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人员岗位职责

2020-08-19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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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职责

1、贯彻国家和部颁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并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措施办法,对所属标段的试验项目、试验数据、试验质量负责,审查上报试验报告。

2、负责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土工等有关标准试验、委托试验和外送检验工作,本室的试验工作和计量器具等周期送检(自检)工作。

3、对试验室的试验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解决工程试验中的咨询问题,项目部试验室承担各分试验室不能做的试验委托项目,对项目试验室做不了的试验项目,由项目试验室及时委托具有省以上计量认证和资质的试验室试验,统一进行外委试验费应结算,对内做好台帐登记,签署手续完备,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按交通质监站文件进行,每月底结算一次,没季度由局项目部财务转账。

4、以承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为指导,制定试验工作实施计划,监督和指导工程施工。

5、配合物资部负责原材料的调查取样,监督检查主要工程材料的正确使用和合理保管,按规定的频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试验。

6、参加业主、监理、局项目部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竣工验交,参与有关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7、结合施工需要,进行必要的课题研究,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试验室主任职责

1、在局项目部总工的领导下组织项目试验室进行正常性试验工作,并对项目试验室的技术,质量,安全,环境等全面负责。编制试验工作管理办法,以及试验大纲。

2、贯彻执行国家各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方针,政策,接受上级,业主,监理下达的各项任务。

3、掌握工区的施工动态的情况,指导整个标段试验业务的开展,协调各项试验工作,解决有关试验中的技术问题。

4、组织确定试验方法,签发试验报告,对签发的试验报告本身质量负责。

5、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事故的调查分析。

6、负责召开试验工作会议,组织试验人员学习新标准、新技术。

7、项目试验室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对所属派出机构(项目试验室)的管理。

技术负责人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试验机构的技术工作。

2、掌握试验领域检测技术的发展方向,制定测试技术的发展计划。

3、批准测试、检验实施细则、检验操作规程、非标准设备、检测仪器的暂行校验方法。

4、主持综合性非标准检测系统的鉴定工作。

5、随时了解并解决检测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6、组织各类人员的技术培训,负责各类人员的技术考核。

7、签发检测报告,并对检验资料,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

8、负责解决试验系统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技术问题

质量负责人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负责质量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协助主任管理项目试验室的日常工作。

2、制定质量活动方针,提出编写和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意见,开展质量手册的宣贯,维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现行有效和维护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3、协调、处理解决检验业务活动中所遇到的问题,处理检验申诉,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

4、参加管理层管理会议和管理评审,对项目试验室背离质量方针的行为和违反质量规定与要求的活动进行干预,对项目试验室的质量管理及其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负责。

试验工程师职责

1、了解有关三个施工项目的试验情况,负责本专业组的具体的试验技术工作。

2、熟练掌握本专业规范,标准,检验方法和试验仪器使用性能及简单维修方法。

3、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与试验有关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校核试验报告单,并对试验资料,数据的可靠性、准确性负责。

5、制定有关项目检验大纲及检验实施细则。

6、指导监督测试人员的工作质量,发现检测工作不符合要求时,有权制止。

7、复核试验报告,对检测过程中的技术和质量工作负责,对检测数据和结论负责。

试验员职责

1、了解试验目的和要求,熟悉试验方法和步骤,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要求和计划进行工作。

2、熟悉所用设备、仪器、工具的技术性能、规格和操作要领。

3、如实反映试验中发生的情况,认真记录试验数据,准确计算试验结果。

4、对试验设备仪器的维修保养,清洁卫生负责,做到在用设备仪器台台完好。

5、掌握试件养护规定的温湿度,并做好记录。

计量检定员职责

1、认真学习执行计量法规,推广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坚持原则、严肃执法。

2、熟悉业务,掌握所承担检定测试项目的技术理论知识,操作规程,经考核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计量管理办法和制度,按规程要求正确操作使用标准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测试检定准确可靠。

4、严格执行周检计划,完善各种检定记录,认真填写检定测试记录及检定合格证书。

5、确保计量检定的原始数据和有关技术资料的完善,并定期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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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科人员岗位职责

工程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工程科全面工作,落实工程科职责。

二、负责对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安排、检查和督促,确保本科室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三、负责监督检查全地区工程质量、进度等工作。

四、参与有关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工程质量的重大决策等工作。

五、组织对工程质量的检查评比工作,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并落实。

六、负责向本科室工作人员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等工作。

七、负责与上级管理部门、市质监部门、市处相关科室沟通、协调工作,保证工程管理顺利进行。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科长做好工程科工作。

二、及时、准确地做好分管工作。

三、负责监督检查分管工程质量、进度等工作。

四、随时掌握分管工程进展和质量情况,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对关键性的重大事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五、做好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的日程安排和资料整理工作,并根据有关制度、办法对项目办、监理办、施工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形成书面材料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对所分管工程的设计变更进行详细审查,协调设计部门共同完成变更后的施工图设计。

七、协调所分管工程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各方的关系,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科科员岗位职责

一、在科长(副科长)领导下,做好具体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积极、主动,及时、准确。

三、负责监督检查分管工程质量、进度等工作。

四、随时掌握分管工程进展和质量情况,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对关键性的重大事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五、做好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的日程安排和资料整理工作,并根据有关制度、办法对项目办、监理办、施工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形成书面材料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对所分管工程的设计变更进行详细审查,协调设计部门共同完成变更后的施工图设计。

七、协调所分管工程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各方的关系,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3篇:工程审计人员岗位职责

1.公司工程招标、投标、定标的备案工作

1.1从工程招标、合同、设备、工艺设备采购定标的全过程把关,出具定标报告。1.2及时出具审计意见,最终形成审计报告。

1.3同时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对投资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的审查监督,

1.4严格审核施工企业的资质,对***无资质等级及不够资质的,取消投标资格。1.5严格执行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2.工程预算控制、工程进度的拨付工程款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

2.1审核工程项目预算控制价、工程分包控制价的合理性出具合理意见。

2.2工程施工阶段、从土建工程、工艺管道安装、电气自动化控制设备安装的进度拨款的审查工作。

2.3.定期组织对子公司及项目公司工程实施的监督检查。

2.4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司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有问题签证进行调查,提出建议。2.5对公司工程实施中发生的风险及时出具体措施和跟踪落实情况。 3.1审计前审查竣工资料是否合理、合法、完善。 3.2重点审查隐蔽验收记录,审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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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检人员岗位职责

1、本职责的适用范围是质量部及售后服务部工程质检人员。

2、按照国家、行业及质量体系中的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

对所检查、监督的工程质量工作负责。

3、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对施工分项工程的各部尺寸,施工管理点及设计

图纸要求做到心中有数。

4、工程质检人员负责监督所分管范围的所有工程的施工过程和质量控制。

5、对分部、分项工程要仔细检查,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的规定,并负责监督质检资料的填写整理。

6、负责监督检查各项工程开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

7、工程质检人员必须做好施工日志,包括各施工点的施工过程情况、施工质量情况,并于当天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理记录。

8、对于工程施工中的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要有记录,对于一般轻微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要详细记载,对于工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要及时上报。

9、工程质检人员在行使质量管理职权时要充分正确行使否决权。

10、工程质检人员在行使质量管理职权时要严格执行工程“三检制”和

“三不放过”的原则。

11、负责监督分供方质检人员的质量检查,并协助甲方监理做好工程的质量检查工作。

12、负责技术、质量信息的收集工作,积极贯彻新技术、新工艺的实施。

13、协助本单位项目经理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保证施工安全。

14、坚持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程质量控制室

201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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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2010-11-9 13:59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活动的,必须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现场负责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同)的组织。

本规定所称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相应资格,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人员。

本规定所称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相应资格,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下,负责某一专业或者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本规定所称监理员,是指具有相应资格,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并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授权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并在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建设单位应支持监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施工单位应接受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项目监理机构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监理合同的范围和内容确定。

第七条项目监理机构一般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

项目监理机构应保证监理人员专业配套、数量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全面履行监理合同,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管理建设工程相关合同,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做好各类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监理工作结束后,向本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第九条项目监理机构应采用巡视、检测、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等方式控制工程质量,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平行检验比例不得低于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5%,检验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条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监理合同配备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建设单位应为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交通、通讯及生活设施。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进行考核,指导项目监理机构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撤离现场。

第三章总监理工程师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总监理工程师授权,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并将书面授权书送达建设单位。

第十三条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工作经历;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二十年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十四条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确定人员岗位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监理工作方案;

(三)签发工程开工或者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和工程竣工报验单等;

(四)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等;

(五)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六)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七)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和审批工程延期;

(八)审查施工分包单位资质;

(九)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十)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十一)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

(十二)审核签认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审查竣工申请、组织竣工预验收并参加竣工验收;

(十三)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监理资料;

(十四)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应协同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总监理工程师拥有下列权力:

(一)当工程具备开工或者复工条件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布开工令或者复工令;

(二)当发现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者不安全作业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直至发布工程暂停令;

(三)审查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资质;

(四)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

(五)审核确认工程款及工程结算;

(六)建议更换施工单位不合格项目负责人或者不合格施工分包单位。

第十六条在履行监理合同期间,监理单位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确需更换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第十七条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项监理合同业务,确需同时承担多项监理合同的,不得超过三项一等以下工程监理合同业务。

第十八条总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可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任职条件不得低于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常驻现场。

第四章专业监理工程师

第十九条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授权书中予以规定。第二十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具有二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工作经历;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十年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二十一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巡视检查施工现场;

(二)负责编制相应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三)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工作;

