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器具岗位职责

2020-11-11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工器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工具管理,使工具更好地为生产服务,保证装置运行、检修时的人身及设备安全,制定本制度,工器具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工、器具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技术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公司各车间土、木、五金工具、电工工具、刀具、起重工具、计量工具由生产技术科归口管理。

4.2物管科负责转报工具的购进计划,由供应科按计划购买,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单独购买,否则财务不予付款,管理制度《工器具管理制度》。

4.3生产技术科负责建立公司工器具台帐,从工器具计划转报到发放,报废进行全过程管理,各车间设备员负责本车间的工器具管理,建立相应的工器具台帐、个人工具必须建立工具登记本,并做到帐帐相符。

4.4各车间工具严格管理,公用工具必须设专人保管。

4.5工种变动或工作调动时,个人保管工具必须交回原所在单位方可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各车间应严格工具交接,杜绝工具流失,否则按工具流失金额队所在部门进行经济处罚。

4.6工具保管人员及使用人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工具,丢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的工具(影响使用性能或报废),按下列规定赔偿,丢失工具按原价的50~100%赔偿,非正常使用损坏的工具按原价的40~100%赔偿。

4.7各车间每季进行一次工具盘点,无论是个人保管工具还是公用工具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4.8生产技术科每年组织1~2次工具清查,日常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5相关记录

《工器具台帐》

《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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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要遵守

推荐第2篇:工器具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工具管理,使工具更好地为生产服务,保证装置运行、检修时的人身及设备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工、器具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技术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公司各车间土、木、五金工具、电工工具、刀具、起重工具、计量工具由生产技术科归口管理。

4.2物管科负责转报工具的购进计划,由供应科按计划购买,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单独购买,否则财务不予付款。

4.3生产技术科负责建立公司工器具台帐,从工器具计划转报到发放,报废进行全过程管理,各车间设备员负责本车间的工器具管理,建立相应的工器具台帐、个人工具必须建立工具登记本,并做到帐帐相符。

4.4各车间工具严格管理,公用工具必须设专人保管。

4.5工种变动或工作调动时,个人保管工具必须交回原所在单位方可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各车间应严格工具交接,杜绝工具流失,否则按工具流失金额队所在部门进行经济处罚。

4.6工具保管人员及使用人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工具,丢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的工具(影响使用性能或报废),按下列规定赔偿,丢失工具按原价的50~100%赔偿,非正常使用损坏的工具按原价的40~100%赔偿。

4.7各车间每季进行一次工具盘点,无论是个人保管工具还是公用工具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4.8生产技术科每年组织1~2次工具清查,日常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推荐第3篇:工器具管理制度

XXX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各类工器具在保管、检验、使用、维修和报废各环节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员工在使用各类工器具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延长其使用周期,降低生产成本,结合车间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仅适用于AAAXXX各个班组个人工器具、公用工器具的管理,以及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的管理工作。 2 定义及专用术语

2.1 个人工器具:指按照工作需要项目单位长期借用由个人保管使用的工器具及仪器。 2.2 公用工器具:指由部门统一保管的工器具及仪器,包括大型的工器具及仪器。 2.3 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指金额较大、价值较高的大型或精密工器具。

2.4 工器具的分类:包括钳工工具、电动工具、气动工具、起重工具、液压工具、安全工具、测量器具、焊接工具、切削工具、防爆工具、化验器具、试验器具、土木工具、专用工器具、其它工具等。 3 管理内容及方法

3.1 职责

3.1.1 XXX作业长负责生产用工器具的领取、发放、及保管等管理工作;班组长负责本班内工器具的领取、发放及共用工器具的保管、保养工作。

3.1.2 由车间负责工器具管理台账,定期核查工器具的使用情况。 3.2 计划申报

3.2.1 由作业长根据本班组人员配备情况,申报个人工具及公用工具,并将计划提交至车间设备管理员。 3.2.2 由作业长严格控制使用年限,未到使用年限者、不准申报计划。 3.3 领用

3.2.1 由车间相关管理人员开具出库单,并由车间主任批准同意后领用。 3.2.2 公用器具必须由作业长或班组长负责签字领用。

3.2.3 工器具领用后由车间在当天(最迟第三个工作日)进行台帐调整。 3.4 使用及保管存放

3.4.1 工器具保管根据情况分别由作业长、班组长等领用人保管。

3.4.2 个人领用的基本工具由领用人妥善保管,爱护使用,车间建立个人工具台帐,注明领用数量、时间等相关内容。若丢失由领用人负责赔偿。在使用年限内不得以旧换新,若必须更换,须经车间主任批准,并注明理由。

3.4.3 公用工具由使用班组作业长、班组长或指定人员负责。车间建立公用工具台帐,班组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若丢失由责任人赔偿。在使用年限内不得以旧换新,若必须更换,须经车间主任批准,并注明理由。

3.4.4 专用工具由使用班组负责,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因个人原因损坏或丢失的,自己负责修理或赔偿;使用后要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3.4.5 所用工具(个人工具、公用工具及专用工具)原则上不准借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特殊原因需要借用,必须经车间主任批准,设备管理员、作业长、班组长以上人员签字同意,并出具借条,明确归还时间,并按期收回,若有丢失,按价赔偿。 3.4.6 所有工具(个人工具、公用工具、专用工具)每月盘点一次。

3.4.7 所保管物品在规定期限内正常损坏,负责人员及时报告领导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非正常损坏,追究负责人员责任。

3.4.8 工器具的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3 年,对于易损工器具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1.5 年,具体工器具使用年限及周期参见附表二,如不到规定的使用周期,工器具因损坏需提前更换,要说明原因。

3.4.9 工器具使用一般注意事项

3.4.9.1 工器具的使用者应熟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否则不准使用。

3.4.9.2 工器具的使用者,在使用前应认真核查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并进行使用前的常规检查。不准使用无合格证、合格证超过有效期以及外观有缺陷等常规检查不合格的工器具。

3.4.9.3 外界环境条件不符合使用工器具的要求时、使用者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不符合规定时不准使用。 3.4.9.4 工器具的使用者应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规范使用工器具,爱惜工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工器具,严禁错用工器具,严禁野蛮使用工器具。

3.4.9.5 不得随意将现有工器具改做其它工具,确因生产需要必须改做的,必须经车间或设备科部门许可,改做后的工器具纳入专用工具管理,并在工器具台帐上予以注明。

3.4.9.5 工器具使用安全注意事项见安全规程的相关章节 3.4.10 工器具的存放

3.4.10.1 摆放整齐,堆放合理、牢固,便于收、发、存。 3.4.10.2 安全工器具及手动工器具无油污、无杂物、无缺损。

3.4.10.3 工器具图表、料卡、单据、台帐、资料等管理有序,字迹工整、清晰无涂改。 3.4.10.4 标志齐全、清晰醒目。

3.4.10.5 根据工器具存放特性要求,采取防雨、防潮、防火、防盗、防腐、防风、防冻、防爆、防砸、防有害气体等项措施。

3.4.10.6 淘汰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手持电动工器具应单独隔离存放保管,同时必须醒目标明“不合格工器具,严禁使用”的标志。

3.4.10.7 妥善保存产品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 4 检查与考核

4.1 因保管不善、使用不慎,丢失损坏的工器具一律进行赔偿。常用手工工具类、电工工具类、其它日常用工具按原价赔偿;钳工工具类、切割工具类、测量工具类按原价的50%赔偿。 4.2 赔偿金额可参考工具的使用年限定出赔偿系数。

使用年限不满1年:系数为1 使用1-2年:系数为0.8 使用2-3年:系数为0.6 使用3-4年:系数为0.4 使用4-5年:系数为0.2 4.3 发现工器具异常而继续使用的,每次考核责任人10-30元,造成工器具损坏的照价赔偿。 4.4 野蛮使用工器具的,每次考核责任人10-50元,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4.5 车间领导及设备管理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工器具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4.6 以上未列出的考核按照《钛AAAXXX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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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工器具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工器具的管理,充分发挥机械化施工的优势,保证安全施工及机械的正常运行,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电力安装施工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试行)》、《电力安全工器具及小型施工机具预防性试验规程》、《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电力建设起重器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网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器具管理就是按照客观规律,运用组织、计划、指挥、协调和监督等手段,科学合理配置好人员、工器具和资本等要素,抓好工器具的管、用、养、修、供各个环节,提高工器具的利用率和完好率,优质、高效、安全、低耗地完成施工任务,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自有工器具。自有工器具是指公司、项目部自购的工器具。参加公司现场作业的外单位或外来工作人员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指本公司法人代表人或实际经营主要负责人,即董事长、总经理、经理,下同)是工器具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分管副职负责工器具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五条 工程管理部具体负责全公司工器具的管理工作。工器具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工器具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分包方的工器具实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 工器具技术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一)参与制订机械装备规划,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和机械化施工以及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方案的编制。

(二)组织编制实施各项机械定额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实施。

(三)负责组织机械选型、自制、改造方案的编制和审查以及报废机械设备的鉴定。

(四)组织研究并负责解决机械设备使用、维修和机加工中的技术问题,主持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修理、试验、检验和验收工作。

(五)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技术规范、标准和定额等,并组织编制、分解、健全实施细则等。

(六)组织做好原始记录、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的收集、汇总等工作。

(七)组织总结、鉴定、引进和推广交流工器具使用、维修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经验。

(八)组织各类工器具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 专职工器具管理员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及公司颁发的规章制度、规程、定额,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机械经济技术指标,并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二)熟悉工程所用工器具的技术性能、常见故障,掌握工器具记录,做好年度工器具清仓工作,保持帐、档、物一致。

(三)建立工程部工器具台账和技术档案,做好台账、档案的变更记录,做好年度工器具清仓工作,保持账、档、物一致。

(四)做好工器具使用台帐、检修、事故处理、工器具调度等原始记录,及时统计上级主要工器具利用、完好情况。

(五)负责工程部工器具调度,提出工器具大修项目,根据公司批准的计划落实大修,做好验收。

(六)提出工程部工器具添置、更新改造项目、提出配件计划和报废申请表。

(七)负责工器具的保管、维修、保养、计划检修,检查工器具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生产,负责工器具事故的分析。

(八)负责上机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推广工器具管、用、养、修、保等方面的经验。

第八条 施工班组的职责

(一)责本班(队)工器具的领用、清点、登记、保管、维修。

(二)查督促工器具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生产。

(三)做好工器具使用台班、检修、事故处理等原始记录。

(四)参与本班(队)工器具事故分析。

(五)根据班(队)施工生产的技术,提出对工器具的改进意见。

第三章 工器具购置、验收

第九条 工器具购置属于固定资产的购置,由所需单位写出申请报告,根据物资管理制度中有关采购的规定进行采购,或选型后交物资采购部购置;购置的工器具,要对其技术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认真的选择、论证,做到品种适用、性能可靠、便于维修保养、符合环保要求。

