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管理站岗位职责

2020-12-26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管理站站长岗位职责

1.负责管理站全面工作。2.负责组织农机跨区作业,培育农机大户及特色农机经营实体,落实购机补贴政策,强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3.负责农机抗灾救灾和农用柴油指标及补贴资金的分配管理。4.负责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机维修网点的建设。5.负责全县农机化经营管理常规性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2篇:路政管理站岗位职责

路政管理站岗位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保护路产。

三、实施路政巡查。

四、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五、维护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六、参与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

七、依法查处各项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推荐第3篇:救助管理站站长岗位职责

1.在上级主管部门和站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全站行政与业务工作的领导。2.主持召开站长办公会和站务会,研究决定站行政重要工作的开展和重大问题的处置。3.领导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实施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落实,督促检査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4.在站积极推行制度改革,组织机构设置、干部的任免工作、人员奖惩等事宜。5.加强对后勤保障工作的领导,审査物资供应计划,负责财务开支的审批和职工的奖惩。6.关心职工生活,尽可能搞好职工福利。7.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职工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8.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协助支部书记抓好支部建设。9.做好上传下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搞好与业务单位和友邻单位的协作,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对本站工作的支持和帮助。10.定期向全站职工大会报告全站工作情况。11.因事外出时,指定副站长代替执行职责。12.完成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4篇:堤防管理制度

堤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堤防管理工作,落实管理目标,促进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面发展,依照省水利厅制定的《河道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

县河道堤防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堤防管理工作实行日常管理与日常养护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段负责河道堤防管护人员,实行绩效与人员工资及管养费用直接挂钩。促进管理工作常抓不懈。

第四条 县城区防洪堤管理站是承担堤防管理任务的主体,对工作人员分工负责督促指导各河段工作。

第二章 堤防日常管理

第五条 堤面长期保持平坦、无坑槽,无明显的波状起伏,雨后无积水,做到晴雨天都一样,有无检查都一样,车速行驶50-60公里/小时无明显颠簸。

第六条 堤身、平台无高杆植物和杂草。要求每次杂草清除率达到100%,益草化率达到90%以上。

第七条 堤面、堤身、平台做到无杂物、牛粪等垃圾堆放。

第八条 堤肩与堤脚完整美观,做到无坑槽、无缺损、无吊坎。

第九条 堤身、平台不允许新增上下坡路。坚决封堵车流量不大的坡道,有计划地对翻堤马路进行整治,做到马路平整、无车槽、无切堤筑路现象。经上级审批同意修筑的上下坡路,要求用土帮堤筑路并高标准硬化。

第十条 堤身、平台、禁脚范围内无牛坑、无雨流沟缺。

第十一条 堤身和禁脚地范围内无违章建房、爆破、采砂、打井、挖洞、开沟、埋坟、铲草皮、打草晒粮、搭蓬、堆放物料和垃圾、钻探与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挖掘、违章种植以及从事其它损害堤身和禁脚地安全的行为。进一步完善划界确权工作,有计划地启动堤防护堤地的土权、林权、管理权“三权”回收工作,“三权”回收率达95%以上。

第三章 林木管理

第十二条 彻底消除内外禁脚空白段块,宜绿化面积绿化覆盖率达95%以上,要有计划积极上报分局,改造“小、乱、稀”和低产林堤段。

第十三条 严格把好选苗关、泡苗关、栽植关。选苗要选胸径2.5cm以上,苗高4米以上,无虫害的优质苗;泡苗浸水深度达1/3以上,浸泡时间一周左右;合理密植,翻耕松土,场地清理平整(含挖老树蔸)之后,采用钎插造林,栽植规格一般按行距4米、株距3米,深度0.8米;按灌一瓢水、填一锹土的方法进行培蔸紧杠;用石灰按高1米刷白进行防虫,新植幼树要横成排,纵成行,斜成线,苗齐苗壮,三沟相通,田间无杂草,定专人管理,确保成活率达到90%。

第十四条 五年以内的林地林间翻耕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林地内无高杆杂草。适时进行林木柯枝整形和防治病虫害,提高主材率、优材率。柯枝整形保留树冠的2/3。

第十五条 要做好更新砍伐的各项准备工作,依法处理被盗林木和损坏幼树的行为,成树被盗查处率达到100%,杜绝烧树毁树现象。对监守自盗或私伐林木的管理段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格给予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

第四章 防洪保安与工程设施及河道护工管理

第十六条 为了确保防洪安全,要求各管护人员定期对所辖堤段的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进行徒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提防管理所并协助处理。管护人员日巡一次,县每月检查一次,同时认真做好徒步检查记载。

第十七条 防洪责任制措施落实,坚持每月工作22天,休息日有专人值班。防汛物资器材按规定地点堆放整齐、有专人管理,且帐物相符,保管妥善。管理段用房、哨棚和防汛设施无盗损。

第十八条 工程管理设施(如水尺、公里碑、百米桩、分界牌、险工险段牌、工程简介牌)齐全美观,无损坏;拦车卡有醒目警示标识。

第十九条 护坡、护岸等河道防护工程无缺损、无坍塌、无松动等险情;穿堤建筑物无险情发生。各管护人员必须坚持日常检查,如有上述情况及时上报县河道堤防管理所并配合处理。

第二十条 督促沿堤相关单位加强对穿堤建筑物进行日常管理,确保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养护良好、运转灵活;混凝土无老化、破损现象;堤身与建筑物联结可靠,结合部无隐患、无渗漏现象。

第二十一条 熟练掌握和运用水法规,用法律法规来维护河道堤防工程的完整与安全,依法治水、依法行政,打击违法行为;严格项目审批制度。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任何项目建设以及采砂取土等,必须按河道管理权限审批,不越权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阻水生物或建筑物的数量、位置、设障单位等情况清楚,及时提出清障方案并督促完成清障任务,无新设障现象。

第五章 内业管理

第二十二条 庭院内外环境整洁明亮、美观大方,规章制度完整齐全。

第二十三条 庭院内外宜林宜草绿化率达到95%以上。

第二十四条 室内卫生整洁,各类生活用品摆放有序,办公室各类资料规范齐全,分类清楚,装订美观,保管妥善,有上墙的各项制度和学习专栏。

第二十五条 严格坚持日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做到无旷工、迟到、早退等现象,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检查考评办法

第二十六条 检查办法。每季由局检查考评分堤外、堤内、堤面三个组进行检查。检查时间为当季底至下一季初,按考核评分表打分,评出名次。

第二十七条 考评办法。每季底5日前各上报当季堤防管理工作计划,工程管理科依据各管理段当季计划和堤防管理百分制考核标准在季底或下一季初组织专门对照量化打分,合格分为93分,要求透明度高,有评分理由。当月考核结果记入各段档案,对合格〈含合格〉以上的管理段由工程管理科出具考核证明经分管局长签字后到计财科按规定发放月包干堤防管养费用。对有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视其情节扣发该段当月30%以上堤防管养费用,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落实本制度合格以上等次的管理段, 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二十九条 各管理段正副职负责人的工资要直接与考评的等次挂钩,对连续两次堤防管理考核评比均落后者(合格分以下最后一名),取消其管理段负责人当年评优,并酌情扣减其管理经费并在全局通报批评。

第三十条 维护单位资产和防洪器材安全,如发生林木、防汛器材和其它固定资产等被盗现象,将按国家和分局有关规定执行,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分管人员的责任,并全额赔偿所受损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国家和分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对不服从本制度安排,消极怠工、贻误工作、出现差错的工作人员,按照堤防管理百分制考核办法,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对越权审批,发生重大事件后缓报、漏报、不报的将对责任人和所在单位领导予以纪律处分,视其情节追究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局制定的年度“三定”方案中规定的项目按季进行考核。

第三十三条管理段当季考评分,按基础分(合格分)计奖罚。即每高出1分奖300元,每低1分罚堤防管养费300元,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各管理段必须按奖罚数分解到职工。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附《堤防管理百分制考核标准》。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局工程管理科,局制定的其它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推荐第5篇:堤防管理制度

君山区水利局堤防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一、为了切实加强我区堤防管理工作,落实管理目标,促进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面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君山区堤防工程管理及维修养护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

二、局属各堤防管理单位是承担堤防管理任务的主体。堤防管理工作实行日常管理与日常养护相结合的原则,由各管理单位把责任堤段量化到其单位职工进行管理,实行绩效与人员工资及管养费用直接挂钩,促进管理工作常抓不懈。

二 堤防管理巡查制度

一、实行堤防管理员责任堤段日巡查制,管理单位领导带班周巡查制,局堤防管理股检查旬巡查制以及局分管领导考评月巡查制,每月对个单位日常管理及养护工作进行通报。

二、堤防管理员应熟悉所辖区内的堤防工程,依法保护堤防工程、管理设施、生物防护等设施,维护正常的堤防管理秩序。

三、堤防管理员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发现堤防管理范围内的水事违法行为应边制止边上报,防止和杜绝事态扩大。

四、堤防管理范围内的水事违法行为在一周内未被巡查发现,而被群众举报到上级机关或上级机关检查发现的,一律取消该辖区堤防管理员年终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视其情节处理。

三 堤防日常管理与养护制度

一、定时保养堤顶路面,确保未硬化堤面保持平坦、无坑槽,无明显的波状起伏,雨后无积水;混凝土路面保持平整、无破损。禁止履带式车辆、硬轮车或超重车辆在堤上通行;限制机动车辆在非正式公路的堤上通行;泥泞期间除防汛抢险机动车辆外,禁止其它机动车辆通行。

二、定时清除杂草,确保堤身、平台益草化率达到90%以上。禁止在大堤、间堤和渍堤上植树、种作物、铲草皮。

三、及时清理堤面、堤身、平台杂物、牛粪等垃圾堆放。保证堤肩与堤脚完整、整洁、美观,做到无坑槽、无缺损、无吊坎。禁止在堤防管理范围内烧窑、挖凼沤肥、堆放物资。

四、及时维修更新工程管理设施(如水尺、公里碑、百米桩、分界牌、险工险段、工程简介牌、拦车卡),确保齐全、美观、无损坏;标识醒。

五、定时维护堤防附属工程,确保护坡、护岸等防护工程无缺损、无坍塌、无松动等险情;确保穿堤建筑物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养护良好、运转灵活;混凝土无老化、破损现象;堤身与建筑物连接可靠,结合部无隐患、无渗漏现象。

六、禁止在堤防管理范围内打井、爆破、葬坟、挖筑鱼塘、采石、取土;修建有碍堤防安全和堤防抢险的建(构)筑物;在距堤内脚五米以内耕种和其他危害堤防安全的行为。确保堤防工程安全。

七、防洪责任制措施落实,坚持每月工作22天,休息日有专人值班。防汛物资器材按规定地点堆放整齐、有专人管理,且帐物相符,保管妥善。管理段用房、哨棚和防汛设施无盗损。

四 检查考评制度

一、检查时间和办法:检查时间为当月底至次月初。每月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堤防管理股组织各管理单位负责人进行交叉检查,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每月检查结果作为季度考核拨付管养费的依据,年终考评时以该结果作为基准纳入综合考评。

二、考评办法:5日前各管理单位上报当月堤防管理工作计划,堤防管理股依据各管理单位当月计划和局堤防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在月底或次月初组织对照量化打分。当月考核结果记入各管理单位档案,对合格(含合格)以上的管理单位由堤防管理股出具考核证明经分管领导和局长签字后按规定发放堤防管养费用。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视其情节扣发该管理单位10%--30%堤防管养费用,并予以通报批评。

五 奖励与处罚制度

一、对落实本制度合格以上等次的管理单位,按年度累计分数第

一、二名上报局党委,由局党委奖励和表彰。

二、各管理单位正副职负责人的绩效工资要直接与考评的等次挂钩,对连续两次堤防管理考核评比均落后者(合格分以下最后一名),取消其管理单位负责人当年评优,并酌情扣减其管理经费并在全局通报批评。

三、维护单位资产和防洪器材安全,如发生管理设施、防汛器材和其它固定资产等被盗现象,将按国家和水利局有关规定执行,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分管人员的责任,并全额赔偿所受损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国家和水利局有关规定执行。

四、对不服从本制度安排,消极怠工、贻误工作、出现差错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对越权审批,发生重大事件后缓报、漏报、不报的将对责任人和所在单位领导予以纪律处分,视其情节追究责任。

五、各管理单位当月考评分,按基础分(合格分)计奖罚。即每高出1分奖300元,每低1分罚堤防管养费300元,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各管理单位必须按奖罚数分解到职工。

六、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

六 附 则

一、本制度由君山区水利局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O一O年二月二十日

推荐第6篇:堤防管理制度

堤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堤防管理工作,落实管理目标,促进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面发展,依照省水利厅制定的《河道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龙游县河道堤防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堤防管理工作实行日常管理与日常养护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段负责河道堤防管护人员,实行绩效与人员工资及管养费用直接挂钩。促进管理工作常抓不懈。

第四条 县河道堤防管理所是承担堤防管理任务的主体,对工作人员分工负责督促指导各河段工作。

第二章 堤防日常管理

第五条 堤面长期保持平坦、无坑槽,无明显的波状起伏,雨后无积水,做到晴雨天都一样,有无检查都一样,车速行驶50-60公里/小时无明显颠簸。

第六条 堤身、平台无高杆植物和杂草。要求每次杂草清除率达到100%,益草化率达到90%以上。

第七条 堤面、堤身、平台做到无杂物、牛粪等垃圾堆放。

第八条 堤肩与堤脚完整美观,做到无坑槽、无缺损、无吊坎。

第九条 堤身、平台不允许新增上下坡路。坚决封堵车流量不大的坡道,有计划地对翻堤马路进行整治,做到马路平整、无车槽、无切堤筑路现象。经上级审批同意修筑的上下坡路,要求用土帮堤筑路并高标准硬化。

第十条 堤身、平台、禁脚范围内无牛坑、无雨流沟缺。

第十一条 堤身和禁脚地范围内无违章建房、爆破、采砂、打井、挖洞、开沟、埋坟、铲草皮、打草晒粮、搭蓬、堆放物料和垃圾、钻探与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挖掘、违章种植以及从事其它损害堤身和禁脚地安全的行为。进一步完善划界确权工作,有计划地启动堤防护堤地的土权、林权、管理权“三权”回收工作,“三权”回收率达95%以上。

