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热预检分诊岗位职责

2020-07-28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肥西县人民医院

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为规范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医务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本院预检分诊工作由护理组兼职管理,护理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院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工作和相关医务人员的组织管理,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

3、在门诊大门前设立体温测量站,对发热病人进行体温监测,引导发热病人到发热门诊进行初诊。

4、预检处及各科室的医务人员在接诊病人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并将所有预诊发热病人的详细情况记录清楚,每日下班前与发热门诊医生做好核对,防止遗漏。

5、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专科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对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7、预检分诊及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采取标准防护措施,做好医务人员自我防护。同时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防止院内感染。

推荐第2篇: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主要关于甲流.其内容分以下几方面:

一·门诊部建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配有专用留查室,专用放射线摄片,采血室,培训合格的专业医生和护士.

二·医务人员必须准时上岗,24小时均按出诊表落实,中途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出诊.

三·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出诊者,必须提前一天向医务部及门诊部请假,由医务部安排其他人员出诊.

四·医务人员在岗时必须穿隔离服,戴12层面纱或其他有效防护口罩,帽子,眼睛,手套等防护工具.

五·诊室必须保证良好通风,保持清洁,此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

六·医务人员接触病人(含疑似病人)后,要及时更换全套防护工具.七·医务人员防护,设备消毒,污染品处理等,应按卫生厅相关文件执行.八·必须做好病人转运交接工作.

九·要认真填写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报告登记一览表.

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传染病人(疑似病人0 十一·确诊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按程序上报.

十二·出诊医务人员要认真填写门诊医疗手册

十三·对待患者要热情,耐心,细致,一视同仁,不得轻视,蔑视病人(含疑似病人) 十四·对所有病例要按卫生厅相关文件做好流行病学调查,详细记录.十五·X线机严格执行一照一消.

十六,凡发热病人一律拍胸片,查血象.

推荐第3篇: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1、设立感染科疾病或传染病分诊点,应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分诊站设有体温计、口罩、发热病人登记表等。

3、对发热病人(腋下体温≥38)伴咳嗽或者咽痛等呼吸 症状者,如来自疫区的病人及时分诊到发热门诊治疗。

4、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 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工作制度。

5、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 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6、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 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 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 取隔离或者控制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 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推荐第4篇:发热病人预检分诊流程

发热病人门诊预检工作流程

1、门诊大厅体温检测站,医务人员对每个就诊病人及其陪同人员测体温,甄别发热病人和非发热病人,(如专职护士对其发热病人病情无把握时,可请急诊科医师进行鉴别)对体温38℃以上、有甲型流感流行病学接触史或不能排除疑似甲型流感诊断的呼吸道炎症病人,立即给病人戴一次性口罩,引导病人到预检分诊室,由“发热门诊”医师进行排查。

2、进入“发热门诊”的医护人员要按一级防护要求穿隔离衣、戴帽。

3、“发热门诊”医师对发热病人要询问流行病学史、病史、症状,并做相应的检查,并做好《发热病人登记册》登记。

4、“发热门诊”医师对发热病人进行排查,护士对甲型流感疑似病例抽血放置密封的容器中,电话通知护送队队员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戴手套到“发热门诊”门口取血送至检验科进行血常规等检验,检验科检验员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戴手套进行检验,所剩标本在生物安全柜中用密封的容器加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用黄色医用垃圾袋包装后做好标识,交“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按规定进行处理。

5、甲型流感疑似病例需要进行摄片检查的,“发热门诊”医师电话通知放射科医师按二级防护到床边进行摄片检查,所用摄片机每次使用前、后用75%乙醇擦拭消毒。

6、“发热门诊”医师对发热病人进行排查后,对甲型流感疑似病例立即按规定程序上报医务部门、院办或总值班,医务部门立即组织甲型流感疫情应急处理专家小组进行会诊诊断,对甲型流感疑似病例做好登记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在2小时内完成。

感染性疾病病人就诊流程图

来院病人及陪同人员

预检分诊处测体温

非发热、非感染性疾病病人发热病人、感染性疾病病人 (给呼吸道感染病人发放口罩)

