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聘任岗位职责

2020-09-22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根据万发(xx)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联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2、基本思路: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聘任制。对现有中小学教师全部解聘,然后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以校为单位,全面实施教职工聘任制。

二、聘任范围

全联区所有公办教师,以校为单位。

三、聘任原则

1、坚持注重实际,任人唯贤,秉公办事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调动教师积极性原则。

2、考核和考试相结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试根据本人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内容包括教育理论,专业知识、教材教法三部分。

3、学校和教职工双向选择。要把尊重个人意愿和服从整体需要有机结合,既要考虑学校工作的整体需要,又要尊重教师人个意愿,正确处理好个人和集体的关系,管理制度《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4、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学校要把设岗情况、教师职责、教学任务、任职条件、工作目标等公布于众。教职工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平等参与竞争,学校择优聘任。

5、年龄、学科结构合理。通过聘任,学校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要趋于合理,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四、聘任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自觉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坚持教育创新,能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

3、取得拟聘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年度和任期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工作。

五、聘任步骤

1、聘任范围。

本联区所有公办教师,以校为单位,原则上不跨校。

2、聘任程序。

(1)核编定岗。根据“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核编原则,下达教职工编制。

(2)制定方案。制定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3)公布岗位及聘任条件。以学校为单位公布岗位设置及聘任条件。

(4)应聘。教职工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应聘申请。

(5)聘任。各校可采取面试、试讲、考核等形式,根据岗位设置要求及教师应聘情况,由聘任领导组研究聘任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

(6)颁发聘书。受聘教职工的任期一般为1至3年,聘任期满可以续聘,也可以终止聘约。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六、聘任合同

1、受聘人员与校长签订聘任合同后,不因领导的职务变动而终止。

2、聘任双方应全面履行聘任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报联区批准,违反聘任合同的,承担违反聘任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

推荐第2篇:中小学教师聘任原则

中小学教师聘任原则

1、坚持注重实际,任人唯贤,秉公办事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调动教师积极性原则。

2、考核和考试相结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试根据本人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内容包括教育理论,专业知识、教材教法三部分。

3、学校和教职工双向选择。要把尊重个人意愿和服从整体需要有机结合,既要考虑学校工作的整体需要,又要尊重教师人个意愿,正确处理好个人和集体的关系。

4、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学校要把设岗情况、教师职责、教学任务、任职条件、工作目标等公布于众。教职工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平等参与竞争,学校择优聘任。

5、年龄、学科结构合理。通过聘任,学校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要趋于合理,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推荐第3篇: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根据万发(XX)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联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调整优化中小学人员结构,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文秘资源网

2、基本思路: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聘任制。对现有中小学教师全部解聘,然后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以校为单位,全面实施教职工聘任制。

二、聘任范围

全联区所有公办教师,以校为单位。

三、聘任原则

1、坚持注重实际,任人唯贤,秉公办事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调动教师积极性原则。

2、考核和考试相结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试根据本人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内容包括教育理论,专业知识、教材教法三部分。

3、学校和教职工双向选择。要把尊重个人意愿和服从整体需要有机结合,既要考虑学校工作的整体需要,又要尊重教师人个意愿,正确处理好个人和集体的关系。

4、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学校要把设岗情况、教师职责、教学任务、任职条件、工作目标等公布于众。教职工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平等参与竞争,学校择优聘任。

5、年龄、学科结构合理。通过聘任,学校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要趋于合理,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四、聘任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自觉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坚持教育创新,能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

3、取得拟聘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年度和任期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工作。

五、聘任步骤

1、聘任范围。

本联区所有公办教师,以校为单位,原则上不跨校。

2、聘任程序。

(1)核编定岗。根据“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核编原则,下达教职工编制。

(2)制定方案。制定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3)公布岗位及聘任条件。以学校为单位公布岗位设置及聘任条件。

(4)应聘。教职工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应聘申请。

(5)聘任。各校可采取面试、试讲、考核等形式,根据岗位设置要求及教师应聘情况,由聘任领导组研究聘任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

(6)颁发聘书。受聘教职工的任期一般为1至3年,聘任期满可以续聘,也可以终止聘约。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六、聘任合同

1、受聘人员与校长签订聘任合同后,不因领导的职务变动而终止。

2、聘任双方应全面履行聘任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报联区批准,违反聘任合同的,承担违反聘任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

推荐第4篇: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根据万发(~)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联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调整优化中小学人员结构,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文秘资源网

2、基本思路: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聘任制。对现有中小学教师全部解聘,然后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以校为单位,全面实施教职工聘任制。

二、聘任范围

全联区所有公办教师,以校为单位。

三、聘任原则

1、坚持注重实际,任人唯贤,秉公办事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调动教师积极性原则。

2、考核和考试相结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试根据本人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内容包括教育理论,专业知识、教材教法三部分。

3、学校和教职工双向选择。要把尊重个人意愿和服从整体需要有机结合,既要考虑学校工作的整体需要,又要尊重教师人个意愿,正确处理好个人和集体的关系。

4、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学校要把设岗情况、教师职责、教学任务、任职条件、工作目标等公布于众。教职工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平等参与竞争,学校择优聘任。

5、年龄、学科结构合理。通过聘任,学校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要趋于合理,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四、聘任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自觉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坚持教育创新,能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

3、取得拟聘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年度和任期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工作。

五、聘任步骤

1、聘任范围。

本联区所有公办教师,以校为单位,原则上不跨校。

2、聘任程序。

(1)核编定岗。根据“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核编原则,下达教职工编制。

(2)制定方案。制定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3)公布岗位及聘任条件。以学校为单位公布岗位设置及聘任条件。

(4)应聘。教职工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应聘申请。

(5)聘任。各校可采取面试、试讲、考核等形式,根据岗位设置要求及教师应聘情况,由聘任领导组研究聘任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

(6)颁发聘书。受聘教职工的任期一般为1至3年,聘任期满可以续聘,也可以终止聘约。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六、聘任合同

1、受聘人员与校长签订聘任合同后,不因领导的职务变动而终止。

2、聘任双方应全面履行聘任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报联区批准,违反聘任合同的,承担违反聘任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

3、聘任合同内容一般包括:聘任岗位的任务指标和工作目标责任,合同期限(一年),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纪律及其它要求等。

4、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双方同意,可以续订。

七、其它

1、解聘。

2、缓聘。

3、低聘。

4、辞聘与拒聘。

5、落聘。

根据万发(~)17号文件实施。

八、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8月4日——8月13日)。

2、制定方案阶段(8月14日——8月15日)。

3、全面实施阶段(8月16日——8月20日)。

4、转岗分流阶段(8月21日——8月23日)。

附聘任组织机构:

~年8月13日

聘任组织机构:

组 长:

第一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联区。

办公室主任:(兼)

推荐第5篇: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_1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根据万发(XX)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联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调整优化中小学人员结构,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文秘资源网

2、基本思路: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聘任制。对现有中小学教师全部解聘,然后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以校为单位,全面实施教职工聘任制。

二、聘任范围

全联区所有公办教师,以校为单位。

三、聘任原则

1、坚持注重实际,任人唯贤,秉公办事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调动教师积极性原则。

2、考核和考试相结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试根据本人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内容包括教育理论,专业知识、教材教法三部分。

3、学校和教职工双向选择。要把尊重个人意愿和服从整体需要有机结合,既要考虑学校工作的整体需要,又要尊重教师人个意愿,正确处理好个人和集体的关系。

4、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学校要把设岗情况、教师职责、教学任务、任职条件、工作目标等公布于众。教职工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平等参与竞争,学校择优聘任。

5、年龄、学科结构合理。通过聘任,学校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要趋于合理,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四、聘任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自觉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坚持教育创新,能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

3、取得拟聘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年度和任期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工作。

五、聘任步骤

1、聘任范围。

本联区所有公办教师,以校为单位,原则上不跨校。

2、聘任程序。

(1)核编定岗。根据“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核编原则,下达教职工编制。

(2)制定方案。制定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3)公布岗位及聘任条件。以学校为单位公布岗位设置及聘任条件。

(4)应聘。教职工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应聘申请。

(5)聘任。各校可采取面试、试讲、考核等形式,根据岗位设置要求及教师应聘情况,由聘任领导组研究聘任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

(6)颁发聘书。受聘教职工的任期一般为1至3年,聘任期满可以续聘,也可以终止聘约。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六、聘任合同

1、受聘人员与校长签订聘任合同后,不因领导的职务变动而终止。

2、聘任双方应全面履行聘任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报联区批准,违反聘任合同的,承担违反聘任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

3、聘任合同内容一般包括:聘任岗位的任务指标和工作目标责任,合同期限(一年),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纪律及其它要求等。

