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社会组织岗位职责

2020-08-20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社区社会组织总结

社区社会组织工作

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是加强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改善民生、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完善社区自治的重要保证。2011年,社区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不断发展壮大社会组织,共新成立备案社会组织23个,这些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和居民生活中影响日益明显、作用日益凸显。

一、目前现状

目前,我社区新备案的23个社会组织中,涉及社区管理、志愿服务、公益服务、文化体育、社区教育、养老助残、困难救助等诸多领域,初步形成自主发展、门类多样、不同层次、覆盖广泛、作用明显的社区社会组织体系。目前社区社会组织备案人员共计1400余人,其中党员100人,社团类组织的负责人多为居委会工作人员或一直关心社区建设的志愿者,这些社区社会组织大部分在社区活动室内开展服务活动。从活动开展情况看,上半年,社区提供开展服务10余次,参与活动的群众累计600余人。

二、主要问题

目前,社区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管理、改善民生、提供公共服务等诸多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特别是在提供社区服务、方便居民生活,参与社区管理、推进社区自治,组织文体娱乐、丰富居民生活,开展志愿服务、弘扬文明风尚,推动公益慈善、促进社区和谐,反映利益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和科学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尽管如此,社区社会组织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还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现实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为,活动场地有限、资金扶持力度不足、自身发展能力较弱等。

三、发展趋势

社区将继续打造书画社等社区风采展示特色组织,发展直接服务于养老、助残、救助、文体活动等基层急需的社区社会组织,创新管理服务,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支持和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社区管理和社区自治,扩大社区民主参与渠道,使其真正成为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

****社区2011-5

推荐第2篇: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总结

***居委会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居委会有42栋楼,2352户居民,5795人,有社会组织20个,几年来***居委会注重于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是加强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改善民生、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居委会自治的重要保证。

一、***居委会社会组织自然状况

***居委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简称“百益荟”,是***居委会创新社会管理、增强社会自治功能而建立的“社会组织之家”,自成立以来,现有20家社会组织在中心登记备案,已有“星光”艺术团、“爱心联盟”志愿者协会、“和事佬”协会、“金翁”书画协会、***助老协会等5家社会组织入驻中心,中心为入驻的社会组织提供办公、活动、议事场所和电话、网络等服务,为规范发展已建社会组织和培育新生社会组织搭建了平台,其中在民政局备案社会组织有3个,这些社会组织在社区居委会建设和居民生活中影响日益明显、作用日益凸显,受到了居民欢迎。

二、搭建平台,培育社会组织健康成长。

通过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辖区内的社会组织已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各种服务团队已涉及文艺体育、社区卫生、计划生育、志愿服务、老年娱乐等领域。辖区内组织的文体团队共10支,文体骨干80余人,文体队员600多人。居家养老服务团队有10支,其中以老助老服务团队4支。

***居委会社会组织最初是以个人的形式存在的,制度和领导机构不健全,缺乏组织性,活动非常自由,没有严格的制度管理,现在***居委会成立了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把这些零散的社会组织组织起来,让他们在***居委会的组织下活动规范起来,组织机构健全,建立了管理制度,例如***居委会“星光艺术团”最初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领导频繁更换,成员活动散漫,缺乏严密的管理,在***居委会社会组织成立后对他们进行了精心培育,现在已经成长为一支深受群众欢迎的社区社会组织。该团始成立于2005年5月,从开始的13人发展到目前的180多人,“星光”艺术团下设合唱队、曲艺队、舞蹈队、模特队、健身操队、太极拳队、太极剑队等9支特色精品团队,其中,年龄最大的72岁、最小的24岁,是***居委会艺术爱好者开展文化实践活动的群众性艺术团体。它的创建也是经居委会扶持,从个人爱好培育成为居委会社会组织的。居委会为艺术团起了个响亮的名字,组织团员选举了团长和部门负责人,帮助制定了规章制度、排练和演出计划,还提供一间近百平的舞美厅作为艺术团排练场地。同时,还为其配备了音响、投影仪和道具等设备设施。自成立以来,艺术团共参加各类演出活动上百场,其中,合唱队、曲艺队等先后在市、区各级各类比赛中荣获

一、

二、三等奖4个,丰富了居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了***居委会精神文明建设,为基层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

“爱心联盟”志愿者协会由4支志愿者服务队组成,志愿者达120余名,服务范围涵盖了公益民生、应急服务、精神文明、文化体育、帮扶救助、普法维权等多个方面。协会通过对志愿服务团队和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协调、管理,有效配置志愿服务资源,着力提升志愿活动参与率、服务对象普及率、问题有效解决率和居民群众满意率,以实际行动弘扬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使志愿服务成为***居委会精神文明建设的新生力量,共开展献爱心捐助相关活动16次,共捐献衣物、生活用品1800余件,为低保户等弱势群体提供送温暖服务50余次,使他们感受到党的关怀。

“和事佬”协会属于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组织,由辖区内熟悉法律知识、德高望重、热爱居民工作的社区居民、“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干部、在职或退休法律工作者、退休教师等担任。“和事佬”协会通过走访居民群众,了解掌握社情民意,调解群众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收集、反馈和传递信息,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居民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共调解邻里、夫妻等纠纷12起,收集民情、民意86条。

三、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大力探索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

***居委会社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吸引了大批辖区居民的积极参与,居委会社会组织在辖区居民中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居委会坚持对各个社会组织用心扶持,积极引导它们发挥自身的优势,广泛开展各种活动,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组织星光艺术团参加了大庆第二届广场舞大赛获一等奖,“舞动龙江”大庆城市突围赛中荣获二等奖,油田物业公司举办广场舞大赛获第二名好成绩,***星光艺术团派出50名优秀队员代表让胡路区参加大庆市地企运动会开幕式健身操表演,受到领导和居民的好评。目前星光艺术团的健身操团队常年活跃在乘风广场,让美丽的乘风广场又填一道靓丽的风景线。2008年合唱团获得第一届“弘扬大庆铁人精神、共建和谐家园”全市职工歌咏大会三等奖,2011年太极拳团队获得大庆市第二届健身气功比赛第一名,,2012年“唯我独尊”健身操争霸赛中荣获季军,大庆油田第三届“激情永续,唱响辉煌”群众性广场文化活动秧歌比赛和大庆油田第三届“激情永续,唱响辉煌”群众性广场文化活动广场舞比赛的一等奖,2013年大庆市第二届广场舞大赛一等奖,2014年在乘风广场开展了“热闹让胡路”等大型文艺演出6场,为文明城市的创建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存在主要问题

目前,我居委会社会组织在提供为民服务、方便居民生活,参与社区管理、推进居委会自治,组织文体娱乐,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公益慈善、反映利益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都做了一些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和科学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尽管如此,社会组织还处于发展阶段,还面临一些问题。表现为活动场地有限、资金扶持力度不足、自身发展能力较弱等。

推荐第3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章程

***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章程

二〇一四年六月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任务……………………………….2 会员……………………………….3 组织……………………………….4 经费……………………………….8 附则……………………………….9

第一章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市**区**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是****社区社会组织及从事社会组织管理和研究的单位、个人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

本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服务、规范、发展”的原则,动员和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引导和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密切社区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和信息交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的自律与互律,扩大社区社会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交往与合作,同时争取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政府和社区社会组织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并整合组织资源推进社区服务和民主自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 本会接受**市民政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按时接受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 第五条 本会的活动地域为**市。

第六条 本会设在**区**大道8号****中心。

本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换届,举办大型培训、联谊交流会,开展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在活动前主动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

1 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 任 务

第七条 本会的任务是:

(一)积极向会员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会员自律和互律,引导和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规范发展。

(二)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和信息交流,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和宣传,扩大社区社会组织的社会影响。

(三)整合会员资源,发挥组织优势,开展各种社区公益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有效的社区服务。

(四)加强与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积极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在政府和社区社会组织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五)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

(六)培育和发展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及社区建设需要的各类公益性、服务性社区社会组织,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七)建立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发挥其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的职能,构建社区居民生活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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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通过项目运作的方式,采取补贴、奖励的方法,为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评选表彰管理规范、作用发挥好的社区社会组织。

(九)承担和完成与本会宗旨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第八条

本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团体会员为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与社区建设相关的**中心辖区内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会员为从事、关心和支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实际工作者,或从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理论研究的个人。

(四)是本行业(业务、学科)及与本行业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三)享受本会提供的信息咨询、维权等服务;

3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和退会的自由;

(六)新增会员的推荐权。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信誉;

(三)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会员单位及个人必须定期举办或参加相关活动;

(五)关心本会工作,及时向本会反映情况,及时向本会提交人事变更、业务变动和即期变动的资料;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如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第十五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讨论和决定本会

4 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理事长、主席)、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

(三)审议通过聘请名誉会长人选;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七)决定设立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机构;

(八)决定分会机构、服务中心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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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有关领导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名誉会长。

第二十二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是本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 本会主要负责人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6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审批本会经费开支;

(五)处理本会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七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向会长负责,受主管副会长的领导;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分会机构、服务中心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分会机构、服务中心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分会机构、服务中心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二十八条 本会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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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监督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选举和罢免;

(三)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四)每年对本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五)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六)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当本会负责人的行为损害本会利益时,应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

第二十九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政府资助;

(二)在核准的任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捐赠;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 本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第三十一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任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收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财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

8 第三十三条 本会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六章

第三十四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提出,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本会终止时,债权债务由本会及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市**区**中心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9

推荐第4篇:社区备案社会组织章程

社区社会组织章程

第一条 本社区社会组织名称为东宝区

第二条

本社区社会组织性质:由社区居民自愿组成以及由社区居委会举办,主要在社区地域内活动,以服务社区居民、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需要为出发点,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娱乐为目的的公益性或互益性群众自发组织。

第三条

本组织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条

本组织接受

社区居委会和

街道民政办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组织办公地址或活动场所为

。 第六条

业务范围: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组织的会员须拥护本组织的章程, 1

填写会员申请表,并积极参加本组织的各项活动。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民办非企业不需要此项)

第七条

本组织实行负责人会议制度。负责人会议主要是商议财务收支及召集会员对组织重大事项或活动进行决策。负责人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第八条

本组织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 第九条

负责人人选由社区提名,热心公益,本人自愿产生,报所在社区居委会批准。负责人须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第十条

本组织在本社区区域外开展活动,须事先报社区居委会同意。

第十一条

本组织终止动议须经会员讨论通过后报社区居委会审查,经街办同意后方可终止,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

街道核准之日起生效。

推荐第5篇:社区社会组织筹备方案

某某社区社会组织筹备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社区为综合平台,培育发展能够协同参与社区管理、提供社区公共服务、发展社区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逐步提高社会组织整体质量,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形成发展有序、覆盖广泛、布局合理的社会组织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提供服务与发展民生相结合。重点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引导其贴近居民需求,开展服务活动,积极解决民生问题。同时,有针对性地培育一批具有适应现代需求的社区社会组织,及时有效地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二)坚持因地制宜与区域特色相结合。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社区

建设实际,大胆探索,着力培育和发展具有社区特色的社区社会组织,通过树立典型和宣传推广工作,积极打造品牌社区社会组织。

(三)坚持登记与备案相结合。解放思想,以人为本,充分考虑社区居民物质文化需求,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适当放宽准入领域,降低准入条件,根据组织性质和类别,区别不同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成为法人社会组织。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实行备案,经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开展合法活动。

(四)坚持扶持发展与自我管理相结合。逐步建立推进和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督促社区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制度,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讲诚信,守规则,服务政府,服务社区,服务会员,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社会和社区的监督和管理。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培育发展各种形式的社区社会组织,对于整合社区社会资源、维护社区社会稳定、保

