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学生管理岗位职责

2021-04-24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规范

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规范

为了进一步推进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规范管理,夯实基础,充分体现二级学院主体地位,特制定如工作规范:

队伍建设:

1、学生工作队伍健全,学历、年龄比例适当。

2、严格按照250:1配备辅导员。

一、二年级配备学生班主任,

三、

四、五年级配备指导老师制并安要求进行考核。

3、重视学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奖惩严明。

4、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活动。

工作态度:

1、每学期学生工作有计划、总结,并及时上报。

2、每学期至少有两次党政联席会议专门研究本院学生工作。

3、办公条件能满足学生工作要求,信息化、网络化水平高。

4、及时传达和贯彻各级会议及文件精神。

5、工作主动,能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6、及时掌握学生中的隐患,有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学生信息员队伍健全。

7、教育学生认真遵守校院二级的相关的规定;加强网络文明教育,提高学生网络规范化意识。

思想教育及党务工作:

1、认真开展具有本院特色的学生思想教育活动,且成效明显。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思想教育活动。

2、每学期对本院学生进行一次心理状况调查或排查,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建有健康档案,并有专人负责制定跟踪教育计划。

3、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开展的各类报告会、座谈会等。

4、按照学校组织部要求,在学生中正常开展学生各项党务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

1、每学期至少开展调查一次心理健康专题教育活动。

2、健全本院的心理健康教育机构,配备心理健康教育老师,班级配有心理委员。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助:

1、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做好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主动联系社会相关部门为学生寻找与专业对口的专、兼职工作,鼓励学生靠自身能力缓解经济压力。

2、协助学校经济支助中心,做好学生的贷款、特困补助及困生评定等各项工作,上报材料及时、规范,无弄虚作假现象,上报之前进行公示,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日常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

2、各项通知、文件传达及上级交办事情回复及时,贯彻无误,无遗漏。

3、认真做好评奖评优工作,上交材料及时、规范,无虚假或不符合要求现象,上报前必须公示。

4、及时上报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情况处理意见,并做好相应的思想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自律,预防事故发生,坚持经常检查《班级日志》记录。

5、学生工作干部职责明确,认真负责,秉公办事,无责任事故。

6、联系家长密切,学生学习、奖惩情况等能及时通知家长。

7、宿舍内务卫生、文明建设,有制度、有措施、有成效,优秀宿舍挂牌率高,党员宿舍实行挂牌。

学风建设:

1、有计划、有措施,指导学生开展学习学术科研活动。

2、组织学生积极开展早起、晚自习活动,自觉进行早锻炼、晨读。

3、加强课堂考勤,提高学生到课率。班主任有查课纪录,学院有抽查纪录。

4、每学期考试前认真开展一次考风考纪教育,学生能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舞弊率低。

就业工作:

1、广泛收集需求信息,并采用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就业信息。

2、认真组织毕业生参加就业指导课和专题讲座、报告会。

3、耐心细致地开展就业咨询,并有接待日制度,毕业生就业观念端正,择业定位较准确。

4、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有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就业工作,建立了本院毕业生就业基地。

5、积极组织本院毕业生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招聘活动,每年自行组织了一定的数量招聘活动有。

医学院

2012年2月12日

推荐第2篇:二级水手岗位职责

二级水手在水手长的领导下,熟悉和执行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完成指派的工作。看舱值班时听从值班员驾驶员指挥。1.在水手长的安排下,参加甲板部的维修保养工作。2.靠离移泊时,参加系解缆作业。3.装卸作业时,参加看舱值班。4.协助收放引航员软梯、腔梯及安全网。5.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经船长同意,在一级水手指导下学习操航。6.完成上级指派的其他工作。7.在应急情况下,执行应急程序所规定的职责。

推荐第3篇:二级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政的各项决定,提出落实学校行政决定的重要措施和办法。

(二)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组织申报新专业、学位授权点、重点学科;组织开展各类学科、专业和学位点的评估;建设学科平台等。

(三)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院(系)教学计划,制定并落实提高教学质量的保证措施;负责院(系)教育教学改革;负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等;负责组织实施院(系)教学管理工作和教风、学风建设等。

(四)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院(系)科研计划;组织申报并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特别是重大的、跨学科的科研项目;组织项目实施,培育和实现学术水平或经济、社会效益高、影响大的标志性成果等。

(五)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院(系)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院(系)引进和学术团队建设,不断提高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有关规定,实施教职工的岗位聘任及考核等。

(六)执行学校财务规定,负责院(系)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的执行;做好院(系)年度经费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并将各项收入纳入学校财务核算体系;依法合理使用经费,勤俭办学,提高办学资金的使用效益;负责院(系)内资产的安全管理和有效使用;审查、监督所属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运行等。

(七)负责组织实施院(系)各类社会服务活动。

(八)和党总支一起,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九)负责组织院(系)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学术交流水平。

(十)学校赋予的其他职责。

推荐第4篇: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普通专科(高职)学生(以下称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 我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坚持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 学生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

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第五条 实施学生管理,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第二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科学、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五)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七)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一节 入学与注册

第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条 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及资格审查按《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及资格审查、复查办法(试行)》执行。

第十条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和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申请入学等具体按《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保留入学资格办理细则(试行)》执行。

第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十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复查的程序和办法按《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及资格审查、复查办法(试行)》执行。 第十二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具体按《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细则(试行)》执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教育救助,具体按学校资助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三条 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学籍档案。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者补考,具体按《洛阳职业技术学院考核与成绩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以本规定第四条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学生体育成绩评定要突出过程管理,可以根据考勤、课内教学、课外锻炼活动和体质健康等情况综合评定。

第十五条 学生每学期或者每学年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数以及留级等具体按《洛阳职业技术学院考核与成绩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生根据《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可以申请辅修校内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可以申请跨校辅修专业或者修读课程,参加学校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学生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学校审核同意后,予以承认。 第十七条 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

学校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具体按《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管理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在学籍档案予以标注。具体按《洛阳职业技术学院考核与成绩管理规定》执行和《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细则(试行)》。 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应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可以对该课程给予补考或者重修机会。

学生因退学等情况中止学业,其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已获得学分,予以记录。学生重新参加入学考试、符合录取条件,再次入学的,其已获得学分,经录取学校认定,予以承认。具体按《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十九条 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无故缺席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 学校开展学生诚信教育,记录学生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的诚信信息,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违背学术诚信的,取消其获得学术称号、荣誉等资格。

第三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转专业具体按《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生一般应当我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我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我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

(六)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二十三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我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

跨省转学的,由河南省教育厅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第二十四条 转学具体按《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学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学校对转学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河南省教育厅对我校转学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四节 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五条 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

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经学校批准,可以休学。

第二十六条 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对休学创业的学生。 第二十七条 新生和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

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期间,学校同时为其保留学籍。

学生保留学籍期间,与其实际所在的部队、学校等组织建立管理关系。

第二十八条 休学学生应当办理手续离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为其保留学籍,但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因病休学学生的医疗费按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休学期满前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休学、保留学籍与复学具体按《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细则(试行)》执行。

第五节 退学

第三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六)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第三十一条 退学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退学手续离校。 退学学生的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

退学具体按《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细则(试行)》执行。

第六节 毕业与结业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成绩不合格的结业生离校后三年内可预约参加学校组织的年度结业生补考(一般在每年11月中旬),成绩合格后可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换发时间。离校三年内不主动预约参加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毕业资格,不再办理学历证书。 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者写实性学习证明。

毕业与结业具体按《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节 学业证书管理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学生在校期间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需填写的个人信息的,应当有合理、充分的理由,并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文件。学校进行审查,需要学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协助核查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具体按《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细则(试行)》执行。

第三十五条 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制度,完善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办法,按相关规定及时完成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

第三十六条 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的学生,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学校取消其学籍,不发给学历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校依法予以撤销。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的,学校依法予以撤销。

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已注册的,学校予以注销并报河南省省教育厅宣布无效。

第三十八条 学历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具体按《洛阳职业技术学院补办学历证明书流程》执行。 学业证书管理具体按《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

第三十九条 学校、学生应当共同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障学校环境安全、稳定,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第四十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管理的组织形式,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依章程参与学校管理。

第四十一条 学生应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十二条 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

学校发现学生在校内有违法行为或者严重精神疾病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可以依法采取或者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

第四十三条 学校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第四十四条 学校建立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为学生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支持其在学生管理中发挥作用。

学生可以在校内成立、参加学生团体。学生成立团体,应当按学校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报学校批准并施行登记和年检制度。

学生团体应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学生团体邀请校外组织、人员到校举办讲座等活动,需经学校批准。 第四十五条 学校提倡并支持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成长成才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

学生进行课外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履行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关协议。

第四十六条 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应当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对未获批准的,学校应当依法劝阻或者制止。

第四十七条 学生应当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和传播非法文字、音频、视频资料等,不得编造或者传播虚假、有害信息;不得攻击、侵入他人计算机和移动通讯网络系统。

第四十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住宿管理制度。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鼓励和支持学生通过制定公约,实施自我管理。

第五章 奖励与处分

第四十九条 学校、省(区、市)和国家有关部门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条 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采取授予“三好学生”称号或者其他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学校对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以及确定推荐国家奖学金等按学校学生表彰和奖励相关制度执行。

第五十一条 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定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五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五)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

(六)违反本规定和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

(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第五十三条 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学生的基本信息;

(二)作出处分的事实和证据;

(三)处分的种类、依据、期限;

(四)申诉的途径和期限;