4、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双方同意,可以续订。

七、其它

1、解聘。

2、缓聘。

3、低聘。

4、辞聘与拒聘。

5、落聘。

根据万发(XX)17号文件实施。

八、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8月4日——8月13日)。

2、制定方案阶段(8月14日——8月15日)。

3、全面实施阶段(8月16日——8月20日)。

4、转岗分流阶段(8月21日——8月23日)。

附聘任组织机构: XX年8月13日

聘任组织机构:

组 长:

第一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联区。

办公室主任:(兼)

推荐第6篇:浦东新区聘任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

2018年浦东新区聘任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条件和办法

一、申报对象:

1、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等从事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

2、当年12月31日之前已到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属于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二)师德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教师师德方面的具体考核指标由学校聘任委员会制订。

(三)教育教学能力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的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四)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须提交一至三篇教科研成果(论文),其中一篇是鉴定有效期内的,参加鉴定的教科研成果必须在教育署及以上范围出版、发表、交流或获奖。

(五)工作业绩

具有良好的业绩,在学校同级专技人员考核中名列前茅。 (六)学历

1、任教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任教初中以上的教师,应具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先工作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的人员,需满足毕业后任教满二年或毕业前任教满十五年才能申报。

3、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必须相同或相近。

(七)任职资历按沪人社专〔2016〕146号执行

1、按《关于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6〕146号)执行。任职期限截止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

1

2、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转到教师岗位的人员,中小学(幼儿园)助理级任职至少四年,其中被聘中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职务至少一年,才能聘任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

(八)班主任工作经历

聘任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必须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具备博士学位,担任正班主任至少一年;具备硕士学位,担任正班主任至少三年;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担任正班主任年限至少四年。

(九)普通话水平

根据2005年12月29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条

(二)教师为二级乙等以上。在“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解读中指出:市教委、市语委要求本市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十)继续教育

完成中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职务培训任务,须取得“十二五”期间职务培训结业证书。

(十一)破格

对少数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但任职资历尚缺一年的教师可破格推荐聘任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任职资历可以破格一年: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在中小学(幼儿园)二级期间完成四年的教学工作量。

2、学校考评和区学科组审核名列前茅;

3、曾获得区(县)及以上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命名的“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三、申报流程:

1、学校聘任委员会制定教师中级职务任职条件;

2、本人提出聘任申请,学校对拟聘教师进行聘任考核,择优聘任。考核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和结果应在校内公开,考核结果应及时记入教师业务考绩档案并作为聘任的依据;

3、经学校聘任委员会同意,拟聘教师本人填写“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聘任综合评价表”;学校填写“浦东新区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花名册”;

4、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组织评议、表决、通过拟聘名单;

5、申报材料应在学校聘任委员会指定场所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6、学校向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7、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材料,组织听课、笔试、专家评议等;

8、学校根据审核结果组织聘任。

2

四、申报所需材料(每人一袋):

1、《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聘任综合评价表》(封面由学校盖章);

2、现职务申报表或聘任备案表原件一份;

3、教师业务考绩档案正、副本(包括近4个学年度的学校考评汇总表);

4、相关证书复印件(含身份证、学历、教师资格证书、职务培训结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奖励证明等复印件。复印件由学校盖章,相应的原件由学校聘任委员会审核并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5、申报者的教科研成果1—3篇(项),并附相关证明。其中一篇(项)必须事先经过区学科评议组专家鉴定,并将论文鉴定的申报表和鉴定结果原件附后。正式出版物需提交原件及查询结果;

6、破格申报者,须提交破格推荐表一份,并将符合破格条件的有关材料复印件附后。

3

推荐第7篇:中小学各级教师岗位职责

中学各级教师岗位职责

(一)

中学高级教师:

1、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 所规定的周工作量,或承担学校安排的其他教育教学任务,并能按照教育方针和教学大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育教学质量高。

2、承担或指导教育教学研究任务。担任 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3、承担学校或教研组安排的指导

一、

二、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在教育教学中起骨干作用。

4、在教研活动中起主导作用,主动承担教研课题,每学年至少开出一次教改研究课,并写出教研经验或论文,不定期在校内交流,争取公开发表。

5、承担学科 竞赛辅导工作和编写学生学科复习资料,开设学科讲座,辅导学科活动,协助毕业班教师做好毕业辅导工作。

6、每学期听课,并对授课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中学一级教师:

1、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 所规定的周工作量,并能按照教育方针和教学大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育教学质量较高。

2、承担指导

二、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在教育教学中起骨干作用。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3、每学年开出研究课,至少写一篇经验总结,能写出教研论文更好。

4、参加学科竞赛辅导工作,开设学科讲座,辅导学科活动,参加毕业班辅导工作。

5、重视业务自修,全面提高任职素质。

6、每学期听课,并对授课教师提出中肯的意见或建议。中学二级教师:

1、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 所规定的周工作量,并能按照教育方针和教学大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育教学质量好。

2、有能力承担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参加学科辅导,开设学科讲座。

3、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写出教案,虚心接受高级或一级教师的指导和辅导。

4、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认真积累教育教学经验,勇于探索,争取开设研究课,写出教学心得体会文章。

5、坚持业务进修,全面提高任职素质。中学三级教师:

1、承担初中或高中一门学科学校所规定的周工作量,并能按照教育方针和教学大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育教学质量较好。

2、承担班主任工作,参加学科辅导,争取开设学科讲座。

3、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严格按照教学常规进行教学,虚心接受高级或一级教师的指导或辅导,认真完成学生的考勤任务。

4、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努力积累教育教学经验,争取开设研究课,每年写一篇教学心得体会。

5、坚持业务进修,全面提高任职素质,为晋级创造条件。

中学各级教师岗位职责

(二)

各级教师基本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德育首位,教书育人,尽职尽责做好班主任工作或协助班主任工作,全面关心和爱护学生,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不歧视差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改进教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分工,积极承担工作任务,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

5、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师德,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

6、端正教育思想,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改革活动,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7、关心爱护学校,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荣誉,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团结同志,严以律已,谦逊求实。

8、坚持用普通话教学。高级教师职责

一、教育工作

1、胜任班主任或积极主动配合班主任工作,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所任班级学风好,班风正。

2、能根据中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坚持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能结合学科特点和教材内容,积极、准确地挖掘教材中思想品德教育的因素,有较强的组织指导学生课外活动的能力,寓教育于教学课外活动之中,教育效果显著。

3、善于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理论指导教育工作,探索教育规律,能总结出较高水平的教育工作经验,指导

一、

二、三级教师的教育工作。

4、勤于家访,能积极参加校外教育活动,采用家长座谈会、书信联系、面谈等多种形式,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转变差生效果显著。

5、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安排的其他教育工作,效果明显。

二、教学教研工作

1、积极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和教研工作,组织和指导教学研究工作,每学期能写出较高水平的经验总结、教研文章或论著一篇。

2、承担命题、试卷分析,编写复习资料,使用现代化教学设备或自制教具的任务。

3、教学能力强,能科学合理地设计和组织教学的各个环节,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能力,发展智力,方法好,效果显著。

4、胜任所教学科初、高中任何一个年级的教学工作,承担学生统考,升学和竞赛的辅导,效果显著。

5、指导

一、

二、三级教师的教学工作,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承担培训教师的任务。

中学一级教师职责

一、教育工作

1、担任班主任或积极协助班主任工作,重视班集体和培养班干部有成效,班级精神状态好。

2、能根据中学生的年龄特征的思想实际,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修养教育学生,有一定经验,并取得明显效果。

3、面向全体学生,重视转化差生。有计划和切实可行的措施,勤于家访,差生转变明显。

4、能应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探索教育规律,进行教育研究,总结教育经验,指导

二、三级教师和新教师做好班主任工作或其他教育工作。

5、积极接受教育工作任务,工作认真负责。

二、教学研究工作

1、胜任所教学科初、高中任何年级的教学工作,主动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和教研工作,能制定符合学生实际的“大纲”所要求的学期或学年教学计划。

2、有较强的教学能力,课堂教学有预见性和应变能力,能在教学中处理好基础知识和智能关系,培养学生能力和发展智力,方法得当,教学效果明显。

3、合理处理作业,做到选题有代表性,难易适当,分重恰当,认真做好答题、辅导和成绩考核工作。

4、对所教学科的教学中的问题能有计划地进行研究和实验,教研能力较强,取得成效。每学期有一定质量的教研文章、经验总结或论著。

5、指导

二、三级教师的教学工作,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中学二级教师职责

一、教育工作

1、担任班主任或协助班主任工作,在高级、一级教师为指导下在课内外对于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育效果较好。

2、寓思想教育教学活动之中,教育计划和方法符合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使学生全面地发展。

3、能面向全体学生,基本掌握教育中学生的原则和方法。组织和参加学生的课外教育活动,勤于家访,认真做好差生转化工作,效果较好。

4、基本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知识,并用于指导教育实践,在高级、一级教师的指导下,不断摸索教育规律,改进教育方法,逐步提高教学能力。

5、积极进行教育工作,工作认真、负责。

二、教学教研工作

1、担任所教学科高中或初中的教学任务,基本掌握所任学科“大纲”要求和教材的重点、难点,能按“大纲”和教材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制定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教学较好。

