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外包管理岗位职责

2020-10-15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催收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逾期账户管理,及时掌握各客户的欠款情况;

2、通过电话、信函或上门等催收手段进行信贷催收;

3、登记催收情况,获取、更新与逾期客户的资料信息;

4、协助进行逾期数据分析;

5、完成部门下达的催收回款指标,使应收账款控制在定额范围内;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2篇:催收人员岗位职责

催收人员岗位职责

1、催收人员岗位职责

1、主要通过电话提醒、信函通知等方式与相关客户联络,提醒客户及时还款;

2、协助银行和金融公司处理逾期账款的收回,维护银行客户的信用;

3、以专业、规范的持续协助银行核实信用卡客户的准确信息。

2、催收人员岗位职责

1.针对逾期拖欠的客户,通过电话、外访等对欠款客户进行沟通,催收账款;

2.负责逾期用户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外流资金安全;

3.执行上级工作指令,完成本职工作;

4.配合公司其它部门完成日常工作。

3、催收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对不同风险程度的逾期客户开展电话催收或其他外访工作,记录催收结果并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2、根据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难点问题、工作重点以及操作经验进行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并切实可行在解决办法,确保完成业绩目标;

3、根据贷中和贷后发现的问题,归类汇总;

4、制定完善工作计划,对客户审核、催收工作制定审核及操作流程,并高效实施;

5、调查客户的还款能力,评估客户的贷后风险且实施有效的处理手段;

6、开拓各种有效的信息修复渠道,进行失联客户的信息修复工作,提高回款率,减低坏账损失;

7、针对中高期违约客户,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提出有效催收措施,指导催收策略落实,跟进催收效果;

8、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催收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逾期账户管理,及时掌握各客户的欠款情况;

2、通过电话、信函或上门等催收手段进行信贷催收;

3、登记催收情况,获取、更新与逾期客户的资料信息;

4、协助进行逾期数据分析;

5、完成部门下达的催收回款指标,使应收账款控制在定额范围内;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5、催收人员岗位职责

1、通过上门、抵押物处理等催收手段进行信贷催收;

2、登记催收情况,获取、更新与催收对象相关的资料信息;

3、协助进行客户逾期数据管理和分析,总结催收经验教训;

4、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3篇:债务催收服务外包协议(推荐)

债务催收服务外包协议

外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深圳市赢时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河南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郑州国贸中心2号楼1单元2610室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用信、公平自愿”经协商一致签订下协议:

一、服务目的

在本协议委托有效期内,甲方委托乙方按(判决书/汽车租赁合同/欠条/ 欠款凭证/ 还款确认书等债权凭证)之内容对进行信用管理,涉案标的总金额为:——— (大写:)。

二、服务内容

(一)原则

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所需文件并确保提供的文件真实、合法、有效,同时提供其他必要协助。在本协议期内,乙方自主安排委托事项的具体工作。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的工作,包括提供详实的债权凭证(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书、合同等)、目标人的相关线索等。如因甲方提供文件不具有真实、合法性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服务方式

1、乙方将在友好的基础上与目标人进行交涉,首先通过合法非诉方式敦促目标人将涉案款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或由甲方收取,乙方必须保证其催收方式必须在合法范围内,不得损害甲方债权、第三方利益或债务人、目标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由于乙方违规、违法、违反本合同约定之方式进行债务催收由此侵害第三人权益、或侵害甲方之权益,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益,本协议不得作为乙方作出上诉违法行为的凭证。

2、乙方保证其工作方式的合法性,在此基础上,乙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适宜的途径实现债权权益。

3、在本合同项下,甲方授权乙方催收债务,乙方在追讨债务中,应采取合法手段,不得侵害债务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发生的侵权行为或因追讨受到损害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赔偿。

4、乙方应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减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对甲方债权产生不利的举动将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方以外包服务费进行抵销。

5、甲方委托乙方催收债务后,甲方有权随时了解债务催收情况、最新进展,乙方应作书面答复或邮件回复,甲方发现乙方怠于催收,或者自债务催收外包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无任何进展,甲方有权另行就该债务另行选择第三人催收、或同时选择第三人催收,乙方对此不持异议。

6、乙方应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减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对甲方债权产生不利的举动将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方以外包服务费进行抵销。

7、在乙方的主持调解下,甲方与债务人达成书面调解协议,甲方按债务人实际偿还款项的 %支付报酬,并不计其他费用。

(三)信用管理内容

1、乙方必须以法律为准绳,采取合法的途径或方式开展协调工作,或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2、还款和付款的货币应与甲方提供的债权凭证票面币种相同。如有不同,须经甲方同意。

(四)费用收取方式、费率

甲方将按照乙方实际追回债款数额的支付报酬。未追回债款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调查费、人工费、劳务费等。

三、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的信用管理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协议中止和终止条件

(一)目标人还款时,必须由甲方双方代表在场,现金还款直接由甲方收取后即付乙方佣金,甲乙双方单方面私自收取目标人的还款属于违约,违约方要承担给对方所收取金额的双倍违约金。如目标人以支票方式支付或以物抵债还款,并甲方确认有效,则甲方必须及时支付佣金给乙方。若目标人不能一次性结清账款,新的还款协议由乙方保存,直至欠款结清。

(二)协议生效期间甲方不得擅自与目标人联系寻求其他解决方案,也不可将本案委托给他人办理,但是甲方自委托之日起日内乙方无任何有利于甲方收回款项的进展、线索、证据等,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或就该委托事项继续委托第三方进行催收,乙方不得干扰第三方的正常催收工作。

(三)甲方不得私自给乙方负责该项目的非指定人员任何款项或委托其承办他案。为了维护甲方安全 ,除乙方负责人外甲方不得随意留下通信方式联络方式给非指定人员,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费用及佣金支付办法

乙方按照甲方委托的案件进行劳务佣金计提,甲方收到目标人现金或支票还款时经甲方确认后即按照实际收回金额的%支付乙方作为代理佣金,佣金必须由甲方亲自交到乙方负责人或甲乙负责人指定账号方为有效(以转账存单为准),否则,视为无效存款。

六、其他条款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效力。协议的终止将不影响在协议终止之前双方再以委托信用管理服务上依据本协议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持一份,双方合同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一致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以书面形式作出。

(三)如本协议发生纠纷,诉讼的法院是 郑州市金水区 人民法院。

甲方:乙方:

证件号(公章):证件号(公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推荐第4篇:提醒—催收管理

提醒管理:

重点:还款三要素,时间、金额及还款帐户

每月15日&30日为客户还款日,需要求客服提前2天拨打。

催收管理:

一、对于客户进行分类情况

A类客户:(过去3个月无逾期记录),还款日前一天拨打及当天下午2点确认到,即2次提醒。

B类客户:(过去3个月有1~2次逾期),还款日前二天拨打,一天一次,即次提醒。

C类客户:(过去3个月次次逾期),还款日前二天拨打,上下午滚动拨打,即6次提醒。

二、对于逾期天数分类情况

A.逾期1~5天短期客户,要求催收话术控制在45秒~2分钟。 B.逾期6~20天中长期客户,要求与客户保持联系,了解客户相关信息,包括不还款原因,客户可能日后还款来源及通话中分析客户弱点。

C.逾期20+天老赖客户,要求强力度催收,拨打高频率电话。

三、催收话术 话术1.——XX先生/小姐您好,我是好时贷客服,请问您XX银行的还款是否已处理?

N——您何时可以处理本期还款呢?

Y——您何时处理的?是通过什么方式处理?处理的还款金额多少?哪个帐号?

话术2.——XX先生/小姐您好,我是好时贷客服,您本期贷款已经逾期好几天了,信用记录对您以后在银行及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非常重要。您(的企业)以后总归要和银行打交道的,您能确认一个准备的还款时间吗?

话术3.——XX先生/小姐您好,我是好时贷客服,您之前的还款记录非常好,谢谢您的支持,但是这是第一次晚还款,是否遇到什么情况了呢?(让客户讲出逾期原因,了解客户经济情况,告知其信用记录重要性,确认客户还款承诺)。

四、客户称没钱还款,如何应对?

A.工资没发:XX先生/小姐您好,您的还款日是银行系统所定,并非人为。您向您的亲朋好友借一下,您这个是贷款,晚还款会产生罚息及违约金,我想您也不愿意多支付吧。

B.没钱:XX先生/小姐您好,您跟您父母或者亲朋好友借一下,您这个是贷款,一旦产生逾期情况,将严重影响您的个人信用记录,另晚还款会产生罚息及违约金,若延迟还款,按照我司流程是会走司法程序的,到时对家人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C.老赖客户:先联系家人,您好,我是好时贷客服,XX的保险费到期了,现联系不上本人,请您通知他务必今日存入或速回电。联系单位:您好,我是好时贷客服,请问XX在吗?言不在问何事,XX有笔保险费到期了,麻烦您转告一下,再次想问下贵司何时发薪?(前提客户屡次未接或拒接)

五、对于失联客户,如何应对?

可通过1

14、百度、人人网等查询电话获得客户联系方式或其家人联系方式。

A.对于家人:XX女士/先生您好,我是好时贷客服,您儿/女在我们这里有笔贷款,现了解到您儿/女遇到困难,无法偿还,现已逾期利息天天在滚,逾期时间越长交付的罚息越高,到时损失也遇大,您看是否可以帮下他/她渡过此次难关,我相信之后也会还给你们的。

B.对于朋友:基本上80%的朋友都不愿意转告,对于这些人只能加强跟进力度,打到一定程度定会转告。

C.对于单位:先生/小姐您好,我是好时贷客服,麻烦您转告一下XX有笔保费晚缴,谢谢。若遇到单位接听人不配合,直接找客单位领导,告知此次贷款逾期严重性,当时客本人是携带贵司开具的相关收入证明来申请贷款,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希望您这边能转告客本人或您提供他的联系方式也行。

推荐第5篇:贷款催收外包业务风险及防范

贷款催收外包业务风险及防范

个人消费贷款具有笔数多、金额小、客户群体复杂等特点,银行贷后管理人员相对较少,信息量小,近年来,商业银行因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和外部信用环境差,产生了大量不良个人消费贷款,传统的清收方法耗时长,成本高,效果不明显,已不能满足清收需要,因此,部分银行将不良消费贷款外包清收。

一、当前外包清收模式及风险控制方法外包,是指金融机构将自身提供的服务交由外部服务商的一种安排。目前银行外包清收不良个人消费贷款的品种主要包括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助业贷款、装修贷款、工程机械贷款等,清收不良贷款的范围主要是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当前的外包清收及风险控制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

(一)完整外包模式。外包清收的前台实施部门具体负责不良资产包的选定、外包公司准入、协议签署及执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后台管理部门负责外包业务的监督、检查以及向管理层汇报等工作;银行决策部门负责制订清收决策,对外包业务风险及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外包公司作为具体清收机构,负责对不良资产调查摸底、风险排查和清收管理工作。具体风险控制过程如下:前台部门每天与外包公司进行账务核对,定期对外包公司实地检查;后台部门定期对前台和外包公司检查,针对清收工作出现的问题与潜在的风险,提出解决方案,指导、协调清收工作;管理层定期对外包业务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风险评价,并制订相应风险控制决策。

