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个人业务会计稽核
差错处理流程
总则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业务会计稽核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业务会计稽核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特制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个人业务会计稽核差错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各级机构及代理营业机构。
差错处理
差错按其产生影响的严重性及相关风险的大小分为一般差错、较大差错、重大差错 。
差错按回复是否需要上交实物凭证分为:提示性差错、补凭证差错。
差错处理流程
差错处理流程及原则 营业机构差错处理 市县督导差错处理 差错查询及其他
差错处理流程
在日常业务稽核及再稽核的过程中登记的差错,实时下发到网点。
网点进行差错回复后,由市县稽核督导员审阅,审阅回复合格的差错提交稽核中心,回复不合格的差错返回网点重新回复。
稽核中心原差错签发人,对市县稽核督导员审阅提交的差错进行分析,确认差错属实,进行差错核销,不确认为差错,进行稽核注销。
在差错处理流程中,对于重大差错,稽核主管可以全程督办。 差错处理流程中,支持差错信息的实时查询。
差错处理原则:
下发差错者,负责处理网点及市县督导员回复的差错。
差错为实时下发,网点及市县督导员要及时登录个人业务会计稽核系统进行差错的回复。
稽核中心负责下发差错与差错督办。
差错来源
来源有四种:
一、疑点分析员在疑点排查时将疑点转差错
二、稽核员在账务类稽核/预警时登记的差错
三、凭证管理员补扫通知(多余流水、日常稽核发现少附件转差错)
注意:以上三类差错是在稽核过程中及凭证管理员处理缺少凭证主件及附件过程中登记的差错。
四、疑点分析员、凭证管理员手工登记差错(用于疑点分析员在排查过程中登记稽核员漏登记的疑点,凭证管理员登记网点凭证整理规范类的差错)。
1
手工登记差错:
1.点击【差错处理】→【手工登记差错】,显示所有手工登记的差错记录。 2.在当前显示界面中点击【添加】,弹出“手工登记差错表单”界面。 3.“业务日期”、“机构代码”、“差错代码”、“业务类型”等,标记了“*”号的为必输项。
4.输入完毕后,点击【保存】,完成手工差错登记,保存后的差错记录会显示在手工差错登记记录列表中。
手工登记差错:
5.选中一条手工登记的差错记录,点击【修改】或【删除】 ,可以修改或删除已经登记的差错记录。
6.进行添加、修改、删除后,点击【刷新】,可刷新手工登记差错记录。
7.点击【导出明细】,可以将手工登记的差错记录导出保存为EXCEL工作表格式。
手工登记差错: 稽核主管差错督办
稽核主管对日常业务稽核及疑点预警过程下发的差错进行督办。 柜员身份:稽核主管
稽核主管差错督办
1.点击【差错处理】→【稽核主管督办】,当前界面显示符合稽核主管督办条件的所有差错记录。
2.在查询框里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系统可以按输入的查询条件筛选差错记录。点击【重置】,可以重新输入查询条件。
3.选中一条记录,点击【督办】,弹出“稽核主管督办”界面,在“稽核主管督办”界面,可以查看该笔差错记录的详细信息。
4.点击【查看影像】按钮,查看该笔疑点的原始凭证影像。
5.稽核主管在“稽核主管督办”界面,“督办建议”栏填写督办意见,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完成对该笔差错的督办。
6.在“稽核主管督办”界面,进行操作的过程中,点击【取消】可返回差错督办任务列表界面。
注意事项:
1.已经返回稽核中心,核销或注销过的差错,不会再显示在稽核主管督办的任务列表中。
2.对同一笔差错,稽核主管可以进行多次督办,在督办任务列表中,可以看到督办次数。
营业机构差错处理
综合柜员是营业机构差错核实、落实整改、回复的责任人,对所辖机构从业柜员赋有培训、指导、处理的职责,必须定期组织机构柜员的业务学习、差错分析、操作风险提示等工作。
营业机构综合柜员必须每日登陆个人业务会计稽核系统(简称稽核系统)查看本机构差错信息,督促差错核实、整改,并及时在稽核系统登记反馈。
操作提示:
1.点击【差错处理】—【网点差错回复】,当前界面显示稽核下发的,需要网点
2 整改回复的全部差错记录。
2.选中一条记录,点击界面上方的【回复】,弹出“差错网点回复”界面,综合柜员在“差错网点回复”界面进行差错回复。
3.点击【查看影像】,查看该笔差错的原始凭证影像。 4.在“回复建议”栏,输入回复意见。
5.点击【返回】,可以返回差错回复记录列表界面。
6.需要上传附件进行说明的,点击【上传附件】按钮,弹出“附件上传”界面,点击【添加文件】选择需要上传的文件。上传完毕后,直接点击【X】按钮退出 7.回复完毕后,点击【确定】,完成差错回复。
营业机构差错回复
一、无法更正的差错(提示性差错)
1、错盖、漏盖业务专用章戳及经办柜员名章,如日戳、现金讫,转讫章等
2、代理人代办业务未签“代”字(包括音同字不同)
3、业务章戳遮盖用户签字或机打重要记录
4、无授权人签章,或授权与签字不相符
5、大额交易及特殊交易未执行双人复核制度,无复核人签章
6、业务凭证未按要求进行整理
7、业务凭证主附件分离,未捏对上交
8、补交的业务凭证未按要求注明:业务日期、机构号、柜员号等信息
9、日计表中业务凭证、附件张数、内容不符,错附、漏附、更改附件张数无更改人签章
10、不该上交的业务单据上交稽核中心
11、同一柜员不同日期的业务凭证混放
12、各柜员之间的业务混放
营业机构差错回复
13、业务凭单上打印记录模糊不清,无法辨认
14、网点上交业务凭证档案未使用“业务凭证专用包”
15、将个人印章、操作号、密码交于他人办理各项业务;使用他人的印章、操作号、密码办理各项业务
营业机构差错回复
二、需要补充交易凭证或交易说明的差错(内部)
1、未履行大额现金管理及反洗钱相关规定,办理各类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2、联网核查结果不存在或与姓名不一致的未提供辅助证件
3、漏报、错报、迟报业务报表及相关原始附件
4、大额挂失、凭证密印双挂失,有效期内未上缴核保单 措施:补相关凭证
营业机构差错回复
三、需要客户补充凭证或交易说明的差错(外部)
1、办理大额存、取款业务,客户未填写凭条
3
2、免填单业务未要求客户签字确认
3、清户利息清单无客户签名
4、业务凭条上所填金额填写不规范
5、客户填写的凭条与机印记录不符,户名、金额、存期发生错误
营业机构差错回复
6、客户的开户资料未填写齐全,尤其是必填要素如地址、联系电话等
7、用户证件号码填写不符或位数不对
8、客户签字不符,签字涂改
9、凭单机打证件信息与客户提供证件复印件不符
10、定期提前支取无背书、部分提支背书未填写大写金额
11、十六周岁以下开户,证件不符合规定,或监护关系不明确
营业机构差错回复
12、单据未填写金额(必须填写金额的业务)
13、录入的金额、存期、账户类型与客户填写不符
14、凭单无背书证件信息,或背书不全
15、擅自手工填写和涂改(户名、金额、存期、号码)等要素、变造、撕毁各类储蓄存取款凭证、存单(折),擅自改动客户原始资料信息。
措施:营业员找客户重新填单核实确认。(所补凭证机印记录部位必须填全)
差错处理时效
差错处理时效性要求:对于提示性差错、补凭证差错需在差错下发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逾期,需书面上报市县分支行原因说明材料,并作登记。
差错回复注意事项:
1.已经回复的差错 “不会显示在差错记录列表中。在“差错信息查询”中可以看到。
2.差错回复的质量计入报表考核,营业机构应认真对待。
3.所有差错回复均先寄往市县督导员处,经督导员审核处理后再寄往省稽核中心。
市县稽核督导员差错回复审阅与差错督办
稽核督导员对所辖地区营业机构差错处理时效性、回复质量赋有检查和督导职责,对所辖机构从业柜员赋有差错标准培训、指导、处理的职责,对所辖地区差错处理质量需定期检查、督促以及现场督导。
稽核督导员对营业机构较大、重大差错及未及时回复差错,进行督办,填写督办建议,一笔差错,根据需要可进行多次督办。
市县稽核督导员对营业机构差错回复如下质量进行审,并填写“审核结果”。
1、对于提示性差错,稽核督导员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审核通过,填写同意审核结果,提交会计稽核中心;审核不通过,填写不同意审核结果及整改意见,退回营业机构。
2、对于补凭证差错,稽核督导员按照差错整改的要求,检查补充凭证是否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填写同意审核结果,提交会计稽核中心;审核不通过,填写不同意审核结果及整改意见,退回营业机构。
4 市县稽核督导员差错回复审阅与差错督办
1.点击【差错处理】→【差错回复审阅】,当前界面显示网点已回复,需要市县督导员审阅的所有差错记录。
2.选中一条记录,点击【审核】,弹出“差错回复审阅”界面,在“差错回复审阅”界面中,可以看到网点整改回复差错的情况;
3.点击【查看影像】按钮,查看该笔差错的原始凭证影像。
4.市县督导员在“差错回复审阅”界面下方的“审核结果”栏对网点整改回复的差错填写审核意见,审核无误的点击【提交稽核中心】将差错提交至稽核中心;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点击【返回网点】,由网点重新回复。
5.在“差错回复审阅”界面,进行差错回复审阅的操作过程中,点击【返回】,可以不保存审阅信息,返回差错记录列表界面。
市县稽核督导员差错回复审阅与差错督办注意事项:
1.必须填写“审核意见”,才能进行“提交稽核中心”或“退回网点”的操作。 2.网点进行差错回复后,需先经市县稽核督导员审阅,才能提交稽核中心。因此,日常工作中,市县稽核督导员应当认真及时的审阅网点回复的差错,确保差错回复的质量及时效性。
3.只有网点回复时上传了附件,才能在“差错回复审阅”界面看到【查看附件】按钮。
4.审核提交成功后,在差错回复记录中,不会再看到已经审核的记录。可在“差错信息查询”中查询
营业机构补交凭证
营业机构的补交凭证,应由市县稽核督导员审核通过后,按照差错日期顺序装入稽核交换包,并附内件清单封装后,随装入稽核交换包,寄送会计稽核中心。
市县稽核督导差错回复
市县稽核督导员在网点差错回复时起规定时间内,登陆稽核系统完成差错的审核、回复工作。
市县稽核督导差错督办
操作提示:
1.点击【差错处理】→【核督导督办】,当前界面显示符合市县稽核督导员督办条件的所有差错记录。
2.在查询框里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系统可以按输入的查询条件查询差错记录。点击【重置】,可以重新输入查询条件。
4.点击【查看影像】,可以查看该笔差错的原始凭证影像。
5.市县稽核督导员在“稽核督导督办”界面填写“督办建议”,“督办建议”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提交,即可完成该笔差错的督导督办。
6.在“稽核督导督办”界面操作过程中,点击【取消】,可返回稽核督导督办的任务列表。
注意事项:
1.“督办建议”必须填写。
2.市县稽核督导员对一笔差错的督办,应当在网点进行差错回复前进行。
5 3.对同一笔差错,市县稽核督导员可以进行多次督办,在督办差错记录列表中,可以看到督办次数。
稽核中心差错处理
营业机构差错回复经市县稽核督导员审核提交后,返回到稽核中心原差错签发人处,稽核中心原差错签发人对营业机构整改回复的结果进行评判。 柜员身份:稽核员、疑点分析员,凭证管理员
稽核中心差错处理
1.点击【差错处理】→【中心差错处理】,当前界面显示经市县督导员审核后,提交稽核中心,等待差错签发人处理的差错记录。
2.选中一条记录,点击【中心差错处理】,弹出“中心差错处理”界面,在“中心差错处理”界面,可以查看该笔差错记录的详细信息。 3.点击【查看影像】,查看该笔疑点的原始凭证影像。
4.在 “处理结果”栏,填写处理意见,填写完毕后,根据网点整改回复的具体情况,判断网点回复是否合格,再选择【核销】或者【注销】差错。
补扫通知转差错:
此类差错属于缺少凭证主件或附件,当差错下发时,凭证的补扫状态为“等待凭证上缴”;网点补交以后,稽核中心补扫后,差错的补扫状态为“已补扫”,此时可以看到相应凭证影像。
此类差错只有网点将凭证或附件补交以后,进行补扫后,差错核销或注销按键才能在界面中显示出来,方可操作。
注意事项:
1.“处理意见”必须填写,进行核销或注销时,必须判断合格或不合格。
2.根据网点回复情况,确认该笔差错属实,网点已经整改回复,选择【核销】;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确认该笔差错不应当作为差错下发网点,选择【注销】。 3.网点回复的差错,经市县稽核督导员审核后,提交到稽核中心原差错签发人处。即,谁下发的差错,由谁负责进行核销或注销
4.只有网点回复时上传了附件,才能在“中心差错处理”界面看到【查看附件】按钮。
5.已经处理过的差错任务,不会再显示在“中心差错处理”任务列表中。可在“差错信息查询”中查询到。
差错信息查询
功能描述:操作员通过“差错信息查询”,可对日常稽核、再稽核及疑点预警过程中下发的差错信息记录进行查询。
差错信息查询操作提示:
1.点击【 差错处理】→【 差错信息查询】 ,“ 业务日期” 必须输入,点击【 查询】 ,能够查询出稽核中心下发到网点的全部差错记录。
2.在查询框中输入查询条件,点击【 查询】 ,系统可以按输入的查询条件查询差错信息记录。点击【 重置】 ,可以重新输入查询条件。
3.选中一条记录,点击【 查看】 ,弹出“ 差错信息通知单” 在“ 差错信息通知单” 中,可以查看该笔差错记录的详细信息。4.点击【 查看影像】 ,查看该笔差错的原始凭证影像。
6 5.点击【 查看附件】 ,查看网点回复差错时上传的附件。 6.点击【 打印】 ,可以打印该笔差错信息通知单。 7.点击【 返回】 ,可以返回差错记录列表界面。
8.在差错记录列表界面,点击“ 导出明细” ,可以将查询到的全部差错记录导出保存为EXCEL 工作表格式。
差错信息查询注意事项:
1.差错处理的状态包括:
(1 )差错待网点回复:差错已经下发到网点,需要网点查看回复;
(2 )差错待稽核督导审阅:网点已经回复,需要市县稽核督导员审核;
(3 )差错待中心处理:网点已经回复,市县稽核督导员已经审核提交稽核中心,需要稽核中心原差错签发人处理;
(4 )差错注销:差错签发人根据网点回复情况分析判断,该笔交易不应当认定为网点的差错,选择将差错注销。
(5 )差错核销:差错签发人收到网点回复后,确认差错属实,选择核销。 2.一笔差错记录,只有网点回复时上传了附件,才能在“ 差错信息通知单” 中看到【 查看附件】 按钮。
差错逾期查看
根据“差错逾期参数配置”中设定的条件,可查询超过规定回复期限,网点仍未进行回复的差错。
操作提示:
1.点击【差错处理】→【差错逾期查看】,点击【查询】显示网点超过规定回复期限,仍未回复的差错记录。在查询框里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系统可以按输入的查询条件查询差错记录。点击【重置】,可以重新输入查询条件。 2.选中一条记录,点击【逾期查看】,弹出“差错逾期查看”界面,在“差错逾期查看”界面,可以查看该笔逾期差错记录的详细信息。
3.点击【查看影像】按钮,可以查看该笔差错的原始凭证影像。 注意事项:
差错逾期列表中的差错,市县督导员要督促网点及时处理。
补交凭证的处理
补交的凭证:单独用信封封装,在信封上注明“补交”。 并填写补交清单:补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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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错处理平台
项目名称
内蒙农信账务差错处理平台项目
项目时间
2010年3月5日-2010年8月
案例背景
信息时代现代化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已完全实现电子化管理,业务扩大和复杂化使银行业务的管理和安全控制更趋困难,海量的业务中微小的业务处理或操作失误会形成大量的业务差错,差错调整和处理已成为银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类差错可能涉及银联、人行、代理单位等多个单位,一个交易的完成由存款系统、渠道介入平台、银联管理平台等多个处理系统,因此差错确认、调整的复杂随着业务的发展逐渐提升,差错处理人员既需要熟悉业务,也要了解系统处理流程,还有仔细核对小心操作,整个过程正确无误才能完成差错的处理。这样不仅对每个差错处理人员要求高,而且差错处理需要多人核对,多人处理,经常耗费时日,不能满足差错处理据实、准确、及时的要求。
解决方案要点
差错处理平台通过配置差错处理类型,定制差错处理流程,调用基于CBS400核心业务系统相应的API,对账务差错和非账务差错进行调整。系统的操作界面提供了字符和图形两种模式,方便柜员操作。通过严格的权限控制,保证系统安全。
实现功能
差错处理平台采用专门的差错处理部门(调帐中心或差错处理中心或各业务主管部门的专职差错处理人员)管理全辖差错处理业务的管理方式。差错处理部门集中调整各类差错,各级网点辅助差错处理部门完成差错受理、核实帐务/反馈处理情况的工作。各级网点及差错处理部门在进行差错处理时,必须按照据实、准确、及时的原则进行。
主要功能如下:
● 帐务调整提供冲正、补记、和手工记帐调整三种方式,功能丰富;
● 实现银联业务等与银联或其他外挂系统的自动对帐,自动高效;
● 实现pos业务流水等的自动入帐,可设置安全参数,监控可疑交易;
● 差错例外调整采用动态分录记账,灵活适应业务需求;
● 差错处理全程登记登记簿,重要操作授权控制,所有操作可查可控。 系统特点
● 立足控制平台,应用随时扩展:搭建流程控制平台、记帐处理平台、信息修正平台,在平台基础上应用可扩展。
● 参数控制与表驱动结合设计:差错类型定义、信息校验原则定义等参数定义在参数表中,记账分录、入账处理模块等表驱动实现功能为差错处理平台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 简便的帐务接口:差错处理平台以调用原系统帐务处理模块为基础,平台自身不涉及具体的业务处理逻辑。与其它业务系统的关联以数据字典、交易定义、业务规则定义、交易流水、帐务分录等少量的数据库表为基础。最大限度的减少差错处理系统对原交易系统的依赖,便于应用部署和扩展。
● 灵活的管理:平台提供灵活的差错处理柜员管理。平台提供差错处理中心统一管理、各业务部门分散管理等不同的差错处理柜员权限控制,可灵活适应不同的差错处理管理模式。
系统功能架构图
差错处理平台在各个处理平台的支持下各应用模块相对独立,可扩展可精简,灵活适应实际需要。
项目总结
内蒙农信差错处理平台为差错处理人员提供了辅助工具。差错处理平台的各种类型差错调整办法规范了差错处理工作,提高了差错处理效率,此外,差错例外处理功能为特例情况提供技术处理支持。差错处理平台帮助内蒙农信的差错处理人员“及时准确调整差错,随时跟踪重要修正”,也为内蒙农信的持续健康经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检验科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
二、编制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检验科所有组室。
四、组织机构
(一)人员构成:
组长:田永丽
副组长:李阳,段弘 张建强 凌海峰
成员:何斌
兰宁
王元霞
李建雄
邓小英
董敖渤
贾姝洁
段立志
刘晶
(二)工作职责 1协调和处理工作,
2组织科室人员加强学习,增强预防意识。
五、应急处置程序
(一)原则
各组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二)预防措施
1、各种检验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检验设备共享的原则,医教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2、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
3、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加强对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等。
5、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检查。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6、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7、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科感染监控人员的作用,对于己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8、输血时必须进行HIV,HCV,HBsAg及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输血后的血袋交由输血科统一保管,7d后方可销毁。
9、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本科室急诊化验必须在接到标本后1小时内内出具结果(个别检查项目除外)。
(三)差错、事故认定原则
1.事故: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操作规程,造成检验失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并经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认定的事件。科内如此类事件发生、按国家和医院内相关规定处理。
2.差错:由于责任心不强,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不遵守操作规程或技术因素而造成需重新采集标本或因检验结果准确性降低,影响临床及时治疗的检验错误,但对患者未造成人身损害的事件。差错按程度不同分为一般差错和严重差错两类。 一般差错:
A不遵守操作规程而造成血液标本管在离心时破损或工作中,损坏标本,影 响检验者。
B漏做、错做一般标本的检验项目,错编试管号码、写错姓名、采错标本、写错检验结果并已发到病房或患者手中者。(未发生,如在科室内自己发现不在其内,但如其他人发现 ,则给予发现者表扬。)
C由于计算错误,报告已发出而无法挽回者。
D工作前不检查试剂,因试剂过期、失效、变质造成结果不准确者。 E其他不属于严重差错和事故的差错者。 严重差错:
A因责任心不强,丢失或损坏重要标本。如脑脊液、心包积液、骨髓等标本以致造成不能检查者。
B重要标本漏查或错查项目,标本已处理,造成重新采集标本者。
C血型定错或交叉配血错误,已发出报告,或发错血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 D重危、抢救病员的检验标本,因无权拖迟结果报告时间而影响抢救治疗者。 E仪器保管不当,遭受损坏而影响检验工作正常进行者。
F采集标本和处理标本时因未严格消毒,造成病员感染或污染环境者。
(四)处置流程
1.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需立即通知科室主任,同时报告院医政管理人员,白天为院医务科,夜间为院总值班人员,不得隐瞒。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保存好患者的标本。
2.由医务科组织科室负责人查找原因。
3.科室主任与医务科共同决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病情解释。4.确定科室负责人为差错、事故或纠纷第一责任人,其它任何医务人员不得擅自参与处理。
5.医务科结合情况,是否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的内容。6.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在职能部门人员、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院保管。 7.如患者死亡,应动员家属进行尸解,并在病历中记录。 8.如患者需转科治疗,各科室必须竭力协作。
9.当事科室须在24h内就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医务科。
10.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减免患者住院费用。
六、应急预案落实措施
发生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后,科室马上启动此应急预案,员按预案相关措施
进行处理,并对资料进行了保存,进行追踪监测。
规范医疗差错(事故)的重点措施
一、防范措施
1.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执行医疗护理行为,质量监控。
2.责任到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3.规范医疗行为,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4.严格执行各种诊疗常规,操作常规。
5.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向患者本人或家属说明患者诊疗情况和可能发生的结果,必要时履行签字手续。
6.病重、病危患者应由科主任主持诊疗工作,并向医务科报告,必要时有医务科负责协调工作,包括外请会诊或转院。
7.发现医疗差错或事故倾向,应及时有效地制止事态的扩展,做好善后补救工作,并向医务科书面报告,必要时由医务科会同科主任参与调查、处理工作。
8.对医疗纠纷,先由主治医师负责接待,及时化解矛盾,并向科主任书面报告。如协调有难度,应逐级调查处理,程序为主治医师→科主任→医务科→院务委员会。
9.院办室或医务科接待投诉、来信、来访、工作,负责调查、协调、处理、解释、咨询工作。
医疗差错事故处理程序
1.执行部门:医务科或院务委员会。
2.要求相关科室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材料。
3.事件发生(接报告后)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阻止损害后果扩大,协助接待家属,妥善做好处理工作。
4.进行调查、核实,召集相关人员分析、讨论,明确性质,提出整改措施。
5.指导家属按照医疗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鉴定、调解、法院),参与调查工作。
6.制定或修改相关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7.在医务人员中举一反三,展开讨论,吸取教训,强化环节教育,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8.根据医疗事故(事件)的性质、轻重,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责任人提出处罚意见,提交院务委员会讨论。
9.对隐瞒不报,造成后果或补救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科室负责人,责任人提出加重处罚意见,提交院务委员会讨论。
血库差错事故处理细则
为了加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责任感,提高工作质量,保证任务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1.差错事故的认定
(1) 一般差错:血型鉴定错误、漏报、错报、误报检测结果,但在复核时就已经发现,未引起不良后果。罚款50.00元
(2) 严重差错
1) 错发血液并已发给临床或已给患者输入,未发生严重反应,罚款500.00元;
2) 各种原因造成血液污染,已将污染血液发给临床或已输入患者体内但未引起严重反应,罚款500.00元;
3) 误将过期血已发给临床或用于患者未发生严重反应。500.00元 (3) 事故
1)
错发血液已输入患者体内发生严重反应,并导致患者脏器功能损害或死亡;
2) 各种原因造成血液污染,污染血已用于患者导致患者脏器功能损害或死亡。
3) 事故的认定、性质、等级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2.报告及处理办法
(1) 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指定专人负责差错事故登记,每月在月报表中如实填写; (2) 凡发生差错事故均应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凡属严重差错,科室应于24小时内报告主管部门;
(3) 差错发生后,科室领导及相关人员应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迅速处理,防止差错发展为事故;
