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所岗位职责

2021-01-27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司法鉴定所

司法鉴定所

济南迪恩法医司法鉴定所国家级资质认定认可揭牌仪式在济南中心医院举行,司法鉴定所。据记者了解,近些年鉴定所业务量不断攀升,而亲子鉴定占到了鉴定所业务量的9成,其中多是为了移民或者落户而进行鉴定。

济南迪恩法医司法鉴定所依托山东大学附属济南中心医院,2004年2月成立。目前是省司法鉴定系统首家法医物证通过国家级认证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据该所负责人张茂修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做亲子鉴定需要填写司法鉴定书。司法鉴定书具有法律效力,能够被法院、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认可。

据介绍,该所的业务量以每年十到二十的百分点递增,近几年鉴定所每年鉴定案例达到四五百例。鉴定应用范围包括超生落户、法院案例、移民等。这其中,亲子鉴定占到鉴定所业务量的90%。

大部分人会认为亲子鉴定的原因大多归结于家庭变故如父母离异,或家庭矛盾如父母感情不和。但据鉴定所负责人张茂修和鉴定人高洪梅介绍,近几年逐渐增长的亲子鉴定工作量与高离婚率没有必然的联系。而超生儿落户成为做亲子鉴定主要原因。张茂修说:“这与国家前几年开展的人口普查有一定的关系,孩子落户前为了确保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而进行鉴定。”据介绍,目前因为落户而进行亲子鉴定的占了4成左右。

而据另外一家司法鉴定所的一位人士称,在所有做亲子鉴定的人群中以男士居多。“个人申请的还是较多些,尤其是申请鉴定父亲和孩子关系的比较常见,但很多是庸人自扰,非亲子关系结果的还是较少。”

山东泰诚建设修缮有限公司是一家面向市尝经营市场的股份制企业,注册资金650万元,固定资产600万,其技术力量和资产实力雄厚。公司自始至终奉行“诚信为本、不断创新、锐意进娶真情奉献”,并将此作为参与市场竞争的永恒追求,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所》。

公司以事业聚才,待遇引才,感情留才为指导,现拥有在册职工130名,其中拥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58名,专业硕士教授两名,高级工程师6名,注册建筑师、结构师各1名,会计师、审计师、造价师各2名,信用经理师3名。下设潍坊泰诚建筑工程科技研究所、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bmc电子商务、科技建材、安全健康委员会以及中安诚信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奎文分公司、黄岛分公司,七个部门。鉴定所、科研所执业人员已率先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公司高管人员均为有多年建设开发、建设修缮加固、科技研究、信用管理等经验的资深技术人士,各类专业设备配套齐全,所有执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的管理制度和严谨务实的经营作风,使本公司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公司成立后本着团结一致、精益求精的精神,先后建设修缮了山东潍坊盛泉小区组团,潍柴动力、纺机改造、地下人防改造、山东青岛发达大厦综合楼、潍坊市府大楼景观喷泉以及潍坊、青岛多处精品和优良项目,获得有关单位的一致好评。

潍坊泰诚科技研究所在建材、设备、技术质量鉴定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研究,推广专利变为生产力,为建筑节能降耗作出相应贡献。根据建设部要求正在研究利用信用体系规范建筑市场,提高建筑质量,跟国际接轨。

鉴定所在全国率先全员完善信用档案,科学公正诚信执业;数据准确维护当事人权益;鉴定报告采信率百分之百;得到省内外委托单位一致好评。

推荐第2篇:武汉司法鉴定所

武汉司法鉴定所

8月1日,全国首家手机司法鉴定机构——武汉家电维修行业协会司法鉴定所挂牌,标志着消费者手机消费维权困境有望改观,武汉司法鉴定所。

.据记者了解,在各地的手机投诉中,反映厂商与消费者之间在产品出现问题后责任争议的居多。

由于国家相关权威检测机构地处北京,各地消费者遭遇手机消费维权问题大多去找厂家,而对于手机厂商的检测,消费者疑虑其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不完全信任;再者一些手机上存在的疑难杂症,不能用科学仪器来分析断定,而往往要靠专家凭经验来判定,因此也导致手机故障检测困难重重。

据武汉家电维修行业协会介绍,手机质量检测工作于2003年酝酿筹备,经相关部门批准目前挂牌运作。该机构将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进行调查、分析、判定,以科学公正的方法判定手机状况,解决争议,司法鉴定《武汉司法鉴定所》。如果是产品出厂时所固有的或产品在流通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由厂商负责;使用过程中方法和保管不当,则由消费者负责。暂定的收费标准是50元至200元,3天之内即能出具鉴定报告。“检测费用由消费者先行垫付,检测结果出来以后由责任方支付”。

第三方机构如何保证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呢?“我们会和各个厂家的售后部门保持密切的技术联系。”武汉市家电维修行业协会周秘书长告诉记者,手机技术的发展很快,各个厂家对于自己的技术也是最了解的,“所以我们的技术人员在遇到相关问题难以界定时,也会参考他们的意见。比如诺基亚的手机检测我们会请MOTOROLA和索爱等厂商出参考意见,最后通过三方的综合意见得出结论,避免不公正。”

对于全国首家手机质量司法检测中心的成立,部分手机厂家表示担心。“各个手机厂家都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并且对自己的产品是否合格有自己的标准,手机质量司法检测中心的标准如何界定非常重要。”

某知名洋品牌人士对该中心提出质疑:“现在这个中心的权威性从何而来?像手机这样的高科技产品,不同厂家的技术指标、核心技术不尽相同,该中心是否全都掌握?此外,该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有待证实。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已被正式注销的原湖北新华法医司法鉴定所,3个多月里接受鉴定委托,出具无效法医司法鉴定意见书上千份。20日,武汉市有关部门称清理工作还在进行。

5月26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开审一起刑案。庭审中,被告人辩护律师范正武认为关键证据之一的法医鉴定书,是由原湖北新华法医司法鉴定所在鉴定资质失效后的3月14日出具,不具备法律效力。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刑事检察科负责人近日在接受采访时称,经查,出现这一失误,是因此案的代理检察官没有及时发现原新华法医司法鉴定所资质过期并注销的事实。

6月20日,武汉市司法局司法鉴定处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该鉴定所出具的无效法医司法鉴定书有1000余份。约一半是由公安机关、法院等委托该所进行鉴定,部分为刑事案件。目前,尚不清楚有多少份无效鉴定书已被作为证据提交至法院,法院判案时是否作为有效证据予以采信。

另外500余份鉴定书是由公民个人委托鉴定,本身即不具备作为法院判案认定事实的有效证据。“因新华法医司法鉴定所资质已注销,无法人主体,我们要求该所原投资方负责清理所有无效鉴定书,逐一通知各委托鉴定机关和个人。由于数量较大,善后工作还在进行。