(二)部分外包模式。有的银行外包业务处于尝试阶段,发生的业务量较小。由不良个人消费贷款管理部门----零售业务部负责对外包清收业务进行统一管理,与外包公司签订风险代理协议,委托其进行前期调查,信贷人员与外包公司人员共同进行清收。

二、外包清收成效及优点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实施外包清收的银行都取得了较好效果。如某银行个人不良消费贷款笔数多,金额大,贷后管理人员少,一个信贷人员少则管理几百户,多则管理上千户,每天忙于电话催收,根本谈不上实地催收,2005年上半年汽车消费贷款风险全面爆发后,该行贷后管理工作更是雪上加霜。2005年7月,该行对1028笔14967万元不良贷款清收和部分贷款风险情况调查工作实施了外包。截至2005年底,外包公司共清收压缩不良贷款7151万元,不良贷款回收率为4778%,并对5635笔可能存在问题的贷款进行了风险排查,实行逐户催收,客户还款意愿明显增强。实施不良贷款外包清收政策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可以使银行专注发展核心业务,解决银行贷后管理人员相对较少的问题。使银行有更多的精力专注个贷业务真实性调查和实质性审查,加强准入关风险控制,规范个贷业务发展;二是节约了催收成本支出。某银行通过成本核算,认为与自身催收相比,外包清收节约了350多万元催收成本;三是利用外包公司具备的专业清收信息管理系统、清收手段和清收团队,可以对不良个人消费贷款进行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测,加强了贷后监控和风险管理。

三、当前外包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潜在的风险 (一)外包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有待加强。银行外包业务管理办法不够细化,缺乏立项、可行性研究、审批及执行监控等环节规定,特别是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以及分析统计制度、执行监督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后评价制度。如在准入执行程序方面,对外包公司的准入程序和标准定性方面的规定较多,定量方面的规定较少,在执行过程中主要依据经验进行形式判断,很难对外包公司执业能力进行有效评估,无法审视外包公司的服务质量。

(二)管理架构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的外包业务主要是按业务条线管理,实质性决策由前台部门完成,高级管理层不能及时全面深入了解外包业务风险状况。

(三)外包协议不够规范。目前实施的外包协议比较简单,特别是缺乏执行控制、质量控制、权利与义务控制等方面的细化规定。在外包过程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风险,只是进行口头约定,没有签署补充协议进行明确规定。外包公司不作为,容易引发违约风险;外包公司过度作为,容易引发法律风险;外包公司违规作为,容易引发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和法律风险。(四)过度依赖外包公司,风险控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在外包过程中没有向客户明示银行与外包公司的关系及其职责,一些外包公司以银行的名义开展业务,甚至采用非法手段对待客户,容易导致客户投诉银行,从而引发银行声誉风险和法律风险。二是过度依赖外包公司对不良贷款管理,缺乏对具体清收计划执行情况的了解,没有对外包数据进行梳理、分类和分析统计,影响了及时、有针对性清收措施的实施和风险控制。

(五)外包清收资金控制存在风险漏洞。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外包公司没有在银行存放保证金或只存放少量保证金,与清收大量资金的工作职责不匹配。银行单方面依据外包公司反馈数据进行账务核对,没有与客户进行对账,有可能造成清收资金流失。有的外包公司在清收过程中存在收取现金情况,极易引发操作风险。

(六)客户资料保密存在问题。我国!商业银行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规明确规定银行不得向外部人员透露客户信息,外包公司在工作过程中掌握大量客户信息,有的银行委托外包公司进行档案管理,部分外包协议没有对客户资料保密进行详细规定,存在潜在法律风险。

(七)大部分外包业务处于监管盲区。除外包营销外,目前我国银行监管法规体系尚无关于其他业务外包的规定,监管当局难以获得外包业务数据及信息,也无法对外包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影响了监管当局及时、全面、客观地对#外包∃业务的合规性及风险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外包业务引发的思考外包清收作为一种创新的不良消费信贷处置方式,在银行实施过程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同时也引发了关于外包业务的一些思考。

(一)哪些业务可以外包一般意义上的外包,是发挥外部服务商的比较优势,将劳动密集型业务或外部技术型业务外包,如业务数据录入、软件开发等,但外包发展到今天,已经渗透到银行的核心业务或核心业务的重要环节,如有的银行将信用卡业务外包,有的银行将贷款的前期调查、贷后管理和不良贷款清收外包。国际上大多数监管机构对外包持开明态度,如香港金管局认为只要金融机构有足够的会计制度和内控制度,能够把握业务风险,并且无损客户利益,就可以做出外包安排。我们认为,在适度的范围内允许业务外包,有利于补充银行当前人员和技术的不足,发挥外部服务商的优势,促进金融创新。

(二)应如何看待主动外包与被动外包外包的业务应该是银行能够掌控其风险的业务,相应地,银行在外包活动中应处于主动地位,开展外包之前应充分评估风险,外包后应进行有效的后评价。而目前部分银行在部分业务发展初期盲目追求速度,忽视风险管理,造成一段时间后风险集中暴露,而此时银行已经没有能力处置这些风险,只能被动地将有关业务外包。我们认为,应该鼓励银行通过主动外包节约成本,发挥外部优势。对银行由于无暇顾及从而被动外包的业务应给与更多的关注,要求银行在外包中制定阶段性外包计划,限期结束外包工作;严格实行外包资产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追加;要查找风险集中暴露的原因,进行责任追究,防止类似风险重复出现。

(三)外部服务商行为是否应该纳入监管范围国际经验表明,将外部服务商适当纳入监管范围是对金融机构实施有效监管的保证。但各国对外部服务商延伸监管的程度有所不同,如欧洲部分监管当局将外部服务商纳入登记范围,香港监管当局要求银行将外部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及执行情况进行报告。根据我国目前监管资源短缺、银行外包业务量占比较小的实际,建议尽快出台外包业务监管政策,要求银行将外包业务相关资料向监管当局备案,定期报告业务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赋予监管当局延伸检查权,以便监管当局对外包业务风险作出全面、正确的评价。

(四)银行应建立什么样的内控机制防范外包风险

1、进一步完善外包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外包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覆盖所有环节和风险点,制订实施细则、操作流程、统计分析制度、监督制约制度和后评价制度。建立完善的外包清收组织架构,对外包业务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在外包过程中,要向客户明示与外包公司的关系以及外包公司的职责,及时了解外包公司具体计划的执行情况,加强对外包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外包业务风险状况。

2、进一步完善外包协议,加强客户资料保密监控。制订具体的外包协议规范,细化执行控制、质量控制、权利与义务控制等规定。对外包过程中遇到的的新情况要签署补充协议,避免引发的违约风险和法律风险。外包协议要明确规定外包公司对客户资料保密职责,外包业务结束后要收回外包公司手中的客户资料,避免因外包公司泄密引发银行法律风险。

推荐第6篇:出纳兼外客催收岗位职责

出纳员兼外客催收岗位职责

1、执行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指令并汇报工作。

2、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保管库存现金。

(1)按时到前厅收取营业款,当日足额存入开户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2)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用白条抵库,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若发现长款或短缺,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告财务负责人进行处理,不得擅自用盘点的长款抵补以前的短款。

(3)负责督促酒店所有人员的费用报销和借款归还,支出报销、借款时,要对原始单据进行审核,符合报销程序和管理制度、金额准确后才能付款。签字手续不齐的单据,出纳一律不得付款,签字手续按美晨大酒店费用报销程序执行。无论经理是否签字同意,借款要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4)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收银点备用金进行盘点检查。

(5)接受财务部负责人或总公司财务定期及不定期现金盘点检查,并填制现金盘点表。

(6)编制现金及银行存款日报表,于次日上午前上报财务负责人审核确认并上报总经理。

3、按规定准确、及时地办理银行结算业务。

4、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1)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及费报清单,逐笔逐日及时进行登记;账目必须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2)每天与日审核对所收取的营业款是否一致,并确认送存营业额金额。

(3)月终与财务会计现金总账和银行存款总账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4)每月及时与银行对账单相互核对,并必须经过财务会计审核,双方签字盖章后与当月凭证装订成册。若有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属于记账差错的应及时更正;属于未达账项造成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

5、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妥善保管现金及转账支票,并按银行规定正确填写支票,不得签发空白及远期支票;使用时应填制《支票领用存登记表》,接受财务负责人月终对空白支票的盘点检查。

(1)妥善保管发票,设置发票领用登记薄,登记前厅所领用发票数,由领用人(收银员)签字。

(2)月终对前厅剩余发票进行盘点,并接受财务负责人对发票盘点检查。

(3)对于收银员计算错误、发票使用不规范和虚报发票使用数等违纪行为,应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

(4)必须妥善保管银行印鉴,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6、接受财务负责人及总公司的业务质询、检查、考评等。

7、加强酒店往来款项的管理,控制应收款项的占用,减少坏账损失。

8、应收账款发生后,外客催收员应及时与往来单位和个人对账,要进行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保证应收账款金额准确无误,并及时作好催收工作。酒店的应收账款应自消费日起30日内收回。

9、凡是挂账的单据,出纳应及时整理并编制外客挂账明细表,于本周日前上报财务负责人审核确认并上报总经理。每周和财务会计核对应收账款数额,保证酒店的资金安全,并按协议签定期限及时催收。

10、负责其他应收款项的催收,其他应收款是酒店除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各种赔款、罚款及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11、完成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签收人:

2011年10月25日

推荐第7篇:银行信用卡资产催收外包委托代理协议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卡资产催收外包委托代理协议

协议编号: 2012年 第 号

1

甲方(委托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信用卡业务项下的逾期透支资产催收委托合作事项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信用卡透支的持卡人及其担保人进行追收透支金额及利息。本协议所称之持卡人系与甲方签订有关信用卡使用协议之人士,担保人系为该持卡人提供担保之人士。

(二)乙方在催收过程中,可采取以下几项催收方式:

1、电话催收;

2、普通信函催收;

3、律师函催收:.

