如超验、超拨工程款已无法追回,则按从重从严的原则给予处罚,并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八条、对认真执行本办法的相关人员视工作成果给予一定奖励。对在劳务分包过程中营私舞弊、谋取私利、违法犯罪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商务合约部负责解释,自2008年12月10日起执行,适于自2008年1月1日后新上项目或该日期之后需要重新启用分包队伍的在建项目。

第11篇:劳务分包合同

钢筋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甲方承建的 工程,乙方自原承担该工程的 钢筋工程施工任务 ,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进度,经双方协商,特订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1、承包范围:

本工程所有进场钢筋的卸车、钢筋加工制作、绑扎安装、钢筋接头焊接、垫块、马镫放置、后浇带钢丝网的绑扎和止水钢板的制作与安装以及施工过程中放线协助配合工作;配合安全文明施工、清理现场、废料归堆、场内水平运输、垂直运输等所需的人工费用及大型机械(电焊机、卷扬机、垂直运输机械)外的所有小型工具费用在内。

2、质量要求 优良工程。

二、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各种原材料按时进场,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2、负责生产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并向乙方讲清技术质量、安全、文明生产、节约等措施,签订经济责任状。

3、负责统一规划现场的平面布置,确定临设、工地出入口、标志的设置、材料堆放、安全、消防、文明施工设施的位置。

4、按时下达月、旬短期进度计划,协调工种之间关系,合理组织分段施工作业,月终考核,兑现奖惩。

5、提供标高、定位的基准点、线,严格按内控质量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兑现奖惩。

6、搞好施工现场各种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7、按时核算和支付工资(每月10号前支付上月工资)。

8、提供食宿场所,搞好后勤工作。

(二)乙方职责:

1、对所承包的工程内容的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料耗、务工人员的安排和管理负全部责任。

2、遵守公司和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协调、指挥。

3、严格按施工图纸及验收规范、内控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图和规范要求。

4、严格按照月、旬、日短期进度计划合理组织施工。

5、组织身体健康、责任心强、业务熟练、服从管理的人员在工地施工操作。进场人员年龄在18-50周岁之间,在进场前必须先报花名册,都应持证上岗(公司可协助办理证件,但费用自理),严禁使用童工,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乙方应无条件安排其退场。

6、配合和监督对施工中的各项原材料和成品进行保护。

7、每天施工完毕后,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场容标化达到验收标准。

三、施工工期:

1、该分项工程的施工工期为:自 年 月 日至工程完工。

2、乙方严格按照月、旬、日短期进度计划合理组织施工,按时完成进度计划任务不奖不惩,提前一天完成给奖金500元,延后一天罚款1000元,除甲方有较大变更或因不可抗力阻挡施工的情况下可顺延工期外,其余任何情况均不顺延工期。

四、施工质量要求:

1、该分项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按公司内控质量标准验收)。

2、乙方对承包的分项施工内容按内控质量标准先做样板,达到要求后,才准进场正式施工操作,并保持整个分项工程都达到样板质量。在施工期间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和监督。

3、该分项工程达到内控优良标准(样板质量),执行合同工资单价:达到内控合格标准,下降合同工资单价20%(装饰工程以户套为基段,主体工程以构件为基段);没有达到内控合格标准的,必须返工重做,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人工、材料费)。

五、施工现场要求:

1、乙方施工期每天必须做到活完场地清,保持现场文明、无违章违纪行为,各种材料堆放有序。乱堆放材料一次罚款100元。若发生二次清理费用,在该班组工资中扣减。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对各种原材料和所有的成品进行保护,损坏了原材料、设备和工具,则照价赔偿,对施工中的成品损坏,除按要求修补外,并处罚款100元。

3、严格按定额消耗使用各项材料,若材料超耗,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在领料时发现有破损、不合格的材料,有权拒绝接收。

六、施工安全:

1、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严格执行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死亡和严重事故,轻伤率不得超过5%。

2、乙方务工人员进场上班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学习相关知识后方能上岗,班前甲、乙双方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凡未经安全教育而擅自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人员,无论何种情况发生的工伤事故均与甲方无关,所有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对乙方使用的各类机械、脚手架及防护设施,应做好检查交验工作,并做好记录。

4、乙方应经常教育工人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十不准”和《安全施工细则》,严禁违章操作。若违章操作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责任:事故损失在2000(含)元以内,责任由乙方承担;事故损失在2000元以上,根据情况由甲乙双方按事故大小划分责任共同承担。

七、工程验收

1、乙方每月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由甲方工程负责人、质检员、乙方现场负责人共同验收实际完成工程量,由项目经理审核后结算,同时项目部有关人员对乙方安全、工期、材料耗用、文明施工、劳动态度等考核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2、计时工要有明确的日期、工作内容、人数及实际用工人数。

八、工资单价及付款方式:

4

1、该单项工程的工资单价是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达成的综合价格(不分施工部位、项目名称、规格大小、施工难易等),包括劳务工资、个人安全及劳动保护费、场地内材料搬运、施工用具、分项工程成品的清洁等项费用,按 元/m2(建筑面积)计。

2、付款方式:为保证本合同的严肃性,确保工程质量,稳定施工队伍,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工资:

(1)每月付已完工程量的80%;

(2)主体工程全部结束两月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95%,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

(3)工程全部竣工一年后退还5%质量保证金;

(4)如遇中间无故退场,只付已完工程量的50%。

九、合同履约金

为保障本合同严肃履行,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金 万元(已交纳意向合同保证金的,本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罚款自履约金中扣除。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因材料组织到位不及时,出现停工待料,使乙方全部人员不能正常生产,由甲方支付乙方每人每天20元的误工费(只要可以安排半数人员能上班的都不计误工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发生的停工不计误工费。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没有完全履行职责,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按相应条款考核处罚。

3、对乙方不能达到内控质量标准或进度要求(指甲方下达的月、旬短期进度计划),首次先座谈整改,三天后还没有达到要求,则处罚款1000元,再过三天后,仍未达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合同,并只按已完工程量的50%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甲方另行安排施工人员。

4、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不得转包,如发现甲方可单方中止合同,乙方已完工量不结算并扣除乙方已交的合同履约金,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执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务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十二、内控质量标准和其它条款附后:

十三、本合同是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的,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12篇: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溪洛渡大坝施工局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1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劳务分包管理,预防和减少劳资纠纷,建立劳务用工的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文件,结合施工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管理

2.1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具有劳务分包资质并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

2.2 劳务分包单位应做好以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1)委派一名劳务项目负责人,配备与用工单位要求相适应的质量、安全和劳动用工等管理人员;