推荐第3篇:求实司法鉴定所

求实司法鉴定所

机构介绍: 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是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直属司法鉴定机构,执业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文书司法鉴定、痕迹司法鉴定、司法会计鉴定、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求实司法鉴定所。我所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55名,其中高级职称37人,中级职称18人。以“科学、客观、公正、独立、高效”为本所质量方针,并根据认证认可的需要制定了本所的程序文件和质量手册,对鉴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鉴定人多数曾在盛市级政法机关从事司法鉴定工作多年,并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依靠雄厚的技术力量,完成了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委托的重大及疑难案件的鉴定,并以高质量和客观公正的鉴定意见,赢得了各级政法机关、管理部门及人民群众的好评。 获奖情况: 2011年5月四川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示范单位 2010年8月荣获2009年度四川群众喜爱的优秀司法鉴定所成功案例:一起成功调解的医患纠纷2010年3月8日某县村民祝龙永因2月前无意间发现左中腹有一个7厘米×7厘米包块到成都某省级三甲医院就诊,经胸部照片检查:心肺未见异常,司法鉴定《求实司法鉴定所》。彩超检查诊断为:腹腔腹膜后多发囊性占位,来源于淋巴结肿瘤病变待排。3月12日,患者又到成都市某三甲医院作腹部CT检查,左中腹部占位性病变伴腹主动脉及腹腔干周围系膜区多发淋巴结。医生考虑肠道间质细胞瘤,为恶性肿瘤。患者于3月15日又回到某省级三甲医院住院进一步诊治。入院后经医生检查后,诊断为:左上腹包块。完善辅助检查后,于3月17日行剖腹探查+十二指肠部分切除术。术中见:空肠起始端系膜可见一直径12厘米大小包块,包块活动,紧邻大血管,与大血管尚可分开。与起始段空肠边缘关系紧密,无法分开。包块向上延续至十二指肠屈氏韧带上方,整个空肠系膜可扪及数个肿大淋巴结,最大包块直径约5.0厘米,十二指肠水平部与包块关系紧密。肝脏及盆腔无明显转移灶。术中未将肿块组织切除少许送病理科作冰冻切片检查的情况下,连同十二指肠水平部末段及空肠起始端长约120厘米空肠切除包块。术后诊断为:空肠系膜肿瘤:恶性肿瘤。术后将切下的包块送病理科作病理组织学检查,病理诊断:小细胞肿瘤,倾向非霍奇金淋巴瘤,待免疫组化检测进一步明确诊断。术后患者高热,手术切口出现胆汁样液体渗出,腹部B超检查提示:腹腔积液或积血。由于患者病情急剧恶化,于3月23日该院对患者行剖腹探查+小肠切除+回肠末端封闭+十二指肠残端封闭+胃造瘘,术中见吻合口以远至回肠末端小肠全部坏死。于是,医生告知患者家属,对患者作手术或不作手术都不能挽救患者生命。家属同意仍然作手术,医生切除了患者全部坏死小肠后,医院当晚立即用救护车将患者送回数百公里外的家中。患者于次日凌晨死亡。3月24日该院病理诊断为: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家属对祝龙永的死亡存在异议,认为医院的医疗行为可能存在过错,于是,于4月19日到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找法医专家咨询,并要求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法医学专家听取了死者家属的陈述,并审阅了病历资料,认为该医院对祝龙永的医疗行为存在诊断不及时,第一次剖腹探查术中违反手术操作规程,术中医生未尽到告知义务,诊断祝龙永的病情欠妥当的过错,祝龙永的死亡与该院的医疗过错行为存在一定原因果关系。患者家属委托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后,该所法医与该医院医务部门联系后,说明祝龙永家属要求在我所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鉴定人希望听到医方的陈述。该院医务部门即表。

推荐第4篇:浙江司法鉴定所

浙江司法鉴定所

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成立于2004年3月,是经国家司-法-部、省司法厅核准登记的司法鉴定专业机构,浙江司法鉴定所。它位于风景秀美的西子湖畔,由浙江大学主办,面向社会服务。

浙江大学是一所文理兼备、学科种类齐全,科技师资力量雄厚,仪器设备先进的国内一流综合性大学。本中心将充分发挥这一优势资源,与法学院、医学院、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紧密合作,共同承办各项司法鉴定委托,以开展司法鉴定类学科的教学与研究,发展司法鉴定事业,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仲裁等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司法公正为宗旨;采取现代化科学技术,按国家行业统一标准严格执行各项鉴定工作。

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及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保障司法鉴定质量、维护司法公正为前提专门受理:(一)国内各政法部门和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团体及境外机构、团体委托的与上述八项鉴定内容相关的项目服务;(二)为社会各界提供有关司法鉴定问题的咨询;(三)进行与司法鉴定相关学科的教学和研究,为国家培养专门人才,司法鉴定《浙江司法鉴定所》。

本中心下设: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精神病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含外文笔迹鉴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八个鉴定室;拥有一批学识渊博、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为专职或兼职鉴定人员,同时还聘请政法部门有关专家及教学科研单位有名望的教授担任本中心顾问,为本中心的司法鉴定工作提供专业可信的科学依据和指导。

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成立于2003年5月,是经国家司-法-部部、省司法厅核准登记的司法鉴定专业机构,与法学院、医学院、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紧密合作,共同承办各项司法鉴定委托,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保障诉讼仲裁等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司法公正。

2009年8月28日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吴强军在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司法厅等28日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浙江省将在全国率先建立司法鉴定年度执业考核制度,依法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考核和监督检查,规范司法鉴定管理。

根据《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规定,从2009年10月1日起,司法鉴定机构要于每年年底前对本机构司法鉴定人进行年度执业考核,并向设区的市司法行政部门提交司法鉴定人执业考核结果和本机构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司法行政部门要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遵守法律、法规,执业规则、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推荐第5篇:烟台司法鉴定所

烟台司法鉴定所

名称: 烟台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

许可证号: 37060201

2机构负责人:尉秀峰

住 所: 山东省莱阳市旌旗东路113号

邮政编码: 265200

电 话: 0535-728870

5业务范围: 法医精神病鉴定

执业司法鉴定人:

牛克珍 姜翕球 李 涛 尉秀峰 于天林 董洪波 李晓峰

王志义 王新刚 程绍忠 李明杰 于德祥 宋元成 张同文

毛继文 于连忠 王兆平徐茂芳 高秀泽 邓沛荣 张韶东

接明祥 孙淑云 鞠红珍 刘燕花

机构名称: 烟台富运司法鉴定中心

许可证号: 37060410

1机构负责人:刘明鑫

住 所: 烟台市北马路193号水产大厦西三楼

邮政编码: 264000

电 话: 0535-6215800 6215108

业务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文书鉴定、微量鉴定、声像资料鉴定、司法会计鉴定、资产评估鉴定、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产品质量司法鉴定

执业司法鉴定人:

邱锦才 包俊杰 于年波 刘清波 刘明鑫 郑玮玮 戚建丽

崔万锁 王 刚 孙志清 柳盛枝 吕永实 纪雪言 张学超

景英高 陶仁川 于爱萍 许 虹 王建强 龙玉梅 滕旭波

刘勤娟 于维斌 王 晓 王 艳 姜华民 孙世明 李立明

范志军 李素梅 高 辉 李 洪 李 健 姬成刚 李建军

刘志忠

机构名称: 烟台北海法医司法鉴定所

许可证号: 370604107

机构负责人:徐波

住 所: 山东省龙口市黄城花木兰街388号

邮政编码: 26570

1电 话: 0535-8527018

业务范围: 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

执业司法鉴定人:

曲福修 孙松汉 姚常晖 郑绪鹏 仲光维 张焕明 韩名胜

李 迅 田凤香 王 新 田乔月 乔翠君 孙支余 李学刚

秦洪明 徐志波 范基城 仲铨维 迟德思 张丽芳 曹德腾

方绍岐

机构名称: 山东衡信司法鉴定中心

许可证号: 370605117

机构负责人:王振国

住 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华茂街49号

邮政编码: 26400

1电 话: 0535-6222178

业务范围: 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文书鉴定、微量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痕迹鉴定、司法会计鉴定、资产评估鉴定

执业司法鉴定人:

陈忠信 康元珠 刘桂林 曲钦凡 杨利军 尹爱帮 陈永亭

苏兴伯 谭福阳 白玉秋 宋 宪 张素珍 于 滨 韩延东

孙宪智 李 华 王建华 梁美健 许震黎 吴丽梅 赵志明

张 骏 孙学礼 刘惠涛 刘永明 邹旭华 高荆舜 郭承华

潘燕飞 桂良军 夏 鑫

机构名称: 烟台信恒翔司法鉴定所

许可证号: 3706051

41机构负责人:孙惠文

住 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胜利路304号

邮政编码: 264000

电 话: 0535-623566

3业务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

执业司法鉴定人:

孙惠文 张世颖 张 明 王春华 吕尚锋 初紫丰 尹廷胡

李建远 徐梅玲 邹海涛 高桂玲 王明玉 王文浪 宫世杰

机构名称: 烟台正贺司法鉴定所

许可证号: 370605167

机构负责人:隋雨来

住 所: 栖霞市跃进路676号

邮政编码: 265300

电 话: 0535-5235777

业务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

执业司法鉴定人:

韩学祥 卢立法 孙鸿飞 谭光胜

机构名称: 山东省莱阳卫生学校司法鉴定所

许可证号: 37060619

3机构负责人:姜玉波

住 所: 莱阳市鹤山路63号

邮政编码: 265200

电 话: 0535-729736

2业务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

执业司法鉴定人:

黄树强 刘胜荣 徐 波 姜玉波 元庆 刘贞明 黄晓红

胡正禾 赵建国

机构名称: 莱州市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

许可证号: 370606194

机构负责人:赵 胜

住 所: 莱州市文化东路832号

邮政编码: 261400

电 话: 0535-2257135

业务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

执业司法鉴定人

张永年 于培浩 迟俊山 马德年

机构名称: 蓬莱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许可证号: 370606212

机构负责人:隋松普

住 所: 蓬莱市县后路89号

邮政编码: 265600

电 话: 0535-5631031

业务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

执业司法鉴定人:

隋松普 金立渤 张国梁 刘来富

机构名称: 海阳市中医院司法鉴定所

许可证号: 370606214

机构负责人:姜洪洋

住 所: 海阳市城区文山街

邮政编码: 265100

电 话: 0535-3233438

业务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

执业司法鉴定人:

李延超 姜洪洋 王延威 辛梅芳 于明庆

机构名称: 烟台大学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中心

许可证号: 370603074

机构负责人:周新刚

住 所: 烟台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邮政编码: 264005

电 话: 0535-6901076

业务范围: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

周新刚 时向东 初明进 刘志勇 吴桂芹 李 强 王子辉

刘大忠 吴江龙 邵永波 樊海涛 马立国 吕永高

机构名称: 烟台价格司法鉴定所

许可证号: 370604102

机构负责人:蔡京生

住 所: 烟台市芝罘区西南河路309号

邮政编码: 264001

电 话: 0535-6228880

业务范围: 价格司法鉴定

执业司法鉴定人:

蔡京生 赵桂芬 杨连彩 于明学 郑 勇 祝 辉 崔继武

孟祥成,烟台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烟台司法鉴定所》。

推荐第6篇:会计司法鉴定所

会计司法鉴定所

司法会计鉴定报告的格式目前尚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应包括绪言、鉴定过程、鉴定结论三部分,会计司法鉴定所。

(一)绪言

绪言部分需写明鉴定根据、鉴定事由、鉴定目的和鉴定概况等内容

1、鉴定根据,即司法会计鉴定人员进行司法会计鉴定的法律依据。通常可表述为“受本院院长委派,……”或“根据某某(司法机关)某年某月某日第某某号委托书,受该(司法机关)委托,……”等。

2、鉴定事由,即对何案件进行鉴定。内容包括:案由即主要当事人的姓名、职务或职业、相关机构名称、鉴定对象等。

3、鉴定目的,即通过鉴定需要查明的财务会计事实

4、鉴定概况,即实施鉴定需要查明的财务会计事实。

(二)鉴定过程

鉴定过程的描述一般包括鉴定范围、鉴定材料、鉴定分析意见三方面的内容:

1、鉴定范围,即鉴定项目及被鉴定资料的范围

2、鉴定材料,即鉴定所见资料的记载内容,司法鉴定《会计司法鉴定所》。注意:一是无需对鉴定所见全部材料进行罗列,而只需写明与鉴定结论有关的内容;二是对鉴定所见资料的内容应进行概括性的记述,而无须逐一记述鉴定资料的全部内容。

3|、鉴定分析意见,即对鉴定所见资料的评价和说明。

鉴定分析意见只限于对鉴定材料内容进行直观的评价和说明,不应带有推理的内容;鉴定分析意见只限于对与鉴定结论有关的鉴定材料的内容进行评价和说明,不需要对所有鉴定所见资料的内容都进行评价和说明。

(三)鉴定结论

司法会计结论是指司法鉴定人对司法机关提请鉴定的财务会计问题,根据其对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证据的检验结果,进行科学的鉴别、分析和论证后所作的结论性意见。具有如下特征:

1、司法会计鉴定结论是一种结论性意见,而不仅是一种书面文件;

2、司法会计鉴定结论是司法会计鉴定人所作的结论性意见,根据我国诉讼法律的规定,只有且必须由鉴定人做出鉴定结论;

3、司法会计鉴定结论是司法会计鉴定人针对司法机关提请鉴定的财务会计问题所作的结论性意见,既不能回避司法机关提请鉴定的问题,其结论范围也不能超出司法机关提请鉴定的范围;

4、司法会计鉴定结论是完整的司法会计鉴定活动的结果,由司法鉴定人根据检验结果而鉴别判定的案情事实,是全部司法会计检验鉴定活动的结果。

为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结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结论的内容必须与绪言部分的鉴定要求相对应,即鉴定结论只能回答绪言部分要求见鉴定的问题,切忌答非所问;

2、结论的内容必须以检验所见事实为依据。对基本证据所不能表达的行为内容、行为过程、行为后果、行为人的心理状态及行为性质等,均不得进行表述;

3、鉴定结论必须使用规范的财务会计术语,并应与所表述的财务会计业务的类型相称;

4、结论必须完整地表述财务会计事实;

5、结论用语必须确切。只能使用肯定用语或否定用语,不得使用或然用语(如不排除虚开发票的可能之类的用语);结论用语的含义必须是确切的,不得含糊不清。(如要表述为:因虚报支出已造成库存现金减少某某元,而不要表述为:帐面减少现金某某元,因为帐面减少一语没有确切的含义),结论用语之间的搭配要有逻辑性。

6、必要时,在审计报告意见段后说明审计报告的目的以及分发和使用上的限制。

推荐第7篇:司法鉴定所章程

司法鉴定所章程

第一条 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司法鉴定所章程。

第二条 本所的宗旨是:发展司法鉴定事业,通过开展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服务,维护公民、法人和社会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仲裁、调解等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司法的公正,促进教学和司法人的培训和科学研究。

第三条 本所的各项司法鉴定科学活动依国家法律进行,司法鉴定遵循科学、高效、客观、独立、公正、求实、严谨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四条 本所是是湖北省司法厅核准登记设立的事业法人,本所实行自主执业,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本所鉴定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北省司法厅。

本所的名称为:湖北三真司法鉴定所

本所所在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86号

第五条 本所的业务范围以省司法厅核准登记确定的内容为准,含法医临床、文书、微量物证、痕迹、声像资料、计算机等六类,具体包括:

1、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对与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等案件和非诉讼的有关物品、文件、人身等进行司法鉴定。

2、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为其提供涉案的专业技术问题的咨询意见。

3、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出具涉案的其他事业技术有关的证明文件。

4、有关部门依法请求鉴定的专业技术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本所是湖北警官学院直属的不定行政级别的事业单位。设独立法人。在院长领导下的独立司法鉴定机构。其业务主要由司法鉴定所承担。参加鉴定工作的具体人员由所聘用。鉴定人在学校参加教学、科研工作。对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的司法鉴定,在鉴定所主任的协调下进行。由所统一接受,按章收费。司法鉴定人员或行政人员不得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第七条 本所实行司法鉴定人回避、保密、时限核审和错鉴追究制度。

本所根据业务活动、行政管理的实践,依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决策机构为法人领导下的主任办公会议,民-主管理所的重大事件。

其职责是:

• 制定、修改本所章程;

• 制定长远的工作规划和章程、计划;

• 制定、修改各项规章制度;

• 决定工作方针和任务;

• 讨论决定人员的奖惩;

• 决定人员的分配方式;

• 讨论决策其他事宜。

第九条 实行法人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设主任一名,受法定代表人委托,主任对外承担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和责任,负责本所的全面工作,本所设副主任 3-6 名,协助主任工作,分工负责行政管理和鉴定业务工作。

第十条 主任由单位推荐、主管部门任命,副主任由主任提名协商后,上级任命产生。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所常设机构为司法鉴定所办公室。设在实验楼中;设办公室主任一名,负责所的日常事务;财务会计人员两名(专兼职),负责财务工作。

第十二条 所下设专业鉴定室,由专业鉴定室的主任主持鉴定工作,专业鉴定室主任应具有本专业全面业务能力,经协商后,由所主任聘任,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所章程》。

第十三条 为确保司法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公开性,聘请校内外、省内外专家担任技术顾问。

第三章 鉴定人

第十四条 鉴定人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熟悉精通本学科专业知识,具有三年以上专业实践的教授、副教授、讲师、实验师、主检法医师及其他相关技术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鉴定人。根据司-法-部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执业证书制度实施,全体鉴定人必须具备以上资格并取得执业证书,由湖北三真司法鉴定所颁发聘书后方可执业。

根据委托鉴定单位送鉴案件的类别及送鉴要求,组织相关专业具有鉴定人资格的执业鉴定人,进行科学的鉴定工作。

第十五条 司法鉴定人执业享有如下权利:

• 参加所组织的各种活动;

• 使用所的各类资料、鉴定仪器设备;

• 对所的业务、财务进行监督,对违法乱纪、玩忽职守和损害鉴定所和鉴定人利益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 享有《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鉴定人权利。

第十六条 司法鉴定人执业须履行下列义务:

• 遵守所的章程及规章制度;

• 积极参加本所组织的活动,关心所的科室建设,努力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及各项任务;

• 维护所的声誉和利益,反对、抵制有损所利益的行为;

• 履行《司法鉴定人管理》规定的鉴定人义务。

第十七条 本所实行鉴定人负责制,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不遵守鉴定规则,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贪赃枉法者,后果自负并追究法律及经济责任。

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由于技术问题造成的错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鉴定收入利益分配提成比例进行赔偿。