第三章 林木管理

第十二条 彻底消除内外禁脚空白段块,宜绿化面积绿化覆盖率达95%以上,要有计划积极上报分局,改造“小、乱、稀”和低产林堤段。

第十三条 严格把好选苗关、泡苗关、栽植关。选苗要选胸径2.5cm以上,苗高4米以上,无虫害的优质苗;泡苗浸水深度达1/3以上,浸泡时间一周左右;合理密植,翻耕松土,场地清理平整(含挖老树蔸)之后,采用钎插造林,栽植规格一般按行距4米、株距3米,深度0.8米;按灌一瓢水、填一锹土的方法进行培蔸紧杠;用石灰按高1米刷白进行防虫,新植幼树要横成排,纵成行,斜成线,苗齐苗壮,三沟相通,田间无杂草,定专人管理,确保成活率达到90%。

第十四条 五年以内的林地林间翻耕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林地内无高杆杂草。适时进行林木柯枝整形和防治病虫害,提高主材率、优材率。柯枝整形保留树冠的2/3。

第十五条 要做好更新砍伐的各项准备工作,依法处理被盗林木和损坏幼树的行为,成树被盗查处率达到100%,杜绝烧树毁树现象。对监守自盗或私伐林木的管理段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格给予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

第四章 防洪保安与工程设施及河道护工管理

第十六条 为了确保防洪安全,要求各管护人员定期对所辖堤段的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进行徒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提防管理所并协助处理。管护人员日巡一次,县每月检查一次,同时认真做好徒步检查记载。

第十七条 防洪责任制措施落实,坚持每月工作22天,休息日有专人值班。防汛物资器材按规定地点堆放整齐、有专人管理,且帐物相符,保管妥善。管理段用房、哨棚和防汛设施无盗损。

第十八条 工程管理设施(如水尺、公里碑、百米桩、分界牌、险工险段牌、工程简介牌)齐全美观,无损坏;拦车卡有醒目警示标识。

第十九条 护坡、护岸等河道防护工程无缺损、无坍塌、无松动等险情;穿堤建筑物无险情发生。各管护人员必须坚持日常检查,如有上述情况及时上报县河道堤防管理所并配合处理。

第二十条 督促沿堤涵闸管理单位加强对穿堤建筑物进行日常管理,确保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养护良好、运转灵活;混凝土无老化、破损现象;堤身与建筑物联结可靠,结合部无隐患、无渗漏现象。

第二十一条 熟练掌握和运用水法规,用法律法规来维护河道堤防工程的完整与安全,依法治水、依法行政,打击违法行为;严格项目审批制度。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任何项目建设以及采砂取土等,必须按河道管理权限审批,不越权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阻水生物或建筑物的数量、位置、设障单位等情况清楚,及时提出清障方案并督促完成清障任务,无新设障现象。

第五章 内业管理

第二十二条 庭院内外环境整洁明亮、美观大方,规章制度完整齐全。

第二十三条 庭院内外宜林宜草绿化率达到95%以上。

第二十四条 室内卫生整洁,各类生活用品摆放有序,办公室各类资料规范齐全,分类清楚,装订美观,保管妥善,有上墙的各项制度和学习专栏。

第二十五条 严格坚持日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做到无旷工、迟到、早退等现象,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检查考评办法

第二十六条 检查办法。每月由分局检查考评专班分堤外、堤内、堤面三个组进行检查。检查时间为当月底至次月初,按考核评分表打分,评出名次。

第二十七条 考评办法。每月5日前各上报当月堤防管理工作计划,工程管理科依据各管理段当月计划和分局堤防管理百分制考核标准在月底或次月初组织专班对照量化打分,合格分为93分,要求透明度高,有评分理由。当月考核结果记入各段档案,对合格〈含合格〉以上的管理段由工程管理科出具考核证明经分管局长签字后到计财科按规定发放月包干堤防管养费用。对有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视其情节扣发该段当月30%以上堤防管养费用,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落实本制度合格以上等次的管理段,按年度累计分数第

一、二名上报省**局,由**局奖励和表彰;第

三、四名由分局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二十九条 各管理段正副职负责人的工资要直接与考评的等次挂钩,对局、分局连续两次堤防管理考核评比均落后者(合格分以下最后一名),取消其管理段负责人当年评优,并酌情扣减其管理经费并在全局通报批评。

第三十条 维护单位资产和防洪器材安全,如发生林木、防汛器材和其它固定资产等被盗现象,将按国家和分局有关规定执行,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分管人员的责任,并全额赔偿所受损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国家和分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对不服从本制度安排,消极怠工、贻误工作、出现差错的工作人员,按照堤防管理百分制考核办法,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对越权审批,发生重大事件后缓报、漏报、不报的将对责任人和所在单位领导予以纪律处分,视其情节追究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严格按照省**局的有关规定和分局制定的年度“三定”方案中规定的项目按月进行考核,堤防内外禁脚年亩均收入不少于100元,水利经济工作在每季度末与堤防管理同时考评。

第三十三条管理段当月考评分,按基础分(合格分)计奖罚。即每高出1分奖300元,每低1分罚堤防管养费300元,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各管理段必须按奖罚数分解到职工。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附《堤防管理百分制考核标准》。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管理分局工程管理科,分局制定的其它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推荐第7篇:堤防工程

江苏省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办法

(2001年3月2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颁布施行 根据2004年6月25日省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实施办法>等二十件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第一条为了加强长江防洪工程管理,保证长江防洪工程完好和安全,保障本省沿江地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境内长江防洪工程及其管理范围内从事与防洪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长江防洪工程的义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长江防洪工程,是指宣泄和抵御长江洪水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辅助设施,包括河道、堤防、防洪墙、治江护岸控导工程、沿江涵闸泵站以及水文测报、通讯报警、供电照明、机电设备、观测设施等。

第四条 沿江地区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水利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对长江防洪工程安全运行状况定期检查和监督,巩固提高长江防洪工程的防洪能力。

第五条 沿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长江防洪工程的主管机关,负责长江防洪工程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协调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 长江防洪工程管理机构除对所管辖的长江防洪工程实施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监测,做好长江防洪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作外,还可经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以下职责:

(一)初步审查在长江防洪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各类建设项目对长江防洪的影响;参与审查有关长江开发利用规划;

(二)依法制止侵占、破坏或者损坏长江防洪工程的行为,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三)依法收取各项规费;

第七条 沿江企事业单位自建的防洪工程,应当按照长江防洪和工程管理的要求,由其负责维修养护和除险加固,工程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

第八条 长江防洪工程运行管理、维修养护、除险加固、度汛应急、水毁修复所需资金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级政府承担,并纳入各级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其中对于市、县直接管理的长江重点防洪工程,由省给予适当补助。 第九条 长江防洪工程的管理范围:

(一)河道: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河段为历史最高洪水位线向外十米;

(二)江堤(含洲堤、港堤):背水坡有顺堤河的以顺堤河为界(含水面),没有顺堤河的堤脚外不少于十米;通江河道建有涵闸的,闸外港堤按江堤管理;通江河道没有建涵闸的,从入长江的河口向内五百米至二千米的港堤按江堤管理;

(三)涵闸站:大型涵闸站上下游河道、堤防各五百米至一千米,左右侧各一百米至三百米;中型涵闸站上下游河道、堤防各二百米至五百米,左右侧各五十米至二百米;小型涵闸站上下游河道、堤防各一百五十米至三百米,左右侧各五十米至一百五十米。 第十条 长江堤防工程保护范围:

(一)主江堤:背水坡有顺堤河的,顺堤河以外一百米至二百米;没有顺堤河的,堤脚外一百五十米至二百米。

(二)一般江堤:两侧堤脚外各五十米。

第十一条 长江防洪工程管理范围和长江堤防保护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具体划定,埋设标志界石,并予以公告。 第十二条 禁止损坏堤防、闸、站、涵、治江护岸控导工程及堤顶道路、水文、通信、观测、防护林草、供电、照明等防洪工程设施,禁止在堤防护坡、防洪墙(挡浪墙)上抛锚和在长江防洪工程管理范围内打井、建窑、埋坟,禁止在长江水域内非法采砂以及其他破坏长江防洪工程和妨碍其正常运行的行为。

在长江堤防保护范围内禁止擅自开河、挖筑鱼塘、开凿深井、采砂取土和爆破等危害堤防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 在长江防洪工程管理范围内未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爆破、扒坡、取土、开渠、挖坑;

(二)建房、搭棚、堆放物料、埋设管道、缆线和兴建码头及其他设施;

(三)在长江堤防上筑路、穿堤;

(四)圈围江滩、挖筑鱼塘。

第十四条 沿江涵闸泵站上、下游河道各五十米至二百米范围内的水域划定为警戒区,并由长江防洪工程管理机构设立标志牌。在警戒区范围内禁止停泊船只、排筏、捕鱼、游泳等影响工程运行、危及工程安全的活动。

第十五条 长江防洪工程管理范围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单位的安全监督,不得进行影响长江防洪工程安全运行的活动。

第十六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所管辖的长江堤顶道路的管理,保证道路完好,确保防汛抢险的通畅,所需维修养护经费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承担。

第十七条 禁止在长江堤防及其管理范围内兴建住宅。已建的居民住宅及其他建筑物不得改建、扩建。当地县、乡人民政府应当对现有的民宅制订搬迁计划,逐步外迁。

第十八条 在长江防洪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的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建设单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防洪的要求审查同意,并提出审查意见。涉及航道的还需经航道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十九条 在长江防洪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长江岸线开发、滩涂围垦等重大活动,建设单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履行报批手续前,其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在报请审查时,应当提交经有资质单位论证的以下资料:

(一)对沿江防洪(潮、台)及河势影响分析报告,必要时须提交模型试验报告;

(二)对长江堤防、建筑物和防护工程(含河势控导工程)和已建的其他工程的影响分析报告;

(三)对长江防洪工程造成不利影响时,建设单位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三条规定,除在长江水域内非法采砂按照《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长江江苏水域严禁非法采砂的决定》处罚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四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属非经营性活动的,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属经营性活动但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或者未按照审查同意的方案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补办审查手续;建设项目严重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责令其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可以依法强行拆除,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项目影响防洪工程安全但尚可以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其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被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四条 阻挠、威胁防洪工程管理人员执行公务,蓄意制造水事纠纷,强制管理人员改变防洪工程及设施控制运行方案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长江防洪工程管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者,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沿江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1年3月22日起施行。

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1986年9月9日江苏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1994年6月25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7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证工程完好和安全,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防洪、排涝、灌溉、供水、航运等综合效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河道、湖泊、堤防、水库、涵闸、抽水站、水电站、灌区、沟渠、塘坝等各类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和设施。

第三条 水利工程是抗御自然灾害、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设施,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水利部门,是水利工程的主管部门,并可根据工程管理需要,设置水利工程管理机构。水利工程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为: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水利工程的管理、维修和养护;维护工程完好,制止破坏工程的行为;制定和执行水情调度方案,保证工程设施正常运行,为工农业生产、交通航运和城乡人民生活服务;加强经营管理,实行有偿供水,开展多种生产经营;提高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科学管理水平。

第五条 保护水利工程设施的完好和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一切机关、团体、部队、企业和事业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都应遵守本条例。

第二章 工程保护

第六条 为了确保工程安全和防汛抢险的需要,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规定如下:

(一)河道、湖泊的管理范围:

1、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水域、沙洲、滩地及河口两侧五至十米,或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设计洪水位确定。挡潮涵闸下游河道的管理范围可以延伸到入海水域,其中无港堤河段的管理范围为港河两侧一千米至二千米

2、湖泊的管理范围为湖泊的水域、蓄洪区、滞洪区、环湖大堤及护堤地。

(二)流域性主要河、湖堤防的管理范围:

1、洪泽湖:迎水坡由盱眙县老堆头至二河闸段,防浪林台坡脚外十米;二河闸至码头镇段,以顺堤河为界(含水面):背水坡有顺堤河的,以顺堤河为界(含水面);没有顺堤河的,堤脚外五十米。

2、骆马湖:迎水坡有防浪林台的,林台坡脚外十米;无防浪林台的,堤脚外三十米至五十米。背水坡东堤至自排河边,南堤至中运河边,西堤堤脚外四十米,北堤至顺堤河边。

3、里运河(含高水河):背水坡东、西堤堤脚外三十米至五十米。西堤临湖段有防浪林台的,林台坡脚外五十米;无防浪林台的,堤脚外湖面一百米至二百米。

4、人江水道:背水坡堤脚外五十米。

5、新沂河:背水坡南堤至沂南小河边,北堤至沂北小河边(漫水地段不得小于三十米);无沂南、沂北小河的,堤脚外三十米至五十米。

6、苏北灌溉总渠:背水坡北堤有排水渠的,至排水渠边;无排水渠的,堤脚外三十米。南堤有顺堤河的,以顺堤河为界(含水面);无顺堤河的,堤脚外三十米至五十米。

7、中运河、新沭河、总沐河、沂河、邳苍分洪道、不牢河、徐洪河、怀洪新河、望虞河、太浦河:背水坡堤脚外二十米。

8、微山湖:迎水坡和背水坡堤脚外各六十米。

9、淮沭河:背水坡堤脚外五十米。

10、二河:东堤背水坡有顺堤河的,以顺堤河为界(含水面);无顺堤河的,堤脚外五十米。

11、长江:背水坡有顺堤河的,以顺堤河为界(含水面);没有顺堤河的,堤脚外十米至十五米。

12、太湖:迎水坡堤脚外二十米。背水坡有顺堤河的,以顺堤河为界(含水面);没有顺堤河的,堤脚外十米至十五米。

13、通榆河:背水坡堤脚外至截水沟外沟口。

14、海堤:迎水坡堤脚外一百米至二百米;第二道海堤堤脚外二十米至一百米。背水坡有海堤河的,以海堤河为界(含水面);无海堤河的,堤脚外三十米至五十米。

处于以上河道城镇段的堤防,在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背水堤的管理范围,堤脚外不得少于五米。

(三)大中型涵闸、水库、灌区的管理范围:

1、大型涵闸、抽水站:上下游河道、堤防各五百米至一千米;左右侧各一百米至三百米。

中型涵闸、抽水站、水电站:上下游河道、堤防各二百米至五百米;左右侧各五十米至二百米。 水利枢纽工程内分别由水利部门和其他部门管理的各类建筑物,凡各自的管理范围已经划分明确的,不再变动;未经划分明确的,在不影响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兼其他方面的需要,由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协商划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新建工程在批准设计时,应同时明确规定管理范围。

2、大中型水库:设计最高洪水位线以下的库区及大坝背水坡坝脚外一百米至二百米。大坝两端的山头、岗地,可根据安全管理需要,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管理范围。

3、十万亩以上灌区:干渠背水坡坡脚外三米至五米;支渠背水坡坡脚外一米至三米。

(四)其他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以及前

二、三款中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有幅度的具体划定,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第七条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进行管理和使用。其中,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可继续由原单位或个人使用。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其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但以上所有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安全监督,不得进行损害水利工程和设施的任何活动。