第十条 新购置的工器具,由工程管理部派专人到达现场接收,并填写新购工器具交接验收单。

第四章 工器具的建帐立档 第十一条 工器具的各项规章制度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定及宣传贯彻,各项目部负责贯彻及落实。

第十二条 由工程管理部建立本公司工器具总台账。台帐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器具的名称、型号、数量、统一编号;

(二)工器具的购买日期;

(三)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四)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五)维修、保养、自检记录。

第五章 技术培训

第十三条 使用人员技术培训

(一)工器具使用部门的操作、维修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使技术理论水平和基本操作技能达到本工种、本等级的相应水平。

(二)对常用工器具操作人员,应由工程管理部组织培训,使其掌握安全操作维修、养护的技能。

(三)对于大型的工器具(如牵张机械、液压提升装置等)应在使用前组织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定持证上岗。

(四)未进行技术培训的人员,严禁上岗操作。

第六章 工器具维护

第十四条 工器具的日常维护

(一)为保证工器具的正常使用、安全运行、解决工器具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实行工器具检查、巡检制度。

(二)工程管理部每半年随本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公司工器具进行检查;项目部每月组织对本单位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安全与管理大检查。

(三)检查的内容:各使用部门的工器具台帐、档案、卡片是否正确,帐、卡、物是否相符;是否落实专人负责;机容,机况,保养、修理,安全,持证上岗,日常使用、保养、维修记录、施工方案、验收等各种资料是否齐全。

(四)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整改意见书,通知使用部门限期整改。

第十五条 施工项目部根据领用计划发放和领取施工设备及工器具。

(一)工器具专兼职管理人员应建立“施工机具领取/归还”登记记录。

(二)使用人员在每次使用前,必须对工器具作必要的检查;使用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三)现场使用的工器具应日常维护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使用有缺陷的产品。

(四)使用完毕的、现场闲置的、有故障的或损坏的施工设备及工器具,或工程项目结束后的施工设备及工器具,应即时归还回库,使用部门或项目部应由设备管理专兼职人员到工器具仓库办理退库手续。

(五)工器具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第十六条 维护保养公司自有工器具,由工器具所在单位负责工器具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并在年末编制下年度大修计划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备案。

(一)建立健全工器具的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及岗位责任制。

(二)工器具应执行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简单工器具应执行班长负责制,主要工器具应执行专人负责制,重要工器具应执行机长负责制。

第十七条 工器具修理包括大修和故障修理。工器具大修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编制年度大修计划,并简要说明更换原因及处理意见,附零配件更换表,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故障修理,由工器具所在单位负责实施解决。

第十八条 凡新购、自制或重新改装、改造、大修的主要工器具,在投入生产使用前,必须经过技术试检;未经试检未取得合格签证前,不被投入使用。

第十九条 施工机工器具周期参照电力行业标准进行。试验不合格的工器具由工程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作降级使用或报废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部门和个人参照公司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xx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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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工程分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安全工器具”系指在电力生产或在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为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所需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按市局有关规定分为以下三大类:

1) 绝缘安全工器具:绝缘操作杆、绝缘钳夹、绝缘台、绝缘垫、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绳、绝缘挡板、绝缘罩、验电器(笔)等。

2)起重、牵引安全工器具:滑车、葫芦、钓钩、双钩、紧线器、钢丝绳(套)、白棕绳、千斤顶、扒杆、绞磨等。

3)防护安全工器具:安全带、安全帽、护目镜、防毒面具、安全警告牌(标示牌)、道路警示牌、安全日记录显示牌、安全围栏(绳)、临时遮栏、接地线、个人保安线、脚扣等。

1.范围

1.1.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工器具配置、计划采购、使用管理、检查试验、报废更新等各个环节的原则要求。

1.2.本办法适用于配电工程分公司。

2.职责

2.1安保部是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

2.1.1.负责编制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并付诸实施。

2.1.2.负责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配置(起重、牵引等施工类用具由工程部负责实施和管理)、选型、总台帐更新管理。

2.1.3.负责制订年度安全工器具试验计划并组织各使用单位(工程部及其班组、各劳务分包单位,下同)进行试验,监督检查各使用单位对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贯彻落实情况。

2.2物供部按物资采购规定负责采购工作(公司采购厂家一般在市局公布的招投标名单内 选择),并把好验收、进仓关和负责工器具发放工作。

2.3 各使用单位职责

2.3.1 制定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细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进行全过

程管理。

2.3.2 负责安全工器具的维护管理和送检工作,并随时将使用情况向安保部、物供部反馈。

2.3.3 各使用单位安全员负责制定安全工器具台帐、申报安全工器具的配置、报废、更新

计划。

2.3.4 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督促指导班组开展安全工器具的

使用、保管等培训工作。

2.3.5各使用单位应设立工器具管理员,负责工器具仓库的管理,包括台帐的建立、工器具

每天进出登记、工器具的维护保养等。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安全工器具配置、计划采购

3.1.1 各使用单位需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一般应在上年度11月份前报公司安保部,公司

安保部根据实际需要平衡、汇总后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列入公司年度“安措”计划。

3.1.2 对临时需要的安全工器具,由各使用单位向安保部上报临时采购计划,经安保部审

核报领导批准后,出具采购联系单交公司物供部采购。

3.1.3 公司采购的安全工器具和劳务分包自行采购的安全工器具应符合技术规范并经省级

及以上专业部门鉴定合格的产品。严禁采购、使用未经鉴定、无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铭牌型号、无出厂试验报告的安全工器具。

3.2安全工器具的领用

3.2.1.工程部直管班组领用工器具,由领用人开具工器具领料单,班组安全员审核,安保部

分管领导审批,仓库发料人复核无误后发料。更换工器具的,应以旧换新,旧物由仓库发料人负责复核。

3.2.2.劳务分包单位领用安全工器具,由领用人开具工器具领料单(一次性领用或更换较多

时,应附领用人清单),单位安全员和属地监管班组负责人共同审核,安保部分管领导审批,仓库发料人复核无误后发料。更换工器具的,应以旧换新,旧物由仓库发料人负责复核。

3.3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和使用

3.3.1安全工器具应建立台帐(见附录二),并根据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和上报。班组安全工器

具实行定置管理,统一编号。公用工器具必须指定专人保管,个人工器具由使用者保管。

3.3.2保管人应做好日常的外表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经常性做到完好清洁,防止变形、

锈蚀、松动、破损。若发现有不合格者,能修复的应立即送修复处理,不能修复的应报废;对超过试验周期或使用期限者,应另行存放,并做好不准使用的标志。

3.3.3安全工器具试验标签应保持良好,如脱落或模糊不清,应立即上报安保部分管领导,

复核无误后出具联系单到工器具试验中心,核补试验合格标签。

3.3.4安全工器具应放置在专用的柜架上,并保持室内干燥、通风,不合格安全工器具应及

时处理,严禁与合格工具混放。

3.3.5安全工器具应根据工作环境、工艺要求、负荷情况、电压等级等合理选用,严禁超铭

牌、超标准或不按操作规定使用。

3.3.6高处作业时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必须用绳索传递,不得上、下抛掷;绝缘工具携带、使

用时应与锋利物隔离,防止外表损伤。

3.3.7各级领导、安监人员、专业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应对使用单位安全工器具的保

管和使用进行监督指导。

3.3.8如因使用、保管不当,造成安全工器具损坏者,将按原价赔偿;对使用不合格安全工

器具者,按局违章作业考核管理办法处罚。

3.3.9劳务分包单位因故退出本公司施工,应将所领用的安全工器具全部退回本公司,不足

部分在其安全保证金或未结工程款中按新购价格扣除。

3.4安全工器具的检验和检查

3.4.1绝缘安全工器具和登高(防护)型安全工器具必须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

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定期检查和试验。年度安全工器具试验计划由安保部根据工器具试验中心排定的计划制订并负责联系和督促落实。劳务分包自行采购的安全工器具必须报安保部,由安保部与工器具试验中心联系后方可送检。

3.4.2起重、牵引类用具必须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

3.4.3新领用的绝缘工具和登高工具在使用前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4.4经试验的工器具,由试验单位出具试验报告。试验后,使用单位应做好记录,试验报

告及其他试验依据应妥善保管,存档一个周期。

3.4.5安全工器具在带至工作现场前应进行一次外观检查,每月底的安全活动应进行一次全

面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凡外观检查不合格的应修复或报废,否则不应进行试验。

3.4.6送检人员进入检验站,应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随意进入试验场地和操作试验设备。

3.4.7各使用单位在检验站对安全工器具的清点和确认后,双方在送检安全工器具登记表上

签字,各使用单位在检验后留存试验报告第二联,每件试品试验合格后,应有“安全工器具试验合格证”。各使用单位在检验结束后应及时上报试验情况给公司安保部分管领导。

3.4.8对工器具试验中心暂不具备检验条件的在用安全工器具,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上

报市局或联系具有检验资格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3.4.9检验范围

3.4.9.1绝缘安全工器具

3.4.9.1.1绝缘手套、绝缘靴(鞋);

3.4.9.1.2绝缘挡板、绝缘罩;

3.4.9.1.3绝缘操作棒;

3.4.9.1.4绝缘测高棒;

3.4.9.1.5验电器;

3.4.9.1.6绝缘绳;

3.4.9.1.7绝缘梯;

3.4.9.1.8接地线(接地绝缘棒)、个人保安线;

3.4.9.1.9屏蔽服、绝缘服;

3.4.9.1.10绝缘钳夹;

3.4.9.1.11其他绝缘用具。

3.4.9.2登高防护安全安全工器具

3.4.9.2.1脚扣、登高板;

3.4.9.2.2登高梯台;

3.4.9.2.3安全带(安全绳);

3.4.9.2.4其他移动登高安全防护用具。

3.4.9.3起重、牵引安全安全工器具

3.4.9.3.1铝合金扒杆

3.4.9.3.2单轮铁滑车:0.5T至8T;

3.4.9.3.3单轮铝合金滑车:从0.5T至2T;

3.4.9.3.3二轮铁滑车:从0.5T至8T;

3.4.9.3.4二轮铝合金滑车:从0.5T至5T;

3.4.9.3.5三轮铁滑车:从1T至8T (8T至16T);

3.4.9.3.6三轮铝合金滑车:从1T至5T;

3.4.9.3.7四轮铁滑车:从3T至16T;