4、上门催收;

(三)本协议委托的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如出现以下特别事项须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同意:

2

1、持卡人申请减免利息、以物抵债等

2、起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解,参与、接受法院调解,提起反诉、撤诉、上诉等;

3、其他可能导致甲方债权损失或权益变更的事项

(四)追收周期一般为3月(不包含诉讼时间),从甲方向乙方移交催收资料的当天起算。对于特殊的透支卡户,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适当缩短或延长催收周期时间。

(五)甲、乙双方应安排具体经办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对口支持,并应保持密切的联系。

(六)乙方代表甲方对持卡人、担保人发出之文件均须经甲方事先确认。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负责定期向乙方提供需催收的信用卡逾期透支持卡人及其担保人(如有)、联系人(如有)的清单及基本信息资料(例如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工作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住宅地址、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等)和前期催收的记录材料,并进行统计造册,注明本息合计金额由乙方签收确认。

(二)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开展本项工作所需的授权文件,以及应乙方要求提供其他合理的配合工作。

(三)甲方按乙方催回透支本息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代理费用。

(四)甲方应及时提供催收户的账户信息,协助乙方查阅和了解催收到帐情况,并且应及时向乙方反馈关于被催收持卡人、担保人的最新信息及处理意见。

3

(五)甲方应指定专人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协助提供催收工作所需的文件和资料、确认乙方的工作及回收,记录双方信息往来及结算情况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六)在甲方认定乙方不能全面完成代理工作或存在违反保密义务等有损于甲方权益的行为,或出现较多客户投诉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

(七)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财务状况、业务经营状况以及内部资料保密、操作风险内控制度、对经办此项业务的人员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包括现场及非现场等检查手段)检查及评估。

(八)根据对乙方的工作业绩考核,安排相应数量的业务;对于安排给乙方的业务量,如乙方无法在追收周期内完成追收的,甲方有权收回追收资料并委托其他合作机构进行追收。

(九)对于单个信用卡委托催收卡户,自交接之日起,乙方在7日之内未进行任何催收动作,或在』卫日之内未收回任何款项的(不包含诉讼时间),甲方有权将该笔信用卡催收撤出合作协议另作处理。连续三包未按要求催收则取消协议。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在全面完成代理工作、实现预期代理目标的情形下,有权要求甲方根据本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支付代理费用。

(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所能及的范围内配合其收集、完善有关持卡人、担保人、联系人的信息资料和其他证据材料。

4

(三)乙方应为本项工作配备合格的、足够的经办人员,并按照甲方信用卡操作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制订相应的培训计划、操作规程、重要注意事项。应在公司内部制定完善的信息资料保密措施,如要求员工在签署劳动合同时签署保密协议、储存客户信息的电脑外部接口均予拆除、对客户资料信息库访问的权限设定等。

(四)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发生法人变更,营业场所变更等重大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乙方必须保证所采取催收手段的合法合规,不得以违法及不道德的方式催收,同时在催收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有损甲方形象和声誉的言语和行为,若在催收过程中与当事人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因乙方催收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依法就损失款项向乙方追偿。

(六)乙方必须在甲方提供催收清单的一个追收周期内完成对清单上所列透支客户的催收,并承诺服务覆盖率达到1oo%。一个追收周期为三个月。对于金额在300元以上的信用卡帐户除进行电话及信函催收外,必须要提供上门催收服务(客户的联系地址在甲方本地)。对超过三个月(从甲方向乙方移交催收资料的当天起算)仍无还款意向的透支户,乙方应停止对其催收(甲方同意继续催收除外),并将该户的所有资料退还甲方。乙方在上门催收中,应做好电话及上门催收记录,并要求被催收持卡人或其担保人在催收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七)乙方必须加强对追回透支款项的管理。乙方催收人员在催收时,应要求被催收入将透支款本息存入透支信用卡中,不得代收现金和挪用,也不得要求被催收人将透支本息付至乙方或乙方催收人员

5

指定的账户。

(八)乙方应对甲方委托的透支卡户全部作尽职追收,并按一户一档建立催收档案,书面记录所采用的具体催收方式和催收过程,并将催收相关资料(如催收过程中的记录、录音资料、信函存根、签收回执等)移交甲方备存。本协议终止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交回所有客户纸质档案材料、销毁电子资料,并承担协议终止后的保密责任。

(九)乙方在催收过程中应将所委托催收的逾期信用卡持卡人的基本信息变动情况及时向甲方反馈,一旦发现有确切证据表明持卡人的经济状况、还款能力发生突变,或者持卡人有恶意拒付银行卡欠款、逃匿债务等行为,应立即向甲方书面报告。

(十)乙方应在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交当月催收情况及催收成效报告,分析不良成因,归纳总结出形成不良的透支卡户特征。

(十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受托事宜转委托给第三方。

(十二)在催收过程中,如确认透支户所造成的甲方损失原因为乙方过去推荐发卡时提供的资料失实,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透支户的透支款项及甲方向责任方追偿而产生的调查处理、公安处理、司法诉讼等追帐费用足额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委托催收方式中包含法务诉讼(乙方为律师事务所)的,乙方还需同时承担以下义务:

(一)乙方律师应当对催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及时向甲方进行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二)乙方律师应积极主动的按照甲方提出的时间,做好对案件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的资料整理工作和法律文书代理工作,并根

6

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进行资产保全。

(三)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案件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委托代理人。

(四)乙方律师应在委托诉讼之日起的十天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准备诉讼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存在诉讼风险,乙方律师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其决定是否起诉。

(五)签收法院判决后,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如须上诉,乙方律师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其决定是否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六)对法院判决后仍不按约定还款的逾期客户,乙方应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满后20日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报告甲方。

(七)如在申请强制执行后6个月内未能收回任何财产,乙方应将案件进展情况和拟采取的办法提交甲方,由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是否申请终止该案件的执行。

(八)乙方拟定的与甲方有关的法律文书必须经得甲方认可后,方可对外提交。

(九)乙方律师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若因乙方过错、违法行为或消极履行代理义务等,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五条 保密条款

(一)乙方根据本协议收到的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未经过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外公布、泄露、交换、出售或允许他人使用,更不能利用相关保密信息进行任何商业活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

7

定另有要求的除外。

(二)在未经本协议双方的书面同意前,任何一方不得就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客户资料向协议双方以外的他方公布。

(三)乙方保证参与甲方委托事项的工作人员恪守甲方商业秘密,包括其在乙方公司工作期间或转职、离职期间。

(四)乙方因泄露保密信息而损害甲方利益的,除一切后果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外,甲方有权单方面即时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

(五)甲乙双方的保密义务具有永久性,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信用卡持卡人、担保人的合法权益产生纠纷,使甲方有关债权丧失诉讼时效,未经授权或超越权限行使和处分甲方实体或程序性权益)由乙方承担。

(二)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文件损毁,灭失、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三)乙方超越甲方授权范围,擅自对外作出承诺而导致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若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四)甲方对乙方超越权限所造成的侵权不负任何责任,且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五)甲方不按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的其他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

8

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费用结算

(一)费用支付标准:

甲方委托乙方催收信用卡透支客户,服务费用计算方式如下:

1、中银信用卡、长城信用卡和长城国际卡的基准服务费率:透支天数90天以下(含90天),服务费用按收回欠款本息的 %计算;透支天数在90-180天之间(含180天),服务费用按收回欠款本息的

%计算;透支天数在180-360天之间(含360天)服务费用按收回欠款本息的 %计算;透支天数在361天以上,服务费用按收回欠款本息的%计算。

2、按月结算服务费用,如计算当月各逾期阶段回收率未达到基准回收率的,则服务费率将按对应逾期阶段基准服务费率下调相应比例予以计算。各逾期阶段基准回收率为:逾期90天以下(含90天)的,回收率85%;逾期9l一180天之问(含180天)的,回收率65%;逾期181—360天之间(含360天)的,回收率45%;逾期361天以上的,回收率40%。相应服务费率为:90天以下(含90天)%;90-180天之间(含180天)%;180-360天(含360天)%;361天以上%。各逾期阶段具体下调比例为:90天以下(含90天)下调 %;90-18O天之间(含180天)下调 %;181_360天(含36O天)下调 %;361天以上下调 %。

如连续三个月回收率均未达到各逾期阶段回收率最低标准的,甲方将不予结算催收费用。各逾期阶段回收率最低标准为:逾期90天以下(含90天)的,回收率60%;逾期90-80天之间(含180天)

9

的,回收率30%;逾期180-360天之间(含36O天)的,回收率15%;逾期361天以上的,回收率5%。

回收率=还款金额/银行委托通知还款金额*100%。还款金额按一个追收周期(三个月)的还款总额计算。

3、一个追收周期完成后,乙方在催收过程中确认客户有死亡或触犯刑律的情况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甲方的,相应金额可从银行委托通知还款金额中扣减。

4、新增派单分配依据上一追收周期的不良资产回收率进行派单,计算服务费时,一手单按派单当时的逾期天数来认定,二手单按重新派单时逾期天数来认定。

乙方催收的客户将逾期透支本息全部付清或甲方所委托客户已不处于逾期透支状态,即视为乙方对该客户催收成功,甲方对该部分客户按乙方催收后的实际现金回收数额按约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乙方在代理催收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通讯、差旅等费用已包含在上述服务费用之中,不另行计付。上述所称实际回收现金数额是指乙方代理回收现金数额扣除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执行费、仲裁费等依法应由客户承担而由甲方事先垫付的相关费用后实际用于偿还逾期透支本息的现金数额。

(二)结算方式。

按月结算,每月15日之前结算一次。甲方通过转账方式将服务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提供与甲方所支付金额相等的正式发票给甲方。乙方指定收款帐户为

帐号:

10

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行:

(三)外币透支金额按结算时的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第八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自双方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后,可提前解除本委托代理协议。协议终止或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及时进行有关的资料交接及办理费用结算。协议期满,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业绩和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续约。

第九条 争议解决条款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 壹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条 其他事项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所有补充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成为本协议附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11

甲方: 乙方:

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12

推荐第8篇: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现状与发展策略

风险管理

Risk Management 中国信用卡 2009.10 55 随着国内商业银行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和业务规模的不

断扩大,为保持竞争优势地位,各家银行均加大了金融产 品创新,在逐步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不断优化生产流 程,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目前,外包非核心环 节业务和辅助性的服务业务已成为银行经营发展战略的必 然选择。信用卡催收外包是指银行将信用卡透支账户委托 给催收公司,由其在银行授权的基础上向持卡人催收、主 张债权,持卡人向银行偿还信用卡债务的行为和过程。在 国内信用卡产业蓬勃发展的今天,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方 兴未艾,本文将对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发展的必然性和现 状进行分析,剖析目前阶段的困难,并提出解决方案。

一、信用卡催收外包是信用卡产业进入快速 发展通道后的必然产物

1.银行现有风险管理人员规模无法适应信用卡业务快 速发展

信用卡风险管理是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相结合的 一项工作,但更多的体现为劳动密集型。虽然流程优化和 系统改造能加快锁定目标客户群体,简化部分运作环节, 但在信用卡发卡、授信、监控和催收等各环节的大部分工 作需要风险管理人员与客户进行一对一的沟通,需要与客 户直接对话确认客户身份,防范欺诈风险,进而保全信用 卡资产。然而,目前各行风险管理人员的规模远远不能适 应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许多银行放缓了在信用卡 市场“跑马圈地”的步伐,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现有的风险 管理人员已无法控制透支资产快速劣变。因此,多家银行 信用卡业务发展的重点也从过去的扩大规模转向现在的控 制风险。

2.成本约束需要信用卡催收业务雁阵转移

银行员工平均薪酬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是一个不争的事 实。银行招收高学历人才,提供较高的薪酬待遇,如果仅 让员工从事简单重复劳动将是对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而 且会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造成员工队伍的不稳定。为 降低人力成本,银行需要在行外寻找人力成本洼地,将辅 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的

现状分析与发展策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卡中心 葛春生 Risk Management 风险管理

56 中国信用卡 2009.10 助性的产品和业务外包给社会上的公司,实现业务的雁阵 转移和经营结构的调整。从各家银行的实际运作看,支付 信用卡催收外包的费用确实低于自营该项业务付出的运营 成本。