第八条 为了保护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发挥工程应有的效益,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禁止损坏涵闸、抽水站、水电站等各类建筑物及机电设备、水文、通讯、供电、观测等设施。

(二)禁止在堤坝、渠道上扒口、取土、打井、挖坑、埋葬、建窑、垦种、放牧和毁坏块石护坡、林木草皮等其他行为。

(三)禁止在水库、湖泊、江河、沟渠等水域炸鱼、毒鱼、电鱼;

(四)禁止在行洪、排捞、送水河道和渠道内设置影响行水的建筑物、障碍物、鱼罾鱼簖或种植高杆植物。

(五)禁止向湖泊、水库、河道、渠道等水域和滩地倾倒垃圾、废渣、农药,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以及《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禁止排放的其他有毒有害的污水和废弃物。

(六)禁止擅自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盖房、圈围墙、堆放物料、开采沙石土料、埋设管道、电缆或兴建其他的建筑物。在水利工程附近进行生产、建设的爆破活动,不得危害水利工程的安全。

(七)禁止擅自在河道滩地、行洪区、湖泊及水库库区内圈圩、打坝。

(八)禁止拖拉机及其他机动车辆、畜力车雨后在堤防和水库水坝的泥泞路面上行驶。

(九)禁止任意平毁和擅自拆除、变卖、转让、出租农田水利工程和设施。

第三章 工程管理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水利工程每年应组织检查,对损坏的工程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加固或更新。所需经费应纳入财政年度计划。

第十条 水利工程设施应按照受益和影响范围的大小,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管理。受益和影响范围在两个市以上的流域性水利工程设施,由省水利部门管理;受益和影响范围在两个县以上、一个市范围内的水利工程,由市水利部门负责管理;受益范围在两个乡以上、一个县范围内的水利工程,由县水利部门负责管理;受益在一个乡范围内的水利工程,由乡水利站或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

由省、市、县管理的水利工程,有的也可以按照工程的统一标准和管理要求,委托下级水利部门管理。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工程统一标准和规定兴建的小型水利工程,也可以承包给专业队、专业户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场圃、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和部队兴建的水利工程,必须按照所在地区防洪排涝和工程管理的要求,由兴建单位负责管理、维修和养护。

第十二条 利用堤坝做公路的,路面(含路面两侧各五十厘米的路肩)由交通部门负责管理、维修和养护。涵闸上的公路桥由交通部门负责维修养护,大修由水利部门和交通部门共同负责。

第十三条 河道中的航道,由交通部门负责管理。在流域性主要河道中,以行洪、排涝为主的河道,堤岸护坡工程由水利部门负责维修养护;以通航为主的河道,堤岸护坡工程由交通部门负责维修养护;既是行洪、排涝、送水的河道,又是通航的河道,堤岸护坡工程由水利部门与交通部门共同负责维修养护。

其他河道堤岸护坡工程的维修养护,由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四条 省、市、县、乡边界水利工程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或双方的协议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其是,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不能解决的,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五条 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必须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兴建的工程设施和建筑物,应当从严控制,建设单位必须先将建设项目的选址地点、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和占地范围,按分级管理权限,向水利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向上级主管机关报送设计任务书。选址地点涉及到公路、航道等有关部门的,由水利部门会同交通和有关部门审批。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改变工程设施及建筑物的使用用途以及工程位置、布局、结构,应事先征得水利部门同意。

第十六条 河道、湖泊、湖荡的开发利用必须服从防洪滞涝的总体规划。开发利用规划应当按照规划审批权限,事先经水利部门审查同意。

沿海滩涂的开发利用涉及排水骨干河道下游港河管理范围的,必须经省水利部门、海岸带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 规模较大的水利工程,可根据需要,报经有权部门批准,设立公安保卫机构,依法维护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属于国家规定的重要警卫目标的工程,由武警部队负责守护。

第十八条 县、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定期组织检查、维修和养护,确保工程设施完好,保证农田灌溉和防洪排涝的需要。

第十九条 水利工程设施较多的乡(镇),可根据需要设置水利站,作为县水利部门的派出机构,在县水利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乡(镇)农田水利的建设和管理。

第四章 防洪与清障

第二十条 防汛抗洪清障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抗洪工作。

第二十一条 流域性主要河道的水情调度方案,主要河、湖的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大、中型水库的控制运用方案,由省防汛防旱指挥部审定。重大防汛抢险和排洪、分洪、滞洪方案,由省人民政府或由省报请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其他河流、水库的控制运用方案,由市、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审定。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阻挠以上方案的执行。

第二十二条 城镇规划区域内的防洪排涝工程,必须符合江、河、湖、海综合开发利用规划,由城镇建设部门按照防洪排涝的要求,统一纳入城镇总体规划,进行建设和管理。

新工业区、新住宅区在新的防洪排涝工程系统建成以前,不得任意打乱、堵塞、填毁原有的防洪、排涝水系。

第二十三条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危害水利工程安全和影响防洪抢险的生产、生活设施及其他各类建筑物,在险工险段或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地段,应限期拆除;其它地段,应结合城镇规划、河道整治和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分期、分批予以拆除。具体实施办法由省水利部门拟订,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 行洪、排捞、送水河道中阻碍行水的圈堤、坝埂、矿渣、芦苇等障碍物,应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防汛防旱指挥部责令设障者限期予以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防旱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并由设障者承担全部费用。

未按防洪标准设计,严重壅水、阻水的码头、桥梁等建筑物和跨河工程设施,由水利部门根据国家的防洪标准提出处理意见,责令原建设、使用单位或个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防洪要求重新改建或拆除。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必须服从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紧急处理决定。

第二十五条 防汛期间,在超过警戒水位的河道、湖泊内行驶的船舶和在堤防上行驶的车辆及生产、施工作业等活动,都必须按照防洪安全的要求,服从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

第五章 经营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为合理利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土资源,逐步解决水利工程必需的运行管理、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减轻国家和人民的负担,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经营管理,实行有偿供水,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

第二十七条 工业、农业和其他一切由水利工程提供水源的用水单位和个人,都要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并按照国家规定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交付水费;受益范围明确的堤防、护岸、水闸、圩垸、海塘和排涝工程设施,水利部门可以向受益的工商企业、农场等单位和农户收取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具体计费办法和开征时间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八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严格执行本条例的各项规定,管好用好水利工程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管理范围内的水土资源和设备、技术条件,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生产经营活动,增加收入,逐步提高自给能力。

第六章 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水利主管部门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本条例,保护、管理水利工程设施成绩显著者;

(二)在防汛抢险斗争中,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遭重大损失者;

(三)同危害水利工程的非法行为作斗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有功者;

(四)保护水资源,执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降低工农业生产成本成绩显著者;

(五)植树、种草、防治水土流失成绩显著者;

(六)钻研工程管理科学技术,有重大革新或创造发明者;

(七)积极开展多种生产经营,厉行节约,努力减轻国家和人民负担成绩显著者。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单位和个人,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八条规定的,县级以上水利部门除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造成重大损失的,经上级水利部门批准,可以处以一万元至十万元的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反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擅自开发利用河道、湖泊、湖荡、海堤和沿海港河管理范围的,县级以上水利部门可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退出所使用的水利工程、恢复工程原状、赔偿损失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阻挠防洪方案执行,拒绝拆除在险工险段或影响防洪安全的建筑物及设施的,县级以上水利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部门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对在其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阻挠、殴打依法执行公务的水利工程管理人员,蓄意制造水利纠纷,强制水利工程管理人员改变工程设施控制运行方案,抗拒执行蓄洪、行洪、滞洪命令的,应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肇事的有关人员,应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刑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国家、集体、个人经济损失的,受害方可以请求县级以上水利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十四条 各级水利部门和工程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模范执行国家法律和法规。对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违章运行,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对单位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订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苏水管〔1997〕80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江海堤防达标建设修订设计标准的通知》

南京、镇江、扬州、泰州、常州、无锡、苏州、南通、盐

城、连云港市水利局、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为了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江海堤防达标建设的

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江海堤防防洪(潮)能力,保障我

省沿江沿海经济建设稳步持续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全省将全面开展长江大堤、海堤达标建设。为了加强对江

海堤防达标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坚持工程标准,

确保施工质量,保证江海堤防达标建设顺利实施,我厅根

据我省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了江海堤防达标建设设计标准,

现将《江苏省江海堤防达标建设修订设计标准》印发给你

们, 请遵照执行。 关于施工质量管理规定仍按苏水管

(1996)96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江苏省江海堤防达标建设修订设计标准

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水利 工程 标准 通知

抄 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水利部长江水利委

员会、国家防总办公室

江苏省水利厅办公室 1997年10月23日印发

共印23份

江苏省江海堤防达标建设修订设计标准

一、长江江堤设计标准(包括主江堤、港堤、洲堤及

海塘)

1、江堤堤顶高程按设计洪水位加堤顶超高确定。

设计洪水位: 按原水利电力部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 “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提出的沿江堤防防洪设计水位

(简称“长流规”,吴淞零点,不考虑台风影响情况),

作为设计洪水bsp; 经长办认可的水位。

主江堤堤顶超高:十级风风浪爬高加风壅高加安全加

高;

左岸(北岸)南通九圩港以上超高2.0米,以下超高2.5

米;

右岸(南岸)常熟福山港以上超高2.0米, 以下(又

称海塘)超高2.5米。

长江各代表站设计水位、设计堤顶高程见表1所列:

表1:

长江各代表站设计水位、设计堤顶高程表

(高程以吴淞基面计) 单位:米

站 名 设计洪水位 堤顶超高 设计堤顶高程

芜 湖 13.40 2 15.40

南 京 10.60 2 12.60

泗源沟 9.50 2 11.50

镇 江 8.85 2 10.85

三江营 8.35 2 10.35

过船港 7.84 2 9.84

小河闸 7.82 2 9.82

江 阴 7.25 2 9.25

天生港 6.73 2.5 9.23

浒浦闸下 6.50 2.5 9.00

浏河闸下 6.68 2.5 9.18

青龙港 6.50 2.5 9.00

三条港 6.65 2.5 9.15

吴 淞 6.00 2.5 8.50

临江大中城市段超高2.5米

对于历史最高潮位超过表1所列设计洪水位的河段,

可按历史最高潮位加堤顶超高(同上值)确定堤顶高程。

港堤和洲堤堤顶高程,可以低于主江堤0.5米。

2、设计断面:主江堤堤顶宽度不小于6米, 背水坡

坡度1:2.5,迎水坡坡度1:3。港堤和洲堤堤顶宽度不小于

5-6米,边坡参照主江堤标准。 土质较差的地段应通过计

算后确定,以保证堤身稳定。堤身渗经长度不足的需加做

戗台,堤后紧临深塘的需填塘固基。

取土确有困难或现有堤顶已建有较高标准交通路面的

可建防浪墙,防浪墙顶高程即为主江堤设计堤顶高程。但

是土堤堤顶高程应高于设计洪水位0.5米以上, 防浪墙净

高度不得超过1.2米。

3、梅子洲、八卦洲、太平洲三洲洲堤,可参照主江

堤标准建设。

二、海堤设计标准

1、海堤堤顶高程按设计潮位加堤顶超高确定。

设计潮位:按重现期50年一遇(p=2%)高潮位,作为海 堤的设计潮位,沿海各代表站设计潮位、设计堤顶高程见

表2。对于历史最高潮位超过表2所列设计潮位的岸段,可

取历史最高潮位为设计潮位。

堤顶超高:十级风风浪爬高加安全加高。

表2:

沿海各代表站设计潮位、设计堤顶高程表

(高程以废黄河基面计)

单位:米

站 名 设计潮位 10级风 安全加高 设计堤

(p=2%) 风浪爬高 顶高程

绣针河口 4.73 1.97 1.0 7.7

九 里 4.60 2.00 1.0 7.6

兴庄闸 4.50 2.00 1.0 7.5

大 浦 4.96 1.94 1.0 7.9

燕尾港 4.02 1.98 1.0 7.0

滨海闸 4.02 1.68 1.0 6.7

翻身河闸 3.30 1.50 1.0 5.8

六垛闸 3.67 1.53 1.0 6.2

射阳河闸 3.79 1.51 1.0 6.3

新洋港闸 3.90 1.50 1.0 6.4

斗龙港闸 4.39 1.51 1.0 6.9

王港闸 5.01 1.49 1.0 7.5

东台河闸 5.56 1.54 1.0 8.1

新港闸 7.34 1.46 1.0 9.8

小洋口闸 6.82 1.68 1.0 9.5

遥望港闸 5.55 1.85 1.0 8.4

大洋港闸 5.09 2.51 1.0 8.6

七门闸 4.79 2.01 1.0 7.8

协兴港闸 4.40 1.50 1.0 6.9

连兴港闸 4.90 1.50 1.0 7.4

注,风壅水面高在设计潮位中已考虑,不另作计算。

2、海堤设计断面堤顶宽度不小于6-8米。土堤迎水

坡坡度一般为1:5, 有护坡的海堤迎水坡坡度应根据堤防

高度、堤身结构、土质、潮水位、风浪等情况经稳定计算

确定。背水坡坡度一般为1:3。 风浪较大的地段的海堤及

海塘临水侧宜设置消浪平台,其宽度2-3米, 其高程可等

于设计潮位或略低于设计潮位。

在取土确有困难或风浪较大的地方可建防浪墙,防浪

墙顶高程即为海堤堤顶高程,防浪墙净高不超过1.2米。

三、防护工程标准和要求

1、护坡工程:主江堤及海堤护坡均上护至堤顶,下

护至滩面;无滩面的护坡下限至低潮位,侵蚀性海岸的护

砌底脚埋深应经技术论证后确定。

护坡结构可根据计算及多年的防护工程经验,采用灌

(浆)砌块石,干砌块石,混凝土及草皮护坡。砌石护坡

厚度(不包括垫层)不小于30厘米,混凝土护坡(不包括 垫层)厚度不小于12厘米(风浪较大地段的护砌厚度应通

过计算确定)。砌石及混凝土护坡必须设置垫层和冒水孔,

垫层可采用砂、石料或土工布。

护坡顶部应结合堤顶道路路面封顶。

在风浪较大的或侵蚀性岸段,堤防护坡应采用灌(浆)