(四)审查施工单位提交涉及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计划、方案和申请,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报告;

(五)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六)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七)做好监理日记;

(八)负责相应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九)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平行检验;

(十)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十一)对关键部位或者关键工序安排旁站监理,检查督促旁站监理工作。

(十二)当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二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下列权力:

(一)要求承包单位报送关键部位或者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二)禁止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

(三)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部位或工序拒绝签认;

(四)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整改。

(五)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

第五章监理员

第二十三条监理员的职责和权限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授权书中予以规定。第二十四条监理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二)具有相关专业技师职称、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二十五条监理员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进行质量监督、检测和计量等具体监理工作;

(二)核查并记录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以及施工人员的使用情况;

(三)签认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计量原始凭证;

(四)负责旁站监理工作,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五)收集整理相关监理资料;

(六)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记录;

(七)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六条当发现施工活动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时,监理员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各类监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建立监理人员跟踪管理档案,将不定期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作为监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年检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二十九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应责成有关方面及时处理;对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妨碍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具备任职条件的监理人员。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同意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二)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拨付工程款或者进行竣工验收的;

(三)妨碍和阻挠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二条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降低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等级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因监理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三)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四)选派不具备条件的人员承担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有本规定第三十二条

(一)、

(二)、

(三)款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吊销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五年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与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妨碍和阻挠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监理人员的工作不进行监督管理的;

(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认可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承担监理业务的。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为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从事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或者设备监造活动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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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活动的,必须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现场负责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

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同)的组织。

本规定所称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相应资格,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

负责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人员。本规定所称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相应资格,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下,负责某一专

业或者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本规定所称监理员,是指具有相应资格,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并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

下,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授权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并在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建设单位应支持监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施工

单位应接受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项目监理机构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

根据监理合同的范围和内容确定。

第七条项目监理机构一般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

书面授权。

项目监理机构应保证监理人员专业配套、数量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全面履行监理合同,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管理建设工程相关合同,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做好各类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监理工作结束后,向本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交完整的监理档

案资料。

第九条项目监理机构应采用巡视、检测、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等方式控制工程质量,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平行检验比例不得低于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5%,检验

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条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监理合同配备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建

设单位应为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交通、通讯及生活设施。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进行考核,指导项目监理机构有效地开展监

理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撤离现场。

第三章总监理工程师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总监理工程师授权,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并将书面

授权书送达建设单位。

第十三条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工作经历;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二十年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十四条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确定人员岗位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监理工作方案;

(三)签发工程开工或者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和工程竣工报验单

等;

(四)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等;

(五)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六)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七)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和审批工程延期;

(八)审查施工分包单位资质;

(九)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十)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十一)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和监理工作总结;

(十二)审核签认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审查竣工申请、组织竣工预验收并参

加竣工验收;

(十三)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监理资料;

(十四)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应协同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总监理工程师拥有下列权力:

(一)当工程具备开工或者复工条件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布开工令或者复工令;

(二)当发现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者不安全作业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时,

责令施工单位整改直至发布工程暂停令;

(三)审查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资质;

(四)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

(五)审核确认工程款及工程结算;

(六)建议更换施工单位不合格项目负责人或者不合格施工分包单位。

第十六条在履行监理合同期间,监理单位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确需更换时应征

得建设单位同意。

第十七条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项监理合同业务,确需同时承担多项监理合同

的,不得超过三项一等以下工程监理合同业务。

第十八条总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可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行使

其部分职责和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任职条件不得低于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常驻现场。

第四章专业监理工程师

第十九条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授权书中予以规定。

第二十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具有二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工作经历;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十年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

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二十一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巡视检查施工现场;

(二)负责编制相应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三)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工作;

(四)审查施工单位提交涉及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计划、方案和申请,并向总监理工程师

提出审查报告;

(五)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六)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七)做好监理日记;

(八)负责相应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九)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平行检验;

(十)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十一)对关键部位或者关键工序安排旁站监理,检查督促旁站监理工作。

(十二)当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报告总监

理工程师。

第二十二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下列权力:

(一)要求承包单位报送关键部位或者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二)禁止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

(三)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部位或工序拒绝签认;

(四)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整改。

(五)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

第五章监理员

第二十三条监理员的职责和权限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授权书中予以规定。

第二十四条监理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

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二)具有相关专业技师职称、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二十五条监理员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进行质量监督、检测和计量等具体监理工作;

(二)核查并记录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以

及施工人员的使用情况;

(三)签认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计量原始凭证;

(四)负责旁站监理工作,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五)收集整理相关监理资料;

(六)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记录;

(七)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六条当发现施工活动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时,监理员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总监理

工程师。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各类监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建立监理人员跟踪管理档案,将不定期检查结果记录在案,

作为监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年检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监

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二十九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应责成有关方面及时处理;对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妨碍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行为,

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具备任职条件的监理人员。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损失

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同意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的;

(二)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拨付工程款或者进行竣工验收的;

(三)妨碍和阻挠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二条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降低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等级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一)因监理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三)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四)选派不具备条件的人员承担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有本规定第三十二条

(一)、

(二)、

(三)款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吊销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五年

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损失

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与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妨碍和阻挠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监理人员的工作不进行监督管理的;

(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认可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承担监理业务的。第三十六条本规定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为五千

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从事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或者设备监造活动的,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

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

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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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作为检测人员,我们不仅要学会进现场负责项目,还要会编写成果报告,争取做好、完成交待的任务,做一名全面发展的人才。

一、现场工作

接手一个项目,需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需要什么设备,进出场费用,大概工期都要有所考虑,要熟悉所检项的相关规范标准。

1.现场负责项目,一定要尽量收集完好所需资料,比如:工程概况表、施工记录表、相关工程图纸、勘察资料等,不能等要报告时才去收集;

2.每天做完现场试验,要用微信或其它有效方式向领导汇报当天工作情况和进度,汇报方式要恰当,比如单桩竖向抗压试验,可以拍好所搭配重架子的照片,而钻芯法试验,可以在一根桩钻到桩底时,用视频的方式将桩底沉渣情况记录好;

3.每天做完现场试验,要整理仪器设备放好,不可随意乱放,以免影响其它方建设施工。特别钻芯法试验,钻完一个孔来不及验收的,应该将芯样摆在适当的地方,并将所用的钻杆、水管等设备摆放整齐。当项目完工后,仪器设备要及时退场,防止被盗;

4.现场遇到问题,要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并拍好照片。

5.负责现场工作,多和他人交流,多推销自己和公司,多学习待人处事之道,多拉业务。

二、编写报告 1.编写报告,要谨慎严谨,对无法完成的部分,要认真查找相关资料,向同事和领导请教。

2.报告编写,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不可多加规范,也不能漏写相关标准;

3.对所下结论,按照格式写好,反复琢磨是否得当,要严谨。4.完成的报告,要及时交给经营部下发至业主。 5.完成的报告,要及时归档,所缺资料要注明原因。 6.不能独立完成的报告,要和同事一起协商,协调完成。

7.对于分公司和挂靠单位的报告编写,所需资料一定要收集好,未收集齐全的,可以纸条形式,列出所缺资料向相关人员要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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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一、项目经理是该工程的最高管理者,向公司最高管理者负责,承担该工程的决策、质量、进度、安全责任。

二、带头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组织贯彻实施工作,对各职能岗位的具体工作方案进行决策,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三、接受公司领导并会同各职能部门对工程材料、设备进行计划、采购、供应、使用和管理,控制工程成本,均衡材料占用资料比例,贯彻材料管理制度,提交材料消耗报告。

四、协调技术管理部门,实行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使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五、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安全施工,监督检查安全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六、落实劳务管理,加强施工劳务合同及工人劳动合同的实行,以减少经济纠分。

七、做好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的全面协调工作。

八、合理安排项目人员的岗位分工,抓好岗位责任的落实,搞好项目体人员的收入分配,使分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鼓励性。

九、全面负责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1 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质量、进度等一切技术问题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和贯彻国家、地方颂发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规定、方法和标准等技术工作。

三、主持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和工程技术交流,负责办理工程变更洽商。

四、组织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各项施工方案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并对方案进行审核。加强对质量技术管理策划工作,并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重点部位、关键部位进行技术交底。

五、认真检查、复核进场材料的合格证等质量保证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严禁将不合格产品用到工程上,确保工程质量。

六、协助公司经营部门进行工程结算工作,为公司经营部门结算提供必要的技术依据。

七、负责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并做好质量评定工作,参与抓好班组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

八、加强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监单位和监理单位联系,及时办理好与上述单位发生的签证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

九、全面负责专业技术员、质检员、资料员、试验员的工作。

十、组织各职能部门做好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移交工作。

十一、全面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2 施工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面组织工程有序施工。

二、负责编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组织落实实施,做好生产指标完成统计工作。

三、合理组织实施各阶段现场布置、生产计划、安全文明施工及劳动力、工程质量等各种施工因素的日常管理。

四、协助项目经理贯彻公司、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秩序。

五、落实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

六、合理安排人员及机械设备投入生产,做好各工种协调作业,做好各工序衔接工作。

七、及时了解、掌握外施队劳动力情况及工人的思想动态,进行合理调控,确保施工生产所需人力。

八、参加、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安全会议及各项专题会议。

九、参加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十、全面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3 安全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安全负责人是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环境、职业健康施工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在业务上向项目经理及公司负责。

二、负责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全体管理人员、工人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三、办理开工前安全监审和安全开工审批,编制项目工程安全监督计划,上报安全措施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要点。