(五)其他必要内容。

第五十四条 学校给予学生处分,应当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与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

第五十五条 在对学生作出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决定之前,学校告知学生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

处理、处分决定以及处分告知书等,应当直接送达学生本人,学生拒绝签收的,可以以留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可以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难于联系的,可以利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等以公告方式送达。

第五十六条 对学生作出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或者其他涉及学生重大利益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的,应当提交院长办公会或者院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并应当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五十七条 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给予学生处分一般应当设置6到12个月期限,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第五十八条 对学生的奖励、处理、处分及解除处分材料,学校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离校,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

学生处分按《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执行。

第六章 学生申诉

第五十九条 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对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不服提起的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由学校相关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负责法律事务的相关机构负责人等组成,可以聘请校外法律、教育等方面专家参加。

学校制定学生申诉的具体办法,健全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组成与工作规则,提供必要条件,保证其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第六十条 学生对学校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学校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六十一条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限期内作出结论的,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建议学校暂缓执行有关决定。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经复查,认为做出处理或者处分的事实、依据、程序等存在不当,可以作出建议撤销或变更的复查意见,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予以研究,重新提交院长办公会或者专门会议作出决定。

第六十二条 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河南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诉。

第六十三条 自处理、处分或者复查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学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处理、处分或者复查决定书未告知学生申诉期限的,申诉期限自学生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过4个月。

第六十四条 学生认为学校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抵触的,可以向河南省教育厅投诉。 学生申诉按《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学校对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六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其它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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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学生要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凡培养计划规定的课堂讲授、考核、实验、实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军事训练、时事政治学习,都要进行考勤。学生因故不能参加的,事先必须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出勤者,均以旷课论。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旷课学时数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数三分之一的不能参加课程考核 ,只能申请重修。

学生旷课时间,一般课程按课表规定的上课学时计算;无故不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注册者,按每天四学时计算。

学生迟到或早退每累计三次按旷课1学时计算。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以旷课1学时论。

学生请假由要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请病假须持有学校指定医院证明。请假3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请假4天至2周者,由系领导批准。请假一般不准超过2周,超过2周由教务处批准。

学生请假期满,应当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如仍需再请假者,须持有证明,按上述规定办理续假手续,续假与请假时间合并计算。

旷课、迟到、早退或有其它扰乱课堂秩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一)关于旷课

1、一学期内累计旷课10节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

2、一学期内累计旷课10节(含10节)以上30节以下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3、学期内累计旷课30节以上50节以下者,给予记过处分;

4、学期内累计旷课50节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二)关于迟到、早退或其它扰乱课堂秩序的

1、一学期累计有1/4课程迟到、早退,给予警告处分;

2、一学期累计有1/3课程迟到、早退,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一学期累计有1/2课程迟到、早退,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推荐第6篇:管理学院学生工作总结

管理学院2007年学生工作总结

2007年,管理学院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严格按照党委学生工作总体思路的要求,在学工部等职能部门的热情关怀下,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思想教育

1.深入开展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重要思想为主线,深入开展团员意识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解决基层团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团的各项工作,提高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高度重视团日活动的开展,积极推进学生的思想教育。一年来,在校团委的倡导下,我院一共开展了10次团日活动,特别是在十七大胜利闭幕之际,我院40个班级开展了不同形式的领悟十七大思想精髓的专题团日活动,并为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特举办了“祖国大统一,圆我中华梦”演讲比赛。

3.充分发挥政治性社团的作用,多角度开展教育活动。我们成立了“十七大精神”学习研究会,下设理论宣讲团、理论研究部,通过学生自办的时事报告会、研讨会,提高学生的理论素养。

4.以弘扬奥运精神、学习十七大精神等为主题,相继开展了“传承奥运星火”等8次相关知识竞赛,被湖南杂志社邀请为奥运活动的特邀佳宾,产生了巨大的反响。

5.为了培养我院学生的政治理念,本年度五月份、十一月份我院的第

六、七期党课共有352位同学顺利通过结业考试,并有68人发展成为预备党员。与此同时开展了针对“2008北京奥运”的形势与政策专题分析课,培养了同学们的爱国情怀。注重任课教师课堂教学中育人功能的充分利用,使学生树立正确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荣辱观和道德观。

二、科技创新

1.“挑战杯”竞赛。我们一直都认真配合并积极参与学校关于培养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各项活动,根据《河南工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活动实施办法》,制定了《管理学院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奖励规定》、《管理学院关于资助学生发表论文的办法》,认真组织实施本科生参加科研训练和创新活动,建立了以“挑战杯”为龙头的科技创新活动体系。07年认真组织参加“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我院魏明侠老师指导的作品《点击诚信》获全国三等奖, 杨艳萍、司林胜等指导的七件作品获省级二等奖等。此外, 在由国家教育部物流教指委主办的第一届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中,管理学院王焰老师指导的作品《安得物流有限公司RDC运营优化方案》获全国优胜奖,全国电子商务大赛获省级金奖,学院学生在国内核心期刊《中国高新技术企业》、《财会月刊》、《中国集体经济》等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共17篇,涉及会计、营销、物流、旅游等多个专业、多个层面,注重理论研究和用理论知识解决社会需要,其它科技类活动竞赛中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并荣获科技创新先进单位。2008年全国“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全校立项77项,我院16项,其中A类立项20项,我院6项。 2.“管理纵横”系列讲座。“管理纵横”系列报告包括管理理论与管理实务两个部分,管理理论主要由副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等主讲,管理实务主要邀请一些企业高层、知名校友主讲,以其知识的前沿性、内容的求实性、形式的自由性深受广大同学欢迎。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51期,本年有包括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北岭分校徐新义教授在内的多位专家学者,郑州太古可口可乐有限公司董事长叶启恩,河南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马路春在内的多名企业高层走上管理纵横讲台,他们在人生定位、职业规化、企业发展、人才需求等方面的精彩阐述给我院学生以很大启发,使他们深刻认识到应该学以致用,把所学专业知识与管理实践结合起来,做合格人才、特色人才!目前,“管理纵横”以其浓郁的学术性、内容的大众性受到同学们的普遍欢迎,逐渐成为我校学生学术交流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三.社会实践

2007年是管理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紧紧抓住庆祝建党86周年、筹办北京奥运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我校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几个热点问题,坚持让同学们“人人成为参与主体、个个受到实践锻炼”。集中培训,注重考核,加强督导。据统计,2007年管理学院参与社会实践学生人数1947,参与率达到100%,参与小分队的学生比例达到30%以上。在组队模式上,要求以班级为单位。学院召开各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会议,就班主任及班级在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的应发挥的作用、要求及考核方式提出具体要求。每个班级(团支部)至少组织一支小分队,要有详细的活动方案、内容和总结。实践归来,要求以班级为单位召开“实践归来话收获”交流会。在活动模式上,要求以地域为主体。在活动模式方面,结合80%以上学生为河南籍学生的现实情况,以地市为单位组队,就近、就便地解决了经费、人员等方面矛盾,保证了参与面和实际效果。这是06年我院社会实践活动成功的检验,07年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提高。在项目选择上,要求以综合为导向。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学院在征集专业教师科研项目的基础上,形成一定的调研目录,让学生带着课题和项目到基层参加实践。学生在参加实践的过程中,要到基层接受锻炼,要到农村进行服务,还要到一线开展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撰写心得体会。实践归来,我们要的是学生全方位能力的提高。

总体来说,组织了“千家万户和谐行”实践小分队,共有34支小分队分赴全国各地开展实践活动;组织了食品药品宣传队,3支小分队参加了宣传活动;组织了“宣传绿色奥运,学习红色精神”服务队,7名学生骑车前往延安;学院新建社会实践基地5个;编写了10多万字的《放飞青春》管理学院2007年优秀社会实践感想集;学院活动被《河南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83次。荣获“2005年河南工业大学社会实践先进单位”。

四、志愿服务

河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于1999年3月。协会是管理学院团总支直接领导下的学院第一大社团,会员几乎涵盖整个学院的同学,协会以服务同学,奉献社会,面向未来,全面发展为宗旨,以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感为目标的群众自发性组织,是管理学院团总支联系同学,发展精英,培养栋梁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年来,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不断深化,青年志愿者活动遍布每个角落。

今年有代表性的活动:参加郑州市消防周启动仪式,争做消防志愿者,以情景剧的形式向市民宣传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及相关知识,受到郑州电视台商都频道,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河南日报,大河报等采访报道;与敬老院老人携手联欢,给他们送去温暖和关怀;万人签名,积极宣传爱滋病防御知识,河南电视台八套公共频道,郑州电视台二套商都频道得到新闻线索后赶到现场进行了采访和报道;为挽救化工学院白血病患者,三校区同时举行大型捐款活动,不仅受到了省市各家媒体的广泛关注和许多次的报道,而且得到了校内外的一致好评,提高了协会在学校和社会上的知名度。

五、社团活动

我院一贯注重发挥社团活动的作用,我院的品牌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在2007年度,举办了十余次关于尊老敬老、环境保护、献爱心等活动,并且走出校园,服务社会,受到《河南电视台》、《郑州电视台》、《大河报》、《河南商报》、《郑州日报》等12家媒体的多次报道。其他各社团也秉承传统,开拓创新,在校内外,深入地推广了社团文化,真正完善了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体系。一年来举办了第三届金话筒主持人大赛、歌唱奥运,歌唱北京等各种形式的活动104次。其中,市场调研协会被评为河南工业大学十佳优秀社团。