砌块石护坡。草皮护坡只用于土质好,风浪小,滩面宽,

堤坡缓的堤段。

防浪墙结构可采用浆(灌)砌块石或混凝土等,基础

埋置深度不小于0.3米。并要求稳定、坚固。 风浪大的江

堤、海堤防浪墙临水侧宜做成反弧曲面。

护坡底部应设基脚,最小深度不小于60厘米。

2、护岸工程:对于长江0 米等深线(吴淞高程)以

下江岸,水下坡度小于1:3-1:2 的严重坍江地段需做护岸

工程,护岸工程原则上采用平顺抛石结构形式,抛面长度

视坍江长度而定,抛宽原则上从0 米等深线到深泓边缘,

抛石厚度0.6-1.2米, 有防崩层的一般防崩层宽20米,

厚1.5-2.0米。

四、穿堤建筑物的工程要求

穿堤建筑物的设计防洪标准应不低于堤防的防洪标准。

应根据设计洪(潮)水位重新对穿堤建筑物进行稳定、强

度、防渗验算,不足的应进行接长、加固或重建;闸门高

度、强度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要进行加固或更新改造,启

闭机启闭力不足或陈旧老化影响安全运行的要进行更新改

造。

大中型病险涵闸要进行除险加固。

五、堤顶道路和堤bsp;江堤和海堤均要修筑交通路和必要的上堤坡道,一般

采用泥结石路面结构,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 有条件的

可修筑沥青混凝土路面。

对于拟加固的堤防应先进行全面检查,对有渗漏现象

或有孔洞、裂缝等隐患的堤防须进行灌浆或采用其它加固

措施处理,有白蚁危害的堤段还须进行白蚁防治处理。

江苏省水利厅

一九九七年十月_

推荐第8篇:堤防工程验收

5堤防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一、目的

为规范堤防工程验收工作,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简称“合同文件”)、堤防工程设计文件、SL 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 239—1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 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176—19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和国务院批转《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0]20号文)编制本实施细则。

二、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堤防工程验收监理工作。

三、组织

堤防工程验收是指堤防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堤防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由项目法人组织,项目监理机构主持;对于其它阶段的验收工作,项目监理机构作为参加单位,应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并履行监理合同中赋予的职责。

四、职责

项目监理机构协助项目法人组织和进行堤防工程验收工作,其职责如下:

(1)协助项目法人制定验收计划、安排验收工作。

(2)组织编写、审定堤防工程验收监理工作报告。

该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理规划及监理制度的建立、组织机构的设置、检测采用的方法和主要设备等。

3)监理过程的“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情况。

4)对工程质量的评定结果及分析评价意见。

5)对工程量计量及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价。

6)经验与建议。

7)监理机构的设置与主要工作人员情况。

8)工程建设监理大事记。

(3)主持分部工程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签署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意见。

(4)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验收资料整理工作。

(5)按时完成监理验收资料的整理工作。

(6)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意见要求,完成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五、验收工程程序

1.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单元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组织自评后,监理人员在复核施工记录的基础上,依据旁站或巡视的检(抽)查数据和SL 239—1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对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时,监理人员要令其进行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验收

(1)在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时,提请项目法人组织进行分部工程验收。

(2)分部工程验收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成立验收工作组,由建议、监理、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分部工程验收是专业技术性的验收,应有相应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并人员相对固定,以保持验收尺度的连续和统一)。验收程序和验收内容见 SL 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3)分部工程验收,以单元工程验收签证为基础,相互衔接。监理机构应在分部工程验收前,按竣工验收标准准备下列文件和资料:

1)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至少包括:工程概况、监理规划、监理过程、监理效果、经验与建议、监理工作大事记等)。

2)工程建设监理资料(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隐蔽工程联合验收记录、原材料质量验收签证单、见证检测报告单、抽样试验报告单、中间产品验收签证单、质量事故(缺陷)处理结果验收单、监理过程中与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等单位有关的文件资料等)。

3)提交《分部工程验收签证》草稿。

4)资料整理应按竣工验收标准准备,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整理质量。

(4)督促、指导、检查施工单位按时完成《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的编写和备查资料(见SL 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附录F)的整理工作及已完建报验的工程项目清单。

(5)派出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分部工程验收;对验收组在现场和验收会议中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签署分部工程验收意见。

3.阶段验收

(1)当年度工程完工或部分完工,工程汛期投入运行前,监理机构应提请项目法人组织进行阶段验收。

(2)阶段验收以分部工程验收为基础,检查验收拟投入使用的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条件并对其投入运行作出验收结论。

(3)进行阶段验收前,项目监理机构按竣工验收标准准备下列文件和资料:

1)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2)工程建设监理资料(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隐蔽工程联合验收记录、原材料质量验收签证单、见证检测报告单、抽样试验报告单、中间产品验收签证单、质量事故(缺陷)处理结果验收单或分部工程验收资料、监理过程中与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等单位有关的文件资料等)。

(4)督促、指导、检查施工单位按时完成阶段验收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编写和备查资料整理工作及已完建报验的工程项目清单。

(5)派出总监理工程师和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阶段验收,对验收委员会在现场和验收会议上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

4.单位工程验收

(1)所有分部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并验收合格,或在竣工验收前,项目监理机构提请项目法人组织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2)对需要进行外观质量评定的单位工程,按照堤防工程验收规程的规定和质量监督站制定的外观质量评定办法,参加对外部尺寸、观感质量进行评定。

(3)单位工程验收以分部工程验收为基础。在单位工程验收前,项目监理机构按竣工验收标准准备下列文件和资料。

1)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2)工程建设监理资料(分部工程验收全部资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测资料核查表和监理过程中的有关与设计、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的文件资料等)。

(4)督促、指导、检查施工单位按时完成单位工程验收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编写和备查资料整理工作及已完建报验的工程项目清单。

(5)派出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单位工程验收,对验收委员会在现场和验收会议上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

(6)督促施工单位按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意见要求,完成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受验收委员会委托时,对处理结果组织验收、评价。

(7)单位工程监理资料验收后,移交给项目法人并办理移交手续。

5.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应在全部工程完建后3个月内进行。竣工验收前应进行初步验收(不进行初步验收必须经过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批准)。

(2)初步验收由初步验收工作组负责。初步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主持,由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运行管理、有关上级主管单位代表(技术人员)以及有关专家组成。

(3)初步验收以单位工程验收为基础。在初步验收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按5.4.3条的要求准备文件和资料。报告和资料的内容还应包括:工程质量的检查鉴定意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历次验收中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和已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在运动中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尾工情况和清单;对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建议;工程档案资料准备检查情况等。

(4)督促、指导、检查施工单位按时完成竣工验收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编写和备查资料整理工作及已完建报验的工程项目清单。

(5)派出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初步验收,对验收委员会在现场和验收会议上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

(6)列席竣工验收会并接受验收委员会的检查验收。

(7)受项目法人委托,督促施工单位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并对处理结果组织验收。

6.工程档案验收和移交

应执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办[1997]275号文)和监理合同有关规定。

推荐第9篇:出纳岗位职责(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站)

1.严格遵守现金使用范围,本站现金支付只限于:①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和各种劳保福利;②在1000元(含法人批准的特殊开支)以下的零星支出;③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2.库存现金必须按照核算中心核定的库存限额执行。3.库存现金必须存入保险柜,确保安全。4.严禁用“白条”顶替库存现金,不准公款私借,因公出差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现金的,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用。5.凡现金收付凭据,必须在办理现金收付款项后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印章。6.及时到会计中心报账,处理好各方面关系。7.收取的养老保险金必须及时足额存入银行。8.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推荐第10篇:会计岗位职责(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站)

1.依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社会保险财务的会计制度办理本单位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和财经纪律,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财务管理的具体规定,搞好社会保险基金的核算与管理。3.建立和健全内部牵制制度,会计、出纳业务不得一人兼管,财务预留银行印章由会计与出纳分开保管。4.严禁出租、出借银行账号,不准接受各种来历不明的非本业务范围内的款项,不得替外单位或个人转移寄存资金。5.财务人员移交,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6.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基金存款和其他应保留的数据。7.主动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及时向他们报送各种财务报表。8.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11篇:站长岗位职责(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站)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社会保险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廉洁奉公,勤政于民,优质服务,努力做好全区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2.负责社保站的全面工作,具体分管站办公室和财务室工作。3.抓好企业养老保险的征缴、清欠、扩面工作,审批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工作。4.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征缴、清欠工作,审批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工作。5.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负责站自身行政经费的审批,做到开支合理合法,确保全站工作的正常运行。6.积极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12篇:堤防知识问答

堤防知识问答

1、巡堤查险的要求?

水位达到设防水位,开始由堤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堤管人员和护堤人员巡堤查险,对堤身及护堤地范围要分段、分条查清。重点查:堤身是否平整,有无雨淋沟,堤顶有无坑凹,堤身草皮或护坡有无破坏,堤坡有无洞穴,特别是白蚁巢穴。堤表面有无裂缝,特别是常发生的堤肩缝。护堤地范围内有无人畜造成的坑凹,有无大牲畜上堤。涵闸的闸门和洞身止水等是否完好。老险工及处理情况。对查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以免高水位出险,检查情况要作详细记录,对可能造成险情的问题要做标记,经常观察。水位达到警戒时,要加强巡堤查险工作,建立分组分段责任制。检查范围要扩大到护堤地以外30~50米,每天检查次数要不少于4次,检查重点:临水坡有无浪坎,防浪措施是否安全,防浪材料是否到位。堤身有无滑动痕迹,如鼓包、开裂、错缝等。堤身坑凹裂缝处理情况。堤背水坡浸润线出逸点高程及随洪水位升高变化情况,有无集中漏水眼,堤脚有无“软脚病”。护堤地范围有无散浸、管涌,附近水塘水面有无水花、气泡等。对查到的险情做详细记录,做好现场标记,及时上报,尽早处理,以免发展危及安全。除专人检查外,要教育动员群众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2、汛期时间划界

根据季风气候的特点和降雨历史资料分析,总体上从5月1日至9月30日为汛期,在此期间各级防汛办事机构均要日夜值班。

3、为了不影响防洪,《防洪法》提出了六个禁止,这六个禁止是什么? 答:

(一)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

(三)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四)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

(五)禁止围湖造地;

(六)禁止围垦河道。

4、堤防脱坡的原因是什么?

答:(1)堤身过于单薄,坡度不足,即堤身堤基有缺陷引起的脱坡;(2)高水位引起背水坡滑坡;(3)水位骤降引起临水坡脱坡。

5、堤防管涌的抢护原则是什么?

答:管涌也叫翻浪鼓水,又称泡泉或地泉等,一般发生在背水坡脚或较远的潭坑、池塘或稻田中,冒沙处形成“沙环”。

管涌的抢险措施及原则为:反滤导渗,防止渗透破坏,制止涌水带沙。对于小的仅冒清水的管涌,可以加强观察,暂不处理。对于出浑水的管涌,不论大小,必须迅速抢护。其抢护方法:(1)反滤围井法(2)减压围井法(3)反滤铺盖法(4)透水压渗台法(5)水下管涌的抢护法(填塘法、水下反滤层法、抬高坑塘水位法)。

6、巡堤查险工作中应必须携带的工具是什么? 答:铁锨、口哨、探水杆、手电筒、草捆、运土工具。

7、在河道边搭建临时设施(包括棚子等建筑),需办理什么手续? 答: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掏沙、建窑、挖坑、开沟、垦植、埋坟、堆物、设箔、建房、设杆(塔)、埋管、排放废弃物、垃圾、污染物等影响水工程安全运行的活动。个别确实需要进行上述活动的,事先必须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建造。

8、河道管理范围是指什么?

答:河道管理范围是有堤防的河道至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9、河道清障的原则、责任、程序?

答:我国《防洪法》第四十二条和《河道管理条例》第四章以及其他有关水法规对河道清障均有专门的规定。“谁设障,谁清障”是河道清障的基本原则,河道清障责任的主体是设障行为的责任者(包括法人和自然人),设障者必须承担清障责任和费用。法律还明确规定了清障的程序。那就是“对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由防汛指挥机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10、什么是防汛闸门

答:建在防汛墙缺口上的活动挡水建筑物为防汛闸门,即通道闸门。

11、什么是防汛泵站?

答:由于市区地势低洼,故雨水流连管、下水道后均需要通过水泵提升才能排入江河,一般称为排泄雨水而设置的雨水泵站为防汛泵站。

12、什么是堤?

答:沿江、河、湖、海的边岸修筑的拦水设施。它的作用是防止洪水泛滥,保障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的安全。建在江、河两岸的叫“江堤”或“河堤”;建在海边的叫“海堤”或“海塘”。渠道两边的渠帮,也常称为“渠堤”。

13、什么是堤防工程?

答:在平原地区采用沿河两岸修筑堤坝的办法来挡御洪水泛滥而造成灾害。它是一种挡水工程设施。堤防工程包括:江堤、河堤、海堤、圩堤等。

14、什么是护坡?

答:在河道岸坡上用块石或砼铺砌以保护河岸的建筑物为护坡。护坡又可为砼、浆砌块石、干砌块石坡等。按下坎是否有桩可分为下有桩、无桩护坡。

15、为保护河道安全,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哪些活动? 答:(1)非法占用护堤地; (2)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设置拦河渔具,弃置阻碍行洪的固体废物,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作 物(护堤护岸林木除外); (3)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挖坑、扒口、掘草皮、打井、开渠、爆破钻探、葬坟、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 以及开展集市贸易; (4)损毁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建筑和防汛设施、水文监测和轲量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以及通信照 明等设施; (5)在堤顶行驶车辆(防汛抢险车及堤顶兼做路面除外); (6)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涵闸闸门。

16、河道的概念?

包括河道、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和滞洪区。 (范 围) 最狭义的理解河道就是指河床,也就是江河天然水流的通 道和载体;一般的理解河道是河流的同义词,也就是江河水流 与河床的综合体;广义的理解,河道不仅包括水流与河床,还 包括河床范围以内及其边缘的附属物。即从河道本身的构成来 说,河道应包括堤防及其之间的主河槽、河滩、沙洲、岸线、两堤外的护堤地。因为,河流本来是自然物,但随着人类社会 为了整治江河,防治水害,开发利用河流的自然资源,修建大 量水工程以后,河流己经不完全是天然物了,而是经过人工的 整治和改造,所以堤防、护岸及河道内的各项工程,已经成为 河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7、堤防决口有几类型?

两种:自然决即:漫决、冲决、溃决;人为决分:盗决和分决。

18、巡查工作制度有哪些?

答:有巡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值班制度、汇报制度、请假制度、奖惩制度。

19、漫溢险情以抢修子堰为主要方法,其原则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答:原则是:在堤顶临河一侧修筑子堰,力争在洪水到来之前完成。 注意事项是:

(1)应根据洪水预报的时间和最高水位,做好抢修子堰的施工计划。 (2)抢修子堰,要保证质量,以防在洪水期经不起考验,造成漫决之患。

(3)抢修子堰要全线同步施工,保证工段间质量,分层夯实。 (4)修筑完子堰,应派专人严密巡查防守。 20、河势变化的一般规律是什么?