3.4.9.3.8“U”型环(卸扣):从φ10至φ500 mm;

3.4.9.3.9钢丝绳(套):φ6至φ16 mm;

3.4.9.3.10合成纤维吊装带;

3.4.9.3.12手动葫芦:从2T至5T;

3.4.9.3.13起重绞磨及牵引设备;

3.4.9.3.14千斤顶:20 T以内;

3.4.9.3.15铁双钩:0.5-5T;

3.4.9.3.16铝合金双钩:1-5T;

3.4.9.3.17 LGJ-25/600铝合金导线紧线器:;

3.4.9.3.18 LGJ-25/600铁导线紧线器;

3.4.9.3.19 GJ-35/135铝合金地线紧线器;

3.4.9.3.20 GJ-35/135铁地线紧线器;

3.4.9.3.21其他各类起重、牵引用具。

3.5 安全工器具编号

3.5.1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有公司统一的编号标签,安全、施工工器具编号按下列格式:

3.5.1.1使用单位名称代号—同类用具流水号。

3.5.1.1.1 使用单位名称代号:用使用单位的大写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劳务分包用

W加阿拉伯数字表示,变电班组用B加阿拉伯数字表示,线路班组(包括各项目组)用X加阿拉伯数字表示。

3.5.1.1.2同类用具的编号以二位数字流水号标示,不足二位的在前面加“0”补齐;对于

部分有电压等级之分的用具(如10kV验电笔和0.4kV验电笔),在二位流水号前用“”和“”标示。“”表示10kV电压等级,“” 表示0.4kV电压等级。

3.5.2安全工器具编号标签由公司安保部根据各使用单位工器具台帐登记的工器具清单提

供。标签规格、大小按照安全工器具的规格和标签粘贴位置进行统一,标签必须保持清晰、完整,不得与试验合格证重叠,标签脱落或磨损应及时补贴,现场不得出现无标签或模糊不清标签。

3.5.3标签的格式:

1)为与检验标签有所区分,工器具标号标签内容按“上、中、下”分三行排列。

2)首行标示用具中文名称(有电压等级的需注明电压等级)。

3)中行是全号码编号,其中代表电压等级的“1”和“4”,需用黑体,且略大于二位流水号。

4)末行是中文表示公司名称。

如变电一班0.4kV1号验电笔编号标签样式如下:

工器具名称: 0.4kV验电笔

工器具编号:B1-401

使用单位: 配电工程分公司

3.5.4安全帽使用颜色规定和编号方法

3.5.4.1安全帽使用颜色规定:管理人员使用黄色安全帽,安监(全)员使用红色安全帽,

施工人员使用蓝色安全帽,民工使用白色安全帽。

3.5.4.2安全帽编号方法:

1)安保部统一对公司职工(包括代理制员工)安全帽进行编号,编号由公司名称和号码组成。如安全帽的编号为PD-001,PD代表配电工程分公司,001为个人编号。

2)劳务分包单位安全帽编号由安保部负责统一编号。如编号为W01-001,则W01代表某劳务分包单位,001为个人编号。

3)公用或备用(临时工用)安全帽编号前两位用大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末三位是流水号加大写英文字母B表示。如变电一班备用1号安全帽编号:B01-01B,某劳务分包单位的备用1号安全帽编号:W01-01B。

4)编号规范:

编号字型:初号宋体(加粗)。编号颜色:红、蓝色安全帽用白色,黄、白色安全帽141

4用红色。编号位置:编号底边距安全帽正后方帽沿上方20mm处。

样式如下图:

W01-001

的不同特点采用油漆、钢印或挂牌等形式,但必须保持清晰、完整。

3.6安全工器具的报废、更新3.5.5对目前暂不能或不宜采用标签进行编号的工器具(具体由安保部明确),可根据材料3.5.6工器具库房定置摆放的编号可以采用“用具名称—同类用具流水号”的方式进行编写。如铝合金导线紧线器有7付,则其仓库定置编号为:铝合金导线紧线器01—07。

3.6.1安全工器具达到使用年限、试验不合格或在使用中损坏不能修复者,应及时报废,并

补充更新。对报废后有回收价值的安全工器具(如接地线、个人保安线等),在补充更新的同时,应向公司物供部仓库退料;对报废后无回收价值的安全工器具,应在安保部安全工器具分管领导的监督下销毁。

3.6.2安全工器具在使用中发现下述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予修复或报废。

3.6.2.1安全带(含保险绳)断股,连接件、零件松动,扣环裂缝、卡涩等;

3.6.2.2安全帽超过使用年限(生产岗位2年;管理岗位2.5年),帽体局部变色、塑性变

形、裂缝,内衬固定件断裂等;

3.6.2.3安全警告牌(标示牌)、道路警示牌严重褪色,破裂、残缺、锈蚀或剥落文字超过

一个字;

3.6.2.4安全围栏、临时遮栏褪色严重;

3.6.2.5接地线、个人保安线线夹不能紧固,连接不良,软铜线断股,绝缘护套破损、老化

等;

3.6.2.6脚扣防滑橡胶严重磨损,金属件严重锈蚀、裂缝,永久性变形等;

3.6.2.7绝缘挡板、绝缘操作棒、绝缘钳夹等绝缘工具外表严重磨损、龟裂、破损等,绝缘

手套表面乳化;

3.6.2.8其他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情况。

4.报告与记录

4.1各使用单位的安全工器具在使用中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向安保部反馈信息。

4.2安全工器具的试验、检查记录至少保存至次年底。

推荐第6篇:工器具管理制度1

工器具管理制度

1.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黑龙江省火电三公司晋江气电项目工器具的管理目标、职责、管理要求及检查考核。

1.2

2

2.1

2.2 本制度适用于晋江气电项目工器具管理。 管理目标 生产工器具的配置满足生产需要。 杜绝因生产工器具短缺、损坏、失效造成测试不准、操作失误、人身伤害和延误工作等问题。

3

3.1

3.2 职责 工器具由物资处统一管理。 仪器仪表、安全工器具、一般工器具、生产办公用品、消耗性材料由专业工程师负责管理。

3.3

3.4

3.5

4

4.1 电气专用工器具、专用钥匙由负责电气的专业工程师负责管理。 工器具由物资主管具体负责管理,保管员协助负责管理。 备用生产工器具由办事员具体负责管理。 管理内容 生产工器具是指在现场配备的供生产人员进行操作、巡检、定期工作等生产任务时使用的公用工器具、仪器仪表、专用操作钥匙及验电笔、线手套、耳塞等个人用品。

4.2

4.2.1

4.2.2 现场配备的公用生产工器具包括: 仪器、仪表:万用表、摇表、钳型电流表、测氢仪、测温仪、测振仪等。 安全工器具:高温防护服、高温防护手套、护目镜、化学防护服、化学防护手套、化学防护手套、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棒、验电器、携带式接地线、安全带、防毒面具等。

4.2.3

4.2.4

插座。

4.3

4.3.1 生产工器具计划 仪器仪表、安全工器具、一般工器具、生产办公用品的配置计划、定额由专业工程一般工器具:听针、门钩、螺丝刀、手钳、扳手等。 生产办公用品:生产办公计算机、打印机及其附件,对讲机、充电器及电池,电源师根据生产实际需要负责编制。

4.3.3

4.4

4.4.1

4.4.2

4.4.3

4.4.4

4.5

4.5.1

4.5.2

记。

4.5.3 消耗性材料的储备定额、计划由办事员根据实际需要负责编制。 生产工器具验收 生产工器具的到货验收按照“谁编制计划,谁验收”的原则进行。 根据公司物资管理标准,未经到货验收的生产工器具不得出库。 未经验收的工器具,不得发放,杜绝不合格品进入现场。 由综合经营部留存生产工器具到货验收记录。 生产工器具的领用、发放 生产工器具的领用由办事员根据公司物质管理标准执行。 领用出的生产工器具由办事员在生产工器具及消耗性材料登记管理台帐上进行登生产工器具由办事员根据生产工器具配置定额进行发放,专业工程师审核后发放,并在生产工器具及消耗性材料登记管理台帐上进行登记。

4.5.4 现场配置生产工器具的同时要配置使用说明书,同一生产工器具配置一份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其它生产工器具资料由办事员负责保管。

4.6

4.6.1 生产工器具的使用、保管 配置在现场的生产工器具(仪器仪表、安全工器具、一般工器具、生产办公用品、电气专用工器具、专用钥匙、消耗性材料)由各专业负责使用和保管,应指定专人负责。

4.6.2 配置在现场的生产工器具要保证随时可用,每周一至周五白班负责检查工器具有无缺失、损坏、电池是否充足、消耗性材料是否够用等。发现工器具缺失、损坏时,白班负责领取更换,发现消耗性材料不足时,白班负责领取补充。

4.6.3 生产工器具损坏、丢失,当班必须在运行日志上作好记录,及时向部门汇报,及时进行更换或补充。

4.6.4

4.6.5

4.6.6

4.6.7

4.6.8

用。

4.6.9

现场生产工器具定位定置存放,摆放整齐,使用后应放回原处。 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保管,避免造成生产工器具损坏。 每次使用生产工器具前都应进行必要的检查。 严禁使用对讲机、仪器仪表等生产工器具敲击物体。 严禁改变生产工器具的设置参数,造成对讲机、仪器仪表等生产工器具无法正常使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

4.6.11

4.6.12

4.6.13

4.6.14

4.6.1

55.1

5.2

5.3 由专业工程师负责所辖生产工器具的定期试验工作。 未经试验、试验不合格或超过试验周期的生产工器具严禁使用。 生产工器具的报废按公司物资管理标准执行。 生产工器具不得挪作他用。 生产工器具外借时必须在运行日志上作好记录,当班收回。 检查与考核 专业工程师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班组对生产工器具的管理情况。 生产工器具借出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每次考核责任班组50元。 生产工器丢失或损坏未在运行日志上记录交待,管理人员检查时发现,每次考核当班班组200元。

黑龙江电第三工程公司晋江项目部

推荐第7篇:班组工器具管理制度

班组工器具管理制度

1、为了规范班组工器具管理,做到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的工器具。本班的工器具分为两部分:公用部分和随车工器具。

2、公用部分的工器具班组设立专人原理,建立专门台帐,每月对公用部分的工器具进行一次清点和检查,保证公用部分工器具的性能和适用。

3、各驾驶员和操作员如需要使用和领用时,应向工具管理员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借用后应及时归还。

4、工器具应按《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定期进行检查、检验。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存放保管。检验合格的工器具应做好清晰明显的标识,不合格的工器具应分别保管,并及时送修。