(4) 事故发生后,科室领导或事故责任者(包括在场者)必须立即协同临床科室处理,竭尽全力减轻事故所导致的危害,同时先口头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5) 差错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于3天内提交书面分析材料,说明事故经过,分析原因及教训。科主任(负责人)应于1周内组织科室人员讨论,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
宜宾县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科血库
2015年1月1日
差错事故处理通报
各科室:
XX同志在为患者换药时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导致将病人的药物换错,幸未造成严重后果。事件发生后,该科室即对事件进行了内部处理,积极取得了患者的谅解并主动上报。本着对病人高度负责的原则,医院对整个事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核实。为严肃纪律,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经院支部、院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相关科室及当事人以下处理:
一、对XX科提出全院通报批评,科主任、护士长写出书面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开展科室内部质量整顿,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二、对XX同志本人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并处罚款100元,要求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 各科室应以此为鉴,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查摆本科是存在的医疗安全隐患,在医务人员中举一反三,展开讨论,吸取教训,强化环节教育,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XX医院
二〇一X年十一月十一日
- 1 -
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
第九条账务处理
1、系统内部错账
(1)农村信用社系统内跨联社取款
ATM受理网点进行差错确认后退款至省联社清算中心,省联社清算中心调整卡所属社和受理网点的相关账务,客户账所属机构经仔细核对后退客户账。 会计分录 受理网点
挂账处理——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差错处理——受理网点通过农村信用社最后业务网络系统将相关款项上划省联社清算中心,核对后省联社清算中心将款项划至客户帐所属联社。 ①受理网点 借:其他应付款 贷:社内往来 ②受理网点的清算中心 借:社内往来 贷:存放联社款项 ③省联社清算中心 借:信用社上存联社款项 贷:信用社上存联社款项 ④发卡网点的清算中心 借:存放联社款项 贷:社内往来 ⑤发卡网点 借:社内往来 贷:其他应付款
发卡网点仔细核对后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卡客户账
(2)农村信用社系统内ATM受理网点同是发卡网点 ATM机所属网点进行差错确认后退款至客户账。 会计分录
挂账处理——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差错处理——受理网点核实无误后自行退客户账 受理网点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卡客户账
2、跨系统错账
(1)本代他交易(跨行取款) 差错确认后,我方退款至发卡银行。 会计分录 ① 受理网点
挂账处理——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②受理网点上划资金 借:其他应付款 贷:社内往来
其他应付款(银行卡手续费收入)(红字) ③受理网点的清算中心 借:社内往来 贷:存放联社款项 ④省联社清算中心 借:信用社上存联社款项 贷:其他应付款
(2)他代本交易(跨行取款)
首先银联信息交换中心确认并清算后,省联社清算中心与银联公司进行对账,对账后由省联社清算中心退款至发卡网点,发卡网点根据交易明细退持卡人。 会计分录 ①省联社清算中心 借:其他应付款 贷:信用社上存联社款项 ②发卡网点的清算中心 借:存放联社款项 贷:社内往来 ③发卡网点 借:社内往来 贷:其他应付款
④当发卡网点确认该笔为具体客户差错后进行下述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省联社清算中心下划资金) 其他应收款(银行卡手续费支出)(红字) 贷:客户银行卡账户 (3)POS消费交易
首先银联信息交换中心确认并清算后,省联社清算中心与银联公司进行对账,对账后由省联社清算中心退款至发卡网点,发卡网点根据交易明细退持卡人。 会计分录 ①省联社清算中心
借:其他应付款/备付金存款 贷:信用社上存联社款项 ②发卡网点的清算中心 借:存放联社款项 贷:社内往来 ③发卡网点 借:社内往来 贷:其他应付款项
④当发卡网点确认该笔为具体客户差错后进行下述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省联社清算中心下划资金) 贷:其他应付款(银行卡手续费收入)(红字) 客户银行卡账户
第十条暂行管理办法中所涉及交易时限,主要用做内部流通使用,省联社清算中心在处理跨行业务时严格执行中国银联公司的业务规定。 第十一条
差错处理收费项目、收费比例严格按照中国银联银行卡跨行业务差错处理的规定收取。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办法由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制定、解释并组织实施。 附1:
农村信用社银行卡跨机构(行) 交易查询/查复通知单 信用社/省联社科技部 请协助查实以下交易。 申请机构名称:申请机构代码: 申请单编号:申请日期:
原始交易信息
*清算日期: *系统跟综号: *交易传输时间: 商户类型码: *交易类型: 检索参考号: *受理金额: 终端标志码: 受理方标志码: 受卡方标志码: *持卡人卡号(主账号): *持卡人户名: *证件号码:
申请查询信息
□ ATM扣账未吐钞
□ 实际消费未成功,发卡方扣账 □ 查询卡片身份证明 □ 其他(简要描述) 证明文件:共份,名称: 申请单位业务章: 复核: 经办: 联系电话:
查复意见
□ 与申请情况相符,请贵方处理 □ 申请情况不符(简要描述) □ 其他(简要描述) 回复单位业务章: 复核: 经办: 日期: 联系电话:
备注:
1、此栏中带有“*”号的为必填项,并在相应“□”内打“√”。
2、申请单编号由8位机构+6位时间(YYMMDD)+2位序号组成;系统跟综号在跨行交易中为银联业务系统流水号,非跨行交易中为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中全网流水号。
3、商户类型码、检索参考号主要是商户消费中相关要素。
4、终端标志码在ATM交易中为ATM终端标识号,在POS消费中为POS机具编号。
5、受理方标志码由省联社科技部统一分配;受卡方标志码是指POS交易中的收单方标识代码。
附2:
农村信用社银行卡跨机构(行) 交易差错处理申请/受理通知单 信用社/省联社科技部 请核实处理以下交易。 申请机构名称: 申请机构代码: 申请单编号: 申请日期:
原始交易信息
*清算日期: *系统跟综号: *交易传输时间: 商户类型码: *交易类型: 检索参考号: *受理金额: 终端标志码: 受理方标志码: 受卡方标志码: *持卡人卡号(主账号): *持卡人户名: *证件号码:
请求处理信息
请求原因:
□ 本方交易未成功,省中心已清算,请贵单位做贷记调整/退单。 □ 超过处理期限,经双方协商,请贵单位做例外长款处理。 处理金额:¥ 元 汇入账号: 差错原因: 拟使用原因代码: 证明文件:共 份 名称:
申请单位业务章: 复核: 经办:
请求方联系电话:
调账 方 回复 处理 信息
□ 情况属实,差错处理清算日期: 差错处理系统跟踪号:
同意处理,差错处理交易传输时间: □ 申请情况有误,退回。 □ 其他。 调账单位业务章: 复核: 经办: 日期:
调账方联系电话:
备注:
1、此栏中带有“*”号的为必填项,并在相应“□”内和相应黑体字下打“√”。
2、申请单编号由8位机构+6位时间(YYMMDD)+2位序号组成;系统跟综号在跨行交易中为银联业务系统流水号,非跨行交易中为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中全网流水号。
3、商户类型码、检索参考号主要是商户消费中相关要素。
4、终端标志码在ATM交易中为ATM终端标识号,在POS消费中为POS机具编号。
5、受理方标志码由省联社科技部统一分配;受卡方标志码是指POS交易中的收单方标识代码。 附件3 农村信用社银行卡跨机构(行)交易 ATM未长款证明 网点机构全称: 证明编号:
(机构码+日期+2位顺序号) 原始交易信息: *清算日期: 系统跟综号: 交易传输时间: 商户类型码: 交易类型: 检索参考号: *受理金额: 终端标志码: 受理方标志码: 受卡方标志码: *持卡人卡号(主账号): 持卡人户名: 证件号码:
发卡方联系电话: 详细信息:
我机构ATM接到客户扣账未吐钞投诉,经核对后我机构未发现长款。如情况不符愿承担相关责任。 单位业务章: 复核: 经办: 日期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各科室均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登记。
2、凡发生各类医疗差错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向科主任(护士长)报告,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了解差错事故详细经过,明确性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填写“差错事故报告表”。
3、发生医疗事故应立即就地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医务科及院领导,对重大医疗事故均应做好善后工作。
4、报告制度:各种差错事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具体规定如下:
(1)发生医疗事故的科室,应在24小时内把科室讨论意见以书面形式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重大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应急即口头或电话报告医务科和总值班。并逐级汇报,在6小时内上报卫生局主管部门。
(2)一般差错在三天内口头汇报,并做好登记,按月上报。
(3)科室如月内未发生差错,也应填报“无差错”报告,以示负责。
5、每季召开一次差错、事故讨论、鉴定会议,对全院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差错事故性质,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6、每半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一次医院医疗事故发生情况。
检验科差错和投诉处理制度
检验科须对发生的差错事故和投诉定期讨论,重大事故应立
即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及防范措施,给予当事人批评
教育或必要的处理,并立即采取挽救措施,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根据情况,向有关上级领导报告。
(一)检验科差错处理制度
1、差错认定:
检验报告签发后,因质量抽查或临床、患者投诉,经调查证实并由科室质量管理小组讨论认定。
2、差错定性:
(1)经调查系因违反检验科操作规程造成,属严重差错;
(2)遵守操作规程,因偶然因素失误造成,属一般差错。
3、处理办法:
由科室质量管理小组讨论决定对当事人处理意见。
(二)投诉处理制度
1、投诉信息来源:检验科的服务对象通过各种途径(如上门、
来信、电子邮件、电话、调查等)向院部或检验科提出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不满的意见,或媒体的负面报导,即投诉成立。
2、投诉的受理:各专业检验人员必须认真接受服务对象以任何方式或通过医院管理层转达等形式向本科室提出的投诉,尽可能详细问明情况并做好记录,立即向本专业主管汇报。
3、投诉的处理:投诉受理后,专业主管应及时与相关责任
人员联系,通过调查核实,分析研究,确定投诉性质是否为有效投诉,查明原因,有错必纠;当专业主管无法解决时须迅速向科
主任汇报,及时处理,让投诉者满意。
4、科室须定期归纳和分析投诉记录,提出改进方案,避免同类错误再次发生。
5、定期征求医患意见或建议,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增强沟通效果。
如何做到公文处理“零差错”
公文处理是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和效率关系到机关工作的全局。在秘书科短短的六个月工作中,深深地感受到公文处理的重要性,往往是一个环节出现差错,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全局的工作。当前,我们的公文处理工作还存在文件组织传阅不规范、涉密文件保管不当、跟踪催办不到位、存归档不及时等现象,现就出现的现象进行调查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服务本领不够。在办文工作中,还不能够充分理解党和中央的大政方针,对省、市的重要部署的理解只停留在表面,难以吃透精神实质,缺少基本政治理论素养和一些重要大事的关注,导致工作效率不高,办事能力不强。
二、保密意识不强。机关工作中存在着“无密可保,有密难保”的现象,对工作中的一些涉密文件有着无关紧要,认为不是什么国家级机密,没什么大不了的麻痹大意的思想,对保密工作重视不够,涉密文件摆放随意、零乱,阅办后随着文件精神同时踪。
三、责任意识不强。在阅办公文的过程中,只落实公文的精神和领导的批示,造成公文处理后无落款和具体落实结果,对公文存在也不够重视,难以掌握落实的情况和结果,甚至连同文件一同不见踪迹。
四、自身定位不准。在组织文件传阅工作上,将自己只