答:(1)小水上提入湾,大水下挫冲尖(滩尖)。 (2)此岸坐湾,则对岸出滩,滩湾相对。

(3)上湾河势稳则下湾亦稳,上湾河势变下湾也变。 (4)上下两湾边界条件差异过大,则河势变化也较大。

21、涵闸、虹吸的出险原因是什么?

答:(1)不均匀沉陷;(2)渗径长度不够;(3)水流淘刷;(4)洪水超过设计水位;(5)管理养护不善。

第13篇:水库堤防渗漏

水库堤防渗漏(Seepage of Reservior and levee)通常是指水体向围护区(库盆、堤防保护区),以外渗流而产生水量漏失的现象[1]。如其渗漏量较大,将显著降低水库效益;降低软弱结构面强度,使某些岩土或断裂带充填物产生渗透变形;造成相邻低谷、洼地或坝基扬压力增加;下游地下水位抬升、建筑物地基浸没、失稳;引起坝肩、坝体滑动等环境地质问题,造成下游农田浸没和盐渍化等,但由于这种渗漏现象通常是徐变渐进的,一般不会立即造成水库堤防溃决、垮坝等灾难性后果。

本文主要论述水库、堤防、非常溢洪道等永久性或半永久性挡水建筑物的渗漏问题,同时结合工程实践,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和处理方法。

1、渗漏的主要表现形式

土质堤坝的渗漏,常见的有坝基渗漏(Seepage through dam foundation),坝体渗漏(Seepage dam)、涵闸渗漏(Seepage conduit and lock)、接触渗漏(Seepage contact)、绕坝渗漏(Seepage through dam abutment)和溢洪道渗漏(Seepage Spillway)等,现分述如下:

[坝基渗漏] 通常是指水体沿坝基和坝肩透水岩土带渗流而发生漏失水量的现象。由于土石坝对地基强度的要求不高,因此基础的防渗处理好坏直接关系到土石坝的运行安全。有些水库地基基础复盖层很深,或其基岩为透水岩土带,如:未胶结或胶结不好的砂砾石层,砂砾岩、砂岩、岩体风化带或裂隙透水带;岩浆岩,非岩溶化沉积岩和变质岩中的断层、裂隙密集带;玄武岩、安山岩等喷出岩的柱状节理,层间裂隙和岩熔洞穴;还有一类为岩溶透水带,如石灰岩、白云岩、大理岩、页岩、泥质页岩等。建设时由于经费或其它种种原因对地质情况未予探明或探知后未得到妥善处理,结果在运行多年后,隐患逐步暴露并造成坝基、坝肩严重漏水。如我市安吉县老石坎水库(大

(二)型),其非常溢洪道的三级自溃坝就位于厚度2~10m,透水性较强(>33LU)的钙质页岩的风化破碎带上,由于原工程施工时,原坝基未进行彻底处理,部分坝基未挖至基岩,两岸山坡及中间分隔墩的墩体均为厚度1~15m的强风化岩,而隔墩周边的挡水墙又是采用整体性和防渗性能相对较差的浆砌块石和地产的325#水泥砌护,结果在“99.6.30”洪水期间出现了全坝段、大面积的集中渗漏;湖州市区妙西乡的盛坞、利山水库,91年市区旄儿港腊山段施工围堰等均存在着上述情况。

[坝体渗漏] 主要是指水体透过坝身渗流而造成水量流失的现象,由于土质堤坝是由土料构筑的,而土料具有一定程度的透水性,在持续高水位下,如果填筑的土料选择不当或夯压不实,渗透到坝体内部的水分即会相应增加,浸润线和出逸点也会明显抬高,如不及时处理,就可能发生滑坡、漏洞、塌坑等,因而对土质堤坝的安全和稳定危害很大,其演变过程通常是从润湿 散浸 集中渗漏 流土、管涌 溃决。如湖州市区南埠乡库容2万m3的银家坞山塘曾在91年洪灾中发生溃决,事后勘查,发现该山塘溃决的主要原因是坝型不合理(反拱型)、加上坝身单薄,白蚁洞穿土坝拱端,发生持续高水位时,蚁道贯通坝体并形成集中渗漏和流土,最后导致溃决。99.6.30洪水期间,长兴、安吉二县有十几只发生溃决,也是由于堤身单薄,背水坡堤脚有塘,加上白蚁危害。洞穿堤身,最后在高水位时发生漏水、塌坑、流土而最终溃决。

[涵闸渗漏] 是指水体通过涵闸破损断裂部位或因周边止水失效,或因闸身不均匀沉陷导致闸体变形并在其周边接触处发生的水体流失现象。如:我市导流西大堤埭溪老翻水站一侧就有一闲置不用的5m大闸,因基础沉陷、闸身变形,造成闸身周边漏水,93年洪水期间,该闸的漏水量高达2.0m3/s。至于水库涵闸漏水的情况更是屡见不鲜,如:1996年春,我市最早兴建的一座西羊山水库,就因大坝不均匀沉降造成分级卧管断裂和底孔闸门严重漏水;安吉县大河口水库1998年则因高水位时涵洞高压水流洞穿顶部上缘一处废弃的放水涵管的封口闸板,造成出水段背水坡一侧大面积渗流,其渗流最高达50L/S。

[接触渗漏] 主要是水体沿坝体与山体结合部或风化岩层处向下游地区渗流的现象,最典型的为位于长兴煤矿的东风水库,该水库右坝头与山体结合部位为强风化带,由于建库时未做防渗处理而且岩层又倾向下游,从而形成集中渗漏,91年洪水期间,其渗流最高达10~12L/S。市区的盛坞、革命等水库也有类似情况。

[溢洪道渗漏] 如加以归类也可列入接触渗漏,最常见的有三种。一是水库大坝加高时,对原遗留的临时溢洪道部位未作妥善处理,结果在结合层面上发生渗水,如80年代初市区乔溪乡红旗水库的左坝头发生的渗水就属于这种类型;二是溢洪道位于土基或风化岩基上而基础又未作很好处理,结果在高水位时造成库水沿溢洪道基部向下游渗流,如:安吉县椅子塔、杨树坞,长兴县顾渚、牛角冲水库、市区石桥坞、三涧头等十多座小

(二)型水库和山塘就属于这种情况;三是对溢洪道与坝体导水墙和底板结合部,未作有效的防渗处理,导致高水位泄洪时,水流向坝体一侧渗流,如:市区妙西乡霞幕山水库的渗漏就是由上述

二、三种原因合并产生的。

2、渗漏成因分析

造成土质水库堤坝渗漏的原因错综复杂[2],但概括起来,无非有以下几种原因:

2.1 设计上的缺陷

五、六十年代群众性水利运动时,我国和各省市曾成功地修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其丰功伟绩也是有目共睹的,但囿于当时的技术和认识水平,加上片面地追求高速度和“土法上马”,许多小型水利工程采取“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的方法,致使许多工程缺乏规范的图纸,即仓促上马;在设计思想上则片面追求“多快好省”,并盲目照搬苏联经验,大量采用了坝下涵管、经济管径和经济边坡而未认真考虑放水、检修、泄洪和电站扩容等需求,致使溢洪道和放水涵管尺寸偏小,坝身过于单薄或坝坡偏陡,部分水库防渗体断面偏小;少数小

(二)型水库甚至未在坝后设置反滤措施,从而导致出逸点偏高和大面积散浸及漏水。

2.2 施工上的缺陷

主要是五六十年年代开展的群众性水利运动中,缺少必要的质量监测和控制手段,致使辗压强度不够;或填筑土料多杂质并有较大土块(猪肝土等)未予充分粉碎夯实;或每层填筑厚度过大(≧40cm),分段施工接头处又未能作有效搭接;另一种常见的通病是大坝经多次加高时,新老土结合部往往未作有效处理,从而出现结合层面上的分层现象并导致水平向渗水;三是大坝加高时,防渗体(心墙、斜墙等)与坝体和两侧山坡结合部未筑嵌槽或作妥善处理;四是溢洪道与坝体、山体的连接部分以及导水墙等,未作有效的防渗或截渗处理;坝后排水反滤体质量差或失效,从而造成浸润线和出逸点抬高,渗水从坡面上逸出。如:安吉县天子岗水库、长兴县宿子岭水库(中型)的渗漏就是这种情况;五是坝下涵管未设截水环或设置过少,加上基础软硬不一,导致涵管变形折断和漏水等。

2.3 地质上的缺陷

由于受经费和开工期限制约,绝大部分小

(二)型水库及重要山塘在营建前均未作地质勘探,部分水库由于建于溶岩或复盖层很深的地区,施工时又未很好开挖或无法挖到新鲜基岩;发现问题后也未修筑防渗铺盖或实施帷幕灌浆,最后导致坝基渗漏和坝后沼泽化,如:安吉县姚坞水库、市区陆家庄水库就是这种情况。还有些水库堤防为了减少填筑方量和节约投资,常将严重风化或节理发育破碎的部分山包、岗垅未作处理或略作处理后,即作为坝体的一部分,从而造成坝体渗漏,如:湖州市梅峰乡的三八水库,其主副坝和连接的山包在水库满蓄或库区下大雨、暴雨时,其山体坡脚处就有

二、三处集中的渗水漏洞,渗流量可达5~6L/s。

2.4 材料上的缺陷

在五六十年代兴建水库时,由于“三材”十分匮乏,为赶进度部分圬工建筑物被迫采用地产“土水泥”和石灰作胶结材料,如丽水地区缙云县在*前后大搞冬修水利运动时,就曾“土法上马”采用陶、木、素混凝土或用凝灰岩凿成外方内圆的涵管作为放水建筑物,由于这些涵管强度低,抗腐蚀能力差,结果留下了漏水和剥蚀的隐患;部分水库由于缺乏优质土料,甚至采用含水量及腐植质极多的水稻土、淤泥质粘土、腐质土或砂壤土作为坝体填筑材料,从而造成坝体不均匀沉陷和漏水,如:市区南埠乡陆家庄水库坝体坝基漏水十分严重,8

1、82年进行套井回填处理时发现:用冲抓抓取的土样中有不少为黑色发臭并带有稻根的水稻土,干容重r≤1.2g/m3。

2.5 运行管理上的缺陷

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不少小

(二)型水库和山塘长期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致使启闭设施、涵闸、拉杆严重失修和锈蚀,如:市区青山乡的六十亩、梅峰乡的三

八、五四等水库即是如此,结果在汛期或干旱季节无法正常启闭,从而造成无益弃水或大量漏水。

2.6 蚁害、兽害

早在2300多年前,韩非子就提出了“千里金堤,溃于蚁穴”的著名论断。1998年长江洪水,荆江大堤,以及“99630”洪水杭州、德清的西险大塘均曾发生数十处漏水、跌窝等险情后,经查明其绝大多数均为黑翅土栖白蚁危害所致。根据我市1975年5至6月对全市96座水库山塘普查的结果,有白蚁的达78座,蚁害率高达81.25%。历史上我市对河口、老石坎、天子岗、石冲、五丰等一批大中型水库均曾发生过严重的白蚁危害。如安吉县良朋乡的石冲水库在八十年代即发现白蚁危害,后采取局部毒土灌浆和毒饵杀灭后仍未奏效,1996年4月防汛检查时,发现水库大坝有十多处被白蚁洞穿,并在中端一处老山包上挖出一直径2×1.2×1m的特大型蚁巢;又如:市区南埠乡95年一座新建的福坞水库,在开挖齿槽两侧时,就在开挖的上缘部分发现2个直径为0.5×0.5×0.5m的黑翅土栖白蚁的大型蚁巢,由于土栖白蚁具有广布性、隐蔽性、渐进性和再生性,从其入侵、滋生、繁衍、扩展并产生危害一般需8-9年,因而常常会被人们忽视,如果不及时加以杀灭、挖除或采取灌浆充填和毒土处理,就有可能在持续高水位时发生漏水、跌窝和溃决。

3、紧急状态时的主要对策

“上堵(截)下排”,是水库堤防防渗抢险时必须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即在迎水面迅速查明漏水部位,并及时截断漏水来源,同时在背水坡渗漏部位,采用反滤导渗和压渗,以防止流土和险情进一步扩大[3]。切忌在背水坡渗水处用不透水材料进行强堵,以免酿成更大的险情。一切抢险方案和预案均需按照这个原则进行制定。根据我市“8

3、8

4、9

1、92”和“99.6.30”洪水期间一批水库堤防的抢险实践经验表明,如遇险情,必须迅速抽调1至数名富有实践经验,有一定权威和能相互协调的技术人员以及一名头脑冷静并能果断决策的领导到现场指挥,在查明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抢险方案后,为防止险情扩大,必须立即调集劳力、抢险物资,统一指挥抢险,切忌群龙无首,众说纷纭和犹豫不决,以免贻误战机。

根据多次实战经验来看,堤防抢险堵漏的主要手段是:“临水截渗,稳定坝坡”。即在迎水面离堤脚2-3米处抛石以加固堤脚、消杀水势,同时可采用土工膜(布)、彩条布贴面截渗或用有内衬塑料薄膜的编织袋加土封堵;如库水深,风浪不大,附近又有丰富的粘性土料时,也可在迎水坡一侧或利用船排,由上而下,由里而外慢慢倒土,使其在漏水一侧沉积固结,以达到封堵闭气的目的;如库水位较浅也可在水面以下用松木椿和土袋筑一围堰,然后在围堰内倒土夯实并做好标识。如发现渗水漏洞时,也可用棉絮或铁锅覆罩,然后用土袋封堵,必要时也可采取沉船封堵。在背水面渗水处则可用有反滤导渗能力的土工布、编织袋(布)摊铺贴护并加压块石或砂石料进行压渗,本办法能最大限度地调配和使用劳力,并可避免窝工,同时还可避免背水坡修筑的燕子窝(月堤)在持续高水位或迎背水坡水位差过大时产生的土体松软、坍塌和渗水面积进一步扩大的危险。如果一时调集不到土工织物和砂石料时,也可利用各地盛产的芦竹、芦苇、柳条、松枝、稻草、麦杆等梢料用绳索扎紧后,分层贴铺在渗水部位,以防土体被水流带出。“99.6.30”洪水期间,我们在导流东大堤抢险时,即采用上述办法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对于水体较深的水库特别是涵管严重漏水、启闭机又无法正常启闭的情况下,可采用双层编织袋,中间衬以旧棉絮,再用尼龙线或聚乙烯线缝缀成米字形,并在四角各系长绳,底纲上则悬吊块石作为沉子,然后在岸边和用船排1—2只将衬有棉絮的编织袋缓缓投入渗漏部位,利用负压和牵引绳索使编织袋紧贴漏水部位,再抛置土袋贴坡加固,如:我市城区南埠乡的陆家庄水库、菱湖区青山乡的六十亩水库、梅峰乡的“三八”水库均曾采用此法进行抢险并取得较好的效果。当水库堤坝发生持续高水位时,由于渗透流速加大,渗透坡降变陡,如渗透坡降大于地基表面弱透水层或坝体防渗层允许的渗透坡降时,会在背水坡坝脚附近发生渗流破坏并形成管涌和流土,这时的抢护原则为“反滤导渗,控制涌水,留足渗路”,这样可使粉细砂层不再破坏,又可降低渗水压力,从而使险情得以稳定。其常用的抢险办法为为:反滤压盖,即用土工织物,砂石、梢料反滤压盖,并以制止涌水带出细沙和使浑水变清,稳定险情为原则;也可在管涌流土处抢筑反滤圈井或减压滤井,前者适用于管涌流土数目不多,面积不大的情况,后者适用临背水头差较小,高水位持续时间短,管涌或流土周围地表坚实、完整、渗透性较小且未遭破坏和出险处较少的地段,常用的有无滤层圈井或用无底木桶、铁桶紧套在出水口上面,四周再用袋围筑;当背水坡脚出现分布范围较大的管涌群时,也可抢筑月堤,截蓄涌水直到制止涌水带沙和险情稳定;也可修筑透水压渗台或水下抛填反滤层等。对流土抢护(俗名“牛皮胀”),则可在隆起部位铺垫稻草、芦竹、柳枝等梢料,然后上压土袋或块石。