2、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和教学教研活动;基本掌握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在高级和一级教师指导下,每学期有一定质量的教学经验总结或教研文章。

3、能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所教班级学生成绩逐步提高。

4、在高级或一级教师指导下,能参加命题、编写复习资料。

5、能承担一定程度的教改实验任务。中学三级教师职责

一、教育工作

1、在高级或一级教师指导下,努力承担班主任或协助班班主任工作,并能在课内外积极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2、在教学过程中,摸索和掌握一些教书育人的方法,逐步提高教育能力。

3、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广泛接触学生,了解学生情况,使教育工作不断深入。

4、组织学生的课外教育活动,做到逐步符合学生特征和实际,不断提高教育效果。

5、努力完成学校交给的教育工作任务,并力求做好。

二、教学教研工作

1、担任初中一门课的教学,努力学习“大纲”,钻研教材,具有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能逐步按“大纲”、教材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有计划地教学。

2、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和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上课有教案,传授知识正确。

3、培养学生能力和良好学习习惯,认真辅导,认真批发作业,认真考核学生成绩。

4、在高级或一级教师指导下,学习考试命题,认真组织和选择复习题或复习资料。

5、努力学习教育理论,用以指导教学实践,并逐步摸索教育规律。

小学各级教师任期目标及岗位职责

一、小学

二、三级教师和未定级教师

1、基本掌握所教学科基础理论的一般原理、原则和方法,并运用于教学中;

2、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理、原则、方法,课内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能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组织学生课内外活动和承担学校安排的其他任务, 并积极主动完成;

3、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掌握教材的重点和难点,认真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定期考核学生成绩,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

4、积极参加学校教研活动及政治业务学习。在教学中,讲授正确明白,能出好测试题和训练题,能编写所任工作的计划和总结;

5、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以记录为准),教学笔记以所教学科,语文按课数和基本训练计,数学按练习计,学生作业每科每学期不少于54次,作文每学期不少于8次,基础知识作业不低于25次。

二、一级教师

1、掌握学科的基础理论和文化专业知识,并运用于教学工作中。

2、掌握教育学生的原理、原则和方法,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能胜任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组织辅导学生课内外活动,承担好学校安排的其他任务。

3、系统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及重点、难点;因材施教,合理设计教学过程、备课,讲授知识准确明白;定期考核学生成绩,编写好测试题和训练题,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

4、积极参加政治学习,组织教研活动;能承担和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指导

二、三级教师工作,能编写好所教学科的工作计划、总结和教案,每学期向学校上交一篇有一定质量的教学经验材料和教案。

5、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10节,(以记录为准)写出有改进性评语,教学笔记以所教学科,语文按课数加基础训练计,数学按练习数计,批改学生作业各科每学期不少于54次;有作文科,作文不少于8次,基础知识不少于25次。

三、高级教师

1、系统掌握所教学科的基础理论和文化专业知识,并灵活运用于实际教学工作中。

2、系统掌握教育学生的原理、原则和方法,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能胜任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组织辅导学生课内外活动。承担好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3、系统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和重点、难点,因材施教,合理设计教学过程。备好课,讲授知识准确明白;定期考核学生成绩和分析掌握学生学习情况,辅导和编写好测试题和训练题,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

4、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和政治业务学习,承担组织指导教学研究工作,有较强的教学技能,能自制、使用教具和较强的操作能力,应变能力和释疑问题能力,能编写所教学科的工作计划、总结和教案,每学期向学校上交一篇有指导性教学论文和有代表性的教案。

5、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10节(以记录为准),写有指导性评语;教学笔记与所教学科;语文按课数加基础训练计,数学按练习数计,批改学生作业各科每学期不少于54次;有作文科,作文不少于8次,基础知识不少于25次。

1.具有良好的师德,爱岗敬业,关心学生的成长、进步,对学生有爱心、耐心;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无教学事故发生,无违反师德行为;

2.承担附属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测试考核、评定学生成绩等,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优良,符合相应学段目标管理要求;幼儿园教师承担幼儿园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创设环境、活动区,自制教玩具等,对幼儿发展进行评估,教学效果优良;

3.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学科组长、班主任、辅导员,组织、辅导学生课外实践活动;或独立承担一门选修课的教学任务; 4.指导中级、初级职务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年轻教师的培养工作,效果显著;积极参加附属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平均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8分其中集中培训学分不少于4分;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认真钻研教材和课程标准,作好教学各个环节的工作,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对教材的驾驭能力以及对课堂教学的调控能力。

3、教学活动要遵从备课组统一安排,要统一进度,统一资料。课外辅导资料统一由备课组、学科组向教导处申请,学校同意后方可使用,不得私订资料。统

一、分层、精选作业题,每周全批全改2次,并且面向全体学生及时讲评,规范学生解题=实验步骤,有鼓励性评语。

4、学习和掌握现代教育教学理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参加科组活动和备课组活动,每周两次集体备课,隔周一次教研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在活动中应主动进行教学探讨和经验交流,主动承担学校和组内布置的各项任务(包括临时任务),并保质保量地完成。

5、搞好教学的同时,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的尝试,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位教师一年至少要写一篇较高质量的论文。

6、竞赛培优补差等教学活动要根据学校安排,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的进行,力戒活动随意化。

7、主动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德育工作,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诚恳守信,尊重学生的正当要求,对学生民主,作学生的良师益友。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善于作后进生的转化工作,为学生提供发展和成功的机会。

8、认真完成教研组交给的工作任务,具有良好的相容性团队精神,师生间、同志间建立良好的和谐关系。

9、实验是物理教学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物理老师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

(1)树立高度的安全观念,做任何实验时既要注意自身的安全,也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安全。

(2)做演示实验前应在实验员的帮助下认真准备实验用品,分析实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种种情况,演示实验应在实验室做一遍再到课堂上去做;操作要规范,现象要明显,如果现象不明显或者实验失败也要和学生共同分析原因。

(3)学生做分组实验前要讲清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实验注意事项,强调实验纪律(尤其是安全问题);实验过程中应注意,发现学生实验中的问题并及时耐心地指导,实验后要求学生们认真真实地填写实验报告,注重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

(4)对物理兴趣班或竞赛班的学生如果要求做课外实验,老师应尽量给他们创造条件,并给予相应的指导。

(5)物理教师应随时对教学仪器进行管理和维修,同时根据教材内容自制教具和引导学生进行科学小制作。

10、熟练掌握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能独立合理设计、制作、使用课件,充分利用网上资源完善课堂教学,积极参加进修和学校开展的网上论坛活动。

职责三:物理教师岗位职责

1、熟悉物理仪器分类、编号、型号、规格、性能、用途以及使用方法。

2、做好物理仪器的入库、造册登记、借出、收回和定期清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3、掌握保管物理仪器的技术要求和陈列原则,进行科学管理。

4、熟悉有关教材,掌握教材大纲规定的全部演示和分组实验内容原理、目的、要求操作技能。

5、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保证实验顺利、安全,创造最佳实验效果。

6、切实做好仪器室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腐、防尘工作。

7、熟悉物理实验安全规则和处理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

8、熟悉物理仪器配备标准,实验概况和仪器装备情况,做好物理仪器申购计划。

职责四:物理教师岗位职责

1、学期初制订好教学计划,包括教学进度,教法、改革措施、教改试验方案等;

2、认真学习大纲,钻研教材,经常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提前两天备好课,写出完整的教案;

3、提前两天准备好上课所需的仪器、教具、挂图、电化教学设备,实验结束后,要按时将仪器交给管理员;

4、组织好课堂教学,讲清物理概念和规律,启发学生思维,课堂演示实验的操作要起示范作用。

5、物理教学应以实验为基础,要尽量设法让学生多做试验;

6、学生实验应提前一周通知实验管理员,提前两天负责检查准备的情况;

7、认真指导学生实验,教育学生遵守实验室规则和仪器操作规则,实验结束后,教育学生整理好实验器材,培养学生科学的态度。防止学生损坏仪器,对学生损坏的仪器要认真查找其损坏原因,并配合实验员提出处理意见;

8、设计和改进实验仪器或装置,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9、开展讲座和组织参观活动,扩大学生知识视野,培养学习兴趣和能力,每学期至少一次;

10、认真批阅作业,作业次数不少于课时量的2/3。

11、对物理学习兴趣大、方法较好的学生,要给予个别指导,发展这些学生的特长,培养学习物理的尖子;对于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进行定时定内容定人的辅导,逐步辅导他们学好物理。

推荐第8篇:中小学教师的岗位职责

中小学教师的岗位职责

一、中学教师的岗位职责

1、中学二级教师岗位职责:

(1)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并达到市教委规定的周课时量,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参加教学研究活动。

2、中学一级教师岗位职责

(1) 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并达到市教委规定的周课时量,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承担和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4)承担教育科研任务。