六、文体活动

为了提供给大学生一个展示自我和提升自我的舞台,我院主办了2007年第一场迎新晚会,并且举办了由我院大一新生自编、自导、自演的新生文艺汇演。在校级的健美操大赛中获得团体第二名,校园歌手大赛、乐燃玫瑰、女生风采大赛等各大比赛中更是佳绩不断。特别是在省级的健美操大赛中,我院同学共取得4个第一名,2个第二名的优异成绩,在学校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更彰显了我院的文艺魅力。

在我校运动会上取得了第三名的优异成绩,我院学生积极涌跃,在扬帆杯篮球赛中分别取得男子、女子第四名,在青春杯足球赛中取得第三名的佳绩,与此同时,成功开展了第一届“万米长跑迎奥运”、第四届“健康接力赛”活动。

七、就业工作

08年的就业工作已经启动,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就业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截至目前我院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已有200多人,较之往年有很大提高,其中物业管理等专业就业率突破50%。

八、宣传工作

管理学院高度重视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提升共青团的形象和品牌,充分展示我系大学生的青春风采。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校外媒体共报道我院团的工作94次,为我院共青团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在校党委和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兄弟学院、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2007年我院学生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下一个年度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创造了新的更高的起点。当然,我院的学生工作中还存在不足,比如学生的诚信教育、基础文明教育等方面还有待加强。

2008年,我们将继续努力,持之以恒地奋力拼搏,开拓创新,更好地体现团结教育服务青年的职能,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建设高水平的河南工业大学做出应有的贡献。

2008年元月8日

推荐第7篇: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人身安全,积极响应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我校将长期开展创建“和谐校园”、争创“文明青年”及“五心”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尊纪守法的观念、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审美情趣。根据当前社会形势和学生现状,为全面提高育人质量,特将学院的有关学生管理规定通知您:

一、学院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周六中午放学后学生可以请假回家,但须经辅导员签字同意后,持请假卡方可离开学校。学生到家后,请家长在请假卡上签字,确认学生真正回到家中,周日学生返校后请假卡由辅导员收回并进行检查。请家长配合学校工作,以确保学生的安全。

二、学生在校期间,凡违反以下纪律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校并与学生及其家长签订协议;累计两次者,责令退学。

1、不准沉溺网吧

2、不准跳学校围墙外出

3、不准喝酒、赌博

4、不准偷窃、诈骗或损坏国家、集体或个人财物

5、不准带头起哄或打架斗殴

6、不准私藏、携带管制刀具

三、学生在校期间,凡违反以下纪律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两次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校并与学生及其家长签订协议;累计三次者,责令退学。

1、不准穿奇装异服(如男生不准穿文化彬、红色衣服、印花衣服、大喇叭裤,女生不准穿超短裙、不准穿鞋跟过高或鞋底过厚的鞋)

2、男生不准留长发(只准留学生头)

3、不准染彩色头发(染黑发除外)

4、不准谈恋爱

5、不准吸烟

6、不准佩戴首饰

四、凡毕业时处分未撤消者,不准毕业,同时,学校不安排就业。

五、新学期开学时,学校将对学生的服装、发型等进行全面检查,凡着奇装异服、留长发、染彩发、佩戴首饰的学生不准进入校门。

家长同志,为确保您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把您对孩子成人、成才的期望化为现实,希望您密切配合学校的工作,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结合学生的表现,针对孩子的实际,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让我们共同把孩子培养成为有道德、懂礼仪、守纪律、爱学习、爱劳动,既有健康的心理和强壮的体魄,又能熟练掌握技术技能的合格人才。

推荐第8篇: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科科长岗位职责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书记领导下,对学生科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和修订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制定学生管理工作的学期或学年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3、主持学生科工作,负责本科室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的布置、检查、督办、总结,并按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进行岗位考核;组织全科人员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做好其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充分调动全科人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学生管理工作任务。

4、负责班主任聘用及班主任工作的组织、检查、考核,并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交流会,适时组织班主任培训,建立健全班主任业务档案,认真组织班主任开展德育课题的研究。

5、实施学生全面素质教育方案,具体组织心理健康、法纪教育和行为指引工作;及时分析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根据其学习、生活、纪律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教育和管理,指导学生会正确开展“三自”活动,保证学校教学和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

6、协同有关科室对学生的留级、休学、退学、复学、转学、毕业、结业、肄业提出审核意见。

7、负责学生奖惩的具体工作,审核学生奖学金、生活困难补助金;审核“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对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8、每学期末完成本科室工作总结。

9、完成其他临时布置的任务。

推荐第9篇:高校二级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高校二级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负责主持学院有关教学、科研、学科与专业建设、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师资培养、行政管理等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和具体规章制度的制定。

2、抓好专业建设,根据学校专业建设的规划要求,会同副院长组织专业方向、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育改革、教务管理等专业建设工作,组织教学团队,积极开展教研活动与精品课程建设。

3、抓好科研工作,召集并主持学院学术委员会等会议;会同副院长组织科研团队,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工作;组织选拔学科带头人,培养学术梯队。

4、抓好人事管理,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要求,会同学院党委书记拟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师资定编计划、引进计划、培训计划等;负责组织聘任工作、年终考核和业务考评,督促、检查教学和行政人员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5、抓好财务管理,根据学校财务制度和工作的相关要求,负责学院经费的合理使用、批准签字,主持学院校内津贴的发放工作,按照学校的有关精神和学院的相关规定,公平、公正、合理地发放各项校内津贴。

6、抓好资产管理,根据学校资产管理的要求,会同学院资产管理员开展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等活动需用资产的申报,登记、报废与清产核资等工作。

7、代表学院负责学院与其他兄弟院校的联系,积极拓展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的联系,努力提高学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

8、兼管学院工会工作。

9、与学院党委书记一起做好安全工作、招生与就业等学生工作等。

推荐第10篇:责任护士二级岗位职责

主班护士岗位职责

1、参加晨会和床头交接班,听取夜班医护人员早交班,阅读检查交班本,核对病人一览表人数、床号。

2、参加全科室病人床头交接班,病人情况及科室安全管理交接,每日床头交接班了解各班工作情况及病人情况,

3、负责核对录入午间医嘱,及时领回所需药品交治疗班执行。

4、安排新入院病人床位,通知管床医护人员及护工处理,接待病人或家属咨询、会诊医生等,接听电话,协助做好医嘱执行、核对工作。

5、负责病人费用解释工作,保证医嘱及时执行,新入、急、危重病人优先。

6、负责病区物资、库房管理工作,每月一次清点、整理库房,管理、登记贵重仪器、物品。

7、负责联系设备、总务后勤人员,确保科室日常用物、家私、水电、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8、负责管理病历、院感报告、部分护理质控工作。

9、协助治疗班工作,协助领药、摆放输液药品、输液瓶续接工作,管理病房特殊治疗室。

10、协助护士长做好科室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陪护、清洁工管理与业务指导工作,做好消毒隔离,每周

一、四对全病区医疗设备器械进行消毒,负责每日配置消毒液,并在每月10号之前完成科室的空气培养工作。

11、每月负责检查急救物品管理登记工作,保持毒麻药、急救物

品完好、呈备用状态,做到 “四定”(定位置、定数量、定期检查、定人管理),检查急救物品备用情况:氧气、吸痰器、电源插座、监护仪、抢救车及各种急救用包、管等。

12、负责通知治疗班、责任班护士及时执行医嘱,根据医嘱联系相关科室:检验科、放射科、CT、B超室、肺功能科、药房、会诊科室,保证新入、急、危重病人及特殊情况及时优先执行,特殊治疗准备医嘱执行所需各种物品。

13、负责跟进医嘱执行情况,检查责护班医嘱执行进度,协助责任护士解决疑难护理问题,与值班医生良好沟通,确保医嘱及时、正确执行并保持护士站卫生清洁。

14、负责核对当日长期、临时医嘱,与责任护士共同负责核对当日医嘱。

15、负责包伤室的物品保管、准备及检查工作,并每日保持包伤室内清洁、整齐,对室内物品进行每日检查,确保基数准确,性能完好,班班交接,定时做空气及物品消毒。

16、护士长不在时代理护士长处理日常工作,对下级护理人员业务指导,负责科室部分护理质控工作。

17、科室各类表格的填补和整理工作,做好无证护士的携带工作,做好本病区管理工作。

18、参加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查房,参加大手术或新开展手术、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19、负责陪同患者做造影,人员要求:二级、三级护士。

责任班护士岗位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和二级岗位责任护士的指导下进行工作,有问题及时反馈上级。

2、严格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做好查对及交接班工作,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参加晨会和床头交接班。病人情况及科室安全管理交接,听取夜班医护人员早交班,阅读交班本,核对病人一览表人数、床号。

3、正确运用护理程序,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指导护工、卫生员的工作。做好基础护理、心理护理、饮食护理和服药护理、健康教育。在二级岗位责任护士的指导下掌握运用护理程序,实施整体护理。

4.、参加危重患者的抢救及护理,对新入、急、危重病人掌握“十知道”:床号、姓名、诊断、病情、治疗、饮食、护理、心理、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经常巡视病房,密切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5、参加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查房。参加大手术或新开展手术、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6、向患者讲解住院规则、宣传防病健身的知识,经常征求患者意见,做好出院指导,接待病人或家属咨询、会诊医生等,接听电话。保持护士站整洁卫生、治疗室、诊疗室清洁管理。协助做好医嘱执行、核对工作。

7、参加护理查房、护理会诊、和护理病案讨论及业务学习和技

能训练。配合医师做好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及各种抢救物品、药品的准备和保管工作。