四、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五、检查评定安全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达标,罚处现场违章行为,组织机械设备安全评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

六、承办工地文明施工相关事宜,向主办安全监督部门交办事宜,参加事故调查,定期安全检查,例会提出工地项目,奖罚意见。

七、实行安全终止权,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行为,承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八、加强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噪音、垃圾、污水进行检查,对绩效进行测量和监视,达到实现目标。

八、参加、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安全会议及各项专题会议。

九、全面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施工工长岗位职责

一、在施工负责人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工地生产施工的组织和指挥工作。

二、参加工程项目的图纸会审,并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制定,熟悉图纸和设计要求。

三、提前一周提出材料计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周报、月报,并报施工负责人审批。

四、会同工程技术人员对各专业班组按施工进度计划,图纸要求和设计要求进行技术交底。

五、组织指挥各班组按施工进度计划,图纸要求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对每一分项分部工程完工组织班组组长进行自检,对不符合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的进行返工,直到合格为止。对下道工序的施工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才能进行。

六、严格执行“三检” “隐预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七、施工前必须会同安全员搞好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工作,对违章作业,野蛮作业的坚决制止,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八、组织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管理好各种设备,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做好周转材料的充分利用。

九、监督材料的进场和使用,节约原材料,降低成本,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杜绝材料浪费。

十、参加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验收。

十一、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具体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在安全负责人的领导下,制订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二、协助安全负责人对进场施工人员的入场教育及安全培训工作,保证特殊工种施工人员持证上岗。

三、协助安全负责人办理开工前安全监审和安全开工审批,编制项目工程安全监督计划,上报安全措施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要点。

四、检查评定安全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达标,罚处现场违章行为,组织机械设备安全评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

五、承办工地文明施工相关事宜,向主办安全监督部门交办事宜,参加事故调查,定期安全检查,例会提出工地项目,奖罚意见。

六、发现施工现场发生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等危险作业时及时报告安全负责人,紧急情况有权制止施工。

七、整理汇总填写安全内业技术资料,总结安全生产状况并上报安全负责人。

八、参加、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安全会议及各项专题会议。

九、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贯标的具体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技术员岗位职责

一、在技术负责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各项施工规范,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有关规定。

二、负责指导工程中的安全、质检、试验、资料等工作。

三、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四、指导各专业班组按图纸要求或设计要求、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五、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解决生产施工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问题。配合质检人员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把好质量关。

六、制定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般不合格或不合格过程的纠正、预防措施,制定施工中的工艺技术改进措施及主要分部工程的技术措施。

七、负责竣工资料、图纸的整理,按标准和要求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八、参加各种主要材料的进场验收工作。

九、监督指导工程中技术资料工作。

十、参加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验收。

十一、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具体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土建质检员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区的质量政策、规程、标准及有关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二、负责工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

三、隐蔽工程必须会同监理单位现场代表共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对各工种的分部、分项工程应跟班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四、监督检查各班组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随时查验施工班组的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质量分析会记录。

五、按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真实填写质检内业,建立工程质量档案,及时提供施工班组当月的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资料。

六、及时收集各班组的工程质量检查资料,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七、及时反映施工质量问题,对违章作业有权停工、返工。

八、定期参加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召开的现场质量例会,研究分析所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监督检查预控及整改措施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反馈施工工长及技术人员。

九、配合施工负责人做好土建材料的进场验收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具体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资料员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全面理解、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树立公司形象,关心团结同事,提高业务素质,完成项目技术负责人下达的任务。

三、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对文件、资料管理的规定。填写、收集、整理在施工过程中,按规定应归档保存的图纸、文字、表格、图象等一切工程资料,做到及时、准确、齐全、清楚。

四、配合试验员做好原材料的试验、试配、施工试验资料等工作。

五、配合质检员做好预检、隐检等各项检查的记录工作,对上报甲方、监理的资料要及时准确。

六、建立文件、资料的收发制度,使其不会遗失。确保体系运行均使用有效的文件、资料,并及时撤出作废的文件、资料。

七、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八、及时向工地相关领导汇报资料、试验情况。

九、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具体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试验员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全面理解、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树立公司形象,关心团结同事,提高业务素质,完成项目技术负责人下达的任务。

三、与资料员相互配合,做好规范规定的原材料试验,施工配合比试验,施工试验。

四、负责现场标养室管理工作,砂浆、混凝土试块集中管理。

五、负责建立试验计划,试验台帐,确保施工试验准确及时,并保证随时能够查阅试验结果。

六、第一时间取回试验报告单,送交资料员收集整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并作出书面记录。

七、负责做好现场材料的检验状态标识。

八、加强业务学习,做到各种试验及时、准确。

九、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具体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采购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物资的方针、政策以及公司材料供应管理制度,按照材料采购计划,适时采购各种所需材料,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2.每月进行库存结构和商品适销情况分析,所采购的各类用品必须由领导或仓管员通知才能购买,并要勤跑、勤购、想方设法积极找货源,确保供应。办好入库验收签名手续,及时清理单据报销,帐物相符,凭证齐备。

3.坚持择优选购,实行“三比一算”,采购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坚持做到就近采购,择优采购,切实保证材料质量,严格对进货质量把关,严禁假冒商品进入公司。确保资料齐全,及时办理好材料入库手续;

4.根据签订的供货合同,及时办理材料提货验收及货款结算业务,负责商品查询及残次品的返厂工作。认真填写采购台帐,加强成本核算;

5.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到经济手续齐全,报帐及时,公私分明,严禁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损公肥私。

审批人: 责任人:

材料会计工作职责

1.按照物资分类办法进行物资总帐和分账的设置,严格按照物资分类办法对物资进行分类汇总统计。

2.并对工地材料员所统计的材料认真核对,票据是否齐全,收发是否一致。

3.及时了解工地材料员收到材料的进场工作情况,及时催促材料收、发是否及时。并对所进材料进行汇总,

4 .外协队伍的调拨材料是否相对应,以便对调拨数量的统计。

5.供应商的结算,检查票据是否齐全,数量与发票是否一致,有无白条出现,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到材料员处换取票据。以防收料员少计或多计,引起不必要的对材料混乱和错误的记账。

6.每天做好供应商预付款的登记,并及时与财务沟通,掌握并了解供应商余额情况。

7.负责各种材料的原始凭证记录,核算依据,并准确及时地传递和反馈信息,及时分类保管好管理资料。

8.按时按月向财务传送材料入帐与消耗等的资料汇总情况,做到盈亏有原因,损坏有报告,记账有凭证,调整有依据。

9.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及时上报统计资料。

审批人: 责任人:

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在施工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工地各种物资材料、设备的验收,保管和发放。

二、对易燃易爆物资材料、化学物品应妥善保管,应远离电源线和火源,及时填写材料消耗报告。

三、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出入库制,对购进物资材料必须严格验收,核对有无合格证、检验报告,是否破损,三无产品严禁入库,入库材料做好标识,做到齐全、明确、整齐。

五、工程物资、材料进场并经施工负责人、专业工长、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会同施工负责人在原始票据上双签确认,才认同有效,并将有效票据入帐保存。

六、物资材料的发放和损失的有关规定:保管员在发放物资材料时,必须有专业工长、施工负责人在领料单上签字,方可发放,做到材料发放均衡、合理。

七、工具、设备回库后,要检验其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做好记录,令使用人签字后,向施工负责人及时汇报,请求处理意见。

八、检查材料使用情况,帮助工地采取措施节约原材料,降低成本。

九、做好原始票据、凭证、出库单、入库单、领料单等的保存工作,做到帐实相符,一丝不差。

十、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具体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暖卫质检员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区的质量政策、规程、标准及有关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二、负责工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

三、隐蔽工程必须会同监理单位现场代表共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对各工种的分部、分项工程应跟班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四、监督检查各班组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随时查验施工班组的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质量分析会记录。

五、按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真实填写质检内业,建立工程质量档案,及时提供施工班组当月的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资料。

六、及时收集各班组的工程质量检查资料,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七、及时反映施工质量问题,对违章作业有权停工、返工。

八、定期参加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召开的现场质量例会,研究分析所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监督检查预控及整改措施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反馈暖卫工长及技术人员。

九、配合施工负责人做好暖卫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具体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电气质检员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区的质量政策、规程、标准及有关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二、负责工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

三、隐蔽工程必须会同监理单位现场代表共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对各工种的分部、分项工程应跟班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四、监督检查各班组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随时查验施工班组的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质量分析会记录。

五、按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真实填写质检内业,建立工程质量档案,及时提供施工班组当月的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资料。

六、及时收集各班组的工程质量检查资料,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七、及时反映施工质量问题,对违章作业有权停工、返工。

八、定期参加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召开的现场质量例会,研究分析所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监督检查预控及整改措施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电气工长及技术人员。

九、配合施工负责人做好电气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具体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暖卫工长岗位职责

一、在施工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暖卫工程的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的管理工作。

二、认真熟悉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编写暖卫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负责办理本专业工程变更洽商,组织暖卫工程施工。

三、提前一周制定准确的材料计划,递交施工负责人。坚决杜绝材料浪费,降低工程成本,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四、配合施工负责人进行暖卫工程的材料进场检验工作,把好材料质量关。

五、配合土建,严格按照操作工艺施工,保证施工进度。

六、配合资料员做好暖卫工程的资料工作、绘制竣工图,向所辖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并监督指导实施。

七、严格执行“三检”、“隐预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八、制定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般不合格或不合格过程的纠正、预防措施,制定施工中的工艺技术改进措施及主要分部工程的技术措施。