(5)指导二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新教师的任务。

3、中学高级教师岗位职责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并达到市教委规定的周课时量,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3)承担教育科研任务。

(4)指导

一、二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新教师的任务。小学二级教师岗位职责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参加教学研究工作。小学一级教师岗位职责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承担或组织年级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职责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推荐第9篇:中小学网管教师岗位职责

中小学网管教师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掌握有关技术,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掌握本校校园网整体结构,熟悉网络设备的规格、型号、构造、性能及网络系统软件、辅助应用软件的使用方法和维护常识,做好校园网线路、网络硬件及软件的检测、维护、保养及日常运行情况记录。

3、不断学习和更新计算机网络软硬件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校园网管理能力,随时了解常用网络硬件和网络辅助应用软件的发展动态,及时向学校领导提出更新、增添网络设备、辅助应用软件等有关建议。

4、认真做好各类资料及软件的记录、整理和分类保存工作,定期对各类软件进行杀毒和备份工作。

5、努力创造条件,充分发挥校园网优势,为学校现代化管理和辅助教学服务。

6、做好校园网络设备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掌握用电、防火、防盗等设备、器材的使用方法,经常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7、网管教师在调入调出网管中心工作时,要及时办理设备、帐目、档案等交接手续,并对实物进行清点,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以保证网管中心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推荐第10篇:幼儿园教师岗位职责和聘任条件

幼儿园教师岗位职责和聘任条件

(一)岗位职责 幼儿园一级教师

1.承担一个班的教育工作,根据《幼儿园教育纲要》,善于结合本班幼儿制订教育工作计划,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创造性地组织各项活动,正确评估幼儿的发展,开展家长工作。

2.指导保育员的工作,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做好幼儿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工作。

3.指导幼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承担指导和培养教师的任务。 幼儿园二级教师

1.承担一个班的教育工作,根据《幼儿园教育纲要》,善于结合本班幼儿实际制订教育工作计划,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组织各项活动,正确考察幼儿的发展,开展家长工作。

2.指导保育员的工作,执行幼儿保健制度,做好幼儿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工作。 3.参加并承担幼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二)聘任条件 幼儿园一级教师 1. 大学专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或中等幼师毕业任幼儿园二级教师3年以上。 2.掌握并运用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和教育教学法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3.创造性地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经验,教育教学效果良好。 2. 具有指导教育教学工作研究的能力和培养教师的能力。 幼儿园二级教师 1.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及职业高中幼儿师范班毕业。见习1年期满。 2.基本掌握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的基本理论,并能独立地运用教育教学法的基础知识。

3.具有从事幼儿园教育工作必备的文化知识和技能技巧,具有初步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4.掌握《幼儿园教育纲要》的精神,能胜任幼儿园各班教育教学工作,效果良好。

第11篇: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管理暂行规定

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管理暂行规定

2006-4-19 17:40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发文单位:海南省教育厅

号:琼教师[2006]1号 发布日期:2006-4-19 执行日期:2006-4-19

为了深化我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工作,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国家、本省有关政策法规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办法》及《海南省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实施细则》,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聘任基本原则和要求

1、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是指教师按照国家、本省有关规定和条件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其作为教师在一定时期内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一般没有岗位、数量的限制,不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教师职务是指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在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内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需要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体现相应报酬的工作岗位。

2、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管理是指中小学校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后,对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聘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制度。

3、我省实行中小学教师职务全员聘任制,取消原来实际存在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任命)的终身制,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与岗位聘任的统一。

4、教师职务聘任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建立起总量控制、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公正评价、择优聘任、分级流动、科学管理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学校在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内设置教师职务岗位,明确各级教师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主要工作任务,依据岗位职数、聘任条件和聘任程序,择优聘任应聘人员相应的教师职务。

5、教师职务聘任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实行民主监督的原则,在聘任工作中,须有教师的广泛参与,接受广大教师的监督,尤其要注意吸收优秀教师到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领导机构中工作。

6、教师职务聘任坚持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原则,强化激励与竞争机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化,形成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

二、教师职务岗位设置

1、我省中小学教师职务岗位实行结构比例动态管理,各中小学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暂行规定的通知》(琼教人劳保职[2000]8号)所确定的结构比例及机构编制部门核批的人员编制数,按工作需要合理设置高、中、初级教师职务岗位。各学校在评聘教师职务前,须将自行拟定的《海南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情况备案表》和人员花名册报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备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评聘工作。

2、学校应以教师系列为主体设置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同级人事部门批准,可适当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比例和乡镇以上完全小学“小中高”职务比例。经市、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实行高职低聘或低职高聘。

3、已办理提前离岗的教师不占所在学校的职数。

4、学校从外地、外系统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应视本校的岗位情况予以聘任。对引进的特级教师、省级以上骨干教师、有突出贡献的紧缺学科骨干教师,如本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已满,经市、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同级人事部门批准,可使用临时职数在引进当年起的两年内聘任。

三、聘任条件、办法和程序

1、受聘教师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方可申请聘任: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2)具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具有全面履行职务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学校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教师聘任方案,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经学校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按如下办法和程序进行:

(1)公布聘任岗位及其职责、聘任条件、聘任期限和工资待遇等事项;

(2)应聘教师向聘任工作小组提交书面应聘申请;

(3)聘任工作小组对应聘教师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对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评,及时公布考评结果,并向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聘教师名单;

(4)召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拟定聘任教师名单,经校长审定后在学校内公示,听取群众意见;

(5)学校将拟聘任人选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6)校长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书并签发聘任证书。

3、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完成后,我省中小学校全面实行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分开。教师职务聘任分原职原聘、高职低聘、低职高聘等3种类别。在实施前,聘任方案应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通过竞争,直接原职原聘:

(1)经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特级教师、省十佳班主任、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省级以上中小学骨干教师;

(2)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25年或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教师,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能按岗位职责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

(3)上2个学年度考核连续获得优秀的教师;

(4)积极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支教,在支教期间表现优秀或成绩显著,得到任职学校和支教学校一致肯定的教师。

5、教师被聘各类职务,应与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签订聘任合同书,合同书应明确受聘教师的岗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聘期、工作内容、待遇报酬、奖惩、违约责任、合同终止条件等。合同书一式三份,教师和学校各执一份,一份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保存备查;由学校保存的合同书应存入教师本人的业务档案。

6、教师职务聘任实行聘期制,聘期一般为三个学年,期满重新聘任,但聘任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时间。

各中小学校在实行教师职务全员聘任制过渡期间(2005年至2008年8月底),凡没有完成人事制度改革的单位,原则上一学年一聘,聘期不能超过2008年8月底。

7、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并执行回避制度。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讨论教师聘任中涉及到本人或亲属时,必须回避。

8、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校长、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职)兼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人事(职改)办事机构负责,聘任证书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发。因工作需要,党政主要负责人不被聘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实行职级管理,享受相应的职员工资待遇。

四、教师职务聘后待遇

1、中小学校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后,其受聘人员的工资由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按实际聘任的岗位核定。其核定工资的范围不得突破同级编制委员会确定的单位人员编制数、管理人员职数,以及按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暂行规定的通知》(琼人劳保职[2000]08号)文件核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职数。

对首次聘用时由较高等级岗位受聘到较低等级岗位的人员,任原职务满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符合订立聘用至退休合同条件的人员,可以保留原工资待遇。

2、对于有条件的中小学,允许在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自行制定内部收入分配办法,经职代会研究通过后实施。单位实行自主分配后,其受聘人员每月领取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受聘人员原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定的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

3、受聘人员以本人的实发工资作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但缴费工资不得低于本人的档案工资。受聘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按《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计发的养老金,如低于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退休费时,按高一项执行。按国家规定计发退休费的基数以本人退休时的档案工资为准。

4、受聘人员工作调动,按本人档案工资办理转移手续。

五、教师职务聘后管理

1、学校按照聘任合同加强对教师职务聘任后的管理。被聘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任期目标,经学校审批后,存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其任职期间的学年度考核和聘任期届满考核的依据。

2、学校对教师实行学年度考核和聘期届满考核。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和聘任合同,制定量化考核标准,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作为学年度考核和聘期届满考核的依据。

学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任期届满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实施晋升、续聘、缓聘、待聘、解聘等的主要依据。

3、受聘教师考核优秀或称职的,聘任继续有效,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受聘教师考核基本称职的,给予一个学期的告诫期,告诫期内没有明显改进的,解除受聘人现有的教师职务,按降低一级职务聘任;受聘教师考核不称职的,解除原有聘任的教师职务,学校应调整其工作岗位,按调整后的岗位降低一级职务聘任或新岗位规定的条件要求重新聘任

4、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的聘期届满考核工作,其基本程序是:填写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进行个人总结、述职;学校考核小组在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的情况对其进行评价,提出聘任期满考核等次。如果聘期1年的,则聘任期满考核与学年度考核一并进行。聘任期满考核结果是下一期聘任的主要依据。