8、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取各种检验标本。

9、做好本病区管理工作,参加部分护理教学和科研,做好新护士及无证护士的携带工作,指导实习护生的工作。

10、做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材料的保管工作。

11、参加本病房护理差错、事故的讨论、提出鉴定意见及预防措施。

12、根据患者的需要,提供必要的便民措施。

13、为患者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健康教育。

14、协助护士长做好科室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陪护、护工、清洁工管理与业务指导工作,做好消毒隔离管理工作。

15、负责责任组输液的查对工作,执行输液瓶续接工作,术后病人的护理及医嘱执行。

16、负责手术前和特殊检查前准备、留取检验标本、监督检查病人注意事项,如遇特殊情况要重点交班,并做好登记。

17、做好晨间护理,测量生命体征并绘制体温单上,科室各类表格的填补和整理工作。

18、人员要求:一级、二级、三级护士

早晚班护士职责

1.人员要求:一级、二级有证护士,实习护士和一级无证护士在上级

护士的指导下工作。

2.上班时间:上午:08:00上班—12:00下班

下午:18:00上班—22:00下班

3.工作内容:

上午:全科液体查对,第一组液体的配置,治疗室、处置间的清洁工

作,医用垃圾的整理工作。

下午:书写、黏贴输液贴,测量下午20:00的T、P、R、并绘制体温

单,负责治疗室、处置间的清洁工作,医用垃圾的整理工作。负责护送危重病人外出检查,负责协助小夜班护士接收新入院患者,参加为重患者的抢救工作,协助小夜班护士打针、换液体,黏贴次日的液体瓶签,转抄次日输液卡一式两份。

第11篇:学院学生管理调研报告

装备学院学生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李军

高等院校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基地,高等教育要在全球化背景下全面展开,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一方面必须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 ,努力根据市场的需求办出自己的特色,另一方面必须根据现有大学生的特点,积极探索当代大学生的管理模式,培养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人才。

一、我院学生管理现状

我院现有学生数为1350人,其中本科生272人,占学生总数的20% ,专科生1079人,占学生总数的80%,男生987人占73%,女生363人占27% ;现有专职辅导员四人,兼职辅导员二人, 全部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一人,在读研究生三人。中级职称三人,初级职称三人,35岁以上三人。几年来,我院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制定了许多规范化的管理制度,成效显著。尤其是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学院本科教学评估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了较好成绩。但随着学院规模的扩大和办学层次的提高以及社会的发展,原有的管理模式、管理理念、方法、手段都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某些管理模式已不适应时代的要求和当代大学生的特点,其突出表现在:

1、在学生日常行为管理中,“以管代导”的现象仍较普遍,强调单一的管理模式;学生因而缺乏个性和适应社会多种变化的能力,缺少创新精神。

2、教学改革与学生管理相互分离,各自为政,未能形成有机的统一体,随着弹性学分制、分级教学的实施,班级的概念日趋淡薄,但建立在班级基础上的管理落脚点并未改变,加之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缺乏有效沟通,使学生管理工作出现真空。

3、管理的时效性较短,如在校园文明建设和本科教学评估中已基本消失的一些不良行为,如“课桌文化”、早餐进课堂、上课迟到等现象,目前在我院又有回潮,说明在管理中缺乏恒长性,管理未能达到唤醒学生自我约束的目的。

4、后勤社会化后,后勤部门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有待于进一步理顺,特别是学生公寓管理亟待加强,公寓内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5、互联网给学生管理带来严峻挑战。我院有些学生沉湎于网络游戏,逃课、逃寝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个别学生连续几天泡在网吧里,不思进取。

6、我院专科学生学习基础相对较差,知识层次较低,特别是数学和外语基础较差,给学习带来许多困难,学生学习压力很大。

7、我院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日渐突出,受学习和就业压力、人际交往障碍、家庭和经济贫困等诸多因素影响,许多学生心理健康出现问题,个别学生有严重的自闭倾向,思想过于偏激。

8、我院学生恋爱现象较为普遍,恋爱动机、爱情观及恋人间的行为举止存在诸多问题,个别人甚至出现在校外旅社包宿现象。

二、加强学生管理的措施和途径

1、更新观念,强调“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大学生既是管理对象同时又是管理主体,学校管理部门和学生管理工作者要加强民主意识,增强平等、服务、公正、创新意识。要尊重广大学生在学校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他们的民主权利,在工作中应淡化权力意识,多一点感化与引导,少一点生硬与高压教育,尊重学生思想自主,坚持学生自我教育的原则,培养学生的自我认识能力、自我激励能力、自我控制能力。要正确引导学生个性的发展,不要以一种标准来判断学生。从事学生管理工作者一定要有创新意识,学生管理工作一定要顺应时代潮流,积极改变以往包

办过多,管得过死的管理模式,构建全新的大学生管理理念和体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积极营造一个开放、自由、民主的氛围,使学生的主体性和个性得到充分发挥,从而为社会培养具有正确的理念和创新能力,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2、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人才,教育是学校的主要职能,学校管理活动必须围绕这一职能来进行,管理过程要与教育过程结合在一起,从本质上讲,管理就是教育,是教育者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促进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自觉活动。要使大学生全面而健康地发展,大学生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行政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管理与思想教育是相互联系的、相辅相成的。重教轻管的结果只能使管理工作难以落实,思想教育就会软弱无力。只管不教,管理就会变成单纯的行政指令,缺乏恒常性。学生日常的行为管理既是一种管理手段,更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措施。如加强学生在校文明行为的教育,就是通过长期推行一种合理的可行的规章制度,使学生产生定势心理,从不自觉到自觉,从不习惯到习惯,渐渐地使行为取向与管理目标一致,从而养成良好品质。管理目的达到了,教育效果也实现了。

3、实施分层次的管理模式

大学生的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大学过程,贯穿着不同层次的教育管理内容,一方面从大学过程的每个学年来看,其不同年级均有着不同的侧重和要求,另一方面,人的特长、兴趣、爱好不一样,发展方向也不一样,在管理中应注意个体的差异,因人而异,使学生的个性和专长得到充分发展,潜力得到充分发掘,应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防止“一刀切”。如对一年级的新生,从入学开始辅导员就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常规管理,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习惯养成教育上,强化校纪校规的教育管理,让学生们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从而养成良好的习惯和良好的品质。各学院应建立院史馆或荣誉室,让新生一进校就亲眼目睹学院的发展史和取得的成果,以增强其责任感和荣誉感,激发学生们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大

二、大三学生,由于他们各方面已比较成熟,则应以导代管,尽量给其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辅导员以指导为主,学生以自己管理自己为主,引导其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并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分层次的管理模式能真正使我们的管理工作做到“管而不死,放而不乱”。加强了管理,针对性提高了,管理也出效果了。

4、加大寝室建设力度,营造良好的寝室文化氛围

后勤社会化以及教学管理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政策都对高校的学生管理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是实行弹性学分制,分级教学以来,原有以班级为单位的管理模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发展,而作为大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主要场所——寝室,则对学生成长的影响和作用变得越来越大,它不仅仅是学生生活和休息的场所,更是良好学风形成的最基层单位。寝室氛围的好坏不但直接影响着一个单元,甚至整个院校的校风校貌,所以学生管理工作的侧重点应从班级转移到寝室。加强寝室建设首先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是进行文明寝室建设的基础。学校应明确规定学生租住学校宿舍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每位新生一入学就应与分院签订一份《自律协议书》,其内容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书》在激励学生主人翁意识的同时,又对学生不良行为起到约束作用,引导学生进行自我管理。大学生大多数已年满18周岁,是法律意义上的合法公民,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搞好寝室建设另一重要环节是选好寝室长,寝室长不仅仅是负责安排好寝室的卫生和值日工作,还要管理好寝室成员的各方面表现,带动全体成员积极向上,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分院可适当选派团、学干部、入党积极分子担当此职,认真抓好寝室的各

项工作,在实践中来考察学生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各方面表现。院学生会和团委还应积极组织以寝室为单位的各项竞赛活动,如定期公布寝室的卫生成绩、大学英语

4、6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各项活动的获奖率等,以寝室建设为切入点来不断地提高全院的校风校貌,把寝室真正建设成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基地。针对公寓社会化后入住公寓学生来自不同学校、不同专业的特点,开展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还要在公寓中成立临时党团组织,发挥党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每楼层为单位,成立不分年级、专业的党小组,以每幢公寓楼为单位建立临时党支部。让学生党员承担责任,成为学生自我管理和教育的核心,在工作中对他们进行考评,在工作中锻炼、教育他们。目前由于我校宿舍紧张,辅导员进宿舍还有一定困难,但辅导员应定期召开舍长和党小组会议,对宿舍管理进行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5、努力实现思想政治工作“进网络”,把握“网上”主动权

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供了现代化手段,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网络的优越性和重要性,学院应使学生管理工作信息化、网络化,建立学生信息反馈网络,及时接受和反馈学生信息,不断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工作水平。学院通过信息反馈网站及时公布学生各方面的情况,如学风建设情况通报,校内重大活动安排,学生获奖、处罚通报、热门话题、就业信息等多方面的内容,使学生能随时了解到学校实施教育和管理的措施和要求,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同时不断完善学生工作决策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学院通过网络还可以收集学生有关吃、住、行等后勤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地保证了后勤和职能部门的服务质量,同时也提高了大学生参与学院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大增强了其主人翁意识,学生通过信息反馈网站与院方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交流、沟通,达到共识,化解了学生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焦点问题,对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效率起到了促进作用。随着网络的日益普及,信息的安全与高技术犯罪以及学生沉湎于网络游戏问题也日益突出。但是不能因为网络的负面影响而不让大学生上网。客观现实要求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应该注意网络发展的趋势和所产生的社会道德问题,把网络法制教育和网络道德教育作为高校德育的新内涵,甚至可以考虑在网络上以讨论会的形式开课,帮助广大学生增强网络法制和网络伦理道德观念,对沉湎于网络游戏的学生进行正确引导,提高自控能力。