(2)制定确保劳务作业施工质量的措施,督促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按用工单位交底要求进行施工操作;

(3)指定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不定期地对施工局提供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告知用工单位。协助施工局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4)指定专职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进行动态协调管理。劳务分包单位必须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建立施工现场劳务人员花名册台帐,人员花名册台帐做到动态管理。

(5)劳务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劳务分包管理负责,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劳务

1 作业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6)劳务分包公司每月向施工局提出申请代发工资的书面文件; (7)定期对用工单位及劳务人员的合作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8)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参与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管理食宿、人员技能效率培训、人员状态调查、员工沟通、素质提高、纠纷调解等。

2.3用工单位(部门)应对劳务分包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1)必须使用与施工局签有劳务分包同、劳务派遣协议的劳务供应单位.输送的劳务工,不得自行招收使用;

(2)负责对本单位(部门)使用的劳务工进行安全、质量和技能培训,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劳务人员的管理;

(3)应按照《溪洛渡大坝施工局劳务分包用工管理办法》要求,负责对劳务人员的定岗、定,考核、工作安排、班组管理。规范对劳务人员的用工管理,建立定期考核评介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责令整改;

(4)每月按时报送劳务用工考勤表,做好劳务人员信息表格员填报工作。 2.4 综合部职责

(1)综合部及时建立完整的花名册台帐,督促劳务分包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综合部每月按时做好工资表,代扣质量保证金、办理劳务进退场 (3)综合部应对项目部使用的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每月对劳务分包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2.5合同部

(1)合同部负责审核劳务分包资质,并与劳务分包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2 (2)负责劳务分包结算工作;

(3)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考核,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劳务分包单位予以清退。 2.6、安全管理部职责

负责进场劳务工安全教育培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班前会管理; 2.7质量部

负责劳务人员质量教育培训 2.8施工部,负责文明施工管理 2.9物资部

负责劳保用品、工具采购 2.10财务部

对分包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支付,对劳务工资办理代发

第13篇: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余凯高速公路YT2合同段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目 录

一、管理依据 ...........................................2

二、劳务管理目的 ........................................3

三、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3

1、建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 ................................3

2、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3

3、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岗位与分工 ..........................4

四、劳务队伍的选择和确定 .................................6

五、劳务合同签订与履行 ...................................8

六、劳务队伍的管理 ......................................9

1、劳务队伍的管理和考核 ................................9

2、劳务用工管理 .......................................11 2.1、劳务用工管理标准 ................................11 2.

2、劳务用工权益保护 ................................11

七、劳务费用的结算与支付 ................................12

余凯高速公路YT2合同段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依据总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劳务队伍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我项目部为了更好的遵照执行工程劳务分包行为,加强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使劳务队伍随时受控于项目部管理之下,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各项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增强工程劳务分包的严肃性、可控性。项目部特成立劳务分包领导组织机构,并制定项目部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一、管理依据

1、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制定依据:总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劳务队伍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3、外部劳务队伍是指项目部在充分配置内部人力资源、劳动力仍有缺口的情况下,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具有相应劳务施工资质的外部劳务法人企业(以下称外部劳务队伍)。

劳务是项目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承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队伍和自行引进并编入项目部管理的劳务人员。

余凯高速公路YT2合同段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二、劳务管理目的

1、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2、坚持使用整建制外部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严禁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严禁外部劳务队伍再分包。

三、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1、建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

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项目部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书记、项目总工

成 员:工程技术部、计划合约部、物资设备部、质检部、安全环保部、财务室。

2、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办法的制订,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

(2)、对外部劳务队伍进行资质审查,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建立外部劳务队伍档案,择优选定外部劳务队伍; (4)、依法签订劳务合同;

(5)、对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评

余凯高速公路YT2合同段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价,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建立台帐。

(6)、开展外部劳务队伍的效能监察;对不规范的外部劳务队伍实施警告、停工整顿、经济处罚、清退等处罚。

(7)、按合同约定办法劳务费用的结算、支付。

3、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岗位与分工

(1)、项目经理:负责组建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评审小组。领导评审小组对劳务队伍进行资格预审和竞标资料评审。

(2)、项目书记:负责劳务队伍劳务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重大责任事故、治安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3)、总工程师:负责审查劳务队伍的施工能力、竞标资料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报价等部分内容。

(4)、工程技术部: 4.1、根据生产任务的实际需要,负责提出劳务队伍、及劳务人员使用计划。

4.2、会同有关部门对劳务队伍的设备、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

4.3、为劳务队伍进行现场交底,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4.4、组织对劳务队伍的结算、竣工验收工作。

余凯高速公路YT2合同段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5)、计划合约部: 5.1、负责劳务队伍的资质审查,会同有关部门每季度对其资质、信誉、人员素质、业绩、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

5.2、负责劳务管理实施细则的制订。5.

3、对劳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5.4、负责对劳务队伍进行《劳务用工合同》的拟定,参与《机械租赁合同》的拟订,制定分部《内部经济考核责任书》的经济考核制度。

5.5、负责劳务人员身份的查验工作,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后方可使用。

5.6、负责与直接雇佣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务队伍管理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检查。

5.7、负责统计上报劳务队伍、劳务人员情况的有关数据、报表。5.

8、负责对劳务队伍的验工结算、竣工验收、清算等工作。(6)、物资设备部

6.1、负责对劳务队伍机械设备的评价,负责《机械租赁合同》的签订。

6.2、负责对劳务队伍工程机械、物资消耗的监督管理,并参与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

6.3、监督检查劳务队伍所用危险、爆炸物品的管理。(7)、质检部

7.1、负责对劳务队伍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发

余凯高速公路YT2合同段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

7.2、督促劳务队伍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8)、安全环保部

8.1、负责对劳务队伍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安全指导、检查与监督,参与进场所有劳务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

8.2、督促劳务队伍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环境保证体系。8.

3、负责和劳务队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8.4、负责对劳务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落实、检查与监督。

8.5、负责调查、处理劳务队伍、劳务人员发生的因工伤、亡以及环境污染等事故。

(9)、财务部

9.1、负责检查、指导劳务队伍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9.