3.信用卡催收外包有利于防止资产质量劣变

催收公司拥有专业人士组成的高素质的催收团队,既

有多年从事信用调查的经验,也有丰富的催收管理经验, 可以迅速判断信用卡透支的可回收性,并利用专业化的催 收技巧和谈判经验与持卡人进行良好的协调、沟通,在不 损害银行与持卡人关系的基础上达到敦促客户还款的目 的。同时,专业催收公司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能通过各 种渠道获得持卡人的详细信息,降低持卡人失联率,成为 前端发卡审核的有效补充。在催收长期不还款的持卡人和 无法联系的持卡人的过程中,催收公司也体现出了自身的 专业优势。

二、信用卡催收外包的内外部条件已较为成熟 1.信用卡催收的“非核心”特点决定其可以外包

风险管理是信用卡的核心业务,但催收是风险管理的 非核心环节。信用卡催收的主要形式为电话催收和上门催 收,需要和持卡人有直接的沟通,属于劳动密集型业务, 具有技巧标准化、技术壁垒小、人员培训周期短等特点。 由于催收业务本身较为简单,制定业务执行标准和判定执 行好坏的方法较为容易,银行可根据催收业务的特点制定 相应的管理规定,有效监督和管理催收公司业务运作。 2.催收公司已具备相应的资质

国内资质较好的催收公司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经过

几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他们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稳定 的催收团队、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商 账催收服务已涉及银行、保险和通信等多个行业。部分具 有外资、台资、港资背景的催收公司秉持母公司的成熟管 理经验,依托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员工培养体系在竞争 中处于优势地位。

3.国内已逐步放开信用卡催收外包的经营权限

2005年起,北京工商管理部门向具有外资、港资和台 资背景的催收公司逐步放开了信用卡催收外包的经营权 限,允许该类催收公司提供“银行卡催告通知服务”。 2007年起,上海工商管理部门向中外资催收公司放开了信 用卡催收外包的经营权限,允许催收公司经营“信用卡缴 款提醒通知专业服务”。目前,中外资催收公司已站在同 一起跑线上,开始扮演辅助银行经营发展的角色,致力于 “阳光”下的信用卡催收外包工作。

4.信用卡催收外包的互信基础牢不可破

一方面,国内信用卡产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行业 前景向好,催收公司不必担心行业周期性衰退会影响催收 外包业务的正常开展,将拥有长期稳定的“饭票”。另一 方面,银行不需要过多地考虑催收公司破产、不能履行外 包义务而影响信用卡资产质量管理。在信用卡业务长期向 好的大前提下,双方将共生共赢,共同推进信用卡催收外 包业务稳健发展。

三、台湾地区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的警示

1989年以来,台湾地区发卡机构恶性竞争,不断放宽 发卡和授信标准,许多持卡人无法偿还信用卡欠款而沦 为“卡奴”。截至2005年末,台湾地区透支逾期三个月以 上的持卡人达到52万。为保全信用卡资产,各发卡机构 纷纷委托讨债公司进行催收,或将不良资产整体卖给讨债 公司。由于台湾当局对讨债公司缺乏有效监管,全岛大小 讨债公司有4000家之多,讨债方式无所不用:有的使用枪 械、刀具暴力讨债,有的雇佣艾滋病人讨债,有的在欠债 人住宅喷涂侮辱性标语讨债。持卡人因被逼债而自杀的事 件层出不穷,社会民生和治安遭到极大的破坏,从而引起 了波及全岛的“卡债**”。信用卡债务危机由简单的债 务问题演变为负面影响巨大的社会问题。

警示一:台湾当局不作为滋长了讨债暴力行为

台湾当局对讨债公司缺乏管理,没有有效的行业准入

机制和监督机制,全岛讨债公司多如牛毛。台湾警方只有 在讨债恶性事件发生时才介入调查,破案率低下,这进一 步助长了讨债公司的嚣张气焰,甚至有些讨债公司老板本 身就是警方人员。 风险管理

Risk Management 中国信用卡 2009.10 57 警示二:以债养债放大了卡债危机

讨债公司向持卡人讨债过程中,引诱持卡人向高利贷 组织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地下钱庄借钱偿还信用卡欠款, 逼迫持卡人陷入债务陷阱。持卡人一旦陷入高利贷黑洞, 往往在支付了几倍于欠款本金的钱款后仍然无法还清欠 债。由于黑社会和高利贷组织讨债的手段更为凶残和血 腥,激烈的讨债行为往往导致发生恶性刑事案件。 警示三:银行对讨债公司管理失控

银行仅关心持卡人透支账户回款情况,对讨债公司催 款的方式不闻不问,默许讨债公司暴力催收,大大小小的 讨债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尝到了暴力讨债的“好 处”。

四、目前信用卡催收外包面临的困难

1.金融监管机构尚未出台外包业务指导性意见

国内信用卡外包催收业务出现时间较短,催收公司数

量和规模均较小,催收行业内部尚未有普遍认可的行为准 则。因此,金融监管机构在关注催收公司业务发展的同 时,并没有仓促出台相关的催收公司准入条例、信用评级 机制及相关技术标准。目前,各家银行只能根据自身业务 规模、经营发展需要及对外包业务的理解选择不同形式的 外包方式,依靠银行和催收公司自律开展信用卡催收外包 业务。由于缺少有效的外部指导和监管,该项业务基本上 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对于个别持卡人欠多家银行欠 款,被多家催收公司催收,无还款来源的情况,各家银行 只能通过个性化的应急方案解决问题。 2.催收公司良莠不齐

目前,各家银行多采取“一看、二听”的方法选择催

收公司。一方面,去催收公司实地调研,看看催收公司办 公环境,了解催收人员精神面貌,与业务骨干交流催收心 得,增加对催收公司的感性认识。另一方面,向银行同业 打听催收公司的口碑,了解催收公司是否发生过辱骂、威 胁持卡人,泄漏持卡人信息资料的恶劣事件。虽然银行在 筛选催收公司的过程中做足了功课,但催收公司在催收过 程中仍会暴露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如何去芜存菁,是摆在 各家银行面前的一道难题。

3.持卡人信息保密问题

持卡人信息属于客户个人隐私,银行和催收公司在催

收过程中应为其保守秘密。银行在持卡人信息保密的问题 上面临两难的处境:一方面,银行必须将持卡人联系电 话、住宅地址和单位地址告知催收公司,方便催收公司 联系持卡人;另一方面,银行缺乏有效的措施防范催收公 司泄漏持卡人信息,一旦发生泄密事件,又很难挽回经济 和声誉损失。催收公司泄漏信息可能处于以下两种动机: 一是将信息卖给地下钱庄,发展地下借贷交易;二是整合 客户信息生成分析报告,卖给银行竞争对手或咨询机构赚 取利润。虽然国家加大了对信息泄密事件的惩戒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七)》规定,泄密情节严 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持卡人信息泄 密的可能环节太多,银行调查取证的难度非常大,很难对 泄密者实施有效威慑。 4.客户投诉问题

催收人员在催收过程中如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

绪,极易与持卡人产生语言冲突,引发客户投诉。而且, 某些恶意透支持卡人为了逃避催收,会主动利用投诉的便 利条件逼迫催收人员放弃催收。在当今信息爆炸时代,无 数事实证明,一件小的投诉问题将会对企业的公众形象造 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客户投诉对每家银行都是棘手 的问题,处理不当将引发一系列不良后果。

5.服务费定价问题

各家银行持卡人品质不同,外包的逾期期限段不同, 决定了信用卡催收外包服务费率大相径庭。服务费是催收 公司的生命线,直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服务费也是银 行成本管理的重点,考验银行选择外包策略的效果。在银 行和催收公司服务费率的博弈中,一方面,催收公司不了 解持卡人品质,对自身的成本收益无法做出准确估计,胡 乱开价;另一方面,银行对支付多少服务费心中无数,只 能通过一次次集中采购探寻公司价格底线。催收公司为了 中标不惜报超低费率,在合作过程中却降低服务标准,影 响了信用卡催收业务的正常运作。 Risk Management 风险管理

58 中国信用卡 2009.10

五、发展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的几点建议 1.建立外包监管制度

一是建立严格的行业准入机制,要求催收公司必须在 监管机构登记备案,接受监管机构的检查和评价。二是催 收人员必须参加从业资格考试,持证上岗。三是定期向社 会公众公布催收公司名单,披露信用卡催收外包相关事 件,对于违法经营的催收公司和催收人员将执行行业禁入 政策。四是加大对非法讨债公司的打击力度,坚决维护社 会经济生活的安定。

2.完善银行内部管理机制

一是加强催收外包系统建设,改善原有的催收系统使 之能够满足外包数据筛选、提取、查询、导入及存储需 要。二是重构催收作业流程,银行员工尽快完成由催收操 作员向催收管理员的角色转变。三是建立对催收公司的监 督管理机制,要求催收公司报备催收专用电话和催收人员 名单,督导催收公司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持卡人投诉。四 是畅通与持卡人的沟通渠道,银行设置专用电话,安排专 人向持卡人解释银行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

3.防范持卡人信息泄漏

一是在合同中明确催收公司的保密义务,申明由于催

收公司泄漏信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必须由催收公司承担。 二是要求催收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一旦催收公司无力 承担损失,银行将直接扣除保证金来充抵损失。三是密切 关注催收公司的经营动态,了解催收公司财务状况,业务 往来对象和人员流动情况,及时制止催收公司泄漏信息的 行为。四是准备信息泄漏应急预案,力争在信息泄漏这样 的低频高损事件发生后,将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控制在最 小的范围内。

4.制定合理的服务费率

一是合理测算催收公司运营成本和人力成本。各家银 行共同商定可支付服务费的最低费率,不接受低于最低费 率的报价,避免催收公司恶性竞争,降低服务标准。二是 合理测算银行自营信用卡催收业务需要的运营成本和人力 成本,预测可支付服务费的最高费率,避免催收公司漫天 要价。三是防止催收公司结成联盟,在采购过程中哄抬服 务费报价。

六、对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的一些思考

催收业务是信用卡风险管理的一个环节,相当于最后

一道闸门,能有效防范信用卡资产损失。但催收外包不能 包治百病,信用卡资产质量更多的决定于持卡人群体的品 质,发卡和授信环节的审查仍然是信用卡风险管理的重 点,前端的持卡人欠款电话提醒、短信提醒和对账单提醒 不可或缺。

随着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的发展,催收公司的角色定 位将不断变化,或将逐渐由银行信用卡业务的辅助成员成 长为长期的战略伙伴。催收公司业务可能呈现由区域性向 全国性,由单一的信用卡催收发展为银行对公、对私贷款 综合催收,由单一承接银行业务向承接保险、电信、营销 业务方向转变的特点,成为真正的呼叫中心。在未来,催 收公司在银行风险管理策略的制定和服务费率的定价方面 可能会有更大的话语权。为维护银行在信用卡催收外包方 面的优势地位,银行保存现有的信用卡电话服务中心非常 有必要。目前可以通过开展信用卡产品营销、客户服务和 早期的欠款提醒业务维持信用卡电话服务中心的运营,一 旦催收公司停止服务,银行将有一套备用的系统和人员投 入催收工作,保证信用卡催收业务的连续性。