6、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和爱情观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大学生的心理健康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学校除采取心理健康进课堂、建立学生心理健康卡片等措施外,分院还应通过专题心理讲座、主题心理报告、心理沙龙等形式,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的基础知识以及心理自我调节的基本方法,增强学生适应社会和心理自我调适的能力,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指导,有赖于教育的三级网络--校级心理健康机构、院级心理健康组织、班级学生心理健康小组的完善。校级心理健康机构应由专职的教育工作者进行管理,组织协调校、院学科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者等人力资源,通过对学生的辅导及心理训练活动,有效地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的指导。院级心理健康组织,应由分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政治辅导员组成,在学校心理健康机构的领导下,有针对性地对学生的心理问题给予及时、必要的服务。班级学生的心理健康小组,应由志愿为同学服务且心理素质较好的学生组成,在与同学朝夕相处的学习生活中,给予那些心理需要关怀的学生以经常性的帮助,并能将有严重心理障碍学生的情况及时地向分院及学校的心理保健机构与组织反映,避免学生由于心理问题引发恶性事件。学院的思想教育工作者,应以积极的态度,在明晰了大学生错误的恋爱观产生的原因的基础上,积极疏导大学生感情困惑,引导学生端正事业与爱情之间的关系,建立正确的恋爱观。

随着社会的进步,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也应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要充分重视人的

主体性、人的个体差异,充分发挥人的创造性,促进个性和社会性的全面和谐发展。这是大学管理者管理创新的出发点与归宿。

2006年10月

第12篇: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 2005 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院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职业技术学院接受教育的全日制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技术学院以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

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落实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强化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 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 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

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 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院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 院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 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取得我院学籍的全日制高职学生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享有下 列基本权利:

(一) 参加学院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院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 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活动;

(三)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 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院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 书;

(五) 对学院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院、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院、教 职 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 对学院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七)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 遵守学院管理制度;

(三) 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 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七条 学生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院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具体规定见《学院普通高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四章

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

第八条 学院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障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第九条 学院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支持和保证学生依法参与民主管 理。

第十条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

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有损大学生形 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我院进行宗教活动。

学生可以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学生成立团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

出书面申请,报学院批准。

学院各学生团体应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院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三条 学院提倡并支持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技、艺术、

文娱、体育等活动。

学生进行课外活动,不得影响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学生课外活动的具体管理,执行学院学生校园生活与课外活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应当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对未获批准的,学校应当依法劝阻或者制止。

第十五条 学院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和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帮助。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以及学院有关勤 工助学的具体规定。

第十六条 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我校关于网络使用的规定, 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

第十七条

住宿学生应当遵守学院关于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奖励与处分

第十八条 学院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 创造、锻炼身体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 学院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采取授予“三好学生”称号或者其他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物质奖励或学分奖励。对学生奖励的具体办法, 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院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

分。 学院给予学生纪律处分的具体种类与程序,按照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按照学院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对接受成人高职学历教育学生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第二十三条。学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 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学院院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13篇:管工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安徽工业大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为全面贯彻我校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增强学生集体观念,培养学生养成勤奋学习、奋发向上的学习品质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发挥班集体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中的作用,促进良好的班风和院风的形成。依据我校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早自习管理规定

1、每周的周

一、周

二、周三6:50—7:20各班级组织本班级全体

同学到班级的自习室晨读。

2、所有的同学在规定的时间必须到班级的自习室晨读,不得迟到

或早退(迟到或早退视为缺勤),无故不得缺勤,有事不能出勤者须提前按照相关的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3、所有的同学在晨读期间,要认真读书,不得有交头接耳、玩手

机等与学习不相关的现象。

4、每周的周

一、周

二、周

三、周

四、周五7:00由纪检部早自习

督察组负责到各班级自习室检查各班级的晨读情况。各班级的早自习负责人要认真配合督查组的检查工作,及时签到,不得有代签、谎报等不负责现象,纪检部督查组要认真核查各班级的晨读情况,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班级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

二、晚自习管理规定

1、每周的周

一、周

二、周

三、周

四、周日19:00—21:00各班级

组织本班级所有晚上没有课的同学到班级的自习室上晚自习。

2、所有的同学在规定的时间必须到班级的自习室上晚自习,不得

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视为缺勤),无故不得缺勤,有事不能出勤者须提前按照相关的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3、所有的同学在晚自习期间,要认真自习,不得有交头接耳、玩

手机等与学习不相关的现象。

4、每周的周

一、周

二、周

三、周

四、周日19:00由纪检部晚自

习督察组负责到各班级自习室进行第一次检查各班级的晚自习情况,20:35进行第二次检查。各班级的晚自习负责人要认真配合督查组的检查工作,及时签到,不得有代签、谎报等不负责现象,督查组成员要认真核查各班级的晚自习情况,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班级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

三、晚就寝管理规定

1、在非节假日期间,各班级的所有同学必须在22:50之前回到宿

舍,23:00之后各班级的所有宿舍都要准时熄灯,不得玩电

脑、打游戏、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2、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寝的同学须及时给班级的晚就寝陪查员

请假,晚上不能归宿的同学须向辅导员请假。

3、各班级的晚就寝陪查员要在在22:50之前检查本班的所有同学

是否回寝,督促同学们关闭电脑。并将本班晚就寝情况在纪检部晚就寝督查组检查时进行真实反映,不得有谎报现象。

4、纪检部晚就寝督查组22:50开始检查各班级的晚就寝情况,对

各班级的晚就寝纪律情况进行记录和评分,若有夜不归宿的同学要及时向辅导员老师反映。

注:对于夜不归宿的同学,若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请假,并且在晚就寝督察组检查时班级陪查员不负责,若该同学在外面发生意外情况,班级第一责任人:班长和团支书、第二责任人:晚就寝陪查员。

四、学风检查

待续、、

五、请假制度

1、早晚自习有事不能出勤的同学须提前亲笔书写请假条,班主任

助理和班长签字,由班级自习负责人在纪检部督察组检查自习时交给自习督察组成员。

2、非节假日晚上22:50之前不能按时回寝的同学须及时发信息或

打电话向班级晚就寝陪查员请假,并在回寝后到班级晚就寝陪查员处报到,再由班级晚就寝陪查员发信息或打电话向纪检部晚就寝工作负责人汇报。

3、非寒假或暑假期间假晚上不能归宿的同学,须在辅导员处请

假。

4、非寒假或暑假期间有事须离校的同学须填写学院离校请假申请

表两份,均由辅导员老师和签字批准,一份留于学院辅导员

处,一份留于纪检部处,方可离校。

六、个人量化管理细则

为便于我院学生管理工作,提高管理的公平性,根据我校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细则。

学期开学每位同学基础量化分均为100分,在实施过程中将依据同学的平时表现予以相应的增加或扣除。

1、早晚自习无故缺勤一次,扣除4分。

2、早晚自习违纪一次,扣除1分。

3、晚就寝违纪一次,扣除1分。

4、晚就寝夜不归宿一次,扣除10分。

5、学风检查中违反规定一次,扣除4分。

6、在学院组织的模拟考试中,缺考一次,扣除5分。

7、在年级会等要求参加的集体活动中,缺勤一次,扣除2分。

8、擅自离校一次,扣除15分(超过三次,报于学校,按校纪处

分)。

七、奖惩办法

(一)对班级集体的奖惩办法

1、学期工作班级排名依据平时各项检查成绩。

2、学年各项评奖评优各班级名额将按照班级所有同学的学年平均个人量化分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学期每次总结中出现明显进步的班级,奖励一定数量的评奖评优名额)

(二)对宿舍集体的奖惩办法

1、对于平时表现优秀,宿舍所有成员学年平均个人量化分数高于95分的宿舍,予以各种形式的奖励,集体荣誉奖优先考虑、所有成员评奖评优优先等。

2、在学年的每次总结(每四周一次总结)中,宿舍所有成员的平均个人量化分数出现明显提高的宿舍,在学年的评奖评优中优先考虑。

3、对于平时表现平时表现不好,宿舍所有成员学年平均个人量化分数低于75分的宿舍,取消该宿舍所有成员的该学年评奖评优的资格。

(三)对班级负责人的奖惩办法

1、对班级优秀负责人奖励办法

每四周进行一次总结,对于在班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班级的各项工作负责人(通过所负责的班级工作的成绩进行考核)或在寝室长队伍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寝室长(通过宿舍成员的整体表现及整体表现的进步程度进行考核),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在学期班级各项排名中,处于前四的班级,对该班级该项工作的负责人进行奖励,奖励形式有:评奖评优优先,推荐上党课,优先发展党员等。

3、对不负责任的班委的惩罚办法

对于在工作中出现代签、谎报等不负责现象,以及不配合各部门检查工作的班级工作负责人,予以相应的惩罚。

在各项检查中,各班级负责人若出现代签、谎报等不负责情

况,累计3次将予以通报批评处分,并扣除个人量化分10分,德育学分1分;累计超过5次,撤销其所任职务,扣除其个人量化分10分,德育学分2分,并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取消申请助学金资格、推迟或取消上党课的资格等。