5、受聘教师流动到非教育单位工作的,如未完成规定的服务年限,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偿还培养费和已享受的与教师身份有关的优惠待遇。受聘教师由学校出资培训、学习、出国后有一定服务期的,在服务期未满因辞聘、辞职、调离而解除聘任合同的,应向学校退回培训、学习费用。

六、管理权限、职责与监督

1、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及我省实际,确定下列单位具有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和教师业务档案管理权限:

(1)省教育厅直属各中学、特殊教育学校;

(2)各市县教育局直管各中小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3)各农垦、厂矿企业中学及直属小学;

(4)各企业单位教育处(教育科)。

乡镇以下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业务档案管理由乡镇中心学校负责。

2、学校在教师职务聘任管理方面具有如下职责:

(1)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内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的各项规章;

(2)根据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及岗位需要和聘任条件,按有关规定聘任教师;

(3)在政策范围内,结合学校的实际,确定所聘任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津贴;

(4)根据聘任合同加强对受聘教师的聘后管理,健全考核制度,组织考核工作。

3、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是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的管理部门,负有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有权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并按管理权限对责任者作出处理。

4、聘任教师职务必须实是求是,严格按政策办事。人事、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学校人事争议调解制度、申诉制度和保证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客观公正。

5、学校和受聘教师因职务聘任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调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当事人可在30日内向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解,调解期限为15天;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应当自争议发生后60天内向所管辖区内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决定对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七、其他事项

1、大中专院校中的教师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工作,由各学校根据本暂行规定,结合本校及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参照本暂行规定执行。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聘任管理可参照本暂行规定执行。

2、海南省教师职务聘任证书由省教育厅按统一格式印制,有防伪标志,各单位未经许可不得自行印制。教师职务聘任情况须在聘任证书表现出来。教师职务聘任的资历计算一律以聘书和聘任合同为准。

3、本暂行规定由海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2006年4月19日

海南省教育

第12篇:大埔县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聘任办法

大埔县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聘任办法(试行)

为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做好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中级职务聘任工作,调动教师积极性,特制定本聘任办法。

第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聘任。

1、虎山中学当年高考学校学科成绩(平均分)居全市同类学校前三名,且平均分居校内前三名的任课教师;

2、除虎山中学外的其它中学当年高考学科成绩(平均分)居全县第一名的任课教师;

3、当年中考学校学科成绩(平均分)居全县(虎中除外)前三名,且平均分居校内前二名的任课教师;

4、任期内被选送参加教育行政职能部门举办的各类现场教育教学技能比赛获市一等奖或省级以上奖励的教师;

5、任期内获市级以上政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部门(正厅级)授予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

6、对取得中级职称后连续五年以上(含五年)担任班主任,且被市教育局评为“优秀班主任”的教师。

第二条 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的县城小学教师自愿到边远山区(青溪、大东、光德、洲瑞)支教二年(个人申请,学校推荐,报教育局同意),经考核合格成绩突出的教师优先聘任小学高级教师。

第三条 对临届退休(退休前一年)且在教学岗位上尽

心尽责,具有高、中级职称教师经考核合格实行照顾聘任。

第四条 按岗位设置设定有空岗的学校,可根据《大埔县高中级职务聘任量化考核细则(试行)》进行考核聘任。

第五条 所有教师职务聘任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聘任前应在学校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教育系统在职在岗教师。

第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大埔县教育局。

大埔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第13篇: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我镇小学教师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完善我镇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根据《关于深化广东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和《关于做好徐闻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徐教[2014]3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聘任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先来后到的原则,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为依据,实行平等竞争,择优聘任。

二、聘任的范围和对象

全镇公办小学(幼儿园)及借调外乡镇中、小学在编在岗并于2014年4月30日前取得各种相应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教师。借调教师在原单位聘任,实际表现证明由现工作单位提供。

三、聘任职数。

我镇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职数为97%,不得超过指标,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职数不互相挤占。

四、聘任程序

(一)成立全镇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位懂(校长)

副组长:邓大操(副校长)、潘孝志(副校长)

成 员:林家胜、王月丽、郑礼杰、符应报、杨培邺、

黄丕俊、谭慎水、许玉敏、施声雄、郑 红、

符天虹、林茂峰、陈永再、梁证豪、黄扬勇、

俞法兴、方 伟、谢成伍、郑吴川、谭瑞基、

1

黄运勇、苏文健、朱琼贤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前山镇中心小学),办公室主任由邓大操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林家胜同志担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镇各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二)组织学习、宣传发动

各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文件精神,大力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广大教师全面、正确、深入地理解职称聘任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明确职称聘任的目的和意义,积极支持和参与此项工作。

(三)制定聘任方案

本着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和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的目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徐教[2014]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聘任方案。本方案的制定注重教师的日常表现和工作业绩,全面准确地反映教师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及业务水平。聘任方案经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后报教育局备案。

(四)强化考核,择优聘任

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聘任条件对拟聘人员近三年(2011年9月至2014年7月)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核时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先来后到的原则,采取领导评价与教师评价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徐闻县中小学教师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再由校长聘任,颁发聘任证书。

五、聘任具备条件及积分计算方法

(一)已取得中学二级或小学一级职称的大学本科毕业生,能按岗位职责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可优先聘任。

(二)在教师岗位上工作已满2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能按岗位职责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2

的的可优先聘任。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能按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按先来后到排队聘任。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能按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再按以下情况进行计算积分排队,择优先聘。 (1)从参加工作之日起,按教龄每年计1分。

(2)按取得最高学历算,本科优先聘任,专科计7分,中专计5分,中专以下(不含中专)计3分。

(3)在近三年中,年度考核其中一年获优秀者计13分,没有优秀仅获合格者计10分。

(4)在近三年中,在中心校担任以下以下职务的:年级学科组长计1分,班主任工作满一个学年的计2分,正、副科组长分别计4分、2分,正、副主任分别计6分、5分(大队辅导员按副主任职位算),副校长计7分,校长计8分。面上小学校长按中心校主任等次,主任按中心校副主任等次,副主任按4.5分计,班主任、科组长与中心校相同。职务分仅取个人最高档次计算,重复职务不得累加。

(5)优质课、说课比赛:在近三年中,凡参加镇、县、市级别比赛,获得

一、

二、三等奖者,镇级按

4、

3、2分计,县级按

7、

6、5分计,市级落

10、

9、8分计,如此类推。

(6)论文或其它教师基本功比赛:在近三年中,教师所撰写论文或其它教师基本功比赛,(经面上组推荐或相关部门统一发文要求的)获得镇、县、市级奖励的,镇级

一、

二、三等奖的,分别计

3、

2、1分,县级按

6、

5、4分计,市级按

9、

8、7分计,其他类推。

(7)辅导学生方面:①在近三年中,凡辅导学生获得书画、演讲、朗诵单项比赛获的,按学生获奖等次,镇级每生

一、

二、三等次,分别计教师0.3、0.

2、0.1分,县级:0.6、0.

5、0.4分,市级:0.9、0.

8、0.7分。小组比赛获奖的,按以上标准加

3

半计。②近三年中,凡辅导学生获智能赛(含单、双科、三科),按学生获奖等次,镇级每生

一、

二、三等奖,分别计教师0.4、0.

3、0.2分,县级:0.7、0.

6、0.5分,市级1.0、0.9、0.8分,省、国家级类推。③升重点中学方面:凡近三年中任毕业班科任教师,并辅导学生升县级重点中学(按正取指标)的,每生计科任教师0.5分。

(8)教绩:以2011年9月-2014年7月近三年教绩计算,按全镇统考成绩同级同科排名,一名5分,二名4.8分,以后按每个名次降低0.2分计,最低3分,[即十一名以后(含十一名)都为3分],不统考班级科任都为3分。(教双科或双科以上教师,按所教的所有学科排名计分,但在所教学科中,取一个最高学科分后,其他学科得分仅取1/3累加计算)。

(9)近三年中,获得镇、县、市、省等级别的先进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的,按镇级2分,县级4分,市级6分,省级8分计。

六、扣分。

近三年中每1年病假累计六个月以内,每个月扣5分;事假三个月以内,每个月扣10分;旷工五天以内,1天扣30分。

七、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任

在聘任过程中,严格资格审查。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提出聘任申请,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并提出审核意见。审核时,对在任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任:

(一)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

(二)在岗不任课的;

(三)教学水平低,所教学科成绩特别差的;

(四)全年病假累计超过六个月(请假1个学期及以上),事假超过三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五个月的;

(五)年度旷工连续超过五天或全年累计超过十天的;

(六)因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不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广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知识读本》、《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新时

4

期广东生态文明建设》等四门公修课培训的;

(八)行政处分未满期的;