第四章 委托、受理、鉴定

第十八条 《鉴定书》的内容包括:

1、所分类鉴定编号;

2、委托鉴定单位的名称;

3、委托鉴定时间;

4、案由、案号;

5、鉴定目的和要求;

6、送鉴材料名称、种类、数量、提取固定方法、载体、包装及运输状态;

7、鉴定日期、场所和在场人;

8、案情摘要;

9、送鉴材料的一般情况;

10、鉴定过程中的意见;

11、综合分析评断,论述鉴定结论的科学根据;

12、鉴定结论,必要时提出有关本案的倾向性意见;

13、鉴定人签名盖章,并注明技术职称。

14、鉴定结论经所主任或主任委托人审核、签章,加盖所鉴定专用章及所钢印生效。

《鉴定书》的文字须简练,确切,要有严格的科学性,照片和图片须真实清晰,特殊实例部分要标划鲜明。

第十九条 对确因送鉴材料不够鉴定条件,无法做出肯定结论的可出具鉴定分析意见。

第二十条 鉴定结束后,鉴定人将所有的鉴定过程记录、笔录以及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复印件)送所办公室存档,对剩余的送鉴材料、案卷和证据等连同《鉴定书》一并发还委托单位,并签名。

第五章 财务及资源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所经济独立核算、自主经营。依据学院财务规定管理财务收支。

第二十二条 统一收费,费用入账,不得私自收费或转移、挪用。

第二十三条 收入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 鉴定活动的成本支出;

• 鉴定人合理报酬;

• 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的更新及维护;

• 交纳税费、管理费;

• 其他业务活动的正常开支。

第六章 设备、仪器管理

第二十四条 设备、仪器管理遵守如下规定:

1、学院提供开展鉴定工作所需的办公、鉴定用房及必备的办公设备。

2、鉴定仪器主要依托各学院拥有的教学、科研仪器,在不影响正常教学情况下进行,消耗材料鉴定所自备或有偿使用。

3、鉴定所特需设备,由学院投入启动经费购置,属学院固定资产。

4、鉴定所出现场的交通工具,由鉴定所解决。

第七章 人事、劳动管理

第二十五条 执业鉴定人及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所人员的招聘、辞退、工资、劳动和劳动纪律等事宜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及实施方案。

第二十六条 对所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期满后可以续聘。

第二十七条司法鉴定人员实行效益奖励工作制度,提成比例由主任办公会议决定。

第八章 终止程序

第二十八条 所由于各种原因而终止运作时,由法人向主办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注销,解散等书面申请,经所主管部门批准后,依法组成清查组织,聘请法定机构进行财务审计,清理债权债务,剩余财务根据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主任办公会议通过并自本所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推荐第8篇:安徽省司法鉴定所

安徽省司法鉴定所

安徽中和司法鉴定所是安徽省司法厅皖司许决字【2010】第407号批准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安徽省司法鉴定所。其核准业务范围是:机动车辆痕迹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和车辆维修技术检验)。

安徽中和司法鉴定所注册地在安徽省合肥市北二环西路45号。安徽中和司法鉴定所将始终本着“公平、公正、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完善的机动车辆痕迹勘查、检验、分析、鉴定工作。

安徽中和司法鉴定所拥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严密的内控机制,现代化的办公网络和一支车辆痕迹鉴定队伍,鉴定所与高等院校技术和专业人员合作,95%的员工持有专业从事机动车辆痕迹鉴定“司法鉴定人执业证”,80%持证人员具有博士或者硕士学位。本公司还具备了法律、化学分析、指纹提娶微量检验专业人员,呈现了较强的技术优势,能满足客户对各种机动车辆痕迹鉴定的要求。

安徽中和司法鉴定所将本着“诚信第

一、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真诚地期待与行业内开展业务合作,并把“讲信誉、树形象、创品牌”作为“中和人”立足机动车辆痕迹鉴定行业的根本,依靠我们科学专业的技术队伍,专家网络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部门结构:

一、案件委托接待厅

二、机动车辆检验室

三、交通事故鉴定室

四、车辆维修技术检验试验室

五、车辆技术检验室

六、车辆痕迹鉴定案件分析室

七、博士、专家论证室

八、化学试验、指纹提取试验室。

机构名称:皖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住 所:安徽省芜湖市芜宁路2号

法定代表人:宋建国 机构负责人:李永宏

电 话:0553-3932243 邮 编:241001

许可证号:341203002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

执业司法鉴定人:24名

李永宏 陈 阳 郑晓云 吴茂旺 程利宝 汪 枫 苏 莉 唐文璋 刘新民 夏显东 方维华

刘 华 朱建华 朱旭阳 宋联焕 李桂根 梅善宗 雷 兵 谢海烽 唐述荣 吴鉴明 胡永良

王 峰 陈德宝

机构名称:安徽莱蒂克司法鉴定中心

住 所:合肥市三里庵淠河路14号

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傅克勤

电 话:0551-5229168 邮 编:230031

许可证号:340103004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

执业司法鉴定人:8名

余国斌 吴建力 贺明莉 鹿经柏 陈良然 尹耕心 陈 芸 傅克勤

机构名称:芜湖广济司法鉴定所

住 所:安徽省芜湖市赭山中路38号

法定代表人:汪之初 机构负责人:古平

电 话:0553-2215161 传 真:0553-2215198

邮 编:241000 电子邮箱:whfygp@www.daodoc.com

许可证号:341203005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执业司法鉴定人:13名

古平倪敬贤 程添栋 冯金保 桂毓康 张智水 王尚仁 宋臻宝 杨 颖 汪之初 梁 明

黄培玲 吴发国

机构名称:铜陵铜都司法鉴定所

住 所:铜陵市石城路192号

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林峰

电 话:0562-2811059 传 真:0562-2811059

邮 编:244000 电子邮箱:tllinfeng@www.daodoc.com

许可证号:341404007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痕迹司法鉴定,

执业司法鉴定人:9名

林 峰 王时铭 刘泽胜 刘圣兵 严云彪 宋 旭 郭凤祥 吴 新 张-健康

机构名称:马鞍山公正司法鉴定所

住 所:安徽省马鞍山市马向路47栋103室

法定代表人:钟维新 机构负责人:窦正梅

电 话:0555-7112188 传 真:0555-7112268

邮 编:243000 电子邮箱:masgzsfjds@www.daodoc.com

许可证号:341004015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

执业司法鉴定人:6名

钟维新 王天良 窦正梅 陈世常 叶晓霞 陶自坚

机构名称:铜陵博爱司法鉴定所

住 所:安徽省桐陵市淮河南路4幢

法定代表人:古敏 机构负责人:吴忠豪

电 话:0562-5823633 传 真:0562-5823633

邮 编:244000

许可证号:341404018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

执业司法鉴定人:9名

徐先华 杨冰萍 陈芳来 吴忠豪 柏杨 古 敏 王金龙 张 艳 张兆胜

机构名称:淮南朝阳司法鉴定所

住 所:淮南市田区人民南路15号

法定代表人:宋士和 机构负责人:朱临晓

电 话:0554-2684690

邮 编:232007

许可证号:340704024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毒物鉴定

执业司法鉴定人:19名

李焕刚 曹建芹 胡黎莉 石春俊 金希萍 朱临晓 王振海 崔振学 赵惠明 吴 硕 张瑞侠

黄本生 李晓红 鲍 翔 邓大溢 陈天义 张一 孟祥清 王伟

机构名称:阜阳公平司法鉴定所

住 所:安徽省阜阳市鹿寺街2号

法定代表人:高学中 机构负责人:李士平

电 话:0558-2518122 传 真:0558—2518122

邮 编:236000

许可证号:340604032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

执业司法鉴定人:14名

李士平李国良 王世纪 蒋庆文 丁家柱 汪 萍 张亚州 李公里 谭景玉 刘建东 杜汉龄

陈 彬 张跃芳 张浩英

机构名称:合肥迪普欣司法鉴定所

住 所:合肥市六安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马尔健

电 话:0551-2637901

邮 编:230001

许可证号:340104038

业务范围:法医毒物鉴定,微量物证鉴定,

执业司法鉴定人:14名

范 琼 钱玉春 陈 煚 何 禾 岳 峰 周勤文 胡中旺 黄泓艳 李家涛 董 骏 戴 震

周浩丰 王 海 李建伟

机构名称:蚌埠医学院附属医院司法鉴定中心

住 所:安徽省蚌埠市长淮路287号

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石建华

电 话:0552-3065694 3065604 传 真:0552—3070260

邮 编:233004 电子邮箱:sjx@www.daodoc.com

许可证号:340504046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

执业司法鉴定人:71名

石建华 蒋志文 邵建祥 陈卫东 韦道祥 肖玉周 李韵倩 李建成 张 凯 席玉玲 杜丹丽

马士崟 程新德 李涤臣 陶仪声 郭冰沁 欧玉荣 刘 杨 周纯先 葛 敏 王春华 程先进

赵文红 李茂胜 张国群 田怀杲 王庆生 刘学刚 晋茂生 赵天兰 于东红 李光早 祝晓光

庄 颖 张玉媛 周建生 顾素英 李德群 王剑锋 唐 震 包宗明 刘德纯 王 萍 张 莉

江城梅 张 杰 韩 慧 陈余清 张俊祥 韩福生 黄全顺 史向前 李志军 葛 霞 吴礼高

郭 博 吴华璞 赵 红 石必成 崔 虎 屈洪党 刘振华 卢保全 郭 才 王启之 谢 群

张 琼 张 军 韦颖梅 姚荣英 李洪祥,司法鉴定《安徽省司法鉴定所》。

推荐第9篇:西南司法鉴定所

西南司法鉴定所

对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

鉴定意见书之质疑

带着沉痛的心情看完“川西南鉴临鉴字第1117号”