障社区居民合法权益、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等,具有积极作用,也是社区加强和创新社区服务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搭建平台,积极扶持。按社区社会组织进行备案,为社区社会组织搭建起服务平台,以无偿或低偿的形式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资金、场地、项目和技术等方面的帮助。同时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努力解决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遇到的经费、场所、人力、从业人员社会保障等实际困难,并鼓励和支持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利用闲置资源和专业优势,扶持发展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为社区社会组织的生存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优化结构,重点培养。按照和谐社区建设的需要和社区居民的需求,着眼健康可持续发展,调整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布局,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探索由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养老、困难群体救助、社区事务管理、便民服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工作。按照 “培育典型、示范引路”的工作思路,大力培育一批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作规范、服务功能较强的社区社会组织先进典型,并抓好典型推广,促进社区社会组织整体发展。要根据

社区建设实际,大胆实践,着力培育和发展具有特色的社区社会组织,打造各自的品牌社区社会组织。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对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挖掘、广泛宣传社区社会组织在发展社区公益、提供社区服务、满足居民需求、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鼓励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群众欢迎、健康向上的精神文明活动和社区服务活动,引导和扩大居民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并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加强自律与诚信建设、建立以章程为主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良性运行机制,主动接受会员和社会的监督。

某某社区

2014年3月1日

推荐第6篇: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

顺应新形势促进新发展积极探索

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

.顺应农村社区发展的新形势,广西壮族自治区积极探索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新路子,不断拓展社会组织发展的新领域,取得了一些可喜成果。2006年以来,自治区民政厅在玉林市兴业县石南镇东山村大云社区、葵阳镇四新村德礼社区、卖酒乡党州村党州社区、蒲塘镇蒲塘社区、石南镇凤山村大厦社区等5个农村社区开展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试点工作。目前,5个社区登记社会组织24个,备案社会组织15个,形成三种发展模式一是“中心(站)”模式,如“葵阳镇四新村德礼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中心包括禁毒禁赌协会、妇女协会,综治委员会、调解委员会,治安巡防队、环卫队,妇女互助小组、理财小组等10多个组织,二是“村民之家’模式。如“卖酒乡党州村党州社区村民之家”,包括豆腐加工协会等4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3个文体娱乐队和1个互助协会等.三是“村民理事会”模式。如蒲塘镇蒲塘社区按地缘划分自发组建东门街理事会、西门街理事会、南门街理事会、北门街理事会,4个理事会负责联系社区内奖学助学协会、道德诚信协会和蒲螗文娱体育俱乐部,民主管理社区内的大小事务。这些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发动社区成员利用自身资源和能力,通过自觉、自助、自治的社会活动,解决村民的困难和问题,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发展,二是促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三是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城乡和谐,四是丰富群众生活,培养新型农民。这些成效,显示出了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勃勃生机。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地党委政府从科学发展观、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将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专门下发文件,明确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同时是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试点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该县分管领导多次深入试点社区,现场指导工作、试点乡镇也将试点工作作为亮点工程未抓。民政部门更是把试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典型经验

推荐第7篇:社区社会组织筹备方案

某某社区社会组织筹备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社区为综合平台,培育发展能够协同参与社区管理、提供社区公共服务、发展社区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逐步提高社会组织整体质量,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形成发展有序、覆盖广泛、布局合理的社会组织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提供服务与发展民生相结合。重点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引导其贴近居民需求,开展服务活动,积极解决民生问题。同时,有针对性地培育一批具有适应现代需求的社区社会组织,及时有效地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二)坚持因地制宜与区域特色相结合。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社区建设实际,大胆探索,着力培育和发展具有社区特色的社区社会组织,通过树立典型和宣传推广工作,积极打造品牌社区社会组织。

(三)坚持登记与备案相结合。解放思想,以人为本,充分考虑社区居民物质文化需求,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适当放宽准入领域,降低准入条件,根据组织性质和类别,区别不同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成为法人社会组织。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实行备案,经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开展合法活动。

(四)坚持扶持发展与自我管理相结合。逐步建立推进和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督促社区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制度,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讲诚信,守规则,服务政府,服务社区,服务会员,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社会和社区的监督和管理。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培育发展各种形式的社区社会组织,对于整合社区社会资源、维护社区社会稳定、保障社区居民合法权益、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等,具有积极作用,也是社区加强和创新社区服务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搭建平台,积极扶持。按社区社会组织进行备案,为社区社会组织搭建起服务平台,以无偿或低偿的形式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资金、场地、项目和技术等方面的帮助。同时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努力解决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遇到的经费、场所、人力、从业人员社会保障等实际困难,并鼓励和支持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利用闲置资源和专业优势,扶持发展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为社区社会组织的生存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优化结构,重点培养。按照和谐社区建设的需要和社区居民的需求,着眼健康可持续发展,调整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布局,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探索由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养老、困难群体救助、社区事务管理、便民服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工作。按照 “培育典型、示范引路”的工作思路,大力培育一批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作规范、服务功能较强的社区社会组织先进典型,并抓好典型推广,促进社区社会组织整体发展。要根据社区建设实际,大胆实践,着力培育和发展具有特色的社区社会组织,打造各自的品牌社区社会组织。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对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挖掘、广泛宣传社区社会组织在发展社区公益、提供社区服务、满足居民需求、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鼓励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群众欢迎、健康向上的精神文明活动和社区服务活动,引导和扩大居民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并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加强自律与诚信建设、建立以章程为主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良性运行机制,主动接受会员和社会的监督。

某某社区

2014年3月1日

推荐第8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保障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行,规范中心全体成员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要围绕服务政府、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宗旨,积极参与社区内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自觉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等基层自治活动;

二、反映群众诉求,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化解基层矛盾;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慈善活动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满足群众生活需求,构建和谐社区环境;

四、承接政府部门下派社区工作购买服务项目。

推荐第9篇: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作用3

发挥社区基层社会组织作用

大力推进文明和谐社区建设

潞安集团王庄煤矿社区居委会

潞安集团王庄社区成立于2002年6月,辖6个小区,5400余户居民,常住人口18000余人。是一个以“三位一体”为理念,“四会联治”为基础,“四级管理”为框架,“八项功能和安全社区建设”为核心的企业主导型社区。

近年来,我们在社区建设中,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的社区发展灵魂,以推进文明和谐社区建设为目标,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基层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促进社区事务管理,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提升居民幸福生活指数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了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有效维护了社区的和谐稳定。2007年被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为全球第124个国际安全社区,先后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全国创建学习型家庭示范社区”、“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等荣誉称号,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培育基层社会组织,努力夯实社区管理组织基础。

1 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在社区,社区的和谐和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保障。通过近几年的社区建设和实践,我们认为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基层社会组织,是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一条主要途径。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基层社会组织建设。首先,积极整合社区各类服务资源,建成了集管理和服务于一体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投运了“一站式”服务大厅,实现了社会化管理进社区。建成并投运了社区老年康复理疗中心,实现了社区老年人康复、理疗、健身、娱乐和养老一体化运作,使社区居民真正享受到了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与此同时,我们对活跃在社区的二十余个群团组织进行规范和整合,组建成立了王庄社区文艺协会、太极拳协会、体育协会、排舞协会、夕阳红合唱团、志愿者协会以及红白理事会协会等七个社团组织,明确了各协会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各协会章程,各协会网络成员达到3200余人,其中文艺协会成员120人,太极拳协会600人,体育协会300人(市级体育指导员8人),排舞协会90人,夕阳红合唱团130人,志愿者协会2500余人。

2 2011年7月,我们按照郊区民政局的要求,对七个协会进行了注册登记备案,为强化社区管理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王庄社区的基层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主要得益于两个条件,一是集团公司“一个机制,四个载体”党建工作新模式的推行,把社区建设纳入到了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为社区建设搭建了一个好的工作平台,营造了一个好的发展环境。二是通过八项功能和安全社区创建,广大居民充分享受到了社区建设的成果,使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有了一个雄厚的群众基础。

二、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基层社会组织管理科学化水平。

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七一”讲话中,明确指出“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我们认为胡总书记所讲的稳定不仅仅是简单的管住和控住的问题,而是有科学的内涵,是以人为本的稳定,是和谐的稳定,是发展的稳定。维护稳定的根基就在社区,而基层社会组织正是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重要依靠力量。为此,我们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思路,努力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强了基层社会组织管理。一是建立了协会活动保障机制。对矿区内所有的公共体育活动场所资源进行整合,全天候为居民免费开放。在社区服务中心开设了协会之家,设立了排练厅、舞蹈室、乒乓球室、健身房等活动场所,社区专门

3 配置了2名各协会组织管理员,并且给每个协会划拨了相应的专项活动经费,从而保障了各个协会活动能持续有效的开展。二是建立了协会联动机制,每季度要组织召开一次协会活动专题例会,听取各协会活动情况,研究和解决协会活动遇到的各种问题。三是充分发挥各协会网络成员的带动作用,努力探索社区居民自治之路,在社区逐步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居民自治机制。通过每月一次的居民听证会,确保了居民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的有效实现;通过民情民意反馈和疏导调解机制,在社区建立起民意表达及回应民意的渠道,形成了一个有效化解社区矛盾的协调机制;通过“全天候管理、全方位保障”治安防范机制, 确立了社区应急管理体系,提高了居民自我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每季一次的“居民论坛”,使社区能及时了解居民心声,切实解决一些居民最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单元管家制”的推行,增强了居民主人翁责任感,提高了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一方面提高了对各协会的管理科学化水平,一方面通过基层社会组织作用的发挥,把广大居民都团结和带动到社区的各项事务管理和活动中来,在社区实现了居民事、居民议,居民事、居民办,最大限度地增加了社区的和谐因素。

三、创新活动方式,大力推进文明和谐社区创建。

4 基层社会组织的生命力,在于活动中求活力,在于活动中求发展。近年来,我们按照“精品+特色”的思路,要求社区活动要出精品,小区活动要创特色,做到了年年有创新,季季有创意,月月有主题,达到了乐中融谊、乐中受益的目的。

围绕服务弱势群体的工作目标,我们充分发挥志愿者协会的作用,建立了志愿服务队伍两级管理体系,在各小区组建了特色志愿者服务队,先后组织开展了“一月一小时”义工服务,“送太阳”、“爱老、助老”等服务活动,特别是对社区内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开展了“一帮一”和“零距离”服务,对社区内80岁以上老人开展了社区志愿者结对帮扶服务,目前我们“一帮一”和“零距离”服务覆盖率达100%。近年来,我们共开展“一帮一”、“零距离”服务活动次数达到4800余次,共有2180余名志愿者参与到活动中,参与率达到85.9%。

围绕“人心和善、家庭和睦、生活和美、人际和顺、人企和谐”的幸福社区创建目标,我们积极开展了重塑相知相爱邻里情等系列活动。通过开展“进千家门,办千家事 ”、“邻里守望”等活动,使社区居民切实感受到社区大家庭的温暖和温馨;通过开展“和睦邻里节”百家宴活动,增进了居民间的友谊,促进了邻里间的和睦;通过“梁桂英民事调解会客室”作用的发挥,社区居民的矛盾得到了及时化解,减少了纠纷,融

5 洽了人际关系;通过“好儿媳、好女婿”的评选,在社区内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倡导了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围绕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体育协会的作用,按照“贴近居民、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几年来,共组织开展了健身操展示、太极拳、剑比赛、社区三八运动会、小区篮球赛、小区扑克双升对抗赛、小区乒乓球对抗赛、小区羽毛球联赛、百人健身徒步走、排舞推广等各类比赛和活动70余次,参与人数达到9000余人次,居民参与率达到48.6%。特别是我们为体育协会专门培训了8名市级体育指导员,由体育协会组队连续参加了两届山西省城市社区运动会,荣获双连冠,在全省社区中充分展示了王庄社区人的实力和魅力。

围绕提升居民文明素养工作目标,发挥各类协会的作用,大力实施了社区文明行为建塑工程。首先是积极开展多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主要有消夏文艺晚会、金秋红歌在社区、红歌唱响幸福生活歌咏晚会、秧歌大赛等,力求用先进文化的导向和塑造功能,来提高居民的文明意识。二是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协会中老党员、老劳模、老教师等“五老”队伍的作用,成立了社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突出社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率先在集团内实现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