5、每台车辆的随车工具应建立清单,由各车辆和设备的驾驶员负责,每月的例行安全检查时,随车工具是必检内容,如有丢失,驾驶员负责赔偿。

6、长期不使用的工器具应按照《管理标准》的要求做好封存,下次使用时,提交启封申请,封存的工器具应分别保管。

推荐第8篇:生产工器具管理制度

生产工器具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工器具的存放和保管

1.1安全工器具应设专人负责保管,按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配置日期、试验周期等为主要内容建立管理制度。保管负责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

1.2安全生产工器具应存放在通风良好、避光、清洁干燥的专用库房

1.3安全工器具应分类编号,一物一号不得重复,编号标签贴于不防碍安全工器具使用性能的醒目位置。

1.4安全生产工器具应存放在通风良好,清洁干燥的专用库房存放。

1.5安全生产工器具应做到分类放置,摆放整齐,并在工器具柜内标明工器具名称、数量、且应一一对应。

1.6未经试验、试验不合格、超试验周期、超有效年限、没有标示或标示不清、损坏的工器具严禁使用,并做出不准使用标志进行封存。安全工器具严禁它用。

2、安全生产工器具检查与使用

2.1必须按规定、规范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使用中严禁私自拆卸。安全工器具不能移作他用,不能代替普通工器具使用。

2.2安全工器具使用中发生损坏、丢失事件应立即上报工器具管理负责人。

1)对责任人视情节酌情处理。

2)损坏的工器具应予以报废,不得再使用。

3)所丢失的工器具对设备安全运行会造成威胁的,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排除威胁。

4)对于缺损的工器具应及时补配。

2.3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1)认真查看安全工器具上贴的试验合格标签,是否在有效期内,严禁使用超期未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2)进行外观检查,保证清洁完好。

3、安全生产工器具的报废与更新

3.1安全生产工器具报废,更新必须坚持\"以旧换新\"的原则。

3.2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的工器具混放。

3.3安全生产工器具在使用中丢失、损坏以及经检查和试验不合格需要报废的,经安监部门或主管负责人确认后及时进行更换和补充。

推荐第9篇: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

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山东铭源电力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 1月

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各类工器具在采购、保管、检验、使用、维修和报废各环节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员工在使用各类工器具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延长其使用周期,降低生产成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目部各班组的个人工器具、公用工器具的管理,绝缘安全工具和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另行管理。

三、专用术语

个人工器具:指按照工作需要长期借用由个人保管使用的工器具及仪器。 公用工器具:指由班组统一保管的工器具及仪器,包括大型的工器具及仪器。 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指单价1000元及以上的大型工器具。

工器具的分类:包括钳工工具、电动工具、气动工具、起重工具、液压工具、安全工具、测量器具、焊接工具、切削工具、试验器具、土木工具、专用工器具、其它工具等。

消耗品:是用完以后不能重复使用的;

四、职责

1.材料专管员负责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2.项目经理负责审核部门提交的各类工器具计划及监督工器具管理制度的实施;各班组班长负责领用到班组内的生产用工器具和消耗品的领取、发放、库存工具保管等管理工作。

3.工器具和消耗品材料专管员负责建立相应的个人工器具、班组工器具、公用工器具台帐,负责新增工器具的台帐补充;全面负责各类工器具的使用、保管、保养、维护。

4.材料采购员协调相关检验机构,进行表类和尺类工器具的检验工作。5.材料专管员汇总管理个人工器具台帐(电子台帐即可,需打印员工签字保存)。每半年向公司汇报一次工器具状况,接受公司各部门咨询。

五、工器具的申报、领用、使用及保管存放 1.计划申报

⑴各班班长根据人员配备情况,申报个人工具、公用工具及消耗品,项目经理签字后报材料专管员,材料专管员根据现场盘点实际库存,报公司综合部;

⑵材料专管员严格控制工器具及消耗品的数量。 2.领用

⑴公用工器具及消耗品必须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⑵工器具领用后应在当天(最迟第二个工作日)归还或进行台帐调整。 3.使用及保管存放

⑴班组内工器具及消耗品保管由领用班组负责。班组建立个人工具台帐,注明领用数量、时间等相关内容。若丢失或损坏由领用人负责赔偿,

⑵个人领用的基本工具由领用人妥善保管,爱护使用,在使用年限内不得以旧换新,若必须更换,须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报公司综合部批准,并注明理由。

⑶公用工具由材料专管员负责。建立公用工具台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若丢失由责任人赔偿。在使用年限内不得以旧换新,若必须更换,须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报公司综合部批准,并注明理由。

⑷专用工具由使用班组负责,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因个人原因损坏或丢失的,自己负责修理或赔偿;使用后要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⑸电焊机(包括电焊钳及焊接电缆线)和气焊工具由使用人负责。用后及时收回,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⑹所用工具(个人工具、公用工具、专用工具和消耗品)不准借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特殊原因需要借用,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签字同意,并出具借条,明确归还时间,并按期收回,若有丢失,按价赔偿。

⑺特殊器具(测量器具、钢丝绳等)定期维护以保证正常使用。

⑻所保管物品在规定期限内正常损坏,保管人员及时报告领导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非正常损坏,追究保管人员责任。

(9)现场工器具完好无缺,正常工作后按时收回保管。

(10)工器具的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3 年,对于易损工器具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1.5 年,如不到规定的使用周期,工器具因损坏需提前更换,要说明原因。

(11)工器具使用一般注意事项

①工器具的使用者应熟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否则不准使用。

②工器具的使用者,在使用前应认真核查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并进行使用前的常规检查。不准使用超过有效期以及外观有缺陷等常规检查不合格的工器具。

③外界环境条件不符合使用工器具的要求时、使用者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不符合规定时不准使用。

④工器具的使用者应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规范使用工器具,爱惜工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工器具,严禁错用工器具,严禁野蛮使用工器具。

⑤工器具使用安全注意事项执行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 (12)工器具的存放

①摆放整齐,堆放合理、牢固,便于收、发、存。 ②安全工器具及手动工器具无油污、无杂物、无缺损。

③工器具图表、料卡、单据、台帐、资料等管理有序,字迹工整、清晰无涂改。

④标志齐全、清晰醒目。

⑤根据工器具存放特性要求,采取防雨、防潮、防火、防盗、防腐、防风、防冻、防爆、防砸、防有害气体等项措施。

⑥淘汰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手持电动工器具应单独隔离存放保管,同时必须醒目标明“不合格工器具,严禁使用”的标志。 ⑦保管 个人工具:

1、员工在入职时,根据专业需要领取个人常用工具,并签名确认。

2、个人工具一般由自己负责保管使用。

3、在正常使用时出现损坏,经班组负责人确认后方可交旧换新。

4、个人工具因保管不善丢失的,按照实际品牌价格进行赔偿,赔偿金报综合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5、个人工具领取时由材料专管员统一造册,员工签名后确认。一份部门存档,一份综合部存档。并注明品牌价格、型号、数量。 公用工具:

1、公用工具是指班组常用的工具,一般由各班组负责保管。

2、公用工具的领取,由班组统一造册,由员工签名领取。一份部门存档,一份生产科存档。

3、班组公用工具由班组统一保管,交接班时进行清点交接并签名。

4、如发生公用工具丢失,交接班没有交接清楚的由交班人员负责赔偿。

5、如交接班时没有进行工具清点,而公用工具在月盘点时发现丢失的,赔偿金由班组人员均摊。按采购价格报综合部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公用工具出现损坏,经项目经理级以上领导确认后可进行报废处理,并重新向采购员申购。

7、所有丢失的工具,一律不准拿其它品牌的工具进行顶替。

六、考核

1.工器具管理过程中,未能建立台帐或台帐未能及时更新,考核责任人50元。2.因保管不善、使用不慎,丢失损坏的工器具一律进行赔偿。常用手工工具类、电工工具类、其它日常用工具按原价赔偿;钳工工具类、切割工具类、测量工具类按原价的50%赔偿。

3.赔偿金额可参考工具的使用年限定出赔偿系数。使用年限不满1年:系数为1 使用1-2年:系数为0.8 使用2-3年:系数为0.6 使用3-4年:系数为0.4 使用4-5年:系数为0.2 4.造成工器具损坏的照价赔偿。

5.野蛮使用工器具的,每次考核责任人10-50元,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附:公司定期对班组及工具管理员的工具进行检查核对,班组及工具管理员对工具的领用、归还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有不对账目、登记记录或不按制度执行造成数目不对的,一律以遗失计算,将追究使用人或责任人的责任,并按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七.本制度与下发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10篇: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为确保安全工器具的质量,规范安全工具管理,保证安全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和保管,使安全工器具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保障职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总则

1.1安全工器具系指:员工从事生产作业所使用的保证人身安全的各种工器具、防护用品等。如安全帽、安全带、登塔防摔落锁扣、绝缘靴、绝缘手套、验电器、绝缘杆、梯子、接地线、各种标示牌、地线夹、遮栏网、近电报警器等安全工器具。 1.2安全工器具采购管理

为规范安全工器具采购,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生产现场,采购的工器具必须严格执行东电安监[2000]159号《关于印发〈国电东北公司安全工器具入网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 1.3安全工器具试验保管

1.3.1所有安全用具应按规定进行试验,对试验不合格者不准再继续使用,严禁试验不合格用具流入现场。

1.3.2安全用具试验标准按《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验标准进行试验。 1.3.3安全用具要存放在通风干燥处,要有安全用具专用柜。

1.3.4安全用具由运行值设专人负责管理,由安全员负责定期检查和周期试验,每个安全用具要有标签,注明使用范围和试验周期等。安全用具的试验单、试验记录簿及标签应一致。 1.4安全工器具使用

1.4.1安全用具在使用前应检查是否完好,如有异常禁止使用。 1.4.2公司必须配备2支及以上验电器,2副及以上操作杆。

1.4.3安全工器具不准当做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工具或做其它用途。1.4.4严禁将安全带作为起重绳套使用。 1.5.安全工器具发放与报废

1.5.1常规安全用具(如安全带、安全网、警告牌、脚扣等)按照使用年限定期更换。

1.5.2安全用具报废原则是:到达使用周期的工器具,试验不合格而且经鉴定不能修复的工器具,并按规定不得流入生产现场。 2.绝缘工具使用管理

2.1绝缘工具是保证操作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要设施,因此要加强管理。 2.2绝缘工具系指操作带电设备用的主绝缘工具和辅助绝缘工具。

— 1 — 2.3绝缘工具要按规程进行试验记录,建卡,使用和保管。安全员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4 绝缘工具试验