关于徐开富死亡的鉴定意见书,我为一家权威机构公然罔顾事实,明显袒护院方医疗过错行为感到痛心,也对鉴定人的职业道德表示怀疑,现就三方面进行剖析,西南司法鉴定所。

一、基本经过

2010年9月3日,徐开富在德阳旌涪医院治疗糖尿病期间出现右上腹疼痛,检查发现肝脏肿大,为进一步诊治遂到德阳市人民医院,门诊以“消化性溃疡”收入院。在治疗中,病情加重,开始出现黄疸,经普三科会诊考虑“升结肠癌”,拟行手术治疗,故转入普三科。该科陈主任对徐国金(死者长子)说:“你父亲做了手术就对了,要活到九十几岁”。但转科后右上腹疼痛没能缓解,黄疸逐日加重,请“华西教授”会诊,考虑“内科性黄疸”,“无手术指征”,故继续按“消化性溃疡”治疗,也给予“降糖”及“保肝”治疗,但病情无好转,10月5日出现持续高热(体温40度)、昏迷,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

二、医疗过错行为

我们认为德阳市人民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存在如下过错:

1、误诊,贻误病情。患者是因为肝脏肿大前来就医,该院却诊断为“消化性溃疡”,还说院外诊断肝脏病变是错误的。按照溃疡病治疗当然病情得不到好转,也错过了救治的最佳时机。

9月4日血生化检查发现白球倒置,GGT、ALp、ADA明显升高,CHE降低,9月6日B超检查发现肝、脾肿大,肝脏实质弥漫性异常,门脾静脉增宽,出现腹腔积液,上述表现足以诊断肝炎、肝硬化!加之病人有大量服用降糖药和“尼美舒利”(辛格非)病史,在排除了病毒性肝炎性、酒精性肝炎、肝硬化后应高度怀疑药物性肝炎、肝硬化。本人于2010年9月24日看过病人,自诉右上腹疼痛,查体温不高,痛苦面容,皮肤巩膜明显黄染,腹部平坦,腹壁柔软,肝区明显压痛但无反跳痛,结合病史,我当时就怀疑药物性肝损害并嘱徐国金将情况告诉医生,调整医疗方案。当徐国金将意见同该科陈主任交流沟通时,陈不屑一顾,并拒绝查看尼美舒利使用说明书,也不对所用药物予以审查,由此造成患者从住院到死亡一直使用对肝脏有损害药物的事实!

9月8日,CT检查发现升结肠管壁增厚、管腔狭窄,建议行肠镜检查,医生怀疑升结肠癌,却迟迟不做进一步检查予以确诊,直到9月17日才下达电子肠镜的医嘱,可是,他们收取了纤维结肠镜的检查费用,却并未做该项检查,由此延误了疾病的诊断,让病人至死都没有一个明确的临床诊断!

住院中,多次B超、血常规及生化检查均提示肝脏问题严重,全血细胞下降,司法鉴定《西南司法鉴定所》。可是,院方对此没有足够的重视,在胃镜检查排除了溃疡病的情况下,继续按照“消化性溃疡”和“肠梗阻”进行治疗,没抓住主要矛盾,护肝措施不得力,全血象下降提示存在脾功能亢进,也根本未作任何处置,支持治疗何在?

2、误治,加重病情。在整个住院过程中院方先后使用了泮托拉唑、莫沙比利、硝苯地平缓释片、头孢米诺、脂肪乳、卡文、哌拉西林舒巴坦、安体舒通、安痛定等对肝脏有损害的药物,而其中的卡文、头孢米诺对肝功能受损的病人是明令禁止使用的!此外,对于肝功受损的老人来说,在造影中所使用的利多卡因也是属于禁用药,加之胰岛素治疗用量不到位,被-迫服用降糖药,这些都加重了对肝脏的损害,成为病情恶化的根源。

作为一名执业医师,张小为每天给病人输入大量葡萄糖。其中,9月19日这天,输入卡文1440ml,该注射液含高浓度葡萄糖97.35克;5%GS1000 ml,含葡萄糖50克;5%GNS1500 ml, 含葡萄糖75克,合计输入葡萄糖222.35克,而当天仅仅使用普通胰岛素12u!导致病人当夜21:00血糖高达22.8mmol/L!值班医生才给追加胰岛素8 u。对糖尿病人输入大量葡萄糖,无异于致命杀手!如此基本知识都不懂,张小为配当医生吗?

从费用清单可以看出,每天对患者进行多次电脑血糖监测,9月19日对病人监测了10次(收取了10次费用,但实际监测结果只有6次),为什么空腹血糖还长期处于高水平?会诊了没有,讨论了没有,采取积极措施了没有?

3、存在严重超范围行医行为。据查证,陈科乃外科执业医师,不具备在内科独立执业资格!尽管院方辩称其正在进行规范化培训,处于内科轮转期。但是,既然是培训,其身份就是学生,学生就没有独立执业资格!我们仅从封存病历中就可发现陈科在消化内科有大量未经有资质医师签名的医疗文书!通过此人所书写的入院记录发现,其体格检查中描述患者“左上腹压痛”,试问,左上腹什么病变都没有,怎么可能有压痛?并且,从病人入院至死亡只有“腹痛待诊”:

1、“消化性溃疡?”、

2、“不完全性肠梗阻?”的入院诊断,既无补充诊断又无修正诊断,而通过尸检所发现的结果是,整个消化道内几乎没有任何内容物,病人既无“消化性溃疡”又无“不完全性肠梗阻”,更没有“升结肠癌”,其超范围行医的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4、严重违反《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当我们封存病历时发现,普三科自9月14日病人转入至10月5日死亡期间,没有一次病程记录,我们当即要求将这部分医疗文书予以封存,张小为说有病程记录,只是相关人员尚未签字,让我们“稍候”,可是自我们上午10时提出封存要求,等待至下午17时18分,他们还不能提供这部分病程记录,因为要进行遗体告别仪式,我们不得不放弃等待。试问,签字也能“打批发”吗,为何不及时签字?错过时效,就是违规!而且,如此长时不能交出,没有理由不怀疑其涉嫌造假!因此,普三科的所有病程记录都是无效的!除此之外,护理记录只有9月29日17时以前的内容,以后的记录也被刻意隐匿了,而这部分记录恰恰是非常关键的部分。

推荐第10篇:司法鉴定所工作总结

2017年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工作总结

2017年,我所在省、市、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入户伤残鉴定工作,进行鉴定机构规范化执业、行风建设和法律服务业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开展资质认定工作为抓手,狠抓制度建设、明确每个人的岗位职责、完善质量管理组织、质量手册、监督运作程序、完成作业指导书、表格文件、案卷文书质量和鉴定人规范操作的修订并实施,通过全所员工的共同努力,实现了全年0投诉,共受理司法鉴定案件157例,结案140例,其中诉讼案件127例,非诉讼案件30例,法律援助25例,减免25例,减免费用3500元;进行社会伤残评定约1336人次,精准扶贫户伤残鉴定359人次,其中精准扶贫入户伤残鉴定272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受到各级领导、办案机关和有关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为使我所更好地开展2018年司法鉴定工作,现将2017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进行管理评审,为资质认定工作打好基础 2017年4月21日,组织XXX等有关人员进行管理评审,通过管理评审,对本鉴定所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进行评价,确保本鉴定所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实现。结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要做好质量监督工作,确保鉴定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严防重大质量故事的发生。