2、负责劳务队伍的劳务费结算工作。

9.3、根据劳务队伍提供的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表(劳务人员签字、手印或银行传票)和本月拟发放表名单拨付本月劳务费,以监控进场施工的所有劳务人员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

四、劳务队伍的选择和确定

1、项目部坚持“以我为主、先内后外、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选择原则,及时向上级上报拟定劳务队伍资质,严格执行劳务队伍先注册审批,不注册决不使用原则,待注册完毕审批后,由项目部组

余凯高速公路YT2合同段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织公开招标,招标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评标结果传公司工程部评审,择优录用,实行合同化管理。

2、凡采取竞标方式选择劳务队伍的,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评标办法,以评标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必要时可组织进行二次报价。为防止劳务队伍围标,竞标时应合理确定标底,竞标报价在标底+1%~-5%范围以外的为废标。

3、保证同一竞标内容不少于三家队伍参加竞标,同一工程类别至少选择两个以上劳务队伍,以利相互竞争、制约。

4、劳务队伍的招标选择确定工作,坚持在公司公布的名单中选择的原则,确因诸多因素选择确定的队伍不在公司公布的合格劳务队伍名单内,应及时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5、尽量避免使用工程所在地当地劳务队伍。对长期合作,实力强、信誉好的队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使用。

6、鼓励使用以企业自有职工为框架,吸收部分劳务工组成的“架子队”。

7、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工序或单位工程,在选择劳务队伍时应有备选方案。

8、在公司授权委托下的工程劳务分包,由项目部组织其成员和招标小组成员共同参加,对施工队伍进行考察。在招标过程中,项目经理、书记、总工、工程技术部、计划合约部、质检部、安全部、财务部是项目工程劳务分包招标组织机构的主要成员。项目工程劳务分包招标由项目部发出邀请函或公开招标书,提供载有工程的主要条

余凯高速公路YT2合同段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件,主要合同条款以及开标日期、评标、定标的程序文件。在主要合同条款起草过程中,要全面充分考虑,计划合约部应予以指导和把关。并征求主管领导意见,以提高合同条款履约能力。

9、工程承包单位应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及本企业的营业执照报项目部,由项目部提交领导小组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0、对投标单位需进行业绩实地考查时,由项目部召集其所属机构主要成员和招标小组成员共同进行考查、评定,并整理考查资料。

11、项目部将各项资料整理完毕,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评标会议,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确定中标单位。项目部填写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价记录。

12、严禁使用被上级公司列入“黑名单”或年鉴不合格的劳务队伍。

五、劳务合同签订与履行

1、合同价款的确定必须以《内部劳务价格体系》等为参考,不得突破基准价。

2、合同谈判前必须成立谈判小组,并做好谈判策划。3、合同条款应在公司《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的基础上修改形成。

4、合同的签订必须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并按照相应的授权范围进行。

5、正常情况下必须执行“先签合同,后进场施工”的原则,严

余凯高速公路YT2合同段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禁无合同进场施工,增减工程应及时补充签订合同,工程变更应及时变更合同。

6、劳务分包合同须经公司工程部审核后,方能签订。

7、合同签订后,及时向公司上报内部劳务价格体系信息资料。

8、合同履行过程中,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各项指标满足合同约定。

六、劳务队伍的管理

1、劳务队伍的管理和考核

(1)、劳务队伍进场前,必须按劳务费总额的10%向项目部缴纳履约保证金。

(2)、劳务队伍进场后,项目部各业务部门负责审核劳务队伍进入项目的资源必须与承诺一致。如有变化,必须经项目部同意。

(3)、凡交由劳务分包队伍施工的工程,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管理,劳务分包队伍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严禁劳务分包队伍将工程再分包。

(4)、劳务分包队伍负责现场施工安全,必须服从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5)、项目经理部对劳务分包工程承担全部监管责任,切实做好现场代表、技术监管人员的选派工作,落实劳务分包全过程“旁站”制度,严格进行安全、质量和工期的监督与控制。

余凯高速公路YT2合同段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6)、根据施工现场需求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并与劳务工依法签订固定期限或以完成某项工程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7)、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交底、安全检查等制度的落实;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安全责任制度清晰、落实到人;严格执行安全交底、检查制度,填写项目部要求的表格和记录;服从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8)、施工中严格质量和工期的监督与控制,按要求填写施工日志、检验资料和检查记录;配备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质量责任清晰,落实到人;操作人员清楚技术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9)、针对项目实际要求和施工任务制定旬、月、季度计划;按照业主要求,千方百计完成施工计划。

(10)、劳务工应编成专业班组,由技术理论水平高、责任心强、综合素质好的优秀职工担任班组长,采取小工种、工序承包、工作量包干等方式从事施工生产作业。

(11)、项目部劳务分包后施工过程中严禁以包代管。项目经理是代表处履行合同的具体责任人,也是对工程实行项目目标管理的 余凯高速公路YT2合同段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2、劳务用工管理 2.1、劳务用工管理标准

(1)、施工现场实行全员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和从业人员信息管理。

(2)、劳务队伍进入施工现场之前必须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劳务队伍与劳务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在各队备案。

(3)、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对劳务人员的专业技能、作业证件、从业经历进行详细核查,核对身份证件、家庭住址。

(4)、劳动合同应盖劳务队伍单位公章并由劳务人员本人签字,双方各持一份。

(5)、劳动合同签订后各单位须及时登记劳务人员从业信息。 (6)、施工现场实行全员持证上岗制度。持证上岗的人员包括技术工人、特殊工种人员、普工。

(7)、上岗人员统一佩戴用工单位制发的岗位胸卡。 (8)、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做到人、证相符。

(9)、持证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接受继续教育培训,并进行年检。未经年检的岗位证书自动失效。 2.2、劳务用工权益保护

(1)、用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约定,切实维

余凯高速公路YT2合同段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护劳务人员权益。

(2)、用工单位应在保证劳务人员权益知情权。使之明白岗前培训、工资发放等内容。

(3)、用工单位必须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严禁拖延、克扣。 (4)、工资应直接发放到工人本人手中,严禁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5)、劳务用工单位负责人为工人工资发放的 余凯高速公路YT2合同段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得预付劳务费。

8、所有结算资料必须实行“双检制”,要有计算人、复核人签字,同时要有劳务队伍具备资格的人员签字认可。

9、所有结算资料严格签字制度,对签字不全的结算单据,项目经理不得批准,财务部门不得支付。

第14篇: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该建筑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对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施现场、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工期经及相关工程的情况已经充分了解,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I、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大约万平方米

4、结构类型:框剪带商铺

5、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二、合同工期

1、工期: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工程相应顺延,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由乙方自己造成的工程停工,乙方自行负责。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项目价款及结算方式