2.4.1.绝缘工具要按使用设备电压等级,规程规定周期及时试验。

2.4.2.绝缘工具在长度、材质许可的条件下,应按所属设备的最高电压进行试验。 2.4.3.试验报告要按格式详细填写工具名称、试验时间、试验电压、试验长度、加压时间、泄漏电流等,如分段试验时,要注明分段长度及分几段,加压数值等。

2.4.4.试验单填写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章印,如不合格应写明现象.试验人要在报告单上签名,并加盖试验专用章。

2.4.5.对试验不合格的绝缘工具,试验单位要扣留,防止不合格工具混入现场。

2.4.6试验记录簿,要按试验报告单,登记试验时间加压数值、长度、时间、结论(合格或不合格)试验人、保管人等。

2.4.7试验记录以一套绝缘工具为单位,分别记录,不应将所有绝缘工具混记在一起。如1#绝缘杆应记一页,以后将逐年试验结果进行登记. 2.5绝缘工具保管。

2.5.1每套绝缘工具应编号贴签,注明工具名称,电压等级,试验日期,有效日期. 2.5.2绝缘工具应有专门的地点或台架,应对号入座。

2.5.3绝缘工具应有专人保管,经常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验试,使绝缘工具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2.6绝缘工具使用

2.6.1绝缘工具在使用前应检查是否完好,如有异常禁止使用。 2.6.2在雨天使用绝缘操作杆时应加防雨罩,用后立即干燥试验。

2.6.3绝缘工具应用于带电设备操作,不得移为它用.如将绝缘杆当普通杆用,将绝缘靴当雨靴等。

3.安全帽使用管理

3.1.安全帽为确保作业人员安全,防止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维护正常安全生产秩序。 3.2安全帽保管与检查

3.2.1运行值保管,帽号与安全证号一致。 3.2.2安全员定期组织检查(一个月),登记造册。 3.2.3安全帽严禁当凳、勺、袋使用。 安全帽主要作用有:防头部触电、物体打击、撞击物体,作业者倒地时保护头部等。

— 2 — 3.2.4安全帽不得与材料混放在车厢内。 3.3.使用地点及人员

3.3.1进入生产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进入生产现场的所有人员)。 3.3.2变电所进入高压室、场地的人员。 3.3.3在施工现场从事吊装、牵引的车辆驾驶员。

3.3.4在进入生产现场的检查、指导、监督的各级管理人员。 3.3.5从事辅助性工作的民工、力工及其他人员。 3.4使用方法

3.4.1正戴,帽徽在前编号在后。 3.4.2帽带在颏下锁扣拉紧扣严。 3.4.3帽箍要按头大小调整合适。

4.梯子的使用与管理

4.1梯子应有专人管理,并按规程要求进行检查和定期试验。

4.2使用梯子前,使用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梯子本体是否牢固并做好稳固防滑措施。 4.3轻金属的单梯或折叠梯的底脚必须装有防滑胶皮垫。 4.4只允许一个人在梯子上工作。

4.5梯子发生损坏应及时修理,以保持其完好牢固状态。 4.6梯子其它方面使用管理,应严格按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执行。

本规定未提及的安全工器具,可参照本规定认真管理。

— 3 —

第11篇:刀具、量具、工器具管理办法

车间刀具、量具、工器具

管理办法

维修中心一厂

修复车间

编写:

白杰

审定: 李凯 签发: 时间:

自主修复车间刀具、量具、工器具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车间刀具、量具、工器具管理,保证生产正常进行,杜绝损坏现象,降低损耗和生产成本,并充分利用现有刀具、量具、工器具,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按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结合生产实际需要,本着经济、适量、合用的原则配臵刀具、量具和工器具。

员工应管好所用的刀具、量具、工器具,合理地使用和保养有关物资。

特别说明:以下细则中的物资,指代的是刀具、量具、工器具等生产物资。

二、物资分类

1.刀具按照大小类分为大型刀具(如刀杆,刀头等)和小型刀具(如刀片,丝锥,铰刀,扳牙等)两类;按照使用频率分为常用刀具(如粗镗、精镗刀片,普通车刀等)和不常用刀具(如专用刀头,专用车刀等)。

2.量具分为常用量具(如高度规,钢板尺,盒尺,卡尺等)和不常用量具(如大型卡尺,磁力表座,温度测试仪等)。

3.工器具按照大小分为大型工具(如液压千斤顶,冲击钻,钢缆钳等)和小型工具;按照使用范围分为公用工具(如角向磨光机,无齿锯,电动扳手等),各专业自用工具(如数控镗铣用工具,内孔补焊机用工具等)和个人工具(如盒尺,钢丝钳,改锥等)三类。

三、管理办法细则

1.部分大型刀具、常用刀具、常用量具、公用工具及专业自用工具由班组长负责保管,应在班组长或带班人员监督下使用;不常用刀具、不常用量具和大型工具,在库房存放和管理,使用者需从库房借用和负责用后保养;个人工具由个人自行保管及使用。所有物资保管人必须认真负责并保持物品的完好及使用功能。物资保管人和使用人必须定期检修并保养所属工具,借用物品的人应及时归还,以保证各类物资能正常流通和使用。

2.公用物资必须设专人保管,生产用物资应设专人管理,按名称、数量、规格等主要内容建立相应的刀具台账、量具台账和工器具台账,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刀具、量具、工器具管理制度,做到账、物、卡相符,库房每个季度末对刀具、量具、工器具实物和台账进行清查核对;个人工具必须建立个人工具登记本,车间每半年进行一次清点,做到账物、账账相符。

3.人员发生工种变动或工作调动时,个人保管和使用的工具必须先交回班组与库房,班组长、库房清点核对无误后,经部门经理许可方可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各班组应严格刀具、量具和工具交接,杜绝物资流失和隐匿。

4.刀具、量具、和工器具保管人员及使用人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丢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的物资(影响使用性能或报废),按下列规定赔偿,丢失的按原价的100%赔偿,非正常使用损坏的按原价的100~150%赔偿。

5.车间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无论是个人保管的还是共用的刀具、量具、工具,必须做到账、卡、物相符,每半年组织1~2次工彻底清查,日常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6.所有在用的或使用过的刀具、量具和工器具,均以旧换新,必须将损坏件或余留部分退回库房,不得私自报废;库房建立《废旧、损坏物资(刀具、量具、工器具)台账》,妥善存放回收件,等待厂有关部门的通知后再行处理回收件,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回收件。

7.不经常使用的生产物资由库房统一管理,在借用时必须填写《物资(刀具、量具、工器具)借用记录》,说明借用时间﹑归还日期﹑用途﹑借用人等。工具借用最长时间为三天,如因工作原因,需再继续使用时,必须重新办理借用手续用完后立即主动归还,不得拖延,借用公用物资归还时,须由班组长和使用人共同进行检验,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如借用时未按规定填写《物资借用记录》,或无法确定使用人时,造成遗失或损坏的,由借用的班组班组长负责照价赔偿。

8.全体员工必须爱护各类生产用刀具、量具、工器具等物资,必须正确使用,凡不正确使用、不爱护者,因此造成丢失或在使用期限内损坏者,按物资原价赔偿,在赔偿后方可重新领用。

9.专业自用工具必须由班长进行每日清点,并保持完好,特别是常用小型工具,不得遗失或损坏,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照价赔偿;班组在交接班时要交代出借、使用等情况,最后下班人员应将存

放柜锁好。

10.所有工具一律不得外借,如因情况特殊,必须经部门经理或当班生产经理批准后方可借出,同时做好出借登记,员工擅自外借、带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11.由各班组、个人管理和使用的刀具、量具和工器具,根据生产需要,相互之间协调解决。借用后必须进行保养并及时归还,如果因为借用造成丢失、损毁,以及影响出借班组生产的,由借用人按照100%的标准赔偿,同时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或扣罚工时的处理;因为借用而导致争吵等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对当事双方班组长、借用和出借人进行严肃处理。

12.管理办法至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部门所有。

第12篇:HQDGWZD34SC04 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

DTQDGWZ

D 大唐青岛港务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DTQDGWZD-34-SC04

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

(试行)

2015-01-01 发布 2015-03-01实施

大唐青岛港务有限公司 发 布

大唐青岛港务有限公司

DTQDGWZD-34-SC04 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安全工器具的购置、检验、保管及使用,确保人身安全,根据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唐青岛港务有限公司。

第二章 安全工器具的种类

第三条 电气安全工器具:指以防止电气工作人员触电或被电弧灼伤的工器具,主要有:绝缘手套、绝缘鞋(靴)、绝缘夹钳、绝缘垫、高压感应静电验电器包括验电笔、佩带式近电报警器及便携式接地线等。

第四条 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指登高往返过程中的专用工器具,或高处作业时防止高处坠落的防护用品用具,主要:竹(木、金属)梯、软梯、升降梯、安全带、安全绳及安全网等。

第五条 起重安全工器具:指起吊重物过程中的专用工器具。主要有:电动葫芦、卷扬机、手拉链条葫芦、千斤顶、滑轮及棕绳等。

第六条 手持式电动工具:是指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手持操作或可以手动移动的专用工器具。主要有:电钻、冲击电钻、电锤、电动磨光机、手提砂轮、角向砂轮、电动往复锯、电动割刀、电烙铁、行灯(手提照明电灯)和行灯变压器、移动式碘钨灯架、多功能电源线盘、电动吹尘器及电吹风等。

第七条 手持式电动工具按触电保护分为以下三类:

(一)Ⅰ类工具:指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还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线连接起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时不成为带电导体。

(二)Ⅱ类工具:指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仅依靠基本绝缘,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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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QDGWZD-34-SC04 竹竿、金属管、木板、脚手架专用接头等)可参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机部分)第59

5、60

8、610条的规定,并放置在固定地点,由专人负责维护、检查;安全网应符合GB5725标准,并妥为保管,防止霉变;生产用梯子必须符合GB70

59、12142的规定。

第十五条 安全工器具的检验、维护工作由所属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监督。

第十六条 在潮湿和温度变化频繁或条件恶劣的地方应相应缩短工器具的检查周期。 第十七条 长期搁置不用的电气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不合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或维修,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八条 有关部门、班组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和清单,按规定填写工器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技术规范、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号、出厂日期、检验日期、下次检验日期、试验结果、合格证号等。

第十九条 所有安全工器具应按照类别、使用部门实行统一顺序编号。

第五章 安全工器具的检查、维修

第二十条 安全工器具在发出或收回时,保管人员必须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日常检查。

第二十一条 安全工器具的日常检查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

(一)是否清洁、完好;

(二)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三)连接部分可靠紧固、无锈蚀、断裂或缺损;

(四)无机械损伤、变形、老化、碳化等现象;

(五)保护接地或接零线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六)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七)软电缆和软线(电源线)是否完好无损;