2、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开展较少,今后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加大这方面的力度。

3、严格执行改进措施,并形成书面记录,做好有效性验证工作。

4、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并严格执行。

5、购置仪器或增加项目前提前解决好检定/检测问题。由于各部门全力配合和努力工作,按照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我所的工作做到有章可依,按程序办事,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基本正常,可以向省认评处报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二、开展精准扶贫入户鉴定工作

精准扶贫户伤残鉴定359人次,2017年6月10日至6月29日、2017年7月1日至7月2日、2017年7月18日、2017年11月12日至11月25日,配合县残联开展精准扶贫入户鉴定工作,下乡干部职工不辞艰辛,连续奋战,对贫困家庭的不能外出鉴定办证的272位残疾人入户鉴定,受到豫网、中国人民公仆网、中华网论坛、中国临颍网等媒体的关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各级领导及贫困残疾人的好评。

三、规范执业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规范执业,圆满的完成了法院系统、公安交警系统、保险系统、劳保系统委托的鉴定业务,鉴定过程中,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及作业指导书的操作规范作业,所进行的140例鉴定案件,委托人满意度反馈达到100%,案件归档、文书书写、卷宗综合评判达到优质标准,在省、市鉴定系统进行的检查中受到领导表扬。

1、执业场所情况:

本所具有固定的执业场所,总面积为100平方米。标牌、司法鉴定执业许可证均悬挂于醒目位置。独立设置接待室、鉴定室、档案室,配置齐全,并设有多功能电生理室、会议室。

2、本所具备在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工作必需的仪器设备并符合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的要求

3、建立并严格落实制度:

本所建立并落实司法鉴定机构法定代表人岗位职责、业务负责人岗位职责、鉴定材料接收登记保管制度、收费和财务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等。

4、建立司法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情况 积极编制司法鉴定项目指导书,本所主要项目都具备相关操作指导书;已完成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以及其他质量文件的编制工作,建立起鉴定机构质量组织和内部鉴定运转程序。

5、在执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有关内容情况 《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机构服务承诺书、司法鉴定人照片、执业类别及执业证号、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司法鉴定机构业务范围、司法鉴定事项办理流程、执业承诺和风险告知、省司法厅及市司法局监督电话均已制作公示栏并悬挂于明显位置。

6、在执业场所显著位置制作《XXX省司法厅法律服务投诉须知》标示牌上墙。

7、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业务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业务负责人均已熟知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8、接受管理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本所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及司法鉴定人协会的管理及日常监督检查,按时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按要求上报工作总结及业务报表。

9、执业主体情况

本所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执业主体,每项执业类别有3名以上的司法鉴定人。

10、继续教育培训情况

本所鉴定人按时参加司法部通知、及行业组织的各类业务学习,进行规范继续教育培训。上半年,组织司法鉴定人参加省司法厅、市司法局举行的培训,5位鉴定人培训全部合格。所内组织了《法医临床鉴定流程》及《法医临床检验规范》的学习。通过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了司法鉴定人的业务水平,提升了工作能力,使全所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保证了鉴定质量。下半年参加市司法鉴定人协会组织的培训班,5人经考核全部合格。

11、依法执业情况

本所及司法鉴定人能够严格依法执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

12、司法鉴定业务受理情况

本所由接待室专人负责统一受理司法鉴定委托,并建立案件受理登记本,鉴定文书及时发放并填写送达回证归档;本所未以司法鉴定名义受理非诉讼案件,未在非诉讼案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章或司法鉴定业务专用章。

四、进行法律服务业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组织全所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节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XXX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的通知》、《XXX省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办法》。按照所里的实际情况及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工作台帐,制定自查自纠问题对照表发放给每位职工,要求每人认真查找,不走过场,讲究实效,取得满意效果,通过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素质,增强了所的凝聚力,形成了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工作热情。

五、投诉及处理情况

认真落实投诉管理制度,保持投诉电话畅通,专人负责投诉信访接待工作,全年实现0投诉。 2017年,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我们的工作目标尚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成绩,纠正不足,为构建和谐社会和繁荣鉴定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XXX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2017年11月27日

第11篇:司法鉴定所档案管理制度

司法鉴定所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司法鉴定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司法鉴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

一、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的原则和便于利用的原则。

第三条司法鉴定档案是存储信息的载体,是司法鉴定过程各个环节形成的或涉及的各种材料的总和。包括司法鉴定委托书、送鉴材料、调查材料。实验和检查记录、出庭质证记录、专家会鉴意见、司法鉴定文书、照片、数据、图表、图谱、音像资料、信函等等。

第四条本机构设置档案室,并设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档案室统一收集、整理、保管、统计档案,并开展档案开发、利用和编研工作,为司法鉴定活动服务。

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

第五条司法鉴定档案中所有文书资料、档案名称、档案目录、档案备查表等要求字迹清晰,必须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

第六条司法鉴定人在完成一项司法鉴定任务后,应当及时整理本人手中的案卷材料,3个工作日内交予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档案管理人员在收集整理时,要对照登记簿一一核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七条档案整理和归档的基本要求是:收集齐全、分类合理、页码编制准确、卷内目录排列整齐、封面填写清楚规范、保管期限明确、装订结实美观等。

第八条案卷编排顺序:

(一)案卷封面;

(二)卷内目表;

(三)司法鉴定委托书;

(四)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及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并注明合同编号;

(五)司法鉴定方案;

(六)专家会签讨论记录;

(七)司法鉴定文书备案件;

(八)与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九)备查表;

(十)卷底。

第九条 案卷封面应当逐项填写清楚,案卷标题要简明扼要。

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对接收的各种档案,应当根据其特征和有关规定,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编目、确定保管期限、排列卷宗序号等、归档的卷宗封面右上角加盖“归档”章,并注明归档年度、日期、保管期限和卷宗序号。

第十一条档案按年度、类别、卷宗序号等顺序。由左至右、从上至下排列。第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对卷宗应做到当日收到,当日归档,每月进行检查、清点,统计。发现案卷丢失、损坏应及时报主管领导,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解决。

第十三条档案室应严格规范档案利用(包括查阅、调卷、摘抄、复制等)工作。

摘抄、复制的案卷材料限定为原始材料及司法鉴定文书原本。鉴定过程中的讨论记录、会鉴意见等不得摘抄、复制。

第十四条档案室建立档案利用登记簿,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审批、登记,办理相应手续。并提出保密要求。

(一)本机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利用档案,须持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的批示单.借出的档案应按规定期限及时归还。

(二)有关部门查阅鉴定档案、须持正式介绍信和工作证(律师执业证),办理相应手续,按规定,或现场查阅、或借阅时限定归还日期。

(三)卷宗内材料需摘抄或复制,须经档案管理人员报机构负责人审查同意。

(四)涉及机密级以上的档案、本机构规定不能公开的档案,严格限制查阅,必要时须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

(五)档案利用人对借出、查阅的档案,不准拆封、抽取材料,不准涂改、勾画、污损、违反者应追究责任。

(六)借阅卷宗逾期末还的,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催还或办理逾期续借手续。

第12篇:北京长城司法鉴定所

北京长城司法鉴定所

北京长城司法鉴定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是全国第一所由军队退休资深专家为主体的司法鉴定机构,北京长城司法鉴定所。

北京长城司法鉴定所执业的鉴定专家和管理人员,经军队长期教育培养,具有很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很强的法律意识,很好的职业道德,受过专业培训,基本功扎实,经验丰富,技术过硬,作风严谨,善于管理,为军队的安全稳定和军事斗争准备做出了突出贡献,是我军政法战线中的知名专家,也是我国司法队伍中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聘请了国内资深、知名鉴定专家、教授做顾问,以确保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北京长城司法鉴定所,拥有良好的实验室和现代化鉴定仪器设备,目前主要开展文书司法鉴定,承接社会和军队,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国-家-安-全机关、律师、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的委托,为经济合同、民事纠纷、诉讼与非诉讼等案件中的文书材料提供司法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北京长城司法鉴定所》。

北京长城司法鉴定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是全国第一所由军队退休资深专家为主体的司法鉴定机构。

北京长城司法鉴定所执业的鉴定专家和管理人员,经军队长期教育培养,具有很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很强的法律意识,很好的职业道德,受过专业培训,基本功扎实,经验丰富,技术过硬,作风严谨,善于管理,为军队的安全稳定和军事斗争准备做出了突出贡献,是我军政法战线中的知名专家,也是我国司法队伍中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聘请了国内资深、知名鉴定专家、教授做顾问,以确保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北京长城司法鉴定所,拥有良好的实验室和现代化鉴定仪器设备,目前主要开展文书司法鉴定,承接社会和军队,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国-家-安-全机关、律师、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的委托,为经济合同、民事纠纷、诉讼与非诉讼等案件中的文书材料提供司法技术鉴定。