1、计价方式:按国家现有建筑面积计算元/平方米。一楼4.5米算一层楼面积。

2、工程量按国家标准建筑面积据实计算。

3、图纸如有变更,其变更部分按实调整签证,补充变更费用。

五、承包范围

钢筋工、包扎丝、包机械、电焊、主体结构内的钢筋下料制作安装及二构等等不包括车丝接头对焊接头。

六、承包方式

1、包工。

2、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3、包冬季、雨季、夜间施工、加班赶工、并配合其他专为一施工等相应的人工降效费、施工措施费等费用。

4、乙方按标准化工地管理发生的用工和垃圾清理。

5、由于不可抗力及自然原因造成的工程中断施工的间歇时间,施工中临时停工、停电、停水和机械发生故障及所有材料供应有可能中断时间及相关单位配合引起的非正常间歇。时间,工期顺延。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连续停工3天以上的,甲方补偿窝工费,按每人每天元补助给乙方。

6、甲方包干在施工期间个人安全设施,劳保用具及防暑降温、保暖抗旱等费用。

7、甲方提供大型机械设备、塔吊、垂直运输机、塔吊司机、止水钢板、(木工、钢筋工、制作场地)进出道路通畅。

七、工程款的支付

1、乙方从开工日期起至主体商铺封顶后甲方一次性付进度款的70%付给乙方,其后按每月工程量支付进度款70%。主体封顶后付85%;余款验收合格15天内付清。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负责统一规划现场所有临设、材料堆放、安全、消防、文明施工设施。

2、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蓝图两套,并向乙方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流。

3、按规定及时提供属甲方供应的建筑材料。

4、负责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制定项目管理目标。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安全全部控制、监督和验收。

5、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的运行、现场管理情况,一方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对乙方人员违法、违纪或不服从管理的,有权处罚直至要求乙方予以清退。

6、负责施工用电的主要线缆,二级配箱主要进水管的材料和安装,主水管在每栋设两处以上,乙方在甲方指定水电接口处将水电接入每栋各楼层。乙方必须按甲方临时水电布置方囊规范敷设和操作(具体位置按现场调整)。

7、每月向乙方下达施工作业计划,并督促乙方按月完 成。

8、负责管理和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 施工等。

9、负责审核乙方的每月进度表,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款拨款。

10、乙方现场人员的宿舍、食堂、办公室等生活设施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桌椅等办公用具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环境卫生保洁,强调每天由专人打扫。现场施工用电及用水费用由甲方负责。

11、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程价款,如有放假不能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程价款,乙方有权停工,造成停工及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乙方所有施工人员的工资(停工期间)。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业主、监理、甲方制定的有关现场管理规章制度。接受业主、监理及甲方现场管理、检 查和监督。(乙方配备技术人员1名现场施工人员2名,安 全员2名并根据各工程配备专业的工长,根据甲方的施工组 织总设计的及施工总方案的内容编制各项作业计划并上报

甲方审核,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作好记录并上 报甲方)。

2、按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内容,承担所涉施工内容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保修等一切责任。

3、乙方必须对安全生产付全面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 全带)必须按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要求同一片配备。

4、交工前保护好工程成品或半成品,把现场清理干净, 做好验收准备工作,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积极配合交工验 收。在保修期内对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缺陷负责修理。

5、按甲方要求配备足额且适应本工程管理要求的管理人员。

6、乙方完全接受总承包合同中有关甲方向业主做出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有关方面的承诺,业主对甲方相应的各项要求和标准均是乙方应该做到的和应尽的义务。

7、服从甲方的现场施工管理和指挥,合理组织劳动力,对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计划,必须针对任务内容编排好周报、周作业计划并按时完成。每周作业计划需在周会前一天报甲方工程部审批。

8、所下钢筋配料单在施工前一周价甲方审核确定后方可下料,应提交一份配料单给甲方。

9、乙方的安全管理人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要求配备不少于2人(并报甲方备案),由甲方统一管理。

1 0、建立环境保护贡任制度,必须按环境保护工作纳入 施工计划,建筑垃圾必须送至甲方指定地点,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在建设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及噪声对 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按建设单位及甲方要求、配合好其他分包单位的施工。

十、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大责任事故,轻伤频率不大于20%,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

2、所有脚手架、安全扩护棚、围栏等均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当地相关要求实施。

3、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服从甲方安全管理,做好自行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

4、在施工中引发安全事故,其责任和由此所产生的费用五千以内由乙方负责,五千以上由甲方负责。乙方应自觉维护好现场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并及时更换已经失效的案牵涉市和设备,非乙方的原因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由责任方承担。

5、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破坏生活和生活设施及安全设施,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现场整洁、卫生、文明、若违反必须接受甲方的相关处罚。

6、乙方必须按当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现场文明施工,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洁工作。随时接受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来工地进行参观和检查。 十

一、施工现场治安管理

1、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汉安条例,服从甲方的治安条例,做好自身的防盗,防火工作。

2、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制止治安事件的发生,禁止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违反者甲方将对其进行罚款处理,造成事故后果自负。

3、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执行甲方项目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4、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安全施工,协调好社会关系。

二、履约保证金

1、如签订合同之后由甲方指定日期进场施工。乙方交保质金10万元,一个月后退还给乙方。如期不退按每月10%付息。乙方在施工中,如甲方无工程款,及地方扯皮等等,造成工程停工,无法施工,2个月后不能开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结清余款乙方退场。 十

三、争议解决条款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处理,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协调解决,若协调不成,双方均应向武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身份证:身份证:

第15篇:劳务分包协议书

劳务分包协议书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

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装修工程由乙方分包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

二、分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甲方提供沙石、水泥、垂直运输,主要机

械设备用具,乙方自带工作需要的小型工具,如:水泥钢钉、胶水、水泥浆机等,用具如搓板、水平尺、刮尺、阴阳角尺、吊锤、胶板、水平管、铁线、胶管等)。乙方不能再进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工程款按实际工程量60%结算。

三、分包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及单价:

1、按工,其工作内容包括:

1、外墙面:水泥砂浆抹面(包括所有线条装饰,外墙

伸缩缝切缝及压条能滴水线);④屋面女儿墙压顶、补卷材防水凹槽,凸出墙面

及天面的构件、飘板、飘窗、装饰线条、滴水线、艺术品等的砂浆抹面;

2、

已定施工图纸及会审记录的其他抹灰项目(不含砂浆表面的镶贴面,如有,另

项计算);

3、入户门、窗边灰缝的细部处理,包括超宽厚的抹灰;

4、阳台栏

杆安装后补洞处理;

5、伸缩缝的细部处理;