九、参加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十、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具体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电气工长岗位职责

一、在施工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电气工程的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的管理工作

二、认真熟悉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编写电气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临电方案,负责办理工程变更洽商,组织电气工程施工。

三、提前一周制定准确的材料计划,递交施工负责人。坚决杜绝材料浪费,降低工程成本,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四、配合施工负责人进行电气工程的材料进场检验工作,把好材料质量关。

五、配合土建,严格按照操作工艺施工,保证施工进度。

六、做好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作,安排昼夜值班人员,配合安全员搞好安全用电工作。

七、配合资料员做好电气工程的资料工作、绘制竣工图,向所辖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并监督指导实施。

八、严格执行“三检”、“隐预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九、制定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般不合格或不合格过程的纠正、预防措施,制定施工中的工艺技术改进措施及主要分部工程的技术措施。

十、参加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十一、负责本部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具体贯标工作。

审批人: 责任人:

推荐第9篇:工程科人员岗位职责

工程科人员岗位职责

工程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工程科全面工作,落实工程科职责。

二、负责对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安排、检查和督促,确保本科室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三、负责监督检查全地区工程质量、进度等工作。

四、参与有关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工程质量的重大决策等工作。

五、组织对工程质量的检查评比工作,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并落实。

六、负责向本科室工作人员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等工作。

七、负责与上级管理部门、市质监部门、市处相关科室沟通、协调工作,保证工程管理顺利进行。

工程科科员岗位职责

一、在科长领导下,做好具体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积极、主动,及时、准确。

三、负责监督检查分管工程质量、进度等工作。

四、随时掌握分管工程进展和质量情况,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对关键性的重大事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五、做好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的日程安排和资料整理工作,并根据有关制度、办法对项目办、监理办、施工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形成书面材料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协调所分管工程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各方的关系,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推荐第10篇:后勤工程维修人员岗位职责

后勤工程维修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小区内水、电及其它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

2、严格遵守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注意安全。

3、熟悉所辖范围内的线路走向,设备布置及使用情况。

4、搞好电器设施、设备的例行保养,定期检查,发现情况马上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小区供电等其它设备使用正常。

5、负责小区路灯的维护,确保路灯盏盏明亮。

6、负责每天供电设备、设施的巡视检查,做好工作记录。

7、熟悉小区公共水管的布局走向,确保供水正常,无漏水现象。

8、积极主动为住户服务,接到维修通知及时赶往现场施工。

9、做好维修记录工作,按月进行上报。

10、保管好所属工具物品,工作完毕及时清点。

11、服从工作安排,努力完成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11篇:工程技术部人员的岗位职责

工程技术部人员的岗位职责

1.每日了解交接班本的工作内容,做好维修工作。

2.服从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及指导。

3.负责日常的工作,即开场、收场的灯光、音响、电脑、电视、空调等设备开启、关闭、调试。

4.负责营业中为客人提供音响设备调试工作。

5.负责公司的水电线路维护工作及其它设备设施的保养、清洁。

6.负责场内的装饰和物品进行维修、更换工作,对不能修理更换的要及时上报主管处。

第12篇:物业工程水电人员岗位职责

物业工程水电人员岗位职责

在项目工程主管的直接领导下,对住宅区的房屋、水、电、公共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和向住户提供维修服务(服务内容见管理处对外服务制度),其职责如下:

5.8.1 熟悉住宅区各类房屋的分布状况、房屋内外部结构、附属设施,各水、电、气、消防系统的管线走向、分布状况以及管线主控位置,以及设备的性能和使用状况。

5.8.2 加强学习业务知识,具备工民建的基础知识,能识读施工图纸,绘制简单的平面图、管线大致系统图,能清楚准确地在图纸上标出发生故障的位置。 5.8.3 经常巡视住宅区,掌握公用设施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如发现有损坏、隐患或其它不正常的情况,应及时组织人员抢修,以确保公共设施完好、设备运转正常。 5.8.4 经常巡视住宅区,保证上下水、排污管道畅通,按规章制度要求每季度疏通雨水井、污水井及管道一次,化粪池每年清理一次。确保住宅区污水不外溢。 5.8.5 土建维修工在维修楼地面时,必须首先准确地找到漏、渗水的真正原因,做到一次修好,少返修或不返修。

5.8.6 电工必须持上岗证,并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条例和操作规程。佩带工作牌、穿工作服、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等安全保护设备。

5.8.7 水工在清理地下水池时,在保证地下水池处于通风状态下才能作业;维修给水管道,须关闭总闸时,在提前通知住户做好蓄水准备的情况下作业。 5.8.8 爱护工具。在每次使用之后,工具保管员在入库前,必须对领出工具的性能、机具配件等进行核查是否完好无损。若有损坏,要查清原因划清责任,报主管处理。

5.8.9 工具保管员不得将工具私自外借,不得将库房的常备维修材料私自送人,一经发现处以十倍于材料款处罚外,情节严重者按盗窃罪送公安机关处理。 5.8.10 负责水电表查核、抄表、维修更换、配合助理员、出纳员等做好水电费的收缴工作。

5.811 向住户提供免费或有偿服务时,要求如下: a.

急修不过夜,小修小补应限时完成。

b.

上门维修佩带工作证,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c.

按管理中心制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并上缴管理中心,不得私自侵吞,违者罚款100、

—500元。

d.

不得向住户索要小费或好处,或者收费不开收据,更不能多收、少收、不收

费。违者按应收取额的10倍处罚。

e.

尊重住户的要求,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管线、乱搭配颜色。

f.

不得在住户家里乱翻东西,若有偷盗行为,一经发现,立即送派出所处理,管理中心给予辞退。

g.

不得在维修家用电器时,偷窃配件或更换配件时以次充好,让住户蒙受损失,

一经发现,除责令其赔偿相应的损失外,管理处给予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 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h.

完成项目管理中心经理交待的其它任务。

第13篇:现场实施工程人员岗位职责

1.直属于公司总经理,对工程项目进行操作及管理。2.负责现场施工及管理工程施工的各个流程。3.负责投标项目书的制作。

第14篇:某某工程指挥部各部人员岗位职责

某某工程指挥部各部人员岗位职责

一、指挥长

1、组织某某工程工程项目建设,就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水保等全过程负领导责任。组织优化施工组织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营业线施工实施方案和安全措施,组织设计交底,负责开工准备,办理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手续。

2、负责领导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

3、分管综合部行政事务管理的领导工作,建设资金使用、拨付的审批工作。

4、组织协调解决电气化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主持召开由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月、季、年度的施工生产联席会议。

5、负责施工、监理、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的领导工作,在法人委托的权限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6、主持召开月度安全、质量专题分析会,负责提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处理意见,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上报处理。

7、负责领导对参建单位质量信誉评价和各阶段的安全、质量、工期等考核评比奖惩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或各阶段的竣工验收工作。

9、组织干部和优秀人才的培养、推荐、考察及教育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对本单位干部任免提出建议。

10、配合党委抓好指挥部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建设队伍组织组织建设管理工作。

1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按时上报资金预算建议,规范使用和管理建设资金。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1

二、党委书记

1、与指挥长一道对本单位各项工作共同负责,实现指挥部整体工作目标。

2、抓好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工作,主持召开党委会、民主生活会、沟通班子思想,发挥班子整体功能。

3、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4、定期向党的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及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5、定期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政治学习。

6、加强对纪委、工会组织的领导,支持纪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工会组织的维权作用,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贯彻落实。

7、审查党员发展规划及上报的入党材料。

8、组织干部和优秀人才的培养、推荐、考察及教育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对本单位干部任免提出建议。

9、负责指挥部政治工作、干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群工作.

三、副指挥长(兼总工程师),分管安全施工

1、在某某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长领导下,主管某某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及审核建指下达的各施工单位月、季、年生产任务计划、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主管安质部和工程管理部。

2、定期研究部署、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建指各部门工作和各施工单位安全、质量工作。

3、定期组织召开某某工程建设指挥部安全、质量月度分析会及月度指挥长联席会议,分析某某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工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方案和措施,监督、指导指 2 挥部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工期。

4、负责审核某某工程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工作中出现的事故调查工作,提出定性、定责的依据和处理意见。

5、负责组织建设指挥部安质部、工程管理部对各施工单位的季度、年度的安全质量检查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情况,公布考评结果,兑现奖励。

6、对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督促主管部门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7、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质量大检查及月度施工任务验收工作,对未按施工计划完成的施工单位,要及时纳入考核,确保年度任务和投资计划的完成。

四、副指挥长(兼总会计师)分管计划财务、物资:

1、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2、审定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办法、会计政策,确定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建立、健个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参与审定和组织制定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3、组织拟定和参与审定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方案: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

4、参与审定建设管理费用预测、预算、控制、核算、分析等办法,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5、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各、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3 6、参与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7、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对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8、审核单位基本建设财务会计报告,与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的质量共同承担责任;组织本单位会计诚信建设。

9、组织拟定和参与审定资金管理控制方案,组织实施大额资金筹集、使用、催收和监控工作,推行资金集中管理。

10、审定并推动实施财会信息化建设方案。11、承办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部部长:

1、负责指挥部综合协调工作和行政事务。

2、负责某某工程建设中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

3、作好宣传报道、信息收集整理、呈报、发布工作。

4、负责机关党政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人事、劳资、职工奖惩、培训工作。

6、负责文书收发、文件管理、归档及印鉴管理

7、配合省(自治区)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做好征地、拆迁的组织协调工作。

8、负责接待、信访及保密工作。

9、负责管理购置固定资产、家具备品,做好低值易耗品的购买与发放工作。

10、负责机关后勤服务,职工生活福利及社会公益活动。

11、负责指挥部交通工具的管理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部(政工师)