看成是一名通讯员,负责文件的收文、分发,忽视公文跟踪催办的重要性,常常难以准确地掌握公文的行踪,甚至造成中途积压和传递断线。
五、办理流程不规范。
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措施。要建立健全公文处理责任制,督促各级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在公文处理中的责任。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力求做到严格规范、注重细节、讲求实效,即安全保密又提高效率,既降低成本又提高效益的目标,努力提高公文处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严格履行公文审批程序,按照拟稿人、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顺序审签文件,避免出现文件制发倒行文现象,要逐级严把公文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和文字关,凡在这几个方面存在问题的文件坚决不发,不断增强公文权威性和操作性。
那么,如何做好公文处理这项办公室重中之重的工作,确保部门是否能够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在这里得到了以下几点的启示:
一是树立公文处理“零差错”的服务理念。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全面提升公文处理的素质和水平。
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就要吃透上情,通晓下情,了解外情,熟知内情。这要求公文处理人员必须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充分理解上级方针、政策及市里的重要部署,吃透精神实质,对我市的相关情况 要做到心中有数,通过思考深刻理解其内涵,领悟其要义,找出规律,提高工作效率,缩短相关公文的处理时间。同时,要向他人学习,学习他人长处、借鉴他人失误来弥补自身不足。
二、规范运行,提高效率,严把公文处理的质量关。
在文件高效运转、规范运行方面,我部早就有公文运行管理的详尽规定,可是在执行的过程中始终不够严格,在收文办理和组织传阅、催办的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和脱节, 三是打造严谨细致地工作作风。
严格按照程序办文,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公文处理标准,真正做到精心办、准确办、快速办,实现程序性工作环环相扣,无缝闲接,养成严格要求,谨慎从事,心细如发,考虑周密的工作作风,切实把每一份文件办理得更周全、处理得更完善。
差错登记、报告和处理制度
1 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 2 对差错事故要分析、总结。
3 对差错人员要进行处理,起到教育目的。 4 每月建立零差错登记。
信息统计制度
1 记录血液输注品种、血量,进行工作量统计。
2 及时、准确地向临床及管理部门提供各种有关血液的查询和统计数据。
3 分析处理各种数据信息。
4 按要求定期备份数据,防止数据丢失。
档案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输血规范,有关资料保存十年。 2 血液入库、配血、发血、出库记录完整。 3 科室财产、设备文件管理要有登记。 4 文件管理专人负责。
5 用电子数据处理存贮的记录应进行备份。
差错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1.报告程序:一般差错当事人当天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护理部报告;严重差错及事故立即口头向护士长或科主任、护理部报告,并积极采取补救或抢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护理部及时主管护理院长报告。
2.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时,患者用过的药品、血液、器械、标本、检验报告、病例资料等应妥善保存,不得擅自销毁、涂改、弃掉,以备鉴定。
3.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科室(病区)及时组织讨论,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确定其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填写差错登记表交护理部;护理部每月组织科护士长进行讨论一次,并把定性和处理意见反馈给科室,科室一周内再将登记表返回护理部。
4.各科室(病区)设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记录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经过、后果、处理意见及改进措施。
5.患者有投诉并要求经济赔偿时应及时向医务部报告,纳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程序处理。
6.按护理缺陷分类及评定标准(试行),对护理缺陷、事故进行处理,做到护理部、科室有分析、结论处理意见及改进措施,并反馈。7.发生差错或事故的科室(病区)及个人,如不按要求报告,有意隐瞒不报,一经发现按本医院有关管理办法处理。
**县广播电视局事故、差错处理制度
1、凡因工作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仪器、财产受到损坏、报废、人员伤害,视其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分别列为差错或事故。
2、凡发生错转、错播、迟播、停播等现象均应作为事故处理。
3、事故或差错发生后,应及时报告领导或有关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和影响。
4、对每起事故或差错,有关领导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勘察现场实事求是地进行定性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制订对策,同时做好登记报告工作。
5、在处理责任事故或差错时,应以教育为主,使犯错误的人从中吸取教训,增强责任心,做好工作,要按事故情节,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以及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给予适当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以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
2、发生差错事故后,部主任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因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同时将其发生经过、原因及处理意见书面上报。遇重大事故需立即报告院长。
3、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
4、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本部或全院有关人员进行分析,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
5、发生差错事故后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当事人参加,允许其发表意见,决定处分前应做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工作,以达到教育目的。
7、医疗部和护理部负责人分析差错、事故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由本人或他人发现后及时登记,查找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经过、后果等,及时组织讨论与总结。
2.发生差错要及时上报护士长和护理部;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科主任和上级有关部门,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发生严重差错事故后,应及时指定专人对各种有关记录及造成差错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做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4.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全科和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5.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发生后立即向医务处、护理部汇报并填写报告表),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其他人发现时,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应允许本人参加。
7.护理部或护士长应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护理差错事故与处理
王晓玲
护理差错事故定性标准
事故定义: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具体参照“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Ⅰ类差错严重差错定义: 在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查对不严,违反操作规程或技术水平低等原因所造成的错误,给病人造成痛苦,延长治疗时间,增加经济负担,但未造成死亡、残废和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为Ⅰ类差错。
举例:
1.对危重病人观察不仔细,发现问题不及时通知医师,贻误治疗。2.应用特殊药物,如洋地黄、麻醉药、胰岛素、氯化钾等,因注射方法或剂量不正确而发生反应者。
3.输血不能按规程操作造成浪费者。
4.查对不严,以致输入有霉菌(肉眼所见)的液体、异型血或错注青霉素或未做皮试注射青霉素,未发生严重后果者。
5.昏迷、重危病人、兴奋躁动、小儿因管理不严或不符合正常约束要求等原因所致坠床,造成软组织挫伤,经治疗而无功能障碍者。凡精神病人发生自杀、自伤、伤人等到行为时,工作人员虽有不足之处,但后果不严重者。精神科一级护理以上病人及重管室病人(包括三防病人)跑逃,在一小时内发现,24小时以内被找回,无不良后果者。
6.各种穿刺、活检、特殊化验标本取错、损坏或遗失。, 7.危重病人(休克、昏迷、五衰等)未作床头交班者;对感染性和出血性等疾病,不按时测脉搏、血压和观察生命体征,出现休克发现不及时者。
8.延误或漏用抢救药品或治疗药品,如抗菌素、脱水剂、强心剂、利尿剂、镇静剂、呼吸兴奋剂、各种血管活性药物、胆硷脂酶复活剂等;临时用药超过30分钟,长期用药超过24小时;各种血管活性药剂量超过一倍或使用上述药物后未注明用药时间及剂量。
9.对患者有心功能有全,严重脱水,各型休克,肺炎等病人,未能按医嘱要求进行静脉推注药物和补充液体,影响疗效或引起明显付作用;静脉输液中液体渗入皮下,造成局部组织感染、坏死,经治愈者。
10.护理工作中,因护理不当未尽到责任,造成Ⅱ度褥疮,或热疗或保暖造成的灼伤,灼伤占体表面积>0.25%,深度或浅Ⅱ度类以上,短期治疗难以治愈者。
11.接产工作中,由于病情复杂或并有严重合并症,以致子宫破裂,经及时治疗而无严重不良后果者。
12.不消毒分娩(特殊情况例外);产后会阴Ⅲ度裂伤以下(急产例外);缝合不彻底,引起阴道小量出血,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13.分娩时婴儿牌挂错或出院时婴儿调错,后被纠正者;或婴儿性别写错引起纠纷,或产下畸形(如无肛门婴儿)在24小时内未发现者;出院时抱错婴儿,出医院门后纠正的。
14.手术室不按规定清点手术器械、纱布等物品,将纱布、器械、棉片等遗留在创口或被检查器官中,经及时治疗和纠正后无严重后果者。
15.责任心不强丢失重要标本,而贻误诊断增加病人痛苦和经济负担,但未引起严重后果者。
16.供应室、手术室存在的各种器械包,物品清洗不彻底,消毒不严格、发放消毒过期的治疗包,或虽已用于病人而未发生严重后果者。
17.上班护士不履行岗位责任制,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或值班时擅自脱离岗位,造成医院工作惯性运行失调,随机调度失控,导致医疗抢救工作失误者。
18.其他相当于上列情形者。Ⅱ类差错
定义:由于护理人员在工作中的错误,造成病人一般性痛苦或错误性质虽严重,但未造成病人任何不良反应者。
举例:
1.错服、漏服重要药物或处理医嘱错误而有影响病人治疗者而无严重后果者。
2.凡规定作皮试,未做皮试用药后无不良反应者(青霉素例外);或做过了皮试未及时观察且又不重做者。
3.因护理不当,发生占体表面积
6.手术室、换药室、人流室等.使用消毒过期手术包施行手术,未发生不良后果者,或遗漏主要的器械、物品,虽未使用于病人,但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
7.错用“特殊药品”,如安定注射液、氯硝安定等精神药物无不良后果者。
8.静脉输入一般性液体渗出血管外,造成较大范围肿胀,但未造成感染者;静脉注射刺激性液体渗出血管外,但未造成坏死者。
9.属视野内管理的病人,违反管理规定,被其他病人轻度伤害或自伤或伤人,增加病人痛苦者。
10.二级病人逃跑,在4小时内发现,24小时被找回,无不良后果者(不包括性质严重者)。
11.其他相当于上列情形者。 Ⅲ类差错
定义:护理工作中发生的一般性错误,不直接影响治疗也未造成病人任何痛苦的。
举例:
1.二级病人伤人、自伤,形成皮下血肿或表皮破裂者。2.遗漏一般性的治疗及发错一般性药物:
(1) 多发、少发一般口服药物或多注射、少注射一般药物,如维生素类及一般辅助药物。 (2) 一般治疗药物按规定给药时间提前或延迟2小时以上执行。 3.漏、错采集一般标本,对治疗无影响者。 4.器械、敷料、溶液未定期消毒和检查者。 5.其他相当于上列情况者。
防范措施
一、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考核标准,差错事故定性标准及管理办法。
二、科室应组织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医疗规章制度,每半年一次,人人有笔记。
三、定期培训诊疗护理常规,操作技术规范,“三基”训练常抓不懈,以科室组织学习为主,护理部每季度讲大课一次。
四、护理人员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及诊疗护理常规、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五、按照护理质量考核标准,科室每月组织质量检查一次;护理部每季度组织质控检查一次,,每季度召开一次质量评价会议,每半年组织一次质量研讨会,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防范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六、护士长每天进行质控检查(护士长“五查”),每周全面检查一次,每月召开护理人员会议,总结该月工作,找出存在不足,进行讨论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七、严格环节管理,合理调配人力、物力、积极组织抢救、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1、防止“三危”时刻出差错:
a、危险时刻:人员少工作忙,节假日、周末、交接班; b、危险人员:新上岗护士、生活中干扰因素大的护士; c、危险治疗:注射青霉素、输血、应用氯化钾、安茶碱等。
2、严格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三交”(书面交班、口头交班、床头交班);“三接”(治疗交接、病情交接、药械交接);“三清”(口头讲清、书面写清、床头看清)。
3、护理操作做到:“五不可“: a、不可随意简化操作程序; b、不可忽视每一查每一对; c、不可凭主观经验估计行事; d、不可忽视操作中的病情变化; e、不可放手对新上岗无监督的独自操作。
八、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告知内容书面写清,有病人或家属亲自签字或按手印为证,对拒绝签字者应注明,并有医生、护士双方签名。
九、护理文书内容严禁涂改、伪造、销毁、隐匿,对抢救记录不及时的应在6小时内补记,并加以注明。
十、护理人员发现或发生差错时,处理应冷静,根据事态严重程度逐级上报。以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
十一、各科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包括发生的经过、当事人、处理结果、分析原因,改进措施),并按时上报:一般差错一周内上报,一月讨论,严重差错及时上报,24小时内讨论,并提出处理办法及改进措施,对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除追究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外,扣科室质量分5分,对因此造成的事故或纠纷,另行处理。
十二、护理部每月对全院护理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在护士长例会上进行反馈,提出改进措施。
*** 教学差错认定和处理暂行条例
(2011年3月26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严格教学纪律,强化各级教学管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差错是指由于任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学保障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直接或间接责任,导致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受到影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第三条根据差错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教学差错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一)一级教学差错。一级教学差错是指因行为人的失误对正常教学秩序或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二)二级教学差错。二级教学差错是指因行为人的重大失误对正常教学秩序或教学质量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三)三级教学差错。三级教学差错是指行为人主观直接过错对正常教学秩序或教学质量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第四条教学差错的处理办法:
(一)一级教学差错对差错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当月基础绩效工资10%。一学期内发生两次一级教学责任差错者,按二级教学差错处理。
(二)二级教学差错对差错责任人给予警告批评,并扣当月基础绩效工资25%。一学期内发生两次教学责任差错者,按三级教学差错处理。
(三)三级教学差错对差错责任人黄牌警告,并扣发当月基础绩效工资,不得参加本年度评先、晋级。一学期内发生两次三级教学差错者,扣除一学期基础绩效工资,并调离原岗位。
(四)凡因教学差错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除按有关条款处理外,还应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第二章 教学差错认定原则
第四条 教学差错分为教学类、教学管理类、教学保障类三种类别。
第五条 根据教学差错的等级和类别,按照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条款进行认定。
第六条 教学类教学差错认定原则。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一级教学差错。
(一)因非不可避免的原因,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内。
(二)监考教师未按规定时间到岗,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
(三)在教学过程中不按要求布臵和批改作业或实验报告,学生反馈较差。
(四)在教学过程中擅自改变教学计划或擅自串、代课。
(五)任课教师无教案和授课计划上课或课堂秩序混乱。
(六)在指导实践教学中不负责任,或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七)在上课或其它教学活动中使用手机或其它移动通讯工具。
(八)考试结束后不进行课程教学分析,考试分析。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二级教学差错。
(一)因非不可避免的原因,任课教师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6—10分钟。
(二)监考教师未按规定时间到岗,迟到或早退6—10分的行为。
(三)监考教师未能认真履行职责,使考试延误5分钟以上。
(四)未严格执行考试规定(包括发现学生作弊不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影响。
(五)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变更课程表安排的上课时间和地点或擅自变更主讲教师。
(六)考试结束后,未按要求时间提交成绩。
(七)漏报或报送和提交成绩出现较大错误。
(八)实验技术人员未按要求提前做好实验准备,导致实验无法正常进行。
(九)教师在授课期间不注意自己的语言和行为,对学生造成不必要的心理影响。
(十)不按命题原则命题,题量偏少或试题偏易致使60%学生在规定的1/2考试时间内答完交卷。
(十一)提前结束课程,超过6学时(含6学时)。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三级教学差错。
(一)在教学过程及教学组织管理中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违背教师基本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的言论和行为,直接影响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或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二)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或上课期间擅离岗位10分钟以上(含10分钟)、甚至漏课,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三)考试期间发现学生作弊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致使学校无法正常处理;
(四)泄露试题或变相泄露试题,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不按评分标准阅卷或随意改动学生考试成绩。
(六) 因指导教师责任造成学生在教学或实验活动中受到严重伤害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七)未按规定程序在教务处办理审批手续,擅自主观停课或缺课。
(八)未按规定程序在教务处办理审批手续,擅自主观取消考试或导致考试没有正常进行。
(九)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接受所安排的教学任务(含教学、实验、实习、竞赛、考试等各类教学环节)。
(十)校外教学活动 (含教学、实验、实习、竞赛、考试等各类教学环节) 组织不当、导致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影响。
(十一)借用教学、实践活动等名义私自将学生带出校外,导致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影响。
(十二)其他发生的教学类教学差错、教学管理类教学差错、教学保障类教学差错,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经校务会认定后,确定为三级教学差错。
第七条 教学管理类教学差错认定原则。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一级教学差错。
(一)教学任务、教室或考试安排不当,未能及时调整处理,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二)由于开课单位未及时报送任课教师信息,影响正常教学运行。
(三)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变动而临时变更培养方案,影响正常教学运行。
(四)因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延误,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实习计划制定不及时,影响实习正常进行。
(六)教学相关信息传送不及时,影响教学或考务安排。
(七)教师已事前请假,而相关部门未及时通知学生,调整教学安排,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八)实验室(电教设备)管理人员未按时打开教室或相关教学设备,严重影响正常教学;
(九)实验室开关门不及时、实验室设备有而使用不利,影响教学计划的开展;
(十)教务处考务人员因工作不认真造成登记成绩错误;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二级教学差错。
(一)丢失学生试卷、原始成绩单、实习报告等材料。
(二)对本单位所发生的教学差错有意隐瞒不报,并产生严重后果的。
(三)责任单位在得知教学差错后,一周之内未能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四)教学任务、教室或考试安排不当,未能及时调整处理,影响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严重后果。
(五)实习学生出现差错未及时发现或处理,造成不良影响。
(六)试卷总成绩统计错误造成与实际成绩不符;或考试成绩上报后,再修改学生成绩。
(七)在教学期间,未经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并同教务处商定好处理措施,擅自占用上课、考试教室和实践教学场所,致使教学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八)在教学期间,未经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并同教务处商定好处理措施,随意抽调学生从事与该教学内容无关的工作或活动,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九)关于放假或全校性活动的教学调度通知内容不当造成教学秩序混乱;或通知未及时发放,造成局部未予执行;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三级教学差错
(一)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或证明,私自更改或伪造学生成绩档案。
(二)审查不认真,给不应该获得毕业证书学生颁发相应的证书。
(三)丢失重要学生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