6、屋面抹灰,阳台栏杆地脚线,

反边、夺顶等抹灰。

8、上下人货梯外墙等抹灰。

2、合同签订后因变更等原因造成抹灰工作增加的,可与项目部协商单价,

但不可以拒绝施工。

甲方按实际外墙抹灰面积计算给乙方每平方米第1页,共7页

第16篇: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使工程项目劳务分包业务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务分包是指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补充集团内部劳力不足,将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的活动。劳务分包主要指向的是工程施工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主要特点是包工不包料,俗称“包清工”。(工区注:根据实际情况,为方便现场施工、管理与核算,一般将小材料费及小机具费一同纳入承包综合劳务单价中)。

第三条 劳务分包商是指具有劳务资质,与总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向总承包商提供劳务服务的分包企业。

第四条 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应坚持以下原则:

1、依法合规。

2、管理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谐诚信,严管善待,合作共赢。

3、要满足现场施工能力要求,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实现。

第五条 本办法中所指项目部,为集团公司厦门西通道A2标段项目部。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厦门西通道A2标段范围内劳务分包。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第七条 为确保项目部分包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要求,强化工程公司对分包的控制,项目部成立分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1-

副组长: 组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计划合同部。

第八条 项目部代表集团公司在本项目部对分包进行监管,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分包过程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1、监督落实集团公司分包管理有关制度。

2、监督、指导及考评工区分包管理工作。

3、建立分包管理体系,制定分包管理办法。

4、组织各工区制定“劳务分包商业务实施方案”,包括分包商的选择方案、分包业务的成本效益及风险、分包方式、分包合同期限、用工培训计划等。

5、组织专业人员对方案进行评估,确保分包方案的可行性。

6、监督、指导各工区对分包商的评审并上报劳务分包商合格名册及黑名单。

第九条 工区为分包商管理的执行层,负责分包商使用及日常管理,主要职责是 :

1、落实上级分包商管理规定,制定项目分包商管理细则。

2、编报劳务分包商使用计划,拟定项目劳务分包方案。

3、负责对分包商的资格审查,招标,谈判、合同评审、签订和执行,履行合同及结算等(报批程序)。

4、定期对分包商进行综合评价,并按规定向项目部、工程公司上报评价结果及评价资料。

第十条 应接受发包人对分包管理的检查监督。对于违反合同规定的分包,出现质量安全严重后果的分包,以及管理失控的分包,坚决接受发包人的指令并遵照执行。(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清退分包人,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第三章 劳务分包许可

第十一条 禁止将核心业务分包,禁止转包工程,禁止违法分包工程。

-2-

劳务分包活动中不得出现以下违法情形:

1、分包商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有效管理的。

2、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或个人的。

3、劳务分包合同未报发包单位备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第四章 准入管理

第十二条 劳务分包商的准入按照“实名推荐、专项考察、择优引进、分类进库”的原则。劳务分包商准入执行以下程序:

1、劳务分包商以实名推荐、自我推荐等形式提出申请。

2、工区对分包商进行资格及业绩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工程公司。

3、工程公司复审合格后再报项目部审核。

4、完成项目合作后由工区将评价结果报工程公司。

第十三条 劳务分包商的准入必须坚持“有信誉、有技术、有资金”的三有原则,条件具备的应到劳务分包商在建项目施工现场进行考察。

1、必须具备与拟参与施工类别相适应的资质,提供“四证一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提供审查资料的代理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持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行政印章的《授权委托书》。

3、有与拟参与施工类别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无不良信誉记录。

第五章 劳务分包策划

第十四条 劳务分包策划工作围绕施工生产需要开展,要通过科学的策划,在劳务分包使用源头上杜绝随意性,达到分包风险可控、资源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第十五条 工区负责劳务分包策划方案的拟定,报工程公司审核后,再报项目部领导小组评审同意后实施。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改变。如有特

-3-

殊情况需在劳务分包策划方案之外改变队伍使用计划的,必须由项目部分包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六条 分包方案应向发包人提出申请,经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七条 劳务分包策划内容

1、合理编制劳务分包商使用计划。按照施工规模适度、组织均衡、满足工期要求、便于现场管理的原则,确定劳务分包商数量、劳动力配置及进场时间等。

2、科学制定劳务分包范围。按照合理延伸工序、优化分包内容、减少交叉施工、成本最优的原则,确定劳务分包的工作内容、单价构成、计量规则、物资供应等方式。

3、劳务分包商的选用遵循“三个优先”的原则,即:信誉等级高的队伍优先、邻近区域方便调配的队伍优先、已经完成前期项目结算的队伍优先。适度控制分包商施工规模,合理预防分包风险。

第六章 录用及合同签订

第十八条 严格准入制度。工区需成立劳务分包商管理机构,安排专人对劳务分包商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进行严格审查。只有通过审查,符合工程分包业务要求的分包商才能进入“合格劳务工程分包商名录”。在劳务分包商的选择使用上,必须在集团公司公示的“合格劳务工程分包商名录”内选用。

第十九条 劳务分包商录用坚持“集中审查、集中统一定价、集中调配”原则,具体录用由项目部以招(议)标方式组织实施,特殊情况下,可采取议标的方式选择劳务分包商。对于投资额5000万以上的重大劳务分包项目,需由工程公司提交集团公司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审批。为避免分包商不能履行合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应建立应急机制,确保重大业务分包项目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展。

第二十条 采用招标方式选用劳务分包商时,必须执行以下招标程序: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劳务分包招标邀请书,资格审查,组织招标,开标,

-4-

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上报工程公司审批,项目部领导小组审定,报集团公司审批,确定中标单位等招标程序。

第二十一条 采用议标方式选用劳务分包商时,必须执行以下议标程序:编制议标方案,资格审查,组织议标,推荐议标候选人,上报工程公司审批,项目部领导小组审定,报集团公司审批,确定议标单位等议标程序。

第二十二条 坚持“先签合同、后上场”的原则。杜绝签订书面合同前,劳务人员提前进入现场。招(议)标结果审批后,要采用集团公司制定的合同范本,结合现场实际拟定劳务合同文本,按照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合同评审(工区、工程公司、项目部、集团公司四级评审),审批后以集团公司下属项目部工区的名义作为发包人对外签订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人必须遵守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项下的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分包人不得直接对发包人起诉或直接申请仲裁,以及不得对发包人进行其他权利主张。

第七章 合同执行

第二十三条 劳务分包商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应按合同范本的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以现金的形式缴纳,额度为合同金额的5~10%(不低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的履约担保比例),在分包商履行完退场承诺后一个月内全额返还。