4、水库堤坝渗漏抢险后的治理

水库堤坝渗漏经紧急抢险并转危为安后,应进一步查明病因,并对症下药彻底根治。对于坝基渗漏通常可用垂直截渗(混凝土防渗墙、帷幕灌浆)、设置水平或斜坡式铺盖,排水减压;岩溶地区通常采用混凝土堵塞和隔离,以便将渗透比降、扬压力和渗透压力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对于坝体和堤防的渗漏,常见的处理方法有压力灌浆,劈裂灌浆,套井回填,加做粘土或混凝土连锁截水墙;在迎水面采用土工膜防渗处理;下游面采取导渗沟或采取贴坡排水、褥垫排水或加做反滤层以降低出逸点高度;对于涵管漏水通常可采取环氧树脂补漏、钢丝网水泥喷浆加固、化学灌浆或另打隧洞;对于抗渗性较差的断层破碎带,通常是在断层破碎带与建筑物基岩防渗帷幕轴线的相交处,沿断层的倾向开挖竖井、斜井或平洞,同时清除软弱破碎物质再回填混凝土,对于混凝土与断层上下盘基岩的接触面则应进行灌浆处理;对于接触渗漏处的风化岩层则可采取水泥灌浆;对于白蚁巢穴可采取0.2%克蚁星或伊维菌等生物农药进行毒土冲填灌浆和药物防治,其处理办法,在一般技术书刊中均有详细介绍,故本文不再详述。

5、讨论与小结

(1)渗漏是土质堤坝的常见病、多发病,也是水工程管理单位的心腹之患。通常情况下,有一个从局部散浸 渗水 集中渗漏流土塌方溃决和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对此,务必不能掉以轻心,俗话说:“千里金堤,溃于蚁穴”,因此,必须治早、治好、抓早、抓了。湖州市1998年起,先后对全市500多座山座水库150多公里重点堤防进行了普查和防治工作,在摸清情况、查明病因后,制订相应的除险加固方案,并建立和健全工程的资料档案,然后结合标准化水库和标准堤建设,根据轻重缓急,分期分批进行治理。由于处理得力,91年以来,全市未发生库塘溃决的情况,白蚁对土质堤坝的危害率也从1991年的88.9%降低到1999年的7.14%。

(2)防治渗漏的基本原则是“上堵下排,临背并举”,这在抢险和汛后处理时都必须严格遵循。

(3)土质堤坝渗漏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必须通过“查、辨、问、切”,才能对症下药,药到病除,如91年汛期市区南埠乡麦坞水库发生了大面积散浸和集中漏水,为确保水库安全,曾有人建议用炸药将溢洪道炸低,以利泄洪和降低库水位,后笔者到现场查勘后,发现该水库渗水均处在溢洪道底部以下1米处,经查阅文献资料,并询问原施工人员,才知大坝加高时,顶部4米填土均采用透水性较强的砂性土和砂壤土,由于水库长期处于高水位,再加上连续暴雨,致使水库出现大面积散浸和十多处小股渗水,但水质十分清沏,后采取降低水位,空库度汛,汛期结束后,立即组织力量采取套井回填处理,套井回填深度也确定为溢洪道底部以下2米,实际处理深度仅6米,经处理后防渗效果良好,至今未再发现渗漏。

(4)为彻底根除坝下涵管的渗漏,有条件的工程管理单位,最好另打隧洞,以策安全。如:我市市区的陆家庄、利山、照山等3座库通过另开隧洞后,大大减轻了水库坝身渗漏的隐患并提高了水库的腾空和调洪能力。

(5)土栖白蚁危害具有广布性、渐进性、长期性、重复性、再生性、隐蔽性等特点,对水库堤防的安全威胁极大,“99.6.30”特大洪水期间杭州至德清段就曾多次发现因蚁害造成的流土、坍方、渗漏等威胁,因此必须做到长防长治,警钟长鸣,才能保持土质堤防的长治久安。

(6)土工织物和砂石料是水库堤坝除险治漏的理想材料,今后应列入防汛抢险的必备物资。

参考文献:

1、崔宗培等,中国水利百科全书,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91.

31、1655

2、牛运光,土坝安全与加固,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98.319-322

3、水利部水利管理司等。防汛与抢险,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95.32-83,125-131

4、张俊华等,河道整治及堤防管理,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1998.130-156

第14篇:堤防管理通知

堤防管理通知

沿堤村民:

自98年特大洪水之后,国家为了保护江汉平原千万人民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国家投入了巨大的资金对长江干堤进行了整险加固,通过几年的长江干堤加固工程建设,内外平台逐步完善

,堤顶公路顺利竣工。国家重点工作也相应地转入到了堤防安全管理中来,根据上级要求“加强堤防安全管理,确保防汛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北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特此通告如下:

一、河道管理范围:两岸堤防之间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以及堤身、禁脚地,工程留用地和安全保护区均为管理范围。工程留用地:确保堤、干堤及重要支堤迎水面和背水面均为二百米(从禁脚地外沿算起) 安全保护区:确保堤、干堤及重要支堤迎水面和背水面均为三百米(从工程留用地外沿算起)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堤身和禁脚地范围内建房、爆破、采砂、打井、挖洞、开沟、埋坟、铲草皮、打场晒粮、搭棚、设摊、堆放物料、钻探与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从事其他损害堤身和禁脚地安全的行为。

三、堤身和禁脚地上的里程碑、水尺、哨屋及备用砂石料等设施防汛物料、由河道专门机关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移动或毁坏。

四、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种植高杆作物,芦苇、杞柳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五、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

(一) 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 爆破、钻探、挖筑渔池;

(三) 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六、护堤护岸林,由河道管理单位组织营造和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砍伐或者破坏。

七、耕种地的作物,不得在林中、堤脚、堤身范围内焚烧,乱堆、乱放。

八、禁止人畜破坏树木,在树木生长期间,不得随意整理树枝,需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

九、林间套种作物收割后,要及时翻耕,翻耕不及时的,由河道管理部门收回统一管理。

十、堤面严禁打场、晒粮、乱堆、乱放、乱烧。

以上条款望大家共同遵守,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将依照《湖北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中的规定实行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行事责任。

特此通知

管理组

第15篇: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站)

1.认真做好本站党务、文秘、人事、工青妇、+当案、保密、计划生育、宣传、保卫、综合管理和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本站内部财务工作,综合协调处理机关各股室工作。2.做好本站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安排,制定机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日常管理和接待工作。3.负责全区社保系统计算机和管理人员、电脑操作人员的培训,做好计算机网络的维护,保证计算机系统畅通运行和数据的安全可靠。4.按时、准确填报全区养老保险业务统计月报、季报的各种统计报表。5.认真做好社保机构所管基金的内部审计工作,切实加强单位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的审计稽核,防止瞒报缴费基数。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16篇:自查报告管理站

北沙窝管理站党支部

风清气正自查自纠报告

半年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管理人员的密切配合下,我站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紧围绕年初与管理局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和合同的各项内容,加强管理站执政能力建设,以林业增效、经果林、设施园艺稳定增产、职工增收为核心,承揽绿化工程和发展苗木产业化为重点,设施园艺栽培为突破口,追求跨越式发展,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在完成各项工作的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现就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1、在学习上投入的少。半年来,管理站对职工虽然注重了政治和业务这方面的学习,但只是形式上的学习。

2、管理人员思想观念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些不适应,职工小富即安、小富则满的思想仍然存在。

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发展意识淡薄,个别人还有敷衍或者过一天算一天的思想,平时比较重视理论学习,但对实践操作的理解不深,有些关键技术方面理解得还不透彻。职工只满足于现实,没有发展意识,安于现状的思想还很深,还是停留在过去“大锅饭”的时代,管理站推动其发展的动作越来越大,自我发展的意识越来越浅。仍然存在一些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观念和意识,在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干工作上还有欠缺。

3、职工整体素质提升不明显

多年来,北沙窝管理站职工队伍是一支高素质的、稳定的、先进的职工队伍,由于近几年忽视了职工的教育,没有强化职工学习的意识,职工对某项工作,某件事情看法有所偏激,积极性不高,个别职工牢骚大,等、靠、要的思想严重,大锅饭思想仍

不能打破,职工整体素质有所下降,发展的意识不够强烈,久而久之形成一种不利于发展的氛围,职工“要我”怎么样,“让我”怎么样的思想一直困扰着我站发展。推动工作相当吃力,工作被动性特强。比如说:养殖户积极性不高,养殖业存栏数没有完成,等等这些事情充分说明坚持不懈的抓职工教育是提高职工整体素质的重要环节,只有这样职工队伍才能稳定,收入才能提高,各项事业才能有所发展。

4、党支部成员领导水平不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足 一个管理站发展的核心就是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管理队伍和有一个先进的、前卫的指导思想。职工要发展,必须能给指出一条科学的,致富的路子。但是近两年由于忽视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忽视加强党员的素质教育,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足,导致有些工作难以推行,工作安排混乱,随意性很强,不能持之以恒,工作不能前移,管理水平差,工作出现落后现象。主要表现在:(1)个别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工作要求标准不高。(2)、改革创新不足。长期以来,管理人员总结的经验少,在改革创新上不求突破,特别是管理站主要领导年轻,实践经验不足,技术干部对设施园艺和果树、苗木管理技术没有深层次的研究,照搬的多,创新的少,没有提出新的措施和新的办法来解决各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使这些方面形成了一些薄弱环节。

5、在工作中抓的不够严。管理站管理人员工作主观能动性不强,只满足于完成管理局和有关科室、领导交给的任务。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想办法、动脑筋,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没有把工作做深、做细,只要求过得去就可以了。例如

6、在和职工感情交流上少。管理人员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务,首先要取决于对职工的感情。只有对职工怀有深厚的感情,才能有为人民服务的自觉行动。有了感情,管理人员才能真正深入群众,贴近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的疾苦;有了感情,管理人员才能千方百计的想办法,真心实意帮助职工解决困难;有了感情,管理人员才能把各项服务工作做到位,实实在在为职工谋利益。

整改措施

第一,要坚定理想信念,矢志不移。在具体工作实践中,着力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理想和现实工作的关系。\"理想和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做好为人民服务各项工作的首要前提,只有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力求把每一项简单、平凡的工作做到极致,才能无愧于一名共产党员的称号。二是要处理好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管理局和管理站的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第二,要勤于学习,勇于创新。勤奋学习,是共产党员增强党性,提高本领、做好工作的前提。而我们所处的时代是知识创新的时代、终身学习的时代,知识的更新日新月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我们不熟悉和不懂得的东西很多,即便是过去懂得和熟悉的知识也有一个不断更新的问题。因此,要在新形势、新情况下提高工作效能、提高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必须把学习当作工作第一需要,抓紧学习、刻苦学习,善于学习、善于重新学习;努力提出有特色、有新意、可操作、有实效的思路和举措,推动我们各项工作的展开。

第三,要推动发展,做好表率。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每一个党员肩负的历史与现实使命。作为党员要按照\"在

率先发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切实转变作风中体现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始终围绕推动管理站可持续发展这一主线,牢牢把握住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把握住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路,在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

第四,要转变作风,树立形象。每一位党员的形象代表着我党整体的形象,因此作为党员,一定要从维护管理局和管理站的形象、声誉和威望出发,努力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等各方面树形象、作表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说真话、讲实话,推动工作的落实。真心、真意、真公道对待每位职工、每件事情。要严守纪律,多讲有利于管理局形象的话,多做有利于管理局形象的事,努力形成一种团结正气、昂扬向上的工作氛围。

第五,要清正廉洁,淡泊名利。作为党员,要保持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认真执行管理局制定的廉洁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牢守住自己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到勤政廉政,清正廉洁。

北沙窝管理站二0一二年六月

第17篇:管理站工作总结

2008年管理站工作总结

在局党委的关心支持和正确领导之下,我站全体同志继承和发扬老一辈水利建设者的光荣传统,不怕苦不怕累,团结一致,夜以继日地超负荷工作,圆满超额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如下:

1、及时完成了2座中型、7座小Ⅱ型水库、2座基本塘、石面坦高、低干渠和高峰南干渠的治理整修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决算;

2、制定了苏仙区2008年度水利建设项目建设计划和设计方案;

3、及时完成了《苏仙区2007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写与上报;

4、组织实施并提前完成了苏仙区2007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建设任务,(包括验收资料整理),顺利通过市、省级验收,并获好评;

5、完成了苏仙区2008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上报;

6、及时完成了《苏仙区2008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的编写、上报,目前正组织项目实施,计划春节前完工;

7、超额完成了“为民办实事”2007年第二批、2008年第一批苏仙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计划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7941人的任务数,实际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8238人,(包括验收资料整理),

并顺利通过市、省级验收;

8、及时完成了2007年度苏仙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写和上报;

9、完成了2007年度苏仙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思田村、草田铺村、庄门村

1、2组、清泉村、江南村5个集中供水工程的勘测设计;

10、完成了苏仙区2008年度第

一、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项目投资计划的上报;

11、及时完成了2008年度第

一、二批苏仙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写和上报;

12、及时完成了完成了苏仙区2008年度第三批(新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项目投资计划的上报;

13、正在做苏仙区2008年度第三批(新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项目太平乡、白露塘镇、栖枫渡镇等四个集中供水项目的初步设计及《苏仙区2008年度第三批(新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并立即组织项目实施,力争2009年3月10日前完工。