(四)对普通同学的奖惩办法

1、对表现优秀同学的奖励办法

每四周进行一次总结,对于平时表现出现明显进步的同学进行奖励,奖励形式有:物质奖励、精神鼓励。

2、对违纪同学的惩罚办法

a) 个人量化分数低于85分高于70分,扣除德育学分0.5分,并

予以一级预警。

b) 个人量化分数低于70分高于60分,扣除德育学分1分,并在

年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c) 个人量化分数低于60分高于50分,扣除德育学分1.5分,并

取消其当学年的一切评奖评优资格、申请助学金资格。

d) 个人量化分数低于50分高于40分,扣除德育学分2分,并予

以二级预警。

e) 个人量化分数低于40分高于30分,扣除德育学分2.5分,并

邮寄学院通报信函予同学家长。

f) 个人量化分数低于30分高于20分,扣除德育学分3分,

邀请学生家长到学校陪读。

第14篇:管理学院学生座谈会制度

管理学院学生座谈会制度

为深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掌握学生学习、生活状况,充分贯彻以学生为本的理念,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时间

座谈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原则上定在每年4月份和10月份召开。

二、参会人员

参会人员为院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各辅导员、学生代表。

三、学生代表的名额与产生

学生代表每班两人,采取学生自愿报名的形式,经班级推荐后即可确立为学生代表。

四、会议议题

座谈会要切实围绕学生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如:组织发展、奖助学金评定与发放、学生干部选拔等。

五、问题处理

座谈会要安排专人记录学生意见与建议,会后进行认真整理。对于学生反映的问题,责任范围内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

第15篇: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维护正常的学生生活秩序,共同营造洁净、舒适、稳定、安全的学生住宿环境和文明、健康、进取、向上的舍区文化氛围,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二条 成立xxxx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后勤集团和学生工作处负责人任副主任,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及保卫处、财务处、团委、物业公司、学生会负责人任委员,全面负责学生住宿管理方面的重大事宜,指导和协调学生住宿的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物业公司。

第三条 学生工作处、后勤集团、院(系)、保卫处、物业公司按确定的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参与学生住宿的管理。物业公司负责学生住宿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住宿管理

第四条 学校在学生入住时按“院(系)、专业、年级、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对学生住宿进行统一安排,学生应服从学校的安排和调整。

第五条 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外住宿。确有特殊情况需在外住宿的,应当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签字、学校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然后与学校签订校外住宿协议。对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搬回学校住宿,学校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纪律处分。经学校备案而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安全问题的,除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承担相关的民事或刑事等全部责任外,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六条 学生入住学生公寓,凭住宿缴费收据,到所分配的学生公寓管理室办理住宿手续,并领取房间钥匙。

第七条 学生住宿的床位一经分定,原则上不再进行个别调整。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名,报本楼栋管理员室备案,寝室长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寝室长负责本寝室的生活秩序、治安保卫、清洁卫生和公共家具财物的保管。

第八条 公寓管理员在学生住宿安排妥善后,须填写学生住宿情况登记表,并报物业公司备查。

第九条 学生毕业或退、休学时,要到物业公司办理有关手续方

可离校。

第十条 物业公司应严格按每房定员安排床位,对因未报到等原因而空出的床位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及时加以调整,任何单位、个人不能以任何借口占用空房。

第十一条 学生公寓内禁止留宿客人。

第四章 公物管理

第十二条 学生入学须填写借用公物登记卡,寝室内的公共设施和随房设备,由寝室长签名验收,毕业时如数移交。学生个人借用家具有本人办理借用手续,毕业时如数交还。室内公物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有当事人或本寝室学生照价赔偿,否则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十三条 公寓内公用家具、公共设施由公寓管理员负责管理,

公寓管理员要定期检查或抽查,做到帐、物、卡相符。

第五章 水电管理

第十四条 全体学生要养成良好的用水用电习惯,自觉节约水电资源。要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做到人走水停、人走灯灭。

第三十条 保卫部门应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调换。任何人不可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第三十一条 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不能焚烧纸张和杂物、不能使用煤气炉、煤油炉、酒精炉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不点蜡烛。

第三十二条 住宿学生要保持公寓安静,不在公寓内打闹、喧哗、奔跑、踢球,晚自习时间及就寝后,不大声谈话、弹唱,影响他人休息。

第三十三条 严禁小商小贩进学生公寓兜售商品,学生亦不能在公寓内搞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 学生在公寓内不得有酗酒、打麻将、赌博、打架斗殴、吸毒、传播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女生宿舍楼禁止男性进入。如因工作需要进入女生楼的班主任、学生干部,须出示有关的证件,经管理员同意方可进入。女生家长来校探亲,须凭本人证件登记,并将证件存放在值班室后,才能进入女生宿舍,离开时取走证件。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后勤集团负责解释。

XX年七月

第16篇: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维护正常的学生生活秩序,共同营造洁净、舒适、稳定、安全的学生住宿环境和文明、健康、进取、向上的舍区文化氛围,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二条 成立xxxx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后勤集团和学生工作处负责人任副主任,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及保卫处、财务处、团委、物业公司、学生会负责人任委员,全面负责学生住宿管理方面的重大事宜,指导和协调学生住宿的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物业公司。

第三条 学生工作处、后勤集团、院(系)、保卫处、物业公司按确定的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参与学生住宿的管理。物业公司负责学生住宿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住宿管理

第四条 学校在学生入住时按“院(系)、专业、年级、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对学生住宿进行统一安排,学生应服从学校的安排和调整。

第五条 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外住宿。确有特殊情况需在外住宿的,应当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签字、学校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然后与学校签订校外住宿协议。对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搬回学校住宿,学校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纪律处分。经学校备案而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安全问题的,除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承担相关的民事或刑事等全部责任外,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六条 学生入住学生公寓,凭住宿缴费收据,到所分配的学生公寓管理室办理住宿手续,并领取房间钥匙。

第七条 学生住宿的床位一经分定,原则上不再进行个别调整。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名,报本楼栋管理员室备案,寝室长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寝室长负责本寝室的生活秩序、治安保卫、清洁卫生和公共家具财物的保管。

第八条 公寓管理员在学生住宿安排妥善后,须填写学生住宿情况登记表,并报物业公司备查。

第九条 学生毕业或退、休学时,要到物业公司办理有关手续方

可离校。

第十条 物业公司应严格按每房定员安排床位,对因未报到等原因而空出的床位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及时加以调整,任何单位、个人不能以任何借口占用空房。

第十一条 学生公寓内禁止留宿客人。

第四章 公物管理

第十二条 学生入学须填写借用公物登记卡,寝室内的公共设施和随房设备,由寝室长签名验收,毕业时如数移交。学生个人借用家具有本人办理借用手续,毕业时如数交还。室内公物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有当事人或本寝室学生照价赔偿,否则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十三条 公寓内公用家具、公共设施由公寓管理员负责管理,

公寓管理员要定期检查或抽查,做到帐、物、卡相符。

第五章 水电管理

第十四条 全体学生要养成良好的用水用电习惯,自觉节约水电资源。要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做到人走水停、人走灯灭。

第十五条 学生寝室内不可使用电炉、电热褥、电热杯、电饭锅、电烙铁、电热水器、空调等大功率电器,不可擅自加接电线。因违章用电造成事故,除赔偿全部损失外,报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处分。

第十六条 学生公寓的水电用量按国家规定标准配给(每生每月5度电、2.5吨水,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超过使用标准的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超额水电量按民用收费标准计费。学生应主动配合物业管理部门按月交清超用的水电费。

第六章 维修管理

第十七条 学生公寓设施的大、中型维修由物业公司安排每年的假期进行。

第十八条 学生公寓公共场所的小型维修由管理员负责在管理员室登记报修。

第十九条 学生寝室内灯、水龙头、门、窗、家具等维修由学生在管理员室登记报修。

第二十条 在报修基础上,公寓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要查清损坏性质,属正常损耗,及时免费维修;如属人为损坏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罚款后予以维修,并按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七章 卫生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寝室内务,保持

室内整洁、美观。遵守学生公寓垃圾袋装化的管理规定,每日上午 8:30前、下午2:30前,将垃圾装袋投入垃圾桶内。

第二十二条 自觉维护公寓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从窗口乱丢废弃物、乱倒污水,不乱倒垃圾,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在公寓内饲养宠物。

第二十三条 保持室外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护绿化景点和公共设施。不污染环境,不践踏草坪。

第八章 治安管理

第二十四条 负责安全值班的人员,必须挂工作牌或佩戴值班

章,认真值勤,忠于职守,不脱岗、溜岗。值班员认真执行出入、会客、留宿、携带物品登记等各项制度,严格管理,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公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五条 学生应自觉维护舍区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

第二十六条 学生应按时作息。公寓早上开门时间为6:00时,晚上关门时间为11:00时,熄灯时间为11:30时。按规定时间熄灯后,不起哄。晚归的学生应自觉填写晚归登记单,出示有关证件并说明晚归原因。对无故晚归或不服从管理者,由公寓管理员报请所在院(系)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 每个学生配给一把房间钥匙,要妥善保管,不转借他人,丢失时要及时

报告宿舍管理人员,不准自行配制钥匙。毕业离校或宿舍调整时,应将钥匙主动交还管理室。

第二十八条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管理员、保卫处或公安部门,并协助处理。

第二十九条 不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第三十条 保卫部门应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调换。任何人不可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第三十一条 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不能焚烧纸张和杂物、不能使用煤气炉、煤油炉、酒精炉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不点蜡烛。