6 的有机融合。三是通过“牛反生义工服务站”和“党员示范岗”作用的发挥,在规范居民文明行为的同时,使广大居民真切感受到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的博大内涵。四是通过红白理事会,规范了居民婚丧嫁娶流程,坚决杜绝了燃放钢筒礼炮、大型烟花的不文明行为,使新事新办、崇尚节俭的文明之风在社区逐步形成,多形式活动的开展丰富了社区文化内涵,以社区文化促进了社区文明,以社区文明推进了社区和谐。

实践证明,通过加强社区基层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在居民与居民、居民与社区、居民与企业之间搭建起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实现了服务弱势群体、服务职工群众和服务矿山安全发展三满意。同时也进一步推动了文明和谐社区建设,使居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得到了改善,幸福指数得到了提升,在社区中营造了一个人与人、人与企业、人与环境的和谐氛围,在矿区呈现出一个“大社区、大服务、大和谐”景象,为企业转型跨越发展建立了一个安全健康稳固的大后方。

推荐第10篇:太原市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器研究

太原市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器研究

周玉萍

[摘 要] 太原市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是全国省会城市建立的第一个社会组织孵化器,具有首创性,对于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中西部地区,有很强的示范作用。一方面,它积极引导了各类社区社会组织的建立,使其在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也协助政府完成一些社会公共服务,努力实现政府、群众和社区社会组织三者的有效沟通和互动;另一方面,它为初创期中小型社区民间公益组织,特别是草根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备等方面的共享设施,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系统的培训和指导,推动了城市公益事业的发展,起着集聚太原市社区社会服务资源,推动社区社会服务创新的作用。 [关键词]社会组织;孵化器;社区服务中心

[作者简介]周玉萍,太原科技大学人文社科系教授,研究方向: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

一、社会组织孵化器状况

2006年,恩派(NPI)公益组织首创社会组织孵化器的概念,并成功地在上海孵化出第一家社会组织,并先后在北京、深圳、成都、上海孵化出了社会组织后,上海、北京、深圳、四川、江苏等省市已经开展了社会组织孵化器试点运作,创建了适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组织孵化器。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深圳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四川省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江苏省爱德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太原市政府、太原市民政局受其启发,在管理上进行创新,于2011年8月8日月创立了“太原市社区社会服务组织”(参见太原市民政局[2011]094号“关于批准太原市社区社会服务组织成立的决定”文件)

太原市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是全国省会城市建立的第一个社会组织孵化器,具有首创性,对于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中西部地区,有很强的示范作用。一方面,它积极引导了各类社区社会组织的建立,使其在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也协助政府完成一些社会公共服务,努力实现政府、群众和社区社会组织三者的有效沟通和互动;另一方面,它为初创期中小型社区民间公益组织,特别是草根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备等方面的共享设施,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系统的培训和指导,推动了城市公益事业的发展,起着集聚太原市社区社会服务资源,推动社区社会服务创新的作用。

在全国各地的社会组织孵化器中,太原市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规模不算大,人员也不算多,但创造的业绩是非常卓著的。2012年7月,其孵化的十个项目顺利出壳,其中两个孵化项目“心灵你我他——心理健康援助计划”,“life—灾难(矿难)安抚支援计划”荣获由国家民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广东省政府等联合主办的首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实施类银奖,是山西唯一在此次大赛中获奖的项目[1]。获得这样的成绩与它从建立之初,管理就比较规范有关。太原市社区社会组织通过评审选择合适的社区社会组织入壳孵化,通过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服务,促使入壳的社区社会组织达到出壳标准,迁出孵化器,从而成功实现孵化器目标。对这样一个孵化器的解剖分析,能够使我们清晰地了解当代中国社会组织孵化器的情况。

二、太原市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器的孵化方法

(一)社会组织的选择

自该孵化器成立的那天起,对于社会组织的选择就已经着手了。

首先,广泛宣传,招募民间草根组织入驻孵化器。当时提交申请的有13家,主要申请孵化的项目有:

心灵你我他——心理健康援助计划 关爱独居老人,守护天使计划; life—灾难(矿难)安抚支援计划; 扶贫济困,救助弱者项目——手羽创益坊; 绿色行者——清洁工程,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 心理高危人群减压计划——生活调适工作室; 爱满龙城——流浪乞讨人员帮扶救助; 盲人帮扶援助计划 ——盲人电影院;

星儿回归——太原方舟社区自闭症儿童康复中心; 问题家庭——太原市社区家庭危机干预中心; 心理高危人群减压计划——生活调适工作室; 青少年心理关怀工作室; 山西心怡心理咨询中心。

其次,在这些民间组织提交申请后,工作人员将收集到这些组织信息进行整理,然后实地考察、访问,并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对组织的情况进行梳理。 最后,召开专家评审会,对符合标准的组织进行最终的评估与审核。在太原市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太原市政府、太原市民政局集体参与下,孵化器最终从初步评估的13个草根组织中确定了6个,既太原方舟社区自闭症儿童康复中心、山西心怡心理咨询中心、life—灾难(矿难)安抚支援计划等为主要孵化项目。

(二)入壳孵化

太原市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采用的孵化方法如下:

首先,为入壳孵化的社会组织提供场地并组织研讨。由于入壳的草根组织大都是未经注册、资金不足的中小型初创公益组织,所以,提供方便合适的办公场地是必要的。中心通常采用租赁的方式,尽量满足其办公需要。对于自身拥有场地的一些组织,如太原市方舟儿童自闭症康复中心则帮助其解决其他问题。为了扩大组织之间的交流,中心组织入壳的草根组织进行研讨,以交流彼此之间对于共同存在的问题的解决方式,以及组织自身如何自我成长等问题。

其次,给予小额资金扶助。太原市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除了从自身运营的现有资金中抽出一小部分提供给入壳孵化的草根组织之外,主要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帮助草根组织募集资金:第一种是通过对项目的宣传进行融资,中心负责策划电视台和报纸的宣传,以获得有实力的企业家的支持。如由太原方舟社区自闭症儿童康复中心开展的“星儿回归”项目、太原市社区家庭危机干预中心开展的“问题家庭辅导”项目、生活调试工作室开展的“心理压力释放计划”项目等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一定支持;第二种是举办慈善晚会以募集资金,也称联合募捐。第三种是社区公益产品义卖,即由草根组织的成员进行一些手工制作,中心协助将作品卖掉,这种募资方式针对的只是特殊群体,如手羽创意坊项目中就有一些社区残障儿童,经过培训后,他们能够掌握一些手工制作技术,制造出产品,而中心对这些产品进行“义卖”以“扶贫济困,救助弱者”。 第三,检查督促孵化组织。孵化器对入壳的社会组织还要进行孵化过程的监督。每两月召开1次研讨会,入壳孵化的组织向中心陈述近期的运营状况,包括取得的进展与遇到的困难。同时,中心会就组织存在的问题进行商讨并提出解决意见。

(三)孵化成功与迁出

入壳后的草根组织在孵化器的协助下逐渐步入正轨。经过一年的孵化过程,重点孵化的六个社会组织获得了运行的基本条件。目前,太原方舟社区自闭症儿童康复中心已经在办注册手续。心怡心理咨询中心已经正式注册为非营利组织,残疾人康复中心也已经在办注册手续。可以说,到目前为止,入壳的组织已经满足到达公益组织应有的条件,达到入壳的目的。2012年7月,按照太原市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工作安排,第一批孵化项目已基本完成,孵化成功的草根组织基本在预期内成功迁出,出壳后,他们能够以独立的NGO形式继续发展壮大。

三、太原市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器的成功之处

在创立太原市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器之前,太原市民政局的领导人曾数次带队到全国各地的社会组织孵化器参观学习,借鉴吸收其他地区社会组织孵化器的运作方式,因此太原市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器也具有全国其他地区社会组织孵化器的共同特点。即,在一定程度上有政府背景,有着政府资金、人员的支持,同时是以民间组织的形式登记注册,独立运营的。除了这些共同的特点外,太原市社区社会组织还有如下自身的特点,而这些特点恰好是它的成功之处:

第一,面向社区,着力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太原市是一个能源重化工基地,太原市有许多大型企业社区,这些社区多数在建国初期就已经创立,社区人员年龄较大,文化层次较低、收入较低等,存在的心理问题也比较大。面对这些社区,太原市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把关注的重点放到了扶持社区社会组织方面,如灾难矿难心理抚慰项目,就是针对太原市社区特点而扶持的项目,关爱独居老人,守护天使项目,家庭心理调适项目都是面向社区的。扶持社区社会组织的成长恰好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部分,因为社区社会组织的的成长,为社区服务搭起了平台,整合了社区资源,实现了社区友爱关怀。

第二,与高校紧密联系,形成网络状的服务群体。太原市拥有社会工作专业的高校有四家,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将这四家高校与其周围的社区联动起来,形成服务点。为了快捷服务,还建立了社区社会组织专家QQ群。通过现代化的网络传递信息,把人力资源动员组织起来。山西省几所高校的社会工作教师、法学教师、心理学教师以及学生都参与到社区服务中去,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有什么活动通过“群”来发布消息,聚集志愿者。许多高校教师就是社区社会组织的义工,有的到社区做心理热线服务,有的带领学生参与各类项目等。高校的加入对于活动的开展起了很多的支持作用。 第三,开设社区服务热线,及时提供服务。中心开通社区服务热线,8181890,任何社区居民有问题都可以拨打热线进行求助,而社区服务中心接到求助电话后,则联系各方面的专家进校辅导、服务,或心理咨询。此外,中心还建立公开网站(www.daodoc.com),通过网络与居民交流,解决居民问题,接受居民的问询和群众的监督。中心把举行的活动、开展的项目等按类别公开到网站上,便于居民了解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活动。

四、太原市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器遇到的问题

太原市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器运行一年以来,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遇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

第一,资金支持不足。初步运转的资金由太原市政府财政拨出一部分,但只占总资金的一小部分,大部分资金来源于深圳市一家企业(不便透漏详情)。由于资金来源的渠道过于单一,只够日常运转,对于发展来说是不足的。民政部门鼓励中心募集资金,而对于中心来说,资金募集的难度很大。所以,中心一直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由于资金不足,直接导致了许多应当孵化的项目,由于基础太差,孵化难度大而搁浅。由于孵化器资金的局限,在孵化社会组织过程中,孵化器会选择具有一定规模,需要资金量不大,基本能够成型的组织进行孵化,这就缩小了对草根组织的选择范围,降低了孵化效果。

第二,社会组织孵化过程也存在着浮躁的作风,形式上的东西过多,而实际的东西过少,功利性过强。社会组织孵化器既然是在当地政府的主导下成立的,就成为了当地地方政府的政绩之一,因而也就沾染了重视外部形象,为孵化而孵化,不重视踏实工作的风气。太原市社区社会服务中心在获得各种各样的奖励的同时,工作人员的大量精力用来制作表格,报奖,而真正扎到社区进行调查的时间很少,对于真正处于弱势的草根组织的深入了解不够,因而扶助不多。孵化器更多地注重怎样尽快出孵化成果,而当地居民的生活和谐方便。