(四)漏订或错订教材,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订购和使用教材。第八条教学保障类教学差错认定原则。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一级教学差错。
(一)因非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教室及相关实验室和阶梯教室不能正常使用,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二)在考试期间,因非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考场不能正常使用,影响考试按时进行。
(三)班级未按时开教室门,造成上课时间延误5分钟以内。
(四)在考试期间,相关负责人未按时开教室门,造成考试延误5分钟以内。
(五)教室无粉笔、黑板擦,影响正常教学。
(六)因非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网络阻塞和故障,未能及时处理影响教学正常运行。
(七)因非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网络阻塞和故障,未能及时处理使教师无法正常提交成绩或教学日历,影响教学正常运行,造成不良后果。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二级教学差错。
(一)因校内各种原因造成停电、停水、漏水而导致上课、实验等教学活动中断,有关责任人未能在5分钟内响应,进行现场处理。
(二)校内活动组织不当、调度不周、考虑不全,严重冲击正常教学秩序。
(三)教学设备损坏不及时报修或报修后未能及时修复,影响正常使用2天以上。
(四)未按时开教室门,造成延误上课时间10分钟以上。
(五)未及时预订教材,或非因校外出版社原因,使学生在开学第一周内未得到教材。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三级教学差错
(一)违规占用教学资源(如教室、实验室、实训基地、公共通道、实验设备、教学设备等),严重影响教学活动开展。
(二)教学设备损坏不及时报修或报修后未能及时修复,影响正常使用6天以上。
第三章 教学差错认定处理 第十三条差错处理程序:
(一)当事人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二)部门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教务处、纪检、人事处等部门处理意见。
(四)院务会意见。
(五)院办、教务处对教学差错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六)院办、教务处将处理结果报相关部门备案。
(七)相关部门对差错责任人和差错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发生三级教学差错的个人和单位在岗位考核、评选先进,实行一票否决。
第四章 教学差错报告程序
第十四条教学差错处理结果由单位负责人及时通知差错责任人。任何教学差错都应明确责任人,不得以部门集体代替。若差错责任人对差错的认定与处理有不同意见,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可向院办或教务处提出申诉。申诉及复核期间,不影响原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十五条三级教学差错提交院务会讨论并投票表决认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学院授权院办、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经院务会审议,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为适应银行卡业务联合发展的需要,提高杭州银行卡网络范围 内跨行交易差错处理的速度和效率,《杭州银行卡跨行业务差错处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各成员行共同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实施。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实施细则》正式公布实施之日起,原有关账务调整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二、根据杭州银行卡跨行交易的实际情况,差错处理暂开放贷记调整、请款和对请款的退单三种方式和查询查复业务,其余差错处理方式待时机成熟时再予以开放。各成员行经过以上三种差错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后仍存争议的,可通过双方协商处理或提起争议处理。
附件:杭州银行卡跨行业务差错处理实施细则
杭州银行卡跨行业务差错处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目的
为适应银行卡业务联合发展的需要,提高杭州银行卡网络范围 内跨行交易差错处理的效率,根据《银行卡联网联合业务规范》中有关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杭州银行卡差错处理系统的特点,制订本实施细则。
二、基本原则
1、差错处理按照据实、准确、及时的原则进行。
2、引起差错的原始交易应是经过杭州银行卡网络交换中心(以下简称杭州中心)转接的交易。
3、差错交易的处理路径应与原始交易的路径一致。
4、对超过双方成员处理期限或由于异常情况发生的差错交易,成员行无法处理的,经双方成员协商一致后可委托杭州中心进行处理。
5、通过银行卡总中心转接的交易,差错处理按照总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6、对差错处理争议的裁决方法将按照《银行卡联网联合业务规范》中第六章“争议处理”和“银行卡跨行业务争议处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基本要求
1、各成员行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差错处理工作。负责差错处理工作的人员每个工作日登录杭州银行卡差错处理系统,接收其他成员行的查询查复信息并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理。
2、各成员行应与杭州中心对账,及时解决交易差错,缩短差错处理周期。
3、各成员行应严格遵守《银行卡联网联合业务规范》中对交易的查询查复和差错处理的时间要求,及时、准确的处理差错交易。
4、各成员行将差错处理信息提交杭州中心之前,受理行或发卡行要对处理的交易进行严格的审查。各行应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对于业务经办及复核人员,应划分权限,明确职责,加强监督,以确保资金安全。
5、交易单据或相关证明资料的传递通过传真方式进行。 第二章 查询查复
一、权利和义务
1、各成员行有权就其任意一笔杭州银行卡网络范围内跨行交易 在规定时限内向杭州中心或对方成员行提出查询请求。
2、发卡行索取交易单据或相关证明资料应在原始交易发生后120日内提出。
3、收单行自发卡行索取请求提交日起20日内答复。 4、对超过时限未予答复的,则视同对方成员默认,查询方可以对此笔交易进行相应的差错处理。
5、对于索取交易单据或相关证明资料的,索取方应按有关规定向被索取方支付相应费用,业务开通初期暂不收费。
二、查询方式
1、杭州银行卡差错处理系统为各成员行提供三种交易查询方式,即查询杭州中心交易状态、查询对方成员交易状态和向对方成员索取交易单据或相关证明资料。
2、成员行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任意一种方式进行交易查询。
3、查询对方成员交易状态必须先查询杭州中心交易状态,确定中心是否成功清算,以此决定是否向对方成员进一步查询。
三、操作流程
1、查询方提交成员行在权限范围内就某一笔交易先查询杭州中心交易状态,如杭州中心成功清算,则可继续向对方成员进一步查询;如杭州中心未清算,则不需向对方成员进一步查询。
查询时需提交如下交易信息:发卡行代码、受理行代码、卡号、交易日期、交易类型、中心流水、交易金额及请求查询的内容。如需索取交易单据或相关证明资料的,还需提供联系方式。
2、杭州中心处理将查询信息转发给被查询方并保存该查询信息。对超过提交时限的,杭州中心有权拒绝处理,并答复查询方提交无效。
3、被查询方处理根据接收的查询请求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答复应包括交易在被查询方的处理情况、对差错处理的意见、提供交易单据或相关证明资料等。
第三章 差错处理
一、差错处理的方式及流程
差错处理的方式有五种:
1、贷记调整:是指收单行对确认的长款向发卡行主动退款。
2、请 款:是指收单行对原始交易的短款或因贷记调整失误而向发卡行提出的索款请求。
3、一次退单:是指发卡行对收单行请款交易的拒绝或对原始交易有疑问而对收单行做出的拒绝付款。
4、再请款:是指收单行对发卡行一次退单有异议而向发卡行再次提出的索款请求。
5、二次退单:是指发卡行对收单行的再请款交易有异议而向收单行再次做出的拒绝付款。ATM交易和借记卡交易发卡行无二次退单权。
差错处理应遵循以下流程:
收单行 发卡行
(对原始交易) 贷记调整
(对原始交易、贷记调整失误)
请 款
(对原始交易、请款交易)
一次退单
(对一次退单交易)
再请款
(对再请款交易)
二次退单
提起争议
一笔原始交易提交清算后,收单行可以根据某一原因进行贷记调整或请款,发卡行可以依据某一原因对该笔原始交易或请款交易进行退单,同样,收单行可以对该笔退单交易提交再请款。发卡行如对此笔再请款交易有异议,可进行二次退单。至此,收单行没有再次提交清算的权利,仍存争议的成员行可通过协商处理或提起争议处理。 ATM交易和借记卡交易发卡行无二次退单权。
二、贷记调整
1、原因
A.交易成功,ATM未吐钞; B.ATM部分吐钞;
C.商户发现长款,提出调整; D.收单方对帐发现长款。
2、处理要求
A.贷记调整交易,由收单方提交;
B.贷记调整交易,收单方须在原始交易发生后的120日内提出; C.每笔交易只能进行一次调整;
D.贷记调整金额必须小于或等于原始交易金额; E.贷记调整交易有误时,收单方可提交请款。
3、操作流程 A.收单方提交
收单方的贷记调整仅需本机构内核实后,向杭州中心提出即可完成。
B.杭州中心处理
杭州中心对贷记调整交易进行核实;
对有效调整并入当日清算;
对有效调整向发卡方转发调整信息;
对无效调整可拒绝处理,并答复收单方调整无效。 C.发卡方处理
对该贷记调整交易做相应的帐务调整处理,及时为持卡人入帐;
三、请款
1、原因
A.ATM吐钞未记帐; B.POS出单未记帐; C.贷记调整失误。
2、处理要求
A.请款适用于原始交易的差错和贷记调整失误; B.请款由收单行向杭州中心提交;
C.对原始交易的请款须在交易发生后60日内提出; D.对贷记调整失误的请款须在贷记调整交易完成后15日内提出;
E.请款金额必须小于或等于原始交易金额;
F.请款提交同时须向杭州中心提供交易单据或相关证明资料。
3、操作流程 A.收单行提交
请款交易经本机构内核实后,向杭州中心提出。 B.杭州中心处理
杭州中心对请款交易进行核实;
对有效请款并入当日清算进行调帐;
将有关证明资料和请款信息在一个工作日内向发卡行转发。 对超过提交时限的请款,杭州中心有权拒绝处理,并答复收单行提交无效。
C.发卡行处理
发卡行根据收到的信息及证明资料向持卡人进行追讨;
对无证明资料或证明资料不清晰,及协助追讨失败的,发卡行可提出一次退单交易。
四、一次退单
1、原因
A.交易成功,ATM未吐钞; B.ATM部分吐钞; C.已扣帐未打印签购单; D.重复扣帐;
E.持卡人否认已完成交易; F.持卡人对交易金额有异议; G.退货交易未达帐; H.对收单行请款交易有异议; I.请款交易提供资料不详; J.请款交易提供凭证不清晰; K.收单行对调单超时未答复。
2、处理要求
A.退单适用于发卡行对原始交易的拒付和发卡行对收单行请款交易的拒绝; B.对原始交易的退单必须在原始交易发生后180日内提出; C.对请款交易的退单必须在请款交易完成后30日内提出; D.对每笔原始交易必须分别退单,不能将多笔交易合为一笔退单;
E.每笔原始交易只能进行一次退单; F.退单金额必须小于或等于原始交易金额。
3、操作流程 A.发起方提交
对原始交易的退单,发卡行收到持卡人的投诉或发现交易的错误,经核实确认后,向杭州中心提交;
对请款交易的退单,发卡行经核实确认后,向杭州中心提交。 B.杭州中心处理
杭州中心对退单交易进行核实;
对有效退单并入当日清算进行调帐,并将信息转发收单行;
对超过提交时限的退单,杭州中心有权拒绝处理,并答复发卡行提交无效。
C.收单行处理
收单行同意退单的,做相应的帐务处理;
收单行不同意退单的,可在退单完成后提交再请款。
五、再请款
1、原因
对发卡行退单有异议。
2、处理要求
A.再请款交易由收单行提出;
B.提出再请款,必须同时提交交易单据或相关证明资料; C.对退单交易的再请款,必须在退单完成后20日内提出。
3、操作流程 A.收单行提交
再请款交易经本机构内核实后,连同交易单据或相关证明资料向杭州中心提出。 B.杭州中心处理
杭州中心对再请款交易进行核实;
对有效再请款并入当日清算进行调帐,同时将交易单据或相关证明资料转交发卡行;
对超过提交时限的再请款,杭州中心有权拒绝处理,并答复收单行提交无效。 C.发卡行处理
发卡行根据收到的信息及交易单据或相关证明资料进行相应帐务调整,或向持卡人进行追讨;
信用卡非ATM交易,对于书面说明不详细或追讨失败的,发卡行可提出二次退单;
借记卡交易及信用卡ATM交易,发卡行仍有异议的,可提起 争议处理。
六、二次退单
1、原因
A.再请款不合适或对一次退单没有纠正; B.收单行交易单据或相关证明资料不清晰; C.能够提供一次退单中缺少的证明资料;
D.同一笔一次退单交易被收单行再请款后,以另一不同原因行使退单权。
2、处理要求
借记卡交易及信用卡ATM交易,发卡行没有二次退单权利;
发卡行对再请款交易的二次退单,必须在再请款交易完成后20日内提出。
3、操作流程 A.发卡行提交
发卡行经核实确认后,向杭州中心提交二次退单;
提交二次退单的同时,应提供详细的说明及相关证明资料。 B.杭州中心处理
杭州中心对二次退单交易进行核实;
对有效二次退单并入当日清算进行调帐,同时转发收单行;
对超过提交时限的二次退单,杭州中心有权拒绝处理,并答复发卡行提交无效。 C.收单行处理
收单行同意调帐的,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收单行仍存在异议的,可提起争议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一、本实施细则由中国银联杭州分公司负责解释和修改.
