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执法工作岗位职责

2021-03-05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质监局执法打假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推动行政区域打假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努力营造竞争公平、消费放心的市场环境;大力提升执法打假工作质量,扎实开展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创新执法打假手段,完善执法打假信息网络,为实现产品质量提升做贡献。

二、工作要点

(一)继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安全。

1、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认真组织开展针对食品和食用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

2、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和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

3、继续以31种“常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安全的食品制假制劣违法行为”为打击重点;

4、加大对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全部28大类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及食品包装材料开展无证查处和执法检查;

5、开展节假日和季节食品专项执法检查;

6、始终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加工企业巡查,提高主动发现、先期控制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控制、早报告。

重点单位:获证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二)抓好农资打假工作,切实保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

1、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

2、组织开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开展农资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

3、开展农资产品联合打假行动,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和配合,形成打假合力;

4、加强对获证企业和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的监管,从严查处无证生产磷肥、复合肥和制售劣质肥料的违法行为。

重点区域:获证企业和小磷肥、小复混肥加工厂、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区域农资销售点。

(三)加大建材产品打假力度,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安全。

1、继续深入推进“清新居室”工作;

2、加强对交通、水利水电、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等重点工程所用建筑材料的执法检查;

3、继续开展“地条钢”防反弹及建筑钢材专项执法打假工作;

4、进一步加大水泥及水泥制品、新型墙体材料检查力度;

5、加强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建材产品的监管,从严查处无证生产违法行为。

重点区域:境内交通、水利水电等重点工程及各建筑工地。

(四)深入开展家电(汽摩)下乡产品执法打假,确保惠农政策顺利实施。

继续以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和实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的农村地区为监管重点,针对农村配送、送货下乡和农村集市等特点,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打假,严查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和伪造冒用3c标志、伪造下乡产品标识、能效标识以低冒高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翻新、拼装废旧家电等借家电下乡名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及时受理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并组织调查处理,确保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顺利实施。

重点区域:实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的农村地区。

(五)抓好节能产品、鞭炮、燃油、液化石油气等危化品专项整治。

1、围绕节能减排,开展对节能产品、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源计量器具和能效标识产品的执法检查;

2、按照《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管,防止出现质量安全事故;

3、继续抓好燃油、液化石油气等生产、生活资料的产品质量监管;

4、加强巡查并坚决查处无证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对无标生产的小炼油厂要坚决予以打击。

重点区域:化工企业、节能产品和能效标识产品销售网点、鞭炮生产经营企业、燃油和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

(六)抓好生产和流通领域涉及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系认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标准、条形码及认证标志的产品专项监督检查。

1、在生产和流通环节开展执法检查,重点监管流通汽车零部件、低压电器、电线电缆、童车玩具、制冷设备等强制性认证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对强制性认证管理的玩具、电线电缆、低压电器、改装车等产品进行实物质量一致性检查;加强对伪造冒用3c标志、自愿性产品认证标志和滥用证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对照明设备、电动工具、电焊机、家用及类似用途设备、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等产品进行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以美容化妆品批发零售点为重点整治对象的化妆品专项检验;

3、开展润滑油、机动车辆制动液等产品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伪劣油品及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拼装汽车等违法行为。

重点区域:获证企业、建筑工地、汽车及配件市场、加油站、超市。

(七)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1、以生产和使用环节为重点,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2、严查未取得许可、核准、登记的单位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违法行为。

重点区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房地产开发项目。

(八)抓好计量执法监督检查,落实“计量惠民”。

1、开展以涉及民生的计量器具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无证生产、打击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和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

2、认真开展定量包装商品专项抽查活动,严查定量包装商品短斤少两违法行为;

3、开展对检测机构的计量执法检查。加强对检测机构是否超范围、超认证有效期、伪造数据出具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确保检测机构认证体系有效运行。

重点区域:计量器具生产、使用单位、检测机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经营企业。

(九)加强对“黑心棉”的专项整治。

重点区域:棉絮加工小作坊。

(十)抓好消费者投诉维权工作,构建打假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辖区打假责任制。

1、充分发挥“12365”投诉举报平台的功能和社会窗口作用,及时传递投诉、举报信息;

2、继续完善执法机构联合办案机制,加大联合打假力度、形成打假合力;

3、主动联系名优企业,开展打假维权行动;

4、利用现场快速检测等加强案源搜集的手段促进执法打假工作的开展;

5、巩固和创新执法打假领域,扩大执法打假成效;

6、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执法打假信息化建设。

(十一)加强行政执法自身质量的提升,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推荐第2篇:县质监局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县质监局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县质监局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县质监局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一、主要成绩

上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生产加工企业间次,检查经销企业间次,办理案件宗,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万元,执行到位万元。其中立案案件宗,已审理宗,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万元,已结案宗,执行到位万元;现场处罚案件宗,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万元,已全部执行到位。

二、机构设置及其人员配备及执行记录

1、设置政策法规宣教股,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公务员。

2、设置稽查队为专职行政执法机构,

并委托其执法,被委托机构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稽查队执法人员为公务员,且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3、调整了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由5名执法人员组成,并下设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指定政策法规宣教股为受理行政执法投诉、申诉的机构,并由专人负责。

5、局不定期组织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并积极参加省、市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和培训。稽查队每月安排半天时间举行案件办理分析交流会,对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分析、研究,促进案件顺利执行,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三、建章立制及执行记录

1、制订《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制度汇编》,汇总了我局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部门岗位执法责任制、法制机构和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行

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案件管理制度,罚没财、物和登记保存物资管理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监督的规定等规章制度。

2、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其他有关行政执法制度,制订了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案件办理分析交流制度、行政案件审理制度、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打假责任制度,受理、处理行政执法投诉、申诉制度,落实“五不放过制度”、案件移送制度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等。

3、减免行政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4、对上级转办交办案件及时登记并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查处工作,查处结束后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转办交办部门。

5、严格依据有关规定执行案件移送,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和超越质监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坚决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以上各项制度我局均能认真执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记录。

四、行政执法情况

1、所办理案件属于质监部门职权范围,超出质监部门职权范围或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2、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按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案件,都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并形成处理意见、告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程序。案件办理遵循“先立案,后查处”原则,查处时有2个以上执法人员,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所有立案案件经集体审理并做到查审分离。

3、定性准确、取证到位。行政案件的办理能对违法事实认定清楚、全面,证据确凿,并采取拍照、录像和复印有关资料等方式固化证据,证据间相互佐证,对违法行为定性准确、全面,不避重就轻。

4、法律适用准确,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遵循法律适用原则,做到优先

适用上位法、特别法和新法,不存在选择性适用法条以及增、减法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内容的情况,文字表述准确,适用法律写全称。针对违法行为的轻重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危害等,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不存在显失公正的情况。

5、行政处罚执行符合规定。罚没款罚收分离,除法律规定可以代收的外,罚没款一律由指定银行代收,并出具省财政统一的罚没收据。对不符合行政处罚减、免条件的,不随意减、免行政处罚。罚没物品处理机构与案件办理机构分离。

6、文书使用正确、规范。办理案件使用统一格式的执法文书,文书使用正确,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文书语言简洁、规范,不存在随意使用简称、简写的情况;文书不存在涂改现象,更改处由当事人确认;《行政处罚决定书》以电脑打印形式,并及时上报市局稽查大队办理备案手续。

五、其他情况

1、行政案件投诉、申诉情况。今年,我局没有接到质监部门管辖范围的投诉案件,收到关于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问题和建筑房屋质量问题等投诉,我局建议当事人到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

2、涉案物品和罚没物品管理情况。设立了固定的物品保管场所,指定专人对涉案物品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详细档案;详细记录物品出入库、交接及处理情况,物品处理情况及时归档;不存在挪用、调换、私分涉案物品的情况。

3、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今年没有出现因过错导致行政处罚错误或显失公正的情况,没有出现因过错导致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撤消、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情况。

4、行政执法案件公开情况。对符合案件公开条件的案件,根据《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公开行政执法案件管理办法》进行公开,公开的范围、方式、内容、

期限、程序均符合规定要求。

5、对本辖区内查处的影响较大的违法行为依照“五不放过”要求依法查处,做到:案情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该建议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处理而没有建议的不放过。

6、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我局十分重视法制宣贯工作,调整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两名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加强了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我局执法人员通过书籍资料,案例分析,互联网论坛等方式,加强了对质监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提高了自身的素质。执法人员在巡查企业和执法过程中,主动对企业、群众进行计量、标准、质量、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促进企业的质量管理。在“”消费者权益日等特殊日子,联合有关部门开展

大型现场宣传活动,通过派发资料、现场真假鉴别、接受投诉咨询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另外还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今年上半年,分别向省、市、县媒体投递稿件并被采纳共19篇,其中省局网站采纳1篇,市局网站采纳1篇,日报采纳6篇,市电视台采纳1篇,县新闻媒体采纳9篇,市局简报采纳1篇。

7、行政复议、诉讼及国家赔偿情况。今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撤消、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案件;无行政诉讼撤消、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案件;无违法行使职权而导致国家赔偿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

1、有关规章制度不够细化,执行情况记录不够全面;

2、执法人员数量较少,人员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3、大案要案少,需进一步开拓案源;

4、法制宣传形式比较单一等。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有关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并做好详细记录;

2、充实执法队伍,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狠抓大案要案;

4、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推荐第3篇:质监局说理式执法制度

x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说理式阳光执法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探索实践“公开、公平、廉洁”执法的运行机制,以德行政,执法为民,有效发挥质监的职能作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开展质监说理式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执法模式,在全县质监队伍推行质监说理式阳光执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高质监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质监的社会化、专业化、系统化为指向,以执政为民为执法宗旨,突出效能革新,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机制,确保质监行政执法“严格、公正、文明、理性”。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推行阳光执法,实现“阳光服务、阳光监管、阳光办案、阳光监督”的总体目标,做到有为、有威、有位。坚持发挥内外执法监督机制作用,做到公正无私,执法廉明,努力营造公开、公平的执法环境。坚持加强党风、工作作风建设,做到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努力培养心系群众、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良好品德。

三、工作内容

通过建立和完善“四个机制”,强化“三个力度”,坚持“三个公开”,全面推行说理式阳光执法。

(一)建立和完善四个机制,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

1、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管制约机制。我局制订出台《X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说理式阳光执法制度》,做到执法有依据,处罚有根据。

2、建立和完善执法办案监督机制。一是严把案件质量

关,进一步完善案件审理和案件质量检查制度,坚持案件承办股(室)自查自纠,并定期组织检查、案卷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严格办案程序,建立案件查处纪检监察全程跟踪监督制度,从立案调查至案件结束,由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严格把关,用制度来管人管事,实现公开、公正执法。

3、建立案件回访机制。案件查处后,由局纪检监察部

门以及承办股(室)对当事人进行回访,检查违法行为纠正情况,了解执法办案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是否文明执法,真正做到以法服人、以德服人,寓教育疏导于执法之中。

4、建立案件评议机制。对一些涉及重大行政处罚的违

法案件,从调查取证阶段直至案件办理结束,实行“三参与”的案件评议制度。“三参与”是指:邀请县、乡镇人大代表,

法制部门以及案件当事人共同参与案件评议,听取各方面人员的意见,提高行政处罚的公开性和准确性。

(二)强化三个力度,营造质监阳光执法的环境。

1、强化行政执法力度。突出执法重点,以食品生产、

特种设备、标准化、计量作弊、打假治劣等行业(领域)为监管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排查和“打非”行动。

2、强化日常监管力度。积极发挥质监力量的作用,采

取日常监管的方式,加强对企业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管理,实现监督管理职能到位。通过积极有效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