第二十四条

建立劳务分包合同交底制度。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召开交底会,对合同主要内容进行针对性交底。劳务分包合同交底主要内容:合同范围、分包内容、合同单价包含工作内容和计量规则、项目部供应材料单价、各分项工程材料损耗系数、材料节超的管理、工期安全质量控制要求、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及处罚措施等。

第二十五条 劳务分包计价。项目部负责对劳务分包进行计价。制定劳务分包验工计价管理办法,以劳务分包合同为依据,采取现场验工方式,按照“先计量、后计价”和“联审联签”的原则实施月度计价,杜绝超计

-5-

价、虚计价行为。重点控制分包商的奖励、费用补偿、合同外工程计价和零星用工、机械台班等。

第二十六条 劳务分包拨款。项目部负责对劳务分包进行拨款,坚持“先计价、后拨款”的原则和“联审会签”及“拨改代”制度,按月清算项目代付民工工资等各项费用,扣除劳务队领用材料费用、租(使)用项目设备费用、水电分摊等费用,预留保证金等后拨付资金,杜绝超付。

第二十七条 劳务合同的修订和变更。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合同内容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并按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履行审批程序。劳务分包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异议的,项目要及时进行复审,复审未完成不得进行其他施工任务承揽,复审后仍存在争议的要报上级单位协调,不能因分包合同执行异议而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和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1 个月内应办理竣工结算(末次验工计价),竣工结算报工程公司审批后签署末次结算协议。协议内容至少包括:结算金额,结算工程范围,各项代付、应扣费用,扣留质保金等。

第二十九条 劳务分包商退场实施承诺制度,承诺事项包括结算价款的准确性,质量责任缺陷期间施工缺陷修复费用的责任,第三方债权债务企业免责,农民工工资全额发放及解除劳动关系等。

第八章 现场管理

第三十条 劳务分包商应设立现场管理机构,对所承担的施工任务实施管理。并配备具有与所承担的施工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其中现场总负责人、技术、质量、安全、财务、计量、物资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由劳务分包企业法人的授权委托。以上管理人员须有劳务分包企业的聘用合同,合同的聘用条件和期限应与所承担的工程任务相适应。

第三十一条 对分包的劳务用工施行实名制管理。要根据项目所在地或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分包商完善劳务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做好劳务用工进出场登记台帐,对劳务用工要逐人拍照或录像,登记身份

-6-

证,签名留档,统一办理工资支付银行卡。

第三十二条 对分包商的劳务用工实行工资直发制度。根据分包商提供的用工劳动合同、考勤表、签认上报的工资表,对分包商劳务用工工资进行审核,以打卡或现场直接发放的方式支付工资。工资发放必须留有影像资料。

第三十三条 坚持对劳务分包商劳务用工的教育培训制度。项目部要定期组织教育培训,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劳务分包商必须服从培训安排并按照培训要求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切实落实。

第三十四条 项目部、工程公司和工区将劳务分包纳入三级管理的工作内容,并对隧道等高风险专项工程进行重点管控,实施全过程盯控检查。劳务分包应在项目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施工生产,对所承担的施工任务进行规范管理并接受和积极配合相关方的监理、监督、检查、指导。

第三十五条 对劳务分包商的技术和进度管理 劳务分包技术指导和管理以项目部业务部门为主。

项目部应及时对劳务分包商进行技术交底,下达技术交底书和进度计划,并对技术交底执行情况和施工进度进行管理,如果劳务分包商未执行技术交底或不能满足进度要求,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对未按技术交底施工造成损失的劳务分包商以一定比例进行处罚。对处罚后仍不改正的劳务分包商,应启动重大分包业务应急机制,制定替代方案,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无条件清理出场,同时其必须负责赔偿重新安排劳务分包商进场及赶工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 对劳务分包商的物资管理

劳务分包的物资根据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统一进行集采、供应。对构成工程主体的钢材、水泥、砂石料、外加剂、防水材料等主要原材料,以及成品半成品,由项目部负责统一采购提供;对甲供材、联采物资,由项目部负责协调进场,并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的进度安排,结合劳务分包的进度情况保证供应。混凝土拌合站统一供应。劳务分包商用于工程的物资

-7-

实行定额管理。项目部鼓励节约,对超出定额消耗的物资按当期市场价在当期计价款中扣除。

第三十七条 对劳务分包商的质量和安全管理

工区负责对劳务分包商的质量和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并将劳务分包商纳入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与其他施工队同检查、同考核,同待对待;劳务分包商必须按合同约定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组建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自觉接受并融入项目部的管理体系中;合同履约过程中,劳务分包商要严格落实质量管理总监负责制、负责人责任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红线制度、巡视制度、三检制度、隐蔽工程影像管理制度、缺陷整改和事故处罚制度、质量信息报告制度,对所承担工程的质量负责,履行保修义务,并在项目部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工程质量创优活动;要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经费使用制度、日常检查制度、安全管理红线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制度、巡视制度、安全事故处罚制度,自觉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部对分包商违反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作业标准的行为,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劳务分包商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报告,隐瞒不报或擅自处理的要加重处罚;特别是对劳务分包承担的具有重大质量和安全风险的施工项目,项目部要进行专项施工方案评审,评审通过后再报项目部进行评审,制定专项施工质量与安全管控方案,并在分包的作业过程中严格落实执行。

第三十八条 对劳务分包商的环保与职业健康管理

劳务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履行合同约定的环保义务,严格落实施工环保措施计划,避免环境破坏、地质灾害、水土流失,降低环境污染和排放,积极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环保事故扩大。

成立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地劳动卫生和医疗保障系统的领导工作,切实做到领导到位,制度健全,措施得力。贯彻执行OHSMS18000职业健康安全保障体系。项目部建立公共安全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工

-8-

地一旦发生传染性疾病等突发性公共安全卫生事件时,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或当地医疗或卫生部门为处理及消灭此类公共安全卫生事件所制定的有关规章、指令和要求,立即启用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劳务分包商应按照工区职业健康安全保证方案的要求落实配备管理人员、落实管理措施、加强劳动保护,积极按照公共安全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第三十九条 对劳务分包商维护社会稳定的管理