五、对社会组织孵化器的发展几点建议 一叶知春,太原市社会组织孵化器的发展也昭示了全国社会组织孵化器发展蓬蓬勃勃的状态,同时也反映了全国社会组织孵化器中的一些问题。在未来的发展中急需总结经验,相互交流。以太原市的社会组织孵化器来看,我认为中国的社会组织孵化需要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第一,孵化器的建设政府应该承担更多的任务。社会组织的成长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一个组织从小大的发展需要得到政府政策方面的关怀和支持,而不单纯是民间的一种扶持。反观国外,20世纪80年代以来, 非政府组织在全球政府改革背景下有了长足发展。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有非政府组织存在, 活动范围遍及保健、教育、环保、妇女权益、儿童和老年护理等领域[2]。当前, 国外政府和社会对非政府组织管理呈现几大趋向:一是政府态度从谨慎趋于开放支持; 二是登记制度从严格趋于宽松; 三是税收优惠趋于完善和规范; 四是管理从政府层面为向社会中介和政府管理并重; 五是企业从消极应对趋于积极参与。国外的公益组织接受孵化的并不多,其原因正是由于政府管理的宽松,登记手续的简便,与资金门槛的低廉。这样才是真正地从政策上孵化社会组织。社会组织资金的困乏,需要有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支持。反观国外,各国政府都会将部分公共产品委托给组织, 或向非政府组织购买服务。正因为有公共资金的支持, 非政府组织才能够发展。如英国将一些社会保障项目交给社区志愿者、工人合作社和其他社会团体承担;澳大利亚政府通过招标和签署合同的方式择优选择私营就业服务公司,各类非政府组织的就业服务机构及其他公共机构主办的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均加入职业网, 由职业网成员来承包政府付费的就业服务工作;日本政府将一些原本应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 交予非政府组织去实施, 政府相应给予一定财政资助。政府扶助社区的组织措施之一是将各类社区公益委托给社区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签订合作承包协定, 非政府组织依据政府规定服务质量和数量实施投标, 并按合同规定提供公共服务;与政府合伙提供公共服务[3]。

第二,成功的公益组织孵化器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注,并形成连锁效应,也就是“裂变”成为更多的组织。这是借鉴恩派的发展模式,恩派组织的“裂变”使得北京、深圳、成都都有了恩派的分支机构。“裂变”的发生,大抵是内生的动力,即组织的业务需求超过了自己的承载能力,或组织的扩容增大了管理和运营成本,或者为了突破地域的限制,且在裂变后所进行的服务不会自相竞争的前提下,公益组织内生出其他功能的平行组织。本土孵化器的裂变要困难得多,主要是法律上的限制,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都规定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如果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也不允许注册。在这种情况下,恩派的裂变采取了一种变通的方法,那就是品牌加盟。恩派不仅拥有北京、上海、成都、深圳的四家恩派办公室,还拥有一个有公募资质的上海公益事业公募基金会;同时,在基金会下设一个公益创投基金。另外还有一个企业法人:明善道咨询公司(CCiA0),它主要为企业CSR(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提供专业咨询。此外,他还和上海政府一起合作建设“上海社会创新孵化园”(凤巢),这将是一个NGO的公共空间。还有残疾人就业的示范项目,如残疾人餐厅、聋人工作室等。这样,在恩派的品牌下,共有8个法人代表。成功实现了“裂变”。其成功的经验可以为其他社会组织孵化器所借鉴。 第三,孵化器自身要加强能力建设。摒弃当前社会浮躁的心态,真正扎到社会的基层,去凝练实力,造福一方。通过对社会组织的孵化,提升当地社会的和谐程度,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在这个过程中,孵化器的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专业调研人员的加入,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孵化器的能力建设,而孵化器能力提高,孵化效果才能够提高,才能够真正扶持大量的社会组织协助政府进行社会管理,最终形成“党的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第11篇:社区与社会组织合作意向书

江华青少年之家与社会组织合作协议

甲方:靖江市靖城街道江华青少年之家(江华社区站)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共同推进靖江市靖城街道江华青少年之家的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该协议有效期为一年,甲方为乙方的项目提供服务对象,采取相关措施孵化及扶持社会组织,促进社会民间自治组织的发展。

2、乙方按照靖江市靖城街道江华青少年之家活动中心的需要,每年向甲方提供四次公益活动(免费),四次活动执行的频率按照季度执行,具体内容、地点和时间由双方在青少年之家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共同商议、研究制定。

3、甲方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若乙方出现违反章程或违法行为,则甲方有权向登记管理机关进行举报,同时撤销协议。

4、甲方可根据服务需求或辖区内服务对象需求,向乙方申请相应的义工或资源,产生的材料费用由江华青少年之家承担。

5、甲方尊重乙方的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若非乙方的工作违反章程条例、触犯法律或是乙方提出需求,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内部管理以及工作的开展。

6、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提供经费支持,因为项目产生的活动经费,均由甲方承办,从青少年之家专项经费中列支。

7、甲方协助乙方开展组织工作,包括提供相应的活动场所(仅限靖城街道范围内),提供专业的社工,专业技能支持或其他社区资源支持等。

8、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专业的培训或督导,协助乙方培养和提高管理者的领导能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附: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第12篇:社会组织

时事热点1:

坤叔助学团队是东莞一家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团队在长期助学中,总结出“千分一”的公益理念,呼吁大家拿出收入的千分之一用于慈善事业,把慈善当成一种生活习惯。该团队想以“东莞千分一公益服务中心”的名称,向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不过,东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认为“千分一”这一名称可能让公众误解为“硬性摊派”、“强迫捐款”,违背了慈善自愿的原则。助学团队发起人坤叔连续7年6次申请“转正”均受挫。怎么这么难!东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观念是有代表性的。他们的出发点并不坏,但结果却很糟糕。我们不能对公益组织在成立时就搞“有罪”推定,而成立后却疏于监管。有什么理由从他姓“俞”,就推断人家会去“偷”,实在没道理。更何况坤叔已做慈善多年,有业绩可鉴。随后,副省长刘昆作出指示,要求即派工作组到东莞,指导东莞民间组织管理局办妥千分一公益团队登记问题。 10月1日,省民政厅副厅长王长胜前往东莞,了解坤叔助学团队登记注册问题。„„经过相互沟通协调,坤叔与主管部门达成共识,以“东莞千分一公益服务中心”的名称申请登记注册。东莞民间组织管理局随后给坤叔颁发了《民办非企业登记批准通知》。

时事热点2:

有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我国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约44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4.3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9.5万个,基金会2600多个。数量庞大的民间公益组织,出现在中国的大中城市,这对于社会转型、城市化进程加速的中国来说,是多么宝贵的润滑剂,大量民间公益组织所形成的缓冲带,已经成为政府社会管理功能的有力补充,甚至能够分担部分的政府职能。在不少城市,政府事实上已经开始购买民间组织提供的公益服务。然而,另一组数据却令人沮丧。据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俞可平估计,在中国至少有300万未登记的社会组织,近九成民间组织处于“非法状态”。一方面是社会急需公益组织的发展,另一方面却是公益组织难以合法化。根据早先的规定,公益慈善组织要注册登记,需要找到一个婆家,绑定一个主管部门。正是这样的门槛,大量民间组织被扼杀于萌芽。民间公益慈善组织要成长,政府主管部门就必须放下官本位,主动降门槛,进而削掉门槛。7月4日,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民政部门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此举意味着上述三类社会组织将可直接登记,改变之前的双重管理门槛。

时事热点3:

各地各级党组织和政府正在探索创新社会组织的管理方法。2009年以来,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了22家“枢纽型”社会组织,对同性质、同类别、同领域的社会组织进行服务、引导和管理,政府行政部门不再作为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从2011年起,北京市工商经济、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四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上海为公益组织设立孵化基地,提供办公场所、政策辅导、培训规划、专项托管等有效扶持。许多省市政府通过购买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社会管理服务、社会建设决策研究及信息咨询服务,向社会组织输入资金。

各界观点:

——郝洪:化解“坤叔困境”重在观念突围

„„

无论是制度困境,还是种种猜忌,归根结底,都是观念困境。民间公益团体的高门槛背后,是对社会管理认识的局限。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需求越来越多样化,需要社会提供的服务也越来越细化,这些需求,有些要依靠政府管理完成,有些则依靠市场提供,而有一些则寄望于多样化的民间公益机构。这是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正如广东省委

书记汪洋所言,“我们不能对公益组织在成立时就搞‘有罪’推定,而成立后却疏于监管。”只有认识到民间公益团体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意义和作用,进而做到善待、善用、善管,我们的社会管理才能发展创新,社会的和谐稳定才有宽广基础。

——左崇年:不搞“有罪”推定是对民间公益慈善的最好呵护

„„

实践证明,中国不仅需要更多的慈善家和政府慈善组织,也更需要各种民间慈善组织的有力补充,发展慈善事业仅靠政府也是行不通的。民间慈善组织的成熟、发展与壮大,才是公益慈善健康发展的最佳路径。一个成熟的社会,需要民间慈善活动,这不仅仅是“社会办慈善”的灵活高效,而且可以有效汇聚更多的社会资源。一种有效的途径就是完善社会组织,在慈善事业方面,民气可用。民间拥有海量的精神资源、物质资源和信息资源,这是一座富矿。多给慈善事业一些关爱和支持,政府部门应尽可能为慈善事业“广开财源”。对民间慈善公益团体不搞“有罪”推定,这是对社会需要更多慈善精神的呵护。它有利于调动民间慈善公益的积极性,让更多的人参与慈善活动,办好事不再难。它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敢于责任担当,在监管上、规范上把关,为民间慈善组织的发展壮大做好服务工作,降低准入门槛。在注册登记上灵活掌握,当好“助推者”,在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中当好排头兵。唯此,我国的慈善事业才会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周欢:公益组织重塑公信力必须提高执行力

„„

一方面,很多公益组织的社会公信力严重滑坡,爱心被利用、善款被糟践,人们不得不有所警觉和堤防;另一方面,在越来越多的社会公益组织、民间慈善机构不断涌现的语境之下,公益慈善已逐渐进入经济学意义上的“买方市场”,人们献爱心的渠道已非囿于某个单一平台,开始拥有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

在此过程中,公益团队的执行力、贯彻力将是人们考察的关键方面和评判的重要标准。事实上,竞争机制的引入,或将成为公益组织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一家公益组织如果服务差、执行能力不强,不能把资金如期用到实处,久而久之,其口碑以及公信力难免下降,从而也将影响其后今后的生存发展。相反,如果能在团队的执行力、工作效率上多下功夫,公益组织还能提升影响力、公信力。

权威论述: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

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须“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必须“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参与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补充慈善事业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了“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必须加强“民间团体对外交往,增进中国人民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马凯:努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的工作格局,调动一切有利于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形成共建和谐社会的生动局面。„„社会协同,就是要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整合社会管理资源,积极推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同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解力量互动的社会协同管理网络。为此,一要加强以城乡社区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建设。„„二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社会组织是社会协同管理的重要力量,并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坚

持鼓励发展和监管引导并重的方针。完善培育扶持的政策措施,推动包括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志愿者团体等在内的各种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提高它们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能力。适当降低准入门槛,让公民有更多的机会利用这种载体实现自我管理和参与社会管理。各类社会组织都要深化自身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行为,增强活力。要完善法制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制度体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要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的责任。„„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孙伟林:

社会组织为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提供了有效的组织平台。它是政府改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实现社会良性治理的重要途径和助手。

社会组织的作用是如何体现的呢?一是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配合政府管理,在开展行业自律、制定行业标准等方面,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体系不可或缺的力量;二是社会组织协助政府参与社会事业,兴办公益慈善事业,成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有益补充;三是社会组织引导公众合理反映诉求,维护自身权益和公共利益,起到沟通政府与社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四是社会组织成为重要的就业渠道;五是社会组织配合政府外交,开展国际交流,参与国际市场标准制定、处理纠纷争端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社会组织正处在快速、稳步发展时期。„„但是,我国社会组织总体上数量少,规模小,服务功能不强,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功能薄弱。发达国家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的数量一般超过50个,发展中国家一般超过10个,而我国目前仅为2.7个。从服务领域上看,从事教育、卫生、社会服务的多,但公益慈善、文化与体育、工商服务、生态能源等方面的少。另外,一些社会组织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内部制度不完善、财务管理不透明等问题,能力建设有待提高,少数社会组织活动不规范,有的甚至违规违纪。

“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专章阐述社会组织,明确了“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

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鼓励社会组织发展壮大。逐步改变登记管理体制,放宽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源从事社会管理和服务。二是扩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空间。加快政府职能转移,在政策、资金、税收上对社会组织予以支持,让社会组织有事可做、有钱做事。三是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探索建立现代社会组织制度,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第13篇:社区社会组织成立备案登记程序

社区社会组织成立备案登记程序

一、社区社会组织成立材料:

1、发起人:申请成立社区社会组织的发起人(包括个人和单位)不少于3个;