就诊护士带到感染疾病科门诊

普通门诊就诊感染疾病科门诊医生进行排查

排除传染病的病人医院留观病人确诊或疑似传染病的病人

留在医院指定地点

解除观察确诊或疑似传染病的病人 回家转至其他病房留观继续治疗

推荐第5篇: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制度

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制度

1.在门诊大厅设置预检分诊处并设有醒目标示。

2.预检分诊处设有体温计、口罩、发热病人登记表等并及时、准确的做好各类登记工作。

3.预检分诊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接触发热病人后立即洗手与手消毒。

4.预检护士认真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发烧患者给予测量体温,体温37.5℃以上的患者应询问有无乏力、肌肉疼痛、咽痛、出血征象等症状。

5.对于发热但无体征及接触史的病人根据《预检台发热病人转诊制度》进行转诊。

6.对于发热并伴有体征的患者应详细询问有无接触史、曾到过疫区等,并予以立刻带上口罩协同病人及陪同人员进入隔离室。7.通知全科负责人(团队长)对病人进行进一步确诊。如确为疑似病例立即通知医务科,拨打“120”急救电话,准确告知患者病情,做好转院准备。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推荐第6篇: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为规范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医务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门诊部具体负责本院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并对本院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3、在门诊、急诊区域前设立体温测量站,对发热病人进行体温监测,引导发热病人到发热门诊进行初诊。

4、预检处及各科室的医务人员在接诊病人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5、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7、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014年10月20日 温岭市坞根镇卫生院

推荐第7篇:呼吸道发热病人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恩平市第二人民医院

呼吸道发热病人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一)预检分诊点:

1、设置目的:甄别呼吸道发热病人。

2、工作职责:

(1)测量体温或根据主诉判断发热与否,询问有无甲型H1N1流感相关病因接触史,询问有无流感样症状,询问有无呼吸道感染症状。 (2)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做好预检宣传工作。

(3)对可疑病例直接引导到隔离观察室留观,分流其他病人到普通诊室就诊。(4)对可疑病例立即上报至单位领导层,并协助会诊。 (5)做好预检分诊门诊日志的登记和传染病报告。

(6)做好个人防护与诊室、隔离观察室的消毒。

3、预检分诊点设置基本要求:

(1)至少配备医师、护士各1名。 (2)标识明确,通风良好,相对独立。

(3)设置在门诊接诊最前沿的位置,能够引导病人首先到预检点就诊,并在第一时间在预检点接受预检服务。

(4)能及时有效地分流病人,避免就诊人员聚集。

(5)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穿工作服、隔离衣、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 (6)准备向呼吸道感染发热病人及其陪护人员发放的口罩。

(7)准备向发热病人发放的宣传品。

(8)诊断桌椅、检查床、紫外线灯、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有盖污物桶,洗手池,洗手液,消毒液、一次性压舌板、手电筒、口罩。

(9)基本制度上墙。

(二)预检分诊工作程序:

1、普通病史采集。

2、流行病学询问:询问病人流行病学史(去过甲型H1N1流感疫区,实验室工作人员,有过与疑似或确诊甲型H1N1流感病人接触史或去过养猪场)。

3、一般检查,测体温、量血压、呼吸道听诊等。

4、对有呼吸道感染发热病人、具备上述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及其陪护人员立即发放口罩。

5、对具备上述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及其陪护人员,不论其有无呼吸道感染及发热症状,均应立即单人单室隔离,并上报单位领导层。

6、对其他呼吸道感染发热病例也应按照有关规定隔离、报告、观察和治疗。

7、对患者提出初步诊断意见,对隔离的患者及陪护人员进行适当解释。

8、对一切可疑病例均应立即上报单位领导层,并协助进行会诊。

9、按要求详细填报预检分诊门诊日志和发热病人登记本,诊断传染病的填报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传染病报告.

10、进行终末消毒,接触可疑患者的医护人员要避免和其他人员再次接触,必要时接受隔离。

推荐第8篇: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要求

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设置规范要求

一、预检分诊点设置规范

(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

各医院不得用导医台(处)代替预检分诊点。

(二)预检分诊点一般设立在门诊醒目位置,标识清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

(三)预检分诊点要备有发热病人用的口罩、体温表、流水洗手设施或手消毒液、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等物品。

(四)承担预检分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一般防护着装,即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医用口罩,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五)经预检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告知到其发热门诊的路线(不宜带病人就诊),预检人员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六)门诊预检分诊医务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预检分诊可设在急诊,但应设有醒目标识),以保证能24小时应诊。

二、发热门诊设置规范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感染性疾病科设立发热门诊,乡镇卫生

院及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独立的发热门诊,其他医疗机构设立发热诊室。 ㈠发热门诊要求:

1通风良好、远离其他门诊、急诊,独立设区,出入口与普通门急诊分开,要设立醒目的标识。

2诊室基本设备。适量口罩、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观察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有加盖的非接触式污物桶、一次性压舌板、处置台、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纱布罐、方盘、药品柜、紫外线灯、有流动性洗手设施、干手设施和手消毒剂灭菌消毒器材等并有备用诊室。 3设隔离卫生间。

4挂号、就诊、检验、检查、取药等能全部在该区域完成。 5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 6设置隔离留观室。

7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一级防护着装(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鞋套,戴手套、工作帽),对就诊的发热病人要立即给其戴防护口罩,诊室内不得同时进入多人,候疹者需在诊室外指定位置等候就诊。进入隔离留观室按二级防护着装(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隔离衣或防护服、鞋套,戴手套、工作帽、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㈡隔离留观室设置要求:

1标识明显,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

2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 3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

4患者病情允许时,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㈢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

㈣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㈤发热门诊(室)医务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三、肠道门诊设置规范

1设置原则:合理安排布局,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和消毒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院内感染。 2肠道门诊的具体要求

(1)选址:应设置在医疗机构内的独立区域,与普通门诊相隔离,分设病人专用出入口和医务人员专门通道;设有污染、半污染和清洁区,三区划分明确,相互无交叉,设置医务人员更衣室;并有醒目的标志。肠道门诊应设立专用的诊疗室、专用观察室、专用药房、专用卫生间或专用便器等;安装纱

窗纱门,门口有醒目的肠道门诊标志,室内墙上挂肠道门诊工作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室内配备诊疗桌椅、诊疗床、专用诊疗设备和采样用品。备有消毒浸泡液和洗手设施。地面用配制的消毒液随时消毒。若观察室、药房、卫生间或便器等不能做到肠道门诊专用,应有严格的措施和制度保证能够防止交叉污染和院内感染。

(2)消毒:污水、污物等废弃物的消毒和处置,符合有关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专用和感染性疾病门诊的消毒,做好消毒记录;业务用房必须安装紫外线灯;配备非手触式洗手装置、纱窗纱门、防虫防鼠等消毒隔离和卫生设施;

(3)全区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常年开设门诊,镇、乡道卫生院在流行季节开设肠道门诊。

(4)肠道门诊医生、护士、检验人员要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同时,设立肠道门诊的医院也应对本单位内的急诊、内科、儿科及中医科等医务人员进行全员肠道传染病诊治培训。 (5)应按全国统一的门诊登记表及采样登记表要求,实施门诊登记。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就诊日期、发病日期、主要体征、治疗方法。如系外地病人或民工,应登记原籍详细地址以及投宿地址或暂住地址(房东姓名、联

系电话),如14岁以下儿童写清父母姓名联系电话及学校名称防止因登记不详、字迹不清晰而延误疫情处理 。 (6)粪便采样:每例腹泻病人都必须在用药前采样,样本呈水样便采1毫升,成形便采蚕豆大小的粪量。肛拭应进肛门3~5厘米转一圈。样本置碱性蛋白胨水管(胨水8~10ml)中,6小时内送检。实行逢疑必检。对符合霍乱O1

39、O1疑似病例患者进行采样,并做快诊。

(7)对中重型病人应在门诊就地积极治疗抢救或留床观察。(8)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止疾病的误、漏诊及交叉感染,每天做好腹泻病人统计工作,按规定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旬报工作;

(9)发现法定肠道传染病及O1

39、O1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及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应按照诊断标准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并做好日工作量报告、月工作量汇报(必要时开展每旬工作量汇报)。

(10)预防保健管理部门每月至少一次,检查督导肠道门诊工作,并有检查的记录备查,以规范肠道门诊管理。 3 肠道门诊物资储备

设立肠道门诊的医院应配备专(兼)职医、护、检人员,配备专用医疗设备、抢救药品、消毒器械;每年肠道门诊还应具备肠道传染病防制实施方案、肠道门诊登记簿、专用化验单、肠道门诊旬、月报表、疫点标本送检单、肠道传染病个

案调查表、肠道门诊送样顺序表、碱性蛋白胨水采样管或含保存液的采样瓶。消毒物资主要有漂白粉、含氯消毒剂、消毒精片、杀虫剂等。

推荐第9篇:制度(发热、腹泻门诊、预检分诊)

1、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为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在门诊和急诊分别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处,有专人负责,配备温度计及一次性口罩等消毒隔离设施和必要的防护用品,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参加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知识的培训。