3、强化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有计划、有组织、有声势、有效果,深入持久地整治和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用威而有信、威而有望、威而有果的实际行动,努力营造“阳光执法”的大环境。

(三)坚持三个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

1、坚持办事公开。从方便群众了解质监工作内容,有

事怎么办、找谁办为出发点,将质监工作职责、职能、执法办案程序、社会服务承诺,举报电话及联系方式等向社会公开。同时,强化服务,特殊情况做到特殊处理,实现“阳光服务”。

2、坚持法律法规公开。以“质监邀你看企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计量日”、“安全生产月”、

“质量月”宣传活动等为契机,向社会广泛宣传质监相关的法律法规。标本兼治,立足治本,送法上门,服务到位,实现“阳光监管”。

3、坚持调查案件公开。查办案件,不仅指出违法事实

及危害,而且要指明违反国家哪条法规,切实做到依照法律、依据事实、以理服人,切实增强案件查处的透明度,实行质监违法案件公开透明运行,努力实现公开办案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阳光办案”。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说理式阳光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XXX担任,副组长由纪检组长XXX以及副局长XXX担任,成员由局各股(室)、所等全体成员组成。领导小组要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规则,坚持定期检查或抽查推行质监说理式阳光执法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好的作法和经验,纠正存在的问题,扎扎实实地把质监说理式阳光执法引向深入。

(二)转变执法观念。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要求,改变单纯为执法而执法的倾向,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思想,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整顿与规范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自我约束相结合,打击与防治相结合,以执法促规范、促发展,区分情况,标本兼治,注重治本。

(三)完善执法制度。围绕质监说理式阳光执法工作意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责任权限,明确程序规则,做到件件有人管,事事有着落。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规范行为,强化管理,改进服务,促进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坚持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掌握情况,纠正问题,有效发挥制度的制约力和推动力,确保质监说理式阳光执法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

(四)改进工作作风。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有的放矢地开展各种教育活动,认真解决执法队伍中可能存在的思想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驰等问题,进一步振奋精神,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的质监形象。

(五)不断创新改革。实施质监说理式阳光执法,是执法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的创新。全县质监系统全体人员要适应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坚决克服用老思想、老传统、老办法来处理新形势下发生的新问题,围绕阳光执法理念的树立,不断实行观念创新、思路创新、办法创新、手段创新,坚持与时俱进,加强调查研究,学习交流经验,总结探索规律,坚持理念与实践相适应,办法与工作相协调,不断推动质监说理式阳光执法的深入开展。

(六)提高队伍素质。质监说理式阳光执法能否取得实效,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是关键。全县质监系统全体人员要以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为契机,加强理论、业务以及体能的训练,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执法水平、工作能力以及自身的气质形象,努力把我县质监队伍建设成一支忠于职守、清正廉明、威而有信、服务于民、让党和政府放心、服务对象满意、人民群众赞誉的文明行政执法队伍,为实施质监说理式阳光执法提供素质保证。

推荐第4篇:质监局稽查执法标兵事迹材料

郭华,男,今年47岁,现任邹平县质监局稽查一室主任。自1990年进入邹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先后从事过计量、稽查工作,自1998年开始,从事稽查工作,担任稽查队队长,从事执法工作七年来,他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干”字当头,生活中,他先人后己,无私奉献。作为一名执法工作者,郭国华时刻牢记工作宗旨,忠实履行职责,不辱神圣使命,谱写了一曲动人的稽查之歌,在平凡中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奉献中实现了人生的最高价值。在XX年,他被评为全县优秀执法工作者,XX年被滨州市质监局评为廉洁勤政先进个人,被邹平县委、县政府评为优质服务先进个人,被邹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全县窗口行业“百佳服务明星”,XX年被邹平县委、县政府记三等功。XX年被市局评为五佳执法标兵和廉洁勤政先进个人。

赤诚奉献写青春

郭国华同志1977年参加工作以后,一直从事教师工作,后来加入了质监队伍的行列,他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始终保持着农家子弟所特有的朴实、诚恳和勤劳,始终保持着对知识的渴求,敏于事而慎于言,待人坦诚而热情。多年来,他始终把学习放在首位,注重用正确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吸收新知识,从理论和学识上不断给自己“充电”。

1998年,局里安排郭国华同志任稽查队队长。“职务就是责任。”这是郭国华最喜欢的座右铭。他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对待工作,他总是精益求精,力争上游,认真履行“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三我”承诺,事事从我做起,全队事无巨细,亲自抓,带头干,每项工作都走在了全局的前列。他带领全体同志认真学习业务,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工作能力和识假辩假水平,结合局里制定的学习制度和稽查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每周一次准时收看《每周质量报告》,并记好笔记,针对《每周质量报告》中所涉及的问题,结合邹平县实际情况,和全队人员进一步进行讨论分析,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的事件在邹平县发生,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反复学习和讨论,做到了每学习一次,对法律法规的认识都有进一步的提高,使各项法律法规熟记在心,融汇贯通。XX年的春天开展农资专项打假活动期间,有一天傍晚,他通过“12365”热线接到群众举报,称某镇一生资门市部销售假冒化肥,当时正是农民春耕备播的时候,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迅速召集执法人员赶到了现场,现场检查共有42吨标注为美国邦迪诺肥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尿素,后经抽样检验,该产品不合格,经进一步调查得知,该门市部共进货50吨,已经销售了8吨,针对这一情况,为了不让农民把不合格的肥料用到庄稼地里,郭国华带领稽查队全体人员,根据售假者提供的情况及走访群众的情况,经过一番周折,终于将所售出的8吨不合格肥料全部追回,受到了当地百姓的交口称赞。

在工作中他注意发挥其他副队长的作用,既明确分工,又互相协调配合,他要求自己和其他队员思想上要多沟通,感情上要多交流,工作上要多通气,生活上要多关心,形成了互相信任、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的良好关系;他坚持民主集中制,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于比较重要的决策,他坚持要有一个充分酝酿思考的过程,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集体的意见。他注意讲大局、讲团结、讲原则,在他和稽查队员的共同努力下,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保持了团结向上、积极进取的良好局面,使稽查队工作多年来都走在了全局各科室的前面,多次被评为局里的先进科室,郭国华本人也多次被评为先进执法工作者和廉政建设先进个人。

一片丹心质监情

雷厉风行、重拳出击是郭国华担任队长工作以来的一贯作风。工作中的他总是身先士卒,知难而上。前几年由于社会上还没有充分认识打假的意义,打假的难度特别大,一些制假、售假违法分子十分嚣张,公开阻碍执法人员检查,很多同志出现了畏难发愁情绪。在这种形势下,郭国华同志不怕危险、不怕艰苦,把工作进行了科学的安排,带队冲上了打假第一线。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发现情况立刻行动,查假打假,端窝打点。有时到深夜还吃不上晚饭,有时在寒冷的夜里要守候几个小时。在1999年元旦以前,正是假酒猖獗时期,郭国华得到举报,带领执法人员到青阳去端窝点,为了等待有利时机,同志们空着肚子守在窝点附近,当时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同志们又冷又饿,但当看到郭国华同志一直专注地守在打假现场,激发了他们的斗志,在造假分子开始生产时,同志们一拥而上,缴获了所有的假酒和包装物,当郭国华率领同志们胜利归来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钟了。邹平质监局的打假工作受到了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表彰。青龙山水泥厂邹平分厂是邹平县的骨干企业,由于产品质量好,市场信誉高,被造假分子盯上,从而牟取暴利,坑害消费者,更严重的是给建筑工程带来隐患。为此,郭国华带领稽查队不论白天黑夜与企业联手在三个月之内端掉了两个造假窝点,查获了五家经销假水泥的商店,维护了名优企业的形象和利益,“打假保优,造福人民”的锦旗至今还彰示着青龙山水泥厂对稽查人员的感激之情。

郭国华同志经常对同志们说,稽查队的主要任务是为邹平经济建设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服务,要用新的思考、新的方式来拓展工作。几年来,郭国华同志带领全队,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以营造权益保障的投资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他感到作为职能部门,必须围绕政府和老百姓关心的社会热点,把执法重点放在危害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大案要案上。曾几何时,邹平的白酒、小轧钢、棉花加工行业,非法生产,假冒伪劣横行,多次被新闻媒体曝光,成为全省的重灾区,郭国华带领稽查队全体人员在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假冒的同时,也在深入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造假现象屡禁不止?怎样才能使他们走上正规呢?通过实践,他们在坚持区域治理和加大扶优力度方面得到了有机的统一,坚持做到查处一种产品,整顿一个区域,促进一项优势产业的发展。

在抗“非典”期间,郭国华连续一个月不休息,连“五一”也和队员活跃在商场、超市,对口罩、体温计、消毒剂等进行检查。禽流感期间,他组织队员对禽类食品加工企业和冷库进行检查。春节前,是各类食品流向市场的旺季,为使老百姓吃得放心,他组织队员协同有关部门检查是否有病死猪肉等流到邹平。阜阳奶粉事件一曝光,他敏锐的感到其重要性,还没等上级布置立即对全县的副食经销点进行检查。

郭国华带领稽查队的同志们不辞辛苦,加班加点,经常冒着严寒酷暑,甚至在黑夜蹲点蹲守与造假分子周旋,仅利用夜间执行执法任务就达300余人次,同志们没有叫苦叫累,而是干的有声有色,真正培养锻炼成了一支思想强、作风硬、工作实、为政廉的执法队伍。XX年2月,他带领稽查人员经过几昼夜的蹲点,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一举踹掉了一个化肥造假窝点,查获假化肥20吨。几年来稽查队共出动6000多人次,查处假冒伪劣食品、酒、调味品、建材、地条钢等案件455余件,捣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窝点35余个,打击了制假售假者的嚣张气焰。

秉公执法显忠诚

“公生明,廉生威”,“身正而令行”。作为一名稽查队长,遇到的诱惑多,面临的挑战大,但郭国华同志始终能把握自己,抵制诱惑,战胜挑战,保持廉洁,做到吃请不到,送礼不要。面对方方面面的说情,他始终坚持一个信念: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一名执法工作者,依法办事,廉洁奉公是神圣的职责。

工作中他不徇私情,严格执法。做稽查工作,得罪人是在所难免的,XX年9月,郭国华同志当时正处理几起销售假手机的案子,一个星期天,正当郭国华和家人在一起团聚的时候,接到一个匿名电话说:“别把事做得太绝了,多给自己留条后路吧。”郭国华毫不畏惧地说:“如果你用假货去坑人,那我会一直查下去。”对方慑于郭国华的声威,迅速挂断了电话。当时,家人很担心,都劝他要小心,他说:“这正说明我们查对了,说明售假者心虚了。”在一次市场检查中,查到他自己的一位亲戚经销劣质化肥。当时,他那位亲戚说:“你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抬抬手不就过去了。”但是,郭国华语重心长地说:“如果今天我不理会这件事,那么这批劣质化肥就会到了农民的地里,不但起不到肥料的作用,还会使庄稼受损,一年的收成就完了,农民不就指望庄稼过日子吗?你让他们吃什么?”那位亲戚被他一番话说得哑口无言,他没有因为经销者是自己的亲戚就从宽处理,而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对其产品进行了异地封存,并按规定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因此得到了铁面无私的美称。

几年中,由于做到了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行政案件,因此,郭国华在所办理的行政案件中,从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也未有一起行政执法过错和错案发生,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

人生有限,而奉献无止。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郭国华总是一丝不苟,脚踏实地实践“三个代表”的楷模,他兢兢业业工作,踏踏实实做人,忠实履行职责,把有限的精力奉献给了质监事业,奉献给了人民群众,无愧为邹平大地上的质监卫士。