2、规范名称:××区××社区+业务范围+组织形式(如:西塞山区澄月社区科普志愿者协会)或××县(市)××乡镇××村+业务范围+组织形式(如:阳新县茗山乡九龙村科普教育协会);

3、会员(成员)名单:会员(成员)本人签名的会员名册(不少于3人);

4、办公(活动)场所:有相对固定的办公或活动(服务)场所;

5、章程(制度):章程中应载明业务范围、活动地域、会员吸收和退出方式及权利义务、活动经费筹措方式、民主议事规则等;

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程序:

1、社区社会组织发起人向居(村)委会提出备案申请;

2、填写《xx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申请表》和《xx市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备案登记表》;

3、居(村)委会收到申请材料后,经初审,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无异议的签署初审同意意见;

4、社区社会组织将有关材料报送区民政局审查、备案登记;

5、区民政局在收到提交的全部有效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对核准备案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颁发《xx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证书》;

6、社区社会组织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填写《xx市社区社会组织变更备案登记表》,到区民政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需要解散、终止的,由其负责人向居(村)委会提交解散、终止申请,交回备案登记证书,社区居委会将申请和备案证书一并交区民政局,完成解散、终止手续。

第14篇:社区社会组织及其社会功能探微

社区社会组织及其社会功能探微

社区社会组织及其社会功能探微

——以地区发展模式为视角、以银川市正茂社区为个案

(宁夏大学 政法学院,宁夏 银川750002)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区社会组织在我国社会建设中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银川市正茂社区的15个社会组织在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方面成绩突出、经验丰富。以地区发展模式为视角、以银川市正茂社区为个案深入分析、研究正茂社区的15个社会组织,探讨正茂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社区居民自治领域的社会功能,对进一步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具有借鉴意义。

[关 键 词]社区社会组织;正茂社区;社会功能

[作者简介]曲正,女,宁夏社会学学会会员,宁夏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社会工作、社会学、行政管理。 [中图分类号]C915 [文献标识码] A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的变革,随着就业结构、就业形式的变化,在大量 “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的过程中,社区的作用日益凸显出来,社区能有效承接政府、社会的各种职能和消化、处理各种矛盾,可以多渠道、多层次地反映社会诉求,尤其是关注容易被忽视的弱势群体的诉求,从而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因此,社区建设势在必行,而在社区建设中,社会组织则有其独特作用,扮演着重要角色,它能有效地促进社区各方面的建设、增进社区团结、疏导舆情、提高居民的自治能力,在我国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大力扶持和培育各类基层社会组织,使其充分发挥基层民主建设、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的功能,已经成为党和国家、各级政府十分重视的问题。 我国社会组织近几年有了长足发展,数量呈逐年上升之势,其独特的社会功能也逐渐得到了公众的认可,同时也得到了国家的重视。2007年底,民政部用“社会组织”的概念取代了“民间组织”的概念,这就从地位上确定了社会组织已成为社会建设的主体之一,社会组织以其灵活的体制和多样的服务形式,在我国社会建设中的地位不可小视。随着社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社会组织已经成为最重要的社会群体,并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地区发展或者社区发展模式,即表示一种地区为基础的经济、社会、文化等实质内容的发展;也表示为一种发展理念,强调要从当地居民的需求和当地的资源、环境和人口等协调、可持续发展;还表示为社会工作的一种介入手法,一种强调居民的参与、合作,集体组织起来控制、利用社区资源、解决社区问题、满足社区福利需求,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归属感的社区工作方法。美国学者罗斯曼(J.Rothman)在总结美国社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于1979年提出了社区组织的三大实用操作模式,地区发展模式是其中运用非常广泛的模式。

根据罗斯曼的定义,地区发展作为社区工作的介入模式之一,其目标在于建立社区自助的能力和社区的整合。着重于推动社区内不同团体及居民广泛地参与,界定本身的需要,并采取自助及互助的行动去改善社区关系,解决社区问题,进而改变社区。这一模式的过程目标强调各种社会网络的重新建立、居民互动及交往的增加、邻里关系的改善、居民及团体间重建紧密的联系、居民觉悟到参与的重要并愿意承担责任、居民对社区更加认同及投入。

这一模式尤其强调过程目标的重要地位,将提升居民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实现自助作为重要的发展目标。该模式比较适用于那些比较简单的社区,这类社区居民背景比较单一,社区不同群体之间虽然存在分歧,但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且居民对政府比较信任[1]。

银川市正茂巷社区位于西夏区贺兰山路,该小区建设于上个世纪70年代,是银川市较老的小区。辖区面积总面积1.05平方公里,辖原自治区党委、宁夏财经技术学院、贺兰山宾馆等16家单位,40幢居民楼,辖区现有常住居民2466户,人口6994人,低保户84户,人口212人。60岁以上老年人667人,占总人口的10%,其中60岁~69岁的老年人376人,70岁~79岁的老年人242人,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49人,空巢老人146人,独居老人79人,人口老龄化问题非常突出。同时,小区居民中下岗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残障人士也占有一定的比例,总体来看,小区居民大多收入不高,生活不富裕。

近年来,社区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工作思路,以社区支部为核心,抓党建,取信于民;以社区建设为抓手,抓组织,共建家园;以文化凝聚人心,以平安促进和谐,扎实开展了一系列创建活动,为社区居民营造了一个安定、祥和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正茂社区近年来先后成立了老年人协会、计划生育协会、残疾人协会、群众演员协会、驾驶员协会、志愿者协会、群众艺术团、法律援助服务站、巾帼建功服务站、爱心互助站、党员服务站、青少年活动站、便民服务站、劳动保障站、医疗卫生服务站等15个社区组织,会员人数达800多人。在正茂社区建设的实践过程中,这15个社区组织克服重重困难,各自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在对正茂社区社会组织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以地区发展模式理论为视角,对社区社会组织的社会功能,特别是社会服务创新方面的功能进行了探讨,初步得出了以下结论:

一、培育民主价值观念,提高社区居民参与水平

民主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题中之意,民主化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政治特征。民主化的文化基础是公民的民主意识和价值观,而社会组织的发展、成长则是培育公民民主意识和价值观的重要条件和有效途径。正茂社区社会组织是居民在自愿的基础上自由结社、自我管理,为共同的目标组织在一起,在组织活动中,人们学习了如何平等相处、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并用民主的方式处理分歧及其他各种问题,在这个过程中组织成员学习了如何以民主的生活方式生活,这样就有可能逐步培养出民主的意识和价值观念。我们对正茂社区群众演员协会、驾驶员协会、群众艺术团进行了考察,在这些社区组织中,成员从开始的彼此防备、怀疑,到逐步的增加互动与交往、关系的改善、自觉的参与、主动的表达并认真听取不同的意见直到达成一致。在驾驶员协会里,大家不论收入、职业、民族、身份,一律平等议事,民主决策,成员之间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大家对社区的认同感普遍提高了,社区居民遇到困难,驾驶员协会的成员都是志愿者,主动出车,伸出援手。有了民主的价值观,才能建立强有力的公民社会,才能有善治。“善治有赖于公民自愿的合作和对权威的自觉认同,没有公民的积极参与和合作,至多只有善政,而不会有善治。”[2]

二、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社会福利 应该说,近几年我国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正是因为它强大的、多元的服务功能得到了公众和政府的高度认可。从社会组织发展的历史渊源来看,社会组织(非营利组织)的历史渊源主要表现为历史上致力于自由结社和慈善事业的传统,在现代社会,公民社会组织则明显表现为为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第三种力量,在提供社会服务方面日益呈现出不可替代的地位。正茂社区15个社区组织几乎都表现出其独特的社会服务功能,在社区服务领域中,15个社区组织相互配合、协调运行,在居民委员会的倡导下,合力整合社区资源,为居民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如前所述,正茂社区人口老龄化问题非常突出。为了切实解决空巢老人、独居老人的生活问题,在居民委员会主任孙仙梅的大力倡导、积极努力下,老年人协会、群众演员协会、驾驶员协会、志愿者协会、群众艺术团、法律援助服务站、巾帼建功服务站、爱心互助站、党员服务站等社区组织热情响应,2009年5月,正茂社区“老饭桌”开张,不但解决了老人的生活需要,而且是老年人又多了一个好去处,得到了老年人的好评。社区对80岁以上的老人免费提供饭菜,对60岁以上低收入老人实行半价收费,60岁以上有收入的老人有偿就餐,只收取饭菜的成本费,一日三餐只要8元钱,就能吃饱吃好。个别老年人有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的,社区还会准备专门的饭菜或送餐上门。

三、运用团体成员的合作精神,解决一定的社会问题 正茂社区15个社会组织,通过调动团体成员的协作、互助精神,组织各种团体活动,解决了社区中存在的一些社会问题,完成了一定的社会任务。如协助青少年活动站推行服务青少年的计划,开设社区小网站,引导青少年浏览健康网站信息,协助农民工子女尽快适应城市生活;协助社区独居老人、空巢家庭老人获得必要的社区照顾,开设“老饭桌”,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协助社区贫困家庭获得必要的经济支持,正茂社区群众演员协会已经帮助社区困难居民获得上百次的演出机会和参与几十个广告的拍摄,协会的群众演员都有了一定的收入,解决他们的生活之需;协助残疾人获得必要的社会福利;协助社区建设和推广社区文化,使党的方针政策在正茂社区得到切实的贯彻和落实。

四、疏导舆情、增进社区认同 “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已成为各级政府关注民生、重视民意、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及时准确掌握舆情动态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好舆情疏导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这对于更好地促进改革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随着社区建设的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开始越来越多地在社区中发挥作用。作为满足居民不同需求的社会组织,它们功能多样,能够深入社会基层,了解不同居民的社会舆情信息。在为居民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社区社会组织的舆情疏导功能逐渐显现,成为政府、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居民之间进行沟通的中介。社区社会组织的出现使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显著增强,它们植根于社区,与社区居民打成一片,从而促进了社区居民公民观念的形成,使居民增强责任感和对社区的归属感。社区社会组织为社区居民提供生产和生活上的帮助和扶持,使社区居民增强对它们的信任感,这也提升了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中的影响力。这些因素使社区社会组织具备了引导舆情的基础条件[3]。正茂社区建立较早,在银川市的老小区中具有典型性:基础设施陈旧、居民生活水平普遍较低、老居民多、老年人多、社会问题多,及时了解社区舆情、疏导社区舆情是社区建设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在调研中我们经常可以体会到在15个社区组织中化解矛盾、疏导舆情的情形。社区居民对社区、对邻里的认同感日益增强。

五、建设社区和谐文化,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社区文化作为新时期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在丰富社区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社区的安定团结、推动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显示出无法替代的功能与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在不断提高,人们对文化生活的需求也不断提高,社区文化的开展恰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些不足。社区文化的生力军是社区群众,社区文化的依靠也是社区群众,社会文化服务对象更是社区群众,而且社区文化又形式多样,雅俗共赏,所以群众对社区文化都非常热心,他们可以在这里享受健康向上的业余文化生活。同时,由于社区文化的鲜明特点就是广大群众的广泛参与,所以也为乐于参与的群众创造了条件,通过开展社区群众文化活动,正好为他们展示才华提供了机会。社区建设的一条重要任务是推动精神文化建设。社区组织开展活动的目的,就是引导社区居民自觉遵守社区公民道德规范,拓宽人们奉献社会的意识和渠道,丰富社区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正茂社区15个社会组织当中,群众艺术团成立于2005年5月,成员有300多人,下面又设有腰鼓队、秧歌队、秦腔队、歌咏队、健身队。成员自由选择参加,充分发挥各自的潜能,大家普遍感到了精神生活的充实、生活质量的提高,社区文体娱乐团体开展的文娱活动,在满足居民的自娱自乐、体育健身需求的同时,也陶冶了自己的情操,个性受到了社会的影响,实现了人格的社区化、社会化,这些活动都提高了社区居民的公共意识,集体意识,强化了居民之间的团结合作精神。宁夏是回族自治区,正茂社区回族人口大约占总人口的20﹪左右,在15个社会组织里,回族都占有相当的比例,成员们相互关心、相互帮助,民族团结更加紧密。

六、促进社区社会环境改善、提高居民对政府的信任度 正茂社区是老居民区构成的,过去几乎没有环境规划,居民楼大都是上世纪70—80年代建成的,设备落后陈旧,居民没有活动的空间,过去的小区“路不平,灯不明,每逢下雨路泥泞。”治安条件差,居民怨声载道。近几年,在正茂社区15个社会组织的共同努力下,社区居民委员会团结一致,带领全体居民为建设良好的社区社会生态环境而奋斗。社区社会组织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同时,寻求政府的大力主持,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协作下,社区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居民切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在软环境方面,正茂社区社会组织为居民营造了积极向上的文化环境、和谐互助的人际环境以及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正茂社区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了自治区政府的充分肯定,曾先后被自治区授予人民调解工作优秀调委会、全区残疾人工作先进居委会、全区就业再就业先进集体、文明楼栋、文明社区等荣誉称号,还获得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国文明楼栋、全国亿万妇女健身活动巾帼文明健身队等全国性荣誉。近几年,随着社区环境的不断改善,居民的抱怨少了,对政府的信任增加了。

总之,从地区发展模式理论出发,我们总结了正茂社区15个社会组织六个方面的社会功能,虽然我们的结论还显单薄、虽然这些功能还只是初露锋芒、还有待进一步开发,但这些功能的潜力是巨大的。伴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脚步,我们有理由相信,社区社会组织作为最基层民主的表达主体,其社会建设、社会服务的功能能量会不断释放出来,一个真正的公民社会将从这里产生出来。

[参考文献]

[1]李迎生.社会工作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193.[2]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11.[3]陆明远,于家琦.城市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与舆情疏导功能研究[J].社团管理研究,2009,(7).