三、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六、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七、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八、门诊部和急诊科具体负责医院传染病的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2、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市卫生局要求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发热门诊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独立进行收费、血常规化验及x线摄片等,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

(3)配备隔离室,有保证病人专用救护车到达前短暂停留需要的隔离用房。发生特定传染病突发疫情时,对发热病人,要给病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寄送《发热病人通知书》,特殊情况报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

(4)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5)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相关病区或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3、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1、每年5月至10月开设腹泻病门诊,要求专人、专室、专设备,24小时值班。

2、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3、腹泻病门诊只准接诊腹泻病人,不得接诊其他病人。

4、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需抢救治疗及留床观察病人另做详细病历记录。

5、做好腹泻病人监测与统计工作,做到“逢泻必检、逢疫必报”。

6、对中、重型腹泻病人应在门诊积极抢救治疗或留床观察。

7、对漏报、瞒报、缓报疫情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4、预检分诊点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市卫生局要求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预检分诊点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

(3)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4)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5)严格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5、医院预检分诊制度

(1)医院根据要求设立专门的预检分诊处。预检分诊室应当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2)分诊人员由经验丰富、判断力强、处置果断的人员担任。工作认真,服务热情,预检分诊迅速、准确,及时发现危重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抢救。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及时报告。

(3)对于突发群体性伤害、中毒和烈性或新发传染病,按照“快速分诊、分级处理”原则对病员进行分诊并及时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

(4)接“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对不同病情送至不同地方救治:危重病人至抢救室,普通病人至普通诊室。发现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做好消毒和疫情报告。

(5)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预检,应当仔细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6)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临床观察医院或定点收治医院就诊,并对病员采取防止传播扩散措施和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同时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本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9)预检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10)疑似或临床确诊传染病病人转走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接触患者的医护人员更换帽子、防护口罩及工作服后方可重新接诊下一个病人,运送病人的车辆、担架等要进行消毒,随车驾驶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11)做好终末消毒记录:内容包括接诊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12)从事预检、分诊的人员要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推荐第10篇: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制度[1]

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制度

一、在门诊大厅导诊台设置预检分诊处并设有醒目标示。

二、预检分诊处设有体温计、口罩、消毒剂、发热病人登记本、手消毒剂等,并及时准确的做好各类登记工作。

三、预检分诊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接触发热病人后立即洗手与手消毒。

四、预检护士认真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发烧患者给予测量体温,体温37.5℃以上的患者应询问有无乏力、肌肉疼痛、咽痛、出血征象等症状。

五、对于发热但无体征及接触史的病人根据《预检台发热病人转诊制度》进行转诊。

六、对于发热并伴有体征的患者应详细询问有无接触史、曾到过疫区等,并予以立刻带上口罩协同病人按照规定路线导入发热门诊。

七、科室负责人通知医务科、传染病管理科,组织全院专家对疑似病人进行进一步确诊。若初步诊断为SARS、禽流感等重点监测传染病例,立即联系指定医院,做好转诊工作。

八、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第11篇: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制度

丹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制度

为规范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医务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本中心预检分诊工作由中心分管医疗副主任负责管理,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中心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工作和相关医务人员的组织管理,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

3、在门诊大厅设立体温测量站,对发热病人进行体温监测,引导发热病人到发热门诊进行初诊。

4、预检处及各科室的医务人员在接诊病人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接触史以及外出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并将所有预诊发热病人的详细情况记录清楚,每日下班前与发热门诊医生做好核对,防止遗漏。

5、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专科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对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7、预检分诊及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采取标准防护措施,做好医务人员自我防护。同时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防止院内感染。

第12篇:人民医院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自查

XX医院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腹泻病门诊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设置指导原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按照市卫计委下发的《永州市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腹泻病门诊设置与管理技术指导意见》,对我院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腹泻病门诊的设置和管理进行自查,针对自身的不足,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措施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院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同时召集内一科、内二科、门诊(内三科)、后勤股相关工作人员就我院预检分诊、发热、腹泻病门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讨论,根据我院现状制定一系列整改方案。

二、宣传教育

开展以健康处方发放、传染病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的发热、腹泻病防治知识宣传及卫生健康教育。

三、业务培训

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预检分诊工作、发热、腹泻病、霍乱和消毒隔离等知识的培训,培训有签名和图像资料可查。