项目部成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劳务分包商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农民工工资发放,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机制,项目部与施工队签订农民工工资发放包保责任状,切实做到专人负责、处理及时、客观公正、不得相互推诿。如确因资金周转、工程验收和结算等方面的问题造成支付保障工作运作的困难,劳务分包商应配合项目部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对重点问题如农民工工资问题、材料采购问题,实行重点突破,尽快解决,避免引发不安定因素。劳务分包商应教育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当地的规则、法令和村庄民俗,做到尊重当地的各级政务人员和人民,尽量协助地方做好治安、助民及环保工作,尊重当地居民的合理诉求,融洽关系,保证施工稳定和社会稳定。在少数民族地区劳务分包商应加强对劳务用工教育学习少数民族的民风、民俗。懂得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注意熟悉少数民族地区民风、民俗,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语言文字,遵守乡规民约,正确处理与少数民族的关系,做到平等待人、和睦共处,把握和谐、平等、团结三要素,构建民族路、和谐路。

第九章 考评与奖惩

第四十条 在施工中对劳务分包商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开展日常绩效评价和定期考核,对劳务分包商的履约能力进行持续评估,评估包括劳务分包商对该项目的投入、自身的财务状况、施工能力、现场管理、执行能力等综合能力。根据《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劳务分包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对劳务分包商进行信用评价,并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填报“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和“不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黑名单)。

-9-

至少每半年评价一次。

第四十一条 因劳务分包商主观原因对企业信誉、效益等造成较大损失的,如恶意举报、恶意诉讼、恶意阻工闹事、恶意讨薪、发生等级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等行为, 应列入“黑名单”。并上报股份公司“黑名单”。

劳务分包商因施工管理良好,组织得当为项目部直接或间接赢得信誉和荣誉的,应给予嘉奖,并在当期信用评价中反映。工程完工后优先推荐录用。

第四十二条 分包商施工造成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罚。因分包商原因造成质量、安全问题,被业主、监理、质监站等各级监督单位进行处罚,根据性质不同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被发出一般问题通知。分包商负责对问题进行彻底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每发生一次罚分包商1万元。

被黄牌警告。分包商负责对问题进行彻底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每发生一次罚分包商3万元。发生5次清退分包商。

被红牌警告。分包商负责对问题进行彻底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每发生一次罚分包商5万元。发生3次清退分包商。

被停工整顿。分包商负责对问题进行彻底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每发生一次罚分包商10万元。发生2次清退分包商。

被撤换责任人。分包商负责对问题进行彻底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每发生一次罚分包商20万元。发生2次清退分包商。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计划合同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第二西通道(海沧隧道)工程

A2标段项目经理部

-10-

第17篇:劳务分包合同

劳 务 分 包 合 同

1 倒班宿舍外墙保温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湖北省和公司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公司确定,甲方将该工程以劳务分包的形式分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2、工程名称:特种工业泵制造建设项目(倒班宿舍外墙保温工程) 工程地点:襄阳市深圳工业园

第二条 承包范围

倒班宿舍外墙保温工程:

1、3厚聚合物砂浆底面刮糙;

2、9厚1:3专用水泥砂浆打底扫毛;

3、6厚1:2.5水泥砂浆找平层;

4、食堂30厚挤塑聚苯板(导热系数为0.03W/mk,锚栓固定4-6个/m),

5、5后专用聚合物抗裂砂浆(压入两层复合耐碱玻纤网布)。第三条 承包单价

承包单价以固定单价:倒班宿舍 元/㎡;结算以实际展开面积扣除门窗面积计算。

第四条 承包内容

(一) 工程工作内容:该部分工程内容的劳务人工费、施工工具、小型机械所需低值易耗材料及材料的场内运输、施工人员的安全劳保用品及业主招标范围之内的外墙保温工程量的费用、按图纸施工,凡跟该项目有关的施工任务均包含在总报价之内,不单独计取任何费用,甲方不会对乙方承担任何杂工的。

第五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实际工程量单价包干的承包方式,包干单价即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并包括所有有关的费用。整个施工过程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验收规范以及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实施,做到工完场清。

乙方不得就上述(第

二、

三、四条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承包方式)各项费用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

2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工作

1、甲方驻工地的代表:

2、组织验收,对乙方的质量、速度、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指导,解决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并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3、不定期对乙方人员及其工作进行检查;

4、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施工设计图壹份;

5、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对现有工作面进行区域划分和安排;

二、乙方工作

1、乙方驻工地的代表:

乙方驻工地的代表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及时解决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乙方代表不常驻工地,影响施工生产,甲方将视为工程转包,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乙方不得将该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按甲方通知的时间进场;

4、做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5、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全额赔偿;

6、乙方自行承担自有施工人员的保险、防温降暑及相关劳保费用;

7、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进场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安全生产、消防及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乙方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现场卫生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由于自身安全和管理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经济损失;

8、遵守业主方项目部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与惯例,包括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控制、后勤保卫等管理规定。

9、外墙基层处理用的砂、水泥甲方提供。

3

10、配合业主方生活区的用电用水管理

11、乙方必须与自有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甲方备案,如因未签订合同而发生劳动纠纷,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2、乙方驻工地的代表做好花名册交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第七条 质量要求

1、如因乙方原因未达到业主方所要求的质量目标(以现场监理和质检员评定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为确保本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无正当理由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采取整改措施,调整工作面,直至更换劳务分承包方,责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不合格或未达到业主方质量要求,乙方按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行返工、返修并承担返工、返修的费用,不顺延工期。

4、乙方应努力控制质量通病,降低允许偏差,当出现大幅度超过允许偏差是必须无条件接受业主方的处罚。第七条 合同工期

具体开工日期和节点工期以项目进度计划为准。如因乙方原因达不到业主的分项节点工期要求,原则上按业主方的标准处以违约金,具体节点工期要求为: 倒班宿舍:2014年11月30日完工,并以2014年11月30日下午组织验收。 第八条 安全生产和安全保证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定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业主方指派专职安全员负责指导、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乙方必须服从业主方管理人员的指挥。

3、乙方应遵守业主方制定的各项安全规定,凡新进场人员必须首先自行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接受业主方进行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

4、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必须做好自我安全防范措施。凡业主方指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及时整改。

4

5、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服从业主方的统一指挥,遵守业主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本项目各阶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设计方案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如在工作范围内,由于乙方安全意识不到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不严格执行业主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规定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打架斗殴,其责任及费用均有乙方承担。第十条 工程价款支付

乙方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协调配合等方面达到业主方要求并按本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甲方按此比例付款:中途支付部分生活费,全部工程量完成后支付70%工程款,余款春节前支付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如提出单价变更要求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 乙方因劳动数量不足和技术质量不高,无法达到业主方工期、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甲方有权以任何形式将乙方的施工内容划分给其他施工队伍施工。结算按乙方自行实际完成总工程量的70%进行结算,乙方不得因此进行任何索赔。