1、负责起草指挥部党委、纪委工作计划、总结、有关文件、电报材料和领导讲话。

2、负责指挥部党委决议、决定和党委书记批示的督办工作。

3、负责指挥部信息工作,做好综合信息的撰写和各部门、各参建单位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编发工作。

4、做好指挥部年鉴、大事记的整理工作。

5、负责指挥部及党委做好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日常工作。

6、负责机关食堂的监督、协管工作。

7、负责管理好办公区域卫生、消防、治安等工作。

8、负责办公楼水、暖、电、门窗等设施的修缮工作和水、暖、电费和通信费用的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综合部(经济师):

1、做好指挥部劳动工资审批、统计月报、季报、年报的编制工作。

2、负责指挥部职工工资待遇核定、套改、报批工作。

3、负责指挥部职工医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有关政策的落实和解释工作。

4、负责指挥部人事管理,职工教育培训和职工考核、奖惩工作。

5、负责指挥部专业技术干部职称评审的申报、计算机、外语考试的组织上报工作。

6、负责指挥部工作证和全年交通费用报销和补助发放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指挥部职工劳动保护用品采购、管理、发放工作。

8、负责指挥部家具、备品和低值易耗品计划提报、购买、发放工作。

9、负责指挥部各部门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建卡保管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综合部(工程师):

1、负责某某工程建设全线的征地拆迁工作,配合自治区各级土地部门作某某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

2、认真核实征地拆迁数量,及时填报征地拆迁表册、补助清册、地类调查等报表。

3、配合施工工程管理部门做好干扰排除工作,协调施工单位与地方政府及当地群众的关系,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用地和施工临时堆场用地。

4、协助工程管理部及施工单位确定环保、文物保护等项措施的落实。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计划财务部部长

1、对计划统计、概(预)算、财务、会计业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合同(协议)的归口管理等工作和部内文明建设全面负责。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的年度投资计划、资金使用计划、财务收支计划的建议报告,及时组织编制、修改、下达实施性的年度投资计划、资金使用计划、财务收支计划及其阶段性的调整计划。针对存在的问题拟定解决方案。

2、按时向总部或局(公司)总会计师建设投资建议计划。3、根据总部下达的投资计划、总体施工组织和施工合同,向施工单位下达投资执行计划。

6 4、根据施工进度及时上报投资调整计划。

5、负责建设项目统计信息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建立统计台账、编制统计分析、按时报送工程统计报表的等工作。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负责定期汇报建设投资执行情况。

6、组织制订财务会计、概(预)算、招标投标、验工计价、合同管理等有关管理办法或制度,并检查落实办法和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并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对有关管理办法或制度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工作。拟定各项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负责合同归口管理工作。检查各类合同的审核、签订、登记、立卷归档及合同备案工作。参与有关合同的洽谈,负责组织检查、督促合同履行。负责某某工程建设合同签定、审核、管理,拟定各类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合同管理。

9、负责工程概预算审核、管理工作。组织相关的概算调整与清理工作,归口掌握项目投资控制情况。监督检查概预算审核、验工计价、投资控制、计划统计、财务支出、资金运用、现金流量、资(财)产管理、合同履行等活动,对资金、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负责。督促设计单位及时完成初步设计鉴修概算、施工图投资检算、变更设计概算等概(预)算编制工作,并组织初审汇总后上报总部或总部主管部门。

10、组织对参建的施工、监理单位投标承诺兑现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议。

11、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费用审批制度,防范资金风险。

12、部署、检查、落实建设资金的筹集、支付、清算、结算、编制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状况,考核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等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承包单位资金使用情况。

7

13、组织对建设期的投资控制、计划完成、合同(协议)的执行等情况进行必要的分析;参与监督和审查有关大临工程、变更设计、安全生产等费用的落实和使用情况。每季度组织编写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并向主管领导建议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

14、负责定期检查、分析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定期组织建设项目经济活动分析,建立投资台帐。负责内部财务监察及审计工作,配合上级进行审计、财务检查。

15、负责召集部务会议、部内专业会议,研究、部署和落实指挥部的相关工作,落实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完成本部门的阶段性工作总结;

1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

十、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分管财务工作):

1、结合指挥部实际情况主持制定财务各项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2、按照《会计法》赋予权利核算、反映、监督单位经济活动。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合理分工,奖惩明确。使财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3、主持制定指挥部需要的各项财务内控制度,并监督执行。

4、组织编制指挥部各项财务预算、考核预算执行情况,为领导提供财务会计信息。

5、参加有关承包合同、订货合同的审核工作。

6、负责监督各种会计报告的质量,根据财务信息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保证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7、审核各项收支是否合理、合法、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处理解决财务的各种疑难问题。

8、负责财务队伍建设工作,坚持廉政责任制,并做好管理和考核工作,安排参加继续教育。

9、根据建设管理需要,开展经济核算,分析预算的执行情况及升降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10、负责保管财务印章,审核支票签发。

11、按财务制度的要求和指挥部管理的要求,负责组织指导会计科目的设置、项目设置、各种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

12、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组织财务有关资料积累,为项目竣工审计、投资评审提供信息资料。

13、组织会计档案整理归卷,并负责会计档案保管。

14、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计财部财务会计师:

1、按照《会计法》赋予的权利核算、反映、监督单位经济活动。

2、协助财务部长做好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及部内会计基础工作。

3、负责编制建管费预算,并监督执行。

4、依据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编制建设资金预算。

5、负责基建工程及建管费的核算工作,办理预付工程资金和工程价款结算。

6、负责及时清理各种往来款项,季度、年终做好有关往来款项的清理工作。

7、负责会计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8、负责编制、上报各项会计报表等财务会计报告的相关资料。

9、负责登记总帐、明细帐、辅助帐。

10、负责核算建设工程造价,办理资产交付账务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竣工决算。

11、每月定期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认后交财务部长审核。

12、负责会计凭证的粘贴、账簿装订等会计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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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物资设备部部长:

1、负责编制物资设备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指导、检查有关参建单位的物资设备管理工作。

2、负责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工作,建立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管理体系,降低采购供应成本,确保物资设备质量。

3、负责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及合同执行,对甲供物资设备款的支付进行签认。监控物资设备质量,协调资源分配和采购各方关系。

4、掌握本项目所需物资设备数量、价格、规格、技术标准、供货时间确保工程所需。

5、审定甲供物资设备价格。

6、审核部管、建管物资招标采购计划表。

7、深入施工现场,调查了解物资使用方向、供求速度、供应质量和现场物资管理等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对需要上级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

8、督促、盯控供货单位按时认真履行合同,及时准确掌握供货单位、供货数量、种类、货运时间、运输安全、交货地点并逐项落实。

9、监督施工单位组织的甲控物资涉笔招标采购计划实施、签订合同、组织供货、确保采购物资优质、可靠。

10、物资设备到达现场后,组织监理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原始记录,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保管。

11、了解掌握甲供物资设备检查、验收情况。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三、物资设备部工程师: 10

1、对本项目所需物资设备数量、价格、规格、技术标准、供货时间动态掌握,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工程所需。

2、审定甲供物资设备价格。

3、编制部管、建管物资招标采购计划表。

4、深入施工现场,调查了解物资使用方向、供求速度、供应质量和现场物资管理等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对需要上级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

5、督促、盯控供货单位按时认真履行合同,及时准确掌握供货单位、供货数量、种类、货运时间、运输安全、交货地点并逐项落实。

6、监督施工单位组织的甲控物资涉笔招标采购计划实施、签订合同、组织供货、确保采购物资优质、可靠。

7、物资设备到达现场后,组织监理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原始记录,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保管。

8、了解掌握甲供物资设备检查、验收情况。

9、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四、工程管理部部长:

1、在主管领导下,全面负责工程管理部工作,对主管领导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省(自治区)、地方有关本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3、组织和协调部内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4、负责审定和批准总体及单位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方案;组织编制、报审、修订《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和《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参与审核本工程的《监理规划》、《监理工作细则》。

5、负责各标段的开工报告审批工作。

6、负责提报Ⅰ类变更设计建议,并参与和配合Ⅰ类变更设计初审、报批工作;负责经主管副指挥长批准后办理二类变更设计。

7、负责监督检查落实设计文件、技术标准、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方案,确保安全和工程质量技术保证措施、环保和水保措施。

8、负责组织编制、审查年、季、月度施工计划,督促部内各主管工程师检查和落实施工计划。

9、负责组织本部门各专业主管工程师对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施工图检算阶段的工程项目、工程数量的核对工作;负责已完成的工程数量的统计与签认工作。

10、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本工程竣工验交资料,组织并参与各阶段的竣工验交工作。

11、负责组织开展技术革新和推广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活动。

12、负责组织编制和审定工程管理部工作计划,组织编制修订本部门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和办法。

13、参加月度生产分析例会和季度(年度)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综合检查考评工作,参与编制总结、分析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受控情况报告工作。

14、贯彻落实某某工程建设指挥部会议决定的事项,组织部内相关人员进行执行和落实,配合和协调各部门的相关业务管理工作。

十五、工程管理部副部长:

1、在部长领导下,组织制定指挥部施工技术管理体系,负责工程管理部日常技术管理工作。协助部长办理部长授权的部分部长职务。

十六、工程管理部(工程师) 12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自治区)、地方有关本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落实某某建设工程的有关文件及决定。