信用卡不良资产的一种处理方式是打包卖给外部机

构,包括催收公司。笔者认为,应该谨慎地面对出卖信用 卡不良资产的问题,因为一旦卖出信用卡不良资产,银行 和持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将转变为催收公司和持卡人的债 权债务关系,失去了银行对催收公司催收行为的监管,持 卡人将会处于非常不利的处境,极易引发社会问题。

推荐第9篇:外包工程管理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外包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防止

和减少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统称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勘探、建设、生产、闭坑

等工程施工作业活动,以及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储运(包括矿区范围外)等工程和技术服务活动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非煤矿山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安装活动,以及露天采矿场范围以外

地面交通建设项目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基本原则)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实行发包单位负主体责任、承包单位对本

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统一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对相关单位的规定)与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相关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中介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职责,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建立非煤矿山外包

工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采取多种奖励办法和惩处措施,提升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 发包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发包单位基本要求)发包单位应当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外包

工程安全生产依法管理和监督,并不得压缩外包工程设计工期,不得违章指挥;在生产期间,发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发包单位发现承包单位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行为,应当立即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停止施工直至终止外包合同。

第七条(检查承包单位资格)发包单位应当对拟承揽工程单位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相应的工程施工资质、设备设施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向其发包工程。 承包单位以项目部形式承揽工程的,发包单位还应当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技术管理人员、设备设施、安全培训、以及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向其发包工程。

第八条(安全协议)发包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

职责和各自的权利义务。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

(一)安全投入和资金保障;

(二)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

(三)隐患排查与治理;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

(五)事故应急救援;

(六)违反协议的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文本格式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另行制定。

第九条(安全投入保障)发包单位是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

法规、规章和合同约定为外包工程施工提供资金保障。发包单位在工程项目承包费

用中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明确安全费用项目、金额和使用范围,监督承包单位将安

全投入落实到位。对正常情况外发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地下矿山的通风、支护、防

治水等不可预见的安全费用,发包单位应当提供预算外的资金,保障安全生产需要。

发包单位对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实行总发包的,应当将安全投入列入工程造价或者生

产成本概算;实行分项发包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

法,并按照合同约定将安全费用及时、足额拨付给承包单位。

第十条(监督责任)石油天然气企业、实行工程总发包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当对承包

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监督,重点对承包单位备案情况、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施工过程,以及承包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履行承包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内容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管理责任)实行工程分项发包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当将承包单位或者承包

单位的项目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重点对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地下矿山领导下井带班、地下矿山出入井统计、特种作业、民用爆炸物品管

理、隐患排查与治理、职业健康防护等内容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外包作业现场实施

全过程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地下矿山分项发包规定)发包单位在地下矿山一个生产系统内,若实行分项发包

的,承包单位的数量应当予以控制,避免相互影响;除总发包以外,禁止将主通风、

主提升、主运输、供排水、供配电、供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发包。

第十三条(提供技术服务)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单位提供与外包工程安全生产

相关的勘察、设计和重大风险评估、事故应急处置办法等资料,对外包工程进行技

术交底,监督承包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和工程设计组织施工。

第十四条(考核制度)发包单位应当建立外包工程安全考核制度,对承包单位每年至少进行

一次安全生产考评,对安全业绩突出的承包单位给予奖励,对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

承包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应急救援)发包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实行总承

包的单位制定外包工程应急救援专项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力量,并定期开展

应急演练;负责为实行分项承包的单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督促

承包单位制定外包工程现场处置预案,并纳入发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第十六条(事故报告与处理)外包工程施工发生事故时,发包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

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立即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

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施工发生的事故,事故统计数据应当纳入发包单位的事故统计范

围。

发包单位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禁止发包单位将经济处罚责任转嫁或者

变相转嫁给承包单位。

第三章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七条(基本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以及安全生

产管理协议的约定,接受发包单位的安全监督和管理,遵守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制

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按计划工期施工,做好与承包工程相关的

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八条(资质与承揽工程规模相匹配)承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相关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金属非金属矿山

勘探、建设和闭坑期间,应当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生

产期间,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总承包大型地下矿山和深凹露天、高陡边坡及地质条件复杂大型露天矿山的施工单位,

应当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施工资质;

(二)总承包中型地下矿山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施工资质;

(三)总承包小型地下矿山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施工

资质;

(四)总承包其它露天矿山和分项承包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

承包或相关的专业承包资质,其资质的具体规定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承揽尾矿库外包工程的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规定,依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执行。承揽金属非金属矿山地质勘探工程的施工单位资质规定,依据《金属与非金

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对国家尚无石油天然气勘

探、开发施工资质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认国家有关部门授权或者认可

企业(指集团公司或者总公司)认定的施工资质。

第十九条(承包单位及项目部责任)承包单位和根据需要设立的项目部,应当依据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按照承揽工程的规模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和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施工设备设施,并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保持安

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连续稳定,保持技术和设备设施等施工能力。建立健全

并严格执行与承揽工程相适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承包单位设立的项目部,应当按照承揽工程的规模配备相应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

配备与承揽工程相匹配的设备设施。对地下矿山工程项目部,应当配备采矿、地质、

机电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至少配备1名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具备初

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应当不低于70%。

项目部负责人由承包单位委派,应当取得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项目部负责人由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委托行使相关职权,并不得再次委托管理人、

不得同时担任3个(含3个)以上项目部的负责人;对地下矿山工程项目部,项目

部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部负责人。

第二十条(安全投入)实行总承包的承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设计

和发包单位要求,及时将发包单位投入的安全费用落实到位,不得挪作它用。实行分

项承包的承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用于安全生产管

理、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费用支出。

对正常情况外发生隐患排查治理和地下矿山的通风、支护、防治水等不可预见的安

全费用,承包单位应当保证发包单位拨付的资金使用到位,专款专用,及时解决相

应的安全生产问题。

第二十一条(工程分包)未经发包单位同意,承包单位不得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

总承包单位实行工程分包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履行发包单位的安全责

任,但不替代发包单位应当承担的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总承包单位不得将

工程主体部分进行分包。

禁止承包单位转包所承揽工程,禁止分包单位将所承揽工程再次分包。

第二十二条(现场安全管理)承包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组织方案,按设计和计划组织施工;加

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正确

佩带劳动防护用品。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后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及时

书面报告发包单位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防止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地下矿山承包单位负责人或者项目部负责人应当严

格执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承包单位有权拒绝发包单位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二十三条(教育培训)承包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接受发

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业务培训与指导,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

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二十四条(应急救援)实行总承包的承包单位应当制定外包工程应急救援专项预案,配备

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设施,并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实行分项承包的承包

单位应当制定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并纳入发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定期参加或自

行组织应急演练。

第二十五条(事故报告与处理)外包工程施工发生事故时,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要求

迅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按照规定及时向发包单位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

告,并积极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承包单位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其项目部的相应责任由承包单位承担;

分包单位的相应责任由总承包单位承担。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备案要求)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和本省、

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地区承揽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单位实行备案制度。备案内容主要

包括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业人数和技术力量配置、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备案制度。海洋石油外包工

程施工单位的备案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七条(实施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外包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

管理;对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或者事故多发的承包单位或项目部,由事故发生地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向发证机关提出暂扣或者吊

销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建议,并对项目发包单位作出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

可证等相应的处罚。

外包工程施工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事故发生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报

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地省级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邀请颁发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级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被邀请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应当派人参加。

第二十八条(监督检查内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监

督检查。重点检查发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协议、安全投入,承包单位的

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费用落实、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机构、

技术力量配备、相关人员安全资格和持证等情况,以及违法转包等行为。

第二十九条(安全信誉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

信息平台,建立承包单位有关资质、装备、事故和以往承揽工程等相关情况的安全业

绩信誉档案,推行安全信誉评定和公告制度。

第三十条(事故应急与处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或者参与外包工程施工事故的应急

救援工作,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

下做好外包工程施工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事故属地统计的原则,发生外包工程施工

事故,其事故统计数据应当纳入事故发生所在地的统计范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章指挥、拖延或压缩工期的)发包单位强令承包单位违章施工或者强

令承包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设计工期的,承包单位施工由于自身原因拖延设计工期或

者总承包单位强令分包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设计工期的,责令限期改正,对责任单位

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

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未签订安全协议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按照法律、

法规和本办法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

顿,对责任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安全投入不到位的)发包单位、承包单位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投

入,致使外包工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

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

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事故的,依照《生产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四条(发包单位未履行职责的)发包单位或者实行分项发包的总承包单位违反本办法

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

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由此发生事故的,暂扣或者吊

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

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五条(违反发包规定)发包单位或者实行分项发包的总承包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二

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

产停业整顿。

第三十六条(承包单位资质不符的)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或者

个人的,或者总承包单位将所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施工的,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七条(承包单位非法转包、分包的)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办法

进行分包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二万元以上三

万元以下罚款。

承包单位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承包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

十二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违法

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由此发生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

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给予处罚。

项目部负责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承包单位更换项目部负责人。由此发生事故的,对项目部负责人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有关事故单位负责人的处罚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九条(承包单位未培训教育的)承包单位对从业人员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致

使从业人员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四十条(未应急救援的)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对外包工程施工发生事故,未按照本办法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组织救援,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未报告事故的)发包单位、承包单位未按照本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报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二条(未备案的)承包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备案的,责令限期办理备案

手续,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四十三条(安监人员玩忽职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人员在外包工程安全监督

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其他法律适用)对勘察、设计、监理和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以

及其他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本办法未作规定的,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有关法律、法规对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有关定义)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非煤矿山,是指金属矿、非金属矿、水气矿和除煤矿以外的能源矿,以及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不含成品油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总称。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是指金属矿、非金属矿、水气矿和除煤矿、石油天然气以外的能源矿,以及排土场、尾矿库等设施的总称。

(三)外包工程,是指发包单位与本单位以外的承包单位签订合同,由承包单位承揽矿产资源开采活动有关的工程、作业活动或者技术服务项目。

(四)发包单位,是指将矿产资源开采活动有关的工程、作业活动或者技术服务项目,发包给外单位施工的非煤矿山企业。

(五)分项发包,是指发包单位将矿产资源开采活动有关的工程、作业活动或者技术服务项目,分为若干部分发包给若干承包单位进行施工的行为。

(六)承包单位,是指承揽矿产资源开采活动有关的工程、作业活动或者技术服务项目的单位。

(七)总承包单位,是指整体承揽矿产资源开采活动或者独立生产系统的有关工程、作业活动或者技术服务项目的承包单位。

(八)项目部,是指承包单位在承揽工程所在地设立的,负责其所承揽工程施工的管理机构。

第四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2012年 月 日起施行。

推荐第10篇:16、外包管理

十六、外包管理

1、什么是外包管理?

为了使委托者和承包者真正能够从外包中获益,达到双赢的目的,就产生了外包管理。即委托方依据既定的规范,选择合适的承包商、签订合同、监控开发过程和验收最终成果。

2、什么是鞭子效应?