(三) 乙方因非甲方原因提出停工或怠工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结算按乙方自行实际完成总工作量的80%进行结算。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完成约定的全部内容并结清工程价款之日告终止。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5

第18篇: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发包方:江苏广宇建设集团公司山西分公司土建工程处 劳务分包方:****劳务队

工程名称:晋中市鑫悦房地产开发公司鑫悦花园高层住宅1#楼 施工地址:龙湖街南、辽阳路东侧

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发包方(甲方):江苏广宇建设集团公司山西分公司土建工程处

劳务分包方(乙方):*****劳务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劳务分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2、

3、地上十八层及出顶。

4、工、上下力资),附材(铁丝、铁钉、绑丝、pvc穿墙管、胶带纸、脱模剂、电焊条、铁锹、灰桶、施工用线等手头工具,三钢料具保管)施工中所需附材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只负责主材及机械。现场文明施工1元/ m²,附材5元/ m²,主体结构102元/ m² 。

5、第二条:工期和进场要求:

1、开工日期;

2、竣(交)工日期:

3、有效工期:

4、分阶段工期要求:

5、分包队伍进场日期和人员要求.计划安排,确定人数,甲方认可。

6、其他约定:

第三条:分包队伍素质、条件

1、劳务分包队伍必须是经考察合格,并具备相应资质、有《人营业执照》的施工队

伍。劳务分包队伍不得挂靠在他人名下。

2、劳务分包后,不得违法将工程以任何形式转包,再分包给他人。

3、分包单位与劳务人员必须有以书面形式订立的有效劳动合同。

4、严禁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5、分包队伍应进行施工前安全生产教育,并经培训合格后在上岗。

6、分包队伍必须按照务工所在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的务工手续。

7、从事技术工种和技术、管理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资

格证书。

8、从事电工、电气焊、起重、架子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

作业资格证书。

9、分包队伍应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和管理规章制度,能实行有效的生产、生活管理。

第四条:对劳务发包方的基本要求

1、能为分包单位提供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住宿、办公和餐饮用房和条件。

2、能建立健全劳务安全、卫生制度,执行国家劳务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并配合

分包方搞好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3、能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对分包队伍的生产、生活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实施有效的监督与管理。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和具体要求:根据国家规定标准执行,达到优良工程。

第六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乙双方应签订专项安全文明生产责任状,明确双方义务、责任及奖罚措施。

2、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发生安全事故时,双方均有义务采取施救措施,保护现场,配合事故的隐患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施工单位有义务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七条:劳务分包价格

1、除外。

2、单价和计价单位有关条件是:结构、文明施工及附材),阳台面积算一半,飘窗及空调板不计面积。

3、其它约定:

第八条:劳务费结算方式和阶段性付款方法:出±0.000付款,每月按工程进度款的70%支付,每月20号申报工程量,次月15号前付款,主体封顶后付85%,主体验收后付95%,其余5%待主体验收工人退场后三个月付清。

第九条;甲方的义务与责任

1、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施工机具及应甲方提供的材料和制成品,

并能满足合同工期、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约定要求。

2、乙方施工生产、生活所需的水、电、动力条件。

3、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施工期间与其他协作、配合方的沟通、联系。

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足额、及时结算工程款,支付生活费,以保证乙方正常的生

产、生活。

5、由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停、窝、返工,应对乙方进行赔偿和补偿。

第十条: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人员进场,人数和工种能满足施工需要。

2、乙方应有内部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对内实施有效管理。

3、乙方进场后,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的各项规章和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生产指

挥调动和管理。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和发现的问题应主动向甲方报告,对重大质量问题不得私自处

理和隐瞒不报。乙方负责本方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应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注意材料节约和成品、半成品保护。因以上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5、乙方人员应正确使用、爱护施工机具和安全防护设施,严禁野蛮施工和违章作业,

由此造成损害的,乙方负赔偿责任。

6、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党政生产、生活秩序。由于内部管理不善,给甲方造

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事态严重、影响恶劣或经多次整改无效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乙方应无条件退场。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和验收;乙方所施工的任何部位,每道工序,必须经过甲方监理及项目部有关人员验收、认可,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否则一切损失有乙方负责承担。

第十二条:材料供应、验收和使用:现场施工所用材料,必须由甲方监理验收、认可后方能使用。 第十三条:建筑机械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乙方所用机械必须及时保养、维护、修理、修理配件由甲方负责。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和索赔权: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奖罚措施: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生效条件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终止条件是以下第

1、2款。

1、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双方无争议。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

3、国家调整政策使本合同无法以继续履行。

4、第十七条:合同争议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以下第1款处理:

1、由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向施工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第十八条:对产品质量本合同的追溯期和连带责任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附件

一、

1、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质量保证金拾万元,±0.000封顶,退还一半,其余年底退还。

乙方1#楼施工能达到甲方的质量及进度要求,2#楼让乙方继续施工,具体协议另议。

2、图纸以外的工程量,按2000年山西定额,乘1.3的系数计算,不能按工程量计算

的按每人每天45天计算。

3、现场电工、塔吊工由甲方负责,信号工由乙方负责。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第19篇:劳务分包备案

办理分包合同备案服务指南

1、分包单位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审核)

2、总包工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3、已在县住建局办理备案手续后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原件(采用国家推广使用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5、建造师或劳务经理证书(原件压证)

6、分包单位劳务作业人员名册

7、总包缴纳维稳保证金凭证

8、分包单位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审核)

9、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证书复印件、社保缴费情况记录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复印件,外地企业还需要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审核),外省市企业需先办理入溧单项登记手续。

第20篇:劳务分包承诺书

承诺书

我服务有限公司(分包单位)为规范我单位劳务人工费和劳务工工资的支付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联合发出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劳动合同法》等文件规定,对于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发包单位)做如下承诺:

1、我单位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务工人发放劳动工资,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决不拖欠劳务工人工资,每次发放工资经劳动者本人签字,发放工资由招标人监督直接发放到劳务人员手中。

2、我单位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与管理。执行总承包单位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在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直接监督管理下,做好劳务工资支付工作。

3、如我单位发生资金矛盾时无条件优先行支付劳务工工资。

4、我单位成立劳务工资支付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是处置工资纠纷在企业和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把纠纷化解在本单位,决不以任何借口进行推诿、拖延。一旦发生上访事件,我单位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主动做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小负面影响。

5、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如有拖欠,一切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务有限公司

2013-9-25

《劳务分包项目各种人员岗位职责.doc》
劳务分包项目各种人员岗位职责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推荐

公司工作总结企业文化建设章程规章制度公司文案公司简介岗位职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