2、负责组织特殊专业施工设计文件的技术会审工作,负责办理《特殊专业工程施工设计文件会审单》的批复手续和发放工作。

3、负责办理特殊专业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的审、报、批手续和发放工作。

4、负责特殊专业工程变更设计的审查工作。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设计变更项目、数量的现场核查工作,建立变更设计台账,随时对各类变更设计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进行统计、分析。发生一二类变更设计及时报告部长和主管副指挥长,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审批手续,待变更设计得到批准后及时组织实施。

5、负责建立并认真填写各项工程技术管理台账。

6、参与施工、监理单位对重要结构的关键材料、设备质量评价并进行技术审查合格后,方准进场或安装使用。

7、对施工中发生的施工技术问题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处理解决,参与本职范围内的技术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全面掌控电气化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状况,抓好电气化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9、参与施工和监理标段材料、设备招投标中的技术审查工作。

10、按规定和流程审验工程计价中已完工程项目和数量。

11、参与各标段工程竣工验收,参与并审核竣工资料的编制,编写技术工作总结。

12、负责组织召开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专业会议,并起草文、电、函。

13、参与本专业相关的环保、水土保持会议。参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竣工验收,参与并审核相应竣工资料的编制。

13

14、抓好本部的文档手法管理工作,配合部长做好本部门召开的会议会务工作。

15、积极参与开展技术革新和推广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活动。

1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七、工程管理部(施工调度)

1、及时掌握建设工程安全、施工动态、综合分析并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施工中发生的各类问题。

2、掌握日常施工进度、安全、质量等信息,按时收集、整理、统计工程施工完成情况,及时准确的记录和反馈各种建设信息。

3、认真受理、传达、发布上级有关部门和指挥部的指令,按照领导的要求及时下达各种各种调度命令。及时梳理施工、监理等单位提报的各种问题,并向相关部门及时反馈。

4、发生行车事故、防洪抢险、自然灾害、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火灾及其他事故救援等紧急特殊情况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通报。

5、参加指挥部主持召开的安全、质量和建设施工会议。

6、全面收集、统计施工现场工程材料的进场情况,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反馈信息。

7、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相关文、电、函等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建立相应台账核和档案;负责起草本职责范围内的文、电、函。

8、及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八、安全质量部部长

1、在分管领导下,全面负责安全质量部工作,对分管领导负责。

2、坚持“安全第

一、质量至上”方针,贯彻执行国家、省(自 14 治区)、地方以及部颁的关于工程建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3、负责建立指挥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监督参建单位贯彻执行。

4、负责指挥部安全质量会议的组织工作,定期分析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指挥部的安全、质量检查监督工作和各项竞赛活动,并组织实施考核。

6、参加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并参与工程的全面验收工作。

7、参与重大安全、质量方案的审批,参与营业线施工安全方案的审定,并参加Ⅰ、Ⅱ级营业线施工的现场把关。

8、负责指挥部的监理招标技术标编制工作,督促检查监理单位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情况,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履行监理合同。

9、组织第三方检测招标和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配合上级)安全质量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安质部副部长岗位职责

1、在安质部长领导下,组织制定指挥部建设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监理工作管理规程,负责安质部日常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2、组织开展安全、质量、监理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3、定期组织施工安全、质量检查考核和企业信用评价;开展安全、质量、监理工作调研。

4、负责指挥部监理招标技术标编制工作,督促检查监理单位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履行监理合同。

5、负责安质部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例会和季度施工安全、质量、监理工作总结、分析。组织召开有关工程安全、质量、监理工作专题 15 会议。

6、组织检查施工、监理单位日常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查处和通报各种违章事件。

7、监督检查参建单位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规程建立执行和现场安全质量控制工作,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8、组织施工安全、质量事故、问题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提出定性、定责依据和处理意见。

9、参与施工项目安全、质量方案审批,参与营业线施工安全方案审定,参加Ⅰ、Ⅱ级营业线施工现场把关。

10、参加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安全评估,参加工程的全面验收工作。

11、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12、组织开展某某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宣传教育活动。

13、完成指挥部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安质部工程师

1、在安质部主管部长领导下,负责分管专业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监理方面的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参与分管专业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会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措施、开工申请报告的审查,签署意见。

3、监督参建单位落实建设工程安全、质量逐级负责制及质量创优规划,审查文明标准工地建设方案,并监督按阶段实施。

4、监督施工、监理单位对工程结构、进场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准进场安装使用,进入下一道工序。

5、按照部门工作制度,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单位日常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发现安全、质量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形 16 成闭合管理。

6、负责分管专业工程安全、质量、监理管理台帐,办理有关安全、质量签认。

7、参加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事故及各种违规问题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8、全程监控分管区段内营业线Ⅰ、Ⅱ、Ⅲ级施工作业,掌控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状况,向安质部、调度反馈施工信息。

9、参加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参加分管专业的全面验收工作,审查监理站分项工程质量评价,向指挥部提供验收、评价意见。

10、负责起草安质部本职责范围内的文、电、函,参加有关安全质量专业会议。

11、与安质部成员密切配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5篇:弱电工程维修人员岗位职责1

弱电工程维修人员职责

1、及时完成工程维修中心派工单工作,并填写闭合工作派工单归档保存。

2、按照工程部工作安排,对公司所辖项目的消、监控、门禁智能、停车场道闸等弱电系统进行周期性巡检。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日常(三级)保养,并将检查、日保情况报告管理处主任、工程主管、汇总上报工程部经理。

3、按管理处年度维修计划,工程维修中心安排,协助管理处工程班组,完成弱电相关系统设备、设施年度维修计划

1、2级保养(中、大修)工作。

4、遇管理处设备、设施突发性故障,执行工程维修中心指派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积极配合管理处工程及相关工作人员解决处理,并及时向工程部、工程维修中心汇报。

5、协助各管理处实施弱电系统技术改造计划,保障设备、设施的安全、经济运行与完好率。

6、受工程部委托跟踪弱电项目的外包工程质量,向工程部经理汇报。

7、受工程部指派协助市场拓展部,对新项目的弱电工程系统考察,并及时向工程部反馈考察汇总。

8、按公司、工程部的指派,参与新项目弱电工程系统的接管验收,协助新项目工程部门的组建,并对口进行现场的传、帮、带培训工作。确保新项目弱电工程系统的正常运行。

9、根据公司工程部节能降耗的工作计划,在工程部、工程维修中心统一协调下,协助项目管理处实施整改方案。

10、按时完成公司、工程部、工程维修中心下达的其他工作。

第16篇:人员岗位职责

经营经理岗位职责

1、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经营工作,不断开拓公司经营工作新局面;

2、积极参加公司年度、季度经营目标和经营策略的制定,拓宽经营市场,并及时下达执行;

3、认真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活动,讲究投标质量,提高中标机率;

4、对公司中标的工程项目要认真组织签订施工合同和内部管理合同。条款要清晰,责任要明确,内容要完整,要求要到位,不得出现责任盲区,以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地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5、经常性深入市场了解信息,利用各种渠道和方法收集各类工程的投招标信息,提高工程投标机会;

6、加强对公司下属各办事处工程投标的管理工作,搞好协调,明确区域,划分投标范围;

7、认真做好公司各种有效证照的年审、晋升以及相关持证人员的培顺工作;

8、积极做好年度、季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9、例行职责,全面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

后勤经理岗位职责

1.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下积极有效地开展后勤工作,注重工作方法,讲究办事效益。

2.加强对后勤各部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协调、管理与考核,分月、季、半年、年度开展人员业绩考评活动,为公司对人员岗位的调整、职务变动、工资晋升、评先等提供真实的参考依据。

3.负责做好办公室、档案室、资料室的管理工作,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做好公司文件、信函、资料等的收集、分类、立传、建档工作。

4.负责后勤综合、协调和各种纠纷的调解工作,关心同志,化解矛盾,建立和谐相处、高效办事的工作环境。

5.负责做好公司文件、报告的起草、内外行文处理、来人来客接待等项工作。

6.负责检查各部门落实公司会议精神的情况,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7.认真做好上级政策、行业法规的宣传工作和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鼓励员工爱岗敬业。

8.做好公司各种会议的筹备工作。9.完成公司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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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经理岗位职责

1.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公司制定的年度质量、安全、创优达标目标任务。

2.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管理的规范与标准,全面负责工程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运作。 3.积极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工程图纸会审工作,负责工程

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设计工作,检查各在建项目的图纸变动记录以及工程签证手续。

4督导各工程项目部制定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

5.加强对各在建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6.全面负责建设工程新规范、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工作。

7.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创优达标计划和措施,实行目标任务分解到位。

8.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监督、培顺和考核。9.积极加强与建设各责任主体方的沟通与联系。

10.完成公司公司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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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部岗位职责

1 负责会计的管理工作,对公司财务会计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总结。

2 负责确定会计核算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3 负责组织编制会计报表、成本表,及时检查工作完成情况。

4 负责督促检查会计人员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

5 负责原始凭证的审核,准确完整记账、算账、报账及财务档案整理、管理等项工作。

6 负责公司往来账目的核算与材料供应商的对账工作。

7 每月30日向公司领导报送各项财务报表。

8 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与协调、落实工作。

9 负责质量保证金返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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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办公室岗位职责

1、负责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的收发、传递、呈报、催办和本公司文件的起草、打印发放、归档和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通知布置公司的各种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对会议纪要和会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要及时落实检查,并把检查结果向董事长、总经理汇报。