北京长城司法鉴定所,秉承我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继续发扬军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认证认可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做好司法鉴定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司法公正,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我国法制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第13篇: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

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

西南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哲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之一,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建校60余年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高级专门人才10多万人,是全国培养法学专门人才最多的学校。

学校现有渝北回兴校区和沙坪坝歌乐山校区,占地总面积2000余亩,全日制在校学生近20000人。

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依托西南政法大学设立。西南政法大学从上世50年代中期即从事刑事侦查和司法鉴定教学、科研活动,具有较好的教学和实践的基矗DNA亲子鉴定独具特色,经常承担国内外复杂、疑难DNA检测测序。1986年经司-法-部批准成立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1987年被司-法-部授予司法鉴定权,2010年10月荣膺国家级十大司法鉴定机构,且为我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的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

长期以来,西政司法鉴定中心坚持以科研为龙头、教学为基储检案为支撑的指导思想,在物证技术教学、科研及面向社会的检案服务等活动中,做出了应有的努力,获得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认可,成为国内有影响的物证技术实验室和鉴定机构。

西政司法鉴定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亲子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和声像资料(电子证据)鉴定,司法鉴定《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中心拥有一支人数达73人的学缘、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的鉴定专家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具有几十年的司法鉴定实践经验和丰富的人才资源。

西政司法鉴定中心开展以物证类鉴定为主、鉴定种类基本齐全的司法鉴定活动,其中,笔迹和文书检验有多位知名专家教授,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是其特色。

西政司法鉴定中心已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可(CNAS认可),以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文书报告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司法效力,并可以在全世界范围内48个国家的58个成员组织多边互认。

单位名称: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62号长乐楼(亲子鉴定设市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竞标商需具备设计、制造或销售实验仪器、分析仪器、自动化仪表及成套系统资质。

第14篇:司法鉴定所诚信管理制度

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管理制度

一、为使司法鉴定机构牢固树立以诚信为本,信誉为重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的社会公信度,形成诚信执业的良好风气,树立司法鉴定行业的整体形象制定本制度。

二、通过规范机构设立资格初审程序,检查鉴定机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监督鉴定机构全面执行司法鉴定程序规则,严肃查处投诉案件,保证司法鉴定的公正和秩序。

三、司法鉴定机构需在司法局进行年检注册登记初审,并按要求建立诚信档案。

四、新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有本行业主管部门的资质认证和技术信誉度评价推荐。

五、司法鉴定机构要建立健全司法鉴定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保证鉴定程序公开、收费公开,实行依法回避、保守秘密、按时限鉴定、出庭质证、对鉴定结论负责制度。

六、司法鉴定机构负责对本机构的司法鉴定人进行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监督司法鉴定人严格依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的程序履行职责,保证司法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

七、司法鉴定机构必须建立受理案件登记簿,载明收案时间,委托单位,鉴定内容,司法鉴定人,被鉴定人,收费数、结案时间和采信情况。

八、进行司法鉴定时,保证有二名以上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并由专人进行复核。司法鉴定文书客观、严谨符合司法部《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的制作规范要求。

九、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应包括的内容和顺序为:卷封面、卷内目录、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协议书、委托单位提供的检材和鉴定资料、收领单、收费收据、负责人批办单、鉴定材料可附卷文件、必要鉴定过程记录鉴定所依据的规定及标准、鉴定人复核人签批的司法鉴定文书原稿、司法鉴定意见书或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送达回证、备考表。

十、对司法鉴定人不履行司法鉴定工作职责,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司法鉴定机构对鉴定工作疏于管理的,要予以批评、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上报省司法厅酌情处理。

第15篇:司法鉴定所人才培养规划

四川xx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所

2013年-2018年人才培养规划

为加快人才培养,使人才培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满足司法鉴定所长远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特制定2013-2018年人才培养规划。

人才培养检查“甄才、选才、育才、用才、留才”的用人方针,实行目标管理策略,有目标、有措施、有责任、有落实,留住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造就一批年富强、扎实肯干的司法鉴定人才队伍。

为充分调动培养人才的工作积极性,每年拨出一定的款项用于人才培养、管理、使用过程中必要的经费支出。

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才送出参加培训、学习等日常事务,每年制定培训计划,积极注意关于司法鉴定学术培训、质量体系建设等方面培训,有计划送出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不断提高司法鉴定水平。对于母体组织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每年晋升为精神科副主任医师的人员,列为人才培养对象,选择优秀合格、政治素质过硬的人才进入司法鉴定所,作为鉴定所后备力量进行培养。

在规划期内引进3-4名年轻副高级职称人员进行培养,引进1-2名硕士、1名博士作为鉴定所后备人才进行培养。

对纳入人才培养规划的各类人员要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人才档案,每年度根据培养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思想情况在培养方式上进行适当的调整,激励人才增强自我完善意识。

人才培养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以老带新。对新引进的人才,在实习期内安排有丰富鉴定经验的专家担任指导老师,负责对其业务技术上进行指导帮助,使他们能快速成长,尽快成为鉴定所有用之才。

2、加强培训,提高整体素质。积极组织人才培养对象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增强其综合知识水平,使其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3、加强锻炼,促其成长。对人才培养对象敢于压担子,提要求,促进人才健康成长。

4、提供学习深造计划,根据鉴定所发展的需要,组织、选送部分具有一定培养前途的优秀人才到上级部门深造,使他们真正成为鉴定所的支柱人才。

5、加强交流、取长补短。通过多种渠道,为各类人才提供技术交流的计划,有计划选送青年人才到其他省市单位进行学术交流、参观访问或进修学习,开阔他们的视野。

6、鼓励鉴定人在工作之余进行自我充电或进修学习,根据鉴定人的工作业绩等综合表现,鉴定所将给以资金鼓励。

2013年1月13日

第16篇:山东金正司法鉴定所

山东金正司法鉴定所

山东金正司法鉴定所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国家司-法-部备案于2006年5月23日成立的一家综合性、权威性、中立性的司法鉴定机构,山东金正司法鉴定所。鉴定许可证号为:鲁司鉴登字370106207,已由山东省司法厅、济南市司法局向社会公告。该鉴定所依托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山东省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吸收了山东大学医学院、省市公检法机关以及上述两家单位的知名专家作为司法鉴定人,设备先进、技术精湛,保证了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公正性。主要专家有陈主杰主任法医师(原济南市公安局法医组组长)、刘洪琪研究员(原山东省医科大学病理解剖教研室主任)、曹守维研究员(原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病理室主任)。鉴定所目前已经与复旦大学法医学院、山西医科大学法医学院、中国刑警学院法医系、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等国内多所大学、科研机构在学术指导、人员培训、实习基地等多方面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司法鉴定《山东金正司法鉴定所》。已经开展的鉴定项目为: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接受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保险机构等其他法人组织和公民个人的委托。

律师事务所简介:

山东金正司法鉴定所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于二OO六年八月二十三日成立。鉴定许可证号为:鲁司鉴登字370106207。

山东金正司法鉴定所吸收了山东盛济南市公检法机关、山东大学

【摘要】目的回顾性分析交通事故致重度颅脑损伤合并严重胸外伤的救治,探讨此类损伤的临床特点和救治原则。方法28例交通事故致重度颅脑损伤合并严重胸外伤患者,均为重度颅脑伤(GCS3~8分)合并严重胸外伤,入院时低血压甚至休克。立即给予畅通气道,积极抗休克。急诊行颅内血肿清除术9例,胸腔闭式引流25例,开胸手术5例。建立人工气道后,均予以机械辅助/控制通气,常规使用呼吸末正压呼吸(pEEp)。结果治愈19例,死亡9例。5例死于重度颅脑损伤,3例死于迁延性昏迷并发多器官功能衰竭(MOF),1例死于ARDS。结论交通事故致头胸严重伤常见,因两者病理生理改变显著且互为因果,给临床诊治带来更多困难。优先稳定呼吸、循环,及时解决颅脑及胸部致命性损伤,结合积极、合理的机械通气等综合措施,有望降低此类患者死亡率、致残率。

学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的知名专家、学者,依托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山东省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技术和设备,高起点、严要求,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保险公司等组织和个人的委托,开展司法鉴定工作。

第17篇:青岛司法鉴定所 (推荐)