四、完善相关场地的设置和管理

我院处于整体搬迁实施期间,新院暂未建成启用,老院基础设施陈旧、简陋,没有多余的房屋设置单独的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合并在一起使用,增加了院内感染的机会。为了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院内交叉感染,医院将车库进行施工改造,增设电脑内网系统、非接触式洗手设施、购置输液椅,设置了一个独立的腹泻病门诊和腹泻病输液室。同时在门诊大厅划分一个独立的区域,设立了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和候诊区,尽可能的避免传染病的院内交叉感染。同时将以前的普通水龙头全部改为非触摸式龙头,配备了手消毒液、84消毒液、络合碘、酒精等,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分装处置;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规范》对桌面、室内空气、医疗用品进行消毒,建立预检分诊登记本、消毒记录登记本、发热、腹泻病人登记本等,做好各项记录。

六、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建立和制定了腹泻门诊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预检分诊工作制度、消毒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并悬挂上墙,设立了醒目的标识。

第13篇:预检分诊

急诊科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一、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应由具有护士资格证书和急诊临床工作经验的护士和护师担任。

二、预检分诊护士应有较强的急诊意识和急救理论,掌握急诊就诊标准和分诊原则,力求准确率>90%,协调各专科问题,维持良好的就诊环境,使工作秩序化、规范化,减少医疗隐患和纠纷,严防交叉感染。

三、分诊护士接诊后,应对病员做以下必要的护理体检:采集生命体征(T、p、R、BP、疼痛反应)、观察神志精神状态、查看瞳孔变化、对光反应等,简单的询问病史,初步判定病种后转到相应科(诊)室。如病情复杂,难以立即确定科别的,由分诊护士指定初诊科室处理,实行医师首诊负责制。对可疑传染病员,按急诊科有关制度汇报及处理。

四、分诊护士应具有冷静机智灵活的头脑,善于统筹安排,分清病员的轻重缓急,决定病员就诊次序及就诊程序。

五、遵守绿色通道制度,遇符合绿色通道的患者应立即按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执行。遇大批伤病员或突发事件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协同抢救。遇涉及法律等问题应向公安部门报告。如在短时间内接诊较多类似病症且有相同病史,怀疑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提高警惕,立即向科主任、院总值班报告。

六、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病人要作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不能轻率从事,以免延误病情。

七、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请有关专科医生会诊。

八、分诊有困难时,应有护士长组织护士共同会诊解决,以提高分诊质量,分诊率符合应在90%以上,亦可请医师协助分诊。

九、做好各项病人信息登记工作。

第14篇:预检分诊

长春骨伤医院 急诊科预检分诊制度

预检分诊的概念:是根据患者的症状和体征,区分病情的轻、重、缓、急及隶属专科,进行初步诊断、安排救治的过程。

分诊重点:病情分诊和学科分诊。

安排就诊顺序,优先处理危急症,提高抢救成功率。

分诊目的:提高急诊工作效率。

有效控制急诊室内就诊人数,维护急诊室内秩序并安排适当的诊治地点。增加病人对急诊工作满意度。

分诊种类: 院前分诊、灾难分诊、院内分诊 分诊制度:

1.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必须由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护士担任。2.预检护士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临时因故离开时必须由护士长安排能胜任的护士替代。

3.预检分诊护士对来急诊科(室)就诊的病人,按轻、重、缓、急依次办理分科就诊手续,并做好预检分诊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接诊时间、初步判断、是否传染病、病人去向等项目,书写规范,字迹清楚。尽量予以合理的分诊。遇到分诊困难时,可请有关医生协助。

4.根据病情轻、重、缓、急、优先安排病情危重者诊治,急危病人一般先抢救后挂号。5.对危重患者,一边予以紧急处理,一边及时通知有关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6.遇有严重工伤事故或成批伤病员时,应立即通知科主任及医务处组织抢救工作,对涉及刑事、民事纠纷的伤病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病情分级:

一级: (急危症)

病人情况:有生命危险。生命体征不稳定需要立即急救。如心搏呼吸骤停、剧烈胸痛、持续严重心律失常、严重呼吸困难、重度创伤大出血、急性中毒及老年复合伤。 决定:进入绿色通道和复苏抢救室。

目标反应时间:即刻。每个病人都应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得到治疗。 二级: (急重症)

病人情况:有潜在的生命危险,病情有可能急剧变化。如心、脑血管意外;严重骨折、突发剧烈头痛、腹痛持续36小时以上、开发性创伤、儿童高热等。 各诊室优先就诊。

目标反应时间:

病人情况:生命体征尚稳定,急性症状持续不能缓解的病人。如高热、呕吐、轻度外伤、轻度腹痛等。 决定:各诊室候诊。 目标反 四级: (非急诊)

病人情况:病情不会转差的非急诊患者。 决定:可在急诊候诊或去门诊候诊。

目标反应时间:

第15篇:卫生院发热门诊、预检分诊、腹泻门诊工作制度

卫生院发热门诊工作制度(2级医疗机构)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市卫生局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发热门诊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独立进行收费、血常规化验及x线摄片等,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

(3)配备隔离室,有保证病人专用救护车到达前短暂停留需要的隔离用房。发生特定传染病突发疫情时,对发热病人,要给病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寄送{发热病人通知书》,特殊情况报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

(4)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5)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相关病区或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卫生院预检分诊点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市卫生局要求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预检分诊点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

(3)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4)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5)严格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卫生院腹泻门诊工作制度

(1)腹泻病门诊开诊时间根据市卫生局要求确定,要求24小时有人值班。

(2)发现副霍乱病疑似或确诊病例,必须立即电话通知医院预防保健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疑似病例在确诊或否定诊断后,应做更正报告。要严防迟报或漏报。

(3)腹泻病门诊发现其它肠道传染病,要按照《传染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填写传染病卡片,送预防保健科。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处理完病人,先用消毒液浸泡手,再用肥皂洗,用流水冲。要根据条件适当划分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门口必须设置浸有消毒液的擦脚垫。

(5)医务人员进、出腹泻病临床观察医院门诊时,必须穿、脱隔离衣、鞋、帽,并须固定地点放置。隔离衣或工作服每周至少更换1次,有严重污染时及时更换。

(6)病人的病历、化验单及收回的药瓶等,必须经过消毒后再行保存和应用。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必须消毒后再行倾倒。便器每次用后必须消毒。

(7)发现可疑或已确定菌株,应立即通知门诊医师,对病人留验观察,并派专人携带菌种送往所驻地区疾控中心进行鉴定。

(8)加强无菌观念,严格无菌操作。化验后的样品要消毒处理。无菌室、操作台要定期消毒。定期采样检查空气,进行培养,并有报告单。

第16篇:2.2.1门诊发热患者分诊预检制度

XXXX人民医院

门诊发热患者分诊预检制度

1、发热或者怀疑发热的病人,应在预检分诊台测量体温。

2、分诊人员给予发热病人戴好口罩并详细登记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

3、分诊人员全程护送患者到发热预检室,必须与发热预检室交班,并双方签字。

4、预检室医师接待后应详细询问病史和流行病学史,同时详细登记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

5、发热预检室医生进行诊查后,根据下列情况将患者分诊到各专科:

(1)患者有呼吸道症状,无流行病学史,分诊到呼吸内科。

(2)儿科病人,无流行病学史,分诊到儿科。

(3)不明原因发热,有流行病学史,分诊到感染科发热门诊。发热门诊根据病情决定患者的下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6、凡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医务处根据卫生局和医院规定,凡来门诊就诊的患者必须检测体温。

XXXX人民医院医务处

2013年1月7日

第17篇:预检分诊、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要求

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预检分诊、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要求

(一)预检分诊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医疗机构为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对来诊的患者预先进行有关传染病方面的甄别、检查与分流制度。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医疗机构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者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1、预检分诊设置规范。

(1)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 各医院不得用导医台(处)代替预检分诊点。

(2)预检分诊点一般设立在门诊醒目位置,标识清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

(3)预检分诊点要备有发热病人用的口罩(N95或者16层纱布口罩,10个以上)、医用手套、体温计浸泡盒(3个)、红外线体温仪或体温计

(10支以上)、医疗废物桶(有盖)、生活垃圾桶、手消毒液、84消毒液、络合碘、75%酒精、传染病宣传资料等;有预检分诊登记本,消毒记录登记本,人员工作排班表;

(4) 承担预检分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一般防护着装,即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医用口罩,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5)经预检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告知到其发热门诊的路线(不宜带病人就诊),预检人员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门诊预检分诊医务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预检分诊可设在急诊,但应设有醒目标识),以保证能24小时应诊。

(7)有预检分诊(包括转诊)工作制度(上墙)、消毒隔离制度(上墙)、疫情报告制度、预检分诊流程(上墙)