第15篇:都江堰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都江堰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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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推动全市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规范发展,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09〕165号),结合都江堰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区社会组织是指,以乡镇(街道)辖区为活动范围,不以营利为目的,开展公益服务性、文体娱乐性活动,暂不具备登记条件,具有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组织。

第三条 社区社会组织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违背社会道德风尚,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四条 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管理机关是都江堰市民政局,负责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变更和注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是社区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内容:

(一)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

(二)负责人;

(三)活动场所;

(四)章程;

(五)会员花名册(从业人员名册);

(六)活动资金和活动地域。

第六条 申请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都江堰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申请表》;

(二)《都江堰市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备案》;

(三)会员名册(从业人员名册);

(四)场所使用权证明;

(五)章程。

第七条 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最低活动资金不得低于3000元。备案的社区社团类社会组织,会员不得少于20人。

第八条 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社区社会组织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备案机关不予备案:

(一)拟设立的社区社会组织的宗旨、业务范围等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

(二)在同一社区区域内已有名称和业务范围相同或相近的同类组织;

(三)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

(四)申请备案时弄虚作假的;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变更和注销的程序:

(一)社区社会组织的发起人向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相应备案、变更或注销的申请表,有关材料一式三份;

(二)业务主管单位收到备案、变更或注销的相应材料后,对其进行初审,并填写初审意见;

(三)备案机关在收到社区社会组织提交的全部有效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变更或注销,并颁发或收回《都江堰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通知书》;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不予办理,说明理由;备案机关应在收到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四)社区社会组织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到备案机关办理变更手续。需要解散、终止的,应按章程规定的程序解散、终止,主要负责人应于组织解散、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机关办理申请注销手续。

社区社会组织注销的,剩余财产应在备案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用于社区社会组织所在区域的相关事业。

第十一条 社区社会组织财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社区社会组织的财产和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二条 社区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备案机关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备案机关撤销备案,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一)从事非法活动或者不按章程开展活动的;

(二)涂改、出租、出借备案通知书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的;

(四)非法取得收入以及侵占、私分、挪用社区社会组织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五)有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

第十三条 社区社会组织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第十四条 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管理:

(一)民政局负责本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

(二)社区社会组织开展重大活动,应提前2日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每年年底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三)社区社会组织名称、负责人、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场所、活动资金等发生变更或需要注销的,应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后,到备案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社区社会组织编号由九位数字组织:第1位:类别,第2-3位:区(市)县,第4-5位:各区(市)县街道(乡、镇),第6-9位:四位流水编号。

第十六条 社区社会组织类别编号为:社区社会团体编号1;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编号2。 第十七条 都江堰市编号为“10”。

第十八条 幸福镇为“01”、灌口镇为“02”、滨江街道为“03”、胥家镇为“04”、蒲阳镇为“05”、天马镇为“06”、崇义镇为“07”、紫坪铺镇为“08”、龙池镇为“09”、虹口乡为“10”、玉堂镇为“11”、中兴镇为“12”、翠月湖镇为“13”、青城山镇为“14”、向峨乡为“15”、安龙镇为“16”、大观镇为“17”、柳街镇为“18”、石羊镇为“19”、聚源镇为“20”。

第十九条 《都江堰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通知书》、《都江堰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申请表》、《都江堰市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备案》、《都江堰市社区社会组织申请变更备案表》、《都江堰市社区社会组织申请注销备案表》式样由都江堰市民政局制定。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16篇:浅谈社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之路

浅谈社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之路

我国社会组织近几年有了迅速的发展,数量逐年上升。在社区建设中,社会组织则有其独特作用,扮演着重要角色,它能有效地促进社区各方面的建设、增进社区团结、疏导舆情、提高居民的自治能力,在我国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大力扶持和培育各类基层社会组织,使其充分发挥基层民主建设、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的功能,从而大力推动社区建设,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

一、社区社会组织的概念

社区社会组织是社区居民为了满足自身需求和社区事务管理服务需要,以社区为活动范围,自愿成立的群众性组织,具有民间性、独立性和组织性特征,是社区各类社会利益群体的代表和合法组织形式,是政府和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是基层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2007年底,民政部用“社会组织”的概念取代了“民间组织”的概念,这就从地位上确定了社会组织已成为社会建设的主体之一,社会组织以其灵活的体制和多样的服务形式,在我国社会建设中的地位不可小视。随着社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社会组织已经成为最重要的社会群体,并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作用

(一)社区社会组织已成为社区服务的有效形式。现代社会居民群众多元化需求的不断增长,社会组织能够充分发挥其组织灵活、功能多样、了解居民的优势,较好地满足居民群众的多样化服务需求。社区社会组织在提供社区服务、增进社区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帮困敬老类社会组织开展的敬老爱老和助学帮困活动,增进社区人与人,人与社会的融合,形成了社区居民相互关爱、相互信任、相互帮助的和谐邻里关系。现在多数社区居住人群复杂,基层社会矛盾、社会问题不可避免,调解维稳类社会组织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定期巡逻、积极调解,有效化解矛盾,成为社会矛盾的“稀释剂”和维护稳定的“减压阀”。

(二)社区社会组织已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社区建设的一个首要任务是推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宣传类社会组织广泛开展文化、教育宣传活动,组织居民以共同的兴趣爱好为纽带,组织开展多彩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极大地丰富了社区文化生活,满足了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与精神生活的需求,同时活动的开展也多角度地激发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拓展人们奉献社会的渠道,社区居民在回报社会的过程中既体现了自身价值,也陶冶了情操,提高了公益意识和集体意识,真正发挥了社区的自治功能,改善了社区人际关系,促进了社区的和谐稳定,使其成为和谐社会的助推器。

三、制约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问题

社区社会组织产生于社区、服务于社区,既是社区居民的贴心帮手,又是基层政府的得力帮手。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是和谐社区建设的有效组织载体和重要手段。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社区社会组织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与蓬勃发展的社区建设和日益增长的社区居民需要还不相适应,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社区社会组织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基层社区领导和工作者认为社区社会组织可有可无。国家虽然出台了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但是没有详细的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政府对大部分社区社会组织缺少相关的指导和扶持,使社区社会组织大部分都面临经费不足、活动场地缺少、人才匮乏等问题。

二是社区居民参与意识淡薄。目前社区建设的发展模式主要以政府动员性参与为主,行政色彩浓厚,客观上抑制了社区社会组织自主作用的发挥,造成社区居民对政府的依赖心理。同时也导致居民对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的活动认可度较低,积极参与的意识淡薄。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往往需要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做动员,直接影响到服务活动的效果。

三是社区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发展不充分。目前我国社区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自律机制不够健全,组织行为不够规范等问题。主要原因是专业人员的引入非常少,大多数社会组织都是志愿者为主要人员的“民间组织”,领导者不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缺乏管理能力。领导者和组织人员极少或者根本没有接受过相关的培训,只凭一腔热情在做事情。缺乏有力的领导和管理,缺少真正的“社会精英”,导致工作缺乏创新精神,严重影响到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四、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策略

1.政策推动,营造健康良好的制度环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社区社会组织的结构布局,加强分类指导,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公益性、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加强对现有社区社会组织的规范,利用政府资金、场地、政策的扶持,打造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通过“补贴+购买+奖励”的方式,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日常活动经费予以补贴,对获得荣誉的社区社会组织予以奖励,向社区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为社区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2.机制加力,形成统筹协调的监管体系。改变长期以来“重登记、轻定位、松管理”的状况,从大局着眼,注重社会资源的良性融合并向规范管理方向转变,健全社会组织自律机制,提高社会组织的自身发展能力和社会公信力,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绩效评估制度,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和完善的评估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

3.管理得当,促进积极有效的良性互动。进一步理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搭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平台,推进与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及社会组织之间的广泛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其在反映利益诉求、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扩大公众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建立了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制度。二是编印“三本手册”,规范日常管理。联合会对辖区组织实行分类管理,并按照“壮大服务类、培育管理类、发展公益类、做实互助类、规范同人类”的管理原则,加强日常指导.三是建立了各级会议制度。规定三年一次换届选举大会、一年一次会员大会、一季一次理事会议、两月一次分会会议等。 4.统筹兼顾,推动面向社会的资源共享。可借鉴相关经验,政府部门向社区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进一步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在一些居民群众需求大、多样性强的领域,扩大政府购买力度,制订相关政策,将购买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加大从福彩公益金中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的资金支出,推动政府职能部门更多地关注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后劲和服务水平。

5.培养骨干,加强社会组织的人才建设。把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各级政府部门的人才培养计划,制订培训计划,广泛开展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专职人员培训,努力培养一批政策理论素养高、法律意识强、工作能力和专业化服务水平高的社区社会组织领军人物。社区社会组织的领头人是这个组织发展的关键,只有高度重视“草根领袖”的挖掘、培育和引导,把涉及社区公益、涉及社区民生的各类社会组织作为培育扶持的重点,在调研可行的基础上,着重做好骨干力量的培养,通过定期组织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邀请社区建设专家专题讲座,举办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与创新论坛,开展学习考察活动等,着力提高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组织管理水平和把握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趋势的能力。

6.注重建设,发挥联合会的枢纽作用。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是为社会组织提供枢纽式管理和服务的平台,要使社区社会组织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的“以民管民”新机制在运作中不断完善,联合会必须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中”和“在服务中渗透管理”的工作理念,加大扶持、培育和服务力度,指导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整合社会组织资源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服务社区居民。

第17篇:如何培养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1.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中,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至少应该达到

2.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

3.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中,招标人向三个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未被邀请者无权参加投标),并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是

4.社区社会组织是社区治理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

5.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之一的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方直接邀请( )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6.从狭义上理解社会组织仅仅是指民间力量组成的

7.对自愿捐赠的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是

8.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规定,行使选聘、解聘、监督、协助物业服务企业职权的社区组织是

9.社区业主委员会是社区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会的

10.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是

1.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意义在于

2.社区业主组织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的法定职能包括

3.培育发展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的操作思路包括

4.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划分,社会组织有

5.社区业主组织主要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组成的组织,包括

6.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成立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要求民办社工机构发起人中,至少有

7.培育发展社区业主组织的操作思路包括

8.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包括

1.积极培育公益慈善救助类社区社会组织的操作思路之一是探索推动慈善超市向民办非企业单位转变 正确

2.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中,公开招标是指招标方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错误