14、正在组织编写雷溪河、大浪江、秧溪河三条河流的《流域治理规划报告》,按要求12月5日上报;

15、正在编写《苏仙区农田水利项目建设规划》;

16、协助配合设计部门完成高峰、柳泉等四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基础资料收集工作等前期工作。同时,正在做高峰、柳泉

两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开工准备工作。

17、协助配合设计部门做好凉伞坪、立新、龙潭三座小

(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的基础资料收集及前期工作;

18、完成了《苏仙区朝代垄电站初步设计报告》;

19、编写完成了《武广客运专线〈苏仙区段〉受损(害)地下水治理与恢复工程设计方案》;

20、编写完成了《邓家塘乡清明塘水库治理方案》和《邓家塘乡邓家塘村

2、

3、

4、

5、13组改水方案》;

21、及时完成了水闸登记、灌区渠道和泵站等有关为今后争取资金项目基本资料的填报;

22、及时完成了郴州市流域综合规划资料收集和上报;

23、完成了桂东县两江口电站的初步设计报告;

24、完成了桂东、嘉禾、永兴3个县2007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写;

25、积极做好局里分配给工管站管理的冬修水利工程施工任务;

26、协助防办做好防汛工作。

明年,为争取上级部门更多的投资,管理站的工作量更多更重,我站将积极响应党中央“解放思想、创新创业”的号召,一如继往,继往开来,再接再厉,将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再推上一个新台阶。

苏仙区水利局管理站

2008年12月3日

第18篇:交通管理站

交通管理站2009—2010年涉农资金使用管

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搞好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盘府发(2010)33号《关于开展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对本站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检查的内容和范围涉及一项,资金检查年限为2009年度和2010年度,我站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并予以落实。截止7月8日,对各项涉农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涉农专项资金名称为:马依镇至上扯拖公路。

二、自查情况

(一)、2009年度和2010年度发改局和交通局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2010年发改局和交通局给的修马依至上扯拖公路建设总投资630万元,按工程进度拨付到账410万元,已按工程进度支付报账180余万。

三、我站多年以来,采取了各种手段进行宣传发动,

已将上述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的具体情况向广大农民群众予以公开,热情为前来查询的农民朋友服务,让农民朋友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很好社会效果。建议上级部门不仅要从财务政策上管理使用好涉农资金,更要随时实地进行监管,不断进行跟踪管理,掌握解决资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而不是一拨了之。

第19篇:堤防工程年度工作总结

广西海河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鳌江流域治理工程

项目经理部2014年度施工总结报告

2014年度,鳌江流域治理工程—苍南县横阳支江堤防加固工程(双树下游段)Ⅵ标段项目,在县水利局的正确领导及市水利监督站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各参建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使该工程进展顺利。现就本年度施工基本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程概况

鳌江流域治理工程-苍南县横阳支江堤防加固工程(双树下游段)Ⅵ标段全长3427.13m,对应桩号流右桩6+000.000~流右桩9+427.131,其中流右桩8+338.544~流右桩8+688.594为框架堤(B型断截面),其余为斜坡式土石堤,改建后林陈水闸(1×3m)和凰浦水闸(1×5m)。该标段起止点设计洪水位分别为6.32m、6.85m,堤顶高程分别为6.80m、7.15m,防浪墙顶高程分别为7.60m、

7.95m。

本工程等级为Ⅱ等。堤防级别2级,水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堤防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720日历天,监理于2014年7月16日正式发放开工令。因此合同工期于2014年7月16日开工,于2016年7月05日完工。合同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施工人员、设备进场情况

(1)施工人员情况

我项目部已进场施工人员共计32人,其中管理、技术人员12人,施工人员20人。

(2)机械设备情况

目前已进场主要机械设备有24台(套),其中挖机3台,装载机1台,1压路机1台,推土机5台,运输车辆10辆,水泥搅拌灌注桩1台,灌注桩机4台,其他小型机具3台(套);测量、试验检测设备3台(套),测量仪器已标定完成。

四、工程形象进度

1、临建设施工程完成情况

已经建设好施工办公、住宿营地,并配足办公设备,具备办公条件。在施工场地内修建好2000m临时施工道路,以及工地仓库、材料堆场等临建设施,完全满足目前的施工要求。

2、堤防工程工程完成情况

(1)地基清理:完成桩号完成桩号6+000~6+8

10、桩号7+070~770、桩号7+870~9+154,完成工程量,占合同工程量%

(2)混合料填筑:完成桩号6+000~6+8

10、桩号7+070~7+6

31、桩号8+910~9+154,完成工程量,占合同工程量%。

(3)粘土填筑:完成桩号6+000~6+8

10、桩号7+070~7+6

31、桩号8+910~9+154,完成工程量,占合同工程量%。

(4)水泥搅拌桩:完成桩号7+150~7+220水泥搅拌桩及桩号7+250~7+414段水泥搅拌桩,共计622根942.0m3,占合同工程量62.8%。

(5)预制桩:

(6)砼灌注桩:桩号8+338.544~8+688.594段灌注桩,完成60根,占合同工程量25%。

五、质量管理

1、质量管理机构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有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各职能管理组负责人、质检员、试验员和各施工班组长组成的质量管理机构。该机构在公司工程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落实工程施工的质量保证工作。

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项目总工程师对工程施工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对自己管辖施工的部位的工程质量负责。

2、项目工程质量管理

(1)做好准备工作

施工技术部已经会同建设、监理单位现场人员搞好各测量控制桩点的交接和复核工作,并把复核成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施工技术部已经组织有关的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并积极参与了设计技术交底会。

(2)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质量检查内部“三检制”

即每一道工序完毕后,由施工班组初检,然后由各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复检,再由项目经理部质检组进行终检,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核查认证,签字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坚持工程所用材料的质量检验审批制度。

工程材料进场前,严格向监理工程师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产品生产厂家的简介和出厂合格证;产品性能、标志及包装;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实际试验的结果及评价。经监理工程师参予试验并审查批准后方用于工程施工。即贯彻水利工程建筑材料的“准入”制度。

3、试验室工作开展情况

本项目主要是委托杭州大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该公司具有混凝土工程乙级、岩土工程乙级等检测项目。可开展满足工地现场的各种检测工作。已完成工作有:

(1)土方击实报告1份,已经报监理批复;

(2)混合料检测:混合料送检200组,其中已出100组报告。

(3)粘土检测:粘土送检300组,其中已出80组报告

(4)原材检测:水泥送检2个批次,报告已出;

(5)搅拌桩强度检测:水泥搅拌桩取样34组,报告已出。

(6)桩基检测:配合有关单位完成水泥搅拌桩检测34根,其中钻芯取样3根,轻便触探31根,报告已出。

六、安全、文明管理

我们安全生产目标是: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1、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有各科室和班组参加的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地现场的施工安全和消防保卫工作,实行管生产同时管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的首位工作就是抓安全,要对施工安全负责,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优先为安全开绿灯。

2、建立安全保证体系。

在施工项目现场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工地设立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

员,从而形成一个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协助领导在“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下组织和推动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3、责任落实与培训

(1)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累计签订安全责任书份。

(2)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将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累计培训人数达人。

(3)将每月按时召开安全例会,安质部通过会议,讨论工作不足及改进的地方,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在全项目部推行一岗双责制,形成安全问题人人管、人人抓的局面,彻底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现场检查

(1)由安全工程师主抓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在日常的施工生产活动中的执行情况,负责工地日常安全巡查,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累计制止现场违章操作1次,对当事人安全教育达5余人次。

(2)每月进行安全、质量大检查,项目部自开工以来,共进行安全检查2次,所发现问题都能够及时整改。

七、防汛度汛

1、编制了防洪度汛措施

施工编制施工度汛措施及预案,建立防洪度汛领导小组,落实管理人员。根据业主提供的水情和气象预报,做好气象灾害的防护工作。一旦发现有可能危及工程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气象灾害的预兆时,我方按预先制定的有效措施防洪和防灾,以确保工程和人员、财产的安全。

2、成立安全防汛度汛组织机构

防洪度汛期间项目部设立防洪度汛领导工作小组,成立防洪度汛抢险小组,各对口班组指定专人负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增强防洪度汛意识,增强防洪度汛期间的安全意识。

八、2015年度计划

1、进度方面:根据2014年的施工进展有利条件,2015年我项目部将继续

优化施工段划分,重新调整作业计划,充分发挥流水作业优势,合理利用有效资源,做到不留任何空余作业面的施工方法,争取在2015年12月全面完成施工任务。

2、质量方面:本工程的质量方针是质量就是生命,质量重于一切,质量目标是确保合格工程,公司组成了专门的项目经理部代表公司履约,并对业主全面负责,对工程实行全方位管理,实施以项目合同管理,质量、成本、进度控制为主要内容,以先进的施工技术为龙头,以科学的系统管理和先进的施工工艺为手段的总承包管理体制。同时,项目经理部在公司总部领导下充分发挥企业整体优势,高效组织和优化社会要素,使全体人员明确目标,严格分工,落实责任,最终使工程达到预期质量目标。

3、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应符合建筑企业内部的特点,并形成安全体系文件;人员的配备、岗位的设置应符合本工程的特点而定,做到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配备必要的设施和专业人员,确定控制检查的手段和措施,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的重点内容,关键点,危险部位的控制手段和措施,以确保安全保证计划的内容具有可操作性,严密性,可行性。

4、环境保护:切实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加强项目环境保护的综合管理工作,实行文明生产、科学、合理的组织施工,保护和改善施工现场的环境,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施工秩序,给全体职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本工程顺利进行。

环境保护方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严格贯彻执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环保原则。

坚持做到“少破环、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使环境保护监控项目与监控结果达到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噪声、扬尘、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面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活动给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的标准》。

九、结束语

1.本工程能顺利开展,与上级领导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

以及在工作中全力对我单位的支持是分不开的。特别是水利局分管领导经常亲临施工现场检查指示,亲自解决拆迁、征地和村民阻挠施工等难题,为本项目早日开工赢得了时间。设计单位在工程施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提供技术支持。现场监理始终能同甘共苦在施工第一线,及时发现解决了不少问题,指导监督检查验收各道工序,对我们的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大的帮助。

2.工程要搞好,管理是关键,虽然工程刚开始,但值得总结的东西太多了,其

中一点就工程施工的管理,只有在工程项目责任各方紧密合作、协同作战的基础上,特别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狠抓工程质量、搞好安全施工、严格按进度计划控制工程进度,才能安全、优质、高效的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3.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得到了业主、代建、设计、监理等单位及各方领导的大

力指导、支持和帮助,借此机会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将继续努力,在今后的施工中取长补短、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

第20篇:某堤防工作年终总结

XX堤防工作年终总结

导语:堤防是指沿河、渠、湖、海岸或行洪区、分洪区、围垦区的边缘修筑的挡水建筑物。

XX堤防工作年终总结范文一:

XX年度,AAAa流域治理工程苍南县横阳支江堤防加固工程(双树下游段)Ⅵ标段项目,在县水利局的正确领导及市水利监督站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各参建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使该工程进展顺利。现就本年度施工基本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程概况

AAAa流域治理工程-苍南县横阳支江堤防加固工程(双树下游段)Ⅵ标段全长,对应桩号流右桩6+~流右桩9+,其中流右桩8+~流右桩8+为框架堤(B型断截面),其余为斜坡式土石堤,改建后林陈水闸(1×3m)和凰浦水闸(1×5m)。该标段起止点设计洪水位分别为

、,堤顶高程分别为、,防浪墙顶高程分别为、。 本工程等级为Ⅱ等。堤防级别2级,水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堤防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720日历天,监理于XX年7月17日正式发放开工令。因此合同工期于XX年7月17日开工,于XX年7月05日完工。合同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施工人员、设备进场情况

(1)施工人员情况

我项目部已进场施工人员共计32人,其中管理、技术人员12人,施工人员20人。

(2)机械设备情况

目前已进场主要机械设备有24台(套),其中挖机3台,装载机1台,1压路机1台,推土机5台,运输车辆10辆,水泥搅拌灌注桩1台,灌注桩机4台,其他小型机具3台(套);测量、试验检测设备3台(套),测量仪器已标定完成。

四、工程形象进度

1、临建设施工程完成情况

已经建设好施工办公、住宿营地,并配足办公设备,具备办公条件。在施工场地内修建好XXm临时施工道路,以及工地仓库、材料堆场等临建设施,完全满足目前的施工要求。

2、堤防工程工程完成情况

(1)地基清理:完成桩号完成桩号6+000~6+8

10、桩号7+070~770、桩号7+870~9+154,完成工程量,占合同工程量%

(2)混合料填筑:完成桩号6+000~6+8

10、桩号7+070~7+6

31、桩号8+910~9+154,完成工程量,占合同工程量%。

(3)粘土填筑:完成桩号6+000~6+8

10、桩号7+070~7+6

31、桩号8+910~9+154,完成工程量,占合同工程量%。

(4)水泥搅拌桩:完成桩号7+150~7+220水泥搅拌桩及桩号7+250~7+414段水泥搅拌桩,共计622根,占合同工程量%。

(5)预制桩:

(6)砼灌注桩:桩号8+~8+段灌注桩,完成60根,占合同工程量25%。

五、质量管理

1、质量管理机构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有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各职能管理组负责人、质检员、试验员和各施工班组长组成的质量管理机构。该机构在公司工程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落实工程施工的质量保证工作。

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项目总工程师对工程施工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对自己管辖施工的部位的工程质量负责。

2、项目工程质量管理

(1)做好准备工作

施工技术部已经会同建设、监理单位现场人员搞好各测量控制桩点的交接和复核工作,并把复核成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施工技术部已经组织有关的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并积极参与了设计技术交底会。

(2)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质量检查内部“三检制”

即每一道工序完毕后,由施工班组初检,然后由各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复检,再由项目经理部质检组进行终检,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核查认证,签字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坚持工程所用材料的质量检验审批制度。

工程材料进场前,严格向监理工程师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产品生产厂家的简介和出厂合格证;产品性能、标志及包装;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实际试验的结果及评价。经监理工程师参予试验并审查批准后方用于工程施工。即贯彻水利工程建筑材料的“准入”制度。

3、试验室工作开展情况

本项目主要是委托杭州大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该公司具有混凝土工程乙级、岩土工程乙级等检测项目。可开展满足工地现场的各种检测工作。已完成工作有:

(1)土方击实报告1份,已经报监理批复;

(2)混合料检测:混合料送检200组,其中已出100组报告。

(3)粘土检测:粘土送检300组,其中已出80组报告

(4)原材检测:水泥送检2个批次,报告已出;