3、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维护和管理。建立低值易耗品账目。

4、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分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汇报,当好参谋和助手。

5、负责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和整洁卫生工作环境,保持公司对外整体良好形象。

6、按公司规章制度抓好劳动纪律。

7、负责公司全员工作的量化考核和考勤工作。

8、负责管理和做好公司保密工作。

9、按上级领导安排承办对外接待工作,协调好公司与外部的关系。

10、主动做好公司员工的思想工作,协调好公司内部各部门关系。

11、对公司的重大活动,如工程投标准备标书资料,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做好配合服务工作。

5

12、负责公司各种证件的申报、年检和保管工作。

13、负责公司行政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章等印鉴的使用、登记把关工作。

14、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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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事部岗位职责

一、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二、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三、因工作、业务发展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四、公司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五、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六、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七、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办事处经理,由总经理提名报请董事长批准后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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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聘任。

5、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6、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员工试用期间,由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7、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

八、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董事长批准后实行。

九、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标准。

十、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由部门推荐,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一、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十二 假期及待遇。员工享受国家法定及公司规定的节假日。

三、员工享受国家规定和公司规定的探亲待遇。

十四、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

8

告。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十五、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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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部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工作:

一、项目工程施工准备工作。

1、协助完成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直至开工证过程中的全部报批工作。

2、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参与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向招标工作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施工单位资质、资信审查报告。

3、加强技术管理,开工前熟悉工程图纸,牵头组织图纸会审,向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技术和设计图纸交底。

4、协助落实开工前现场的各方面条件,组织工程测量,场地平整,验线、勘探等工作。

5、参与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

二、项目工程技术管理:

1、坚持依法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市政府及有关上级部门颁布的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坚持按基本建设和施工程序办事。

2、审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资质,要求乙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上岗证书及培训情况的证书。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布置。

4、配合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与社会各管理部门之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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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进行管理:

按公司下达的工程建设计划组织实施施工,审核施工单位的进度报表,定期召开协调会,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力,材料设备供应情况,保证工程进度,做好会议记录,按月上报工程进度表。

6、对施工质量进行管理:

(1)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运行可靠,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上报总工。

(2)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重点工序重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按月上报工程质量完成情况。

7、对材料、设备进行检查,记录材料设备的供货情况及质量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提出禁止使用的意见,报总工审批。

8、洽商管理:

依据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经公司审批后,办理施工洽商、变更手续,严格审批程序。

①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应及时以甲方名义向施工单位出具项目负责人名单及甲方有关洽商程序、权利规定的文件。

②在甲方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出具人员变更文件。

③洽商文件由项目部报工程部审核后报总工审批,然后报工程部长及总经理签字。

④洽商文件签订后应及时在工程部、项目部备案。

⑤工程部对洽商资料应按类别及时清理,并每月核对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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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材料设备管理

①工程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根据工程部经理提出的型号及技术指标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及时向工程部经理递交汇总的调查资料及调查报告。工程部经理提出意见后,报总工审核,提出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签约定货。

②工程项目部指定专人对进货材料进行管理,材料设备运输到位后,订货人员汇同管理员,负责检查与定货合同规定内容是否符合,符合则签字验收,对不符合合同条款内容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有权拒收。

③材料设备入库登记应清楚明确,管理员与订货员共同签字,并交财务部备案。

④领用材料设备应持有工程项目部经理签字的出库单,管理员收出库单后将材料出库并及时销减库存记录。

⑤材料管理员应每月与财务部核对材料出入库情况,并移交出库单及明细帐目。

⑥总工和财务部对材料设备三个月审计一次,并由总工出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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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部管理职责

1.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2.负责公司对外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具体实施工作。

3.负责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招投标等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4.参加图纸会审,负责预结算书的编制与对外核算工作。

5.协助技术人员编制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并核实现场签证的落实情况。

6.参加与建设单位合同条件的谈判,并负责审查合同内容,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与建设单位签订。

7.签订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并分别报送财务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工程项目部经理。

8.配合公司相关部门严格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因施工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如需修改、变更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变更的内容存档备案。如有合同终止,必须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9.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相关资料。

10.工程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竣工后l5天内完成。

11.招投标项目确定后,主要协调各相关专业编写招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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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负责标书的装订包装工作。负责投标文件的递交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开标。依据招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做出正确预算结果,为公司最终投标报价提供真实依据。

12.参与处理公司对外的经济纠纷,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总经理汇报,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解决方案。在发生经济纠纷时,应及时、准确、全面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合同约定,合理合法的处理经济纠纷,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并负责处理对外费用索赔及反索赔工作。

13.加强对外沟通与落实。负责与定额站、造价协会、招标办等部门及时沟通。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有关信息、结算文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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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档案室管理职责

1.做好公司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凡是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包括收发文电,内部文件,各种会议文件,文件汇编,簿、册、图表、磁盘等),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2.认真做好文字档案的立案工作。根据立卷原则,把文字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按照年度、级别、保管期限的方法立卷。并分别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3.按照要求整理案卷内容。档案袋内资料按照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4.认真做好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份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5.按照规定要求做好资料的归档工作。各部门应于文件、资料使用后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后移交档案室立卷归档。 6.归档文件案卷要规范。(1)归档文件齐全、完整。(2)每个案卷必须填写案卷文件目录、编件号、页号、案卷封面,填写时字迹工整、清晰。(3)档案袋的名称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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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案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纸制文档保存,另一份电子文档保存。

8.档案室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存放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分类保管,编制各类检索目录,搞好档案的借阅利用、统计等工作。

9.经鉴定失去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经公司审查批准后,按程序进行档案销毁。

10.公司办公室要经常检查防护设施和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字迹褪色、纸张变色的档案,要有计划的进行修补、复制,保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11.借用档案资料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与有关登记表,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12借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要保证档案的安全与保密。不得擅自涂改、勾划、剪裁、拆散、翻印或转借。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仔细检查,发现对档案有损坏或泄密者,应及时向分管经理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13 确保文件、资料的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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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档案管理职责

一认真做好工程资料的分类工作。

1、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施工图及说明、设计计算书、政府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

2、投标文件。包括 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勘察设计承包合同、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监理委托合同

3、开工文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4.监理文件。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表中的有关质量问题、质量控制、分包资质审核、监理通知、合同及其它事项的管理、监理工作总结。

5.施工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它专项方案、图纸会审纪要、施工日志、工程图纸变更记录、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记录、质量事故及处理记录 。

6.竣工文件。包括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

7.竣工图纸。包括建筑竣工图、结构竣工图、装修工程竣工图、电气工程竣工图、给排水工程竣工图、采暖通风空调工程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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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图 。

8.来往函件。包括监理公司来往函件、与施工单位来往函件 9.现场签证。包括工程量收方记录、零星记工。

二、认真做好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1、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应主动收集齐全所有工程资料原件。

2、所有资料应根据分类建立查阅目录,并即时进行编码登记,编码须按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3、档案资料整理时书写的字体必须是仿宋体且字迹清晰工整。

三、认真做好工程资料的收发工作

1、须下发的公司文件或资料由接受部门在发文簿上签字。

2、接受单位在收到文件后,应立即将文件交部门负责人审阅,并根据需要复印送达相关人员。

四、认真做好工程资料的保管工作

1、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后应立即放入档案柜,不得放置于其外。

2、档案资料室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3、因工作需要使用或借阅工程档案资料的,应先登记,报请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用,并明确归还时间。

4、工程完工备案后,应将本工程档案资料完整封存。

第17篇:人员岗位职责

活动促销专员

岗位职责:

1.进行市场调研,开展信息收集,根据相关市场信息,进行产品开发,销售拓展,价格以及推广的行动。

2.执行年度,季度的市场计划,包括产品推广策略,品牌建设策略,具体行动方案和预算,并负责在公司范围内贯彻市场计划,负责区域市场人员制定和细化本区域的市场执行

3.组织编写各业态、商圈、市场新店开业促销与市场推广方案。

4.各活动方案执行情况跟踪及效果评估。

5.跟踪监督和管理加盟商的市场推广活动执行,包括公关、广告和促销活动。

6.负责各种市场投入,负责预算的执行。

7.会基础平面设计

任职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要求;

2.有服装、零售行业工作经验,或市场营销、市场推广、市场策划经验;

3.统筹、分析、领导、沟通、协调能力、抗压能力强;

4.能适应经常性出差;

第18篇:工程维修部职责及维修人员岗位职责

工程维修部职责

1、负责物业辖区内物业及公共设施,设备的养护、维修,确保其正常运作。

2、例行检查与突击维修相结合,确保辖区供电、供水正常。

3、做好业主装修申请、装修图纸的审验、把关,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业主装修过程中不损坏公用设施,不破坏楼宇外观,不拆动主体结构。

4、做好自用物业,办公设施、生活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保障公司设备、设施运作正常化。

5、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有偿装修服务、有偿维修服务,为公司增加收入。

6、建立健全设备运行和维修台帐,建立好设备档案,做到物尽其用。

7、提出并组织实施对物业的大、中、小修,并力争增收节支。

工程维修人员岗位职责

一、熟悉掌握物业区内房屋分布状况、房屋内外结构、附属设施,各水、电、气、消防系统的管线走向,分布状况及管理主控制位置以及设备的性能和使用状况。

二、加强学习业务知识,具备维护技术的基础知识,能识读施工图纸、绘制简单平面图、结构详图、管线大致系统图、能清楚地在图纸上标出发生问题的位置。

三、维修工必须具备熟练的施工技能,在熟练自己专业的基础上,学习水、电、土建等基本知识的规范操作,争取做到一人多能,适应房屋建筑维修工作的需要。

四、经常巡视所管物业区,掌握公用设施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抢修,以确保公共设施完好,设备正常运转。