推荐第5篇:昭平县质监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昭平县质监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06至2007年,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们牢固树立质监为民、执法为民思想,坚持“思路就是出路,创新就是发展”的理念,不断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打假工作,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确保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的基本情况

(一)进一步加大打假治劣工作力度,牢固树立打假主力军的地位

近两年,根据年初召开执法打假会议精神,我局集中分析全县总体质量状况和质量技术监督执法打假形势,统一思想,引导全体干部职工高度认识行政执法打假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始终把打假治劣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我们在人、财、物等方面都给执法打假工作充分保障,确保了执法打假工作的稳步开展。执法打假工作成效越来越明显,打出了质监部门的形象和地位。从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底,两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0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80余辆次,查办各类违法案件218起,涉案货值达80万元,罚没入库64.45万元。所查办案件涉及食品、特种设备、建材、农资等四大类、十多个品种。打掉1个制假窝点,销毁假冒伪劣产品货值1.5余万元,进一步规范了生产、净化了市场,为地方经济健康发展作出

了贡献。

(二)突出打假重点、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两年以来,我们的执法打假工作以食品、农资、建材等产品为重点,不断加大监督抽查和打击治理力度。在已经查办并办结的案件中,食品类占35%、建材类占28%、农资类占25%,其它类占12%。

1、查办了一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违法案件。两年内,稽查队查办76个食品类企业的无证、标识不符或检验不合格案,涉案货值40万元;查封1家无证生产饮用水厂,涉案货值1.5万元。对以上案件都进行了依法处理并要求部份企业进行了整改,社会各界对质监部门给予了高度评价。

2、两年共受理投诉举报5起,其中调解4起,立案查处1起。办结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万元。

二、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

(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部署,我局倾全局之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主要精力放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上来。此次专项整治我局共出动人员120人次,车辆54台次,投入专项经费12600元,集中举办宣贯班6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多份,编写专项整治简报8期,检查涉及人体健康和食品安全的生产企业191家次、食品小作坊生产点486家次,抽取食品样品70个,查处行政违法案件19起,责令整改19家,取缔茶叶生产点10家。根据我县人造板厂和茶叶加工厂的实际情况,我局侧重从帮助人造板厂和茶叶加工厂进行厂房改造、技

术力量的投入上下功夫,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和普查建档工作。截止目前为止,已有25家茶叶加工厂正在积极进行申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前期准备工作,基本解决我县茶厂无证生产的状况。全县1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食品企业和47家食品小作坊100%建立了质量档案;小作坊100%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建立了四本台帐制度;食品添加剂备案率100%;食品标准清理备案率100%;产品标准登记建档案率;4家10类消费品生产企业100%建立了质量档案;对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两者全无的34家生产点,全部分类登记造册,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报县人民政府。通过专项整治,我县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状况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二)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为强化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我局从以下几方面落实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对全县使用起重机械设备单位进行普查和整治。全县 13个单位,使用69台起重机械设备。其中,有6台已下达指令书限期整改,有1台超期未改,责令该使用单位停止使用,并进行了经济处罚。二是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普查工作。我县有重大危险源设备13台,有一般危险源设备129台,有严重事故隐患设备1台,有一般事故隐患设备20台,有应急资源单位1个。三是对非法生产、使用土锅炉的整治。经检查发现有2家个体工商户生产铝制土锅炉;有3家个体户将铝制土锅炉改作为蒸汽承压锅炉;有16家个体工商户使用铝制土锅炉产生的蒸汽生产米酒、豆浆等。对使用不符安全要求的小型铝制土锅炉个体户,我局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限期拆除或整改。四是开展厂

(场)内机动车辆使用登记普查工作。我县共有22家企业使用25台机动车辆。对车辆未经过检验或超过检验周期及无证上岗操作的,我局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改正。五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36家(次),检查特种设备753台(次),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52份,查出事故隐患96处并全部进行了整改。到目前为止,我县共有特种设备单位50家,拥有特种设备235台。其中:在用锅炉37台、各种容器117台、电梯12台、起重机械设备69台。除两台锅炉到期正在联系报检外,其余的特种设备已全部经过检验。

(三)开展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我局积极开展查农资,保春耕行动执法打假行动:执法人员在春耕前深入昭平县农资生产厂家进行监督指导,帮扶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体系和实验室管理工作。在做好服务的同时,严格要求企业从产品标识、产品原料和出厂检验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严禁不合格的复混肥流入市场,并进行抽样送检。其次是加大对市场流通领域的农资执法检查,共检查门店45家,立案查处肥料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19起,查获涉案物品货值15.6多万元,收缴罚款4.45万元。有效地杜绝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流入市场,也杜绝了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

(四)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我局执法人员对全县7个生产建筑用水泥摸板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样品7个,并对4家无证生产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督促企业限

期改正。二是对全县生产烧结普通砖企业进行了检查,加大对烧结普通砖生产企业的监管。对全县14家生产企业进行抽样检验,共抽取样样品14个,结果全不合格。我局在接到检到报告后,立即填写检验报告登记表,对不合格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要求企业找出造成不合格产品的原因,并逐步建立不合格企业档案。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4.7万元,涉案金额26.88万元,切实履行“从源头抓质量”的职能,进一步增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性。

(五)认真落实执法假责任制

把打假责任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召开相关会议进行了部署和总结。同时,采取向其它县局学习和互通案源等方式进行相互交流,力求把打假责任制的建立落到实处。目前为止,我局分别与各乡镇签订了12份打假责任状。全县共划分了3个打假责任区,建立了辖区打假责任制度,确定了责任人,为有效落实打假责任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重执法有效性,让企业得到实惠

两年的执法打假工作在力度上做到了不断加强的同时,不断开拓创新,改变过去一味查、打、罚的工作方式,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采取警示提醒,指导整改,认真帮扶的方法,促使依法生产和依法经营,从而提高打假效率,增强打假效果。一是针对企业由于过失造成产品存在一般质量问题等,情节轻微的,要求进行整改。二是在流通领域发现的质量问题、质量违法案件,尽可能的查

清源头和流向,重点惩治生产厂家,力求做到从源头把好质量关。三是执法打假工作力求体现质量技术监督局整体职能,在执法过程中遇到企业提出的相关标准、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如在查处无证生产或者无标生产的案件时企业提出的相关服务要求,我们及时与职能股室协调,职能股室都能及时予以解决。

(七)不断强化队伍素质,提高执法能力

我们始终把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素质培训和实作考核,从现场检查到案卷整理,都要求注重质量,严格把关。一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年内共举办4次执法人员培训会,参训人员达16人次;二是定期不定期举办案件交流会,做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三是要求执法人员,要文明执法;四是要求执法人员注重执法程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办案程序;五是要求执法人员严格遵循办案原则,力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年内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六是要求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认真遵守公务员“八条禁令”和质监行风“八严禁”。年内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未出现违纪违法事件,有力的维护了质监人的良好形象。

三、主要问题

一是我局执法人员偏少,经费有限,存在工作不够到位,督查不够理想的问题。特别是经费不足,无法开展大范围的产品监督检验,致使日常监管工作难以满足要求。二是我县的各乡镇较

偏远,交通不方利,不利于工作的开展。三是由于有些企业法律意识还较薄弱和质量体系认证的知识缺乏,对主导产业的扶持感到压力比较大,增加了工作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1、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二是深入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三是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四是做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通过示范区的示范、辐射、带动效应,真正做到“选好一个项目、建立一个体系(标准体系)、形成一个龙头、创立一个品牌、致富一方百姓”。五是做好昭平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将昭平银杉茶作为宣传昭平的一张“名片”,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健康发展。

2、抓好两项建设。一是加快改革步伐,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为重点,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所需要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逐步实现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部门形象。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推荐第6篇:质监局执法大比武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

一、某县质监局执法人员接该县某镇群众投诉称,在镇上一水泥门市购买的水泥袋重不够,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对该门市水泥称重,连续称重20袋,平均重量为48kg。当执法人员准备对该库存水泥进行登记保存时,有群众阻止,甚至有群众说:“我们就要买这种袋重不够的水泥”。请问如果你是执法人员,这种情况要如何处置?

二、某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在该县某乡镇一茶厂检查发现,该厂往茶叶里添加白糖和面粉,执法人员正准备对该厂进行查处,该厂负责人不配合,立即将大门关闭,停止收购鲜叶,并向卖鲜叶的茶农宣称:“质监局要关我厂门,你们的鲜叶我不收了,你们卖给质监局!”。时值鲜叶大量上市的时候,该厂门外有大量等待出售鲜叶的茶农。这些茶农全靠卖鲜叶为生。请问如果你是执法人员,这种情况要如何处置?

三、近期,某市连续接到外地质监局的通报称,辖区内某大型企业未取得强制认证生产电线插座。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该企业自持是本地纳税大户,不配合工作,拒不提供生产销售记录,负责人不出面。请问如果你是执法人员,这种情况要如何处理?

四、某市质监局对正在建设的某处商品房进行检查,发现该处商品房所安装的配电柜、配电箱无3C认证。但该商品房建设单位拒不配合检查,称配电箱不是自己生产,让执法人员去找厂家。请问如果你是执法人员,这种情况你们要如何处理?

五、某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在某酱油加工作坊检查发现,该加工点无生产许可证,是家庭式作坊。执法人员准备将该作坊生产的酱油封存,但该作坊的负责人将80岁的老人拉来坐在执法人员准备封存的酱油罐上,阻止封存。请问如果你是执法人员,这种情况你们要如何处置?

1

(以上五题无标准答案,关键在于考察参赛人员是否具备丰富的经验和应变能力,能否应对各种突发情况,能否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只要条例清晰,解决方法贴近实际,具备可操作性即可得分)

六、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了修订。请你分析新修订后的条例与原条例的区别。并谈一谈在今后在特种设备执法上的思路

答案:一是根据节能减排的要求,增加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的规定;二是适应特种设备事故调查的实际需要,增加特种设备事故分级和调查的相关制度;三是按照行政许可便民高效的原则,将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行使的部分行政许可权下放给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四是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的安全监察明确纳入条例调整范围,鼓励实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五是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七、2010年2月3日。执法人员在某乳制品厂检查发现,该厂在部分乳制品包装袋上印制生产日期为2010年2月4日。执法人员随即对该批“早产奶”封存,200袋,每袋1元,尚未售出。在案审会上,有人提出该厂的处罚应适用《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有人提出应适用《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有人说应适用《产品质量法》,有人说应适用《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请谈谈你的观点,如何处罚,并说明理由。

答案:应适用《食品安全法》,因为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先法,特殊法优于一般法。《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6月1日实施(考察对食品安全法的掌握)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给予处罚,

根据性质决定处罚轻重,查明该厂是初犯还是累犯,共生产多少早产奶,销售多少。(考察对 川质监发[2010]44号,《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的掌握:“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有本条第

(二)项违法行为、有 2 本条第

(三)

(四)项违法行为、初次采购、使用、添加,没有出厂销售的。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八、2003年6月9日,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对市中心加油站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监督检查。该站共有两台加油机,90#汽油用电脑自控计数加油机,型号:PL80D-1,经现场检查,该加油机的负偏差为50‰;0#柴油用电脑自控计数加油机,型号:PL80D,经现场检查,该加油机的负偏差为100‰。

县局认定加油站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对加油站实施现(当)场处罚1000元。

请分析,县局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不正确。《计量法》第二十七条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五十一条 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在本案中,县局仅处罚1000元,而不追查,不没收加油站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违法所得是不恰当的。应追查加油站是从何时开始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如无法查实,应认定为从上一次强制检定日期至2003年6月9日之间是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日期。