3.根据居委会组织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可以利用国有资产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错误

4.为了理顺社区居委会和业主组织的关系,应该提倡社区居委会成员和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正确

5.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者简称“民办社工机构”,是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体,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的社会团体。错误

第18篇:如何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如何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各章节辅导

同学们:

欢迎大家学习掌握“社区社会组织”方面的知识。本课程内容,围绕什么是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发展哪些社区社会组织,怎样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等基本问题进行讲解,具体分为以下六个问题。

本课程的重点难点问题有:(1)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的含义及重要意义;(2)培育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和公益慈善救助类社区社会组织的操作思路;(3)建立健全社区业主组织及其理顺社区居委会与社区业主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的操作思路;(4)大力发展社区群众性文体组织和面向社区的民办社工机构的操作思路;(5)完善法规政策,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操作要点;(6)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成长的操作要点等等。

一、社区社会组织的含义和重要意义

(一)社会组织的含义和类型

社区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的一个重要类型。因此,要理解社区社会组织的含义,就应该对社会组织的含义有一个概括性了解。

社会组织有广义、狭义之分。从广义上理解社会组织包括人类社会的一切组织。从狭义上理解社会组织仅仅是指民间力量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也可通俗地称之为“民间组织”。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所界定的社会组织,其范围明显小于西方国家所谓“第三部门”或“非政府非营利组织”(NGO)范畴,一般不包括居(村)委会,不包括参加政协的各人民团体和工青妇组织,更不包括事业单位,基本上等于党建领域常说的“新社会组织”。

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划分,社会组织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其中,社会团体主要指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基金会是指对自愿捐赠的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属于社会团体法人。

如果按照主要功能划分,可以把社会组织大致划分为: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等等。这种划分具有相对性。

如果按照活动地域范围(级别)划分,有全国性社会组织、省市级社会组织、基层社会组织(如区县或街道社区层次的社会组织)等等。

(二)社区社会组织的含义和类型

关于社区社会组织,并无严格界定。我们认为,它主要是指由社区成员举办,主要在社区范围内活动,以满足社区成员的物质文化需要为基本宗旨的社会组织,也可以通俗称之为社区民间组织。它属于基层社会组织范畴,是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术界所说的“非政府非营利组织”或“第三部门”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社区社会团体、社区基金会和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社区业主组织等等。社区业主组织主要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组成的组织,包括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和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会的执行机构。

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运用不同标准对社区社会组织进行分类。如果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划分,可以把社区社会组织划分为:社区社会团体、社区基金会、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社区业主组织等等。

如果按照登记和备案标准划分,可分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履行了登记手续)、备案型社会组织(履行了备案手续但未履行登记手续)、未登记未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

如果按照主要功能划分,可以把社区社会组织大致区分为:社区服务类、权益维护类等等类型,当然,这种划分具有明显的相对性,因为绝大多数社区社会组织都同时具有一定的社区服务和权益维护功能。

(三)社区社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

从近些年的情况来看,我国城市的社区民间组织尽管还处在成长初期,但这些社区社会组织程度不同地参与社区治理服务,或者义务巡逻协助维护社区秩序,或者参与调解民间纠纷,或者开展扶贫帮困,或者自娱自乐同时推动社区文化繁荣。已经显露的端倪表明,社区社会组织是社区工作或者社区治理服务的重要力量。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一是有助于推进社区群众性自治,增强社区凝聚力。可以将社区群众性自治空间从社区内单一的地缘群体例如居委会、居民小组、邻里、楼院等拓展到社区内的趣缘群体、志缘群体、利益群体等多类群体;可以将社区群众性自治内容拓展到社会公共生活的诸多领域;可以引导居民群众以理性有序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行使民主权利,促进社会和谐。从而有可能推动社区群众性自治逐步进入以居民委员会为载体的居民自治,以业主组织为载体的业主自治,以社区民间组织为主要载体的社团自治同时并存、互联互动、功能互补的历史新阶段。

二是有利于满足社区成员的多元化需要。伴随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城市社区成员的构成越来越复杂,物质文化需求越来越多元化。而要解决社区各类利益主体的多元化需求,仅仅依靠政府和居民委员会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 三是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优化社区公共服务机制。建立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有限政府”,需要各类社会组织包括社区社会组织来承接过去由政府包揽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需要社会组织提供多种社区服务。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才能优化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组织服务于社区的作用越大,越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

总之,社区社会组织是社区治理服务体系中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协同力量。理解这一点,还需要清楚:在社区治理服务体系中,社区社会组织不能替代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功能,不能替代基层政府组织的主导功能,不能替代居委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但要协同这些组织发挥作用。

二、重点培育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和公益慈善救助类社区社会组织

社区社会组织种类繁多,功能千差万别。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该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其中包括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和公益慈善救助类社区社会组织。

(一)大力培育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

天津是社区志愿服务的发源地。1989年,和平区新兴街道率先在全国建立了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20多年来,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不断发展,已经成为社区治理服务的重要力量。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城市包括天津市的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具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数量还不算多,所占城市总人口的比重还不算高。二是年龄构成偏高,主要以中老年居民尤其是以退休老人为主,这虽然有利于发挥老年人的余热,但与中青年居民占一半以上的人口结构很不一致。三是文化构成相对偏低,有专业技能或一技之长的志愿者较少。

有鉴于此,应该至少通过以下途径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优化社区志愿者结构。一是动员社区居民中的共产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积极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这不仅可以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而且对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我们发展和优化社区志愿者组织提供了机遇。

二是动员社区居民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有一技之长的人员参加社区志愿者队伍。这对于优化志愿者队伍结构,提高服务水平具有重要作用。需要强调的是,要注意用其所长,尽量使他们能够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中发挥自身所拥有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的作用;要注意负担适量,不要让他们感觉到活动太多,负担太重。

三是加强对社区志愿者的培训,使他们掌握社区服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服务技能,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四是引导社区青年居民积极加入志愿者队伍,同时吸引青年志愿者组织进一步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可以通过共建共享将社区作为青年志愿者组织的社区服务基地或教学实习基地。

(二)积极培育公益慈善救助类社区社会组织

此处所谓公益慈善救助类社区社会组织主要是指以慈善救助为主要职能的社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等。培育发展这类社区社会组织对于解决社区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要按照国家鼓励、社会参与、民间自愿的方针,大力培育公益慈善救助类社区社会组织。要建立健全社区慈善组织网络。城区和街道社区都有必要建立健全慈善协会(或者分会),并依托社区实施慈善救助项目。要通过财政补贴、购买服务、项目资助等方式给予基层慈善组织在资金、项目等方面的必要支持,同时推动基层慈善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形成自律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公信力。要强化社区成员的慈善意识,大力宣传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推动慈善文化进社区活动。要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提高企业参与社区慈善活动,回报社会的自觉性。要推动社区慈善捐赠活动多样化、经常化。例如,开发和实施农民工救助、孤儿救助、扶残救助、安老救助、医疗救助等项目,建立经常性小额募捐机制,为普通人广泛参与社区慈善活动提供平台。

除了上述内容以外,探索推动慈善超市向民办非企业单位转变也是培育发展慈善救助类社区社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许多地区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创新社会捐助模式,建立了面向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低价销售或免费发放社会捐赠物品的救助点——“慈善超市”。低保户或其他贫困人口可以采用凭券、凭卡领物等方式自由挑选所需要的物品,类似于顾客在普通超市购物。这种救助方式与传统救助方式相比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但是,目前,许多社区慈善超市的性质还不够明确,运作还不够规范,大都由社区工作人员经管。我们认为,应该促使其向民办非企业单位转变。为此,应该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应该借鉴商业超市的经营经验,实行成本核算,专业化管理;应该鼓励公益性社会团体兴办社区慈善超市,也可以依托普通超市建立社区慈善超市,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

(三)着力培育为重点人群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

在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和公益慈善救助类社区社会组织中,包含着一大批为重点人群服务的组织,例如,主要为贫困人口、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优抚对象、外来人口服务的组织。积极扶持和优先发展这一类社区社会组织,对于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促进社区治理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积极培育社区老龄服务组织,建立健全社区老年人社会团体,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社区为老服务机构等等,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要积极培育社区残疾人服务组织,建立健全社区残疾人协会,帮助基层政府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开展社区残疾人服务工作。要重视发展社区未成年人服务组织,建立社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团体,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建立健全社区业主组织

由于社区业主组织(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业主委员会)尚未纳入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组织范围,因此,关于社区业主组织是否属于社区社会组织,存在不同看法。我们认为,广泛存在于城市社区的业主组织应该属于社区社会组织的一种类型,而且从发展趋势来看,社区业主自治是我国城市基层社区群众性自治的新增长点之一。建立健全社区业主组织,使其成为社区治理服务的重要积极力量,已经成为构建社区治理体系,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服务的一项突出任务。

在培育发展社区业主组织方面,一是要推动应建而未建业主组织的社区,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社区业主组织,实现“应建尽建”。

二是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基本精神,借鉴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某些规定,制定社区业主组织章程。其中,明确业主大会是业主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业主代表会讨论决定业主大会授权的事项;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会选举产生,并对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负责;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会可以行使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职权。并且规定对于未经合法授权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实施的给业主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社区业主可以主张对负责人和具体行为责任人的民事赔偿要求,以避免业主委员会成员滥用全体业主赋予的权利,损害业主利益。

三是发挥社区业主组织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的法定职能。其中包括: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和实施管理规约,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配合公安机关,并与居民委员会协作,共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等等。

四是逐步理顺社区居委会与社区业主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社区居委会指导、支持、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选聘、解聘、监督、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因此,社区居委会要指导和帮助社区业主建立健全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及其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支持。要提倡社区居委会成员和业主委员会成员、社区居民代表和业主代表交叉任职。要建立健全“四方”协调机制(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推动形成社区治理服务的整体合力。

四、大力发展社区群众性文体组织和面向社区的民办社工机构

(一)大力发展社区群众性文体组织

此处所谓社区群众性文体组织,主要是指以繁荣社区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主要职能的社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目前,许多社区都有一定数量的“草根型”社区居民文化团队,他们一方面自我服务,自娱自乐;另一方面服务群众,快乐他人,在社区服务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培育发展这类社区社会组织,对于不断满足社区居民日趋旺盛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社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发展壮大基层群众性文化指导员、体育指导员队伍。要鼓励有文艺专长和组织才能的居民担任群众性文化指导员,辅导和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文化娱乐活动。鼓励有体育专长和组织才能的居民担任群众性体育指导员,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体育活动,对广大居民进行体育健身活动指导,使其掌握科学锻炼方法,并且负责健康测定、体质测评等等。为了充分发挥群众性文体指导员的作用,要按照文化体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者授予社会文化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称号。有条件的街镇还可以成立群众性文化体育指导中心,作为群众性文化体育指导员的活动基地。

(二)扶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者简称“民办社工机构”,是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体,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重要载体,也是社会组织的重要类型。扶持发展面向社区的民办社工机构,并且增强其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的功能,有助于提升社区服务专业化水平。为此,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其一,帮助举办者解决成立登记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可以适当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对成立初期且承担社区服务工作的民办社工机构,基层政府组织和居民委员会都应该尽可能在服务场所、启动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降低其日常运行成本。

其二,制定出台专门政策措施,以购买服务、项目资助等多种方式,建立地方政府支持民办社工机构的运行机制,切实将现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不能、不便或做不好而居民群众又迫切需要、必须完成的社会服务特别是社区服务工作委托给民办社工机构等社会组织承担。

其三,按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推进民办社工机构专业化。要求民办社工机构发起人中,至少有一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至少有两人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专职工作人员中,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在民政部门登记。

五、完善法规政策,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总的来说,我国和我市的社区社会组织还处在成长初期,自身发育程度较低,自主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的能力较弱,既存在培育发展不足问题,又存在监督管理不够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采取以下几方面对策措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一)改进登记和备案制度,继续实施“两条腿”走路 1.适当降低登记门槛,促使社区社会组织获取法人资格