(九)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

(十)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八、聘任期限

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九、聘任工作的时间安排

按比例核定聘任职数,于2014年6月2日前将拟聘任人员名单及拟落聘人员名单报教育局人事股。

十、聘任有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做到四公开:聘任方案公开、工作程序公开、聘任指标公开、聘任结果公开。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聘任,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二)程序要求。严格按照聘任程序进行,不能简耗程序蠹不能走过场。

(三)纪律要求。教师专业技术取务聘任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增加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教师的监督。总的要求就是做到有利于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深化教育改革,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本方案经全体教职工代表(35人)的大会上表决通过。

二0一四年五月八日

第14篇:##区中小学聘任实施办法

##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聘任制度

法 (2005年7月修订) 为了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现##教育的均衡优质发展,现根据《教师法》、《教育法》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将《##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聘任制度实施办法》予以修订。

一、聘任的基本原则

聘任制是学校(幼儿园)与教职工通过签订聘任合同,确定聘任关系,明确聘任双方权利、责任、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1、校长负责原则

校长根据本《办法》,在党支部、工会的保证和监督下,组织学校教职工实施聘任制工作。学校如有违反教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校长的责任。

2、全员聘任原则

学校聘任的对象是本校在编的全体教职工。学校聘任的教职工总数应严格控制在核定的编制数内,实行学校内部教师工资总额包干制度。

3、择优聘任原则

学校要坚持德才兼备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聘任要求,做到任人唯贤,竞争上岗。

4、双向选择原则 学校对教职工有聘任、试聘、待聘、解聘和不聘权。教职工有受聘、拒聘权。学校在缺编的情况下,可在全区超编学校分流出的教师中选聘教职工。教职工也可在全区范围内有选择地应聘。

5、回避制度原则

校长不得将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对象,聘任在有直接领导关系的部门或人事、财务等重要岗位上: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女); (3)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伯叔、姑母、舅父、姨母;

(4)其它主要社会关系:旁系血亲的配偶及其子女。

二、聘任的范围对象

1、学校聘任的范围:##区教育系统直属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中包括教育教学、行政后勤服务等各个工作岗位,其中校(园)级党政领导按有关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任免;中层干部由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初聘后,再按有关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任免。

2、学校聘任的对象:在校在编的全体教职工。所有学校均应在核定的编制数内进行聘任,将超编的教师向校外分流,对学科专业多余的教师,亦应向校外分流。

三、聘任的基本条件

1、受聘的教职工,应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受聘的教职工,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专业理想、专业道德、专业情感、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富有改革精神。

3、受聘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或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

4、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达到称职及以上。

5、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职务岗位的职责。

四、聘任的基本程序

1、学校必须建立有党、政、工和教师代表参加的由校长任组长的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报区教育局审定后,具体组织实施聘任工作。

2、学校公布聘任岗位、聘任条件、聘任期限和聘任方法。聘任工作一般一学年进行一次。

3、教职工对照岗位和任职条件,自愿提出应聘申请。

4、校长根据教职工的应聘意向和岗位需要进行初聘。

5、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初聘情况进行确聘后,校长与被聘任的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办理聘任手续,发给聘书。

6、未被原校聘任的教职工,自行与其他学校联系聘任,尚未聘足核定可聘数的学校,可在其他学校内自行寻聘人员,区教育局则适时地将未聘任教职工推荐给可聘的学校。

五、聘任的关系变更

1、聘任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校长按有关程序可以解除或变更聘任关系:

(1)严重失职,发生较大责任事故者; (2)严重违反师德规范、违反市、区教育局有关教师带寄读生规定或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在社会中造成很坏影响者;

(3)不遵守工作纪律,不履行岗位职责,经教育仍不改正者。

2、确因工作急需,征求当事人意见,经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后,变更其岗位。

3、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辞聘: (1)获准出国留学、进修或定居者; (2)经组织同意调动者;

(3)本人面临不可克服的特殊困难,确实无法继续履行聘任关系者。

六、聘任制的其他规定

(一)应届师范院校毕业生在见习期内不实行聘任制。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聘任。

(二)未聘人员的处理方法

1、校内试聘。

学校可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对未聘教职工予以试聘,试聘时间不超过一学期。试聘者达不到要求,转为待聘。

在试聘期间,试聘人员的国发档案工资(包括津贴)照发,学校结构工资中的其余部分,按不超过相同等级聘任人员的50%发给。

2、校内待聘。

待聘人员在待聘期间,不再保留原岗位待遇。待聘人员自待聘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国发档案工资(包括津贴),第四个月起发给50%,第七个月起领取当地政府规定的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 待聘期限为一年。待聘期满,仍未能上岗或调离的,将其人事关系及个人档案转入区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代理期最多为两年,期满仍未能找到工作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3、系统内交流。

未聘人员可在系统内联系工作单位,经确聘后报经区教育局同意并办理调动手续。

4、系统外交流。

未聘人员或挂靠人员可到系统外联系工作单位,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5、辞退。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辞退: (1)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

(2)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者;

(3)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者;

(4)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师德规范,屡教不改或造成恶劣影响者; (5)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者。

学校辞退教职工,经区教育局批准后,将被辞退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和辞退费转入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管理。被辞退对象按有关规定前往办理人才挂靠手续。辞退费的发放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原工龄视同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并可与其以后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三)拒聘人员的处理方法

对于学校的工作安排,教职工应服从大局,积极应聘。

1、拒聘人员不得自行联系教育系统的其他学校(幼儿园),区教育局原则上不予以推荐可聘单位。若确有特殊情况和正当理由要求调整的,须事先提出申请,说明理由,通过协调的办法解决。

2、拒聘人员一年内停发一切工资及津贴,一年后学校将其人事关系和个人档案转入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拒聘对象按有关规定前往办理人才挂靠手续。代理两年仍拒聘,按自动离职处理。

(四)凡属以下情况,不得辞退招聘人员

1、因公致残并被认为丧失工作能力者;

2、患有严重疾病、精神病或负伤正在进行治疗者;

3、女教职工在产期及哺乳期内者;

4、符合国家其他规定条件者。

七、聘任争议的调解裁定

聘任发生争议时,应当以协商调解为主。学校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出现的争议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时,由区教育局进行裁定。

八、本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区教育局下属的其他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15篇:河北省中小学网管教师岗位职责

河北省中小学网管教师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掌握有关技术,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掌握本校校园网整体结构,熟悉网络设备的规格、型号、构造、性能及网络系统软件、辅助应用软件的使用方法和维护常识,做好校园网线路、网络硬件及软件的检测、维护、保养及日常运行情况记录。

3.不断学习和更新计算机网络软硬件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校园网管理能力,随时了解常用网络硬件和网络辅助应用软件的发展动态,及时向学校领导提出更新、增添网络设备、辅助应用软件等有关建议。

4.认真做好各类资料及软件的记录、整理和分类保存工作,定期对各类软件进行杀毒和备份工作。

5.努力创造条件,充分发挥校园网优势,为学校现代化管理和辅助教学服务。

6.做好校园网络设备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掌握用电、防火、防盗等设备、器材的使用方法,经常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7.网管教师在调入调出网管中心工作时,要及时办理设备、账目、档案等交接手续实物进行清点,做到账目清楚,帐物相符,以保证网管中心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河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处

河北省中小学网管中心管理制度

1.网管中心是校园网运行、控制、管理的中心,是保障校园网正常运行、集中放置校园网核心设备之重地,非网管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2.要保持良好的网络设备运行环境,不准在网管中心吸烟、饮食、喧哗。严禁在网管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腐蚀性物品、强磁场物品、放射性物品。

3.要定期做好软件备份和计算机病毒检查处理,任何外来软件必须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4.网管中心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

5.网管中心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帐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6.网管中心内设备均属专用设备,一律不许外借和挪做它用。对违反规定者要追究责任。

7.要建立日常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做好防火、防盗等防范措施,严防出现恶性事故。

8.网管中心工作人员调入调出时,要及时做好有关网络设备运行情况档案资料、室内设备清点和账目交接手续。

河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处

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

一、学校多媒体教室排课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列入课程安排表。排课表一经确定,上课教师不得擅自更改。若任课教师需临时使用多媒体教室,可提前两天直接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由教务处个别安排。

二、任课教师在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前需进行多媒体教学设备操作培训,微机室负责进行个别培训。任课教师要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投影仪、视频展示台等多媒体设备的操作使用。

三、任课教师要注意保护好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未经许可,任课教师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与课程无关的其它应用程序,避免系统出错。教师若要安装软件,需提前一周向微机室提出申请,同时提供软件安装程序。所装软件以一个学期或一个使用阶段为单位进行清理。任课教师装载电子教案时,只限装载在两周内上课所需要电子教案(要求在上课前两天装载好),装载新的教案时要及时删除旧的教案,全部课程结束时,要及时删除自己的教案,以免影响他人使用。

四、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时,如出现软件或硬件故障要及时通知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并做好必要的记录和处理。