九、2001年10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群众举报,在对×供销社门市部销售的钢材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批钢材涉嫌质量问题,遂依法予以查封并进行了抽样取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该批钢材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要求。在随后的调查过程中发现,该批钢材共进500吨,进价为1400元/吨,售价为1500元/吨,已销售450吨;该门市部使用的营业执照为供销社执照,被该供销社职工周某承包。供销社与周某双方签订的《抽本承包经营合同》中明确约定:“供销社为周某提供场所、房屋、发票等的使用权,周某必须每年向供销社上交承包费36000元;承包期间周某的原有身份、隶属关系不变;周某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由此产生的罚款由周某自己承担,与供销社没有关系······”。该合同经过了当地法律事务所盖章鉴证。市

3 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研究过程中,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5)技监法便字第012号行政解释:《产品质量法》所称“销售者”是指实施销售行为的人,包括所有从事产品经销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本案中钢材是周某直接销售的,所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解释应处罚周某。一种认为周某属供销社职工,一切经营活动均以供销社的名义对外开展,所使用的营业执照是供销社的执照,应处罚供销社。

请问:你同意哪种意见?请说明理由及法律依据。

答:应该处罚周某,因为周某与供销社签订的协议承包合同。周某在承包后没有利用供销社的营业执照对外进行经营。从民事法律责任上看,根据承包不改变所有权的原则,所有权人应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负责,供销社对外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后有权要求郑某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但行政法律责任不同于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是行政相对人由于行政违法所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行为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责任应该自负。行政责任的主体只能是违法行为的实施者,行政责任的效力只能涉及到违法行为人,而不能牵连与违法行为无关的人。因此,行政法律责任的实际承担者必须是行政违法行为的实施者。本案中,售假行为虽然是以供销社的名义进行的,周某与供销社间也存在事实上的租赁关系,但实际作出违法行为的是周某。行政违法责任只能由郑某承担,否则违法行为与惩罚就被割裂开来,达不到处罚的目的。

十、2009年5月24日,A县质监局对该县B加油站销售的0# 号柴油进行抽样检查,5月25日,将样品送某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市质检所),委托该所按GB252-1994 进行检验。同日,市质检所函告A县质监局,送检的样品“闪点”指标不符合标准。5月26日,A县质监局书面通知B加油站立即停止销售。同日,又以B加油站销售明知为不合格柴油为由,对其立案查处。5月27日,市质检所出具了一份质检报告,认定送检样品不合格,该份报告载明的的委托单位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5月28日,A县质监局将报告送达B加油站,6月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请问A县质监局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

1、5月26日,县质监局仅依据市质检所的便函就认定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柴油,立案查处的证据不足。便函不能作为法定检验依据。更不能作为作出责

4 令停止销售的行政处罚的依据。且作出责令停止销售的决定前,未告知相对人的听证权利。

2、市质检所检验报告无效,现行有效柴油标准是GB252-2000,市质检所依据旧的轻质柴油标准进行检验,且委托单位错误填写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因此是无效的报告。

3、A县质监局5月28日送达报告后,未向加油站交代复检权, 《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6月4,县质监局送达检验报告仅6天日久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这在客观上剥夺了加油站依法享有的复检权。

十一、罗某于2005年11月从外地采购一批玉米存放在某市火车站粮食仓库,准备销售,该批玉米在火车长途运输中由于脂肪与敞篷车内,无篷布搭盖,淋雨发霉。2006年该市质监局接举报后派出执法人员前往火车站检查,现场检查发现,粮库内的玉米外观有大量霉变,执法人员依据《产品质量法》、《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库房内用于销售的144袋玉米进行抽样,抽样后进行登记保存。经检验,该批玉米不合格,为劣质产品。另查明,罗某共购进710袋,其中289袋霉烂程度在40%至80%。罗某将霉烂的玉米与好玉米混合包装低价销售,已售出50袋。

罗某对于该市质监局封存玉米的决定不服,向该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该市质监局在尚未正式立案就封存玉米,是违法法定程序,且玉米属于初级农产品,不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请问,该市质监局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正确。

1、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 5 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也可以依据计量、标准化、质量等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封存。

本案中,市质监局根据举报,在初步检查中发现罗某存放在火车站仓库的玉米大量霉变,如不及时保存,有可能继续发生销售、转移、隐匿等情况,执法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对霉变玉米进行登记保存,并履行手续,在立案前采取保全措施,是符合法定程序的。

2、《产品质量法》 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在本案中,罗某明知玉米大量霉变,却为了销售,将好坏玉米混合,改变了原产品好玉米的成分、含量和性能。应当视其为加工制作行为,且实际上已售出50袋,产生了销售行为。所以,这批玉米符合上述情况,应受产品质量法调整。

十二、2005年3月25日,某市质监局对辖区内某酒店200部电话机的计时计费装置进行了检查,认定该装置未经强制检定,要求酒店对167部电话机的计时计费装置强制检定,每部电话收取检测费30元,共计5010元。但酒店以电话计时计费装置属于郑州市通信公司为由拒绝。2005年10月15日,市监局对该酒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每部电话计时计费器300元的罚款,共计5.01万元。该酒店不服,认为电话计时计费装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中规定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另外,通信公司出于节约成本考虑将该设备安装在酒店,酒店只是代收费,收取的所有金额全部交给通信公司。因此,行政处罚的相对人只能是通信公司,而非红珊瑚酒店。

请分析市质监局行政行为。

答案:

1、该酒店是该电话计时计费装置的使用人,负有对该计时计费装置进行强制检定的义务。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将其作为行政处罚相对人并无不当。

2、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六十条规定,罚款1万元以上的,应当报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决定,且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专门做出的有关答复也有明确的解释。因此,被告对原告作出的5.01万元的罚款处罚,应当报省级人民

6 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决定,而市质监局却以自己的名义作出了上述处罚决定,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属超越职权的行为。

十三、2005年8月4日,杨某,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及方式:燃具、灶炉头及配件制造零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后,杨某在A县某地开设了铸造厂,专门生产家用燃气灶具炉头。2007年6月3日,A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杨某开办的铸造厂进行检查,检查出其生产炉头20000千克,其中,成品11000千克,半成品9000千克,每支炉头重0.85 千克,销售价为每支炉头2.8 元至3.2元不等。同日,A县质监局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给杨某。6月4日,A县质监局收取杨某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6月5日,A县质监局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杨某,处以该批货物(产品)货值金额等额罚款1.159(单价)×12941(支数)计人民币15000元。

答案:A县质监局所举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不能证明杨某所生产的家用燃具灶炉头属生产列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目录的产品,而A县质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对杨某进行处罚,显属超越职权;A县质监局处罚结论人民币15000元以每支炉头1.159元的销售价计算,该1.159元的单价认定缺乏事实依据;A县质监局于2007年6月4日收取杨某的处罚款后,于6月5日才作出处罚决定送达给杨某的先执行后处罚行为,显然处罚程序严重违法。综上所述,A县质监局的行政行为超越职权,程序违法,系滥用行政职权,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不恰当的。

十四、2010年3月25日,市质监局对辖区内A水泥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销售水泥,出厂水泥包装袋上标注为:“A水泥公司制造,生产许可证:XK12-345-0000,地址:#县#村”。经调查,A水泥公司未按强制标准组织生产,未取得水泥生产许可证,A水泥公司在省政务中心的办证申请尚未被受理。印制在包装袋上的许可证号:XK12-345-0000属该市B公司,B公司证书真实有效。A公司提供了一份与B公司签订的的委托加工协议和一 7 份当地县政府的文件,该文件允许A公司在取得生产许可证前进行试生产,A公司称,自己是经过政府允许,在试生产。已生产1000吨,每吨300元。

1、分析本案例中A水泥公司、B公司的行为,、对A水泥公司应适用哪部法规进行处理,为什么?

答:

1、A水泥公司存在多个违法事实,首先是无证生产水泥,违反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其次是未按强制标准组织生产,违反了《标准化法》,再次是是冒用质量标志,同时违反了《产品质量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A水泥公司提到的所谓“试生产”,法条上是指省级质监部门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102条),但A水泥公司未的申请尚未被受理,且当地县政府不具备允许试生产水泥的职能,其文件是无效的。因此不符合法定“试生产”之条件。

3、B公司作为取证企业,与A水泥公司签订委托生产协议,委托无证企业生产,允许A水泥公司在包装带上印制自己的生产许可证号违反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4、本案中所述行为违反数个法条主要表现为想象竞合违法(指一行为同时违反数法条,但数法条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包容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解决“法律冲突”的基本原则是,“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以及根据“一事不再罚”和“过罚相当”原则,对同一个当事人的同一个事实行为,不宜累计合并适用多项罚则分别处罚,也不宜由执法人员酌情任意选择适用单项罚则,以一个较重的违法行为吸收其他违法行为,选择处罚较重的罚则实施处罚,比较公平合理。

因此,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对其进行处理。

十五、2008年10月25日,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某酱油厂实施执法检查,发现该厂仓库库存的加工酱油用盐涉嫌质量问题。执法人员按规定对该仓库的库 8 存盐进行抽样,经法定检验机构检测,铅含量超标,违反了食用盐国家标准。

经调查:该酱油厂用的这批盐是从某地盐业公司购进,共10吨,还剩余1吨,价格为700元/吨购进的,而生产出的酱油已全部售完。

鉴于以上事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为酱油厂用不合格食盐生产的酱油一定不合格,遂根据《产品质量法》对该酱油厂作出了行政处罚。

请分析,本案中违法主体和违法事实的认定是否正确。

答:违法主体的认定是正确的,酱油厂未严格执行原材料进货验收制度,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生产酱油,其行为极可能导致生产的酱油不合格。

违法事实的认定不正确,因为质监局仅凭原材料的不合格就推断出酱油不合格,证据不充分,应该将该厂酱油送到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取得有效检验报告,才能对酱油厂作出处罚。

推荐第7篇:质监局行政执法工作工作总结(小编推荐)

2011年以来,襄城县质监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管理,争取四方支持,行政执法工作逐步快速发展的轨道。

一、争取局党组的支持。局党组的支持,是行政执法发展的源泉。我局对以往社会、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进行了认真分析、归类,从中发现了一些比较普遍的问题,例如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适用法条不恰当、事实认定不准确、收费标准不透明,以及在执法办案中的“人情案”、“暗箱操作”和处罚弹性过大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我局严格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对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绝不姑息,从严处理。另外,局党组将全年执法打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争取全体干部职工的支持。全体干部职工的支持,是行政执法工作的核心。局党组结合“素质提升年”获得的要求,制定出了详细的培训计划,要求所有执法人员必须参加培训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局党组号召,采取多种学习方式,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下企业检查时,主动向企业发放“阳光卡”、“禁酒令”等卡片,自觉接受企业的监督。此举既拓宽了我局在行政执法方面信息反馈、来源的渠道,使行政相对人有苦可诉,也进一步制约和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使个别有非分想法的人不敢为。

三、争取企业的支持。企业的支持,是行政执法工作的动力。也许有人说,在企业的眼中,行政执法部门就是罚款的,是与企业对立的,很难取得企业的支持。在新形势下,我们要转变思维,变对立为统一,与企业真心交朋友。在执法的过程中,积极向企业宣贯新的标准,多向企业提合理化建议,让企业明白,我们的监管、处罚只是手段,我们的最终目的是组织企业依法生产,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确保人们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在行政执法中要真正做到“监督一个产品、规范提高一个企业,监督一类产品、规范提高一个行业”。

四、争取相关行政部门的支持。相关行政部门的支持,是行政执法的合力。行政执法工作,对质监部门而言,绝非“独角戏”,而是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人们群众广泛参与的“集体舞”,特别是对一些大案、要案的办理,更需要我们借助于公、检、法等部门的积极协助,才能顺利结案。我们今年二月份办理的一桩案件,处罚金额高达10万元,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要争取相关行政部门的支持,通力协作,形成有效监管机制。