履行登记手续是社区社会组织取得合法地位和法人资格的首要环节,也是他们接受政府资助、承接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项目的前提条件。但是,我国多数地区现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设置的登记门槛过高,制约着各类社会力量和居民群众兴办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制约着社区社会组织获取法人资格,阻碍着社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培育发展和功能发挥。

有鉴于此,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优化社区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条件和登记手续。首先,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凡成立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不再需要确定业务主管单位,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其次,借鉴某些地区的成功经验,适当降低社区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条件。例如,简化登记程序、登记材料、登记公示;免收登记费、公告费、独立场所使用权证明、本社区户籍的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身份证明;降低资金门槛、会员数量门槛、办公场所门槛;应该允许多个社区社会团体利用同一场所合署办公,允许若干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不影响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申请登记在同一活动场所,或与同一社区的社会团体使用同一活动场所。

2.完善备案制度,促进社区社会团体更加规范

所谓“备案”主要是指对于那些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团体,经居民委员会初审(或审查同意),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备案或者再报民政部门备案,即可依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应该说,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社区社会团体实行登记和备案双轨制,亦即对于具备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对于不具备登记条件但具有积极作用的予以备案,符合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社区社会组织的客观实际,具有积极意义。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备案制度,促进社区社会团体更加规范。

其一,规范备案程序。不妨要求社区社会团体履行备案手续先经居民委员会初审,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备案或审查同意,再报民政部门备案。凡民政部门同意备案的,由民政部门颁发备案证书,不收取费用,可在街道(镇)社区范围内公告。并且要对备案有效期作出规定,一般不超过三年。有效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或者履行登记手续获取法人资格,或者继续予以备案。 其二,制定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条件。例如,要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应该有规范的名称、会员数量、业务范围、活动场所、组织章程等必要条件。可以无注册资金、无专职人员、无专用办公住所,但应该有办公活动地点。其办公活动地点可以是社区活动场所,也可以是会员家庭房屋。还应该有组织章程和会员名单等基本资料。

(二)改革限制性政策,释放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能量

我国以往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社会组织的发展设置了若干限制性条款。例如,不允许社会团体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不允许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分支机构;不允许在同一行政区域内成立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等。这些规定实际上遵循的是“非竞争管理”原则,从而意味着已获合法身份的社会组织事实上处于某种垄断地位,在缺乏竞争的环境下,一方面,现有社会组织往往会失去创新动力、发展活力,另一方面,新组织难以产生。这些规定主要考虑的是管理机构的管理能力与管理方便,主要考虑的是管控而非培育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因此,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过程中,应该探索改革“非竞争管理”以及“限制分支机构”等政策规定,允许基层社会团体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允许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分支机构,允许在城区、街道社区地域内成立业务范围相同、相近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允许“民非办民非”(民办非企业单位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允许外来人口和非本社区居民在本社区举办社区社会组织,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在更大范围、更高程度上参与社区治理服务。

根据居委会组织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关法规精神,社区居民委员会可以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但必须利用非国有资产才符合政策规定。居民委员会利用自有资产,或其他非国有资产,乃至借贷资金举办直接服务于社区成员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例如在老旧居民区举办社区物业服务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既符合政策规定,又有利于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质量。

六、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成长

(一)探索建立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目前,社区社会组织大都规模过小,实力单薄,骨干成员交叉重叠,很难单独承接政府资助或购买的公共服务项目,也很难单独在社区治理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有鉴于此,不妨探索建立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分会),整合基层社会组织资源,形成整体合力。

我们认为,街道层次的社会组织联合会可以由街道辖区内各类社会组织自愿组成,既可以包括团体会员,又可以包括个人会员;既可以吸纳社区社会组织,又应该吸纳坐落在本辖区的规模较大、层次较高的社会组织;既可以包括本辖区的社会团体,又可以包括本辖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街道层次的社会组织联合会应当履行成立登记手续,获取社团法人资格,以利于承接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项目和接受政府资助。街道层次的社会组织联合会应当设立专职工作岗位,可以招聘具有任职资格的社会工作者负责日常事务。

社区(居民委员会)层次的社会组织联合会,既可以作为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的分会,也可以积极创造条件履行登记手续,获取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这样的社团法人依然可以作为团体会员加入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

(二)加大扶持力度

其一,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和项目资助制度,增强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功能。政府购买服务和项目资助是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措施,而且由于社区社会组织具有非营利性质,政府购买这些组织的公益性服务更加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因此,各地城市政府应该尽快建立和实施面向社区社会组织的项目资助和购买公共服务政策,吸引和扶持社区社会组织更多更好地参与社区治理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一是公开招标。招标方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二是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招标人向三个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未被邀请者无权参加投标),并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三是竞争性谈判。是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四是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方向特定的一个供应商采购的一种政府采购方式。这四种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具有各自的条件和要求。

其二,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服务提供活动条件。各基层政府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应该在社区服务中心(站)等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中,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并配备相应的活动设备。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可以将社区服务中心(站)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中的一部分服务场所、服务项目委托给相应的社区社会组织运营,促使他们在基层政府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下,相对独立地开展社区服务活动。这样做也有利于减轻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负担。

(三)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促进良性互动

一是要加强和改进基层政府组织对社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注重在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中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隶属于社区党组织领导;提倡社区社会组织的负责人与该团体(组织)的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人交叉任职,发挥共产党员在社区社会组织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要探索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监督社区社会组织的具体途径和方式方法。例如,提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业主委员会成员、社区居民代表和业主代表交叉任职,以增强协调力度,促进居民自治与业主自治互利双赢。 总之,要指导和帮助社区社会组织着重在“社区成员所需,社会组织所能,市场经济所缺,党和政府希望解决而又力所不及”的社区工作领域开展服务项目,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基层政府组织、居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有效衔接、良性互动。

第19篇:上海市静安区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章程

上海市静安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上海市静安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第二条

本会是静安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的非营利性、联合性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具有培育发展、管理协调、指导服务功能的枢纽型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社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党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照《上海市静安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作用,整合资源,增强活力,提升公信力,提高影响力,为实现静安现代化国际城区目标作贡献。

第四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上海市静安区万航渡路485号501室。

第二章 任务、业务范围、活动原则

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党建引领,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社会组织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

(二)围绕社会组织发展需求,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三)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开展指导咨询、人才培育、品牌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招投标创投、规范化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提升能力,促进自律。

(四)发挥平台优势,开展交流合作,推动社会组织资源共享和跨界合作。

(五)紧贴社情民意,积极为社会组织提供各类服务,畅通反映诉求渠道,维护社会组织合法权益。

(六)完成党和政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党建指导、调查研究、指导咨询、业务培训、交流合作、反映诉求、协调服务、维护权益、宣传联络、评比表彰。

第八条

本会的活动原则:

(一)本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

(三)本会召开重大会议、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设立分支(代表)机构、接受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重大事项及在活动中发现重要社情动态、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 会 员

第九条

本会由单位会员组成。凡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承认本会章程,履行本会义务,自愿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话语权、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超过一年不履行义务的可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会员如对理事会的除名决定不服,可提出申诉,由理事会作出答复,必要时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十三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第十四条

本会的负责人是指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第十五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换届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由理事会决定后召开。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

(三)制定会费标准;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五)决定更名、终止等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决定终止的会议,须经实际到会会员过半数同意,决议方为有效。

会员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会为本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任期五年,到期应当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召集会员大会,向大会提交工作报告;

(二)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三)选举或者罢免本会负责人;

(四)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

(五)决定办事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并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八)审批会员入会、除名和申诉;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两次,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调整或增补理事,须经下一次会员大会确认。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会长不能召集,可提议理事推选召集人。召开理事会会议,会长或召集人须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一条

本会会员大会、理事会进行表决应当采取民主方式进行。选举理事、负责人,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以上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会议决议和会议纪要。其中理事会的会议决议应当由出席理事当场审阅、签名。会员有权查阅本会章程、规章制度、各种会议纪要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十二条

本会会长为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本会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和较高的声誉;

(三)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确因工作需要,任职年龄超过70周岁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的,须经理事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本会负责人每届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须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会员大会,召集、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领导理事会工作,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

(四)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

秘书长一般为专职。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督查年度工作计划;

(二)拟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三)向理事会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

(四)向会长和理事会报告工作情况;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五条

会内设秘书处、业务指导部、宣传联络部、党建工作部等办事机构。设立内设办事机构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参加登记管理机关或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岗位培训,熟悉和了解关于社会团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业务能力。

第二十七条 本会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1名。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或罢免。本会负责人、理事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每届任期与理事会相同,监事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一)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二)监督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开展业务活动损害本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监事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接受会员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九条

本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政府委托项目的收入;

(二)政府资助收入;

(三)社会捐赠收入;

(四)其他服务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

本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一条

本会不向会员收取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会资产来源属于政府资助及社会捐赠的部分,应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接受、使用资助和捐赠的有关情况,并公开接受资助人、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与资助人、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的,必须按照捐赠协议中约定的用途、方式、期限使用。本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资助人、捐赠人有权要求本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三十五条

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单位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六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根据国家机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 理事会对上年度工作报告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议,并由业务主管单位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本会上年度财务情况进行审计。

第三十九条 本会进行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

第四十条

本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六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应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管理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通过合法的方式用于公益目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大会审议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方能生效。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2017年5月5日第二届第五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本章程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20篇:包河区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规则

包河区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改革社区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提高活动质量,完善服务功能,发挥其在和谐社区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社区社会组织是指以本社区地域为活动范围,以满足社区居民文体活动、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社区服务、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等需求为目的,由社区居民自愿组成,且不具备法人登记条件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应当坚持自愿自治、公开透明、居民认同、简便易行、规范有序的原则。经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依法开展活动。

第四条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是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在基层的延伸。区民政局负责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促进会、服务中心等)的登记管理,负责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指导;街镇是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管理机关,负责社区社会组织核准备案、监督管理和年度检查等工作;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社区社会组织的主管单位,负责社区社会组织审查、日常监督管理和指导等工作。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负责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初审和日常监管等,具有培育孵化、发展指导、资源拓展、服务承载、培训交流、自治自律等功能。

第五条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规范的名称,社区社会组织的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名称(区)+街道名称+社区或者行政村名称(+字号)+活动内容+组织形式”组成;

(二)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三)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或者会员;

(四)有规范的章程;

(五)其他开展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六条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内容包括名称、负责人、活动内容、人数、活动场所和章程等。

第七条 社区社会组织由拟任负责人向活动所在地的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提出备案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备案申请表;

(二)章程草案;

(三)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成员花名册;

(五)其他应该备案的内容。

第八条 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收到申请材料后,经初审,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告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在社区公告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名称、负责人、活动内容、人数、时间、活动地点、章程等。 第九条 公示期满后,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应当将备案申请材料、公示情况报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组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集体讨论,表决通过后上报。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作出审查意见后报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同意备案或者不同意备案的决定。同意备案的,发给备案证书。同时,于每季度末之前5日,向区民政局报送备案统计表。

第十条 社区社会组织决定终止活动的,由其负责人向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提交终止申请,交回备案证书。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将终止情况上报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及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收回备案证书后,完成终止手续。

第十一条 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居民自治章程》或者《村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或者《村规民约》和《章程》开展活动。

第十二条 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要配合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其活动情况,定期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对社区社会组织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居民自治章程》或者《村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或者《村规民约》和《章程》的行为,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应当予以制止,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改正,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节严重的,可以拟请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收回备案证书,终止其活动。

第十四条 社区社会组织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提交工作报告。经复核后,将复核结果报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接受年检。

第十五条 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委托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为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管理、指导、培训、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第十六条 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可以利用“社区公益服务项目”资金,对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予以支持,并严格按照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监管。

第十七条 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应当整合社区资源,为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设施等便利。

第十八条 鼓励驻社区单位将单位内部设施对社区社会组织开放。 第十九条 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街镇实际情况,制定备案工作细则。

第二十条 本规则自2014年元月1日起施行。

《社区社会组织岗位职责.doc》
社区社会组织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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