五、经常巡视所管物业区,保证上下水、排污管畅通,按规定及时清理,保持小区防水不外溢、环境清洁。

六、土建维修工在维修楼地面时,必须首先准确找到漏、渗水的真正原因,做到一次修好。

七、电工必须持上岗证,佩戴工作牌,穿工作服、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等安全保护设备,并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条例和操作规程。

八、爱护工具,及时对工具进行维护。

九、不得私自外借工具,不得将维修材料私自送人。

十、负责水电表查核、抄表、维修更换、配合管理员、出纳员等做好水电费的收缴工作。

十一、负责物业辖区房屋保养维修计划的制定和基础及配套设施的基本情况,并负责保养和维修。

十二、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19篇:高速公路指挥部工程技术部及人员岗位职责

工程技术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部、自治区颁发公路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依据合同及设计文件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技术管理工作。

二、严格执行指挥部各项规章制度及办法,负责处理涉及与工程技术管理相关的业务

三、监督检查监理、施工单位技术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监督检查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技术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

四、负责指挥部、设计单位、监理及施工单位之间的技术协调工作,组织开展设计交底、现场交桩、施工图审查及会审工作,协调处理施工图设计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五、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及专项施工报告中的技术方案;审核设计变更的技术方案,核查现场变更工程数量。

六、监督检查项目所用的材料、构件、零配件和设备是否满足技术标准;

七、监督检查从业单位各级技术交底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施工技术、工艺的标准化管理及首件工程技术评审;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

八、配合上级部门对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检查,参加指挥部综合、专项检查及评比活动。

九、负责施工管理过程中技术资料的整理及归档工作,审查从业单位施工技术资料及交(竣)工资料的编制。

十、受理技术问题、事故的投诉,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事故的报表,参与安全、质量问题、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引进、推广、应用及总结工作;积极促进项目技术、工艺的改造和创新;负责项目课题研究的开展、实施和总结工作。

十二、负责施工技术、试验等工作的交流、培训组织管理。

十三、负责《公路施工标准化手册》的贯彻执行及组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程技术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在指挥长的领导下,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合同及设计文件对工程技术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技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办法、技术标准和规范。

三、全面负责工程技术部业务管理工作,统筹负责各专业技术工作管理;负责协调指挥部与各从业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

四、负责编制工程技术部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建立工程技术部的技术管理保证体系,使其有效运行,并在运行中不断改进。

五、负责编制工程技术部工作计划,组织工作总结。

六、负责施工组织、开工报告、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变更的技术审核;组织对项目技术管理有关工作的数据汇总,分析技术管理成果,进行不断改进。

七、负责汇总各专业技术管理的信息、数据,定期向指挥长汇报技术管理体系运行实时动态。

八、组织项目工程技术的交流和总结。

九、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在项目上的引进、推广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编制课题研究成果总结。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道路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依据合同文件及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对项目工程进行技术管理;对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及指导。

二、检查监理办,施工单位的道路技术保证体系运行情况。

三、监督、管理、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专项方案及工程变更中的路基、路面工程技术方案及现场工程数量。

四、负责首件工程技术方案、施工工艺的审核。

五、检查路基、路面工程技术交底工作是否到位;检查现场技术方案、工艺及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定期抽检路基、路面工程技术指标,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参加上级部门及指挥部组织的综合检查及专项检查。

八、参加一般道路质量问题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九、根据工程技术动态,会同监理工程师进行抽检,汇总数据,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十、参与工程项目的交(竣)工工作。

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结构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依据合同文件及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对项目工程进行技术管理;对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及指导。

二、检查监理办,施工单位桥、涵工程的技术保证体系运行情况。

三、监督、管理、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专项方案及工程变更中的桥、涵及结构物工程技术方案及现场工程数量。

四、负责首件工程技术方案、施工工艺的审核。

五、检查桥、涵工程技术交底工作是否到位;检查现场技术方案、工艺及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定期抽检桥、涵工程技术指标,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参加上级部门及指挥部组织的综合检查及专项检查。

八、参加一般桥、涵工程质量问题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九、根据工程技术动态,会同监理工程师进行抽检,汇总数据,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十、会同安全环保工程师,做好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十一、参与工程项目的交(竣)工工作。

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设计代表岗位职责

一、在指挥部工程技术部的管理下,依据设计合同、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完成本项目开工至竣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工作。

二、根据工程技术部安排,在施工单位进场后完成项目交桩工作。参与设计图纸会审,贯彻工程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认真做好开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

三、按照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以及指挥部的项目管理条例,完善各项图纸资料。

四、经常深入施工现场,随时掌握施工情况,参加隐蔽工程、主体工程中间检查、投产试运行和工程交(竣)工验收。

六、参加特大桥和盐泽土、软土等严重不良地质路段施工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有效的处理方案。

七、积极配合业主、监理或承包方的工作,做好业主方的参谋,对他方提出的变更设计,设计代表应经过深入调查,权衡利弊,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研究提出变更设计方案,上报业主单位。

九、定期向设计单位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进度及变更设计情况,积极反馈施工中暴露的设计弊端或施工中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

十、完成指挥部其他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环保、水保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二、依据合同文件、设计图纸、环评批复、水保批复对项目环境影响、水土保持进行监督、检查及指导。

三、检查监理办,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水土保持保证体系运行情况。

四、监督、管理、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专项方案及工程变更中的环评、水保部分相关内容。

五、遵照执行指挥部下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和指令,同上级和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对下做好环保指导和服务工作。

六、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应做好检查记录。

七、宣传教育环境保护知识,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员工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环保知识教育培训,以增加大家环保知识,提高大家环保意识,并符合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

八、参加上级部门及指挥部组织的综合检查及专项检查。

九、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等,应当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十、参与工程项目的交(竣)工工作。

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20篇:《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管理规定

简介: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 关键字: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活动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现场负责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同)的组织。

本规定所称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相应资格,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人员。

本规定所称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相应资格,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下,负责某一专业或者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本规定所称监理员,是指具有相应资格,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并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第三条 建设单位应授权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并在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建设单位应支持监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施工单位应接受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项目监理机构

第六条 监理单位应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监理合同的范围和内容确定。

第七条 项目监理机构一般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

项目监理机构应保证监理人员专业配套、数量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八条 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全面履行监理合同,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管理建设工程相关合同,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做好各类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监理工作结束后,向本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第九条 项目监理机构应采用巡视、检测、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等方式控制工程质量,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平行检验比例不得低于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5%,检验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条 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监理合同配备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建设单位应为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交通、通讯及生活设施。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进行考核,指导项目监理机构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撤离现场。

第三章 总监理工程师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总监理工程师授权,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并将书面授权书送达建设单位。

第十三条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工作经历;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二十年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十四条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确定人员岗位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监理工作方案;

(三)签发工程开工或者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和工程竣工报验单等;

(四)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等;

(五)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六)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七)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和审批工程延期;

(八)审查施工分包单位资质;

(九)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十)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十一)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

(十二)审核签认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审查竣工申请、组织竣工预验收并参加竣工验收;

(十三)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监理资料;

(十四)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应协同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总监理工程师拥有下列权力:

(一)当工程具备开工或者复工条件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布开工令或者复工令;

(二)当发现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者不安全作业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直至发布工程暂停令;

(三)审查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资质;

(四)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

(五)审核确认工程款及工程结算;

(六)建议更换施工单位不合格项目负责人或者不合格施工分包单位。

第十六条 在履行监理合同期间,监理单位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确需更换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第十七条 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项监理合同业务,确需同时承担多项监理合同的,不得超过三项一等以下工程监理合同业务。

第十八条 总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可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任职条件不得低于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常驻现场。 第四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第十九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授权书中予以规定。

第二十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具有二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工作经历;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十年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二十一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巡视检查施工现场;

(二)负责编制相应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三)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工作;

(四)审查施工单位提交涉及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计划、方案和申请,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报告;

(五)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六)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七)做好监理日记;

(八)负责相应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九)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平行检验;

(十)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十一)对关键部位或者关键工序安排旁站监理,检查督促旁站监理工作。

(十二)当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二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下列权力:

(一)要求承包单位报送关键部位或者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二)禁止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

(三)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部位或工序拒绝签认;

(四)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整改。

(五)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第五章 监理员

第二十三条 监理员的职责和权限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授权书中予以规定。

第二十四条 监理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二)具有相关专业技师职称、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二十五条 监理员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进行质量监督、检测和计量等具体监理工作;

(二)核查并记录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以及施工人员的使用情况;

(三)签认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计量原始凭证;

(四)负责旁站监理工作,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五)收集整理相关监理资料;

(六)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记录;

(七)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六条 当发现施工活动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时,监理员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各类监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建立监理人员跟踪管理档案,将不定期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作为监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年检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 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二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应责成有关方面及时处理;对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妨碍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具备任职条件的监理人员。 第七章 罚则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同意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二)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拨付工程款或者进行竣工验收的;

(三)妨碍和阻挠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二条 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降低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等级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因监理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三)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四)选派不具备条件的人员承担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有本规定第三十二条

(一)、

(二)、

(三)款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吊销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五年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与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妨碍和阻挠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监理人员的工作不进行监督管理的;

(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认可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承担监理业务的。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为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从事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或者设备监造活动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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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人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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