推荐第8篇:质监局工作实施方案

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检利剑”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按照市局《**年“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质监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以重点战役促进日常执法打假

工作,针对百姓关切、社会关注、政府关心的重点产品、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运用法制思维,创新执法打假方式,严厉查处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为建设和谐**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战役,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关停一批质量安全问题严重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整顿一批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生产企业,扶持一批名优骨干企业,使严重质量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扼制,名优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进而推动我市重点产品质量的持续好转,有效保障质量兴市战略的顺利实施。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以白酒和葡萄酒为重点的酒类产品打假战役。白酒重点打击假冒他人厂名厂址、虚假标注、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葡萄酒重点打击假冒国外厂名厂址和产地、以假充真、虚假标注以及使用色素、香精配制等违法行为。(食品股、稽查股)

(二)深入开展化肥打假战役。重点打击化肥偷减养分、虚假标识、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尤其要跟踪查处尿素产品滥用名称进行质量欺诈违法行为。集中行动时间:3月至5月。(质监股、稽查股)

(三)深入开展建材打假战役。以建筑用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钢筋、水泥、人造板等产品为重点,围绕保障性住房和重点工程建设,严查建筑用砖偷工减料、强度不合格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孔型空洞率和导热系数不合格影响建筑节能、放射性核素超标影响人体健康等问题,严厉打击石灰爆裂、吸水率不合格甚至生产“粉末砖头”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无证生产水泥、无证生产、制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钢筋、制售“瘦身钢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地条钢”反弹。严厉查处无证生产、使用劣质原材料及生产不合格人造板等违法行为。集中行动时间:5月至8月。(质监股、稽查股、执法队)

(四)深入开展计量打假战役。以加油机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制造、不按标准制造加油机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不按规定进行计量检定、使用擅自改动或拆装的加油机以及偷换加油机计量控制主板和计量芯片等计量作弊行为。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各主要交通干线沿线。集中行动时间:6月至7月。(标准计量股、稽查股)

(五)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领域打非治违战役。以冷库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产业聚集区的锅炉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使用、超期未检、安全附件未校验、非承压锅炉改承压使用等违法行为。集中行动时间:全年。(特设股)

继续抓好肉类、乳制品、食用油、饮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化妆品、农药、农机、农膜、涂料、油漆、车用汽柴油等重点产品日常专项执法打假。精心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和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的“清新居室”行动。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5月15日前)。各股、室、所、队要对本辖区内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摸底,了解产业发展情况、获证企业情况、产品质量状况、无证生产情况和质量违法潜规则情况,完善企业档案。

(二)行动实施阶段(**年5月15至**月)。针对掌握的案件线索,有计划地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展开执法检查行动;对重点案件进行破案攻坚,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开展打击和整治。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月至12月)。将对“质检利剑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部门要边开展打击行动,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积极推进健全执法打假长效工作机制,巩固“质检利剑行动”成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段再友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关国才任副组长,燕郊分局、标准计量股、食品股、特设股、稽查股、稽查队、质监股、质量检验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向方同志担任。

(二)严格准入管理。依据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强制性认证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对本辖区内重点产品所有获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是检查企业资质是否齐全,获证企业能否持续保持申证条件,对不再具备许可条件的企业依法处理,加大违规企业退出力度。二是检查企业关键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是否到位,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偷工减料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大产品监督抽查力度,严格落实省、市局监督抽查、联动抽查、跟踪抽查计划,对检验数据

推荐第9篇:质监局工作安排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二OO八年工作安排各股室:2009年我局工作安排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市质监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目标,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特色服务能力,为我县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现将全年工

作安排如下:

一、推进名牌战略 提高质量效益

1、进一步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继续深入开展对名牌产品的培育和服务工作,做好名牌产品的推荐与申报工作。积极帮助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级名牌或省市级名牌产品工作,全力培育一批有竞争优势的产品,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建议县人民政府尽快出台一个对我县的名牌产品和质量管理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的办法。

2、切实抓好企业质量档案动态管理工作。把质量档案工作作为服务企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来抓。做好企业质量档案动态管理工作,定期对全县质量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为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积极推进质量兴县活动。把质量兴县活动与当地政府提高产品质量、拓展产品市场、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塑造地方形象结合起来。努力发挥质量兴县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4、加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加大对检验机构检验资格的监管,防止超范围检验、违法检验,督促质检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检验工作科学、公正、廉洁、高效。

5、积极推荐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要加强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应用,不断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

6、推进企业质量诚信建设。要引导企业确立“诚实守信,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不断完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质量信用体系,营造讲质量守信用的社会氛围,共同打造企业质量诚信形象。

二、加大计量监管 确保计量有效

1、加大计量监管力度,加强对法定检定计量器具和商品量的计量监管,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2、突出对集贸市场、加油站、医疗卫生等领域计量器具的监管,通过严格市场计量器具和商品量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和规范市场行为等方面的作用。

3、要引导企业加大对计量基础工作的投入,提高计量保证能力,向计量管理要效益。

4、积极推进《中小型企业计量保证体系规范》的评审工作和《定量包装企业计量保证能力》(“C”标志)的申报受理工作。

5、加快节能减排工作进度,促进环境友好型建设步伐。

三、加强标准化工作 严格执行标准

1、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在市局和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抓好4000亩沙棘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申报工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应有的贡献。

2、加强标准的监督工作,从源头上保障食品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3、抓好标准的管理工作,开展产品标准的年检和组织机构代码与食品标签的监管工作。

四、加大打假力度 维护经济秩序

1、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按照省市局的部署,举全局之力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对食品生产的监管实行“统一管理、重心下移、分类监管、层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一是继续在抓好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食品小作坊规范化监管的进度,加快完善食品电子监管网络的建设步伐。二是加强发证后的监督,认真落实巡视、回访、年审、定期检验、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三是继续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查处无证生产行为的力度,确保食品市场准入的有效性。四要加强对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重要产品及其它一般食品的监管。

2、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全面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日常监管。一是要完善质量档案,做好动态监管。二是实行片区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强化企业法人第一质量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落实责任追究。四是充分发挥食品协管人员的作用,加强对小企业、小作坊、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的监管。

3、提高监督抽查效果。将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涉及“三农”问题的食品、装饰装修材料、农资等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达到抽查一类产品,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4、加大打假治劣力度,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

环境。要集中开展石油配件、食品、农资、建材等专项整治。石油配件以抽油机、钻头、油管与钻井相关的产品为重点;食品以米、面、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茶叶、酒等与百姓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食品为重点;农资打假以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其零配件产品为重点;建材以水泥、建筑钢材、装饰材料等为重点。同时要做好基建工程、加油站、燃气充

装站、汽车配件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行业的打假治理工作,查处一批涉及面广、数额较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

五、落实安全责任 抓好安全监察

1、深入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要通过举办知识讲座、法律咨询、知识竞赛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全社会了解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2、继续进行普查建档,完善动态监管体系,切实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和信息化网络,使之取得突破性进展。

3、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制。继续建立完善执法检查、强制检验、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建立起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事故结案率”为核心内容的安全责任制,完善考核机制。

4、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对危险化学品、燃气储运设备等特种设备要加大监察力度,确保设备定检率、持证上岗率都达到100%。做到现场监察到位,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强技术机构建设 提高检测检验能力

1、着力提高人员素质。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开展好“自学、互讲、互学”活动,提高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同时,加强技术人员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确保科学、公正、廉洁、高效。

2、努力提高设备利用率。要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利用和管理使用好现有仪器设备,同时继续添购部分急需的检测设备,以满足新检测项目之需。要争取在技术机构到期换证前,完成新建项目的考核验收,完成技术机构的到期考核验收工作。

3、进行一次管理和内部评审。

七、提高执法水平严格依法行政

1、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要对执法人员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培训,组织执法人员交叉检查,以案说法等形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水平。

2、继续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要继续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完善制度,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围绕《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坚决制止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维护质监部门执法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4、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八、夯实质监基础 营造良好环境

1、高度重视宣传和信息工作。要提高对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突出宣传重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法。在经常向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工作的同时,注重发挥电视等媒体作用,使质监工作进一步得到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大力支持。

2、加强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市局电子政务网和现有信息化资源的基础上,发挥电子政务和网络信息化的作用。

九、加强综合治理 确保内部稳定一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治安状况,制定综合治理方案。二是结合既定的工作计划,深入一线指导工作,认真分析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三是认真开展五五普法活动,积极创建质量平安**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十、树立正确权力 加强班子建设

1、把领导班子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权力观。全局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人民赋予的一定的权力。要用好手中的权力,做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服务于人民,时刻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加大干部教育和培训力度。全系统干部职工务必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高度重视学习。要在全局统形成一种“时时学、处处学、争做学习型干部”的良好风尚,以一种开阔的眼界和开放的心境去适应新的形势,去解决新的问题,去开创新的局面。十

一、加强行风建设 树立质监形象

1、抓好党纪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组织召开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打牢干部职工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

2、抓好行风跟踪检查后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以乱收费、乱罚款、乱发证、乱办班、乱检查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的清理和查处工作,真正做到以整改促工作,以整改促发展,以整改促质监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巩固行风建设成果。

3、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签订、落实和监督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抓好领导班子一年两度党组、支部民主生活会,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并取得实效。十

二、加强能力建设 狠抓工作落实

1、加强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加强能力建设的要求落实到质监工作中。重点加强“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依法行政,严格把关的能力;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不断开拓创新的能力;妥善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建设。做到关键时刻能够经受住各种考验,夺取各项工作的胜利。

2、狠抓工作落实。要在突出重点上下功夫,在具体化上下功夫,在处理问题的全过程上下功夫,在完善机制上下功夫。必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制度措施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层层落实到人;做到重实效、出实招、干实事,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推荐第10篇:质监局工作情况汇报

质监局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随着我局区域化监管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监管工作也逐步向基层纵深发展而转变。按照思想不放松、力度不减弱、标准不降低、措施再加强的工作要求,2010年,洪湖市质监局三分局继续给力出一串新的数字:全年目标责任制考核中食品、特种设备“两大安全”隐患排查率达到100%;企业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率实现了100%;辖区“洪湖莲子”获得国家总局地理标志认证;湖北省名牌产品认证;金源特种泵、金源管业企业标准升级为国际标准;滨湖河蟹、汊河黄鳝、黄家口甲鱼成为全国淡水产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这些数字的背后更多的反映出分局干部职工一年来辛勤工作的汗水。2010年,分局在以往的管理基础上更加完善了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即分局长辖区负总责、副局长管片区、员工挂企业、企业自律自强的责任体系,真正做到了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监管到底、服务到边。

所谓“监管到底”,就是管理覆盖面达到100%;所谓“服务到边”,就是各项技术服务内容达到100%。为确保辖区质量安全,分局坚持做到五个到位。

“五到位”:一是信息录入到位。辖区内所有生产加工企业的信息录入“局域网信息系统”,并制成纸质档案存档。二是监督巡查到位。严格按照省局的要求,按照A、B、C、D分类进行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提醒通知书,敦促企业加以完善,强化了巡查监督的力度。三是回访企业到位。对已获证的企业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回访,对回访情况做好详细的记录。四是签订质量安全承诺到位。与辖区所有食品、特种设备企业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技术服务协议,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安全意识。五是帮扶指导到位。做好深入细致的技术服务工作。使尽可能多的企业争创名牌,对于具备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落实专人进行指导,并帮助企业制定产品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检验条件,培训技术人员,使企业进一步完善。

一、安全监管体系“横向到边”