(八)电源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损;

(九)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十)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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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QDGWZD-34-SC04 电压相符合,也不能当作行灯变压器使用。

第三十二条 使用电动葫芦前,必须检查拖挂线、按钮等绝缘情况。 第三十三条 手持式电动工器具应根据不同的工作场所,合理使用。

(一)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者的安全,易选用Ⅱ类电气工器具。如使用Ⅰ类电器工器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如装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或1:1安全隔离变压器等。使用者应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工作。

(二)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电气工器具,并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三)在狭窄的场所如容器内工作,应使用Ⅲ类电器工器具。

(四)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电动工器具还必须符合相应的保护等级和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十四条 检修用电源应取自按层高配置的固定电源箱,电源应架空铺设。进入容器的线段要有防电线擦损引起触电的措施,并装设漏电保护器。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业务部起草编制、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2015年03月0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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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1 管理要求

1.1电气安全用具(绝缘工具、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器、携带型接地线、安全标示牌等),必须是经过国家检测中心试验鉴定合格的产品。

1.2安全工器具必须选用合格产品,并应有设备铭牌和“三证一书一标志”,即产品许可证、出厂试验合格证、产品鉴定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1.3有电气安全用具的单位,均要建立电气安全用具登记册和档案,清册内容包括安全工器具名称、编号、规格型号、制造厂、出厂日期、检定日期、检定结果、下次检定日期、保管单位及负责人等。档案应包括安全工器具台帐、试验报告、三证一书一标志及供应方资料等内容。

1.4电气安全用具必须设置专用柜,存放要有序,柜门贴有登记卡片。绝缘杆要设置专用架,并直立摆放。接地线要存放在固定位置,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必须一致。

1.5电气安全用具要有清楚的统一编号,并贴有检验合格证标签,和注明电压等级。

1.6电气绝缘工具的试验,严格执行《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1.7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超过试验周期的电气安全用具,违反者按违章处理。

1.8电气安全用具在使用前,使用者应认真检查安全用具的试验日期。绝缘工具的外表应完好,表面无裂纹,无污渍,无机械损伤,雨天使用时,应用干燥的白毛巾擦拭干净。

1.9生产部门应按照安全工器具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定期组织安全工器具使用方法培训,凡是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安全工器具的人员都必须接受培训,了解其结构和性能,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并做到“三会”,即会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会正确维护和保养安全工器具。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安全工器具,应予以报废:

2.1新购置或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2新购置或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经预防性试验不合格或达不到相关技术标准及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功能指标;

2.3在使用或保管储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

2.4外观检查已严重损坏、不能修复或修复后验收仍不合格的。

2.5已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由试验人员及时清理并销毁,出具报废证明,报安监部门备案。

第14篇:发酵车间工器具管理制度

发酵车间工器具管理制度

1、由主操负责安排本班员工对工器具进行管理。

2、由段长负责不定期对工器具进行检查。

3、本车间外人员借工器具时工器具管理人员必需要求其阅读本制度,在得到同意答复后,方可办理外借手续。

4.1、工器具外借时当班时间内工器具管理人员报主操批准,超出当班时间报段长批准。

4.2、工具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外借手续及在当班时间内工具的追回。当班未追回时及时上报主操,由主操负责追回或上报段长。段长批示后由工器具管理人员及主操向下一班进行对口交接并作好记录。

5.1、当车间有维修工作时,由主操负责确定使用工器具后组织车间员工进行维修,然后由工器具管理人员负责办理使用手续后,方可把维修工具发放到人。

5.2、由当班主操负责督促工器具的收回,工器具管理人员在收回时如发现工器具丢失,由主操记入主操交接记录并上报段长,丢失的工器具由使用人进行赔偿。

5.3、由当班主操在收回时负责监督、检查工器具清洁度及完好度及状况,主操检查完毕并同意收回时工器具管理人员方可收回。

5.4、主操在检查时如发现有油污及工器具损坏,应督促使用人再次清洗或使其完好,如不听劝说,本车间人员记入主操交接记录并上报段长,记入当月考核;本车间外人员报段长后上报生产部。

6、交接班或检查时,如发现工器具丢失,有具体丢失人的由具体丢失人负责承担,无具体丢失人的由当班工器具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主操负间接责任,并由下班主操记入主操交接班记录并上报段长。如不上报,哪班发现由哪班工器具管理人员及主操负责。

7、检查时如发现工具整洁度、摆放次序、数量、等维护保养不达标由主操承担管理责任,追究工器具管理人员直接责任。

2011年2月11日

第15篇:安全工器具安全管理规定

类别:安全编号:Q/G—ZD—×××—2010

标准名称: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起草部门:安全部起草人:邢长亮批准人:吴凡玲

批准日期:2016.?.?执行日期:2016.?.?有效期:

3年 标准内容: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1总则

为了保证员工在生产、施工、检修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定义

本规定所称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也列入安全工器具范畴。我公司的安全工器具主要有绝缘杆、绝缘隔板、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胶垫、移动梯子(平台)、安全带、安全绳、防坠器、防护眼镜、安全帽、耐酸手套、防毒面具、防护面罩、冲淋洗眼器、安全检测仪、安全标示牌、电钻、冲击电钻、手提砂轮机、手提照明电灯等。 3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对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中5.1、5.

2、5.3„„的管理。4职责和权限

4.1 设备部负责安全工器具管理,安全部协助管理。 4.2 相关部门负责文件的具体落实。 5工作内容 5.1 采购

5.1.1购置安全工器具时,必须采购经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的合格产品,严禁采购不合格产品。

5.1.2 购置安全工器具到货后,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属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工器具,应同时提供“三证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及重要的安全工器具由安全管理人员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2使用与保管

5.2.1除个人长期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可以由个人保管外,短期临时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必须由使用部门或班组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借用时必须办理借用手续。不合格的工具不准借用。损坏和报废的工具应与使用工具分开保管、防止误用。

5.2.2公用安全工器具必须由所属部门指定专人管理,交接时应指定专人检查,并对安全工器具进行登记。

5.2.3电气绝缘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严禁叠放。常用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按试验标准进行试验。

5.2.4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放在室内固定地点。

5.2.5所有安全工器具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应进行检查,发现有缺陷的,应停止使用。 5.2.6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超过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

5.2.7长期搁置不用的电气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不合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或维修,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2.8安全工器具的维护工作由班组长负责组织。 5.2.9工具在借出或收回时,保管人员必须进行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不熟悉电气工具和使用方法的员工不准擅自使用。

5.2.10各部门、班组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和清册。

5.2.11工器具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学习、遵守产品说明书或安全规程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进行常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超过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登高工具应按试验标准进行检查。

5.2.12行灯变压器输出电压为安全电压。一般的降压变压器即使输出电压与行灯电压相符合,也不能当作行灯变压器使用。

5.2.13手持式电动工器具应根据以下不同的工作场所,合理使用: 5.2.13.1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者的安全,宜选用Ⅰ类电气工器具。如使用Ⅰ类电气工器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如装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或1:1安全隔离变压器等。使用者应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工作;

5.2.13.2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如必须使用Ⅱ类电气工器具,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5.2.13.3在狭窄的场所(如锅炉、容器、管道内)工作,应使用Ⅲ类电气工器具。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电动工器具还必须符合相应的保护等级和安全技术要求。 5.2.14 电动工具的使用: 5.2.14.1 用手提式电动工器具应戴绝缘手套,并装有漏电保护器; 5.2.14.2电动工具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5.2.14.3电源开关及电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5.2.14.4电动工具使用完后立即断开电源; 5.2.14.5电动工具使用中不得进行修理,停止工作时,禁止把机件、工具放在机器或设备上; 5.2.14.6手拿电动工具时,必须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要一边拉软导线,一边搬动工具,要防止软导线擦破、割破和被轧坏等;

5.2.14.7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有必要的、合格的绝缘品,在潮湿地带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有相应的绝缘措施,并有专人监护。电动工具的电源开关应设在监护人便于观察、便于操作的地方;

5.2.14.8高处或横向使用磁力电钻时,应有防止因中途停电而造成电钻坠落的措施; 5.2.14.9使用电动扳手时,反力矩支点应牢靠,否则不许启动; 5.2.14.10砂轮机使用前应检查砂轮有无外伤、裂纹,然后进行空转试验,无问题方可使用。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侧面,精力要集中,戴防护镜,不得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磨削时应避免撞击,应用砂轮正面磨削,砂轮片有效半径磨损达2/3时必须更换;

5.2.14.11使用电钻或冲击钻时不宜用力过大过猛,以防止工具过载。转速明显降低时,应立即把稳,减小施加压力。突然停止转动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安装、拆卸钻头时,首先切断电源,且不许用锤子或其它金属物件敲击。较小的工件在被钻孔前必须先可靠固定,保证钻孔时工件不随钻头旋转;

5.2.14.12 选用结构特性符合被削磨材料和削磨性质的砂轮,使用前应进行全面的性能检查,然后由专人安装;

5.2.14.13砂轮要有防护罩,其圆周和侧面的最大外露角不得超过180°;使用时磨削速度不能高于砂轮的额定速度;

5.2.14.14磨削或切割时,作业人员应戴上防护镜,施力要均匀、不要过大,以防砂轮破碎; 5.2.14.15手拿砂轮时应注意使其不要碰撞或磕碰到坚硬的金属等物体上,砂轮应远离油脂、水或其它溶剂。 5.2.15安全带的使用:

5.2.15.1安全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有损坏或不合格情况禁止使用;

5.2.15.2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米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

5.2.15.3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5.2.15.4电焊工及其共同工作的人员使用的悬挂式安全带,挂绳必须全部加保护套,防止电火花损伤挂绳;

5.2.15.5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每隔6个月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荷重为2205N,试验时间为5min,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5.2.16 漏电保护器的使用:

5.2.16.1凡是临时电源、安装电动工器具的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应优先考虑装设漏电保护器,作为防触电的人身安全保护措施。以下情况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5.2.16.1.1容易引起人员触电的场所;

5.2.16.1.2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场所;

5.2.16.1.3安装在高温、潮湿、强腐蚀性等环境恶劣场所的电气设备; 5.2.16.1.4建筑施工工地的电气施工机械设备; 5.2.16.1.5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

5.2.16.1.6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设备; 5.2.16.1.7其它需要安装漏电保护器的场所。

5.2.16.2安装在易燃、易爆、潮湿或有腐蚀性气体等恶劣环境中的漏电保护器,应根据有关标准选用特殊防护条件的漏电保护器,否则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5.2.16.2.1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电器、电器插座回路的设备应优先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5.2.16.2.2安装在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应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15mA、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5.2.16.3漏电保护器安装后的检验项目:

5.2.16.3.1 用试验按钮试验3次,应正确动作; 5.2.16.3.2带负荷分合开关3次,均不应有误动作。

5.2.16.4使用的漏电保护器除按漏电保护特性进行定期试验外,对断路器部分应按低压电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试验人员做好漏电保护器检验试验报告。

5.2.16.5漏电保护器的定期检验由电气专业人员负责,并建立漏电保护器台帐及清册。 5.2.17防护手套的使用:

5.2.17.1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要根据电压选择适当的手套,检查表面有无裂痕、裂缝、发粘、发脆等,如有异常禁止使用;

5.2.17.2焊工手套。检查皮革或帆布表面有无僵硬、薄档、洞眼等残缺现象,如有缺陷,不准使用。手套要有足够的长度,手腕部不能裸露在外边;

5.2.17.3耐酸、耐碱、耐油手套。检查表面无孔洞、无裂缝。 5.3 定期检验

5.3.1检验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定期检验工作应由专人或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

5.3.2检验合格的工器具应贴合格标签,注明允许使用的期限,并由检验人签名。检验不合格或超过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应有明显标志,并与合格安全工器具分开存放。 5.3.3在潮湿和温度变化频繁或条件恶劣的地方应相应缩短工器具的检查周期。

5.3.4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杆应每年进行检测。电动工器具、移动梯子(平台)应每6个月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

5.3.5各单位(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可以随时检查安全工器具是否可靠。5.4工作时限

设备部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上述工作。 6检查确认

6.1 总经理承担安全工器具管理管理责任,生产副总经理承担协同管理责任。 6.2 生产管理部负责人具体负责协调、落实、监督和反馈执行情况。 6.3 安全部组织执行情况的考核和评价。 7要求

7.1 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安全工器具管理管理规定。

7.2 相关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

7.3 执行中遇到重大变化或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生产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汇报。 8 附则

8.1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8.2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6篇: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定稿]

一、保管 山东国安项目部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1、建立工器具室,设兼职保管员。

2、安全工器具建立台帐,进出库要登记。

3、工器具应分别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室内,并保持整洁。

4、绝缘杆应垂直放在支架上或悬挂起来,不得接触墙壁。

5、绝缘手套应用专用支架存放,仪表和绝缘靴、绝缘夹等应放在柜内。

6、验电笔(器)存于盒(箱)内,接地线应编号,放在固定地点。

7、安全工器具上面不准存放其他物件,橡胶制品不可与石油类的油脂接触。

8、工器具及仪表等应分类编号登记,定期进行检查,按期进行绝缘和机械试验。

二、试验

1、工器具定期进行试验检查,确保齐全合格。

2、绝缘棒应每年试验一次,验电笔(器)应每六个月试验一次。

3、绝缘手套、橡胶绝缘靴应每六个月试验一次。

4、安全带应半年试验一次,外表检查周期每月一次。

5、脚扣应半年试验一次,外表检查周期每月一次。

6、绝缘夹应每年试验一次。

三、检查考核

1、总站负责对各供电所安全工器具进行考核。

2、对工器具不按期试验者扣当月奖金。

3、对已消耗或损坏的工器具应及时提出购置计划,报批后予以配齐,保证储备定额。

4、检查工器具是否建章立卡,进出库要登记,做到表卡帐相符。表、卡、帐、物相符,无台帐扣所20元/次,无进库登记扣所10元/次。

5、检查是否有专人保管,对无故损坏又丢失责任者必须进行赔偿。

第17篇:安全工器具室管理制度

安全工器具室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器具室是存储和保管安全工器具的场所,是保证各项生产任务顺利进行的基础。

二、安全工器具室的环境必须保持干燥、清洁、整齐、通风良好,除正常的维护工作外,每月进行一次大扫除。

三、安全工器具室实行专人管理,安全工器具要统一编号,定置摆放。帐、卡、物齐全,建立领用记录。

四、安全工器具要根据相关规程、规定要求定期试验,严禁未经试验、试验不合格或超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入安全工器具室。

五、每月应对安全工器具室内进行一次全面的专项检查,检查项目主要有:室内摆放的安全工器具是否适当,有无损坏或超周期现象,各种记录是否正确及时等。检查人员应对检查项目进行登记、签名。

第18篇:某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

XX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xx公司(包含各子(分)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保证工作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电力安全工器具(以下简称安全工器具)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中毒、窒息、火灾、雷击、淹溺等事故或职业危害,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个体防护装备、绝缘安全工器具、登高工器具、安全围栏(网)和标识牌等专用工具和器具。安全工器具分类见《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的“附件1”。

第三条 安全工器具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要求,严格计划、采购、验收、检验、使用、保管、检查和报废等全过程管理,做到“安全可靠、合格有效”。管理工作流程参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的“附件2”。

第四条 安全工器具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模式。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公司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工程外包(外协)单位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安监部门是安全工器具管理的归口部门。

(一)负责组织安全工器具需求认证,汇总、审核所属部门及承建的基建工程安全工器具使用计划及资金需求,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

(二)负责监督落实安全工器具验收、检验、使用、保管和报废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安全工器具监督检查,并进行考核。

(四)组织落实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工作,督促指导班组开展安全工器具保管和使用培训,组织新型安全工器具在本公司的推广应用。

第七条 安监部门应设安全工器具专(兼)职人,负责本公司安全工器具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八条 安全工器具专责人(或兼职)负责制定每年的安全工器具采购计划并纳入“安措”,报本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批准并监督执行。根据计划进行安全工器具的选型、选厂,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试验、保管、使用和报废。

第九条 公司应统一安排、管理各类安全工器具的试验工作,电气、机械试验应由具备资质的机构承担。

第十条 安全工器具使用部门负责安全工器具的日常使用、维护和保管,并随时将使用情况向安监部门反馈。使用部门管理职责为:

(一)根据工作实际,提出安全工器具添置、更新需求;

(二)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做到账、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

(三)组织开展安全工器具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

(四)安排专人做好安全工器具日常维护、保养及定期送检工作。

第十一条 物资部门负责组织安全工器具采购验收、仓储、配送和报废处置。

第十二条 财务部门负责将本公司安全工器具购置项目资金需求纳入预算并上报,做好安全工器具有关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

第三章 采购与验收

第十三条 各公司相关部门每年应根据本公司统一下达的年度综合计划和预算,结合工作实际申报安全工器具采购计划和月度现金流量预算。

第十四条 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工器具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程以及本公司相应规程规定的要求。

第十五条 各公司应选择业绩优秀、质量优良、服务优质且在本公司内具有一定使用经验、应用情况良好的产品。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应具备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第十六条 安全工器具应严格履行物资验收手续,由物资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安监部门和使用部门派人参加。新购置安全工器具到货后,应组织检验,检验方法可采用逐件检查或抽检,抽检比例应根据安全工器具类别、使用经验、供应商信用等情况综合确定。检验合格后,各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合格者方可入库或交付使用单位,不合格者应予以退货。

第十七条 对于没有应用经验的新型安全工器具,应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由专业部门组织认定并批准后,方可试用。

第四章 试验与检验

第十八条 安全工器具应通过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型式试验,以及出厂试验和预防性试验。进口产品的试验不低于国内同类产品标准。

第十九条 安全工器具应由具有资质的安全工器具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预防性试验可由经上级公司组织评审、认可,取得内部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也可委托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安全工器具检验机构实施。

第二十条 应进行预防性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一)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二)新购置和自制安全工器具使用前。

(三)检修后或关键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工器具。

(四)对其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的安全工器具。

(五)发现质量问题的同批次安全工器具。

第二十一条 安全工器具使用期间应按规定做好预防性试验。预防性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以及试验时间一览表见《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的“附件3”至“附件6”。

第二十二条 安全工器具经预防性试验合格后,应由检验机构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上(不妨碍绝缘性能、使用性能且醒目的部位)牢固粘贴“合格证”标签或可追溯的唯一标识,并出具检测报告。预防性试验报告和合格证内容、格式要求见《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的“附件7”。

第五章 使用与保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配置充足、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建立统一分类的安全工器具台账和编号方法。使用、保管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工器具清查盘点,确保做到账、卡、物一致。安全工器具参考配置要求见《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的“附件8”,分包(协作)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照确定现场配置标准。

第二十四条 安全工器具使用总体要求:

(一)使用部门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安全工器具使用方法培训,新进员工上岗前应进行安全工器具使用方法培训;新型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组织针对性培训。

(二)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进行外观、试验时间有效性等检查。安全工器具检查及使用要求见《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的“附件10”。

(三)绝缘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后应擦拭干净。

(四)对安全工器具的机械、绝缘性能不能确定时,应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五条 安全工器具领用、归还应严格履行交接和登记手续。领用时,保管人和领用人应共同确认安全工器具有效性,确认合格后,方可出库;归还时,保管人和使用人应共同进行清洁整理和检查确认,检查合格的返库存放,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做出“禁用”标识,停止使用。

第二十六条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存放,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产品说明书要求。安全工器具保管存放具体要求见《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的“附件11”。

第二十七条 安全工器具宜根据产品要求存放于合适的温度、湿度及通风条件处,与其它物资材料、设备设施应分开存放。带电作业绝缘安全工具的存放及温湿度条件见《带电作业用工具库房》的具体要求。

第二十八条 使用部门公用的安全工器具,应明确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和保养。个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指定地点集中存放,使用者负责管理、维护和保养,由班组安全员不定期抽查使用维护情况。

第二十九条 安全工器具在保管及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损坏和磨损,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做好防潮措施。

第三十条 使用中若发现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不良问题,应及时报告本公司物资部门和安监部门,查实后,由安监部门发布信息通报。

第六章 报废 第三十一条 安全工器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以报废。

(一)经试验或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

(二)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指标的。

(三)外观检查明显损坏影响安全使用的。

第三十二条 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存放在一起,严禁使用报废的安全工器具。

第三十三条 安全工器具报废,应经本公司安监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或机构进行确认,属于固定资产的安全工器具报废应按照本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做破坏处理,并撕毁“合格证”。

第三十五条 安全工器具报废处置应按本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三十六条 安全工器具报废情况应纳入管理台账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第七章 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七条 安监部门应每季对安全工器具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不合格安全工器具或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使用部门及时整改。

第三十八条 对安全工器具使用和各类检查中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避免人身和设备事件的部门和人员,应予以表彰。 第三十九条 安监部门应对各类检查发现的安全工器具存在问题进行统计分析,查找原因,从管理上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每年对安全工器具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对产品优劣信息予以通报。