2、日常预检分诊管理。 (1)感染性疾病科为传染病及疑似疾病的预检分诊科室。日常采取多层分诊,层层把关,引导发热、腹泻及其他传染病患者到感染性疾病科就诊。

(2)医院醒目位置设导诊牌,引导发热、腹泻及其他传染病患者到感染性疾病科就诊。

(3)门诊咨询处对患者进行分诊,引导发热、腹泻及其他传染病患者到感染性疾病科就诊。

(4)挂号室在挂号时,对患者进行询问,对发热、腹泻及其他疑为传染病患者,引导其到感染性疾病科就诊。

(5)门诊分诊护士对候诊患者询问主要症状和体温情况,对发热、腹泻及其他疑为传染病患者,引导到感染性疾病科就诊。

(6)医师在对患者进行诊疗时,若发现疑为传染病患者,及时与感染性疾病科联系,将病人转至感染性疾病科。污染物品消毒处理,手卫生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清洁消毒后,再继续接诊。

(7)感染性疾病科实行先就诊,后挂号的就诊程序。对排除传染病患者转至普通门诊,进入正常诊疗程序。对不能排除传染病的由分诊护士代为挂号、交费。

(8)需做放射科检查的患者,由感染性疾病科与放射科联系,感染性疾病科护士引导患者进行检查。

(9)住院患者及患者家属出现发热情况时,由医护人员及时联系感染性疾病科会诊,再依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置。

(10)门诊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由传染病管理科、院感科进行预检分诊相关知识培训。

(11)工作中执行标准防护的原则,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发生医源性感染。

3、传染病疫情发生时的预检分诊。

(1)本地或国内出现传染病疫情时,根据属地管理要求和医院整体安排,对预检分诊管理工作进行必要调整。

(2)改变多层分诊方法,设立专职分诊处。患者先到分诊处进行分诊,凭分诊处书面分诊意见进行挂号就医。按照疫情管理要求,分诊处对体温在38℃以上伴呼吸道症状的病人,免费提供N95口罩或16层纱布口罩,由预检分诊人员帮助佩戴;对发热、腹泻、可疑传染性疾病患者,及时引导至感染性疾病科进行预检排查。

(3)感染性疾病科实行先就诊后挂号。医生进行全面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检查,若排除呼吸道传染病、重大传染病、属地有关部门规定检诊的疾病时,给病人发放书面分诊意见,病人可转到普通门诊(急诊)诊治。若不能排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和疑为生物恐怖等重大传染病的,立即隔离,报医务科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专家组仍然不能排除的,应隔离留观,并对污染的场所进行消毒。按规定报告医务科、院感染控制办公室和院领导,并及时按规定报告辖区疾病控制中心,按属地管理要求作进一步处理。

(4)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检分诊相关知识培训。

(5)工作中执行标准防护原则,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治发生医源性感染发生。

4、转诊工作流程。(1)转运流程。

穿戴全套防护物品→出车至医疗机构接患者→患者戴口罩和手套→将患者安置在救护车→将患者转运至接收医疗机构→返回→车辆及设备消毒→人员防护消毒。

(2)穿戴及脱防护物品流程。

穿戴防护物品流程:洗手或手消毒→穿工作服→戴防护口罩→戴工作帽→戴防护眼镜→穿隔离衣→戴手套。

脱防护物品流程:摘手套→洗手或手消毒→摘工作帽→摘防护眼镜→摘防护口罩→脱隔离衣→洗手或手消毒→脱工作服。

(3)医务人员、司机清洁消毒:手消毒→淋浴→换干净衣服。 (4)救护车清洁消毒:关闭门窗→2%过氧乙酸气溶胶喷雾封闭1小时。

(二)发热门诊要求: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感染性疾病科设立发热门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独立的发热门诊,其他医疗机构可设立发热诊室。

1、通风良好、远离其他门诊、急诊,独立设区,出入口与普通门急诊分开,要设立醒目的标识。

2、有设置文件,有人员、设施清单;有与工作内容相符的管理制度(发热门诊工作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疫情报告制度)、工作规范、计划、总结。

3、诊室基本设备。适量口罩、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观察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有加盖的非接触式污物桶、一次性压舌板、处置台、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纱布罐、方盘、药品柜、紫外线灯、有非接触式洗手设施、干手设施和手消毒剂、灭菌消毒器材等并有备用诊室。发热门(急)诊入口处有专人发放防护口罩和就诊须知;