为实现食品、特种设备安全和打假工作“专人管、管得住”的目标,确保辖区内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源头出发,进一步落实区域监管,今年分局与各科室和人员分别签订责任状,将食品、特种设备两大安全和打假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推行社会监督机制,建立起“监管到底、服务到边”防控体系。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制。根据《市局关于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和落实打假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对领导责任制度、科室的分工、监管责任制度、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打假责任考核制度等进行了详尽的规定,从制度上认真加以落实。

二是根据辖区特点,确定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的监管,制定年度治理方案。对辖区内的所有生产食品企业进行登记造册,认真排查,对区域性、规模性的违法生产销售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治理,并组织开展好食品打假专项行动,重点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对假冒伪劣商品实行市场“禁入”。

三是完善打假举报奖励制度、产品质量“黑名单”制度、质量建设诚信制度等,建立起社会监督机制。通过市局12365热线,在辖区所有乡村设立信息联络员,进一步健全基层打假举报信息网络,加强对区域性严重质量问题的动态监控和监督管理。

二、完善监管体系,将服务面向社会各行各业

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是质量技监部门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能力,创造和谐质监事业的基本前提。近年来分局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区域监管的行政能力和水平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工作来抓。通过系统的政治理论学习,使大家牢固树立守土有责,有诺必践的监管理念。从而激发大家努力为人民服务,当好人民公仆的热情。二是抓学习提素质。实行区域监管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是要求我们的监管人员必须掌握多门的专业技术知识,培养复合型业务人才。为此,分局根据市局安排的业务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参训,不断提高队伍业务知识,在分局形成“学技术、比能力”的热潮。三是守纪律强作风。以严明的组织和工作纪律,规范和约束每一位干部职工的言行。激励大家积极争当“十佳之星”,树立乐于奉献的精神,坚持科学公正、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对政府负责、对企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科学公正地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能,让政府放心,接受群众评议。

服务能力的好坏,检测水平是关键。根据辖区产品分布特点,分局对企业产品逐一登记,采取签订委检的形式保障产品质量管理。目前,市局检验中心已与省局质检院、省纤检局、武汉市质检所、省水产品研究所、省金银饰品检验中心、湖南燃气国家检验中心、江西九江质检所、岳阳市质检所、荆州市质检所、计量所、特检所等17家技术机构联姻,使辖区内的技术服务工作逐渐走上服务到边的轨道,并已朝着信息化、常态化的方向发展。只要点击鼠标,就能通过系统获取辖区所有企业的相关情况,数量、种类、产品、设备使用状态等信息一目了然。系统对重点安全责任区域进行“红、黄”色彩警示管理,任何一台设备的安装到检验到使用,各个环节系统都会即时同步地反映出来。不仅如此,每季度、每月局域网络都能随时更新监管信息数据。

监管体系的建立,为加强产品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大大促进了企业生产,为区域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地贡献。2010年洪湖局在荆州市政府组织的行评中名列全市第三。

正如我们所说,责任就是对自己要求去做的事情有一种爱。人一旦受到责任感的驱使,就能创造出奇迹来。如果说教师最大的快乐是创造出值得自己崇拜的学生,那么,全体质监卫士的责任和快乐,就是确保产品质量和两大安全,为人们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人们相信,洪湖质监局三分局织就的这张责任体系大网,定能为辖区带来长久、安宁的保护。

第11篇:太和县质监局认证监管执法工作总结

太和县质监局认证监管执法工作总结

我局按照《转发的通知》(阜质函质[2008]32号)要求,组织各辖区执法队和相关股室人员对文件全文进行了学习,要求各执法队对照目录,对辖区内属于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100%建立质量档案,并严格监管,同时要加强对认证机构和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试验室,认证咨询机构以及认证、认证咨询机构从业活动和认证结果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进行及时查处。

我局迅速开展了排查和执法检查行动,通过排查,我县有目录内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1家(安徽鸿基伟业医疗器械发展有限公司,产品为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于2008年4月15日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编号为2008071501000754,并及时对该企业建立了质量档案,纳入了监管范围。同时强化了辖区内有关试验室的监督检查,共检查4家(太和县药品检验所、太和县机动车辆综合检测站、太和县卫生防疫站、太和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室),经查这4家的资质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都能按照资质条件开展工作,无违法行为。

二00八年七月三十日

第12篇:质监局稽查执法标兵先进事迹材料

郭华,男,今年47岁,现任邹平县质监局稽查一室主任。自1990年进入邹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先后从事过计量、稽查工作,自1998年开始,从事稽查工作,担任稽查队队长,从事执法工作七年来,他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干”字当头,生活中,他先人后己,无私奉献。作为一名执法工作者,郭国华时刻牢记工作宗旨,忠实履行职责,不辱神圣使命,谱写了一曲动人的稽查之歌,在平凡中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奉献中实现了人生的最高价值。在XX年,他被评为全县优秀执法工作者,XX年被滨州市质监局评为廉洁勤政先进个人,被邹平县委、县政府评为优质服务先进个人,被邹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全县窗口行业“百佳服务明星”,XX年被邹平县委、县政府记三等功。XX年被市局评为五佳执法标兵和廉洁勤政先进个人。

赤诚奉献写青春

郭国华同志1977年参加工作以后,一直从事教师工作,后来加入了质监队伍的行列,他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始终保持着农家子弟所特有的朴实、诚恳和勤劳,始终保持着对知识的渴求,敏于事而慎于言,待人坦诚而热情。多年来,他始终把学习放在首位,注重用正确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吸收新知识,从理论和学识上不断给自己“充电”。

1998年,局里安排郭国华同志任稽查队队长。“职务就是责任。”这是郭国华最喜欢的座右铭。他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对待工作,他总是精益求精,力争上游,认真履行“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三我”承诺,事事从我做起,全队事无巨细,亲自抓,带头干,每项工作都走在了全局的前列。他带领全体同志认真学习业务,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工作能力和识假辩假水平,结合局里制定的学习制度和稽查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每周一次准时收看《每周质量报告》,并记好笔记,针对《每周质量报告》中所涉及的问题,结合邹平县实际情况,和全队人员进一步进行讨论分析,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的事件在邹平县发生,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反复学习和讨论,做到了每学习一次,对法律法规的认识都有进一步的提高,使各项法律法规熟记在心,融汇贯通。XX年的春天开展农资专项打假活动期间,有一天傍晚,他通过“12365”热线接到群众举报,称某镇一生资门市部销售假冒化肥,当时正是农民春耕备播的时候,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迅速召集执法人员赶到了现场,现场检查共有42吨标注为美国邦迪诺肥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尿素,后经抽样检验,该产品不合格,经进一步调查得知,该门市部共进货50吨,已经销售了8吨,针对这一情况,为了不让农民把不合格的肥料用到庄稼地里,郭国华带领稽查队全体人员,根据售假者提供的情况及走访群众的情况,经过一番周折,终于将所售出的8吨不合格肥料全部追回,受到了当地百姓的交口称赞。

在工作中他注意发挥其他副队长的作用,既明确分工,又互相协调配合,他要求自己和其他队员思想上要多沟通,感情上要多交流,工作上要多通气,生活上要多关心,形成了互相信任、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的良好关系;他坚持民主集中制,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于比较重要的决策,他坚持要有一个充分酝酿思考的过程,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集体的意见。他注意讲大局、讲团结、讲原则,在他和稽查队员的共同努力下,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保持了团结向上、积极进取的良好局面,使稽查队工作多年来都走在了全局各科室的前面,多次被评为局里的先进科室,郭国华本人也多次被评为先进执法工作者和廉政建设先进个人。

一片丹心质监情

雷厉风行、重拳出击是郭国华担任队长工作以来的一贯作风。工作中的他总是身先士卒,知难而上。前几年由于社会上还没有充分认识打假的意义,打假的难度特别大,一些制假、售假违法分子十分嚣张,公开阻碍执法人员检查,很多同志出现了畏难发愁情绪。在这种形势下,郭国华同志不怕危险、不怕艰苦,把工作进行了科学的安排,带队冲上了打假第一线。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发现情况立刻行动,查假打假,端窝打点。有时到深夜还吃不上晚饭,有时在寒冷的夜里要守候几个小时。在1999年元旦以前,正是假酒猖獗时期,郭国华得到举报,带领执法人员到青阳去端窝点,为了等待有利时机,同志们空着肚子守在窝点附近,当时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同志们又冷又饿,但当看到郭国华同志一直专注地守在打假现场,激发了他们的斗志,在造假分子开始生产时,同志们一拥而上,缴获了所有的假酒和包装物,当郭国华率领同志们胜利归来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钟了。邹平质监局的打假工作受到了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表彰。青龙山水泥厂邹平分厂是邹平县的骨干企业,由于产品质量好,市场信誉高,被造假分子盯上,从而牟取暴利,坑害消费者,更严重的是给建筑工程带来隐患。为此,郭国华带领稽查队不论白天黑夜与企业联手在三个月之内端掉了两个造假窝点,查获了五家经销假水泥的商店,维护了名优企业的形象和利益,“打假保优,造福人民”的锦旗至今还彰示着青龙山水泥厂对稽查人员的感激之情。

郭国华同志经常对同志们说,稽查队的主要任务是为邹平经济建设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服务,要用新的思考、新的方式来拓展工作。几年来,郭国华同志带领全队,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以营造权益保障的投资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他感到作为职能部门,必须围绕政府和老百姓关心的社会热点,把执法重点放在危害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大案要案上。曾几何时,邹平的白酒、小轧钢、棉花加工行业,非法生产,假冒伪劣横行,多次被新闻媒体曝光,成为全省的重灾区,郭国华带领稽查队全体人员在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假冒的同时,也在深入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造假现象屡禁不止?怎样才能使他们走上正规呢?通过实践,他们在坚持区域治理和加大扶优力度方面得到了有机的统一,坚持做到查处一种产品,整顿一个区域,促进一项优势产业的发展。

在抗“非典”期间,郭国华连续一个月不休息,连“五一”也和队员活跃在商场、超市,对口罩、体温计、消毒剂等进行检查。禽流感期间,他组织队员对禽类食品加工企业和冷库进行检查。春节前,是各类食品流向市场的旺季,为使老百姓吃得放心,他组织队员协同有关部门检查是否有病死猪肉等流到邹平。阜阳奶粉事件一曝光,他敏锐的感到其重要性,还没等上级布置立即对全县的副食经销点进行检查。

第13篇:阜城质监局加强学习型执法队伍建设

阜城质监局加强学习型执法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发挥质监局的行政执法职能,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阜城县质监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行能力及执法水平,加强学习型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阜城质监局通过邀请市局领导讲座和收看典型案例等形式,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深化对职权的认识,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

二是强化业务学习。该局始终坚持把提高全体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作为重点,局领导班子定期举办执法案件座谈会,通过行政执法业务骨干讲解业务知识、交流典型案例、规范公文写作等形式,提高执法业务水平。

三是严格考核奖惩。阜城质监局为了确保学习取得切实效果,真正使行政执法人员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学习激励奖惩机制。通过定期开展知识考核,对表现突出的执法人员给予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发起“比学赶帮超”活动,力求在全局执法队伍中营造你追我赶、不甘落后、创新奋进的良好局面。

王晓虎

阜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1.11.2

第14篇:某质监局行政执法经验交流材料

转变执法理念服务**经济

**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4月10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上午好!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质监局就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我局执法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制订了《开展深化质监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法制治市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创建“法制质监”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了我局执法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保证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推行。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落实执法责任。一是今年年初,我局与各执法股队层层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做到行政执法上下有责,责任到人。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加强培训,严格考试考核,自觉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不存在无执法证件的人员上岗执法的情况。