五、多媒体教室的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做好使用和维护记录。

六、学生对号入座,不得私自调换座位。上课时,要保持良好的秩序,不得到处走动,不准大声喧哗、打闹,要认真听取教师的讲解。

八、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不乱扔碎纸、杂物,下课时及时打扫卫生。

九、任课教师授课结束后,应将所有设备关断电源,将所用设备恢复原位,认真填写《设备使用登记表》,并向管理员做好移交工作。

十、管理人员每日两次检查电源、门窗,做好防水、防火和防盗等安全防护工作。

第16篇:中小学计算机管理教师岗位职责

中小学计算机管理教师岗位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信息技术教育计划,制定学期上机实习计划。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常用的计算机硬件、软件和网络知识,定期对有关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计算机设备的正常使用。

3、刻苦钻研业务,熟悉教材及其要求的全部实习内容,对学生实习中提出的问题应给予正确解答。

4、上机实习时要积极协助任课教师,保证实习课的正常进行。要求学生认真填写计算机使用记录册。

5、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上机实习习惯,要求学生认真遵守《学生上机实习守则》。

6、注意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学习和更新计算机软、硬件知识,以适应信息技术教育不断发展的需要。

7、认真做好计算机室设备的清点和帐目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的消除和重要文件备份工作。

8、积极开展实习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改进实习方法、努力提高实习效果。积极向学校提出计算机室建设和设备更新等方面的意见。

9、做好计算机教室卫生、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熟悉防火等有关器材的使用,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0、调入或调出计算机室工作,应及时办好交接手续,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第17篇:北京市中小学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北京市中小学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一、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

二、熟悉本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对演示实验、学生实验的要求。

三、要认真保管专用教室的全部教学仪器设备,健全帐目、搞好财产管理,建立健全实验教学档案,推动实验教学的开展。

四、要经常做好教学仪器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教学设施、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五、按照教学大纲和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根据任课教师填写的《教学活动登记表》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协助、配合任课教师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六、严格执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以身做责。

七、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保管好国家财产。

八、要不断总结实验教学经验,积极开展教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仪器研制,不断改进管理办法,使实验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九、工作调动时,必须按照规定认真做好交接工作。待交接手续办理清楚,帐、物相符后,方可调离。

第18篇:河北省中小学网管教师岗位职责

河北省中小学网管教师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掌握有关技术,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掌握本校校园网整体结构,熟悉网络设备的规格、型号、构造、性能及网络系统软件、辅助应用软件的使用方法和维护常识,做好校园网线路、网络硬件及软件的检测、维护、保养及日常运行情况记录。

3,不断学习和更新计算机网络软硬件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校园网管理能力,随时了解常用网络硬件和网络辅助应用软件的发展动态,及时向学校领导提出更新、增添网络设备、辅助应用软件等有关建议。

4,做好各类材料及软件的记录、整理和分类保管工作,定期对各类软件进行杀毒和备份工作。

5,努力创造条件,充分发挥校园网优势,为学校的现代化管理和辅助教学服务。

6,做好校园网设备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掌握用电、防火、防盗等设备、器材的使用方法,经常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7,网管教师在调入调出网管中心工作时,要及时办理设备、账目、档案等交接手续,并对实物进行清点,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以保证网管中心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19篇:龙岩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聘任评价标准

龙岩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聘任评价标准

为了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改进 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打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终身制,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使职称工作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适应,为我市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龙政„2000‟综105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竞争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的实际,特制定•龙岩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聘任评价标准‣如下:

一、竞聘基本条件:

竞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践,为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积极奉献。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龙政„2000‟综105号文件规定,下列人员暂不参加竞聘:

1.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情节严重者;

2.受到刑事惩处及开除留用处分正在执行中和正在立案审查人员;

3.刑满释放、劳动教养期满后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未满

1 一年的人员;

4.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以上者;

5.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技术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很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理期未满者;7.上年度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人员; 8.连续病休一年(含一年)以上或擅自离岗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

9.因停薪留职、借调或单位内部工作变动等原因,脱离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10.从县外调入,考察期未满3个月的人员。

二、学历与资历(本项不封顶)

(一)学历:

中学教师学历不达标得3分;不达标但取得初中专业合格证(含免试对象得4分);专科毕业得5分;本科毕业得6分;研究生以上毕业得7分;

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学历不达标得3分;不达标但取得小学专业合格证(含免试对象得4分);中专毕业或68年前(含68年)高中毕业得5分;专科毕业得6分;本科以上毕业得7分。

2 后学历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资历: 1.教龄每年0.4分,非教龄的工龄(按实年计算)每年0.2分;

2.职称:具备高级任职资格计3分,每聘任一年加0.4分;具备中级任职资格得2分,每聘任一年加0.3分;聘任不足一年的,按月折算。

说明:教龄分与非教龄的工龄分可累计,但不重复计分;从机关分流到中小学校的人员,机关工龄按教龄计分;就低竞聘时资格分可就高计算,同时高一级任职分与低一级任职分亦可合并计算。同一级竞聘时,低一级任职分不能计算;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度任职分按零分计算。

三、出勤情况:6分

1.近三学年,准时上下班,出满勤者得6分;2.病假:每天扣0.05分(因公受伤及法定假期除外)。不可抗拒的重大疾病三个月、当年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及以上的教师累计满一个月,其它教师累计满半个月后开始扣分;

3.事假:每学年超过五天开始扣分,每天扣0.2分(法定假期除外);

4.旷课:每节扣1分;

5.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教研组(年段)会议、

3 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无故缺席每一次扣0.2分;

6.根据学校点名或抽查登记,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

说明:以上扣分可累计,扣完本项分为止。

四、教育、教学工作情况:70分(以下各项均封顶) ㈠ 教学工作情况:12分 1.课时量:10分

⑴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高中教师8-14节;初中教师10-16节;小学教师14-22节。上述标准周授课时数的下限是以语文、数学课为基准确定的。学校应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出每个学科、每个年级专任教师满工作量的周授课时数(凡担任高

三、初三毕业班原高考、中考科目的教师,兼任学校其他工作的教师,满工作量的标准可酌减)。

⑵任实职的校领导任课时数达同学科专任教师的1/3,其他实职的学校中层干部和因年龄切线退下领导岗位的原校领导任课时数达同学科专任教师的1/2,为满工作量。

⑶中心小学校级领导任教和听课节数相加完成下列标准可视为满工作量:校长(书籍)每学年60课时,副校长(副书记)每年80课时。

⑷幼儿园教师教学1天为1个工作日,专任教师每周任课不少于2.5个工作日;6个班以上(含6个班)幼儿园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0.5个工作日,副园长及6个班以下幼儿

4 园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1个工作日。

近三学年,上述教师总的教学工作量达到满工作量要求并且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师工作量得8分。平均每周超工作量1节(半个工作日)加0.5分,少1节(半个工作日)扣0.5分,10分扣完为止。

2.听课:2分

每学年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节数,并有听课笔记,经教务部门检查合格得2分。少1节扣0.5分,扣完为止。

㈡ 备课、编写教案情况:3分

1.每学期初能制定出所教学科的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能充分利用课程资源,丰富、发展教材,精心设计教、学活动,有特色,实用性强,教后注重反思、补充为优,得3分;

2.有备课、有写教案,但以教为主的为良,得2分;3.备课欠认真,教案简单的为一般,得1分; 4.备课不认真,抄教案集,实用价值不大为差,酌情给0-0.5分。

㈢ 批改作业情况:3分

1.能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布置作业,力求做到精选,适量,批改认真、及时,有日期,有针对性评语。学生作业整洁、规范,错误有纠正的为优,得3分;

2.有布置作业、及时批改,错误有纠正的为良,得2分;

5 3.没按教学内容及学生实际布置作业,或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作业批改不及时或有错误的为差,酌情给0-1分;

4.对不要求布置书面作业的学科教师,由学校酌情给分。

㈣ 授课情况:8分

1.准时上、下课,上好每节课,加强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以学生为本,教学设计科学,讲授内容准确、生动,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安排合理,学生或听课老师评价好,得7-8分;

2.以上评价内容做得较好的得4-6分;3.以上评级内容做得一般的得1-3分。 ㈤ 教学质量情况:15分

学校从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方面,制定出细则,通过学校评价,教师评价(满分12分);学生评价、家长评价(满分3分)等多种形式,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衡量。

㈥ 公开了教学情况:4分

1.三年来,完成学校规定的公开课教学任务,效果好得2分;

2.承担全省以上范围组织的公开课教学获好评者,一次得2分。

3.承担全市范围组织的公开课教学获好评者,一次得

6 1.5分。

4.承担全县范围组织的公开课教学获好评者,一次得1分。

5.承担校际范围组织的公开课教学获好评者,一次得0.5分。

近三年公开课教学分可累加。同一课题,多次开课取最高一级计分。

㈦ 专任教师或兼任党政管理工作的行政人员:15分 1.专任教师:15分(以下各项均封顶) ⑴ 指导、培养学生获奖情况:3分

经学校推荐,指导、培养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同年、同级、同类比赛取最高一人次计分,三年可累加。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一般为一名,若超过1名,得分由指导教师平分。国家级一等奖得3分,省级一等奖得2.5分,市一等奖得2分,县一等奖得1.5分,校级一等奖得1分。