(5)搅拌桩强度检测:水泥搅拌桩取样34组,报告已出。

(6)桩基检测:配合有关单位完成水泥搅拌桩检测34根,其中钻芯取样3根,轻便触探31根,报告已出。

六、安全、文明管理

我们安全生产目标是: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1、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有各科室和班组参加的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地现场的施工安全和消防保卫工作,实行管生产同时管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的首位工作就是抓安全,要对施工安全负责,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优先为安全开绿灯。

2、建立安全保证体系。

在施工项目现场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工地设立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

员,从而形成一个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协助领导在“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下组织和推动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3、责任落实与培训

(1)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累计签订安全责任书 份。

(2)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将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累计培训人数达 人。

(3)将每月按时召开安全例会,安质部通过会议,讨论工作不足及改进的地方,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在全项目部推行一岗双责制,形成安全问题人人管、人人抓的局面,彻底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现场检查

(1)由安全工程师主抓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在日常的施工生产活动中的执行情况,负责工地日常安全巡查,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累计制止现场违章操作1次,对当事人安全教育达5余人次。

(2)每月进行安全、质量大检查,项目部自开工以来,共进行安全检查2次,所发现问题都能够及时整改。

七、防汛度汛

1、编制了防洪度汛措施

施工编制施工度汛措施及预案,建立防洪度汛领导小组,落实管理人员。根据业主提供的水情和气象预报,做好气象灾害的防护工作。一旦发现有可能危及工程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气象灾害的预兆时,我方按预先制定的有效措施防洪和防灾,以确保工程和人员、财产的安全。

2、成立安全防汛度汛组织机构

防洪度汛期间项目部设立防洪度汛领导工作小组,成立防洪度汛抢险小组,各对口班组指定专人负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增强防洪度汛意识,增强防洪度汛期间的安全意识。

八、XX年度计划

1、进度方面:根据XX年的施工进展有利条件,XX年我项目部将继续

优化施工段划分,重新调整作业计划,充分发挥流水作业优势,合理利用有效资源,做到不留任何空余作业面的施工方法,争取在XX年12月全面完成施工任务。

2、质量方面:

3、安全文明施工:

4、环境保护:

九、结束语

1.本工程能顺利开展,与上级领导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

以及在工作中全力对我单位的支持是分不开的。特别是水利局分管领导经常亲临施工现场检查指示,亲自解决拆迁、征地和村民阻挠施工等难题,为本项目早日开工赢得了时间。设计单位在工程施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提供技术支持。现场监理始终能同甘共苦在施工第一线,及时发现解决了不少问题,指导监督检查验收各道工序,对我们的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大的帮助。

2.工程要搞好,管理是关键,虽然工程刚开始,但值得总结的东西太多了,其

中一点就工程施工的管理,只有在工程项目责任各方紧密合作、协同作战的基础上,特别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狠抓工程质量、搞好安全施工、严格按进度计划控制工程进度,才能安全、优质、高效的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3.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得到了业主、代建、设计、监理等单位及各方领导的大

力指导、支持和帮助,借此机会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将继续努力,在今后的施工中取长补短、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

XX堤防工作年终总结范文二:

祁阳县城市防洪工程是我县重点民生水利工程,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关心和支持下,该项目自XX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工作目标如质如数地完成任务,经考核验收XX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三等奖,XX年被评为重点项目进度奖,XX年通过艰难努力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资金构成

1、工程概况:工程设计将县城城区分为三大片设防,划分为三个保护圈,即城北(浯溪电站至污水处理厂祁水肖家院)公里;城南保护圈(浯溪工业园至塔边村)公里;城东保护圈(东江桥头至狮子脑)公里;三个保护圈共计为公里。

2、资金构成:工程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由亚州银行贷款资金604万美元,地方自筹资金万元(其中工程部分万元,移民环境部分投资全部由地方自筹万元,工程差价费,建设期融资利息为万元)。亚行贷款工程项目实行报帐制,即工程款先由地方财政垫付,完成后组织相关资料逐级上报市、省亚行贷款项目办及财政厅,再从亚州银行提取工程款。亚行贷款报帐项目为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购制费的100%和土建工程款的56%,县财政负责土建工程款44%(未到位),现已到位报帐资金万元。

二、前段工作回顾

1、三个保护圈实现真正意义开工建设的仅为城北保护圈。该工程

总长度是公里。XX年8月开工以来完成湘江大桥至轮船码头防洪堤公里,完成移动土方53万m3,浆砌石万m3,混凝土万m3,六角砖铺砌万m3,完成投资2980万元,所建工程于XX年8月经省水利厅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派出资质最高的岳阳精益水利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所,对公里主体工程多点开槽检测,对护坡的六角砖多块钻孔检测,对钢筋混凝土多处振动检测,结论为合格工程,质量达标。

去冬今春开工建设的原种场接浯溪电站尾水护岸300米混凝土护坡,因今年、浯溪电站开闸泄洪,造成了严重的毁堤损失,为此,经省水利厅专家现场认定,责任纯属于浯溪电站,为止XX年10月13日下午县长吴巨培主持召开堤防工程原种场段建设协调会议,对浯溪电站因泄洪所造成堤防工程的损失由浯溪电站赔偿50万元。

2、XX年工作目标实施情况

①工作计划:完成城北原种场段900米堤防工程及黄道门至杨家桥六角砖铺砌,完成城东保护圈招标,完成城南保护圈征地拆迁,力争开工建设,调处好矛盾纠纷。

②工程完成情况:城北原种场段900米堤防工程现正在施工中,今年可以完成400米任务,其余500米不能完成的原因,按照XX年10月13日下午吴县长主持召开堤防工程原种场段建设协调会议安排城建投管理中心、原种场在11月份上旬完成原种场仅靠河岸边沿的33户房屋拆迁任务,至今尚未拆除,我们无法施工。

黄道门至杨家桥六角砖铺砌任务1147米已完成900米,未完成的

247米现正在施工,年底可以完成200米,剩余的47米因沿江路指挥部未拆除龙桂生房子无法施工。

城东保护圈招标工作通过与乙方七次降价谈判,由2079万元降价为1780万元,从中减少资金299万元,达成了共同协议后,于今年7月10日正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工程正在准备实施阶段时,县委、县政府考虑到修建堤防工程占用耕地面积大,搬迁改造的高压线路多,移民安置费用高,县财政配套资金多等问题,经请示省水利厅、省重点项目办同意,更改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城南保护圈未征地拆迁开工的原因是县委、县政府将此项工程纳入浯溪工业园南区4平方公里一并开发,现已绘制了宏伟蓝图提交县委、县政府决策。

3、从大局出发,妥善地调处了工程建设矛盾纠纷

黄道门轮船码头至杨家桥码头800米83米高程以上堤防工程坡面修整压实后正准备铺砌六角砖,由于污水处理厂管道埋设将此段工程损坏得面目全非,施工方怨声载道,我们多次做他们工作从全局利益出发,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使污水处理厂管道埋设顺利施工。

4、补充完善重点项目整治内容,过好三关

我县亚行贷款项目的前身是四水治理工程,以前所搞的堤防工程建设资料均是四水治理工程项目的资料,现按照中纪委对重点项目整治65项内容的要求,必须重新编制资料,否则就过不了三关,即中纪委的检查关、亚行项目竣工验收关、亚行项目报帐关,而且还要追究

套用国家项目资金的责任。

为了向县委、县政府负责,3-5月我们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加班加点,将工程施工日、工程项目报帐资料(工程量签证、单价分析、质量评定、质量检测等资料),全部推倒重来,按照亚行贷款工程项目的规范要求重新编制资料。同时,多次跑市进厅请求更改相关资料和设计方案,特别对接浯溪电站至湘江大桥900米不切合实际的设计方案,多次请专家现场察看修改设计变更,多次请他们深入城南保护圈将堤线下移10-15m,解决群众强烈反映的两个问题,一是保护塔边、土轻两个村曾修建的文物建筑“龙王殿”不拆除,二是保留土轻村自来水塔不拆除的强烈要求。上述两个问题自XX年以来我们指挥部向省厅重点项目办、省水利勘测设计总院恳请调整的设计方案一直得不到批准,通过今年的不断努力,问题终于得到解决。

5、防洪抢收险,为民办实事

4月21日至24日和6月19日至21日两次大的洪水及浯溪电站开闸泄洪,由于电站水位落差大给原种场

4、

5、6队老百姓的住房和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威胁,河边沿的33户民房不同程度的被洪水冲倒,200多米长的公路被冲毁。洪水就是命令,险情愈来愈严重,在第一时间,我们指挥部全体同志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民众抢险,与民同甘共苦,冒着倾盆大雨坚持了6天时间在雨中奋斗,帮助老百姓转移到安全地带,调动各种运输车辆17台运石护坡,抢修公路,保护桔园和鱼塘,得到了老百姓的高度赞扬和好评。

三、下步工作与计划

1、保质保量、抢时间、抓进度完成原种场400米堤防工程护坡和黄道门轮船码头至杨家桥六角砖铺砌工程。此段工程原计划在公历12月底完工,因省设计院变更设计耽误了较长时间,所以推迟到农历前完工。

2、督促城建投管理中心和原种场对原种场仅靠河边的33户房屋加大拆迁力度,为明年实施堤防工程建设扫除障碍。

3、迅速落实XX年11月9日上午,吴县长主持召开的关于祁水河东江段治理项目设计方案的调整工作,争取水利厅的支持力争尽快实施项目建设。

4、发扬过去冬季施工战严寒的精神,继承红军爬雪山、过草地的光荣传统,指挥部办公室人员深入施工阵地,坚守施工阵地,一如既往地抓好每个施工环节的质量,确保堤防工程的质量达标,加快进度按时完成。

XX堤防工作年终总结范文三:

根据赣水建管字67号《关于开展XX年度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暨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堤防管理试点单位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认真梳理从去年确定我局为省级堤防管理试点单位以来所完成的工作任务及存在的不足,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及唱凯堤的实际,按照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本着实事求是,不走过场的原则,重点从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经济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检自评和工作总结,现将我局开展堤防管理试点工作以来的有关情况及自检自评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去年三月,省水利厅确定我局为全省堤防管理省级试点单位,接到上级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区水利局主要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取得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局的支持,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区水利局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关注,要求我局要按照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并明确表示:“为搞好唱凯堤堤防防管理试点工作,需要区委、区政府支持的,区委区政府将大力支持”。为此,我们结合唱凯堤及单位的实际,先后制订了《工作岗位责任制》和《堤防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按照

《江西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的考核标准,一条一条地抓好落实,组织干部职工从唱凯堤0+000开始至81+800桩号止,对堤防现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全面准确的巡查、踏勘、核实(包括河道堤防现状、物资储备、违章建筑、堤容堤貌、水工建筑物及堤面“三通”等情况)。单位内部管理在认真落实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精简高效、运转灵活的管理体制,我局属财务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经费、人员编已全部得到落实,人员工资历年都列入区财政当年预算,月月足额到位。工程管理按照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经济管理等四个方面的要求,局内部制订和完善了本局《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了工程技术人员及行政事务与管理人员的岗位目标,建立和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包括防汛值班制度、上下班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职工学习培训制度等)。同时,区政府以临府办字100号《关于印发抚州市临川区唱凯堤中洲堤日常堤防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下发全区各有关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利用广播电视和其它新闻媒体在全区范围广泛宣传《唱凯堤管理细则》,使堤防管理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管理细则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各项报表齐全,填报及时规范。区政府还与沿堤各有关乡镇主要领导签订了堤防管理责任状,在明确责任、健全制度的同时,我们还制订了年度目标考核制度,考核结果直接影响个人晋薪晋级,激励干部职工争先创

优,干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得到进一步提高。为搞好堤防管理试点工作,我们还组织相关人员到南昌、余干等兄弟单位学习考察,学习兄弟单位在堤防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出一条适合本局堤防管理的好方法。

在堤防建设管理方面,去年特大洪灾过后,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正确指挥下,在省水利厅和省直各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区取得了抗洪抢险和灾后重建的全面胜利。抚州市委、市政府决定举全市之力,把唱凯堤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作为市委、市政府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和最大的民心工程来抓,委托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对唱凯堤进行勘测设计,省水利规划设计院于XX年9月编完成了《抚州市临川区唱凯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于XX年10月12日-14日经水利部组织专家审查,于XX年1月8日-9日复审并通过,概算总投资为亿元,工程建设于XX年9月2日正式开工,到目前为止,已基本完成唱凯堤全线公里的除险加固工程任务,通过对唱凯堤的除险加固和堤容堤貌整治,圩堤堤容堤貌焕然一新,从根本上保证唱凯堤安全和堤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我局属河道堤防管理单位,按照《江西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河道堤防部分的考核标准,总分为1000分,通过单位自检,总得分为786分,扣分214分,具

体得分和扣分细数如下:

组织管理总分150分,自查得分117分,扣34分,扣分类项为:第2项未实行持证上岗扣5分、第3项绿化程度在本地区差的扣5分、文体等配套设施不完善扣5分、未获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单位扣10分,第4项关键岗位未明示扣5分,第5项挡案管理未获档案管理主管部门认可扣4分。

安全管理总分320分,自查得分251分,扣69分,扣分类项为:第7项未完成确权划界每低10%扣3分、保护范围不明确扣5分、土地使用证领取率低于95%的,低10%扣2分;第8项违章利用岸线和滩地一处扣5分、对管理范围内批准的建设项目监管不力扣10分;第9项对河道内阻水生物数量不清楚扣5分;第10项对其他涉河活动监管不力扣5分、倾倒垃圾未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报告扣5分、案件查处结案低于90%,低15%扣9分;第13项无料物储量分布图、调运困难扣5分;第15项没有工程险点隐患探查成果分析报告扣10分、未及时上报扣5分。

运行管理总分410分,自查得分323分,扣87分,扣分类项为:第17项操作规程不全缺3项扣6分、技术报告、报表缺3项扣6分;第18项堤身有堆放杂物及垃圾一处扣5分;第20项备料堆放不整齐、位不合理扣10分;第23项绿化覆盖率达不到95%扣5分、堤坡草皮不整齐、有高杆杂草等扣5分、无计划采伐林木扣5分;

第24项排水沟、减压井破损、堵塞扣10分;第25项观测资料未分析扣10分;第26项河道供水计划不落实扣10分;第28项未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扣5分、未建立办公局域网扣5分、未加入水信息网络扣5分。

经济管理总分120分,自查得分96分,扣24分,扣分类项为:第29项维护养护费未足额到位扣5分;第31项各项取费低于15%扣9分、第32项水资源利用率达不到80%扣10分。

总之,我们将以这次堤防管理试点验收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堤防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和现代化管理,确保我局堤防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新的提升。

《堤防管理站岗位职责.doc》
堤防管理站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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