4、门诊日志登记完整、清楚、详细,有传染病登记薄、传染病报告卡和相应记录;

流感监测哨点医院有流感样病例登记原始表;有人员工作排班表。 5、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 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一级防护着装(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鞋套,戴手套、工作帽),对就诊的发热病人要立即给其戴防护口罩,诊室内不得同时进入多人,候诊者需在诊室外指定位置等候就诊。进入隔离留观室按二级防护着装(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隔离衣或防护服、鞋套,戴手套、工作帽、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第18篇:急诊科预检分诊护士岗位职责

急诊科预检分诊护士岗位职责

1、清点预诊台用物,更换口表消毒液。

2、热情接待病人,按分诊标准进行急诊分诊,详细登记。对于急危重病人,开通绿色通道先行抢救,及时联系科主任或总值班。

3、对来诊车俩主动出迎,护送病人至抢救室或诊室抢救治疗。

4、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群体灾害事件时及时上报。

5、维持急诊大厅就诊秩序和环境卫生工作。

6、填写住院、死亡、传染病登记本,统计就诊人数,填写工作量报表。

第19篇:预检分诊制度

急诊科预检分诊制度

一、急诊科预检分诊由熟悉业务知识、责任心强、临床经验丰富、服务态度好的护士担任。要求护士迅速、准确检诊分诊,判断病情危重程度并确定相应首诊科室,安排患者挂号或进入抢救室,及时通知有关医师尽快接诊。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及时报告。

二、预检分诊护士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有事离开时,必须由能力相当的护士代替。

三、扼要了解需要,重点观察体征,并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根据病情确定就诊科室,办理手续,并通知急诊值班医师。

四、必要时(如三无人员),挂号、交费、取药等均可由医护人员或陪伴者代办。

五、解“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急、危、重症病人应先行抢救,后补办手续。遵守绿色通道制度,遇符合绿色通道的患者应立即按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执行。

六。、采取首诊负责制度,各有关科室接到分诊护士通知后需积极主动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

七、对患者或疑患传染的病人,均应到隔离室就诊,以防交叉感染和传染病扩散。确定为传染病病例立即转到传染病医院。

八、多发伤的患者或多种疾病共存的患者就诊时,应有病情最危重的科室首先负责诊治,其他科室密切配合。

九、遇到大批伤病人或突发性灾难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等协同抢救。有涉及法律等问题应向相关部门报告。

十、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病人要作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不能轻率从事,以免延误病情。

十一、做好各项病人信息登记工作,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接诊时间、初步诊断、去向等。

十二、在分诊中遇到困难时,及时向护士长汇报,或与有关医师共同商议解决,以提高分诊质量。

急诊科

制定时间:2015.12

第20篇:预检分诊制度

预检分诊制度

1.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 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 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 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诊断及转诊制度

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5.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6.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7.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2.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3.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县CDC的按要求报告)。

4.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1.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同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5.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1.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2.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3)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6.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7.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网络直报制度

1.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置

1.配备专用计算机1台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2.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初审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1名为专职);

3.有人负责本单位网络直报系统硬件与网络维护,以保障其正常运行;

2.责任报告人填卡要求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3.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1.直报人员之一必须为疫情管理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性病、慢病、居民病死亡原因、症状监测等项工作的网络直报及电话报告工作;

2.直报人员负责每日的收卡、录入、初审工作。常规收卡上、下午各一次;常规录卡应在17点30分前完成;特殊情况立即录入,不得延误;

3.将“现住址国标”下拉框逐级选至乡镇级,以避免红卡的出现;如遇到现住地址不详的卡片,即作为市内、省内和省际流动人口处理:录卡操作时,在“现住址国标”栏逐级选中“不详”,并在“现住详细地址”栏填写“不详”或已获得的内容。系统会自动将此类卡片统计在本地流动人口发病数内;

4.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简称;

5.艾滋病、HIV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副卡;

6.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7.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三年备查。门诊住院登记管理制度

1.门诊日志

1.门诊日志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初诊和复诊、处理、报卡九项基本内容,必须逐项填写完整,不能用症状代替诊断;

2.门诊日志由临床医生填写,于次月5号前汇总交院办公室;

(3)挂号与日志登记符合率不低于90%。

2.住院病人登记: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须逐项填写,由各病区妥善保存。

检验放射登记管理制度

1.检验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送检日期、姓名、性别、送检样品、化验项目、化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2.放射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性别、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发热预检分诊岗位职责.doc》
发热预检分诊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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