二、本实施细则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OO二年九月十日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一、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由本人及发现者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科主任及护士长应及时组织讨论、总结经验。
二、发生严重事故后,要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报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做好善后工作。
三、发生严重差错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查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错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
四、对已发生的事故应按其性质、情节、严肃处理,并组织有关医务人员讨论时的当事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工作,以达到教育目的。
五、差错事故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登记报告,故意隐瞒,按情节给予处分。
六、医务科定期组织科主任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的措施。
护理人员严重差错、一般差错、缺点范围
凡护理工作中发生的错误尚未构成事故,可根据错误的性质。轻重分为严重差错、缺点。
一、严重差错
1、对青、链霉素,破伤风,抗毒素等能出现的过敏反应药物未做过敏试验而用药造成的不良后果者;
2、剧毒药、特殊药剂量错用者;
3、静脉输液时,液体漏于皮下组织肿胀或造成肿胀局部水泡组织坏死者;
4、危重病人未保证按时输液或未按病情调节滴速者;
5、将过期、变质、污染或带有毒的药物输入体内,但未造成严重事故者;
7、无菌操作中使用了未经消毒或消毒后已过期一月的物品;
8、危重病人未交班,病情恶化未发现或发现病情变化未及时报告医生,延误抢救时机者;
9、危重病人坠床或发生Ⅱ°以上褥疮或Ⅱ°烫伤者;
10、损坏或丢失了,重要检查标本,如胸穿、腹穿、脑脊液导尿标本等;
11、特殊病人治疗饮食发错,影响病人治疗者;
12、其他类似以上性质的错误。
二、一般差错
1、处理医嘱时、错写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用法、时间造成治疗上的错误。
2、由于查对不严,造成服错药、打错针、做错治疗、开错特殊治疗饮食而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3、采集血标本、未抽、未加或错加抗凝剂、污染血标本或造成溶血、凝血者。
4、留错化验单标本、写错床号,一般检查标本未及时送出或损坏浪费者;
5、备皮时操作不仔细,损伤皮肤,影响手术未按期进行者;
6、护理不周,造成发生Ⅱ°红臀者;
7、发现危重病人的药品未协助其按时服下影响治疗者;
8、使用氧气及药物执行特殊检查未登记;
9、其他类似以上的错误。
三、缺点
1、工作中发生错误及时发现并纠正,未用于病人者;
2、未按时正确做护理记录或护理表格填写不全未正确填写签名者;
3、遗忘了一般药物,如维生素在2小时内给补服者;
4、漏做一般小治疗,对病人无不良影响着;
5、危重病人未按2小时翻身,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6、其他类似以上性质的缺点。
差 错、事 故 登 记 报 告 制 度
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科内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登记发生差错的时间、责任人、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经过、后果及处理结果。
2.发生差错要及时上报护士长和护理部;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科主任和上级有关部门,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在工作中如果发生一般护理缺陷、差错,由护士长组织全科护士讨论并总结,提出整改意见,填写在护士长工作手册,按规定时间上报护理部。 4.发生严重差错事故后,应及时对各种有关记录及造成差错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做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5.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全科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应允许本人参加。
6.发生差错、事故的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其他人发现时,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8.护士长应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分析近期差错事故发生的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
处理差错事故的有关规定
一、护理差错事故分类
1.医疗(护理)事故 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故。分为护理责任事故和护理技术事故。护理责任事故一般是玩忽职守、敷衍塞责、违反规章制度及护理常规,违反操作规程所致;护理技术事故是由于技术过失造成,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尽职尽责。
2.护理差错 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工作疏忽,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违反操作规程,给患者造成精神或肉体痛苦,或影响了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称为差错。护理差错分为一般差错和严重差错:一般差错是指造成服务对象轻度身心痛苦,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严重差错是指护理人员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给患者造成服务对象身心痛苦,影响诊疗,延长了治疗时间。但未造成严重严重后果。 3.护理缺点(陷) 临床工作中,最常见的是虽然有某一环节的错误,但被发现后得到及时纠正,并未发生在患者身上(如错抄医嘱,但未执行)的现象,称为护理缺点。护理缺点是构成护理差错的危险因素,而护理差错又是构成护理事故的危险因素。因此,对护理差错、护理缺陷的有效管理是防范、杜绝护理事故的重要手段。
护理差错事故处理规定
Ⅰ类差错(严重差错)
定义:在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所造成的错误,给病人造成痛苦,延长治疗时间,增加经济负担,但未造成死亡,残废和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为Ⅰ类差错。 举例:
1.对危重病人观察不到位,未及时发现病情变化或发现问题未及时通知医师,贻误治疗。
2.应用特殊药物,如胰岛素、氯化钾等,因方法或剂量不正确而发 生反应者
3.输血不能按规程操作造成不良反应。
4.查对不严,输入异型血或青霉素或未做皮试注射青霉素,但未发 生严重后果者。
5.管理范围内昏迷、重危病人、兴奋躁动、小儿因管理不严致坠床,造成软组织挫伤。
6.责任心不强使腰穿、胸穿、化验标本取错,损坏或遗失,而贻误诊断,增加病人痛苦和经济负担,但未引起严重后果者。
7.延误或漏用治疗药品,如抗生素、脱水剂、利尿剂、镇静剂、各种血管活性药物等;临时用药超过30分钟,长期用药超过24小时(药房送药到病房后开始计算时间)。
8.责任心不强或不执行三查七对,用药剂量超过或少于医嘱剂量一倍。9.对患者有心功能不全、严重脱水、各型休克及脑外伤等病人,未能按医嘱要求补充液体,影响疗效或引起明显副作用。
10、在治疗过程中,不执行三查七对,输错液体或错注药物。
11.护理工作中,因护理不当未尽到责任,造成Ⅱ度褥疮,或热疗或保暖造成的灼伤,短期治疗难以治愈者。
12.各种器械包,一次性无菌物品,未及时发现过期,已经用于病人而未发生严重后果者。
13.上班护士不履行岗位责任制,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或值班时擅 自脱离岗位,导致医疗抢救工作失误者。
14.静脉输液中液体渗入皮下,造成局部组织感染或坏死,经治愈者。15.观察患者不到位,重要管道未按要求妥善安置和管理。 16.其他相当于上列情形者。
Ⅰ类差错(严重差错)处理规定:符合一条扣发当月奖金500元并扣5分,符合多条由科室讨论决定扣款金额和分数,同时给予留科室查看,书面检讨,通报批评等处分,本年度不能参加科室评优。一年内累计出现Ⅰ类差错三次退回护理部二次分配。 Ⅱ类差错
定义:由于护理人员在工作中的错误,造成病人一般性痛苦或错误性质虽严重,但未造成病人任何不良反应者。 举例: 1.处理医嘱错误或未及时执行而有影响病人治疗者而无严重后果者.2.凡规定作皮试,未做皮试用药后无不良反应者(青霉素例外);或做 过了皮试未及时观察且又未及时重做者。
3.因护理不到位,发生占体表面积
5.观察患者不到位,一般管道未按要求妥善安置处理。
6.静脉输入一般性液体渗出血管外,未及时发现造成较大范围肿胀, 但未造成感染者或坏死者。 7.其他相当于上列情形者.Ⅱ类差错处理办法:符合一条扣发当月奖金300元并扣3分符合多条由科室讨论决定扣款金额和分数,书面检讨,通报批评等处分,本年度不能参加科室评优。一年内累计五次Ⅱ类差错退回护理部二次分配。 Ⅲ类差错
定义:护理工作中发生的一般性错误,不直接影响治疗也未造成病人任何痛苦的。 举例: 1.多发,少发一般口服药物。
2.一般治疗药物按规定给药时间提前或延迟2小时以上执行。3.不执行三查七对,用药剂量错误,但未超过或少于医嘱剂量一倍。 4.漏或错采集一般标本,对治疗无影响者.5.器械、敷料、溶液未定期消毒和检查,过期未及时发现。 6.其他相当于上列情形者。
Ⅲ类差错处理办法:符合一条扣发当月奖金100元并扣1分,符合多条由科室讨论决定扣款金额和分数,通报批评等处分。年内累计十五次Ⅲ类差错退回护理部二次分配。
注:一年内累计扣分15分,退回护理部二次分配,不构成差错事件参照护理质量考核标准处理。
如何减少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
医疗护理一旦发生差错事故不仅给患者造成严重的危害,且对医院、护士、社会也造成极大的影响。因此,护士在工作中如何减少差错事故是摆在每位护士面前的新课题,也是每位护士值得十分重视的一个问题。 1 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
(1)不认真执行三查七对。(2)不认真执行护理技术操作常规。(3)交接班不认真,如药品、器械、重症病人床头交班。(4)巡视病房不周,观察病情不细。(5)责任心不强,对患者不负责任。(6)护理队伍素质较差(政治、心理、业务、伦理、道德、美学、语言、身体等)。 2 对策
2.1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护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护士长期工作实践的经验总结,是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处理工作的标准,是保证患者接受治疗、检查、护理的主要措施,也是保证护理安全的一个
重要措施,如岗位责任制、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一旦不严格遵守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如由于弄错床号引起青霉素过敏,将B型血错输给A型血的患者均可造成严重的死亡事故。这些教训告诉护士工作中要严肃认真、不折不扣地遵守规章制度,执行操作规程,做好三查七对,不能图省事加以简化。这样才能使护理工作科学化,保证医疗护理质量,减少和防止各种差错事故的发生。 2.2 加强道德教育,提高素质
2.2.1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经常组织学习《执业护士法》,增强自我保护、安全护理意识,在工作中做到技术熟练、细致认真、恪守规章、保持良好的慎独作用,也是防范差错事故的关键。
2.2.2 提高素质加强责任心:加强护理队伍人格素质的培养,才会有坚定的人生信念,优良的心理品质,良好的行为规范,才能够增强护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护理工作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危,所以要求护士出于对患者的高度的责任感,勤奋审慎地进行工作。护士在工作中不可有丝毫的马虎,不放过任何一点可疑之处,要做到口勤、眼勤、手勤、脚勤,这样才能在疾病的千变万化中掌握其变化规律,及时准确地提供护理措施,有利于疾病的治疗和患者的痊愈。临床上从很多的护理差错事故分析中可以看出,多数差错事故都是因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因此,护士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我修养的自觉性,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工作极端负责,勤奋审慎,才能保证护理安全。 2.3 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2.3.1 作为一名护理工作者最终要通过高水平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来体现自己高尚的道德情操。因此护士应在思想上要重视,自觉不断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实践,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并应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加强训练,迅速适应新形势,承担新任务。这样才能在紧急情况下忙而不乱,忙而不错,以保证护理安全。
2.3.2 护士长每月1次带领全科护士组织业务学习、业务查房,做指导性的总结。并定期行考核,考核内容不仅限于三基训练,还应涉及人文科学、法律法规方面内容。
2.3.3 护理部定期安排继续教育课,如定期请专家学者到单位举办讲座,通过教育和指导,提高护士的学习自觉性和积极性,要使在职护士认识到在知识经济时代人才竞争是知识的竞争,只有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争取继续学习,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适应时代的要求,做一个称职的护士。
2.3.4 外派进修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的训练。 2.4 制定安全教育计划:(1)护理部根据护士工作年限及岗位职责制定相应的安全教育计划。(2)对象:护士长、全体护士、实习生及进修护生等。新职工岗前培训。(3)内容:护理与法律的关系、护理差错事故缺点的定义及分类、防范措施,护理差错事故案例分析,护理差错事故的报告、方法和管理对策。(4)讲课或经验交流等。 2.5 护理管理