第四十条 因安全工器具质量问题引发事故或安全事件时,应按《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进行调查,对责任部门、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xx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19篇:《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英吉沙尚检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管理和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保护工作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工器具是指用于防止工作人员高空摔跌、物体打击、触电和化学有毒有害气体防护用品的工器具。

第三条

本规定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验收、试验、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第四条

公司生产管理人员均应熟悉本规定,并在验收、试验、使用、保管及监督等工作中贯彻执行。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内蒙古新能源公司。

第二章 安全工器具的种类

第六条

电气安全工器具是指:绝缘(拉)杆、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鞋、验电笔、接地线等。

第七条

机械及化学安全工器具:梯子、安全带、防坠器、安全帽、安全绳、登高板、脚扣、防护眼镜、防护面罩、防毒面具等。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八条

安生部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职责:

1、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管理制度。

2、督促指导各风电场、光伏场开展安全工器具的培训工作。

3、监督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

4、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试验、使用、保管和报废工作。

第九条

风电场、光伏场管理职责:

1、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

2、公用安全工器具由安全员保管,保管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的标志,停止使用。保管人应做好发放和收回日期的登记;人员变动要办理移交手续;报废工器具按要求履行报废手续。

3、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及维护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

4、每月对安全工器具全面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章 安全工器具的发放和管理

第十条

安全工器具的发放范围根据工作需要而定。使用期限根据其技术标准而定。 第十一条

各风电场、光伏厂需及时检查安全工器具遇有缺失及时补充。

第十二条

员工领取安全工器具时,必须在“物品领用单”上签字,以备存查。

第十三条 凡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安全工器具丢失、损坏的,应由本人负责。经本人提出申请,班组、风电场证明,安全生产部批准,可按规定办法赔偿后予以补发。赔偿办法如下:

不足规定使用期1/3时,按原价赔偿。 不足规定使用期的2/3时,按原价的1/2赔偿。 第十四条

因抢险救灾、异常和事故处理造成安全工器具损坏的,经本人提出申请,风电场证明,应及时补发,新补发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期限从发放日期开始计算。

第十五条

生产现场公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列为值班人员交接班项目按班检查,并按交接班制度移交。

第五章 安全工器具的试验

第十六条

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检查、试验周期及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下列情况应进行不定期检验、试验:

1、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2、新购置和自制的安全工器具;

3、检修后或关键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工器具;

4、对其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的安全工器具;

5、出了质量问题的同批安全工器具。

第十八条

安全工器具试验后应贴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试验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报安全生产部及计划物资部进行报废处理,不得投入现场使用。

第十九条 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作如下检查、试验: (1)绝缘手套每次使用前均要做外观检查和充气挤压法试验,不得有漏气现象。

(2)携带型接地线每次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断股、护套破损或线夹断裂、松动等。

(3)橡胶制品的安全工器具应定期检查,应无空隙、无杂质、不发粘、不发脆。

(4)绝缘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擦拭干净。

第六章 安全工器具的检查及使用

第二十条

检查及使用的一般要求:

1、定期组织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凡是在工作中需要使用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接受定期培训。

2、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等规程和产品使用要求,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第二十一条

安全帽

1、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植物枝条编织帽不超过两年;塑料帽、纸胶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维纶钢)橡胶帽不超过三年。对到期的安全帽,应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以后每年抽检一次,抽检不合格,则该批安全帽报废。

2、使用安全帽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帽的帽壳、帽箍、帽衬、下颚带、锁紧卡等组件应完好无损,帽壳与顶衬缓冲空间水平间距为5~20mm,垂直间距应≤50mm(国标)。

3、使用安全帽时应将锁紧卡调整到合适位置,系好下颚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4、严禁坐压安全帽,防止损坏变形。第二十二条

安全带(绳)

1、使用频繁的安全带(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安全带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2、安全带的腰带和保险带、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材质应有耐磨性,卡环(钩)应具有保险装置,安全带(绳)使用长度在3米以上的应加缓冲器,也可与速差式自控器和自锁勾串联使用。

3、安全带(绳)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项目如下:

(1)组件完整、无短缺、无伤残破损; (2)绳索、编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3)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锈蚀; (4)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装置完整可靠; (5)铆钉无明显偏位、缺失,表面平整。

4、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物体上,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安全带要高挂或平行拴挂,严禁低挂高用。

5、在杆塔上工作时,应将安全带后备保护绳系在安全牢固的构件上,不得失去后备保护。带电作业视其具体任务决定是否系后备安全绳。

6、严禁利用安全带(绳)传递物件或作他用。第二十三条 脚扣

1、脚扣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金属母材及焊缝无任何裂纹及可目测到的变形; (2)橡胶防滑块(套)完好,无破损; (3)脚扣带完好,无霉变、裂缝或严重变形; (4)小爪连接牢固,活动灵活。

(5)登杆前在杆根处用力试登,判断脚扣是否有变形和损伤。

(6)登杆前应将脚扣登板的脚扣带系牢,登杆过程中应根据杆径粗细随时调整脚扣尺寸。

2、特殊天气使用脚扣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3、严禁从高处往下扔摔脚扣。第二十四条

绝缘手套

1、绝缘手套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有发粘、裂纹、破口(漏气)、气泡、发脆等损坏时禁止使用。

2、进行设备验电、倒闸操作、装拆接地线等工作应戴绝缘手套。

3、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第二十五条

绝缘杆

1、使用绝缘杆前,应检查绝缘杆的堵头,如发现破损,应禁止使用。

2、使用绝缘杆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

3、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罩的上口应与绝缘部分紧密结合,无渗漏现象。

第二十六条

绝缘隔板和绝缘罩

1、绝缘隔板只允许在35kV及以下电压的电气设备上使用,并应有足够的绝缘和机械强度。用于10kV电压等级时,绝缘隔板的厚度不应小于3mm,用于35kV电压等级时不应小于4mm。

2、绝缘隔板和绝缘罩使用前应检查表面洁净、端面不得有分层或开裂,绝缘罩还应检查内外是否整洁,应无裂纹或损伤。

3、现场带电安放绝缘档板及绝缘罩时,应使用绝缘操作杆同时要戴绝缘手套。

4、绝缘隔板在安放时要采取措施防止脱落,安放要牢固可靠。

第二十七条 验电器

1、验电器上应标有额定电压、制造厂名称和出厂编号。对110kV及以上验电器还须标有配用的绝缘杆节数。

2、验电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破损,应禁止使用。

3、验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被测设备的电压等级相同。

4、非雨雪型电容型验电器不得在雷、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使用。

5、使用验电器时,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握在护手部位,并穿绝缘靴(鞋)。人体与带电部分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

6、使用伸缩式电容型验电器时,绝缘杆应完全拉出拧紧。

7、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

第二十八条

绝缘胶垫

绝缘胶垫应保持完好,出现割裂、破损、厚度减薄,不足以保证绝缘性能等情况时,应及时更换。

第二十九条 接地线

1、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长度应满足工作现场需要;接地线应有透明外护层,护层厚度大于1mm。

2、接地线的两端线夹应保证接地线与导体和接地装置接触良好、拆装方便,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在大短路电流通过时不致松动。

3、接地线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绞线松股、断股、护套严重破损、夹具断裂松动等不得使用。

4、装设接地线时,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感应触电。

5、装设接地线,应先装设接地线接地端;验电证实无电后,应立即接导体端,并保证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连接。

6、设备检修时模拟盘上所挂地线的数量、位置和地线编号,应与工作票和操作票所列内容一致,与现场所装设的接地线一致。

7、个人保安接地线仅作为预防感应电使用,不得以此

2代替《安规》规定的工作接地线。只有在工作接地线挂好后,方可在工作相上挂个人保安接地线。

8、个人保安接地线由工作人员自行携带,凡在110kV及以上同杆塔并架或相邻的平行有感应电的线路上停电工作,应在工作相上使用,并不准采用搭连虚接的方法接地。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应拆除所挂的个人保安接地线。

第三十条

绝缘靴

1、绝缘靴使用前应检查:不得有外伤,无裂纹、无漏洞、无气泡、无毛刺、无划痕等缺陷。如发现有以上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2、使用绝缘靴时,应将裤管套入靴筒内,并要避免接触尖锐的物体,避免接触高温或腐蚀性物质,防止受到损伤。严禁将绝缘靴挪作它用。

3、雷雨天气或一次系统有接地时,巡视变电站室外高压设备应穿绝缘靴。

第三十一条 梯子

1、梯子在使用前应检查梯脚、梯梁、踏板、铰链、撑杆等无缺损和开裂。由两个以上单梯组合使用的梯子使用前还应仔细检查其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具有伸缩功能的梯子使用前还应仔细检查止退卡子和固定绳索是否完整可靠。木梯还应检查固定钢杆是否完整牢固。

2、梯子应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时的总重量。

3、梯子不得接长或垫高使用。

4、梯子应放置平稳牢固,梯脚完整。使用前,应先进行试登,确认可靠后方可使用。工作人员在梯子上时,梯子应有人扶持和监护。

5、使用时梯子与地面的夹角度应为75°±5°;只允许一个人在梯子上工作,工作人员必须在距梯顶不少于2档的踏板上工作。

6、移动式轻金属(木)梯应具有坚固的铰链和固定梯子工作角度的撑杆。人字梯应具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

靠在管子上、导线上使用梯子时,其上端需用挂钩挂住或用绳索绑牢。

7、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时,应设监护人或设置临时围栏。梯子不准放在门前使用,必要时应采取防止门突然开启的措施。

8、工作人员在梯子上时严禁移动梯子,严禁上下抛递工具、材料。

9、在高压设备区或高压室内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梯子,禁止使用金属梯子。搬动梯子时,应放倒两人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英吉沙尚检光伏发电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内蒙风电安„2012‟17号)废止。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20篇:安全工器具存放要求

安全工器具存放和使用要求

1、安全工器具、公用个人防护用品专人保管和维护,检查试验不合格以及试验超期的不得使用,明显标识分开放置;

2、配置到个人的防护用品由使用人员负责保管维护,检查不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得使用;

3、安全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统一编号管理;

4、安全工器具按“三分开”规定存放,绝缘安全工器具、一般安全用具、材料与机具三者分开不同房间或区域存放;

5、绝缘安全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存放在温度-5°C 至35°C,相对湿度50%至80%的干燥通风的绝缘安全工具室(柜)内,室内配备抽湿机(空调机、红外线灯)、温度计、湿度计设施;

6、使用中如有损坏、变形、故障等异常情况时必须停止使用;

7、对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安全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时向上级报告处理,防止类似事情重复发生。

水唇供电所安全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保管人:

陆河供电局水唇供电所

2011-9-6

《工器具岗位职责.doc》
工器具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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