采用动态管理可以做到“大事化小”,这可以通过经济学上的“鞭子效应”来解释。一个多节的鞭子,在抖动时,它的每一节都在左右摇摆,但是鞭子整体上仍然能够保持本身的大致形态和方向。这一点在鞭子运动节数越多的时候就越明显,称之为“鞭子效应”。用经济学上的语言来阐述,就是将单一的决策问题多阶段化以求回避风险、提高决策效率。也就是说,把整个过程按时间、空间等指标划分成若干相互联系的阶段,每个阶段都需要做出决策,其目标是使整个过程的效果最优化。

3、企业通过外包期望实现哪些目标?

1)、降低成本

2)、提高服务质量

3)、提高竞争力

4)、获得先进技术

5)、将有限的资源用于战略性活动

6)、增加企业价值

7)、规模经济效应

8)、分散风险

4、企业现行采用的主要外包形式有哪些?

1)、活动外包:企业将内部需求链中受到置疑的元素委派给另一个外来企业组织。

2)、服务外包:雇用专业的外部服务供应商,促进企业组织再定义、再聚焦。

3)、内包:确保产值的一种应变措施,借由改善某一区域的运营以承揽来自其他部门的工作。

4)、合包:由企业雇主提供外包业务所需的人员或经理人,采用这种形式的关键不在于人员的流动,而是企业是否愿意让专业知识永远流失。

5)、利益关系:这是一种长期合作关系,双方先为此关系进行投资,再根据预先拟定的协议分享利益,共同承担风险,同时共享利益。

第11篇:建议关注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的法律风险

建议关注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的法律风险

随着信用卡业务的普及,信用卡欠款总额也随之上升,单凭银行已经难以完成信用卡债务的催收工作,因此,许多银行出于加快信用卡逾期欠款回收、降低经营成本的考虑,将信用卡欠款的催收业务外包给一些第三方催收公司。这种做法虽然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银行成本压力,加快了催收回款的速度,但从现有实践看,催收外包业务一旦开展不慎,将会对银行声誉、客户利益,乃至于社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各类报刊对此类问题的报道也是屡见不鲜。因此,发卡银行在开展催收外包业务时一定要谨慎。结合目前的法律法规,建议各行在开展催收外包业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催收外包公司的主体合法性。信用卡催收外包公司作为第三方机构,是否拥有合法性一直引发社会的质疑。国家有关部门对社会上的“讨债公司”及“讨债行为”曾颁布过禁止性文件,而第三方催收公司大多数是游离于法律法规之外的“讨债公司”,既没有国家颁发的经营许可牌照,又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与管理,这些都导致了此类第三方催收公司承担催收业务的非法性。因此,银行在选择催收外包公司时,应注意选择有催收外包业务经营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合作。

二、委外催收授权的合法性。信用卡客户透支后,银行与客户之间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银行有权要求用户还款。委托催收外包公司进行催收,实际上是银行将要求客户还款的催收权利授权委托给催收公司,在此过程中,授权范围是否明确,授权权限是否合法,催收公司催收手段是否合法,都将影响委外催收是否合法有效。授权不明、非法催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将由银行和催收外包公司共同承担。从理论上讲,催收外包公司所能行使的权利只能是提醒信用卡欠款客户还款,无论是采用电话还是上门面谈方式,都不能行使除提醒之外的任何手段进行催收。因此,银行在委托催收公司行使催收权利时,应当以书面授权或签署协议的形式授权催收公司行使催收权利,明确催收的权利范围,要求催收公司采取合法方式进行催收。同时,加强对催收公司催收方式与手段的监控,对催收公司采取诸如电话骚扰、威胁恐吓、哄骗敲诈等非法手段进行催收的,应及时予以制止乃至终止授权。

三、客户信息的保密义务。银行授权催收外包公司进行催收业务时需要提交相关客户信息,例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信用卡卡号等,这就存在客户信息被泄露的风险。一旦不法催收外包公司利用银行在发行信用卡环节的漏洞,盗用这些信息申请信用卡,或将客户信息泄露给第三人,就有可能使银行承担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责任,也可能给客户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银行在授权第三方公司进行委外催收时,应严格控制客户信息的提供范围,与催收外包公司明确各项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避免因客户信息泄露可能导致的各种法律后果。 (福建行办公室)

第12篇:应收账款管理催收办法

应收账款管理催收办法

如果人没有血,就无法存活,同样在财务管理中企业无资金,也是无法运转。可见,应收账款的管理催收是多么重要。然而,催款成了资金回笼的瓶颈。企业如纽,资金好比纽带,把它整整包围着。如果把企业比如一个人,那么应收账款就好像人身体里的血液,贯穿整个全身。本文主要介绍应收账款管理催收办法。

应收账款发生后,企业应采取各种措施,尽量争取按期收回账款,否则会因拖欠时间过长而发生坏账,使企业遭受损失。这些措施包括对应收账款管理回收情况的监督,对坏账事先准备和制定适当的收账政策等。

1.应收账款收回的监督。企业的应收账款时间有长有短,有的尚未超过信用期限,有的则超过了信用期限。一般来讲,拖欠时间越长,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越小,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越大。对此,企业应实施严密的监督,随时掌握回收情况。实施对应收账款回收情况的监督。

2.收账政策的制定。企业对不同过期账款的收款方式,包括准备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它的收账政策。比如,对过期较短的顾客,不予过多地打扰,以免将来失去这一客户;对过期稍长的顾客,可www.daodoc.com 催天下 让失信人寸步难行

能措辞委婉地写信催款;对过期较长的顾客,频繁地写信催款并电话催询;对过期很长的顾客,可在催款时措辞严厉,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仲裁或提请诉讼,等等。

3.减少交易环节,缩短销售与收款存在的时间差。对于很多传统企业来说,采用的通常是经销商代销的模式,销售产品和收回销售款项的时间不是同一个时间点,这个期间存在的时间差就会形成应收账款。这样的方式还会导致利润空间被大大地压缩,跟用户沟通得到反馈的时间过长,不够及时这些问题了。

一般说来,收款的花费越大,收账措施越有力,可收回的账款就越多,坏账损失就越少。因此制定应收账款管理规范,要在收账费用和所减少的坏账损失之间作出权衡。制定有效、得当的收账政策很大程度上靠有关人员的经验;从财务管理的角度讲,也有一些量化的方法可予参照,根据应收账款总成本最小化的道理,可以通过各收账方案成本的大小进行比较来其加以选择。

以上就是应收账款管理催收办法的介绍,现实中,如果遇到应收账款追讨困难的情况,可以到催天下平台发布债权委托,催天下平台是欠款催收技术服务平台,主要提供物业费催收,信用卡逾期催收,贷后欠款催收,消费金融欠款催收,民间借贷担保和买卖合同违约产生的应收账款催收,合法合规的为债权人清理债权债务。

www.daodoc.com 催天下 让失信人寸步难行

第13篇:外包项目管理规定

外包项目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为规范外包软件的管理工作,快速有效地达到目标,特制定本制度。根 据项目实际情况可以对本制度定义的过程进行裁剪,但是必须在项目章程中描述裁剪指南。

2、外包软件项目管理遵循项目管理和软件工程的基本原则。外包软件项目 管理涉及到立项管理、项目启动与规划、项目执行与监控、质量管理、和项目收尾。

3、除特别指定,本制度中项目组包括业务组(需求提出者)、技术组(可能 包括网络技术人员)、质量保证组、软件供应商。

二 立项管理

1、需求提出业务部门制定立项负责人,立项负责人负责项目立项的全部工作。技术中心指定人员协助立项负责人进行立项的可行性分析、确立项目的范围和边界,编写《项目立项分析报告》。

2、立项负责人将《项目立项分析报告》提交给项目评估小组,项目评估小 组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项目立项分析报告》进行评估及审批。《项目立项分析报告》得到批准后,由公司指定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组建项目组。项目组人员的选择应满足项目对业务及技术的要求,项目组人员应有足够的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专业只是来胜任项目各方面的工作。

3、项目经理负责牵头制定SOW(《工作说明书》),SOW作为合同的附件或 一部分与合同一起进行评审。SOW包括项目描述、项目范围、工作期限和工作量估计、双方角色和责任、交付内容、验收标准、变更管理、承诺等。

三 项目启动

1、项目章程

项目经理牵头制定项目管理章程,项目章程应包括:项目目标、项目描述、项目角色和职责、项目干系人、项目范围、交付件的要求说明和规定、项目进度计划、项目主要风险及项目其他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2、项目启动会议

项目经理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议,公司高层、业务部门负责人、技术中心负责人、软件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列席参加。

会议议程包括(不限于):项目目标、项目描述、项目章程的评审、下发相关资料。四 项目规划

1、需求分析

a) 项目经理组织技术组和业务组对需求进行汇总整理,出具《业务 需求说明书》,并确保《业务需求说明书》中包含了所有的业务需求,经项目评估小组审批确认。

b) 软件供应商依据《业务需求说明书》,提出技术需求和解决方案, 并对系统进行定义,出具《系统需求说明书》,《系统需求说明》需详细列出业务对系统的要求(界面设计、功能范围、系统逻辑设计、用例说明等)。《系统需求说明》由业务组、技术组进行确认。

2、项目管理计划

a) 项目进度计划: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组创建WBS(工作分解结构), 明确项目中具体的工作内容,以及相关工作内容之间的结构关系;并依据供应商的《软件开发计划》制定《项目进度计划》。《项目进度计划》一般采用project或甘特图形式来表示。

b) 风险管理计划:项目经理牵头制定风险管理计划。风险管理计划 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识别(分类、风险源、预计发生时间点、产生的阶段、产生的原因)、风险分析与评估(后果预测、风险级别)、风险应对措施。

c) 沟通管理计划:项目经理牵头制定沟通管理计划。沟通管理计划 包括(但不限于):

沟通需求概述、项目日常信息及其沟通模式(项目月度报告、项目周报、异常问题报告、供应商月度报告、技术/技术问题报告)、例行会议(周例会、月度报告会、与供应商例行沟通会)、项目评审、问题上报流程、项目文档发布流程、利益相关方、沟通风险、应对策略。

d) 人力资源计划:项目经理牵头制定人力资源计划。人力资源计划 包括(但不限于):角色、职责、所需技能、报告关系以及培训计划。

3、质量管理计划

质量保证组负责制定《质量管理计划》。质量管理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明确项目范围和目的及需达到的质量目标、项目不同阶段的职责和权限、资源的分配、项目变更的控制流程(需求变更、进度计划变、质量管理计划变更)、配置管理计划、达到目标的度量方法及措施、质量报告发布。质量管理计划可以是正式或非正式的,非常详细或高度概括的。其风格与详细程度取决于项目的具体需要。

4、策划评审会

项目经理组织召开策划评审会议,项目组、变更控制委员会等利益相关方列席参加。会议议程包括(不限于):系统规格说明书评审、项目管理计划评审、质量管理计划评审、下发相关资料。五 项目执行与监控

1、执行与控制进度

a) 依据《项目进度计划》执行项目工作任务;

b) 项目进度计划对分解任务明确的规定了完成的时间,任务责任人 必须在到期后的24小时内,向项目经理报告任务的完成情况;项目经理监控项目状态,进行项目进度偏差的分析,根据分析结果进行进度偏差的纠正。