青岛司法鉴定所

青岛诚祥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3年4月,是由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申请组建,经山东省司法厅首批批准成立的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单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仲裁委员会批准入册的司法鉴定单位,主要为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建筑工程鉴定及工程质量鉴定服务,青岛司法鉴定所。其业务范围:1.建筑工程司法鉴定;2.工程造价司法鉴定;3.勘察测绘质量鉴定;4.建筑材料及制品质量鉴定;5.装饰、装修工程、环境工程质量评定。

青岛诚祥鉴定所也是经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的山东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可对既有房屋的结构安全进行鉴定,也可对达到或超过安全使用年限以及受重大灾害、事故影响的房屋进行鉴定。

拥有近30名国家注册司法鉴定人,其中各类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占85%以上,不少是青岛市建设行业中有权威和经验的资深专家。本所还拥有科学、先进的检测手段。所内设有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试验室),并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还得到勘测院检测中心和其他检测机构的大力支持和密切合作。在人才、技术、装备等方面为科学、公正地开展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技术鉴定和房屋安全鉴定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证。

遵循“依靠科学、求证客观、追求公正、共建文明”的宗旨,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准确、严谨诚信”的质量方针和“确保提供的鉴定意见的准确率达到100%”的质量目标,司法鉴定《青岛司法鉴定所》。严格按照鉴定程序和技术规范的规定,精心组织和开展每一项鉴定活动。已鉴定的各类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工程项目的准确率和采信率均达到100%,取得了丰富的鉴定经验和可喜的业绩,在建筑工程鉴定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赢得了各级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质监部门和其他委托方的普遍认可和高度信任。

青岛诚祥鉴定所理念“凝聚一流人才,运用领先技术,诚信严谨运作,真诚奉献社会”。本所的工作目标是“创建著名鉴定品牌”,为社会提供一流服务。

青岛正源司法鉴定所是2000年12月,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注册成立的山东省第一家面向社会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设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和司法会计鉴定。本所的任务是独立的运用现代科学理论与技术,准确及时地对所需鉴定的案件提供科学证据,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服务。本所坚持独立办案,不受外界干扰,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和“科学、公正、准确、高效”的质量方针,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高质量的司法鉴定服务。

青岛正源司法鉴定所现有司法鉴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25名,其中高级职称5名,副高级职称12名。在法医临床、文书鉴定、痕迹鉴定领域的检案量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名列前茅。自我所成立以来,已出具鉴定意见书万余份,在委托人中有极高的采信率。2007年度获山东省司法厅授予的集体二等功,2009年获司-法-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司法鉴定先进集体”。

2010年4月,我所经过一年多的努力获得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IS《检查机构认可证书》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审查认可证书》。至此,我所成为我国首批获得上述双证的A类第三方国家级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

业务电话:文检痕检:0532-85810811

法医鉴定:0532-85810453。

第18篇:明浩司法鉴定所

明浩司法鉴定所

杭州明皓司法鉴定所是一家专门从事综合性司法鉴定服务的鉴定机构,具有国家法律认可的法医临床、法医物证、司法文书等专业司法鉴定资质,明浩司法鉴定所。

杭州明皓司法鉴定所系杭州地区首家通过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的司法鉴定机构。

鉴定意见

建德市人民法院:

鉴定意见人(原告)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起诉到你院,并根据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的《CT诊断》、《CR诊断》、《出院小结》、《医疗证明》等相关证据,证明鉴定意见人受交通事故侵害造成“骨盆骨折 畸形愈合严重(左侧耻骨上下支骨折、左骶骨骨折);脑挫伤伴颅内血肿 脑震荡后遗症”,因此认为除杭州中正司法检定所杭中正司鉴【2009】临鉴字第267号《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评定交通事故X(拾)级伤残外还有被侵害事实,符合评定伤残标准,于2010年5月14日向你院递交了《伤残鉴定申请书》及鉴定材料,6月1日,你院口头通知鉴定意见人到杭州明浩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人对该次鉴定意见如下:

1、你院于 2010年5月14日开庭,但对于三方当事人提交证据并未进行质证,司法鉴定《明浩司法鉴定所》。之后你院委托鉴定机构对需要提交的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也没有经合法程序进行质证确认。

2、鉴定意见人对该次鉴定只对鉴定意见人所提供的鉴定材料来源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但不包括对你院委托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根据杭州明浩司法鉴定所在网上公开的信息“

二、法医临床鉴定委托应注意事项

5、提供的资料需真实、可靠,由于资料虚假或不全等原因,导致鉴定结论错误或不能作出相应鉴定意见,本所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和责任”。鉴定意见人要求你院对该次鉴定材料进行质证确认真实性、合法性后再委托鉴定。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你院在第二被告没有提供证据情况下,已经在5月14日口头支持了第二被告对原告提供的杭州中正司法检定所杭中正司鉴【2009】临鉴字第267号《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异议,并延期15日举证,鉴定意见人充分尊重你院的决定,鉴定意见如上。

此致

建德市人民法院

抄送:杭州明浩司法鉴定所

鉴定意见人:

2010年6月2日。

第19篇:济宁平直司法鉴定所

济宁平直司法鉴定所

济宁平直物证司法鉴定所,于2004年1月9日经山东省司法厅核准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2005年9月30日又重新申报审核编入《国家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名册》,并向社会公告,济宁平直司法鉴定所。

济宁平直物证司法鉴定所经省高院批准,被确定为法院系统重点委托单位。世济宁市唯一参加司-法-部能力验证的司法鉴定所。通过去年开展的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活动,制定了11项管理制度,增加鉴定人,购置仪器设备。2006年12月11日经山东省司法厅核准登记的司法鉴定人员26名,其中文检师3名、痕检师4名,法医师19名,高级职称14名、中级职称12名。多时从事相关业务工作

二、三十年以上,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在济宁市司法局的管理下,遵照《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合法、中立、规范、及时、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开展为司法机关和公民、组织诉讼需要委托的司法鉴定工作,司法鉴定《济宁平直司法鉴定所》。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山东省司法鉴定业务收费临时标准》收取鉴定费,我所为了关照弱势群体,对确有特殊困难的,给予减、免鉴定费。

法医检验室:

法医临床鉴定: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交通事故、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性功能鉴定、活体年龄鉴定、医疗纠纷鉴定、劳动能力评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医疗费审查和医疗费鉴定。

法医病理鉴定:尸体尸表检验、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愈死后伤鉴别、新鲜尸体解剖、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事件推定、死后个体识别、病理组织切片检验。

法医毒物:定性、定量毒物分析鉴定、不明方向毒物分析鉴定液相法检测、质谱检测。

文检实验室:

文书鉴定: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文书制作时间鉴定、文书物质材料鉴定。

痕检实验室:

痕迹鉴定:指纹鉴定、足迹鉴定、工具痕迹鉴定、枪弹痕迹鉴定、车辆事故痕迹鉴定。

济宁平直物证司法鉴定所联系方式:

办公室:0537-2100186 2106869

传真:05372100186

邮箱:jnpzsifajiandingsuo@www.daodoc.com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18号

邮编:272100。

第20篇: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六)不符合本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

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

第十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

司法鉴定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

(二)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

(三)委托鉴定的要求;

(四)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

(五)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

(六)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七)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

(八)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因鉴定需要耗尽或者可能损坏检材的,或者在鉴定完成后无法完整退还检材的,应当事先向委托人讲明,征得其同意或者认可,并在协议书中载明。

在进行司法鉴定过程中需要变更协议书内容的,应当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章司法鉴定的实施

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十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二十条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委托人、委托的鉴定事项或者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

司法鉴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其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委托人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的,应当向该鉴定人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由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委托人对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实行回避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撤销鉴定委托,司法鉴定《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

第二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严格监控鉴定材料的接收、传递、检验、保存和处置,建立科学、严密的管理制度。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一)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司法鉴定主管部门、司法鉴定行业组织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不具备前款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可以采用所属司法鉴定机构自行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

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取笔记、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记录的文本或者音像载体应当妥善保存。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在进行鉴定的过程中,需要对女性作妇科检查的,应当由女性司法鉴定人进行;无女性司法鉴定人的,应当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常

在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未成年人的身体进行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常

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常

对需要到现场提取检材的,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人提取,并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第二十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的过程中,遇有特别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的,可以向本机构以外的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咨询,但最终的鉴定意见应当由本机构的司法鉴定人出具。

第二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第二十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一)发现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二)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因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因鉴定材料耗劲损坏,委托人不能或者拒绝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的。

《司法鉴定所岗位职责.doc》
司法鉴定所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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