第三十二条 住宿学生要保持公寓安静,不在公寓内打闹、喧哗、奔跑、踢球,晚自习时间及就寝后,不大声谈话、弹唱,影响他人休息。

第三十三条 严禁小商小贩进学生公寓兜售商品,学生亦不能在公寓内搞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 学生在公寓内不得有酗酒、打麻将、赌博、打架斗殴、吸毒、传播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女生宿舍楼禁止男性进入。如因工作需要进入女生楼的班主任、学生干部,须出示有关的证件,经管理员同意方可进入。女生家长来校探亲,须凭本人证件登记,并将证件存放在值班室后,才能进入女生宿舍,离开时取走证件。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后勤集团负责解释。

二00五年七月

第17篇: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管理思路

2017-2018年年上学期学生管理工作思路

2017-2018年上学期我们学生工作队伍,将继续团结进取,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围绕学院校风、教风、学风、班风建设,以教育教学工作为中心,紧密抓住创学生管理特色不放松,全面提升学生管理工作新水平,现向大家汇报新学期学生管理打算,请各位领导、老师指正,我汇报的主题是:

以教学为中心,彰显学生管理工作特色,努力开创学生管理工作新局面

2017-2018学年经济管理学院共计专业8个,在校学生1116(包含15级实习三年制大专),教学班级21,包含15级三年制5个实习班级。 辅导员配备3人,班主任14人。教室配备 间,多媒体两间,宿舍男生G区

3、4楼共计58间,女生二期B区1-3楼100间。

一、定好位,从辅导员(班主任)自身做起

本学期严格要求班主任、辅导员要在特色上下功夫,打造学生管理工作的特色与强项。在深入上下功夫,加强内涵建设,促进服务模式的转变。 在求实上下功夫,牢固树立求真务实与质量意识,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在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将管理制度充分细化,细化到能够了解在校每一名学生一天的所有情况。通过贯穿学生会、纪检部及各部门各司其职认真履行其不同的工作职责与任务,达到对每一名学生的在校情况、学习情况,课堂纪律情况、日常纪律情况的掌握及了解。细化到管理者通过表格就可以一目了然的看到当天学校一日的情况,如当天学校总共发生了多少起违纪事件、旷课、迟到、早退、等情况以及内容的分类与所涉及人员名单的落实。 在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明纪律上下功夫: 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容不得半点私情与马虎。狠抓管理就是要在细节下功夫重点体现在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劳动及活动开展等方面。如:学生上课、宿舍卫生检查及日常活动行为规范、文明举止等方面都要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并加以认真落实,力求使同学们在服从意识和执行力等方面由被动变主动并形成习惯。

1、辅导员班主任思想建设,思想高度决定工作态度,要让辅导员班主任思想上形成高度统一,加强辅导员班主任责任心提高觉悟性,严格执行每周一次班主任例会制度,传达领导部门文件精神及会议内容。规划一周工作内容,落实班级管理出现的新问题,取长补短,扎实推进。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打造一支以专为主,以兼为辅的班主任辅导员队伍; 完善辞聘机制和工作机制,积极为他们工作创造条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制定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严格按照辅导员工作手册,规范工作程序。努力提高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责任心。

2、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构建“平安和谐校区、学习型校园”为重点,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结合我院学生的特点,重点落实“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的内容,引导学生“学理论、学知识、学做人”,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养成教育、安全及安全防范意识教育、素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主题,紧扣时代、以人为本、务实创新,努力打造“平安•和谐•学习”型校园。

具体做法: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激励学生成长成才。 以学业规划为重点,以班风建设为基础,以学生党建、团建、文明宿舍建设为抓手,加强规范建设和目标的引导,大力开展以建设学习氛围、文明氛围、创新氛围为主要内容的学风建设主题活动;要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增强成才意识。要认真抓好新生入学教育、专业思想教育、先进评比表彰、规章制度教育等环节,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坚持以学习成长成才为中心。

3、学生工作定位是:围绕“一个中心”: 即 构建“平安和谐”校区,打造“学习型”校园;突出“两个重点”: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狠抓“三条主线”:优良学风的创建;深化“半封闭式管理”模式下的学生安全、文明、责任、诚信、感恩等主题教育;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依托“四支队伍”:即强化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角色定位和责任奉献意识、依托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教育和引导功能、培养和提升学生干部队伍的能力、引导学生自治队伍的自律作用发挥;实现“五个转变”:即引导和帮助新生尽快实现大学生活环境适应、学习方法调整、专业学习培养、管理模式融入、奋斗目标确立等五个转变。促进学生更快更好地完成从中学到大学生活的过渡。

4、学生工作思路是:紧密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我院学生特点,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和科学性,积极探索、群策群力、合理规划、创新实践,形成“以理想教育为核心、以安全稳定为前提、以学风建设为主线、以班级建设为载体、以素质拓展为目标、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为主体的工作体系的工作思路。

(二)撑好摊子加强制度建设 具体的做法:

(1)做好新生入学基础教育,“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组织好列队养成良好的内务卫生习惯和纪律性。新氛围为主要内容的学风建设主题活动;要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增强成才意识。要认真抓好新生入学教育、专业思想教育、先进评比表彰、规章制度教育等环节,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坚持以学习成长成才为中心

(2)日常工作制度化

1、强化学风管理,以管理促进学风。以狠抓学习纪律为切入点,加大学风检查力度,重点纠正学生的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以管理促进学风,以环境养育学风,以典型推动学风。

2、坚持因人施教原则,根据不同对象,实施分级教育和分类教育,强化个别教育和个性化教育,努力增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健全激励机制,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进一步完善激励政策和措施,激励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加强优良学风建设的自觉性。针对不同学生的具体情况,不断挖掘学生身边的鲜活资源,充分利用身边典型、身边课堂、身边载体来教育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3)加强宿舍管理,完善阵地建设。要以宿舍为阵地,抓学生的基础文明,抓学生的学习风气,抓学生的生活习惯,抓学生的安全教育,规范学生在宿舍的行为,力争在宿舍精神文明建设有较大突破;要加强学生骨干在宿舍建设中的作用,深入开展学生宿舍工作,并将学生宿舍建设情况与学生干部考核、学生评先评优、入团入党挂钩;要认真执行学生工作干部下宿舍的制度。

(4)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建立贫困生及各类弱势群体信息库。做好学生奖学金评定和各项评优工作。做好奖学金的评定发放工作。在工作中认真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定、发放、材料的审核以及存档工作。做细做好对贫困生的建档、资助和贷款工作。要准确收集和建立贫困生信息库,积极营造关爱贫困生、扶持贫困生的工作氛围。针对贫困生数量较多的实际情况,加强教育,帮助他们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树立不甘贫困,敢于争先的信心,树立自强不息,不拖欠学费的志气。

(5)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举办文化交流节、迎新晚会,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艺术、讲演、辩论会等活动,发挥学生能力、丰富业余生活,培养学生高雅的情操。加强学生遵纪守法和安全教育。了解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优良的学风和考风。教育学生珍爱生 命,热爱生活,树立自我安全保护、防火、防盗意识,杜绝打架、偷窃、赌博等严重违纪行为,杜绝安全事故,降低学生违纪率。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三风教育活动。继续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进校,充分发挥和调动学生辅导员和学生干部的主动性和工作热情。

(三)抓好班子,促进班级工作有效开展

学生工作者要坚持以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进宿舍、进教室、进活动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谈心活动;增强与学生的凝聚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建设;要从关心学生、服务学生的角度主动适应学生多方面的需求,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和困难为学生提供思想、心理、学业、职业等方面的辅导,为学生的全面成长、全面成才服务;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考核评估,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考核机制;要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努力将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强、纪律严、作风正”的主力军。

抓纪律突出精神风貌。制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学生工作职责,建立校院两级管理考核制度。抓好“三率”考核工作,提高早操出勤率、上课到课率、就寝归寝率,使我院教育教学秩序再上新台阶。做好学生档案工作的建立与完善,利于学生工作信息通畅,解决及时。结合学生评优评奖工作,收集优秀学生事迹,并做好宣传工作。树立先进典型,面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良好学习风气的养成。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团干部和班干部的自治作用与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学生严格自律,保障学风建设的落实。强化辅导员与学生及家长的联系工作制度,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工作。 以“点面结合、强化规范”为原则,抓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发挥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辅导员、心理委员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心理知识水平,指导他们在工作中注意开发学生心理潜能。开展心理健康主题班会,重点开展针对新生适应大学生活,以及学习、情感、就业等方面的心理健康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做好全院学生心理健康情况的档案建档、信息沟通和交流工作,形成以班级为中心,幅盖学生宿舍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新学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的学生工作管理队伍多数具有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又有刘院长和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和重视,我相信我们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一定会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为学校快速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给领导一份圆满的答卷。

第18篇:信息管理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制度

信息管理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制度

目前,我院学生管理工作主要是由专任教师担任,班主任分散在四个院系,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工作的有序、规范、科学管理,使我院学生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

一、工作计划制度

学院每年度开学前要制定年度学生工作计划(副书记负责),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各班班主任、辅导员要引导学生干部制定班级工作计划,院分团委、学生会及各职能部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

二、辅导员实行年级负责制

辅导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除了做好毕业生就业、学生组织发展、党团建设、学生资助等专项工作外,实行年级负责制,配合班主任对所负责年级各班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所负责年级各班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具体分工为:孔军负责200