2、沟通管理

a) 项目组依据《沟通管理计划》规定的项目日常沟通模式进行项目 日常信息记录,并提交项目经理;

b) 项目经理依据《沟通管理计划》中规定的例行会议机制组织召开行保存,以备使用。

3、项目验收

a) 项目经理牵头对项目进行验收,确认项目已满足所有干系人的要 求,确认所有的交付成果已提交并确认,确认系统已达到验收标准,完成《项目验收报告》。

b) 项目经理组织召开项目验收会议,评审项目验收报告,确认项目验收。

4、项目结束报告项目经理牵头完成项目结束报告,对项目工作进行总结。并将项目结报告发送给项目全体成员,并保存,为以后的项目提供经验和教训。

第14篇:外包队伍管理规定

河北省送变电公司文件

冀电送安〔2009〕2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送变电公司外协队伍安全管

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为了加强对外协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外协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和公司有关要求,公司制定并印发《河北省送变电公司外协队伍安全管理工作规定》,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此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冀电送安〔2007〕9号、冀电送安〔2008〕2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河北省送变电公司外协队伍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 1 -

2.在建外协施工人员登记表

3.在建工程外协施工队伍使用表

4.外协施工队伍安全保证金交纳数额规定

5.外协施工队评价表

6.外协施工队伍安全资格审查表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安全 管理 规定 通知

送变电公司办公室2009年01月12日印发

- 2 -

第15篇:网络管理外包合同

网络管理外包合同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拥有的服务器等网络系统设备达成外包服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关系

甲方为服务器及网络等信息系统使用者,即外包服务使用方;

乙方为服务器及网络等信息系统外包服务供应商。

二、服务方式

1、签订正式服务合同后,乙方定期派技术人员上门服务一次,进行系统优化,查杀病毒等一般维护,并解决遗留的问题。

2、如甲方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可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可以电话、电子邮件、远程登录等方式提供解决方案,如无法解决,乙方应在最短时间内上门维护,也可根据甲方约定的时间上门维护。

3、乙方可以免费帮助甲方以低价格采购和修理设备,但所发生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关键故障应由乙方解决,而不另外收取费用。

4、乙方还会帮助培训甲方指定人员,进行一些简单的日常维护工作,以能够尽快尽好地解决问题,使信息系统故障时间减至最低。

三、服务标准

1、乙方通过事前精心维护和事后及时响应,尽最大努力保障甲方信息系统设备的稳定运行。

2、乙方为甲方建立设备维护档案,并严格保守甲方一切的数据信息,配合甲方数据信息的安全使用。

3、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软件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但不对甲方使用软件(除乙方销售给甲方的软件外)的版权负任何责任。

四、服务内容

(一)文档制作

1、制定电脑使用规范

2、新员工加入或员工离职IT相关方面的处理步骤

3、单位所有设备驱动的统一编号、管理

4、软件产品的详细使用说明

(二)信息系统安全规划

1、操作系统的安全修补

2、应用软件的安全修补

3、病毒防治软件的安装和定期自动检测、自动升级策略的设置

4、不同级别用户权限的设置、密码统一保管

5、数据的定期备份

6、系统安全漏洞分析及解决方案

(三)日常维护

1、软硬件维护、包括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及ups等硬件设备

2、系统优化。

(四)人员培训

根据员工的技能,发现其不足,定期进行培训,从而提高员工的技能和工作效率。

五、合同执行

1、全年服务费用合计___,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先支付乙方___,并在合同签订

后六个月内,支付余下的___。乙方自收到甲方首笔款项后,开始提供服务。甲方一年内系统扩充,不另外收费。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修改、增删本合同条款内容,应在双方都认可的情

况下加入本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合同执行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员会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

有效期:年月至年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

第16篇:保洁外包管理规程

友谊广场后勤保障部

友谊广场后勤保障部保洁外包管理规程

1.目的

维护保洁外包项目品质,加强过程控制。 2.范围

适用于实行保洁外包项目。 3.职责

3.1 保洁主管负责抽查外包项目的人员出勤状况。 3.2 保洁主管负责对外包项目的日常工作检查和监督。 3.3 后勤部负责对保洁工作进行抽查。

3.4 后勤部定期对保洁工作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全面检查。 4.管理规程

4.1 员工的培训内容和要求 4.1.1 新员工入职培训

4.1.1.1入职培训的目的:帮助新员工了解行为准则、规章制度、清楚岗位职责

及工作内容、岗位技能,使新员工尽快胜任岗位要求。 4.1.1.2 员工入职培训内容:

①管理制度培训

②员工礼仪礼貌培训

③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的培训

④工作禁忌和须知的培训 4.1.2 工作绩效提高培训

4.1.2.1 我司发现保洁工作质量存在瑕疵时,外包公司必须迅速开展针对性的改进培训。

4.1.2.2 保洁主管负责跟踪培训效果,若经培训后工作仍然不能达标,则可以选择继续培训或调整人员。

4.1.3 以上所有培训均须保存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4.2 用工规定

4.2.1 外包公司应选派年龄在 岁以下身体健康,素质良好的保洁员。 4.2.2 保洁员应接受过保洁工作程序的培训,熟练使用保洁工具,熟悉保洁工作流程。

1 友谊广场后勤保障部

4.2.3 外包项目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带胸卡或工号牌。

4.2.4 对违反我司规定,不服从我司管理,以及工作标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员工,应及时要求外包公司给予更换。

4.3 工具材料管理规定

4.3.1 外包公司提供的工具和材料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型号和质量,工具和材料进场必须得到我方确认,不得擅自变更或取消。

4.3.2 我司在检查中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工具和材料必须要求外包公司进行更换。

4.3.3 我司自行准备的工具和材料由后勤部统一管理,外包公司领用和使用,必须由我司进行监督和控制。

4.4 工作管理规定

4.4.1 外包公司的保洁员应遵守我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服从我司各级人员的管理,自觉维护我司的良好形象。

4.4.2 外包公司必须无条件配合我司开展各类促销、展销活动,及时响应各类应急任务,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超过正常的工作时间,按双方合同约定处理。

4.4.3 外包公司必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并做好培训记录,正确使用各种保洁工具,造成自身或他人事故的,外包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4.4.4 外包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操作流程,禁止野蛮作业。

4.4.5 外包公司与我司一旦确认项目作业人数,不得擅自减少人员,如遇人员请假的,必须及时给予补充完整;保洁主管应定期做好外包人员的考勤抽查,违反规定的按照双方合同进行约定。

4.4.6 因外包公司原因给我司和第三方造成人员、财产和设备等损失的,由外

包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4.4.7 如发现外包公司违反规定使用工具和材料,应及时制止,立刻纠正;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有必要的终止双方合同,由外包公司承担一切损失。

5 检查考核 5.1 检查监督

5.1.1 我司保洁主管每日对外包项目进行检查,,及时与外包项目主管沟通检

2 友谊广场后勤保障部

查情况,协助改进并填写日常检查记录。

5.1.2 每周一次由外包项目保洁主管协同我司对外包项目人员的工作进行检

查,填写纠正整改记录。

5.1.3 每月一次由后勤部组织对大厦所有保洁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填写相关记

录。 5.2 考核

5.2.1 保洁主管每月将保洁检查和整改情况作出书面汇报,上报部门备案。 5.2.2 每月由我司对外包项目进行考评,并书面通知外包项目主管或外包公司相关人员,并责令限期整改。

5.2.3 不定期召开外包公司与后勤部的工作协调会议,通报外包项目情况及工作改进情况。

.

第17篇:保洁外包管理规范

一、目的

确保外包保洁公司的清洁服务工作得到有效监控和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各物业服务中心对保洁项目外包的管理。

三、职责

(一)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全面掌控管辖项目保洁工作整体进程,针对实际情况从经营的角度把控并向公司申请建议变更保洁工作的提议。

(二)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助理负责按照物业服务中心经理的统一安排,针对现场情况与环境主管配合完成对外包保洁公司日常工作的监控与管理。

(三)环境主管负责对外包方进行日常的对接、检查、管理、沟通与配合。

(四)外包保洁公司负责对园区公共区域的清洁。

四、管理方法

(一)内部检查

对分包方的内部检查包括日检、周检、月检。

1、日检

物业服务中心保洁主管每天对分包方工作质量进行检查,检查须由分包方现场主管或分包方指派的专人一同参加,若分包方因故不能参加,应对检查结果予以认可,并作好记录,双方在《保洁工作检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后,各保留一份存档。

检查内容包括:

(1)员工到岗情况

(2)各岗位工作质量情况

(3)员工仪容仪表

(4)各项定期作业等本日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5)各项问题点的纠正措施落实情况

(6)工完场清

(7)其他

检查频次:

(1)每日检查内容包括:园区人行、车行出入口、主景观、主干路、商铺外环境、楼道(楼道不得少于60层)及上一日不合格项复检。

(2)每周检查覆盖内容:全部顶层消防通道、单元前人行道、绿化地、地下停车场等无法日覆盖的部位及定期清洁项目。

2、周检

(1)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每周组织各部门主管会同分包方现场主管对清洁服务质量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

(2)每月5日前,物业服务中心保洁主管对上月检查情况、客户投诉以及反映的主要问题进行总结,并结合清洁情况填写《月保洁服务评估报告》,交分包方确认,并抄送综合部。

3、月检

公司品质每月组织一次各项目物业服务质量检查工作,季度组织一次对分包方该季度总体工作情况的全面检查和评估。内容包括:查阅该季度清洁检查记录、工作记录;小区客户意见、调查以及现场抽查等内容和方式。(具体的检查时间、内容和方法均不提前知会分包方)。

4、其他检查方式

物业服务中心保洁主管收集、汇总公司各部门人员在工作现场发现的保洁问题点,并与 日检结果一同与分包方对接。

(二)外部监控办法

1、客户评估

物业服务中心保洁主管负责调查、处理保洁方面的投诉及意见,并根据投诉事项对分包方予以处理,每月将客户评估意见列入评估报告。收集意见方式如下:

(1)业主满意度调查

(2)业主走访

(3)业主恳谈会

(4)业主投诉

(5)业主随机反馈

2、社会评查

(1)质量审核机构的监督检查;

(2)优秀小区的验收检查;

(3)市爱卫会或有关部门的检查;

(4)地产或物业公司组织的参观、评比、检查等。

社会评查时,要求分包方现场主管一同参加,物业服务中心须记录社会评查意见,并与服务供方双方确认后,作为月度与季度评估的参考依据。

(三)评审细则

1、物业服务中心每月评审主要以内部检查的不合格项作为评审依据,不合格包括一般和严重不合格,各类不合格项的最高限度如下:分包方每日一般不合格项不超过26个,每月一般不合格项不超过700个,每季度累计不超过2000个。每季度累计达到2000个一般不合格,物业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一般不合格项一天内或一个月内超过以上限度,每超过一项,扣除分包方当月清洁服务承包费10元,依此类推。物业服务中心保洁主管每月汇总当月扣款项,并下发当月《质量问题整改/处罚通知单》,另附《月处罚明细表》。

3、物业服务中心保洁主管在日常检查中,如发现分包方未按照《清洁服务质量检查标准及考核表》内容及频次提供服务,可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扣分,于当月保洁费中扣除,每分折合人民币10元,如分包方未按规定时间及标准整改,双倍扣分。