二、创新执法手段、拓展执法领域

(一)注重执法领域拓展。由于我市目前企业较少,规

1模企业和工业园区的企业又是政府重点帮扶对象,因此我局调整了执法思路,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拓展执法领域,执法重点放在了建筑领域方面。一是对大型建筑工地使用的电线电缆等进行查处,去年办理了2个大案,处罚没款28万元。二是对建筑设备租赁公司租赁的脚手架和钢管进行了抽样执法检查,查处违法企业4家,对实行生产许可证的脚手架依法进行了处罚。三是对清新居室所使用的漆、胶水等进行严厉查处。有利的维护了建筑质量安全。

(二)注重大案要案办理。2011年以来,我局就实行了“首犯不罚”制度,对不涉及安全、健康的普通违法行为,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免于行政处罚;但对于涉及安全、健康及国计民生的重大违法行为,如涉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特种设备安全、多次违法或者限期不改的行为,我们始终从严惩处,以达到惩戒的目的。去年,全年共抽查水泥5批次,水泥包装袋7批次,烧结普通砖21批次,预应力空心板23批次,电线电缆7批次,钢筋样18批次,白酒样3批次,月饼糕点7批次,饮用水5批次,豆制品等7批次,累计查处假冒伪劣产品货值金额380余万元,罚没款达130多万元、端掉制假售假窝点2个,取缔无证生产5家。其中,罚没金额10万元以上的3件,罚没金额2--3万元的12件,罚没金额1-2万元的25件。去年,无一件行政诉讼败诉、复议撤销或者裁定不予执行的案件发生。通过严管重罚,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行为,保护了合法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了市场,规范了市场秩序,保证了经济的

健康发展。

(三)注重部门执法配合。如以配合公安机关的“亮剑行动”为契机,重拳出击整治建材市场,对辖区内在建的重点项目使用的建筑材料、电线电缆等产品质量进行了深入的执法检查。共立案6起,涉案金额100余万元,刑拘2人,有力的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净化了建材市场;先后与经信局、安监局、交警队等部门联动,对辖区内的液化石油气气瓶、移动式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大检查,并成功强拆一台自制起重机械,排除了重大安全隐患;与法院配合,强制执行不及时履行处罚的当事人,维护法律的尊严。去年,我局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全年与公安联合办案4件,移交公安办理案件3件,工商办理案件7件。

(四)注重案件整改回访。我们的执法工作绝不局限于对企业的经济处罚,而是更注重企业对违法行为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了回访制度。在执法过程中或者结束后,我们主动深入企业,指导帮助企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想办法,添措施,实施对问题的整改和落实,并举一反三,找出存在的其他问题和不足,避免违法行为再次发生,特别是特种设备安全方面,更是把整改情况作为执法过程的一个重要部分;二是适时沟通。采取召开行业会议的形式,分析质量、标准、计量及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防微杜渐,避免类似行为发生;三是通过处罚后的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推动工作的开展。如在无证生产混泥土输水管的行为,我们责令整改时要求使用企业重新委托有资质的

生产混泥土输水管生产单位对已经安装好的混泥土输水管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改正,并对混泥土输水管质量负责。这样做既符合法律精神,落实了质量安全责任,减少了开发商的损失,又保证了获证企业的合法利益,推动了混泥土输水管许可证工作。目前我市已有1家混泥土输水管生产企业即将获证,基本满足了市场需求。

三、创先执法管理、规范执法行为

由于大案多,每一个案件的质量至关重要,我们注重了执法行为的规范。

(一)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一是选送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局在峨眉质监校组织的法制培训。二是参加我市司法局组织的“六五”普法培训。三是我局内部由政策法规股组织的法制培训。我们以“食品安全”、“建材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为重点,利用“每周五的学习日”,在全局执法人员中重点开展了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强制法》、《特种设备监督监察条例》、《执法办案技巧》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育,培训一线行政执法人员,以此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四是适时开展案卷检查和质量评比活动,奖优罚劣。

(二)继续执行说理式执法。从2010年4月1日起至今,我局全面推行了说理式行政执法,得到了行政相对人的好评。在使用全程说理式执法文书方面,从文书的填写要求、规范语言入手,制作文书范本,克服以往执法文书简单、机械、呆板的弊端。并督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力求做到“说

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努力实现了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充分化解了行政争议、有效提高了执法能力、不断完善了我局说理式执法目标。

(三)严格使用裁量标准。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审理案件时,我局把《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试行)》的电子文档拷到我局小会议室的电子显示屏上让案审委成员根据案件中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初犯、重犯、屡犯视情节轻重程度、标的物数量范围一一进行分类、细化、讨论,使作出的具体行政处罚幅度与违法行为的过错程度相当,基本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杜绝了行政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随意性,树立了我局的良好象。 通过努力,规范裁量权工作取得了以下成效。一是提高了办案效率,保证了办案质量;二是在行政案件处理中实行“对号入座、处罚适当”,避免了同案不同罚现象的发生,有效地防止了自由裁量处罚的随意性,保证了前后的一致性;三是促进了公平公正执法,使行政相对人自觉接受处罚。去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四)实行一案三卡制度。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过程中,我局制定了“一案三卡”制度(一案”是指办理一件行政处罚案;“三卡”是指行政执法廉政监督卡、行政执法评议卡、行政处罚回访卡),我局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整个执法过程中,请行政相对人如实填写后收回附在执法案卷中, “三卡”制度的实施,加强了我局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意识。这种做法得到了市局的肯定

和支持,市局以文件形式对我局的“一案三卡”制度在全系统内进行了转发。

(五)狠抓案卷质量。案卷质量的高低是决定案子是否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键。我局认真抓好案卷质量工作,严格实行案件集体审议制度,严格实行处罚案件“三审”制。我局将各股室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从立案开始由政策法规股统一登记,案件办理结束后由案件承办股室负责人进行初审,然后形成综合性报告交政策法规股预审,政策法规股审理后,将有争议的问题及处理意见提交我局案审会集体讨论审理。立案后,政策法规股实行全程跟踪,以此避免出现交办督办件办理和回复不及时、办理超时、行政处罚与签发脱节、案件归档不及时等问题。

(六)依法行政,罚缴分离。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按照罚、缴分离制度执行。当事人缴纳罚款时,特指派专人专车带领当事人到指定银行,将罚款缴入指定账户,避免当事人找不到指定银行或跑冤枉路而不能及时缴纳罚款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了截留、挪用、坐收罚没款的问题。保证了罚没收入及时准确地上缴国库,切实做到了罚、缴分离。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第15篇:质监局执法打假案件办理汇报材料

xxx质监局执法打假案件办理汇报材料

一、案件办理总述

2013年度,我局严格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以质量安全和服务农民为主线,有条不紊地组织开展了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添加剂专项检查、高考文具专项检查、乳制品专项检查、农资打假、农资计量专项整治、家电下乡产品、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白酒等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打假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执法车辆100余车(次),检查企业48家(次)、小作坊28家(次)、商品经销店130家(次),抽检肥料、农膜、滴管带等各类农资18批次,发现不合格农资3批次,合格率为83%。累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3起,立案13起,结案13起(其中质量案件5起、计量案件2起、标准化案件6起),涉案物品货值共计254664元,罚没款总计104002元。

二、具体执法打假情况

㈠开展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安全大检查,我局围绕重点产品(酒类、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重点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企业)和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农牧区及食品生产加工集中区域)的食品主要质量问题,突出安全类指标,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打假活动。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起,涉案金额2.7万元。

㈡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利剑”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我局组织开展了以化肥、农膜、滴灌带、农药、农机及零配件为重点产品,以农资打假下乡、助农惠农为主要内容的“农资打假利剑”行动。此次行动检查辖区内农资经销店36家,检查农资数量120批次,立案

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3起,涉案金额7.56万元。

㈢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认真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行动。对我县辖区内的锅炉使用单位9家9台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7家34台次,液化气销售点8家,电梯5家5台次,起重机3家3台次进行了全面大检查,主要对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备检验合格报告、液化气瓶安全使用年限等内容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压力容器泄漏、压力表超检定周期、违法安装压力容器),截至目前两起已整改完毕,一起还在整改之中。

㈣开展“计量惠民”执法打假活动,针对全县辖区内集贸市场内的定量包装产品和电子台秤、6家售煤点的在用电子汽车衡和19家夏粮收购企业在用电子汽车衡是否经检验合格有效,是否存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安装作弊装置现象,是否存在未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而违法向社会出具公正计量数据或伪造计量数据等内容进行了执法检查。查处计量违法案件2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元。

xxx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一三年十一月六日

第16篇:质监局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班培训感想

勇担执法排头兵 争做质监弄潮儿

——2014年**省质监局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班培训感想

很荣幸有机会参加了2014年**省质监局举办的行政资格培训班,在为期8天的培训过程中,老师们从质监行政相关法律法规、质监基础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案卷制作三个方面对我们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辅导,我也受益良多,同时对质监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也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

一、摆正心态,质监行政执法细节决定成败

在参加此次培训之前,不少人已经在稽查行政执法岗上工作了一段时间,大家在交流的过程中都认为工作中少不了的是细心和耐心。而老师们课堂上所讲的一个个真实的案例,让大家真正认识到做此项工作必须要具备端正的工作态度,无论大案小案都必须执行完整的执法程序,不能因为麻烦或者不是关键步骤就忽略其中任何一项,同时要具备严谨的逻辑思维,案件的证据搜集、现场检查笔录和调查笔录的书写必须环环相扣,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闭环,才能保证案件的顺利办理。

二、强化业务,质监行政执法技术先行,“法”“技”结合 任何行政单位的行政执法权力都是法律所赋予的,质监系统亦不例外。质监行政执法工作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但是由于服务监管对象的特殊性,仅仅熟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足以胜任此项工作,还必须学习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等相关业务知识,只有将法条与企业实际生产所用技术规范相结合,才能顺利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有力地保障质监职能发挥。

三、树立目标,质监行政执法任重而道远

保障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是质监系统的责任。我们作为基层的行政执法人员也需要树立这样的目标,绝不能为了处罚而处罚。**省法制办**主任在讲授行政复议的过程中多次提到行政执法权力和义务的关系,“没有无义务的权力,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要用好,不可“行政不作为”,亦不可“滥用职权”,但最重要的,是在用好权力的同时,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以服务为重心,从小事上细节上帮助群众在生产经营中“扫清障碍”,理清头绪。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作为新时代的质监人,还有很多领域等待我们去学习、去探索。时不我待,冲在质监第一线,我们义不容辞,我们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质监荣誉,勇担排头兵,争做弄潮儿!