4、2005级,孙静月负责200

6、2007级,每年的新生年级替补毕业生年级。

三、谈心制度

班主任、辅导员每学期应与每位学生交流一次,主动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及思想状况,对重点学生要建立档案资料,有针对性地做好重点学生的跟踪转化工作。

四、例会制度

院学生会、分团委的主要学生干部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班委会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班主任、辅导员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要提前做好准备,会议要有具体内容,要布置工作,研究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五、检查制度

辅导员每周要检查所负责年级各班工作的落实情况,检查学生就寝、学习情况,每周至少查课三次、深入学生寝室一次;班主任每周要深入教室及寝室各一次。

六、汇报制度

学校或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学生中存在或出现问题,各班学生干部要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汇报,学生中存在或出现的问题超出班主任、辅导员处理的范围,班主任、辅导员要及时向学院汇报。

信息管理学院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第19篇:学院学生请假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请销假管理规定

为了建设优良校风、学风,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优良学习和生活环境,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管理,参照学院相关管理规定,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请假类别

(一)病假:原则上须有学院医务室(学生在校外生病应持医 院出具)的疾病证明方可办理病假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提交疾病证明时,可先向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病好后再补交疾病证明书和请假手续。

(二)事假:学生因直系亲属婚、丧、嫁、娶、病或其它特殊 情况须请假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并需要父母电话告知辅导员,原则上不超过三天。

(三)公假:凡受学院、学院部门、系(部)委托办理公事、参 加校外相关比赛、活动、会议等需请假的,须凭学院、学院部门负责人、系(部)负责人出具办理公事的证明请公假。

二、批假权限

(一)学生请假在二天以内(含二天)由辅导员审批。

(二)请假二天以上五天以内(含五天)以及学生凡需请假出石家庄市区的由系领导审批。

(三)请假五天以上报学生处审核签字后报学院主管院长审批。

三、请销假程序

学生请销假实行自下而上的审批手续:

(一)学生到辅导员处领取请假条,并说明请假理由。如果离开 石家庄市区需与学生父母取得联系。

(二)填写后,二天以内(含二天)由辅导员审批。

(三)请假二天以上(不含二天)送系领导审批。

(四)请假六天以上送交学生处签字后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五)学生凭假条外出或回宿舍休息,学生因请假不能在宿舍住 宿的,在请假后及时将假条交其所在宿舍楼宿舍管理员处。

(六)学生请假期满应返校一天内到辅导员处主动进行销假。

四、特殊情况规定

(一) 实训、实习或社会实践请假

学生参加外出实训、实习或社会实践的请假,需写出保证书,并 由父母签字后,辅导员审核、系领导签字后报主管院长审批,相关人员情况各系需要统一报学生处及宿管中心备案。另外,外出实习学生,需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工作单位制度,尽量集体出行,注意人身财产安全,期间需由学生负责人不定期向辅导员汇报实习情况。

(二)节假日请假

学生在寒假、暑假、“五一”、“十一”、清明、中秋等两天以 上的长假前后原则上不得请假早走或续假晚归,长假前后以及重大学生活动等(如升旗仪式、毕业典礼等)的请假手续必须经系领导审批。学生双休日外出或离开石家庄市区必须向辅导员请假,并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

(三)离宿请假

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在外留宿,离宿需执行双请假制度,即

向辅导员请假,并将请假单上交宿管值班室备案;夜不归宿检查人员核对假条进行登记,便于晚间夜不归宿检查时核对。检查期间无假条的视为夜不归宿。

(四)夜间请假

学生夜间一般情况下不得请假外出,由于生病或其他紧急情况 下,学生需电话向辅导员说明情况后,找本宿舍楼值班员请假,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学生夜间请假外出必须有两名以上同学陪伴,需要离开石家庄市区的,必须征得学生家长同意或由学生家长到校接回。

(五)补假

学生一般情况下不得补假,因急病、急事或遇有特殊情况确实来不及事先当面请假,要及时应通过电话、短信等其它方式报告辅导员,经口头同意后方可准假,并在请假期满返校后一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按请假程序和准假权限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未被批准而缺勤的,按旷课予以处理。

(六)续假

学生请假期满后需续假的,须在准假期间向辅导员申请,辅导员 按批假权限上报院、系领导批准,学生返校后在一个工作日内持续假原因证明销假。续假未被批准而缺勤的,按旷课予以处理。

(七)销假

学生请假期满后,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向辅导员办理销假手续。未能及时销假的,按旷课予以处理。

五、请假相关规定

(一)凡因病、事、公假须请假的,原则上由学生本人亲自提交

请假条,请假条要写清楚请假事由、起止时间。请假条一式两份,审批后,一份交班级作为课堂考勤依据,一份交学生处宿管中心备查。

(二)学生请假回家或出石家庄市区,辅导员老师必须与其家长 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争得学生家长同意后方可批假。

(三)辅导员不得越权批假,不得由学生干部代管批假,不得不 问缘由随意批假,并严格控制学生请假次数与天数。如因学生请假管理不当或因此发生安全问题的,将根据《学生管理工作行政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追究辅导员责任。

(四)学生应按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请假(续假、补假)和销 假并获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学生不得私开或使用未经辅导员签字盖章的假条,凡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对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者,一经发现按旷课处理,并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予以从严处理。

(五)学生一学期内的请假次数一般不超过五次,累计不能超过二 十个学时。

(六)学生请假离校外出期间发生相关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及家 长承担全部责任。

(七)特殊时期,视情况收回辅导员请假权利,由系副主任批假。

(八)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20篇:国际教育学院学生管理工作思路

国际教育学院特色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工作

学院多年以来,在中外合作办学学生管理工作中探索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新路,这代表了一种全新的学生管理体系的形成。我院学生管理的总体思路是:以创新的管理体制为平台,以学风建设为中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两只队伍建设为依托,以各级组织建设、发挥作用为平台,以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手段,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形成学风好、管理严、业余文化生活丰富的学生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品牌。

一、形成了全方位的立体管理模式

学生工作由学院领导宏观指导;每个年级由辅导员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学风建设、寝室文明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大型活动开展等宏观工作;各班级由班主任负责具体抓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寝室由学院全体管理人员深入到每间宿舍开展寝室文明建设,层次分明,责任到位。

二、以学风建设为学生工作的中心任务,着力营造英文学习氛围。1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文明与素质道德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从思想上解决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问题。利用班会,年级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积极开展知名校友、专家学者、留学归来人士、毕业校友做励志方面的报告,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树立远大理想,磨砺学习意志。

在个人方面,实行交心谈心制度,所有教师都深入到学生中去,针对个体开展思想工作。针对学生在早晚自习、上课、学习成绩等方

面存在的问题,与学生进行深入的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根源,把握切入点开展行之有效的沟通。

2 积极和学生家长沟通,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形成学院与家长联动的管理。

三、实施学生分类管理

针对学生学习程度参差不齐,在我院英文分级教学的基础上,采用学生分类管理办法。早自习要求全院学生参加,晚自习根据学习程度的不同和挂科率的高低,对学习成绩落后的学生指定教室必须参加,培养学生的良好学习习惯。

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实行学风督察制度和“一帮一”制度。以学生会学习部牵头,各班级干部参与的学风督察充分实现了学生自我管理。学生参与到课堂、早晚自习考勤等学风建设活动中来。在学生中开展“一帮一”制度,每位成绩优秀的的同学带动一位成绩较差学生,通过教授学习方法、答疑解惑、一起学习等形式,互相鼓励,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局面。

四、开展学生生涯规划活动和以学风建设为主题的各类课余文化活动

针对于中外合作出国留学学生这个现状制定语言学习计划,帮助学生树立学习、生活目标,使学生树立有的放矢的进行学习,树立短、中、长期目标。

围绕着中外合作办学学生的外语学习,开展演讲比赛,外文短剧比赛,外文学习交流会,多种语言的外语角,周末外文影院,各国家

文化交流周等系列活动,努力营造外语学习氛围。

同时开展各类的文体活动,每学年均有两场以上大型文艺活动,2007年度目前已开展了“院系羽毛球比赛”,“寝室篮球赛”,“电子竞技比赛”,“足篮球联赛”,“拔河比赛”等体育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形成多彩的校园文化。以社团建设为依托,先后成立了“美雅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和“壁虎漫步户外俱乐部”等。

五、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管理。

我们对学生在加强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也着重加强了制度建设并严格执行。在学校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寝室文明建设制度》、《班导师制度》、《学生助管管理制度》、《分团委学生会工作制度》、《学生分类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对学生的学习生活进行管理。

六、加强各级组织的建设,使各级组织成为学生工作的落脚点 各级组织包括学生党支部、分团委学生会、年级、班级、寝室,是学生工作的落脚点之一,学院在这方面探索出了一条道路。加强学生党建工作,通过稳步发展党员、党员挂牌制度等措施,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团支部、班委会、寝室长各级队伍建设,加强干部的“选、培、用、考”环节并每年举办学院学生干部培训班。

七、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进行科学规范管理。学院十分重视学生管理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建成了基于网络的学生到课指纹考勤系统,使得学生到课率达90%以上,班主任可以准

确了解学生情况有针对性开展思想工作;开发了教务学生管理系统,使得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成绩、选修课程、学院评语、通知等;开发了招生录取报到系统,规范招生录取、报到程序,为学生及家长提供优质服务;改版学院网站,开辟学生空间、学院公告栏目,使得学生通过网络了解信息、沟通信息。通过网络信息技术现代化手段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提高了学院的管理效率和水平。

《二级学院学生管理岗位职责.doc》
二级学院学生管理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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