4、当出现以下五种情况中,被列为严重不合格,前四种情况的,每出现一次,物业服务中心要求分包方在整改期限内进行整改,如复检达不到要求标准,则扣除分包方当月清洁服务承包费50元,依此类推。出现第五种情况的,每出现一次,则扣除分包方当月清洁服务承包费50元。

(1)在同一天的检查中,发现同一区域出现严重脏污或同一区域有三个或以上的保洁项目达不到标准。

(2)在同一天的检查中,发现三处或以上区域出现相同项目的不合格。

(3)在三日以内的检查中,同一区域出现两次及以上相同项目的不合格。

(4)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项目(排除不可抗力)。

(5)员工离岗时间超过半小时或当值时间发生与工作明显无关的行为。

5、为激励分包方员工积极进取,减少不合格项的产生,在检查中被判定一般不合格的项目,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并复查合格,可将判定的不合格项转为合格项。被判定为严重不合格的项目,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整改并复查合格,可将判定的严重不合格项转为一般不合格项。

6、物业服务中心保洁主管对分包方服务质量及人员状态等方面提出问题达三次以上,经双方现场主管查证属实,而分包方屡次得不到彻底有效的改正的,物业服务中心保洁主管 以《质量问题整改/处罚通知单》的形式,交分包方签收,分包方需在收到整改通知书两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以此形式每下发一次《质量问题整改/处罚通知单》,最低罚款额为100元。

7、客户对保洁服务质量不合格的有效投诉(经双方现场主管验证属实的投诉)每出现一次,扣除当月清洁服务承包费50元。

8、社会有关单位检查,提出清洁服务质量的严重不合格,每出现一项,扣除当月清洁服务承包费200元,依次类推。环卫部门检查卫生不合格的罚款由分包方负责全部缴清。

9、分包方员工必须遵守物业公司的行为规范,不合格项的判定以长春宝雍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制度为准。

10、无论任何原因,分包方员工与客户发生一次争吵,扣除当月清洁服务承包费100元,与客户发生打架或斗殴行为,需立即辞退当事人,并扣除当月清洁服务承包费500元。

11、分包方工作人员用不正当手段收买我司监管人员,每出现一次,扣除当月清洁服务承包费200元。同时将根据情节处理责任人。

12、无论任何原因,分包方员工出现大批量罢工、聚众闹事等影响物业公司正常服务秩序,造成负面影响的,分包方应承担给物业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物业公司视情况可扣除分包方当月清洁服务费的10%或全部费用。

(四)人员管理

1、分包方现场主管的更换每年不得超过2人次,且在现场主管更换之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业服务中心;新上任主管在正式上任前,必须与原主管现场学习、熟悉环境至少两周时间(物业公司不承担相关费用)。

2、分包方每月25日前根据下月度工作、培训计划编制《保洁月份工作计划表》,并报物业服务中心保洁主管。

3、为确保工作质量,分包方每周至少对清洁人员进行一次技能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意识、工作程序、清洁标准、员工纪律等,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定期组织人员考核。

4、分包方每月5日前整理《保洁分包方人员名册》报至物业服务中心保洁主管备案,新员工入职前告知物业服务中心保洁主管进行面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考勤管理

(1)服务中心保洁主管负责对分包方员工的考勤录入工作,考勤录入后方开始计薪,出勤记录作为保洁费结算的考勤依据之一,服务中心保洁主管根据考勤记录形成《月度员工考勤汇总表》。

(2)分包方员工考勤执行四次打卡制度,每日早上班前,中午下班后,下午上班前,晚上下班后打卡。

(3)打卡超过、先于规定时间按迟到、早退处理,1个小时以内每人/次罚款5元;1至2个小时每人/次罚款10元;超过2个小时按半天事假处理。

(4)未打卡的,员工本人向服务中心保洁主管报道,填写《未打卡说明》,根据报道时间按迟到、早退管理办法处理。

(5)分包方未按照合同要求上岗人数上岗的,物业服务中心保洁主管按照现场实际出勤人数进行保洁费结算。

五、记录

BYGWY-BJ-JL-11《保洁月份工作计划表》

BYGWY-BJ-JL-12《保洁分包方人员名册》

BYGWY-BJ-JL-13《保洁工作检查记录表》

BYGWY-BJ-JL-14《月保洁服务评估报告》

BYGWY-BJ-JL-15《质量问题整改/处罚通知单》

BYGWY-BJ-JL-16 《月处罚明细表》

BYGWY-BJ-JL-17 《月度员工考勤汇总表》

保洁工作管理规程 编

BYGWY-BJ-WJ-001

本 A/0

码 共4页

生效期

2015年04月15日

第2页/共13页

第18篇:外包项目负责人管理职责

外包项目负责人管理职责、权限

1、无损检测负责人管理职责、权限 a.负责审查外协方资格及质量体系。 b.组织签订外包协议。

c.监督检查无损检测系统的质量控制工作。 d.组织检测工作,保证无损检测检测率。

e.深入现场,全面了解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质量情况,商讨无损检测重大问题的解决办法。 f.检

g.审核无损检测报告,负责射线底片档案的管理工作。

h.检查无损检测前的技术准备,焊缝外观处理情况,对未达到表面质量要求的焊缝有权制止无损检测。

i.负责对无损检测分包方的评价和分包项目质量进行控制。

2、理化检验负责人管理职责、权限

a.负责理化检验外委,审查外协方资格及质量体系。 b.组织签订理化检验外包协议。

b.对外委理化检验管理工作负管理责任。

c.负责保管理化检验件及检验报告的验收与存档。

3、热处理负责人管理职责、权限

a.热处理负责人负责对外包公司家质量保证体系、工艺手段、生产条件进行全面评定。

b.会同有关部门择优定点,签定协作合同。

c.热处理负责人对热处理件进行跟踪检查并对热处理报告,质检报告进行验收。

d.热处理记录及实验报告由热处理负责人归入产品技术档案。

第19篇:救护车外包管理规定

淮北市XX院救护车社会化外包

管理方案

为使我院救护车外包业务流程顺畅合理,规范参与业务外包人员的行为,确保救护车外包期间医院资产安全,维护医院利益,提高社会化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社会化外包的原则和目的

原则:救护车是承担我院医疗救援任务的专用车,以保障广大患者紧急医疗救援需要为准则,实行24小时多班值班制,在保证安全的同时,迅速完成出车救护任务。

目的:为实现医院的质量经营目标,通过救护车辆社会化管理协议的形式约定由社会第三方提供社会化服务。利用我院现有的救护车辆,通过社会化外包降低医院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二、社会化服务管理职责:

(一)救护车辆管理部门职责

1.医院拥有车辆的使用权;救护车辆及驾驶员由一站式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2.按期交纳社会化外包服务管理费;

3.一站式服务中心负责建立健全车辆出勤登记、统计制度,力争做到接到急救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出车时间、到达地点、回院时间和随车人员要登记清楚, 执行任务途中及任务完成后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值班驾驶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一站式服务中心负责救护车辆社会化管理的具体实施,确保救护车辆社会化期间满足医院工作的需要。

5.一站式服务中心要不定期抽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的完好状态。

(二)社会化服务方职责

1.按照医院要求保证救护车辆状态良好,满足医院医疗及工作用车需要。

2.承担车辆的全额保险及随车医护人员意外伤害险费用;

3.严格遵守与医院签订的《管理协议》内容。

(三)救护车司机职责

1.救护车司机要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2.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一站服务中心同意,以便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3.配合出诊医护人员对药品、器材、物品使用后的补充、清理、消毒保管工作。

4.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和与急救病人无关的物品。5.驾驶员要服从一站式服务中心值班人员安排。

(四)随车医护人员职责

1.负责药品、器材、物品用后由出诊护士和救护车司机共同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并请维修工修理。

2.出车执行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及救护车司机须向一站式服务中心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三、其他要求

(一)特殊情况,如突发事件、大型活动医疗保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可以调派救护车。

(二)救护车原则上不承担医疗救援工作以外的出车任务,特殊情况用车,在不影响急救用车的情况下,经请示分管领导后,由一站式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三)救护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

(四)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所造成的一切责任或事故均由当事人负责。

第20篇:催收通知书

篇1:催收通知书

催 收 通 知 书

编号: ______ ______: 贵单位(你)于___ _年_ _月__ _日向我公司借款人民币 _ 万元(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____ ____),将于_ _年_ 月_ 日到期。请抓紧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否则,我公司将按合同条款采取相应措施。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篇2:催收通知书

催收通知书

借款人:

保证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我方”)同xxxxxxxxxxxxxx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并于 年 月 日在《 》刊登债权转让公告,我方已成为借款单位新的合法债权人。

截至到 年 月 日,借款人已拖欠我方借款本金人民币 元及相应利息。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向我方履行还款、担保义务,并及时与我方联系。如不履行义务,我方将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由你方全权承担。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特此通知!

xxxxxxxxxxxxxxxxx 年 月 日

回 执

xxxxxxxxxxxxxxxxxxxxx: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悉贵公司发送的《催收通知书》。我方在此保证自收到该通知书的 60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履行所承担的还款、担保责任,清偿所欠本金、利息和罚息。

借款人: 保证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催收通知书

催收通知

借款人: @@ 你于2014年8月29日向@@@社贷款228000元,2016年8月28日到期,截止2015年2月5日,还欠贷款本金35084.46元、利息7191.50。现已逾期,请你于2015年2月20日前到信用社归还42275.96元,若再逾期,后果自负。

接通知人: (身份证号码: )

送通知人: 个贷中心

2015年2月5日 篇4:催收通知书借款人

催收通知书

借款人: 于 年 月 日与 签订《借款合同》,向其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于 年 月 日已产生逾期、违约,请你(单位)在接到《催收通知书》后 ,积极筹备资金,并于接到《催收通知书》 日内偿还尚欠借款本金共计 元,及相关利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催收人:

年 月 日

借款人(签收、盖章):

年 月 日 篇5:催收通知书

催收通知书

编号: (借款人) (担保人)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已将原对贵单位截止 年 月 日的债权转让给我公司,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法制报》向贵单位公告债权转让及债权催收相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及最高院司法解释,以及 年 月 日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及 年 月 日编号为 的 (填担保合同或协议的名称),我公司拥有对贵单位贷款债权本金金额为rmb

元整;利息rmb 元整,本息合计rmb 元整。

请贵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与我公司建立联系(联系电话: ),清偿所欠本金、利息和罚息,否则,我公司将执行上述合同(协议)的有关条款,直至诉诸法律,维护我公司权益。

请你方接到本通知后,由有权签字人在回执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退还我公司。

北京中辰信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回 执

北京中辰信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悉贵公司发送的编号为《催收通知书》,相关本息数额正确无误,予以确认。我方再次保证,自收到该通知书的第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履行所承担的还款/担保责任,清偿所欠本金、利息和罚息(附还款计划)。

特此函复。

《催收外包管理岗位职责.doc》
催收外包管理岗位职责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推荐

公司工作总结企业文化建设章程规章制度公司文案公司简介岗位职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