二、三等奖分别比

一、二等奖降0.25分。

⑵ 班主任工作及其他工作4分(a、b只能选其一) a.近三学年,能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班级班风良好,学生无违法违纪现象和安全责任事故,每学年得1.5分;

所任班主任的班级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先进班级(或文明班级),一次奖1分。

b.中学:学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年段长、少先队总

7 辅导员,教师达三人以上的教研组长,百人以上寄宿生生活管理员,组织兴趣小组正常开展课外活动的体育、音乐、美术教师,从事电教、实验、综合实践活动的教师,积极协助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及兼任学校其他工作的教师(根据工作量的大小,由学校确定对象)。

小学:完小校领导及中心小学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年段长,五十人以上寄宿生的生活管理员,教师达三人以上的教研组长,组织兴趣小组正常开展课外活动的体育、音乐、美术教师,从事综合实践活动的教师,积极协助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及兼任学校其他工作的教师(根据工作量的大小,由学校确定对象)。

上述人员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师生反映好,每学年得0.5分。经学校考核,成绩突出者每学年加0.5-1分。

⑶ 承担课外活动和其他活动情况:2分

经学校批准,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承担指导一个以上兴趣小组活动,有任务、计划、总结。活动正常,培养学生兴趣,发展个性特长,成绩显著得1-2分。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已在“组织兴趣小组正常开展课外活动”这个项目得过分,此项不再重复积分。

⑷ 辅导、转化后进生情况:6分

a.学期初定出转化对象,报学校备案,有转化措施、

8 工作记录及总结,转化效果好的,每学年得2分。

b.有做转化工作,但材料不完整,转化效果一般,每学年得0-1.5分。

c.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受学校以上批评,此项不得分。

2.兼任党政管理工作的中学、中心学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及完小校领导既可按上述专任教师的评价标准考核,也可按下列评价标准考核,但只能选其一。

⑴ 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党政管理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实绩显著的,为一等,得15分;

⑵ 能履行岗位职责,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较强,取得一定成绩,为二等,得分比中级以上专任教师,此项平均分多20%。

⑶ 能履行岗位职责,为三等,得中级以上专任教师此项平均分。

⑷ 因渎职造成学校或部门工作出现较大失误,教工意见多,视情扣分,直至该项不给分。

一、

二、三等人数分别控制在中学、中心学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及完小校领导人数的20%、50%、30%以内。每学年,学校必须对以上每位人员进行考核,确定等级。竞争上岗时,以三学年平均等级计分。

㈧ 指导培养教师情况:5分

9 a.以老带新的指导教师(有聘书或学校备案),能较好地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制订培养计划、措施,使受培养的教师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每学年得1分;

b.承担指导实习(见习)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并获得好评,有聘书或教务处认定的,得0.5分。

c.所培养的教师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课堂教学评优活动中获奖,指导教师分别得

4、

3、

2、1分。

d.在县(市、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研讨会上举办个人讲座,介绍教育教学经验,反映效果好的,每场得1分,校级每场0.5分。

㈨ 教研教改工作:5分

1.积极参加教研组、备课组举行的各项教研活动,能主动与同事进行交流、研讨,表现好,每学年得1.5分;

2.承担校级教研、课研项目,有较完备的材料,取得一定成效的,加0.5分。

3.承担县(市、区)级以上教研、课研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效,有经验总结的,加0.5分,获结题证书或验收合格的再加0.5分。

五、年度考核:5.5分

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得5分;有一年以上考核优秀,其余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得5.5分;三年中有一次考核不合格的该项按零分计算。

六、继续教育:4分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规定,三年内能参加组织调训和自觉完成自学学时的,得4分.达不到者按比例扣分。无故不参加组织调训者,此项不得分。

七、撰写发表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论文、论著等情况:5分

近三学年,联系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同一内容的文章、论著在不同刊物上发表,只可就高计分。只限三篇计分,由教师自选。

1.在国家CN级本学科学术杂志上发表,每篇5分;2.在省CN级权威性学术杂志上发表,每篇4分; 3.在CN级教育刊物(增刊号除外)发表、字数在一千字以上,或在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教材(练习册除外)5万字以上的,每篇(部)得3分;

4.省级汇编(含非教育刊物或增刊号的CN及有书号的文章)每篇分别得2.5分。

5.市级汇编,每篇得2分。

6.县(市、区)级汇编,每篇得1.5分。7.校级汇编,每篇得1分。

八、个人获奖情况:3分

1.获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含省教育厅、人事厅联合表彰)综合性表彰者,得3分。

11 2.获地厅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者,得2.5分.3.获县处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者,得2分.4.获乡镇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者,得1.5分。 5.获校级综合性表彰者,得1分。

说明:1.综合性表彰指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获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与其它部门联合表彰的教育、教学方面的单项奖按同级综合性表彰的一半计分。

2.同年度、同项多级表彰,均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分。

九、2000年以后,经国家、省、市三级培训获证书的骨干教师,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得1.5分、1分、0.5分。此项2005年9月1日以后另行修改。

十、综合评价情况:5分

根据竞聘教师近三学年来的政治思想表现、育人工作、教学工作、完成学校安排的任务(包括上述评价标准中没体分值的其它经常性、临时性、突出性等工作)、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由学校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

十一、附则:

1.评价标准除第二项不封顶外,第三至十项得分实行封顶,不计负分。

2.各学校(中学以学校为单位,小学以完小为单位,初小由中心学校确定就近与完小合为一个单位)应根据本评价

12 标准,制定出符合学校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经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获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报同级教育职改部门审批,人事职改部门备案后实施。

3.评价标准中校级是指中学为学校,小学为中心学校(原学区)。

4.培养学生在国际奥林匹克竞赛获铜牌以上奖励,指导教师从获奖当年起,六年内,学校聘任其相应的任职资格。

5.竞聘教师得分必须不低于下列分数,学校才能聘任其为中级或高级职务。

完中,各县(市、区)实验小学,龙岩、长汀师范附小,松涛小学,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督导室、教仪站,市普教室、督导室、教仪站的教师:80分;

初中,城关完、农村中小、市盲聋哑学校、各县(市、区)实验幼儿园、市直机关幼儿园的教师:72分;

农村完小、初小、其它幼儿园的教师:66分; 教学点、单双人校的教师:60分。

6.从事教研、督导、电教、实验等工作的教师及幼儿园教师参照本标准执行,对其中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由学校(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情况,制定出此项的具体评价标准。

7.本评价标准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8.本评价标准自2005年8月1日起执行。

第20篇: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民國96年7月19日修正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教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辦法所稱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定義如下:

第 三 第 四 第 五 第 六 第 七

一、兼任教師:係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依規定排課後尚餘之課務或特殊類科之課務者。

二、代課教師:係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之課務者。

三、代理教師:係指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之課務者。

條 中小學聘任兼任教師,應由校長就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聘任之。

中小學聘任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應依下列資格順序公開徵選,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

一、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前項甄選作業辦理完竣,應檢附甄選簡章、錄取名單及相關會議紀錄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

中小學聘任未滿三個月之代課或代理教師,得免經公開甄選及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程序,由校長就符合第二項規定資格者聘任之。

條 (刪除)

條 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獲得前十六名者、亞洲運動會獲得前八名者或獲得三等二級以上國光體育獎章之傑出運動員,其學歷、專長足堪任教者,得由學校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酌予放寬資格後聘任為中小學代課、代理教師。

條 (刪除)

條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享有下列權利:

一、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意見。

二、享有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依法令規定之權益。

三、參與教學有關之研習或活動。

四、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待遇及解聘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準用教師法之申訴程序,請求救濟。

五、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得拒絕參與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

第 八 條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下列義務:

一、遵守聘約規定,維護校譽。

二、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

三、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教學活動。

四、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

五、參加經指派與教學、行政有關之研習或活動。

六、嚴守職分,本於良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

七、非依法律規定不得洩漏學生個人或其家庭資料。

八、其他法令規定應盡之義務。

第 九 條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之待遇規定如下:

一、兼任及代課教師待遇以鐘點費支給。

二、代理教師待遇分本薪、加給及獎金三種。

前項各款待遇支給基準,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第 十 條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不得兼任中小學各處(室)行政職務。但情況特殊,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者,代理教師得兼任之。

第 十一 條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在聘約有效期間內,如有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其聘期在三個月以下,由校長予以解聘之;其聘期在三個月以上,應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七條規定決議通過後,由校長解聘之。

第 十二 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得由該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補充規定。 第 十三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三十一日修正發布刪除之第四條與九十六年七月十九日修正發布之第三條及刪除之第六條,自九十六年六月六日施行。

《中小学教师聘任岗位职责.doc》
中小学教师聘任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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