第17篇:执法工作

(五)解答题(20分)

谈谈如何做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伴随着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大潮.我国的文化市场由产生并得到长足的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市场的发展和繁荣,促进并推动着文化立法,全国各地、中央各有关部门为适应发展中文化市场的管理需要,纷纷制订法规、规蕈,国务院也先后颁布了《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多部关于文化市场经营管理的行政法规。

做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必须做到:

(一)树立和谐执法理念,摒弃“执法就是执罚”思想。树立和谐执法理念,实现和谐执法就是要转变执法观念,重点解决为谁执法和怎样执法的问题,所以我们就要在树立“先教后处”的执法观念上狠下功夫、狠抓落实。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重在规范市场经营主体行为,对市场主体不规范行为,要分析原因,依法区别处理。在以规范为目的的前提下,对那些无主观恶意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批评教育,实行预警制、告诫制,在帮助其规范之后,减轻处罚,做到柔性管理,在执法中构建和谐,禁止不教而罚行为。

(二)规范执法行为,摒弃执法随意性。一是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要始终心存公正,秉持法律的精神和价值来适用法律,保持对公正的追求。二是要廉洁,廉洁与公正一样,是执法者必备的品德。执法者必须坚持原则、执法如山。三是执法者将正义、公平、公正等观念信仰化,成为指导行为的自觉意识。要敢于同一切破坏法治的行为和现象作斗争。

(三)严格执法程序。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先宣传,后执法;先教育,后查处;先告知,后处罚;使行政处罚与教育规范相统一,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大、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案件,从严查处;对没有造成危害社会、情节轻微的一般性违法行为从轻、减轻或者不予以处罚,做到合法性与合理性的有机统一。这也是行政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行为是否和谐的具体表现。

(四)提高队伍素质,构建和谐执法。和谐执法需要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高素质执法队伍,这也是实现和谐执法的关键。为此,要把提高文化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首先,要以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文化市场执法队伍严格执法、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的自觉性,减少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同时要正确掌握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深刻理解行政处罚中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处罚相当原则以及行政许可中的便民等原则。其次,严禁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上岗执法,禁止执法人员单独执法或审理违法案件。同时公开各类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处罚标准,监管方式等内容,推进文明微笑服务,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谐、仪表大方、待人热情。

第18篇:专利执法科科长岗位职责

1.主持执法科全面工作。2.负责组织专利执法、与法院、公安及其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工作协调和联络、专利行政执法听证、重大专利纠纷案件和涉外案件报告。

第19篇:质监局一季度工作总结报告

质监局一季度工作总结报告

达州质监局:

为圆满完成2009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推动我县质监事业再上新台阶,全面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1至3月以来,我局按照年初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工作,大胆创新,积极进取,圆满完成了一季度的各项目标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积极开展“质量和安全年”宣传服务活动

1.积极开展“3.15”维权宣传。“3.15”活动期间,我局围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主题,大力宣传质监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共散发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达100余人次,当场解决质量投诉近10起。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对各食品生产企业和大型超市进行了监督检查,帮助商场净化柜台,防止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假冒伪劣、缺斤短两、假冒质量标志等产品流入市场,受到了各企业与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2.积极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在春耕备耕期间,由分管副局长带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全县20个乡镇,开展了以“走百村、入百户、抽百样”为主题的“科技下乡,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向农民仔细讲解了真假化肥的简单识别方法,受到了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在活动中,执法人员认真检查了各大、中、小化肥经销网点的台帐记录、化肥产品包装标识、质量、价格行情、厂家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情况,共检查农资生产企业1家,农资经销门市12家,检查货值180万余元,抽取样品送检8个,7个批次合格,合格率为87.5%,对1家销售不合格化肥的经销商进行了严肃处理,查封不合格过磷酸钙3.5吨,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

3、积极开展计量惠民活动。3月10日,开江质监局在全县开展了“关注民生,计量服务进校园”宣传服务活动,邀请了县医院、眼镜店的10余名专业人员,辗转中小学校为同学们免费提供体检、量血压、视力检查、验光配镜等服务,共发放资料6000余份,检测眼镜400余幅,受益学生达2000余人,资助贫困学生6名。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内7家眼镜店进行了一次质量专项检查。检查发现7家眼镜店仅有2家获得了验配眼镜生产许可证,获证率不足30%,执法人员依法对未获证得验配眼镜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严肃查处,要求各业主限期整顿,立即对无生产许可证的镜架、太阳镜、护目镜等产品进行下架处理,在依法取得验配眼镜生产许可后方可进行经营销售,让大家感受到了“光明计量”带来的实惠。

(二)全面推进质量振兴战略

今年,我局围绕全县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在加快“质量xx县、质量兴企”步伐、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上下功夫。一是全面实施了“质量xx县、质量兴企”战略。向县政府提交了《关于推进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上门服务,帮助和指导企业推行科学的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变单纯的质量监督为贯穿产品原材料、生产、销售全过程的动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发展型道路;二是进一步加强了企业监督巡查管理。共监督巡查生产企业106家,抽查产品17批次,产品合格率为70%,对5个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后处理;三是认真开展了质量综合分析。结合监督抽查结果,对全县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发展计划,向政府报送了《xx县产品质量状况一季度分析报告》,为政府宏观质量管理工作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四是积极做好了名牌创建工作。今年,我局立足“早”字做工作,围绕开江经济特点和企业现状,全面制定了2009年名牌创建工作思路,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企业,从计量、标准化、质量、认证许可、人员培训、生产工艺、信息情报等入手,积极帮助企业建立计量检测体系、标准化体系和质量基管理体系。同时,对申报争创名牌产品的企业实行定人定时跟踪服务制度。目前,我县梨梨生化第九届名牌产品的筹备和申报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之中,为圆满完成我县名牌创建工作任务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加大重点产品监管力度

一是加大了建材产品监管力度。2009年是灾后重建的关键之年。为确保灾后重建建材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联合市质检中心开江工作站组织召开了全县砖材产品质量培训会,要求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严格出厂检验制度,不合格产品坚决不上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在专项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执法车辆9车次,对各砖厂、涂料及钢材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巡查,巡查发现1家干粉墙漆加工厂未按规定标示生产日期,1家拉丝厂未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试生产期间生产的带肋钢筋规格尺寸不符合标准要求,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理;二是开展了“家电下乡”打假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对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目录》内的低压电器产品销售企业和批发门市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宣传和检查。共检查低压电器类产品销售企业3家,销售门市24家,检查了电视机、vcd播放机、有源音响、洗衣机、电热水器、电源插座等9类产品,检查货值9余万元,对1家销售门市冒贴强制性产品标志的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封存电源插座5个,货值30余元。对2家未加贴3c认证标志的电热水器销售商作出了限期完成加贴后方可继续销售的处理。

(四)突出抓好两个安全

1.食品安全工作。2009年是中央提出的“质量和安全年”,为确保我县食品质量安全,我局一是创新监管机制,加强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结合开江实际,我局积极探索,创新思路,采取质量管理考核制度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方位监管,把质量监管和技术指导融入了企业生产发展的全过程每一个环节,以记分制方法对企业的生产销售行为实施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年终按日常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年初,我局与31家食品生产企业签定了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目标考核责任书;二是开展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50家,检查产品种类共计7类20个品种,货值达70余万元;三是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对新宁镇、任市镇、普安镇、永兴镇4个重点区域5个重点产品(豆制品、板鸭、糖果、淀粉糖浆、方便食品)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检查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7家,食品小作坊25家,使用食品添加剂11类。通过清理发现豆制品生产小作坊为了增加豆腐干的色泽均添加了食用焦糖色素,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要求他们立即停止使用该添加剂,查封库存的焦糖色素45公斤;三是开展了肉制品专项检查工作。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执法用车5台次,检查肉制品加工企业7家,检查肉制品3000公斤,现场抽取样品1个;四是加大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力度。对87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巡查,执法人员根据企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措施,通过定期回访制度,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确保了不合格产品不出厂。3月初,我局在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考核中获得三等奖,受到了县政府的表彰和奖励。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一是开展了“百日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紧紧围绕“两个重点、三个关键”(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关键企业、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对全县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二是开展了电梯专项检查,对电梯的维保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周密细致的检查;三是开展了车用cng气瓶专项检查,两次发出通知要求开江鸿泰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对超期气瓶充装气体,同时督促金山出租公司、飞亚出租公司、达州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汽车166队的超期cng气瓶按期进行检验。共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检查锅炉50余台,压力容器150余台,电梯使用单位6家,督促电梯作业人员证件超期的全部换证,电梯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督促气瓶检验20余只,报废气瓶5只,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13份,排除安全隐患20余起,确保了我县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五)扎实开展基础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农业标准化工作。为确保今年农业标准化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我局工作人员深入到示范乡(镇)的村社,按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对油橄榄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基地进行了严格的自查,会同农业、林业等部门深入基地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帮助企业完成了档案整理工作,按要求网上上报了油橄榄示范基地20**年工作进度,为油橄榄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验收打了良好的基础;二是转变服务方式,做好两码工作。1-3月,我局新办组织机构代码36家、换证18家、变更10家、废置11家、年检34家,按时办结率达100%、评价满意率达100%,扫描代码电子档案109份,整理、补录代码历史档案136份,依法对违反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21家单位进行了处罚。质监工作窗口连续三个月被县政务服务中心评为优秀服务窗口,窗口工作人员被评为20**年度优秀工作者,为单位争得了荣誉;三是狠抓计量基础工作。组织眼镜计量操作员培训发证7个,对区域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一次,深入4家企业指导帮扶企业开展节能降耗活动,对农资、食品、水泥等商品进行了净含量监督抽查检查,抽检样品22个批次,其中20个合格,2个批次为不合格品,合格率为90.9%,不合格率为9.1%。

(六)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

市质监局和全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迅速行动,认真传达学习了市县有关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为成员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开江质监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划拨了专项工作经费,添置了学习用具和书籍,保证学习书籍、记录本人手一册,局实践活动办公室根据学习调研阶段各项规定动作要求,详细制定了学习计划表,对讨论专题和调研专题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做到了学习实践活动人员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确保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下阶段工作重点

通过全局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1季度各项业务工作稳步推进,业务收入达35万元,实现了全年工作的开门红。在下一阶段中,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推行质量xx县、名牌兴企战略,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从基础性服务工作入手,提高在计量、标准、质量、认证认可、市场准入方面的监管力度,积极探索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引导企业走名牌效益道路,确保梨梨生化创名成功。二是深入开展工作调研,特别是针对银杏、葛根等重点项目进行调研,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宣传服务,为下一步创建农业标准化省级、国家级新项目作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是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下阶段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调研活动,认真查找本单位在服务意识、行政审批、工作效率、诚信意识、政令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

四是围绕食品、农资、建材、家电下乡等重点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切实加强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确保全年生产企业定期检验率达100%;建立健全质量预警通报机制。定期通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切实发挥监督抽查工作在服务政府决策、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引导消费方面的作用。

五是抓好食品、特种设备“两个安全”。按照辖区责任制要求,实行片区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把好食品、特种设备安全关。

六是认真开展好“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按照省局“持续、深化、创新、抓实、做亮”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我县县委政府提出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质监工作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坚定信心、应对挑战、爬坡上行、加快发展”的作用,大力实施“以质取胜、质量xx县”战略,努力营造有利于质量进步的社会环境,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把“质量和安全年”办成质量宣传年、质量提升年、质量服务年、质量整治年和质量建设年。

七是加快自身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力争做到增收节支,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机构机构设备改造、金质工程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提高部门综合实力。二00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综合季度工作总结汇报

第20篇:质监局法治工作要点

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法治质监建

设工作要点

2018年度我市法治质监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统领,聚焦质量提升行动,落实我省两会和全省质量大会的安排部署,完善质监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重点把握以下要点:

一、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1.宪法在国家制度体系中具有统领性,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长治久安。宣传贯彻宪法的精神、原则和核心要义,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采取专题辅导、在线学习、集中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完善质监法律规范体系

2.加快质量法制制度建设步伐。深入宣贯新修订的《标准化法》《计量法》,推进《山西省质量促进条例》《山西省标准化条例》《山西省电梯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健全适应我市质量发展的质量法规体系。对照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全面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缺陷产品召回、产品质量

- 1 问责。

6.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规范化。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和制度,降低行政复议受理门槛,实行受理登记制推行书面审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案件审理模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严格执行省局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高行政应诉工作水平和效率。

五、完善质监法治保障体系

7.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加强党对法治质检建设的领导,按照省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十条规定》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质监法治建设重大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特别是在用人导向、年度考核等方面,要把法治能力和学法用法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推进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述法。

8.全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对外普法窗口作用,推进执法普法深度融合,推动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以新标准化法以及配套修订规章制度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抓好年度宣贯工作。配合省普法办做好七五普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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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执法工作岗位职责.doc》
质监局执法工作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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