2.5.1 护士长的管课:(1)护士长对每位护士应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各班护士所完成的治疗及护理情况,每日深入病房了解患者对护士工作的反馈。(2)督促护士加强工作责任心,改进态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有计划地检查医嘱的执行情况,加强医护配合,严防缺陷、事故,纠纷的发生。(3)随时掌握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护理计划情况,参加并指导危、重、大手术及抢救患者的护理。(4)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患者对医护护理及饮食等方面的意见,研究及改进病房管理工作。(5)及时了解掌握护理工作中不足之处,可能出现的护理缺陷、差错,从发现问题到及时纠正,提出防范措施,到纠正后情况再查,做到环环相扣,严密有度,奖罚分明。
2.5.2 护理部的管理:(1)护理部设立护理检查小组每月定期到临床科室检查护士工作情况,及时了解反馈不足之处,以利于改进工作方法,并确保护理安全。(2)设立差错事故防范小组,要定期进行防止差错事故的调查分析。(3)对护士进行防止差错事故的调查分析。(4)从差错的角度来分析、讨论、借鉴,并及时通报、批评教育。(5)召开年度护理安全工作会议。
教学差错、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规定(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提高教学质量,减少和杜绝教学差错及教学事故,根据学院现有情况,决定对《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2008)》文件进行修订,现规定如下。
一、教学差错、教学事故的界定
教学差错和事故是指由于任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学服务人员及各级教学和教学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直接或间接责任导致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受到影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根据发生的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教学差错及事故可被认定以下四个等级: 教学差错:指失误或其他因素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教学事故:指较重大失误或其他因素造成的较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重大教学事故:指人为因素造成的影响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特大教学事故:指人为因素造成的影响特别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二、教学差错、教学事故的认定
(一)教学差错
1、上课迟到、擅自提前下课5分钟之内的;
2、未按规定上交课程教学进度表;
3、教师上课时使用手机通讯;
4、擅自请他人代课;
5、不按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要求布置作业、批改作业(实习/实验报告)或辅导答疑;
6、未按正常程序征订教材或擅自更换教材;
7、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
8、不按要求指导实习,毕业实习报告质量低劣,且指导教师认定成绩合格;
9、任课教师未按时按要求送交课程考试试卷;
10、任课教师对符合禁考规定的学生未按时上报;
11、学生符合禁考要求,教师未按时上报。
12、监考在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内;
13、违反监考规定,监考期间擅离考场或不尽心尽职(不清查考场或在考场内外聊天、看书、使用手机、在考场内抽烟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14、监考教师监考不力,被巡视人员在同一场考试中查出2起以上(含2起)作弊事件;
15、考试结束后,未经批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成绩;
16、一份试卷中出现1处及以上命题有误或5处及以上文字(外文以一个单词记1处)错误;
17、任课教师提交的学生成绩错误率达到3%;
18、已经批准的调停课,管理人员没有及时通知学生和教师,造成教学秩序混乱;
19、教学管理人员不按规定及时整理归档学生试卷和毕业实习等教学资料;20、其它对教学工作产生一定不良影响的教师、教学管理行为。
(二)教学事故
1、教学计划编写错误,导致无法安排教学(含见习、顶岗实习、实验等);
2、教学准备不充分,上课无教案(含实验课);
3、未按程序审批,擅自调课、停课、合班上课或私自请人代课、监考;
4、在课堂言语粗俗、举止不雅,或上课时间擅自离开课堂;
5、上课无教学进度表或事先未得到学院批准,实际课程进度与教学日历进度相差8学时以上(含8学时),或未完成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达1/5以上(含1/5);
6、所开课程(除室外或体育场馆内所上体育课、军事理论课和校级公选课)教师在一学期内从未布置作业,或布置作业后从不批改,或从不安排辅导答疑或讨论;
7、试题太容易或题量太少,导致全部学生不到考试时间一半交卷;
8、监考教师开考后迟到超过15分钟;
9、监考人员失职,导致考场纪律混乱,无法进行正常的考试;
10、舞弊确认后,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不处理,不报告;
11、因监考人员的原因,漏收学生考卷或丢失学生考卷,造成学生无考试成绩;
12、集中实习、实验等课程指导教师不按规定到现场进行指导;
13、未经学院批准,私自向学生发售教材、资料,造成不良影响;
14、实习总结抄袭严重,不采取措施改进;
15、未按程序审批,自行改变教学大纲,调整和变更教学计划;
16、教学管理人员因失误造成较大范围停课或停考;
17、未经批准,分院、系或其他单位随意通知全校或全院学生停课;
18、对学生提出的查分申请未认真核实、未按规定按时如实上报;
19、试卷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出现泄密或丢失;20、其它对教学工作产生较大不良影响的教学行为。
(三)重大教学事故
1、在教学过程中散布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散发封建迷信以及淫秽内容,造成恶劣影响;
2、因准备不当、指导不力,在实验、实习及其他教学活动中出现安全事故,使学生受到严重伤害;
3、考试前,教师或管理人员有意或因试题保管不严泄露考题,造成重大影响;
4、教师在考试中参与、协同学生作弊;
5、教师或管理人员填写呈报学生学习成绩时弄虚作假;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教学任务;
7、收受学生钱财或礼物,出现给学生人情分等有违教师操守的行为;
8、教师不按课表上课,提前结束课程8学时以上(含8学时)。
9、因工作人员失职,造成大型、贵重教学仪器设备损坏;
10、其它对教学工作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教学管理行为。
(四)特大教学事故
1、教师没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教学,出现人员死亡的;
2、教学及教学管理部门隐瞒重大教学事故不报。
三、认定和处理办法
(一)认定办法
1.在一年内个人出现的第3次教学差错作为1次教学事故处理;一年内个人出现的第3次教学事故作为1次重大教学事故处理。
2.教学差错、教学事故或重大教学事故一经发生,学院成立由教务处、人事处、事故责任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教学事故处理小组,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确定事故等级;对于教学检查现场发现的教学差错、教学事故,教务处或责任人所在部门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直接认定;对于重大教学事故、特大教学事故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并由院长办公会认定。教学事故处理小组将处理结果通报人事处、事故责任人所在单位,处理结果通报由责任人所在单位送交事故责任人。
3.教学事故调查材料应明确列出责任人,不得以部门或集体代替,部门或学院不积极配合进行调查、包庇事故责任人的,调查结果责任人直接记为部门负责人。
(二)处理办法
1.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认定后,责任人当年不得参与各种教学类评选活动,学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批评与处理。对于重大教学事故者年终考核评为不合格。
2.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发文后由人事处、教务处备案,纳入责任人档案,并作为工作业绩考核、职称评定以及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
3.教学差错、教学事故或重大教学事故的当事人,原则上应该在事故发生后立即主动向学院以及教学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对教学事故采取隐瞒、拖延等行为,无论是直接责任人或是间接责任人都可认定为新的教学事故。 4.教学事故责任人对发生的教学事故拒不采取措施弥补的,将加重处理。 5.对于本单位发现并主动上报的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对责任人所在单位免责。
6.学院年度教学差错、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的人次与学院教职工人数的比例作为部门年度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之一。
(三)若教学差错、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对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有不同意见,允许在接到教学差错、教学事故的通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经所在部门同意,向学院提出申述,学院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复查,对核查事实有较大出入的,将对该项事由进行复议,并重新作出处理。
四、对于违反学院有关教学管理文件规定,但未达到教学差错及以上程度的,教务处将在责任人所在部门内进行如实通报。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院其它文件涉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O一四年五月 考务工作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为了规范教师考试工作行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各项考试工作管理,维护各项考试的公平、公正,保证各项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省、学院有关考试工作的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一、所有参加考试组织、命题、制卷、监考、阅卷、成绩管理、试卷保卫保密等与考试相关的工作人员(下称考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政策和工作制度,明确职责。
二、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校内所有各类考试的全体考务人员都要自觉遵守考务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办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考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1.应回避考试工作却隐瞒不报的;
2.监考中不履行职责,未清理考场、座位安排不当、吸烟、看书、看报、打瞌睡、聊天、手机通信、擅自离开岗位,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3.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的;
4.因工作麻痹大意,丢失、损坏考生答卷,影响考生成绩评定的;5.擅自将试题、答卷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者传递给他人的;
6.因未认真履行监考职责,造成考场纪律混乱,或造成所负责考场出现雷同试卷的;7.在评卷中擅自更改评分细则或者不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卷的;
8.在评卷、统分中严重失职,造成明显的错评、漏评或者积分误差的;9.擅自泄露评卷、统分等应予保密的情况的; 10.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考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1.为不具备参加考试或考务条件的人员提供假证明、证件、档案,使其取得考试资格或者考试工作人员资格的;
2.因玩忽职守,致使考生未能如期参加考试的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3.利用监考或者从事考试工作之便,为考生作弊提供条件的; 4.伪造、变造考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的;
5.在试卷保密保卫环节中违反规定,影响考试正常进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评卷和统登分中,因利益驱使而有明显给人情分或造假行为,造成极坏影响的;7.偷换、涂改考生答卷,擅自变更考试成绩或者考场原始记录材料的; 8.利用考试工作便利,索贿、受贿、以权徇私的; 9.诬陷、打击报复考生的;
10.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而造成较坏影响的行为。
五、在国家或省组织的、由学院举办的各项考试中,如有考务人员违反规定,则按相应考试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第
三、
四、五条各种行为,如构成教学差错及事故的,则根据学院《教学差错及事故处理的暂行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七、本规定适用于教务处组织的校内外各类考试,
八、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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